江苏省泰州市刁铺镇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2024-07-16

江苏省泰州市刁铺镇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精选9篇)

江苏省泰州市刁铺镇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篇1

调查时间: 2011年2月3

调查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刁铺镇许庄乡

调查课题: 综合了解该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

借着春节回老家的机会来到了泰州市刁铺镇,乡下的农民的确比城市的人友好和善,也很热心。因为外公原来也在村委会工作,所以在外公的帮助下我询问了村委会领导和许多附近村民。首先我来到该村的村委会,这栋二层小楼与周边还比较落后的景象相比格外惹眼,宽敞的办公会议室和不斐的红木家具让我们不禁感叹这还只是一个村级政府。接待我们的是一位职务类似助理的工作人员,他向我们介绍到:许庄村从2003年开始经济结构调整。到目前,已经发展成以矿山开采和矿石深加工为支柱产业,农作物种植为第二产业以及少量第三产业为辅的经济结构。矿石开采以大理石,汉白玉,红砂岩为主,在就地加工后可制成各种石雕,板材,玻璃,胶水等,成品在销往北京市区、河北省等地的同时还出口到中国台湾和日本。农业作为第二产业,种植作物有玉米和小麦两种,并有少量果树。第三产业是一些企业,有月饼厂,箱包厂,福利纸箱厂,为全村提供就业岗位的同时也有一定创收。

村里有一定的基础设施,流动人口较少,并且贫富差距不大,人均年收入5600元上下,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在谈到许庄村未来如何发展的问题时,村为会领导告诉我们,07年5月市政府出资已经修好了一条贯通全村的水泥路为大家出行提供方便,今后将继续加紧基础设施的建设并除旧建新,即以村委会出面的形式,由投资商出资为村民推除旧房每户建起一座二层别墅,将村民住宅集中,空出的宅基地用于建设企业厂房,发展如物业公司的第三产业经济,以解决住房问题,增加就业机会。

在村委会采访的近30分钟的时间里,通过领导给我们的信息,最大的感觉就是这里人民的生活正在向小康迈进,这里的未来充满希望。尽管现在并不富足,但是在这样一个有能力有抱负的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实现小康只是时间的问题。走出村委会,我走进村子先看到的就是刚才提到的水泥路,路旁的砖房还算整齐,我就选择从这里开始采访村民。

村民对我们很友好,我们在攀谈中提到想核实一下村委会告诉我们的信息是否属实,村民们你一言我一语给了我们这样的答复:全村几乎所有的经济来源就是农作物种植,品种有玉米和小麦。土地资源匮乏严重,人均不足4分地(4分

地约为150平方米)。一年一收,但因村里的灌溉用井被村委会所有,灌溉成本高于农作物实际收益,35元/小时的价格令农民难以接受,所以农田生长只靠自然降水。这样一来每年打下来的粮食仅够自足,基本没有富余的粮食作为商品粮出售来增加收入,处于自给自足的状态。而村领导所说的矿石开采和加工厂到了群众这里则表示前几年这里的矿山和加工厂都已经不属于本村,矿石开采被一个叫天龙集团的公司买走,加工厂也已经卖给了外村。然后我们说到种田没有既然没有农业收入那生活怎么办,一位老人说农闲时村里的轻壮都会出去打工,务工的地点一般也不会太远,基本都在大石窝的石材加工厂里。农忙时回家的人也不多,这样一年下来,人均年收入4000元上下,和村领导给出的信息有一定差距。除此以外,村里的月饼厂以为经营不善已经出售,对面的福利纸箱厂也早已倒闭,所谓的第三产业只不过是两三家条件破败的小商店。其他人还告诉我们,村里的这条水泥路是今年五·一修好的,刚过一个月,路面就出现裂痕和掉渣现象,据说这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由政府拨款建设的。而我们看到应该是水泥筑成的路面里却不合比例的混进大量沙子和石头。紧接着。村民看到一个骑自行车的男子从我们面前路过后马上催促我们赶快离开,这是村委会的人。无奈之下我们继续前进,和不远处的一个的看着摊子的老奶奶了起天来,说明来意后老人家说,现在家里没有任何耕地,5个孩子全部在市区打工,每个月依靠儿女寄回来的一点生活费度日,摆这个摊子卖的都是一些很便宜的糖果,因为村里的小孩子很多,也没有什么可以让他们玩的东西,也是为了给自己无聊的生活一个精神的寄托。调查进行了刚刚不足一个小时,我的心情越发沉重。于是下一步,我准备前往村民所说的已经被收购的矿山去看一看。

沿土路一直走,会看到地面上很多的还未雕琢的汉白玉原石,继续走,就是一个废弃的汉白玉加工厂,厂房外面有废弃的石坯和吊装设备,这些都紧邻一个沙石厂,但因为工人们似乎并不欢迎我们的到来,所以只好放弃了对这里的采访计划。在靠近山脚的地方我们看到了一些堆砌的红沙石,原来这是一个开采和初加工一体的厂。就在碎石机前,这里的老板告诉我们:红沙石的主要部分是表面的红沙,可制成胶水,玻璃等,中间白色石头部分主要用做雕刻。这个的几个工人和老板并不是本地人,靠把原石粉碎后出售红沙的初加工来赚取利润。几年前从村委会手中买来了这里红沙石的开采权,每年只向村里缴纳少量的费用。在正常使用炸药开山炸石的情况下,两台碎石机年产量约为16000吨,可是炸药的使用越来越受到限制,并且工人工资,运输费用也不断上涨,进而影响了产量,现在的收入也只能勉强支撑。负责深加工的厂子都设在周遍的村子,在北尚乐目前还没有。

走出采石厂,在来时的路上我们遇到一位放羊的大爷,听口气估计是位老红军。因为没有土地,所以只好以放羊糊口,他向我们感叹:哪个农民不想老老实

实种地,但是共产党把我们活命的根子都拿走了,本来就不多的土地都拿去建厂,最后落得工厂没建起来耕地也没了。我的这些羊有二十多只,连填饱肚子还是困难呢,拿什么去提高生活水平。想想毛主席时候的领导们都是怎么为群众服务的,现在的干部,老人也只能摇摇头。再我们即将离开的时候。老人的一句话至今让我记忆深刻:“谁要是占了共产党的便宜,算谁厉害”。从话语中,透出对当前一些领导的强烈的不满。

至此,调查已经基本结束,尽管大家说的都带有一定情绪,有些偏激,但是基本上都是事实。所以,我们根据一路上看到的,听到的,对该地区的经济情况做一个总结:该地区基础设施落后;群众住房一砖瓦房土房结合居多;耕地面积少,灌溉困难,农业果实仅够自给自足,经济来源靠外出务工支撑;矿石开采加工作为当地的的优势项目已经被别人占领;第二第三产业几乎崩溃;人均收入约4000元/年。

江苏省泰州市刁铺镇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篇2

一、社会管理、农村社区之理论解读

奥马罗夫指出, “社会管理是管理主体通过影响社会系统以实现系统面临的目标和任务”, “要处理社会系统运动特征的信息, 适度组织和协调人们的活动”。[3]社会管理需要以社会组织作为中介和渠道, 为避免出现社会原子化而将个体组织起来的微观组织单元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决定社会管理的成败。社区因其是国家与居民活动和社会福利递送的基本界面、拥有组织资源和人力资源等丰富社会资源被视为个体组织化的微观基础。[4]

早在1887年, 德国社会学家腾尼斯就将社区界定为“由自由意志占支配地位的联合体”的社会共同体。[5]后来国内外学者对社区进行了大量研究, 但对社区的概念和核心内涵持有分歧, 未能达成一致, 不过对社区所包含的基本要素却有共识, 一般认为, “地域”、“人”、“社会关系”和“社区认同感”是社区的四大基本要素。[6]

弗兰克·法林顿于1915年提出“社区发展”这一概念, 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于20世纪50年代将社区发展、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联系起来, 指出社区发展的核心内容是在社会动态和变迁的过程中, 帮弱减贫、提供社会服务等。[7]社区发展的最终目标是通过社区居民和社区团体的参与和互助, 提高社区居民福利和生活质量。[8]大多数发达国家于20世纪60年代后提倡社区发展以图探寻解决社会问题之道。目前有100多个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倡导执行社区发展, 可以说, 社区发展俨然已成世界性的运动。[9]斯托克指出, 地方社区建设成为地方政府改革的重点乃是大势所趋。[10]实践的蓬勃发展引发理论界的进一步思考, 西方理论界于20世纪末从协作治理和后现代的理论视角考察社区发展, 发现社区发展的核心在于打造社区组织、建设社区文化和培养社区能力。

社区发展是通向“社区治理”的有效途径, 也是通向社会管理乃至国家善治的有效途径。Clarke和Newman认为, 更多地开发社区资源、挖掘社区潜在能力、提升社区能力, 是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的途径之一。[11]国家民政部社区建设司司长詹成付也指出, 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和社会事务、越来越多的居民生产生活需求和社会需求汇聚到社区, 社区承载着诸多社会管理功能, 因而需加强社区发展和整合机制。[12]社区发展应是居民共同体的公民治理, 社区居民是社区发展的主体, 他们决定社区公共服务的类型及其运营方式, 社区管理者只是提供支持和服务。[13]正如戴维·奥斯本和特德·盖布勒所言, 政府改革的一个原则就是政府授权于社区, 所有权从政府向社区转移, 这才能使社区发展的各项措施真正起作用。[14]

农村社区又称农村共同体, 是指“农村一定地域范围内具有相同价值取向和文化传统的人们所组成的社区共同体”。[15]在我国, 农村社区具有“广阔的地域, 居民聚集程度不高, 以村或镇为活动中心, 以从事农业活动为主”等特征。[16]农村社区作为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矛盾在基层化解的制度和组织基础, 其进度和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社区发展情况。

二、农村社区发展蕴含的现实困境

农村社区发展及其政策是由多元社会主体共同参与而构成的政策网络。在农村社区治理中, 村委会、居委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和村民是政策形成过程中的重要因素, 然而, 农村社区微观自治主体和自治效果却存在诸多问题。

1.村民有效参与不足

亨廷顿指出, “农村民众开始介入国家政治是政治参与扩大的一个主要转折点”。[1]村民参与农村社区事务的程度, 反映了农村社区内在自我整合度及村民对社区发展的心理认同度。在农村社区发展领域中, 农村居民参与农村社区发展的关键在于他们能自主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实施、监督和评估, 达到有效维护自身权益的目的。农村社区发展规划、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基本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来决策, 因此, 考察村民参与村民会议及监督村干部的程度便可知其参与农村社区发展的程度。本次调查就籍此来考察村民参与农村社区发展状况, 并通过李克特五点式量表来进行, 调查表中所设的项目主要是村民对“如果召开村民会议议事, 我会积极参加”、“如果参加村民议会议事, 我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我在村民会议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被采纳”、“我非常清楚我们社区的发展规划”等说法的认同度。使用五点法即“很不同意、不太同意、无所谓、比较同意、非常同意” 作为选项。

如表1所示, 对于“如果召开村民会议议事, 我会积极参加”, 选择“比较同意”或“非常同意”可视为他们肯定会参加, 70.5%的被调查者会参加村民会议。对于“如果参加村民会议议事, 我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67.1%的被调查者表示他们将在村民会议上表达自己的意愿和看法。这说明村民参与社区事务和社区公共政策的诉求异常强烈。然而, 对于“我在村民会议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被采纳”, 只有3.6%的被调查者表示非常同意、7.1%表示比较同意, 两者合计为10.7%。这表明村民对自身参与决策的影响评价度低。对于“我觉得有必要监督村干部”, 比较同意和非常同意者占比之和达89.8%, 而几乎没有村民认为村干部不需要监督。但对于“我会监督村干部并敢于提意见”, 比较同意者和非常同意者所占比例之和为13.7%, 该比例处于非常低的水平。这说明村民意识到监督村干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但基于原子化的个人却不敢或不会直接监督村干部。当前农村发生的诸多群体性事件暴露出的社会矛盾和冲突, 充分凸显了我国农村社区惯有的以政府为主导的村民参与不足的治理方式的缺陷。

2.农村社区民间组织缺乏

社会管理既包括政府机制也包括非政府机制。社会管理的核心主体是政府, 但还需其他主体的积极参与。而社区管理的多元性离不开社区民间组织的参与。社区民间组织能够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满足社会成员的愿望和利益要求, 有助于增进社会容忍度进而有利于化解社会各种矛盾和冲突, 在社会管理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欧洲, 一个明显的趋势是社区民间组织参与社区建设的持续扩大。[17]不仅如此, 国外社区还十分重视社区居民的自组织能力建设, 鼓励社区居民建立富有影响力的各种社区民间组织, 动员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治理。[18]农村社区民间组织具有微型性和草根性特征, 能够非常灵敏地发现村民的需求信号, 并能迅速予以回应, 在化解村民不满和矛盾方面具有优势, 又能够为村民提供交往互动的组织平台, 是农村社会管理的重要主体。本次调查也考察了农村社区民间组织状况。调查通过“社区有类似‘老年协会’的组织吗?”、“社区有‘舞蹈队’或‘老年文艺表演队’等组织吗?”、“社区有类似‘花木协会’或‘养鱼协会’之类的组织吗?”、“社区有志愿活动组织吗?”等问题来进行。选项为“有”和“没有”两项。

如表2所示, 认为社区没有类似“老年协会”的组织、没有类似“花木协会”“养鱼协会”之类的组织、没有志愿活动组织的村民分别占97.4%、92.6%和96.3%。这说明农村社区缺乏公益服务类组织、专业性农民组织和志愿组织。31.1%的村民认为社区有“舞蹈队”、“老年文艺表演队”等组织, 这说明农村社区仅拥有少量的社区文体活动类组织。由此笔者认为, 农村社区民间组织缺乏, 将不利于排解村民怨气、释放社会压力、不利于社会安定, 亦增加了农村社会管理的难度。

3.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低效

寻求个体需求的满足是个体有组织生活的主要目的, 因而社区凝聚力形成的重要途径是满足社区全体成员的公共需求。随着现代化的推进, 农民的需求渐趋丰富和多元, 农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也日益迫切。农村社会管理的最终目的也在于为农民提供公共服务。大多数公共服务的绩效都很难用投入产出来准确衡量, 因此, 衡量公共服务质量好坏的标准往往是公民的满意度。笔者亦通过调查村民对农村公共服务满意度来测度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本次调查运用了5点法的“满意量表”, 选取了基础设施、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险、最低保障、金融信贷、培训就业、环境整治、文体娱乐、社会治安、村务管理、农技信息等12项对农民生产生活有重要影响的公共服务作为考察指标。

统计显示, 村民对目前农村公共服务的总体满意率 (包括“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 为29.3%, 不满意率 (包括“不满意”和“很不满意”) 为15.4%。具体而言, 村民对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最低保障、文体娱乐和社会治安的满意度较高, 满意率分别为84.7%、79.2%、74.9%、73.5%和73.2%;但对义务教育、金融信贷、医疗卫生、村务管理、养老保险和培训就业的满意度很低, 满意率分别为22.3%、29.8%、30.7%、33.7%、42.3%和48.6% (如表3所示) 。调查显示, 尽管近年来提倡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大力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建设, 但相对于村民的旺盛需求, 供给不足、效率低下是农村各项公共服务普遍存在的问题, 这必然导致农民满意率偏低。农民对农村公共服务满意度不高, 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未得到有效满足, 这将形成对现实的不满情绪, 不利于形成有序的社会管理局面。

三、农村社区网络化发展模式是农村社区发展的路径选择

“政府管理社会和公共事务的功能转变, 由控制甚至直接干预转向掌舵、冲突协调和促进社会资源整合。”[19]由此可知, 社会管理创新的动力原点就在于政府改革, 而治理型政府是其改革的方向。治理型政府以创造多元平等、互动参与、协同合作的公共价值为使命, 建构起与其他众多的社会主体的多元互动、协同合作的伙伴关系, 这是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逻辑起点。就此而言, 农村社区发展应建构村委会、居委会、社区民间组织、私营企业和农村居民等多元主体平等参与、协同合作的网络化发展模式。

1.农村社区网络化发展模式的核心特征在于村民直接参与社区生活

村民直接参与农村社区公共事务, 是村民自治的内在要求。唯有村民直接参与, 才能真正有效提供满足村民需求的大多数公共利益。而促进村民有效参与, 一是应建立村民稳定的利益表达机制。参与的制度化是保障村民有效参与的重要条件, 需要构建农村社区公共事务的多元主体平等协商机制, 农村社会成员在协商中享有平等权利。尤其是应建立农村社区内部制度化的参与渠道, 村民具有表达自身利益的有效渠道, 进而才能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二是应培育农民的公民意识, 提高村民参与能力。阿马蒂亚·森认为, 贫困不仅是收入低下, 更应将其视为对基本可行能力的剥夺。[20]参与能力贫困也是农民能力贫困的重要组成内容。在中国, 农民存在惯性的畏惧心理, 极度缺乏现代公民意识, 这就限制了他们的政策参与意识和参与行为。通过学校教育、网络和通讯类新媒体等方式的宣传逐步培养村民, 使其具有一定的相关知识、参与技术能力、参与意识和参与文化, 实现村民自觉参与社区事务, 最终使参与成为村民内心的自然诉求。三是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应树立公民社会理念。就目前而言, 部分基层政府工作人员仍缺乏公民社会理念, 总是习惯于自上而下的内部控制, 习惯于采用行政强力对农村居民和各种农村社区社会组织进行管制。农村居民有效参与社区生活有赖于乡镇政府工作人员改变过去出于体制惯性将村民视为被治理对象的理念, 而应树立将村民视为合作对象的公民社会新理念。

2.农村社区网络化发展模式的要点在于社区民间组织参与农村社区生活

多元主体平等、合作的农村社区网络化管理模式不仅表现为村民参与, 还表现为农村社区内外的多元主体参与。多样化的农村社区民间组织可以为村民提供沟通交流的场所、提供社区服务, 而沟通将增强村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以及村民之间的紧密联系。基于公民参与、志愿精神产生的农村社区民间组织, 可形塑出一个联接从个体公民到社区、以其成员的情感依存与团结为依据的社会合作治理网络。然而, 正如福山所言, 社会秩序是不可能通过个人和社区单独的相互作用得以简单重建的, 社会秩序的重建需要公共政策的支撑。[21]藉此, 农村社区民间组织的茁壮成长需得到政府的扶持鼓励。政府要营造农村社区民间组织发展的良好环境, 扩大农村利益代表型组织的空间, 挖掘并推广成熟的农村社区民间组织运作模式, 大力发展农村志愿者队伍, 积极引导和激发农村社区民间组织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以扶持农村社区民间组织的成长。

3.农村社区网络化发展模式的实质是为农村社区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江苏省泰州市刁铺镇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篇3

关键词: 执业药师 药学服务 苏州地区

我国自1995年开始实施执业药师制度,药师负有审查处方的合理性、正确性及向患者提供良好的药学服务等职责,以指导患者安全用药。2012年,国家出台了《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也正式公布,其中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该配备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然而,当前从事社会药学服务的执业药师数量严重不足,其执业现状不佳的新闻报道屡见报端。

为更好地了解苏州市及周边地区执业药师的生存现状,本课题组从工作环境、执业水平、社会认知、薪酬水平、职业发展等多个方面入手,设计了一份16题左右的无记名调查问卷,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访问和网络调查三种调查方式,对500名左右的江苏省苏州市及周边地区社会药店的在岗执业药师进行问卷调查。本次调查从2014年7月开始,首先本课题组利用2个月的时间查阅文献,走访资深执业药师和相关专家,通过充分讨论,于2014年9月制定调查问卷的初稿。随后,课题组成员通过实地走访的方式,发放20份问卷初稿进行预调查。根据预调查的结果反馈,我们又改进了问卷,获得了第二版初稿问卷,并通过网络方式进行了第二次预调查,最终在2014年12月确定了最终版本的调查问卷。从2015年1月初开始,课题组成员同时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调查和网络调查方式,进行正式调查,整个调查过程在2014年5月结束。

本次调查网上网下共回收有效问卷516份,对问卷所得的结果进行了整理分析。我们希望本次调查的结果能为进一步改善执业药师制度,提升执业药师的服务水平,改善生存状态,推进执业药师法的出台作出贡献。现将本地调查的结果整理报告如下:

1.目前年轻执业药师在本地区执业药师中所占的比例较高,调查中,30周岁以下的执业药师占到了总人数的66.28%,执业经历不足5年的占到76.74%。这可能与执业药师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历程有关。执业药师制度在我国的历史并不长,对于社会药店配备执业药师强制要求的严格执行和执业药师参考人数的大规模增长都是近几年的事。对于一些在社会药房服务时间较长的从业者,国家另有“从业药师”制度进行管理。据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认证中心网站资料,2013年我国执业药师考试参考人数仅有5万人,而2014年则增长至13.5万人,同时考试通过率达到了创纪录的19.52%。这可能是目前苏州及周边地区执业药师呈现年轻化态势的主要原因。

2.在所调查的执业药师中,67.44%的执业药师拥有药学专业学历;学历层次方面,拥有大专学历的药师所占比例最高,占到63.95%,其次是本科学历药师,占到23.26%,而中专及以下学历的执业药师只占到总人数的9.3%。这说明,目前苏州及周边地区的执业药师无论是从专业上,还是学历上,都已经能够满足执业药师药学服务的需求。

3.有29.07%的执业药师认为,目前执业药师未能在岗位上充分发挥作用,另有45.35%的执业药师认为,自身仅能在岗位上发挥基本作用;认为目前行业和社会对于整体执业药师药学服务工作的认可程度仅为“一般”和“不认可”的占到总人数的54.65%,认为得到“非常认可“的人数仅占16.28%。这说明目前虽然执业药师在社会药房中的地位得以提高,但是离充分发挥执业药师的作用还有距离。

4.69.77%的被调查执业药师认为,目前在社会药店领域,执业药师供不应求,但是53.49%的执业药师的每月收入在2000-4000元/月。据苏州市统计局网络公布,苏州地区2013年的人年平均收入为57177元,也就是说,大部分执业药师的收入尚无法达到苏州地区的人均年收入。考虑到执业药师群体是具有专业技能的高素质就业者,这一收入情况并不能令人满意,调查发现,有66.28%的药师对自己的收入“不满意”或仅是“基本满意”。

5.对于“目前制约执业药师在药品零售及使用领域,充分发挥药学服务作用的最大因素”,被调查的执业药师大多认为是“政策完善程度”“执业药师的自身能力条件”和“服务对象的认可程度”,三者的比例分别是36.05%、20.93%、22.09%。

6.在职业能力方面,76.74%的执业药师熟悉常用OTC药物的使用方法,56.98%的执业药师能够完全准确理解开方者的意图,并按照要求调配处方。68.6%的执业药师熟悉常用药物的配伍禁忌及药物间的相互作用,50%的执业药师熟悉常用的抗菌药物的治疗周期。具体到执业工作中,77.91%的执业药师能够帮助患者选择经济有效的OTC药物,46.51%的执业药师能够理解常见各项检查检验结果,51.16%的执业药师能够诊断常见疾病,41.86%的执业药师能够识别常见药物中毒并进行解救,44.19%的执业药师懂得基本急救,36.05%的执业药师对常见传染性疾病进行判断处置,宣讲相关传播及预防知识,44.19%的执业药师能对常见中老年疾病进行预防、治疗和保健。另外,能够对特殊人群用药进行指导的执业药师占到总人数的51.16%。这些数字告诉我们,目前在社会药房,大部分执业药师能够胜任目前执业药师制度中所赋予执业药师的基本职责,有三分之一到一半的执业药师甚至能够承担较高水平的一些职责,比如诊断常见疾病,基本急救,等等。一些执业药师制度发展较早的国家,执业药师的职责和发挥的作用要远高于我国,这是这些国家执业药师制度较为成熟的标志。在目前的执业药师培养制度下,许多执业药师已经逐渐具备了承担这些较高水平职责的能力,因此,提升执业药师在执业中承担的职责,使执业药师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提升我国执业药师的社会地位和收入,其条件应该是越来越成熟。

7.在目前社会药房执业药师实际的承担的工作方面,大部分执业药师依旧将主要精力放在一些传统工作方面。70%以上的执业药师都经常需要完成“审查处方合理性,调配处方”、“对患者进行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帮助患者选择有效经济的OTC药物”、“为患者提供医药保健常识”、“负责所在单位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负责所在单位的药品进销存及储藏保管工作”六项工作。但是,经常承担“协助医生制定患者的临床用药方案”和“为患者建立用药档案,持续跟进患者的整个疗程”的执业药师均不足1/3,在工作中主动承担更高水平职责的执业药师人数尚且较少。显然,在素质允许的条件下,执业药师职责的提高需要制度建设的进一步推进。

综上所述,近年来,国家加强了药学人才的培养,大部分医科大学纷纷开设了临床药学专业,培养高层次药学服务人员(临床药师),使得社会药店的执业药师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但是,目前执业药师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其社会地位不高。执业药师在社会药房成了摆设,不能有效进行科学用药指导和合理用药监督。执业药师的服务内容、作用和职责不被患者关注,不能被充分了解和信赖。而且与执业医师相比,执业药师物质回报低,这些与执业药师常年来学习考试和继续教育所付出的时间和精力是不成比例的。很多执业药师都在制药企业普通岗位从事一些一般人都能胜任的工作,造成执业药师资源相对浪费。执业药师法的出台,可以保障在基层工作的执业药师更好地进行药学服务工作,指导群众安全用药。

参考文献:

[1]焦利平,黄锐,刘艳芳.湖北省执业药师执业现状抽样调查.中国药房,2009,Vol20,4:318-320.

[2]叶奎英,杨世民.对我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抽样调查.中国药房,2007,18,Vol10:796-800.

[3]康震.我国执业药师角色的重新定位与对策.中国执业药师,2014年10,11,Vol10:36-39.

[4]周全魁.当前执业药师的执业现状及发展思考.中国实用医药,2014年12,9,Vol34:253-254.

江苏省泰州市刁铺镇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篇4

2014年5月16日下午3时40分左右,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主楼14层南侧外墙二次结构柱浇注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9.38万元人民币。

2014年5月16日,根据泰州市人民政府授权,泰州市安监局牵头,会同市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住建局、建工局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对这起事故进行了认真调查。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并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正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太集团),泰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工程土建、水电安装承包单位。该公司于1995年1月28日经泰州市姜堰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公司具有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证。

2.江苏正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公司),泰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工程钢筋作业、模板作业、砌筑作业、脚手架作业劳务分包单位。该公司于2011年3月16日经江苏省泰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公司具有泰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颁发的砌筑作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筋作业分包劳务分包、脚手架作业分包劳务分包、模板作业分包劳务分包一 级资质证。

(二)工程情况

泰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工程由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资建设,工程位于泰州市引凤路东侧、永定东路南侧、洪泽湖路北侧。工程建设规模47033平方米,包括1栋20层的主楼和4层的裙楼。2012年6月1日,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泰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向社会公开招标,泰州开源工程设计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投标并中标,中标价228.0192万元。2012年6月25日,双方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2013年2月25日,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泰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土建工程向社会公开招标,正太集团投标并中标,黄志祥为中标项目经理,中标价6132.130881万元。2013年3月18日,双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2013年4月2日,正太集团将工程钢筋作业、模板作业、砌筑作业、脚手架作业劳务分包给正源公司,双方签订了《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双方约定正源公司“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2013年6月18日,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办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013年11月25日,正源公司和张仕保签订《内部承包经营合同》,将工程砌筑作业及模板作业劳务分包给张仕保个人,张仕保和夏遵刚口头商定,由夏遵刚承包砌筑作业劳务部分,张仕保承包模板作业劳务部分。

该工程于2013年4月开工。至事故发生前,主楼主体结构已封顶,正在进行主楼南侧外墙二次结构柱浇注和外墙保温层施工。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臵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4年5月16日,根据夏遵刚的安排,夏遵海作为当日瓦工现场负责人和陶德才、徐永红、谷天义等工人一起,浇注主楼12、13、14、15层的南侧外墙二次结构柱。

待浇注的二次结构柱靠近楼层入口平台,浇注混凝土用塔吊吊运至施工楼层,由工人用小推车将混凝土运送至二次结构柱模板处进行浇注。在浇注二次结构柱过程中,因楼层入口平台面积较小,为了方便工人用小推车向模板内浇注混凝土,施工至每一楼层时,夏遵海便指挥升降机司机将升降机停在施工楼层,打开升降机吊笼门和楼层入口平台防护门,将升降机吊笼和入口平台连通,作为施工平台使用。中午休息时,升降机司机夏遵兰因私外出,个人请陶学梅下午代开升降机。

下午,夏遵海等工人继续在14层浇注二次结构柱。3时40分左右,在15层清理楼面混凝土的谷天义呼叫升降机,要将15层剩余混凝土运送至14层,夏遵海指挥陶学梅将升降机开至15层,陶学梅在没有关闭14层入口平台防护门的情况下将升降机升至15层。升降机停留在15层期间,夏遵海站在14层待浇注的二次结构柱模板洞口东侧等待清理模板周边混凝土,徐永红将运来的一车混凝土倒入模板后,在后退调转车头时,不慎连同小推车一起从14层入口平台处坠落至地面。

(二)应急处臵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人拨打了110、120电话,项目部组织工人将徐永红抬上120急救车,送至泰州市人民医院南院救治,经医生诊断,徐永红已经死亡。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升降机驶离施工楼层时,没有关闭楼层入口平台防护门,导致徐永红在用小推车浇注二次结构柱混凝土过程中,不慎从入口平台处坠落至地面。

2.间接原因

⑴现场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①夏遵海违章指挥,利用升降机吊笼作为施工平台,违反正太集团《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表》(二次结构工程)二次结构浇筑施工应在稳固的操作平台下和有防护情况下操作的规定。

②陶学梅违规操作,无证操作升降机;在操作升降机驶离施工楼层时,没有关闭入口平台防护门。

③夏遵兰违反正太集团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未经批准私自外出;个人请无证人员代开升降机。

⑵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

①夏遵海作为施工现场负责人,没有尽到安全监护职责,未及时提醒徐永红升降机已经驶离施工楼层且楼层入口平台防护门没有关闭的情况。

②正源公司施工现场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管理。

③正太集团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安全检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施工人员违章作业;未及时发现无证人员操作升降机。

⑶正源公司未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⑷正源公司将工程劳务违法分包给张仕保个人,以包代管。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由于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安全监护不到位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事故责任单位及处理建议

正源公司,作为泰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工程钢筋作业、模板作业、砌筑作业、脚手架作业劳务分包单位,将工程砌筑作业及模板作业劳务分包给张仕保个人,违反了《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的规定;施工现场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违反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臵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第十四条第二项“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的规定;未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的规定。正源公司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泰州市安监局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正源公司处以罚款。

(二)事故责任人及处理建议

1.夏遵海,作为事故施工现场瓦工负责人,违章指挥,利用升降机吊笼作为施工平台使用,未能遵守正太集团《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表》(二次结构工程)“砌筑及二次结构浇筑施工中,必须在稳固的操作平台下操作。临边或洞口作业需佩戴好安全带,杜绝野蛮施工及一切在没有防护的部位施工作业”的规定;未履行安全监护职责,在升降机离开施工楼层且入口平台防护门没有关闭情况下,疏于对现场施工人员的监护。夏遵海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移送司法机关继续侦查。

2.李爱民,作为正源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在施工现场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能对施工现场实施有效安全管控,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未组织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李爱民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泰州市安监局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八条第一项“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的规定,对李爱民个人处以罚款。

3.陶学梅,无证操作升降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在操作升降机驶离施工楼层时,没有关闭入口平台防护门,未遵守正太集团《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升降机操作)“升降机司机必须关好每层停层门后,电梯方可上下”的规定。陶学梅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正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处理。

4.夏遵兰,作为施工现场升降机司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私自请无证人员代开升降机,违反正太集团《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定机、定人、定岗和坚持持证上岗制度,严禁请他人代替操作施工电梯,加强人员安全教育,督促机械操作人员遵守作业规程”的规定。夏遵兰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5.姚聪林,作为正太集团泰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工程项目专职安全员,现场安全检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正源公司在施工现场没有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事故施工现场违章作业、无证人员操作升降机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姚聪林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建议由正太公司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处理。

6.黄志祥,作为正太集团泰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工程项目经理,督促、检查安全生产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正源公司施工现场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事故施工现场违章作业等事故隐患。黄志祥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建议由正太集团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处理。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1.正源公司应该从这起事故中吸取深刻的教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工程劳务的承包行为,不得将承包的工程劳务再分包。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禁止施工人员违章作业。

2.正太集团应该从这起事故中吸取深刻的教训,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遵守公司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分包单位将工程非法分包、转包。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施工隐患。

3.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督促施工单位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监督检查,防止施工单位将工程建设项目非法转包、分包。

袁家铺镇中学教师现状的调查报告 篇5

袁家铺镇中学杨明皋

袁家铺镇共有十四个自然行政村,人口20762人,两所中学,六所完小,共有中、小学教师182人,(其中中学教师101人,小学教师81人)。

1、教师资历方面:现有中学高级教师1人;中学一级教师49人;中学二级教师35人;小学高级教师75人,小学一级教师22人。

2、教师学历方面:在全镇中、小学182名教师中有本科学历的63人,占教师总数的34.6%,大专学历的72人,占教师总数的39.6%,中师学历的47人,占教师总数的25.8%。从教师资历、学历的数据来看,现已达到了一定的程度,但是离实际教育、教学的要求还相差甚远。教师们仍当努力加强学习,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根据调查了解,目前我镇的教师状况还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小学教师青黄不接

根据调查,我镇目前共有小学教师81人,(其中五十岁至五十九岁这一阶段的有34人,占小学教师总数的42%,四十岁至四十九岁这一阶段的有31人,占小学教师总数的38.8%,三十岁至三十九岁这一阶段的有14人,占小学教师总数的17.3%,二十九岁以下这一阶段的仅有3人,占小学教师总数的3.7%。

如袁家铺中心小学,目前现有教师26人,其中五十岁以上的就占了14人,四十岁以上的点了6人,三十岁以上的为4人,二十九岁以下的仅有2人。因为五十岁以上的教师占了绝大部分,又加上他们身体状况不好(年老体病),很多教育、教学活动就根本无法在他们中开展。从以上的数据和情形来看,农村的小学教师的确已经到了

青黄不接的地步,望县级以上的政府部门采取紧急措施,拿出行之有效的政策来,加大力度,调整好学校的布局,解决教师的年龄结构问题。

二、中、小学英、音、体、美教师严重缺编

根据实地调查,袁家铺中学现有教学班11个(其中初三班3个、初二班3个、初一班3个、六年级班2个),教师63人,音、体、美专业毕业的教师仅有美术专业1人,但任这些课程教学的老师都是改派,有的真可谓是滥竽充数,特别是小学教师中能任教的几乎是没有。鉴于上述实情,农村小学生的全面发展也就只能是纸上谈兵,望而叹惜罢了。如此这样继续发展下去的话,农村的中、小学教育是颇危险的,盼望县级以上政府和主管部门多多培养一些特长教师,并将其输送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以利于扭转农村中、小学英、音、体、美等学科教师的严重缺编局面。

三、教师进了医疗保险却得不到医疗保障

据调查了解,教师虽然买了医疗保险,但是很多同志的医药费用却得不到报销。如我镇的退休老师王桂林同志,他的医保卡从去年至今年5月一直未曾进帐(钱),目前在教师们中得职业病的人比较多,如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肺炎、痔疮等疾病,得了这些慢性病的教师又得不到及时的治疗(因待遇低而手头经济紧张),更谈不上住院。久而久之他们的病情就加重了。如新华教学点的许梅初老师,他得了哮喘病,每个月要吃五六百元的药,一年下来就是七千多元的药费,尽管他买了医保,除了医保卡上的几百元以外,再也得不到一分钱的医药费报销,以致造成生活困难。象这样的例子全镇教师中还有好几人。上级主管部门是否能够根据教师这个特殊的职业,给予年老多病的老师以适当的医药费补助。以解他们的治病之急。

四、物价上涨,教师的工资偏低,难以维持生计

根据调查了解,教师应当加的工资而没有加,甚至加了数字不加钱,根据湖南省财政厅、人事厅、教育厅[2007]66号文件精神应该加到位的教师津贴至今没有着落。我镇有部分中、青年教师的工资还停留在七百多元、八百多元、九百多元之间,到手的有时候还没有这么多。低得可怜,每月靠这点微薄的工资收入来维持家庭生计,确有捉襟见肘的困难。说白了,两个青年教师一个月的工资顶不上一个农民小工的工资(月工资约2000元)。

现在生活水平和物价都比较高,如果教师的工资再得不到相应调整的话,他们的家庭生活就只能靠借债来支撑了。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尊敬的上级领导,以上的调查内容,都是源自于教师们的呼声,希望你们高屋见瓴,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的道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文件精神,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多干实事。为使老师们能安心地为建设小康社会,培育好更多的四有人才再创辉煌,而关爱好农村的学校、教育、教师。

江苏省泰州市刁铺镇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篇6

邳州是苏北地区的一个县级市, 所辖24个镇, 面积2088平方千米, 人口161.4万人, 2007年G DP为176亿元, 在苏北属于发展较快地区, 在苏北县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2008年2月初, 我们在邳州区域内进行了一次关于经济信息接受现状的实地调查。根据系统抽样的原则, 在邳州抽取三个镇, 在每个镇抽取1个村作为样本。根据随机抽样原则, 在每个村中随机发放问卷15—25份不等。调查方式以户为单位入户面访。本次调查共抽取3个村60户, 发放问卷60份, 回收问卷55份, 回收率为91.7%, 有效问卷为51份, 有效问卷回收率为92.7%。经编码后输入计算机中E xcel的数据库, 得出数据。

中等城镇经济信息影响力现状分析

一、大众传媒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从调查数据中可以看到, 有33.3%的受众表示在企事业单位工作中曾经借助过媒介帮助;21.6%在养殖活动中, 9.8%在种植活动中借助过媒介的帮助。这些帮助属于何种性质?13.7%是要获得科学的生产技术;21.6%是了解社会需求或从某个节目中受到启发;13.7%是想知道进货渠道或产品的销售渠道;25.4%是要理解国家政策;9.8%希望获得招工信息。

由此可见, 大众媒介对城镇的经济影响不大。除了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受众对传媒的接触偏多 (33.3%) , 在养殖活动, 特别是种植活动中, 人们对媒介的使用非常低。这与苏北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经济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越是收入高的企事业工作者, 对信息的获取和使用越是旺盛;而处于相对贫困的养殖者特别是单纯以种植业为生的人群, 对信息的获取能力和使用能力越差。这种经济以及信息上的鸿沟在当今城镇发展中势必进一步加深。

二、经济类新闻节目对生产的影响

1. 人们对并非专门针对农业的财经类节目显示出了一定的兴趣

在当地收视率最高的一档财经类节目是央视的《经济半小时》, 达到了58.8%;央视的《中国财经报道》和《中国房产报道》也分别达到了29.4%和25.5%。这说明城镇化进程中的人们对当前国家乃至世界的经济形势显示出了一定的兴趣。从他们对《经济半小时》的热衷可以看出, 开办时间长、质量高、具有品牌价值的财经栏目受欢迎。

2. 受众对农业节目兴趣不大

在专门为农业创办的节目中, 我们选取了央视7套的《致富经》和央视2套的《金土地》两档节目, 结果发现, 受众对这两档农业节目兴趣一般, 明确表示都看过的占29.4%;看过其中一档的占5.9%;而回答“没有看过”的占39.2%;模棱两可的“好像看过”的有11.7%。

对农业节目, 占主流的态度是“不喜欢”和“没看过, 不知道”, 分别为29.4%和25.5%, 而“喜欢”和“无所谓”的态度各占19.6%。可见, 此类节目的低收视率和它们的目标受众群的态度是吻合的。对农业节目, 种植户的兴趣不大, 值得节目制作者反思。

三、广告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经济信息特别是广告信息在苏北城镇居民日常的种植、养殖和企事业经营活动中的作用, 可以通过两个统计数据了解。 (见表1、表2)

在表1中, 没有为自己的农副产品做广告的受众达到了82.4%, 认为做广告划不来的人数多于认为划得来的, 但是绝大多数的受众还是认为要看情况。究其原因, 表2显示:认为“产品少, 不值得做广告;产品多, 可以考虑做广告”的占到52.9%, 认为“做广告不划算”的达到35.3%。此外, 选择“做广告好是好, 但一年辛苦下来的钱做广告实在舍不得”、“不知道广告做了有没有用”、“要看广告的价格”的也达到了二成多。在“您有较多的农副产品准备出售时, 将会采用什么样的方式”中, 有80.4%的受众选择了“人托人, 四处打听有哪些地方需要自己的产品”选项, 而选择“打算在媒体上做广告”的受众占到了37.3%。

虽然大部分的受众没有做过广告, 但是对广告的功能和影响还是有一定的认识。超过半数的受众认为产品多的话, 可以考虑做广告, 这就说明苏北城镇居民已经认识到广告的经济作用。可以预见, 在生产和营销活动中, 广告在苏北城镇的市场会越来越广阔。当然, 传统的走街串巷或通过熟人朋友介绍的销售方式, 在当前许多中等城镇还是比较普遍的。这不仅仅是观念问题, 更多是由于产品比较少, 广告不值一做。

四、广告对城镇生活的影响

1. 受众对媒介传播广告的整体评价

受众对“广告数量太多”和“多数广告都是‘王婆卖瓜, 自卖自夸’”两项的选择最为集中, 同时对广告的经济作用和指导自己消费方面又给予一定的肯定。 (见表3)

受众在对广告泛滥的现状表示强烈反感的同时, 对广告指导自己购买商品的功能上也给予了肯定。

2. 广告对消费行为的影响

从表4受众对家电的购买行为分析中可以看出, 人际传播的效果远远大于大众传播的效果。特别是初级人群中的以血缘、地缘结成的亲戚朋友是诱发购买的主要原因。当然, 大众传播的广告对受众的购买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比如电视广告诱发购买行为的就有31.4%, 广播媒体的作用更不可小视, 达到了39.2%。这吻合当地人群一贯的媒体接触习惯。 (见表4)

中等城镇经济信息发展策略

一、地方媒体在倡导初等产品深加工方面大有作为

信息不断流动, 在流动的过程中不断增值, 改变人们的知识结构, 影响人们的思想变迁。种植户特别是仅仅靠种植为生的农户在信息获取方面严重不足。由于自身的经济条件和信息获取渠道的局限, 以及常年躬耕在家的生存状态, 这个群体严重地与其他阶层拉开经济、信息等多方面的差距。面对这种严重的“信息沟”现象, 这个阶层的人群可以通过学习和利用大众传媒来促进自身的信息和观念的增进。而大众传媒在辅助社会弱势群体方面可以发挥长处。在养殖活动, 特别是种植活动中, 人们对于媒介的使用非常低, 这就说明大众传媒并没有真正深入到城镇中去。本地媒体可以在初级农产品的深加工方面提供具有本土特色的技术指导服务, 启发种植户的新思维, 转变他们的观念, 使他们走向富裕。

二、农产类经济节目要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

苏北城镇受众对诸如《经济半小时》等非农业财经节目很感兴趣, 表明在城镇化的过程中, 受众已经有意识地去接触和了解国内外的经济形势, 却不热衷面向“三农”的节目, 看来, 电视媒体“顶天”方面做得比较突出, 面向“三农”的“立地”内容效果不佳, 这也留出了媒体改进的空间:面向广大城镇的经济类节目在信息的时效性、节目的指导性和市场需求方面, 以及节目和城镇发展状况的互动反馈机制等方面, 大有可为。

三、广播广告前景看好

江苏省泰州市寺巷中心小学 篇7

学校坐落于泰州医药高新区中心地带,南临中国医药高新园区,北接泰州天德湖公园,占地12200平方米。学校现有29个教学班,1300多名学生。教职员工89人,其中大学本科学历65人,大专学历15人。获得高级教师职称的3人,中级教师职称的38人,市、区级骨干教师12人。

校园布局基本合理,凸现和谐向上的文化氛围。学校配有多功能报告厅、录播教室、微机室、会议室、科学实验室、科学探究室、劳技室、舞蹈房、音乐室、美术室、音体美器材室、少先队工作室、图书室、阅览室、心理咨询室、卫生室等专用功能室。学校图书室藏书30000多册,教学仪器设备等基本按省二类标准配置。

近年来,在各级主管部门和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科教局的指导下,学校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努力营造全面育人的氛围,全体教职员工艰苦创业,共同努力,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教育教学成果,每年都有数十篇较高质量教科研论文在国家、省、市以上媒体、刊物发表、获奖,承担了多个省、市级教学课题的研究,部分课题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成果,并已顺利结题。

江苏省泰州市刁铺镇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篇8

一、徐州市农村概况

徐州市位于江苏省西北部, 共有11县 (市、区) 、1个国家级开发区, 113个镇、2126个村, 530个居民委员会。幅员面积11259平方公里, 其中市区面积3038平方公里, 农业耕地面积5857平方公里;全市总人口973万, 乡村人口703.9万人。2010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636.5元。

二、调查样本与研究方法

本项研究主要采用问卷访谈调研的方法。

调查样本:根据2010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将全市113个镇分为三类, 8487元以上的38个镇为第一类, 7206~8470元之间的38个镇为第二类, 7155~5139元之间的镇37个为第三类。在这三类镇中分别进行抽样调查, 每一类镇采用适当照顾县 (市、区) 之间分布的原则分别随机抽取了3个镇, 共抽取9个镇, 每个镇分别调查了100户农户, 共调查了900户农户。

调查方式与对象:采用入户采访的问卷调查方式。调查对象既有村干部, 又有农户;既有从事以农业为主的农户, 又有从事经商和外出务工的人员;既有生活在离镇较远的农民, 又有生活在城郊结合部的农民。调查结果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较高的参考价值。

问卷设计与数据统计:主要围绕农民对江苏省惠农政策知晓度与获取政策信息的途径设计调查问卷, 把农民对政策的知晓程度采用四级评分, 对农民知晓政策信息的主要途径采用多项选择题。对收集回来的问卷首先进行有效性检测分析, 然后用SPSS17.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输入与结果统计分析。

三、结果与分析

(一) 惠农政策知晓度及分析

通过对900户农户入户调查, 农民对江苏省惠农政策知晓情况和知晓渠道分别见表1、表2。

从表1可以看出, 29.22%的农民对惠农政策有一定了解, 但是知道惠农政策具体内容的仅占6.11%;听说过但不了解具体内容的, 或者完全不了解的合计占70.77%, 由此说明:农民对惠农政策的知晓程度不是很高, 尤其是对具体内容了解程度更低。

从了解内容看:当问及你知道政府出台了哪些支农惠农补贴政策时 (多项选择题) , 有96.56%的农民作了明确的回答。其中“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的知晓率最高达到了95.9%, 江苏省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资金全部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和“一折通”兑付到农户的, 因此此项政策知晓率最高。其余依次为“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生猪补贴”, 知晓率分别达到69.78%、46.11%、38.11%。

从年龄层次看, 30岁以下的年轻农民对农村政策的知晓程度最低, 相反, 50~60岁年龄段的人对这一政策的了解程度相对较高。这其中的一个原因是30岁以下的年轻人从事非农业的比例较高。很多年轻农民小学或初中毕业后即选择了外出打工或者经商等其他产业, 并且随着职业身份的变化, 他们对农村发展的关注度也有所降低。完全不知道江苏省惠农政策的农民基本上是60岁以上、文化程度文盲的老人, 这些人平时基本上不看电视和广播。

从性别看:对惠农政策知晓情况的性别差异相对比较明显, 从对惠农政策非常了解与比较了解的比例, 男性都是高于女性的, 从对惠农政策完全不了解的比例看, 女性要高于男性。这一现象与农村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劳动分工有关。一般农村家庭男性负责外部联系, 他们对外界信息比较敏感, 而且目前农村男性在外打工的比例较高, 与外界接触的机会多, 这也有助于提高他们对新农村建设的知晓程度。而农村女性由于更多的精力用于照顾家庭, 特别是家里有孩子和老人, 她们与外界接触的机会较少, 有时因闲暇时间少, 连看电视的时间都没有, 因此, 其对于国家惠农政策信息的了解能力较弱, 对惠农政策的知晓程度要明显低于男性。

从文化程度看:文化程度越高, 对农村政策的知晓程度越高。农民对农村政策的知晓程度随着文化程度的升高呈明显上升趋势, 文化程度越高, 其对新农村建设的知晓程度越高。其中文盲的了解情况最低, 只是听说过有关惠农政策, 几乎没有人表示比较了解和非常了解, 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几乎都知道相关惠农政策, 比较了解与非常了解的占大部分。这主要是因为其文化程度越高, 接触现代传播媒介及与外界沟通的机会越多。

从从事的行业看:种植、养殖业户们对农村政策的知晓程度较高, 其次是打工者, 再其次是非农个体经营和不工作者。由于惠农政策涉及到种植、养殖业户们的利益较多, 农民一般对一些与自己无关的惠农政策不了解, 也没有要了解的欲望。

(二) 农民知晓政策的渠道及分析

到2010年底, 徐州市电视人口覆盖率100%, 广播人口覆盖率100%, 基本实行了有线电视“村村通”, 有线电视入户率为78.3%。这为徐州农民了解惠农政策提供了保障。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 农民了解惠农政策的途径主要还是通过传统的电视和广播, 通过村干部等处了解政策的不到20%, 这说明基层干部的宣传力度不够。农民知道有一系列惠农政策, 但具体了解程度却很低, 这与政策宣传力度不大和基层组织的不作为不无关系。有些村一年里很少召开甚至不召开村民大会;同时, 舍得花钱订阅报纸的农民还不多, 村集体订的报纸又大多锁在村委会办公室里, 一般群众难得一见;电脑和互联网在农村依然属于稀罕物和奢侈品, 农民获取政策信息的主要渠道是看电视和广播, 农民只能了解一些惠农政策, 却难以从电视、广播中领悟到党和政府惠农政策的全部内涵。

四、结论与建议

(一) 结论

通过调查得知, 97.67%的农民知道国家有惠农政策, 有一定了解的仅占29.22%, 还有2.23%的农民完全不知道惠农政策。农民一般对一些与自己无关的惠农政策不了解, 也没有要了解的欲望, 因而对惠农政策具体内容的了解趋于表面化和片面化。

电视和广播是农民了解惠农政策的主要途径, 通过村干部等处了解政策的不到20%。电视、广播传播的特性决定了农民不便于深入了解其传播的信息, 甚至会因为其视觉、听觉传播的特点而导致农民对信息理解的片面性。

(二) 建议

1. 加强信息畅通传播所需的物资和经费投入。

首先加大惠农政策宣传设施建设投入。为使惠农政策传播更畅通、更有效, 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是十分有必要的。其一, 加强乡村政策信息传播的基础设施建设。传统的黑板报宣传是朴实且有效的宣传方式。乡村财政应该保证其范围的黑板报数量, 而乡村政府则要保证黑板报内容得到及时更新。其二, 大力普及乡村广播、电视、网络等基础设施, 经常使用这些设施宣传惠农政策。其三, 可以采用印发惠农政策知识手册的形式传播信息。手册能够存放, 可以反复拿出来看, 弥补了广播、电视信息传播稍纵即逝的不足, 从而加深农民对惠农政策的了解。其次要保障惠农政策信息传播的必要经费。基层政府财政应该专门留出一部分资金作为惠农政策信息传播和反馈之用。

2. 提升基层干部对惠农政策的认识水平。

基层工作人员是政策上传下达及具体实施的主要负责人, 他们对惠农政策的透彻理解, 是全面落实惠农政策的一个前提。因此, 应把基层干部学习党的惠农政策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抓, 努力提高基层干部对惠农政策认识和把握水平, 充分开展理论学习、集中研讨、培训和聘请专家学者开设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 让基层干部全面、深入、系统地学习惠农政策。

3. 充分发挥农民之间交流传播惠农政策作用。

随着农村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亲缘和地缘依然是农民交往的主要联系, 人际交往中出现的新的元素并没有撼动传统农村的人际关系格局。因此, 惠农政策传播除要采取传统和现代化的传播手段外, 还要发挥当地“土专家”培训作用, 把农民被动接受信息转化成主动寻找和接受信息, 要把惠农政策信息转化成农民容易明白的形式, 通过人际组织等多种传播渠道激发农民的政策科技意识、市场意识、创新意识, 让他们真正体会到政策对于自身利益的重要性。

摘要:本研究采用分类随机抽样的方法, 在徐州市农村抽取了900户农户, 对国家惠农政策知晓度和知晓途径进行调查, 分析惠农政策在农村传播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惠农政策,知晓度,调查,徐州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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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市刁铺镇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篇9

关键词:生产服务,农民合作社,发展模式,扬州市

0 引言

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西方国家农业现代化的历程表明,农民合作社作为由农民自愿联合、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能够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1,2]。西方国家的农民合作社主要由流通领域的购销合作社和各种专业化的服务合作社组成,服务合作社包括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的合作社和为农村居民提供服务的合作社[3]。本文中的农民生产服务合作社是指近年来我国农村出现的、主要围绕农户的生产环节提供农机、植保等生产性服务的专业合作社。

近年来,扬州市围绕现代农业的发展,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快速增长,合作的形式也不断创新。截止2008年底,全市共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612个。其中,种植业136个,占22.2%;畜牧业156个,占25.5%;渔业120个,占19.6%;林业46个,占7.5%;农机、植保等服务业115个,占18.8%。在生产服务领域,涌现出了一批成员较多、规模较大、成效较好的合作典型,在江苏省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

目前,学术界对于农民合作社的研究已取得了大量成果,但相关文献主要是对各类合作社进行的总体分析或对流通领域合作社的分析[4,5,6],而对于近年来兴起的形式多样的各类生产服务合作社的研究成果还很少。鉴于此,本文通过对具有典型意义的江苏省扬州市的调查分析,探讨农民生产服务合作社的发展模式、运行绩效、存在问题和发展对策,以有效指导这一新型的农民合作组织的健康发展。

1 发展模式和绩效评价

目前,扬州市各类生产服务合作社的发展主要有以下3种模式。

1.1 “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由农技推广部门或农机服务部门,根据农民生产经营的需要和自身发展的实际,利用和发挥其在信息、技术、经营场所、设备等方面的优势,牵头领办农民生产服务合作社。例如,高邮市界首镇的水稻生产服务合作社由农技中心发起建立,成立时发展成员419人,其中公益性农技人员7名,落聘分流经营性农技人员11名,农机手115名,种粮大户112名,村组干部174名,形成了“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水稻生产服务模式。

1.2 “合作社+农户”模式

这种模式由农机大户或种粮大户牵头,联合其它农机户或农户组成合作社。如宝应县惠农机插秧专业合作社由当地的农机大户发起成立,社员由农机户和水稻育秧环节的成员组成,2009年已有成员671人;邗江区公道镇大众机械插秧合作社由当地种粮大户牵头成立,为农户的水稻生产提供统一供种、统一育秧、统一旋耙、统一机插、统一植保的生产一条龙服务,2009年服务农户2 560户,机插秧面积0.132万hm2,占全镇农田的50%。

1.3 “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

这种模式由实力较强的农机或农资服务公司引导农户组成合作社或直接投资入股参与农民合作社。例如,扬州邗江利民植保专业合作社由邗江区植保服务公司出资入股,吸收农机手和农机部门以机械、技术入股,为农户提供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物资服务和植保服务等生产服务。

各类生产服务合作社紧紧围绕农户的生产环节开展生产技术服务,有效解决了农户在生产中面临的技术、劳力困难,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促进了农户增产、增收。

随着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壮大,农民生产服务合作社已经从单一的服务逐步过渡到统一供种、统一育秧、统一机插、统一植保等生产一条龙服务,实现了为农民种田、耕地、整地、插秧一条龙的作业服务,保证了粮食的稳产、高产,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和机械化水平的提高。以宝应县曹甸镇水稻机插秧专业合作社为例,与传统育秧和人工栽插相比,该合作社为农户提供机插秧服务,合作社2008年每公顷节省成本2 550元,每公顷产量提高300kg以上;由于统一育秧,农户节省的秧池田可以种植其他作物,两项合计为农民人均增收235元。

2)增加了社员收入。

社员以机械或资金入股,年底获得分红。以邗江区大众机械插秧合作社为例,合作社在满足本地机械化插秧的同时,积极组织开展跨区作业,服务范围扩大到周边地区,极大地提高了机插秧作业效率,拓宽了合作社收入来源。据调查,未成立合作社前社员单机作业量不足6.67hm2,作业收入不足4 000元,加入合作社后,单机作业量逐年增加,作业收入不断提高,2008年合作社实现经营服务收入290万元,社员股均分红1 050元。

3)加快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合作社实行机插秧,既大幅度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又提高了劳动生产率,缓解了农忙期间农村劳动力紧张的状况。依靠合作社的服务,在外务工的农村劳动力不需要返乡插秧和进行病虫防治及其它田间管理,保证了农民在外务工、经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促进了农村劳动力顺利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

4)提高了农业生产质量管理水平。

合作社在服务过程中注重农业生产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和控制,有效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如合作社利用集体采购的优势以及专业优势选择优质的抗病虫害能力强的优质种子,采用优质的肥料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并辅助以现代药物进行综合防治,既提高了药物防治效果,又减少用药机率和用药量,保证了农产品的安全和品质。

5)有利于农业服务体系的改革。

我国乡镇农业服务体系改革后,公益性人员和经营性人员进行了分离。通过鼓励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机人员主动适应改革形式,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引导其领办、创办农民生产服务合作社,拓展了在生产服务领域施展才华、为农服务的天地。

2 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1 经营规模较小,服务功能单一

合作社的农业机械基本来源于社员自有的农机具,受社员经济实力的限制,这些农机具大多是中小型的普通机械设备,而高效、低耗、环保、多功能的先进机械设备很少,由于缺少资金、资产,合作社的经营规模难以扩大,服务功能比较单一。目前,大多数合作社的服务范围局限在村镇范围,在服务内容上主要围绕粮食的生产环节进行机插秧、机收割、机植保等单项作业服务,能够开展多种服务项目的综合性服务合作社只占20%左右。

2.2 运行机制不健全,组织管理不规范

目前,各类服务合作社主要由农村能人、种田大户和乡镇农技(机)部门牵头创办,在经营管理上主要靠“牵头人”的个人权威或依托部门来维系,组织内部缺少健全的民主管理制度、赢余分配制度和其它各项管理制度,社员民主参与程度不高。如一些合作社治理结构不完善,社员权利和义务不明确;不少合作社没有建立公积金、风险基金等积累机制,合作社抵御风险能力不强,发展缺乏后劲。

2.3 政策难以落实,资金短缺

2008年下半年以来,虽然国家和省、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税收、信贷、收费等优惠政策,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政策很难落实到位。目前,对生产服务合作社的扶持主要是农机购买补贴,对合作社项目、资金的扶持力度不大。同时,银行没有出台专门对合作社的信贷支持,合作社信用难以评价,导致合作社贷款受阻。

2.4 培训工作滞后,农机手素质不高

合作社运作不规范、发展步伐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专业的、及时的、高质量的辅导和培训。由于没有专职机构,工作经费紧张,专业人员缺乏,大多数合作社的培训辅导工作得不到落实。合作社的农机手大多为当地的农民,文化水平偏低,吸收、消化农机新装备的能力较差,有技术、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更少。此外,受到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的影响,农机手作业队伍不稳定,年轻的、有技术的农机手偏少,农机手呈现出老龄化的趋势。

2.5 抵御风险能力弱

对于农业,病虫害具有特殊性,而病虫害的防治不仅关系农民自身,也与农产品质量息息相关。目前,政府对生产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物资装备补贴主要侧重于机械购买,对农作物保险几乎没有涉及。同时,保险行业中虽然有专门的病虫防治险种,但是要求较高。此外,合作社开展服务需要组织自己的防治队伍,但防治人员作业时却没有安全保障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务人员的积极性。

3 对策建议

3.1 扩大服务领域和范围,向规模化、综合化发展

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我国农业劳动力供给短缺和老龄化问题更加突出,农户客观上要求农业生产全程服务[7]。农民生产服务合作社应顺应农户的生产经营需求,拓宽服务领域和范围,从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耕、种、收环节的单项服务向农田改造、农产品储运和加工等领域拓展,逐步形成农产品的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同时,合作社还应根据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不断开拓服务市场,采取“订单作业”“承包作业”和“跨区作业”等服务模式,逐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对农户的覆盖率。

3.2 加强组织内部制度建设,不断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合作社是分散经营的农机户和农户适应市场竞争、维护自身利益而建立的互助合作组织,合作社只有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建立健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运行机制,才能增强对社员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实现持续发展。首先,应合理确定合作方式或股权结构,引导农机户和农户以机械、资金和资产入股,逐步在社员之间建立紧密的财产联系;其次,规范完善合作社的利益分配制度,盈余应根据合作社发展的需要计提部分公共积累,其余部分应主要按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返还给社员;再次,应建立健全社员民主选举与民主决策制度,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决定合作社经营方针和各项重大事项。此外,合作社作为经济实体,要保证经营效率,还必须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其它各项经营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3.3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缓解资金短缺困难

生产服务合作社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优惠政策,扶持合作社扩大经营规模,提高服务能力。首先,协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将合作社纳入税务登记系统,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对于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农作物新品种育种、农机推广、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其次,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发挥农民合作社财政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服务能力,提高成员素质,特别在农机购置补贴、农田作业燃料补贴、项目立项等方面对生产服务合作社进行扶持。再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机构应将符合授信条件的合作社列为优先支持的对象,确定授信额度,特别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按照“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的程序,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信用评定范围,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方便合作社获得银行贷款。

3.4 强化辅导培训,实施人才培训计划

各级政府应落实专项经费,汇集各方面力量,为农民合作社的成立、登记、运行等提供辅导和咨询服务,在业务经营、利益分配、民主管理和财务监督方面进行具体指导。同时,围绕提高社员素质开展辅导培训,特别是对农机手开展技术培训,普及科技知识,培养吸收、消化农机新装备的能力。此外,对有能力的合作社带头人开展辅导培训,提高其经营管理能力。

3.5 制定保障措施

一方面可以提供专业保险服务,把专业化防治工作纳入农业保险范畴,保险费由当地的财政部门进行统一缴纳,为各专业化防治队伍和农户提供风险保障,特别加强对防治队伍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另一方面,建立农业损失专家评估机制,对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灾害进行评定,根据评定的结果进行补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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