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爆规定

2024-06-05

防火防爆规定(精选11篇)

防火防爆规定 篇1

1根据本公司生产特点,要求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建筑实际防火规范》(GBJ16-87),《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实际规范》(BG50058-1992),以及《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版)等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

2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连锁装置等设施。

3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应顶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与安全连锁配合,其连锁动作应在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下。

4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

5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连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设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窜入的设施,但不宜单独采用单向阀。

6因反应物料爆炸性反应,分解反应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槽等设施。

7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和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流灭火。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

8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20675-1990)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备或贮槽等,应装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10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尚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间设置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

11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

防火防爆规定 篇2

燃烧基本条件:

1.可燃物

2.助燃物

3.引火源

火灾中常见的毒性燃烧产物有: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五氧化二磷、氯化氢、氰化氢等。

爆炸:是发生瞬间的燃烧, 同时生成大量的热和气体, 并以很大的压力向四周扩散的现象。

爆炸3要素 (基本条件)

1.可燃物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2.所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达到一定的浓度比例;

3.有引起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的最小引爆 (引火) 能量。

爆炸极限:

可燃物质 (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 与空气 (或氧气) 必须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形成预混气, 遇着火源才会发生爆炸, 这个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极限 (或爆炸浓度极限) 。可燃性混合物能够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和最高浓度, 分别称为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

火场自救方法

1.当疏散通道着火, 但火势不大, 可用湿棉被、毯子披在身上, 迅速果断地从火中冲出去。

2.当楼梯等正常疏散通道均被大火烧毁倒塌或火焰太大无法穿越时, 可以通过房屋上的阳台、落水管或利用竹竿等逃生。

3.当没有上述逃生之路时, 应退到居室内, 关闭通往着火区的门窗, 有条件时可向门窗上浇水, 以延缓火势蔓延;如烟雾太浓, 可用湿毛巾等捂住口鼻, 但不宜呼叫, 防止烟雾进入口腔;同时, 可向室外扔出小东西, 在夜晚则可向外打手电, 发出求救信号。

4.如生命受到严重威胁, 又无其他自救方法时, 可用绳子或床单、布匹撕成条状连接起来, 一端紧拴在牢固的门、窗等可靠的支撑物上, 然后顺其下滑, 逃离火灾危险区。

5.如果楼层不高, 且火势猛烈, 情况紧急, 被迫跳楼时, 可先向地面抛一些棉被等物, 以增加缓冲, 然后手扶窗台往下滑, 以缩小跳落高度, 并保证双脚首先落地。

6.如果没有火焰, 只有浓烟时, 可以用湿毛巾、口罩等捂住口鼻, 低势爬行离开烟雾区。

7.如果身上已经着火, 千万不可奔跑, 应设法把衣服脱掉, 也可卧倒在地上打滚, 把身上的火苗压熄。如果就近有水, 且身上的火势较大, 上述办法难以奏效时, 可跳入水中, 让火熄灭, 以尽量减轻烧伤程度和面积。

防火防爆基本知识 篇3

什么是燃烧

燃烧是一种同时放热发光的氧化反应。燃蛲是有条件的,它必须是可燃物、助燃物和火源这三个基本条件的相互作用才能发生。火是指具有一定温度的热量的能源,如火焰、电火花、灼热物体等。当燃烧危及生产设施或人身安全时,就叫做火灾。

2

什么是爆炸

当物质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燃烧反应,燃烧产生巨大的热量与气体,气体受高热作用猛烈膨胀,造成压力波,具有极大的冲压力,这个现象就是爆炸。爆炸也有三个条件:可燃物、助燃物和有一定温度(如火源、火焰、火花、高温的灼热物)。

燃烧与爆炸的区别在于氧化速度的不同,决定氧化速度的重要因素是在点火前可燃物质与助燃气体(物质)是否混合均匀。例如,汽油在敝口容器男能爆炸;又如煤块可以安全地燃烧,而煤尘却能爆炸。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常见火灾与爆炸交潜发生的情况:

(1)爆炸→火灾。爆炸时飞出易燃物、溅出的油类引起火灾。

(2)火灾→爆炸。当燃烧波及易燃物品引起爆炸。如醋酸在常温下不能爆炸,在高温下有变成爆炸物的可能。

燃烧按可燃物质的物态不同分为气体燃烧、液体燃烧、固体燃烧三种。

爆炸按物态区分,可以分为四种:

①气体、蒸气爆炸;

②雾滴爆炸;

③粉尘、纤维爆炸;

④炸药爆炸。

前三类是可燃物质与空气或氧均匀混合后才能爆炸,称为分散相爆炸,第四种是不需与空气混合的固体或半液体的爆炸,又称凝聚相爆炸。

3

火灾和爆炸事故有以下特点

(1)严重性。往往造成重大伤亡和多人伤亡事故,使国家财产蒙受巨大损失,严重影响生产的顺利进行,甚至迫使工矿企业停产,通常需较长时间才能恢复。

(2)复杂性。事故原因比较复杂,如可燃物种类繁多,引起事故的火源也有多种等。事故发生后,设备炸毁、厂房倒塌、人员伤亡等因素,也给事故原因的分析带来困难。

(3)突发性。各类事故往往在人们意想不到的时候突然发生。

按火灾造成经济损失的大小及人员伤亡的多少,可分为一般火灾,重大火灾和特大火灾。凡是一次火灾损失50万元以上,或死亡10人以上,烧毁粮食10万斤、棉花5万斤或烧毁50户以上的称为特大火灾;凡一次火灾损失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或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伤10人以上;农村受灾30户以上50户以下的火灾,称为重大火灾,而火灾损失低于上述情况者为一般火灾。

铁路运输火灾的特点主要表现在:火灾起因多,火灾蔓延、发展速度快;火灾扑救困难;火灾造成的影响面大。

4

引起火灾爆炸的主原因有

(1)用电不当,乱拉电线,电线超负荷,电器及电线不定期检查。

(2)存在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的库房(场所)未使用防爆灯具。

(3)电流短路、电流增大,大量电能转变热能;温度升高,易引燃附近易燃物或可燃物。

(4)接触电阻过大,造成大量电能转变成热能,使接触点处温度升高,引燃附近可燃物。

(5)人体静电。静电是指引流动的电荷。它可以通过不同物质相互摩擦而产生。 (6)运输、装卸、包装不当。 (7)周围环境与物质接触太近,如热源、火源与物质接触;水与遇水燃烧的物品接触,危险货物摩擦,撞击起火。 (8)雷击起火。遇有火警发生时,应尽快打电话报告消防部门,以便消防人员及时赶到火灾现场,尽快扑灭火灾。火警电话为119,拨通火警电话,要讲清发生火灾的位置和火情、什么路、多少号,是什么单位,什么货物着火等。对消防队的提问,要准确回答,并告诉自己所有的电话号码,单位,姓名,以便随时联系;确认消防车出动后,才可挂断电话,并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导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

5

保护火灾现场要注意以下几点:

(1)在火灾的扑救过程中,消防人员应有意识地注意发现和保护起火起点,不要轻易搬动物件,要尽可能保持原燃烧时的状态。

(2)在火灾扑灭后,应立即划出警戒区,指派专人看守,不准许任何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3)对火灾现场的遗留物,必须保持原样,在火灾调查人员现场勘查之前,无论燃烧过或未燃烧过的物品,一律不得任意搬动。

(4)火灾调查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处处留意勘察,不要随意走动,调查人员也不宜过多,以免挤踩破坏起火痕迹。

(5)火灾现场勘察完毕后,需得到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的批准,才能撤销现场保护,进行火灾现场的清理。

防火基本知识

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重视消防工作。

1

消防工作的基本方针 消防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要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就必须作到:

(1)各单位消防工作应指定专门领导负责,制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的防火工作计划。组建基本消防队伍,绘制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图。

(2)消防器材管理要由保卫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3)明确防火责任区,将防火工作切实落实到车间、班组、作到防火安全人人有责,处处有人管。

(4)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杜绝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并在安全台帐上作记录。

2

义务消防队的基本职责 义务消防队伍,由单位保卫部门实施组建,义务消防员应选派年青力壮,责任心强的职工组成,其任务是宣传各项消防法规,讲解消防知识,遇突发火灾时,迅速出击,及时扑救。

3

义务消防员的基本要求

(1)义务消防员应学习和掌握消防常识及各项消防法规。

(2)义务消防员应达到“三懂、三会、三能”。即懂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防火措施,懂火灾扑救方法: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会处理火险隐患,会报警;能自觉遵守消防规章制度,能及时发现火险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3)义务消防员要熟悉消防设备、器材的技术性能和使用方法,作好消防器材管理和保养工作,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修和试验,特别是冬夏季节,做好防寒防高温。及时补换和补充药剂,更換不合格器材。

(4)灭火器要放在干燥,通风阴凉,灰尘少,并便于取放的地方。灭火器上应贴挂标签,注明启用日期,药剂换换装时间,经常保持消防器材良好有效。 4

发生火灾时应注意的事项 发生火灾时应有效地组织灭火,正确使用灭火方法。

(1)发现起火时应先判明起火的部位,燃燒的物质,将情况迅速报警。

(2)在报警的同时,消防队到达前,

灭火人员可以采取断开电源,加强冷却、筑提堵截、撤离周围的易燃易爆物质等办法控制火势发展,根据起火物质、采取相应的灭火用具用品。

(3)起火现场必须有人统一指挥,防止混乱。灭火中应注意防止中毒,倒塌、坠落伤亡等事故。

(4)灭火时注意观察起火的部位、物质、蔓延方向等,灭火后要注意保护好现场的痕迹和遗留物品,以便查明起火原因,便于分析事故。 5

灭火的基本方法 常用灭火的方法有4种:隔离法、窒息法、冷却法、化学抑制法。

(1)窒息法:隔绝空气,使助燃气体(如氧)与燃烧物分开,就可停止燃烧。

(2)冷却法:降低燃烧物质的温度,当降到燃点以下,就停止燃烧。

(3)隔离法:将燃烧物质与未燃烧物质分开,使火势孤立,不致蔓延。

(4)化学抑制法:采用含氟、氯、嗅等化学剂,使链式反应中断,燃烧即停止。 6 防火基本技术措施 (1)消除着火源,如禁止烟火,采用防爆灯具等;

(2)控制可燃物,如防止可燃物的跑、冒、滴、漏,以难燃或以不燃材料代替可燃材料;

(3)隔绝空气,如使生产置于真空条件下进行,钠存于煤油中等;

(4)阻止火灾范围的扩大,如筑防火墙或设置阻火装置:

(5)监视酝酿期的特征;

(6)组织训练消防队伍;

(7)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7

常用防火用具用品

(1)液态灭火物质——水。

水具有显著的冷却作用,热容量大,水蒸发时能大量吸收热量,水蒸汽即可冲淡燃烧区的可燃气体浓度,又能阻止氧气进入燃烧区,当空气中水蒸汽达30%以上就能灭火。

水可以扑灭任何建筑物和一般物质(如棉织物,部分水溶性或水浸润的化学物质)的火灾。但禁用水扑灾以下火灾:

①遇水燃烧爆炸的物质,如金属钾、钠、镁、铝、过氧化物、电石、浓硫酸、熔触状的盐;

②带电设备的火灾,因水能导电;

③比水轻又不溶于水的易燃液体的火灾,如汽油、煤油。

(2)固态灭火物质。

固体物质有黄砂、泥土,它可以用来扑灭小量易燃液体和某些不宜用火扑灭的化学物品的火灾,但禁止用它来扑灭镁合金火灾,因为黄砂的主要成份二氧化硅与燃烧着的镁反应能放出大量的热,反而促进镁燃烧。另外,可以用湿棉被、湿麻袋扑灭初起的火灾也有效。

(3)根据火种,正确使用灭火机。

①泡沫灭火机。

普通泡沫灭火机用硫酸铝和碳酸氧纳溶液、发泡剂配制产生二氧化碳泡沫,可以用来扑灭汽油、煤油、油漆等易燃体的火灾。但不能扑救带电电器火灾;因其有污迹存留,不能扑救精密仪器仪表及贵重物品:因其与忌水性物质接触后燃烧,不能扑救忌水性物品产生的火灾。

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a

灭火机置于干燥、阴凉、容易看到、取下的地方。

b

经常疏通喷咀,防止堵塞。1~2年换一次配剂,对筒壳进行水压试验。

c

使用灭火机时,要离开胸前20cm以上,以防喷咀堵塞,筒内压力过大,发生筒体爆炸伤人。扑灭火源应从外围到中间。不要同其他灭火液体一起使用,否则失去作用。

②“1211”化学液体灭火机。

“1211”是一种(CF2CIBr)一碳二氟一氯一澳甲烷。常溫为液体状态,易于气化。无色、无刺激性气味,对金属无腐蚀作用。

“1211”灭火机适用于扑灭油类、易燃液体、气体及电器设备,精密仪器等初起火灾,不宜用于扑救活泼金属、金属有机化合物、硼烷等物质的火灾。可在图书馆、文物、资料档案室、精密仪器室配备。

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空气中含有“1211”,当浓度低于4%时,比较安全;超过5%~10%时,能引起人体中毒。注意掌握一个灭火时间不宜过长,避开气体、有毒物质接近人体。 ③化学干粉灭火机。 干粉灭火剂无毒、不易变质,对人畜无害、对容器无腐蚀,易长期保存使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火灾时,手提灭火机,撕去器头上的铅封,拔去保险销,一手握住胶管,将喷咀对准火焰根部,另一手按下压把,干粉即可喷出灭火。

喷粉要由近及远,向前平推,左右横扫,不使火焰窜回。

喷粉不要直接冲击油面,以防飞溅,造成灭火困难。

8

人身着火扑救措施

当人身着火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1)迅速设法脱掉已羞火的衣帽或把衣服撕碎扔掉。

(2)来不及脱衣,可就地的打滚灭火或跳入附近的水塘、小河中。

(3)用湿麻袋、毯子包裹着火者。

防爆基本知识

1

防止汽油混合气体爆炸的预防措施

(1)消除一切火种,禁止接近火源。

(2)安装防爆设备,如防爆灯、防爆开关。

(3)采取通风措施。降低温度。

(4)消除静电,使用无火花工具如铜锤、木锤等。

(5)严禁用墩布(尤其是化纤布)浸泡油拖地,禁止用锯末拌汽油擦地,以免摩擦产生静电引起火灾。 2

氢气、氨气、氧气瓶及天燃气罐的防火防爆措施

(1)要经常维护和检查管道、阀门和容器,发现有漏气处要及时修理。

(2)在屋内当嗅到液化石油气味,严禁点火、合电闸开关,应及时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3)装在车上的气瓶要妥善地加以固定,防止气瓶跳动或滚动。汽车运气瓶一般应横向旋转,头部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4)装卸气瓶京戏轻装轻卸,防止抛装,滑放或滚动。

(5)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曝晒。

(6)易燃品,油脂和沾油物品不得与氢气瓶同车装运。

(7)车上禁止烟火,运输可燃有毒气体瓶时,车上应备灭火器和防毒用具。

(8]两种介质相互接触能引起剧烈反映的气瓶不应同车装运。

(9)留有余压,不得将氧气用尽。

(10)开气应缓慢。

(11)定期[每三年)作技术检验,超期未检的气瓶停止使用。

(12)应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不得火烧或用铁器敲打。

3

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

对于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的生产、储存保管、运输、使用、回收等安全操作规程。

对于装置内部有易燃易爆介质,不停机检修时,应在环境通风良好,装置内部保持正压,易燃介质含氧量极低的情况下动火,防止爆炸。

4,采用监测、警报仪器和防爆设备

利用各种监测、警报仪器组成火灾报警网以及自动灭火系统。

防火防爆规定 篇4

1991年5月25日交通部 公安部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31号令发布199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船舶在船厂、航修站修理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消防安全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内船厂、航修站(以下简称厂、站)及在厂、站修理的一切中外民用船舶。

第三条 船舶修理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厂、站方负责,厂、站主要领导为防火负责人。船方要加强自身防火管理,并积极协助厂、站做好修船施工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 修船作业前,厂、站与船方需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 修船明火作业实行审批制度。由施工项目负责人申报,厂、站主管消防和安全的职能部门审批。在消防重点部位和危险处所进行明火作业,还应当报经厂、站防火负责人核准。审批人员应当在审批前到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批准。

第六条 从事修船作业的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须持有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第七条 船舶进厂、站修理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油船(包括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体船、散装危险化学品液货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制定的《船舶清除可燃气体检验规则》的要求,清除舱内油、气,由船舶检验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检验,确认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出具检验合格证书。

(二)非油船的燃油、滑油、污油舱(柜)以及与其相连通且无法拆卸的管系,如需动火作业,其要求与油船相同;如不需动火作业,且所装载油料闪点在60℃及其以上的,可不清除存油,船方应设置明显禁火标志。

(三)船舶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清除干净。

第八条 修船明火作业,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作业前,船方应当清除作业现场及其周围(包括上下左右管系、相邻舱室)的易燃可燃物;厂、站方应将与下层舱室连通的孔洞封堵。

(二)机舱内(包括油舱柜、油管线附近)明火作业时,可燃气体浓度须保持在爆炸下限值的1%以下,否则应当停止作业。

(三)厂、站方要有专人在作业现场看火,并置备小型灭火器材。当班作业完毕,施工和看火人员应当在认真检查、清理现场后方可离开。

(四)敷设氧气软管、乙炔气软管、电焊线时,要采取防挤、压、摩擦措施。当班作业完毕,须切断电源和气源。

第九条 修船中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厂、站方须有专人负责管理、监护。

(二)在作业场所周围划定安全警戒区,设置禁火标志。警戒区内严禁使用明火和非防爆插座、开关、电器设备。

(三)当班作业完毕,须将油料、油漆、油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全部带离船舶,不得存留在船上。

第十条 修船中应当对船舶电气设备和施工用电严格管理。凡临时拉接线路要采用绝缘物架空,严禁拖、拽、挤、压。

第十一条 厂、站方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变船上的防火结构、消防设备和管系。如确需改动的,应当经船舶检验部门同意。

船上配置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或挪作他用。在发生火灾或爆炸等紧急情况时,由厂(站)、船方值班负责人在核准失火舱室无人后方可使用船上二氧化碳等固定灭火系统。

第十二条 修船期间,船方应当严格实行护船值班制度,保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船员留船。

第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人员,消防监督机构根据有关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或造成危害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船舶防火防爆措施 篇5

1. 吸烟时,烟头火柴杆必须熄灭后投入烟缸,不能乱丢或向舷外乱丢 , 也不准扔在垃圾桶内。

2. 禁止在机舱、货舱、物料间、储藏室公共生活区内吸烟,在卧室内禁止躺着吸烟。装卸货或加装燃油时禁止在甲板上吸烟。

3. 易燃易爆物品,不准随意存放,必须按规定集中保管。禁止任意烧纸或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玩弄救生信号弹。

4. 离开房间时,应随手关闭电灯和电扇;靠近窗口的台灯尤应熄灭。风雨或风浪天气应将舷窗关闭严密。航行中不得锁门睡觉。

5. 禁止私自使用移动式明火电炉。使用电炉、电水壶、电熨斗、电烙铁等一切电热器具或工具时,必须有人看守,离开时必须拔掉插头或切断电源。

6. 不准擅自接拆电气线路或拉线装灯(插座);不准用纸或布遮盖电灯;不准乱拉收音机和电视天线;不准在电热、蒸气器具上烘烤衣物。

7. 废弃的棉纱头、破布应放在指定的金属容器内,不得乱丢乱放。潮湿或油污的棉、毛织品应及时处理,不能堆放在闷热的地方,以防自燃。

8. 大舱货灯必须妥善保管。使用时要检查灯炮及护罩,如有损坏,应及时换新货灯电缆要通畅,防止被他物压坏,用完后应放在指定处所 , 妥善保管。

9. 要进行明火作业前,征得船长同意后,须查清周围及上下邻近各舱有无易燃物,特别要查明焊接处是否通向油舱。当进行焊接作业时,要严防“回火”,避免事故;并需派专人备妥消防器材在旁监护。港方如有规定,还应向港监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作业完毕后,要仔细检查有无残留火种。

加油站防火防爆知识 篇6

第一节 防火防爆基本知识

一、火灾及其分类

凡失去控制并对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都为火灾。火灾可分为五类:

A类 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可用水型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

B类 指甲、乙、丙类液体,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等燃烧的火灾,可用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

C类 指可燃烧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等燃烧的火灾,可用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

D类 指可燃的活泼金属,如钾、钠、镁等可燃物的火灾,可用干沙式铸铁粉末;

E类 指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可用二氧化碳、干粉、卤代烷灭火器(禁止用水)。

加油站主要是B类火灾。

二、灭火的基本方法

1、窒息灭火法

阻止空气进入燃烧区,或用不燃物质冲淡空气使燃烧断绝氧气的助燃而熄灭。窒息灭火法适应于扑救密闭房间的生产装置设备内发生的火灾。用石棉被盖住着火的油箱口就是采用的窒息灭火法。

2、冷却灭火法

冷却灭火法就是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在燃烧物质上,将可燃物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终止燃烧,是扑救火灾的常用方法。水不能直接参与扑救油品火灾,否则可能会造成火势的进一步蔓延;要有足够的冷却用水量,否则应侧重用来冷却相邻油罐尤其是处在下风或侧风方向的油罐。

3、隔离灭火法

将燃烧物体与附近的可燃物质隔离或疏散开,使燃烧停止。隔离法在加油站的具体应用为:迅速关闭加油机、阀门,切断管路;将可燃物转移到安全地带,用砂阻拦流散的油品,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

4、化学中断法

使灭火剂参加到燃烧反应过程中去,使燃烧过程产生的游离基消失,而形成稳定分子或低活性的游离基,使燃烧反应终止。干粉灭火剂属于参与燃烧过程中短燃烧连锁反应的灭火剂。故使用这种灭火剂必须准确的喷散在燃烧区内,否则起不到灭火效果。该方法灭火速度快,但易复燃,需同时使用其它灭火剂覆盖冷却燃烧物。

在实际灭火过程中,大多是几种方法的综合运用。

三、加油站火灾爆炸成因

1.用火管理不当; 2.电气设备管理不善; 3.不按规定穿戴劳动工防护用品; 4.工艺布局不合理; 5.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6.通风不良;

7.避雷设备设置不当; 8.防静电措施不到位; 9.使用费防爆工具; 10.使用无线电通讯工具; 11.易燃物管理不当引发自燃。

第二节 加油站的危险区域

加油站的危险区域一般划分为爆炸危险区域、火灾危险区域和一般用电区域。

加油站的爆炸危险区域主要是油罐区和加油机内部及加油时车辆油箱口。此类区域又可分为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和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一、埋地卧式储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① 罐内部油品表面以上空间划分为0区。

② 人孔(阀)井内部空间,以通气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1.5m(0.75m)的球形空间和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半径为0.5m的球形空间划分为1区。

③ 距人孔(阀)井外边缘1.5m以内,自地面算起1m高的圆柱形空间、以通气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3m(2m)的球形空间和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球形并延深至地面的空间划分为2区。

④当贮罐周围设围堤时,贮罐外壁至围堤,其高度为堤顶高度的范围内为2区。

⑤卸油场处:贮油罐的注油口(槽车的卸油口)半径为1.5m的空间划为1区。

二、加油机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① 加油机壳体内部空间划分为1区。② 以加油机中心线为中心线,以半径为4.5m(3m)的地面区域为底面和以加油机顶部以上0.15m半径为3m(1.5m)平面为顶面的圆台形空间划为2区。敷设电气线路的沟道、电缆或钢管,所穿过的不同区域之间墙或楼板处的孔洞,应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危险区域内的沟道应用黄沙充填,否则与此沟道相连的区域也视同危险区域。

第三节 防雷防静电的安全知识

一、防爆电气设备

加油站内选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根据使用场所所处的危险区域进行选型,爆炸危险区域内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电气。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明显的永久性的“Ex”防爆标志。

二、静电的控制和防护

据统计,加油站70%事故都是由于静电所引起的,而静电引发事故常发生在卸油过程和加油过程,因此,做好卸油、加油过程中的防静电工作至关重要。加油站防静电措施主要有:①接地装置完好,连接可靠: a.油罐不少于两处接地; b.卸油点必须有接地; c.加油机接地有效; d.油枪与胶管接地线路完好。②作业前应检查是否完好,连接是否可靠; ③几点注意事项: a.卸油前必须先接地后卸油;、b.卸油后必须先拆管后拆接地线; c.计量作业要采用专用测量工具;量油高时要在下尺槽作业;d.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服装。

三、防雷措施

①罩棚、营业室、油罐呼吸管需要可靠接地,防止直接雷击,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②加油机、胶管、卸油场地导静电线完好有效,防止感应雷,加油机外壳接地电阻不大于4 Ω; ③雷雨天气,应停止付油,必要时切断电源; ④雷雨季节来临时,应对设备接地装置做全面检查; ⑤每年做好防雷接地检测。

第四节 火灾爆炸事故预防

1.控制可燃介质总量

依据《加油站设计规范》,按加油站等级储备油品,符合安全要求。2.加强可燃介质系统的密闭性

对大多数可燃气体而言,燃烧的最小氧气浓度约为10%(V),减少可能介质容器中氧气浓度的方式有两种

(1)将容器密闭;

(2)向容器中充填氮气。

3.减少油气挥发、限制油品危险范围

4.采取有利于泄露的易燃气体扩散的措施。保证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25%。

5.控制着火源

(1)明火:生活用火、维修用火、打火机和烟头、车辆熄火加油;(2)金属摩擦撞击火花(3)自然发热

(4)电气火花(5)静电、雷电火花(6)强光、热辐射、化学反应热、太阳聚焦(7)手机的现场使用管理

第五节 加油站消防器材的配备

1.每座加油岛应设置2只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2.每台加油机应设1只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6L手提式高效化学泡沫灭火器。灭火器应集中存放在站房前。

浅谈电气的防火防爆问题 篇7

一、电气引燃源

1. 危险温度

电气设备正常运行时发热和温度都限制在一定范围内, 但在异常情况下可能产生危险温度。

1) 产生危险温度的原因

(1) 短路。发生短路时, 电流增大为正常时的数倍乃至数十倍, 而产生的热量又与电流的平方成正比, 使得温度急剧上升, 产生危险温度。雷电放电电流极大, 有类似短路电流但比短路电流更为强烈的热效应, 也可产生危险温度。

(2) 接触不良。不可拆卸的接点连接不牢靠、焊接不良或接头处有杂物, 可拆卸的接头连接不紧密或由于震动而松动, 可开闭的触头没有足够的接触压力或表面粗糙不平等, 均可能增大接触电阻, 产生危险温度。特别是不同种类金属连接处, 由于它们的理化性能不同, 连接将逐渐恶化, 产生危险温度。

(3) 严重过载。过载量太大或者过载时间太长, 可产生危险温度。

(4) 铁心过热。电气设备铁心短路、线圈电压过高、通电后不能吸合, 可产生危险温度。

(5) 散热失效。电气设备散热油管堵塞、通风道堵塞、安装位置不当、环境温度过高或距离外界热源过近, 使散热失效, 可产生危险温度。

(6) 接地及漏电。接地电流和集中在某一点的漏电电流, 可引起局部发热, 产生危险温度。

(7) 机械故障。电动机、接触器被卡死, 电流增加数倍, 可产生危险温度。

(8) 电压波动太大。电压过高, 除使铁心发热增加外, 对于恒电阻负载, 还会使电流增大, 增加发热;电压过低, 除使电磁铁吸合不牢或吸合不上外, 对于恒功率负载, 还会使电流增大, 增加发热。两种情况都可产生危险温度。

2) 电热器具和照明灯具的危险温度。电炉、电烘箱、电熨斗、电烙铁、电褥子等电热器具和照明器具的工作温度较高。电驴电阻丝的工作温度达到800℃, 电熨斗和电烙铁的工作温度达到500~600℃, 100W白炽灯泡表面温度达170~220℃, 1000W卤钨灯表面温度达到500~800℃。上述发热部件紧贴可燃物或离可燃物太近, 即可引燃成灾。

白纸灯泡灯丝温度高达2000~3000℃, 当灯泡爆碎时, 炽热的钨丝落到可燃物上, 也会引起燃烧。

灯座内接触不良会造成过热, 日光灯镇流器散热不良也会造成过热, 都可能引燃成灾。

2. 电火花和电弧

电火花是电极间的击穿放电, 大量电火花汇集起来即构成电弧, 电弧温度高达8000℃。电火花和电弧不仅能引起可燃物燃烧, 还能使金属熔化、飞溅, 构成二次引燃源。

电火花分为工作火花和事故火花。工作火花是指电气设备正常工作或正常操作过程中产生的电火花。例如, 刀开关、断路器、接触器、控制器接通和断开线路时或产生电火花;插销拔出或插入发热产生的火花;直流电动机的电刷与换向器的滑动接触处、绕线式异步电动机的电刷与滑环的滑动接触处也会产生电火花, 等等。

事故火花是指线路或设备发生故障时出现的电火花, 包括短路、漏电、松动、接地、断线、分离时形成的电火花及变压器、多油断路器等高压电气设备绝缘表面发生的闪络等。事故火花还包括由外部原因产生的雷电火花、静电火花、电磁感应火花等。

二、危险物质和危险环境

1. 危险物质

爆炸危险物质分为3类。

Ⅰ类:矿井甲烷;

Ⅱ类:爆炸性气体、蒸气、薄雾;

Ⅲ类:爆炸性粉尘、纤维。

爆炸性气体、蒸气、薄雾按引燃温度分为6组, 见下表1。

爆炸性气体、蒸气按最小点燃电流比和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分为ⅡA级、ⅡB级、ⅡC级。爆炸性粉尘、纤维按其导电性和爆炸性分为ⅢA级和ⅢB级。

2. 危险环境

2.1气体、蒸气爆炸危险环境

(1) 0区是指正常运行时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出现或短时间频繁出现的爆炸性气体、蒸气或薄雾的区域。除了装有危险物质的封闭空间 (如密闭的容器、储油罐等内部气体空间) 外, 很少存在0区。

(2) 1区是指正常运行时间可能出现 (预计周期性出现或偶然出现) 的爆炸性气体、蒸气或薄雾的区域。

(3) 2区是指正常运行时不出现, 即使出现也只可能是短时间偶然出现的爆炸性气体、蒸气或薄雾的区域。

2.2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环境

(1) 10区是指正常运行时连续或长时间出现或短时间频繁出现的爆炸性粉尘、纤维的区域。

(2) 11区是指正常运行时不出现, 仅在不正常运行时短时间偶然出现的爆炸性粉尘、纤维的区域。

2.3火灾危险环境

火灾危险环境分为21区, 22区和23区, 分别是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悬浮状或堆积状的可燃粉体或纤维和可燃固体存在, 且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三、电气防爆

1. 防爆电气设备

1) 防爆电器设备类型。防爆型电气设备有隔爆型 (d) 、增安型 (e) 、充油型 (o) 、充砂型 (q) 、本质安全型 (i) 、正压型 (p) 、无火花型 (n) 和特殊型 (s) 设备。例如dⅡBT4是隔爆型、ⅡB级、T4组的防爆型电气设备。

2) 危险环境的设备选型

应根据电气设备安装环境的类型和等级、电气设备的种类选用防爆型电气设备。所选用的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组别不应低于该环境内爆炸性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 典型例子如下表3至表5。

2. 防爆电气线路

在爆炸危险环境中, 电气线路安装位置的选择、敷设方式的选择、导体材质的选择、连接方法的选择等均应根据环境的危险等级进行。

1) 位置选择。应当在爆炸危险性较小或距离释放源较远的位置敷设电气线路。

2) 敷设方式选择。爆炸危险环境中电气线路主要有防爆钢管配线和电缆配线。

3) 隔离密封敷设电气线路的沟道以及保护管、电缆或钢管在穿过爆炸危险环境等级不同的区域之间的隔墙或楼板时, 应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4) 导线材料选择。爆炸危险环境危险等级1区的范围内, 配电线路应采用铜芯导线或电缆。在有剧烈震动处应选用多股铜芯软线或多股铜芯电缆。煤矿井下不得采用铝芯电力电缆。爆炸危险环境等级2区的范围内, 电力线路应采用截面积4mm2及以上的铝芯导线或电缆, 照明线路可采用截面积2.5mm2及以上的铝芯导线或电缆。

5) 允许载流量。1区、2区绝缘导线截面和电缆截面的选择, 导体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和断路器长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25倍。引向低压笼型感应电动机支线的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25倍。

天然气门站防火防爆制度 篇8

1、严禁在站内吸烟及携带各种火种进入站区。

2、严禁未办理动火手续在站内动火。

3、严禁穿带钉的鞋进入站内生产区。

4、严禁用汽油、轻油清洗设备、衣服、工具及地面。

5、严禁机动车辆未经批准进入站区。

6、严禁在生产区堆放易燃易爆的物品、化学危险品。

7、严禁在生产区使用黑色金属器具敲打。

8、严禁堵塞消防通道,随意挪用消防设施及工具。

9、严禁闲杂人员进入站区。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篇9

1.目的:

为加强对项目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有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2.范围:项目所辖范围内。

3.职责:

3.1安全管理部负责项目日常防火、防爆、防毒的安全检查工作。

3.2生产管理部负责生产区域的安全操作。

3.3技术部负责项目防火、防爆、防毒设施的设计与改造。

3.4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5相关部门根据各部门职责,做好防火、防爆、防毒工作。

4.内容:

4.1人员培训:

4.1.1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4.1.2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具体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执行。

4.2设施设备符合要求:

4.2.1库内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安装、配置避雷和静电导除设施,每年春秋两次测试。

4.2.2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气防爆标准,电气设备的配置必须与

区域的危险等级配置要求相匹配。

4.2.3 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建立台账,并定期校验。

4.2.4生产设备与装置必须按国家规定设置安全设施,并定期保养、校验。

4.3对重点部位、关键装置的管理:

4.3.1 对重点部位、关键装置应实行定点承包责任制,明确责任人。

4.3.2对重点部位、关键装置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

4.3.3对危险化学品仓储场所要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4.4操作安全管理:

4.4.1装卸作业前,应了解货物的理化性质、防护方法和装卸操作注意事项,并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4.4.2装卸前,要首先接好静电接地线,车辆发动机要熄火,雷雨天气应停止装卸货物。

4.4.3装卸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掌握操作程序和防火、防爆、防毒要求,精心操作,防止货物渗漏、外溢。

4.4.4装卸时,应根据货物的性质,控制货物流速,以防止因流速快而造成静电荷积聚,产生静电火花。

4.4.5任何不按操作规程的操作将受到严肃处理。

4.5施工管理:

4.5.1在作业场所进行施工作业,必须实行作业证制度,在办理作业证前应到相关部门办理《工作危险分析报告》,进行风险分析。

4.5.2所有作业人员应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不得携带火种、手机、BP机等违禁品,不准穿带铁钉的工作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

4.5.3所有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项目相关安全管理和制度和规定,如有违犯,按规定进行处理。

4.5.4对重点施工作业,应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进行重点监护,做到监护人员、消防器材、安全措施“三落实”。

4.6车辆管理:

4.6.1车辆进入库区,应严格遵守《车辆出入库规定》,必须佩戴防火帽,安装静电导除装置,并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准堵塞消防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装车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火,切断电源。

4.6.2安全管理部对入库车辆进行检查和抽查,发现违章,及时制止。

4.6.3生产管理部人员在车辆装卸前应按规定对车辆进行检查,写检查单。

4.7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管理:

消防器材、设施设备应配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运转,确保完整好用。

4.8特殊货物的储存与处理:

4.8.1特殊货物的储存应满足其储存要求,需制冷的应进行制冷,需氮气封顶的应进行氮封。

4.8.2对于低闪点、易氧化的易燃液体,管线扫线打球时应用氮气

吹扫。

4.9监视、监测和劳动保护:

4.9.1在火灾危险性大、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设置安全报警系统、安全监视系统。

4.9.2应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毒气监测,并进行公布。

4.9.3在作业现场应设置必要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警示标识。

4.9.4对作业现场的员工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查体,对接触剧毒或长期暴露于有毒有害作业环境的员工应根据所接触化学品种类,增加检查项目。

4.9.5项目应配备必要的防毒器材、装备,并对员工定期进行防毒培训和防毒演练。

4.10安全检查:

防火防爆规定 篇10

【摘要】: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支柱产业,石油化工行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石化企业原料和产品大多有毒、易爆、易燃,并且随着石化行业的发展,企业规模越来越大型化,生产过程也复杂化,由此存在的隐患也越来越大。本文从介绍石油化工生产工艺的特点和火灾特点出发,分析了预防石油化工生产火灾的对策,为新时期防控石油化工企业火灾提供了理论依据。【关键词】:石油化工;火灾;防爆

正文

近年来,我国经济建设中石油化工工业越来越占有了核心地位,石油化工企业规模渐渐壮大,化工产品几乎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每一个领域。由于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过程连续性强,生产工艺复杂,不论是产品还是原料往往都有毒、易爆、易燃,所以有效防控石油化工火灾 发生频率迫在眉睫,这对石化行业消防工作也是一大挑战。防患于未然才能保护人民生命,维社会稳定,减少经济损失,继而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本文主要谈谈石油化工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及其对策。

一、石化生产工艺火灾特点

(一)石化生产工艺特点

以天然气或石油为原料是石油化工最显著的特点,其产品一般有:各种燃料油、有机化工原料、合成纤维、合成树脂、化学制品、合成橡胶等。石油化工产品和原料易爆、易燃,生产中间环节物质往往有毒,并且相当多的生产环节会用到强酸或强碱等强腐蚀性物质(如酸性气碱洗),一旦发生泄漏会发生严重的后果。由于以石油为原料,石化行业处理的轻烃(如乙烯)闪点低,爆炸下限低,泄漏在环境中遇火星或明火极易发生火灾,同时发生爆炸。炼油厂建筑物的孔洞和沟道较多,生产的工艺操作复杂,高温高压设备多,生产高度连续化、密封化、自动化,操作要求十分严格,容易导致火灾事故。

(二)、石化生产工艺火灾特点

1、造成人员伤亡

除了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外,石油化工生产工艺火灾对社会稳定也会造成大的影响,一旦火灾扑救不及时,伤亡情况可能会进一步恶化。不仅如此,生产工艺过程如果有起火爆炸发生,将威胁所处区域人员的生命安全,致使石化工作人员的日常生产生活安全指数下降。

2、火场温度高,蔓延速度快 与普通建筑火灾的燃烧速度比,石油化工生产工艺的火灾燃烧区的温度一般高500℃以上,且燃烧速度能快一倍多。这样热量和火焰在火灾中迅速传播,很快让着火装置升温,相邻装置及可燃物也快速加热,会造成引燃、爆炸的危险,从而加速火势蔓延。

3、爆炸性火灾多

石油化工生产工艺火灾的最显著特点就是火灾中发生爆炸与爆炸引起火灾,最为常见的是先爆炸后燃烧的火灾。石化生产流程中各个设备相互连通,生产工艺连续性操作强,如果发生爆炸就容易迅速波及旁边的设备,造成连锁性爆炸。

石油化工生产工艺中生产工艺装置多为密闭性压力容器,且生产产物和原料多为易爆易燃化学品,一旦易燃液体挥发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或者生产过程中易燃气体泄漏,爆炸就会发生在遇到明火时,进而引起火灾。

4、对立体火灾扑救难度大

建筑孔洞的连通与生产工艺装置布置的立体性是火灾严重的隐患因素。火灾初期,这些方面不易控制。一但火灾发生,建筑孔洞的连通极易使得大量的易燃液体随意流淌,形成立体火灾或者大面积火灾,就不容易扑灭大火。若火势发展迅速并产生了各种有毒物质,火灾严重到猛烈燃烧阶段,更是为扑救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二、分析石油化工生产工艺的火灾危险性

石油化工企业大部分分布在农村、市郊,具有分布偏远、消防设施跟不上的特点,已成为石油化工行业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问题。所以分析石油化工生产工艺的火灾危险性有一定必要。

(一)火灾危险性之原料

石油化工生产过程中有火灾爆炸危险特性及相应的理化特性,各种中间体、原料、废弃物和产品等固态、气、液形式存在。根据科学分类标准现有的常用危险化学品分为易燃液体、爆炸品、有毒品、腐蚀品等八种。在石油化工生产中,这八类危险化学品被大量储存、生产和使用,它们都易发生喷溅,易爆炸、燃烧,易流动扩散,易产生静电,为火灾埋下安全隐患。石油化工原料在生产、运输、使用等环节大量涉及易爆易燃物质,丙烷、芳烃、醛类等处处可见,这些物质如果有一点处理不当,就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

(二)火灾危险性之生产装置

石油化工管道内的物料和生产工艺设备易泄露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其中工艺装置存在工艺管线纵横交错、装置与装置间种类繁多的问题,工艺装置可分为炉、罐、塔、器、泵、机等。物料处理量大、设备高低不

一、动态设备与静态设备并存、操作控制难等,是石油化工生产工艺装置与其他生产工艺装置相比的突出特点。各类装置由于内装物料性质不同、装置结构不一,火灾危险性也不尽相同。石化生产工艺装置导致可燃物泄漏的因素有很多,如:生产原料的腐蚀、设计不合理、焊接质量差、操作失误等,都易引起泄漏及爆炸安全事故。

(三)火灾危险性之生产操作

每一套生产工艺装置都有相应的操纵规程,为了减少或消除火灾隐患,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但违反操控规程操作时有发生,导致火灾或爆炸事故所占比例相对较大。原因可能是操作人员业生产责任心不强,业务素质低,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这些造成火灾爆炸隐患时有发生。因此要落实安全责任岗位制,注重提高操控人员的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业务素质,防止更多的人为操作失误。

(四)火灾危险性之工艺控制条件

温度和压力是石油化工生产中的主要控制参数。石油化工工艺过程的火灾危险性还由其生产工艺参数是高压、高温、高流速、负压特点决定。若温度控制不好,会因超温造成反应物发生分解,使气体或液体蒸气的爆炸极限范围加宽;出现堵塞管道造成管道破裂、装置损坏现象的,应该是跑出可燃物料着火,原因是温度下降导致物料凝结;如果是热化学反应的化工生产冷却不及时,则是导致跑料,继而引起燃烧爆炸。若操作压力过高,会引起密闭容器装置的爆炸及造成跑料,一种情况是负压在正压系统内形成,负压操作易导致设备、管线倒吸入空气与可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此外,有可能酿成爆炸事故的工艺条件还有:雷击排空管放电、摩擦撞击火星、明火加热、高速喷出产生的静电、等因素,我们也不可忽略。

三、石油化工生产工艺防火防爆措施

(一)从设计源头消除爆炸条件

要做好石油化工生产工艺安全防火防爆工作,首先设计要符合规范,设计图纸及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批准。设计过程中尽量选择技术成熟、生产先进、的工艺和防火防爆措施;不用或少用可燃、易爆物质,采用自动控制和排除故障的先进装置;生产厂内的布局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防止连锁性爆炸;配备齐全消防设施,加强设备维护的配备,保证不发生跑、冒、漏现象。

(二)加强施工阶段控制和管理

除生产过程本身具有的加热炉火、反应热、电火药、动火作业等以外,易燃易爆物遇见这些常见的火源也非常容易引起爆炸,所以控制这类火源的使用范围。

在施工阶段,做好消防设施施工质量、进度的监督检查,严格用火管理,确保防火设计内容得到落实,若发现不符合安全设计的地方,及时解决问题,不能把问题留到工程完工后。施工阶段有可能遇到机械摩擦热、维修用火、撞击火星等,这就要做好作业的防火工作,配备防火安全员和消防器材,这些对于防火防爆十分重要。

(三)做好日常检查和人员培训

石油化工生产工艺防火工作的重点是预防,这就要从日常检查把好管理关。消防机构要及时督查整改进度与完成情况,指导解决查出的问题,确保企业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此外,石油化工防火工作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防火安全培训。每个从业人员必须掌握事故处理技能、易爆易燃化学品的特性、正常操作方法;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在培训过程中,提高人员的遵章守纪自觉性和安全技术素质。

【结束语 】:综上所述,从石油化工生产工艺火灾特点就可以看出,要对石油化工火灾危险性进行全面、准确、科学的评价和分析,做好对火灾的防控这项复杂系统工程的工作,这样才能对石油化工生产工艺火灾提出合理的对策,对火灾隐患进行有效的防控。

防火防爆规定 篇11

管理制度

燃 料 车 间 输煤系统防尘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输煤皮带防尘防火防爆制度:

1.每班接班检查输煤系统灭火器配备齐全,并校验合格。

2.输煤皮带停用时,要将皮带上的煤走完以后再停车,确保皮带不存煤。3.输煤皮带上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堆积木材、棉纱等,工作现场不准存放生产用油,必须将油放在远离生产现场的制定地点,用过的油棉纱和油抹布要及时进行清理。

4.严禁任何人在输煤走廊吸烟,防止引发火灾事故。

5.运行各班组每日对输煤走廊内地面的积煤积粉、胶带倒料槽、支架、头部驱动装置、滚筒下积煤进行彻底清扫一次,车间负责进行监督。6.输煤区域进行设备及落煤槽焊接时,应将被焊设备表面的积粉清理干净,落煤槽焊接时,应加装防护隔板或投入水冲洗进行降尘降温,及时消除火源,防止点燃煤粉或烧伤皮带。

7.每班进行上煤作业时,应及时投运各皮带机头、尾部的水喷淋及除尘设备,防止风尘飞扬。

8.在输煤系统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工作票安全措施中必须填写所采取的防火防爆措施,且由检修负责人和动火监护人共同到现场检查,措施确已正确无误执行后方可进行动火工作。

9.在输煤系统进行焊接、切割、打磨作业前必须将工作场所10M范围内地面或工作平台煤粉清理干净,且用水冲洗浇湿地面或工作平台,在工作过程中严禁进行吹灰工作和其他能够产生大量扬尘的工作,以防扬尘遇明火爆燃。10.输煤系统进行焊接作业时,严格执行厂部下发的《动火作业票签发及电焊(切割)作业管理规定》。

11.焊补导料槽前,必须将落煤管和导料槽内积粉冲洗干净,皮带上面铺防火隔板或将皮带用水冲洗形成水膜,以防积粉着火和烫伤皮带。12.在进行振动筛、碎煤机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将箱体内积粉和相连的落煤槽积粉冲洗干净,在焊接地点下方铺设防火隔板。

13.在原煤仓口格栅进行动火作业时,原则上采取将格栅拆除放置到其他地点进行焊接修复,如遇特使原因必须在仓口进行焊接作业时,动火前将仓内存煤表面浇湿、保证仓内无扬尘,且在仓口下方铺设防火隔板,确保在动火过程中火星不会落入原煤仓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14.工作中使用的油棉纱、油抹布、各种油脂,必须放置指定的地方并在工作结束后立即清理干净。

二、输煤系统电缆防尘防火防爆措施: 1.对控制室、配电室通往输煤走廊,穿越楼板、墙壁的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检查采用阻燃材料封堵严密;

2.检查电缆竖井应分段作防火隔离;对敷设区域内架构上的电缆采取分段阻燃措施;

3.运行班组每月25日对电缆槽架表面积粉彻底进行清理一次,车间安检员做好监督。

4.每班对输煤区域各电缆槽架进行检查一次,对异常破损线缆进行检查处理。

5.检修人员每半月对输煤走廊电缆槽架夹层、控制箱积粉彻底清理一次,车间安检员做好监督。

三、输煤系统焊接作业防火防爆措施:

1.焊接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方可允许工作。非电焊工严禁进行电焊作业。

2.焊接工作时应穿电焊工作服、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

3.焊接工作开始前应先检查焊机和工具,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焊机外壳保护接地和焊机的电源接线等,检查接地线应接在离焊接体最近的地方,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等金属构架作回路地线,避免作业过程中对焊接区域内保护等控制设备造成干扰,引起保护误动,防止地线回路产生过热现象,引发火灾事故,以上确认安全合格后,方可作业。

4.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

5.输煤系统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将作业环境10m范围内所有煤粉、可燃物品清理干净,同时应注意作业时严禁进行吹灰、清理积粉等易产生扬尘的工作、以免由于焊渣、金属火星引起火灾事故。

6.在输煤区域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做好安全防护隔离,防止焊渣引燃积粉,造成火灾事故。非焊接工作人员在工作现场要注意站立位置,尤其不能站在焊割作业点的下方。气焊点火时要注意焊嘴的方向不能对向人,焊割作业不能直接在水泥地面上进行,以防火星飞溅。

7.在煤场露天进行焊割作业要采取防风措施,以防火星飞溅,当风力超过5级时,不宜进行焊割作业;不管在平地还是高空作业,都要采取措施防止金属熔渣的飞溅和掉落,在离开现场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留下;气焊时对气瓶及减压器的使用、维护必须按照有关规程、规定进行,不得受热、受冲击、沾染油脂等;在可能引起火灾的场所附近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8.在落煤槽、水冲洗管道等高空焊接切割时,禁止乱扔焊条头,对焊接切割作业下方应进行隔离,作业完毕应做到认真细致的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9.在落煤槽、碎煤机、振动筛、储煤仓等密闭环境作业时,必须用水冲洗内部积粉,确认无扬尘时方可进行焊割作业。

四、输煤系统防治人身伤害预防措施:

1.工作或作业场所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992)的有关要求。

2.运煤皮带及各种有关设备旁边的人行通道,应保持畅通,所有转动部分及拉紧皮带的重锤,均应有遮栏。

3.无论运行中或停止运行中,禁止在皮带上或其他有关设备上站立、越过、爬过及传递各种用具。跨越皮带必须经过通行桥。

4.皮带在运行中不准对设备进行维修工作。在运行的皮带上用人工取煤样或检出石块等杂物的工作,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人身触及皮带或转动部分。工作人员应站在栏杆外面,袖口要扎好,以防被皮带挂住。

5.各下煤管应有捅煤孔。捅煤时应站在平台上,并注意防止被捅煤工具打伤。

6.清理除铁器的铁块时,工作人员应戴上手套,先停止皮带运行再进行清理工作。

7.禁止在运行中人工清理皮带滚筒上的粘煤或对设备进行其他清理工作。

8.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在运煤皮带的通廊及各种有关设备的室内通行或逗留。外人进入以上地点时,应先得到值班人员的许可,并遵守注意事项。

9.各工作场所或输煤皮带沿线均须有良好的照明。

10.调整皮带跑偏时用手搬调心托辊组,杜绝用脚登的现象。11.禁止在转动或禁止的皮带下穿过。12.禁止在皮带运行时取皮带上的杂物。13.禁止在皮带运行时攀登倒料槽或拆卸护皮。14.禁止站在转动机械的径向检查设备。15.禁止未检查的设备进行启动。16.上下扶梯必须手抓扶梯。17.筛、碎煤机清理必须切电,且有两人进行操作。18.严禁擦拭转动的托辊支架、滚筒、以及其他转动设备。

19.各种运煤设备在许可开始检修工作前,运行值班人员必须将电源切断并挂上警告牌。检修工作完毕后,检修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工作场所已经清理完毕,所有检修人员已离开,方可通知运行主值恢复设备的使用。

20.检修工作处所如有裸露的电线,应认为是带电的,不准触碰。对可能触到的裸露电线,应在检修工作开始前拉开电源和上锁,并将该线挂上地线接地。

21.不准在可能突然下落的设备(如抓斗、吊斗等)下面进行工作。有必要在这些设备下面进行检修等工作时,应先做好防止突然下落的安全措施。

22.在移去煤中的雷管时,必须特别小心,防止撞击、掉落、挤压或受热,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拉动导火线。运煤皮带上发现雷管时,应立即将皮带停下处理。取出的雷管,必须交有关部门处理。

23.原煤仓应有坚固完整的箅子,在运行中不准将箅子拿掉。检修中如需将箅子取下则须设临时遮栏,防止工作人员掉入煤斗。

24.不准进入有煤的煤仓内捅堵煤。在特殊情况下,须进入有煤的煤斗内进行其他工作(如取出掉入的工具)时,必须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通知运行值班人员将煤仓出口挡板关闭,切断给煤机电源并挂警告牌;

2)工作人员应戴口罩、手套,把袖口和裤脚扎好,进入煤仓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的绳子应缚在外面的固定装置上(禁止把绳子缚在铁轨上)并至少有两人在外面进行监护,进入煤仓后安全带应由监护人一直保持在稍微拉紧的状态,工作人员应使用梯子上下;

3)如果煤堆积在煤仓的一侧并有很大的陡坡(60°~70°)时,应在进入煤仓前将陡坡用捅条消除,以免塌下将人埋住;

4)打开煤仓箅子或箅子上的人孔门时,须采取措施,防止箅子或人孔门落入煤斗。工作结束后应将箅子或人孔重新盖好并拴牢;

5)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进入有煤的煤仓内捅堵煤时,除了执行上述第(2)、(3)、(4)项的安全措施外,还应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并经厂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方可进入煤仓工作。

28.发现煤仓内的煤有自燃现象时,应即采取措施灭火。煤仓内如有燃着或冒烟的煤时,禁止入内。

29.在叶轮给煤机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危及人身安全或可能造成重大设备事故时,应立即按“急停”按钮,停止工作。

30.在上下叶轮给煤机楼梯时,必须抓好扶手,防止打滑摔伤。

上一篇:整治会所中歪风自查报告下一篇:六年级下语文教学设计-语文七色光 六-教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