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2024-09-13

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精选11篇)

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1

行动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市、县关于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的文件精神要求,我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在全院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有效维护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医疗安全。截止目前,全院未发生一起重大扰乱医疗秩序事件,未发生一起涉医暴力伤害案件,未发生一起涉医越级上访事件,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建立机构、明确目标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指示,认真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我院立即召开了全体职工会议,成立了医院一把手为领导小组组长的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在全院开展一次集中专项行动。对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并研究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

二、全面提高医疗服务

1、核心制度是医疗实践经验、教训的系统总结,是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的关键。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全面提高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严格按照“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万里行”等活动的要求,从思想上、组织上等各方面抓好落实。医护人员在接诊时,要主动热情,落实急诊首诊负责制,以病人为中心,依法执业,按医疗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处理诊疗工作。院长查房制度持续落实,检查

各临床科室落实核心制度和病历质量情况,重点内容、重点环节加强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

2、加强全院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技能的培训,切实的落实“三基”继续医学教育,将“走出去,引进来”作为一种激励,培养技术骨干,提高技术水平,形成良好的金字塔医疗梯队。对院内年轻的医师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从基础上提高个人素质,提升医疗质量安全。在新技术、新业务方面,加强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工作监督力度,并定期邀请知名专家进行会诊、指导临床工作。

3、对患者的隐私保密,加强医疗告知,落实侵权责任法的法律法规要求。患者在整个诊疗活动中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平等医疗权、知情同意权、隐私权、诉讼权、部分免责权。医护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并在告知和履行签字手续的同时,还充分的做好了一旦发生意外的应急补救的防范措施。

4、通过每周一次的院长业务查房对临床科主任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对临床科室医疗环节质量检查中出现的问题现场点评,明确问题所在及整改要点,并以简报形式通报全院。各科室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

等病历资料。

三、提高医疗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医疗纠纷

我院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和预警制度,病人投诉处理制度,公布了投诉电话。各临床科室每季度进行医疗安全质量自查并将结果上报医务科,使我们能及时了解和跟踪科室的医疗安全工作,妥善处置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在处理医疗纠纷和投诉中,我们热情接待投诉者,耐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做好登记,尽最大努力协调各个环节的问题,为他们解决困难,化解医患矛盾。

四、合法解决医疗纠纷

1、依法处理原则。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医务科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调处,按章办事。

2、维护稳定原则。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稳定患者及其家属的情绪,保障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避免影响其他患者合法的医疗权利。

3、公平公正原则。医务科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既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也保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4、及时上报原则。医务科、责任科室主任、护士长到场处理,并在24小时内报送上级主管部门,防止因医患纠纷引发群体事件和恶性事件。

五、建立和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医院内部的治安防控工作。医院已经把治安保卫工作列入行政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了人防、物防和技防等方面的建设,认真解

决医院保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根据岗位的需要配备保安人数,科学、合理地布建防控力量,对易发案的重点部位如收费处、药房(发药处)、住院部等增加了治安力量,实行定人定岗,加大巡逻密度,强化治安管理,落实门卫值班和巡逻力量。医院在重点要害通道已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行全天候录像监控,切实提高内部安全防范能力。没有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重点部位医院将计划增设此项工程设备。

六、建立医院与警方的协作机制,共同管好治安 加强与所辖区的公安系统进行沟通,医院的安全稳定,离不开当地政府、公安等部门方方面面的支持,我院与公安系统加强联系与沟通,采取联席制等行之有效的协调机制,及时互通情况,共商对策,齐抓共管,共同管好治安。德胜派出所指定一名所领导为联系人,医院也指定保安队长为专职联系人。派出所也深入的了解了医院的治安情况,指导医院开展治安业务工作。对医患纠纷引发的矛盾,医院尽可能的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妥善处理,能调解的尽量调解,不能调解的应引导患方循正常、合法的途径解决,防止矛盾激化。

七、定期调查社会和医务人员满意度

通过以上各项工作,我院还分季度的对患者和医务人员进行了①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②医务人员对医疗机构安全保卫工作的满意度③患者和医务人员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满意度④患者和医务人员对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的满意度等调查,及时了解患者和医务人员对医院的意见,及时改正,为建立和完善更安全的医疗服务环境提供了保障。

八、维护安全稳定医疗秩序

根据转发卫生厅《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我院高度重视,成立了相关领导小组,对全院医务、护人员进了相关的培训,所有住院患者都要与医生签署: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建立健全医德医风和激励严惩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严厉查处开单提成,收受“红包”,不合理用药等违规、违纪行为。

截止目前,我院未发生一起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事(案)件,未发生一起重大医疗安全事件,未发生一起媒体对涉医事件恶意炒作,未发生一起重大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

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2

本刊讯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公安机关工作开展要求,中国联通凉山州分公司积极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化语音专线和400业务管理,深入贯彻“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加强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管理。三是加强伪基站侦测打击工作。四是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提升用户安全防范意识。五是加强沟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各项工作,按周报送战果统计,参加公安联席会议。

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3

关于开展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

活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大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管理秩序,决定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根据我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党政组织和群众组织的职能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对全乡“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重点对象、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对“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厉的打击。净化社会环境,为建设平安黑獭,推动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黑獭乡集中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吴忠和乡政法书记

副组长:肖强派出所所长

成员:余真刿派出所教导员

王伟乡司法所所长

田江华乡综治办主任

任华乡国土所所长

冯德君乡安监站站长

杨益荣乡财政所所长

任仁乡教管中心心任

张炎乡文化广播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派出所办公室,由肖强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办工。

三、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力争破获一批“黄、赌、毒”案件,打掉一批“黄、赌、毒”窝点,摧毁一批“黄、赌、毒”网络,打击惩处一批“黄、赌、毒”违法犯罪人员,有效遏制“黄、赌、毒”活动的蔓延。同时,广泛深入宣传发动,使广大人民群众认清“黄、赌、毒”活动的严重危害,逐步建立打击和防范“黄、赌、毒”违法活动的长效机制,净化社会风气,形成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黄、赌、毒”活动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从2011年5月13日至5月25日。各村(居)、单位要认真开展动员部署工作,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方式,认真开展对本辖区、本单位可能涉及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业、场所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通过调查摸底,确定一批重点整治地区、重点整治场所。同时要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大张旗鼓地宣传“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危害,最大限度地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认识,发动人民群众自觉同“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

(二)集中严厉打击阶段。从2011年5月26日至6月25日,派出所按照确定的工作重点,本着“哪里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重点查处一批赌博案件,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要注意收集有关群众举报线索,力争从举报线索当中查处。对发现的重点线索和重点人员逐一核查,对符合条件的,要开展专案侦查,在条件成熟并获取证据的前提下,发现一个打击一个。对确定的重点地区和场所,要适时组织区域性集中统一行动,严厉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

(三)建章立制阶段。从6月26日至30日,各村(居)、单位要在对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的基础上,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公共服务场所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巩固专项打击成果,防止“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反弹。

五、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攻势。各村(居)、单位通过广播、张贴标语、黑板报、文化下乡进社区、文艺宣传等各种形式宣传“黄、赌、毒”的危害性,宣传党和政府查禁“黄、赌、毒”的决心,宣传集中专项行动的意义和工作措施,把禁止“黄、赌、毒”、打击“黄、赌、毒”的舆论宣传到每个村(居)、每个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查禁“黄、赌、毒”工作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加大办案力度,依法惩处一批“黄、赌、毒”违法犯罪分子。派出所要认真排查线索,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及时抓捕犯罪嫌疑人。

(三)突出重点。根据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各村(居)、单位要对赌博活动要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积极收集线索,尽可能发现庄家和印制“六合彩”资料、非法彩票的违法犯罪人员;对棋牌室要逐一进行清查,逐一建档,发现有赌博要加强巡查,严厉打击。

六、职责分工

此次集中打击“黄、赌、毒”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协调行动,形成强大合力,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如下:综治办: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结合当前开展的“平安创建”和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发挥基层党政组织和

基层群众组织的作用,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开展不让“黄、赌、毒”进村(社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专项行动的良好局面;督促各村(居)、单位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引导群众成立禁赌协会等群众性组织,并切实发挥作用,发动群众参加远离“黄、赌、毒”签名活动等有效形式,营造良好的查禁氛围。

派出所:及时发现和查证“黄、赌、毒”活动线索,依法严厉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

司法所:认真做好查禁“黄、赌、毒”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工作,积极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

文化站: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电子游戏厅、棋牌室等娱乐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严禁被利用从事“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协调配合乡有关职能部门对乡的棋牌室进行重新审核,规范管理。

学校: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教育,积极引导在校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远离“黄、赌、毒”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行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开展集中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

感,组织开展好这次专项行动,确保打出声势,取得实效。

(二)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各村(居)、单位要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严肃查处“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

(三)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通过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法律法规,讲清政策界限,讲明“黄、赌、毒”的法律后果。通过以案释法,宣传“黄、赌、毒”活动的危害和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合法彩票的公益性作用。要充分调动群众检举揭发“黄、赌、毒”活动的积极性,增强群众抵制“黄、赌、毒”活动的自觉性和与“黄、赌、毒”活动作斗争的主动性,形成全民支持、参与专项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严格情况报告制度。各村(居)、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有关工作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

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4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我市决定于7月至8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为重点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刚才,市劳动保障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市总工会的同志,分别就各部门、各系统如何发挥职能作用,开展好专项行动作了很好的发言,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和要求,我完全同意,希望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前段时间,发生在山西的“黑砖窑”事件、以及我市常宁的凉水机砖厂违法侵权事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山西和常宁的事件中吸取教训,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的重要意义,把这次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政府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市政府已经转发九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成立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这项工作,抓紧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迅速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要组织所属职能部门严格按照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和总体要求,集中专门力量,抽调精干人员,对辖区内的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进行全面排查,并逐一登记造册。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做到不留死角,形成打击非法用工的高压态势,尤其是要把行动的目标任务落实到乡镇、村组,把行动的政策规定落实到乡镇、村组,充分调动和发挥乡镇党委、政府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密切配合,严格依法排查整治。这次专项行动涉及部门较多,工作关连度大。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任务和重点,落实工作措施,又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及时通报情况、交流信息,建立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坚持“边检查、边纠正、边整改”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劳动保障部门要对用人单位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和违反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的,依法立即纠正,及时处理,责令并督促整改;工商、安监等部门要对于没有依法领取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资源许可、生产许可和安全许可等证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公安部门要对于非法用工中已经查实的的涉嫌拐骗、强迫劳动、虐待伤害、限制人身自由、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认真查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坚持予以打击;民政部门要及时为受害人提供一切可能的救援和帮助,尤其是智障人员等特殊受害人员,确保他们安全顺利返乡;卫生部门要查处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健康监护有关规定的行为,会同劳动保障部门坚决打击非法雇佣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行为;监察机关要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公职人员失职渎职、参与非法经营,以及涉嫌搞权钱交易、充当“保护伞”等腐败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工会组织要认真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积极协助做好受害农民工的善后安置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及时向社会发布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要加强舆论引导,坚持正面宣传报道,防止和杜绝不实报道的产生,以免形成不良社会影响。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增强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多措并举,稳妥处理善后工作。在专项行动中,各县市区有关部门不仅要坚决有力地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更要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从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向受害群众提供一切可能的救援和帮助,全力做好善后处理和安置工作。要督促企业清算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落实好经济补偿。对受害或受职业病伤害的人员,要及时安排医治救助,并帮助他们与家人和户籍所在地政府取得联系,确保平安返乡。对暂时不能返乡的人员,要给予集中的救助。在善后处理和安置工作中,特别要加强各地区之间的协调配合,及时互通情况,联手做好工作,坚持杜绝互相推诿扯皮。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把做好善后处理和安置与加强思想工作、加强解释说明结合起来,把X-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分析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加快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高政府管理能力。一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要把这次专项行动与落实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登记核查制度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结合起来,与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结合起来,与整顿规范矿山资源开发秩序结合起来,与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形成执法合力。二是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减少推诿扯皮现象,如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使违法行为得到坚决查处。三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要深入发动群众,建立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把主动检查、受理举报投诉和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形成整治非法用工的有效监督体系。四是完善管理制度。劳动保障部门要研究制定加强农村劳动用工管理的政策措施,建立包括就业服务、用工规范、执法监察等内容的长效机制。公安部门要加强治安管理,进一步完善城乡流动人口的监管机制。民政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国土、工商、安全监管、卫生、教育等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相关制度建设。

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5

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

根据《重庆市永川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永川区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永食安委[2011]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我镇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环节督促检查和监管力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健康永川”、“平安永川”建设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就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镇成立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镇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尚东川兼任,成员有杨地杰、路忠明。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相关信息表册的上报。将“地沟油”违法犯罪行动作为2011年全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根据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通过本次集中整治和打击,有效遏制“地沟油”违法犯罪,为打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打下了基础。

二、发动群众、注重宣传。

为进一步做好“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我镇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并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强化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食用油安全意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加强自身食品安全管理。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此次清理专项整治在我镇全面铺开。重点对食用油加工小作坊、粮油经营部和批发店、餐饮大排档和街边流动临时小食摊、学校集体食堂等单位加工、销售、使用食用油的情况进行检查,取缔非法收集、加工“地沟油”的行为。我镇将这次“地沟油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责任和任务分解落实到行动组的各人,使他们明确了责任,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四、大力监督、严厉查处。

我镇出动共车辆8车次,对辖区内重点检查对象进行拉网式的检查,重点对经营户的索证索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未严格建立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的经营户责令整改。查处过程中,督促餐饮单位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查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食用油脂的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工作。

五、加强协作,及时通报。

为认真做好严厉打击“地沟油” 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我镇在整治过程中,与卫生院、工商等部门加强协作,做好信息沟通,监督过程中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地沟油”不合格及来历不明油脂的,按照监管职责分工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协助执法部门开展追溯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了打击力度。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镇将继续加强对食用油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将“地沟油”作为食用油使用的不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内食用油市场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板桥镇人民政府

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6

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自检自查工作总结

自全县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来,香山口街道严格按照吕贡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吕贡新区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吕人劳社通„2011‟70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我街道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自检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

7月9日,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召开“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会议”后,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工作日程,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都非常强的《香山口街道办事处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成立了“香山口街道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纪工委书记、派出所所长、街道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经济发展办、综治办、科教文卫体、社会事务办、土管、司法、工商负责人和

余个建筑施工项目部,6个企业,采取拉网式排查,重点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企业等进行彻底清查。检查的具体情况是:

1、所检查企业、项目部、个体工商户等证照齐全;

2、在检查中未发现使用童工的现象;

3、在检查中没有发现拖欠工人工资问题;

4、在检查中未发现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行为。但是,通过检查我们发现,部分企业和建筑施工单位还存在着用工未及时向劳动部门备案,签订劳动合同不到位,工伤保险未买的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街道将继续深入开展联合检查工作,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对达不到限期整改的,坚决上报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对已检查过的用工未及时向劳动部门备案,签订劳动合同不到位,工伤保险未买的有关单位和企业进行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建立推行定期回访制度。同时,结合这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劳动法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搞好舆论引导,坚持正面宣传,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用人单位和广大民工双方合法权益,力争此次“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地搞好,不留死角,达到预期效果。

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7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加强政府部门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落实,推动和促进政府和企业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黔西县开展“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黔安办字„2010‟50号)的具体要求,配合全县整体行动,我镇结合实际,从8月1日起用100天的时间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以“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我镇“打非治违”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烟墩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镇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我镇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采取了扎实有力的措施,毫不松懈地加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时研究部署并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组,特成立了

以镇长田忠毅同志为组长,分管国土的魏立凡副镇长和分管安全工作的胡黔生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属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副镇长胡黔生任办公室主任,安监站站长罗卫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日常事务,明确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目标、要求、方式等,使全镇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过程中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镇政府制定下发《城关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全镇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会,田忠毅镇长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强调“打非治违”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二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三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相结合。

三、加强宣传,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我镇在做好安全检查的同时,十分注重宣传工作。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期间,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加强舆论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各类安

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企业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对安全生产和安全生活的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

四、职责明确,严格责任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属地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进行,镇属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督促相关行业和领域的专项行动,领导组组长负责全盘工作,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镇安监站负责综合协调和调度工作。为确保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不流于形式,对那些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部门和人员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从重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具体措施,工作成果

为严厉打击我镇当前安全生产领域中非法违法行为,加强政府和监管执法力度,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检查组,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我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排查出隐患102条,已整改89条,整改率达87.25%。发现非法生产砂石场一个(城西村白鹤山石料场),已采用函的形式(镇政函[2010]15号)上报县相关部门(县安监局、国土局等),提请关闭。

在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努力下,排除了大量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此次“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收获,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仍存在大量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坚持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对“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开展复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保驾护航,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

城关镇人民政府

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8

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

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从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从江县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从府办发„2010‟135号)和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州建通„2010‟163号)精神,为着力解决当前建筑施工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加强建设部门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落实,推动和促进政府部门和企业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我局结合实际,从9月1日起对全县建筑施工行业进行了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吴文胜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招投标办、建筑设计室、施工站、质监站、监理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组织、协调、督查这次专项行动,为工作的开展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加强对“打非”工作宣传氛围,确保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解决当前建筑施工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县建筑施工安全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我局组织人员深入各建筑施工单位进行调查了解,广泛开展宣传,使“打非”专项行动深入群众、深入人心,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加强舆论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各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对举报的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的,迅速予以核 1

实查处。

三、职责明确,严格落实责任

这次“打非”专项行动,按照“属地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进行,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建筑施工行业和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的“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盘工作,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局质监站负责组织、综合协调和调度工作。同时,为确保此次“打非”专项行动工作不流于形式,对那些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部门和人员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从重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措施具体,工作成效明显

为确保这次“打非”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及时制定了《从江县建设局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时限和工作措施,明确了七个方面打击重点:一是建设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及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而擅自施工的行为;二是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而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无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从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装拆卸的行为;三是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考核证过期,或与施工单位名称不一致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工程监理人员无相应资格证书从事监理活动的,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或资格证书过期而从事建筑施工特种活动的行为;四是建设单位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合理工期,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干涉施工单位正常项目建设管理的行为;五是不执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拒不执行监管指令,抗拒执法的,工程建设项目务责任主体对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履行相关职责,不认真进行整改的,被停工整改项目未经验收擅自复工或强行施工的行为;六

是瞒报事故以及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的行为;七是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通过自查自纠和专项督查,我县存在建筑施工非法违法的工程有35个,其中有:由县鸿鑫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从江县南下大道拆迁安置楼”、“从江县鸿鑫逸园2#楼”工程;由县荣祥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从江县江东民族风情商住街7#楼”、“从江县江东民族风情江滨路1#、2#、3#、4#、5#楼”工程;由从江县信用联社建设的“停洞信用社综合楼”工程;由从江县教育局建设的“从江县高增乡美德小学教学楼”、“从江县停洞镇归奶小学教学楼”工程;由从江县刚边乡人民政府建设的“从江县刚边乡人民政府服务培训中心”工程;由从江县往洞乡人民政府建设的“往洞乡行政办公大楼”工程;由从江县高增乡人民政府建设的“高增乡行政中心办公楼”工程;由从江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建设的全县21个“文化站办公楼”等工程,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及相关意外伤害保险、未进行有效围护的情况下已擅自开工建设。现已对非法违法工程下达了停工通知书8份,对存在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工程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10份,对部分安全隐患较低能及时整改的工程下发整改通知书17份。

五、存在的问题

通过这次“打非”专项行动,我县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得到了一定的好转,但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施工中部分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仍没有得到施工单位的重视,违反建设项目安全施工“三同时”规定的现象时有发生,各部门之间沟通协作、联合执法的力度有待加强。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清思路,改进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进一步落实责任,克服疲劳和厌战情绪,坚持打好集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持久战”,严格排查,从严监管,发现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一处,坚决查处打击一处。

3、用好法律上的处罚依据,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从严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坚决遏制非法违法生产事故的发生。

4、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长效机制,做到行动迅速、打击有力,从源头打击控制非法违法行为的现象。

5、大力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不断壮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使之为推进全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的骨干力量。

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9

发布时间:2010-9-20 颁布/实施时间:2010-9-19 文件类别:建筑业类文件 浏览次数:1 来源:建筑业管理处

各县(市)、区建设局:

按照福州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排,我委定于2010年10月20日-2010年10月30日,在各县(市)、区建设局检查的基础上,组成督查组赴县(市)、区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方式

听取各县(市)、区建设局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汇报,查阅在建项目汇总资料,随机抽取3-5个项目内业资料,查看1-2个在建项目的施工现场。市直管项目,各房建组检查2-3个项目,市政组4-6个项目。

二、督查的主要内容

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办理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批复、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以及无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建设单位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干涉施工单位正常项目建设管理的。

5、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等责任主体,对政府有关部门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履行相关职责,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6、施工企业项目部指挥不了施工班组,施工现场管理严重失控的。

7、对施工、监理单位未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的,以及项目管理人员不到岗、不履职的。

三、工作要求

督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由督查组即时反馈被督查考核单位,对督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的,由督查组负责签发整改或督促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案查处。

四、督查组组成

此次督查共分4个组,由市建委系统党委魏学友副书记带领相关处室和有关直属单位组成,其中房建3个组,市政1个组。

房建一组长:陈金敏(建筑业处),检查人员:许信证(建筑业处)、赵若峰(安全站),艾零件、徐凌(建筑质量监督站),负责闽侯县、闽清县、永泰县、鼓楼区;

房建二组长:潘依新(安全站),检查人员:林承武(安全站),陈锋、游志蔚(建筑质量监督站)、招标办1人、负责连江县、罗源县、马尾区、晋安区

房建三组长:邱杰(建筑质量监督站),检查人员:刘新建(安全站),齐敬、张建琦(建筑质量监督站)、招标办1人负责长乐市、福清市、仓山区、台江区;

市政组长:施伯超(市政质量监督站),检查人员:陈烨(安全站),城建处1人、市政质量监督站2人,负责全市市政工程。

督查工用车由牵头部门负责,具体督查时间和项目另行通知。

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10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整

治行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针对近期有关执法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不法分子违法收购、加工提炼餐厨废弃油脂(包括“煎炸废弃油”、“泔水油”、“地沟油”等)用作食用油案件,青岛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出《青岛市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全面深化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做好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和食用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工作目标,扎实推进行动开展

严厉打击非法加工经营“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从5月3日开始至5月11日结束。各单位要针对“地沟油”违法犯罪链条中掏捞、粗炼、收购转运、深加工、批发销售等各个环节,多管齐下,摸排梳理线索,全面取缔非法制售窝点,追根溯源,查清犯罪链条,彻底摧毁生产销售网络;严格落实各环节的监管执法、责任和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粮油批发市场以及食用油、食品和其它相关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现

—1— 场检查、突击检查和检验检测,确保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完善食用油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措施和长效机制,积极推动从源头上解决“地沟油”问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专项行动

严厉打击加工经营“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举措,各镇(街道、园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将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加工经营“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今年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内容。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食安委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xx副市长任组长,公安局、畜牧兽医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卫生局、行政执法大队、环保局、发改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配备得力人员和车辆为专项行动提供必要保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我市2012年食品安全责任书要求,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开展打击非法加工经营“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制订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措施,深入排查,严厉打击,消除隐患,(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主要领导是

—2— 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化管理责任,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辖区内打击非法加工经营“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的各项工作。要安排得力人员组织各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全面摸清辖区内违法加工经营“地沟油”的企业、作坊、窝点的具体情况(以前有非法加工经营“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的也要认真记录在案),清查采取拉网式逐村(社区)逐户排查,清查要严密认真,杜绝隐瞒漏报现象,在清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非法加工经营“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要立即向市食安办汇报。

(二)公安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以城乡结合部、城市近郊为重点,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清理取缔从事“地沟油”粗炼加工、存储转运的黑作坊、黑窝点;对摸排发现的线索要逐一甄别,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要组织专门力量明察暗访,蹲守跟踪,有效掌握、收集和固定证据,摸清销售去向及下游企业,迅速捣毁炼制存贮窝点,并同步展开后续的案件侦办工作。

(三)畜牧兽医局:加强对饲料加工和畜禽养殖环节的监管,组织开展对饲料加工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户)使用餐厨废弃物加工动物饲料和饲养禽畜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加工动物饲料和饲养畜禽的行为。

(四)商务局:加大对屠宰“泔水猪”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五)工商局:强对流通环节食用油脂经营行为的监管,组织开展食用油脂经营单位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集贸市场、食品

—3— 批发市场,特别是散装食用油批发零售单位的日常巡查,监督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对散装食用油经销单位要督促其在散装食用油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依法查处流通环节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脂的违法行为,对非法销售“地沟油”的经营单位依法严厉查处。

(六)质监局: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环节食用油精炼加工、分装灌装、产生废弃油脂食品生产企业和生物柴油生产等相关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油脂原料和食用油采购查验、进货台帐、废弃油脂处置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落实情况,依法查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脂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对非法使用“地沟油”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依法严厉处罚。

(七)药监局: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脂使用行为的监管,组织开展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以城区、学校周边等餐饮单位集中地为重点区域,以小餐馆、饮食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为重点对象,加强对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监督企业建立并严格落实食用油采购和索证索票制度,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脂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对使用“地沟油”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处罚,对非法使用“地沟油”的无证小餐馆和饮食摊点,一律取缔。

(八)卫生局:要结合对餐饮单位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管,协

—4— 助药监局做好相关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食用油的风险监测,完善相关监测方法。

(九)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周边区域及占路经营食品摊贩的巡查、夜查力度,对在巡查中发现的可疑线索,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十)环保局:要严格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的环评把关,全面规范餐厨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十一)发改局:要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积极扶持企业发展。

(十二)市食安办:牵头负责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信息沟通、情况通报等工作。

四、多措并举部门联动,严惩加工经营“地沟油”犯罪行为 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通报、信息反馈和案件侦办联动机制,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监管合力,采用集中时段、集中力量、联合执法等形式深入开展“拉网式”排查工作,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广泛收集案件线索,深挖非法加工经营“地沟油”的“黑窝点、黑作坊”。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屠宰、加工、流通和餐饮单位的检查,专项整治工作中,工商局要重点严查无证无照食用油经营场所、严查食用油散装油经营业户、严查食用油假冒伪劣、价格低廉、标签不明、来源不明的经营单位;会同环保局摸清目前我市具有资质的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底数,及时将信息通报相

—5— 关单位;药监局要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基层执法力量,实行定点责任制,切实把好餐饮环节食用油进货出口关。同时要结合对餐饮单位的分类管理,将使用食用油情况与其量化分级挂钩,确定等级并进行公示。要建立泔水“身份证”制度,把泔水产出、回收到利用都严格记录在案;行政执法大队要明确餐厨废弃物正规收集企业名单,对不属于该范围内的收集企业一律停止其收购

五、加强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

在打击“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中,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各单位要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食用油脂的科普知识、安全常识及识假辨假知识,指导广大消费者识别废弃油脂,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全面宣传食用油脂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打击“地沟油”的政策措施,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地沟油”监管工作。同时,将生产加工、经营和使用“地沟油”的情况纳入企业诚信管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营造各方共同参与“地沟油”监管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监督,确保专项行动有效开展

食安办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对各部门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问题严重影响工作的要计入年终考核,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进行责任追究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对于工作人员在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漏报瞒报、工作泄密等失职渎职行为或行政不作为的将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七、收集信息,严格落实材料报送制度

建立打击非法加工经营“地沟油”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6— 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要要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汇总专项行动工作信息和数据,非法加工经营“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拉网排查汇总表(附件一)各单位于每周五下午5:00前报市食安办,公安局、畜牧兽医局、商务局、质监局、药监局每周五下午5:00前报送打击非法加工经营“地沟油” 专项整治行动周报表(附件二),重大案件即时报送,4月27日前报送各单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5月11日前报送各单位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实施情况,5月3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和相关数据汇总。届时,市食安办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督查情况计入年终绩效考核,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xxxxx 附件:

1、非法加工经营“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拉网排查汇总表

2、打击非法加工经营“地沟油” 专项整治行动周报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篇11

【发布文号】卫办监督发〔2007〕128号 【发布日期】2007-07-18 【生效日期】2007-07-1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卫生部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卫办监督发〔2007〕1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地方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非法用工问题日益突出。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明确提出要认真整治非法用工问题,严厉打击有关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求。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劳动保障部等九部门联合召开了“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就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卫生部门的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政治责任感。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根据辖区内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存在的职业危害情况,重点检查企业的职业健康监护落实情况。要督促用人单位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对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特别是解救出来的农民工进行健康检查,对因接触职业危害造成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安排治疗。在安排诊断、治疗、健康检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告,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二、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整治小砖窑、小煤窑、小矿山、小作坊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做好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公安、劳动等政府职能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用工、强迫劳动、限制人身自由、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工作中要及时沟通情况,发现涉嫌作业场所存在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行为,主动向安监部门通报;发现涉嫌非法用工和劳动合同方面的违法行为,主动向劳动保障部门通告;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做到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完成好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

三、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要把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一项重要行动,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对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要结合实际,举一反三,认真梳理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提出标本兼治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建立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好的做法和经验,并向当地政府及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汇报,同时请抄报卫生部。我部组织制定了《卫生部门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真填报,于8月22日前报我部。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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