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的通知

2024-07-21

开展的通知(共15篇)

开展的通知 篇1

王景山
组员:

徐光 于红 杨明 亓颖
第三组
组长:罗司军
组员:

徐光 谢东斗 杨明 亓颖
第四组
组长:

杨汝元
组员:

开展的通知 篇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 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职能, 不断提高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和自律能力, 提升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建设和管理水平, 积极营造造健康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国家工商总局研究决定, 在全国工商系统广泛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的重大意义

市场经济, 诚信为本。创建诚信市场, 是指商品交易市场场开办者在工商部门的引导和指导下, 运用自身的市场经营管管理权, 加强市场信用建设和管理, 与场内经营户共同营造自我约束、守法经营、文明诚信的市场发展环境, 取信于各类经营者和消费者, 通过市场诚信度不断提升增强发展实力和发发展动力。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 是工商部门实施市场信用用分类监管的深化和延伸, 是构建和巩固工商监管、市场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长效监管机制的重要途径, 是工商部门加强行政指导, 促进职能到位的重要举措。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 有利于工商部门创新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方式方法, 节约监管成本, 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利于调动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的积极性, 落实其诚信经营的责任, 强化其诚信经营的自觉性、主动性;有利于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增强消费信心, 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更好地体现工商部门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和执法的高度统一。各地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 充分认识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精心组织, 周密部署, 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抓出实效。同时, 加快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将尚未纳入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商品交易市场尽快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二、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的总体要求

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 要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牢牢把握“四个只有”, 积极推进“四化建设”, 加快推进“四个转变”, 着力强化商品交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着力推进市场诚信经营整体水平的提升, 着力推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向纵深发展, 着力推进工商部门市场监管执法和服务效能的增强。

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 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积极发动, 扩大参与。要善于利用有关的媒体和载体, 广泛宣传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的重要意义, 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充分调动基层工商部门开展创建和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 充分发挥市场开办者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

二是立足服务, 争取支持。要引导市场开办者自愿参加创建活动, 不增加经营者负担。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 加强社会监督, 服务人民群众, 以市场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满意度检验创建活动成效。

三是坚持标准, 好中选优。要根据各地实际,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在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定为A类的市场中开展创建, 合理制定当地的创建标准, 增强可操作性, 明确努力方向, 能够引导市场开办者对照检查, 紧密结合工商部门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要求, 不断创新市场信用管理的形式和内容, 强化市场信用的基础和长远建设。总局在认真总结各地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的基础上, 2011年将表彰创建诚信市场先进单位。由各省级工商局组织在逐级推荐、调查核实的基础上, 向总局推荐一个能够在全省 (区、市) 起到表率示范作用的市场, 作为创建诚信市场先进单位。各省级工商局可根据当地实际, 组织开展创建本地诚信市场先进单位活动。

四是循序渐进, 总结提高。要加强对基层开展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突出地方特色, 鼓励工作创新, 稳步推进, 引导市场开办者明确创建目的, 在信用建设和管理上下工夫, 避免在硬件上盲目攀比, 搞形式主义。强化调研、典型引路和分类指导, 注重总结推广开展创建活动中基层的好经验和市场管理的好做法, 把握不同类别市场信用建设和管理的规律特点。

三、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的具体步骤、要求

(一) 2010年4月—11月, 由各省 (区、市) 工商局集中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各地要在做好调查摸底, 全面掌握各类市场基本情况和现状的基础上, 制定开展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 并组织实施。请各地于6月底前将开展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报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

(二) 2010年12月下旬, 由每个省 (区、市) 工商局根据当地开展创建活动的实际情况, 经在当地公示后, 向国家工商总局书面推荐一个市场为“创建诚信市场先进单位”, 并报告该市场的基本情况和创建的经验做法。同时, 各地要上报开展创建活动的总结报告, 总结经验做法, 分析存在的问题, 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 2011年一季度, 国家工商总局向各地推荐的市场正式授予“创建诚信市场先进单位”, 进行表彰, 并以适当方式对“创建诚信市场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 进一步巩固开展创建活动的成果。

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中的具体事宜, 请与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

开展的通知 篇3

(2007年9月14日)

为贯彻落实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精神,进一步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07〕2132号)。“节能减排学校行动”是“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组织开展好“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的重要意义

节能减排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有2.6亿多人,占全国总人口的五分之一。搞好“节能减排学校行动”,不但直接的节约环保效益巨大,而且帮助青少年学生树立节能环保意识,养成珍惜能源、爱护环境的行为习惯,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的重要意义,积极行动起来,从学校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做好节能减排各项工作,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做出较大的贡献。

二、“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的主要内容

1.全面采取节能减排措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建设节约型学校的通知》(教发〔2006〕3号)精神,强化师生员工的节能环保意识,从学校发展、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的全局出发,对节能、节水、环保工作进行统筹规划。要建立健全节能环保制度,做好学校发展和校园建设规划,加强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及日常工作、学习、生活运行过程中的节能环保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节能环保标准,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粒粮食、每一张纸,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2.加强节能环保知识教育。在学校教育教学中充实丰富节能、环保教育内容,将节能、节水、节地、节粮、节材等教育内容,以灵活多样的形式,纳入学校课堂教学,真正落实节能环保进学校、进课堂。

3.组织开展以节能减排为内容的学校主题教育活动和学生社会宣传活动。采取各种生动活泼、青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教育和宣传形式,引导学生树立节能环保的观念,关注生活中的节约方式,学习和寻找节能的窍门和方法,熟悉要求、宣传群众、教育自己。

4.开展节能环保社会实践活动。开发和建设一批满足广大学生尤其是中小学生参加节能环保社会实践活动需要的基地,方便学生开展以节能环保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深化环保意识、掌握环保技能、养成环保习惯。组织学生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活动,开展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和科技竞赛。

5.营造节能减排校园文化。编写适合中小学宣传节能环保教育的挂图和光盘,免费发放到中小学校。利用各种方式,在广大师生中开展节能、环保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6.探索推广教科书的循环使用。结合农村义务教育试行免费教科书制度,开展教科书的循环使用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讲求实效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节能减排学校行动”与“节约型学校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统筹规划、严密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节能减排学校行动”和“节约型学校建设”涉及面广,工作任务较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筹规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应与各基层单位签订责任书、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并在人力、物力、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证。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于年底前完成对“节能减排学校行动”工作的统筹规划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报送我部发展规划司。

开展的通知 篇4

一、活动目的沟通和表达作为人与人相处的基本方式之一,在高速发展的现代文明中不可或缺。走在时代前沿的大学生们却因为种种原因,在这些方面缺乏必要的历练。作为理工科的学生,我们深感身边的同学在沟通和表达方面的不足,为此我们特地举办了此次辩论赛,希望通过此次活动能够锻炼同学们的口才和应变能力。

二、活动对象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全体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2月1日

四、活动地点

9栋教学楼或理工楼

五、活动流程简介

①以班级为单位组队报名(预计12支参赛队伍,其中大一每班3支队伍,大二和大三每班各一支队伍)

②参赛队伍派代表抽选辩题并准备第一轮小组赛

③第一轮小组赛晋级成功,进入第二轮小组赛。参赛队伍派代表抽选辩题并准备第二轮小组赛

④第二轮小组赛晋级成功,进入第三轮小组赛。参赛队伍派代表抽签,幸运队直接晋级参加冠亚军角逐,剩下两只参赛队伍派代表抽选辩题并准备第三轮小组赛,胜者晋级参加决赛。

六、奖项设置

本次辩论赛将产生冠、亚、季三支获胜队伍和一名最佳辩手,每只队伍成员将获得荣誉证书一本并给予相关物质奖励,同时在材料学院各班公开表彰。

七、注意事项

①本次活动秉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委由专业评委和观众评委组成,其中观众评委拥有40%的投票权。所以在此希望每位观众评委能够做到公平、公正。

②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2至2010年10月24日

③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并联系队员

④活动联系人:

开展安全培训的通知 篇5

绍旅委〔〕70号

市直星级饭店:

为增强饭店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自救能力,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定于本周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xx年8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

二、培训地点

绍兴饭店鲁园3号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市直星级饭店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保安部经理

四、其它事项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把它作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提高本单位自防自救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妥善组织安排本单位应培训的人员参加培训;并将与会人员名单(包括单位、姓名、职务、电话)于8月25日12时前报市旅委行管处,联系人:王江,电话(传真):851xx。

绍兴市旅游委员会

开展体育活动的通知 篇6

为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活跃干部职工文化生活,落实省直机关工委、省直机关工会“1+1”、“1-1”行动计划,经办领导审定,办机关党委、机关工会、机关团委联合举办第一届“体育活动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增强干部职工身体素质,活跃机关文化生活,希望全体干部职工人人参与,积极开展活动。

二、活动内容

设乒乓球、羽毛球、垂钓、游泳、中国象棋等竞赛项目。每人可报名参加1至2个项目。单项报名人数少于4人(对)的不开赛,其他兴趣集中的项目可以新增为竞赛项目。

三、活动对象

办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外服中心、外服公司、花家山庄的“体育活动月”请自行组织安排。

四、活动时间

5月份举办,如遇安排困难可延后。

五、组织领导

成立办“体育活动月”领导小组,负责“体育活动月”的具体组织承办工作。领导小组由陈江风、葛志宇、邢绘东、张龙、刘晓慰、杜薇、金明彪、裘淇婷等同志组成,陈江风副主任任组长,葛志宇任副组长,刘晓慰任秘书长。

六、活动奖励

开展的通知 篇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局机关、专利局有关部门、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 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快速维权工作, 加快建立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 切实完善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我局决定在有条件地方的优势产业集聚区, 依托一批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开展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 审查确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衔接相联动的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 并授予“中国 (××1·××2)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1为具体“地区”, 2为具体“产业”) 称号 (以下简称“保护中心”)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 完善快速维权工作

1. 全力推动快速维权工作。

加大保护中心对专利执法办案工作的支持力度, 建立健全专利执法委托办案机制, 大力简化办案程序, 积极协助快速办理专利侵权纠纷等案件, 促进办案效率的进一步提升。

2. 全面开展举报投诉工作。

在保护中心开通12330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热线电话, 对接全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网络平台, 建立举报投诉快速反应机制, 实现快速受理、快速处理、快速反馈。

3. 积极构建优势产业线上维权机制。

保护中心应加快对接大型电子商务平台, 建立集聚产业线上专利保护合作机制, 积极推进线上专利侵权判定咨询工作。

4. 切实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

建立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失信“黑名单”, 将存在重复侵权、假冒专利、拒不执行行政决定、连续提交非正常申请及违法违规从事专利代理者列入“黑名单”, 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其通过快速审查通道申请专利。

(二) 深化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工作

1. 有序拓展快速审查的权利类型。

根据产业发展实际需求, 有效运用专利优先审查等工作机制, 积极优化审查程序, 合理配置审查资源, 全面开展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以及专利复审无效请求的快速审查工作。

2. 合理延伸快速审查的产业领域。

根据集聚产业、优势产业发展需求, 将快速审查由单一领域向相关领域拓展。

3. 协同提升专利质量。

明确保护中心工作人员条件要求, 加大业务培训工作力度, 提升人员业务水平, 提高队伍稳定性, 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严格专利申请的主体条件、格式、内容的预先审查, 建立健全快速审查质量检查与奖惩机制, 协同促进专利质量的稳步提升。

4. 快速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

根据产业发展实际需求, 建立快速出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的通道。

(三) 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协作

1. 推进完善行政与司法衔接机制。

积极推进建立专利侵权案件行政调处前置制度、诉中委托调解制度和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 推进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法庭。

2. 促进建立社会调解与仲裁机制。

有序推进与各类社会调解及仲裁机构的合作, 形成多途径保护知识产权的合力, 协同化解各类知识产权纠纷。

(四) 推动专利导航与知识产权运营工作

1. 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

根据当地相应的优势产业特点, 建立产业专利数据库, 跟踪国内外产业专利布局态势, 预警产业专利风险, 引导产业专利布局, 围绕产业关键领域核心技术, 加强专利导航工作与快速审查联动, 积极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

2. 推动产业知识产权运营。

根据当地相应的优势产业发展需要, 充分利用保护中心全链条服务资源, 加强保护中心服务能力建设, 与行业协会、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及龙头企业深度合作, 探索开展具有产业特色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 推动行业知识产权联合创造、集成管理、协同运用和自律保护。

二、保护中心的申报与审批

(一) 申报条件

1. 申请的主体为地级及以上城市或地区。

2. 当地相应的优势产业产值在全国同类产业的产值占比中居于领先地位。

应结合产业实际需要和本地的相应条件, 选择开展快速审查、快速确权的类别 (外观设计专利类、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类、三种专利类) , 相应类别专利的申请量、授权量或有效专利量以及发明创造质量在全国同类产业中占比居于领先地位, 相关产业对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强烈。

3. 专利行政执法办案量在同类城市 (地区) 中居于前列, 当地的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位居全国同类城市 (地区) 前三分之一, 或本省份前列。

4. 当地政府重视知识产权队伍建设, 能对保护中心的建设提供必要保障 (参见附件) 。

5. 申请的主体一般应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 或者设立了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的城市;同样条件下, 优先考虑以上城市的申请。

(二) 申报与审批

申报建立保护中心的城市 (地级及以上) 或地区, 由当地政府向所在省 (自治区、直辖市) 知识产权局 (以下简称“省知识产权局”) 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围绕申报条件, 明确和细化相关内容, 并提出保护中心建设方案, 包括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及保障条件。省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后, 以推荐函形式报请我局审批。申报的地区如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则由地方政府直接申报。

我局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 对申报材料完备、条件基本具备的地区组织现场考察, 综合考虑申报主体的条件与需求, 择优批复设立保护中心。

三、工作要求

省知识产权局应积极推进保护中心各项建设, 对保护中心的建设和工作情况进行指导与检查;协调地方政府, 在政策法规制定、队伍建设及条件支持等方面, 加大对保护中心的扶持力度。保护中心所在地知识产权局应建立保护中心建设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 指导各项业务工作, 对保护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委托保护中心开展执法办案工作;保证人员到位, 确保人员素质符合岗位需要;配合监控并处理可能出现的非正常申请。

地方政府应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领导工作机制, 积极支持保护中心的条件建设、队伍建设, 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 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巡回审理机制。

保护中心应制定高效的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案件办理流程, 根据委托或授权加强快速办案工作, 确保办案质量, 提升办案效率, 假冒专利案件和外观设计侵权案件一般在十日内办结, 发明及实用新型侵权案件一般在一个月内办结。根据快速审查、快速确权的类型, 细化工作流程, 及时进行预审, 确保预审工作质量与效率。严格遵守专利申请受理及审查过程中的保密规定。

四、督导与考核

我局对保护中心的建设与运行给予监督指导, 加强对保护中心工作人员的上岗培训和能力提升培训, 组织业务交流和工作督导活动。组织对各保护中心的年度绩效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专利侵权纠纷调处情况、预先审查的数量与质量、非正常申请与非规定领域受理情况, 队伍建设、条件保障情况, 以及工作机制构建运行情况等。对考核不合格 (60分以下) 或考核名次居后10%的保护中心责令限期整改, 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考核名次居后10%的保护中心, 取消其参与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及快速维权工作的资格。

特此通知。

开展的通知 篇8

一、充分认识开展关心关爱农民工活动的重要意义

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将农民工培养成为稳定就业的新型产业工人,发展成为在城镇常住并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新市民,是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是统筹解决“三农”问题、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任务,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从我区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式,选择有效载体,用真心、付真情组织开展各类关爱活动,帮助农民工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广大农民工平平安安回家过年,节后高高兴兴外出务工,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二、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督查工作

春节前,自治区派出四个督查组到全区各地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力度,确保农民工欠薪案件在春节前一个星期内解决,让农民工足额领到工资回家过年。

三、认真组织农民工安全返乡过节

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开展“温暖农民工回家路”活动,使广大农民工安全回家过春节。各级驻外劳务机构要主动协调,帮助农民工提前买好车票,并教育农民工不乘坐“黑车”、超载车。农民工人数多且输入地集中的地方,可组织包车接回。近年来,每年春节前有超过10万农民工从广东骑摩托车回家,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公安部门要加强与广东警方的协调,在返乡摩托车经过我区的主要路段加强交通管理,防止发生恶性交通事故。与广东接壤的梧州等市要组织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交通运输、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在粤桂交界处开设迎接我区农民工平安回家服务站,引领农民工进站休息,送上热姜水、热粥,提醒注意行车安全,让他们一回到我区境内就感受到家的温暖。服务站要配有医生和常用药品、摩托车维修点,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服务。

四、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农民工活动

春节期间,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农民工家中走访慰问,与农民工交朋友,深切体察农民工疾苦,细心倾听农民工呼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各乡镇要召开一次农民工代表座谈会,了解当地农民工外出务工情况,发挥农民工骨干力量的作用,引导更多农民工到优质企业工作,提高就业质量,减少劳动权益被侵害案件的发生。大力宣传有关政策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态势,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为我区企业用工提供支撑。要将农民工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完善并落实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场地安排、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等扶持政策,鼓励具备条件的农民工返乡创业。

各级各部门的走访调研活动,还要结合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规划纲要(2013—2020)〉的通知》(桂办发〔2013〕24号)和《关于印发〈2014年持续推进“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3〕25号)精神,广泛听取农民工对开展“清洁乡村”活动的意见建议,广泛调动农民工建设美好家乡的热情,为深入推进“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提供决策参考。

五、开展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活动

各地要利用春节期间农民工普遍返乡的有利时机,了解掌握农民工受到不法侵害的情况,将更多农民工纳入法律援助覆盖范围。要加大法律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民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预防因平时积累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等矛盾问题在春节期间引发群体性事件甚至恶性案件。

六、大力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的社会氛围

开展的通知 篇9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2年秋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

今年的秋检工作已经开始,为深入贯彻落实2012年昆仑燃气公司和分公司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山东分公司2012年生产运行工作要点,进一步夯实燃气安全生产基础,提高燃气运行管理水平,请各单位结合三基工作要求,扎实有序开展秋检工作,要把秋检工作作为2012年下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强化工艺管网、设备设施等在夏季和汛期运转之后进行的例行全面检查、检测、检修和维护保养工作,重点做好冬防保温、防火防冻工作,确保冬季安全生产、平稳供气。现将总调度室下发的《关于开展201

2— 1 —

年秋检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秋检工作,成立秋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秋检工作,领导小组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和职责,并要求具有一定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的人员来承担此项工作。

二、各单位秋检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通知中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秋检工作计划(含秋检工作计划表,格式见附件一),秋检工作计划应全面覆盖本单位所辖站场、高、中、低压燃气管线和附属设备设施以及相关辅助系统。

三、为确保秋检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各单位要组织好本单位的秋检自检自查工作,分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分公司生产管理部和质量安全环保部对各单位的秋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秋检结束后分公司将组织检查小组对各单位秋检工作进行检查。

四、时间要求:

1.秋检工作从2012年9月5日开始,10月25日结束。2.秋检工作计划经本单位秋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于2012年9月12日12:00前上报分公司生产管理部,上报的形式为电子版。

3.各单位秋检工作总结(含秋检工作计划表完成情况表,见附件二)经本单位秋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于2012年10月20日前上报分公司生产管理部,上报的形式为电子版。总结要突— 2 —

出秋检工作的主要内容、具体工作量、好的经验做法、主要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同时附上秋检过程的典型图片。

附件:1.秋检工作计划表

2.秋检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表 3.关于开展2012年秋检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张晓雷

话:0531-81182978

箱:sdyunxingmanage@163.com

二○一二年九月十日主题词: 转发

秋检 工作 通知 抄送:公司领导,质量安全环保部 生产管理部

关于开展走访慰问的通知 篇10

关于开展春节为老年人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老龄办、各街道社区

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务实节俭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弘扬尊老敬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市老龄委决定利用近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市广泛开展为老年人送温暖活动。现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各县(市)区老龄办要协调有关涉老部门、社区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组成慰问团,深入中心敬老院、托老所等

单位,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走访慰问高龄、低保特困、失能以及空巢老人,为他们送去节日礼品和节日的祝福,详细了解老年人生活,倾听老年人心声,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

2、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关爱老人志愿者服务活动,以敬老、为老、帮老为宗旨,组织志愿者深入到托老所和空巢老人家庭,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健康保健、政策咨询等服务活动。组织医疗单位志愿开展免费送医、送药、体检等服务,让老人共享太平,安度晚年,使老人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各界的关怀。

3、组织开展好老年文体活动。要协调文化、体育等老龄委成员单位,精心安排好节日期间的老年文体活动,组织开展好老年书画展、老年健身操秧歌汇演、老年合唱赛会等活动。为老年人提供读书、看报、写字、绘画、棋、牌等活动场所,号召并组织社区老年人积极参与社区健身运动和具有一定特色的文化娱乐活动,让老人们感到晚年生活乐趣无限,幸福融融。

二、活动时间:2014年1月6日至2014年1月20日。

三、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深入一线,摸清底数,掌握特殊群体老年人的生活情况和实际需求,真正使送温暖活动取得实效。

2、各单位要注意发挥窗口服务行业、企事业单位及各社会团体的作用,让传统的活动更丰富,让创新的活动更有效,利用春节的契机把尊老敬老的氛围推向新的高潮。

3、各单位要及时搜集反馈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典型,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活动中来,让更多的老年人得到救助和关怀,在活动中感受快乐和幸福。各单位将开展活动情况于1月20日前上报。

开展的通知 篇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更好地发挥农业综合开发特色和优势作用,实施创新驱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现就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以下简称创新试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新试点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把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主要任务,明确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建成10亿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因此,农业综合开发必须始终坚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第一要务。但同时也应该清醒认识到,当前农业综合开发历史环境发生深刻变迁,我国农业正处于经济新常态下转型的关键期,国内国际环境错综复杂、新旧矛盾交织叠加、制度因素日益增加。农业主要矛盾已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中央提出要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这就要求农业综合开发既要在保障农产品数量上继续努力,更要在补齐产业链短板、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效益上下功夫。而现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内容较为单一、效益不高、政策引导作用不强、与产业发展衔接不紧等问题,难以完全适应农业农村发展新要求,迫切需要进一步改革创新,统筹整合现有两类项目,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着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模式。

开展创新试点,就是要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优势作用,在总结以往试点经验基础上,以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为基本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新型经营主体为主导,以利益联结为纽带,通过构建全产业链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增效,将资本、技术和资源要素进行集约化配置,使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以及其他业态有机结合,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通过开展创新试点,一方面有利于发挥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政策工具作用,推动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从而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发展的主要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水平和效益。

二、创新试点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和新要求,以推进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为主线,把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村生产关系调整等作为重要着力点,发挥农业综合开发优势作用,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模式,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产业统领。以试点项目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业产业规划为引领,统筹项目布局,制定实施方案,实现高标准农田与产业发展一体化、集成式建设格局,全面提升效益。

突出优势,综合开发。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综合”优势,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产加销、农工贸一体化经营,一二三产业联合开发。

因地制宜,精准发力。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围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建设,针对制约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因素和薄弱环节,着力补齐短板,构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和产业体系。

试点探索,注重实效。从解决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核心问题入手,鼓励采取多种方式先行先试,大胆探索,破除现行体制机制障碍,允许根据创新试点需要在建设内容和标准、扶持方式和手段等方面对现行政策进行一定突破;以创新试点为平台,积极统筹整合其他涉农财政资金共同投入,确保创新试点取得实效。

(三)主要目标。通过3年创新试点,形成适度规模形式多样、产业链条完整、业态丰富、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模式,使项目区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成为现代农业发展先行区和示范区。

三、创新试点基本条件和投入政策

(一)基本条件。创新试点应符合“全产业链集成式开发”的总体要求,在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前提下,以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为主,同步进行相应的配套产业建设,形成“高标准农田+新型经营方式+配套产业”的项目组合一体化建设模式。配套产业建设包括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和流通等,须以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为平台,相互之间紧密衔接,形成较为完整的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并与农民建立了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培育壮大当地优势主导产业,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创新试点项目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已采取土地租赁、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实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一定数量和规模,有较好的生产经营基础;3.已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业产业规划,土地集中连片,区域主导农业产业优势比较突出;4.当地政府、项目实施主体积极性高,有强烈的创新试点意愿和能力。

(二)投入政策。单个创新试点项目中央财政资金原则上应控制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内,其中60%以上用于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财政资金投入可分一年或两年安排。同时,要创新资金使用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和引导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金投入创新试点项目。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和承担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扶持产业发展应更多地采取贷款贴息、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地方财政投入、自筹资金比例执行现行政策规定。

四、创新试点范围

2016年,先行在河北、吉林、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四川、重庆、云南、宁夏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全国其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以下统称省)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开展创新试点。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试点省要把开展创新试点作为重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并于8月31日前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备案。创新试点需要突破现行政策规定的,需事先报经国家农发办同意。

(二)分解任务,确保落地。对于创新试点实施方案,要细化分解每一项具体任务,逐项落实到位,把创新试点做深做实,确保创新试点有序推进和项目顺利实施。

(三)及时总结,严格管理。试点省要密切关注和跟踪创新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有效做法、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国家农发办。同时,要强化创新试点项目管理,确保创新试点达到预期效果和目标。

(四)强化考核,正向激励。把开展创新试点作为省级管理工作综合考核的重要因素,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中央财政资金分配向创新试点工作积极性高、成效明显的地区倾斜。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

开展的通知 篇12

1 开展试点工作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是指特定行业利用工业窑炉等设施, 在满足企业生产要求且不降低产品质量, 符合环保要求情况下, 将废弃物作为生产过程的部分原料或燃料等, 实现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的处理方式。推动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对解决废弃物处理、传统产业转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国际上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技术始于上世纪70年代。目前, 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及产业废弃物已成为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较为普遍采用的技术。目前我国水泥企业协同处理废物种类主要限于粉煤灰、矿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通常作为混合材加入熟料中。据统计, 2014年我国水泥总产量约24.8亿吨, 年产量增长约1.8%, 占全球总产量约60%, 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约8亿吨, 水泥工业已成为我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主要途径。近年来, 我国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污泥、污染土等固体废物进行了积极探索, 但技术工艺上还有待完善, 仍存在缺乏针对性的排放标准、产品质量控制标准和相关评价标准, 社会上对协同处置技术的认识不统一, 政策激励不到位。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具有环境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能力强等特点, 同时利用现有水泥窑设施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 不但可以节省新建固体废物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投资, 还可以缓解社会固体废物处理压力和新建集中处理设施选址占地等问题。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 完善技术工艺装备, 探索可复制的推广模式, 实现水泥工业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一, 对于带动水泥行业绿色转型升级, 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 提高环境保护水平,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1) 关于基本思路。本次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分析解决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目标, 重点围绕技术、装备、标准、政策等4个方面, 在已建成的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中选择一批生产情况稳定、技术水平高、污染控制设施先进的水泥窑, 开展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试点工作, 以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为支撑, 以标准研制和技术评价为保障, 使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形成可复制的推广模式, 引导水泥生产企业走绿色发展之路。

(2) 关于基本原则。本次试点工作提出三条原则:一是先进性原则。试点项目应选择具有先进的生产和污染控制技术水平的水泥窑。二是科学性原则。试点项目应在试点期内对其污染物排放、水泥产品质量、能耗、成本等数据进行科学的连续监测。三是客观性原则。应对试点项目的污染控制水平、产品质量和项目运行经济性进行客观评价, 为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提供依据。

(3) 关于主要目标。本次试点工作在综合考虑《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 (国发[2013]5号) 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3]41号) 要求的基础上, 设定了以下目标:通过对试点生产线的技术、经济和污染控制水平进行评估, 分析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现状及存在问题, 突出解决技术装备、标准政策等问题。

3 试点工作内容

按照问题导向原则, 基于对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确定了本次试点工作的5项主要任务:

一是优化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进一步研究生活垃圾替代原料和燃料的技术, 优化协同处置过程中生活垃圾预处理、生产过程控制、旁路放风灰利用与无害化处置、产品质量控制等技术。

二是加强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加快研发适合中国生活垃圾特性的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核心装备。突破生活垃圾预处理、渗滤液处理、臭味控制与处理、自动化控制装备及其他配套装备研发和产业化。

三是健全标准体系。研究和制定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综合能耗、污染控制、预处理技术、产品质量控制和等级评价等相关标准规范, 完善操作规范、技术流程和检测标准。

四是完善政策机制。试点过程中逐步协调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与协同处置衔接机制、垃圾处理费用补贴与结算机制等政策支持。

五是强化项目评估。对试点项目连续稳定运行下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水泥产品质量、能耗、成本等数据进行连续检测, 客观评估试点项目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连续运行能力、处理效率、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水泥产品质量和项目运行经济性等。

4 试点的组织实施

本次试点工作的主要时间节点和工作流程如下:

(1) 2015年5月31日前, 省级工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本地区企业自愿申报试点项目, 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试点项目申请和实施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试点实施方案进行评审, 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并发布试点名单。

(2) 试点企业在每季度初通过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上季度项目进展情况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城乡建设司) , 同时抄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

(3) 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第三方机构对试点项目运行数据进行分析评估。

(4) 试点期间各级工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发挥指导监督作用, 强化政策引导和监管, 积极探索建立市场化运作模式。

5 试点工作的主要亮点

一是市场主导, 政府引导。本次试点项目要求在已建成的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范围内进行自愿申报, 以企业为主体, 充分发挥企业的能动性;强化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组织作用, 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 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编制申报材料,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是试点先行, 分类指导。通过试点工作, 积极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先进技术和装备研发, 制定和完善相关标准规范, 确立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推广先进适用技术。

关于开展征文活动的通知 篇13

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学生党员: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为隆重纪念党的90华诞,回顾总结我们党成立90年来的伟大历程和宝贵经验,按照上级党组织的部署,经研究,学生党支部决定开展“党在我心中”庆祝建党九十周年征文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全面回顾中国共产党成立90年来的光辉历程,认真研究总结党的建设经验,揭示党的执政规律,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结合我校改革发展实际,激发广大同学的爱党爱国爱校热情,以优异成绩向建党90周年献礼。

二、征文主题|:

党在我心中

三、征文对象:

全体学生党员(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以及2011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必须全部参与此次征文活动,入党积极分子不做要求。)

四、征文具体要求:

作品应视角独特,内容健康向上,情感真挚,语言清新。征文体裁可以是理论文章、也可以是调研报告、诗歌、散文或学习心得,字数在1500左右。文章在注重文学性、理论性的同时,应该具有贴近

性、真实性和思想性。作品标题用黑体小三;正文为宋体小四,行间距为20磅。

五、评比表彰:

所有征文都将在征文稿件截止后,邀请我院有关专业人员从中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若干名。所有获奖学生党员都发给获奖证书,并进行表彰。

六、投稿方式(两种方式都要):

(一)电子档征文稿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641849887@qq.com。作品投稿时需注明作者姓名、专业、班级。

(二)手写征文稿件:直接投到学院一楼党支部专用信箱。作品投稿时需注明作者姓名、专业、班级。

七、起讫时间:

从即日起截止到2011年5月10日。

中共生物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

关于开展保洁竞赛的通知 篇14

保洁两小组:

为了更好的完成保洁工作,实现美院对保洁的要求,行政部拟在2009-11至2010-01“物业服务上水平"劳动竞赛。竞赛办法及内容如下:

一、内容:本次竞赛中心内容为:工作质量竞赛。

二、主要检查内容:

1、上午:主要检查各区域的地面清理质量;各区域内的厕所、公共座椅、草坪内、绿篱下等是否清扫,以及清扫的质量。检查时间一般在10:00~~~11:30之间,并把检查结果通报组长。

2、下午:主要检查垃圾桶的清理,园区内各处的保洁情况,花盆、花钵是否干净、人员出勤情况、上午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职工的劳动纪律情况等。

3、检查人员:由主管干部、职工代表、一般干部组织代表构成。

4、评分:及时检查、即时打分,每周向小组通报。

5、奖惩:月底汇总本月情况总分高者为优胜。优胜奖励:400.00

开展的通知 篇15

各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我国科技新闻工作者科技新闻作品的创作热情, 提高科技新闻作品的传播力, 推动我国科技新闻传播事业的发展, 中国科技新闻学会于2016 年开展“光明杯”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评选活动。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申报范围和条件

1. 本届参评作品系2011-2015 年公开发表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 (新媒体) 等媒体上的科技新闻作品、科技新闻栏目。具体如下:

【1】报纸、通讯社科技新闻作品: (1) 消息类 (2) 评论类 (3) 通讯类 (4) 系列 (连续、组合) 报道类

【2】广播电台、电视台科技新闻作品: (1) 消息类 (2) 评论类 (3) 新闻专题类 (4) 系列 (连续、组合) 报道类 (5) 新闻访谈节目类 (6) 新闻现场直播类

【3】新媒体科技新闻作品: (1) 评论类 (2) 新闻专题类 (3) 新闻访谈类 (4) 科技新闻文章、微视频

【4】综合类: (1) 科技新闻摄影 (2) 科技新闻专栏 (3) 其他

2. 参评作品的内容须客观真实, 具备科学性, 同时要求主题鲜明, 形式新颖, 文字生动, 通俗易懂, 传播效果好。

3. 导向正确, 有较大的社会影响, 产生相应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4. 系列作品可整体参评, 也可以其中一种单独参评, 但必须另文介绍整套作品概况。

二、推荐渠道与办法

1. 中国科技新闻学会单位会员或专业委员会推荐。

2.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注册成立的传媒组织或机构推荐。

3. 科技传播专家 (正高职称) 5 名以上联名推荐。

4. 通过中国科技新闻学会网自荐 (5 名以上正高职称科技传播专家评价意见) 。

推荐采取单位推荐、专家推荐和网络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应根据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的评选条件, 做好推荐工作, 并由申报人本单位写明申报意见, 加盖公章。单位推荐参评作品限1-3 篇, 个人自荐参评作品限1 篇。

三、评选机构

1.中国科技新闻学会聘请科技传媒及相关研究领域的科技新闻传播专家、科技管理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设名誉主任委员1-3 名, 主任委员1 名, 副主任委员1-2 名, 委员若干名。

2.评委采取轮换制和回避制。

四、评选程序

1. 由评审专家以通讯 (如通过网络) 评审的方式对参评者进行初评, 并给出详细的评审意见。依据得分高低, 进入复评。

2. 复审采取专家评审会的方式进行。实到评委须达到全体评委三分之二的人数, 方能召开评审会。

3. 评委会在认真审阅推荐材料并充分评议的基础上, 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科技传播奖获奖作品。获奖作品须达到实到评委三分之二的票数。

4. 获奖作品名单在中国科技新闻学会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 产生最终评审结果。

五、奖励

由中国科技新闻学会于2016 年择机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金。

六、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推荐表》一式10份, 其中原件1份, 复印件9 份。

2.附件材料2 套, 包括候选作品获奖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参评作品复印件。

3.打印或复印一律用A4 纸。

4. 所有参评材料须制成一张光盘 ( 内含每位参评者2 寸彩色正面免冠照一张) , 与文字材料一起报送。光盘外包装盒上务必写上参评者姓名和作品名称。

存入光盘文件的格式如下:照片JPEG格式、文字WORD格式、广播 (音频) WMA格式、电视 (视频) WMV格式。

5. 中国科技新闻学会享有无偿使用科技传播奖获奖作品所有参评材料的权利 (含获奖者照片及作品) 。

6. 评选办法解释权归中国科技新闻学会。

7. 评选活动不向候选人或者候选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 年8 月30 日。有关报送材料 (附件) 下载请登陆中国科技新闻学会网站:www.csstj.org.cn

七、联系方式

中国科技新闻学会科技传播奖奖励办公室

地址:北京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471-473室

邮编:100045

联系人:李松纬

联系电话:010-68598472、68598031 (兼传真)

邮箱:kjxw@sina.com

附件:

1. 中国科技新闻学会科技传播奖奖励办法 (修订)

2. 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推荐表

3. 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专家推荐表

4. 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系列 (连续、组合) 作品目录

5. 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报送材料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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