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社保基数申请

2024-06-15

调整社保基数申请(共10篇)

调整社保基数申请 篇1

办理时间:每年6月至7月20日前(自201x年起,本市社会保险缴费年度调整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申报方式:

①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参保单位,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业务管理”→“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进行操作。申报成功,自己留存一份,不需要到社保经(代)办机构提交材料。

②未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参保单位,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企业版”)申报,并同时上报医保、四险《工资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及企业版报盘数据至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

注意事项:

1、为确保申报数据准确,每年6月增、减业务办理完之后再进行申报

2、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自7月起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新基数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3、用人单位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新一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依据,录入时,不做上下限的限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申报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不得瞒报、漏报。

4、职工工资以国家统计局的统一口径为准。

【网上申报系统】操作简述

网申系统操作时间为权限日的早6点至晚22点,如果出现网络繁忙等提示不能操作时,请参保单位避开工作时间。

方法一:在网页中进入“申报业务管理→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网上申报上年月均工资”处进行录入,然后“全选”、“提交”。

方法二:导出Excel表后离线进行录入,再进行导入并“全选”、“提交”。(按1至8步骤完成),离线Excel表格录入时不能出现空格,且每次只能导入100条。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篇2

国务院近期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

目前,我国的社保缴费基数确定得比较粗放,很多省份往往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社保缴费基数。如某省人社厅通知,2015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2960元,作为该省2015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据此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的上下限、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计算参保人员退休时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而随着每年社会平均工资的上涨,“年年上涨”也成为社保缴费基数的一个新常态,企业负担过重、影响职工收入的问题也一直备受社会关注。不仅如此,低收入群体也可能因此面临缩水的状况。根据现行规定,参保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也就是说,对于工资达不到平均工资60%的职工,要按照高于本人工资的基数进行缴费,导致实际到手工资更少。

“社会平均工资不是一个中位数,而是一个平均数。由于职工工资差异大,平均工资偏高,脱离了大部分职工的收入水平,对高、中、低收入群体没有合理地区别对待。”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表示,对于职工来说,无论是在大企业还是在小企业工作,参加社保享受的权利应该是一样的。但是此前,纳入社保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的主要是国企和大中型企业,这些企业的职工工资水平相对较高。对于民营小企业来说,缴费基数不能按照大企业的缴费基数去配比,否则民营企业和小企业将很难承受。

简单来说,参保人应缴社会保险费,为社保缴费基数乘以社保费率之数值。针对我国社保费率偏高的问题,从今年5月1日起两年内,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至19%。

“要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阶段性降低社保缴费费率还不够,还要进一步夯实费基。”杨燕绥分析认为,扩宽统计口径范围,将小企业、民营企业纳入进来,预计缴费基数将下降10%左右,“这样把费率和费基都降下来,企业的社保负担会就可以减轻,从而让更多工资比较低的群体也能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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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如何交才划算

1、养老保险缴纳越多受益越多

今年我国的养老金是变化多端,上调了6.5%,还是实行了并轨制度,照这样的形势发展下去,多缴肯定是没错的,但每月会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一笔钱,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5岁、女60岁)后可以从社保系统领养老金,时间越长,得到的养老金就越多。

需要注意的是,养老金一般要交满15年,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如果到退休年龄交养老保险不满15年,那等到你退休的时候国家会把你个人帐户上存的8%-9%的养老金全部退给你,而单位给你交的20%会全部划到国家的养老统筹基金里,为国家做贡献,跟你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2、医保缴费需达到国家规定年限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这个医保的缴费年限为25年,假如你不交满25年,退休时就只有账户那些个人缴存的2%部分的余额,单位交的10%是要上交给国家的,另外医疗保险中断3个月以上是会失效的。所以,因离职交费间断的时候一定要联系新公司补缴,不然等你到了老年要后悔死了。

3、存积金不如投资

大家应该都知道,公积金越多越好,当然,不知道的现在也知道了。但是对于不买房子,或者短期内不准备买房子的人来说,公积金就这么如同虚设一般存在账户上并不划算。因为公积金中,本年度缴纳的部分只能获得银行的活期存款利率,而以往年度缴纳的资金,只能获得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而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超过上限还须纳税。

所以,小拓建议大家如果暂时没有买房的打算,最好把公积金拿出来,去做一些投资(如拓天速贷)、基金之类的,更划算一点。

4、缴满一年才可领取失业金

根据《社保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须在离职后的60日内持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和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5、无工作单位难享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与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差不多,一般都是一年,只有缴满一年及满足其他生育保险政策才能享受相关的生育保险待遇。

根据政策规定,单位为职工办理了参加生育保险手续并正常缴费后,男女职工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在参保后怀孕才有待遇,参保前怀孕的女职工生育费不能报销,参保前妻子怀孕的男职工也没有护理津贴。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消息 篇3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里的这一内容当时并未引起舆论的关注,但这一新政的重要意义却不容忽视。“要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阶段性降低社保缴费费率还不够,还要进一步夯实费基。”杨燕绥分析,扩宽统计口径范围,将小企业、民营企业纳入进来,预计缴费基数将下降10%左右,这样把费率和费基都降下来,企业的社保负担就可以得到一定程度减轻,从而让更多工资比较低的群体也能参保。“不能用高收入者的平均工资作为低收入者的缴费基数。”王震认为,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缴费基数将会变低,有利于减轻低收入者的缴费负担,职工拿到手的实际工资也有望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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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出台社保降费措施

作为地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措施,今年起广东、天津、云南、甘肃、贵州、江苏、上海等地方下调社保费率措施,虽然调整的险种、期限都不尽相同,且降费幅度主要向企业方面倾斜。

以上海的调整方案为例,得到下调的均为单位缴费费率,并未涉及到个人缴费。

广东方面,降低社会保险费成本的对象主要是失业、医疗、工伤险3种,其中失业险从原来的2%降至1%,预计到今年年底为该省企业减少社保费(含住房公积金)约350亿元。

相比于广东,天津今年印发的《天津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第一批政策措施》中明确,主要是下调失业、生育、工伤三类险种,缴纳费率共降低1.43个百分点。医保、养老保险也针对困难企业做了特殊安排和调整。

而根据云南日前出台的稳增长12条措施提出,省本级生育险费率下调至0.2%,降费期为今年1年;工伤险平均费率从0.93%降为0.75%;失业险从3%下调为2%。

贵州则以降低企业缴纳失业、工伤险费率为主;江苏以降低失业险为主,今后3年降低失业险0.5个百分点。

北京社保基数调整资讯 篇4

其中个人委托存档就业人员缴存社保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292.6元,以北京市去年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775.6元。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55.1元、失业保险费5.17元。

北京社保基数调整

由于北京人社局还没有正式发布居民社保缴费基数金额,但是根据有关人士计算,在社保基数调整中,其缴费工资基数即为6463元,而去年这一标准为5793元。参加社保中的职工是根据去年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是根据去年的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照去年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的新闻 篇5

下图为近5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从图中可以看出,今年,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比去年提高1695元,下限比去年提高339元。

社保缴费年度并不是指每年1月到年底,各城市有各自的规定,本文中调整缴费基数的城市是上海。上海市社保缴费年度是每年的4月至下一年的3月,社保年度即 4月 1日至3月31日。在一个社保年度中,社保缴费基数保持不变。

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新年度社保缴费要开始了。

社保缴费基数,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根据职工过去上一年度1月至12月所有工资收入的月平均额确定。

如果你去年工资涨了,那么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上调,需要缴纳的社保费多了,这意味着到手的工资要缩水了。

通常情况下,收入越高,社保缴费基数也越高,反之亦然。不过,高或低都是有个限度的。

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也就是说,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不能超过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不能低于平均工资的60%。对于收入不及平均工资或按照缴费下限来缴纳社保的人来说,工资是“被缩水”了。

举例来说,如果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为8000元,小周月薪4000元,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但小周仍要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即4800元的缴费基数缴纳社保。

社会平均工资连年上涨,缴费基数也水涨船高,如果你的工资没有增加,那么你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多了,实际到手的工资就变少了。

不过,按照社保多缴多得的原理,到手工资变少其实是件好事。因为,社保缴费基数上涨,不仅是个人缴费多了,公司为个人缴费也多了,这样我们养老金账户、医保账户中的钱都变多了,当下每月医保卡上的钱多了,等以后退休了,每月能领到的养老金也会变多。

贵州省社保缴费基数有调整 篇6

据了解,我省的社保缴费基数一直以上一年度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标准。其中,单位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据实申报,月平均工资不足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 的按60% 缴纳,超过300% 的按300% 缴纳;月平均工资在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至300% 之间的,按实际工资额为基数缴纳。但从今年4月1日起,最低缴费标准将从60%调整为40 %,即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 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 为缴费基数,这将降低低收入者所缴纳的社保费用。

目前,由于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还未公布,各单位和个人仍以的平均工资为社保缴费标准。以此为例,20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8396元(3199.67元/月 ),假设一个职工的月收入为这一工资标准的39% 即1247.87元,按照之前的规定,他每个月的社保缴费基数为3199.67×60%=1919.8元,以养老保险为例,他每个月需要缴纳的养老保险为1919.8 元×8%(养老保险个人需承担的部分为8%)=153.58元。现在,缴费基数调整后,他每个月的社保缴费基数变成3199.67×40=1279.87元,同样以养老保险为例,他每个月需要缴纳的养老保险变成了1279.87×8%=102.39元。

此次调整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可以根据本人承受能力核定,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至300%之间自主选择。

重庆市调整城镇职工社保缴费基数 篇7

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从1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

城镇职工缴费的基数最高为上年度社平工资的300%,最低为社平工资60%,以个人身份参保的月缴费基数依旧由本人在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自主选择。与20城镇职工核定缴费基数区间比例在600%~40%之间不同,20该区间为300%~60%之间浮动。其中,城镇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缴费基数,比年同等档次按600%核定缴费基数下调了一半。

另外,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城镇参保职工,按上年度本人实际月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比2014年40%的比例有所上调。

调整社保基数申请 篇8

下限的通告 【字号大中小】保护视力色:【打印】【收藏】【关闭】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1社会保险年度执行的广东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函〔2011〕2198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调整工作的函》(穗人社函〔2011〕927号)及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印发广州市社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劳社养〔2009〕5号)等文件规定,2010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363元,2010年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4541元/月。现将2011社保年度(2011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各险种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调整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单位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0089元;下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018元。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3623元。广州市属缴费单位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为上年度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725元;增城市区属缴费单位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为上年度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5%,即2498元。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为上年度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725元。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广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即1300元。

二、个体工商户雇主、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

(一)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363元确定,缴费金额为672.60元。

(二)住院保险的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4541元确定,缴费金额为181.64元。

(三)重大疾病医疗补助的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4541元确定,缴费金额为11.81元。

三、申报事项

(一)缴费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

于7月15日前通过网络、磁盘(U盘)或上门进行申报,地税局7月份将不产生批量申报数据。

(二)灵活就业人员

若对已参加的险种进行调整,请于7月15日前,持户口本、身份证到征收大厅进行变更。若无调整,根据参保情况,于7月15日前,在扣款帐户上备足应缴费额以实现及时足额扣款,保证正常待遇享受。如需了解社保费的相关政策和缴费指引,可登陆增城市地税局网站(http://w/fjzl/zc),或致电市地税局纳税服务热线12366-2咨询。

特此通告。

增城市地方税务局

调整社保基数申请 篇9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根据本省、市的统计数据,广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986元,深圳市为6054元。据此,自207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中涉及本省、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4986元/月、6054元/月的标准计算。

特此通知。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年7月6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就做好201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自2015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

(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提供的20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即不超过30271元(201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4.25元×5倍)。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808元。2015年7月1日前缴存基数低于1808元的,自2015年7月1日起将自动调整为1808元。

(三)自2015年7月1日起,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下简称缴存比例)。

(四)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15年7月1日至206月30日;2015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二、调整办理程序

(一)已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通过数字证书在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二)未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业务自2015年7月1日起开始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需要调整的,单位可同时申请办理调整手续。

(二)单位在调整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时,应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7月1日

调整社保基数申请 篇10

2008年12月26日,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为了应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带来的影响,稳定就业局势,要求各级相关部门落实保障政策,进一步扩大养老覆盖面,企业给职工社保缴费困难可申请降低缴费基数,同时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保证提高养老金的企业职工按时足额领取。

稳定就业 公益岗位补贴适度延长

通知要求,继续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力度,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009年在公益性岗位就业满3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延长其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其他人员可延长1年。

调控失业 2009年失业保险基金可做培训用

对于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连续2年未裁员或3年内累计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不超过职工总数5%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安排职工培训减少裁员的,在保证当地失业保险金发放的前提下,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以申请使用不超过企业上缴纳失业保险费10%的转岗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的职业培训补贴中列支。补贴执行期为2009年之内。

社保缴费 降低缴费基数为企业减负

用人单位由于停产、开工不足等原因,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确保发放的前提下,可以申请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签订缓缴协议,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对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2009年暂不统一提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比例,可由本人按当地上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200%的范围内选择缴费基数比例。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结余规模较大的统筹地区,可在2009年之内一次性适当降低一定时期的缴费率,减轻困难企业和参保人员缴费负担。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根据困难企业申请,暂按统筹地区上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根据情况下浮一档或两档:下浮第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下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

养老扩面 停产集体企业职工纳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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