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干事创业先锋”党员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05-25

关于开展“干事创业先锋”党员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精选10篇)

关于开展“干事创业先锋”党员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篇1

各党支部:

为庆祝建党96周年,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调动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带领职工群众“安全生产、治亏创效”的主动性、积极性,凝聚公司上下万众一心、攻坚克难的强大合力,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干事创业先锋”等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数量

1.“五好”党支部在公司各党支部中评选3个。2.“干事创业先锋共产党员”根据名额分配在党支部推荐中评选20名。

3.“五好”党员示范岗按分配名额由各党支部推荐。

二、评选原则、条件

(一)评选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标准,好中选优;典型带动,重点突出;发扬民主,公开公正;注重实绩,群众满意的原则进行。

(二)评选条件

1.“五好”党支部:符合“五个一”要求,即有一个好的带头人、一个好的工作思路、一个好的工作制度、一个好的活动阵地、一个好的保障机制,同时要具备“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要求。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安全生产、和谐创建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党员干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及信访稳定、社会管理、计划生育、节能环保等达到规定要求。

2.“干事创业先锋共产党员”:要符合“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四优”标准要求,特别是在安全生产、治亏创效、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贡献突出,得到职工群众认可。

3.“五好”党员示范岗:要符合安全生产好、形象面貌好、文明服务好、作用发挥好、节约增效好。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规,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工作部署,在各个方面发挥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岗位和区域工作上水平,使党员岗位成为干事创业的示范标杆。

三、评选程序

1.“五好党支部”由党支部自荐,各党支部参照《关于在各党支部中开展“对标提升、争星晋级”活动的通知》要求进行自评,填写五好党支部推荐表,于6月25日前加盖公章报党政办公室,由公司党委组织进行评选。

2.“干事创业先锋”和“五好”党员示范岗的推选,由各党支部按照《2017年先进集体和个人名额分配表》要求,结合民主评价、评议,征求群众意见,日常考核等情况进行推荐,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控制。相关推荐表于6月25日前,经党支部盖章后报党政办公室。

3.审批表彰。公司党委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在6月30日前完成评选,报公司党委审批后,在“七一”期间进行命名表彰。

四、有关要求

(一)周密组织推选。各党支部要把评选表彰工作作为“两学一做”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好推荐关和审核关。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职工和纪检等部门意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真正把作风过硬、战斗力强、表率作用好、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评选出来。

(二)按规定报送材料。“五好”党支部自荐材料重点突出2016年以来工作业绩并结合《关于在各党支部中开展“对标提升、争星晋级”活动的通知》要求进行;“干事创业先锋共产党员”等其他先进集体、个人的事迹推荐材料,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切忌面面俱到、泛泛而谈。有关材料要严格按照文体格式要求和规定时间进行报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关于开展“干事创业先锋”党员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篇2

各支部:

2012年以来,公司党委所属各支部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集团、省公司各项工作精神和分公司的工作部署,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了以“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等主题实践活动,较好地发挥了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党支部和优秀个人,为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做出了贡献。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一线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队伍活力,激励、引导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保持先进性,为全面完成分公司2012年度各项经营管理做出新的贡献,公司党委决定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党支部评选范围:公司党委所属各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公司各支部在册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公司所属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及兼职纪检监察工作者。

问题和事故。

3、改革创新力强。坚持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并将基层党组织建设与班组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有机结合,带动和推进了学习型企业、创新型企业建设。大力推进党建工作创新,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丰富党支部活动载体,党建工作方式不断创新,党建活动有特色、成效好,有效调动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以党建工作创新推动和促进本单位、本部门经营管理创新和人才培养创新。

4、凝聚保障力强。大力加强党员队伍、员工队伍建设,为公司科学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氛围和环境。党支部机构健全,党建责任制落实好,党务人员队伍素质好、能力强、热情高。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民主管理,深入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关心和支持群团工作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员工队伍和谐稳定。本支部党员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本单位没有发生影响公司形象的重大事件。

5.模范示范作用强。支委会成员团结协作,作风正派,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支部书记以身作则,模范带头作用突出。党员群众精神状态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明显。

作风正派。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优秀党务工作者应满足优秀共产党员条件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职业务精湛。自觉学习党的建设理论并运用于实践,热爱并熟悉党务工作,在公司党建实践与创新工作中成绩优秀。积极研究新时期、新形势下企业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中心任务,探索党建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总结经验,培养先进,宣传典型,认真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保持党员先进性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2、作风廉洁公正。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敢于同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作斗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奉献精神突出,密切联系和关心群众,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充分信任,在党员和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3、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

四、评选办法

1、先进党支部:各支部对2012年度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挖掘本支部亮点,形成申报材料上报党委政工办;政工办按照“组织工作考核标准”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完成质量进行考评,依据考核成绩及各支部申报材料确

附件:

1、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

2、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

3、优秀党支部申报表

关于开展“干事创业先锋”党员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篇3

富科〔2006〕42号

关于开展2004—2005富阳市科技工作先

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级机关各单位:

为推动我市“科教兴市”战略的实施,表彰奖励为富阳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科技人员,决定开展2004—2005富阳市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富阳市科技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单位有依靠科技振兴经济的规划,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和完成计划的具体措施;

2、制订奖励科技人员相关政策,能够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

3、建立科技开发基金。乡镇(街道)每年安排财政总支出3%以上的资金(不含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用于科技三项经费支出;企业每年从销售收入总额中提取3%以上的资金用于技术研发;

4、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

(二)富阳市科技工作先进个人评比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2004至2005年期间,依靠科技进步为富阳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富阳市科技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1、在2004、2005年获杭州市级以上科技工作先进个人;

2、在2004、2005年获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杭州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者;

3、在2004、2005年获行业内省级科技奖励二等奖、杭州市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者;

4、在2004、2005年通过鉴定(评审、验收),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以上的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者;

5、在2004、2005年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发明人(设计人);

6、在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在新产品开发、技术革新、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的科技人员;

7、长期在农业生产第一线工作,在农业科技示范推广中取得良好成绩的科技人员;

8、对本市重点工程建设、重大攻关项目、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做出积极贡献的科技人员;

9、推进企业科技进步成绩显著、效益明显,使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的科技人员。

二、名额分配

全市评选科技工作先进集体10家,科技工作先进个人100名(名额分配见附表)。科技工作先进个人重点放在企事业单位和农业科技推广一线的科技人员。

三、评选方法

1、富阳市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由各系统按分配名额进行推荐,乡镇(街道)先进集体由市科技局组织评选;

2、富阳市科技工作先进个人由各系统和乡镇(街道)按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户)及企业先进个人由所属乡镇(街道)推荐;

3、评选推荐工作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各归口部门与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推荐人员的工作业绩真实可靠。

四、截止时间

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九月二十五日前报市科技局农业与社会发展科,联系电话:63323239。推荐表可从富阳市政务网科技局子网站(Http://kjj.fuyang.gov.cn)上“网上办事”栏目“表格下载”处下载或到市科技局领取。

附件:

1、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

2、科技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3、2004—2005科技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4、2004—2005科技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富阳市科学技术局

二OO六年九月八日

抄送:杭州市科技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组织部、宣传部、市农

办、经济贸易局、发展和改革局、人事局,佟桂莉、徐文光、金志强、沈华清同志

附件1: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

注:

1、乡镇(街道)先进集体在2004、2005乡镇(街道)科技工作考核优秀单位中产生;

2、经贸系统先进集体在2004、2005省、杭州市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建设承担单位,省、市信息化示范单位中产生。

附件2:科技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注:农业(示范基地、示范户、种粮大户等)与企业先进个人共67名,名额分配到各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确定人选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其他单位先进个人由各系统确定人选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

附件3:

2004—2005科技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附件4:

关于开展“干事创业先锋”党员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篇4

院党„2010‟28号★

关于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89周年,也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巩固、提高之年。为表彰先进,激励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在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校又好又快发展的伟大实践中奋发进取、建功立业,院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对象:全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包括教工支部、学生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对象:来我院工作满一年的中共正式党 1

员,学生中的正式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对象:党委工作部门中的党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成员,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能交叉推荐。

2009年以来已受到院党委及上级党委表彰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原则上不再表彰,优秀共产党员要注意推荐教学、科研和管理一线的普通党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班子坚强有力。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注重思想政治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能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团结和谐,与行政领导配合协调,坚持学习、开拓创新、乐于奉献,努力建设学习型班子。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2.党员队伍先进。党员发展工作严格规范,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富有实效。党员队伍先进性明显,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精神风貌积极向上,在育人、教学科研和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制度机制完善。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建工作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监督约束制度健全,各项工作机制运行良好。系(部)党政共同负责制落实到位。重视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4.发展成效显著。凝聚力战斗力强,根据学校中心任务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团结带领本单位党员和教职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效地领导或保证本单位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5.群众满意度高。密切联系群众,从实际出发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工作作风和工作实效得到群众公认,受到群众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党性观念强,模范履行党员义务,积极承担党内工作,很好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自我要求严格,思想品德优良,清正廉洁。

2.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勇于承担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全心全意服务群众。自觉维护群众利益,积极参加为群众服务的各项活动,热心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受到师生敬佩爱戴。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优秀党务工作者需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从事党务工作年以上,并且现仍从事党务工作。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研究党的建设理论,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情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模范执行党的决议、指示、决定。

2.党务工作能力突出。组织协调能力强,党建业务精,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积极主动完成组织所分配的各项任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党建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勤于思考实践,创新方式方法,做出较好成绩。

3.始终坚持公道正派。作风深入,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做党内外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树立党务工作者良好形象,受到党员群众好评。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评选办法: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照党章规定和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自查、自评,并写出自查自评报告,上报组织部。

2、评选工作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全院范围进行推荐,每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在全院基层党组织中推荐出10个党总支(支部);有教工和学生党支部的党总支也可推荐教工党支部或学生党支部;推荐本总支(支部)的要一并上报总支(支部)的工作总结,各总支(支部)将推荐结果报院党委组织部,由院党委组织部汇总报院党委确定。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每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总数占本总支、直属党支部教工党员总数的15%,其中有学生党员的党总支可推荐一名学生党员。根据推荐情况由组织部提出初步人选,报党委研究确定。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

(1)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含双肩挑教师)工作量不饱满;

(2)本学年出现教学或工作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3)请事假累计超过一周或病假累计超过半个月者;

(4)经有关部门检查,多次迟到、早退或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会议或活动者;

(5)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者;

(6)不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消极怠工者;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二)评选要求:

推荐、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是我院庆祝建党89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这次推荐表彰工作。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通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好中选优的方法反复筛选。要坚持推荐条件,注重从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工作实绩、群众威信出发进行推荐,使表彰工作收到实效。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务必于2010年6月15日之前,将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等一并报院党委组织部。

四、注意事项

1.材料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要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一式3份。

2.报送方式:所有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要求将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至党委组织部(行政楼218室)。电子文档可直接发送至zzk@hncj.edu.cn。联系电话:2089085。

附件:1.河南城建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2.河南城建学院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2010年6月2日

主题词: 表彰组织先进通知

关于开展“干事创业先锋”党员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篇5

体班组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评先2012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集团

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陕油安发„2012‟120号)要求,公司决定

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2012年度集团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名单和先进

班组、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推荐基本条件

1.单位领导重视,责任明确,能够充分发挥安全责任制体制的作用。

2.2012年全面完成各项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并取得显著成效,未发生安全事故,未发生具有影响的环境污染事件,节能和质量管

理工作成绩显著。

3.能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

方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基础管理工作规范扎实。积极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注重对安全

生产的硬件投入;注重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和创建安全规范化管理活动,成效明显。

4.积极推广和实施安全标准化或HSE管理体系,并通过审核;

在监控重大危险源、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强化职工安全教育、整治

事故隐患等方面采取新举措、新方法,成效明显。

(二)先进班组推荐基本条件

1.2012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环境污染影响事件,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明显。

2.严格执行生产安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台帐健全,隐患整改及时,能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在提高全员安全素质、杜绝各类事故、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方面成绩显著。

(三)先进工作者推荐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在搞好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领导同志。

2.对本职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安全生产意识强,钻研业务,尽心尽责,善于创新,敢于管理,能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各级安全管理人员。

3.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能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发现并积极排除事故隐患,为防止发生事故作出成绩的工作者。

二、推荐范围及名额

先进集体: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

先进班组: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内设车间、队站、生产安全管理部门。

先进工作者: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本年度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在岗职工。

三、推荐评选办法及要求

1.推荐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2012年集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可自荐也可推荐其他单位,先进班组、先进个人按分配名额表(附件1)推荐上报公司,经公司安委会研究批准,报集团公司安委会会议审定。

2.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查把关和材料的上报工作。

3.推荐对象应向生产单位和基层一线倾斜,根据评选条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择优推荐的原则,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程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逐级审核上报。推荐对象先进事迹要真实、突出,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4.规范填写先进集体(班组)和先进工作者登记表(附件

2、附件3),认真书写相应的推荐材料,各单位务必于2012年12月26日下午17点前将推荐登记表、先进事迹材料文本版(先进集体推荐材料报文本版和电子版)加盖公章,一并报油田公司安质部。

联系人:邓光海(0911—8018135)

附件1: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名单和先进班组、工作者名额拟定分配表

附件2: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班组)登记表 附件3: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登记表

安全环保质监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班组、个人推荐名额拟定分配表

集团公司安全先进集体(班组)登记表

填表单位: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XX采油厂(XX班组)

附件3

集团公司安全先进工作者登记表

关于开展“干事创业先锋”党员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篇6

关于开展全市2010年度综治维稳工作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综治委成员单位:

2010年以来,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激励先进,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性,推动“平安界首”建设的深入开展,经综治委主任会议研究并报经市委常委会同意,决定召开全市政法暨综治、维稳工作总结表彰大会。现将有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评选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主要面向基层。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参加评选,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表彰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真抓实管,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单位内部综治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并充分发挥作用;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综治工作的新途径;社会治安状况良好;年内没有发生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安全生产事故,群众安全感较强。

2、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全力支持综治维稳工作;自觉遵守“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年内干部职工无违法犯罪;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较为落实,年内没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重大群体性事件,无集体上访事件,无非法宗教、邪教组织活动。

3、综治基层基础工作扎实,以基层党支部为核心的配套组织(社区、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等)健全并充分发挥作用。

4、刑释解教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流动人口治安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基础工作扎实。

5、能因地制宜广泛组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扎实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治安防范成效较为突出,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成效明显。

(二)先进个人条件

1、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积极投身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在落实群防群治、基层平安建设等项工作中率先垂范,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扎实,恪尽职守,见义勇为,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认真学习综治各项政策、法规,热爱本职,业务熟练,勇于开拓,富于创造,在综治维稳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三、评选方法和要求

1、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由基层推荐,逐级审核上报。各单位对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候选对象,要在本单位或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2、评选对象重点面向基层工作人员和基层单位。

3、评选工作要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和典型性。各单位要对上报的事迹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并签署意见。

4、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由所在单位撰写1000 字、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内容充实,重点突出,文字精练;上述材料和审批表一式2份,签署各级组织意见并盖章后,于2011年2月23日前报市综治办,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各乡镇街道要把评选工作与当前工作有机结合,通过评选活动推动新一轮“平安界首”建设扎实深入开展。

界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界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综治维稳 先进集体个人 评选通知 报:阜阳市综治委、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并刘玉建、李

磊、姚铁军、齐安民、张

春、刘

军、谢树先、赵杰、秦

界首市综治委

2011年2月20日印

关于开展“干事创业先锋”党员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篇7

优秀党员的通知

各党支部、党小组:

近一年来,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省十次党代会、市五次党代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要求,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教育工作和学校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上级机关党委要求,校党总支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评选名额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党的组织关系隶属于学校党总支的党支部、在职中共正式党员及离退休党支部的中共正式党员。

(二)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名额

共13名(由各党小组按分配名额推荐,详见附件3)。

(三)申报优秀党支部

各党小组以支部为单位紧密结合,申报优秀党支部上报学校党总支研究。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

1.领导班子好。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坚

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支部负责同志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能够正确处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的关系。

2.工作机制好。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积极做好服务党员工作,党建工作制度健全,党的组织生活规范正常,工作运转有序。

3.党员队伍好。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高,党员政治信念坚定,业务能力和作风过硬,党员意识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4.工作业绩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党组织活动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相互促进。认真落实学校党总支部署的各项工作,工作成绩显著。

5.群众反映好。党员作风扎实,服务意识强,依法行政,清廉高效,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认可。

(二)优秀共产党员

1.带头学习提高。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实践党的创新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学习新知识和基层群众的创新实践,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3.带头服务群众。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努力改进工作作风,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章和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5.带头弘扬正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评选程序

本次推荐表彰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先进基层党支部由学校党总支择优推选)。

1.各党小组对照评选条件,评选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共产党员,经支部同意,报学校党总支。

2.学校党总支审核后上报上级党委。上级党委审批并进行网上公示。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1.要把握好推选表彰的范围和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突出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做到每个典型都能经得起检验。

2.坚持择优评选。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择优遴选。3.坚持选学结合。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与推进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员思想教育结合起来,使评选过程成为树先进、学先进、创先进、自我提高的过程,营造良好氛围。

4.按时上报材料。请将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于6月29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报送至学校办公室(行政楼502室),电子邮箱:sqhzdzz@163.com,联系电话:3155003)。

附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

2.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3.优秀党员名额分配

关于开展“干事创业先锋”党员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篇8

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局党总支部

关于印发在县会计中心党支部开展“党员先

锋岗”和“党员示范集体”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会计中心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全局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展示良好的党员形象,进一步推进全局创新争优工作,局党总支决定在县会计中心支部党员中开展以“服务发展作表率、理财为民争先锋”为主题的“党员先锋岗”和“党员示范集体”创建活动。为扎实有效地开展这一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1-

“服务发展作表率、理财为民争先锋”为主题,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吸引力,用“党员先锋岗”和“党员示范集体”的创建来提高机关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全局各项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岗位评选

每月在各核算站评出“党员先锋岗”5名和“党员示范集体”1个。“党员先锋岗”指核算站党员个人和入党积极分子,“党员示范集体”以各核算站为评选单位。实行动态滚动管理,由县会计中心党支部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评选,对综合考核优秀的党员和集体推荐局党总支统一公示确认后,授予“党员先锋岗”和“党员示范集体”标牌。自授牌之日起,岗内党员应在工作岗位公开悬挂“党员先锋岗”标牌,“集体示范岗”标牌分开置于核算站门前室显著位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期满后,重新组织考评评定,对不符合“党员先锋岗”标准的及时进行调整,考评结果将作为年终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党员先锋岗”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立即撤销称号,收回挂牌:一是岗位出现了重大违法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和机关制度的人和事;二是在管理和服务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三是发生群众反映强烈,经查证情况属实的不良现象和事件;四是其它严重影响“党员先锋岗”形象的情况。

“党员先锋岗”和“党员示范集体”的创建,是在党员中开展以“服务发展作表率、理财为民当先锋”为主题创先争优主题活动充分体现。

“党员先锋岗”要求以《昌江黎族自治县会计核算中心会计人员考核制度》(昌会字[2010]13号)为考核标准,由县会计中心党支部评出。“党员先锋岗”总的要求是群众公认、实绩突出、作用明显。要树立“四种形象”:一是树立开拓进取、创新发展的“领跑形象”;二是树立立足岗位、扎实工作的“敬业形象”;三是树立心系百姓、服务群众的“奉献形象”;四是树立严格自律、勤政廉政的“公仆形象”;“党员先锋岗”必须突出先进性和示范性,符合下列标准:

(一)热爱本职,责任心强,工作业绩突出。

(二)熟悉政策,精通业务,具有较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

(三)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廉洁自律,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脚踏实地,办事高效,深受群众和领导好评。

(五)举止端庄,文明礼貌,服务热情周到。

“党员示范集体”要求集体所有岗位的党员党性观念

强、职业道德好、业务水平高、岗位形象好、工作质量优,能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和本局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统一思想。局党总支开展“党员先锋岗”和“党员示范集体”创建活动,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原则,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于进一步发挥党员模范作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增强勤政为民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严格标准。此次活动要严密组织,严肃纪律,严格把关,严格要求,严格监督。

3、务求实效。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注重实效。“党员先锋岗”创建工作要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从工作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创建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采取得力的措施,扎扎实实地工作,取得“命名一个岗,树起一面旗,表彰一个岗,带动一大片”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件:《昌江黎族自治县会计核算中心会计人员考核制度》

(昌会字[2010]13号)

关于开展“干事创业先锋”党员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篇9

各学院团总支:

为加强团组织建设和管理提高团员意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特制定我校先进团支部评比条例。

(一)参选条件:

1、团支部自身运转情况:团支部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能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能正常开展组织生活,进行正常的组织发展工作,按期收缴团费和规范使用《团支部工作手册》,并在团支书考试中取得70分以上的成绩。

2、团支部开展思想教育情况:团支部能够在同学中有效地开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学习,教育引导团员青年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能够认真开展党课学习和推优入党工作,有能力帮助解决个别同学存在的思想问题,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成为班级中政治、思想核心。

3、团支部促进班风学风建设情况:团支部以培养“四有”人才为目标,与班委会配合良好,努力在班级中营造良好的学风、班风,带领同学努力学习,健康成才;积极开展课外科技、课外学习等利于促进专业学习的活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全班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风良好、学习成绩优良,在考试中无违纪现象、无受学校纪律处分现象。

4、团支部促进文明校园建设、推动素质教育及开展文体活动情况:团支部在文明礼貌、宿舍卫生达标、义务劳动、集体活动、遵守校纪校规等方面发挥作用,效果良好;能够组织团员青年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

5、团支部开展活动要有广泛的群众性:活动能够涉及支部每一位成员;在开展支部工作时富于创造性和连续性,以良好的工作效率和独特的工作形势,体现本支部工作的特色。

(二)评选方法:

1、先进团支部在五月份评选。评选活动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学院团总支根据校团委分配的指标在学院评选出若干个优秀团支部,并将材料上报到校团委;第二阶段为校团委组织候选团支部进行汇报评审,要求各候选团支部以PPT演讲的方式展示团支部风采,汇报先进事迹,最终评审出10个优秀团支部。

2、评选先进团支部必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进行,若有不合条件或因有违纪情况瞒而不报被误评上者,一经发现落实后,取消先进资格,收回荣誉奖状及奖励。

3、各学院团支部于5月10日前推荐3~4个团支部参加评选,5月14日进行先进团支部汇报评审。

(三)表彰及奖励:

从上报的团支部中选出先进团支部10个。校团委对先进团支部进行表彰和奖励。

校团委

关于开展“干事创业先锋”党员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篇10

各学院、系:

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积极、务实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北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冀教就业[2011]10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并择优推荐参加河北省评比,入选河北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者,将颁发证书并获得2000元奖金。评选条件如下:

1、校园“创业之星”报名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及研究生;

(2)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3)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创业已启动,事迹突出;

(4)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

2、毕业生“创业之星”报名条件:

(1)我校2006年以后毕业且取得毕业证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及研究生;

(2)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3)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创业初具规模,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成为某一领域的优秀代表;

(4)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

请各学院、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组织、认真推荐,按相关条件推荐人选。并于2011年11月25日前将纸质报名表(见附件)及电子版材料报学生处212办公室。

联系电话:36056邮箱:guobin@stdu.edu.cn

附件:河北省大学生“创业之星”报名表

学生处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1年11月16日

附件:河北省大学生“创业之星”报名表

(在校学生)

河北省大学生“创业之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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