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民政专项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2024-08-15

2011年民政专项惠农资金自查报告(共10篇)

2011年民政专项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1

管理使用自查报告

我办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和乡财政所认真对照2011年度民政专项惠农资金如:救灾资金、城乡低保资金、优抚事业经费、五保供养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及2011年以来县民政局下拨我办民政专项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到2011年11月底共收到民政局下拨我办民政专项资金壹佰陆拾壹万柒仟玖佰捌拾捌(¥1617988)元整。其中优抚事业费211900元,五保供养金82400元,农村其他社会救济1080元,医疗救助100000元,城市低保金73384元,农村低保金1041264元,孤儿生活补助(2010年)12960元,自然灾害款95000元;资金使用情况:其中优抚事业费296591元(上年结转102028元),五保供养金70200元,农村其他社会救济1080元,城市低保金73384元,农村低保金1041264元,孤儿生活补助(2010年)12960元,自然灾害款95000元。

二、主要做法

1.乡社会事务办和财政所在认真如实填写表册的基础上,还逐项对照政策规定进行了一一自查,在自查过程中,没有发现其他不良情况和行为。

2.在资金发放过程中,严格按照财经管理的有关要求,由我办对照上级审批的人数、金额拟定花名册,交由乡财政所报用款计划,返回我办后上报乡财政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再由财政所开具转移支付交小水信用社通过一卡通兑现到农户手中,确保资金安全,足额发放。

3.在拟定受益名单时,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村委会签署意见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由我办审核无异后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再进行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对象,确保了受助对象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三、存在问题

1、由于人员不够,有时资金发放不及时,导致以上人员领款推迟。

2、由于所有资金都是通过信用社一卡通发放,导致农户账户上的民政资金款项上与我办表册的款项不一致,如抚恤金农户账户上为农村低保的现象极为突出,导致给对象造成误会。

3.因我乡部分农村老年人没有一折通,按信用社规定必须用身份证才能办卡,导致工作被动,不能及时发放。

4.从我乡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看,是按照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及时足额由信用社发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时公平、公正、公开的。

2011年民政专项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2

中宁县发改局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

自查报告

中宁县强农惠农清查领导小组:

按照中宁县财政局、监察局、纠风办、审计局《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整改总结工作的通知》(中宁财发

【2010】187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07年以来实施的强农惠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从本次自查情况看,由于我局领导重视,各级干部纪律严明,对涉及强农惠农项目资金始终坚持 “一足、二督、三公、四专、五不准”的使用原则,即 一足:区、县两级财政划拨的强农惠农专项资金都能及时足额拨付。二督:每下达一笔惠农资金,局主要领导立即督促分管领导及办事人员按相关规定迅速办理;三公:所有建设项目向社会 1

进行公开、公平竞标。四专:对涉及到的强农惠农资金均建立了专账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五不准:对所有涉及的强农惠农资金不准滞留、不准挪用、不准挤占。

一、强农惠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07年至2009年,发改局涉及实施强农惠农的项目主要有4个,拨入强农惠农资金4484万元,共拨付4460万元。具体项目到位资金如下:

(一)、打麦水生态移民项目

打麦水生态移民项目是2009年开始实施的项目,共计拨入资金957.5万元。

1、区级专项651万元。其中:宁财(建)发【2008】1544号173万元县财政已全部拨付我局,主要用于移民房建设;宁财(建)发【2009】826号668万元,至2009年底县财政拨入478万元,主要用于移民房建设,县财政根据项目进度将剩余资金陆续安排拨付我局。

2、财政拨付海原划拨资金300万元。

3、农户自筹资金6.5万元。

以上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支出:移民建房450万元;道路工程219万元;教育工程120万元;防洪工程28万元;村部附属工程30万元;其他零星工程50万元;管理费用47万元。

(二)、撒不拉滩生态移民项目

撒不拉滩生态移民项目是2009年开始实施的移民项目,共计拨入资金2453.5万元。

1、区级专项1179万元。其中:宁财(建)发【2009】775号撒不拉滩项目资金114万元,至2009年底县财政拨入69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编制前期工作经费);宁财(建)发

【2009】768号1650万元,至2009年底县财政拨入1110万元(主要用于移民建房建设和道路建设),剩余资金县财政将根据项目进度安排在2010年拨付我局。

2、县财政拨付476.5万元。其中:征地补偿396.5万元,供电工程60万元,前期工作经费20万元

3、农户自筹798万元,主要用于移民房建设。

以上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支出:移民建房1682万元;道路工程270万元;其他零星工程30万元;征地补偿396.5万元;管理费用64.5万元

(三)、马塘生态移民项目

马塘生态移民项目是2003年开始实施的项目,2009年共计拨入项目资金973万元。

1、区级专项453万元。其中:宁财(农)发【2009】599号移民建房资金453万元,投资计划见宁发改地区【2008】1048号),县财政已全部拨付我局。

2、农户自筹520万元。

以上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支出:移民建房378万元;道路

工程122万元;教育工程200万元;农田水利工程183万元;饮水工程44万元;其他零星工程46万元;

(四)、红梧山生态移民项目

红梧山生态移民项目2008年开始实施,县财政拨付100万元,全部用于移民房建设。

二、以前检查时出现的资金使用问题及整改情况 1、2010年接受县审计局关于2009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中,提出马塘项目7.5万元的苗木款未进行政府采购,随后下发了审计认定及整改通知书,并对该项支出做了罚款处理。局主要领导在干部学习大会上作了通报,要求大家引以为戒。

2、2010年接受区财政厅对扩大内需项目进行检查时,提出2009年打麦水项目拨付徐套乡5.76万元的项目工作经费,徐套乡未完全按照项目资金用途使用,我局已要求徐套乡进行整改。目前,项目资金使用已得到纠正,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徐套乡已将资金使用票据上报我局,得到核实。

三、本次强农惠农项目资金使用自查情况

由于前几次检查,不同程度的出现了一些问题,局领导高度重视,全局做了通报,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加以整改,又对今后资金安全使用做了明确的要求,强化监督、检查,所以本次自查未发现新的问题。

总之,由于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涉及面广,政

策性强,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公正、公平、公开的管好用好各项惠农资金,使强农惠农政策全部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极大地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让群众满意,充分发挥强农惠农资金的最大效益。

二0一0年十一月七日

主题词: 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整改总结 抄送: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纠风办。

XX年水利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篇3

XX年水利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xx〕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xx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xx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20xx年“"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我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主体主要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

20xx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xx〕2xx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XX〕56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xx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42号)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xx〕3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xx〕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蓬溪县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蓬财农〔20xx〕19号)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计划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三)项目实施。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其他项目实施全部完成。

(四)项目验收。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项目验收全部完成。

(五)项目主要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一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得到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使我市36座水库、6处堤防、2座水闸、2座泵站得到了及时维护,确保了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三是中央特大抗旱及防汛资金补充购买了防汛物质,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4处、完成水毁工程修复xx5处、防汛通信设施修复90处、抗旱设备购置3(台/套)。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对旱区的水源工程进行了及时修缮,增加了工程蓄水,增强了抗旱能力;二是对我市”“洪灾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了工程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在实施中进度较缓,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落实专人定期清理渠道淤塞,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部分工程无标识、标牌和编码,需进一步完善。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二)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省、市检查、验收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建议。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数量众多,所需的维修养护投入较大,地方财力有限,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恳请上级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

XX年水利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布置,我局组织开展了20pc-20xx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及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11月下旬,我局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办规计函1054号)及省厅相关文件要求,迅速贯彻落实,布置自查工作。由局长亲自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局办公室(财务)、规划与建设管理科等科室组成自查工作组,对我县20pc年以来中央资金补助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自查自纠。从自查情况来看,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齐全,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并严格执行了专户、专账、专人管理,使用合理规范,资金拨付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符合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自查结果

1.中央资金下达情况

20pc-20xx年期间,共计下达云和县中央财政补助项目37批次,补助资金总额4835万元,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水电站更新改造、应急度汛、防汛补助等项目,有力的支持了我县水利建设,对改善水利基础设施,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中央水利资金下达后,由县财政局按预算、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情况,通过规定程序将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建设专户,不存在滞留、侵占挪用和套取中央水利资金问题。

2.中央水利资金完成情况

20xx年前下达建设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及时组织相关验收工作,农村饮用水工程已全部验收,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阶段性验收结束,其他如节水改造、农田水利、农村水电站、渔业及应急度汛等防汛补助项目也已完成。

20xx年及以后下达中央补助项目: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项目山塘整治重点县已完工,应急度汛、防汛岁修项目也完成竣工验收,其中中央财政补助的水文监测系统改造项目完成方案编制,地质勘探、项目选址、土地预审,20xx年9月1日正式开工,目前已完成中央投资89万元,完成工程总投资232万元。另外还有20xx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已全部开工建设,上级主管部门要求XX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年内可完成下达的中央财政投资计划。

各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建设单位全力组织项目实施,均能按规定完成投资,不存在资金下达后执行进度缓慢或项目部分(或者全部)完成后尚有较多结余资金无法使用等问题。

3.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使用均按合同规定执行,工程款支付及时,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不存在滞留、侵占、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和套取水利建设资金等问题。

4.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为管理好中央资金,云和县不断完善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机制,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严格实行了项目法人制、项目监理制、工程招投标制及合同制管理,各项目法人建立了比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以及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设立会计账簿,配备财务人员,进行独立核算。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行了”三专",即实行专户管理、专账管理、专人管理。

列入基本建设预算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后,申请资金拨付前,需将工程立项和预算批复、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报送财政局、水利局备案。工程建设进度款按项目的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进度等情况拨付补助资金。完工结算按县审计局出具的审计结果及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建设资金拨付采用封闭式管理,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填报《云和县财政支农项目资金预拨申请单》,并附送经监理工程师核定的工程进度相关材料。经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及水利局签署意见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经县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至至施工单位基本账户。

在历次中央资金使用的稽查和专项检查中,对我县中央资金管理还是比较认可的,资金使用管理不存在突出的问题。

三、整改方案

自查自纠中,未发现水利专项资金使用存在截留、挪用、移用、贪污侵占等资金使用管理突出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细化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按程序使用的原则,从制度和源头上保证资金安全。坚持定期开展的水利资金专项检查,对一些重点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水利建设项目实施全程跟踪审计。

(二)优化项目管理。目前,我县已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水利发展改革文件文件精神,组建了云和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按照集中法人的模式进行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下一步重点做好公司人员、机构的选配和优化,力争组建一支专业、精干的项目管理队伍。

惠农补贴资金自查报告 篇4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我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xxx为组长,相关业务人员和各村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二、落实专人,及时自查

(一)自查情况。通过自查,我乡20xx年以来卫计系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主要有以下四类,分别是1.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奖励资金;2.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扶助资金;3.0-18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4.卫生扶贫救助基金。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奖励方面:20xx年我乡共有50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4.8万元;20xx年1—6月,我乡共有58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2.784万元,发放方式均为银行打卡,经自查,相关资金已通过农村信用社全部发放到申请人银行卡中,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扶助资金方面:20xx年我乡共有2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1.56万元;20xx年1—6月,我乡共有2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0.78万元,发放方式均为银行打卡,经自查,相关资金已通过农村信用社全部发放到申请人银行卡中,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0-18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方面:20xx年我乡共有10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0.108万元;20xx年,我乡共有10人享受,共计发放奖扶金0.108万元,发放方式均为银行打卡,经自查,相关资金已通过农村信用社全部发放到申请人银行卡中,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方面:我乡严格按照县卫计局要求,贫困户申请救助金额由医院进行核算,经我乡收集汇总后上报,在卫计局下发公示表后,通知相关村组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打卡方式进行资金发放,再次过程中乡、村、组干部均未经手现金。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综上所述,通过自查,我乡卫计系统相关惠农惠民资金未发现违规享受、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问题。

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自查报告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强惠农资金管理,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镇开展了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各项惠农政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我镇对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的自查工作非常重视,把它作为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维护农民利益的大事来抓,由所长亲自抓,并安排专人抓好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确保惠农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镇认真组织、部署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对全镇20个村143个小组2011的强农惠农资金进行了认真清理和自查自纠,专项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全面自查,突出重点 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我镇组织人员分别下到各村委会对强农惠农资进行全面摸底检查,逐一核对,对”三重”户进行认真核实。在掌握基本情况后,重点检查了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的政策宣传及落实、农民减负等强农惠农政策及专项资金。对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格按文件要求办理。根据核定的面积、金额、补助标准、人数有关资料,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足额拨给农户。2011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

1、农作物良种补贴:2011年上级补助资金

万元,补贴面积

亩,补贴农户

户。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2、粮食、农资综合直补:2011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补助资金

万元,补贴面积

亩,补贴农户

户。全部由乡镇财政所直接支付到农户存折。

3、农机购置补贴:2011年我站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全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万元 4、2010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25万元,18个村委会,全部用于项目建设。群众筹资严格按上年人均纯收入的1%,筹劳10个工/劳动力以内执行。

在落实各个项目的过程中,财政所认真对照国家的政策、法规,不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和滞留,以及在兑 现中变相附加条件等违反规定的行为。

乡镇强农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6

一、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确保“解决侵占惠农资金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镇广泛动员,积极行动,突出“细”、“实”“准”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一是突出自查资金项目“细”。召集财政办、纪检监察办、分管农业、林业、救灾救济、低保、社保、财政等领导及相关办公室负责人专题研究,梳理强农惠农资金项目,以上级财政补助的沼气池 工程、人饮工程、通达公路工程等重点项目资金、强农补助及补贴资金为重点,专项治理截留、挤占、挪用、克扣、虚报、冒领、套取、骗取、贪脏惠民资金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对惠民资金的监督管理,将资金项目进一步细化。要求摸清 项目资金底数,查明资金去向,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二是突出自查过程“实”。按照县主管部门和县“三项行动”办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设计了资金检查相关表册,目前镇一级已初步自查完毕,各村社区正在自查中。 三是突出查找问题“准”。全面排查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不怕“揭短”,找准存在的问题,需要改进的做法,需要完善的机制,并坚持边查边改,确保自查自纠阶段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惠民资金的底数情况。

我镇主要涉及的惠农资金是五个方面:

一是20xx年-20xx年间一是中央财政补贴的沼气池项目资金:共建沼气池558口,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共59.8万元,已全部按规定补贴给实施沼气池项目的农户,这批实施该项目的户农户在中央财政资金的扶持下用上了干净清洁的能源。

二是白水人饮工程项目资金: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安排了分管农业的镇长和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全权负责实施,安装饮水管道 15千米,建人饮池12口,在79万元人饮项目资金扶持下,项目区覆盖了毛坝村、白水社区6个组从此结束项目区农户缺水吃的历史。

三是民政方面的五保、低保和救灾救助资金:结合群众关注的热难问题,由分管民民政的副镇长牵头,民政办公室办理,财政办、纪委办公室配合,分三个工作组,深入各村社区,以**村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对全镇的“两保”和救灾救济资金全面清查。医疗救助方面:全镇通过网络的大病救助、临时救助的医疗救助共6万元已全部落实,五保方面:农村闲散五保户共102人,孤儿4人,共25.8336万元五保共养金全部按月发放到位。救灾方面:暴雨洪灾2万元、冬春生活补助共10.40万元全部用于**村王家湾滑坡点人员的生活、房租。低保方面:采取“一查二看三走访”的方式,对全镇低保评定、低保资金等惠民资金进行了拉网式的清理。作出三湾村三季度低保资金收回重评上报审批、撤销了二次分配低保资金组长、违规支书诫勉谈话的处理意见,清查纠正低保资金二次分配和人情保、拼凑户现象。

四是对全镇20种、养殖方面中退耕还林直补、能繁母牛、母羊补助资金等进行了抽查:退耕还林直补资金92.万元;粮食综合直补3.529617万元;能繁母牛298头,按产业扶持补助政策母牛200元/头标准,共补助59600元;能繁母羊398只,按产业扶持补助政策50元/头标准,共补助19900元;全部直接由财政办打卡到实施项目的农户。

五是家电下乡直补资金:年共有补助资金40.425922万元,实行“一卡通”,由财政办直接打到购买家电的农户。

在自查清理过程中,以上项目资金均没有截留、挤占、挪用、克扣、虚报、冒领、套取、骗取、贪脏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通过认真自查,我镇强农惠农清查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认识不够统一。个别领导干部和工作对专项清查工作认识不足,工作主动性不够。二是个别领导和工作人员工作不够深入细致,对专项清查的范围、重点等模糊不清,对相关政策把握不准。三是强农惠农资金相关制定办法还不够完善,跟踪督查措施有待加强。四是部分强农惠农资金依然存在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对强农惠农资金监管重要性的认识。一是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管好用好强农惠农资金的重要性,把党和政府的政策落实到广大农村,落实到农民群众,维护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加大对“三农”政策的落实力度,切实管好用好强农惠农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强农惠农资金和侵占农民利益的现象发生。三是将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和制度化的轨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建章立制,对强农惠农资金设立、申报、分配、使用和监督检查等全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增加资金管理的透明度。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有利于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充分发挥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作用,确保“三农”工作总体目标顺利实现。下一步,我镇将通过各种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专项清查工作,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要求和具体步骤,为专项清查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狠抓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我镇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的一系列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和办法,着力用制度规范行为,按照制度和办法管理强农惠农资金。同时,在上级出台的制度框架下,结合本镇实际,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操作程序,规范性地开展工作。

2011年民政专项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7

来源:汤溪镇 作者:办公室 发表时间:2012-8-31 8:51:00

汤溪镇于2011年3月份由原汤市乡、皮石乡合乡并镇成立,2011年8月份两乡财务合账。根据《资兴市惠农补贴落实、涉农乱收费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镇在2012年上半年开展了2010-2011年强农惠农补贴资金的到位及使用情况及农村集体土地、涉农收费等自查自纠。现将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惠农补贴落实情况

1、资金自查自纠使用范围

2010年-2011年我镇资金使用范围主要是上级财政安排拨付的强农惠农资金,并通过乡镇财政使用和发放,如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生态公益林补助、退耕还林补贴、移民后扶补贴、双季稻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家电下乡补贴、计生奖励扶助补贴、“阳光工程”农民就业培训补贴、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补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2、专项资金上级安排计划及使用到位情况(1)、镇财政负责发放的涉农补贴资金

2010年-2011年上级安排我镇涉农补贴资金达568.18万元,其中:直补资金29.40万元、农资综合补贴177.70万元、良种补贴36.37万元(其中2011年油菜良种补贴10100.00元因乡镇合并等原因未及时发放,现正在落实)、移民补贴资金7.23万元、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64.40万元、退耕还林补助253.08万元。上述资金全部拨付到镇财政所的“专项资金专户”,镇财政所根据村组和个人上报的基础资料,认真审核,及时通过财政补贴管理信息系统制作好银行发放文件,在规定期限内将惠农补贴资金打入农户个人“一卡通”存折,并及时在各村村务公开栏张贴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告知补贴对象可凭“一卡通”存折和有效证件到基层金融网点支取现金。两年来,镇财政所共兑付上级财政拨付的惠农补贴资金567.17万元,兑付率为99.82%。(2)、上级部门发放的涉农补贴资金

2010年-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计生奖励扶助补贴、“阳光工程”农民就业培训补贴、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补助的兑付,分别由市农机局、市计生委、市劳动局负责;生态公益林补贴资金由市林业局直接拨付林管站发放。

(3)、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

2010年-2011年上级安排我镇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70.76万元,其中“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81.34万元。我镇收到上级拨付的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事前、事中、事后加强跟踪管理,项目建设完工后,及时进行验收,并将资金及时拨付到村组和个人手中。

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情况

我镇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镇实际,镇村两级都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领导小组和农村土地纠纷调解机构,今年上半年,调处农村土地纠纷9起,成功率达90%。全镇没有发生违法侵占农村集体土地,损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现象发生。

三、涉农乱收费情况

坚决执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农村中小学收费“一费制”,严格落实违法收费责任追究制。采取事前检查、事中督查、事后监查等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涉农收费管理。镇村两级设立了涉农收费公示牌。全镇没有发生涉农收费违法违纪事件,有效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持了全镇农村社会稳定。

四、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

1、存在的问提

通过这次自查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因少部分农户更换“一卡通”存折、个别农户死亡后变更户主没及时上报财政所变更登记导致财政所不能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个别村涉农收费公示内容不全面、更新不及时。

2、主要措施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了建立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我镇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层层签入有关单位目标考核中,使此项工作责任明确,主要领导亲自督促,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工作人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广泛宣传,普及政策。为了让惠农政策家喻户晓,我们通过宣传栏、印发各类宣传品、张贴标语、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宣传等形式向农户开展政策普及活动,确保将中央和省、市的强农惠农精神和政策原原本本传达给农民,将政策的执行与操作公开化、透明化。镇政府还设立了领导干部接访日,认真回答和落实农民的咨询和举报事项,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对核实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建立台帐,及时发放。全镇各单位认真做好惠农政策的落实和补贴资金的管理发放工作,建立了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等台帐,做到早计划、早安排。在各项资金到位后,准确及时地发放到农户手中。

健全制度,创新机制.一是实行项目公示制度。给农民兑付补贴实行村级公示制度,将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事项张榜公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对涉农补贴资金采用“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管理办法,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三是对种粮农民兑付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实行“一折通”或“一卡通”形式,一次性发放到农户手中。四是严格办事程序,规范操作行为,使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科学运作,规范管理。加强了综合补贴网络信息管理工作。镇政府在每年第一个季度前将对种粮农民基本信息变化情况、村级公示表的执行情况、补贴资金的分户计算、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的生成以及向金融部门提供分户数据等在内的各项工作,并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进行,提高了运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此外,政府还制定实施了项目资金公开、公示、专家评审、资金兑付“一卡通”、专项资金报账、民主理财小组汇签等多项制度,明确了项目、资金的申请、审批、使用、拨付程序,基本上做到了用制度管钱、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保证了强农惠农专项补贴顺利实施。

加强监督,用好资金。镇政府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活动,并针对工作重点深入开展了一系列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检查资金拨付情况,配套资金是否到位,有无滞拨、欠拨资金等问题;二是检查有无贪污、截留、挪用、挤占、浪费专项资金以及违规报销其他费用等问题;三是检查项目建设工程招标、施工、监理、验收是否符合规定;四是检查项目实施效果,是否存在违背农民意愿,脱离实际的问题。同时,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积极落实专项补贴资金设专户、建专帐、确定专人负责的“三专”制度。

加强督查,规范涉农收费管理,全面、及时公示涉农收费内容。

2011年民政专项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8

根据XX区党办《关于印发〈XX区开展查处套用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金党办发〔2015〕18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涉农惠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2年—2014年科技涉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一)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1、2012年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教)指标2012]454号),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12年XX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XX区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银啤苑科普社区的建设,其中10万元用于基层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我局严格按照文件的相关要求,按时全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挪用。2、2013年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的通知》(宁财(教)指标2013]494号),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13年XX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XX区丰登生态种鸡繁育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其中10万元用于基层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我局严格按照文件的相关要求,按时全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挪用。

(二)2013年生态移民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严格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下达2013年自治区生态移民科技专项的通知》(宁科农字2013]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XX区生态移民新村科技发展专项资金21万元的拨付工作,确保XX区良田镇和顺新村温棚蔬菜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的启动和实施。

(三)2013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1、2013年中央科技富民强县(第一批)专项资金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3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的通知》(财教2013]14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下达XX区2013年中央科技富民强县(第一批)专项资金98万元,用于XX区都市型现代园艺产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及产业开发项目,我局已建立对专项行动立项、实施验收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按时全额拨付、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挪用。2、2013年中央科技富民强县(第二批)专项资金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3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的通知》(财教2013]144号),区财政厅结合中期检查情况,下达XX区2013年中央科技富民强县(第二批)专项资金42万元,用于XX区都市型现代园艺产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及产业开发项目,我局已建立对专项行动立项、实施验收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挪用。以上2012年—2014年科技涉农惠农专项资金合计191万元,均属于上级拨付专项资金,我局按时全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

二、自查整改情况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12年—2014年各类涉农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我局严格按照XX区政府办印发的《XX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度规定,涉农惠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

三、资金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目前我局对涉农惠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对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薄弱环节我局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制定以下管理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涉农惠农资金监管列入本局重要工作议程,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加大对涉农惠农资金的管理力度,规范支付程序,保证涉农惠农资金专款专用。(二)坚持政务财务公开,便于群众监督。按照XX区财务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公开涉农惠农专项资金分配的详细情况及资金拨付的过程和结果。

(三)规范支付程序,完善管理制度。执行核算中心监管、审核的报账方式,支付程序规范,保证涉农惠农资金专款专用。实行项目规范化管理,建立登记备案制度,项目实施程序依法执行,项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完毕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使涉农惠农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涉农惠农资金自查情况看,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涉农惠农资金信息公开的“时间差”导致群众猜疑。上级下拨涉农资金经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布,群众知情快,但资金、政策落实到基层、到群众由于环节多、程序多,则需要很长时间,容易引起基层和群众误解。

(二)涉农惠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资金拨付在管理上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

结合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涉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

1、创新公开形式,扩大社会监督

要在深化现行的政务财务公开等常规公开形式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涉农惠农资金信息公开形式。当前可以重点探索电子网络公开形式,建立完善的涉农惠农资金公开网上平台。通过我局网站,把资金安排、项目规划审批、政策规定等内容向社会公布,使科技涉农惠农资金更加透明阳光,扩大社会和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2、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科学合理决策科技涉农惠农专项资金的投放,对于情况不明,把握不大的项目要特别慎重,避免决策失误,突出重点进行监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县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印发XX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办发〔2015〕63号)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政府镇长任组长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核查领导小组,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及时对全镇2013年度、2014年度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20**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的各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3年度,县财政拨付我镇各项涉农惠农支农资金13353.60万元,全部支付。其中:粮食补贴及良种补贴资金1285.83万元,草原生态奖补、牧草补贴、现代发展项目、退牧还草、规模化养殖等补贴资金2270.37万元,退耕还林兑现款、燃油补贴、生态效益、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天然林保护等资金1048.75万元,扶贫“双到”资金211.2万元,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款6992.08万元,物探征地补偿1167.3万元,危房改造资金199.00万元,散居五保户、临时救助资金179.07万元,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1719户3409人,享受80岁高龄340户356人,资金全部由民政局会同财政局通过信用社上一卡通折子。

2014年,县财政拨付我镇各项涉农惠农支农资金9563.87万元,实际支付9167.47万元,其中:粮食补贴及良种补贴资金1429.54万元,草原生态奖补、牧草补贴、现代发展项目、退牧还草、规模化养殖等补贴资金1821.00万元,退耕还林兑现款、燃油补贴、生态效益、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天然林保护、育苗等资金1611.03万元,扶贫“双到”资金242.95万元,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款3072.31万元,物探征地补偿543.32万元,危房改造资金284.70万元,散居五保户、临时救助资金162.62万元,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1820户3499人,享受80岁高龄339户361人,资金全部由民政局会同财政局通过信用社上一卡通折子。结余396.40万元,其中:残膜回收资金1.90万元,物探征地补偿32.27万元,因征地面积有争议,暂时未兑付;危房改造资金95.30万元,作为2015年危房改造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0.98万元,属公益林管理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育苗资金229.93万元,因资金拨付到位迟,计划第二批兑付,燃油补贴36.02万元,用于2015年造林及林木管护抚育燃油补贴。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13年、2014年我镇各类涉农资金都能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种植大户通过土地流转承包耕地,在良种补贴上补贴面积大,补贴资金多;二是部分涉农资金因分配方案未定、地界纠纷、补偿标准低等原因,致使征地补偿资金至今没有兑付给农户;三是部分村组空挂户套取农牧户补贴、基础母羊及重复兑付养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等违规违纪问题,涉及违规资金42500元;四是涉农资金信息公开不及时、操作透明度不够,公开到群众时间长,容易引起群众的误解;五是涉农资金公开的形式单一,仅限于村级公开栏纸质公开,也让群众产生了一定的误解;六是涉农资金拨付渠道多,参与管理部门多,在管理上没有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七是涉农资金的发放都采取“一卡通”发放,部分农户将“一卡通”存折丢失、销户后自行补办而不重新登记新账号,也导致补贴资金不能及时兑付。

三、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治理和解决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全镇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党委将根据各站所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全镇涉农政策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凡是不按照政策要求兑付涉农资金的人员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针对目前发现部分村组有套取农户补助、退耕还林款等问题,由镇纪委牵头,将多套取的涉农资金全部收回,分别上交相关村集体经济和镇财政。共收回上缴违规资金42500元。同时要求今后各涉农站所把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位置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15日内报镇纪委备案,采取“谁实施、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二)细化任务,明确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专项整治。一是要求镇财政所进一步核实种植大户土地流转手续是否完善合法,对不符合政策补贴范围内坚决收回补助资金。二是建立完善涉农资金公开制度,要求各涉农站所要将涉农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和项目安排,作为政务村务公开内容主要内容,要在党员活动日、群众大会和村民代表会上进行公开,要将纸质材料公开到组、到群众中间,接受群众监督。正真使涉农资金在阳光下操作,防止和减少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问题的发生。三是规范支付程序,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人负责,专款专用,杜绝涉农资金的“跑、冒、漏”现象的发生,使涉农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

(三)坚强监管,严肃查处。镇纪委、财政所等站所要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督办,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相结合,坚决查处贪污、挤占、挪用、套取等涉农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根据XX区党办《关于印发〈XX区开展查处套用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金党办发〔2015〕18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涉农惠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2年—2014年科技涉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一)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1、2012年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教)指标2012]454号),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12年XX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XX区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银啤苑科普社区的建设,其中10万元用于基层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我局严格按照文件的相关要求,按时全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挪用。2、2013年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的通知》(宁财(教)指标2013]494号),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13年XX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XX区丰登生态种鸡繁育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其中10万元用于基层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我局严格按照文件的相关要求,按时全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挪用。

(二)2013年生态移民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严格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下达2013年自治区生态移民科技专项的通知》(宁科农字2013]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XX区生态移民新村科技发展专项资金21万元的拨付工作,确保XX区良田镇和顺新村温棚蔬菜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的启动和实施。

(三)2013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1、2013年中央科技富民强县(第一批)专项资金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3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的通知》(财教2013]14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下达XX区2013年中央科技富民强县(第一批)专项资金98万元,用于XX区都市型现代园艺产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及产业开发项目,我局已建立对专项行动立项、实施验收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按时全额拨付、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挪用。2、2013年中央科技富民强县(第二批)专项资金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3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的通知》(财教2013]144号),区财政厅结合中期检查情况,下达XX区2013年中央科技富民强县(第二批)专项资金42万元,用于XX区都市型现代园艺产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及产业开发项目,我局已建立对专项行动立项、实施验收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挪用。以上2012年—2014年科技涉农惠农专项资金合计191万元,均属于上级拨付专项资金,我局按时全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

二、自查整改情况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12年—2014年各类涉农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我局严格按照XX区政府办印发的《XX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度规定,涉农惠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

三、资金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目前我局对涉农惠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对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薄弱环节我局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制定以下管理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涉农惠农资金监管列入本局重要工作议程,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加大对涉农惠农资金的管理力度,规范支付程序,保证涉农惠农资金专款专用。(二)坚持政务财务公开,便于群众监督。按照XX区财务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公开涉农惠农专项资金分配的详细情况及资金拨付的过程和结果。

(三)规范支付程序,完善管理制度。执行核算中心监管、审核的报账方式,支付程序规范,保证涉农惠农资金专款专用。实行项目规范化管理,建立登记备案制度,项目实施程序依法执行,项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完毕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使涉农惠农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涉农惠农资金自查情况看,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涉农惠农资金信息公开的“时间差”导致群众猜疑。上级下拨涉农资金经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布,群众知情快,但资金、政策落实到基层、到群众由于环节多、程序多,则需要很长时间,容易引起基层和群众误解。

(二)涉农惠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资金拨付在管理上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

结合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涉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

1、创新公开形式,扩大社会监督

要在深化现行的政务财务公开等常规公开形式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涉农惠农资金信息公开形式。当前可以重点探索电子网络公开形式,建立完善的涉农惠农资金公开网上平台。通过我局网站,把资金安排、项目规划审批、政策规定等内容向社会公布,使科技涉农惠农资金更加透明阳光,扩大社会和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2、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科学合理决策科技涉农惠农专项资金的投放,对于情况不明,把握不大的项目要特别慎重,避免决策失误,突出重点进行监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财农2015]24号)和XX县财政局、XX县发改委、XX县农业局关于印发《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财农2015]10号)两个文件精神,我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围绕10项整治内容,开展清理、检查和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1、加强领导。镇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涉农专项清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精心部署,先后召开专题会议2次,组织镇村干部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提高了各级干部对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的认识。同时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何梦婕为组长,农技站长李祖华为副组长,财政、民政、水管、林管、土管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实行了责任分工,明确了工作部署。

2、认真摸底。重点对2013、2014年涉农资金进行清理,经反复认真清理摸底,2013—2014年中央、省、市、县共安排我镇涉农项目资金7570.71万元,具体项目为:①农民补贴、补偿资金4131.98万元,其中:2013年1073.31万元,2014年3058.67万元。②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77.09万元,其中:2013年40.14万元,2014年336.95万元。③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资金496.01万元,其中2013年223.63万元,2014年272.38万元。④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资金2178.13万元,其中2013年1209.72万元,2014年968.41万元。其它类资金387.5万元,其中:2013年172.5万元,2014年215万元。

3、严肃纪律。在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的同时,我镇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同时依法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重点对是否存在贪污、受贿、挪用等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自查,经认真清理自查,均未发生涉农资金使用违法违纪问题。

二、存在主要问题

按照整治检查10项内容,我镇在摸清本地涉农资金性质、规模,有效梳理资金流向的基础上,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作用中存在的问题,经逐项清查主要问题有:

一是资金拨付还存在滞留现象。主要是东腾工业园区征地补偿问题未落实,原因是由于该园区有近1000亩林地座落下湖村,而此地于2005年由村委会成片租赁于厦门客商熊景耀、因征地补偿问题一直未达成协议,故2031.18万元补偿资金没有及时发放,至今滞留在帐。二是未按规定的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主要是新农村建设个别点未按建设标准和时间完成任务,故有20.6万元资金没有及时发放。

三、下步整改举措

1、加大问题整改力度。重点解决好东腾工业园区征地补偿和新农村建设两个项目资金的发放,采取“定领导、定责任、定时间、定落实”四定举措,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确保5月底前落实好项目资金。

2、更加严格纪律要求。对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实行全过程监督、全方位透明。加强各级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坚决杜绝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和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私分等违法违纪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造福人民。

2011年民政专项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9

城口县供销合作社

关于2009~2011年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

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重庆市供销社合作总社:

一、我县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拨入的基本情况

我县供销合作社是一个边远县社,自2005年企业改制解体后,领办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供销社打造为农服务体系的重要载体,牵头发展中蜂特色产业成为供销社的中心工作。2009~ 2011年拨入农业综合开发、“两社两化”、品牌认证等中央、市级、县级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244.032万元;用于中药材、中蜂等产业发展。

二、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㈠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2009年至2011年我社通过考察组织申报了重庆市2009年至2011年综合农业开发、农业产业化补助等工程项目二个,资金50万元。其中⑴:2010年原生态中蜂养殖5000箱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35万元(渝财农〔2010〕169号下拨专项资金5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5万元。由城口县大巴山蜂蜜专业合作社承建。主要支持合作社引种、技术培训和种繁基地管理用房、仓库、生产道路等投入及购置蜂箱、蜂具、蜂药等。同时,对蜂场蜂箱放置地点进行土地平整,建立配送网点3个。建成城口县原生态中蜂养殖基地1个)。⑵:2011年中蜂养殖基地建设15万元(渝财农〔2011〕134号文件下拨项目资金:中蜂养殖基地建设15万元,由城口县厚坪乡云龙中蜂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主要支持中蜂养殖基地、引种、新技术引进、试验和推广等环节。以上项目建设内容全部完成,供销社已监督验收。

㈡市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2009~2011年市级拨入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共186.6万元。其中:⑴“两社两化”62万元,其中:2009年20万元,主要用于城口县大巴山蜂蜜专业合作社中蜂种繁基地、人员培训、品牌包装、市场开发等建设项目(渝供发〔2009〕88号、渝财农〔2009〕266号等下拨20万元)、2010年10万元,主要用于城口县箭竹药材专业合作社建设地道药材基地建设项目(渝供发〔2011〕70号下拨10万元)、2011年32万元,主要用于城口县高阳养猪专业合作社城口县老腊肉深加工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城口县巴山镇友仁养蜂专业合作社中蜂养殖基地建设(渝财农〔2011〕53号下拨10万元)、城口县岚溪干果专业合作社3000亩板栗基地改造等项目(渝财农〔2011〕53号下拨10万元);⑵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16.8万元(渝财农〔2010〕169号下拨专项资金52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资金16.8万元。由城口县大巴山蜂蜜 专业合作社承担,主要用于发展原生态中蜂养殖5000箱建设项目,支持合作社引种、技术培训和种繁基地管理用房、仓库、生产道路等等建设内容);⑶2009年拨入品牌认证强农惠农资金0.3万元,主要用于城口县大巴山蜂蜜专业合作社申报品牌认证工作;⑷2010年拨入“万元增收”专项资金40万元,由城口县青河药材专业合作社承担,主要支持药材种苗基地建设(渝财农〔2010〕160号);⑸2011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商标注册与农产品认证以奖代补项目资金下拨2.5万元(渝供发〔2011〕107号)。

㈢县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2009~2011年共拨入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7.432万元,主要用于城口县大巴山蜂蜜专业合作社中蜂养殖补助(城办„2011‟11号)。县供销社补助专业合作社18.01万元(城供办„2010‟68号、城供办„2011‟18号),主要支持比较规范的专业合作社。

三、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

供销社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由我社实行全程监管,整个专项资金由县社统一监督使用,专户管理,专人负责,做到专款专用。

四、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验收情况

㈠验收的基本概况。2009-2011年各级所拨入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共261.532万元,其中:2009年各级拨入20.3万元;2010年各级拨入102万元;2011年各级拨入资金121.732万元。资金已于当年全部兑现完毕,无拖欠和截留资金。

㈡动态监管。县供销合作社坚持专项资金专项管理,对补助资金、救灾资金实施追踪监督,按照强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的规定,通过各乡镇规划发展,农民或专业合作社具体实施,将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纳入监督管理,实行财务公开、公正、透明,严格资金使用,接受财政监督。

㈢加强技术指导。结合我县种、养殖气候特点,及时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印发资料,聘请技术人员、专家、教授进行种、养殖技术讲座,传授相关技术知识。

㈣积极争取多方投入。按照强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积极筹措配套资金,争取多方投入,推进产业发展,带动和示范农户规模生产。㈤确保专业合作社资金及时兑现。按照各级拨入的专项资金性质和管理办法,及时兑现以奖代补、财政补助等各项专项资金到专业合作社,监督落实到农户,推进产业发展,提高发展规模。

㈥努力提高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的惠农效益。专项资金实施后,扩大了服务领域,提高了服务质量,示范作用和带动效果明显,带动了生态农业的发展,加快推进了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三大特色产业”的发展战略,极大地带动了广大农民的种、养殖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产业发展区域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十分明显,生态效益进一步凸显。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专项资金

自查

报告 送:本社领导

2011年民政专项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10

县财政局:

按照县局的安排,我镇进一步开展了对XX年至XX年上半年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检查,通过召开相关人员动员,并收集了有关资料,成立了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情况,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在这段时间共收到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有20.55万元,其中XX共拨11.35万元,包括基础政权建设10万元,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粮食直补宣传经费0.35万元。对基础政权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我镇新建政务公开栏3个(2个是砖墙结构,1个是铝合金结构)和街道光亮工程的建设;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当年实际支出0.65万元,当年结余0.35万元,主要用于在公路上设点堵住生猪口蹄疫病的劳务务工、电费、水费、公用费等支出,余下的0.35万元属已实开支、上面检查的生活费未结帐部分。XX年共收到拨款9.2万元,包括桑树冬管2万元、农业专项资金5万元、人饮困难补助资金1.40万元、救灾资金0.8万元,桑树冬管资金主要用于13村的桑树冬季管理,农业专项资金用于1村、6村、13村的新农村建设,资金已拨出,未结帐。人饮困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干旱时期解决农村饮用水困难补助。救灾资金用于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

二、对中央直补及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共收到退耕还林补助41.40万元,粮食直补36.28062万元,其中XX年17.8913万元,XX年18.38932万元;粮食综合直补13.493365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XX信用社打卡直接发放给农户手中,经自查没有发现有问题。

三、民政专项资金

财政共收到财政专项资金31.9682万元,其中XX20.496万元,XX年15.4722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邮政打卡发放给对象户,资金已全部打入了对象户的存款本中(后附明细表)。

四、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1、对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这一期间我镇虽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但对专款专用发放及时还存在小部分差距,导致了年终为保稳定挪用了专项资金1.55万元(属基础政权建设资金),对这部分资金我们会及时地归帐投入专项工程中。

2、对部门、单位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我镇民政专项资金全额到款后是全部划给邮政代发,但邮政在发放民政专项资金时偶尔出现有推卸责任,发放不及时的现象,导致了部分上访的现象。为避免再出现这一现象,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

XX镇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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