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7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公告

2024-05-29

关于申报2007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公告(精选12篇)

关于申报2007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公告 篇1

(2007/5/22/ 14:51)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7课题指南》,经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和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即日发布并开始受理课题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7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以及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坚持把江苏推进 “两个率先”中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为主攻方向,积极开展有江苏特色和区域优势的基础理论研究,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鼓励大胆探索,推进理论创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全面推进江苏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服务,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二、申报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要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新的进展,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着力推出代表省级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要关注时代特点,立足于江苏省情,突出应用对策研究和有江苏特色、优势的理论研究。

三、本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设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重大项目单独组织申报,采取委托或招标评审产生,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资助经费为10至20万元。《课题指南》中标明是重点项目的研究条目,资助经费为4万元;其它研究条目是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2万元。青年项目主要用于扶持青年研究人员,申报者年龄必须在35岁(含35岁)以下,申报的课题包含在《课题指南》研究条目范围内,不单独设置。申请者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参照有关规定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以增强研究经费预算的合理性。

四、2007《课题指南》设置15个专题,列入研究选题100条。研究选题不分学科,申报者要根据研究内容所涉及的主要学科,自行选择相关学科进行申报。

五、《课题指南》中应用对策研究条目(指南中带※号的选题),申报者在不改变方向和范围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问题研究的需要自行拟定题目。基础研究和其它研究条目只规定申报范围和重点研究领域,申报者可按要求自行拟定题目。研究内容不在《课题指南》范围内的,申报者也可申请自选题目。

六、应用对策研究课题要根据需求的紧迫性来确定完成时限,课题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为1年。基础研究课题一般在2至3年内完成,最终成果为系列论文或专著。

七、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3个以上(含3个)项目的申请。在研和没有结项的国家、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项目结项时间以结项证书注明时间为准)。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暂缓结项或被中止项目研究、撤项的项目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八、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九、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成果鉴定为优秀或信誉良好者,在成果出版和申请新项目方面给予鼓励,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十、本项目申报材料实行异地专家通讯初评和会议集中复评相结合的办法。项目评审补偿费(含微机录入费)收费标准:重点项目每项为150元,一般项目为100元。

十一、各有关高校、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努力提高申报质量,不要追求申报数量;要依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公告的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签署明确意见。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等)请从我办网站下载,或向我办索取。申请书原则上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16k纸打印和复印,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我办(我办网址:http://jspopss.jschina.com.cn)。

十二、各有关高校、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受理本校、本单位的课题申报,并于申报截止日期前统一报送我办。省级机关的申报课题由我办直接受理。

十三、项目受理申报时间从2007年5月25日起至2007年6月20日止。申报单位必须于截止日期前把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4份(1份原件、3份复印件)、《活页》一式3份报送我办,逾期不予受理。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省委宣传部楼内。邮政编码:210013。电话:(025)83244583、86632240。

关于申报2007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公告 篇2

硅酸盐学会联合组织开展。为使“建材科技奖”的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推荐工作要求

申报项目内容应不超出《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和《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硅酸盐学会建筑材料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规定范围。可依据项目情况, 在基础研究、技术发明或科技进步三类选择其一, 同一技术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建材科技奖”申报书 (以下简称“申报书”) 是评审的主要依据, 请按“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应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技术创新内容。

申报基础研究类项目, 相关论著必须公开发表1年以上, 同时要注明主要论著被引用情况, 含他引、自引、正面引用的具体内容。

申报技术发明类项目, 其核心技术应获发明专利授权, 并提交相应的知识产权证明。对属技术发明类评审范围, 但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公益性成果, 应出具规范的项目查新报告。

申报科技进步类项目, 应依据项目特点, 按科技开发或社会公益项目要求填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 不得申报或推荐:

1. 已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的;

2. 未经省、部级鉴定或验收的, 成果应用或论文公开发表时间不满一年 (2009年5月30日后) 的;

3. 已向省、自治区、其它部委或社会力量办奖单位

申报的;

4. 虽已申请技术发明专利, 但尚未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

已获低等级奖励, 但有重大突破或创新的项目可再次申报。

2007年 (含) 前已获建筑材料科学技术奖较低等级奖励的项目, 如有重大突破或创新发展可再次申报。

二、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必须同时报送申报书和与申报书内容完全一致的数据光盘, 以及申报和推荐建材科技奖联系人登记表。申报材料一式6份 (含一份原件) 并装订成册。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0年5月15日前, 将申报材料送交、邮寄或电邮至省建材行业协会秘书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泽红、陈环

电话: (020) 83326013传真: (020) 83342536E-mail:gbma@21cn.com邮编:510030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0号金安大厦附楼3701

四、其他事项

请到广东省建材行业协会网 (www.gbma.org) 或广东陶瓷协会网 (www.gdceramics.cn) , 查阅和下载《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硅酸盐学会建筑材料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及相应奖项类别的《填写说明》等有关附件。

广东省建筑材料行业协会

关于申报2007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公告 篇3

经研究,2007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将于2月26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及大型企业集团(以下简称推荐单位,名单见基金申报网站www.itfund.gov.cn),请按《2007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见附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管理范围内的单位做好今年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在规定的申报日期截止后,推荐项目不再受理。

请推荐单位严肃、认真、科学、公正地履行其职责,确认项目申报单位的资格,对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是否属于指南范围,申报资金是否符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把关,并就其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做出审核和评价,同时以正式上报文件形式对项目进行推荐、排序和报送(报送方式见后),排序不分行业类别。

(二)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申报单位在申请材料准备过程中必须按照《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事求是,任何夸大、掺杂水分都会对项目评审过程产生不利的影响,一经发现弄虚作假,信息产业部将不再受理该单位的申请,并在全行业中进行通报。

项目申报单位在上传电子版时,应仔细阅读基金申报网站上传资料方法说明,项目须经推荐单位推荐,如果出现上传文件归类错误、无推荐单位、压缩误码、附带病毒或内容缺失(包括财务报表)等情况,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材料报送方式:

1.电子稿:项目承担单位通过网站下载、按填报说明填制并上传可行性报告的电子版,推荐单位在网上对电子稿进行审核、评价、推荐和排序;

2. 纸质稿: 除电子稿外,项目承担单位还应制作纸质稿。纸质稿包括可行性报告、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前两年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和相应的审计报告等复印件,及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文件(如专利证书)等,内容不宜冗长。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简装,不加封皮,送交当地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根据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资料,确认管理范围内的申报单位资格后,对送交来的纸质稿的真实性、可行性做出评价,签署推荐意见,整理后,连同正式文统一寄送基金管理办公室。

两稿需同时具备,主要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四)信息产业部电子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申报,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在此期间,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

财政部和信息产业部联合设立的项目审查委员会确定本年度的电子发展基金项目计划,得到财政批复后,推荐单位将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办理项目资金使用手续。

(五)项目申报截止日期: 申报截止日期为2007年3月31日(含资料的填制、整理、评估、排序、寄送时间。两稿同时截止,纸质稿以推荐单位寄送时的邮戳为准)。

(六)问题解答和联系方式:为提高效率,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过程中若有疑问,可以咨询推荐单位联系人,推荐单位联系人应认真细致地予以辅导和解答。遇到的共性问题可由推荐单位提交基金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解答。

办公室联系人: 葛亮、冉晓丹、郭爱华

联系电话: 010-82512089、010-68208017、010-68208342

传 真:010-68277286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B座2003室(100086)

关于申报2007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公告 篇4

学院工作安排

1、请符合条件的老师们积极申报。

2、申报该项目的老师请于12月14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份交到学院办公室。

3、递交申报书的同时请做好在学院汇报的准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通知详情请查看下面通知。

林学院 2011年12月08日

注:

1、请老师们注意通知中的相关条件和限定条款。

2、该通知的电子版及相关附件请登录林学院网站通知通告栏或个人邮箱查看。

3、学院限报4项(包括山东省土壤侵蚀与生态修复重点实验室1项)

关于申报2012年度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省博

士基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2年度山东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现已开始申报,本旨在资助获得博士学位、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在学科发展前沿及相关高新技术领域开展的应用基础研究。优先支持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密切相关,服务于我省新能源、生物技术、新材料和高端制造、信息网络、现代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创新性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限额申报

本基金项目面向全省,实行单位限额申报,主管部门网上统一申报。后续年度的申报限额数将根据上年度申报项目评审立项及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我校限额申报数为36项。各省重点实验室另报1项。

根据省分配我校申报的限额数,各学院及省重点实验室限额申报数见附件3,其中各省重点实验室申报的项目将不参加学校筛选。请各单位应认真筛选出有竞争力的项目报科技处。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资质:

(1)已获得博士学位,至2012年1月1日未满38周岁,能独立主持开展研究工作。

(2)课题有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或具备重要产业化前景。研究内容为高新技术领域或新兴学科,目标明确、具体,研究技术路线合理、可行,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资助强度8万元左右,由申请者担任负责人。

(3)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具备深入开展研究工作的条件和研究时间。

(4)学风端正,工作勤奋,无学术不端等不良记录。

(5)申请者所在单位对申请者开展课题研究所需基本条件能予以充分保证,并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2、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主持承担过本基金项目的研究人员;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等在研省级科研项目负责人;

(2)承担本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验收或结题而无正当理由未验收或未结题的课题组前三位研究人员;

(3)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了本年度省科技厅其他类别的项目(包括省杰青、省科技发展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

(4)已列入各类科技发展计划资助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下载并填写申报书。(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News/DownloadFileList.aspx)

2、申报单位对申请人申报条件和申报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

3、申报项目须提供查新报告。

4、各单位按限额申报数将申报数一式一份、申请项目清单(须对项目进行排序,分管院长签字)打印并加盖公章后于2011年12月16日前将报科技处科研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kyk@sdau.edu.cn。

5、涉及重大保密内容的项目,应提前告知科技处,根据省科技厅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四、网上申报时间

省科技厅网上集中受理时间为2011年12月6日至28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我校受理时间截止时间为12月26日。

附:

1、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山东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的通知”

2、项目汇总表

3、各学院限额申报数

科技处

关于申报2007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公告 篇5

河海研〔2015〕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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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江苏省研究生

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有关要求

1.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1)学术学位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

申报对象主要为享受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并已基本完成博士生学位课程学习的一、二年级博士研究生(直博生可放宽到三年级)。没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院的全日制学术型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也可申报。

同等条件下,基础学科和人文社会学科(哲学、经济学、法学、理学、管理学)的研究生可优先申报省立省助项目。

已承担江苏省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者不得申报。我校申报限额为131项,其中26项为省立省助项目,105项为省立校助项目。

(2)专业学位研究生科研实践计划

申报对象为2014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我校申报限额为63项,其中13项为省立项省资助项目,50项为省立项校资助项目。

2.江苏省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成果

实施本项目旨在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奖励在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开拓创新、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效的集体和个人。

申报对象为在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或重大实践成果的集体和个人。

已经获得国家或省同类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予受理。我校申报名额为不超过3项。

3.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

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分“课题研究类”项目和“课题研究与改革实践并行类”项目,由申报者自主选择。

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均可组织申报。鼓励多个研究生培养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2015年我校申报江苏省立省助和省立校助的名额为各不超过6项。

4.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特色活动项目及长三角合作项目 “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是按一定学科领域建立的面向全省研究生的创新培养与学术交流平台。“创新中心”以牵头高校为依托,省内相关高校共同参与,充分利用相关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大学科技园、重点研究基地、实践基地以及研究生教育资源,通过组织研究生开展创新实践与学术交流活动,开拓研究生的创新视野,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加强研究生的创新训练,激发研究生的创新潜能,并以此推动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学科实现研究生培养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学分互认机制的形成,不断提高我省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的整体水平和质量。

长三角合作项目,是贯彻落实2011年第三届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研讨会上由三地共同签署的七项高等教育合作协议之一——“长三角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合作协议”——的支撑项目,参加协议省份为江苏、上海、浙江和安徽四省市。根据我省与海南省共建意向协议,2015年起邀请海南省参加。

2015年我校“创新中心”项目和长三角合作项目各限报1项。“创新中心”项目包括:

⑴ 举办研究生学术论坛、学术会议或学术沙龙等; ⑵ 举办研究生暑期学校或专题研修班;

⑶ 组织著名专家学者讲学,包括赴西藏、新疆、青海、海南等地作短期讲学;

⑷ 组织研究生赴西藏、新疆、青海、海南等地进行为期半年至一年的支教;

⑸ 开展研究生导师培训; ⑹ 其他。

长三角合作项目包括: ⑴ 举办“长三角研究生论坛”;

⑵ 举办“长三角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培训班”; ⑶ 其他促进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上海市以及海南省研究生课程以及现场交流观摩、教育教学一体化发展的其他创新项目。

5.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

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原名“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对于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学校将参照省立省助经费额度对省立校助项目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江苏省认定研究生工作站约200个,我校申报名额不限。6.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

申报范围为2012年(含)前认定的研究生工作站,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实地考察后产生。

江苏省认定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约100个,我校申报名额不限。

7.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该项目省教育厅委托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另行实施,本次暂不申报。

8.第三批江苏省产业(兼职)教授

该项目由省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文,组织实施。本次暂不申报,相关事项另行发文。

二、组织申报

申报工作由学院具体组织,个人申请、学科推荐相结合。请各有关单位组织申请人认真阅读各申报文件,严格按照申报办法规定准备申报材料,用A4纸正反打印。学院应交各类申报材料(含附件)要求如下:

1.普通高校研究生创新计划

⑴ 《江苏省普通高校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1份;

⑵ 《江苏省普通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1份;

⑶ 《江苏省普通高校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申报项目信息表》电子文档;

⑷ 《江苏省普通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申报项目信息表》电子文档。

2.江苏省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成果

⑴ 《江苏省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成果申报书》(含总结、附件支撑材料)2份;

⑵ 《江苏省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成果申报项目汇总表》1份;

⑶ 《江苏省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成果申报项目信息表》电子文档。

3.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

⑴ 《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申报书》2份;

⑵ 《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

⑶ 《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申报信息表》电子文档。

4.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特色活动项目及长三角合作项目 ⑴ 《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特色活动项目及长三角合作项目申报书》2份;

⑵ 《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特色活动项目及长三角合作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

⑶ 《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特色活动项目及长三角合作项目申报信息表》电子文档。

5.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

⑴ 《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表》2份; ⑵ 《江苏省人文社科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表》2份; ⑶ 《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汇总表》1份; ⑷ 《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信息表》电子文档; ⑸ 《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提纲)》1份。6.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

⑴ 《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申请表》2份; ⑵ 《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申请汇总表》1份; ⑶ 《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申请信息表》电子文档。所有文件和表格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5月4日~5月11日,学院组织申请人准备申报材料; 5月12日,研究生院集中受理、汇总学院申报材料; 5月13日~23日,研究生院组织遴选,公示; 5月24日,研究生院整理上报材料、录入上报数据; 5月25日,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为保证学校整体工作进度,逾期将不再受理申报工作,敬请合作与谅解。

附件:1.2015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 2.2015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表格

研究生院

2015年4月28日

河海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4月28日 录入:潘云涛

校对:翟

关于申报2007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公告 篇6

及2011面上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据省科技厅科计[2010]126号文件《关于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

2010-2011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2011面上项目的通知》精神,2010-2011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2011面上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关于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2010-2011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2011面上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标分配情况

省科技厅此次对项目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青年科学基金项目6项,面上项目9项。请各单位组织好本次项目的申报,认真遴选申报项目,确保申报成功率。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由学校学术委员会终审推荐。

二、申报人注意事项

申报人申报前要仔细阅读新的省基金管理办法(附件2),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省基金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含往年立项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者承担的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3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基金杰青项目(原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但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并承担省基金面上项目1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基金杰青项目及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尤其要注意已在国家基金委立项的项目不得申报。对重复申报、不符合条件申报及申报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省基金办将根据管理办法予以处理。具体申报情况参见省基金委的通知(附件1)。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请各院系及时通知欲参与申报项目的教师先下载申请书样本填写,下载地址为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网(http://220.178.98.52/zrkxjj/),申请材料及要求见申请书中的填表说明,样本仅供各院系初选和学校遴选使用。

2、网上推荐及书面材料

通过学校遴选的项目负责人登陆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评审系统(网址:http://ISIS.kjllt.com/)在我校名下实名注册申请人信息,将获得申报帐号和密码。申请人登录后,按照相关提示和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信息,进行网上申报,学科代码按照“201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填。申请人按网上申报系统的提示填写完毕后,自动生成《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pdf文件并下载,书面材料必须有申请人亲笔签字。然后将不超过8件的代表性成果证明(主要包括:论文/论著、专利、科技奖励、第三方评价等目录、主要篇章和批文)和申请人学位证书、工作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放最后一页)等相关附件材料复印件与申请书统一装订成册(其中附件总页数不超过40页),材料一式三份(A4幅,单面打印,可拆卸式装订),所有材料需院系审核其真实性,由学院统一上报,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书面材料。

三、申报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于下面时间截止前安排好申报事宜,具体为:

(1)9月13日前(星期一)前申报人员将纸质申报书样本一式一份报送到所在院系。

(2)9月16日(星期四)前院系将初选(严格按照分配指标)后的项目申报书样本一式一份报送到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3)9月17-9月18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遴选,通过遴选的教师登陆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评审系统(网址:http://ISIS.kjllt.com/)实名注册进行网上申报,申报项目的单位意见电子版由学院统一发送至科研处,由科研处审核后在申报系统内添加。最后将系统生成装订后的书面材料于9月23日前由学院统一报送到科研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何家红;电话:2271;Email:hejh@chnu.edu.cn

科 研 处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1、附件1关于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2010-2011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2011面上项目的通知.doc

关于申报2007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公告 篇7

教技发中心函[2009]5号

科技处(研究生院):

2009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进行。请各高校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做好本年度申报工作。

一、申请对象

1.凡在高校科研第一线工作、经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具有指导博士生资格的教授,均可申请资助(已退休者不得申请)。

为使博士点基金的科研工作与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密切结合,申请课题必须有博士生参加。2.为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各校在申报课题时应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研究基地的课题申报。

为了有助于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工作的连续性,允许上述部门指导博士生的教授同时承担两项博士点基金课题研究工作(包括参加研究的课题),但不得在同一年度内同时申请两项课题,已承担两项课题的课题负责人,需等其中一项课题完成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二、申报课题应以基础性研究为主。

三、为了促进博士学科点的人才队伍建设,使青年教师能够尽快地脱颖而出,从2007年起博士点基金设立新教师基金课题(原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40岁以下正、副教授申报课题不再受理)。

1.实施范围:具有博士点基金申报资格的学校在自然科学博士点上工作并具有博士学位的正式教师。

2.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出生时间在1969年1月1日以后)3.在本博士点上工作不超过三年(2006年1月1日以后)4.未独立承担过国家级各类科研课题。5.限额申报。

6.单项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5万元。

7.凡获得过新教师基金资助的教师,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再次申请。

关于申报2007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公告 篇8

皖科金办[2014]3号

发布时间:2014-03-19来源:

有关单位:

据《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5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的申报组织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申报项目类别及资助对象

次组织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

年项目资助对象是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科技人员,其主要目标是稳定青年科研队伍、培育后继人才、扶激励创新思维。

上项目资助对象是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青年科技人员,其主要目标是鼓励科技人员围绕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关键科学问题,结合重点学科和技术发展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申报条件

与申报的项目及申请人须符合“‘十二五’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220.178.98.52/zrkxjj/)的要求,及《安徽省自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青年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省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同时,项目组成员应以青年人员为主。、面上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省基金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3项。

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基金杰青项目、但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并承担省基金面上项目1次,若已承担过面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同一申请者同一只能申报1项青年项目或面上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为加强我省优秀科技人才的培养、储备与梯队建设,引导更多的青年学者紧密联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应用基础性科技问题开展研究,各单位应更多鼓励与支持未曾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持的申请人申报省基金。

各依托单位认真对照《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条件要求,严格把关。对重复申报、不符合条件申报及申报信行为,省基金办将根据管理办法予以处理。、申报及时间要求

省自然科学基金实行限额推荐,网上申报(网址:http://218.22.27.67/Ahzrjj/index.action)。各依托单位根据分配的推荐指标位的申报和推荐工作。推荐指标、登录账号及密码请各依托单位指定专人与省基金办联系获取。、请申请人注册并登录后,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及报告正文。附件材料,按规定统一扫描成一上传,总页数不超过40页。附件材料包括不超过8个的代表性成果(主要指:论文/论著、专利、科技奖励、第三方评人学位证书、工作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等。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依托单位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并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依托,审核通过后,由依托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合成并通知申请人下载打印(A4幅)。书面材料由申请人亲笔签字后。、各依托单位应对推荐的项目归类整理形成推荐项目汇总表,连同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统一送至省政务口。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书面材料。、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14年5月23日。、联系方式

自然科学基金办公室 黄 进 0551-62655036

络技术咨询 刘广可 0551-65334380

科技情报研究所 谢 敏 0551-62677732

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宣平0551-62999803

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

关于申报2007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公告 篇9

本次申报继续采用网上申报,现将有关网上申报事项作如下说明:

1.申请人请登陆有关网站下载并填写2014版《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下载申请书网址:http://59.53.216.140(江西财经大学下载申请书网址:http://172.31.5.184)。请注意填写申请书电子版时不得修改或破坏申请书的原有格式,否则系统不能正确读取申请书内容而无法上传。

2.打印纸质申请书,申报人向各校科研处提交纸质申请书及电子版,纸质申请书必须和上传电子版本内容完全一致。申请书打印步骤:(1)点击保护文档,检查通过后,设臵保护密码。(2)首页将出现打印按钮,点击打印按钮即可。

关于申报2007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公告 篇10

教技司便[2011]282号

部属高等学校科技处: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11]528号)()要求,现将2012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次申报分为重大项目、面上项目和出版项目3类。申报重大项目必须使用指南中的题目;申报面上项目可在指南确定的4个领域内自行选题;申报出版项目应有各类软科学项目优秀研究成果。具体要求见科技部通知。

二、申报限额

1.由于我部申报名额仅为17项,故各高校可推荐不超过2项,我司组织有关专家遴选后向科技部推荐。鉴于往年出版项目推荐较少,请具备条件的高校积极组织申报。

2.项目申报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在研的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未能按期结题的不能申报。

3.各校也可通过所在省区市科技厅(科委)及行业部门主管司局申报。

三、申报要求

各高校选定申报项目后,请于11月25日前通过科技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program.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同时将申报函和项目申请书(在线打印,1式5份,均为加盖公章的原件)特快专递至我司综合处。对未进行网上申报的项目或11月25日前申请书未到我司的项目,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楠高润生

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科技司综合处 100816

电话:010-66096358

传真:010-6602078

4有关申报用户注册、系统填报、项目提交等事项请咨询科技部申报中心。申报中心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010-51292636

传真:010-68522908,68528086

教育部科技司

关于申报2007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公告 篇11

教技司[2007]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国防科工委人事教育司,国务院侨办文教宣传司,中科院人事教育局,各有关部属高等学校:

2007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下称“培育资金项目”)及2008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大项目(下称“重大项目”)申报工作拟于近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指南

1.2007培育资金项目重点支持人口与健康4个等领域,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2.2008重大项目重点支持自然资源与可持续利用领域,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2。

二、项目申报方式与时间

项目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http://stmp.moe.edu.cn)”实行网上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材料。申报流程和有关注意事项请查看“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通知公告”栏中“项目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教育部直属高校由各高校统一组织申报,地方及部门所属高校由高校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申报。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07年5月8日8:00起至2007年5月18日17:00止。

网上申报成功后,各申报组织单位须在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申报项目公函及申报项目清单(格式见附件3)报送科技司计划处,逾期提交者将不予受理。公函须加盖申报组织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申报项目清单电子版本至科技司计划处邮箱。

三、申报限额及条件

为保证项目质量和效益,各类项目均为限额申报,分配名额见附件4。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限额内申报各类项目。

培育资金项目申报条件按照《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教技[2004]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重大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技[2003]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以上两文件均可在教育部科技司主页(http://)中的“政策法规”栏目下载。

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我部已对各类项目申请书格式做了相应修订。各项目申报单位须在教育部科技司主页的“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最新项目申请书格式并按此格式填写申报。

四、申报注意事项

1.已获得国家“973”、“863”计划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支持的项目申请,教育部不再重复立项资助。

2.项目申请人如已承担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及培育资金项目且未结题的,不具备项目申报资格。

3.培育资金项目及重大项目只支持民口项目,凡研究内容涉密的项目请勿申报。

4.为杜绝项目申报高起点,立项后自行降低要求的不良倾向,提请各项目申报人注意:项目申请书中

所填项目研究目标、预期成果应以项目预算与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实事求是,并具可考核性。项目申请如获批准,除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外,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研究目标、进度安排、项目预算与预期成果。对擅自更改的,将取消其项目立项资格,并在网上公示。

5.各类项目的经费资助额度:培育资金项目不超过40万元;重大项目不超过50万元。

(1)对直属高校申报的培育资金项目与重大项目,各高校须根据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相应研究经费;

(2)对地方及部门高校申报的培育资金项目,须根据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由高校主管部门或项目申报高校提供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研究经费;

对申请资助额度超过正常资助额度或无经费配套承诺的项目,我部将不予受理。

6.“科技管理平台”网上项目申报系统将按规定时间开放,各类项目申报只能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各申报单位请妥善安排项目申报时间,尽量提前上传申报材料,避免因系统关闭影响项目申报。

7.各项目申报组织单位应切实负起组织申报的责任,认真进行形式审查,严格按照申报流程操作。对未按流程操作不能成功提交申请书的,今年不再另行提醒;对形式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将在我司网站予以公示。

联 系 人:符冉迪

联系电话:(010)66096298(FAX),66097841

电子邮件:stmp@moe.edu.cn

附件 1.2007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2008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大项目申报指南

3.申报项目清单汇总表

4.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教育部科技司

关于申报2007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公告 篇12

一、项目申请

(一)关于项目指南

2012年起,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资助格局及资助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1.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在面上项目中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

3.将湖北省恩施、湖南省湘西以及四川省凉山、甘孜和阿坝等5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列入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区域。

4.依托单位应提交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清单并对清单所列项目统一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者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认真阅读《指南》。

(二)项目申请接收

1.自然科学基金委2012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12年3月5日开始,3月15日16时截止。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系统为依托单位提供的申请与在研项目检索于2012年3月10日停止服务。

2.2012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及部分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合作交流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提交时间将另行公布。

3.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等项目类型,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2012年版申请书中增加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填写等若干要求。

3.2012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于2012年1月1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2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含附件材料)。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类型(含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其中,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在ISIS

系统中下载《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材料。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和推荐信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

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4、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日期:

电子版本:2012年3月8日(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系统为依托单位提供的申请与在研项目检索于2012年3月10日停止服务)

书面材料:2012年3月10日

二、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其中,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和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进展报告采取在线方式撰写。项目负责人完成进展报告撰写后,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材料,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材料原件。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电子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依托单位应按照《条例》要求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于2012年1月9日前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材料,并将经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一式1份)报送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相关科学部。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截止日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速递方式邮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进展材料”字样。

项目进展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12年1月9日

三、项目结题

1.2011年12月资助期满应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条例》、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其中,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和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结题报告采取在线方式撰写。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尽量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自然科学基金委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将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4.项目负责人完成结题报告撰写后,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结题材料,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材料原件。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电子与纸质结题材料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材料一并提交。

5、截止日期:2012年2月21日

四、其他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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