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法务专员

2024-05-28

如何做好法务专员(通用9篇)

如何做好法务专员 篇1

公司法务需要对合同法非常熟悉,对公司的常见业务的合同文本有充足的研究和明确的认识,要对合同所涉及到的公司业务知识做到了解,才能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合同,防范法律风险,并向公司高层提出可行的经营性建议:

一、与业务人员充分交流

公司法务人员在收到合同审核任务后,首先应当与合同业务人员进行交流。这样的交流对合同审核工作的帮助是多方面的。

业务员人员对合同的介绍:

1、合同紧急程度和重要性;

2、合同所涉业务是成熟模式还是首次尝试的说明;

3、对合同当事人情况的说明、谁是强势一方的判断;

4、合同谈判甚至是前期执行情况的介绍以及应要求提供的合同背景资料;

5、询问业务人员对合同内容的担心和疑问,这些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增进了法务人员对合同业务的了解,指明法务人员在其审核意见中需要重点分析和解决的问题,保证了最终的审核意见能够贴近业务实际。

二、检索以往相同或类似业务合同的审核档案:掌握续签优惠和避免重复签约

公司法务人员在审核合同时,可以在部门档案中检索以往相同或类似业务合同的审核档案。

1、如果是合同续签,检查本次续签的合同与原合同有什么区别,法务人员对原合同的法律意见是什么,送审单位是否采纳了法务人员的意见,若我方作为付款方,是否获得的了续签优惠;

2、如果不是合同续签,则要审查是否存在就同一业务重复签约的情况,是否违反原合同中关于排他性合作的约定。

检索以往相同或类似业务合同的审核档案,不单可以避免重复签约的情况,而且可以在本次审核意见中引用以往法务人员的工作成果,提高审核效率,稳定审核质量,体现审核意见的延续性,保证审核意见的一致性。

三、审查合同内容和流程的合规性

(一)合法性审查:对合同内容是否国家法律的审查;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1)审主体:三证,特许经营,还要求对方有相应的资质、许可。

(2)审注册资本:对方是否有缔约能力?对方承担责任的能力如何?

(3)审经营范围:是否超过对方的经营范围?

2、标的:法律对该标的是否有特别的规定。禁止流通物?限制流通物?其他。

3、合同签订形式

看合同是否需要以招标、拍卖等特殊的方式缔结,尤其是一些建筑工程合同、土地出让合同和政府采购都可能涉及特殊的和创始签订方式。

(二)合规性检查:对合同的内容和流程是否符合公司的各项内部制度规定;

集团对主要业务和主要流程均有内部管理规定的,法务人员要注意对合同的合规性进行审查,要如熟悉法条一样熟悉企业的内部制度。

(三)实践性审查:对合同的各方面的实际操作性进行审查,以求贴合实际要求。

1、标的;

(1)约定要求详细、明确,做到指向对象具体,比如房屋买卖,食品卫生检疫。

(2)对合同标的为货物买卖的,一定要写明货物的名称、品牌、计量单位和价格.(3)对合同标的是提供服务的,一定要写明服务的质量、标准或效果要求等。否则,一旦纠纷产生,往往就造成“合同约定不明”的状况。

2、数量:是否具体。计较单位是否明确。

3、质量:

(1)质量标准,具体,可行。

(2)验收方式,双方出具书面的验收材料等。

(3)质量保证,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保证。

对合同标的物符合国家各项标准(产品质量、卫生防疫等)的审查。这种审查主要是帮助企业对对方产品质量的一种表面化理解。企业不应该只相信对方提供的各类许可证和证件,而应根据对方提供的相关证件,通过电话咨询、委托异地审查或者实地考察等方式予以实际审核。

4、价款或者报酬:金额大小写规范,支付期限明确。逾期不履行的后果。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期限地点方式是否明确,是否公平合理。

(2)履行方式一定要具有可操作性,(3)不可抗力、合同保密、技术开发、根据实际情况都要有约定。

6、违约责任;需要对潜在的纠纷有较全面的预测,审查违约责任的是否与潜在的违约形态相对应,是否具有实践性。

7、解决争议的方法。是否有约定,约定是否对己方有利。由于我国的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往往宁可在其他条款上妥协,也要取得有力的管辖权的约定。

四、从企业内控的角度审查业务,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提出建议

公司的法务部门是企业风险内控的职能部门。企业风险内控不单单是企业外部交易风险的识别和化解,也包括对企业内部违规违纪等事项的发现和追究。

在审核某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时,从业务人员的介绍中得知《施工合同》所涉工程已基本完工。据此,可以判断本工程项目明显存在合同倒签的非正常操作。审查人在审查意见中指出合同倒签直接违反了企业内部的规定,使得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工程合同管理的功能大大降低,造成对项目实际操作人员的监督缺乏依据,容易引发纠纷和腐败行为。

外,若有可能法务人员也可以从企业经营的角度为合同业务提供改善建议。例如,在审核捐赠合同时,建议变直接捐赠为间接捐赠,采用向法律明确规定的社会团体捐赠并指明用途的方式,既实现了对特定对象的捐赠,又获取了税务机关认可的可以用于申报纳税扣除的捐赠收据。

资信调查: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话或者直接派人对对方资信情况进行调查,也可以通过使馆、对方所在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律师行、行业协会、合作过的伙伴等,了解其是否讲信用,有无支付能力和财产担保等。

五、合同原件的保管

合同的原件保管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但是合同的履行的必要条件,更是索赔的最直接最有力的原始证据。

如果企业把合同的原件弄丢,则会多企业索赔造成非常被动的局面,甚至会导致无法进行索赔。合同原件保管期限越长越好,最短不应少于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2,因为民事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对于重要的设备、工程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等等德保管期限至少应等于或大于它的使用年限。

六、重大合同:重点审核和管理。

1、一般地说,企业的重大合同主要有:

合作发展合同、企业购并合同、联营合同、独家代理协议、重大技术改进或技术引进合同、涉及担保的合同、房地产开发与交易合同、金额巨大的购销合同等。

2、重大合同签订之前,应派遣考察团进行考察:

考察团: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主管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法律人士+财务人员等的综合组成。

考察内容:

1)对对方的各类证件、资质和财务报表等进行仔细的审查。;

2)去法院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诉讼案件,3)去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查核实该企业的年检注册和历年的奖罚情况,4)去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屋管理部门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不动产的抵押担保,5)去税务局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拖延缴纳税费或者是否还有税费没有及时上缴情况,6)去环保局调查核实是否存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等。

当然,以上几个方面的调查核实,因合同的内容侧重也就不同。比如说,如果是合作发展项目,那么对缴纳税费的情况调查是必要的;如果是引进生产线,那么对该生产线的环保限制调查必须要详细化。如果是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那么对该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审批的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和是否设立过抵押担保的调查则要尽可能详细。

如何做好法务专员 篇2

一、国有企业法务工作的现状与成效

(一) 初步建立企业法务工作机制

2004 年, 国务院国资委在中央企业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 并按照“建立机制、发挥作用、完善提高”的总体思路, 在中央企业连续实施了法制工作三个“三年目标”, 113 家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全面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 全系统有2560 户企业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 配备了法务工作专职机构及法务专员。与此同时, 部分地方国企也参照央企陆续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 并配备法务工作专职机构及法务专员, 形成了初步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部分国企采用集中管理与专项授权相结合的法律管理工作模式, 并将法律资源作为企业内部公共资源进行优化配置, 创新了法律顾问区域协作中心、法律专家工作小组、一线项目法律顾问等工作机制, 大幅提高了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 初步建立了企业法务运营机制

随着国务院国资委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深入开展, 国有企业不断强化运营机制, 一是从企业内部制度着手, 出台合同管理、法律事务管理、法律顾问管理及诉讼事务管理等法务工作相关规定;二是从法律风险责任分担机制着手, 母公司法务部、母公司业务部门、子公司分别承担法律风险防范责任。子公司注重在经济行为的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风险, 业务部门注重在经济行为审批环节和执行环节预防和控制风险, 法务部注重在合同审核、法律纠纷处理等环节预防和控制风险。三是启动法律风控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部分国有企业启动了法律风控信息系统建设, 将法律管理各项要求嵌入业务流程, 使法律审核成为不可逾越的节点, 实现了法律管理链条可追溯、法律审核意见可查询, 进一步杜绝了法律漏洞, 降低了法律风险, 实现了法律顾问工作与经营管理的有机融合。

(三) 初步建立企业合同管理机制

针对合同管理, 许多大型国有企业实施不同的管理方式, 大体做法主要有:一是分类管理。既突出母公司对重大合同的合法合规审查, 又充分尊重子公司的经营自主权, 力求把握两者之间的平衡点, 对合同按重大合同和一般合同进行分类管理。对于重大合同必须经过母公司法务部合法性审查, 对于一般性合同则交由各单位各部门研究决策程序确定, 母公司后续抽查。二是全覆盖管理。把合同管理按事前、事中、事后分三阶段, 事前管理重点把控资信调查、风险评估、内部决策、企业内部法律意见等事项, 事中管理重点做好外聘法律顾问、法务部及总法律顾问的三层审核, 对法律关系复杂、合同金额重大等合同, 由总法律顾问组织召开法律专题会议进行会诊。事后管理重点关注合同履约、变更、到期及合同档案管理等后续行为。三是信息化管理。通过信息化建设, 合同的草拟、修改、审核、存档等行为全部无纸化, 同时嵌入企业ERP等信息系统。

二、存在问题

国有企业法务工作虽然有了一定的成绩, 但是我们仍需清醒地看到, 许多国有企业尤其是地方国有企业的法律理念、工作方式、外部环境、法务工作水平与先进的国际化企业仍有较大的差距。

(一) 外部法治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体现在国企尤其是地方国企与政府宏观决策之间的矛盾。通常情况下, 国有企业的经济行为, 尤其是地方投融资平台的经济行为难以完全按照市场化的方式确定, 会根据地方政府的国计民生、经济运行、城市保障与建设等需求来确定, 这本无可厚非。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在政府调控中对国有企业自身运营过程中的影响。国有企业在决策时习惯于接受政府部门的行政指令, 使决策的法律支持软弱, 导致一些决策或是难以实施, 或是实施了但实现不了最初期望效果, 或是由于同法律相抵触半途而废。因此, 如何在实现政府调控目的的情况下降低国企运营中的政策影响度, 是我们有待解决的问题。二是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尚需完善。虽然国务院国资委早在2004 年就开始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 并在央企中予以成功推行实施。但是随着2014 年国务院公布取消企业法律顾问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 既有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被打破了, 新的制度却仍然没有建立起来, 而与此同时, 企业法制工作的重要性却与日俱增, 如何“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 如何参考国外建立一个新的公司律师制度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 法务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体现在机构设置上。大型国企以及处于竞争激烈高风险行业的国企对法务工作的重视程度更高, 基本都建立了法务部门和专员, 而中小型国企及行业风险小的国企对法务工作不够重视, 甚至连法务工作的职责也不明确。与国外的大企业相比, 法务工作职责范围狭义化、地位弱势化, 企业法务制度缺乏社会的认知和认可, 一些企业虽然设置了专门法律部门, 但工作多停留于表面, 企业法务大多被排除在核心团队之外, 缺乏应有的权威性。二是体现在决策程序上。对法务工作的认识还定位在事后补救的阶段, 事前的防范不足, 事中的控制不够。有的在决策程序上根本就没有法律支撑, 有的虽然有法律论证环节, 但在法律风险防范与企业发展冲突时, 仍然优先考虑政府指令或企业利润, 对法律意见置之不理。

(三) 法律事务内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体现在合同管理中。多数国企建立了合同管理制度, 但是在合同后续执行上仍存在不到位的现象, 具体表现在合同审核通过后后续执行情况没有做到过程监督, 合同档案缺失, 合同变更程序不规范等现象。二是重大法律纠纷的处理上仍相对被动和滞后。母公司和子公司对重大法律纠纷的责任界定不清, 发生纠纷时各自的职责不明确, 法律资源没有优势互补, 互相推诿扯皮现象屡有发生。三是体现在法人治理结构上。部分转型中的国企, 决策、执行和监督层面的职责不清晰, 运行不规范, 未形成有效运转、相互制衡的机制, 法律风险防范缺乏体制保障。

(四) 法律人才队伍有待进一步培养

国有企业法务人员普及率、专业性、职业化仍处于较低的水平, 法务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 主要原因是国企对法律人才仍有待重视, 法务人员的地位不高, 激励机制没有跟上, 公司律师制度有待出台, 刚刚培养起来的法务专员屡屡跳槽到律所等机构, 专职律师又难以吸引到企业工作, 既懂经营、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更是匮乏, 因此国企培养优秀的企业法务人才心有余而力不足。

三、国企法务工作展望

国企的法务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 标本兼治”的方针, 从事后补救为主向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转变, 从一事一议、个案处理向全方位、全过程法律服务转变。未来, 需进一步加强以下工作:

(一) 培养依法治企的法治理念

随着国企改革的纵深化发展, 原来在政府“呵护”下的国企必将越来越贴近市场, 企业的法人治理、兼并重组、投资融资、法律风险、经营法律风险将会逐渐显现, 所以企业必须把法律风险无处不在作为一种价值理念, 在企业内部不断进行法律风险的培训与宣传, 使法治的观念深入每一个员工的内心, 依法治企不仅作为决策者的理念, 也作为整个企业的理念, 让所有员工在平常的工作中就注意防范法律风险, 为企业的生存发展提供自己的有效建议。

(二) 建立依法治企的良好环境

一是理顺政府与国企之间的关系。政府依法管理企业至关重要, 应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国企之间的法治关系, 政府“依法赋予企业权利, 追究企业责任”应成为规范化管理企业的基本原则;二是要建立公司律师制度。解决职业律师进入国企工作的通道问题, 可以参考国外公司律师制度, 修改律师法, 将公司律师纳入我国现有的律师队伍中, 增设公司律师专项条款, 明确界定公司律师的设立条件、任职资格、管理监督和执业权利, 不断提升国企法务人员专业水平。三是地方政府需进一步强化依法治企的政策配套。目前央企在依法治企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但地方国企依法治企的配套政策相对滞后, 地方国企的法治工作涉及部门包括地方组织部、国资委、司法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 因此应上升到更高的层级制定出台地方国企的依法治企的相关制度。

(三) 处理好法律风险防范和企业发展的关系

企业生存与发展必然要求企业获得更多的利润和价值, 必然要求企业不断变革创新, 投资新领域、开发新产品, 而法律风险防控就是要把企业风险降到最低, 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企业的变革、创新、转型, 不可否认企业发展与法律风险防范是存在矛盾的。因此, 国有企业必须处理好法律风险防范与企业发展的关系,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实现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一方面要加强工作的交流, 特别是重大决策事项法务人员必须参与出具法律意见, 通过几次反复的过程, 企业核心决策人员的法律意识也得到培养, 进一步认识到法律人员参与决策的好处, 从而形成良好的“法律”习惯。另一方面要加强人员的交流, 要培养既懂法律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建立法务与管理岗位轮换机制, 让法律专业人员渗透相关业务部门, 而不是仅仅局限于法务部门工作, 使得法务人员向经营人才转变, 培养懂管理懂法律的职业经理人。

(四) 建立健全总法律顾问制度

当前我国多数中央企业确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事务部门, 但是多数地方国企和中小型国企仍相对滞后。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 一方面要明确总法律顾问作为公司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 维护在总法律顾问领导下的法务系统独立性, 统一监督管理企业所涉及的法律事务, 防控法律风险;另一方面要切实落实总法律顾问或相关人员参与重大决策, 赋予总法律顾问董事会投票权和一票否决权等权力。

(五) 建立国企法律资源共享机制

国企尤其是地方国企法律工作力量参差不齐, 掌握的法律资源大小不均, 出现一个企业同样两个国有股东在同一法律纠纷事项上不同的经济结果。尤其近年来, 出现境外资产公司收购国有不良债权的现象, 而背后的国有股东往往是停产歇业的“僵尸企业”, 根本没有法律力量去面对相关诉讼与纠纷。因此地方国资委应该积极推动地方国企的法律资源共享机制, 一是组建地方国资法律顾问团队, 针对重大的、普遍的法律纠纷牵头组织法律顾问会诊, 统一应对方案与路径。二是建立地方国资与司法、法院、检察院等长效沟通协调机制。三是建立国资法律沟通机制。各地方国企在地方国资委协调下,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法律沟通会议, 就法务工作经验, 做法、法律纠纷、法律培训等进行交流, 取长补短, 共同提升法务工作水平。

摘要:文章主要就当前我国国企法务工作的现状、问题及未来对策提出了建议, 呼吁社会重视国企法务工作, 为深化国有企业, 保证国有经济良好运营提供良好的法律支撑。

法务专员转正述职 篇3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我于2011年10月8日开始到公司工作,从来公司的第一天开始,我就把自己融入到这个团队中,不知不觉已经三个月了。一直以来我努力实践着自己的执着,力争做到更高、更强、更优。下面,我就这三个月的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与同事作个简要汇报,以接受大家评议。

一、技术培训和作风纪律方面:

作为一名刚刚毕业的本科生,四年的专业知识学习,养成了对于实践的东西接触的少,对于许多实际应用问题不了解。面对这种情况,依靠自己的认真的学习,对现实工作由理论迅速过渡到实际工作中。在实践中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在接触到新的陌生的领域时,缺少经验,对于专业知识需要一个重新洗牌的过程,自己在领导同事的帮助下,能够很快克服这种状态融入到崭新的工作生活中。在日常生活中,我认真服从领导安排,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要求,注意自己的形象,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

二、工作方面:

法务专员是一个特殊的岗位,它要求永无止境地更新知识和提高技能,并且要有足够的耐心。为达到这一要求,我十分注重学习提高:一是向书本学。工作之余,我总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向书本学习,除了认真阅读公司的规章制度,合同范本外,我还自费购买几本法务方面的参考书。二是向领导学。这段时间以来,我亲身感受了各

位领导的人格魅力、领导风范和工作艺术,使我受益匪浅,收获甚丰。

三是向同事学。古人说,三人行必有我师。我觉得我们公司的每位同

事都是我的老师,正是不断地虚心向他们求教,我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才

得以不断提高,工作才能基本胜任。我认为大家的能力都提高了,我们的公司才会整体的提高。

在这三个月的工作中,我主要参与了马矿新村房屋重建工作,协助马矿项目部进行善后处理。积极与外聘律师接洽,准备马矿房屋

质量纠纷索赔事宜。整理,制作,审核了公司有关招投标文件以及建

筑公司组建等。在日常的工作中,我认真审核公司各类合同并做好相

关记录,制定标准的合同文本,参与重大合同的起草、谈判工作,监

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定期收集总结国家最新法律法规,整理汇

编公司开展业务需要的各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开展与公司经营

管理有关的法律咨询工作。

通过三个月的体验以及在领导同事们的关怀与培养下,我认真

学习、努力工作,积极投身到工作中,已经逐渐适应了这里的工作环

境。对于领导与同事们的关心和关怀,我感到了很大的动力和压力,争取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以更加努力的优秀成绩来回报,不仅能够弥

补自己耽误的工作学习而且能够有所成就,不辜负大伙的期望。对金

钱、对名誉、对权力,我都没有什么奢求,努力工作是我最大的追求。

说句实在话,工作不仅是我谋生的手段,更是我回报领导和同志们的最

好方式,也是一个人实现人生价值的惟一选择。

三、工作体会:

在三个多月的工作学习中,我在学习、工作和思想上都有了新的进步,个人综合素质也有了新的提高,回顾这段时间来的工作历程,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要在思想上与集体保持高度一致

在工作、学习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公司是一个团结奋斗的集体,在这样的氛围中,只有在思想上与集体保持高度一致、积极上

进,才能融入到这个集体之中。所以我必须更加深入提高个人综合素

质,用理论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实践,科学地研究、思考和解

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使自己能够与集体共同进步。

(二)要认真学习专业技能知识,在工作上争创佳绩

要成为一名公司优秀的一员,首要条件就是成为行业上的骨干。

对于刚刚走出大学校门参加工作的我来说,当前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努

力学习、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始终以积极的工作态度、高度的责任感

和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到工作中;要在加强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踏

踏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戒骄戒躁,争取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优

异的成绩。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成为工作上的能手和内行。

(三)要扬长避短,不断完善自己

在这段的时间里,我虽然在工作与学习上每天都有了新的进步,但与其他同事相比还存在着很大差距,且与系统内的领导和同志们思

想和工作业务交流不够;因此,我在今后的工作中,不但要发扬自己的优点,还要客观地面对自己的不足之处,逐渐改掉粗心、急躁、考

虑事情不周全的缺点,注重锻炼自己的口才交际能力、应变能力、协

调能力、组织能力以及创造能力,不断在工作中学习、进取、完善自

己。

以上是自己工作三个月来的基本情况小结,不妥之处,恳请领

导批评指正。

总之,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我认为我能够积极、主动、熟练的完成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能够发现问题,并积极全面的配合公司的要求来展开工作,与同事能够很好的配合和协调。在以后的工作中

我会一如继往,对人:与人为善,对工作:力求完美,不断的提升自

法务专员岗位职责 篇4

1)在风控总监的领导下审核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劳资纠纷规定、协议等,提出法律意见,预防法律风险,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起草、审核、签订、履行、终止、归档等有序进行,确保合同审核流程全面严谨,对总经理负责

3)负责公司日常对外合同的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确保该文件格式正确、适用法律正当、符合公司利益

4)负责公司各种合同标准范本的制订,并协同执行部门对各类合同签订进行监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各类合同范本,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5)参与公司中长期项目的前期调查,对项目的推进做一些基础调研、资料收集工作,要有强烈的风险防控意识,配合项目组成员,提出合理合法化的建议

6)负责与公司法律顾问单位的联系,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及时汇总法律顾问单位提出的法律意见,对合同及项目经办人员的法律风险及时提示。

法务专员工作职责 篇5

1.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服从工作安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为公司涉及法律方面的事务提供法律咨询,为高层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为公司合法经营提供建议;

3.对公司所签署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法律意见。

4.代为草拟、审核、修改各类合同,争取为公司获得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最大利益。

5.协助公司清理债权债务、制定追债方案,清理出需要及时追款的合同业务,列出追款方式及时间表,确保诉讼时效、以保障公司效益。受公司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或诉讼,保证公司债权的实现。

6.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律师函等,接受委托,担任公司的代理人,参加经济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寻求纠纷的公正处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7.根据公司需要,开展有关法律方面的宣传活动,为公司员工提供法律知识培训,教育员工遵纪守法。

8.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时修改、补充合同相应条款,制订出一系列公司对内、对外的标准格式合同,供公司各部门参考使用。

9.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府部门的文件精神,负责公司日常经营证照的申办和年检工作,保证公司合法经营的手续齐全。

10.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或相关专业毕业。

2、在企业从事法务工作2年以上经验。

3、熟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劳动关系、合同关系、税法等。

4、性格细致耐心,沟通协调能力出色。

5、文笔出色,表述清晰专业。

法务专员自荐信 篇6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叫xx,是天津医科大学20xx级医事法学专业的学生。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审阅我的自荐信!作为一个普通的求职者很荣幸有机会向您呈上我的个人资料。在投身社会之际,为了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谨向各位领导作一下自我推荐。

在四年法学和医学交替的学习过程中,我具备了同时对不同专业领域进行转换学习的能力,掌握了包括对理科医学类和文科类专业的不同学习方法。同时,本专业特色的教学模式和课程,也让我可以运用已掌握的不同的`学习方法学习新的工作方式并且很快的融入新的环境。

21世纪呼唤综合性的人才,我个性开朗活泼,兴趣广泛;思路开阔,办事沉稳;关心集体,责任心强;待人诚恳,工作主动认真,同时也不乏创新精神。

我虽刚刚毕业,但我年轻,有朝气,有能力完成任何工作。尽管我还缺乏一定的经验,但我会用时间和汗水去弥补。请领导放心,我定会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尊敬的领导,请给我机会,我会以十分的热情、十二分的努力去把握它!

谢谢您的慧目!

此致

敬礼!

求职人:xx

法务专员面试自我介绍 篇7

具有较为丰富的法律、证券、保险等方面的理论知识,特别在民商法、劳动法、经济法及投资并购领域皆有实际操作经验。

对企业法务、合规及反洗钱管理有实际操作经验和较深的理解。

对诉讼、仲裁的程序有实操经验、比较了解。

法务专员的具体职责 篇8

1、起草、审核、修改公司各类法律文件;参与公司重大决议、规章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2、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调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避免合同纠纷。

3、参与建立和完善公司法务体系及制度建设。

4、代表公司参与各类案件的诉讼、调解、仲裁等工作。

4、法律风险管理,建立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7、年度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理计划;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任职资格

1、专科及以上学历,有2-3年工作经验;

2、熟悉公司法、合同法、经济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具备法律从业资格;

3、扎实的法律功底,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4、能独立开展合同审查、法律咨询、法律风险管控等相关工作;

法务专员的基本职责 篇9

1、具有金融债权诉讼经验,负责公司金融债权诉讼及仲裁案件的处理,确保案件处理及时有效,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合法权益;

2、对公司经营业务环节中的法律风险进行甄别,并提出解决方案;

3、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拟定、审核、修改,对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的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4、负责业务开展中法务的尽职调查,对日常业务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并提出法务方案;

5、负责公司外部法律机构需要处理的事项。

任职资格: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或法律专业,具备各类法律事务的逻辑判断和分析能力;

2、年以上法务从业经验,金融公司或互联网金融公司法务背景优先;

3、诚实严谨、刻苦钻研,能够承担较强的工作压力;

4、逻辑性强,思路清晰,工作认真踏实,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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