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证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几点思考

2024-07-19

对公证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几点思考(共10篇)

对公证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几点思考 篇1

------从公证功能的视角来解析

嘉定公证处李亚萍

作为西方的“舶来品”,公证制度源于传统司法向现代司法演进,是国家“为当事人双方提供不用武力解决争端的方法”。公证制度 是预防性司法制度,是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事项必须遵循的规则和准 则,有助于防止交易风险、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促进经济活动依 法有序运行。作为商品经济的产物,公证的发展总是与整个社会经济 的发展密切相关。改革开放在推动我国市场经济制度形成、发展的同 时,也为公证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公证事业跟随改革开放的 步伐,广泛介入经济社会生活,从传统的遗嘱、婚姻家庭、涉外证明 等业务领域逐步迈向公司法律事务、知识产权、现场监督、电子信息 证据保全、农村产权改革服务等新兴领域。公证事业已经成为促进改 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进整个社会文明进步的一支重要力 量。大陆法系的公证制度在国际上被称之为“一项成文法制度”,公 证人被定义为:“国家强调对公民的保护,强调监督合同的安全,国 家委托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向社会提供这种安全保障,这就是公证 人”。公证行业要步入可持续发展之路,离不开全体公证人自身综 合素质的不断提高。从可持续发展的意义上考量,尤为重要的是公证 从业人员认清和积极实现自身的社会属性,把行业的发展同维护法制 建设的进程、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紧紧结合在一 起,创造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条件。

一、我国公证行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惑。

当前,中国公证行业在伴随中国经济蓬勃发展,迎来前所未有发 展机遇的同时,仍面临着不少阻滞行业发展的困惑。

1、公证功能未能充分发挥。

同大陆法系国家的公证相比,我国公证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 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还未充分发挥。究其原因,一方面与缺乏 对公证广泛、深入的宣传有关,另一方面,社会对公证的理解还停留 在粗浅的表面认识,其作用尚未得到全社会应有的认同与重视,公证 的职能也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2、法定公证事项缺失。

我国的公证制度是在沿袭大陆法系公证制度的基础之上相应发

展起来。大陆法系国家公证制度之所以具有预防性司法制度的美誉是 与其法定公证制度分不开的,法定公证制度将重大经济交易活动以及 重大家庭事务纳入了法制的轨道和国家间接监控的渠道。与大陆法系 法治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的公证制度在现代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 的重要功能尚未得到充分的发挥和体现,而且《公证法》和《物权法》 等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实施也并未能改变我国法定公证事项缺失的 立法现状。

3、证源不稳定,公证行业要“靠天吃饭”。

从公证业务的证源上来看,目前不少公证业务,是司法行政等部 门以文件、通知等形式公布。虽然这些职能部门的积极举措在一定程 度上增加了证源,弥补了法定公证事项缺失的缺憾,但公证的证源以

及效力和职能的持续、稳定发挥与职能部门的制度变迁紧密相连,注

定使得公证行业要“靠天吃饭”。

4、公证行业内部地区之间发展不均衡

由于受区域经济发展的地域因素影响,公证业务发展很不平衡。

在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公证业务发展迅速,呈现规

模化蓬勃发展的态势。而在经济欠发达或不发达的内陆省份,一部分

县级公证处特别是贫困县公证处,公证人员少,业务量小,硬件建设

和基础设施差,业务收费少,公证事业难以持续全面发展。

5、损害行业形象的事件时有发生。

在行业内部,由于一些公证执业者不能摆正自身定位,在经济利

益的驱动以及其他非正当因素的引诱之下,损害行业形象、危害社会

利益的行为还时有发生。与此同时,一些申办公证的当事人也为谋取

不正当利益,利用谎言或虚伪证件资料来骗取公证。这些现象使得公

证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受到了严峻挑战,损害了我国公证的公信力

和社会信用度。

二、公证行业可持续发展所需的条件。

1、公证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内涵。

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新的发展理念和战略,其概念来源于生态

学,最早出现于 1980 年发布的《世界自然保护大纲》,可持续发展被

定义为:“为使发展得以继续,必须考虑社会和生态因素以及经济因素,考虑生物及非生物资源基础。”现代的可持续发展观包括经济、生态、社会等方面的发展,评价可持续发展要将经济发展、生态发展

和社会发展三方面相互联系起来。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

义,是健康、协调、均衡的发展,对于公证行业而言,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昭示了可持续发展的精髓在于:立足均衡和谐发展的同时,兼顾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实现,在现有的制度环境下最大限度的发挥公

证的功能并实现行业自身的社会价值。

2、公证行业可持续发展所需的条件。

一是健全完善公证法律体系。要形成以公证法为核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业规范为配套的公证制度体系,为规范公证管理行

为和公证执业活动提供基本依据。在大陆法系国家公证制度中,一般

来讲,法律规定有三类重要经济活动或公民的民事行为必须经过公证:

(1)公司章程的设立和修改——关系到企业的创立、转让和资产的流转;(2)不动产交易——关系到房屋(土地)或住房的建造、销

售的合法性和国家的税收;(3)公民生活中最主要的契约文书:与婚

姻有关的文书、赠与、遗嘱、继承——以确保婚姻的真实、合法和公

民财产分割中家庭的和谐。与大陆法系较发达的法治国家相比,我国公证历史较短,积淀贫乏,公众认同感不强。

二是健全完善公证工作的监督管理体系。完善行业准入、执业活

动、责任追究等各个工作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公证处内部制

度机制、外部运行机制,大力推进实施公证执业标准化建设,完善公证考核评价机制,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公证执业活动的监督

和管理,提高公证工作质量和效率,形成分工明确、职能互补、上下

协调、运行高效的工作体制和机制。

三是健全完善公证执业保障体系。要健全和规范公证执业责任保

险制度、公证赔偿基金制度,增强公证行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切实维

护公证工作的信誉。我国《公证法》第 43 条规定:公证机构及其公

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

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证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

失的公证员追偿。但公证责任赔偿制度尚不够具体,在申请赔偿程序、赔偿范围、赔偿标准、过错认定、责任保险、争议解决等方面仍需完

善;还需健全和规范公证执业责任保险制度、公证赔偿基金制度,进

一步完善公证执业风险保障体制。

四是高度重视公证质量,进一步提高公证工作的公信力。公证质

量是公证工作公信力的决定性因素,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依

法加强质量监管,完善质量监控制度,严格规范办证程序,坚持办证

原则,认真办好每一项公证业务。

五是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公证队伍,为公证事业发展提供强有

力的组织保障。加强公证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公证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建立公证员学习的长效机制,提高公证员的综合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坚持信

念、精通业务、维护公正、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公证队伍。

三、在现有制度框架下,从公证功能发挥的视角解读公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作为国家法律的“第一道防线”,在客观上,公证以其独特的证

明、监督、预防等功能,在法治、和谐社会中发挥着定纷止争、化解

矛盾的重要职能作用。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特别是

新的经济主体、新的经济领域和新的经济活动模式的呈现,以及公众

在经济生活交往中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逐渐增强,社会对公证的主观

需求日益增加。立足公证行业可持续发展的视野,在呼吁完善公证立

法、填补法定公证事项缺失现状的同时,如何在满足市场对公证的主

观需求的同时最大化的发挥公证功能,成为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每一

名公证从业者亟需思考的问题之一。

(一)公证的功能

公证制度是预防性司法制度,有助于防止交易风险、降低市场主

体交易成本,促进经济活动依法有序运行。公证在维护交易安全、预

防交易风险,强化社会信用制度建设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司法部《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指出,“尽快建立健全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证制度,充分发挥公证机构的服务、沟通、公证、监督作用,把我国的公证事业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具体而言,在我国公证实务中,公证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准司法功能。

公证文书在诉讼中的法定证据效力和强制执行力,是其准司法功

能的主要象征。《公证法》第 36 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和诉讼相比,对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具有诸多时间和经济成本上的优势,省

去诉累之苦。《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

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作为一种预防性的司法证明制度,公证可以督促当事人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从

而预防纠纷减少诉讼,有利于维护国家法律秩序,保障社会稳定。

2、监督保障功能。

公证机构在公证活动中,审查当事人提交、签署的与申请公证事

项相关的法律文书的真实、合法性,纠正合同和法律行为中的瑕疵,有效制止不法行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

益,有利于增进人们对公证的信任和期待,定纷止争,营造良好的社

会、经济秩序。公证的监督功能最直观的体现在一些特殊类型的公证

业务中,如拍卖公证、招标投标公证、开奖公证等,公证在这类活动

中药进行现场监督,防止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

3、沟通媒介功能。

因公证机构处于第三人的立场,且不受人员、地域、行政隶属关

系等限制,作为国际惯例,在跨国之间的经济、贸易、技术、文化等

交流时,公证文书是国际国内通行可靠的法律文书,是增进民事、经

济主体之间相互了解、消除障碍和隔阂、建立相互信任关系的重要工

具和媒介。

4、服务引导功能。在公证事项中,都要贯穿公证人员的法律知识服务,通过公证活动 帮助、指导公民、法人依法设立、变更法律行为,协调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二)进一步发挥公证各项功能推动公证行业可持续发展

中国的公证行业注定要在整个社会转型期的大背景下逐步步入

良性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法律体系的健全不是一蹴而就的,同样,公

证法律体制的完善也不能急于求成,应当从中国国情和公证制度的现

实基础出发,弥补法定公证事项的缺失立法状态也具渐进性。公证功

能的实现,是通过公证实务赋予公证效力,因此,在呼吁法定公证事

项写入立法和完善相关机制的同时,围绕最大限度的发挥公证功能,立足公证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求,公证事业应在以下几个方面进

一步改进和完善。

1、进一步发挥公证的监督保障、服务功能,在诸多关乎民生的政府行为中协调各方合法利益,减少社会改革和变迁过程中社会矛盾的产生。

我国社会改革由政府主导,转型期的社会,各种社会矛盾积聚,如何听取各方的合理诉求,协调各方的合法利益、妥当处理积聚的矛

盾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公证行业介入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投标、招拍

挂、旧城改造、新城建设、征地拆迁、政府采购等重大项目中,一方

面可以从法律角度来审查政府行为,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维护公平

竞争的市场秩序,助推行政公开透明、提高行政效能、保证程序的真

实、合法性。另一方面,通过保全证据,也可最大限度的保护群众合法利益,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提高公证公信度。2010

年 2 月 1 日施行的《淮南市公证办法》首次以政府规章的形式,明确

了对主要使用政府资金投资项目、国企改制、国有资产担保出让、国

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活动等 11 种易引起纠纷的政府行为活动过程应当进行公证。淮南市公证办法的出台,是在淮南

实践中根据现实需要而采取的新举措,它的普遍性和适用性还需实践

来印证,能否上升到国家立法,也有待考量。但至少,在公证制度的发展历史上,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2、依托大调解的司法格局,发挥公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作用,服务和谐社会。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指一个社会中多种多样的纠纷解决方式

以其特定的功能和特点相互协调地共同存在,所结成的一种互补的满

足社会主体多样需求的程序体系和动态的运作调整系统

。可以分为

两大类:一类是诉讼的方式,一类是诉讼以外的方式。当前,公证在纠纷解决和预防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基于公证在社会纠纷解

决机制中占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有学者将公证纳入多元化纠纷解

决机制的范畴

。最高人民法院于 2009 年 7 月 24 日颁布《关于建立

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

推进和完善了调解制度。公证对调解纠纷解决方式的介入,以其固有的证明力、证据价值和最为迅捷的执行力,能够最大限度的降低市场

交易风险,增强当事人履行协议的自觉性,切实起到预防纠纷、定纷止争的防范作用。

3、发挥服务引导功能,通过整合公证行业资源,搭建信息平台,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降低公证执业风险。

采用信息化管理的手段,整合公证行业资源,提升工作效率和服

务能力。

(1)在行业内部搭建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促推公证的工

作模式、服务模式、管理模式的变革。在提升工作效率、规范办证程

序、提高公证人员素质的同时,实现行业内部各公证机构之间的有效

沟通,有效杜绝错证、假证的出现,降低职业风险。上海市公证协会

进行有益尝试和探索,搭建业务信息平台,通过在各个公证机构安装

公证系统内部软件,逐步规范各个办证流程和收费,制止不正当竞争,并通过各公证处及时上报、上传“黑名单”的措施,有效防范个别当

事人恶意利用虚假材料或冒用他人身份骗取公证书的不法行为,在一

定程度上维护了公证的公信力,并降低了执业风险。在办证过程中,通过共享遗嘱公证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遗嘱公证核实的可操作

性。通过对办证程序的节点控制,对违规办证、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

行及时纠正和督查,实现超前性、预防性、实时性监督,达到业务规

范和管理规范兼备的效果,确保公证在秩序和规则的框架下健康可持

续发展。

(2)进一步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注重整合资源,指导、规范办证,巩固并不断拓展现有公证业务领域,引领公

证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在日常的公证业务中,经常会涉及到房屋基本信息和婚姻关系、亲属关系等信息的核实和判断。这些判断和核实

过程是一项需要多部门、多人员相互配合的综合性的基础工作。与相

关政府职能部门协调沟通,通过搭建信息共享的平台,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隐私的同时,积极整合服务资源,提升公证效率,使公证功

对公证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几点思考 篇2

1 我国砖机行业的现状

1.1 砖机制造产业的迅速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砖机制造业有了很大的发展。现在不但能生产真空挤出机及其配套设备,还能制造出高挤压力高真空度的真空挤出机及其配套设备;不但能制造黏土烧结制品生产线,还可以制造以各种工业废渣为原料的空心制品生产线。在装备生产企业的数量上也有很大的增长,从仅有几家能够生产真空挤出机的企业到现有数百家企业在制造真空挤出机,不仅能满足国内各砖厂的需要,还出口到非洲、东南亚和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

1.2 专业化程度低是砖机制造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现有砖机生产厂家众多,这和发达国家砖机制造行业高度集中相比存在很大差距。发达国家砖机制造企业一般只有1~2家或者几家,而我国砖机制造企业遍布全国各地,数量超过数百家,造成规模过小,过度分散,水平参差不齐。这些企业中大多数都是一些产品小而全、多而杂的小厂,甚至是一些作坊式企业,除了螺栓、轴承之类的标准件以外,什么零件都是本厂制造,多数是落后的生产工艺,造成制造成本高、质量低,整体性能差,与现代装备制造业的发展要求相差甚远。

2“小而全”的生产方式严重影响了砖机制造行业的发展

分工协作和专业化生产是现代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分工就是进步,只有进行必要的分工才能提高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才能降低制造成本。我国的砖瓦机械行业急需进行行业分工,通过分工和协作提高技术工艺水平和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实现行业的良性竞争和发展。

以真空挤出机用减速器为例,各种设备的传动系统一般都是专业化生产的产品,而现有的真空挤出机的减速器没有一家专业生产厂,都是各砖机制造厂自己生产,造成真空挤出机的减速器成为故障的高发部位,有的颇有知名度的有一、二十年生产历史的砖机制造厂也一直摆脱不了减速箱经常打齿轮的厄运,企业也常常因此而陷入困境。

挤出机的重要部件螺旋绞刀也是如此,很多砖机制造厂都为螺旋绞刀所困扰。虽然,高铬合金是公认的螺旋绞刀的理想材料,但至今没有一家专业化的螺旋绞刀生产企业。一些企业生产高铬合金绞刀要么材料成分不合格,要么热处理工艺不过关,致使生产的螺旋绞刀有的不耐磨,有的叶片折断,极大地影响了真空挤出机的工作性能。

真空挤出机的成形系统的其他一些重要部件也是如此。机头、机口和模芯等应该有专业化的企业进行设计和生产,而现在都是各砖机厂自行生产,做出来的部件花样百出,很难满足成形的要求,甚至造成真空挤出机出不了砖。更谈不上使用寿命的需求和安装互换的需求。

3 高起点专业化可以全面提高砖瓦机械行业的发展水平

3.1 专业化有利于提高产品制造的技术和工艺水平

砖机的部件和零件非常多。现在一个年产值2000万元左右的砖机制造企业,就有上千个零部件,其中大部分都是自己生产。一个中小型砖机制造企业,不仅有多种型号的砖机,甚至从粉碎筛选、原料产运到对辊机、切坯切条机、搅拌机和干燥设备等都是自己生产。很难想象众多产品的小批量生产能够有高的制造工艺水平。这也给企业管理带来了很大困难,多数企业没有规范的工艺文件,也很难严格执行工艺规范,只能任凭加工工人的经验加工,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

3.2 专业化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制造成本

2007年以来,原材料价格迅速上涨,砖机行业普遍感到成本压力,但是由于行业的无序竞争,低价劣质产品冲击市场,生产优质砖机的企业也很难上调产品价格。

解决无序竞争的根本办法是加强行业分工,提高行业的集中度。加强行业分工不仅可以提高产品质量,还可以通过增加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通过良性竞争培育优质企业做大做强,从而将规模小质量差的小企业挤出市场,或者为大企业配套生产砖机的零部件,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行业的良性发展。

3.3 专业化有利于产品的售后服务和维修,更好地为客户创造价值

砖机行业的售后服务一直是用户烦恼企业头疼的问题。一些小企业不仅产品质量差,使用中出现问题多,售后服务更是无从谈起。一些耐磨件由于行业标准化程度低,磨损后必须到原生产厂家购买,也给用户带来很大不便。

解决售后服务质量的根本出路也在于加强专业化和标准化,提高行业集中度。这一点从我国的家电行业、汽车行业的发展中都能得到启发。当砖机行业发展到2~3家优势企业主导全国市场时,大的企业就可以建立起全国性的服务网络,24 h上门服务都不再是梦想。

4 砖机制造行业加快专业化的路径

砖机行业必须走专业化的发展之路,这也是行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笔者认为砖机行业的专业化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从关键部件着手推进专业化。将砖瓦生产的各类设备按工艺阶段不同和专业相近原则进行类别分工,从研发到生产形成拳头,做专、做精、做强。如可以培育专用减速器、对辊、绞刀、切坯机、切条机、机头、模芯等专业化生产企业,大的砖机生产企业重点在于开发新产品和新工艺,从事主机的装配,做大品牌,建立服务网络,做好售后服务。

二是从标准化着手推进专业化。一流企业卖标准,二流企业卖品牌,三流企业卖产品,由此可以看出标准化对于行业发展的重要性。目前砖机行业标准化程度还很低,有些关键零部件不要说国家标准就连行业标准都没有。专业化的前提是标准化,但同时专业化的推进也可以促进标准化工作。在标准化的基础上,一个专业化生产零部件和辅机的企业才可以为多个主机厂服务,从而通过扩大生产规模,提高配套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

担保行业发展的几点思考 篇3

融资性担保业务,是指担保公司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融资性担保业经营的是信用,管理的是风险,承担的是责任,具有金融和中介两重属性,是高风险行业,其核心竞争力不但取决于自身的资本实力,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风险管控能力。我国融资性担保机构和业务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逐步建立和发展壮大起来,在国家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扶持下,取得了较快发展,成为一个全新的行业,在缓解中小企业特别是广大小企业、微小企业融资难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担保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从1993年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作为专业担保机构出现至今,国内担保公司的数量已经从1家发展到6000多家,快速增加的数量背后,隐藏着担保行业的先天不足。

(一)担保机构规模小,担保能力弱

在积极的政策推动下,各地各级政府都纷纷成立了自己的担保机构,来扶持地方企业的发展。且不说省一级、县一级的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连有的街道都有自己的担保机构。有些注册资本金只有2000万元,进入不了银行的门槛,像这些自有资金很小、专业实力不足的担保机构,根本就不具备从事专业担保业务的能力。

(二)担保机构信用缺失与信用过度

担保的作用在于提供信用支持。担保公司凭借自己的信用,为缺乏信用能力的多家企业和个人融得银行贷款。信用担保额的放大倍数是担保机构信用能力的标识,正常的应在自有资金的5~12倍。注册资本和信用额放大倍数,直接决定了担保行为的风险级别,也是监管机构必须监管的重要内容。然而在国内,绝大多数担保公司自身信用度低,全国几千家担保公司的平均信用额放大仅1倍左右。一些担保公司只得以自己的资产全额质押于银行,为被担保企业贷款;而有的担保公司又走向另一极端,放大倍数高达30倍。这都说明,担保业正面临双向的信用危机。

(三)风险控制能力弱,信用度差

担保公司之所以叫信用担保,核心就在于其自身拥有专业的风险控制能力,可以实现信用增级,拥有放大功能。担保的核心作用在于信用增级,从而增加双方交易的机会。目前国内的专业性担保公司,绝大多数从事的都是融资担保业务,即为本身资质不够从银行直接获得贷款的法人或个人提供担保,提升其信用级别,使得他们能够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担保公司则从其中收取担保费用。如果缺乏银行的信任,银行不认可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会直接影响到担保公司的业务量和收入来源。因此,作为从属于银行贷款一部分的担保业务,银行的认可程度直接关乎担保公司的“饭碗”。

但目前担保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差,风控能力差,于是,一些银行便提出了极为苛刻的要求,甚至让担保机构在银行存入1∶1的保证金,这样,担保的作用完全没有实现。此外,还有一些担保机构因为寻找不到合适的担保业务或者得不到银行的认可,便将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甚至股票,或者直接贷给企业,自己做“二银行”。这显然大大偏离了担保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加剧了自身的风险和相关领域的风险。尤其是一些地方成立的小型担保机构,由于是依靠政策而生,从人员素质、管理能力到专业水平都有缺陷,很难按照正常的市场主体方式来生存。结果是,政府让给谁担保就给谁担保,让担保多少就担保多少,没有一点分散风险的意识和控制风险的手段。最终出了问题、贷款无法归还时,也是政府让还就还,不让还就算了。哪里有什么信用可言

(四)行业监管失当

海外资料显示,无论在欧洲还是日本,担保业都明确归属于金融业并依此管理。在我国,从1998年开始,担保机构监管数度变迁,频繁更换主管机构,难以形成系统的行业法律规范。如今由银监会牵头的部级联席会议正式成立,成为担保机构最新的“婆家”。而这个涉及七八个部位的联席会议,并没有根本改变多头管理的实质,不少担保从业人员认为,多头监管最后是谁都没有明确责任,将出现“多个和尚没水喝”的局面。由此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各自为政,没有人对担保业的整体发展进行规划设计,全行业缺乏明确的准则和规范。

(五)政策性、商业性担保机构界限不清

担保业生存危机的核心问题就是没有搞清楚政府推动的政策性担保与市场客观需求的商业性担保的区别。政府成立的担保机构到底是贯彻政策、扶弱济贫,还是盈利?在这个问题上一直界限不明。

政策性担保机构应该是执行一定的公共政策,帮助政府解决弱势群体的贷款问题,就如同公共交通,要按照预定的线路前进,哪怕一路上没有几个乘客,而出现损失则由政府来承担。但是国内多数政策性担保公司在享受着政府资源的同时又不自觉地去追逐商业利益,而商业性担保机构却如同出租汽车,没有既定的线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交通规则)的前提下,可以随心所欲地开,寻找认为最挣钱的线路,如果亏损了,也没有人给你补贴。这种政策性、商业性担保机构的界限不清,带来了进一步的麻烦,即“裁判员、运动员一同下场比赛”。由于脱胎于政府机构,因此地方政府习惯于对担保机构指手划脚,甚至直接干涉。更为棘手的是,商业银行如果使用政府资金做了商业性担保,对方一旦没有归还贷款,担保风险有可能转化成财政风险。

事实上在担保业发展相当成熟的美國,有两种担保机构。一是专门为妇女、少数民族等弱势群体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担保支持,由美国联邦小企业局出资,通过各社区的银行发放贷款,每笔的贷款量也比较小。二是商业担保机构,规模都比较大,每笔业务量也很大,主要业务集中在以工程担保为代表的合同担保、以企业发债担保为代表的金融衍生产品担保等领域。相对于融资担保而言,这些担保业务的风险要小。

总之,政府担保机构应该主要负责维持弱势群体获得公平发展的机会,并为此提供保障。其余的“蛋糕”,应该归商业性担保机构所有。政策性担保机构趋利色彩过于浓厚,有违其维护公平的天职。

(六)中小企业信用不足制约担保行业发展

我国中小企业的迅猛发展为信用担保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生存与发展基础。但中小企业财务不规范,信息不透明,抵押不足、风险高,综合素质不高,所从事的行业风险大、回报低等等问题,也给担保公司担保带来了极大的风险。如何解决好这些问题,是担保行业面临的主要课题,也是中小企业融资难急需解决的问题。

以日本模式为例,日本采取的商业化和政策化并重的思路较好解决了融资难问题。日本构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三大体系,即中小企业咨询服务体系、中小企业短期融资体系、中小企业长期融资体系,正好是对应解决了中小企业的三大天然属性。比如日本解决第一个难题的中小企咨询服务体系。日本首先有一个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由信用评价局把有关中小企业以及中小企业所有的信息汇集并记录,终身在案,中小企业信用违约成本会很高。同时还有一个中小企业咨询诊断体系,在日本有一个相当成熟的行业叫中小企业咨询诊断行业,有中小企业咨询诊断事务所,也有中小企业咨询诊断师这个职业。日本法律规定任何中小企业从注册开始起,必须请一个诊断师来提供咨询服务。日本政府规定,中小企业到银行贷款,要担保机构担保,投资机构来投资,都需要那个为该企业提供服务的中小企业咨询的人签署推荐意见函。咨询师长期跟着一家企业,对该企业的情况非常熟悉和了解。如此,就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另外,中小企业短期、长期融资体系则分别解决了抵押不足和回报低的问题。日本模式下,中小企业获得短期融资途径一个是第三方担保,一个是应收账款抵押,其中第三方担保即相当于国内目前的担保体系。

对公证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几点思考 篇4

几点粗浅的看法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行业发展定位

客运出租车行业既是各地政府宏观调控下的服务性行业,同时也是城市的“文明窗口”行业,既有市场的属性,也有计划的背景,更有公益的特性,随着经济的发展、私家车的增多、人们收入的增加、出租车运价的公交化,决定着今后出租车的发展方向必然是“平民化”和“大众化”。这些特点和要求决定了出租车行业必须走政策扶持、规模运营、品牌运作、有序竞争、优胜劣汰、行业自律的健康、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二、行业健康发展的前提

1、客运出租车行业应该是人心稳定的行业

出租车行业要文明、健康发展,有二个先决条件:一是广大经营者要对现状满意。包括政策环境、经营环境、经营状况、社会治安情况、自身的收入和健康状况、配套服务设施、社会地位等几方面;二是对行业发展前景乐观。包括政策的导向、业务的成长性、经营成本变化趋势、对未来收入增长的期望值、自身安全和健康保障等等方面。

从业人员对现状、前景表示满意和乐观是行业稳定、发展的前提条件,政府应尽力去营建这样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和发展环境,保持出租车从业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否则人心不稳、人员更替不断,从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越来越差,政府“提高服务质量、创建城市文明窗口”的公益需求就无法得到满足。因此关爱司机,积极营建一支素质相对较高的从业人员队伍并保持相对稳定是行业文明、健康发展的基础。

2、客运出租车行业应该是具有发展潜力的行业

出租车行业是受当地政府宏观调控的行业,受政策制约和影响的因素很多,不能以纯市场经济的眼光去对待,其提供的服务又具有公益性,要提高服务质量,让百姓受益,该行业应保持相对稳定的合理利润率。行业具有潜力,发展才有动力,才能集聚必要的人、财、物等资源扩大再生产,才能进入良性的发展轨道,满足社会和政府提出的更高公益需求。

3、客运出租车行业应该是良性竞争的行业

客运出租车行业作为服务性行业,它向社会提供的产品是“乘客位移”的运输服务,作为产品本身,不同的公司提供的产品应相互区别,便于乘客识别,作为流动经营、单车营运的出租车更需如此,最好的识别就是车身标志色,但一个城市出租车标志色太多也会让人眼花燎乱,因此除有一定规模按品牌化运作的企业可单独选色外,其它企业和个体只能使用一个标志色。在政策引导下,以不同的车辆标志色作为不同企业提供的服务产品质量标识,使同等价格条件下消费者具有自由选择权,通过乘客择优选乘,促进企业间的服务质量竞争,达到行业服务质量逐步提升、企业优胜劣汰的目的。

三、行业健康发展原则

1、应地制宜、稳步推进原则

重大政策的出台还应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在既尊重客观现实,又兼顾社会利益的前提下合理推出、稳步推进。

2、规模经营、品牌运作原则

在政策引导下,鼓励企业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实行品牌化运作。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政府给予必要的财政和政策上的扶持,帮助其更换具有企业明显特征的车身颜色和标志,以利于乘客识别,培植优质服务品牌。

3、有序竞争、扶优限劣原则

在具有不同标志色和标志的企业间导入服务质量差异化的竞争,通过对所有企业第三方服务质量测评,对服务质量好、社会评价高的企业在新增运力的配置、税收、信贷等方面实行政策性扶持,对服务质量差的企业责令整改乃至淘汰,逐步建立正向的激励机制。既防止个别企业以包代管,吃行业服务品牌的大锅饭,又避免个别企业完全垄断经营。通过适度、有序的企业间服务质量竞争,充分发挥企业的经营主动性和创造性,逐渐形成一个以服务质量为中心、以资源优化配置为手段、优胜劣汰的竞争和发展格局。

4、以人为本、利益兼顾原则

政府在政策出台、游戏规则制定、行业管理中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企业在对从业人员的管理中要做到以人为本,管理和服务并重;一线从业人员在对乘客的服务中要做到以客为本,诚信服务。要充分兼顾政府、企业、从业人员、乘客各方的利益,形成一个和谐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好范文版权所有

5、科学管理与行业自律并重原则

对公证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几点思考 篇5

关键词:公证人事务所 地域原则 人数限制原则平等原则 不得兼职原则 事后抽查制 公证人法

中国的公证制度建立于民国时期,中华民国于1935年7月30日颁布了《公证暂行规则》,这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较完整的公证法规。1943年国民党政府颁布了《公证法》及《公证法施行细则》,新中国成立后,旧中国的公证制度亦随之在大陆消失。

新中国的公证制度虽然建立于建国初期,但由于党内左倾思想的严重影响,公证被斥为“修正主义制度”而取消。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任务,公证工作随之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八十年代,我国公证制度全面恢复。随着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的发展及第二次改革开放的开始,社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一发展阶段中我国将要建立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随之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生产资料市场、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及证券市场等。值此历史发展机遇,公证行业不失时机地提出了: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提供公证法律服务,想方设法积极参与各类市场的运作。但这种满怀激情的倡导在缺乏相应政策的保障下进行运作显得那样苍白无力。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公证队伍虽然经过努力,却没有在一个市场内站稳脚跟,某些已进入的市场也被市场无情地赶了出来(如银行取消借款抵押公证)。公证行业提供的现行服务明显地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大大地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公证队伍的素质也大大落后于律师队伍和法官队伍。

随着时间的发展,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地深入,公证员及公证管理人员渐渐地产生了危机感,他们从等着政府给口饭吃的幻想中觉醒。公证正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公证队伍素质低下,公证立法严重滞后,公证机构机制不活,这些无不都是现在改革的焦点。

上世纪90年代开始,公证改革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司法部也于颁布了《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公证改革逐步在全国推行,改革是好事,但在改革的同时能否让我们静下来想一想,公证到底是什么?公证在市场中的作用是什么?公证机构的性质是什么?设立公证机构与授予公证人资格需要哪些原则与条件?我们是否想过这些问题,是否想通过这些问题?因为笔者认为,这几个问题是最基本的问题,只有回答好了这几个问题,公证改革才有方向,才有目标,否则进行的`改革也是盲目的,也不会被历史肯定。

关于对行业性税务稽查的几点思考 篇6

企业偷逃税行为往往具有明显的行业特征。进行行业性专项稽查,有利于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自觉纳税,公平同行业间的税收负担,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同时行业性税务稽查也有利于税务机关掌握全行业生产经营和税负特点,并据此采取相应措施,做到稽查的有的放矢。2010年,我县地税稽查局适时组织人员开展了全县交通运输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建筑安装业等多个行业性的检查,在认真研究并掌握行业税收违法的特点和规律的前提下,精心组织,全力以赴,迎难而上,既惩处了部分涉税违法分子,又通过此次行业性专项检查发现了以往未发现的新问题,并通过实践找到了解决问题的相应办法,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成绩显著。从我县税收行业性稽查的实践看,行业性稽查在税务稽查中的地位日趋突出,效能日渐显现,作用日益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有利于掌握行业性违法规律,查处涉税行为。通过开展行业性稽查,从个案延伸到全行业,由点及面,可以更好地研究并掌握行业性税收违法规律和特点,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同时,可以走捷径,减少税收成本。如今年上半年在对交通运输业的行业稽查中,发现向挂靠车辆收取管理费、新上户车辆和报废车辆继续使用等应税项目不申报、少申报的问题,带有明显的行业特点。以此为依据认真分析交通运输业的偷税手段,基本掌握了该类企业财务上的各种做法和关键证据所在,为实施全行业稽查指明了工作方向。

2、有利于统一行业性操作模式,公平税收负担。从理论上讲,同行业企业之间税负是相同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征管的宽严不同以及是否实施各类稽查等因素,往往造成同行业企业之间实际税负差异很大。而开展行业性稽查,实行同一行业统一稽查,统一口径,统一处罚标准,统一宽严程度,使同行业之间企业的实际税负趋于公平,促进同行业企业在同一水平线上公平竞争,有利于平衡企业负担,优化经济环境。

3、有利于发挥集中稽查优势,提高工作效率。相对于分散稽查而言,行业性稽查有集中的优势。一是在行业稽查的组织形式上,一般都是业务局长挂帅,上下合力,齐抓共管,能够及时解决稽查过程的难点问题。二是在行业性稽查的工作进程上,行业性稽查由于组织形式较为严谨,人员相对集中,时间相对保障,范围较为固定,容易快速突破,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三是在行业性稽查的检查处理上,由于同行业间生产经营流程、财务会计制度的统一性和关联性,使行业性稽查具有简单快捷的优势,既易于操作,又能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

4、有利于发现行业性管理问题,提高征管质量。通过行业性稽查,不仅暴露出企业带有行业共性的税收违法问题,也暴露出税务机关对各行业税收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如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稽查中,我们发现税务机关对拆旧建新换房差价款不入帐、预售房取得的价款不申报、以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收取的价款未按规定结转收入等相关税收管理还不尽到位;在对建筑安装业的稽查中,发现税务机关对发包方提供的材料价款并入计税依据还存在管理不力、审核不细、按付款进度申报缴纳税款鉴定把关不严的问题。针对行业性税收检查存在的种种问题,通过合理化的征管建议,促进了行业税收征管质量和水平提高。

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税收行业性稽查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行业性稽查的计划性和预见性还不强,处理结论的时间和层次还不尽合理,实施过程还缺乏探索和统一等。笔者建议:

1、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了解,掌握主动权。由税务稽查工作特点所决定的,在日常工作中,稽查部门与被查对象接触少,了解情况不多,因此在实施稽查前,我们通过各种渠道掌握了此行业被查人的四项相关资料,即一是申报及纳税资料,看有无异常,二是发票的购买和使用情况,正常经营期间是否用票及用票数量,三是经营规模、营业面积的大小、从业人员的多少,四是经营方式、从业时间,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在实际检查过程中针对行业共性的问题,研究检查结论的有效方法,及时果断结案,尽可能地减少税务稽查管理及稽查执法成本,以最低的稽查成本费用支出获得最佳的效果。

2、加强对稽查操作程序的统一。一是稽查内容的统一。在行业性稽查实施前可以先行试点,摸索规律,在试点基础上再确定稽查范围和内容。同时,在检查中增强超前意识,提高对一些关键证据的敏感性和洞察力,争取最早的时间、最好的机会实施取证。二是执法依据的统一。由于行业性稽查以分组集中稽查的方式进行,稽查任务由各检查组承担,统一政策口径尤为重要,因此,在行业性稽查实施前尽量做到先培训辅导后检查。

3、加强查帐方法的突破。帐内检查为主,突击检查为辅,多种手法并用,被查企业财务核算不能准确反映真实的经营成果,按正常的检查方法很难发现偷逃税的有关证据,在按正常检查难发现问题的前提下,突击检查可以尽可能的查获帐外记录,从而有利于在检查中取得突破口。因此稽查人员在合法运用征管法赋予权利的前提下,采用同时分组出击突击检查的方法,而突击检查虽然效果明显,但短期内不易于长期反复运用。还应以帐内检查为基础,找出破绽,发现线索,虽然被查人提供给稽查人员的会计资料大都为假帐,就帐查帐似乎毫无意义。但是,俗话说:“人过留声,鸟过留影”,被查人在对资料进行特殊处理时,虽然自以为做的天衣无缝,但由于各种原因总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只要顺藤摸瓜,就会大有收获。

对公证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几点思考 篇7

公路部门是集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过路过桥收费及公路经营等于一体的行业, 它的任务是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服务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财务上实行收支两条线, 过路过桥费、路赔费全额上解, 支出由省级和地方财政拨入资金。公路行业的支出类比较简单, 分为专项费和事业管理费。专项费是指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过程中的工程支出, 事业管理费指管理人员的经费及日常公用支出。公路部门从管辖的空间上来讲, 点多、线长、面广, 下属单呈属分散性分布。

二、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优点

1、节约人员, 便于制度的落实。

在核审中心, 财务人员集中到一起, 一名记账员承担多个单位的记账工作, 一名审计员承担多个单位的审计工作, 一名出纳承担多个单位的出纳工作, 这样大大节约了财务人员。遇有政策变更或新制度实施, 财务人员方便沟通与交流, 便于统一标准, 利于执行。

2、规范会计核算, 提高会计基础工作。

核审中心成立时, 从本系统单位中选拨了业务强、素质高的会计人员从事会计核算工作。在核审中心会计人员相互学习, 相互切磋, 严格按照会计要求, 办理业务。在核审中心, 费用如何列支, 有统一的标准, 不会因理解不同而造成列支渠道不同。所以核审中心在规范会计科目使用, 统一核算口径等方面, 有了统一标准, 从而规范了会计核算, 提高了会计基础工作。

3、资金集中, 统筹使用, 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由于事业单位改革, 资金拨付渠道发生变化, 资金相对不足。各单位因工作进展不同, 资金使用量不同, 所以有的单位在某一时点会有资金节余, 有的单位资金不足。月初所有资金全部拨付到核审中心, 由核审中心统一调配, 统筹使用资金, 资金先由短缺单位使用。这样减少了闲置资金, 发挥了资金的最大效益。

4、加强了支出的事前审计。

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 建立健全会计核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是财务机构的基本职责。核审中心对各单位填报的资金使用申请、各项经济业务和原始凭证, 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 安全、快捷地办理各项资金结算业务, 及时纠正、制止违反财经纪律、法规和制度的行为, 从而加强了支出的事前审计。

三、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不足

1、缺乏责任感。

记账员的工作由核审中心负责, 记账员的工作主体却是报账单位, 造成工作主体和责任不相匹配的现象。从而导致记账员服务意识、主人翁意识不强, 缺乏责任感。

2、重复劳动。

尤其是高速公路管理处下属单位有养护部门有收费部门, 核审中心记账员对记账单位不熟悉分不清哪部分应入专项哪部分应入事业管理费, 而由会计单位的报账员先手工做好分录再交记账员, 这样造成重复劳动。

3、增加了支付成本。

由于报账单位分散, 办理业务时必须到核审中心, 因单据不合适等多种原因, 每个月报账员要办理多次, 往返于报账单位与核审中心多次。下属单位有30多个, 大大增加了支付成本。

4、互相推卸责任。

报账单位认为会计工作质量应由核审中心记账员负责, 记账员认为应由报账单位负责。双方责任不明, 互相推卸, 不利于工作水平的提高。

5、报账单位理财积极性下降。

集中起来的资金由核审中心调剂使用。资金短缺的单位, 资金由核审中心直接调剂使用, 所以缺钱单位不耽误花钱, 而有钱单位却没钱花, 因此导致各报账单位理财积极性下降。

四、改进公路行业会计集中核算的几点建议

公路系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 不仅仅是预算管理方法和手段的改进, 而是对传统方法从观念到内容的根本改革, 打破了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财政资金分配管理格局, 也是落实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实践证明, 尽管目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还存在许多问题, 需要完善, 但在加强公路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改变会计核算方式、预算执行情况控制等方面都已取得了成功的经验, 我们应充分认识集中核算改革的重要性。明确会计中心作为预算执行机构的地位, 以预算执行为主要任务, 转变工作职能, 理顺内外关系, 尽快从以财政集中收付制为主要形式的会计核算中心改革向规范的国库集中收付制过渡。与此同时, 积极推进预算编制改革, 推行部门预算的细化预算, 为国库集中收付制的实施打下基础, 形成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分离的机制。在此基础上, 全面推进公路行业会计管理制度的改革, 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为此, 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明确责任。

核审中心人员应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核审中心不仅要承担起报账单位会计人员的职责还要承担起核审中心的监督员的职责。核审中心会计人员与报账单位会计人员一样要接受外部审计部门的审计与监督。因此要提高服务意识树立主人翁的观念, 推动核审中心的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核审中心与报账单位的交流与沟通。

让核审中心的会计人员了解报账单位的业务, 便于明确列支渠道, 正确反映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 不仅提高工作质量而且减少报账单位的重复劳动。

3、简化手续, 降低支付成本。

报账单位的手续较以前一项不少, 又新增市局相关部门的签批, 由此增加了报账员往返市局的次数, 增加了支付成本。因此简化手续会相应降低支付成本, 提高工作效率。

4、开通远程报账系统, 避免重复劳动, 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报账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 提高报账单位的理财积极性。核审中心要建立一个高效的运转机制, 必须立足于电算化和网络化, 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来处理日常工作。开通远程报账系统后, 报账员利用零碎时间整理单据, 录入数据, 办理审批手续。通过网络传输后, 由核审中心审计员接收后进行审核付款。按照核审中心统一标准进行审核, 这样有效避免重复劳动, 提高工作效率。做到数据共享, 报账单位时刻掌握收支情况, 根据管理需要统计会计数据, 而不必到核审中心再去查账。数据共享不仅给双方工作都带来较大方便, 而且对做好支出全过程的控制提供了依据。

5、强化监督职能。

近年来, 国家加大了基础设施的投资, 公路行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加强公路行业的资金管理势在必行, 因此强化会计的监督职能尤为重要。核审中心就资金的审计, 不仅从程序上、手续上进行审计监督, 而更应该从经济事项的内容上进行实质性审计, 不仅从发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计, 更要从经济事项的真实性进行审计。要采用实地审计法, 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 向有关人员询问等, 采取多种形式, 就经济事项的真实性进行审计, 真正起到监督的作用。

6、转变会计职能, 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

目前核审中心日常主要工作仅限于资金支付、会计核算, 仅做为一个记账机构是远远不够的, 更重要的是加强预算执行信息的反馈和控制。在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深入的过程中, 预算的编制与监督执行更为重要, 因此加强预算管理是财务部门的一项新的工作任务。核审中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转变职能, 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 真正发挥核审中心的管理职能。

对公证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几点思考 篇8

关键词:道路运输 可持续发展 思考

随着道路运输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运政管理职能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道条>)的颁布实施,更是标志着道路运输管理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进程迈进。然而从发展的观点来看,在当前形势下,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现行管理体制制约着行业管理向前发展。

一、管理体制问题制约行业管理发展

现行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1)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的运政管理机构都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各种经费开支都来自于运管费的征收,加大了运管机构行使职能的压力,所以,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的经费只有运管费和罚款返还。根据交通部、财政部发布的《公路运输管理费征收和使用规定》,运管费的使用范围涵盖了运管机构的所有开支范围,并须按比例上缴。然而在运管费的收缴工作方面却存在着许多的实际困难:有些经营业户法律意识淡薄,经常存在偷、逃费的现象,再加上地方政府举办各种活动以吸引更多的投资,便会限制运政部门上路稽查;另外由于各地区的政策差异,有些车辆便会在提供更加优惠政策的地区落户;同时每逢国家出台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帮扶政策时,又总是侧重对运管费的减免。以上这些都会给费源本来紧张而又要以费养人的运管部门增加更大的压力。

(2)由于长期以来运政部门多数分属地方各级政府管理,但不占政府财政预算,因而成为一些政府或交通主管部门领导安排人员的好去处,以至于人员冗杂,素质偏低,表面上许多人员手里拥有各种文凭和证件,实际上真正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少之又少,有些执法人员甚至连最基本的文件、文书都无法制作完成,又怎么能够自如地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方式和手段开展工作。

(3)长期以来,运管工作主要依靠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进行管理,难以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的道路运输市场格局,人为设置障碍,致使跨区域的客货运输不协调、不统一。例如道路运输证年审时间、收罚执行标准上的不统一等,这一切都给道路运输经营者带来极大的不便。特别是运政部门在着装上的不统一,很容易引起运输业户的误解,而曾一度的卸装问题更是给运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执法工作难以开展。《道路运输条例》为道路运输管理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然而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由于存在各种因素,执行力度很难到位,因此要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仍然任重而道远。例如,由于我市地理位置的原因,运距短、货源散,低速普通小货车居多,对于这样的无证“黑车”,按照《道路运输条例》規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可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但购买一台新的低速普通小货车也不过2万元~3万元,依法处理难度可想而知。

(4)根据《道条》赋予的运政部门职责是对道路客、货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施管理,行使着法律所赋予的行政许可、管理、运输安全的监管职权,然而实际上这些管理职权由于体制管理问题却并未能真正履行到位。以满洲里市为例,出租车自取得归口管理后,由隶属交通局主管的部门一城市出租车客运管理站进行审批,核发营运证及进行日常管理。但与此同时根据交通部有关规定,运政部门也要对出租车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办理营运手续,施行市场监督管理,这就造成了要从事出租客车营运,必须在两个管理部门办理两套手续,这无形中给经营者、从业者带来诸多不便,并且在管理过程中也出现政出多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现象。按照《道条》规定,运政部门对核发道路运输证的从业者有安全监督管理义务,但因为日常监管是由城市出租车客运进行管理,因而运政部门就会处于既不能不管,也不能管太多的尴尬境地,职责不清,很容易出现问题,互相推诿。

二、创新理念,科学谋划道路运输发展

针对道路运输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经过科学的分析和研究,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深化运管体制改革,摒弃不合时宜的管理体制和理念,实行经费、装备、业务垂直管理。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职责权限,明确运政管理职责,加强交通行政体系的法制。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稳定队伍,提高人员素质;有利于运政装备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有利于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

2.理顺体制,解决职责交叉、一车多证问题。交通、公安部门职责交叉,造成道路运输多头执法,经营者要办的证件越来越多,手续越来越繁琐,罚款也越来越多,加重了企业和经营者的负担,影响了道路运输健康发展。所以,应通过改革,理顺管理体制,实行一车一证、一人一证制,可用不同颜色和不同格式区分驾驶车辆的性质。道路交通一体化管理体制有利于简化手续,方便业户,减轻经营者负担;有利于精简机构,提高效率,树立政府形象;有利于强化管理,实施有效监督;也有利于建立全国统一的道路运输市场。

3.新形势下,应努力改善公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面对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和公路运输活动性强、跨区域性强的基本特征,要本着宏观管住、微观搞活的基本方针,紧密结合当地运输市场的客观实际,由只注重收费、款适时地转变管理职能,树立经营意识,增强服务观念,具体措施是:

(1)坚持硬管理与软管理相结合,以其服务型的软管理为主。通过对客货运输、装卸搬运、运输服务、汽车维修承托双方的“双向”服务,如技术咨询、牵线搭桥、组织签订作业合同并促使合同如约履行,解决纠纷等,促进运输市场的活跃和经营行为的规范化。

(2)坚持行政干预与经济调节和法律维护相结合,以其经济调节及法律维护为主。通过必要的行政干预和广泛的经济调节及法律维护促进运力结构的合理,运力布局合理,车辆技术状况的提高,服务态度的改善。保证平等竞争,规范市场行为,有效地维护运输市场的良好秩序和经营环境。

(3)坚持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结合,以市场调节为主。通过市场调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功能作用,搞活流通,加快发展;通过必需的计划调节,在特定情况下,保证其抢险救灾、战备等重要物资运输任务的完成。

(4)坚持源泉管理与过程监督相结合,以其源泉管理为主。通过日益完善和健全的规范化、科学化的源泉管理和必需的过程监督,促进更大范围的协作,避免和减少区域性关卡与繁杂的运行手续,促进市场的进一步活跃。使经营者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从而使管理工作由路检路查为主向账、证、档管理、站场管理与登门上户审核为主转变。

(5)坚持对市场的总体规范与经营客体的行为监督相结合,以对市场总体规范为主。要多管市场的经济格局,少管经营客体的经营活动,通过对运输市场的总体规范、科学指导、广泛协调、合理组织、定向监督、真诚服务,在总体上为经营者创造一个宽松的经营环境和良好的市场秩序,充分调动各类经营者的积极因素,加快公路运输事业的发展,实现人便其行、货畅其流,使运输市场得到不断地培育、完善和协调发展。

三、结束语

关于未来家政行业发展的几点感想 篇9

众所周知,家政行业尤其是家政行业里的母婴服务业被称为朝阳产业,随着当前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我国家政服务业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一方面,居民工作和生活节奏普遍加快,居民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需要更多的家政服务;另一方面,我国家庭结构正在发生显著变化,家庭小型化、人口老龄化等社会特点日益突出,“空巢老人”“留守子女”不断增多,家庭成员从事日常劳务工作的压力越来越大。同时,居民收入的增加,也为家政服务市场提供了物质条件和消费能力。

那么在社会给我们创造了如此乐观的空间下,我们家政人又该怎样来抓住这个机遇,在这个所谓的朝阳产业的海洋里扬帆远航呢。就此我有以下几点感想:

一、资源整合、合作共赢。目前家政行业还面临着进入门槛低,规模“小、散、弱”的局面,服务市场不够规范、培训工作不到位、规范监督机制缺失等问题,造成市场供需矛盾突出。那么为了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就出现了我们现在的诚信家政联盟,通过联盟的方式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将我们手头的资源进行整合,我所有正是你所需。各个家政公司联合起来,争取服务好每一个客户,不流失任何一个客户,合作共赢。

对公证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几点思考 篇10

一、广西高速公路行业公共服务水平的构成及现状

高速公路行业公共服务水平是高速公路行业发展水平的最终体现。高速公路的公共服务水平是服务提供者服务能力高低的实际体现和用户认可程度交互作用的结果。以下因素直接影响着高速公路公共服务水平的高低,影响到用户对高速公路服务水平的认可程度。

(一)道路提供水平。这是影响高速公路公共服务水平的最基本因素。它包含着高速公路道路及附属设施标志的设计水平、技术状态、道路的美化程度、高速公路网络化水平及与其他道路的通达程度。其主要发展方向是安全、畅通、经济、舒适。目前广西高速公路网络化程度还不高,出海、出省、出边的高速公路建设滞后,高速公路分布不平衡,部分高速公路桥涵、附属设施技术标准偏低;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能力、路面耐久能力、路基抗灾能力仍然较弱,少数桥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二)通行价格水平,即通行费的高低。高速公路服务是一种特殊的商品,通常认为,它的价格就是高速公路通行费。尽管通行费高低由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但它却直接影响着用户对高速公路服务性价比的判断。其主要发展方向是低廉、合理、透明。目前广西高速公路收费水平与周边省份对比,处于中等偏下水平,与广西经济发展水平是相适应的,收费是合理的,透明的。

(三)通行服务水平。它是用户在通行高速公路期间所得到的各种服务,包括在高速公路上得到的收费服务、道路服务、商品服务、餐饮服务、修车服务、救援服务、事故处理等等。具体表现为道路的收费效率,服务态度、畅通水平、拥挤程度、舒适周到程度,其主要要求是快速、规范、文明、周到。从历年服务调查情况来看,广西高速公路通行服务中的收费文明服务得到了普遍认可,但高速公路救援的效率有待提高,救援收费水平有待降低。高速公路的畅通水平尚可,但建成5年以上道路维修点较多,比较频繁。

(四)信息服务水平。高速公路的信息化程度是高速公路服务现代化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其主要的评价指标是及时、方便、准确。目前,广西高速公路信息服务和信息化智能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较落后,科技应用水平较低,科技手段主导作用不明显,这是广西高速公路服务水平今后改进与提升的主要方向。

(五)用户期望水平。高速公路的服务水平主要由自身决定,但社会和用户的心理因素也影响对高速公路服务水平的认同。比如,高速公路行业发生的重大事件影响群众对高速公路的评价。还有,与外省高速公路的对比,也影响用户对高速公路服务管理水平的评价。目前,广西高速公路行业在社会上的主要形象是积极、正面、负责任的,但高速公路管理行业信息的公开、透明度不高,运用公共媒体的能力不强,公众对高速公路行业缺乏全面客观的了解,容易受误导。

总体来说,高管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广西高速公路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的发展,满足了人民群众基本的出行需求,但同当前广西高速公路快速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相比,广西高速公路行业公共服务水平仍不高,还需要不断地改进。

二、主要原因分析

第一,对高速公路的投入不够,导致广西高速公路基础设施有效供给不足。到2008年年底,广西高速公路总里程在全国排第15位,已经远远落后于周边广东、河南等东中部省区,甚至落后于同等经济发展条件下的贵州、云南等省区。严重制约了广西与东盟国家及周边省份的开放合作,无法满足广西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高速公路沿线服务设施还不能满足社会需求。这是当前和今后较长一个时期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

第二,广西发展高速公路的模式给高速公路建设和管养带来“先天不足”。到2008年年底,广西的BOT项目高达16个,位居全国各省份前列。但广西高速公路营运公司效益都不太好,普遍存在资金不足和还贷压力,制约了高速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事业健康发展,市场的逐利性和高速公路行业的公益性之间的矛盾将会逐渐显现。国内外的实践经验证明,公益性事业必须坚持政府主导才能健康发展,依赖市场机制来发展高速公路事业只是权宜之计。因此,如何融合两者,驱弊就利,促进发展,将是我们在实践中要认真探索和解决的问题。

第三,高速公路相关法律、政策支持不够。广西高速公路管理的发展变化较快,而明确高速公路建设和管养资金来源等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较为滞后,土地资源和环境保护的约束与满足养护管理和公益性服务需求的矛盾日益凸显,高速公路规划、建设、经营管理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1997年1月1日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办法》已很难适应广西高速公路建设高速发展的需要。

第四,高速公路行业管理体制不健全,没有实现有效的行业管理。广西高管体制改革后,原来的管理体系已经不适应行业管理的需求,新的管理体系有待建立和完善,多种贯彻落实工作机制正在形成之中。具体表现为:统一联动的高速公路应急反应机制尚未健全,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较弱;高速公路的信息化和信息化智能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联网收费技术还需要升级,效率还需提高;广西高速公路服务市场、养护市场化程度低;资产运营效益低下,高速公路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不高。

第五,科技的主导作用不足,行业服务水平有待升级。

能够适应高速公路现代化管理要求的高速公路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尚未建立,现代信息等高新技术的集成与应用在广西高速公路方面较为薄弱;高速公路相关技术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不足,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开发和应用不足,重大工程技术的研发与实际需求还有较大差距;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成果转化应用和产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六,高速公路行业建设和运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建设期间,由于高速公路行业管理人的素质参差不齐,部分项目业主信誉度不高、履约意识、质量意识较差,不严格执行BOT合同。一些项目业主建设管理经验不足,没有严格遵守国家和广西基本建设规定。广西已有5个项目因业主自身的原因,不得不中途更换项目业主,给项目的实施造成了严重影响。

二是在运营管理期间,高速公路的公益性与经营性公司的管理目标矛盾冲突较大。由于还贷压力和效益不佳,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对高速公路管养普遍投入不足,矫正性、被动性、突击性和单纯以路面养护为中心的粗放式管理模式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服务水平的提升;对升级改造高速公路收费、监控、通信三大系统的投入明显不足;高速公路从业人员队伍不稳定,高水平专业人才缺乏,导致高速公路管养服务水平难以稳定提高。

三、提高广西高速公路行业公共服务水平的几点思考

(一)进一步明确广西高速公路行业发展的目标和思路。

一是要明确广西高速公路行业发展的总目标。这个总的目标是:完善一个安全畅通的高速公路网络;构建一个以人为本的高速公路服务体系;建立一个科学高效的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培育一个规范有序的高速公路建设、养护、服务市场;建设一个先进高效的高速公路公路管理信息平台;培养一支拼搏奉献的高速公路行业专业队伍。

二是要明确高速公路行业发展的思路。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建管养并重,坚持公益性与经营性并重,以政策和法律为支撑,以行业监管为手段,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构建更安全、更畅通、更和谐、更高效的高速公路网络,更好地满足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保障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和服务的有效供给,为支撑广西交通新的跨越式发展和推进广西经济和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中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

三是要明确广西高速公路发展的方针。这就是在高速公路发展过程中要坚持在发展价值取向上突出用户优先,在发展目标上突出服务优先,在发展模式上突出效率优先,在发展手段上突出科技优先,统筹兼顾,建养并重,发挥高速公路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和扶持力度。

一是要抓住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国家加大对高速公路和西部地区交通基础设施扶持力度的有利机遇,结合广西的实际区情,强化高速公路政府主导发展的意识、优先发展的意识,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将由部门主导发展高速公路变为政府主导发展高速公路,将广西优先发展高速公路的战略尽快转化为高速公路发展的各种资源优势和政策优势,既要将高速公路建起来,更要将高速公路管好来,既要在建设上全面支持高速公路,又要重视和扶持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更要规范高速公路运营主体的管理行为,尽快实现“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

二是强化对高速公路的政策、法律支持,要发挥广西高速公路行业发展模式的优点,克服行业发展模式的不足,尽快完善高速公路建设、监管、运营的法律法规,明确高速公路行业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尽快出台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财政、科技创新、税收的扶持措施,加强行业监管的力度,确保广西高速公路行业实现速度向质量、管理向服务的根本性转变,有力地促进高速公路科技创新与管理升级,走出一条将公众利益作为核心价值取向、既快又好的高速公路行业发展道路。

(三)强化行业监管与服务,促进行业科学和谐发展。

首先,要不断完善广西高速公路行业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机构的地位和作用,理顺监管机制,进一步发挥服务功能,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监督与管理分开,确保经营性高速公路服务质量不下降,行业整体形象不下滑。

其次,要及时转换观念,准确职责定位。一是改指挥命令为依法监管的观念。在广西高速公路行业管理的法律架构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出台的各项管理措施要经得起合法性的考验。二是改具体指导为宏观指导的观念。科学统筹协调行业发展现状和未来,提高广西高速公路管理行业的整体服务能力。三是改管理约束为公共服务观念。以顾客为终端建立行业服务价值链,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为高速公路所有者、使用者、运营者及相关方提供服务,发挥高速公路的最大效益。真正做到依法履职定准位、全面监管不缺位、主动服务要到位,指挥协调不越位。

第三,要打造高速公路行业监管与服务平台,发挥服务作用。为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创造良好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环境,在政策法律的范围内向他们提供各种可能的政策支持、技术支持、信息支持,鼓励经营管理企业盘活高速公路资产,通过资产经营、深化管理、科技创新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同时,加强对行业的整体协调、指导,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效能,打造行业服务品牌,提高行业的透明度,处理好行业的公共关系,树立行业整体的形象。

第四,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发挥行业规范作用。一是为高速公路建设、管养包括信息化建设提供约束性规划。二是要在深入行业调研的基础上,做好建章立制的各项工作,尽快建立新的行业监管新体系。三是抓紧建立和完善以顾客利益为导向的统一的行业评价标准,建立适应新的管理体制下的各项贯彻落实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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