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合作协议

2024-07-17

入驻合作协议(精选14篇)

入驻合作协议 篇1

为了更好地开拓淮南市场,更好地为淮南客户服务,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双赢策略,根据乙方“小棉袄”入驻条件,甲方申请入驻乙方商城,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署以下入驻协议。

一、入驻商家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合作意愿,能提供优质的商品或服务,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并保证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2、甲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⑴授权商,获得国际或者国内知名品牌厂商的授权;

⑵拥有自己注册商标的生产型厂商;

⑶专业品牌经销商,代理商,B2C网站;

⑷专业品牌专卖店。

3、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向乙方提供(经乙方认可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

⑴营业执照(包括个体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⑵拥有注册商标或者品牌,或者拥有正规的品牌授权书。

4、甲方承诺:

⑴所有商品一口价销售(参与打折、促销、秒杀活动除外);

⑵七天无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情况下换货(如商品无质量问题,且包装未破坏不影响二次销售,换货费用由买家承担,每张订单只提供一次换货服务;如属商品质量问题,换货费用由商家承担);

⑶实体店地址变更应及时告知乙方;

⑷参加乙方全网积分购物活动;

⑸所有商品保证原厂正品,保障商品质量、承诺售后服务,必要时能提供销售发票。

二、商铺入驻开通流程

1、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

2、甲方根据所选择商铺类型,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在乙方非常商城注册,获取管理员账号;

4、乙方审核通过后,甲方即可发布商品并展示经营活动。

三、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在本协议第一条规定范围内,甲方自行开拓市场与发展业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或甲方的利益与声誉;

2、甲方妥善保管商铺管理员账号,如因甲方保管、设置或使用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任何非法盗用乙方账号出现安全漏洞等情况,应立即通知乙方;

4、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对甲方提供必要的开店技术咨询,并保证商城系统平台能正常稳定运行;

2、如甲方是托管商铺,乙方应及时为甲方进行店铺更新并实时进行日常管理;

3、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各种商铺入驻条件进行调整。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双方可视合作情况续约。

五、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给淮南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接受其仲裁规则,并服从该仲裁裁决,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条例和计算机行业惯例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委托人: 委托人:

入驻合作协议 篇2

在签约仪式上, 大全集团总裁徐翔希望双方紧密合作, 实现共赢, 做大做强全球新能源行业。INTER ACTION Corporation株式会社社长木地英雄表示很高兴有此契机开展与大全集团的合作。大全集团在中国乃至全球电气与光伏项目中都极富经验, 希望与大全集团一道发挥各自的技术力量, 共同开发日本市场。

根据协议, 双方将设立光伏项目合资公司, 双方各出资50%, 3年内建设完成200MW的光伏发电厂, 投资金额为600亿日元。

据了解, 日本INTER ACTION Corporation株式会社成立于1992年, 是一家日本上市公司, 位于神奈川横滨市, 主要开发生产和销售半导体检测装置、太阳能发电设备及相关产品。

中国民营经贸合作区入驻俄罗斯 篇3

2007年3月,负责运作中国首个境外民营经贸合作区的“康吉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正式在俄罗斯注册。该境外经贸合作区也是惟一的民营企业贸易合作区,由浙江温州的康奈集团牵头,出资20亿元,将有鞋类、服装、家居、木业、建材、汽车、汽摩配、家电、烟具、皮革等60多家以温州企业为主的中国企业入驻,实现中国优势产业向境外梯度转移。

与俄罗斯友好的第一步

占地面积228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116万平方米的合作区,分为生产加工区、商务区、物流仓储区和生产服务区四部分,建设期为5年,建成后将成为中国优势产业在俄罗斯重要的产、供、销集群中心。已入区投产企业6家,其中有4家鞋厂1家木材加工厂1家家具厂,合计投资额3.25亿元人民币。该项目一期工程的重头戏为“中俄跨国连锁木材加工园”。乌苏里斯克(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区建立后,俄罗斯的森林资源也将最大程度地惠及中国家具行业。

2007年4月1日开始,俄罗斯全面禁止境外商人从事小额零售贸易的法令正式生效,该禁令要把在俄罗斯从事小额零售贸易的企业请出俄罗斯市场。长期以来,在俄罗斯非正规商场出售的产品,多数以非正常渠道的“灰色清关”方式流入。此次禁令实施后,中国出口到俄罗斯的商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走正规渠道报关,实际上封堵了灰色清关的路径。享有各种优惠政策的乌苏里斯克(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区,无疑将成为本次禁令的最大受惠者。

由于俄罗斯境内没有类似中国的小商品集中批发市场,康吉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在开发俄罗斯乌苏里斯克(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区的同时,也启动了在俄罗斯境内几个大城市建设小商品批发市场,配套乌苏里斯克(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区的计划方案。

合作区投资方之一康奈集团,在产品出口战略、品牌输出战略运作方面有丰富的成功经验。而另一方,东宁吉信工贸集团是经国家外经贸部批准,享有一般贸易权和对毗邻国家开展边境小额贸易权的外向型集团企业,下辖有腾飞鞋业以及境外俄罗斯的蔬果批发市场,国际运输车队、俄罗斯吉信木业、吉信鞋厂等企业,在国外投资工业园区方面经验丰富。两家企业都在国际化进程中尝到了甜头,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另外,灵活的民营企业体制,是合作区实现财务目标的基础。

多重投资优势

乌苏里斯克是滨海边疆区第二大城市,是我国通往远东、太平洋沿岸的重要通道,有随条通道可达中国。乌苏里斯克离我国东宁口岸仅53公里,距世界名城滨海边区首府海参葳100公里,交通便利。进入合作区的企业可以利用这一独特的区位优势,某些产业可以在国内生产成半成品,然后出口到俄罗斯合作区,加工成成品销往俄罗斯和东欧各国。家具制造业也可以利用俄罗斯丰富的原木资源加工成半成品或成品,不仅减少了中间环节,又可节约时间降低商品出口成本,提高竞争力。另外,在该地区办厂对于国内的投资者来讲,离中国边境线近,对投资资产的管理有较好的可控性,面对俄罗斯巨大的市场,可以规避对商品的贸易壁垒。该地区和中国有比较好的地缘关系,有很多华人在当地经商,民族团结现象比较明显,种族歧视现象很少见。而且,吉信集团在俄罗斯乌苏里斯克从商已经有10多年,在当地各界有很好的社会关系。

合作区除物流商务基地外,还为入区的企业提供仓储、商务洽谈和商品展示服务。可帮助入区企业办理合作区的土地征用、规划设计以及厂房建设。为入区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如境外注册、厂房建设规划包皮、保管保税、物流、人员签证等。最值得一提的是,合作区还会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帮助企业与国内外政府取得联系,争取国内外政策的支持。直接降低了企业到境外投资的成本,让企业能够更安心的进行生产贸易。

中国政府对合作区支持2亿元人民币,对人区企业建厂房,按固定资产投资给予15%的支持。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发展银行、中国开发银行等为企业境外投资提供贷款,政府给予50%~100%的贴息支持。另外,俄政府不但在合作区建保税区,还对合作区内的企业进行税收减免。

用工注意俄法律

如果企业有自身技术,那么工厂里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应以国内为主,俄方工作人员可安排清洁工、保安、司机、财务、外联等。俄法定外企在俄投资,普遍俄员工数应为企业人数的60%,但在合作区内可以放宽至不低于20%。普工和普通技工可以直接投入工作,但专业工人需要培训,一般为女工,平均月工资为5000-8000卢布(1元≈3.28卢布)。企业也可以在中国北方直接雇用劳动力,那边的劳动力相比南方较低,工资在每月800元人民币左右(出境增加50%)。

企业在雇用俄员工时应注意执行俄罗斯的劳动法。现在使用的是新《俄联邦劳动法典》,其中规定满16岁的人员方能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单位职工周标准工作时数不超过40小时,对于各种法定假日企业不得安排工作;所有职工的年带薪休假不得少于28天;最低工资不得低于3528卢布(乌苏里斯克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等。

投资风险防范不能缺

在俄投资的风险较大,主要表现在:政策法规多变;税务负担较重;犯罪活动猖獗。因此企业在俄投资除做好经贸工作外,还应做好安防工作。

在俄罗斯,企业的税务负担沉重,要缴纳的税费种类繁多,如利润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财产税、销售税以及环保费等,其中个人所得税规定有特税税率。如果外国员工在俄工作时间少于183天,税率执行30%;多于183天,税率执行13%;基数不足4000卢布的,按4000卢布执行。虽然俄联邦新税法典中对财产税规定为2.2%,但《滨海边疆区投资活动法》规定,实施投资项目的组织,若区外资金不少于结算年度总投資额的30%,按每年递减的税率免缴边疆区预算收入部分的财产税。

入驻合作协议 篇4

合同编号:【 】

服务平台:XXXXXX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 代表人: 电话:

商户单位名称:(以下简称:商户或乙方)住所地: 代表人:

电话:

甲乙双方就开展XXXXAPP商家合作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约定,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作事宜

1、XXXXAPP指甲方基于XXXX平台旨在为XXXX商户提供的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技术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商户点菜、外卖),以上服务在本协议中统称“XXXXAPP服务”。XXXXAPP仅作为甲方为乙方及用户交易的平台媒介。

2、“商户”指于XXXX平台上使用XXXXAPP服务并经营商品或服务的法律实体。

3、“用户”指于XXXX平台上与商户进行交易的消费者。

二、合作方式

1、商户可通过XXXXAPP发布与商户服务有关的基本信息、优惠信息等内容。用户与商户交易时,用户可通过XXXXAPP获取上述信息。XXXXAPP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支付服务向用户收款,XXXXAPP在一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支付至商户绑定的账户中。商户可通过XXXXAPP提供的管理功能对信息和交易进行操作。

2、商户在XXXXAPP使用过程中,承诺并保证:

(1)商户符合申请入驻时规定的申请条件,且向XXXXAPP提供(上传或填写)真实、合法、准确、有效的入驻资料(指定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保证XXXXAPP用户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进行联系。同时,商户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申请更新有关入驻资料。(2)商户通过XXXXAPP发布信息,以及其通过XXXXAPP所从事的一切活动都是合法、真实的,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会利用XXXXAPP开展或协助开展赌博、色情、暴力、洗钱、偷税、毒品、诈骗等不合法、不健康内容的业务。

(3)商户不得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物权、肖像权等。其在XXXXAPP所发布的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字号、图片、logo、产品或服务内容等所有商品或服务信息,均已获得合法授权,且XXXXAPP亦可合法使用该等信息,如因该等商品或服务信息侵犯第三方权利,责任由商户自行承担,与XXXXAPP或甲方无关。如因此造成XXXXAPP及甲方损失的,商户应予以赔偿。

3、商户承诺在经营期间,将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与线下门店经营规模、经营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或提供服务的食品卫生、安全、消费者保障服务。提供配送服务的,亦应在提供服务期间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等。如因该等商品或服务造成第三方损失的,责任由商户自行承担,与XXXXAPP或甲方无关。如因此造成XXXXAPP及甲方损失的,商户应予以赔偿。

4、商户应当妥善保管其账户、账号和密码,商户或商户授权人泄密所致损失需由商户自行承担。如商户发现他人冒用或盗用相关账户、账号或密码,商户应立即电话告知XXXXAPP并最终以书面形式确认。在XXXXAPP收到商户有效通知前,商户账户、账号在登录状态下的行为均视为商户自主操作行为,商户应认可该等操作行为的效果。

5、为了扶持商户发展,现阶段商户使用XXXXAPP服务,暂时无需向XXXX支付服务费用,但XXXX保留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今后向商户收费的权利。XXXX实施收费前,将公布有关收费政策及或规则,并在获得商户同意后施行。届时如果商户不同意付费的,则XXXXAPP有权停止位商户提供相关服务。

三、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___。合作期满前15天,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再续约的,则本协议将自动续约。每次续约双方合作期将自动延长一年,以此类推。

四、商户服务承诺:

商户同意为XXXX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XXXX用户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采取以下措施:

1、商户承担因商户服务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商户预订、点菜、外卖服务)引发的各类用户咨询和投诉,商户应负责安排专人解答用户咨询、及时回复用户提问。

2、不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或提前终止,商户有义务配合XXXX进行相关的善后工作。本协议终止后,如商户和用户之间的交易仍在履行期限内的,商户应当保证将剩余服务期限履行完毕或自行与用户达成合理的解决方案。

3、如用户在支付费用后要求商户退款的,商户应当依照用户在订购服务时事先说明的退款方案或根据与用户的协商方案安排退款。

4、商户如通过XXXXAPP服务发布优惠信息,商户应详细说明该优惠的使用条件、使用方法、使用限制、有效期等信息。

5、因商户与用户交易过程中引发的纠纷、投诉和损失,由商户自行解决和承担。若因此造成XXXXAPP或甲方损失的,商户应进行赔偿。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约定履行义务。

2、若乙方违反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无效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六、争议解决

双方履行协议过程中若产生争议纠纷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

创业团队入驻协议 篇5

甲方: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众创空间

乙方:重庆联畅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众创空间入驻的创业团队经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入驻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所地址与经营项目

免费场地地址: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众创空间 1 室

经营项目: 人力资源培训、派遣、人才招聘等。

第二条 免费场地服务期限

本次服务期限从2016 年 3 月 30 日起,到 2018 年 3 月 29 日止,共计24 个月。

第三条 租金费用

1.在合同期内,免收租金及押金,水费,电费,网费。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免收入驻团队场地租赁费。

2.甲方免费提供 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众创空间公共服务设施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入驻创业众创空间项目团队需提交项目资料备案。

2.严禁乙方私下转让办公室。负责人如有变更,必须报由甲方审批。

3.乙方负责经营期内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及人身安全,如造成财物损毁或人身受到伤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六条 经营要求

1.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众创空间工作日营业时间为8:30-22:00,乙方应严格遵守。2.入驻 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众创空间,乙方必须进行正常经营,不得无故歇业。

3..租赁期内,乙方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服从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众创空间整体安排。

第七条 退出机制

创业团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众创空间可终止入驻协议,要求其退出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众创空间。

1.严重违反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众创空间相关规定。

2.对 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众创空间提供的场所利用率较低。(办公空间工作期间必须有人员办公)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入驻协议书 篇6

乙方:

中心是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投融资一站式服务的平台。为了保持中心良好的办公环境,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相互守信的原则签订此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中心地址:某银行某某支行二楼

二、工作区域:根据中心统筹安排,指定的工作区域。

三、使用期限:201*年*月*日开始入驻,具体要求另行约规定。

四、权利与责任

1、甲方为创造乙方良好的业务受理、工作交流、产品展示及产品推介的环境,共同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优良的服务,力争把服务中心打造成国内一流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

2、乙方应遵守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得改变用途,不得随意收取企业费用。(必须收取的费用,经甲方认可后进行公示)。

3、乙方必须坚持文明服务公约,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按公示的工作流程,细心受理企业的咨询、业务办理等工作,与客户及其他入驻机构不得发生争吵等不文明行为。

4、乙方应改进工作作风,免费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咨询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及孵化、创业融资、中介代理、财税咨询等服务,

5、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会议、展示、报告等场地服务,如需使用乙方应提前一天向中心提出申请。

6、乙方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及经营许可范围以外的商业活动,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入驻期间发生的经营风险和因企业运营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7、甲乙双方共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爱护中心场地、环境及各类设施及办公服务设备,不得损坏、带走所有办公服务设备,确保中心的各项工作经营秩序;

8、中心入驻企业违反中心管理办法或本协议的,经审核认定以后,甲方可终止入驻协议,企业退出服务中心。

9、乙方如因违法经营行为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0、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未尽适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1、未尽事宜双方可在此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入驻合作协议 篇7

上海鸿得利重工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工程机械和电线电缆专用设备,集研发、生产和营销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主要产品有混凝土拖泵、车载泵、臂架泵、淤泥泵、搅拌站等多个产品系列,有4个产品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其生产的“城市猎豹”车载泵在业内领先推出,填补了国内空白。

通过与上海鸿得利的此次合作,柳工集团将充分利用集团平台资源优势,实现合作双方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利用,力争2012年上海鸿得利实现销售收入20亿元,2015年突破80亿元,使上海鸿得利成为柳工集团混凝土机械业务板块的重要支撑。

园区入驻协议范本150116 篇8

临沂同方信息港(临沂同方科技孵化园)企业入驻协议

(编号:)

甲方:

临沂同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临沂经开区海关路未来城接待中心,电话:

0539-8223173

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国家、山东省、临沂市及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按照《临沂同方信息港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在临沂同方信息港(以下简称“园区”)内主要从事业务为:。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在园区内为乙方提供物业(办公房屋或场地),位置初定为

号楼,第 层

室,并保证所确定物业不再另行出租。最终确定位置及其他物业租赁相关事宜以后续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为准。

2.一期入驻企业给予免租

个月的优惠扶持,由于乙方的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园区集聚要求,入驻人数、经营规模、投资及利税数额达到特殊优惠标准,特延长免租期至

个月。

ADD: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路未来城接待中心

TEL:0539-8808817

FAX:0539-8808617

临沂同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甲方及时向乙方传达国家、省、市、经开区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提供政策指导,定期组织入园企业间的联谊活动,交流企业发展经验,开展业务合作,传递市场信息。

4.甲方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申请各项有关扶持政策。

5.甲方在园区建设的会议室、教室、信息服务平台等公共服务设施设备按照使用次数收费,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入驻企业每日可免费使用

小时,但不可累计。

6.甲方在园区内为入驻企业设置形象宣传广告位,收费标准另行公布。7.甲方为入驻企业提供下列服务:物业服务,及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宽带接入、软件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开通、银行开户、专利申请、无形资产评估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服务、培训服务、申报软件产品登记、软件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CMM认证、技术成果鉴定、产品鉴定等,协助企业申请国家各类扶持资金等特约服务。具体事宜以后续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为准,服务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8.园区达到入驻标准之前,由甲方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免租场地作为乙方临时办公场所。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须在经开区注册,园区达到交房标准后变更至园区。

2.乙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2000

元(大写人民币

贰仟元整)作为园区入驻定金。

如甲方在2015

日前未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除不可抗力以外),则甲方全额退还乙方上述定金。

3.乙方自该房屋交接之日起,6个月内入驻人数达到25平方米/人的标准,12个月内入驻人数达到15平方米/人标准,达不到标准的,经双方商定,甲方有权收回多余的房屋。

4.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完成注册工作,不迟于园区达到交房标准后

日内进场装修,装修完成后 日内迁址到园区办公,同时上述定金转为租赁保证金,多退少补。

ADD: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路未来城接待中心

TEL:0539-8808817

FAX:0539-8808617

临沂同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乙方注册资本真实,保证按照双方约定的用途使用该场所。乙方发生工商注册登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内容变更的,应在提交变更材料时通知甲方并在变更后 日内到甲方备案。

6.乙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由于经营不当造成的亏损以及由此而带来的经济责任均由乙方独立承担。乙方入驻后1年内,营业收入应达到人民币

5000 元/平米、税收应达到人民币

500 元/平米的标准。达不到上述预期的,经双方商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收回房屋。

7.乙方应甲方的要求需及时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甲方按约定使用,并予以保密:

(1)按时如实报送各项统计所需资料;

(2)企业各项登记注册内容变更情况报告;

(3)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明等材料;(4)甲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8.乙方应与园区物业服务单位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等协议,严格履行协议规定,及时交纳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

9.乙方应自觉维护园区的正常工作秩序。

10.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有关工作,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四条

甲方有权在乙方下列情况出现后书面通知乙方纠正或整改。

1.未按协议规定时间注册、装修、入驻园区并开展工作;

2.提供给甲方的材料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

3.进行违法活动,严重违反园区的有关规章制度;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变更租赁场所用途;

5.未能按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及时交纳房租费及其它费用;

6.违反本协议书约定的其他行为。

经甲方书面通知书送达后乙方仍不纠正或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出租给乙方的物业,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情节严重的,甲方可直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抗拒。

ADD: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路未来城接待中心

TEL:0539-8808817

FAX:0539-8808617

临沂同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五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任何一项内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书终止、解除的,甲乙双方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同时终止或解除。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园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方:

方:

表:

表:

****年**月**日

****年**月**日

ADD: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路未来城接待中心

TEL:0539-8808817

产业园企业入驻协议 篇9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入驻甲方位于科教城科创大厦办公用房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标的

1、乙方承租甲方位于智慧谷科技创新大厦南楼19层的办公用房

间(下称租赁物),租赁面积为

平方米(含公摊面积)。

2、本租赁物乙方用于办公用房。乙方须按照招引协议约定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赁物。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手续由乙方按有关规定申报,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权。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权。如乙方要求续租租赁物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2个月内向甲方书面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就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支付

1、租赁物租金标准暂定为20元/平方米/月。按照总协议约定,甲方给予乙方

年免租期。

2、租金每半结算一次。乙方应于上半使用最后一个月月末5日内向甲方指定的帐户缴纳下季度租金,甲方收款后向乙方供给有效的票据。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逾期租金2倍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乙方拒绝缴纳的,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等临时性措施。

3、乙方在入驻前向甲方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前合同到期,原合同中保证金抵冲现在应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约定的责任后7日内,甲方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使用4间及以下房间企业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0元,使用5间及以上房间企业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0元。

4、乙方应节约使用租赁物,按照5人/ 间的额定标准入驻办公,甲方预留空间给乙方,在乙方人数增加时,可及时提供房间。乙方使用房间如达不到额定人数的,超出面积收取租金,且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超出部分。

四、租赁税费

1、乙方自行承担物管费用,物管费标准2.43元/平米/月,物管费半年预交一次。

2、乙方自行承担水、电、气、网络等费用,应按时足额交纳。

公用水电表的单位按照房间分摊水电费,公共部分水电费及损耗(含公共部位空调、电梯、变损、线损、充电等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数,由已入驻企业按照房间比例分摊收取。乙方入驻时预交水电费200元/间,按月扣款,余额不足支付下月费用时乙方需再次补交预交款。

3、因生产经营需要投入的地面基础、管线、内部装璜、水电表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租赁期限内,租赁房屋和土地所涉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金由甲方依法交纳,其余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相关特别约定

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法律法规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租赁期限内,除建筑物本身质量问题外,其它有关承租物内部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修缮、更换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同意按现状承租租赁物,如因租赁物初始存在使用缺陷,导致乙方生产经营等活动受到影响,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承诺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地址应与园区内实际入驻地址一致。租赁期限内,乙方须严格遵守《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自主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和员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租赁期限内,乙方应保证该租赁物及所用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有保证租赁物及生产经营安全义务,甲方有监督管理权力,甲方在履行安全管理监督职责,对该租赁物及内部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凡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甲方有权书面告知乙方,责令乙方进行整改。

4、租赁期限内,乙方须妥善维护和使用好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设施,不得损坏主体结构、门窗和四周外墙装饰、不得超范围使用和

超承载能力使用、乱搭乱占,保持文明环境。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内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自行承担;无法维修的,应赔偿实际损失。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保证各项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房屋按期(合同终止后十日内)完好归还甲方。

5、租赁期限内,乙方自行负责购买乙方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未购买上述保险,所有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租赁期限内、甲方对于水、电、气等能源提供方为租赁物提供的能源的持续性或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涉及前述情况,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交涉,以保证乙方正常使用租赁物。

7、租赁期限内,乙方可按自身要求对租赁物自行装修,但装修方案须经过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方案不得对建筑物主体结构造成任何影响。

8、租赁期限内,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外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9、租赁期限内,除双方协商同意或城南新区科教城统一规划外,甲方不得中途收回所出租的房屋。乙方在租赁期限不得转租、不得违反合同使用承租房屋,否则甲方视同乙方违约,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非约定情况下提前终止合同的,按所剩余租期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对方。

10、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购置的办公设备、桌椅等可移动设备、设施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因装修、改建而添置的所有不

可移动基础设施设备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对此主张权利或要求甲方予以补贴。

11、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10日内负责腾空租赁物并交付甲方。如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仍未腾空房屋交付租赁物的,甲方有权将相关可移动物品交第三人保管,保管费用由乙方承担。

12、根据本合同,一方难以联系上对方的,一方可以通过信件的方式联系对方。双方承诺,相关信件以对方为收件人、以对方注册地为收件地址付邮7日后均视为已经送达。

六、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乙方使用。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乙方使用。

3、房屋租赁期限,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并没收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整体转租、转借承租房屋;(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主体结构;

(3)企业达不到约定的投资要求或税收强度要求,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4)甲方发现乙方未认真履行其安全和环保管理义务,存在生产隐患,且书面告知乙方责令其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5)乙方违反双方特别约定的其它情形。

4、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逾期租金2倍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若欠交租金

超过一个月并经甲方书面通知之后,乙方仍未支付有关款项的,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停用租赁物相关设施等临时性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超过2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被没收乙方交付的租赁保证金。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向甲方交回租赁物;

(2)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3)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5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七、免责条款

1、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2、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当地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第六条第一款执行。

八、附则

1、本合同空格填写以中文书写为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名称:

入驻合作协议 篇10

此次,建设银行上海分行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与友邦保险AIA Touch项目网上支付系统开展全面金融合作。

AIA Touch项目网上支付系统是目前国内首屈一指的账户验证类的商户收单业务,在全国范围内支持包括建行信用卡在内的所有银行信用卡支付保费,系统在安全性、便捷性及高效性方面均开创了国内金融支付服务领域的先河。

AIA Touch是一款以iPad为销售终端、以全面提升销售效率并规范销售流程为导向的一站式互动销售平台,它是友邦保险在“营销员渠道改革”过程中重点投入的建设项目。据介绍,该系统能够简化并规范保险营销员与客户之间的保险投保过程。

截至2012年底,有近5 000位友邦营销员为消费者提供专业的保险保障服务,预期到2013年底系统上线后,这个数字将上升至8 000人。

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孵化协议 篇11

甲方: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出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场地扶持政策,提升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成功率,促进高校毕业生成功创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开展创业孵化扶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优惠提供创业孵化办公场地服务,提供的办公场所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计_________平方米。孵化期为壹年,孵化期内享受的优惠政策为:一年内租金、水电减半,三年内物管、卫生费全免。孵化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优惠后的相关租金及水电费以月为单位进行结算。入驻后的第一年房屋租金为_______每平方米。每月合计支付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优惠后的电费以______元每度进行结算。入驻一年后租金、水电费用以原价进行结算。

二、孵化期内,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以下服务:

1、孵化场地(由甲方根据自身场地容量情况确定)。

2、在国家有关政策范围内协助乙方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同时提供咨询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及孵化、创业融资、中介代理、小额贷款等。

4、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实训的创业能力提升服务;

5、提供会议、展示、报告等场地服务(如需使用应提前一天向工作站提出申请)。

三、进驻甲方孵化场地,乙方需具备以下条件,明确以下承诺。

(一)必备条件

1、获得创业指导站培训且成绩合格的大学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创业人员。

2、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真实,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运行机制良好。或通过提交《创业计划书》且经过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相关审核的大学生创业人员。

3、所有经营、开发活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相关承诺

1、乙方严格遵守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创业孵化基有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定,自觉履行孵化协议及与之有有关的其他合同,并按甲方要求提供本企业发展远景及相关资料、简介等;

2、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及经营许可范围以外的商业活动,不随意变更企业经营范围,不将本公司孵化场地进行抵押、转租、转借及其他未经甲方允许的商业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在孵化期内收回办公场地,停止孵化合作,且乙方的相关损失甲方不做任何赔偿;

3、企业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入驻期间发生的经营风险和因企业运营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5、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和入驻协议,服从工作站的管理,支持、配合工作站开展各项工作;

6、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爱护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场地、环境及各类设施及办公服务设备,不得损坏、带走所有办公服务设备,确保工作站的各项工作经营秩序;

四、工作站入驻企业违反孵化基地管理办法或本协议的,经审核认定以后,甲方可终止入驻协议,企业退出孵化基地。

五、乙方如因违法经营行为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未尽适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创业孵化基地(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入驻合作协议 篇12

甲方:淮阴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

乙方:(入驻公司名称)

淮阴师范学院创业孵化园(以下简称“孵化园”),是专门为淮阴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提孵化服务的孵化器。乙方是申请将创业项目放在创业孵化园进行孵化的学生创业工作室或公司。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项目名称为: 项目。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淮阴师范学院第 创业孵化园 号房间共平方米的办公用房。

2、及时宣传大学生创业相关政策和规定,并提供政策指导。

3、设立创业风险基金,为有广阔发展前景的创业团队,提供相关资助。

4、聘请校内外专家、专业教师、创业人士等为学生创业公司提供管理、营销、技术、法律、财务、心理、工商、税务、信贷、风险投资等方面的咨询和发展指导。

5、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评估标准,不定期地进行综合考评。

6、于约定的日期将电路、网络等基础设施完好地交付给乙方使用,并负责对相关设施进行定期检查。

7、因特殊情况须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1 5日通知乙方。

8、负责向校外创业孵化园推荐优秀孵化团队和孵化项目。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严格遵守《淮阴师范学院大学生孵化园管理暂行规定》,爱护公物,履行安全、卫生责任,共同维护孵化园的公共秩序。

2、保证按照双方约定的用途使用办公场地并按期缴纳相应的费用。未经甲方审核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办公场地用途。

3、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自觉遵守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定期向孵化园如实上报财务状况和经营项目状况。

4、办公场地有自然损坏需要维修的,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由甲方派人维修;若由于乙方使用不当或自行维修造成房屋及相关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不得将办公场地私自转租、分租、转让、转借、入股或擅自调换使用及与他人共享,不得利用办公场地进行违法活动,严禁进行宗教和传销活动。

6、乙方不得占用公共区域、通道及非指定空间(如擅自搭建、堆放物品等)。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令其拆除、清理。

7、乙方退房搬离时,应注意安全,保护好甲方原有设施,不得拆迁、损毁,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可搬离。若造成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按损坏物原价扣除,若其费用超出保证金额,乙方必须另付赔偿费用后。

8、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入驻孵化园。

第四条 甲方有权在下列情况出现后,书面通知乙方纠正或整改。经甲方书面通知仍不纠正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乙方的办公场地,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情况严重的,甲方可直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乙方未按协议规定时间入驻孵化园并开展工作。

2、创业工作室形同虚设,项目计划书弄虚作假。

3、进行违法活动,严重违反孵化园的有关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变更入驻项目。

5、未能按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管理等费用。

6、乙方季度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授权协议。

第五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乙方即可以享受淮阴师范学院对入驻团队的各项扶持政策。

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任何一方若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15日告知。本协议有效期满前,双方有意续约的,应在本协议有效期满之前30日协商确定。

第七条 本协议及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代表人:

入驻合作协议 篇13

2月11日, 华菱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韩国大宇造船海洋株式会社举行长期合作协议签字仪式。根据协议, 2009年度大宇方面将向湘钢采购10万吨左右船用钢板。

据大宇造船海洋株式会社常务洪厚镐介绍, 2008年大宇造船的业绩和销售额已经超过三星造船, 成为韩国第二大造船企业;2009年~2010年, 该公司有望超过现代造船跃居第一。

洪淳镐表示, 2008年大宇造船向中国采购的船用钢板数量相当可观, 但钢板普遍存在的表面质量问题也给该公司带来一些麻烦。而到目前为止, 湘钢的产品质量并没有出现问题, 湘钢良好的服务也增加了产品的竞争力, 大宇造船对与湘钢的合作充满信心。

中国合商优质商家入驻协议书 篇14

中国合商优质商家入驻合作协议

甲方:;乙方 :中国合商()开户账号:;重庆市万仁科技有限公司为了更好地为商家服务以及保障消费者权益,甲乙双方本着“真诚经营、资源互补、协同发展、合作共赢、价值共享”的经营理念,根据乙方商城入驻条件甲方申请入驻开店经营,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违反市场竞争的情况下,甲方须遵循乙方的运营管理规范,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署以下入驻协议。

一、入驻商家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合作诚意,能提供优质的商品或服务,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与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

2、甲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⑴拥有自己注册商标的生产型厂商;

⑵获得国际或者国内知名品牌厂商的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专卖店以及网上商城、生活服务类店铺等;

3、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向乙方提供(经法律许可并乙方认可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 ⑴营业执照(包括个体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⑵拥有注册商标或者品牌,或者拥有正规的品牌授权书与供货渠道证明。

4、甲方承诺:

⑴所有商品或服务均以一口价即“合商价”销售,价格最短有效期为24小时(参与秒杀活动除外);所有合商价均为商家同时期给出的最低优惠价,即只能低于或等同于甲方的贵宾会员价或在其他分销渠道的价格;如果给出的“合商价”高于其他渠道价格与无正当理由拒绝“中国合商”会员消费或利诱会员不通过系统直接交易,经举报核实首次将给予罚款2000.00元并黄牌警告,第二次将给予罚款5000.00元并红牌警告;第三次将没收所有保证金和所有交易款并直接清退同时进入公司商家黑名单系统;

⑵生活馆类应承诺会员订单未消费者按顾客要求支持“随时退”和过期订单“自动退”服务(不含特殊类);品牌商品类应承诺七天或以上无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无条件退换货(如商品无质量问题且不影响二次销售,退换货费用由买家承担,如商家另有服务承诺应必须履行;如属商品质量问题,退换货费用由商家承担); ⑶实体店地址变更、转手、关闭应提前7个工作日以上告知乙方进行系统变更、交接与财务结算; ⑷甲方须参与乙方会员全网消费积分推广回馈奖励计划,详见(中国合商会员消费积分奖励规则); ⑸所有商品与服务保证正品,保质保量、承诺售后服务,能提供发票(不含票的可另收税率费)。

⑹所有商家必须在营业执照许可范围内守法经营,如有违犯者与乙方无关并有权移送政府有关职能机构;

二、入驻商铺类型

中国合商()接受品牌官方或地方旗舰店、专卖店、专营店、电商馆、生活馆类优质商家咨询或入驻申请,经审核通过即可开通单店和连锁直营与加盟分店,即可接收来自线上与线下渠道的顾客。1

;店铺名 ;

三、收费项目

1、开户工本费:优惠期;

2、积分推广费:主要用于会员消费积分回馈与为商家宣传推广服务等奖励,提取系统交易费率;

3、诚信保证金:优惠期万元,;

4、平台使用年费:优惠期;

5、技术交易费率:优惠期,可选辅助设备领用押金:

1、商友通专用POS系统:用于接受来自线下渠道的VIP会员刷卡消费,领用押金

2、消费订单打印机:打印订单或消费小票保存作财务结算凭证,领用押金

3、条码扫描枪:用于快速扫描商品条码、订单编号、快递单号,领用押金

四、商铺入驻开通流程

1、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

2、甲方根据所选择商铺类型,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在乙方网上商城注册,获取管理员账号与密钥,即可自主发布产品信息接受来自线上渠道的顾客;

4、甲方如领用设备,申请通过后 3个工作日内乙方即派遣设备安装调试人员进行上门安装指导操作;

5、设备安装调试好后甲方即可接受来自“中国合商”线下渠道的会员消费者。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在本协议第一条规定范围内,甲方自行开拓市场与发展业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或甲方的利益与声誉;

2、甲方妥善保管商铺管理员账号密码,如保管、设置或使用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任何非法盗用乙方账号出现安全漏洞等情况,应立即通知乙方;

4、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对甲方提供必要的开店技术咨询,并保证商城系统平台能正常稳定运行;

2、如甲方申请参加促销活动,乙方收到申请之后72小时内向甲方进行答复,公平的安排上架活动时间;

3、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各种商铺入驻条件进行调整;

4、双方财务人员须按时进行订单财务对账和货款结算;

5、对授权甲方招商所得的奖励与积分奖励按照《中国合商渠道代理招商与消费积分奖励兑换规则》。

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率,有效期为个月,有效期满后双方可视合作情况续约签订正式合作协议(以传真扫描件签订本协议有效)。

七、财务对账与款项结算规定

双方财务负责人根据交易频率自行约定对账周期,原则上按月结算,特殊情况可“随时结”详见附件一;

八 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约过程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某方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3、对店铺所处类目经营状况较差者双方应分析原因并研讨对策,如拒不配合者乙方保留劝退的权利;

4、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5、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6、如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或终止协议的履行。

九、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版权问题责任自负,合作期间商家对外宣传资料可附上“中国合商”店铺名称及域名等;

2、甲、乙双方均应对在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且不受本协议期限的限制。

十、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给重庆市合川区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接受其仲裁规则,并服从该仲裁裁决,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条例和计算机行业惯例。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万仁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中国合商()

重庆市万仁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办假日大道1号 电话:电话:023-42870218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3

附件一:

甲方款项统一结算指定负责人确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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