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的通(共2篇)
关于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的通 篇1
各股室:
为加强机关效能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实行上班签到制度。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到对象
全局职工。
二、签到地点
3楼事业股窗台前。
三、签到时间
上午(8:30-9:00)下午(1:30-2:00)
四、要求
1、签到实施。上下班签到由办公室安排人员负责实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签到时间执行,严禁超时或提早签到。
2严肃纪律。严禁找人代签或替人代签,一经发现,均作旷工处理。对因工作安排工作,不能签到后外出的,由分管领导签名,并在备注栏简要说明情况,分管领导同时外出不能到场签到的由分管领导报局办公室备案。局领导因工作安排,不能到场签到的,报局办公室备案。对请假的,必须具有事先经领导审批后的假条(书面),请假条交办公室存查。
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 篇2
1、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实行签到签退制度,每天签到签退分上午、下午两次。
2、签到时间:上午7:50--8:00,下午1:50--2:00,(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超过签到时间一律作废。
3、签退时间:上午12:00--12:10,下午6:00--6:10,(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超过签退时间一律作废。
4、签到签退必须由本人执行,杜绝代签,一经发现代签被签者,扣除双方当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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