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务员遴选公告

2024-08-15

山东省公务员遴选公告(精选7篇)

山东省公务员遴选公告 篇1

员374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公务员局决定从我省辖区内的市、县(含市辖区、县级市,下同)、乡镇(含街道,下同)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公开遴选374名省、市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条件(一)遴选对象:

1.广东省辖区内的市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公务员。2.广东省辖区内的市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中央和省设在广东省辖区内市、县、乡镇的机关(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参加遴选。

市级机关的公务员只可参加省级机关的遴选。聘任制公务员只可参加本市聘任制公务员职位的遴选。

(二)遴选条件:

参加遴选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市、县、乡镇机关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17年11月13日。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乡镇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4.参加遴选省、副省级市机关职位的,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参加遴选市级机关职位的,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公务员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6.身体健康。

7.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不得参加遴选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参加遴选本人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担任班子成员所在机关的职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到录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机关的遴选职位、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广东省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报考者如需咨询职位的相关事项,请按表中公布的电话迳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网络报名。

本次遴选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6日16︰00。报名步骤如下:

1.报考者请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广东省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进行报名。

2.报考者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且不得报考高于本人职级的职位。凡弄虚作假、多报职位者,将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本次遴选不收取报考者报名费。(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省直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报名系统对报考者个人信息(姓名、身份、所在单位、职级等)的真实性、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报考者请于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者可于2017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7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2017年11月16日16︰00至11月17日18︰00期间,只能查看资格审查结果,不可以再更改报考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于2017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6日9:0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案例考试一科,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26日9︰00—12︰00。报考省直机关职位的,在广州市进行笔试;报考各地级以上市职位的,在所报职位市进行笔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成绩查询。2017年12月10日后,报考者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号码查询笔试成绩。

本次遴选不设开考比例,但各职位的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拟遴选的人数比例低于3︰1的,在划定的笔试合格线内按全省平均分数线确定入围。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者可于2017年12月15日后登录各遴选机关网站或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查看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机关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遴选职位1︰3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面试人选,并负责资格复审。面试人选须提交的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登记表》、单位同意推荐报考的书面证明和职位设置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取消面试资格的,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

面试由各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需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四、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等额的办法进行。考察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遴选机关应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职位要求以及考察等情况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可根据职位需要的健康标准进行。考察、体检发现不合格的,应递补考察、体检对象。未列为考察、体检对象考生的各项成绩,遴选机关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五、公示和转任

各遴选机关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转任人员,在本单位网站或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遴选面向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自愿诚信报名。报考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报考者参加考试时,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发动,鼓励和支持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遴选,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报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机关按规定开展相关工作。遴选机关不得擅自终止遴选程序。报考者在成功报名后,不得主动放弃,否则记录在案,今后不得再参加公开遴选。

本公告及相关附件同时在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上发布,并在各市公务员管理主管部门及省、市遴选机关的网站同步转发,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原标题:广东省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7年广东省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 2017年广东省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2017年广东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专业目录.xls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直机关公务员遴选公告 篇2

2011-06-14

2011年辽宁省纪委监察厅机关

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干部能力素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经省委组织部授权,由省纪委监察厅和省人事考试局共同组织实施在全省公务员范围内公开遴选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和范围

此次遴选职位共计20个,其中,案件检查职位10个,文字综合职位10个。

遴选案件检查职位要求在全省县(市、区)级及以上机关公务员中,文字综合职位要求在全省市级及以上机关公务员中, 已登记备案的担任科级正、副职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省纪委监察厅重点监察对象的配偶、子女及配偶,以及有直系血亲关系的其他人员不在报考的范围内)。

二、遴选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合法的公务员身份,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2、思想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观念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身体健康;

4、具有全日制一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用经济学类(0202)、法学类(0301)、会计学类(120201)、中国语言文学类(0501)专业;

5、具有连续3年以上的纪检监察、公安、司法、财经、文字综合工作经历和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具有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案件检查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近3年(2008、2009、2010)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年龄、工作经历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满试用期和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的;

4、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的。

三、遴选程序和方法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遴选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初审)、笔试、资格审查(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与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遴选信息

省纪委监察厅、省人事考试局于2011年6月15日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辽宁日报、辽沈晚报上发布遴选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初审)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准确填报报名基本信息,并对填报内容负责。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20日至24日,报名网站为辽宁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1年6月20日9:00时至6月24日24:00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点击“公开遴选”或“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 3 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网上进行,由省纪委监察厅负责。省纪委监察厅根据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及时对报名申请和报考者照片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26日12:00时。报考期间,考生遇到问题,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3、报名确认、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照片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进入“公开遴选”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确认通过资格审查后,需用A4纸下载打印《2011年辽宁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以备资格审查(复审)时使用。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1年6月27日16: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需准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银联卡并开通网上银行功能,报名考务费每人50元。缴费后应及时查询缴费是否成功,如有问题,请与省人事考试局联系。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1 4 年7月11日9:00至7月17日开考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5、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为1:5,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1:5比例调整该职位人数或取消该职位。调整或取消的职位,由省纪委监察厅通知考生。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考生在遴选期间(报名、笔试、资格审查复审、面试、考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遴选单位、考试机构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省级机关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臵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等。考试试题为案例分析题和写作题,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省人事考试局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命题以《2011年中共辽宁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见附件)为依据。考试时间为2011年7月17日9:00—11:30,考场设在沈阳市。5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

笔试结束后,由省纪委监察厅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

(四)资格审查(复审)

省纪委监察厅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各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并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审查(复审)。进入资格审查(复审)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个人档案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表彰奖励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由省纪委监察厅进行审核。同时考生从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在工作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审核。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需补充人员的,应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复审)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由省纪委监察厅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省纪委监察 6 厅负责组建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一般不少于7人,由省纪委监察厅、持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有面试经验的专家组成。省直机关纪工委或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负责现场监督。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六)考察、公示、试用期与办理转任手续

面试结束后,由省纪委监察厅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按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需补充考察人员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由省纪委监察厅负责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结束后,各遴选单位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网上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进行试用期考察3个月,如无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 7 任等相关手续。

四、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局 024-23447331 报考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局 024-23447326 遴选单位咨询电话:

省纪委监察厅 ***

附件:附件:2011年中共辽宁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doc

中共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辽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山东省公务员遴选公告 篇3

公开遴选公务员:2016河南固始县扶贫信息中心遴选16人公

为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根据工作需要,固始县扶贫信息中心公开遴选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确保本次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扶贫开发工作;

3、固始县县直全供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工作人员(不包括教育系统乡镇农村小学教师);

4、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要求(如45周岁以下指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50周岁以下指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7、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遴选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原则;

4、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5、坚持知识水平与实际工作能力并重原则。

三、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3日至6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地址:固始县蓼城大道南段)。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符合报名条件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报告书、近期调资表原件及复印件并在调资表复印件上加盖主管单位行政公章和单位同意报考意见、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近照三张到报名点报名。

2、填报志愿:报名时须由本人填报报考岗位并填写《固始县扶贫信息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不允许委托他人填报,报考岗位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需填报到具体的单位、岗位及专业,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多填报的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求情况,可适当放宽比例。

5、本次遴选,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遴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任何招聘考试。

6、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6年6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遴选办法及程序

遴选分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四个程序。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方能入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生笔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遴选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出现并列人员,按学历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执行,对有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本次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察。(四)公示及聘用

县遴选领导小组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关口,笔试、体检、考察、录用情况均向社会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者,依照参考人员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人员岗位数等额确定聘用人员。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固始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公开遴选工作设立监督咨询电话:0376-4669013。

原标题:固始县扶贫信息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固始县扶贫信息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考岗位表

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0日

山东省公务员遴选公告 篇4

为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遴选一批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科级及以下职务公务员9名。分别是综合文字职位(A)4名,综合文字职位(B)3名,会计职位1名,计算机信息管理职位1名。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德优良,作风扎实,热爱人大工作。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分析判断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素质较好,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适应遴选职位要求的业务工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设备。

3、中共党员,全日制普通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在编在职人员,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年龄32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具有适应遴选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近两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报考综合文字职位(A)的人员须有3年以上机关综合文字工作经历,遴选4人中男性3名、女性1名。报考综合文字职位(B)的人员须有3年以上机关综合文字工作经历,法学专业毕业,遴选3人中男性2名、女性1名。报考会计职位人员须为会计专业毕业,男性,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机关财务工作3年以上,现仍在会计职位工作。报考计算机信息管理职位人员须为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毕业,男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录取后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方法

1、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4月7日至4月14日的上午9:00至下午17:00。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与其遴选计划的最低比例为4:1,报名结束后,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可调整该职位计划。

报名人员需登录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网,下载并填写《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身份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省人大招待处(颐园宾馆,石家庄市新华路355号,主楼大堂设报名指示牌)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填报信息必须准确无误,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遴选资格。资格初审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遴选职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4月21日上午,考试地点设在石家庄,具体考场及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按不同职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各职位遴选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于5月10日前电话通知本人,有效电话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其他报考人员可致电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教育处查询本人成绩。

3、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职位要求的能力和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选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各按50%相加合成总成绩。每个职位按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按各职位遴选计划数确定体检人选。遇有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也相同时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和体检人选名单于面试之后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本人。

5、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因体检人选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空缺遴选计划名额,在本职位按照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顺延递补。

6、组织考察。经研究,对考察不合格的人选取消遴选资格,在本职位按照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顺延递补。确无合适人选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7、研究确定转任人选。综合考虑考试、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转任人选。

8、公示。转任人选在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网上公示。

9、经公示不影响转任的人员先借调到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对胜任工作要求的人员办理调入手续,不胜任工作要求的人员返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教育处解释说明。咨询电话:0311-87906451、87909697、87906480。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山东省公务员遴选公告 篇5

障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江西省公务员局

2016年江西省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省直单位面向基层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和职位

遴选单位: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省级机关和省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

遴选职位: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具体职位详见《2016年江西省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1.江西公务员热线()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江西省范围内(含中央驻赣单位)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江西省范围内(含中央驻赣单位)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其中,不符合的赣组发〔2008〕6号文规定的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只能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职位。

3.外省市级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江西籍公务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2014年10月31日之前进入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且在现单位连续工作2年以上;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29日以后出生); 5.公务员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2014年2月18日后考录乡镇机关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遴选人员在遴选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由遴选单位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省直单位公开遴选。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8日9:00至10月11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登录江西公务员热线、江西人事考试网,点击“2016年江西省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专题”,进入报名登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诚信签名。

2.报考人员填写个人详细信息,选报招考职位,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40kb以下)。

3.报考人员将填报的信息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16年江西省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

4.报考人员将打印的《报名推荐表》手动签名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报考并加盖行政公章。

5.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提交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电子文档通过扫描或拍照制作,须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620KB以内。

6.遴选单位对收到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7.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缴费成功后即报名成功。

注意:

1.报名系统以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作为登录的依据,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

2.笔试报名费用为50元。

3.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4.报考人员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的,各遴选单位将不予进行资格初审。

5.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时,各遴选单位只审核报考人员照片是否是清晰的证件照,以及其报考是否经过所在单位同意,并不进行其他资格预审。

6.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因为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初审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7.2016年10月17日9:00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10月17日9:00至17:00重新自愿改报其他职位。10月17日改报期间,遴选单位不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考生不需再重新上传新盖章的《报名推荐表》。逾期没有改报的,省人事考试中心会将报考费用退回该人员原缴费卡号。改报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三)打印准考证

2016年10月21日9:00至10月22日17:00期间,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合计总分200分。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10。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遴选单位与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5。低于1:5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名单。其中,同一职位遴选人数2人(含)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5;同一职位遴选人数3-4人的,面试比例为1:4;同一职位遴选人数5人(含)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3。降低笔试开考比例职位的面试比例统一为1:3。低于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10月23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考点统一设在南昌。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11月7日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和江西公务员热线查看笔试成绩。

4.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将划定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遴选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1.面试公告。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11月11日登录江西公务员热线,查看面试入闱人员公告。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规定的面试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2.资格审查。面试前,由遴选单位通知入闱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之前书面提出。审查材料一般包括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学历学位原件、近两年工作业绩报告(2000字左右)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递补人员由单位自行通知考生,不再上网公示。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

3.面试时间。面试工作原则于2016年12月上旬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遴选单位自行确定。

4.面试形式。面试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形式由遴选单位自行确定,重点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该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如职位需加试,其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加试由遴选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职位是否加试情况详见附件1)。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遴选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原则上于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一)考察。面试结束后2日内,遴选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计划数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并告知当事人。其中,同一职位遴选人数4人(含)以下的,考察比例为1:2;同一职位遴选人数5人(含)以上的,考察比例为1:1.5,遇小数点的进一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遴选单位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并核实考察对象近两年工作业绩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干部档案进行核查,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考察结束后,遴选单位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选,考试总成绩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二)体检。遴选单位组织拟遴选人选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三)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遴选人员放弃遴选或体检不合格的,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确定人选和公示。遴选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选在江西公务员热线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办理手续。公示期满,遴选单位将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名单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转任手续原则上于2017年春节前完成。

如用人单位有试用期要求的,按用人单位要求办理。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见附件1(直接联系遴选单位)考务咨询电话: 0791-12333(拨通后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省本级)政策咨询电话:0791-86386313、88901075

附件:1.2016年江西省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16年江西省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安排

3.2016年江西省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公务员局

山东省公务员遴选公告 篇6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建立来自基层的党政公务员选拔培养机制,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根据《黄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市委研究同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对象

全市各区县、乡镇(街道)党政群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现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2年4月,含4月,下同);

3、近两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4月之后出生)。现任副科级干部可放宽至38周岁(1974年4月之后出生),现任正科级干部或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4月之后出生);

5、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遴选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在实施公务员法的市直机关开展,计划遴选50名公务员。遴选职位为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各遴选部门的遴选职位、遴选名额、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2年黄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遴选计划表》)。报考者可登录黄山市政府网、黄山先锋网、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遴选职位及报考等有关事项。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31日至4月6日16:00。报名和资格审查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可从黄山市政府网、黄山先锋网、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2012年黄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4月5日17:00前将填写好的《报名表》连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3张(1寸),报送其所在单位审核。所在单位应根据报考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负责地审核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同意其报考的,所在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4月6日16:00前将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送至所在区县委组织部。

3、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区县委组织部负责。各区县资格审查人员应按照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认真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连同报名材料于2012年4月8日16:00前以区县为单位报市委组织部。

4、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遴选部门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确认结果,通过黄山市政府网、黄山先锋网、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

5、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4月11日后登录黄山市政府网、黄山先锋网、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资格审查确认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012年4月11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并将修改后的报名表按照原报名程序办理改报 事项。2012年4月11日16:00后,未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6、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或相应减少遴选职位计划数。因遴选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4月12日9:00至16:00改报其他职位。

7、改报其他职位的报考人员资格再审工作应在2012年4月12日16:00前完成,并通过黄山市政府网、黄山先锋网、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补充公告。

8、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4月11日至2012年4月13日到所在区县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合格者(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与遴选职位名额的比例少于2:1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遴选职位计划数。遴选职位名额在2人及2人以内、笔试合格人数超过15人的,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取前15名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为2012年4月15日上午8:30至11:30。考试地点设在屯溪区,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3、2012年4月19日9:00以后,笔试合格人员名单将通过黄山市政府网、黄山先锋网、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

(二)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1、面试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各遴选部门自行组织。报考者可于2012年4月24日8:00以后登录黄山市政府网、黄山先锋网、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看面试公告。

2、遴选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其他综合能力。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以及撰写调研报告等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遴选部门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遴选计划表》,具体情况另行公告。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报考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的,面试成绩与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加权后,为报考者的考试综合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由各遴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遴选职位名额和面试成绩(或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遴选职位名额1至2人的,差额1人。

遴选部门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考察人选德的表现情况进行反向测评。考察结束时,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人选所在任免机关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对考察合格者,遴选部门组织到具有一定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部门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

各遴选部门将拟遴选人员分别在黄山市政府网、黄山先锋网、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工作不适应或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整个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遴选咨询电话:2355043(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监督举报电话:12380(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市纪委信访室:12388 附件:

1、UpLoadFolder/2012年黄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xls

2、UpLoadFolder/黄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doc

中共黄山市委组织部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山东省公务员遴选公告 篇7

根据国家和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0〕1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

一、遴选单位和计划

根据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在中共郑州市委政法委员会、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5家单位开展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计划遴选83人(遴选职位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对象

1.全省机关单位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3.中央机关驻豫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工作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计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年限、服务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获得郑州市“公务员岗位练兵”业务标兵的公务员,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6日以后出生);5.具有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7.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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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得报考的情况

1.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2.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改生、省选调生和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等按照有关规定有服务期要求,未达到服务期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5.选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6.被列入我市公开遴选不诚信人员名单的人员;7.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报名。

2016年4月11日8:30至4月15日17:30期间,报考者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报考者务必牢记。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照片后应在36小时内重新登录原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确认通过资格审查后需用A4纸下载打印《2016年郑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推荐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报考资料不全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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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6年4月12日8:30至4月17日17:3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报考者选择银联卡支付或网银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应在2016年5月4日8:30至5月6日12: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报考者未按规定出示所需证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4.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低于5:1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遴选职位。对于因核销不再招考的遴选职位,报考者如符合其他遴选职位条件的,可在48小时内申请改报其他职位。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遴选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与面试。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7日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一致。笔试结束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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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前,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组织入围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入围面试的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录用审批表(复印件)、推荐报名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见附件2)、准考证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因报考者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并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资格确认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面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实施。根据职位特点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或文件筐作业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六、体检与考察

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报考者逾期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未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干部档案及有关资料,核实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试用与办理调动手续

各遴选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要求,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选用人员进入遴选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后,遴选单位及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八、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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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遴选人员选用后,享受报考职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须在遴选单位工作2年以上。

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试用后自动放弃相应资格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对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上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在公务员遴选各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

郑州市2016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面试、体检等信息,均通过郑州市公务员局网站 发布。遴选工作节奏较快,请报考者提早准备相关材料,及时关注、查询网站发布信息。

考生咨询方式。报名期间,涉及职位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相关信息的咨询,报考者可与遴选单位联系,相关联系方式可在职位表(见附件1)上查询。遴选政策咨询电话为0371—67886257。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等技术咨询电话为0371—67188349。

报考者在遴选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网上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告知遴选单位,遴选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者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附件:

1.2016年郑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拟遴选职位表.xls 2.2016年郑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推荐报名表.doc 3.2016年郑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专业类别.doc 更多考试信息请关注河南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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