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建设调研报告

2024-09-13

法制建设调研报告(通用8篇)

法制建设调研报告 篇1

(一)不断完善了体制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潼南区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区政府每年组织召开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大会,区政府会每年两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区人大会每年听取一次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二是建构框架体系。以《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为核心,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府合同审查备案、行政执法监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等方面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了“1+6”的法制工作架构,建立起更加完备有效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二)着力转变了政府职能。一是开展行政权力清理。按照市里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启动了全区行政权力责任清理规范工作。目前,该项工作第一阶段已经基本完成,待市级各部门出台区县通用清单后进行比照调整,形成全区的行政权力责任清单。二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严格落实“一个窗口”办事制度,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开展审批项目审核清理工作,做好了103项上级下放或委托项目的承接工作,共减少131项行政审批项目,较原有项目数减少14.33%,并及时对外公布。三是继续深化专项改革。深入推进“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等专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了市场活力。

(三)严格履行了决策程序。一是规范政府决策程序,发挥法制参谋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风险评估,听取政府法制机构、政府法律顾问及相关专家的审查意见,经充分研究论证后,最终形成决策意见。一年来,召开发电公司有关问题法律论证等涉法专题会110余次,听取政府法制机构、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意见建议260余项,较好地从源头上避免行政纠纷的积累。二是严格政府合同审核,保障区域经济发展。认真落实《潼南区政府合同审查备案管理办法》,20xx年,共审核政府合同33份,有效地减少了政府在商务活动中的法律风险,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

(四)切实加强了法制审查。20xx年,共审查《潼南区城市综合管理暂行办法》、《潼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17件,有效地规范了抽象行政行为。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重庆直辖以来以区(县)政府、区(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补充报备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27件,废止100件,失效85件,顺利通过市级规范性文件专项评审。

(五)全面强化了执法监管。一是规范资格管理。组织开展了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大培训,全区35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获颁行政执法证件,杜绝了“无证执法”现象发生。二是开展案卷评查。连续第三年在全区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对22个执法单位提交的44份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对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改。20xx年,区交委被评为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

(六)大力推进了政务公开。切实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职责,重点推进决策、执行、服务以及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事项的信息公开。20xx年,以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为依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15条。同时,积极做好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全年共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13件并全部办结。较好地保障了行政管理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赢得了老百姓对行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保证了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七)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一是强化层级监督,树立复议权威。20xx年,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受理8件,其中,维持2件、终止4件、转送1件、确认违法1件,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内部纠错功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二是理顺应诉机制,推动司法实践。坚持“以法庭为课堂,以案件为教材”,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强化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法治意识。20xx年,区政府作为被告的案件47件,所有案件均按照生效判决书不折不扣予以履行,及时化解了行政争议。三是推广仲裁制度,促进矛盾化解。在行政机关与市场主体发生民商事纠纷时,促成推动双方通过仲裁这种既高效又便捷的方式解决纷争,有力地推进了矛盾纠纷的化解。20xx年,潼南区被评为“重庆市仲裁推广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观念有待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是一项单项工作,它贯穿于政府组织、决策、执行等各个环节,是一项具有基础价值的体系性工程和系统运行模式。但在工作当中,一些单位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其本质理解有偏差,在推进的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有的干部不习惯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处理、解决发展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不足,甚至把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与发展改革对立起来,错误地认为束缚了改革、妨碍了发展。

二)制度执行尚有差距。区政府早已对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等工作建立了系统的管理机制,并作了多次培训,但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仍有差距。一些单位在规范性文件送审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形式报送审查,非法创设行政许可、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违法委托行政强制措施;政府合同主办部门不组织相关涉事部门研究论证就报送法制审查;在报送政府合同或规范性文件时不给法制审查留出必要的工作时间,经常是“下午签约,上午送审”;在行政执法中,有的单位对违法轻的处得重,对违法重的处得轻,没有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

(三)应诉压力逐年上升。随着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案件数量相比往年呈几何倍数增长,对政府及其部门在法治时代背景下的工作开展提出了巨大挑战。20xx年,区政府及部门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共94件,比往年增长51%,案件数量明显上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面临严峻考验。

(四)法制机构建设滞后。一方面,近年来,区政府法制机构和人员配备等方面有了一定增强,但与上级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难以承担起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使命。另一方面,部门和镇街层面,政府工作部门中只有半数专门设立法制(规)科的单位,其余单位则由其他科室兼揽法制工作,镇街则多以综治办兼职法制机构的职责,并无一明确法制专职工作人员,法制工作缺乏基本的组织体系。部门和镇街作为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恰恰停留在一个真空半真空地带。

三、对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

(一)要按时完成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区政府各部门要在市级部门反馈区县通用权力责任清单后及时对照调整,保证在今年6月以前,形成全区的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并对外公布。同时,要建立行政权力责任动态监管机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

(二)要加快推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单轨运行”。我区网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自20xx年1月21日启动,目前全区行政审批事项已按要求全部录入平台并经审核后发布在网审平台配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查找网审平台中存在的问题,强化与市级部门的沟通,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开展对录入事项的纠错工作,为实现全区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单轨运行”创造良好的软硬件环境。同时,要按照市里统一安排部署,逐步取消非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做好与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及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衔接,实时调整,动态监管。

(三)要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主体适格、程序合法”的总体要求,在全区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等活动,保证全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同时,要启动撤县设区后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换发工作。

(四)要提升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要严格贯彻落实新出台的《重庆市人大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重庆市潼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潼南人发[20xx]53号),在往年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进行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以适应市里和区里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五)要严格落实依法行政督促考核。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细化考核指标,尤其要把部门负责人的重视程度,部门、镇街向区政府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落实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以及规范性文件报备率等纳入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推动保障作用。

四、对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

(一)要强化各区(县)政府法制机构的建设。目前,全市各区(县)政府法制机构和人员非常薄弱,与其承担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历史任务存在巨大落差。调研显示,潼南区政府法制办目前只有4名工作人员,政府工作部门中只有半数专门设立法制(规)科的单位,其余单位则由其他科室兼揽法制工作,镇街则多以综治办兼揽法制机构的职责。据了解,我市其他区(县)情况也差不多。 因此,建议强化各区(县)政府法制机构的建设,强力推进从业人员资格化、素质培训常态化、制度建设规范化,不断优化法制机构和人员结构,将那些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政府法制机构中,全面落实市人民政府要求区级配置的法制机构和专职人员。

(二)要加强和修订市级部门的规章和制度建设。要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矛盾,统筹做好立、改、废工作,修订完善现有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清理和修订在开发征地地区,夫妻正常结婚后要等一年才上户口,对超生子女不缴清社会抚养费,就上不了户口的违反上位法律法规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范性文件。同时,要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梳理各部门的行政权力,明确依法能够行使的职权范围,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三)要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要改变依法行政与经济工作两张皮的现象,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推进,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每个环节。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与紧迫感,带头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自觉按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要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体系建设,严格公务员法律考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和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中心组学法等一系列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认知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法制建设调研报告 篇2

关键词:农民,法律意识,农村,法制建设

在2016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我们以劳动法为例,对延边州汪清县西崴子村村民的法律基本知识了解情况进行了调查。由此提出了对农村法制建设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一、调查对象与方法

1.调查对象

本次“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在汪清县西崴子村进行,以西崴子村村民为调查对象,采用随机抽样方法确定人员,展开问卷调查,受调查的人数为30人,有效答卷30份,年龄在20—75岁之间。

2.调查和数据处理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法,自行设计调查问卷,通过调查村民对婚姻法、劳动法、土地承包法等各部门法基本知识了解情况,来初步认识农村地区的法制现状。并详细访谈部分村民,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参照有关文献对照分析。

二、结果分析与评价

通过对所有调查问卷的整理、统计和分析,得出以下结果:

(1)西崴子村村民主要年龄段为40—70岁,占村内人口的80%,外来人口占10%,学生占10%,老龄化问题较为严重。

(2)西崴子村村民文化程度:初中以下的占(包括初中)97%,高中以上的占3%。由于老龄化问题严重,加之老年人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受到良好的、系统的教育,导致西崴子村村民的文化程度总体较低。

(3)男女比例:男40%,女60%。由于村民外出务工人数较多,劳动力流失,使得村内男女比例不平衡。

(4)工作年限:10年以下占20%,10-20年占20%,20-40年占50%,40年以上占10%。

(5)民族比例:汉族占50%,朝鲜族占50%。

(6)劳动法基本知识了解情况:95%的人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15%的人粗浅地了解劳动法;85%的人完全不懂;90%的人不知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35%的人在工作中真正享受过“五险一金”,65%的人仅有一两个保险;99%的人没有发生过劳动纠纷,1%的人在外地工作时发生过;发生纠纷后90%的人都会选择忍气吞声,10%的人会找村民委员会解决。(由于该村大致保持农业耕种为收入来源的状态,劳动纠纷较少发生。)

由调查结果可知,西崴子村的村民大都不了解劳动法,更不知道如何用劳动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部分村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虽然农村社会比较稳定,是熟人社会,但是毕竟会出现一定的劳动纠纷,届时农民不会使用法律,将会对自身权益产生影响,因而仍然要对其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7)如果发生劳动纠纷:100%的人会寻求法律援助,100%的人强烈要求进行劳动、合同法的定期普法宣传,100%的人在工作中没受到劳动者合法权利的侵害(都各自种田,自给自足),100%的人会主动维护自身权利,其中10%的人会提起仲裁或诉讼或直接找政府,其余人并不了解相关法律。此外,经过和部分农民进行详细的谈话采访,我们了解到,以前农民对法律这个名词很陌生,认为运用法律是一件很遥远的事情,因为当时的人们生活并不很富裕,不会把过多的心思放在如何增强法律的意识上,而是如何使自己的生活过得更好。加上大部分农民过着自给自足的农村经济生活,很少有事情会牵及到法律纠纷。就算是遇到问题也不会对簿公堂,在中国农民的传统价值观中,觉得去法院的事情一定是见不得人的事,害怕来自周围农村社会生活圈子的闲言闲语。以上种种原因便导致了农民法律意识的淡薄和对法律知识的陌生。虽然在近几年的社区普法工作中,拉近了农民与法律的距离,但是农民传统价值观中对法律的认知并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变的。

三、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几点建议

(一)开展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

以农民的基本生活单位为普法范围,在一村、一社区、一街道中,组织有意义的法制教育活动,鼓励农民参与,在实践中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促使其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在社区中,社区图书室、德育活动室等都是举行法制教育的良好平台。可以通过在活动室内或小广场上,甚至田间地头,展览图文并茂、简单易懂的法律知识宣传画,提高农民对法律的认识。此外,也可以举办并组织观看法制讲座、法律节目等,或者组织农民参加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模拟法庭冶等,让农民切实参与到普法活动中来,使法制教育得以延伸。另外,可以选派专人,在社区的宣传栏定期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结合农民的实际问题提出相应的法律解决措施,让农民真正感受到法律为他们的生活带来的保障。

(二)提供法律咨询处

若在社区或村委会中设有提供法律咨询的专门性平台,在日常生活中指导农民如何解决其遇到的法律方面的问题,无疑会给农民带来极大的便利。例如,在农民农闲时期,法律咨询平台可以主动针对有意向外出务工的人员进行专项法律知识讲解,使其了解劳动合同的重要意义,学习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普及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措施,减少劳动纠纷隐患,保障农民利益,对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法治中国建设起到积极意义。政府应加大社区和村委会的法制工作建设,在硬件设施、软件配备、人员配置等方面投资建设,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落实国家依法治国的方针战略。

(三)充分利用大众传播媒介

大众媒介作为最便利的信息传播途径,可以作为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涉及面最广、运用最多、影响最大的宣传途径。所谓大众传播就是通过某种媒介(如广播、电视、报刊等)向众多对象传递思想和观点的过程。如今,科技手段不断进步,信息传播方式更加多样化、便利化,很多工具都可以成为法律普及教育的得力媒介。

(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

法制意识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内容是互相联系、互相影响和互相促进的。要想从本质上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法制观念,首先要在文化建设上注重发展多种形式的、不同层次的教育。在国家层面上,要引导正确的舆论方向,弘扬正气,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思想道德教育上,要利用科学思想和现代化理论将农民武装起来,促使其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防止封建思想对农民的法律意识建设产生阻碍。在基层法制建设方面,要进一步培养“四有公民”,广泛开展“道德规范进万家冶等类似活动,鼓励农民遵纪守法,让典型模范走到农民中间,为他们普及法律常识,使农民对公民的权利、义务和与自己社会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有概括性的了解,让广大农民懂得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以法维权的便利。这样,当能逐步提高公民的整体素质,进而从根本上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农民甚至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并非一朝一夕能够收获成效的。在国家法治建设逐步完善的大环境下,在以法治国方略日渐落实的大背景下,每一名法律人都应积极努力,着眼于农村法制建设工作,抓弱点,补短板,切实为广大农民的利益,为国家法制建设工作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姜纪元.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建设问题之思考[J].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6):150-153.

[2]刘金海.现阶段农民法律意识的调查研究——基于269个村3675个农民的问卷分析[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68-74.

[3]穆福山,曾昭春.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法治意识的培养——对河北省青龙县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法治意识的调查[J].经济研究导刊,2010(21):26-27.

[4]杨莉芸.对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建设的思考[J].党史文苑,2008(18):59-61.

平顶山市档案法制建设调研报告 篇3

1 基本情况

平顶山市档案工作自1957年建市以来,在历任领导重视与支持下,经过几代档案工作者辛勤努力,已基本建成以市、县两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为主体,以机关、科研事业单位、企业档案室为基础的档案事业管理体系。全市现有国家综合档案馆11个(其中市级馆1个,县级馆10个),馆舍总面积15680平方米,馆藏档案近43万卷(册、件),年均向社会各界提供利用档案资料1.6万卷(册、件)、0.7万多人次;专业档案馆4个(城建档案馆、平高集团档案馆、市公安局档案馆、市房地产档案馆);机关、企事业立档单位1327个,配备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2847名。

市县两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均组建了法规机构,配备了档案法制工作人员,负责对档案法制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目前,全市已有43名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了市政府颁发的《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和《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全市档案行政执法监督网络体系已初步形成。

2 主要做法及成效

完善档案法规体系和规范制度,保障档案事业健康发展。近年来,根据档案法律法规,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平顶山市档案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意见》、《平顶山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和《平顶山市档案事业绩效考评办法》,为我市档案工作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为规范档案行政执法行为,市档案局推行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每年都与市政府签订“依法行政责任目标”,先后制定实施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行政执法标准、行政处罚裁量权、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项配套制度,完善了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规范了档案行政执法行为。

坚持开展档案普法宣传,增强社会档案意识和法制观念。市、县两级档案局每年都结合《档案法》颁布实施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6月9日“国际档案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档案法制宣传。一是现场宣传。组织有关单位制作档案法律法规宣传展板,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讲解档案知识,解答市民咨询。近3年,市档案局开展大型现场宣传活动4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多份。二是新闻媒体宣传。在纪念《档案法》颁布宣传月活动中,分管档案工作的市领导在《平顶山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市电视台播出电视专题访谈节目,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档案工作。汝州市档案局拍摄制作两集档案专题片《默默兰台情》,在汝州电视台播出。通过大量视频资料及图片,以纪实的手法、独特的视角,向人们展现了汝州市档案工作取得的成绩及档案工作者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精神,也将养在深闺的档案资源推向公共视野,吸引社会关注,让人们熟悉档案,走进档案,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价值。三是信息网络宣传。利用平顶山档案信息网、档案QQ群、短信等信息网络渠道,开展档案法制宣传。市档案局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建立“档案QQ群”,打造便捷的信息宣传交流平台。借助短信发送,向全市“四大班子”领导,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及档案工作人员群发短信,呼吁关注档案工作,支持档案工作。四是召开座谈会。组织有关单位召开档案法制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档案法制宣传工作经验,研讨进一步贯彻实施《档案法》的意见。五是开展竞赛活动。在纪念《档案法》颁布20周年活动中,举办全市档案系统演讲比赛;为深入普及档案法制知识,举办了“平顶山高速杯”档案法制知识有奖竞赛活动,收到竞赛答题卡5430份,先后有300家单位5000多人参与竞赛活动。六是举办专题宣传。以“档案在你身边”为主题,举办了“国际档案日”宣传展览,展览作品39幅,重点宣传《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组织参加“档案在你身边”征文活动,收到作品22篇。报送作品贴近档案工作和实际生活,内容丰富,真实生动。通过宣传活动,全市社会档案法制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加大档案行政执法力度。市县两级档案局每年都坚持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或专项检查,执法检查面年均达到40%以上。在执法形式上,一是与人大、政协、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二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独立执法;三是县区交流异地执法。在执法内容上,过去较多地采用对档案工作全面检查,依法查处违法事件和违法行为,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近两年,我们尝试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每年确定一个主题,抓住制约档案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做到依法行政,亮证执法,严格按照“亮证告知、听取汇报、实地查看、集中评议、反馈意见”的程序进行,循序渐进,有始有终。对于限期整改的单位,到期按照标准进行认真复查,使检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两年来,市档案局先后对60个单位进行了执法监督检查,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5份,处理涉档事件10起,切实为全市档案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强化档案法制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一是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档案法律法规及行政处罚知识。二是举办全市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组织各县(市、区)档案局分管档案法制工作的局长、法制机构负责人及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采取集中授课、模拟执法演练与业务座谈研讨相结合方式,使每个学员在学习理论知识同时,还在专家指导下实地进行档案行政执法实际操作,针对性强,培训效果显著。三是举办档案法制讲座。市档案局先后举办了党政领导干部档案法制讲座和全市档案行政处罚知识讲座,对档案干部进行档案法律法规及档案行政执法监督知识培训。四是开设特色大讲堂。对全局干部进行档案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特色大讲堂已举办5期,有效提升了全局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法制意识。2010年以来,市档案局共举办各类档案法制学习培训16期,学习培训人数累计达600余人次。各县(市、区)档案局每年也都进行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档案干部队伍的执法水平。

认真开展档案法制规范化工作,促进档案行政管理规范化。近年来,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委编办等有关要求,梳理了档案行政执法依据,上报档案执收执罚工作情况,对行政审批项目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完成档案部门制发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据统计,市档案局具有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共13项,其中行政确认2项,行政许可1项,非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5项,其他具体行政执法职权4项。近期,又对2008年9月以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8份,清理意见为保留。这些工作的开展,进一步促进档案行政管理规范化。

档案法制建设的有效推进,为全市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近年来,全市档案部门不断加强档案资源体系、利用体系和安全体系建设,创新服务举措,提升服务能力,实现了重点工作的新突破和整体工作的新提升。档案工作环境不断优化。市委调整成立了全市档案工作小组,市委、市政府两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也先后成立了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党委、政府领导和部门的领导对档案工作更加重视和支持,市、县两级档案事业费明显增长。档案资源建设取得新成效。档案资源整合力度不断加大,接收进馆档案近4万卷,馆藏结构日趋合理。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和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先后创建国家二级档案馆5个,国家三级档案馆1个。档案规范化管理认证工作成效显著,全市“档案管理最佳系统”已达23个。档案部门服务领域不断拓宽,档案利用服务扎实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突破。市档案局建成了重要档案数据库和局域网,初步实现了重要档案的数字化利用、查阅,各县(市、区)档案信息化建设也快速推进,全市已创建3个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示范单位。

3 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市在档案法制建设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社会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较为淡薄。档案普法宣传工作尚未完全到位,社会对档案法律法规还缺少足够了解和认识,少数单位领导对《档案法》、《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和档案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一些单位档案员更换频繁,高技术管理人才缺乏;有的单位至今依然存在档案基础设施简陋,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档案没有完全集中统一管理等问题。

二是档案业务指导工作没有体现行政监督职能。《档案法》所确定的“各级档案行政管理主体”不能得到保障,削弱了档案行政管理监督和指导职能。地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多为事业主体,业务指导人员在档案业务指导工作中,往往侧重于按照业务标准规范进行指导服务,而忽视行政监督职能。从一定程度上说,服务和监督是一对矛盾。业务指导既是服务,更是监督。在工作实践中,应充分发挥行政监督职能。

三是档案行政执法处罚对象多为法人,造成处罚措施难以落实。在档案执法检查中,处罚对象大部分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很少一部分为个人。而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处罚措施,往往难以实施。这种客观情况的存在,造成了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处罚“落空”。

四是《档案法》中缺乏档案执法强制措施,执法活动中难以固定证据。《档案法》、《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中,均缺乏档案执法强制措施,执法活动顺利进行缺乏保障。一是在档案执法实践中,执法对象一旦拒不配合,执法活动将难以进行;二是面对档案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固定证据存在巨大难度。

五是《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缺乏联动机制。《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出台为档案行政执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在具体的执法实践中,对《规定》的运用不够成熟,与监察、人社部门联动机制没有建立。

六是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局馆合一”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若被划为事业单位,将丧失执法主体资格。

4 解决对策

(一)建议对《档案法》和《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进行修订。为了依法解决档案行政执法难的问题,依法保障档案事业科学发展,应对《档案法》和《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进行修订,修订工作应注重增强行政执法的执行力和可操作性,对《档案法》第24条和《条例》第32条设定的惩戒性条目,均应赋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权。

(二)业务指导工作要突显行政监督职能。业务指导人员在档案业务指导工作中,要发挥档案行政监督职能,寓行政监督于业务指导中。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档案行政监督前移,实际上也强化了档案管理部门行政监督职能。

(三)建议全省每年进行统一执法活动,试行地区间交流执法。

(四)进一步加大档案普法宣传力度。坚持普法宣传与依法治档相结合,发挥档案普法宣传的基础作用,不断增强社会档案意识和法制观念,为档案管理和严肃执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进一步加强档案法制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对档案干部队伍进行档案行政执法监督相关知识及执法实践操作培训,提升档案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农村法制建设调查报告 篇4

调查目的:通过调查了解当前农村法制建设问题,发现问题,提出对策 调查对象:当地村民、村干部、乡镇法治部门 调查方法:实地走访,发放问卷 调查地点:大田县湖美乡

调查时间:2015年8月28日—2015年9月13日 调查人:施明渤

农民是我国重要的组成部分,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农民只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才能在现实生活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农民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过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本次调查地点选取在大田县湖美乡,通过实地走访调查获取相关的数据,深刻分析农村法制建设的情况,分析其中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一、农村法制建设现状

1、普法宣传与群众需求脱节,农民法律意识淡薄。

调查表明:男性最想了解的法律法规前三位为:促农富农(37人,占男性61.7%);人身伤害(20人,占男性33.3%);农民工基本权益(20人,占男性33.3%)。女性最想了解的法律法规前三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4人,占女性23.3%);促农富农(14人,占女性23.3%);婚姻家庭(12人,占女性20%)。不难看出,经济的欠发达并没有阻碍,农村中男女对法律的需求的差异性,男性更多的是基于事业发展而去了解法律,更多的是关注对产业发展政策,以及工作安全保障类。女性更多的是关心家庭稳定和睦,从而关注家庭健康保障,经济收入,以及家庭稳定类的法律。

农民的权利意识淡薄。“民不与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亏是福”等传统观念深深的影响着一群人。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法制在农村的着眼点都是如何加强管理,着重于法的政治统治功能,农民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权利意识淡薄,主体意识模糊,缺乏维护民主权利,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识和实践活动。法治社会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法律却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几千年来的封建人治传统已使权力至上的观念在我国农村社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农村地区呈现出明显的泛权力状态。在权大还是法大的价值取向上,广大农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法律几乎是没有权威的。在农民的心中,政府管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政府往往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远远大于寻找法律救济的比重。

2、司法成本高

农民通过法律维权面临司法成本过高的问题,尤其是追讨工资的过程中,为了追讨回被拖欠的工资或工伤赔偿金,农民工在维权过程中要负担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等诸多费用,而且维权时间漫长。据统计,被拖欠工资的时间在6个月以上2年以下的农民工比例高达74.8%。维权程序复杂、成本高,使很多农民工不得不选择牺牲自己的部分权益与用人单位私了。很多农民有法律维权的意识,但是法律维权过程中产生的司法成本农民无法负担,最终不得不放弃法律维权。

3、解决途径存在隐患

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30%的男性和25%的女性选择私了。而男性有40人、女性有28人选择向村干部或政府求助,以期纠纷得到解决,占到调查人数的68%。私了由于其往往是事故双方在事故发生后自行商量解决,而大多数人对事故本身没有明确的认识,致使私了结果具有不确定性、随意性,同时其不具有法律约束性,不少事主在私了之后,又继续纠缠,乃至发生暴力事件。例如,走访中了解到:我乡后坑村有一人被狗咬伤,私了决定600元赔偿,但治疗中伤者因病毒感染致使产生数千元医疗费,再次协商时,犬主坚持以当初谈妥600元为由,拒绝村镇两级调解,从而让处理人员十分棘手。

4、农村司法机构不健全

在广大农村,往往有政府却无司法,一个中心法庭要管辖二至三个乡镇,面积一般在二百平方公里左右。经济越不发达的地方,管辖范围一般越大。这种情形还美其名曰“资源整合”。群众想打官司,要跑上百里山路才能找到法庭,通过立案、传询、开庭等程序,早也是筋疲力尽。所以农村广泛地流传着“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民谚。本身就贫穷,谁还经得住这个折腾!干脆不打也罢了,倒不如自己了断,往往为一件小事走上极端的事情时有发生。

担护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的农村司法所,往往也是有其名无其实。大多数乡镇的司法助理员,由于缺乏编制,几乎都是兼职干部或招聘人员。自身并不懂得多少法律,又从何普法和提供法律援助?村镇两级调解本是一种有效解决民事纠纷的选择,且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性。但实际中,虽然村镇两级都建立了纠纷调解室,但村镇干部大部分未学习过相关法律,同时也没有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他们在调解中往往凭借的是几十年的工作经验。虽然不少同志的工作经验在不少调解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但同时很多经验跟法律、法规有出入,甚至相悖。

二、农村法制问题原因分析

1、人口结构大龄化、文化程度偏低。被调查人员中60%为男性,40%为女性,统计表明:被调查者中56岁以上的有31人,而41岁以上的共有57人;同时初中以下学历的有77人,主要集中在41岁以上阶段。走访中了解到,由于很多法律宣传过于深奥和单调,群众理解比较困难,虽然有不少从普法活动中拿的资料,但很少细读。农村法制宣传渠道不畅。家庭联产承包开始后,集体组织形式越来越变得松散,群众大会已经很少召开。虽说电视机的普及率大幅提高,但收看的节目却都以电视剧居多。农村报刊最多发行到村委会一级,国家的法律法规一般也在村委打住。农村虽然建立了农民夜校和建成开通了现代远程教育,农村小学也聘请了法律副校长,但作用并未真正发挥出来,还是形式主义的东西多一些,加之农村干部法律知识的缺乏,农村的普法几乎就成了死角。

2、执法不公正在不同领域不同程度的存在。执法不严,徇情枉法,已经成为法制进程中的毒瘤。个别基层干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在老百姓看来,“八字衙门大大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些都直接影响着老百姓的“法治”心理:“上边没人,告也白告”。

3、怕打官司的思想仍然根深蒂固于广大农村。人们习惯认为,官司缠身总不是一件好事,对打官司缺乏必要的心理准备。农民如此,基层政府也如此。《行政诉讼法》实施后,一些基层的政府官吏至今还不适应当被告。

4、人治思想还占据着很大市场。“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在农村干部的眼里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东西。不少人嘴里是“人民公仆”,心里却公仆是人民,自己所扮演的角色始终转不到服务和“法治”的轨迹上来。名义上司法独立,实质上党管一切,严重影响着司法公正,阻碍着民主法制进程。

三、农村法制建设问题对策

1、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进一步提高对农村法制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不能有任何动摇。要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努力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农村工作的水平。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在广大农民和农村干部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这种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切实增强农村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要努力做到使广大农民知法守法,积极履行应尽义务,并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农村干部自觉奠定法律,严格依法办事。

2、多种方式相结合,向民事等方面倾斜

(1)电视传媒对现在生活的印象是毋庸置疑的,由于其法制节目为了收视率等多关注重大的、轰动的案件,而这种案件多为恶性刑事,虽然教育了群众,但却并不具有太大的教育意义。因此,适当的向民事、劳资、致富等法律法规倾斜,让广大群众获得真正有操作性的法律。

(2)调查中,有30%的群众也通过报刊、杂志学习法律知识。走访中了解,这些喜欢读书看报的人多为附近村民的主心骨,不少群众常常向他们了解一些法律法规。只需我们在平面媒体上运用案例和法条相结合的方式,诠释法律,就能通过他们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3)充分运用远程教育平台资源,开展教育学习。远程教育系统内的资源涵盖了农村生活的多方面,其中也有许多贴合农村实际的法律法规,其采用专家讲解的方式,直观的将法律法规展示出来。现在远程教育点已经基本覆盖各个行政村,只需我们合理利用,也能为法律普及做出重要贡献。

3、严格规范农村执法行为

重视执法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提高农业行政立法质量,明确界定农业管理机关行政权的权限。规范农村行政执法主体,调整执法机构,实行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有机结合。二是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农村行政执法队伍,妥善解决执法人员待遇。三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改善农村行政执法条件。四是严格执法程序,完善执法制度,规范农村行政执法行为。要真正达到农村行政执法监督目的,不仅在监督的过程中需要运用法律手段,而且要通过法律制度来保障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实施。要通过严格而规范的执法,为农村经济的发展,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安全的环境,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加强基层调解人员培训,提升业务水平。村镇两级调解能得到68%被调查人数的青睐,这既是群众对我们村镇两级干部的信任,也是巨大的危机。广大村级调解员的素质,决定了这一平台的作用的大小。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纠纷层出不穷,因此对农村调解员的培训到了刻不容

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调查报告 篇5

为了进一步抓好基层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开展好民主法制示范村的创建活动,2007年3月至5月,我们组织了司法、派出所、政府办工作人员组成调查组,先后三次深入到东仓村进行实地调查,通过采取座谈、走访等方式,初步了解了该村民主法制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现状及特点

东仓村位于福

建边缘,地处衢州市与江山市交界共169户,总人口1794人,居住着汉、壮、苗、彝四种民族,农民收入主要依靠饲养牛、猪、家禽和种植水稻,、生姜、茶叶、毛竹等,2004人均纯收入为748元。该村地处边僻,交通闭塞、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较低,法制观众淡薄,生活还比较困难。2004年至今一直被列为重点扶贫村。该村的民主法制建设具有以下特点:

(一)基层政权组织机构健全。该村有村党总支和村委会,两委组织都经民主选举产生,村两委班子分别由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各5人组成,班子工作分工明确,团结协作。

(二)建立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各岗位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设有简易的村务公开栏,通过该窗口栏目基本能做到不定期在向村民公布村务、财务收支及计划生育工作等情况。

(三)村干部和群众在强烈渴望上级给予项目扶贫的同时,更希望能知法懂法用法和依法治理,渴求社会治安状况好转,社会稳定、安居乐业。在调查和座谈的过程中,从干部和群众的语言中流露出了因不懂法而在日常生活和生产经常过程中经常吃亏甚至在不知不觉中造成违法犯罪,遇到纠纷不知如何打官司等不懂依法维权的苦处。因此,村民在渴求农业科学技术知识的同时,更迫切希望法律知识在农村得到普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民主制度尚未健全,村民自治氛围没有形成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该村的村民大会只在每届村委会换届时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也很少召开,村民参政议政、民主决策和议事程序不规范。干群之间缺乏经常性沟通交流,群众缺乏知情权,同时,民主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村委会虽然建立了村民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制度,村民议事制度等规章制度,但还不够系统和规范,并且,现有的规章制度也不能得到有效落实。另外,该村无依法治村规划,《村规民约》中一些规定也流于形式,如《村规民约》规定:村民对自家饲养的牲畜看守不力损害其他农户庄稼,每损毁一株,赔偿人民币2元,但在实际操作上却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村务公开制度不健全、及时,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相差甚远。

(二)村民法律意识低,法制观念淡薄,不能依维权

村委会没有成立普法领导组织,普法工作尚未纳入班子的议事日程,无农民普法学校,未建立学法“中心户”、“培养知法懂法明白人,学法用法新户主”制度,村民只是单纯地通过日常身边发生的一些案例和电视里播放的节目一知半解地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因此,经常出现因不懂法而发生一些不应发生的事,如该村岩畔村小组一姓王农户家耕牛被盗,其私自调查认为是邻村的杨某所为,就邀约其亲戚朋友将杨某强制押到其家里,非法逼供,控制杨某人身自由并与对方写下保证书互相承诺,结果造成了违法犯罪事实。又如,安马小组一农户在经济来往中别人赊欠物款时未立依据,至使资金多年无法回收,欲用法律手段解决又因无效有依据,缺乏法律依据,眼看自己的血汗钱难以收回,该农户心急如焚,欲哭无泪。

三、主要体会

目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进一步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和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推进我国民主政治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保证农民当家作主,增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提高农村依法治理水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针对三卡村民主法制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中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完善村级民主法制建设领导机构

1、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民主法制建设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充分发挥作用;

2、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列入工作目标,做到与各项工作、项目同时布署、同时规划、同时实施;

3、乡党委、政府领导在各项工作实行挂钩联系、责任分工时要把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纳入其中,做好指导工作;

4、在考核村委会各项工作指标的同时,也要对民主法制建设情况进行考核,督促该项工作的落实。

(二)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要建立《村党总支议事规则》、《村民议事制度》、《村民自治章程》、《村两委干

部带头学法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健全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等自治组织,正确处理相互关系。村委会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乡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和群众监督,凡涉及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重要事项,尤其是与

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情,都要依法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逐步规范村级重大事务民主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保证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保证村民自治组织的自治作用,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实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积极推进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建立健全村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和过失责任追究制度,使村干部切实受到教育和约束。发挥好“民主理财日”“民主议政日”等行之有效的民主监督形式的作用。

(三)加强法制教育,加大普法力度,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要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和农村改革、稳定,发展的实际,大力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要宣传党的关于家庭联产承包,减轻农民负担等政策,宣传宪法,农业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农业生产与流通,税费改革,家庭婚姻,计划生育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动员和组织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通过各种有效途径,着重培养权利义务一致的法治观念,增强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法制宣传教育要与公民道德教育相结合,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纳要》,使二者互为促进,提高干部群众法制道德水平。

(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公安局民主与法制建设情况报告 篇6

尊敬的殿勋书记、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殿勋书记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莅临我局视察、调研、指导公安工作,对我们是巨大的鼓舞。在此,我代表班子成员暨全局民警和警务文员对殿勋书记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并借此机会汇报我局2011年主要工作情况,以及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一、2011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1年全县立年内刑事案件3622起,同比下降8.4%。其中,八类主要刑事案件立案254起,同比下降19.6%;可防性案件立案1329起,同比下降25.1%。人民群众安全感指数首次达到96.1%。在全年的公安工作中凸显出一些亮点:一是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转户工作排名全市第一,累计办理农转城264977人。二是扫黑除恶成效显著。独立承办市局交办的A类专案1件,打击涉恶团伙6.5个,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62人,扫黑除恶工作排名全市第9名。三是“清网、捕狼”成绩显著。“清网行动”开展以来,共抓获网上在逃人员268人,其中抓获“清网”在逃人员166人,下降率为85.13%,全面完成市局下达的任务;捕狼行动中抓获命案逃犯16人,命案逃犯到案率100%。四是经侦工作亮点突出。我局侦办的周建栩等人涉嫌非法套现案,先后被市局、公安部评为“天网”行动精品案例,公安部授予开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十大案例”侦办 1

单位,成为全国“天网”行动的一大亮点。五是校保工作成绩突出。全年没有发生一起重大的涉师涉生案件。全县2011校园安全“一年三问”(年初问计划,年中问进展,年底问结果)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开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0次会议上,获全票通过,满意率达100%。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县公安民警和文职人员埋头苦干、努力拼搏的结果。

二、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近年以来,我局民主法治建设紧随全市民主法治建设的步伐,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民主法治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的重视,公安机关认真贯彻积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公安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明显提高。特别是重庆市委三届十次全委会出台了《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有关问题的决定》后,我们认真组织全局民警和文员学习,对照自身工作职能,围绕助推“民生十条”、“共富十二条”,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政委和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民主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措施,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公安民主法治建设。

(一)完善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健全群众意见顺畅表达,及时办理机制

一是广泛开展“大下访”、“结穷亲”、“三进三同”、“万元增收”等活动,我局与三汇口乡708户困难群众结为穷亲,我局党员干部向三汇口乡每年捐赠20万元的帮扶资金,坚持春节、端午、中秋 2

国庆等重大节日走访慰问穷亲,每个民警对接帮扶穷亲,我局策动尊城房地产公司、东旭电子公司捐赠30万元帮扶资金,帮助穷亲脱贫致富,与穷亲结下深厚情感。二是为了全面落实殿勋书记“降低门槛受案,敞开大门接访”的指示,我局成立了以县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警钟及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法制大队,保证了群众来访有领导接待,件件有专人依法处理。县局主要领导每月对县局内重大信访案件进行约访,同时还参加县局局长接待日和县政府县长公开接待日工作,公开接待信访群众,局领导亲自督办和指导信访案件的办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三是积极开展“三访三评”活动,通过这一活动,实实在在地帮助群众解决一批实际问题、化解一批矛盾纠纷、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整改一批管理上的隐患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在干部选拔考核上健全民意测评机制

进一步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认真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将组织考核、干部评价、群众意见有机结合,每年对干部现实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民意测评中满意度明显偏低、确属不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免职。完善和运用中青年人才ABC分类分级管理库和综合绩效考评体系,健全干部使用制度,提拔“能干事、敢担当、懂业务、德品好”的干部,促进队伍良性循环。认真贯彻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加大竞争性 3

选拔干部力度,扩大干部竞争上岗的范围和比例,坚持按照德、能、勤、绩、廉进行培养干部、选拔人才,保证提拔使用的ABC类人才占干部提拔使用总数的50%以上。

(三)完善重大决策程序,使各项决策民主化、法制化 制定完善了《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委会议事规则》,积极推进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按照“日常工作分工负责,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综合工作归口牵头,列外事项局长统筹”的原则开展工作各项工作。除此之外,重大事项决策前都要经过征求民警、中层干部、工会、妇委会、团委和离退休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对违反决策程序出现的重大失误的,严格追究责任。

(四)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搭建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直通车”

一是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的基本原则,全力推进公安公开工作。通过110指挥系统、阳光政法查询监督系统、电视、报刊、网络等方式公开公安工作,设臵意见箱,公开局长办公电话和单位值班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提高公安工作的公信力。二是开办《警方热线》和“开州警苑”栏目,及时准确地报道公安工作,正面宣传公安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注重宣传先进典型,弘扬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构建了和谐的警民关系。三是积极开展网络安全监察工作,加强网络管理,防止利用网络恶意制造和传播虚假信息,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为我县社会主义 4

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了良好网络舆论环境。今年共处臵有害信息7847条,(排名全市第一),引导发贴1620条,很好地控制了责任区域内有害信息的蔓延和传播。

(五)有效实施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

一是坚持局领导牵头督办制度,认真办理有关公安工作的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年年被县人大、县政协表彰为办理先进单位。二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信访接待,并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警风监督员,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六)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两会”闭会期间依法履职

一是加强我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选民的联系,主动深入基层与选民见面,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共话公安工作。二是两会闭会期间,认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议;在办理重大案件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在办理中和办理后做到与代表“两见面”,不断完善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络机制。

(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积极推进户籍、民爆、交巡、消防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打造“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二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依法细化行政裁量权,将建议、劝告、提醒等行政指导方式引入行政执法。在2011年摩托车整治行动中,交巡警大队提醒广大驾乘人员牢记“有驾证、限二人、戴头盔、靠有行”,使摩托车整治行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八)严格执行“零容忍”、“单方退出”的纪律要求,建设“镇得住坏人、帮得了百姓、管得住自己”的政法队伍

一是坚持从严治警,2011年局纪委一直把严肃查处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不断加大自办和督办力度,保持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高压态势,不断扩大案源信息渠道,以信访举报为基础,执法检查、责任审计为重点,形成了警风监督员和各界群众提供案件线索的监控信息网。2011年,被县纪委问责的共32人。二是创建“雷锋式警队”,争做好人好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全局共计做好人好事15000余件,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先后涌现出了爱民模范标兵骆凯、爱民模范交巡警廖运泰、爱民模范张孝平、谭顺华、刘钰龙等先进典型。交巡警大队汉丰平台被评为青年爱民模范集体。积极召开“警民恳谈”,“开门评警”活动,阳光作业取信于民。邀请人大代表、警属、警风监督员、群众代表走进警营,搭建起警民沟通的畅途,让警民交流更直接,百姓感觉更贴切。

(九)健全基层综合治理机制,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全县安装阳光政法终端机123台,自2009年运行以来,我局终端机使用量已超80万次,今年以来,已达46万余次,办事查询量已达6.6万余次,案件查询量已达6.5万余次。二是继续深化交巡警合一改革。已建成平台9个,投入交巡警227名,2011年以来,交巡警累计破获刑事案件805起,打击处理127人,查处治安案件1899起,抓获逃犯75人,行政拘留760人,接受群众求 6

助1788件。三是不断完善校园新型警务体制建设,加强了校车管理,确保了全县师生的安全。四是深入推进应急联动防控体系数字化建设,目前开县应急联动工程各项进度排名全市前列,库区第一。五是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稳、准、狠地打击黑恶势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进一步深挖线索,主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防止死灰复燃。

(十)完善权利监督制约、保证干部廉洁从政的机制 一是依法推进“三项行动”,严肃查处执法单位和领导干部的各种违规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公安警务车辆形象不佳、着装不整,乱超车、乱鸣号、乱调头、乱停放、公车私用等特权思想问题,塑好公安机关良好的形象,针对“五条禁令”的执行情况等问题,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带头,纪检督察常抓不懈,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督促检查。通过整顿清理,对所有警车按照公安部的规定统一了外观标识,修定和完善了我局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建立了一车一档,我局的警务车辆面貌有很大改观。二是保证干部廉洁从政。坚持定期审计作为强化日常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完善内控制度的有力措施。工作中,重点审计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要求各单位一切收支必须纳入财务账统一核算和管理,并建立有效监督机制,坚决制止“三乱”、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违规行为。对所队室主要负责人因工作调离变动时,坚持“有离必审”。重点监督和评价执法活动中存在的涉及财物的各类问题。关注各单 7

位固定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等情况,防止形成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问题,坚决纠正“小金库”、“账外账”等违纪问题,推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十一)深化普法示范工程,增强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 校警充分发挥校园安全工作监督、指导职能作用,指导和配合各级各类学校积极抓好法制安全教育工作,收集提供真实的涉刀暴力案例资料,协助学校制定教育方案。校园民警坚持每学期到责任学校开展2次以上法制安全教育,指导学校加强常态化安全教育,确保学生每月至少接受1次法制安全教育,在学校形成了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民主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

在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征程上,我们做出了一些努力,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侦查破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1年,刑事案件破案率为51%,发生现行涉命案件7起,破6起,破案率85.7%,没有达到命案破案率92%的目标,侦查破案打击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民警执法素质有待进一步增强

近年来新近民警较多,部分民警自觉学习的积极性不高,缺乏钻研业务和法制知识,我局将有组织的开展业务和法制培训,提高民警执法素质。

(三)信访案件办结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办案民警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教育疏导、法律宣传工作不到位,服务态度差,引起不满;办案过程中,有的办案民警明显违反法定程序以及案件调查处理显失公正,有错不纠;有的案件久办不结,小事(案)拖大,大事(案)拖炸。我局将严格按照办理程序,进一步加强信访案件的办理。

四、2012年关于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工作的打算

(一)加快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按公安部和市局要求抓好规范化建设工作,继续按照《开县公安局关于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方案2010-2012》做好2012年的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点工作。二是维护好执法办案系统,实现刑事、行政、劳教、复议等案件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三是建立完善执法勤务规范体系。清理执法勤务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各警种执法执勤规范体系,实现执法执勤活动的流程化、精细化和标准化。四是完善考评奖惩机制,抓好日常、半年、年终执法质量考评,坚持开展“精品案件”和“最差案件”评选,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五是健全法制员法制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专(兼)法制员管理,开展法制员的培训工作。五是充分发挥“阳光警务查询监督系统”的作用,拓宽监督渠道,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责任倒查制度》。六是开展民警执法执勤的培训。组织未参加人民警察基本级考试的民警参加人民警察基本级考试,全局民警普遍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

(二)加大社会矛盾的化解。加强涉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强化局长接访制度,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考评办法》,让上级 9

交办的重点信访积案办结率达到100%、停访息诉率达到90%以上。

(三)加强队伍管理,坚持从严治警。强化《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部“五条禁令”、市局“十条禁令”和行政问责制的贯彻落实,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力度。建立警务监督信息系统、公安民警违法违纪网上举报中心,推行纪检监察民警上岗认证制度,建立廉洁从警风险三色预警体系,民警违法违纪人数逐年递减,不超过总警力的1%。

(四)深入建设“雷锋式”警队,打造公安铁军。实施灵魂工程,强化理论武装,培育“忠诚、正直、勇敢、爱民”的核心价值观;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坚持执法为民、树立良好警风”为主题的纪律作风教育活动和“三进三同”、全警结穷亲、做好事、“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加大对先进典型的表彰力度;建立亲民爱民“学雷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谐警民关系。

入世与中国金融法制建设 篇7

(一) 市场准入的开放承诺。

中国加入W T O后应遵循两大原则: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越来越多的外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进入中国, 在经营范围也将向人民币、债券、国内结算等扩散。

(二) 业务范围的节节打开。

发达国家的银行业务范围十分广泛, 进入中国的市场后, 国外的金融工具和管理经营理念引入了中国的金融市场, 使得国有商业银行处于被动的地位。

(三) 对金融机构人员素质的挑战。

外资机构经营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率都比较高, 又能支付比国内金融机构更高的报酬, 对国内优秀经营和技术人才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因优秀人才的流失扩大了国内金融机构在经营和技术创新大等方面的劣势, 在竞争中将处于不利的位置。

二、金融市场的开放给我国金融法制带来的挑战

(一) 从进入宏观调控角度来看, 加入WTO后, 货币政策面临的主要挑战有:第一、利率的市场性将逐步加强, 需要进一步提高制度和执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金融开放后, 利率和汇率不再固定不变, 而更多具有市场性、灵活性, 这就需要提高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的独立性。第二、货币政策的透明度、可靠性有待加强。我国的货币政策决策环节过多、时期过长, 这不利于货币政策的及时、公开传导, 相反, 却会引起投机, 甚至引起金融市场的不稳定。第三、公开市场操作已成为我国货币政策重要的间接调控手段, 其作用日益显现, 随着间接工具的广泛运用, 利率市场化进程逐步得到推进。这样, 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不再是受到严格控制的再贷款利率, 而是要逐步过渡到公开市场操作利率等市场利率。

(二) 加入W T O后, 金融市场的开放对商业银行经营及管理法规也带来挑战。具体说, 在银行经营管理方面, 我国面临的主要挑战有:第一、金融行业分业经营的要求, 会对国内银行业参与国际竞争带来一定的约束。外资银行大都实行混业经营, 因而具有更多的优势。我国出现的混业经营与国外的混业经营有所不通过, 我国是通过企业集团来控制参与银行、证券、保险业的经营, 而国外一般通过金融控股集团参与银行、证券、保险业。总体而言, 我国现存的分业经营的管理模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第二、金融开放使银行业经营面临的不确定性有所增加, 相应产生了对商业银行提高资产负债比率的要求。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以8%作为最高目标, 与国际银行业比较, 我国银行的资本金不足的潜在问题趋于突出。第三、随着金融业经营的自由化、市场化的发展, 潜在的金融风险需加以防范。我国现行银行业信息披露还不充分, 这不利于银行业的外部监管。要在加强对商业银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的同时, 进一步增强商业银行经营的透明度, 确保金融运行平稳。

三、进一步加强我国金融法制建设的对策

(一) 完善金融立法、符合WTO标准。

加入W T O给我国的金融立法带来了新的挑战和任务。首先要对现行的金融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梳理, 修改与WTO有关规则不吻合的法律, 制订与W T O相符的法律: (1) 制订《外资金融机构法》, 一方面为外资金融机构的合法经营提供法律保障, 另一方面也可保护我国的金融安全; (2) 修改《商业银行法》, 使之更向WTO的规则和国际惯例靠拢; (3) 加快保险立法, 使保险监管的每个环节均有法可依; (4) 加快制订《外汇法》、《信托法》、《期货法》等金融法律, 以近快改变金融市场重要法律、法规不全, 某些重要金融活动无法可依的现象; (5) 出台《证券法》实施细则。《证券法》过多地代表了证券行政机构的利益, 对中小股东保护不力, 有些条款过于原则, 操作不易, 给实际执行和监督带来一定困难; (6) 制订《金融处罚条例》, 加强金融监管; (7) 完善《投资基金法》, 加强监管外资投资基金在中国设立、募集、运作和交易等活动。 (8) 制订《信贷法》、《外汇管理法》、《国有资产法》《社会保险法》等。

(二) 完善法律监管体系。

金融对外开放固然重要, 但加强对外资机构的有效监管同样重要。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应该从从业标准、注册审批程序、发展防止内部风险控制机制等方面对外资金融机构进行严密监管, 特别是对于我国商业银行尚未开展的新金融业务, 要制订出相应有效的监管措施。

(三)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规范。

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信托机构等问题还很多, 加入W T O后, 意味着与国际惯例的全面接轨, 我们不能仅仅限制外资金融机构的注册、审查手续、业务经营范围和经营区域, 而是要加快市场化的步伐。

(四) 打击金融犯罪, 强化金融执法。

我国《刑法》就金融犯罪作了专门规定, 在证券、保险、货币、金融机构设置、信贷集资、票证、外汇、洗钱、有价证券等方面都有专门的规定, 但更重要的的在于金融执法。只有依法办事, 才能打击犯罪者、维护我国的金融安全, 才能保障我国加入W T O后取得的金融成果。

参考文献

[1]、强力主编, 《金融法》法律出版社出版

[2]、《金融全球化与中国的战略对策》, 《国际金融报》2001

[3]、《WTO与我们法律面临五大挑战》, 《中国青年报》2001

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调研报告 篇8

一、取得成绩

近几年,镇中心初中把中小学法制教育作为整个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强化教育,配备法制副校长,全镇学校法制教育出现了新的生机与活力,中小学法制教育得到了进一步改善,教育效果明显增强,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1)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地位得到落实。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体现在组织保证上。层层成立学校法制教育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建立了责权明确的工作制度。其次是体现在工作落实上。镇中心初中把法制教育纳入工作总体规划,同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检查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了法制教育各项任务的较好完成。特别是在文明校园、示范中小学、管理规范化学校创建验收和中小学“两项常规”检查中,将法制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使法制教育由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

(2)学校法制教育得到广泛开展。各学校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实现了“两个结合”。一是法制教育与课堂教学得到了较好的结合。全镇中小学平均每周开设0.5个课时法制教育课,做到了“三有一进”,即有计划、有教材、有师资、进课表,保证了法制教育课的教学质量。同时,在政治、语文、历史等课堂教学中积极渗透法制教育内容,使相关课程的法制教育资源得到了充分的挖掘和利用。二是法制教育与校园文化活动得到较好结合。各学校充分发挥校园广播、墙报、宣传栏、黑板报、手抄报等文化阵地的宣传教育作用,举办法制节目,开办法制专栏,宣传法制知识,营造了良好的校园法制教育环境。

(3)学校法制教育的空间不断拓展。一是向家庭延伸。在法制教育寻求与家庭的沟通上建立了多种渠道。全镇中小学基本都成立了家长学校,有计划地对家长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大多数学校通过家长会及时与家长特别是与“问题生”家长沟通情况,加强对这些学生的帮教转化。二是向社会延伸。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配备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在推进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综治、公安、文化、工商、教育、团委等部门每年都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维护了中小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地净化了育人环境,使学校法制教育延伸到了社会的方方面面,成为学校法制教育的有益补充。

二、存在的问题

我镇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新世纪、新形势、新要求相比,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问题还很严重。

(1)认识不到位。个别学校特别是村小对法制教育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疏于管理,致使一部分中小学生主要是一些“问题生”的法制观念淡薄,打架斗殴事件时有发生,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影响了学校治安稳定,损害了教育形象。

(2)法制观念淡漠。个别教师法律意识不强,违反师德要求,教师因教育方式简单粗暴,不尊重学生受教育权、不尊重学生人格,不仅是违背师德要求的错误行为,而且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3)法制教育脱节。我镇目前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60%多,约有30%多的初中毕业生无法升入高一级学校,这些学生步入社会后,如何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和管理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落实。

(4)家庭教育片面。相当一部分家长在孩子教育问题上存在重视文化课教育轻视其他方面教育包括法制教育的倾向,在转变家长这种观念上还要下更大功夫。

(5)社区教育空白。学生课外和假期教育得不到很好组织,基本处于自发状态,特别是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还不尽人意,不健康的书摊、网吧、游戏厅等整治难度大,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难以得到保证。

三、对策与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把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的教育与培养,放在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基础性地位,真正摆正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建立以班主任、政治教师为骨干,以党、团、队等组织为依托的法制教育工作队伍。要增加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必要投入,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切实保障,确保法制教育正常化。

(2)精心组织,确保法制教育规范化。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努力形成渐进、科学、法制教育体系;利用校园网、校电视台、红领巾广播站等,有计划的定期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剖析法律现象,用事实教育学生;另外,各学科教师有计划地将法制教育渗透到学科教育之中,使学生潜移默化地感受到遵纪守法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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