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地区林果业发展概况

2024-07-10

新疆阿克苏地区林果业发展概况(通用4篇)

新疆阿克苏地区林果业发展概况 篇1

(丁忠帆转载)

阿克苏地区总面积13.25万平方公里,辖8县1市、83个乡(镇)、46个国营农林牧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及所属阿拉尔市和16个团场分布在地区境内,总人口253万(其中农业人口157万人),由36个民族组成,是一个以维吾尔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地区。全地区现有耕地920多万亩,宜垦荒地4000余万亩,森林资源1000余万亩,草场5000余万亩,属暖温带大陆性气候,全年无霜期183至227天,适宜各种农作物生长,是全国最大的优质商品棉基地和自治区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是“中国白杏之乡”和“中国红富士之乡”,也是新疆薄皮核桃、红枣和香梨等优质特色果品的主产区。

一、阿克苏地区林果业发展现状

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阿克苏地委、行署在全面分析地区区情和经过大量实地调研、市场考察、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确立了“十一五”期间,建设以红枣、核桃为主的350万亩特色林果基地。经过几年的发展,全地区林果面积从2004年的187万亩迅速扩张到目前的452万亩,奠定了农民人均12000元收入结构。形成以阿克苏市、阿瓦提县、温宿县、沙雅县、新和县、库车县为重点的200万亩红枣基地,以温宿县、阿克苏市、拜城县、乌什

县为主的150万亩核桃基地,以库车县、温宿县、红旗坡农场、实验林场为主的城郊采摘、观光、休闲、旅游、园艺基地三大区域布局。截止2011年底,全地区特色林果面积达到452.4万亩,其中:红枣195.6万亩、核桃151.2万亩、苹果21.4万亩、香梨20万亩。经济林挂果面积达到了315万亩,各类果品总产量达140.9万吨(其中红枣31.6万吨、核桃7.4万吨、苹果24.3万吨、香梨25.6万吨),2011年全地区实现林果产业总产值58.9亿元,农民林果业入均纯收入达到1816元,占农民人均收入的26.3%,25万亩果园通过绿色果品基地认证,5万亩果品通过有机果品基地认证,4万亩果园完成出口水果果园注册。培育林果保鲜加工企业101家,发展林果合作社189家,其中注册资金达1000万元以上果品加工企业23家。开发果汁、果酒、果醋、果脯、红枣素、红枣胶囊等系列产品300余个,加工能力35.4万吨,年贮藏、保鲜果品能力58.2万吨。紧紧围绕建设“中国枣园”大品牌战略,制定了红枣、核桃、苹果、葡萄等六大果品规范化生产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先后注册了1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成为全国拥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最多的地区之一。“宝园”核桃、“天山贡”红枣、“红旗坡苹果”、“源兴金果”四个产品获得中国名牌产品;“阿克苏红枣”、“阿克苏核桃”、“阿克苏苹果”、“红旗坡苹果”、“天枣素”、“天枣”、“天山贡”、“天杉”等8个产品获得

新疆著名商标;阿克苏红枣、核桃、苹果、葡萄被评选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指定果品,并荣获中华名果金奖。建成上海松江国际食品城和西郊国际交易中心果品外销平台,建立果品营销网店232个。

二、阿克苏地区发展林果业的主要做法

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环塔里木盆地1200万亩特色林果业基地的战略部署,阿克苏地委、行署坚持把发展林果业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产业要有新格局的突破口,作为农民增收的第一支柱产业来抓,通过“党政推动”与“技术支撑”双轮驱动,全力推动林果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调优结构、加快发展,夯实林果增收基础。

1、统一思想,调优结构,坚定不移把林果业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阿克苏是全国最大的优质商品棉基地和新疆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粮棉作为传统产业,多年来一直在农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但随着棉花种植面积的增加和新型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地区水资源紧缺的问题日益突出,单纯依靠棉花增加农民收入的空间越来越小,对农民快速增收的贡献能力已显不足。要在有限的土地面积上实现最大产出效益,必须加快调整地区的农村产业结构和种植业结构。从2004年起,地委、行署着眼农民增收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审时度势,科学谋划,及时调整发展思路,提出立足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以红枣、核桃为主的林

果产业,把林果业培育成为农民持续快速增收新的支柱产业。转变思想观念。通过组织赴区内外林果产区考察学习,邀请疆内外知名专家来阿授课指导,组织千名少数民族干部回乡调研宣讲和举办林果业知识讲座,深化了干部群众对发展特色林果业的认识,实现了林果规模的迅速扩张;通过建设矮密早优质高效丰产示范园,展示新成果、新亮点,每年组织林果业观摩评比,激发了干部群众发展特色林果业的热情。

2、加强领导,创新机制,扎实有效地促进特色林果产业稳步发展。一是建立健全特色林果业发展组织机构。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地、县、乡三级林果产业化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林果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林果基地建设规划、指导生产、管理、加工、销售等方面工作。组建地区红枣研究中心,重点开展红枣丰产栽培管理技术推广、精品园的技术指导和科技示范。二是制定出台优惠扶持政策。出台了《关于加快特色林果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红枣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阿克苏地区红枣产业化发展规划》等一系列鼓励扶持政策,对林果业发展用地、用水、用电以及利用“四荒”地发展林果业都有明确的扶持措施。三是强化保证措施。制定实施了《林果业质量管理标准》、《林果业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和《林果质量管理增效年活动实施方案》、《林果质量管理增效年考核办法》将林果业发展指标

纳入目标管理和干部考核,量化分解,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四是加强组织保障。积极推行科技副职选派制度,出台《关于选派林果业科技副职、县(市)长助理的实施意见》,选调委派一批爱岗敬业、理论扎实、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各县(市)担任科技副县(市)长、县(市)长助理,指导帮助基层干部和农民尽快学习掌握林果实用技术,为大力发展林果产业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和组织保障。

3、加大投入,全力扶持,促进林果基地建设跨越式发展。一是不断加大林果产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地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各县(市)也按照大县200万元以上,小县不少于50万元的标准配套林果发展资金,确保了林果产业发展技术研究和技术培训经费投入。“十一五”以来,全地区各县(市)用于林果业发展的资金投入逐年增加,累计投入资金地县乡财政共投资3.6亿元。二是加大对林果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扩大林果业信贷业务,对发展贮藏保鲜、加工转化、批发交易市场建设和林果产品运输机具购置的贷款,全部实施贴息政策,每年为农民发放小额贷款近2亿元;三是开展了政策性林果业保险试点工作。从2010年起连续三年共承保约36万亩,实现签单保费3000多万元。

4、强化管理,创新科技,着力提升林果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一是创新建园模式和栽培技术,集成技术理论。探

索普及了酸枣直播苗嫁接建园和核桃秋栽技术,降低了造林投入成本、提高了苗木成活率。积极推广了果棉、果粮间作种植模式,提高了土地产出效益。积极探索和大力推广了“矮密早”高密度建园丰产栽培模式,创造了红枣定植第三年亩产达到2610公斤的吉尼斯纪录。《阿克苏红枣150万亩酸枣直播建园丰产栽培技术集成与示范》荣获2011年地区科技进步一等奖、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编著出版了《阿克苏红枣生产应用新技术》一书。二是开展生态健康果园苹果、红枣、核桃项目试点工作,为开拓地区乃至新疆特色林果业高端市场打造新疆生态健康果品奠定基础,为推动新疆林果产业持续、健康、高效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三是以示范园为抓手,打造精品果园。按照县级领导干部示范园面积不少于200亩、乡科级领导干部示范园面积不少于100亩;村干部示范园面积不少于50亩的建设标准,建成地、县、乡、村四级林果科技示范园3101个,总面积达到了50万亩,对示范园实行挂牌建档,定人定责,示范园经济效益、产量指标要高于全地区林果业同树龄果树的平均水平60%以上。同时对示范园实行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干部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以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实行科技创新考评机制。地区财政每年拿出200-300万元资金,对部分难点课题在全地区范围内公开招标,开展技术攻关,同时每年拿出5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鼓励地区林果专业技

术干部参与项目攻关;地区主管部门每年对当年发表的科技论文进行评选奖励,评选结果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五是实行地区林果首席专家制度。在全地区范围内挑选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担当地区林果首席专家,参与自治区科技一把手工程,引领地区林果产业健康发展。

5、加强防控,增强林业的科技支撑能力。高度重视大风沙尘、低温冻害和病虫害三大灾害防控工作。建立国家、自治区和地县级测报点75个,建成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10个、机械化防治服务队87个,组织培训机械化防治服务队员3953人,拥有各种防治机械6000台,推广了招引麻雀、果园养鸡和投放赤眼蜂、捕食螨、迷向剂等生物防治技术;探索建立了林果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检验检疫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应急救灾体系,有效控制了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和危害。不断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保证农区防护林达到耕地面积的10%以上,有效地削弱了大风沙尘天气的影响。

(二)强化质量标准,实施品牌名牌战略,提升林果产品竞争力。一是积极推进生产标准化。启动打造中国枣园区域品牌策划与经营策略,对林果产品实行统一标准、统一收购、统一分类、统一包装、统一品牌、形成生产、销售、贮藏、运输、加工、包装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建立各级林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加强对林果生产、加工,分级、包装、销售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引导、支持龙头企业按照质量标准进行生产,打造名牌产品。扶持有出口条件的企业开展IS09000质量体系认证和IS014000环境保护体系认证,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二是打破区域界限,整合品牌资源。立足增强市场竞争力,围绕建设“中国枣园”大品牌战略,统一打造了具有地域特色的商标品牌,“阿克苏红枣” “阿克苏核桃”、“阿克苏苹果”、“库车白杏”等12件地理标制证明商标通过国家工商总局注册认证,现有的 “狄夏特”“红桔蜜”牌红富士,“天枣”“天杉”“西域王”牌红枣,“宝元”牌核桃,“沙玉王”“沙玉”“海思”牌葡萄等果品品牌将得到统一整合。

(三)加快市场开拓,推进林果产业化进程。

1、加快市场开拓,大力实施特色果品“东进西出”营销战略。一是着力抓好浙江省各对口市果品展示展销网点建设。依托上海市场平台,连续6年开展特色果品展销会、推介会、招商洽谈会和经纪人培训班,在上海、浙江组建阿克苏果品配送中心、专营区、旗舰店、直销店等销售实体,构建以上海、浙江为中心,辐射华东、华北及长三角地区的 “东进”销售网络;二是依托喀什、伊犁等口岸优势,开拓中亚、西亚以及欧洲国家市场,进一步加快了“西出”营销步伐。三是进一步完善阿克苏农业信息网,开展连锁配送、网上交易等活动,进一步扩大阿克苏林果产品知名度。

2、加快推进林果产业化进程。加大林果产品加工园区、批发流通市场建设力度,建设一批有特色、有效益、有市场潜力的加工企业群体,延长产业链,形成林果产品加工的产业集群优势。利用建立新疆特色果品国际博览中心为契机,把阿克苏打造成南疆乃至新疆的果品集散地。依托中央政策支持和浙江省对口支援有利时机,大力承接内地省区企业转移,千方百计吸引内地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参与地区林果产业化经营,建设高起点、高水平的现代林果产品加工业。加大林果业信贷投放力度。积极开发林果业信贷产品,努力拓宽林果业发展融资渠道,要利用现有的农产品市场开辟专门的林果产品常年交易区,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经纪人队伍的建设,培育壮大林果产品市场流通主体。

三、今后的发展思路

通过几年不懈的努力,阿克苏以红枣、核桃为主的特色林果业已经基本完成了规模扩张,在今后的发展中,我们将以坚定林果产业发展思路,稳定现有规模、品种布局,提高产业体系 “五个能力”建设即“增加投入提产量、加强管理提品质、强化科技防灾害、加工贮藏促销售、开拓市场树品牌”,推动标准化生产;发展高附加值、高科技、精深加工企业,坚持不懈地开展特色果品展销会、推介会、招商洽谈会和经纪人培训班,发展农超对接、配送中心、产销一体化、展示直销中心,加快果品专营区发展速度,积极促进营

新疆阿克苏地区林果业发展概况 篇2

新疆阿克苏地区位于天山南麓中段, 塔里木盆地西北缘, 林果栽培历史悠久, 被誉为“中国白杏之乡”和“中国红富士之乡”, 也是薄皮核桃、红枣、香梨的主产区。但林果业也面临着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转型的一系列问题。

1. 行政监管职能不明且执法主体混乱

近年来, 果农为了提高产量, 增加林果种植密度, 提高化肥施用量, 人为提前果品采收期, 影响到果品质量。尽管自治区林业厅成立了林果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称林果办) , 地 (州) 和县林业局设有科技和市场建设科 (也称项目办) , 但在林果产业迅速发展的情势下,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现有职能与其应承担的任务明显不相适应, 最突出的问题即在于其仅有组织协调指导职能, 而无明确的行政执法权。此外, 令林业主管部门最头疼的事情就是农药管理问题。新疆的果树与粮食作物普遍实行“套种”, 农药超标的结果是“一损俱损”。 《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修订后, 农业主管部门对农药问题仍有管理权限, 但农药生产属于安全生产监管范围, 企业注册登记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批, 然后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这导致执法主体混乱, 疏于管理的恶果即是果品安全隐患增加。新疆果品的招牌是健康、有机、绿色, 若农药监管不到位, 则会导致自毁声誉。

2. 果品质量检测机制有待完善

安全隐患难以消除的根本原因在于, 果农有过分注重果品产量, 忽视果品质量, 过量使用化肥、农药;果品生产规范化程度较低, 管理组织能力较差, 实际生产过程与标准化生产要求间差距较大。目前, 果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滞后, 地州一级无检验检测机构, 自治区级的检验检测机构设备不完善、不配套;不仅实施检验、检测的果品数量较少, 很多指标无法检验检测;加之, 农产品、食品、林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均在检测体系之内, 多机构并存, 更容易把关不严, 导致市面上低等果品的比例较高, 以次充好的问题时有发生。果品标准不完善, 以及检验检测机制不健全, 导致企业与果农之间关于果品质量等级和价格的纠纷频发, 无益于企业与果农之间建立利益连接机制, 以及林果业的长远发展。

3. 果农专业合作组织功能尚未发挥

目前在南疆四地州中, 阿克苏地区林果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较快。2013 年该区已有林果专业合作社376 家, 平均每3 个行政村就组建了一个合作社, 还有红枣、核桃、苹果三大协会已经成立多年。但整体看, 该地区合作社势单力小、林果协会的基本功能尚未得到有效发挥, 部分合作社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组织, 而是“夹心饼干”模式 (企业和果农中间夹着政府) , 合作社的职能被架空。合作组织在为成员提供基础设施和农业技术服务, 进行质量监管方面的作用有限;在帮助成员开拓市场, 向关联产业延伸以及与关联产业联合协作, 促进农工商一体化发展方面, 尚处于起步阶段。

上述原因导致阿克苏地区林果业在面积和产量急速扩张的同时, 也出现了部分果品质量下降、价格走低和销售不畅等问题。这与新疆全区林果业发展情势大体一致。以红枣为例, 2011-2013 年间, 阿克苏地区灰枣产地价每公斤由40-45 元下降至14-20 元, 骏枣每公斤价格自25 元左右下降至7-16 元。2014 年, 除了红富士苹果出现了意想不到的脱销外, 红枣、核桃等果品的收购价格继续下跌。果品价格变化再次印证了, 只关注果品生产, 不关注生产过程的时代已一去不返。无公害、绿色、安全、营养现已成为消费者对果品的基本需求。

二、实现林果业提质增效的支持措施

1. 加强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建设

阿克苏地区林果产业正处于重要转型时期, 政府的参与支持是该地区林果业长期稳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一方面, 需要林业主管部门制订林果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并贯彻执行, 即通过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果园和出口注册果园项目工作, 不断扩大国家级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认证范围, 实现全地区林果业的绿色无公害认证;另一方面, 果品质量监管成员单位 (林业、农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安监、工商等部门) 应加强合作, 林业部门协同有关部门, 推进果品质量认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林果产品安全监督检查等方面工作。

2. 支持合作组织加强对果品质量的行业监管

发展合作社不仅有助于约束本社成员, 严格把握生产标准, 提升果品质量, 而且有助于培养技术能手, 提高林果种植水平。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奇满镇的“巧手”合作社创建者是该乡农业站站长, 其自愿对初高中毕业后的待业青年进行技术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核桃、红枣修剪、嫁接、施肥、病虫害防治等。质言之, 加强专业合作组织的监管、组织、协调职能, 使之能够代表一个行业的发展需求, 有能力去领导本行业的发展, 是林果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应合理界定三级果农合作组织的职能分工:基层合作社负责当地农业技术服务、生产资料采购以及质量控制等工作, 上述工作尤为重要;县级林果协会应定位于, 推进果品深加工和精包装;可以将地区级林果协会的主要功能定位于, 代表该地区专业合作社开拓市场。

3. 提高果品标准化、集约化生产水平

尽管阿克苏地区注册的各类林果保鲜、加工、包装、物流、营销企业达127 家, 但其中众多企业并非以经营果品起家, 仅是看到了林果资源的市场潜力, 便迅速转行经营果品。底子薄、规模小、带动力不足, 是新疆林果企业的共性问题。林果业虽是阿克苏地区的支柱产业, 但本地果品的加工能力不足。2013 年果品加工率为34.97%, 且以简单加工为主, 而非精深加工, 约65%的果品未经加工便运往外地。大力推进林果业发展, 需要以如下三方面的转型为战略重点, 提高林果产业化经营水平, 即推进林果业发展模式由生产型转向生产经营型, 基地建设由规模数量型转向质量效益型、产业层次由初级加工型转向精深加工和品牌扩张型。

4. 以提升质量为前提, 推进品牌战略实施

质量监控对于推进品牌战略实施极为重要:第一, 以基地建设为起点, 积极推进无公害林果业基地建设, 积极开展特色林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认证, 加大特有产品的保护力度。第二, 以质量监管为关键, 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效率。同时应确立果品全程监管理念,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果农专业合作组织应加强林果生产、加工、分级、包装、销售等全过程的质量监控, 严把质量关, 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一律不准运出本地外销。第三, 以果品加工环节的质量标准为重心, 建立健全龙头企业带动果农生产的机制。以优质优价、利益分享为合作基础, 使得果农和企业成为密切连接的利益共同体, 即“果农+合作社+生产基地+龙头企业”的产业模式, 真正实现“1+1+1+1>4”。

阿克苏地区是新疆的林果大区。通过加强行政监管和行业监管, 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 以提升质量为前提推进品牌战略实施, 实现阿克苏地区林果业提质增效, 将会对新疆林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产生示范效应。

参考文献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R].载亚心网, http://news.iyaxin.com/content/2015-03/02/content_4802953_2.htm, 2015-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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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周斌.垄断地租、品牌建设与新疆特色林果业的发展[J].新疆社会科学, 2011 (2) :40.

新疆阿克苏地区林果业发展概况 篇3

关键词:苹果蠹蛾;新疆;林果业;风险评估;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 S436.611.2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1002-1302(2014)06-0129-03

收稿日期:2013-09-25

基金项目:国家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编号:20110302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攻关(编号:201130102-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编号:20126003)。

作者简介:努尔古丽·马坎(1968—),女,哈萨克族,新疆布津人,高级工程师,从事森林防火研究和森林病虫鼠害防治研究。E-mail:nurgul36@126.com。

通信作者:张新平,副研究员,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研究。E-mail:zxp74@163.com。苹果蠹蛾(Cydia pomonella L.)别称苹果小卷蛾,属鳞翅目卷蛾科小卷蛾亚科小卷蛾属,是世界性的检疫害虫,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补充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1]。苹果蠹蛾对蔷薇科树种的危害最重,主要寄主为苹果、花红、海棠、沙梨、香梨、山楂、野山楂、李、杏、巴旦杏、桃、核桃、石榴、栗、无花果、枣、酸梅、花楸等经济林植物[2]。苹果蠹蛾起源于欧洲东南部,现广泛分布于世界各国所有的蔷薇科树种栽培区,苹果蠹蛾的猖獗已成为林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障碍。我国最早于20世纪50年代在新疆库尔勒地区首次发现了该害虫[3-4],目前在甘肃、宁夏、陕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北、内蒙古、河南、山西、北京及天津等省(区、市)都有分布,并呈逐年蔓延趋势[3-5]。近几年来,随着新疆蔷薇科树种种植面积的增加和果品流通范围的扩大,苹果蠹蛾的扩散有加快的趋势。苹果蠹蛾的幼虫期长且危害严重,以幼虫蛀食苹果、梨、杏等的果实、种子,造成大量虫害果,并导致果实成熟前脱落和腐烂[6]。蛀果率在70%以上,造成大量落果减产,降低果实品质,每年给新疆林果业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生态损失,对新疆林果业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破坏[7]。自1953年在新疆地区首次发现苹果蠹蛾以来,有关苹果蠹蛾的文献很多,防治手段多种多样,有效降低了苹果蠹蛾危害造成的损失,促进了林果业生产。许多学者对苹果蠹蛾的生物学特性、发生规律、风险分析、防治技术等方面作了大量研究[8-10],但对新疆苹果蠹蛾的风险分析、危险性综合评价等方面的研究较少。由于新疆下辖县(市、区)的气候差异,各地区之间苹果蠹蛾成虫的羽化时间、各虫态发生期也有差异。苹果蠹蛾对环境适应能力、抗逆性、繁殖能力很强,发育历期长,生活隐蔽复杂又不整齐、传播蔓延速度快,防治难度较大等,对新疆林果业经济发展和林业生态环境都构成了很大的威胁,对新疆林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存在极大的隐患。因此,笔者所在的调查组于2012年7月对新疆地区的林业有害生物苹果蠹蛾进行了系统调查研究,为今后进一步研究和防止苹果蠹蛾扩散蔓延和发生危害提供了依据。本研究对苹果蠹蛾入侵新疆的危险性进行了风险分析与评估,同时采用定性定量的分析方法对苹果蠹蛾在新疆的危险性作出了综合评价,并提出了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为进一步研究林业有害生物苹果蠹蛾提供了科学依据。

1风险评估

1.1苹果蠹蛾在新疆的地理分布管理评估

笔者于2012年7月在新疆下辖的县(市、区)进行了全面调查,并收集了相关资料,进一步了解了苹果蠹蛾地理分布范围、寄主植物、危害现状。苹果蠹蛾1953年在新疆地区首次发现,到20世纪80年代已经遍布新疆全境;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新疆的周边地区甘肃、宁夏等省(市、区)迅速扩展,之后持续向东扩散;到21世纪前期,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北、内蒙古、河南、山西、北京及天津等地都有不同程度发生[4-6]。2011年新疆全境的苹果蠹蛾对蔷薇科树种的危害率达70%,全疆苹果蠹蛾发生面积1.174万hm2,尤其是阿克苏、伊犁州、巴州等地发生严重,蔷薇科树种暴发成灾,胡桃科、石榴科等树种不同程度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生态損失非常大。苹果蠹蛾已成为新疆林果业生产区农民致富的重要制约因素,进一步研究和防治苹果蠹蛾是当务之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与推动下,林果种植面积不断扩大,为苹果蠹蛾发生提供了有利的条件,而传播扩散的潜在危险性很大。苹果蠹蛾在新疆的分布符合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地理分布管理标准。

1.2苹果蠹蛾在新疆境内扩散的风险评估

按照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原理,从寄主植物及受害寄主植物种类、面积及其经济价值,国内外分布状况,新疆境内的适生范围,传播方式、检疫鉴定的难度、扩散途径等方面对苹果蠹蛾在新疆全区范围内扩散的风险进行评估。

1.2.1寄主植物苹果蠹蛾对蔷薇科树种的危害最严重,新疆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和水土光热条件非常适合蔷薇科树种等落叶果树的生长发育,尤其是苹果等落叶果树。与国内其他产区相比,新疆果品含糖量高、肉质细嫩、质地脆硬、色泽艳丽,是建立优质果品生产基地的理想区域,例如现产的苹果质量优于山东、陕西等产区,说明新疆为苹果的适生区。苹果是世界上栽培面积最广泛的树种之一,在我国无论是种植面积还是果实产量,都居各种果树的首位。我国苹果种植面积已达190万hm2,超过世界栽培总面积的1/3,年产量 2 610万t,约占世界总产量的37%。苹果是中国最具国际竞争力的优势林产品之一,是一种高产、稳产、经济利用年限长的果树。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瞻远瞩,因势利导,提出发挥资源优势,做大、做强、做优林果产业。截至2011年,新疆林果栽培面积已达113.33万hm2,林果业总产值突破200亿元。来自果树的收入已经占到农民收入的40%以上,年人均林果收入达到1 000元。目前,新疆苹果种植面积已达 4.13万hm2,优质苹果生产基地主要分布在阿克苏、伊犁州、塔城盆地、昌吉等地,其苹果产业发展水平对提高农民经济收入、丰富市场供应和出口创汇影响巨大,而生态环境建设和经济林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新疆林果业已成为优化农村产业结构的重点、加速农村经济发展的热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亮点、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加快了新疆地区区域经济发展。苹果蠹蛾寄主植物和危害程度见表1。表1苹果蠹蛾在新疆分布地点、寄主植物和危害程度

科名属名寄主植物分布地点危害程度蔷薇科苹果属苹果(Malus pumila)阿克苏、伊犁、昌吉、塔城+++海棠花(M. spectabilis)昌吉、伊犁+++花红(M. asiatica)昌吉、伊犁++梨属香梨(Pyrus aromatica)巴州+++沙梨(P. pyrifolia)巴州+++山楂属山楂(Crataegus pinnatifida)伊犁、塔城++野山楂(C. cuneata)伊犁++李属李(Prunus salicina)昌吉、塔城、伊犁++杏属杏(Armeniaca vulgaris)阿克苏、巴州+++桃属扁桃(Amygdalus communis)喀什++桃(A. persica)昌吉+酸梅属酸梅(Armeniaca mume Sieb.)塔城+花楸属花楸(Sorbus pohuashanensis)阿勒泰+胡桃科核桃属核桃(Juglans regia)喀什、和田、阿克苏+石榴科石榴属石榴(Punica granatum)喀什、和田+壳斗科栗属栗(Castanea mollissima)+桑科榕属无花果(Ficus carica)喀什+注:“+++”表示严重危害,“++”表示中度危害,“+”表示轻度危害。

1.2.2国内外分布地点在世界范围内,苹果蠹蛾分布很广。该害虫原产于欧洲东南部,现广泛分布于世界各国所有的蔷薇科树种栽培区,苹果生产区主要集中于中国(甘肃、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北、内蒙古、河南、山西、陕西、宁夏、北京、天津、新疆等)、美国、波兰、法国、伊朗、土耳其、意大利、俄罗斯、德国、印度、阿根廷和智利等地区。新疆全境都是苹果蠹蛾的发生地,尤其是在阿克苏地区、伊犁州、塔城盆地、昌吉州等地,该虫已暴发成灾[1-6]。

1.2.3新疆的适生范围新疆地域辽阔,土地资源非常丰富,有效积温高,日照充足,昼夜温差大,具有较好的空气质量和灌溉水质量,非常适宜蔷薇科树种等落叶果树的生长发育,尤其是苹果等落叶果树。新疆大部分地区都是苹果蠹蛾适宜的生存环境,在新疆南北疆都有苹果蠹蛾,该害虫具有在不同地区蔓延扩散并暴发成灾的潜在风险,对新疆林果业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近几年来,新疆林果业营造纯林面积不断扩大,已成为全国林果业面积最大的省区之一。目前,种植苹果的阿克苏、伊犁州、塔城、昌吉等地均适合苹果蠹蛾生存,这些地区由于寄主的存在及适宜的气候条件成为苹果蠹蛾潜在的适生区,这为苹果蠹蛾在新疆境内的蔓延扩散提供了基本的寄主条件。

1.2.4传播扩散的可能性苹果蠹蛾属于世界性检疫性有害生物,也是新疆补充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在新疆,林果基地建设被列为新世纪农林业四大基地建设工程之一,其中苹果产业是新疆林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苹果产业已成为农民增收、改善西部生态环境的重要方向。近几年来,随着新疆苹果业发展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林苗木的频繁调运和果品流通范围的扩大,使苹果蠹蛾的扩散有加快的趋势,对该害虫的研究也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目前,苹果蠹蛾的猖獗已成为新疆林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障碍。在自然条件下,苹果蠹蛾发生和危害状况在新疆大多数1年发生3代,少数1年发生4代。完成1代需40~50 d,老熟幼虫主要在果树的翘皮下、树洞中、果树基部的土壤中和果园中的其他废弃物上结茧越冬。各虫态发育期不整齐,越冬幼虫最早于翌年4月中旬、5月初化蛹,5月上中旬为第1代成虫羽化盛期,成虫于5月底6月初出现,6月初及8月上旬为幼虫危害脱果期[11-12]。苹果蠹蛾的卵、幼虫、蛹都在树干内隐蔽生活,受外界因子影响小,世代重叠,其生活史复杂且南北疆的气候不同,使得南北疆苹果蠹蛾的危害现状、生物学特性也有差异。幼虫蛀食苹果、梨、杏等多种果实、种子,造成大量虫害果,并导致果实成熟前脱落和腐烂,造成大量落果减产,降低果实品质,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生态损失很大,对新疆林果业经济发展和林业生态建设造成巨大的破坏。

1.2.5苹果蠹蛾疫情控制难度苹果蠹蛾的繁殖方式是两性生殖,繁殖能力很强、发育历期长,生活隐蔽不易发现、成虫可近距离传播、林间通过自身飞行来自然传播蔓延,该虫具有很强的环境适应能力,这种适应潜力成为苹果蠹蛾的世界性分布和广泛的寄主范围。由于新疆下辖县(市、区)气候存在差异,各地区之间苹果蠹蛾成虫的羽化时间、各虫态发育期也有差异且不整齐,苹果蠹蛾具有分布范围和寄生范围十分广泛、特性各异、发生面积大、危害重、易于传播、防治难度大等特点,尤其是以幼虫在果实内潜食危害,从而引起落果、烂果,对蔷薇科、胡桃科、石榴科、桑科等树种造成危害,每年给新疆林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造成极大损失。在新疆境内大面积发展的蔷薇科树种单一,结构单纯,生物群落简单,抗逆性差,生态环境有利于该虫的繁育和蔓延,该虫易猖獗成灾,苗木质量差等多种因素均为苹果蠹蛾喜好的寄主植物,适宜的生存环境,极易受苹果蠹蛾的侵染。这些给都苹果蠹蛾在新疆植物检疫及控制疫情方面增加了难度。

1.2.6苹果蠹蛾的传播扩散途径苹果蠹蛾幼虫主要在果树的翘皮下、树洞中、果树基部的土壤中和果园中的其他废弃物上结茧越冬。苹果蠹蛾的传播扩散途径有自然传播和人为传播2种方式。苹果蠹蛾为小蛾类害虫,在田间最大飞行距离只有500 m左右,自身短距离扩散能力较强,主要以幼虫随果品、果制品、包装物及运输工具远距离传播。成虫的飞行能力较强,迁飞距离300~500 m,但远距离靠自身飞行来自然传播很有限,短距离或林间主要通过自身飞行来自然传播蔓延,这些都为该害虫扩散蔓延并发生危害提供了有利条件。新疆境内蔷薇科树种种植面积的增加和果品流通范围的扩大,以及区间盲目进行经济林苗木调运或大量引进外来苗木,果品调运普遍,造成苹果蠹蛾传播扩散的潜在危险性很大。目前,新疆苹果蠹蛾的传播扩散主要是通过经济林苗木调运及其果品的运输造成的,说明了以检疫手段来控制其扩散蔓延的重要性。

1.3经济和环境风险评估

苹果蠹蛾对蔷薇科树种危害较重,尤其是苹果、海棠、梨、杏等。苹果蠹蛾是世界上果树危险性蛀果害虫,是世界性的检疫害虫,1992年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录》名单,1995年被农业部列入我国植物检疫对象名单,1996年被列入我国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名单[1-2,5]。苹果蠹蛾分布与寄主范围十分广泛、发生普遍。自1953年苹果蠹蛾在新疆地区首次发现以来,新疆大部分地区一直长期不同程度地发生危害,给新疆林果业发展建设和林业生态环境都构成了严重威脅,造成数千亿元的经济损失。由于苹果蠹蛾幼虫期长且危害严重,卵、幼虫、蛹都在树干内隐蔽生活不易发现,而且各虫态发育期不整齐,危害严重时造成果实成熟前脱落和腐烂。这些都给防治增加了难度,因而苹果蠹蛾防治工作一直是林业部门森防工作的难题,至今在国内尚未找到彻底控制该虫的有效措施。目前,新疆已经成为全国发展林果业面积最大的地区。截至2011年,新疆苹果种植面积已达4.13万hm2,产量52万t。优质苹果生产基地主要分布在阿克苏、伊犁州、塔城盆地、昌吉等地区,其苹果产业发展水平对提高农民经济收入、丰富市场供应和出口创汇影响巨大,而生态环境建设和经济林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新疆林果业的发展,成为优化农村产业结构的重点、加速农村经济发展的热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亮点、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于加快新疆农民地区区域经济发展。因此,应严格控制中亚地区贸易和旅客携带林果进入我国,尤其对进入新疆苹果生产基地阿克苏、伊犁州、塔城、昌吉州等林果主产区的防范更加重要。一旦苹果蠹蛾在新疆境内蔓延扩散,就会严重威胁新疆林果业生产安全,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并破坏生态环境,对新疆林果业和林业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将难以估计。

2风险管理

通过风险评估可知,苹果蠹蛾具有环境适应能力强、易繁殖扩散、面积大、危害重、除治难度大等特点,对苹果蠹蛾进行风险管理势在必行[13-14]。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苹果蠹蛾危害,保护新疆林果产业的健康发展,应加强对苹果蠹蛾的风险管理,力求使该虫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15-16]。

2.1预测预报

对病虫鼠害的预测预报是防治工作的基础,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发使用了病虫鼠测报信息计算机网络传输与管理系统,目前建设了国家级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苹果是世界上栽培面积最广泛的树种之一,全疆林果栽培面积已达113.33万hm2,其中全疆苹果栽培面积已达4.13万hm2,栽培面积广泛,在其主要产区可以建立病虫测报站,加强病虫系统调查及防治技术,及时掌握虫害发生及暴发成灾规律和危害特点,利用网络传输系统准确发布病虫发生防治情报,做到有目的地防治[17-18]。

2.2严格进行植物检疫

对于新疆已发生苹果蠹蛾疫情多年的地区加强植物检疫,可以杜绝危险性害虫的传入和输出。从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市场检疫等多种措施对苹果蠹蛾进行封锁控制,选择培育抗性强的苗木和果品,合理抚育,造林应坚持适地适树、良种壮苗。建立适宜苗木生长而不利于该虫发生的林间环境条件,破坏其卵的越冬场所,消灭虫源,压低虫口密度。大力加强抚育管理,增加树种的多样性和结构复杂性,以增强对病虫害的抗性,逐步达到防治林果业虫害的效果[5,11-12]。

2.3大力开展生物防治

随着化学防治的使用,对环境、食品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同时使害虫抗药性快速增强,天地种群的多样性遭到破坏。因此,保护和利用天敌,在新疆林果业生产中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苹果蠹蛾卵蛹幼虫期的寄生性天敌昆虫主要有茧蜂科、姬蜂科、土蜂科、胡蜂科等,天敌昆虫的自然寄生率较高,在苹果蠹蛾幼虫期为天敌控制重要时期。目前,新疆对它们的研究相对薄弱,因此应进一步加强对寄生蜂资源的调查、保护和利用,有效发现和鉴别寄生蜂种类,对寄生蜂进行人工饲养、繁殖与释放,充分利用当地的天敌资源、生物防治技术以防治苹果蠹蛾,从而减少落果率、烂果率,促进新疆林果业的

增产增收,提高经济收入[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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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克苏地区林果业发展概况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林果业信贷业务健康发展,规范果品收储、加工、销售贷款的管理,有效防控风险,根据《中国农业银行支持新疆特色林果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及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特色林果企业贷款系指农业银行为满足企业从事果品收储、加工、销售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流动资金需要发放的贷款。

第三条 新疆分行根据林果业政策导向、产业规划等实际情况,对林果业信贷计划和客户实行动态管理,授信额度和客户名录一年一定。

第四条 各级行按照新疆分行授权管理的相关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果品收储、加工、销售贷款业务。

第五条 办理果品收储、加工、销售贷款的业务流程按照所使用贷款品种的相关业务流程办理。

第二章 信贷对象、准入条件及贷款用途

第六条 信贷对象:从事果品收储、加工、销售的企业。

第七条 贷款用途:收储、销售林果产品或以果品为原料进行深加工的企业建设果品冷藏保鲜设施和果品加工生产项目以及用于收购、加工、销售林果产品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条件的各类果品批发市场新建、改扩建项目,以促进市场的升级改造和功能完善。

第八条 贷款条件:借款人除应具备《中国农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和《中国农业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果品收储、加工、销售相应的经营资质;

2、信用等级AA级以上(含AA级);从事果品收储、加工、销售综合业务的,信用等级可为A级以上(含A级);

3、在核桃、红枣、杏、香梨、葡萄、苹果、石榴、巴旦木、开心果、酸梅、小浆果、桃、枸杞、番茄等各类特色果品领域,市场份额位居所在地区前列;

4、原料收购有保证,产品销售渠道畅通;

5、自愿接受并配合农业银行对果品收储、加工、销售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6、生产经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贷款品种: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

第三章 授信额度及方式

第十条 果品收储、加工、销售贷款纳入客户统一授信管理。

第十一条 果品收购资金贷款正常授信能满足需求的,通过正常授信的方式解决。正常授信不能满足需求的,通过特别授信的方式解决。特别授信权集中在自治区分行,额度最高不超过对其理论授信额度的30%。采取特别授信方式的,其额度可与正常授信额度同时确定,但只能在收购季节使用,且只能用于收购林果产品。

第四章 贷款额度、利率和期限

第十二条 贷款额度

(一)果品收储、加工、销售贷款按照所使用的贷款品种,依据相关管理规定确定贷款额度。其中:

1、果品收购资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企业全部收购资金需求的70%。采用保鲜储藏的果品设定质押,质押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已储藏果品按收购价计算的50%。

2、收储、销售林果产品或以果品为原料进行深加工的企业建设果品冷藏保鲜设施和果品加工生产项目,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第十三条 贷款利率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农业银行贷款定价的相关规定,在总分行授权范围内,根据风险程度、贷款成本、目标收益以及当地市场利率水平与客户协商确定。符合自治区扶贫贴息贷款相关政策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利率事宜的通知》(银发〔2009〕68号)的,贷款利率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贷款期限

果品收储、加工、销售贷款按照使用的贷款品种,根据实际经营周期和现金流的特点确定贷款期限。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贷款期限按相关制度办法执行。果品收购资金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五章 贷款担保及财产保险

第十五条 果品收储、加工、销售贷款担保的设定和管理按照我行相关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果品收购资金贷款采用抵押、质押和保证等担保方式,既可单独使用,也可结合使用。其中:

(一)固定资产抵押。果品收购贷款应优先采用该种方式。

(二)保证担保。可由具备担保能力的企业提供保证担保;采取信用担保机构提供保证担保的,担保机构应为实有资本以政府预算资助、资产划拨或国有企业控股为主的担保机构。担保机构的准入及操作流程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三)存货担保。可采用保鲜储藏的果品设定担保。以果品设定担保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保鲜储藏设施符合果品保鲜储藏的相关要求。

2、质押果品应区分果品品种和性质(干果或鲜果),根据保鲜储藏时间确定贷款期限,采用果品设定担保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果品保鲜最佳储藏期限。

第十七条 严格按照我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贷款抵(质)押担保手续,确保抵(质)押物安全。

(一)用固定资产设定抵押的,应到相关土地、房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机器设备抵押登记手续。对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或房产证的,督促企业尽快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确保抵押登记合法有效。

(二)用果品及深加工产品设定抵押的,应与企业签订抵押协议,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进行公证。贷款期间,抵押物发生变更,须重新签订抵押协议,并重新进行公证。

第十八条 抵押物必须办理财产保险,且必须明确农业银行为理赔第一受益人。

第六章 贷款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九条 果品收储、加工、销售贷款按照使用的贷款品种对贷款进行使用和管理。

第二十条 果品收购资金贷款不得循环使用,到期必须收回。

第二十一条 采用果品担保方式发放收购资金贷款的,贷款需按照“专户管理、库贷挂钩”的方式进行管理。

(一)专户管理是借款人在农业银行开立专用账户或基本账户,与农业银行签订《果品收购贷款封闭运行管理协议》,信贷资金必须用于果品收购,产品销售收入必须及时足额划入该账户,封闭运行,不得挪作它用,以保证支付贷款本息。

(二)库贷挂钩是指专户存款金额和收购封闭管理的库存果品及深加工产品价值之和大于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收购贷款余额。

第二十二条 采用果品担保方式发放贷款的,经营行向贷款企业派驻驻厂客户经理,与驻厂客户经理签订《果品收购贷款驻厂客户经理责任状》,对特色林果在收储、加工、销售等环节贷款运行进行监控,重点关注企业与第三方的经济纠纷可能对我行贷款带来的风险。二级分行至少每个季度对企业实地检查1次。

第二十三条 贷款发放前,经营行应检查借款人自有资金是否足额到位,在资金使用顺序上,借款人应先使用自有资金或其他可支配资金,后使用银行贷款;贷款发放后,经营行应从果品收购、存储、加工、销售及货款回笼等环节加强贷款用途的检查,监督借款人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和偿还本息。

第二十四条 果品购进管理。果品购进过程中,经营行要审核借款人提供的购进凭证,全面核查借款人入库果品情况,包括品种、质量、数量、价格等,并与所发放贷款相核对,确保贷款按约使用。

第二十五条 果品存储及产品深加工管理。经营行应监督企业按照果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存储和妥善保管。

经营行应根据借款人的资信状况、经营管理水平、风险承受能力,并结合本行信贷队伍的数量和素质,确定采取实施自行库存监管或第三方库存监管,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抵押物足值、有效。实施自行库存监管的,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一)派驻驻厂客户经理;

(二)实行账户资金审批制。对账户往来资金进行逐笔审批,确保贷款按用途使用。

(三)实行定期查库制。驻厂客户经理每月至少查库一次,核实果品及深加工产品库存,与信贷管理专用台帐、企业财务、统计、保管等各项数据全面核对。对不相符的要查找原因,及时整改。

经营行实施第三方库存监管的,经营行、借款人和第三方要签订库存监管协议,借款人同意将加工的果品及深加工产品存入农行指定的第三方仓库,制作标准仓单,明确仓单管理方式,并明确贷款发生潜在风险时,农行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销售果品后收回贷款。

对于贷款占用延伸到深加工环节的,经营行在监督原材料库存变化的基础上,要及时掌握原材料转化成产品的占贷情况,掌握借款人深加工产品的生产进度和原材料的加工转化率,参与借款人实物盘点,监督消耗的原材料与产成品保持基本对应,确保农行第一还款来源有保障。

第二十六条 果品及深加工产品销售管理。果品及深加工产品销售出库时,借款人应及时向经营行提供出库报告,经营行登记台帐,核减库存。

第二十七条 贷款收回管理。经营行要根据借款人销售果品的结算方式与期限,监督贷款回笼归行。对于产品出库10-20天后,货款尚未回笼的,要查明原因,督促借款人采取清收措施。

借款人货款回笼时,经营行应按贷款合同约定收取贷款本息。

第二十八条 建立果品贷款定期分析报告制度。

(一)各级行要定期对果品收储、加工、销售等环节发放贷款情况进行分析,逐户制定风险管控方案,形成书面分析报告。

(二)各级行应通过对果品供求状况及价格走势的分析,判断贷款风险的变动消长,有效规避信贷风险。

(三)县支行每季向二级分行报送一份特色林果业贷款分析报告;二级分行每半年向区分行报送一份特色林果业贷款分析报告。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新疆分行对试点地区实行名单制管理,循序渐进,逐步推开。

第三十条 各经营行结合企业具体情况,“一企一策”分户制定贷款管理方案。

第三十一条 办理特色林果业贷款的具体业务流程依据《中国农业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中国农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担保办法》以及总分行相关信贷制度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由新疆分行制定、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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