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村务公开制度建设

2024-09-13

加强村务公开制度建设(精选12篇)

加强村务公开制度建设 篇1

村务公开作为一项深受基层干部群众欢迎的民主管理制度,已在大部分农村普及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进—步规范和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形成公开、透明的农村工作运行机制,是摆在各级领导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抓领导,抓规范,让村务公开真正形成刚性制度

所谓

抓领导,一是要领导重视;二是要建立机构,“有人管事”。按照中央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制度的要求,各级领导首先要把村务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并经常深入基层调查,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指导基层搞好村务公开工作。其次是县乡村各级都应普遍建立机构,配备人员,实现村务公开上的“有人管事”。村委会作为村务公开的直接实行者和“第一责任人”,要确定专人负责,保证村务(财务)定期定点、及时准确地向群众公开。

抓规范,就是要以县为单位制定出台“实行村务公开的暂行规定”或“实施办法”等,把需要向群众公开的事项,在县这个范围内统一起来,形成完整规范、具有刚性的制度。一是统一公开的内容。本着凡是群众关心的事情,都要向群众公开,凡是群众应当知道的事情,都要让群众知道的原则,统一规定必须向群众公开的内容,包括财务收支情况、计划生育指标的分配和超生罚款数额、宅基地审批、集体经济项目的建设和承包、电价及电费的收缴、三提五统费用的提取、村干部的任期目标及报酬等等。有些在当地具有代表性的特殊项目,只要是群众关心、要求公开的,也应作为公开的内容。二是统一公开时间。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分别规定相应的公开时间为月、季、半年和年等。如财务、电费可一月一公开,计划生育每季一公开,征收提留半年一公开,任期目标一年一公开等。有些单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可随时进行公开,如粮食征购、救济款物的发放等,以便群众能够及时知道办理结果。三是统一公开的程序。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事前要由村委会及有关人员列出清单,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审核;事后要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反映,保证公开的内容准确可靠。四是统一公开的形式。通过在村里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定期张榜上墙,或采用广播电视宣传,发放“明白纸”入户,在会议上向村民宣讲等多种形式,让公开的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五是统一公开的监督管理。在村民代表会议中建立村务公开管理小组、设专人负责村务公开的运作管理和定期组织县乡干部进村检查等方式,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

抓深化,抓发展,让村务更透明

村务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由于客观形势在不断发展变化,村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也要随之不断深化和发展,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既要抓深化,不断扩大村务公开的外延,丰富其内涵;又要抓发展,增强村委会办事的透明度,提高群众的满意率。

在公开的内容上,要由目前只对办事结果公开向办事标准、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全方位公开延伸;由对—般性问题的公开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等实质性问题的公开延伸。通过深化、延伸,让群众了解全过程,真正做个“明白人”。

在公开的形式上,要使单向公开向双向交流发展,使间接公开向直接公开延伸,把“死公开”变成“活公开”。在张榜上墙的同时,可定期召开村民大会,面对面直接向群众公开村务(财务),并当面接受群众的“质询”,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公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凡群众不满意的,就推倒重来,直到群众满意为止。

在对村务公开的民主监督上,要把事后监督发展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如财务公开,不是把钱花完了再公开账目,而是事前让村民参与决策,由他们决定什么钱该花,什么钱不该花,事中(花钱的过程中)有村民代表监督,知道钱是怎么花的,事后再公开账目。这样做,不仅向群众交了真底,也避免了失误。

抓配套,抓完善,让群众更满意

村务公开的目的是要让群众明白和满意。要做到这一点,从制度建设方面来说,必须抓好三个配套。一是管理制度配套。县一级要有暂行规定,乡镇要有实施方案,村要有具体制度,实现县乡村三级制度同步配套。同时,村级自身同村务公开相关的制度也要配套。如必须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公开(内容)登记制度、意见反馈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等。二是村务公开制度要同乡镇政府的政务公开配套建设,同步进行,这样,有些事群众才能弄清真相,如电费的价格、粮食的定级定价标准、三提五统费用的收缴数额等,都需要上下一起公开,群众才能知道是否有人层层加码多收了钱,或是压级压价少给了钱。因此,必须加强乡镇政府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使镇村配套,联为一体,以保证村务公开的内容真实可靠。三是要把村务公开制度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即民主决策制度)配套。把权力交给群众,村里的大事让他们做主,由他们决定。有了村民代表的参与和管理,村务公开就不再是少数人

公开给多数人看,这样公开的内容才会真实可信,群众才会满意。

抓监督,抓落实,保证村务公开制度深入持久地坚持下去

村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农村民主制度,贵在坚持,重在落实。建立健全监督检查体系,是使这项制度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为此,一是应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工具的作用,大力宣传好的典型。对不公开、假公开或应付差事走过场的,要进行曝光,“谁不公开,就公开谁”,通过社会舆论为村务公开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法律监督。通过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村务公开的执行情况和发挥政府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能,适时进行督察,确保落实。三是民主理财小组监督。经群众民主推荐,建立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衬里的财务收支账目进行审核、监督。四是审计监督。加强乡镇政府的审计职能,定期组织力量对各村的账目进行集中审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要随时进驻进行重点审计。五是群众监督。在村务财务张榜上墙后,要设立“村民活动日”,由村干部当面与村民对话,解答村民提出的问题,直接接受村民监督。六是考核监督。乡党委政府要把村务公开列入村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并把考核的结果同工资报酬挂钩。对不按时公开村务的村干部,实行谈话诫免、公开检讨、建议村民会议进行组织处理等措施,保证村务按时公开。七是健全监督档案。通过建立村委会会议记录簿、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簿、公开内容登记簿、反馈意见登记簿等,真实记录村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务公开的情况;按时间顺序作好每次公开的详细记录和公开后群众反映的意见及建议,形成完整的村务公开监督档案,供村民或上级领导随时查阅。通过建立强有力的检查监督措施,保证村务公开真正落到实处。

加强村务公开制度建设 篇2

TKDL的电子数据库设立了强大的搜索引擎,可供各国专利局检索使用。目前,印度已与EPO、USPTO、UKPTO等国际知名大局签署合作协议,向后者提供TKDL的数据检索服务,并不定期提供针对特定专利申请的检索、分析报告,帮助外国专利局审查员驳回专利申请。例如,根据印度政府与E P O签署的协议,从2009年2月2日起,EPO审查员可检索、使用印度TKDL中的对比文件,评估EPO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

目前TKDL数据库已包含印度数千年来积累的数十万项天然药物和作物技术发明,如20多万个天然药物处方发明;目前,TKDL的电子文献量已超过3500万页,并仍在快速增加。

在印度,任何人如果认为任何一项专利申请没有披露或错误地披露了专利申请涉及的遗传资源或传统知识,可以提出异议,要求驳回专利申请。因此,为了促进专利授权,发明人会尽量全面、准确地公开发明涉及的遗传资源或传统知识。这个规定,对促进TKDL的扩张和应用也有好处。

加强村务公开制度建设 篇3

切实履行“效能廊坊”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确保政令畅通。增强自律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干部的作风意识和法纪意识。依法办会,努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千方百计为廊坊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努力。

切实认真落实惠农政策

全心全意做好科协“三服务一加强”工作,积极争取中国科协、财政部和省科协、省财政厅两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资助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认真组织和督促抓好一系列惠农项目的实施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原原本本、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使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惠及农村千家万户。

切实促进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提高服务水平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反腐倡廉相关规定,确保党员干部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干干净净。全面推行“服務承诺、首问责任和限时办结制度”,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首问负责、有问必答,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水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事项;对法律、法规、规章未明确规定时限的,对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申办和换届的学会、协会事项,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和答复。抓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好桥梁纽带作用,搞好决策咨询和建言献策、继续教育、人才培养、宣传表彰等工作,维护好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

切实坚持责任追究

随时受理群众举报和申诉,凡不遵守职业道德,有不廉洁行为或故意刁难服务对象的,对有明显线索的信访举报,做到有报必查,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党纪政纪的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情况。

据悉,今年以来,廊坊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效能廊坊”建设,目的在于力戒懒散敷衍陋习、大兴真抓实干之风,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以饱满的精神状态、高效的工作作风、廉洁的纪律约束,全身心投入到工作当中去,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任务目标落到实处,齐心协力共建和谐幸福新廊坊。(河北省廊坊市科协 翟冀平 编辑:张晓斐)

领导班子加强自身建设的公开承诺 篇4

一、坚持廉洁自律,从我做起。领导班子成员绝不收受或变相收受各种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决不接受与职务、公务有关的好处。对送钱物的人,将提出严肃批评,并提请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未能拒收的馈赠,将按规定程序登记、上交,再按规定处理。

二、选拔使用干部方面,要坚持任人为贤、反对任人为亲的原则,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封官许官以及拉帮结派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违反组织原则和组织程序跑官要官的人员,要严肃批评教育,并由组织部门记录在案,不予提拔重用。

三、不许参与赌博,不许借任何机会敛财,如婚丧嫁娶等。凡是公司中层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的,一经发现,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一般干部和管理人员参与赌博的,一经发现,三年内不予提拔任用;到国(境)外赌博的,一经发现,开除党籍,再按规定处理。

四、严格要求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绝不纵容他们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谋取私利。凡是以领导及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名义办事,或利用领导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利的,要一概拒绝,并严肃批评,同时要向有关领导报告。

五、严格执行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工程招投标和物资材料采购中,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利用职务之便影响工程招投标和物资材料采购工作或谋取私利。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充分发挥班子集体领导的作用,在“三重一大”方面严格坚持和遵守班子研究、集体决策的原则,派政治素质、经营业绩、团结协作、作风形象等方面为全镇干部职工做出表率。

七、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企业的精神。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公款吃喝的不良风气。坚持管理创新,坚持改革发展,带领全镇广大干部职工做好我镇各项事业友好又快发展。

加强村务公开制度建设 篇5

关于加强全县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县党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认真研究、精心筛选的基础上,选择16个单位(见附件)作为县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现就加强全县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的重要意义 实行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担负着沟通信息、推进工作、研究问题、总结经验等任务。切实加强联系点建设,对于探索总结党务公开特点规律、加强联系点党组织全面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务公开联系点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积累经验、打好基础。

二、准确把握党务公开联系点建设的基本要求 党务公开联系点要确保达到以下“八有”要求:

1、要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党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织主要领导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2、要有精干的工作人员。挑选认真负责、有较强工作能力的工作人员,添置必要的办公设备,成立专门办事机构挂牌办公,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正常顺利开展。

3、要有完善的公开制度。按照《中共鄱阳县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鄱发„2010‟19号)的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建立和完善党务公开制度、例行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考核评价制度等,使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4、要有规范的公开程序。制定党务公开运行流程图,明确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等公开程序,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5、要有便捷的公开载体。所有联系点都要设立党务公开栏,建立文件资料查阅室,开通公开电话,设置征求意见箱,有条件的要建立党务公开网站或专栏,设置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根据内容需要做到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

6、要有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各联系点都要公开聘请部分党员群众代表担任党务公开监督员,通过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或其它形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同时,注重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强化舆论监督,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党务公开监督体系。

7、要有详实的公开档案。各联系点要固定场所,安排专人负责党务公开档案的管理和保存。要设立《鄱阳县党务公开内容审核表》、《鄱阳县党务公开台账》、《鄱阳县党

务信息公开申请表》等工作台帐,分类归档保存本单位党务公开的有关文件材料、影像资料等。

8、要有显著的公开效果。党务公开必须以解决基层的实际问题和矛盾为目的,以广大党员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党务公开成效的根本标准。要紧紧围绕群众的来信来访、干部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的问题,通过采取党员群众代表列席党组织会议、询问质询和党务民主听证等党务公开手段,消除疑虑,化解矛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党组织工作的满意度。

三、其他要求

1、加强宣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要深入宣传党务公开的部署和要求,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充分认识推进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使之全面掌握党务公开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增强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大胆探索实践,积累工作经验。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把党务公开的原则要求逐步细化为具体的政策规定和措施办法,为全县党务公开工作积累经验。各联系点每半年至少要形成一篇有观点、有思路、有对策的调研报告,年底前报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上报工作信息,承担专项任务。各联系点要及时向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反映工作动态、工作经验以及意见建议的信息。要积极承担、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基础调研、相关制度运行试点和其他专项任务。

对各联系点的工作,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信息交流、情况通报、调查研究、专项督办及召开会议等形式加强督促指导,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附:鄱阳县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名单

鄱阳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6月10日

附件:

鄱阳县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名单

乡镇:饶埠 古县渡 团林 谢家滩

田畈街 油墩街 鄱阳镇 高家岭 县直:卫生局 建设局 财政局 民政局

水利局 教育局 农业局 交通局

主题词 : 党务公开 联系点 通知

加强村务公开制度建设 篇6

—蒋村镇开展集中治理庸懒散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全县开展集中治理庸懒散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活动以来,蒋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健全制度,多措并举,分步落实,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承诺:

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五解决,五反对,五做到”:一是解决思想不够解放,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做到勇于创新、与时俱进。二是解决作风不够深入,反对作风浮漂、工作不实,做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三是解决能力不求提升,反对不会运作、自满保守,做到勇于担当、敢闯敢试。四是解决办事效率不高,反对纪律松散、甘做老好人,做到求质求效、雷厉风行。五是解决工作推进不力,反对推诿拖拉、拈轻怕重,做到奋勇争先、迎难而上。

全镇党员干部要尽心尽力地履行职责,不折不扣地狠抓落实,雷厉风行地解决问题,精益求精地追求质量,使产业集聚区建设全面提速,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掀起新高潮,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新突破,确保我镇在加快发展中晋位争先,在服务发展中争创一流。通过活动开展加快完善县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园区内绿化、美化、靓化;秉承“份内事情立即办,份外事情协助办,重大事情上门办,困难事情创新办”的理念,积极跟进和服务好正在建设的宏茂机械、天源钢构、华安煤业、雷丰建筑安装和国泰机械等重点大型项目,同时,筑巢引凤招大商,依托园区上项目,围绕项目兴产业,立足产业壮集群,着力把产业集聚区建成高端产业发展基地、科技创新孵化基地、产业转型示范基地;以产业发展为依托,以改善民生为目标,加快推进张贾店万人社区和东、西蒋村中心集镇社区建设,确保新农村社区建设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管理有序、文明和谐;围绕国家4A级景区马氏庄园的开发,整体推进庄园大道“明清一条街”和镇区“一牌、一场、一馆、一区”建设,形成产镇互动,实现产镇融合,增强城镇综合竞争力和辐射力带动效应,着力打造实力、活力、魅力蒋村,奋力建设宜业、宜游、宜居新城。

加强村务公开制度建设 篇7

关键词:行政公开,市场监管,杠杆作用

近年来, 层出不穷、防不胜防的假冒伪劣产品成为市场秩序和人民健康的“公敌”。加强市场监管, 整顿市场秩序, 已经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尽管各级政府已经采取了许多措施, 市场经济秩序并不令人十分乐观, 有些地方或方面秩序还比较混乱, 最近的三鹿结石奶粉事件更是轰动国内外, 已导致了数万名婴幼儿受害。这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破坏了社会风气, 损害政府的治理能力、合法性基础与国际形象, 直接影响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

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 如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等。但是, 根据发达国家市场秩序治理的基本经验来看, 规范市场秩序, 打击伪劣产品, 必须创新市场监管方式, 大力推行行政公开。

一、行政公开在市场监管中的杠杆作用

首先, 行政公开建立了新的预警机制。三鹿奶粉早在今年3月份就有消费者投诉, 但企业和市场监管部门却没有引起重视。为了企业的利益, 不仅没有深入调查, 而且采取一些措施, 禁止不良信息的发布, 因为信息的不公开, 多少无辜的孩子成为牺牲品。政府要求企业提供产品安全性、可靠性的详细信息, 并将这些信息公之于众, 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可以将劣质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而不让其大规模进入市场。政府随时公布产品质量信息, 当消费者得知某地某企业生产的某种产品存在缺陷时, 自然不再购买。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 也必须召回和改进产品, 政府也应责令其采取类似措施。这样, 就可以避免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劣质产品的受害者。

市场中的欺诈行为时有发生, 与人们对企业的信用状况缺乏了解有关。作为市场秩序的监督者, 政府有关部门如果建立了系统的、完整的企业信用档案, 社会公众随时都能查阅, 就可以减少交易中的盲目性, 降低交易成本, 提高交易效益。在众多的消费领域, 只要政府部门定期发布消费警示信息, 公众就会更加安全地消费, 避免可能造成的额外损失。这正如我们在一条完全陌生的道路上驾车行驶, 如果道路旁在必要之处立了警示牌, 诸如“事故多发地段”、“路窄弯急, 减速鸣笛”、“特险”等等, 我们就会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相反, 如果对路况信息全然不知, 我们随时都有葬身车祸的危险。

其次, 行政公开创造了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 增强了市场的自我约束机制。在现实生活中, 那些添加了有害化学物质或进行了特殊处理的伪劣产品, 如喷洒硫酸水的荔枝、用甲醛浸泡的水产品、用硫磺熏制的中药材等, 往往看起来质量更高, 更受消费者青睐, 因而制假售假者反而获得更为丰厚的利润。这对守法、诚实经营者是极不公平的。倘若非法经营行为不能及时得到查处和遏制, 守法经营者可能也会抵不住诱惑, 加入到制假售假的行列, 从而造成市场秩序愈来愈混乱。相反, 如果市场监管部门能够及时地查处那些违法乱纪行为, 全面公开有关信息, 伪劣产品就会无藏身之地, 同行业的经营者也会纷纷举报本行业的违法乱纪行为, 维护消费者和自身的合法权益。政府通过信息公开这个杠杆, 调动了市场主体诚实经营、相互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市场的自我约束机制得到增强, 政府治理市场秩序的能力大大提高。

再次, 行政公开增强了市场监管的责任追究机制。影响较大的假冒伪劣产品事件, 必须严肃追究企业和监管部门的责任。但是, 由于政府部门没有全面、及时地公开监督管理过程中的信息, 责任的划分往往难以确定, 导致重大事件时有发生。只有将管理过程中的信息公之于众, 责任划分才会明晰, 责任追究才会公正彻底, 才会避免执法不严、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现象, 切实捍卫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提升政府的综合治理能力。“保护我们自己权益的最好方式, 知道我们的法律得到诚实、公正、高效执行的最佳途径, 就是信息公开。”

二、市场监管中行政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 尽管中国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以不同的形式, 不时地公开了市场管理和监督中的有关信息, 但从公开的实际效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来看, 这些信息的公开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一是没有定期发布信息。信息发布带有很大的随意性,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觉得事态已经比较严重, 才开始发布有关信息, 忽略了定期发布日常监督信息的重要性。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等不定期地对市场上的某类产品进行抽样检测, 然后发布相关信息。这种临时性的、非制度化的产品检测和信息公布方式, 并不能很好地起到监督市场上成千上万种产品的效果, 也不能引起社会公众的广泛重视, 因为人们难以确定何时何地可以得到自己需要的信息。

二是没有权威的、专门的出版物。信息往往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一次性发布后便成为过眼烟云, 缺乏后续的、跟踪的信息发布, 公众也很难将相关的、有用的信息加以收集和利用。这样, 信息公开在社会上产生的影响非常有限, 有时是否发布了信息甚至没有任何差别。当然, 对于大型的、知名度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来说, 通过新闻媒体披露其产品缺陷足以产生致命的影响。冠生园月饼使用陈馅事件、美国惠氏公司学儿乐奶粉使用超标物质事件等得以曝光后, 这些产品的生产企业很快蒙受巨大经济损失。但对于那些规模较小、知名度不高的企业来说, 仅仅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一次性披露并不会对其产生多大影响。然而正是这些一般的生产经营单位, 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存在着最广泛、最密切的联系, 需要更多地、更有效地对其进行监督。

三是发布的信息量非常有限。总体性、一般性的统计信息发布较多, 个别的、具体的信息发布较少。许多产品存在某种缺陷的生产企业, 通过各种变通方式, 大事化小, 小事化了, 没有得到应有的、及时的披露。这样, 公众获得的真实信息、有用信息非常有限, 各种隐患逐渐蔓延, 直至酿成重大事件。

四是信息发布机制存在明显不足。从中央到地方, 从工商行政管理局到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技术监督局,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一个庞大的系统, 应该对全国各级各类市场形成强大的监控力和威慑力。然而, 我们往往只看到中央有关部门在发布产品质量信息, 地方政府部门很少主动发布本地产品质量的相关信息, 除非出现了较大的问题。如果仅仅依靠中央有关部门的力量, 地方的积极性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市场秩序的治理始终存在问题。因此, 必须进一步理顺我国的市场监管体制和信息公开机制, 从而增强市场监管力度, 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三、市场监管中行政公开制度的建立

由于消费者不可能具有专业化的知识和技术上的鉴别能力, 生产者、销售商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非常明显的。政府拥有设备、技术以及强制力等方面的优势, 理应通过各种手段打击形形色色的市场欺诈行为, 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坚决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为了尊重和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的预警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市场自我约束机制, 必须建立市场监管中的行政公开制度, 不断改善市场管理和监督中的信息公开。

首先,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权威的、全面记载产品质量信息的定期出版物, 免费 (如果收费, 发行量受到影响, 信息公开的效果也受影响;同时, 被曝光的企业可能会将出版物抢购一空) 发行至全国各个社区和乡村, 供公众查阅和参考;还应建立专门网站, 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这种做法在国外已有比较成熟的经验。例如, 英国的消费者协会是一个典型的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代表机构, 它是一个非盈利的、独立的社会团体, 下设两个实验室。实验室根据消费者的反映对消费品进行测试, 并将结果刊登在协会主办的刊物《哪一个?》上, 该刊物向消费者提供产品质量信息, 深受消费者喜爱。此外, 英国还有约30个产品质量认证机构, 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并发布权威信息。它们根据国家法律, 对涉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产品如药品、食品进行强制性的认证, 产品未得到认证机构的认证许可, 一律不允许进入市场;经过认证的产品向社会公开以后, 能够享有极高的社会信誉。

其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该建立信息公开窗口。政府收集到的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信用水平、产品论证报告, 政府的日常监督记录和产品抽样检验结果等, 只要不涉及商业秘密, 都应分门别类地放在信息公开窗口, 供公众查阅和参考。对于历次查处的重大事件, 如劣质食品引起的中毒事故、劣质药品引起的医疗事故、劣质电器引起的安全事故等, 应该将事件发生的原因、应汲取的教训、责任追究等详细报告汇编成册, 作为警示企业和提醒公众的生动教材。公众要求市场监管部门或生产企业提供有关产品的更详细信息时, 有关部门应给予协助。

再次, 为了克服信息收集过程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和其他可能存在的阻力,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实行垂直管理, 或主要领导人员异地交流任职。

最后,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该更好地公开自己的办公场所和联系方式, 畅通公众提供信息、获取信息的渠道和机制。有些地方虽然设立了消费者投诉中心, 但由于处理不得力, 回复不及时, 投诉中心在消费者中的地位日渐降低, 有些甚至已经形同虚设。因此, 对于消费者投诉和举报事项, 应该“件件有处理, 件件有回复”, 增强公众维护自身权益的积极性和对整个社会的责任感。企业或产品的投诉率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于重大事项的举报, 应实行必要的奖励制度。

参考文献

[1]唐任伍.论“信用缺失”对中国管理的侵蚀及对策[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 2002, (1) :53-54.

[2]Ralph E.Hallo:Access to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in Europe:the implementation and implications of Directive90/313/EEC, Lon don;Boston: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1996:1.

[3]Tomas M.Susan.The good, the bad, and the ugly:E-government and the people's right to know, Vital Speeches of the Day[J].New York;Nov1, 2001:38.

加强村务公开制度建设 篇8

为了更好地指导各地开展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确保实施工作顺利进行,2011年3月29日至4月2日,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在安徽省合肥市,组织召开全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工作培训会。会议由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来自全国各副省级以上地方纪委监察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共170多人参加会议。

会上,河北省、安徽省和广东省就推进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做法和体会分别作了介绍,并现场演示了设立的项目信息公开专栏页面和内容设置等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进司章晓杭处长解读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及附件,并就各地方分组讨论和交流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解答。中央纪委监察部执法监察室正局级监察专员兼副主任孙怀新在会上对全国实施工作提出了要求,各地方要认真学习《实施意见》及附件,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抓好工作落实,做好监督检查,协调推进各项实施工作。通过培训会,各地方对《实施意见》的理解更加全面和准确,对下一步如何推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工作落实有了很多的把握,达到了培训会的目的。

背景介绍:2009年中办发27号文件《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在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和加强组织领导等三个方面,对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中央领导小组文件《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關于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工作进度和承担单位。为了深入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在中央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下,采用先试点后全国推开的方式,2010年先行开展了10个省和4个部门的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试点实践表明,在国家层面制定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基本指导目录,明确信息公开共享标准规范,各地结合实际细化落实,实施信息整合发布和共享是可行的。为了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中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协调小组办公室共同研究起草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本次培训会就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工作。

加强民主管理 完善村务公开 篇9

7月13日上午,**镇党委、政府召开村务公开工作大会,不断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为核心,以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保障村民实行自治为思路,以促进村“两委”班子民主决策、扩大群众的 知情权、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调动村级干部积极性为目的,扎实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一、健全组织机构,规范公开管理。

我镇在不断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基础上,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列入了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及时部署。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各村按要求,采用村务公开栏的主要形式,坚持及时、全面、真实、规范原则予以公开。

二、提高工作透明度,增强村民意识。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是调动村民参与村级管理积极性的重要措施,是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有效途径。我镇各村在关乎村民切身利益的财务、计划生育、征地和宅基地审批、农村低保、民政福利等多个方面搞好公开,规范和完善公开程序,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并根据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随时公开其它需要公开的内容,使村务公开工作高度透明,让群众更加放心。

三、加强督导,强化检查监督力度。

加强村务公开制度建设 篇10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务村务公开的安排意见

各村支部党委、镇属及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支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扩大基层民主,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全镇各级党组织的公信力和凝聚力,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根据县委《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和“3+5”工作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激发和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提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推动全镇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公开的范围

1、各村党支部;

2、镇属及驻镇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三、公开的内容

(一)党务公开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党组织任期目标和近期工作任务;本单位,本村重大事项的决策执行、重大投资、重大项目的落实。

2、党组织管理情况。党组织的设立、撤并;党组织职责、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流动党员管理;党费收缴;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党组织公开承诺事项及践诺情况;党组织受奖惩情况。

3、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情况。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及落实;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干部考勤及年度考核;党员公开承诺事项及践诺情况;党员受奖惩情况;党员干部岗位职责及分工;党员个人评先选优。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机构设置,班子成员职责及分工;民主评议领导班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问题整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年度考核评价情况。

5、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矛盾纠纷化解;联村联户和结对帮扶。

6、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信访件办理及违纪违法党员处理,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等情况;领导干部调任审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二)村务公开内容

1、工作目标及任务。村委会任期目标、三年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产业发展规划;村民会议及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及实施情况;上年度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年度受奖惩情况。

2、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农村低保、大病医疗救助等涉农政策的落实;新型合作医疗住院报销情况;计划生育、粮食直补、退耕还林政策落实;民主救济和优抚;上级组织下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公示。

3.实事办理情况。公开承诺事项办理;“一事一议”项目落实;村庄道路、田间农路的整修;水利设施建设;“一池三改”、人畜饮水等项目的实施;农电改造;公益设施修建和管理使用。

4、财务公开情况。救济救灾物款的发放;扶贫开发、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资金使用;新农村建设项目及资金使用;村集体资产、“四荒地”发包情况;集体土地征用和拆迁占用补偿、承包经营权流转、集体经济债权债务及资产明细;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帮扶单位、个人捐赠款物使用情况。

四、公开的方式、时间和程序

(一)公开形式。各村要在活动场所院内醒目位置设立党务村务公开栏,有条件的村要修建2米×8米公示墙,采取张榜公布,办黑板报的形式即时公开;镇属及驻镇各企事业单位支部要在单位醒目位置设立公开栏,采取张贴,制作流程图等形式进行公开,要通过印发通知单,召开会议,编发通报、简报,广播宣传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公开时间。党务公开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村务公开每月至少公开一次,财务公开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对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领导班子及其职能职责、任期或年度工作计划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要长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定期公开,一般为每季度或每半年公开一次;对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根据进展情况适时公开;对动态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及重大特殊事项即使公开,公开时限为7天以上。

(三)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各村、各单位根据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公开目录,并报送镇党委存档。

2、实施公开。各支部根据公开目录逐项公开。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就党组织决议议定及执行、党组织管理、党员教育管理、领导班子建设、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公开;村任期工作目标及任务、惠农政策落实、实事办理、财物公开等情况进行公开。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报经镇党委审核同意后予以公开。

3、收集反馈。各支部在公开过程中,要通过设立意见箱、开通电话等形式,安排专人负责筛选、整理党员群众反映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各支部要对公开的信息资料及时造册登记、立卷归档、确定专人管理,妥善保存,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党务村务公开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机构,明确分工,靠实责任,确保把党务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制度,规范执行。建立例行公开制度,凡列入党务村务公开目录的事项,都应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建立信息反馈制度,按照“谁公开、谁负责、谁收集、谁反馈”的原则,收集整理并及时反馈党员、群众围绕党务村务公开提出的意见建议。健全民主监督制度,成立本村党务村务公开监督机构,设立党务村务公开监督信箱,加强财务审计,定期、不定期对党务村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定期检查,严格考评。镇党委将加强对隶属党组织党务村务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使党务村务公开工作达到“有方案、有载体、有制度、有内容、有成效“的五有标准,确保全镇党务村务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镇党委将把党务村务公开工作作为各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党建工作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按规定开展党务村务公开工作,在公开工作中弄虚作假和考核评价不合格的,群众评议满意度低的,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党务公开目录 2.村务公开目录、中共柳林镇委员会

加强村务公开制度建设 篇11

关键词:院务公开 民主管理 对策 启示

推行院务公开,是新形势下加强民主管理的有效方法,同时也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群众路线、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甘肃省地矿局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健全,形式多样,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形成了院党委领导下的以行政为主体、以工会监督为主要形式的院务公开网络体系,使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得到了落实,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热情,推动了单位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促进了全院各项事业和谐发展。

1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一勘院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在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长足进展。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具体运作中,院务公开也存在一些影响工作深入发展的问题:

1.1 思想认识统一难。部分基层单位对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民主管理流于形式,对精细管理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干部职工民主意识还较淡薄,对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缺乏正确认识,重视弱势个体权益的事后维护,忽视源头机制维护。有的分工会干部忽视民主管理工作,认为民主管理工作是虚的,对职代会到底应该拥有哪些职权,认识比较模糊。

建议:不断加强院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领导干部职工充分了解院务公开对促进单位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督促他们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推动院务公开工作的长期性。从而进一步增强深入推进院务公开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把院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单位的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之中,确保院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1.2 公开的内容避重就轻。主要表现在院务公开的“重形式轻结果”,公开内容不规范,公开的内容与职工需要了解的信息相关度不够,导致职工对工作的抵触和冷淡。另外只重视公开办事的结果,而忽视公开办事的程序,只重视公开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而忽视对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等等。

建议:院务公开必须有规范的形式作为载体和保障。公开的形式必须可行、实用、方便、有效。院务公开在公开前必须经过审议,公开后要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予以反馈,做到双向互动。抓好院务公开的监督落实、整改落实,及时把整改后的情况再度向职工公开,确保院务公开的公正性。

1.3 职工代表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不强。部分职工代表对事关地勘院建设和发展的建议不多,针对性不强、可行性不高。部分职工代表的提案、建议没有广泛听取和收集所在单位、班组职工群众意见、建议,提案的代表范围不广泛,反映的问题不够深刻。部分职工代表存在着不能或不敢坚持原则现象,在审议时不愿或不敢提出反对意见,违心举手通过。

建议: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职工代表选举条件,把好“入口关”。针对代表履责组织培训,让代表们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及责任,提高职工代表的“身份意识”和参政、议政的能力、水平,从而全面提升职代会的质量。

2 几点启示

2.1 只有把上级要求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确立明确的工作思路,才能促进院务公开工作的健康发展。清晰正确的工作思路,既是把上级指示精神具体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抓出本单位特色的需要;又是保证工作具体落实,扎扎实实推进单位全面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避免打乱仗,使工作紧张而有秩序展开的需要。我们在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关于推行院务公开的指示精神,反思过去地矿系统院务公开工作得失的基础上,坚持从实际实效出发,确立了实施院务公开的工作思路。这个思路的基本特点,就是通过抓院务公开带动单位全面发展,促进基层民主管理。换句话说就是:以实行院务公开的成果,来推动地勘单位全面发展;以地勘单位全面发展的成绩,来检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效果,促进政治文明建设。按照这个思路去做,实行院务公开就不是“空对空”,更不是“刮一阵风”,抓一下就完了,而是要通过大量具体实在的工作,把它贯穿全年,坚持经常,最终在政治文明建设上见成效。实践证明,它确实起到了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提高标准、改进作风、凝聚干群、促进工作的作用。

2.2 只有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使院务公开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推行院务公开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努力优化结构和发挥各个层级的功能,这样,整个系统才能保持最佳的整合状态。我们在推行院务公开工作中,横向层面上,始终坚持班子统一领导、“一把手”主抓、工会协助、职能科室参与,把党政领导和职能科室的职责与院务公开的具体任务直接挂起钩来,较好地调动了领导和中层的积极性,为形成横向合力奠定了良好基础。在纵向这条线上,我们对科室、职工实行任务区分,把落实任务的情况与综合目标考核结合起来,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鼓励大家各自干好各自的事,这就给全体干部职工增加了压力和动力。在足够的外部推力作用下,激发了他们的内在动力,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了充分发挥,为形成纵向合力创造了有利条件。

2.3 只有切实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才能赋予院务公开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内容。职工代表大会是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職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担负着监督行政领导、审议重大决策、审查经费使用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重要责任。同时,也是院务公开的主要载体。我们在实行院务公开工作中,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各基层单位认真落实职代会的各项职权,进一步完善职代会民主评议院领导干部制度,坚持重大事项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重要事项向职代会报告,不断充实和丰富职代会的内容,提高职代会的质量和效果,较好地落实了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审议权、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建立了符合地勘单位发展要求的民主管理制度。实践证明,职代会的作用是其他任何形式的会议不可替代的,院务公开必须充分运用这个载体,才能保持较强的生命力。

2.4 只有把“上篇文章”与“下篇文章”一致起来,狠抓工作落实,才能确保院务公开工作终端落实质量。实行院务公开就好比是做一篇大文章,进行了部署、制定了计划方案,仅仅是做好了“上篇文章”,还要下功夫做好抓落实这个“下篇文章”。再好的计划方案,如果不抓落实,就会成为一纸空文,导致工作落空,达不到预期目的。因此,我们本着认真的态度,在抓落实上用硬功。采取跟踪监控、考核评估、检查奖评等措施,坚持在重要的环节上设关把口,如果不用心就过不去;具体实施过程中,有些工作未达到要求的,盯得很紧,如果不落实好就没有退路;充分运用表扬和批评的武器,大造舆论,如果那个环节不做好就很难受,不断加大抓落实力度。实践证明,抓落实虽然比较难,但只要决心大,方法对头,措施有力,坚持反复抓、抓反复,到底抓、抓到底,就能够推动工作落实,保证质量和效果。

参考文献:

[1]王安栋等.工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指导全书[M].北京工运研究出版社,2010.10.

[2]范鹏,王维平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概论[M].甘肃人民出版社,2014.05.

加强村务公开制度建设 篇12

审判公开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都要公开进行,允许公众旁听和新闻媒介采访,是司法公开的重要环节。审判公开的包括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等一系列内容。审判公开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审判公开的目的是审判结果的公正。各基层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在全面落实审判公开制度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维护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审判人员在审判工作中受主观因素的影响及客观条件的限制,审判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如有些司法人员对审判公开的认识有缺陷,重视公开举证、公开质证、公开认证、公开宣判等庭审内容,而忽视立案的公开;有的对审判公开的内容不彻底,审判人员以“向上级法院的请示”、“交换的意见和看法”、“内心早已形成的结果”作为裁判的依据,使庭审流于形式;有些法庭对外公开的判决书只有一个生硬的判决结果,判决书存在不说理、说理不清楚问题;有的基层法院在审判过程中虽允许公民旁听,允许新闻媒体报道和采访,但由于法庭小,容纳的人数有限,难以落实允许公民旁听的规定和要求;有的法院对一些焦点和热点案件,常常限制记者采访和报道等等。这一系列的问题,严重损害了审判公开原则的贯彻执行,损害了司法机关的整体形象,导致人民群众失去对法律的信仰,甚至轻视和无视法律,一次失去公平和公正的审判比违法行为本身所带来的祸害更为严重。

针对审判公开中存在的这一系列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加强审判公开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迫切需要。“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中,使审判流程的更加公开,使裁判文书更加公开,使案件的执行信息更加公开,提高案件质效评估的质量,正确合理的引导舆论和民意,方便群众诉讼,节约诉讼成本,推动和加强人民法院的审判公开工作,使司法的公平正义真正让广大普通的人民群众看得见和感受到。

一、人民法院实现信息化会促进审判流程更加公开

审判流程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及执行判决和裁定必须遵循的步骤和规范,主要包括案件的立案、排期、开庭、结案、执行、归档等节点。用现代信息技术打造的人民法院高清数字法庭系统平台可采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在法院的电子展示系统上公开审判流程中各节点信息及各审判节点的期限信息,案件当事人可通过登录电子展示系统快速、准确的了解本人案件审判流程及审判期限。用信息化技术打造的高清数字法庭能够通过现代多媒体音、视频技术,以更清晰的显示,向更为广泛的受众展示庭审中的各种信息,还提供远程庭审、远程作证、庭外旁听、司法监督、远程庭审观摩等功能。在开庭审活动过程中,对庭审的过程实行录音和录像,对各项审判活动进行同步记录和同步显示,控辩双方可通过影音系统公开展示证据,审判人员也可利用信息系统公开展示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庭审工作结束后,相关人员可将庭审活动全过程刻录光盘,作为电子档案保存备查或者同步上传保存到局域网上,方便案件当事人均通过内部网络调阅。随着审判工作的发展进程,审判人员可通过法庭信息平台及时录入庭审工作的同步信息,依托互联网、局域网、手机短信平台、微信订阅号等方式,向案件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同步推送将案件流程进展信息。另外,案件当事人还可以利用公开的法庭系统平台开展网上预约立案、观看庭审工作视频、通过网络与审判法官交流互动、对审判工作进行满意度评价等事项。所以,信息化促进了使审判工作流程中相关信息的公开。

二、人民法院实现信息化会促使裁判文书更加公开

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结果体现在裁判文书上,裁判文书是诉讼活动结果的载体,也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载体,只有将裁判文书公开,人民群众才能看到司法的公平和正义,才能看到国家的司法权在法律和理性的范围内被运用,才能够看到王子犯法是否真的与“庶民”同罪,同时,裁判文书也能够反映出审判工作过程中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理由是否充分,审判人员是否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所以,裁判文书的公开,有利于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廉洁,提高审判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在信息化条件下,对于不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裁判文书,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的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予以公布,可以是审判工作更加公开和透明,便于案件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查阅和浏览,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另外,利用信息系统公布裁判文书,可促使办案人员以严谨和认真的态度对待案件,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改变一些法官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思想观念,提高法官证据分析和文书说理能力。同时,由于各级法院实现了联网,上级人民法院也可通网络查阅裁判文,起到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作用。人民法院的信息化系统,使裁判文书上网更加方便和简洁,也使审判的结果结果更加公开。

三、人民法院实现信息化会促使案件执行信息更加公开

案件的执行作长期以来是人民法院的老大难问题,也是社会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之一。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的案件,如果案件的被告人没有最终履行,将严重地损害了案件胜诉方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所以,司法案件执行问题,是实现公平正义需要越过最后一道围墙,对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随着人民法院逐步实现信息化,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被运用到案件的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的信息系统可以和金融、房产、车管、税务、工商等部门的诚信体系进行联通,建立在全国范围的财产信息查控系统,实现和相关部门的资源共享,这样就大大方便了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工作,防止其隐匿财产。人民法院也可通过信息系统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姓名、职业、家庭住址、单位名称及不履行裁判文书义务的情形,并依法通知相关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从事经营活动、消费活动等方面进行限制,使失信被执行人感受到由于失信而处处受限。人民法院还可信息平台设置案件执行窗口,设置执行动态、执行须知、执行曝光等专栏,逐步向当事人公开案件执行的相关信息,便于案件当事人查询。所以,人民法院的信息化,使案件的执行工作步入信息化管理,通过信息系统,便可以全面掌握被执行人资源、财产等信息,从而对案件被执行人的经济活动活动及和案件执行有关的其它活动依法实施监控,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裁判。可见,人民法院的信息化,可以推动案件执行全过程的信息化,实现案件执行立案信息化、执行实施的启动工作信息化、财产调查与控制信息化、财产变价与款物交付信息化、执行裁决信息化、结案归档信息化,较好地解决案件执行这一“老大难”问题。

四、人民法院实现信息化会提升案件质效评估的质量

公正和效率是审判工作的永恒主题,案件的审理质量、效率的高低,要通过对案件进行质效评估来衡量。建立科学、高效的审判质量与效率评估体系,实现审判质效在定性基础上的定量管理,是案件质效评估的重要任务,可为司法决策和完善审判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就颁布了《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在该意见中,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规定了审判公正、审判效率和审判效果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为各级法院开展案件质效评估工作提供了统一的蓝本。在信息化条件下,人民法院对审判工作中的案件管理、立案、开庭、结案、执行、归档等进行信息化管理,审判工作过程中生成的所有案件材料都实现了电子化,实现了传统审理方式向现代审理方式的转化、实现了纸质文书向电子文书的转化,这种转化,从根本上确保了信息录入的准确、及时、全面、完整,杜绝了案件信息迟录入、错录入、不录入和部分录入的情况,为案件的质效评估的高质量创造了条件,增强了审判工作质效评估体系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同时,系统生成的审判信息、执行案件信息、人事劳资信息、财务物资管理信息、档案工作信息和法律法规信息、行政公文等信息全部形成电子档案,实现了所有审判信息的网上归档,为实现自动化的审判质效评估创造了条件。这些统一的质效评估体系指标,使各地法院对审判质效的内容有了明确和统一的认识,从而使审判工作的质效评估指标更加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审判工作的全貌,提升了人民法院审判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信息化条件下,还可以将人民法院的案件审判质量评估和人事管理、廉政信用评价、绩效考核评估等方面工作相关联,加强了法官职业操守的监督与约束,实现了对审判法官的业务素质、业绩的数字化、网络化的综合评估与量化考核,构建起了法官廉政信用评估体系,实现了信访、举报的信息化联动处理,促进审判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为其晋职、晋级提供科学依据。

五、人民法院实现信息化有利于合理引导舆论,维护审判工作公正进行

当今社会是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信息来源渠道十分丰富,社会大众会通过新闻媒介、微信等传播途径获得大量的信息,包括一些涉及到重大刑事案件、热点刑事案件的信息,从而引起社会对司法的高度关注,这种大众对某个案件的高度专注往往在社会上形成一种“舆论审判”与“舆论判决”。但网上信息复杂,真假难辨,虚假的信息往往引发负面的舆情,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人员造成一定的压力。对于媒体和民意对审判形成的舆论压力,审判人员不能因为舆情丧失了司法的基本理性,更不能让民意来决定司法的标准,应当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地开展审判工作,在程序上做到无可挑剔、不留死角,坚决维护审判工作的公平公正。同时,人民法院可充分借助媒体和自身的数字信息平台主动发布适宜公开的案件信息,通过平台发布与案件相关的网络视频访谈直播、法官讲坛、微直播、微博等形式,强化法院和媒体、民众的信息互通,发挥法院信息平台的舆论引导功能,最大化地提高司法宣传和信息公开效能,正确地引导舆情,把网络舆论当成审判公开、司法公开的助推器,在审判工作中严格规范执法,增强审判工作的的独立性,维护审判工作的公正公平。

人民法院的信息化是司法现代化的重要条件,能促进审判流程更加公开,能促使裁判文书更加公开,能促使案件执行信息更加公开,还会提升案件质效评估的质量,能合理引导舆论,维护审判工作公正进行,可见,人民法院的信息化对加强审判公开工作的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提高审判工作质效,对促进司法公开公平,对建设现代化法院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信息化建设,终将带来一场由传统审判方式向现代审判方式的革命,为我国实现审判工作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摘要:审判公开是世界各国公认的诉讼原则,也是司法公开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实现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的重要保证。当前,以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智慧工程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我国迈入一个高度信息化的时代,信息化对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文化等方方面面都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其对作为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审判程序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对审判公开的作用尤为显著,其对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的公开都具有重要意义。信息化建设能较大地促进人民法院的审判公开工作。

关键词:信息化建设,加强,审判公开,意义

参考文献

[1]谢澍.刑事审判公开的信息化转型——基于实证研究的路径探寻[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2(12):65-75.

[2]钟雷杰.信息化条件下的审判公开研究[D].宁波大学,2014.

[3]赵红星.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现状探析及公开方向论证[J].河北法学,2015(12):19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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