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残疾人康复工作方案

2024-08-14

促进残疾人康复工作方案(精选6篇)

促进残疾人康复工作方案 篇1

促进残疾人康复工作方案

一、重点工作

全面完成“十一五”残疾人康复工作任务并进行检查督导。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各项康复配套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适时组织对各地进行“十一五”残疾人康复工作检查督导,全面、深入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总结经验,发现、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完成各项康复工作任务,为“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工作奠定基础。

组织制定“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工作规划。

组织管理人员和有关专家,开展调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明确“十二五”

残疾人康复工作总体思路,确定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和经费规模,制定“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工作规划、配套实施方案和实施办法。

加强康复制度建设与政策研究。

做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制定工作。加强与卫生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等部委的沟通协调,继续做好条例的调研、资料收集、课题研究、条文修改和上报等各项工作,努力在残疾人康复立法和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的突破。同时,结合国家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的政策及各省落实中央7号文件实施意见,加强残疾人医疗及康复保障制度建设,积极将有关残疾人康复的内容纳入其中,扩大残疾人康复服务受益面和长效机制的建立。

做好康复人才培养工作。

按照多途径、多形式培养;抓两头带中间;面向基层、面向中西部的基本原则,继续组织实施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如期完成各项任务,重点

完成社区康复协调员10万名以上的培训任务。认真落实《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人才培养规划》及实施细则要求。着力推动康复知识和技能进学校、进课堂、进医院、进社区。积极申报康复咨询师、辅助器具适配师、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师等职种。做好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全面实施培训学分管理和社区康复协调员持证上岗。筹备并召开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第五届全国代表大会暨学术会议。

推进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

与卫生部等有关部委联合制定并完善康复机构建设规范、康复机构准入办法和康复机构管理办法。开展各级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检查验收工作,促进其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做好“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和中国红十字会援建四川灾区康复机构项目工作。各地按照有关规范和要求,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各级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的定位、发展方向,充分整合资源,不断加强康复机构的软硬件建设。

加大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力度。

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在积极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培育活动的同时,探索和总结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做法和经验,带动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地全面开展,在城市社区主要解决康复服务质量,在农村社区主要解决康复服务覆盖面。不断深化康复服务内涵,探索有特色、满足社区残疾人需求的康复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别是通过开展农村康复示范县培育活动,突破农村地区社区康复工作。

做好各类康复救助项目。

与卫生部共同做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重点解决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复明问题。大力推进白内障无障碍县、市、省创建工作,努力实现三年内白内障患者“发现一例,复明一例”的目标。参与全国防盲治盲工作规划 的总结验收。

做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辅助器具服务车配置项目、长江新里程计划项目等各类救助项目工作,适时进行督导检查,总结推广经验,发现存在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改正。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培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以项目工作带动康复救助制度建设和各地残疾人康复救助水平的提高。

推动残疾预防工作,宣传普及康复知识。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出生缺陷防治和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同时,协调卫生部、国家计生委等部门,共同开展儿童残疾预防工作调研,制定儿童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探索建立卫生、计生、残联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体系,形成早预防、早筛查、早转介、早治疗、早康复的工作机制。利用各种媒体,并制作康复宣传

折页、张贴画、音像制品等,宣传残疾人康复事业和康复项目,向公众、残疾人及其亲友普及康复知识。组织编印藏、维等少数民族版康复知识手册和宣传材料,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进程。

二、各业务领域工作

组织开展社区康复工作“十一五”终期检查,督导各地完成“十一五”社区康复任务;全面推动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深化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成果,重点加强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对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和第二批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进行检查验收;完善充实社区康复服务内容,提高社区康复质量,使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在社区得到满足。加大社区康复协调员培养力度,规范培训内容,编制《中国社区康复协调员工作手册》。

完成60万例白内障复明手术,其中贫困患者免费手术7万例,并做好贫

困患者手术数据统计工作。与卫生部认真组织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重点解决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复明问题。指导各地进一步推进白内障无障碍创建工作,对白内障无障碍县、市、省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参与全国防盲治盲工作规划的总结验收工作。为2万名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6000名。完善地级残联低视力康复部建设工作。筹备“视觉第一中国行动”三期视力康复项目工作,扩大项目和国际狮子会影响。举办第二届国际低视力康复论坛,开展2010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低视力康复知识。对6000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依据《创建全国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示范地、县工作标准》,推进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示范市县创建工作。推广使用《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师任职标准》、《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效果评估标准》、《国家盲杖标准》和《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师培训教材》,指导地方科学、规范地开展

训练指导师培训和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扩大社区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

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主动将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工作纳入残疾人服务和保障体系建设大局。全力以赴,确保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国家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充分发挥省级聋儿康复中心职能,带动基层聋儿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创新聋儿康复模式,推进教学改革,努力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高度重视听障儿童康复保障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服务机制。

实施“彩票公益金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彩票公益金麻风畸残矫治手术”项目并进行督导检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推进项目的深入开展。认真组织实施肢体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选好定点康复机构,加强业务指导,抓紧贫困脑瘫儿童的筛查和救助审批工作;举办脑瘫儿童康复技术培训,编发康复指导读物和音像制品,指导各地定点康复机构

规范开展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和康复指导,最大限度地提高康复效果。那一世范文网

认真组织实施智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指导各地选好定点康复机构,抓紧贫困智力残疾儿童的筛查和救助审批工作,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启动;做好项目实施的业务指导,举办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技术培训,编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读物和培训教材;继续做好第三批10个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养护试点机构的检查验收工作,促进省市残联康复中心拓展智力残疾儿童康复业务,提高康复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以点带面,推进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工作。

对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进行督导,确保完成“十一五”任务;推广各地开展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成功经验,推动解决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问题;加强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加强社区精神康复机构建设和家庭康复,开展多种形式的

康复服务;加强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建设,对省级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进行评审,指导基层规范开展工作。

促进残疾人康复工作方案 篇2

残疾人事业是高尚、文明、进步、人道的事业。改革开放以来,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下, 我国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 残疾人的康复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他们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但是, 在新世纪新阶段, 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 由于我国社会差距进一步拉大, 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还比较落后, 特别是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够完善, 覆盖面有限, 农村人口的社会保障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 特别是农村残疾人群由于受身体状况的限制, 他们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很弱, 生存处境仍然比较艰难。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 他们期望社会加大帮助其康复的力度, 从根本上增强他们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能力, 不断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因此, 我们应当以全新的理念, 深刻认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重要性, 充分认识到残疾人康复工作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 我们认为主要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充分认识残疾人康复工作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残疾人康复既是一个社会问题, 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和谐社会建设, 是新形势下促进社会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 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 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 和谐社会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 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明确的目标和要求, 既包括物质文明建设, 也包括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残疾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困难群体, 他们的生活状况如何, 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如何, 不但关系着他们生存与生活质量的改善, 而且也直接体现着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容与成果。可以这样说, 如果没有残疾人生活质量的改善和提高, 和谐社会建设就是一句空话, 和谐社会建设就无法实现其整体目标;如果没有残疾人参与和谐社会建设,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不是整体意义上的和谐社会。

目前, 甘肃省有187万残疾人, 其中, 百分之八十都有康复方面的需求。在甘肃省农村人口中, 从个体的绝对数量来看, 残疾人在农村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似乎并不高, 但由于他们身体功能的损伤, 需要家庭的供养、帮助的程度较大。由此可见, 一个人的残疾不仅仅是个体的残疾问题, 而会牵涉其家庭和亲属的富裕、和谐, 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应当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高度, 深刻认识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重要意义, 通过多种途径, 多种康复手段, 帮助他们恢复、补偿身体功能, 使他们参与正常的社会生活。

1) 在和谐社会建设中, 要进一步加强政府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的主导作用, 帮助更多的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是社会弱势群体, 在社会资源的创造和利用过程中都相对处于弱势的地位, 残疾人的需求往往是关系到自身生存的最基本要求, 我们应该从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的角度, 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 在资源的配置和资金的支持中对残疾人群予以倾斜。

2) 要有大局观念, 政府各部门要在和谐社会建设工作中, 将残疾人纳入社会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 通盘考虑。残疾人康复是一项长期的社会性工作, 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仅靠残联一家是做不好的, 需要政府各部门的合作与支持, 才能将残疾人康复工作落到实处。政府各部门要以解决群众的疾苦, 帮助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出发点, 在本部门和谐社会建设的政策制定及资金分配中对残疾人的康复予以优先扶助, 对残疾人的康复需求通盘考虑, 为残疾人参与享受新农村建设提供帮助。

3) 残联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 为残疾人在和谐社会建设中争取利益。和谐社会建设是一个社会资源重新整合的过程, 也是一个社会资源再分配, 再创造的过程。残联做为残疾人的娘家, 残疾人的代言人, 应当抓住和谐社会建设给我们带来这个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 通过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社会的宣传, 通过帮助残疾人解决具体的康复、扶贫等问题, 为残疾人争取资金支持和社会资源, 使更多的残疾人康复。

2完善社会保障及医疗救助的保障措施, 建立残疾人康复经费筹措的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及医疗救助等相关的保障措施, 建立残疾人康复经费筹措的长效机制, 切实保障和解决残疾人的康复难题。

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立法保障劳动者和社会成员因年老、疾病、失业、丧失劳动能力时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安全保险制度。社会保险是对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失业时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基本医疗需求在物质上给予社会性帮助和保障, 它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调节器”, 社会发展的“减震器”, 实现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的“平衡器”。

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着覆盖范围窄、制度不健全、管理基础薄弱等问题, 尤其农村社会保障能力还很脆弱。能真正享受到国家的社会保障政策的人口, 特别是农村人口还很少。我们要更多地从注重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 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率, 特别要认识到加快扩大农村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甘肃省社会保障工作很薄弱, 社会保障体系很不完善。目前在甘肃农村, 贫困问题尚未完全消除, 许多残疾人的温饱问题才基本解决, 残疾人及其家庭拿不出钱来解决自身的康复问题, 尽管, 这几年来, 各级政府通过各种渠道和康复项目的实施, 投入了一定资金解决残疾人的康复问题, 但与残疾人的康复需求相比, 还有很大的差距, 残疾人康复工作要想获得稳定长久的资金投入, 按甘肃省目前经济发展水平, 各级政府拿不出更多的资金来解决残疾人康复工作中存在的资金短缺问题, 残疾人的康复面还很窄, 资金缺口还比较大, 残疾人“因残致贫、因残返贫”的现象十分突出, 阻碍了整个社会发展的步骤, 影响到整个社会小康建设的步伐和新农村建设的实施。因此, 解决残疾人的康复问题其实在某种程度是解决残疾人的脱贫问题, 是解决建设小康社会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也是建设和谐社会首先要化解的社会矛盾之一。

1) 动员残疾人及其家庭加入目前在全国推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通过多种途径, 宣传动员残疾人家庭尽快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 让残疾人尽快分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带来的种种实惠, 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保障问题, 想方设法降低残疾人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门槛, 扩大残疾人康复医疗的就诊和报销范围, 使残疾人得到实惠, 受益康复。

2) 要积极稳妥地逐步建立、完善符合农村实际的社会保障体系及医疗救助制度, 使之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解除残疾人及其社会弱势群体的后顾之忧, 保障社会的稳定和谐。

3) 加强残疾人康复项目的引进与实施, 缓和、补充甘肃省残疾人康复经费的短缺问题。这几年甘肃省先后通过与港方慈善机构、慈善人士及国内发达地区政府机构的合作, 引进实施了一些残疾人康复项目, 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 得到了残疾人的欢迎。但是, 从项目的规模和资金的数量来说, 都很不够。我们应该在保留、引进过去项目的基础上, 扩大项目引进范围和力度, 使更多的残疾人得到实惠。

3根据甘肃省农村的具体实际, 走出符合本省特点的残疾人康复工作模式

山大沟深、交通不便、经济不富裕是甘肃农村的基本特征, 在这种情况下, 如何让残疾人就近就地得到方便快捷的康复服务, 这是我们要在新农村建设中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客观地讲, 现在各基层残联通过康复机构的建设, 配置了一些康复设备, 这从康复示范及指导作用来讲, 是非常重要的, 在交通便利的城区康复服务的辐射作用也是非常大的, 但在山区有许多残疾人因身体及经济的原因, 不可能长时间地离开他的居住地去进行康复训练, 解决他们的康复需求只能就近就地提供康复服务。去年, 笔者曾去甘肃的会宁县帮助实施香港嘉道理社区康复项目,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具体做法对我们的工作有一定的启示。会宁县通过民政、卫生、教育多部门的联动, 培训县、乡、村三级康复骨干, 建立了以县康复中心为龙头的县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 又通过乡、村、社 (康复员、村医、社长或家属) 的二级培训将具体工作直接落实到了残疾人的身上, 使残疾人的康复落在了实处。同时, 对部分现有条件下不能满足康复需求的残疾人, 又反过来通过社、村、乡、县逐级转介, 使问题得以解决。会宁县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 坚持从实际出发, 立足村情社情家情, 坚持因陋就简、因地制宜, 通过帮助残疾人制做简宜的康复训练器具, 制定训练方案, 教会残疾人一种方法, 给残疾人灌输一种理念, 使他们自信、自立, 取得了较好的康复效果。他们的这种做法在甘肃省的其他县区不一定实用, 但它对甘肃省残疾人康复工作模式的探索和创新, 有一定的借鉴和启示作用。

4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为残疾人回归主流社会创造健康向上的康复环境

在农村, 由于认识水平及知识普及等方面的原因, 相当一部分人对残疾人康复知识的了解不多, 对残疾人不理解, 甚至存在歧视残疾人的现象, 使许多残疾人因为残疾而自卑, 失去了康复的信心和勇气。因此, 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人际关系的环境, 对残疾人康复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通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全面提高农民素质。通过开展各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具体的扶残助残行动, 通过残疾人康复知识的普及, 在农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 引导农民群众自觉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树立理解、帮助、关爱、支持残疾人的社会新风尚, 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 为残疾人康复并进而回归主流社会, 提供文明、健康的生存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郑芸哲, 张忠家, 孙艳, 等.PSW12型动力水龙头装置研制[J].石油矿场机械, 2011, 40 (5) :59-61.

[2]孙娟.SL675型高压重载水龙头设计研究[J].石油矿场机械, 2010, 39 (4) :74-76.

促进残疾人康复工作方案 篇3

【关键词】 残疾人康复工作;现状;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G64.22【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2095-3089(2016)36-00-01

黄石市地处鄂东南,总人口160万余人。全市共有各类残疾人84925人,占总人口数的5.31%。其中,肢体类残疾人有22505人,占26.5%;听力类残疾人有28025人,占33%;智力类残疾人有4101人,占4.83%;视力类残疾人有15176人,占17.87%;精神类残疾人有3694人,占4.35%;言语类残疾人有407人,占0.48%;多重残疾人10666人,占12.56%。许多残疾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康复需求,经过初步筛选需求轮椅的6798人、假肢装配的3068人,需配助听器的5481人(不包括特校)、白内障患者6678人,可以说康复难度大、任务重,是一项大工程。

一、康复工作的现状

全国康复工作会议提出在2015年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后,市残联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积极向领导汇报,争取领导支持,下发文件,召开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根据康复的原则、方针和内容,制定了相应措施,使全市的康复工作初见成效。

(一)与卫生部门联合,建立了康复点。在市医院设立了白内障康复中心,建立了精神病防治中心,新设立了37个残疾人社区康复站,为每个康复站配备了价值5000余元的康复医疗器材,积极开展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

(二)建立了黄石市残疾人用品用具服务中心。成立多年来,积极为残疾人康复服务与咨询,已累计为残疾人提供用品用具150余万件。

(三)开展了以“助听、助视、助行”为重点的康复服务。“十五”期间,全市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5629例,为1028名低视力患者配备了助视器,为3564名聋儿免费赠送了助听器,对2735名聋儿进行了听力语言训练,培训聋儿家长2786名,对126名脑瘫儿童和152名智残儿童进行了生活自理能力和认识能力训练,对670名肢体残疾者进行了系统功能训练,为358名肢残患者安装了普及型假肢。

二、康复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总的看来,全市的康复工作从无到有,效果初步显现。但是,由于康复工作在我市属于初步发展阶段,特别在农村尚属摸索探索阶段,还有许多问题与不足,亟待完善与加强。

(一)康复机构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康复机构建设还没有纳入社会规划建设大盘子,还没有形成市、县、乡、村、户康复网络,特别是乡、村康复机构不健全,有的没有发挥作用。

(二)康复工作人员、残疾人工作者缺乏实际经验和应用技术,康复知识和基本理论掌握的不够,制约了康复工作的开展。

(三)总体工作不规范,大部分没有建档立卡,而建档立卡的,大多填写也不准确、不翔实。

(四)城区社区康复资源还没有充分利用。

(五)康复经费短缺,制约了康复工作的开展。

(六)残疾预防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三、康复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根据我市康复工作的实际和日益扩大的残疾人康复需求状况,把残疾人康复工作当作重中之重来抓,通过不断创新,逐步形成康复工作规范化、日常化、网络化,力争达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康复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进一步加强康复机构建设,把康复工作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大盘子。康复工作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永恒主题。一是加大力度,协调工作,建立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成为全市康复工作的龙头。二是建立市、县、乡、村、户五级联动机制,依托市、县、乡、村卫生院(所)建站布点,形成康复服务网络,即市培训、县培训、乡指导、村服务、家庭训练。做到立足全市、县、乡、镇,服务到户,训练到人。

(二)整合社会资源,构建立体医疗网络。要针对康复工作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的特点,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注意整合社会资源,逐步建立“康复不出村,常规治疗不出乡镇,康复手术不出市”的立体康复网络。把各种康复诊室、针灸、推拿、按摩等纳入社会康复资源,把康复融入传统医学之中,同时开展教育、职业康复等方面的服务,以满足各类残疾人的多元化康复需求。

(三)进一步探索把残疾人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的新路子。把残疾人康复融入城乡卫生服务计划,纳入全科医疗卫生服务内容,使其与预防、医疗、保健教育、计划生育等融为一体,与城乡服务站同建一个结构适宜、功能完善、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经济有效的工作体系。

(四)加强康复队伍建设,加大康复知识普及力度。一方面要立足长远,选定康复员。由卫生部门认定并发给乡村医疗执业执照的医生担任康复员,并加大培训力度,尽快提高业务素质,同时,还要加强对基层残联专兼职人员的培训,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另一方面,采取举办培训班,散发康复资料,电视讲话等各种形式,大力普及康复知识,将残疾人康复知识纳入健康教育之中,发放康复知识和康复训练科普读物,使康复对象能掌握简单的康复方法,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

(五)进一步加大资金争取力度。残疾人康复的每一項工作都需要经费支持,我们要加大力度,多方筹集资金。一是在机构建设上,采取投资主体多元化,以财政投入为主,以社会投入为补充,以社会福利型康复机构为骨干,以社区康复为基础,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康复机构,形成康复服务载体公有和非公有共存,政府行为、社会运作并举的康复网络。二是在具体康复工作中,要多作细致工作,争取财政支持,按照国家规定,保证康复资金足额到位。三是发挥残联社会化工作优势,多方筹集资金。

(六)积极协调卫生、计划生育、公安、交警等部门,加大宣传力度,以减少和预防残疾的发生,一是开展妇幼保健服务和新生儿筛查,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以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的发生。二是协调卫生部门加强执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建设,合理用药,使药物致残的可能性降到最低。三是加强与交通公安部门的联系,加大交通法规宣传的力度,逐步形成人人遵守法律法规的守法意识,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的发生,以减少事故致残的可能。

促进残疾人康复工作方案 篇4

各镇、街道、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残联:

根据*卫妇基(2003)6号文《关于印发“**市郊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服务点(中心村卫生室)建设标准”的通知》精神和市残康办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不断满足残疾人群体得到就近就便的康复需求,早日

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建立完善社会化的残疾人康复工作体系,力争2005年使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100得到康复服务,2010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二、基本原则

社区康复工作以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为出发点,以康复机构为指导,社区为依托,残疾人家庭为基础,广泛开展各种覆盖面广、时效性强、残疾人迫切需求的康复服务。

三、服务形式

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主要有六个方面内容:一是康复医疗服务、二是训练指导服务、三是心理疏导服务、四是知识普及服务、五是用品用具服务、六是咨询转介服务。

四、服务对象

具有本区户籍的各类残障人。

五、组织管理

按照《***市区域卫生规范三年行动计划(**年-**年)》的要求,本区应在三年内完成全部镇、街道、园区卫生院达市级社区卫生服务组织标准建设。各镇、街道、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残联应结合此项工作的开展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之中。

在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中,各镇、街道、园区残联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不仅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职,而且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抓出实效。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相应的康复医生进行康复服务和技术指导,残联应做好社区康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并依托社区残疾人协会做好康复需求调查工作,同时根据需求在康复器材、业务经费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补助和配置。

六、康复站(点)建设标准

1、残疾人康复站(点)建设时,应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室处设置醒目铭牌,名称为“某某镇(街道)残疾人康复站”或“某某村(居委会)残疾人康复点”残疾人康复站站长由各镇、街道、园区残联干部担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参与康复站工作。

2、各镇、街道、园区残联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社区残疾人康复站(点)的康复服务内容、工作职责、工作制度、服务公约,并在康复站(点)内公布。

3、开展康复医生培训,提高康复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1-2名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兼职康复医生;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有1-2名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兼职康复医生。

4、社区残疾人康复站的康复用房原则上不少于30-50平方米,购置康复器材不少于10件(套)。残疾人康复点康复用房原则上不少于20-30平方米,购置康复器材不少于5件(套)。

5、各镇、街道、园区残联及康复站(点)要做好本辖区残疾人调查摸底建档立卡工作,分三个年龄段0-7岁、8-14岁、15岁以上,摸清底数,填写《康复需求登记表》;对在残疾人康复站(点)中得到康复训练的重点康复对象(三瘫一截),必须建立并填写康复训练档案;对在残疾人康复站(点)得到康复服务的残障人,必须填写《康复服务记录表》。同时,做好新发生残障人的康复需求登记工作。

6、各基层残疾人康复站每年5月31日、10月31日前将《残疾人康复服务汇总表》、《残疾人康复训练登记表》,11月15日前将重点康复对象(三瘫一截)的康复训练档案报区残联****科。

七、考核评估

残疾人康复服务考核标准

1、康复需求数应达到持证残疾人数的60,但康复需求人员可以是有康复需求的残障人。

2、康复服务率应达到康复需求数的100。

3、康复站、康复点各类资料必须齐全,服务内容真实。

区残联、区卫生局将共同制定考核标准,每年年终对残疾人康复站(点)进行目标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八、经费投入标准

为保证工作的开展,市残康办按建成一个残疾人康复站投入1万元,建立一个残疾人康复点投入2千元的标准下拨经费。区残联将按照1:1标准匹配经费,此项经费原则上用于残疾人康复站(点)的康复器材配备。

九、申报方法

按“建成一个、申报一个”的原则,各镇、街道、园区根据残疾人康复站(点)建设标准的要求,建成一个中心康复站、2-3个康复点后向区残联和区卫生局申报。由市、区残康办考核后,下拨给基层残联建站(点)经费。

各镇、街道、园区残联要以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工作要求,不断开拓创新,贴近残疾人需求,让残疾人能得到就近就便的康复训练服务,为残疾人康复地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创造有利的条件。

《关于进一步

残疾人康复中心管理方案 篇5

以“守护幸福家庭、引领健康生活”为宗旨,并对自身加强关注残疾人康复工作。为了中心拥有良好的办公管理,明确中心内部管理职责,使内务管理工作更加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方案;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有成员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切合中心实际,根据不同的制度内容编写相应的规范化要求,力求使中心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证中心的办公事务有效开展。

办公室 职责范围

办公室工作人员应明确自身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对自身工作做到严格要求一丝不苟。

一、中心的办公人员需服从上级的指示并在直属岗位主管的领导下积极有效的开展中心办公中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残疾人事业的统计、科技工作;

三、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办公室人员应对中心文书管理、图书管理、办公用品管理、会议管理、清洁卫生管理等工作,保证各项事务有序开展;

五、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行政关系,为各部门工作开展提供相应的服务; 1

六、收集各部门反馈信息和外部资讯,上传下达各种指令,及时做出整理,当好领导的参谋;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艺术活动,指导残疾人文化体育机构的业务工作;

七、中心各个部门人员首先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其次协助其他部门工作,并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编制资金计划,负责管理机关财务、事业经费、残疾人福利资金、基建投资和物资供应;

九、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劳动工资管理的日常工作,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十、组织开展助残活动,统筹向社会开展残疾人事业募捐工作;

十一、联络、表彰残疾人,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残疾人事业;

十二、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负责指导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十三、承担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日常工作,指导下级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工作;

工作规范

由于中心的特殊性,应在医护道德规范上,严格要求自己并尊重残疾人的人格和权利,文明礼貌的微笑服务,不随意透露残疾人的隐私;注意仪表、礼仪、言语、行为规范。

办公室事务文件管理

一、严格注重文件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办公的速度和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作用;

二、中心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利主要集中在行政人事主部,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三、凡寄至中心的文件、传真等,由办公室签收并做好相应记录。

四、按时间、内容、部门、名称等内容分门别类进行整理,附件、批件、定稿等资料收集完全,存档备案;

五、根据文件整理编号,对对应资料进行相应的归档、整理、备注,并存入专门的档案文件柜保管;

六、办公室应对中心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和办公设备做好入库登记;

七、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用品管理室,不得私自挪用办公用品。

八、做好残疾人的档案管理工作;

九、做好新旧残疾人的建档和归档;

日常事务管理

来客接待是行政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接待工作规范有序,维护中心的良好形象,对接待工作做具体的要求;以主动、热情、礼貌为原则,接待人员应落落大方,以礼相待。按照接待

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言行、礼仪规范;接待人员问清来者意图,引领其见所需见的人员,并奉上茶水,做好一系列的后续工作;礼貌对待每一个残疾人员,努力给残疾人营造拥有家的温暖的康复中心;

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中心形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对其自身工作环境不定期打扫和保洁。

教育就业股 职责范围

首先需要该股人员,积极有效的开展基础培训和基础教育工作,指导和帮带残疾人的就业知识;组织落实残疾人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的社会保险,积极推行无障碍建设;组织好残疾人需要参与的各种考试与证书考取;负责盲文、手语的推广;开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中等以上教育和成人教育;并做到以下残疾人就业责任制度:

一、负责中心残疾人劳动力就业训练规划、落实就业培训等政策;

二、负责好残疾人的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指导残疾人就业机构的业务工作;

三、负责指导残疾人的指导、管理就业训练等工作;

四、负责带领残疾人参加就业机构的应聘等;

五、负责召开应聘会的准备工作;

六、负责残疾人的求职登记,如:所谋职位、工作时间、待

遇等;

七、负责残疾人求职人员的档案管理,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

八、建立劳动力供求信息库,让残疾人更好的了解所需和所求职业信息;

九、指导残疾人组织兴办福利企业;

十、负责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网络的建设和工作;

十一、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工作;

康复股 职业范围

康复工作应始终坚持“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指导思想,牢牢把握残疾人康复工作这一永恒主题。

一、成立了残疾人康复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和了解每个残疾人康复情况,并建立档案归档;

二、做到品德优良、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强;负责中心残疾人事业各项日常事务帮带工作,使中心康复工作的稳步、顺利的开展;

三、辅助好教育就业股对残疾人的义务教育工作;

四、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

五、建立和发展社区康复体系;

六、指导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康复人才培训;

七、开展残疾预防,指导残疾人康复行业协会,开展学术交

流;

八、指导残疾人用品用具开发、供应、服务,开展各类残疾人康复训练、培训;

九、完成好领导交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 篇6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重要部署,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帮助残疾儿童更好地融入社会,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 号)、《XX 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X 政[2018]XX 号)和《XX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努力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坚持制度衔接、应救尽救。加强与基本医疗、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确保残疾儿童家庭求助有门、救助及时。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着力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坚持规范有序、公开公正。建立科学规范、便民高效的运行机制,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透明、结果公正。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更好发挥

政府“保基本”作用,不断推进基本康复服务均等化;更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不断扩大康复服务供给,提高康复服务质量。

二、工作目标 到 2020 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到 2025 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救助对象救助条件 (一)救助对象

符合条件的 0-6 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优先保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

(二)救助条件 1、具有 XX 区常住户口或居住证。

2、监护人有康复意愿,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配合做好康复训练。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视力、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经医疗机构诊断,有康复训练需求,具有康复潜力,身体状况稳定。其中,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主要指针对肢体残疾儿童常见的严重影响儿童正常生活和活动、术后效果明显的手术(如先天性马蹄足等关节畸形,先天性关节脱位,脑瘫、脊膜膨出后遗症或脑损伤等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等)。

听力、言语残疾儿童:诊断明确,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其中人工耳蜗手术要求听力损失重度以上、佩戴助听器效果不佳、医学检查符合手术条件。

四、救助内容救助标准

(一)救助内容 1、手术。为有手术适应症的听力残疾儿童实施人工耳蜗手术,为肢体残疾儿童实施肢体矫治手术。

2、辅助器具适配。为有辅助器具需求、经评估后适合配置辅助器具的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

3、康复训练。为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基本康复训练。

(二)救助标准 1、手术。通过多重医疗保险政策按规定报销后,对配

置基本型人工耳蜗手术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 12000 元(含人工耳蜗术后调机费),同时可享受一个周期的康复训练费补助 16000 元。

对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 17200 元(针对住院期间费用)。

2、辅助器具适配。助听器平均补助标准为 4800 元/人(2台全数字助听器,含适配服务费)。假肢、矫形器平均补助标准为 5000 元/人,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盲杖等平均补助标准为不超过 1500 元/人。

3、康复训练。视力残疾儿童平均补助标准为 1000 元/人/年,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平均补助标准为 16000 元/人/年。

每名残疾儿童在同一内不得重复享受康复救助。多重残疾儿童可由其监护人自主选择康复救助类别,全年总费用不超过单项康复救助标准。

机构训练周期不少于 10 个月。

五、工作流程 残疾儿童监护人持残疾儿童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残疾人证、医疗、康复机构诊断评估证明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区级残联提出申请。

区残联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同时将救助对象基本信息录入管理系统。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

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必要时,由省辖市以上残联和卫生健康等部门指定的医疗、康复机构开展进一步的诊断、康复需求评估。确需转介的,患儿凭市级以上残联和卫生健康等部门指定的医疗、康复机构开具的诊断、康复评估报告申请转介。

定点康复机构与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建立服务档案,制订服务计划,实施康复训练等服务,定期进行评估,及时调整服务计划,并将救助对象的服务信息录入管理系统。救助对象中途自行放弃康复训练的,定点康复机构须及时书面报告区级残联,重新确认救助对象,将变更情况存档备查。

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手术治疗、康复训练的,所需费用先按规定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解决,剩余部分费用超过补助标准的按照补助标准补助,低于补助标准的据实补助。

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经区残联审核后,由同级财政部门与定点康复机构直接结算,结算周期由区残联商同级财政部门确定。经区残联审核后同意转介到辖区外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可按本区康复救助标准进行结算,具体结算办法由区残联商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六、资金保障管理 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逐步加

大财政投入,建立稳定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保障机制。健全多渠道筹资机制,鼓励、引导社会捐赠。

康复救助资金主要用于救助对象的手术、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救助资金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执行。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康复救助资金及其工作经费,统筹使用上级拨付的残疾儿童康复经费和本级经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现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和资金筹集使用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康复服务评估 定点康复机构要严格按照各类残疾儿童康复项目服务规范开展康复训练,并对在训残疾儿童每至少进行初期、中期、末期三次康复服务评估。

区残联会同区教育、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制定康复服务评估标准,组织开展康复效果的抽检;区残联会同上级残联负责残疾儿童康复过程监测,每年对残疾儿童康复效果进行评定。可组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救助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并以适当方式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康复效果评估机制,形成常规评估、阶段性评估和

终期评估的整体评估制度。

区残联要定期向上一级残联提交上项目实施绩效报告,包括项目执行情况、康复效果情况、预算经费投入情况、资金使用绩效和管理情况等内容。

八、康复机构 区残联会同卫生健康、民政、教育、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公开择优原则选择确定定点康复机构,并实行动态管理。

定点康复机构应当具有法人资质并依法登记,机构建设符合国家及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康复机构规范,取得国家及省市有关部门规定开展业务的相应资质,达到康复机构准入标准,为残疾儿童提供安全、有效的康复服务;建立残疾儿童康复管理档案,资金管理、使用和安全防范等制度;做好康复效果评估、监护人培训、总结等工作;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

区残联会同卫生健康、民政、教育、医疗保障等相关部门对定点康复机构进行检查考核。考核不合格、当年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及安全责任事故的,取消其定点康复机构资格,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区定点康复机构。

九、康复服务人员 从事康复服务的人员应当具有人道主义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学习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能够熟练运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取得相应资格的,还应当依法

取得相应的资格。

区卫生健康、教育等有关部门要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知识、技能纳入卫生健康、教育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内容。鼓励和支持相关医疗机构、高等院校加强残疾儿童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培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成立残疾儿童康复专家指导组,开展残疾儿童康复工作检查、指导、评估、培训。定点康复机构应当对其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培训,为专业人员接受培训提供机会,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确保康复服务质量。

区、乡两级要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经办能力建设,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负。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社会工作者、志愿服务人员等社会力量作用,做好发现告知、协助申请、志愿服务等工作。

十、管理与监督 以区残联为主,发展改革、教育体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审计、市场监管、广播电视、医疗保障、扶贫等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

教育体育、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协同配合残联组织完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管理相关政策,共同做好定点康复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残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定点康复机构准入、退出等监管,建立定期检查、综合评估机制,指导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内部管理、改善服务质量、加强风险防控,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置安全责任事故,确保残疾儿童人身安全;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康复服务定价机制,加强价格监管;建立覆盖康复机构、从业人员和救助对象家庭的诚信评价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做好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工作,加强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交换共享;积极培育和发展康复服务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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