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水工程资质标准

2024-07-31

建筑防水工程资质标准(共9篇)

建筑防水工程资质标准 篇1

一、总 则

(一)本标准所称建筑幕墙工程包括玻璃幕墙、金属与石材幕墙、点支承玻璃幕墙、单元式幕墙以及采光屋顶等建筑幕墙工程类型。其他类型的建筑幕墙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标

(一)甲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不少于2项大型或4项中型规模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2、技术人员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2项大型规模的幕墙工程设计,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机械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1项大型或2项中型规模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完善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固定的工作场所。(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

(二)乙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人员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2项中型规模的幕墙工程设计,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机械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1项中型规模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固定的工作场所。(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担任务范围

(一)甲级

承担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的类型和规模不受限制。

(二)乙级

可承担各类型幕墙高度在80米以下且幕墙单项工程面积在6000m2以下的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

四、附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建筑防水工程资质标准 篇2

背景:产业崛起市场混乱

近年来, 以金属屋面、墙面作为围护系统的行业成长十分迅速, 在很短的时间里企业已发展到数千家, 其年均作业面积近3000万平方米~4000万平米, 产值和原来数据相比也有了大幅度提升, 达到1000亿元~1500亿元的规模水平。有企业认为, 加强资质管理和设定必要的准入条件这一要求是十分迫切的, 除非在技术、管理人才等条件上有必要的限定, 否则无法保障这一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相关企业和主管部门也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2012年8月在京举行的“建筑金属屋面 (墙) 板工程设计与施工专业资质管理研讨会”上就已经提出, 出台建筑金属屋面 (墙) 板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管理标准, 是建筑钢结构行业发展的迫切需要。随着现代建筑技术的迅猛发展, 建筑节能新材料的推广运用, 建筑金属屋面和金属板材的运用领域越来越广泛, 金属屋面及板材的加工、安装有着特殊技术条件和连接工艺, 其生产施工工艺也不同于钢结构和玻璃幕墙体系, 由于缺乏有效的资质准入和标准设定, 目前这一行业发展良莠不齐, 存在的质量问题较多。近年来一些重点工程的金属屋面频繁发生漏雨、开裂, 甚至被风掀顶、坍塌等恶性质量事故。

应对:编制标准规范行业

据媒体报道,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秘书长刘哲在座谈会上对设定资质的条件和考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要求建筑钢结构委员会在充分掌握行业信息的基础上, 把国内从事金属屋面 (墙) 板的企业组织起来, 通过制定行业标准、相应合同文本, 完善招投标方面审查, 使企业的能力与相应承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 促进金属屋面 (墙) 板专业企业自律自强;他强调, 标准的编制要参照国家现行的建筑企业资质标准的设定条件, 在行业实行取得经验之后, 争取纳入建设系统并轨运行;在当前条件下, 可先制定行业生产安装所需要的技术条件和标准, 在试行中不断修订完善, 通过科学管理, 逐步取得行业的认同、社会的承认;要更细、更深做好本行业的调研, 力求使设定的资质标准更具普遍性、代表性, 有利于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随后, 在2013年3月23日,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企业在京召开了“金属屋面、墙面资质研讨会”。会上, 相关企业强烈要求, 由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委员会牵头成立金属屋面、墙面产业联盟, 确保行业的健康发展。

除去不时有金属屋面被大风掀起、屋面漏水等质量事故发生外, 在工程招标过程中, 金属屋面、墙面行业由于没有相应的资质规定, 业主进行发包时缺乏相关的法规依据, 从而导致正规金属屋面、墙面企业的正当利益受到损害, 阻碍了行业和企业的健康发展、制约了企业进一步增加科技创新的投入。因此, 在会上有相关企业负责人再次提出, 希望由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委员会牵头成立金属屋面、墙面产业联盟, 并制订金属屋面、墙面系统行业的设计、制造、施工的规范标准, 制定适合市场要求的资质等级标准, 确保金属屋面、墙面系统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两个月之后的5月29日, 《建筑金属屋 (墙) 面设计与施工资质等级标准》 (试行) 的出台就显得众望所归, 与此同时, 《建筑金属屋 (墙) 面设计与施工资质管理办法》与《建筑金属屋 (墙) 面设计与施工资质考核办法》同时出台, 此举将在规范相关行业方面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解读:标准编制全面详实

建筑金属屋 (墙) 面设计与施工资质等级共分为3级, 每一级在注册资金及业绩、技术人员及管理、生产设施和技术装备上都有着十分细致的规定, 如最低一级的三级资质, 大到需要500万注册资金, 小到要求持证安装工、质检员等人数都有最低限定, 而最细致的地方在于, 主要设备甚至要求具有拉铆枪、手电钻、自攻钉电动紧固枪、射钉枪、螺栓紧固扳手等工具;具有经纬仪、水准仪及国家标准要求的检验检测设备和工具等。

在承包业务范围上也有比较明确的要求。一级资质企业:可从事各类型建筑金属屋 (墙) 面系统工程的咨询、产品制造、系统集成、系统安装项目。二级资质企业可从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中、小型建筑金属屋 (墙) 面系统的产品制造、系统集成、系统安装项目。三级资质企业可从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下的小型建筑金属屋 (墙) 面系统的产品制造、系统安装项目。

执行:动态管理公平竞争

在施工资质制订了详细的规定之后, 与标准同期公布的文件《建筑金属屋 (墙) 面设计与施工资质管理办法》与《建筑金属屋 (墙) 面设计与施工资质考核办法》 (下分别称“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 将会分别起到前期资质审核与后期监管的作用, 这将有效杜绝相关企业“混”标准, 或者拿到资质之后“缩水”施工的现象发生。

在前期审核的过程中, “考核办法”规定, 具体审核工作将由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委员会负责管理, 重点针对专家组对企业实地考核程序, 其职责是:

(1) 制定、修编和解释本办法;

(2) 组织专家组对企业进行实地考核;

(3) 召开资质评审会;

(4) 网上公示;

(5) 报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批准。

资质评审委员会组织考核小组对申请建筑金属屋 (墙) 面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实行实地考核, 考核小组由3-5人组成, 其中组长1人, 组员从专家库抽取。实地考核是在企业提交合格的申请资料, 并受理、初审合格后进行的。

专家组实地考核的内容为标准里所规定的相关注册资金及业绩、技术人员及管理、生产设施和技术装备等, 而具体考核的细节上, 针对不同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要求。

如注册资金及业绩方面上, 不仅有具体的要求, 还要核验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合同和竣工验收文件原件。

在技术人员及管理方面上, 则包括检查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简历, 核对有效证件原件、技术负责人的学历证明、社保证明、职称证书及工作简历及其所主持完成项目的相关文件 (项目合同、工程验收单、技术文件) 等。

在质量管理考核方面上, 则包括查文件管理制度;分别在文件管理、使用部门各抽2-4种文件, 查文件有效性和修改情况, 验证技术文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在设备和生产厂商方面上, 则包括实地查看并核对租赁文件或房产文件原件。

以上这些考核, 如果出现任意一项不达标的, 单项即为不合格。考核结束后, 考核组长须组织成员合议考核意见, 并填写考核表。合议过程中, 考核小组以外的人员应当回避。这保证了合议结论的相对独立性和公正性。合议意见出炉后, 由专家组提交钢结构委员会, 由钢结构委员会将意见汇总并报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核准发证。

对于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 发证部门不予受理或不批准其申请, 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屋 (墙) 面资质》。

通过审核后的后期动态监督环节, 同样是由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委员会负责。

一般情况下,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钢结构委员会对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每年抽查复检一次。《屋 (墙) 面资质》证书有效期为2年。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续的, 企业应于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按原申请程序向资质证书发证部门提出延续申请。延续后的资格证书有效期仍为2年。

而对市场信誉良好、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证书有效期满时经企业申请、原登记审核部门同意, 对资质条件不再审查, 直接办理延续手续。

对从事建筑金属屋 (墙) 面工程项目的企业所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除及时将企业违法事实抄报相关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外, 还将在相关媒体上予以通报, 并记入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行业诚信档案。对于涂改、伪造证书的;超越等级范围承揽项目的;转让、出借证书的相关企业, 也将受到同样的处理。

在监督检查中, 发现取得《屋 (墙) 面资质》证书的企业在企业资信、人员、技术和装备等未达到等级标准, 钢结构委员会将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

“管理办法”还规定在以下情况下, 证书的撤销情形:

(一) 违反申报程序获得资质证书的;

(二) 对不具备申请资质或不符合标准的企业颁发资质证书的;

(三)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证书的;

(四) 违反现行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五) 降低工程施工和服务标准, 低于成本价搞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

建筑防水工程资质标准 篇3

关键词:建筑业企业资质;专业类别;新版资质标准; 专业承包

1 新旧资质专业类别变化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新的标准在这三个方面都做了相关改动。

1.1 施工资质总包专业类别的变化:总包资质原来的12个专业类别并没有增减,对其中3个专业类别名称做了一些改变,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改为建筑工程施工,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改为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改为机电工程施工。

1.2 施工资质专业类别的变化:由原来的60个删减到36个;一些小类别资质并入相关大类别专业资质;删掉了其他部门也同时审查批准的资质类别,避免企业重复批复减轻企业负担;例如:电梯安装工程施工资质,住建部和质量监督检查部门重复审批,这次删掉了,只要质量监督检查部门审批合格就可以了,大大减轻了企业资质申报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

1.3 劳务资质的变化是:原来版本是劳务资质划分13个类别,有的划分为一级、二级;有的不区分等级;新的资质标准劳务资质不再区分类别和等级。

2 总包资质类别的要求变化

旧版资质标准明确了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特级资质在注册资金、企业净资产、近三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方面比同类别一级总承包资质有更高的要求,其他条件与一级资质相同;而新版资质标准并未对特级资质标准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如果企业目前想申请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只有待相关规定出台后进行申请。

3 人员要求变化

新版资质标准对人员要求有很大变化,旧版人员要求主要体现在:职称人员人数、相关专业类别、建造师人数;新版人员要求主要体现在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从新版的人员要求看,强化了持证上岗的要求;弱化了职称人员要求,对经济人员更没有了要求,一级资质对持证上岗人员要求50多人以上,旧版资质标准职称人员一级资质要求300人,新版资质标准职称人员降到30人之少。对建造师要求更明确,以前申请一个类别资质只是简单要求,例如建筑工程一级要求12个,不做详细要求,新资质标准做了详细要求:建筑工程9个,其机电工程类有3个就可以,建造师人员类别要求比旧版资质标准更明确。旧版资质标准没有技术工人要求,新版一级资质要求必须有技术工人150人之多,这就可以看出新版资质标准对现在施工人员要求更加严格,以前对这些也做要求,主要为应付安全检查,现行纳入资质申请材料里来,各个施工企业就必须增加培训上岗操作人员和技术工人人数,提高各个岗位操作员工和技术工人的工作能力,这样从工程质量和工地施工人员安全上更加有保证,估计以后会大大减少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

4 设备要求变化

旧版的资质标准中有些专业类别资质对设备的要求是:企业具有与承包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新版设备要求规定:要么没有设备要求,有设备要求的都是很详细明了,不再有:“与承包范围相适应”这句话。这样对企业施工资质申报工作人员来说更简单明确,旧版资质有很多设备规定不明确,导致申报工作人员对设备资料准备方面只有多报设备申请,设备批复也是根据资质评审专家结合施工现场施工批复合格与否。更对企业经营不利的是,为保证企业设备存有类别与企业施工资质专业类别符合,明明当时施工工程不需要该种设备,但为了与企业施工资质相匹配,购买或者租赁不需要的设备,这样给企业经营带来很大的不利影响。

5 申报业绩要求变化

建筑工程业绩要求更简练、合理、定义更加明确,避免含糊不清的业绩要求,例如,建筑工程一级资质标准:旧版资质标准旧版要求完成6项类别中的4项,而新版资质标准要求完成4项类别中的2项就可以了;业绩要求并没有降低,但是更加简单明了,一样能证明申请资质企业的建筑施工能力。例如:旧版资质标准要求完成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新版资质标准要求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或地上18至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地上”、“民用”定义相对旧版本资质标准更加准确、明了;如果企业完不成地上25层以上的建筑工程一项,但是可以完成地上18至24层民用建筑工程2项,对等的建筑施工能力,显示出新的版本资质标准要求而且更加合理化。

6 企業资产要求变化

新版资质标准对企业注册资金不做要求,对净资产要求相对旧版资质标准要求提高,旧版对企业注册资金和企业净资产都有要求。新版资质标准要求更有实际的意义,因为注册资金是企业在工商局登记备案显示实有资产的总和,是个固定不变的数值;净资产是属企业所有,并可以自由支配的资产,即所有者权益,过后随着企业经营状况变化而变化,是个变量数值。净资产是企业申请资质的当时实实在在拥有的财力、物力,更加能说明施工企业当下的具体实力,所以要求施工企业净资产更具现实意义。这个要求改变又体现新版资质标准的合理性。

7 新旧版资质标准要求的定义准确性变化

旧版的资质标准要求写的过于简单、笼统的,好多规定无论对于组卷和评审工作,都容易产生争议和分歧,资质申请组卷是个涉及工作面多而杂,可以说一个企业的各个部门工作都基本涉及了,旧版的资质要求写的笼统,导致没有具体明确规定的内容,好多时候只能在以前的工作经验上做出每个资料应该如何申报,新版资质标准定义明确,更利于以后组卷和评审双方工作开展,避免争议发生。

总之笔者作为一个从事建筑企业施工资质组卷申请工作8年从业经历,认为新版资质标准更合理、更实际、对整个施工行业和企业管理经营方面会有较大影响。

8 其他相关方面的一些变化

建筑防水工程资质标准 篇4

一级资质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造价1000万元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60人,且计算机、电子、通讯、自动化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企业具有的注册一级建造师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造价500万元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且计算机、电子、通讯、自动化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建造师不少于8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造价200万元以上建筑智能化或综合布线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且计算机、电子、通讯、自动化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

企业具有的注册二级建造师不少于3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4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承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下的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三级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600万元及以下的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注:建筑智能化工程包括:

1、计算机管理系统工程;

2、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

3、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

4、智能卡系统工程;

5、通讯系统工程;

6、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

7、车库管理系统工程;

8、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9、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

10、广播系统工程;

11、会议系统工程;

12、视频点播系统工程;

13、智能化小区综合物业管理系统工程;

14、可视会议系统工程;

15、大屏幕显示系统工程;

16、智能灯光、音响控制系统工程;

17、火灾报警系统工程;

18、计算机机房工程。申请流程

主要流程

1. 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 建筑业企业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劳务企业除外);

3.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 4. 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省建管局;

5. 属于省级、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流程如图所示:

资质增项、资质升级申请办理程序

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资质增项

1. 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省建管局;

2. 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

3. 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省建管局核准后打印资质证书。

资质升级 1. 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同意后上报省建管局; 2. 省建管局核准后领取资质证书。

提交材料明细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含电子文档)

(二)综合资料(第一册)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 企业章程;

4. 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5. 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审计报告); 6. 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法人证书;

7. 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8. 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9.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

10. 申请特级资质的,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相关条款提供材料。

* 企业还应提供反映注册三到五年内的资产状况的财务报表

(三)人员资料(第二册)

1.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新成立企业提供资格证书),按一、二级顺序填写;

2.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6个月的缴费收据,新成立企业不足6个月的提供营业执照批准后的所有月份的缴费收据和全部人员的个人养老保险手册);按照工程、经济、会计、统计顺序,由高级到中级再到初级依次填写,专业填写所学专业或现从事专业;

3. 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四)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第三册)1. 工程照片(6寸彩照)、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

2. 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应体现技术指标); 3. 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图纸资料,反映造价指标的经注册造价师审核的工程决算资料等。

(五)其他资料

对企业申请改制、分立、合并需重新核定资质的,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列入第一册综合材料):

1. 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方案(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资产、人员、工程业绩的分割情况);

2. 企业改制、分立、合并的批准文件或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 企业改制、分立应提供改制、分立前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4. 企业合并应提供合并前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及最新合并报表;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提交材料要求

1.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资料一套。其中涉及到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部门资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二份、附件资料一套。

2. 资质受理机关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资料原件,原件由企业保存。资质许可机关正式受理后,所有资料一律不得更换、修改、退还。

3. 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有质疑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必要时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

4. 附件资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排列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请说明,建议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5. 企业申报的资料必须使用中文,资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须同时附中文译本并翻译准确。

6. 申请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

办理时限

随时受理,材料符合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我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建筑防水工程资质标准 篇5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一级资质审批: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注: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工业、民用与公用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内、外部的装饰装修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承担过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一级资质申请材料:

一.综合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章程;

3.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4.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5.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和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6.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

二.人员资料:

1.企业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或项目经理)、身份证明;

2.资质标准中要求的企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3.标准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人员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4.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三.工程业绩资料:

1.工程合同;

2.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建筑防水工程资质标准 篇6

防水防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产与经营规模

1.实收注册资本1000万元。

2.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3.近3年缴纳建筑业营业税(或增值税)年平均在120万元以上,且每年不得低于80万元。

二、企业主要人员

1.企业工程技术、经济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人员不少于15人,结构、材料或化工等专业齐全;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齐全。

2.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防水工、电工、油漆工、抹灰工不少于30人。

三、技术装备与管理水平

1.具有公开对外的企业网站,企业法人代表、注册地址、分支机构等基本信息能够实现在网站上及时公布。1 1

2.具有较健全的合同、质量、安全、用工等管理制度,基本实现对项目的质量安全、用工等规范管理。

三、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独立承担过下列2项中的1项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

1.单项合同额200万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1项或单项合同额150万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3项;

2.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防腐保温工程2项。

二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本

1.实收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人员

1.企业工程技术、经济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人员不少于3人,结构、材料或化工等专业齐全;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齐全。

2.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防水工、电工、油漆工、抹灰工不少于10人。

承包工程范围:

建筑防水工程资质标准 篇7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 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 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要求,住建部日前就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净资产考核指标有关问题发出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一、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 号) 中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中“企业净资产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指标为准考核”修改为“企业净资产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指标为准考核”。

二、将《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建市[2010]210 号)中第二部分指标说明“(一)资信能力”中第2 条“企业净资产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为准”修改为“企业净资产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为准”。(摘编自住建部官网)

建筑防水工程资质标准 篇8

为了有效实现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客观公正评价,我们必须在相关质量验收的统一标准、配套验收规范及评价准则基础上进行系统化、层次性的量化校验评估。一般可依据全过程评价、深入实地对工程实体展开全面核查、对工程技术资料细化查验及合理验收、评价总结等科学流程进行实践评价。

2、依据不同申报对象,注重工程建设质量的全过程评价

在验收及评价阶段我们首先要做的工作便是完善听取申报单位的系统汇报,在这一阶段申报单位既可以由建设方组成,又可以是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应从项目立项、设计、勘察及施工、业主、监理等层面进行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综合描述。从建设单位的角度来讲我们所要核查的重点主要包含其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目的性、合法性,项目的用途、服务使用功能等。而施工单位则应对项目工程规模及概况进行详细介绍,合理指出其中的难点、创新点、特征、新施工技术应用情况、环保节能技术的亮点使用效能、获取相关管理单位的评价结果及各类检测、验收、试验的相关结论,用户使用效果及其满意程度等。对于勘察设计单位的核查内容应包括设计思想、应用的工艺技术流程、主体实践途径及使用功能满足情况等。该环节中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我们应落实在其全过程施工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凸显使用功能的合理性层面。针对监理单位的质量评估我们应从其在各个环节中履行的评价职能入手,核查其见证结论是否标准、完善,检测记录是否有效、全面,评价落实环节是否到位且控制有序等。对业主单位我们则应从其工程及服务质量的核查角度出发,充分展开对使用安全性、功能性与综合效果的评价,将落脚点放在对用户满意度的调查评价环节。

3、完善核查工程实体,科学评价建筑工程质量

在听取相关单位的申报汇总后我们应深入实地,展开对工程实体的完善核查,首先可对工程外貌结构进行大致了解,查看底层、屋面及顶层的建设状况,并依据相应比例对标准层、中间层进行抽查,同时核查地下室并注重对裙房以及设备层的细化检查。从宏观角度讲,对建筑外立面的核查应主体包含对其造形、幕墙、阳台、外窗、门厅等部位的量化评价,查看其外墙大角顺直度、线条流畅性、色泽均匀性与造形的美观性。在微观层面我们应考量其外墙面是否呈现超标准与规范的裂纹,门窗洞口在细部处理环节是否到位、变形缝处理的合理性、牢固美观程度如何、幕墙胶缝的饱满程度怎样、宽窄是否一致均匀、面砖石材是否排布合理、各收头环节是否严密、精细与美观、消防水泵的结合部位是否设计合理、室外管井施工质量是否达标、管道位置布设是否合理以及接地防雷各测试点建设的是否精细等。对屋面环节的评价我们应主力核查其女儿墙、栏杆高度与表面质量如何、屋面的卷材铺设质量怎样、排气管质量设置如何、保护层的铺设是否达标、排气管的布设高度及排列是否合理、暖通空调的管道布设及设备安装是否稳固优质、泛光照明系统的安装是否符合节能环保标准要求、支架、管道的安装质量、保温及油漆感官效果如何等。在建筑工程的室内核查环节我们应细化考量其墙面、地面、隔墙、装饰面板、吊顶等节点的收头细部处理方式是否科学、整体感观质量是否良好、地面平整程度、色泽是否符合标准、卫浴空间的地面坡度是否符合排水标准要求、墙面的垂直、平整度怎样、有无超过标准尺度的裂缝、各类风口、喷头、灯具布设的是否整齐、与装饰面及吊顶的结合是否紧密、各类插座、电线的排布标高是否一致合理且美观实用、明露管道是否横平竖直、排布合理、散热器的安装搭建位置是否科学、布设是否牢固,根部管道是否处理妥当等。在各类核查阶段我们必须令实际工程包含內容切实遵循其所涉及的各专业施工验收标准以及所在区域相应的地方建设规范,从而正确评价建筑工程的建设质量。

4、科学核查工程技术资料、强化分布工程的重点评价

在具体查验环节我们应充分遵循相关资料的规范文件及合法性条款,采用分部位、分系统的核查方式注重对施工操作标准、现场质量管理、施工设计、施工方案、控制措施的核查评价。其评价的具体内容主要包含地基承载力、强度、桩体强度、桩身完整性等标准的检验。同时应注重对结构工程中钢筋保护层、混凝土强度的核查检验,标高记录、结构尺寸定位及砌体轴线向位移、保温层厚度标准、屋面淋水性能等的完善评价及检验。对各项安装工程我们应细化检验各环节数据记录的准确性、科学性,在建筑给排水工程中应科学进行承压管道的试验记录检验,对消防栓系统进行试射、试压处理及完善的系统调试,对各类隐蔽工程应核查验收。在电气工程环节我们应完善核查相关电气系统的绝缘记录、防雷接地装置的电阻测试记录、照明系统的全负荷操作试验记录等。在通风工程中我们应主体核查空调系统的水试验记录、灌水记录,其通风管道严密性核查记录、相关调试记录、防烟、排烟、制冷系统的联合运转及调试记录等。总之对建筑工程各类技术资料的核查评价及验收我们应遵循各个分布工程的相关特点,核查其包含内容的齐全性、时效性,并对各工程施工环节作出标准、明确的判断及评价。

5、结语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我们只有遵循全面、整体、细化、科学的原则,在对工程实体、工程技术资料完善核查评价的基础上对工程施工质量重点控制,肯定其中的亮点、创新点,并发掘工程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才能真正令建筑工程的质量缺陷降到最低,并以科学的施工规范及标准为准则,对工程质量作出客观、真实、公正的评价。

[参考文献]

[1]张勇.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及评价方法[J].大众科学•科学研究与实践,2008,(11):101-102.

[2] China Academy of Building Research.GB50300-2011 Unified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of building [s].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 篇9

一、总 则

(一)本标准包括工程勘察相应专业类型、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技术装备配备及规模划分等内容(见附件1: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件2: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附件3:工程勘察项目规模划分表)。

(二)工程勘察范围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

(三)工程勘察资质分为三个类别: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是指包括全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工程勘察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包括: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资质;其中,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

3、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包括:工程钻探和凿井。

(四)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岩土工程、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五)本标准主要对企业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进行考核。其中技术条件中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内容为:

1、对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资格和业绩进行考核。

2、对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非注册人员)的所学专业、技术职称,依据附件1专业设置中规定的专业进行考核。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需考核相应业绩,工程勘察主导专业见附件1。

(六)申请两个以上工程勘察专业资质时,应同时满足附件1中相应专业的专业设置和注册人员的配置,其相同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其中的高值为准。

(七)具有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即可承担其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岩土工程治理业务;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三类(分项)专业资质中任一项甲级资质,即可承担其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岩土工程咨询业务。

(八)本标准中所称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年龄限60周岁及以下。

标 准 编辑

(一)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1-1资历和信誉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具有10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资历。

(2)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的工程勘察项目应满足以下要求: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项目各不少于5项,水文地质勘察或工程测量甲级项目不少于5项,且质量合格。

1-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 “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工程勘察经历,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本专业工程勘察甲级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注册人员应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乙级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中,每个主导专业至少有1人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相应类型的工程勘察甲级项目不少于 3 2项,其他非注册人员应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相应类型的工程勘察乙级项目不少于3项,其中甲级项目不少于1项。

1-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技术装备,满足“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室内试验场所,主要固定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3)有完善的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和档案管理制度,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1、甲级

1-1资历和信誉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具有5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资历。

(2)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的工程勘察项目应满足以下要求:

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甲级项目不少于3项或乙级项目不少于5项、岩土工程设计甲级项目不少于2项或乙级项目不少于4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项目不少于2项或乙级项目不少于4项,且质量合格。

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专业资质:完成过所申请工程勘察专业类型甲级项目不少于3项或乙级项目不少于5项,且质量合格。

1-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 “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工程勘察经历,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本专业工程勘察甲级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注册人员应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乙级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乙级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每个主导专业至少有1名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甲级项目不少于2项。

1-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技术装备,满足“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室内试验场所。

(3)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2、乙级

2-1资历和信誉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2)社会信誉良好,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2-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 “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工程勘察经历,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本专业工程勘察乙级项目不少于2项或甲级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注册人员应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乙级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乙级项目不少于2项或甲级项目不少于1项。

2-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与工程勘察项目相应的能满足要求的技术装备,满足“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

(3)有较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3、丙级

3-1资历和信誉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2)社会信誉良好,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3-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 “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0年以上工程勘察经历,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本专业工程勘察类型的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乙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的项目不少于2项。

3-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与工程勘察项目相应的能满足要求的技术装备,满足“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

(3)有较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1、工程钻探

1-1资历和信誉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2)社会信誉良好,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1-2技术条件

(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

(2)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钻工、描述员、测量员、安全员等技术工人,工种齐全且不少于12人。

1-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满足“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

(3)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2、凿井

2-1资历和信誉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2)社会信誉良好,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2技术条件

(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

(2)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钻工、电焊工、电工、安全员等技术工人,工种齐全且不少于13人。

2-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满足“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

(3)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承担业务范围 编辑

(一)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承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业务(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其规模不受限制(岩土工程勘察丙级项目除外)。

(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1、甲级

承担本专业资质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

2、乙级

承担本专业资质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乙级及以下规模的工程勘察业务。

3、丙级

承担本专业资质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丙级规模的工程勘察业务。

(三)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承担相应的工程钻探、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业务。

四、附 则

(一)本标准中对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其它考核要求:

“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的非注册人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工程勘察实践8年以上;表中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从其规定。

(二)海洋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另行制定。

(三)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四)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月21日

资质申请 编辑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号)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

5、《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02号

6、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示范文本》、《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规定和标准说明》的通知(建办市函[2006]274号)

7、关于颁发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建设[2001]22号)

8、关于颁发《海洋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建设[2001]217号)

9、关于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换证工作的补充通知(建设[2001]179号)

10、关于印发《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的通知(建设[2001]178号)

网上申请:

提交网上申请 窗口受理:

1、提交材料:(窗口受理时,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网上填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和单位盖章);

2、附件材料:

1)申请报告(简要描述公司注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设立、变化情况;企业注册资本金、经济性质、完成营业收入等情况;企业从业中高级、注册、专职专业人员情况;企业申报业绩情况;企业此次申请资质事项和人员、业绩等达标情况。单位盖章确认。);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公司章程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5)《申请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技术骨干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6)《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申请材料;

7)《申请表》中所列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或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依法签订 的聘用合同主要页及退休证明复印件;

8)主要勘察设备发票复印件;

9)办公场所证明复印件(1、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

2、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

2、材料要求:

1、如实填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对其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要清楚、齐全,出现数据不全、字迹潦草、印鉴不清、难以辨认的,资质受理部门不予受理;

2、附件材料采用A4纸装订成册,并有目录和分类编号;技术人员证明材料应按人整理并依照申请表所列技术人员顺序装订。其中资质证书正、副本须全部复印,不得有缺页。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注册执业人员应加盖个人执业印章(非注册人员除外)。材料中要求加盖公章或印鉴的,复印无效;

3、《申请表》需在网上完成填报,并打印带条形码的《申请表》;

4、本市审批的:《申请表》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建设部审批的:三份《申请表》和二份附件材料。

3、办理程序

1、网上申请和申请表制作;

2、申请材料制作;

3、书面申请受理;

4、审核、公示;

5、审批、公告;

6、证书领取。

注:建设部审批事项以建设部公开内容为准。

4、办理结果:

凭《材料接收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到受理部门领取以下证书:

1、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正、副本;

2、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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