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区强农惠农政策

2024-06-16

藏区强农惠农政策(共8篇)

藏区强农惠农政策 篇1

1、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从2005年开始,国家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2014年投入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元,主要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户)购买优质种猪(牛)精液或者种公羊、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2015年国家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并探索开展优质荷斯坦种用胚胎引进补贴试点,每枚补贴标准5000元。

2、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共投入资金38亿元支持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其中,中央财政安排25亿元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安排10亿元支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安排3亿元支持内蒙古、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2015年国家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但因政策资金调整优化等原因,暂停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一年。

3、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我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一是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强制免疫疫苗由省级政府组织招标采购;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强制免疫疫苗费用。二是畜禽疫病扑杀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和布病、结核病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国家对因上述疫病扑杀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助,强制扑杀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养殖场(户)按比例承担。三是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政策,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对村级防疫员承担的为畜禽实施强制免疫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劳务补助。2015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7.8亿元补助经费。四是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国家对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对养殖环节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给予每头80元的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补助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2015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范围由规模养殖场(区)扩大到生猪散养户。五是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国家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费用予以补贴,病害猪损失财政补贴标准为每头800元,无害化处理费用财政补贴标准为每头80元,补助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4、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为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产品供给,促进牧民增收,从2011年起,国家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内容主要包括:实施禁牧补助,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补助,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实施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载畜量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2012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山西、河北、黑龙江、辽宁、吉林等5省和黑龙江农垦总局的牧区半牧区县,全国13省(区)所有牧区半牧区县全部纳入了政策实施范围。2014年,中央财政对13个省(区)投入的补奖资金达到了157.69亿元。2015年,国家继续在13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5、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2015年,重点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目标、以综合利用为手段的规模化沼气。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建在原料规模化收集有保障、天然气气源短缺、用户需求量大的地区,主要用于接入市政燃气管网、提供车用生物天然气、给周边工商业用户供气,优先安排日产生物天然气1万立方米以上的大型沼气工程。大型沼气工程主要与畜牧业规模化养殖相配套,在养殖业发达和养殖污染严重的地区以畜禽粪便为原料建设,主要用于养殖场自用和发电上网。中小型集中供气沼气工程建在人口集中、原料丰富的地区,主要用于为村组居民和新农村集中供气,促进美丽乡村建设。鼓励沼气专业运营机构进入农村沼气建设领域,优先支持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强化科技支撑作用,鼓励提高产气率和节能增效等新技术、新装备、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6、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政策

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推行县域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镇垃圾污水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整乡整村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区的科学分离,引导养殖业规模化发展,支持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与利用。逐步建立农村死亡动物无害化收集和处理系统,加快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合理处置农田残膜、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加快废弃物回收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家庭改厕,全面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任务。适应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生产的需求,统筹建设晾晒场、农机棚等生产性公用设施,整治占用乡村道路晾晒、堆放等现象。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节约集约使用土地。

7、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11亿元农民培训经费,继续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在全国4个整省、20个整市和500个示范县开展重点示范培育,围绕主导产业开展农业技能和经营能力培训,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的培养培训力度。同时制定专门规划和政策,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围绕“调结构、转方式”的目标,培育1万名现代青年农场主,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互相衔接配套的培育制度,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人力支撑,确保农业发展后继有人。35.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26亿元,基本覆盖全国农业县。主要用于支持项目县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完善以“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和“专家+农业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服务模式,推动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工作,改善推广服务手段,推进农技推广服务特岗计划,补充推广人才队伍,全面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

8、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

2015年,继续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新增设一批部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依托培训基地举办180余期示范培训班,培训1.8万多名各类农村实用人才和大学生村官,并带动各省区市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作。继续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百万中专生”计划,全年计划完成7万人以上的招生规模,提升农村实用人才学历层次。继续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认定试点,研究出台指导性认定标准和扶持政策框架,加强认定信息管理,构建科学规范的认定体系。组织实施“全国十佳农民”2015资助项目,遴选10名从事种养业的优秀新型农民代表,每人给予5万元的资金资助。

9、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建立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二是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面向农业转移人口全面提供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和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三是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农村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保障成员的集体财产权和收益分配权。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10、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政策 2015年,国家继续支持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合作金融,选择部分地区进行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丰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类型。国家将推进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这些组织必须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坚持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国家还将进一步完善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管理体制,明确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11、农业保险支持政策

目前,中央财政提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有玉米、水稻、小麦、棉花、马铃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天然橡胶、森林、青稞、藏系羊、牦牛等,共计15个。对于种植业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40%,对东部地区补贴35%,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直属垦区、中储粮北方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央单位)补贴65%,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对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50%,对东部地区补贴40%,对中央单位补贴8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对于公益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5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9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40%;对于商品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3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55%,地方财政至少补贴25%。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覆盖全国,地方可自主开展相关险种。2015年,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提高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逐步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不断提高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品种保险的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有条件的地方提供保费补贴,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支持;扩大畜产品及森林保险范围和覆盖区域;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

12、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政府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进行奖励或补助的政策,财政奖补资金主要由中央和省级以及有条件的市、县财政安排。奖补范围主要包括,农民直接受益的村内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环卫设施、植树造林等公益事业建设,优先解决群众最需要、见效最快的村内道路硬化、村容村貌改造等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财政奖补既可以是资金奖励,也可以是实物补助。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奖补资金228亿元,各级财政奖补资金超过500亿元,有效地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2015年,国家继续提高政府对农民筹资筹劳的奖补力度和中央财政占政府奖补资金的比例,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深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均衡有序发展。

13、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政策

2015年,国家有关部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引导支持家庭农场健康稳定发展,主要包括: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加大对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培训力度,鼓励中高等学校特别是农业职业院校毕业生、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兴办家庭农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家庭农场登记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扶持政策。探索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和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工作。推动相关部门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14、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

国家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宽服务领域,促进规范发展,实行报告公示制度,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行动。2014年,中央财政扶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资金规模达到了20亿元,并在北京、吉林、浙江、湖北、重庆五省市开展合作社贷款担保保费补助试点。2015年,除继续落实现行的扶持政策外,将深入推进合作社规范发展,启动国家示范社动态监测,把运行规范的合作社尤其是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和国家“三农”建设项目的重要承担主体;引导督促合作社开展报告公示,及时准确报送和公示生产经营、资产状况等信息;坚持社员制封闭性,依托产业发展,按照对内不对外、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的原则,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

15、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政策 农业部、中央农办、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明确,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主要是鼓励其重点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传统农业加速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工商资本发展良种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发展多种经营,投资开展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应通过利益联结、优先吸纳当地农民就业等多种途径带动农民共同致富,不排斥农民,不代替农民,实现合理分工、互利共赢,让农民更多地分享现代农业增值收益。

16、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政策

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必须从国情出发,要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能搞大跃进,不能强制推动。土地流转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要坚持规模适度,既注重提升土地经营规模,又防止土地过度集中,兼顾公平与效率,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要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既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又确保流转有序规范,重点支持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各地要依据自然经济条件、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农业机械化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本地区土地规模经营的适宜标准。防止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的倾向。现阶段,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至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应当给予重点扶持。

17、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政策

2014年,中央选择山东、四川、安徽3个整省和其他省共27个整县开展试点,其他省份结合实际,稳步扩大试点范围。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国1988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中央安排部署,2015年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再选择江苏、江西、湖北、湖南、甘肃、宁夏、吉林、贵州、河南等9个省(区)开展整省试点,其他省(区、市)根据本地情况,扩大开展以县为单位的整体试点,加大宣传指导力度,不断健全完善政策制度,抓紧抓实抓好此项工作。

18、农村、农垦危房改造补助政策

农村危房改造和农垦危房改造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组成部分。农村危房改造2008年开始试点,2012年实现全国农村地区全覆盖,补助对象重点是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2500元补助。在任务安排上,对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贫困地区、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上的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予以倾斜。

藏区强农惠农政策 篇2

(一) 基本情况

武威市农民从2002年开始, 逐步享受到了退耕 (牧) 还林 (草) 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两免一补”、小麦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村特困家庭医疗救助等共28项补贴补助, 补贴项目从开始的2项增加到了现在的28项, 年均增加4项, 补贴金额从开始的1307.2万元, 增加到了现在的44400万元, 年均增加7182万元, 年均增长549%。强农惠农政策的出台力度不断加大, 标准不断提高, 规模不断扩大, 覆盖面也越来越广, 几乎涵盖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事业的各个方面。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给武威市农业和农村注入了新的活力, 有效地促进了武威市农业的发展, 以及农民的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的进步。

(二) 基本做法

武威市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中的基本做法具有以下特点:一是2009年之前各项强农惠农政策都由各相关部门分头落实, 程序、要求、做法都不尽一致;二是对一些涉及面广, 农民群众普遍受惠的政策, 各相关部门都能按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 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集中人力贯彻落实;三是张榜公示, 落实到户到人;四是基本上都能做到收发分离, 两条腿走路;五是“卡、折”方式和现金方式并存, 以“卡、折”为主;六是2009年开始陆续都改革到了“一册明、一折统”支付方式, 实现了政策多头出、发放一个口, 提高了服务效率和满意度。调研中农民群众普遍反映有了“一册明”就知道了党和国家对农民给了哪些政策, 我们从哪些方面享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使“一册明”让我们明白了、清楚了原来我们享受着这么多国家的好政策。农民群众十分拥护“一册明、一折统”改革。

(三) 主要成效

强农惠农政策涉及到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从政策设计的角度分析, 惠农是基础, 强农是方向, 目的是化解“三农”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明显感受到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切合农业实际、农村情况和农民愿望, 政策的贯彻落实调动了农业生产积极性, 激发了农村发展活力, 增加了农民收入。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强农惠农政策对农村经济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两免一补”极大地减轻了农民的教育负担;农村合作医疗解决了大部分农民住院负担重的问题;退耕还林不仅改善了生态环境, 也解决了部分农民的生计问题;良种补贴提高了粮食生产良种覆盖率, 农机具补贴促进了农机装备水平的提高, 这些政策措施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促进了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二是强农惠农政策对农业生产影响深远。武威市的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等农业生产性补贴总额达到近4.44亿元, 人均276.54元, 这些补贴对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粮食产量、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不仅体现了党和国家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的政策取向, 同时也减轻了农民因农资价格上涨造成的生产压力, 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对种粮农民收入的保障作用。

(四) 落实层面存在的问题

从武威市的贯彻落实情况来看, 落实层面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上, 由于政出多门, 要求不一, 存在着管理部门多、兑付环节多、滞留延压多和工作效率低、补贴透明度低、群众满意度低等问题。由于宣传不到位, 工作欠扎实, 存在着农民拿了补贴不知道补的是什么, 不明白自己应该补多少, 不清楚补贴发放的相关政策, 影响了强农惠政策效果, 并且由于不清楚不明白导致对相关部门不信任、不放心。三是存在着上面千条线, 下面一根针的不匹配, 各相关部门对自己执行的强农惠农政策认识比较到位, 对政策要求比较熟悉, 但到了乡镇一级就存在说不清道不明的情况, 突出表现在你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了没有, 回答一般都是落实了, 你问一项具体政策落实了没有, 回答一般都是还没有。

(五) 政策层面存在的问题

从武威市的执行情况来看, 目前强农惠农政策在政策面上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有政策, 没法规。农民群众对政策调整的担忧突出, 群众形象地说上面能不能把各项补贴政策像赋予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样固定下来, 给农民再吃上一个长久有效的定心丸, 以调动农民发展生产、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 带动农民投入, 带动农村消费。二是资金增长快规模小, 投入机制不完善。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窄, 力度小, 尚未形成稳定长效、不断增长的强农惠农投入机制, 未能有效带动农业对社会资金吸附能力的提升, 农业基础设施改善对上级的依赖性强, 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投入欠账多, 资金缺口大, 难以适应城乡一体化格局发展的需要。三是种类多标准低, 能惠农难强农。尽管截至目前在武威市统一执行的强农惠农政策已达28项, 县区也都陆续出台了一些补贴政策, 实际执行的在30项之上, 但大多数都是标准偏低, 覆盖面偏窄, 带动作用较弱, 因此难以起到强农的作用。四是管理分散, 存在随意性。由于强农惠农政策涉及部门多, 部门的条条框框多, 在落实兑付环节表现的既乱又散, 部门执行的随意性较大, “越位”和“缺位”同时存在, 影响了强农惠农政策效应, 补贴资金的聚合效应也难以发挥。

二、强农惠农政策的完善对策

(一) 理顺强农与惠农的关系

强农惠农政策实施以来, 从政治、经济、社会层面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但从基层落实情况来看, 对强农和惠农政策的界定尚不清楚, 因此, 在制定设计政策时, 应对强农政策和惠农政策做一个基本的界定:强农政策应侧重从增强和巩固农业基础地位设计, 着眼于强化农业基础设施, 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惠农政策应侧重于让农民群众享受均等化的公共服务, 着眼于保障农民群众生活, 提升农村生活水平。从实践看, 惠农是基础, 强农是方向, 应紧密结合实践经验梳理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 进一步理顺强农惠农的关系, 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效应。

(二) 建立普惠与专项相结合的政策体系

从武威市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来看, 在操作上普遍存在着把强农政策当惠农政策执行, 把专项政策当普惠政策执行的情况, 这突出表现在把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这项维护粮食安全的专项政策当成了普惠政策, 种不种粮都给补贴, 种不种地也都给补贴, 影响了直补政策效果, 但也说明群众呼唤普惠政策, 为了更好地发挥政策效果, 有必要从政策制定和设计层面区分普惠政策与专项政策, 使普惠政策更好地发挥保障农村民生的作用, 使专项政策更有效地提升农业生产水平。

(三) 建立补贴与激励相结合的政策机制

农业是弱势产业, 农民是弱势群体, 需要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扶持, 需要工业的反哺, 需要城市的帮扶, 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在提升农业生产能力, 推进农村社会发展, 激发农民积极性上, 要探索建立补贴与激励相结合的政策机制, 最大限度地发挥强农惠农政策的效果, 最大限度地发挥补贴资金的效益, 引导带动各方面的投入, 形成强农惠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形成财政直补、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贴息代补等投入激励机制, 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使各项生产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 使各项生产要素向农业农村集中, 有效推动“三农”问题解决。

(四) 树立扶持特色与支持优势并重的政策理念

强农要有抓手, 惠农要有支点, 强农惠农政策的制定和设计要突出针对性, 要带有预见性, 要形成多层次的政策体系, 要在扶持特色与支持优势上寻找突破, 尊重经济规律, 顺应自然规律, 体现发展规律, 重点支持发展现代农业, 大力支持发展优势特色农业, 实施“一村一品”、“一地一业”、“特色显明、优势突出”战略, 加快形成优势产业和优势农产品基地, 提升专业合作组织水平, 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实现“产量明显提高, 质量明显提升, 农民明显增收”目标。

(五) 建立强农惠农资金“一册明、一折统”发放通道

总结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经验, 改革补贴资金支付方式, 在不改变主管部门政策解释权、补贴对象认定权、补贴金额确定权、补贴程序核定权的前提下, 由财政部门将各类强农惠农补贴项目、标准、金额、领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以“一册明”通知到户, 以“一折统”发放到户, 建立起“明白、阳光、集中、直达”的补贴资金发放通道, 简化程序, 防止暗箱操作, 减少环节, 防止节外生枝, 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户到人。

◇作者信息:甘肃省武威市职业学院

◇责任编辑:张效功

财政强农惠农政策的调查与建议 篇3

一、强农惠农政策实施的情况

(一)现行政策的主要特点。当前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基本形成了制度体系,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项目种类繁多。据初步统计, 2010—2012年,通山县共计发放中央、省、市、县四级强农惠农资金14.96亿元,种类多达七大类148项,七类资金分别为惠农补贴、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农村社会保障、扶贫救灾等。

二是兑现形式多样。一是通过“一折通”到户。如粮食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农村低保补贴等。二是提货直接抵扣。签订购货合同,按照扣除补贴金额后的差价交款提货,如农机具购置补贴。三是承保机构兑付。如水稻保险、能繁母猪保险等。四是工程验收报账。工程竣工后,经上级验收合格,再拨付资金,如通村公路建设、人饮工程建设等。

三是审核方式各异。一是以实物为依据进行审核。如农机购置和家电下乡补贴,只要按规定购买了相关型号的农机或家电即可享受不超过价款30%或13%的补贴。二是以核实数据为依据进行审核。如粮食“三补”、油菜良种补贴等按农户种植面积数进行补贴,移民后扶补贴按移民人口发放补贴。三是以验收结果为依据进行审核。如通村公路建设、危房改造、退耕还林补贴等。四是以相关指标为依据进行审核。综合上级下达指标数、家庭或个人收入、特定情况等相关指标确定,如农村低保补贴等。

(二)政策产生的主要成效。此次调查走访和座谈中,农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对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前景较为乐观。

听到最多的是笑声——大畈镇下杨村支书祝昌强感慨地说:如今党的政策好,农民种田不仅不交公粮,反而还享受国家的各种补贴和扶持,我们没有理由不感恩。问卷调查表明,通山县八成以上农民对当前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满意。

看到最大的是变化——通羊镇沙堤村支书方仲春反映:基层政府职能转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制度推行等方面的改革推行以后,带动了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事务的规范化管理,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感受最深的是发展——地处边远库区的燕厦乡北冲村,近年变化很大。该村通了公路,村卫生室实现了标准化,村民喝上了自来水,学生上学享受 “两免一补”,农民看病能报销,老了有农保,可谓今非昔比。

(三)财政部门的基本做法。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将强农惠农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度。财政部门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由一把手全面负责,形成了综改办、商贸、农业、农村、经建等业务科室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全面建立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切实加强乡镇财政队伍建设和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初步形成了专管员包村责任化、信息公开化、数据网络化、监管常态化、考核机制化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

二是政策宣传到位。对涉及农户利益的每一项惠农政策,县乡财政部门除了通过会议、电视、报刊、网络等方式宣传外,还采取发一封公开信、编一本宣传册、发一个监督卡、办一个专栏、制一个专版、播一个专题片等 “六个一”的形式,及时将政策依据、享受条件、享受标准、申报程序等进行大力宣传,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政策。同时,还在全省率先创建了通山县行政便民服务网络查询系统,民众只要点击进入该系统,各项惠民政策和家家户户享受的资金情况都可查询,真正实现了惠民政策和资金发放全面公开。

三是资金发放到位。为了将强农惠农资金管好用好,通山县自2008年起按照“应统发尽统发、财政集中支付、审核权不变、高效便捷”等原则和“资金一户管、资金一折发、服务一站办”的模式,对全县强农惠农资金实行了县级统发,把惠农资金发放由原来的“财政局—主管部门—财政所—代理银行—村组—受惠对象”等6个环节,简化为“财政局—代理银行—受惠对象”3个环节,资金发放时间由原来一般需要10—15天缩至1—3天,简化了手续,缩短了时间,方便了群众。2010年至2012年,该县通过县级统发平台发放强农惠农资金14.96亿元。

四是监督检查到位。市、县、乡三级财政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督促检查。在检查中坚持“一听二看三查”。“一听”就是听农民群众反映情况;“二看”即看“明白袋”资料,看村组公示栏;“三查”即查“一折通”是否发放到农户,查录入的信息资料与发放的资料是否相符,查强农惠农资金专户管理和拨付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要求。

二、政策本身及执行层面的问题

(一)政出多门,基层难监管。调查表明,通山县目前涉及强农惠农政策的部门有发改、农业、林业、水利、民政、教育、文体、卫生、国土、人社、扶贫、粮食、供销、水产、畜牧、气象、经管、农机、环保、财政、公安、纪委、组织、财保等24家,即便是同一项劳动力转移培训补贴工作,也有农业、扶贫、劳动、妇联、教育、科技、团委等7个部门共同参与。由于多头管理、条块分割、协调不力,当前的强农惠农工作基本上是各自为政,渠道不相同,用途不一致,标准不统一,规划难衔接,相互通气少,基层财政疲于应对,无疑增加了工作难度,难免出现监管漏洞。

如“粮食两补”、良种补贴、水稻保险补贴等都是以农作物种植面积为依据测算的。由于这三项补贴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上级关于补贴的发放时间、标准、要求不同,加之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不健全,在实际操作中,基层往往难以适从,很多地方基本推行“谁的地、补给谁”,而不是“谁种粮、补给谁”,有违政策初衷。

再如农业保险补贴。由于保险部门人手少,农业保险政策宣传、保费收取、凭证发放等工作难以到位。保险公司往往委托村干部先从村级转移支付中垫付,再将与保费等额的资金以受灾名义打入村干部个人账户,然后再交给村级做收入,这种因监管漏洞套取保费的案例时有发生。

(二)资金零散,效应难凸显。由于资金项多量少,有些难以发挥效益,难以解决实际问题。据通山县财政局反映,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等3项粮食补贴资金,每亩仅153元,明显抵销不了农资价格的上涨水平,对于人均耕地不足1亩且耕作成本高的山区来说,基本起不到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的作用。

又如农村低保、新农保、新农合片面追求广覆盖,面广水平低。全县9%的农民约3.2万人享受低保,但人均仅50—130元;新农保每月低的仅55元,不能保障一个人的基本生活;新农合对大病没有保障,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数额少,最高补助仅5000元,许多农民往往因一场大病而返贫。

再如村级卫生室和乡镇文化站等项目涉及范围广,而资金量太小,项目实施难度大,很多地方几乎是负债经营。

同时,由于项目多、管理部门多,基层执行政策手续繁琐,行政成本高。以粮食补贴为例,首先专管员要到组、到户实地收集面积等基础数据,及时核对、调整、更改户主信息,在此基础上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公示,再对个别农户反馈情况进行变更整理,制作全部到户表格和汇总表,经村组干部签字确认后报乡镇农技站和政府签字盖章,然后将盖章的纸质表格和电子表格送县农业局和财政局农财股、商贸股等审核,经县级审定后将补贴款通过银行直达农户“一折通”,同时将补贴发放情况在“湖北省政务公开网”和全国“农民补贴网”进行公示,最后制作取数表并打印 “监督卡”,再由专管员发到每户。一位财政所主任向我们耐心解释后面带苦色说:如此繁琐的程序要耗费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可想而知,一个项目尚且如此,多个项目在一年内同时落实,算政治账,当然无可厚非,如算经济账,便不好评说了。

(三)设计缺陷,意图难实现。一是政策缺乏公平性。体现在区域上不平衡,通山县粮食直补每亩6.5元(以前标准更低),而相邻的咸安区每亩标准11元,荆州市每亩标准达到30元以上。体现在库区补贴方面,通山县富水库区共有6个乡镇、72个村、9.5万人,当前尽管有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但库区农民的生活条件依然艰苦,目前还有2万人过着肩挑背驮和以船代步的生活,有812户居民住在危房中,有近3万人直接饮用水库水或远途挑水,库区农民人均年收入仅有1980元。7万多亩良田被水库淹没,他们当年没有享受到按耕地面积计算的农村税改转移支付政策、“粮食两补”等惠农政策。

二是政策缺乏预见性。通山县财政局局长金汉南认为,现在有些政策缺乏前瞻性、系统性,有点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味道。粮食出了问题,出台种粮补贴和水稻保险政策;生猪出了问题,出台能繁母猪补贴政策;奶牛出了问题,出台奶牛补贴政策。此外,有些政策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如购置农机具补贴指标分配由行政领导决定,教育补贴提前下达计划指标,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实行进度考核,学生营养餐补贴上级强行要求政府统一采购实物等等。

三是政策缺乏稳定性。如新农合政策,由最初的15元逐年增加,到现在每人每年70元,征收标准年年变化,部分农民有抵触情绪。同时,基层同志对此项政策也很不理解,一边给农民发补贴,一边又找农民收钱。

(四)保障不足,执行难到位。一方面,配套资金不能到位。当前有不少强农惠农项目资金都要求地方配套,而通山县属于比照享受国贫县待遇的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财力十分有限,配套资金难以全额到位。据不完全统计,该县2013年按专项转移支付政策要求配套的项目50个,资金达1.13亿元,占当年实际可支配财力5.1亿元的22%,按财政供养人数计算,人均需配套0.84万元,而该县当年财政供养人均实际可支配财力除去人员经费、行政运行成本后不足1万元。另一方面,队伍建设面临难题。作为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前沿和“终端”的乡镇财政所和村级组织,普遍面临服务能力弱化、经费保障不足的问题。就村级组织而言,该县闯王镇和大畈镇村级经费缺口分别达60万元和101万元,村均经费缺口分别为5万元和7.77万元。关于村干部的报酬问题,一位村干部抱怨说:“比公务员的工作压力大,比保洁员的工资标准低”。

就乡镇财政所而言,目前,除了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等惠农补贴省里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外,市级以上财政部门对财政所几乎没有经费安排,而县市区本级预算安排的经费又太少,财政所经费缺口平均在10万元以上。随着监管工作要求越来越精细,经费保障不足的矛盾和问题将越来越突出。此外,监管力量也严重不足。全县财政系统近10年很少进新人,基层财政所平均人数只有10人,比省委规定的编制数少7人,而且年龄老化,学历较低,专业人员缺乏,与新时期强农惠农工作的要求不适应。

三、关于财政强农惠农政策的建议

(一)改革决策方式,确保政策设计的科学性。毋庸置疑,现行管理体制和审批格局不能适应新时期“三农”工作需要,有些制度甚至影响了强农惠农政策效应的充分发挥。目前,靠个别部门和地方政府开展低层次、小规模的资金整合显然难以奏效,因此,必须打破现有格局,从顶层和源头寻求突破。建议国务院成立强农惠农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中央各部委的工作,对现有项目和资金进行实质性整合。要注重系统思维和谋划,对现有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在深入调查、客观评估、部分试点的基础上,出台管长远、易操作、见实效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比如适度整合补贴项目,将类别相同、操作相似、作用相近的资金进行整合,适度减少项目数量,提高补贴标准。实行差别化补贴政策,对粮食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农机大户等,适当提高补贴标准,促进现代农业、规模农业发展。除特殊原因外,取消亩均、人均补贴水平太低的一些项目,集中财力解决医疗、养老等民生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同时,建议上级出台政策时,考虑地方财力的实际情况,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加大对山区、贫困地区的政策倾斜,逐步取消目前的地方配套政策。

(二)完善监管机制,确保过程控制的有效性。建议按照权责相结合的原则,将项目审批权下放,中央和省级主要负责项目的指导和资金的监督检查,市、县按照上级关于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要求分配使用资金,强化支出责任。地方财政部门要完善和细化资金整合政策,严格资金使用范围、拨付程序、项目验收办法,推行项目资金县级统发模式,建立健全公开公示、信息通达、抽查巡查工作机制,采取直接监管与间接监管相结合、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同时,强化资金使用责任追究制,健全村级财务常规性审计和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增强村干部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完善强农惠农资金典型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属实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铁的纪律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

(三)解决队伍问题,确保执行主体的适应性。强农惠农政策面广、线长,作为落实、执行强农惠农政策主体的基层财政所和村干部,其政策知晓度和操作水平直接关系到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效果。为此,一是要进一步充实基层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公开招考录用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基层干部服务于民、“守土”有责、廉洁自律的宗旨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培养并宣传心系群众、爱岗敬业、敢于作为的先进典型。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干部培训,包括省、市财政部门要发挥规模和层次优势,开展灵活多样的政策业务培训,努力提升基层干部的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四是要改善经费保障,适当增加财政所和村级组织的办公经费,逐步解决财政专管员和村干部的交通、通讯等补贴,调动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作者单位:湖北省咸宁市财政局)

强农惠农政策自查自纠 篇4

为切实把党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按照上级要求,皂户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各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自上而下的常抓不懈氛围。为强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具体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皂户李镇党委、政府始终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和民生工程进展情况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相关政策要求和上级部署,积极主动搞好自查自纠。认真查找问题,不走过场,不搞形式,高标准严要求地在全镇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大检查,深得全镇干群高度评价。

二、制定措施,严明纪律

针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政策性较强等特点,镇党委政府及时制定措施并进行了具体分工和部署,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积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开展好各项自查自纠工作,对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逐项整改,坚决按照“问题不

解决不通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三、坚持求真,逐项查纠

1、农机购置补贴:09年,我镇共有政策性补贴农机12台,其中县下达指标3台,余9台为群众自动申请而得。大新镇是农业大镇,农作物种植面积均高于其他兄弟乡镇,所需农业机具,尤其是大型农业现代化机械数量大,为正确合理引导广大农户积极购买大型农业机械,镇党委、政府近两年多次组织镇村广大党员干部广泛开展农业机械购置享受国家补助宣传,充分利用宣传车、条幅、广播、标语、宣传栏等向全镇农户宣传党在农村的强农惠农政策,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尤其09年,不论是县下达的指标或是群众自发申请享受政策补贴所购买的大型农业机械,经县近期组织的突击核查验证均全部通过,群众未有任何不良反映。

2、扶持畜牧业发展的政策

为大力扶持广大农户积极发展生猪养殖业,镇党委、政府派有关部门和分管领导多次到村,深入到农户,宣传、引导、了解,为大新镇的生猪养殖业的不断发展起到了较大的作用。08年全镇共核实上报能繁育母猪2688头,按每头100元补助,共完成打卡发放资金268800元,建立标准化生猪繁育基地一家。目前全镇生猪养殖及能繁育母猪培育事业方

兴未艾。

3、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

大新镇是农业大镇,每年小麦种植均在5万亩以上,且95%以上农户实行科学种田,合理施肥,选种播种,亩产均在千斤以上,余粮、存粮数量大,群众对国家收购价格政策很关注,针对实情,镇多次组织人大、纪检和群众代表到当地粮站,监督粮站严格执行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严禁在收购农民小麦时故意压价和短斤少两,必须保证合理、公正、公平地以质论价、优质优价,0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分二个级次,分别为0.87元/公斤和0.89元/公斤,群众很满意,无上访事件发生。

4、农村沼气建议

只要利民惠民,群众满意得实惠,我们都会积极努力争取并向群众宣传好,解释好。09年县能源办给我镇下达126个沼气池建设任务并定址广缙村。该项工作目前正在有序实施中。

5、专业技术培训民生工程情况

这项工作刚刚开始,我镇自接通知始,立即召开各村文书会议,传达布置这项惠民工程,并要求各村、各有关单位,广泛开展宣传,积极参与。首期县下达专业技术培训人员360名,正在积极落实中。同时,8月11日-12日,仅两天时间,县农委组织的农业技术下乡惠民工程,为大新镇九个村共培

训农业技术人员1300多人,加上年初培训人员,计在1500多人次,为大新镇农村经济发展,优质种植提供了坚实的科技依据,深受广大农民欢迎。

通过近阶段的自查自纠,总结经验,吸取了教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达到了预期目的,但仍存在很多做的不到的地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力争把该项工作做的更好、更细。

皂户李镇人民政府

山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项目 篇5

粮食生产

1、粮食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补贴政策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抓紧做好2013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兑付工作的通知》(晋财建二[2013]4号)

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3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种子发[2013]2号)

2、粮棉高产创建示范项目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粮棉油糖高产创建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3]37号)山西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3年粮棉高产创建示范补助资金的通知》(晋农财发[2013]34号)》

3、粮食作物地膜覆盖

中央财政旱作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和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

4、农业规模经营奖补(种粮大户一次性奖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新实施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的通知》(晋政发[2013]12号)

5、马铃薯良种繁育补贴和小麦良繁基地补贴 中央财政补贴政策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新出台强农惠农政策和工程项目资金安排的意见》(晋政办发[2010]83号)

畜牧业

6、畜牧良种(奶、肉牛)补贴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3]46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新实施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的通知》(晋政发[2013]12号)

7、生猪良种补贴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3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3]46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新实施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的通知》(晋政发[2013]12号)

8、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

9、“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畜牧项目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3]70号)

10、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建设项目

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的意见》(晋发[2001]46号)

11、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草食畜棚圈建设项目

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关于山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的批复》(发改农经[2008]2867号)

12、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畜牧项目

山西省发改委《关于分解下达山西省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下达省级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晋发改投资发[2013]1687号)

特色产业

13、蔬菜标准园创建项目(部级)

中央财政蔬菜标准园创建项目

14、设施蔬菜集中连片小区建设

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和省财政设施蔬菜补贴项目

15、蔬菜日光温室专项贷款贴息

山西省农业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设施蔬菜百万棚行动计划财政贴息修订办法的通知》(晋农财发[2011]169号)

16、设施蔬菜生产大县奖补

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设施蔬菜生产大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农财发[2012]340号)

17、食用菌标准化生产项目

优势产业基地县建设规划和特色产业发展规划

18、老果园改造和优质水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新实施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的通知》(晋政发[2013]12号)

19、中药材基地建设项目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新实施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的通知》(晋政发[2013]12号)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

20、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山西省1000万亩中低产田改造规划》

《大同盆地100万亩盐碱地改造规划》

《山西省新增10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等

21、新增粮食产能建设项目(中央)

《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2009-2020年)》

22、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2004〕43次)》

23、测土配方施肥项目 中央测土配方施肥项目

24、旱作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全国旱作节水农业发展建设规划(2008-2015年)》

25、膜下滴灌及旱作农业补贴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新实施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的通知》(晋政发[2013]12号)

综合类

26、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建设项目

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晋发[2011]16号)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1]17号)

27、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贴息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意见》(晋政发[2009]32号)

28、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513”工程项目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意见》(晋政发[2009]32号)

29、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奖补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7年7月1日起施行)《山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30、农村劳动力阳光工程培训项目

关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 篇6

自2011年3月5日召开全省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专项检查电视电话会后,办事处工委高度重视,于3月7日下午和3月8日上午分别召开了办事处党政联席会议和办事处机关科室、农业单位负责人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市、区专项工作的会议精神,结合办事处的实际,认真了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办事处基本情况

辛安渡农场是一个农业大场,总幅员面积52平方公里,辖有10个农业大队,1个农业开发公司;总人口1.7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38万人;农业承包户4539户,农业劳力6535人,现有耕地56028亩,其中种植业可耕面积48471亩,辖内现有2个奶牛小区、1个万头种猪场、2个5万只蛋鸡养殖场,是一个农、林、牧、副、渔农业综合发展的农场。

二、2010年政策落实情况

1、粮棉油补贴(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2010年,严格按照政策补贴标准(即粮食补贴69.59元/亩、棉花良种补贴15元/亩、油菜良种补贴10元/亩)对粮棉油种植5085户(其中粮食种植户2911户、棉花种植户1877户、油菜种植户297户),种植面积30579.5亩(其中粮食种植面积19703亩、棉花种植面积9570亩、油菜种植面积1306.5亩),补贴资金1609208.75元(其中粮食补贴1452593.75元、棉花良种补贴143550元、油菜良种补贴13665元),全部如期以“一折通”形式发放落实到户。

2、农机具购置补贴

2010年全场共购置农机具903台套,共补贴资金169.5万元,仍采取购置直补政策。

3、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

2010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共补贴家电979台,补贴金额269060.07元,补贴汽车52台,补贴金额190449元。

4、农垦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情况

2009年—2011年2月共办理“两类”人员参保479人,领取退休养老金391人,月养老费244394元,先延后补88人。交费情况:领取退休养老金交费391人,交费金额6243029.8元;先延后补交费88人,交费金额1146526.9。通过自查未发现违规参保情况,退休养老金存折全部发放到个人手中,征缴养老金已上缴到区人社局基金中心。

5、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情况

因2010年度,区财政局下拨移民培训资金7万元,办事处已使用3万元,余4万元为2011年使用。

6、农业项目建设情况 2010年度,办事处涉农业项目16项,369.8万元,目前,已按计划已落实到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民流动性大,承包土地转包现象也较为普遍,常出现原承包主与现种植人为补贴产生矛盾,单方出现向上反映。

2、农户对发放“一卡通”因未收费存管不重视,出现取后随扔或谎报遗失,为如期补贴落实,重新开户,形成部分农户一户多卡。

四、下步工作

1、加大此项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农户了解各项政策的规定;

2、进一步做好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自查工作;

3、设立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举报箱。

辛安渡办事处纪工委 2011年3月10日

1、百镇千村建设经费 30万

2、碎石路建设 80.98万

3、以钱养事 80.2万

4、农业税收 103.02万

5、动物疫情补助 0.96万

6、农业救灾 15万

7、灾后补助 5万

8、动疫经费 0.8万

9、土地流转 15.93万

10、农业示范户贴息 0.96万

11、小农水建设 8万

12、水产项目补助 13万

13、公益林补助 0.95万

14、农业防疫经费 3万

15、林业项目补助 7万

16、小农水 5万

藏区强农惠农政策 篇7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于2010年12月10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提出了2011年经济工作的“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等六项主要任务。“推进发展现代农业,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为2011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会议提出,强农惠农的思想认识只能增强不能削弱,强农惠农的政策力度只能加大不能减小。要千方百计确保主要农产品供给安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增加农业生产补贴,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加大粮食主产区投入和利益补偿力度,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认真搞好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群众吃上放心食品。要着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水利、电网和危房改造、环境整治投入力度,继续推进农村公路、沼气建设;把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多方筹集资金,切实增加投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着力提高耕地质量,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坚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

藏区强农惠农政策 篇8

截至6月21日,全国已收获小麦0.2亿公顷,小麦收获已基本结束,油菜收获也已经完成。从各地测产和收获情况看,今年夏季粮油丰收已成定局。农业部预计夏粮总产超过1200亿公斤,增产25亿公斤以上,实现连续5年增产;油菜总产1185万吨,增产40多万吨,扭转了连续3年下滑的局面。夏季粮油丰收成为今年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亮点,为有效抑制通货膨胀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6月22日,正在北京市郊区农村考察“三夏”麦收工作的农业部部长孙政才说,今年夏粮丰收是在上年基数较高、自然灾害和重大病虫害多发频发重发的情况下实现的,来之不易。一是得益于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强农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二是得益于科技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特别是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成效显著,全国夏粮单产再创历史最好水平,全国10万公顷小麦示范片667平方米(1亩)产量比普通田块高出150公斤以上。三是得益于防灾减灾措施扎实有效,各级农业部门大力推广小麦晚播技术,有效防止了冬前旺长,为抵御冰雪灾害奠定了基础,特别是冰雪灾害发生后,切实加强田间管理,有力地挽回了灾害损失。四是得益于跨区机收作业组织有力,今年全国共投入麦收的联合收割机超过42万台,其中参加跨区机收的有27万台,均比去年增加2万台,实现了快打快收,颗粒归仓。今年夏粮丰收最关键的是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和各级农业部门的扎实组织、服务有力,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北京 赵天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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