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号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年终工作总结的通知

2024-07-23

40号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年终工作总结的通知(精选4篇)

40号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年终工作总结的通知 篇1

学院各部门:

为全面总结回顾学院2013年各项工作,及时研究部署2014年各项工作,现就做好各部门2013年年度总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部门年终总结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委派专人负责采集、汇总信息,撰写材料。

(二)工作总结要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内容翔实,结构严谨,文字精炼,数据准确,格式规范,客观反映本部门工作情况。切忌内容空泛,观点缺少数据支撑,照搬历年或他人文字,脱离本部门工作实际。(相关格式要求见附件1)

(三)工作总结成稿后,纸介版要经本部门主要领导审阅、签字,加盖本部门公章。

二、主要内容

(一)要客观总结本部门在本年度所取得的工作成绩,认真对照年初工作计划和学院下达的工作任务,重点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切实提出改进措施。同时认真填写《2013年各部门获奖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二)要结合实际工作,提出2014年工作基本思路、重点任务和举措,包括寒假期间拟开展或推进的重点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各部门形成2013年度工作总结材料和2014年工作计划,于2013年12月25日(周三)下班前将纸介版报

送院办公室,电子稿发至286901169@qq.com。

(二)年底前召开2013年工作总结暨2014年工作思路研讨会(时间和地点待定)。各部门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梳理,对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对2014年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各部门负责人做好10分钟的发言准备,重点突出2014年工作思路。

特此通知。

附件:1.2013年年度工作总结格式要求2.2013年各部门获奖情况统计表

2013年12月18日

附件1:

2013年年度工作总结格式要求

为统一工作总结格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对2013年年度工作总结格式要求如下:

一、标题,用2号小标宋体字,居中,使用梯形或菱形排列。

二、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用“

一、”(黑体字),“

(一)”(楷体字),“1.”“⑴”(仿宋体字)。文中,时间、数字、计量单位等不能回行。

三、附件说明,(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

四、成文日期,用3号仿宋体阿拉伯数字。

五、附注,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六、附件,用3号黑体字顶格,如附件与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二字前编排发文字号。

七、页边距上下左右为2.5cm,固定行间距25磅,可视情况微调。

附件2:

2013年各部门获奖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40号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年终工作总结的通知 篇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中海集团、长航集团,部属各海事局:2012年春运将于1月8日开始,2月16日结束,为期40天。为认真做好2012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春运工作

春运工作关系亿万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广泛。做好道路水路春运工作,是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落实公共服务职能的具体体现,是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客观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认真组织,科学谋划,为人民群众交上满意答卷,为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当前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需求日益增长,2012年春运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将迎来更加繁重的运输保障任务。经分析预测,2012年春运期间,全国道路客运量将达28.45亿人次,日均7110万人次,同比增长9.5%;全国水路客运量将达4350万人次,同比增长3%。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便捷”的原则,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运输组织、安全监管、应急保障、市场监督、值守与信息报送等制度和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出行放心、舒心。一是建立健全春运工作机构。成立由主要领导同志负责、各相关部门参加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统一指挥协调春运工作。领导同志要率先垂范,深入春运工作一线,加强对春运运输组织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二是深入总结春运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道路水路春运应急预案,提升应急运输保障能力。三是要加强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春运期间,要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向社会公布咨询投诉电话,保障春运信息和联络畅通,及时处理公众咨询投诉。要保持求助应急车辆、船舶、飞机处于良好状态,靠前安排待命值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要根据应急预案及时处置。

长江干线航运的春运工作,由长江航务管理局会同沿江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将保障安全稳定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国家关于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部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及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督促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春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全力杜绝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一是确保营运车船符合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督促企业对参与春运的车船及消防设施全面开展安全技术性能检查、维修,严禁存在安全隐患车船参与春运。

道路客运企业要配备三角木、防滑链等应急安全设备。对参与营运的车船不符合安全条件等违规行为,要从重处罚。二是加强对营运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运输企业要加强对驾驶员安全意识、安全驾驶技能,特别是冬季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知识的教育与培训。企业要按规定配备驾驶员,杜绝驾驶员疲劳驾驶、带病驾驶、超速驾驶行为。三是加强客运站、客运码头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客运站要履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管理职责,落实车辆安全例检制度,严格开展危险品检查,严禁车辆超载运行。各地要继续加强对卧铺客车的安全监管,根据实际情况落实驾驶员落地休息制度。具备条件的,可继续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客运码头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工作措施,严禁危险品上船。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动态监控。道路客运企业要保证营运车辆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性能良好、正常投入使用,对车辆行驶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和纠正,并加强事后处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积极与公安交管部门共享卫星定位装置监控信息,依法实施联合监管。五是深入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督促运输企业加快畅通短信、电话投诉渠道,完善车内公示信息内容,便于旅客了解、监督。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培训,使其能够充分掌握安全告知事项和相关要求,做好对旅客的安全宣传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监督举报处理机制,及时调查处理举报事项并向投诉人反馈,加大投诉信息公布力度,方便公众查询监督。六是加强水上安全管理。海事部门要加大对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四客一危”船舶的监管,严厉打击船舶超载和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港航公安部门要做好站、船治安秩序维护工作。七是加大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力度。要加大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车船、从业人员的监管力度,保障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关注行业稳定工作。全面了解行业动态,主动开展政策宣传解释,及时发现和化解行业矛盾,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肃处理行业非法聚集行为和责任人。春运期间,要避免出台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的政策措施。

三、科学开展运输组织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春运需求的调查、分析与预测,针对客流特点,做好运力准备,科学组织运输,保障道路水路春运高效有序。一是全面开展道路水路运输市场调研。科学分析春运旅客出行需求,并了解主要客流方向上铁路、民航运力安排情况,合理制定运

输方案,分配车船运力。二是加强运输过程实时监控调度。要及时掌握客流变化情况,调整班次密度,缩短旅客候车时间,避免出现旅客滞留现象。三是做好运输衔接工作。要与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加强城市公交、道路、水路与铁路、民航等运输方式间的衔接,努力实现旅客零距离换乘。要加大对车站、机场、码头和大型活动场所的城市公交运力投入,满足旅客出行需求。四是保障农村客运服务质量。

要加大对农村客运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经营者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运行,不得擅自改变、缩短营运线路和减少运行班次;要根据农村节日活动的特点,加大对农村节日活动的运力投入,保障节日期间农民群众顺利出行。五是要积极组织包车直达运输。运输企业要深入企业、厂矿、学校等重点旅客集散点,了解运输需求,为农民工、学生销售团体票,组织包车直达运输,减少旅客中转换乘。六是保证班轮正班、正点运行。港口、渡口和船闸部门要保障客串优先靠泊、过渡和过闸。

春运期间,进出广东的省际客运管理工作继续执行《进出广东春运证》制度(证件式样见附件1),请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认真落实制度要求,严格企业资质管理,明确安全监管责任,并鼓励包车通过客运站回程配客。春运期间,客运包车异地回程载客的,可不向客源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四、加强应急处置

2012年春节时间较早,节前学生流、民工流、探亲流叠加,容易出现运输客流高峰,且春运正值寒冬,冰冻雨雪、大雾、海上大风等天气可能对春运造成不利影响。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认真总结应急运输工作经验,完备应急预案,落实各项措施,妥善应对客流高峰和恶劣天气影响,全力保障道路畅通和运输高效、安全。一是认真组织应急运输。各地要严格执行部《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制度。根据运输需要,部负责按规定启动跨省运输应急预案,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启动省内运输应急预案。要严格按照规定发放《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不得在未启动应急预案时下发。要保障应急运输任务承担者的利益,及时给予合理补偿。春运期间,如需抽调非营运车辆参与省内中短途客运的,应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规定条件,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驾驶人员应接受运输安全、技能和客运业务培训,提前熟悉运行线路路况,并持当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式样见附件2)运行。二是保障公路、水路畅通。各级公路管理部门要提早组织开展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巡查、维护,合理安排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要加强除雪、除冰设备、物资配备,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影响;要加强公路收费站管理,开通足够的收费道口,提高车辆通行效率,避免出现因公路收费导致车辆排长队和交通拥堵现象。航道部门要加强检查和维护航道、航标、船闸等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水路畅通。救助部门要加强值守,及时救助遇险船只和人员。三是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公路、运输管理机构

要与气象部门建立气象信息交换机制,全面做好公路交通气象预报以及公路路况出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并提前进行部署。四是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畅通。继续严格落实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收通行费的政策。五是保障电煤、成品油及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重点做好煤炭等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道路运输、港航管理部门和企业要优化车船运力配置,加快车船周转,优先保障煤炭等重点物资运输。

五、提高运输服务质量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指导客运企业、客运站为旅客提供温馨优质服务。一是严格落实服务标准。运输企业要落实各项客运服务标准,道路运输企业要认真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三优”、“三化”规范(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良秩序,客运服务过程程序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质量标准化);港航企业要对照《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求》(GB/T 16890-2008),切实给旅客提供优质、规范化服务。要以春运服务为契机,加强企业服务文化建设,树立客运服务品牌,促进企业交流学习,共同提升服务质量。二是加大服务力度。客运站要在客流高峰期增派服务人员,引导旅客购票、乘车(船),解答旅客咨询,为有困难旅客提供帮助,维护好客运站秩序;

要增开售票窗口、提早预售票时限、延长售票时间,方便旅客购票。三是加强信息服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利用运政信息服务平台和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发布中长途班线班次、加班车、应急运输情况等信息查询和售票服务,客运站要利用电子信息屏、公告栏、广播、闭路电视等途径发布信息,合理引导旅客出行。四是提高应急运输服务水平。恶劣天气条件下,客运站要为候车旅客开放候车室,客运站和客运企业要为候车旅客提供必要的防寒物资、食品、应急药品,确保旅客不受冻、不挨饿。客运站要加强宣传解释工作,积极主动为旅客介绍出行信息,并为旅客提供退票等服务。五是加强志愿者服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联合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并借助行业协会力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春运志愿者服务,更好的服务旅客出行。

部将继续与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开展春运农民工平安返乡(岗)安全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积极与工会组织合作,认真组织好竞赛活动。

六、加强运输市场监督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增派执法力量,积极开展春运期间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保持运输价格稳定。一是规范运输经营行为。要加大对客运站、客运码头、配客点等地的监督、巡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站外揽客、倒客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客运经营者的不规范行为。二是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要主动与公安交管部门合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扰乱运输市场秩序行为。要加大打击“黑出租”力度,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三是配合价格部门加强运价监管工作。要加强运价政策宣传,道路班车客运价格采取政府指导价的,要在客运站公示基准价及上下浮动范围或上限价格及下浮幅度;采取市场调节价的,交通运输部门要与价格部门配合加强运价监控,保持运价稳定。要配合价格部门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运价政策,严格查处违反价格规定的行为。港航公安要严厉打击倒票贩票行为,维护水路运输秩序。四是认真处理旅客投诉。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公布春运投诉电话,及时了解和调查处理旅客反映问题,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旅客。五是规范执法行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明确执法原则和尺度,严格执法纪律,坚持文明执法,注重调查取证,展示良好队伍形象。

七、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争取公众关注、理解、支持。一是与新闻媒体合作,广泛宣传交通运输部门春运的工作措施和做法,及时通报,让旅客了解春运政策、获取出行信息。要通过发放安全出行手册、利用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加强对旅客出行安全常识的宣传,使旅客自觉乘坐正规客车,掌握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监督驾驶员行为。二是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对于媒体报道反映的运输安全与服务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对确有问题的,要及时加以纠正和改进。三是加强宣传信息报送。春运期间,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天9:00前要将前一天的春运工作情况,包括春运特点和工作亮点形成书面材料,报部道路运输司和水运局,以便部统一组织向中央新闻媒体报送。部将对各省(区、市)新闻宣传材料报送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及时、准确、规范报送数据和信息。一是春运期间,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每天上午10:00前将前一天的道路、水路旅客运输信息分别通过春运、黄金周道路运输信息报送系统(http://218.247.138.181:7001/,可经部政府办公网站中道路运输司子站登陆)和水路旅客运输信息网上报送系统(http://slky.mot.gov.cn)报送部道路运输司、水运局。春运期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道路旅客运输经济运行动态检测机制,“百城百站”每天上午9:00前报送前一天0:00至24:00的道路旅客运输动态信息。水上旅客运输热点地区信息报送按《“黄金周”和“春运”期间水上客运热点地区运输情况报告制度》规定执行。二是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183号)要求,及时向部公路局报送路况信息。三是严格按规定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按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交应急发〔2010〕84号)的相关规定,及时报告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四是按规定报送安全事故信息。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按《关于发布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交运发〔2010〕720号)的规定执行;水上交通事故或险情按照规定及时上报部应急办值班室(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总值班室)。

40号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年终工作总结的通知 篇3

闽政文〔2011〕462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12年春运工作从1月8日开始至2月16日结束,共计40天。据预测,今年春运期间全省客运量将达到9949万人次,比上年春运期间增长5%,其中:铁路636万人次,增长4.1%;道路8824万人次,增长5%;水路336万人次,增长5%;民航153万人次,增长10%。为切实做好春运各项工作,保证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和各种生产生活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春运任务

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做好春运工作,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便捷”的指导原则,完善协调机制,全力以赴做好春运各项工作。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省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经贸委主任和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省军区、省台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外经贸厅(口岸办)、省卫生厅、省物价局、省工商局、省安监局、省旅游局、省政府新闻办、省总工会、福建海事局、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民航福建监管局、省电力公司、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中石油福建销售分公司、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电话:省经贸委经济运行局0591-87837356、87834125、传真:0591-87875475、87832628,省经贸委值班室0591-87853875),具体负责全省春运的日常综合协调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春运工作机构,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建立有效沟通联系机制,掌握春运动态,协调解决春运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确保完成春运任务。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应给予必要的保证,并应为春运一线的干部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

二、强化监督管理,夯实春运安全基础

确保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9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的科学理 念,汲取近年来的事故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保障旅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要强化对铁路道口、水上渡口、乡镇客渡船的管理,加强对重点桥梁、隧道和路段的检查和养护,加大对农村民俗节日、庙会等的交通组织和安全监管力度,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春运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投入使用的车、船、飞机的技术状况以及车站、码头、机场等运输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春运期间,要继续加强对运输工具和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不符合条件的设施设备投入运行。

各运输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监督检查,明确责任主体,完善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要强化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不符合要求的司乘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春运;要切实做好安全宣传及防火、防爆和查危查禁工作,实行仪器检查和人工开包检查相结合,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乘坐交通工具,对查出的“三品”要按规定组织销毁。民航部门要强化营运飞机安全监管,提高航班正常率;要加强空域协调,进一步做好净空区域安全宣传工作,确保飞行安全。海事部门要加大对“四客一危”及对台直航船舶安全监管力度,同时将海上旅游船舶列入监管重点,并组织协调好海上应急搜救。各级公安、交通部门要按职责认真排查事故多发路段 的安全保障设施,增设警示标志,改善通车条件;要加大路面巡查和对非法、违规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超速超载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严禁非客运车辆参加春运;要加强车站、码头现场监督管理,所有参加春运车辆都必须按规定进站(场)经营,严禁超载超限车出站;要严格落实反超载、反超限、反超速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公路部门对路况差的路段要加强整治,正在施工的路段要采取措施,争取在春运前完工,春运前不能完工的应设立交通警示标志,并组织人员现场指挥,确保安全通行。

三、科学组织调配,统筹兼顾客货运输

2012年元旦、春节相隔较近,春节节前学生流、探亲流、民工流相互叠加,客流高度集中。各运输部门要在科学预测旅客流量、流向的基础上,合理制订运输组织方案,增加运力供给,加强衔接配合,并储备必要的应急运力,努力满足旅客出行需要,避免发生旅客大量滞留等问题。铁路部门要充分利用高速铁路和既有线能力,统筹安排动车组和普通列车开行方案,适时增开临客列车,最大限度地安排运输能力。交通运输部门要抓好水上客运和轮渡的运输组织工作,充分发挥道路运输在春运工作中的兜底和衔接作用,进一步增强集疏运和中短途运输能力,防止春运高峰期间出现旅客滞留 现象。民航部门要协调各航空公司,落实好重点城市和旅游航线的加班、包机工作。城市公共交通要提高发车频率,延长收班时间,增开夜班线路,并重点做好车站、码头、渡口、机场、长途汽车站等旅客集散地的疏运工作。福州、厦门、泉州市作为两岸客运直航航点,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做到安全、准点、热情、周到,满足台胞返乡探亲的旅行需要。各级教育、旅游、工会系统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掌握学生、旅游、民工客流的动态,并做好与交通部门的衔接工作,引导客流有序流动。各级春运办要组织当地交通部门做好民工集中重点地区的客流疏运工作,有条件的地区要组织开行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专列、包车、包船或包机运输。

各运输部门在做好旅客运输工作的同时,还要保证煤炭、成品油、粮食、化肥等重点物资以及肉禽、蔬菜等节日应市商品的运输需求。要充分利用春节客流低谷时段,组织抢运重点物资,保障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油品、天然气供应企业要努力增加我省成品油、天然气供应量,切实满足社会加油、加气站供给需求,并优先保证客运车辆的用油、用气需要。省电力公司要保证春运期间铁路沿线、车站、码头、机场等重点部位的电力供应。

四、完善应急预案,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为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春运期间不确定性事件的发生,降低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的危害和影响,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近年来本地区灾害发生的特点,制定并完善春运各类应急预案,建立责任明晰、反应迅速、处置有效的应急工作联动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果断采取措施,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并尽快恢复交通秩序。

要认真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对工作,加强监测和预警,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对应急所需的各类物品,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提前准备。气象部门要做好春运期间中短期和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发布相关讯息,便于运输部门预先采取应对措施。公安和交通部门要建立保证道路畅通的联动机制,切实把做好高速公路及跨海、过江大桥在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安全保障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确保不出现道路大面积拥堵等问题。

五、倡导优质服务,营造和谐春运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利用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春运动态、运力状况和车、船、飞机航班变动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要在增设售票网点,延长售票时间和预售日期的同时,提供电话订票、网上订票、团体预售 往返票等多种售票服务;要尽量增加车站候车面积,维护车站秩序,引导旅客有序上下;要坚决打击“拉客”“宰客”“倒客”、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各交通运输部门要公布服务监督电话,接受旅客的批评监督,在站容车貌、通行秩序、运输信息等方面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坚决纠正各种行业不正之风,制止利用春运之机乱涨价、乱罚款、乱收费行为。当发生车船、飞机延误时,要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努力为旅客提供必要的信息和食宿条件。各级工会组织和劳动保障等部门要积极做好进城民工平安返乡工作;各级工会要依托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继续开展好“农民工平安返乡”活动,通过帮助购买团体票等多种形式,帮助农民工平安返乡。公安部门要加强对运输沿线和车站、码头、机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整治工作,防止蓄意破坏,要严厉打击危害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和盗窃运输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严惩“票贩子”,维护正常的运输秩序,确保旅客人身安全和交通工具的安全运行。价格主管部门要做好相关价格信息的发布工作,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我省运输市场价格政策。口岸相关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查验部门要进一步简化查验手续,增开旅客通道,加快通关速度,做好节日物资口岸通关服务工作。各级卫生、工商部门要加强对车站、码头小饮食店、杂食店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各级运输部门要切实做 7 好车站、码头、机场和运输工具的清洁及消毒工作,做到勤打扫、勤通风,有效预防各类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春运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合作,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春运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及时通报春运进展情况,发布出行相关信息,全面报道春运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对一些不良现象和风气进行披露曝光,促进春运工作顺利开展。

春运工作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对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情况及时报送省春运办。

福建省人民政府

40号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年终工作总结的通知 篇4

路农林〔2008〕7号

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运期间农机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办:

至3月2日结束,为期40天。2008 年春运从1月23日开始,为切实做好春运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农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平安、祥和的春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是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要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一把手负总责。我局专门成立以梁祚青局长为组长,李连富副局长为副组长,马礼良、梁贤荣、王济江为成员的春运农机安全生

-1-

产工作领导小组,马礼良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区农机总站。各镇(街道)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农机站具体抓。

二、加强监管,注重防范

1、深化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各镇(街道)要将涉及农机安全的所有企业、组织、农机户都纳入监管范围,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开展一次全面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决不留后患。

2、各镇(街道)农机站要主动配合公安交警,加强重点路段的路面监控,对拖拉机违法载人、人货混装、超载超速等要严肃查处。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春运期间,要以拖拉机驾驶协会,安全片组,农机安全镇、安全村为阵地,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农民信箱、标语、横幅、黑板报、宣传车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努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四、加强值班,落实措施

春运期间,各镇(街道)要安排专人值班,确保有领导负责,保证通讯畅通。加强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拖拉机违法违章和事故情况。一旦发生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必须按规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快速报告,确保信息-2-

渠道畅通。春运期间区农机总站值班电话:82439467。

二OO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春运农机安全通知

抄送:市农业局,市农机总站,区安委会。

台州市路桥区农业林业局办公室2008年1月24日印发

上一篇:简单说说站内调整的三个重要因素下一篇:领导力与人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