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纳税服务评价与持续改进机制的思考

2024-08-03

建立和完善纳税服务评价与持续改进机制的思考(精选5篇)

建立和完善纳税服务评价与持续改进机制的思考 篇1

一、当前纳税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在当前的纳税服务工作中,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服务需求、服务满意度不能通过有效途径了解掌握,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服务评价无法直接反馈税务机关,纳税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最突出问题就在于未建立起一种能客观反映服务质量的评价机制。传统的纳税服务评价考核制度的弊端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少科学的考核评价方法。长期以来,评价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工作好与坏,主要是地方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和省、市国税局组织的创建规范化办税服务厅、评选服务标兵等活动,获取评价依据的渠道主要是通过开座谈会、走访、打电话、问卷调查等,评价的主体、内容、对象、方法不够统一,评价工作开展不够规范,对各渠道反馈的信息只是进行简单地收集和堆砌,评价结果无法进行统一的比较。

(二)缺少量化的考核评价指标。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纳税服务工作的考核评价标准主要停留在办税环境、语言、态度、效率等表面层次,基本未涉及对规范化、个性化服务的评价,对征管质量和执法行为更缺乏具体的考核评价指标,且不能对服务质量进行科学的统计和量化分析,纳税服务评价具有表面性。

(三)缺乏对服务质量的监督制约。对纳税服务的监督较为单一,基本停留在对纳税人的举报税务机关不查处和税务人员的不廉洁行为方面。对税务人员的征管不作为、程序不到位、时限不合法等方面缺乏有效的、主动的服务监督评价办法。

(四)缺少专门的考核评价组织机构。纳税服务考评工作没有专门的评价组织机构,也未形成有效的规章制度和考评机构工作职责。评价主体多数是由税务部门本单位人员组成,评价方式以临时的问卷调查和座谈会为主,考评工作的组织开展缺少阶段性、全局性、系统性,对评价结果的重视程度不够。

二、建立和运用新型纳税服务评价机制

(一)创立纳税服务评价指标体系 纳税服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是纳税服务考核评价体系的核心。在设计指标时,应以《纳税服务工作规范》为主线,结合新时期对纳税服务工作的新要求,覆盖机关、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对纳税服务工作总体目标进行分解,对每一项考核评价进行配分量化,使考核结果能以分值形式直观体现。形成三类评价指标:即纳税人评价指标、内部评价指标和第三方评价指标。指标设计既要直观简洁,方便评价人较快作出评价结果;又要系统全面,涵盖纳税服务工作各环节。每项指标量化其分值,并合理确定评价指标的权重。对不能直接量化的定性指标,进行科学地转化。内部评价指标,主要提取CTIAS软件和税收执法管理系统的数据,一般按指标量值评分;对于不能量化的外部评价指标,先将指标的量值恰当地划分为区间,每个区间对应量值进行赋值配分,实现指标的转化。外部评价指标,采用5级量表的方法量化,即:采用满意、较满意、一般、较不满意和不满意5级,相应赋值配分。指标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开放式的指标体系,使评价指标具有时代性,满足不同时期对纳税服务工作的不同要求。评价指标的设置和权重随着形势、环境、政策等因素的变化以及纳税人需求的日益提高,及时进行调整、修正、补充和完善。

(二)创新纳税服务评价方法 在纳税服务评价方法上,突出被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评价主体地位,主要从三个方面对纳税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即纳税人评价、内部评价、第三方评价。纳税人评价是指纳税人对纳税服务绩效的评价,通过定期测评与即时测评、接收投诉相结合的方式,其信息主要是通过对纳税人进行问卷调查、访谈、座谈、接收投诉等方式获得,占纳税服务评价分值的40%;内部评价是指税务机关自身开展的评价,其评价信息的获得来自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监控记录,涵盖了税收征管工作流程中的大部分涉税事项办理的时限、质量等情况,占纳税服务评价分值的40%;第三方评价是指通过委托独立于征纳之外的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对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工作进行评价,受托方的调查测评工具、方法、流程以及抽取样本的数量、范围等,由其按需求独立确定,税务部门按需要提供必要的协助。调查测评报告由受托方出具,供税务部门借鉴利用,占纳税服务评价总分值的20%,三个方面评价的综合结果作为对一个单位(部门)和职工纳税服务质量评价的最终结果,纳入对单位(部门)的目标考核和对职工的年终考核。

建立和完善纳税服务评价与持续改进机制的思考 篇2

中国矿业权市场是从长期全封闭的计划体制下脱胎而来的,其经历的时间还十分短暂,还存在许多的问题和不足。其主要的问题表现在:

1.矿业权市场观念不强。矿业权人和管理者存在着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观念淡薄、矿业权市场观念不强、资源性资产观念缺乏,这些思想观念上的差距,造成矿产资源所有权错位,矿业权乱位,管理权越位,市场要素缺位。其结果,不仅使矿业权市场扭曲,而且严重阻碍着矿业权市场的发展。

2.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没有根本好转,矿业权市场环境不好。通过多年的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矿管秩序有了很大改善,但非法采矿的行为屡禁不止,矿业权的非法转让时有发生,搅乱了一级市场。

3.市场主体脆弱,政府管理乏力。目前大多数矿业权人都存在资本不雄厚,技术不先进,管理不科学,缺乏竞争力和购买力的问题,不仅影响了矿业权市场的发育,而且导致生产要素市场极为落后。没有完善的要素市场,也就难以形成完善的矿业权市场。

部分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习惯于计划指令性的方式管理市场,依法行政水平低,没有形成高度集中统一、办事高效、依法行政、具有权威的管理机构。管理部门服务不到位,执法不到位,势必影响矿业权市场的公平公正运行。

4.市场规则不适应市场。现阶段,中国市场运行的规则是国家通过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来规范的,由于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过渡时期的种种历史和现实原因,现行法律法规与开放型矿产资源市场,特别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世贸规则还存在一些差距。

二、推进矿业权市场进程

为了逐步克服以上问题,迅速培育和完善矿业权市场,笔者认为必须从如下几个方面着力推进矿业权市场的进程:

1.培育和完善矿业权市场。抓住入世的机遇,加强法治教育,转变政府职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推进矿业权市场的快速发展。切实把培育和完善矿业权市场的工作,放在矿政管理工作的中心位置上来,力求矿业权市场建设工作得到尽快发展。

2.生产要素市场化,矿业权市场体系化。在矿业权市场体系的建设中,最突出的问题是与矿业权相关的生产要素市场,滞后于土地等其他生产要素市场,更滞后于商品市场和消费的市场。矿业权市场化与要素非市场化的矛盾,影响了整个市场体系中调节功能的实现。矿业权市场和矿业权生产要素市场,存在着最紧密的有机联系,相互依存。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过程中,资金、人才和矿产是矿山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重要的生产要素。矿山企业在产权交易中,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给矿山企业增添活力,这是发展矿业经济的有效途径。所以,在培育和完善矿业权市场的同时,还应加强矿业权生产要素的市场化建设,这样才能使完整的矿业权市场体系在矿业经济中发挥调节作用[1]。

3.加强矿业权市场运作中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建设。有了市场,就必须有规则。没有标准、规范和程序,矿业权市场就难以运转。中国目前的矿业权市场标准、规范和程序还很不完善,这些工作亟待政府去完成。矿业权市场运作过程中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主要有:(1)与地质调查评价有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2)与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有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3)与矿产勘查有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4)与矿产开发有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5)与矿产保护和合理利用有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6)与矿业资本运作有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7)与矿山环境管理有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8)与矿产资源信息系统建设有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这些方面是互为补充、互为联系和支撑的,是矿业权市场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4.加大矿业权招标出让、缩小(杜绝)国家对矿业权的授予。招标(拍卖)出让矿业权是市场化的最佳选择,它可有效地解决矿业权财产权问题,体现了矿业权出让的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这方面各地都有成功的经验,值得推广。国家对矿业权的授予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在中国市场经济日益发展,加入世贸组织的形势下,应尽量缩小甚至杜绝对矿业权的审批发证,这是形势的需要,也是市场的需要。矿业权管理部门要从审批发证的工作程序转移到对矿业权招标拍卖的管理工作中来,这样才能使矿政管理工作与时俱进,创造未来。

三、建立可持续发展型的区域矿产资源规划系统

区域矿产资源规划系统是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从矿产资源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影响的角度,揭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系统的演化和发展,是政府对矿业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手段。其基本职能是:根据国民经济整体发展的需要和产业政策,对矿业经济的发展进行规范和引导;制定矿业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重大方针和政策;研究矿业生产力的合理布局和矿产品结构调整方向,提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战略措施,实现矿业的可持续发展。

区域矿产资源的持续利用是保障民营矿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矿产资源价值体系的形成是实现矿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矿业可持续发展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综合利用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乃至消除废弃物,保护矿山生态环境,实现资源的增值[2]。

可持续发展型的区域矿产资源规划系统就是这样一种系统,通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使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达到最优,这其中包括矿产资源基础结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层次结构和矿产资源市场结构三者的结构性协调、功能性协调、区域性协调与时段协调。所谓结构性协调,就是指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具有较严密的组织构成和较高的有序性;功能性协调,是指三者组成的系统中,各要素的相互配合与相互促进,是其运行状态的直接标志;区域性协调,是指由三者构成的开放系统,必须与周边地区协同发展,避免发生区域制约作用;时段协调,是指三者在不同社会经济阶段,由于环境的不同,其内涵亦不同。

可持续发展型的区域矿产资源规划系统的形成,必须建立几个支持系统:

1.制度支持系统。建立完善的产权制度,明确产权;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健全资源合理利用与有效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资源管理机构与职能;建立高效的投资制度;建立有力的技术创新体系和产业约束机制。

2.技术支持系统。技术支持包括生产技术和评价技术两方面。生产技术的现代化和技术进步水平提高,有益于推进资源经营和利用的最优。评价技术中,对投入产出分析方法进行改造,而扩展的建设项目资源环境成本收益分析法,通过资源的综合规划、跨区域规划等规划功能和机会成本比较、工艺创新等手段,实现资源的集约化经营和资源的综合利用,使资源利用的社会经济福利在现值上最大化,并符合持续发展准则[3]。

3.信息支持系统。信息业的发展是保证人类能否生存下去的必备手段,只有信息功能的充分发挥,才能对有限的矿产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实现资源增值。信息支持系统包括:资源供求关系的预警支持和资源管理决策中的可持续发展评价制度。

四、坚持民营矿业经济转型的基本原则

首先,要正确理解经济转型的内涵。经济转型的内涵是将单一矿业经济转型为多元经济,抓好矿产品深加工产业,延长产业链,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其次,要准确掌握经济转型的时机。从资本积累的过程来看,在矿业开发鼎盛时期就要发展接续产业。要正确处理新上生产项目与完善城市功能的关系。要奉行科学的经济转型原则,即自力更生为主的原则,依靠市场机制为主的原则,改造传统矿业和发展比较优势产业并举的原则,产业股份化和民营化的原则,就业优先的原则,政策扶持为主、财政扶持为辅的原则。

1.投资多元化。矿业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公益性地质调查和国家矿业企业要靠国家资金投入,商业性地质调查和民营矿业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外资合作企业等要鼓励社会资金和外资的注入。在培育矿业权市场的起步阶段,除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外,对中介服务行为,要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2.生产规模化。生产规模化是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重要措施。同时,加强基地建设,扩大生产规模,对于保护国家资源不流失,保持生态环境也有特殊意义。因此,一方面要把小矿山、小冶炼厂关停并转;另一方面,要通过加大对现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造建设力度,形成具有规模效益的矿业生产加工基地。

3.产品市场化。矿业经济能否快速发展,一定要走市场化发展道路。中国许多矿业企业过去长期亏损,除了技术落后、管理水平低下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走市场化道路。对市场不了解,不按市场需要组织生产,造成有产品无市场,库存积压,资源形成不了资产。今后,一定要瞄准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掌握市场供需信息,适时组织生产,满足市场需要,达到增产增效。

建立和完善纳税服务评价与持续改进机制的思考 篇3

建立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有力推手,更是全面衡量干部德才素质、科学选拔任用和管理干部的主要途径。如何实现综合考评体系的最优化和考评效能的最大化,真正发挥考评工作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也一直是各级党委政府研究的重点课题。区委组织部近期对我区现行的综合考评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和听取了考评实施单位和被考评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在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区综合考评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取得成绩的同时,着重查找了考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

一、我区现行综合考评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我区根据上级有关干部考评工作的要求,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需要,在具体的考评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创新,不断优化调整,逐步建立了以《常州市武进区促进科学发展的镇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为统领,以对区级机关部门、乡镇(街道)、开发区等功能板块进行分类考核的三个“考核意见”为支撑的“1+3”综合考评体系,为建设“三个武进”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一)机制健全、部门联动,综合考评工作合力不断增强

1、领导重视、组织有力。为加强对综合考评的领导,确保考评工作推进有力,在组织构架方面,我区专门成立了由区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组织部长、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工办、区发改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考评工作实施领导、指导和协调,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考评工作,以严密的组织、周密的部署、有序的推进,保证考评工作的高质量、高水平进行。

2、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围绕把考评工作抓实抓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到精心把握考评政策、周密推进考评工作、严格执行考评纪律。

区级机关工委牵头做好区级机关各部门考评工作;区委农工办牵头做好镇(街道)及功能板块的考评工作;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对领导干部个人的考评,并根据区机关和区委农工办的考评结果对全区各领导班子提出考评建议;区纪委对考评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各司其职、合作联动,有力地确保考评工作的顺利推进。

3、制度规范、工作严谨。工作目标要求,均由区委、区政府根据地区和部门职责,结合全区中心工作,统一制定下达。考核规章,在“1+3”的考评办法和考评意见的基础上,所有考评实施单位都要制定具体的评分细则,并提供给考评牵头部门留存备查,避免考评工作受到人为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相关实绩考评数据原则上均由统计部门提供,确保了考评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二)目标明确、要素合理,综合考评评价体系日益优化

1、突出侧重性、坚持分类考核。在考核体系设计中,适当体现差别性,积极鼓励创新性。镇和开发区注重经济发展、社会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实行科学发展考核、重点工作考核“双百分制”的综合考核和单项考核。科学发展考核包括经济发展、科技创新、社会进步、生态文明和民生改善五大类,镇为27项指标,开发区为25项指标,开发区又以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两类为重点,适当增加赋分比重。重点工作考核中,镇以外贸外资、创新投入、工业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利用为重点,开发区以利用外资、创新投入、主要经济指标、重点项目建设和园区建设为重点。镇、开发区还分别设立9个、6个单项考核指标。“两湖一城”和“一园”实行重点工作考核,以招商引资、投资融资、重点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为重点,分别设立12项和11项考核指标。区级机关各部门考评采用百分考核和综合评议的方式进行,以考核三型机关建设为重点,每年制定重点目标,突出各部门目标任务、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为民办实事工程完成情况考核。

2、彰显时代性,指标动态调整。近几年,我们注重围绕科学发展导向,强调注重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全面考核,每年根据省、市有关精神对考核指

标适当调整,不断探索促进武进科学发展的指标体系。2012年,依据省、市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包含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社会发展、生态环境、评判指标、市定指标六大类39项53个指标的武进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并将53个指标体系全部分解融入到“1+3”考评体系中,通过量化和调整考评指标,更能涵盖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更好地促进武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率先发展。

3、注重全面性,视角宽泛多维。在考核内容上,对镇、开发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由实绩考核、民主测评和领导评议构成,对区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由创建“三型机关”百分制考核和领导评议、部门互评、群众满意度测评的综合评议构成。同时结合领导干部能力素质测评,最终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评结果。在考核方式上,注意把定性分析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尤其注重从群众的评价,关键时刻的表现,8小时以外的反应来全面掌握和衡量干部“德”的情况,既增强了考核的可比性,又提高了考核的开放性和全面性,不仅提高了考评工作的准确度,而且使考评工作得到各方面认可。

(三)奖惩结合、导向鲜明,综合考评结果运用更加有效

1、与切身利益挂钩。兑现考评激励政策,把综合考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原则上,班子考评为优秀的单位主要领导,个人考核优先评为优秀等次;部门或班子考评处于后位或个别实绩考核关键指标不达标的,单位主要领导个人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对考核中涌现的优胜单位、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区委、区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将考评结果与考核奖金相挂钩,从政治荣誉和经济利益两个方面进行双向激励。

2、与交流调整挂钩。对于考评中发现干劲不足、绩效平庸,作风不实,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教育谈话。对群众意见大、实绩差,经组织认定不能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从服务发展大局的角度出发,采取组织措施及时加以调整。合理配置干部资源,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能动性和积极性。

3、与提拔使用挂钩。考评结果全面、客观地反映了考核对象的工作实绩和德才表现,为选人用人提供了科学依据。区委对考评优秀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在今年的区镇两级领导班子换届中,一大批考评优秀、德才兼备的干部得到了提拔使用,为全区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我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虽然我区在改进和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工作方面进行了大力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对照我区推进“三型机关”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任务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新期盼,我区的考核工作还有许多亟待改进和完善之处。

(一)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精细化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1、共性指标多,个性指标少。总体上,我区实行的是分层分类的考核体系,主要分为区级机关、镇及重点板块三大类,但对同一类型的考核对象,不论镇域的区位、基础、产业情况以及机关部门的职能差异、大小强弱等因素,实行的是同一考核指标,“一锅煮”和“一刀切”的现象仍然一定程度的存在,从而往往导致好地方、大单位考评成绩年年排名靠前,基础差的、单位小的常常排名靠后。

2、指标大而全,重点不突出。应该说,在我区现有的三大考评意见中,所涉及的考核内容涵盖面比较宽,各类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设计面面俱到,且考核分值设定、权重分配有平均分配的倾向。这既增加了考核的人力、物力成本,同时“多而全”的考核内容和指标往往会淹没了核心指标,凸显不出核心指标的重要性,导致一些全区的重点工作和目标要求,不能在考评工作中体现应有的分量,削弱了考评的鞭策和激励作用,使考核工作指导性不够,不能有效支撑重点工作的推进,缺乏有效抓手。

3、偏重发展速度,忽视发展方式。由于受惯性思维的影响,对镇及重点板块的考核仍然偏重考核发展速度特别是经济发展速度,对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优化产业结构、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考核还不突出,且对节能减排、环境资源保护的考核缺少刚性标准。

(二)考核方式的系统性和配套衔接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1、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结合不够。目前,我区考核方法比较单一,只注重定期考核和考核,忽视了日常考核和平时走访了解,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之间的衔接还不够紧密。从部门实绩考评的方面来说,难免会导致部分单位在年终时突击搞“政绩”,数据有水分,影响考核结果的权威性和群众认可度。从班子和干部考核的角度来讲,日常考核工作没有经常化、正常化,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无法动态掌握干部履行岗位职责、一贯表现、思想动态等方面情况,在研究制定干部调整方案时,就难以做到科学合理、以人为本。

2、定性分析与定量考核结合不够。各类考核指标主要注重定量考核,偏重考核指标的完成和增幅情况,对一些定性分析的考评项目重视不够,指标内容比较单一陈旧,方法不够科学,结果的区分度不强,导致定性分析与定量考评之间的互相印证衔接得不够紧密,不能对领导干部主观努力及领导干部本质方面进行有效的鉴别和评价。

3、体制内评价与体制外评价结合不够。目前,我区的考核主体主要有区四套班子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有关干部群众。但由于各类考核往往集中在年终,时间紧、任务重以及考虑到成本因素和可操作性,在吸收群众参与考核工作上做得还不够,即使有吸收群众参与到考核工作,也是象征性的,缺乏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一定程度上我区的考核工作还是在体制内进行评价。

(三)考评结果运用的刚性和实际成效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1、结果反馈不够透明。就目前所掌握的情况来看,作为领导干部个人考核重要依据之一的领导干部能力素质测评结果,有个别单位往往只是单位主要领导掌握,并未按要求反馈到领导干部个人,不利于干部个人对自己本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的总结和深入的反思;在平时考察、考核中所了解到的一些情况,也缺乏比较有效的途径和渠道反馈到个人,作为激励和提醒。同时,从反馈的内容来看,尤其是单位和班子的考评反馈,一般都只是最终的结果,综合性的分析评价少,起不到通过考评发现问题和不足,寻找差距的效果。此外,从反馈的范

围来看,也是在体制内反馈的多,向外部参评群众公开的少,不利于群众的监督,也往往会影响群众参与考评、反映情况的积极性。

2、职责主体不够明确。首先从重点工作的推进来说,目前一些全市、全区的重点项目推进,其责任主体一般都是具有行政管理或行业指导职能的区级机关部门,而具体的项目又是落实在相应的镇(街道)或功能板块上的,只有区级机关部门和基层党委、政府形成合力,项目推进才能更有成效。但目前的考评意见中,对镇(街道)或功能板块在重点项目的推进上没有明确、细化的指标要求,只是在“双百分”考核中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增加值”等指标中有所间接体现,忽略了镇(街道)或功能板块在推进本地域重点项目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其次,从目前的考核工作来看,实绩考核主要是针对领导班子集体,而涉及到领导干部个人的主要是领导干部能力素质测评,其要素设置也相对比较宏观,不能贴切反映领导干部个人的绩效,也往往造成工作无论好、坏、功、过都是集体的,落实不到个人头上,激发不了个人的责任意识。

3、惩戒措施不够刚性。虽然现有的大多数考核结果与奖金挂钩,但往往是奖优不罚劣,对那些工作完成不好或班子评排名靠后的部门和领导个人没有实质性的惩罚措施。而且,从惩戒措施来看,更多只是个人经济利益和荣誉的损失,而不是政治或职务上的影响,由于相关配套制度没有跟上,问责的手段还不够多,常常采取的是无关痛痒的诫勉谈话,动真格的比较少。尤其还是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不能有效解决,考评结果对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促动不是太大。

三、关于进一步优化考核评价体系的意见和建议

从总体情况来讲,当前我区的“1+3”的考评体系是比较周全和有效的,尤其在近年来,在引导全区上下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进程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觉得主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加强和改进。

(一)考核内容和评价指标方面

1、要协调好考评内容“全面”和“重点”的问题

在考核内容和评价指标的确定中,对于一些全局性、纲领性的能起带动作用的考评内容和指标要进一步加大权重,对一些常规性的、类同性、单一性的指标要进行整合和调整,降低分值,对于个别“人人过关”、优劣区分度不大的考评内容甚至可以取消,不再考核。同时,要增加考评指标设置的灵活性,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工作的需要,及时把全区当前及今后一阶段的重点工作,纳入考核的范畴,真正使考评成为重点工作推进的有效抓手,具体可以在单项奖的设置中予以适当体现。

2、要统筹好考评指标的“共性”和“个性”问题

在具体实施中,要充分考虑到各考核对象基本条件不对称的客观情况,在指标设置时,要按照分类的原则进行细化和量化,合理划分评比类别,科学确定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的所占份额。一方面从操作简便和可比性的角度出发,在考核过程中要尽可能坚持用“一把尺子”量,对于能统一的考评内容和指标尽量予以标准化,确保考评的公平、公正性。另一方面,要充分兼顾部门的工作性质、承担职能的差异,和镇、开发区(街道)、功能板块现实基础、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的不同,设立个性化指标,进行差别化考评,更加全面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具体来说,在区级机关部门的考评中,建议对现有传统的部门口子划分,按部门所承担的工作量、部门规模、工作性质、社会地位不同等,按执法类、审批类、服务类等进行重新调整划分,使之更具类比性。在镇、开发区(街道)、功能板块的考评中,既可以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差异,在相同的考核内容上设置不同的指标要求,也可以在现有的双百分考核的“重点工作考核中”,划出15分左右的分值,结合地区所承担的以及落户在辖区内的市、区重点工作,设置个性化考核指标,如湖塘的三产服务业、嘉泽的现代农业,高新区的科技创新、转型升级等,更真实、全面地反映地区的综合发展情况。

3、要兼顾好量化考核中的“数量”和“质量”问题

突出推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情况的考核。注重考核经济与社会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资源环境、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指标的情况。进一步增

加老百姓感知比较强烈的民生指标的权重,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对党委、政府工作的认同感,在关注发展数字的同时,更重视发展质量。同时,在一些量化性指标的设置过程中,要将考核内容的当前总量和增长率予以综合考虑,建议根据总量的不同进行适当分档核算基础分,再根据增长率核算加分,在此基础上更加科学地将处于不同层次、不同基础条件下的部门和地区所取得的工作业绩进行横向比较,准确反映班子的努力情况和工作质量。

(二)考核方式、方法方面

1、要加大平时考核的力度。改革现有的年终集中考评一锤定音的单一考评模式,将平时考核与年终结合起来,尤其是对于一些事关全区在全市排位的关键性指标,建议可以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和排名,在强调结果的同时,更注重过程的监督,可以让各考评对象及时掌握和了解自身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所处位置,产生压力感和紧迫感,提升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可以有效避免有的地方和部门年终集中突击搞“政绩”,影响考核结果的权威性、和群众认可度,提高科学发展的含金量。同时,在考评时,要注重将平时考察谈话、信访举报等途径了解掌握到的积累性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全面评判。

2、优化定性考评的方式。关键是要解决评议范围不够广,定性评价中标准难以掌握,以及评议结果区分度不明显的问题。在参评对象上,要让更多让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等有亲身感受的人员参与,要更多地面向基层和体制外的普通群众,而不是更多地集中由领导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等体制内的同志进行评价,要保证参加评议人员的代表性、知情性;在评议表的要素设计上,既要全面又要重点突出,既要准确规范又要简单直白,既要能给考核组提供有价值的情况,又能让参与评议的人员能够“看得懂、评得准”,既要请参评人员对每一项测评要素给出相应的等次评价,同时也要请参评人员把被测评对象进行综合排名,避免“全优卷”、“雷同卷”的出现,真正分出个优劣。

3、探索实绩区分的办法。只有将一个班子所取得的实绩,科学分解、落实到班子成员个人的贡献上,才能真正做到论功行赏,问责有人,赏罚分明。参照

其他地区的做法,结合我区实绩,建议对于主要领导,可以将部门的综合考核得分按一定比例折算为单位主要领导的实绩得分,根据领导干部个人能力素质测评在班子中的排名情况换算成评议得分,两项相加作为主要领导的考评得分,进行排名,并与领导干部个人的考核等次相挂钩。对于副职领导,因存在分工交叉等原因,个人实绩比较难以量化区分,可由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实绩排序,折算实绩得分,同时,根据能力素质测评换算评议得分。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方面

1、适度体现考核结果的透明公开。目前,干部考核结果的知晓范围主要局限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干部个人,而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单位普通工作人员对于干部考核的结果并不知情。因此,可以将干部考核结果在领导班子内部和单位内部进行适当公开,一方面便于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比较、相互监督,有利于形成“倒逼机制”,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围绕科学发展目标自加压力,整改不足。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调动普通干部群众参与干部考核的积极性,提升考评过程的民主性和考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公认度。

2、注重加强考评对象的思想交流。要根据综合考评的结果,定期开展领导干部谈话谈心活动,按照不同的职务层级,分别由区委领导和组织部领导牵头与领导干部进行组织谈话,重点抓好“优”、“差”两头。对于综合考评成绩比较好的同志,要予以鼓劲加油,同时也要提醒他们戒骄戒躁,并通过谈话谈心,对一些好的做法和思路予以总结提炼,为下一步的工作开展提供借鉴。对于考评成绩比较差的同志,一方面要敲敲警钟,帮助他们查找问题,制定措施,积极改进,另一方面也是给他们一个对考评结果“申诉”的机会,确保每一位同志考评结果的客观、公正。同时也是体现组织的关心,消除他们的思想包袱,让他们轻装上阵。

3、全面提升结果运用的刚性保障。考评仅仅是手段,结果的有效运用才是目的,要切实把考核结果广泛运用到选拔任用、培训教育、激励约束等环节,侧重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进、退、流、转结合起来,作为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真正体现考核工作的导向性、约束性。特别是对考核结果一贯较差的干部,在处理

建立和完善纳税服务评价与持续改进机制的思考 篇4

摘要:诚信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传统美德,是做人之本。对会计人员来说,更是最基本的素质和工作要求。只有每一个会计人员本着诚信的态度去扎实工作,客观公正地处理每一笔会计业务,才能维持企业的长远发展,促进会计行业的长足进步。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会计行业却存在着诸多诚信缺失问题,它不仅仅是一个行业本身的问题,更是影响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文章通过对会计诚信缺失的研究,系统分析了会计诚信缺失的可能原因,就如何建立与完善会计诚信机制分别从优化外部环境与内部环境两方面提供了可行性思路。

关键词:会计诚信机制;会计诚信缺失;会计诚信建设

一、会计诚信缺失原因分析

(一)会计人员道德水平不高,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淡薄

现实生活中,不少会计人员由于缺乏自主学习精神和学习的平台,使得专业知识老化,对新兴的会计准则和规范不熟悉,职业胜任能力逐年减退。这样很容易在工作中养成主观随意性,不按准则处理经济业务,制造虚假的会计信息,丧失职业道德。更严重的是,由于不少会计人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淡薄,再加上受到金钱、权利等不良诱惑的影响,他们的价值观很容易扭曲,最终可能直接参与会计造假活动,为了获得利益他们利用自身职务之便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最终导致会计失信行为的产生。

(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本身存在不足和缺陷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同时也产生了日趋复杂的经济事项。企业在选择会计制度时弹性很大,这种固有的漏洞和缺陷提高了会计造假的可能性。例如:

1、在实际工作中,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常常需要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来确定,较大的可操作空间为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提供了条件。

2、会计人员在会计政策的选择上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他们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选择最有利于自身利益的会计政策。

3、会计准则的滞后性是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另一个因素,这为会计造假提供了契机。

(三)监督体系不完善,执法力度不严

从外部监管来看,我国法律法规虽然明确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在实际落实工作中仍存在法律依据不明,执法力度不强,对查出的问题避重就轻,隐瞒包庇等问题。从内部监督来看,一些企业的内部监督甚至形同虚设,成为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工具,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恶性循环,最终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

(四)我国会计行业体制的局限性

在我国,企、事业单位的会计部门属于内设机构。会计人员的调动、任免权基本归其单位负责人所有,这种体制上的局限性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会计造假行为的滋生,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常常处于被动地位。有些会计人员可能主观上并不愿意参与造假活动,但在领导和利益的双重压力下他们很容易丧失原则,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优化会计诚信机制建立的内部环境

(一)根本上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

国家和企业要加强会计人员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和教育,定期对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进行考核,逐步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水平和专业能力。对会计人员业务能力的培训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对在职会计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业务能力继续教育,对最新的会计政策以及各项规章制度要及时学习,避免专业知识的老化。第二,要规范企业会计负责人的选拔和培养,会计负责人的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责任心,只有拥有扎实的专业能力,强烈的责任感,认真的工作态度才能胜任。

(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首先,企业要切实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首先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运用科学的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权利和责任,形成有据可依,权责明确的公司管理制度。其次,企业要建立与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在现代化企业管理中,内控体系已经成为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石,良好的内控体系不仅保障了企业的正常运营,同时也是企业会计人员坚持原则,保持良好职业道德的警铃。再次,企业需要不断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并建立独立董事考核机制,考核独立董事的工作业绩以及个人诚信情况,做到公开透明以促进独立董事公正、尽职的履行职责。

(三)规范管理层行为

企业会计诚信机制的建立与完善需要从“源头”抓起。第一,提高对公司管理层的监管力度,利用国家和社会的审计力量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企业管理层进行审查。形成同级监督和上下级监督相结合的系统监管体系。第二,加强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对管理层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要一查到底,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企业会计人员的违规行为,也要相应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优化会计诚信机制建立的外部环境

(一)建立健全会计诚信法律机制,加强会计诚信的立法和执法

立法是会计诚信机制建立的第一步,立法机关首先应当尽快弥补法律空白,在相关法律法规中补充有关会计诚信的内容。其次,要明确政府监督部门、经济执法部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会计从业人员具体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提高法制工作的执行力。同时,完善会计诚信法律机制必须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一旦发现会计造假行为不得姑息,应当坚决依法严惩。

(二)建立健全会计诚信评价体系,净化会计行业环境

会计诚信评价体系包括对会计中介服务机构、会计从业人员的信用监督、信用考核和信用评价。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国中介服务机构总体信誉度不高,在很多方面还不能切实满足社会的总体需求。因此,建立健全会计诚信评价体系,净化会计行业环境变得尤为重要。良好的评价体系应对有不良记录的中介服务机构和有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会计从业人员应采取禁入制度。同时制定客观公正、科学严谨的考核标准与考核流程,定期开展会计诚信考核工作,建立并完善会计诚信信息库和信用档案。

(三)创造健康的社会道德环境,营造良好的会计诚信氛围

会计人员只有长期处于“实事求是,以诚为本”的社会道德环境中,才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面对诱惑始终坚持职业操守。因此,我们应当广泛开展全社会的道德教育,充分利用舆论的力量提高全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平。其次,各企、事业单位在人才录用方面应将职业道德素质放在首位,选拔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对有会计失信行为、道德素质低下的会计人员应拒绝录用。(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参考文献:

建立和完善纳税服务评价与持续改进机制的思考 篇5

建立政法工作社会评价体系与机制的思考2007-02-10 16:47:1

3政法工作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等方面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部分社会群众受不熟悉法律知识、主观色彩浓厚、容易以偏概全等因素的影响,常因个别现象而对政法工作表示不满,因而导致社会对政法工作的评价不够客观真实。为此这就需要建立政法工作社会评价体系和机制,真实反映社会对政法工作的评价和要求。

所谓政法工作社会评价体系,是指社会对政法工作开展好坏的评价体系,主要是对政法工作的日常开展情况、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的一种他律体系。通过这一体系的建立,使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政法工作,支持政法工作。

一、建立政法工作社会评价体系的必要性

一是政法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的现实需要。近年来,政法机关经过整顿,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政法队伍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有了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也有了显著提高,但仍然存在着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程序违法,对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个别现象,个别政法干警违反纪律、渎职失职、徇私枉法等现象还有发生,政法机关自身建设特别是队伍素质建设还需要加强,政法工作的法治化进程任重道远。对这些问题,通过建立政法工作社会评价体系和机制,可进一步促进政法工作。

二是政法工作接受外部监督的需

要。接受社会对政法工作的外部监督是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建立科学的社会评价体系和机制,让社会和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进行评价,一是能够及时发现和反映政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政法机关抓住重点,加强整改;二是能够大力推进政法工作的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三是促进政法干警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增强司法公正、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的意识。因此,建立政法工作社会评价体系,完善社会评价机制,是政法工作接受外部监督的现实需要。

二、政法工作社会评价的内容

政法工作较为复杂广泛,涉及方面较多,要使社会评价有针对性,建议应突出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贯彻党的方针和刑事政策方面。主要包括:政法干警践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情况;通过执法活动,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经济犯罪和

职务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开展反腐败斗争,维护社会稳定的情况。

二执法能力方面。主要包括:政法干警对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的熟知能力;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依照法律程序收集、固定、运用证据,准确侦破、指控、审判犯罪的能力;保障司法公正的能力;检察机关对各项执法活动的监督能力。

三群众满意度方面。主要包括:政法干警是否真正树立和坚持执法为民思想,做到公正执法;是否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否在工作中克服特权意识和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严格依法办案;是否存在违反办案纪律,渎职失职、徇私枉法等现象,是否有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执法作风是否优良。

对以上重点评价内容,建议聘请专门部门制定评价体系测评表,分类和分细项制定评价标准,三、建立政法工作社会评价体系的构想

应建立以下五个方面的社会评价机制:

一结合人大监督,建立政法机关的工作评价机制。人大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对政法机关的工作具有监督、评议和质询权。要充分发挥人大职权的作用,集中反映人民的意见,及时对政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随时监督政法工作中存在的执法能力、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执法是否公正等问题,促进政法干警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的提高。

二结合××机关的法律监督,建立执法队伍评价机制。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对公安机关、国安安全机关行使侦查权的合法性、程序性,对法院审判是否公正,对行政执法是否依法行使以及自身工作等方面开展监督,并对政法各部门的执法活动作出客观评价。

三结合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建立

对政法工作舆论评价机制。新闻媒体的监督反映了社会的意识,在客观上能促进司法公正。因此,应建立新闻媒体对政法工作的监督机制,促进新闻媒体大胆地对政法工作在执法方面是否公正提出意见。

四结合纪检监察的监督职能,建立政法干警工作作风评价机制。政法各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政法干警在遵纪守法、执法作风、廉洁自律、克己奉公等方面实际表现开展有效的监督,如建立对政法干警作风、思想、道德和办案纪律的综合评价机制。

五结合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建立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要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在人民群众中开展对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的了解程度、满意程度、信任程度和执法作风、廉政状况、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公正执法、执法形象等方面测评活动。通过测评,不断加强公正执法、执法为民观念,不断提高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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