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我市职称申报要求(精选4篇)
2015年度我市职称申报要求 篇1
一、基本条件
(一)学历证: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有关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在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二)教师资格证 :申报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体专业不作要求;取得较高级别学校教师资格证人员,到较低级别学校任教,可视为具备相应资格;幼儿园教师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三)继续教育证:继续教育证书或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任职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五)聘任证:聘任证书及聘任呈报表原件。
(六)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工作情况报告1份,并加盖公章。以上证书全部要求原件。
二、能力经历
(一)专业知识和能力:由单位提供证明材料.(二)教育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按《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豫人社职称[2014]11号)对工作量的要求。课时量以教育部门要求为准,列入教学计划的活动课应计算为课时。须提供课程安排表及学校有关证明。听课、评课附任现职或近5年以来的听课、评课记录等证明材料。
(三)教学经历:胜任本学科各年级段的教学工作,任现职以来能够根据学科特点和学校实际进行本学科的循环教学,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校(园)长、教研员可不作要求)。循环教学及担任3届毕业班要提供《**年**学期任课教师一览表》、教学计划和教案等。
(四)教学效果:申报高级人员,每学年讲授校级示范课、观摩课、达标课、研讨课等公开课1次,或开展学科专题讲座1次。近6年来至少有5学年教学效果评估获优秀等次;近6年来(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任现职以来)考核至少1年获优秀等次。破格人员近6年考核至少2年优秀等次。
申报中级人员,任现职以来教学效果评估至少2年为优秀;破格人员近5年考核获得优秀等次1次。
教育教学效果提供学校原始教学效果评估材料,讲授校级示范课、观摩课、达标课、研讨课等公开课要提供评价意见,考核结果申报高级须提供近6年以来《考核表》原件;申报中级研究生、本科、大、中专学历分别提供3-4-5年《考核表》原件。
公办学校由单位出具的考核证明不作为考核材料对待。
《考核表》中没有人社部门考核意见的地区,应由县(市、区)及以上人社部门统一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学生管理。按(豫人社职称[2014]11号)对学生管理的要求,申报高级人员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博士研究生要求2年),或任现职以来承担其他学生管理工作5年以上(博士研究生要求4年),教书育人成效显著,本人在学生管理工作方面受到过校(园)级或以上表彰2次。(教研员可不作要求)。申报“教育管理”专业人员担任校(园)长(正职)3年以上。
申报中级人员,教师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3年以上(博士研究生不作要求,硕士研究生要求1年以上),本人在学生管理工作方面受到过校(园)级或以上表彰。(教研员可不作要求)
学生管理工作须附单位有关证明材料、《**学年**学期班主任任职一览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考核材料和奖励证书等。
(六)教科研工作:自2014年起,每学期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价值的教学心得、案例或教科研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单位举办的学术活动中交流并获得好评。
申报高级人员,主持过校本教科研课题研究,城市学校校(园)长主持过市级教科研课题研究,农村学校校(园)长主持过县级教科研课题研究。
申报中级人员,至少参与过1项校本科研项目,研究成果应用到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
此项需提供论文、课题、校本研修等原件,学校要提供评价意见。
(七)素质教育。
(八)课程改革。
(七)、(八)按(豫人社职称[2014]11号)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并说明。
(九)示范引领:申报高级人员,培养、指导2名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
要提供经单位批准的有关证明材料、被辅导教师的获奖证书等。
(十)支教:城镇申报高级中小学教师须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的经历。(当年年底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教师及特殊教育学校可不作要求)
“支教”按有关教育行政部门要求进行,以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为准,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材料。
“能力经历”十项内容每项前须附标题,分别装订,并要求本人、单位主管部门和主管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工作业绩
(一)优质课: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须附本人教案和专家评价意见,获奖附奖励证书。
获得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示范课、观摩课证书的人员,须提供从教以来获得的相应级别优质课二等奖或以上等次证书。电教部门组织的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内容的优质课,实验装备部门组织的物理、化学、生物、科学4个学科实验内容的优质课须提供相关光盘或录像。
(二)综合表彰:班主任证书后要附评价意见。文明班集体表彰文件中若没注明班主任姓名的需提供表彰机构的证明,同时校长签字,并提供奖状原件(照片)。
(三)素质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研究:
1、综合实践。综合实践应提供学校综合实践活动的整体规划。研究性学习应提供指导学生选题、设计方案、开展研究、进行成果展示交流,提供完整的过程性材料。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应提供反映活动主题、活动方案、活动小结等方面内容的过程性、常态化材料,应体现教师在活动中发挥的组织、引导、管理作用,同时提供学校或上级部门出具的活动认定意见。
2、校本课程。校本课程应提供学校校本课程规划方案,并按照《学校校本课程规划方案》的要求开发、实施校本课程,教师撰写的校本课程纲要通过学校课程审议委员会审议,校本课程教学活动设计方案、课程学习结果评价等材料齐全。
3、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社团要求制度完善,有完整的章程、加入、退出机制,定期开展活动制度,每学年一次的校级展示活动;列入学校校本课程体系的,要有活动计划、活动实施方案、活动评价意见、活动总结等;学生社团辅导教师须提供担任学生社团辅导教师的有关文件、个人在其中发挥的作用等证明材料。
4、科研课题。课题应附“立项报告、研究报告原件、鉴定证书、获奖证书”。
5、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学成果奖规范名称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是指由政府或政府授权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要求,规范评选的优秀教学成果。2013年国家开始评选,2014年省政府开始评选。
(四)业绩材料。“工作业绩”三项内容分别装订,每项前须注明获奖项目、获奖等次、获奖文件号、证书编号、组织单位、获奖时间等。同时在《评审表》、《评审简表》中也要分别注明以上内容,不注明或注明不全的,不接收申报材料。
四、报送评审材料要求
(一)以县(市、区)为呈报单位,报送《河南省 系列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
(二)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并经单位核实盖章的《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申报高级人员一式35份(参加答辩人员一式45份),申报中级人员一式25份以及同内容的电子文本。
(三)《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中各项内容应规范填写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四)《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一式2份,按要求逐级审核并签字,1份留评委会承办机构,1份留呈报单位。
(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由申报人本人签名、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1份报评委会承办机构,1份留呈报单位。
(六)报送材料一人一袋,袋子外面标明:①县(市、区)单位、②姓名、③单位类别及专业(如:城市初中语文)、④评审类型(如:正常、破格、业绩第三条不符合等)。
(七)袋内有:①评审表3份、②简表高级35份、中级25份、③评审材料3袋(基本条件、能力与经历、工作业绩各1袋,文件袋上分别标明“基本条件”、“能力经历”、“工作业绩”等,并按顺序整理材料装袋;④其他辅助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八)凡是《2015平顶山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业绩界定范围》以外的业绩材料不要上报。
(九)2015年中小学高级教师申报材料上报时间截止到10月底。
2015年度我市职称申报要求 篇2
2015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苏北科技专项)将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科技资源向苏北集聚的意见》,推进苏北“科技与人才支撑工程”实施,大力推动产学研合作,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探索科技计划管办分离的改革途径,加快集聚科技创新资源,推动农业特色支柱产业(简称特色产业)发展,为进一步提升苏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供科技支撑。
一、科技富民强县
(一)支持方向
本资金围绕苏北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培育需求,以集聚科技资源为重点,着力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强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深度合作和产业链上下游的资源整合,突破产业发展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突出产业链创新中精深加工、产地保鲜、冷链物流、电子商务等技术成果转化和集成创新应用,促进产业链、创新链和资金链的有机融合,提升苏北农业特色产业产业链创新水平。
(二)资金分配
本资金采用因素法对市、县(市、区)进行年度资金划档分配。主要因素及权重分别为:(1)地区研发投入,权重为25%;(2)特色产业规模,权重为20%;(3)
特色产业省级以上创新载体,权重为25%;(4)上年度绩效综合考核成绩,权重为30%。
上述因素为资金分配的主要依据,同时结合各地特色产业培育和科技创新工作成效(特色产业规模、研发投入、科技成果等增长情况)对资金分配进行适当调整。
各地区在资金分解实施过程中要突出重点,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低于35万元。
(三)组织方式
实行管办分离。省科技厅负责专项资金的总体部署和绩效考核工作。省辖市科技局为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与监管。县(市、区)科技局负责项目的组织与实施管理。
(四)工作流程
省科技厅下达专项资金工作通知后,省辖市科技局组织指导辖区内相关县(市、区)进一步完善“集聚科技创新资源 培育特色产业行动方案”(原则上对已确定重点支持的特色产业应连续支持3年),提出经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子项目。省辖市科技局组织开展项目评审或论证,评审专家商省科技厅农村处,名单报省科技厅同意,根据省拨经费额度和组织通知要求,确定立项项目及支持额度,提出年度专项资金立项方案报告。省科技厅按照计划管理要求,根据五市年度专项资金立项报告,审核后下达年度计划项目,并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开展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
(五)申报条件
1、子项目主要以省级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园区骨干企业、建有各类研发机构的农业龙头企业、科技服务超市承建企业等创新创业载体为承担主体,联合省内外科教单位共同实施。
2、子项目承担单位须是企事业单位或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须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服务能力,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
——
(六)申报要求
1、各省辖市科技局统一协调市辖区及各县(市)项目的申报及评审工作,各县(市)认真做好本地区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各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与真实性、自筹资金是否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项目法人及项目主管部门在申报项目时需出具信用承诺。各省辖市需按时向省科技厅报送苏北科技专项资金(富民强县)立项报告(一式四份,主要包括项目组织情况、遴选办法、推荐原则、有关说明、拟立项项目汇总表等)。
2、优先支持落在省级及其以上农业科技园内的特色产业创新项目,优先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用工业项目,优先支持近年有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由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人才”计划等高端人才或团队牵头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建有研发机构的龙头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专业合作社申报的项目。
3、除列入科技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行动计划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外,有省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企业一般不再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限报一个项目;同一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对于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不可再申报省级其它科技计划。
4、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做出相应处理。
二、科技创新券
(一)支持方向
支持苏北地区企业,重点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高校院所、第三方独立科技中介机构的科技服务(包括科技咨询服务、分析测试服务、科技信息服务等)以及科技创业服务(包括科技孵化器尤其是新型孵化器的创业服务等), 激发苏北地区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力。
(二)组织方式
由省科技厅和财政厅负责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省科技厅根据苏北五市科技创新券试点工作推进的实际情况,分档核定各市资金分配额度;苏北各省辖市科技局为责任主体,各县(市、区)科技局为实施主体,按照确定的实施方案,负责本地区科技创新券的印制、发放、受理、审核、兑付等工作;省科技厅对省科技创新券实施情况实行备案制,“创新券”兑付情况原则上每季度备案一次,由省辖市科技局上报兑付情况的书面材料。
(三)申报要求
由苏北五市科技局会财政局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同时报送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包括:2014年度省级科技创新券试点工作情况总结及和实际兑现企业购买科技服务的有关情况分析报告;2015年度地方科技创新券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
三、其它事项
1、科技富民强县立项报告和科技创新券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2、联系方式: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王超群、胡伟伟 025-85485955 85485926 ——
省科技厅农村处 谢宗华、吴翔
025-83611856 57712970 E-mail:xiezh@jstd.gov.cn 省科技厅产学研合作处 何峰、万发苗 025-83606512、83350801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孙玮瑛
2015年度我市职称申报要求 篇3
1、使用《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双承诺”保证书》的说明。为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今年增加《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双承诺”保证书》的内容,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之一。该保证书统一放置在个人申报材料中三个电子档案材料的首位。
2、关于2011年度职称外语合格证的说明。由于今年职称评审工作提前,2011年度职称外语考试的合格证明无法及时办理。此类高级职称参评人员,根据自治职改办2011年度职称外语考试的合格名单,在个人申报系统中,职称外语相关栏目,合格情况填写“合格”,合格取得时间填写“2011年3月”,合格证书编号栏填写个人11位的“准考证号”。如评审通过,于11月底前经各市人社局、职改办,各系列主管部门职改办向自治区职改办补交2011年度职称外语合格证明材料,逾期不交的,不予报批。
中级职称申报论文要求 篇4
一、基本要求
1、独立撰写
申报人员可以提交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门撰写的论文,也可以使用在技术业务刊物上发表过的论文,但必须是由申报人员本人独立撰写,不能是与他人合作撰写,更不能抄袭、拼凑,甚至请他人代笔。宣传报道、会议发言稿、简报、资料介绍、考察报告、项目报告、教材、毕业论文、译文,参与编写的工作计划、章程、办法以及事务性、操作性的具体工作方案等材料均不属申报论文范畴。论文要论述完整、独立成篇,不能是文章的摘要或其中部分章节。
2、专业一致
申报人员提交论文的专业内容必须与本人申报的专业类别一致,也必须和本人现任工作岗位的专业相一致。
3、内容以阐述个人工作成果为主题
撰写论文时要理论联系实际,有一定的独到见解,应有具体详实的材料基础,论文应体现申报人员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和技术水平。重点阐述本人在其中发现、分析、解决较复杂问题或新技术应用、创新的过程。
4、时限要求
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要反映出近几年取得的专业技术工作的成绩,论文必须是参加工作以后撰写的。
二、编写要求
1、论文正文字数在 3000 字左右,摘要字数在 400 至 500 字之间;
2、论文中引用的文字、数据应采取加注的方式,并在参考文献表中注明原作者、原文章名称、页码、日期;
3、论文中引用的表格应在表格下面注释原作者、原文章名称、页码、日期;
4、申报论文须用A4规格的纸打印(可双面打印)3份,并按照编写格式中的项目顺序装订。
三、编写格式(关于申报论文的样式及字体、字号要求,请参考页面下方“附件:申报论文范例”。)
论文应包含:
1、封面(包括标题、作者姓名、作者单位、课题的专业方向);
2、摘要;
3、关键词;
4、目录;
5、绪论(说明研究背景、动机、意义和目的);
6、论文主体;
7、结论及建议;
8、参考文献(应与正文中的加注对应);
9、附录部分(包括正文部分没有使用、只使用了部分的与论文有关的重要数据和资料。诸如各类统计表、较复杂的公式推导、计算机打印输出件、术语符号的说明等,都可作为说明论文的有用信息置于附录中);
10、封底。
四、撰写论文应避免以下现象
1、论文的题目太大,论文不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只是泛泛的议论一些观点和问题,或是讲述众所周知的一些道理;
2、论文以介绍本人接触到的一些新知识、新概念、新方法为主,缺少对有关问题亲自实践和深入研究;
3、论文写成工作总结,简单罗列几年的工作项目;
4、把教材上、报刊上的文章或别人写过的东西大篇幅地抄袭、拼凑成一篇文章,在文章中看不到个人的实践成果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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