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九中学生公寓“星级宿舍”评比方案

2024-08-30

榆中九中学生公寓“星级宿舍”评比方案(共6篇)

榆中九中学生公寓“星级宿舍”评比方案 篇1

为了规范和完善我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提高宿舍的管理水平,增强学生的自律意识和文明意识,努力创造人身财物安全、纪律严格有序、环境整洁优美、氛围文明温馨的住宿环境,特制榆中县第九中学“星级宿舍”评比方案。

一、“星级宿舍”评比

1、各年级分男生女生宿舍每月评比一次“星级宿舍”。

2、星级宿舍成绩评定由学校定期检查和值周组、宿舍管理员平时检查两部分组成。其中学校校委会、政教处、学生会卫生部根据检查、评分标准每月对各宿舍在“道德、守纪、团结、卫生、安全”五个方面进行量化评分,值周组,宿舍管理员负责每周一次各宿舍情况的检查记载,荣获“星级宿舍”称号的寝室将在星级宿舍公布栏上挂星。

3、“星级宿舍”评定结果与班级量化考核挂钩,每学期各宿舍所得星级相加后按级排名,列入班级量化考核加分项,其中第一名13分;每低一个名次降一分。

二、“星级宿舍”标准

(一)道德星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意识,不打人、不骂人。

2、明辨是非,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阅读不健康的书刊;

3、善于与人沟通,有困难时要主动寻求帮助,有不良情绪时要主动向老师、同学倾诉。

4、自我认识,自我评价,自我管理,自我控制,善于接受批评。

(二)守纪星

1、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回校、起床和就寝。早操需提前起床时不得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午睡在预备钟前回到宿舍,预备钟后不能在走廊走动、聚集或谈话;休息时间不能去别的宿舍。不准两人或两人以上睡一个铺。非假日要办好请假手续方可不在宿舍住宿。假日要留宿需办好留宿手续,方可在宿舍住宿,留宿的同学要遵守住宿生假日留宿制度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

2、不准在宿舍区追逐打闹、打扑克、玩智力牌和进行体育运动(包括玩篮球、足球、乒乓球和踢毽子、踩滑板等),不能在宿舍区内吵闹起哄,玩衣叉(扫帚、地拖);

3、服从宿管老师和室长的管理。配合宿管老师主动完成各项任务。同学之间应互相监督执行纪律情况,对宿舍管理工作的建议或批评可向宿管、政教处反映;

4、不允许在寝室内用膳,不允许在寝室内搞生日聚会。

(三)团结星

1、尊敬师长,遇见老师要问好;

2、同学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礼让,和谐相处;

3、遵纪守法,生活有序,讲究公德,爱护公物,爱护花草树木,以文明的举止、优美的环境来体现生活质量。

(四)安全星

1、提高警惕,注意安全。睡觉前要把门关好并保持宿舍通风透气,离开宿舍时要把门、窗关好,上课和自习期间不得在宿舍逗留;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打火机、火柴、蜡烛、蚊香等;严禁湿手触摸电器;严禁私接电源;严禁坐在阳台栏杆、翻爬阳台;严禁擅自修理电器设施;严禁进入异姓宿舍;不准带外人进入宿舍;不准带危险物品、腐蚀性物品或器具回校,不准带玩具回校。妥善保管自己的钱物;

2、爱护公物。爱护宿舍楼的一切设施,不得擅自启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搬动床架或调动床位,寝室的公物由本室同学负责保管。损坏公物要及时赔偿,故意损坏要加倍赔偿;

3、宿舍因特殊情况遇到突然停电、停水等突发性事故,应保持冷静,严禁喧哗,并及时向老师报告,协助老师解决问题。

(五)卫生星

1、建立清洁轮流制度。每天两扫一拖,每天完成公共辖区的清扫,每星期周大扫时进行立体清洁。每天清洁都应在晚休前完成;

2、及时清洁被褥、衣物、枕巾,及时清扫垃圾,及时清洁地面、窗门、厕所和走廊及空床;

3、清洁工具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

4、注意搞好饮食卫生,尽量不带食物进入寝室,保持室内整齐清洁和通风。

三、“星级宿舍”评分、扣分细则

(一)纪律方面

1、在宿舍区内禁止追逐打闹、大声喧哗,违者扣2—4分;

2、午睡、晚睡预备铃响后进入宿舍大门的是迟到,扣1—2分/人次。午睡、晚睡预备铃响后不能串室,要求在本室做好睡前准备,违者扣1—2分;

3、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手续不符合要求而擅自离开宿舍者作缺勤处理,扣3—5分并严肃批评,严重的并作处分。未办理留宿手续或留宿手续不符合要求的不能留宿。留宿的同学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违者扣2—4分,情节严重者并作处分;

4、晚睡正铃响后仍继续讲话、听收音乐、打手电看书、打电话等扣1—2分;午睡、晚睡钟响后不在床位或晾、洗衣服、洗头、冲凉、刷牙、洗脸、洗脚扣1—2分;不按床号休息扣1—2分;

5、在宿舍区喧哗起哄、玩衣叉(扫帚、地拖),每人扣2—5分;

6、午晚休铃响后,在宿舍用膳、吃宵夜(包括吃速食面、饭盒、熟吃等)每人次扣2—3分;

7、中午、晚上预备铃响后仍在走廊或阳台走动、站立、聚集、谈话者扣2—4分;

8、上课预备铃响仍未离开宿舍者扣1—2分。

9、通校生进入宿舍,每次扣除本宿舍2分。

(二)内务方面

1、在宿舍内晾挂衣物、包、袋、床头挂物件,床下放杂物均扣1—2分;

2、被子不叠、床底鞋子超过三双,漱洗用品不在指定地方摆放均扣1—2分;

3、床铺上堆放有杂物和书籍扣1—2分;

4、毛巾、被套、枕巾、枕套不干净、柜面和窗台摆放不整齐均扣1—2分;

5、浸泡衣服不及时清洗扣1—2分。

(三)卫生方面

1、值周、值日不认真扣1—2分。宿舍值日、值周不进行清洁扣2—4分;

2、清洁用具摆放不整齐或不按指定位置摆放扣1—2分;

3、台面、地面、走廊不干净或不及时倒垃圾扣1—2分;

4、在宿舍吃带皮、带壳零食(如瓜子、花生等)又不及时清扫或随意乱丢垃圾者扣1—2分。

(四)严重违纪扣分

1、在晚上熄灯后故意起哄或往窗外、楼下扔垃圾;

2、在宿舍区内抽烟、喝酒,携带、使用手机、火种,私自拉接电线,使用电器;

3、通过非正常手段进入宿舍或翻爬阳台;

4、偷盗公私财物、故意损坏公共财产或打架;

5、进入异性宿舍;

6、未办手续,外宿不归;

7、不服从管理,顶撞老师或进行检查的学生干部,情节严重的;

8、出现以上情况之一的宿舍不能评为星级宿舍,已评为的将及时作摘星处罚。每次扣除班级量化考核分3-5分。

(五)加分

1、尊重管理人员,主动协助搞好卫生、纪律等工作加1—3分;

2、同学之间团结互助、有良好表现加1—3分;

3、主动维护宿舍纪律、卫生,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的加1—8分;

4、拾金不昧加1—5分;

四、计分办法

1、各宿舍基础分为100分,值周组与宿管老师每周对宿舍进行检查量化计分,每周结束有值周组长将检查结果送政教处。

2、政教处将值周组上交的检查结果按月统计总得分,取平均值后计入星级宿舍评比成绩。

备注:

1、本方案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并于公布之日起实施;

2、“星级宿舍”评分、扣分细则解释权宿舍管理部;

榆中九中学生公寓“星级宿舍”评比方案 篇2

(修改稿)

为了规范和完善我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提高宿舍的管理水平,增强学生的自律意识和文明意识,努力创造人身财物安全、纪律严格有序、环境整洁优美、氛围文明温馨的住宿环境,特制订广东肇庆中学“星级宿舍”评比方案。

一、“星级宿舍”评比

各年级分男生女生宿舍评比出“星级宿舍”。根据检查、评分情况每月在各年级评选出“文明宿舍”。获得一次“文明宿舍”称号,即可评为“一星级宿舍”,以此类推。荣获“星级宿舍”称号的寝室将在星级宿舍公布栏上挂星。荣获“四星级宿舍”、“五星级宿舍”称号的可获得校级奖励。

二、“星级宿舍”标准

(一)讲文明 讲礼貌

1、尊敬师长,遇见老师要问好;

2、同学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礼让,和谐相处;

3、遵纪守法,生活有序,讲究公德,爱护公物,爱护花草树木,以文明的举止、优美的环境来体现生活质量。

(二)身心健康 积极参加有益活动

1、保持心情愉快、意志坚强,自觉努力学习,坚持体育锻炼;

2、明辨是非,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阅读不健康的书刊;

3、善于与人沟通,有困难时要主动寻求帮助,有不良情绪时要主动向老师、同学倾诉。积极参加各种有益的集体活动;

4、自我认识,自我评价,自我管理,自我控制,善于接受批评。

(三)纪律、内务、卫生达标

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回校、起床和就寝。早训需提前起床时不得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午睡在预备钟前回到宿舍,预备钟后不能在走廊走动、聚集或谈话;休息时间不能去别的宿舍。不准两人或两人以上睡一个铺。非假日要办好请假手续方可不在宿舍住宿。假日要留宿需办好留宿手续,方可在宿舍住宿,留宿的同学要遵守住宿生假日留宿制度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

2、提高警惕,注意安全。睡觉前要把门关好并保持宿舍通风透气,离开宿舍时要把门、窗关好,上课和自习期间不得在宿舍逗留;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打火机、火柴、蜡烛、蚊香等;严禁湿手触摸电器;严禁私接电源;严禁坐在阳台栏杆、翻爬阳台;严禁擅自修理风扇等电器设施;严禁进入异姓宿舍;不准带外人进入宿舍;不准带危险物品、腐蚀性物品或器具回校,不准带玩具回校。妥善保管自己的钱物;

3、爱护公物。爱护宿舍楼的一切设施,无消防需要,不得擅自启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搬动床架或调动床位,不准在墙上打钉、贴纸或涂花墙壁。寝室的公物由本室同学负责保管。损坏公物要及时赔偿,故意损坏要加倍赔偿;

4、不准在宿舍区追逐打闹、打扑克、玩智力牌和进行体育运动(包括玩篮球、足球、乒乓球和踢毽子、踩滑板等),不能在宿舍区内吵闹起哄,玩衣叉(扫帚、地拖);

5、实行宿舍楼学生检查制度。检查学生要负责检查每间寝室遵章守纪情况,按照检查要求做好检查任务,检查时必须两人以上同行,发现异常,及时报

告,作好检查记录;

6、服从指导老师和室长、团小组长的管理。室长负责本室全面工作,团小组长协助室长一起,配合指导老师主动完成各项任务。同学之间应互相监督执行纪律情况,对宿舍管理工作的建议或批评可向宿舍管理部、学生会、老师或学生工作处反映;

7、不允许在寝室内用膳,不允许在寝室内搞生日聚会。睡觉时间不准吃东西;

8、宿舍因特殊情况遇到突然停电、停水等突发性事故,应保持冷静,严禁喧哗,并及时向指导老师报告,协助老师解决问题。

内务要求:

1、个人的行李、用具必须简单。多余的物品应及时清理回家,不带贵重物品到校对,不能带游戏机、手机、吹风筒等到校,要保管好私人财物,50元以上的现金应存入银行并设置密码,个人校服等要做好自己独特的记号;

2、起床后要晾好蚊帐、叠好被子,床上不得堆放衣服、书籍等杂物。建议:蚊帐要挂直晾平,被折叠四方,放在靠墙一侧,双层被口向门口方向,枕头放在被子上方,各人的被要统一离墙5cm;

3、放床底的鞋每人不得超过三对(含拖鞋)。建议:宿舍的鞋在床底地板上成一字摆放(鞋尖向外),上、下床位同学的鞋应分开摆放;

4、毛巾晾挂在毛巾架上。洗了的衣物不论雨天、晴天,一律不准晾挂在室内。壁柜面不得粘贴东西,要保护墙面、柜等公共财物。

卫生要求:

1、建立清洁轮值制度。每天两扫一拖,每天完成公共辖区的清扫,每星期周大扫时进行立体清洁。每天清洁都应在午休、晚休前完成;

2、及时清洁被褥、衣物、枕巾,及时清扫垃圾,及时清洁地面、窗门、冲凉房、厕所和走廊及空床;

3、清洁工具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

4、注意搞好饮食卫生,尽量不带食物进入寝室,保持室内整齐清洁和通风。

三、“星级宿舍”评分、扣分细则

(一)纪律方面

1、在宿舍区内禁止追逐打闹、大声喧哗,违者扣2—4分;

2、午睡、晚睡预备铃响后进入宿舍大门的是迟到,扣1—2分/人次。午睡、晚睡预备铃响后不能串室,要求在本室做好睡前准备,违者扣1—2分;

3、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手续不符合要求而擅自离开宿舍者作缺勤处理,扣4—6分并严肃批评,严重的并作处分。未办理留宿手续或留宿手续不符合要求的不能留宿。留宿的同学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违者扣2—4分,情节严重者并作处分;

4、午睡、晚睡正铃响后仍继续讲话、听收音乐、打手电看书、打电话等扣1—2分;午睡、晚睡钟响后不在床位或晾、洗衣服、洗头、冲凉、挂蚊帐、刷牙、洗脸、洗脚扣1—2分;不按床号休息或在地上休息扣1—2分;

5、在宿舍区喧哗起哄、玩衣叉(扫帚、地拖),每人扣2—5分;

6、午睡和晚休正铃响后,在宿舍用膳、吃宵夜(包括吃速食面、饭盒、熟吃等)每人次扣2—3分;

7、中午、晚上预备铃响后仍在走廊或阳台走动、站立、聚集、谈话者扣

2—4分;

8、上课预备铃响仍未离开宿舍者扣1—2分。

(二)内务方面

1、在宿舍内晾挂衣物、包、袋、床头挂物件,床下放杂物均扣1—2分;

2、被子不叠、蚊帐不晾、床底鞋子超过三双,漱洗用品不在指定地方摆放均扣1—3分;

3、床铺上堆放有杂物和书籍扣1—2分;

4、毛巾、被套、枕巾、枕套不干净、柜面和窗台摆放不整齐均扣1—2分;

5、浸泡衣服不及时清洗扣1—2分。

(三)卫生方面

1、值周、值日不认真扣1—3分。宿舍值日、值周不进行清洁扣3—6分;

2、中午12:50还未能完成清洁任务(值周区、宿舍)的室扣1—4分,责任人扣1—2分;

3、清洁用具摆放不整齐或不按指定位置摆放扣1—3分;

4、台面、地面、走廊不干净或不及时倒垃圾扣1—2分;

5、在宿舍吃带皮、带壳零食(如瓜子、花生等)又不及时清扫或随意乱丢垃圾者扣1—3分。

(四)严重违纪扣分

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1、在晚上熄灯后故意起哄或往窗外、楼下扔垃圾;

2、在宿舍区内抽烟、喝酒,携带、使用手机、火种,私自拉接电线,使用电器;

3、通过非正常手段进入宿舍或翻爬阳台;

4、偷盗公私财物、故意损坏公共财产或吵口打架;

5、进入异性宿舍和男女不正常交往;

6、未办手续,外宿不归;

7、不服从管理,顶撞老师或进行检查的学生干部,情节严重的;

8、其它严重违纪或违法行为。

有以上行为之一者,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酌情给予扣个人分数8分至20分,并报学校行政处分。本寝室本月不评星级宿舍。当月有三人以上有以上行为、或者个人扣分达到30分以上的宿舍要作摘星处罚。

(五)加分

宿舍区内做好人好事、积极参加阳光爱心活动者,经学生会住宿委员会讨论可酌情加分:

1、尊重管理人员,主动协助搞好卫生、纪律等工作加1—3分;

2、同学之间团结互助、有良好表现加1—3分;

3、主动维护宿舍纪律、卫生,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的加1—8分;

4、拾金不昧加1—5分;

5、每月没有违纪扣分的,则个人得分加1分。

四、奖惩办法

1、学生个人原始分为75分,生活指导老师结合学生现实表现进行加分或扣分。学期结束时,由生活指导老师根据得分情况和总体表现分别按80%和20%,给出生活课程期评分。对期评成绩优异的同学,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期评不及

格的学生,不能参加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并于下学期或学年进行补考,参加适当的公益劳动。毕业年级补考仍不及格者,不能取得学校毕业证书;

2、学生个人考核情况与本宿舍考评挂钩。学生加分和扣分累计到当周宿舍得分。学校随时根据扣分累计情况对学生本人做如下处理:7分以下者——警告批评;8分至14分——通报批评,班主任约见家长商讨教育措施,倡导参加阳光爱心活动。并利用学生课余时间集中军训;15分至20分——停宿处理,该生的学期德育考核降级,并报学校行政处分;21分或21分以上者——取消住宿资格,并学校行政处分;

3、学生宿舍每天分内务、卫生、纪律三个方面按5分制进行评分。每周各室得分占该周可得分(按每天15分,星期六白天和星期天晚上合计15分)60%以下为不及格,60%以上为及格,80%以上的为优秀;

4、学生宿舍考评与班级考核挂钩。每月公布各班宿舍评比情况。月考评全班必须有25%以上的宿舍达到优秀、并且不及格宿舍不超过25%,则为宿舍工作达标班级,达标班级方可参加学校当月文明班级评比;

5、班级考核与年级评优挂钩。每学期对达标班级比例、同级星宿舍评比、好人好事件数和违纪学生率等内容进行评比,评比结果与年级评优挂钩。备注:

1、本方案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并于公布之日起实施;

2、“星级宿舍”评分、扣分细则解释权宿舍管理部;

学校星级学生评比方案 篇3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xx-20xx年)》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榜样的力量引领广大青年,汇聚正能量,追逐新梦想,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基本原则

“XX校园之星”评选活动以“务求实效、广泛参与、多角度设奖、深入挖掘、公正公开”为原则,在全校范围内选树模范典型。从学生学习、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等多方面综合考虑设立奖项,激发学生积极向上的意志品质。

二、评选办法

(一)奖项设置

面向学校全体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开展“XX校园之星”评选,设立“学习之星、道德之星、体育之星、创业之星、科技之星、文艺之星、劳动之星”等奖项。若有典型人物,“XX校园之星”评选范围可进行外延,各学院可依据特点自行设置奖项,报学校“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批。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XXX学院在籍学生;

(2)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无纪律处分;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无未通过课程/环节;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各种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体能测试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及以上。

2、专项条件

(1)学习之星

具有端正的学习态度,明确的学习目的,勤学善思,能带动所在班级或专业形成良好学习氛围,积极推动学风建设,学习成绩优异。

五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4。5及以上;四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4.0及以上;三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二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二等奖学金;一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三等奖学金。

(审核认定部门:教务处、学生处)

(2)道德之星

1)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青年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2)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3)见义勇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个人事迹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介绍,并引起较大反响或获得表彰奖励的。

五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国家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四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省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三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市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二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校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校级表彰奖励的;一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

(3)体育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学生运动会或在省内同级别单项赛事中获奖取得名次的;

2)参加单项赛事必须是全国或黑龙江省大学生体协举办或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单项协会主办的赛事。

五星体育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四星体育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六名;三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获得第一名;二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一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六名。

(审核认定部门:体育学院、教务处)

(4)创业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奖项的创业团队负责人;

2)已开始创业的在校大学生且为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团队主要负责人(截至通知发布时间所持股份≥30%);截至通知发布时间,其项目实际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含3个月);

3)创办企业已吸纳就业人员5人以上(含5人),或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或技术、商业模式有创新,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或营业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

五星创业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的;四星创业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的;三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二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二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一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

(审核认定部门: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5)科技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并取得成绩的;

2)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3)发表期刊学术论文。

五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或发表1篇及以上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四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二等奖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三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二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一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审核认定部门:科技处、教务处)

(6)文艺之星

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大学生文化艺术竞赛并取得成绩的。

五星文艺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四星文艺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三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二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二等奖;一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三等奖。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教务处)

(7)劳动之星

1)积极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并作出积极贡献;

2)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管理工作,服务意识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与学校倡导和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在生产、经营、改革、管理、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受到表彰的。

五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国家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四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省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三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市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二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校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校级表彰奖励的;一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学生处)

(三)评选流程

“XX校园之星”共分五个等级,其中五星、四星“XX校园之星”,由学校进行评选;三星、二星、一星“XX校园之星”,由各学院进行评选,奖项就高评选,不可重复获奖。各学院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自主申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据《XXX学院关于学科竞赛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及其他评选办法进行审核、认定,通过后由“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最后评定,公示五天,广泛接受监督。

(四)表彰办法

表彰分为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1、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章。奖励“XX校园之星”五星、四星获得者。

2、颁发奖金。参照《XXX学院关于学科竞赛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及其他奖励标准,颁发相应奖金。

(五)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10月上旬—11月上旬,要把宣传活动贯穿评选表彰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宣传阵地尤其是易班等新媒体的积极作用,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营造氛围。

2、推荐阶段。11月上旬—11月中旬,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按照“XX校园之星”的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推荐候选人。对候选人情况审核后,在指定时间内,报送审核认定部门进行评选。

3、评选阶段。11月中旬—12月上旬,审核认定部门按照《方案》中评选条件,确定人选,报学生处汇总(同一奖项有多个审核认定部门的,由第一位牵头汇总,统一报送),学生处将汇总结果呈“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定表彰人选。

4、表彰阶段。12月中旬,经“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定后,作出表彰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将评选活动作为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各部门要按照工作部署及职能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好推进评选活动的各项任务。成立“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体育学院主要负责人,各学院书记、院长。

(二)坚持公正公开。严格选拔程序,坚持推荐标准,以公正公开为原则,切实把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信可学的学生典型人物挖掘出来、推荐上去。在组织评选过程中,要宣传好、执行好、维护好有关评选纪律,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

星级文明宿舍评比大赛策划书 篇4

一、活动目的作为青春的代言人,21世纪的大学生总洋溢着年轻的活力、充满着狂热的激情,他们对大学生活充满了期待。宿舍是我们在校大学生联系最为紧密,交流最频繁的场所之一,宿舍文化的好与坏,直接反映着在校大学生的成长情况。为了强化学生宿舍管理,优化生活学习环境,创造整洁、和谐、文明、积极向上的生活和学习氛围,同时为了丰富我们的课余文化生活,促进宿舍同学相互了解沟通,我院特地开展“学会生活,品味生活”——“构建文明寝室共享健康生活”星级文明宿舍评比大赛。本次宿舍评比大赛旨在增强同学们的自主生活意识,提高同学们的生活质量,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浓厚寝室文化氛围,促进宿舍内部团结,和谐,健康发展,增强集体荣誉感,提高同学们生活品味,使寝室成为同学们心灵的栖息地,疲惫的避风港,真正让寝室成为同学们的学习生活中最重要的阵地。

二、活动主题

学会生活,品味生活

三、活动口号

幸福生活——有你有我四、活动对象

经济技术分院大一大二的全体宿舍

五、活动时间

5月6日—5月28日

六、活动具体流程

(一)前期

1.经济技术分院学生会生活部确定星级宿舍评比方案。

2.前期宣传,以海报、横幅等为主要宣传方式,以通知的形式将赛事及评比细则告知同学。

3.联系各班辅导员,鼓励分院更多的宿舍参与活动。

(二)中期

1.时间安排

(1)5月6日通知各班宿舍星级文明宿舍评比大赛正式开始,5月6日至5月20日各宿舍准备宿舍大赛评比。

(2)5月20日—5月22日进行第一轮筛选

进行第一轮检查,选取符合要求的宿舍参加第二轮评比。(第一轮结果张贴在各宿舍楼栋下)

(3)5月24日—5月25日进行第二轮筛选

在第一轮评比结果基础上,根据各检查人员检查的结果,并进行第二轮检查,符合要求的宿舍参加第三轮评选。(第二轮结果张贴在各宿舍楼栋下)

(4)5月27日—5月28日两天进行不定时突查

由学生会生活部进行突击检查,经部门商议决定最后结果。

2、评选方式

(1)第一次筛选。根据学生会生活部检查情况,有多用电器以及重大违纪(打架斗殴、打牌赌博等)以致通报批评的宿舍直接淘汰,剩下的寝室进行第二轮筛选;

(2)第二轮筛选。根据各参选寝室进行核查评比,综合评定,剩下的宿舍进行第三轮筛选;

(3)第三轮筛选。不定时突击检查以后由评比团确定星级文明宿舍名单。

注:活动中应把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打分计算平均分,对于有特色及学习氛围浓并且有创意的宿舍给与适当加分。

3、表彰

奖项设置:一星寝室25间、二星寝室20间、三星寝室15间、四星寝室10间、五星寝室5间

精神奖励:对星级文明宿舍发奖状,并召开表彰大会(地点待定)颁发奖品。时间定为学期末表彰大会。

物资奖励:对星级寝室进行颁发奖品。

奖品:一星(每间一瓶洗洁精),二星(每间一扎衣架),三星(每间一包洗衣粉),四星(每间一瓶沐浴露),五星(每间一条餐巾纸)

洗洁精:4元/瓶×25=100元

衣架:5元/扎×20=100元

洗衣粉:6元/包×15=90元

沐浴露:10元/瓶×10=100元

餐巾纸:13元/条×5=65元

总计:100+100+90+100+65=455元

4、活动目标

(1)在日常生活中同学们要严格要求自己,消除宿舍不及格现象,争取在宿舍管理评比中获得优秀。

(2)做到文明守纪宿舍,宿舍人员团结好,无严重影响他人、无酗酒、赌博、经商等学院明文禁止的行为,正课时间(自习时间)宿舍无玩游戏、无睡觉等现象。无私自留宿校外人员,无私拉电线网线,无使用违禁电器,无事故记录,爱护公物,安全工作落实好。

为了我们以后能更好的走向社会,适应社会,督促每个积极参加评比的宿舍成员养成更好的生活习惯。

(三)后期 评选标准:(卫生、文化、安全、文明)

一、宿舍卫生(50分)

1.室内水桶、毛巾、牙刷、口盅、脸盆等日常用品摆放整齐。

2.鞋子放在床下,鞋跟朝外摆放整齐成一条直线或统一放在鞋架

上。

3.不准拉绳、搭杆、搭架挂放衣物。

4.蚊帐、床铺、枕头、书籍等收叠整齐(被子叠方块形,朝正门放一头,枕头放另一头)床上不得放其他衣物。

5.房间内物品放置美观、有序;日常保持整齐清洁,不准乱堆乱放。

6.垃圾要及时清理,宿舍内、门前走廊地面清洁、无痰迹、碎纸、积水、无垃圾、饭菜渣、烟头等,室内外天花板无蜘蛛网。

7.床下保持清洁、卫生;门窗、床架、床底无积尘和蜘蛛网,室内无异味,室内外墙壁无污浊、鞋印、球印等。

8.洗漱台、卫生间整洁无异味。

9.垃圾篓、扫把等卫生用具统一放于阳台,摆放整齐。

10.门内挂贴有值班表、学生宿舍守则、文明宿舍评比办法,周围环境有美化布置。

二、宿舍文化(25分)

1.宿舍学习风气良好,思想健康,宿舍成员团结、积极。

2.宿舍环境优美,体现宿舍风格与特点。

3.宿舍关系融洽,有青春气息。

三、宿舍安全文明(25分)

1.宿舍全体成员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无违纪行为。

2.室内无违规电器;无易燃易爆、酒瓶、剧毒危险物品;不乱拉电线,不乱接插座。

3.无不尊重不服从评比人员的行为。

榆中九中十佳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篇5

第一条为鼓励学生在服务管理过程中全面提高素质,健康成长,奖励在服务管理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学生干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规定评选学年内担任职务且满一学年的学生干部。

第三条十佳学生干部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集体荣誉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学习目的明确,认真刻苦,能较好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三)品行端正,明礼诚信,热爱学校,友爱同学,以身作则,能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

(四)积极,热情,主动,做好工作,密切联系同学,有独立工作和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得到同学和领导的认可,工作成绩突出。

(五)评选内学期的操行皆评为“优”。

第四条十佳学生干部名额,以班为单位各推荐一名。由学校根据事迹确定十名给以表彰。

第五条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十佳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二)由学生干部自荐,各班组织推荐评选,将十佳学生干部推选名单连同本人材料一并上报政教处。

(三)学校审批十佳学生干部名单,并予公示。

第六条十佳学生干部由学校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

第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八条本办法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榆中九中

学生宿舍检查评比方案 篇6

据学校检查小组经过八天对学生宿舍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在舍务教师和值日学生的辛勤努力之下,杨木中学的宿舍的卫生、安全及好习惯的养成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但距离我们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检查小组每天检查卫生清扫,物品摆放,被褥叠放,认真记录,并给舍务教师留下整改意见,宿舍的管理一天比一天强,检查小组将每天的检查结果如实向校长汇报,得到校长的支持和认可,为督促每一位住宿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安全意识,增强集体荣誉感,尽职尽责做好值日生工作,管理好自己的内务,使大家共同进步,共同提高争做文明住宿生,争取被评为文明寝室,特制定杨木中学宿舍检查评比方案:

一、评比人员:舍务教师(包括舍务干部)占50%

检查小组及学年组长占50%

二、评比时间:宿舍自查时间:每天6点前必须检查结束

学校检查时间:教师上班后7点----8点

三、评比办法:按照杨木中学教师考核方案,杨木中学宿舍评比标准进行考核。值班教师和舍务教师一同管理学生就寝纪律,起床,整理内务,打扫卫生,每天早6点前和舍务教师一同检查完卫生,方可离开。检查小组检查值班教师及舍务教师的记录及评比情况,发现值班教师和舍务教师没有及时督促学生打扫卫生,整理内务,发现问题没有及时处理,没有检查评比,工作应付了事,检查评比不认真,光扣分不整改,检查小组发现问题而舍务教师和值班教师检查并没有

发现问题的,每次舍务教师及值班教师扣考核分0.5分,要将前一日晚20点到次日早6点的扣分情况上报值周组,扣分要说明扣分原因和相关责任人,检查小组每一次检查后及时公示。

评比文明、安全、寝室数量:每月评出优秀寝室两个,颁发奖状,并予以物质奖励。

各班级要认真传达会议内容,教育每一名住宿学生争做安全、文明的小标兵。

另:宿舍不得使用电器,不能充电。不得破坏公物,包括灯开关等。节约用水,随手关闭,不得故意破坏,损坏公物按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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