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文化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2024-08-23

2017年北京市文化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通用10篇)

2017年北京市文化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篇1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市文化局所属事业单位北京市文化局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档案关系同时在北京;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相关条件;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岗位信息、具体条件详见《2017年北京市文化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附件1)。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3日至4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二)报名地点:北京市文化局(海淀区上园村30号)109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人员登录“北京市文化局政务网”(网址:),详细阅读《2017年北京市文化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并下载、填写、打印《2017年北京市文化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报名表》(附件2)。所报单位及岗位不得超出《2017年北京市文化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的范围。

2、请携带《2017年北京市文化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张两寸照片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领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同步考试准考证》,不得代报名。

3、人事档案存放在中介机构的需出具存档证明。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公共基本能力测验

(二)笔试时间:2017年8月19日

(三)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及面试安排请于9月11日登录“北京市文化局政务网”查询。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于9月11日登录“北京市文化局政务网”查询。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录用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成绩在“北京市文化局政务网”上公示7天。

五、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考主管单位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文化局政务网”上公示7天。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考生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需说明事项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考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和录用资格。

从资格审核到招考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 82210746

监督电话: 82210748 附件:

1、2017年北京市文化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2、2017年北京市文化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报名表

北京市文化局

2017年北京市文化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篇2

招收工作人员共6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中统计综合分析1人、统计调查方案设计1人、计算机及网络管理4人。

 

二、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28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职位资格条件

 

1、统计综合分析

 

职位条件:统计专业或相近经济类专业;具有较丰富的国民经济管理相关知识;具有较强的统计综合分析能力;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和沟通能力。

 

工作方向:统计调查与统计综合分析。

 

2、统计调查方案设计

 

职位条件:统计专业、管理专业、社会学或相近经济类专业;具备国民经济管理相关知识;具备统计学理论知识,掌握抽样调查理论及方法;具有统计方案设计能力;社会知识面广,有较强的社会沟通能力;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工作方向:统计方案设计、抽样调查方案制定、统计调查问卷设计及综合分析。

 

3、计算机及网络管理

 

职位条件:计算机专业或信息管理专业。具备良好的计算机软、硬件知识;

 

掌握常用的编程语言;具有独立开发软件和数据库管理能力;有较强的操作水平、计算机网络建设和管理基本经验,有基本的网络程序和网站开发能力。

 

具有高级程序员资格且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或掌握oracle和java的年龄可放宽至30岁,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工作方向:计算机软硬件管理;网络维护及管理;程序编制及应用。

 

三、报名方式、时间

 

本次招录人员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天津市统计局大楼14楼教室(和平区南京路244号)。

 

报名时间:2月1日至5日,上午9:00至17:00。

 

市统计局人事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现场给予答复,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及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月8日9:00至17:00在上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及统计、计算机相关知识测验》。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时间为2007年2月11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合格的考生,以笔试成绩排序,按职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取各职位成绩分数最高者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合格的,市统计局人事部门根据拟录用的职位要求,进行全面的考核,根据考生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天津统计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

 

监督举报电话:27229576

 

六、办理手续

 

市统计局根据考生体检、考核及公示情况,决定聘用人员,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津政发[]75号)的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招考工作咨询电话:27229576 27235788

 

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2017年北京市文化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篇3

一、招考岗位及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思想端正,遵纪守法;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工作或学习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医学检验人员4名,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检验或临床医学检验方向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护理人员5名,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文秘人员1名,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或文秘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1日—4月15日。

2、报名地点: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六堰商贸后)。

3、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张,报名费150元/人,到指定地点报名。拟招聘岗位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若比例不足1:3,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根据报考情况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与招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3、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计算总分,报名时需提供参加“三支一扶”证明材料、考核情况及《报考优惠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考核

体检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进行现实表现情况考核。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并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取。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招聘人选均通过十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十堰市卫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六、组织领导

本次招考由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共同负责。

咨询电话: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19-8654933;

十堰市卫生局人事科:0719-8117014

举报电话: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719-8650721;

十堰市卫生局纪检监察室:0719-8117012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卫生局

2017年北京市文化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篇4

2016年河北省唐山路南区事业单位考试暂未开始,为了更好的协助大家备考河北事业单位考试,中公河北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准备了河北事业单位考试相关考试公告与河北事业单位真题和河北事业单位面试备考技巧,大家可以参考学习,河北事业单位考试网祝大家顺利通关!

参考2015年唐山路南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公告

唐山路南区政府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的要求,本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其中A类岗位人员12名,B类岗位人员8名。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路南区2015年政府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表1)。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3、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

1)报考A类岗位人员需是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同等学位;2)报考B类岗位人员需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211”和“985”工程院校毕业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的本科及以上留学毕业生;

4、具有路南区户籍或生源地为路南区;凡涉及年龄、户口登记日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4月30日。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人员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复印件为主页和本人页),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6张,填写《路南区2015年政府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2)一式二份(网上下载提前填写,本人现场签字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考生在报名现场要及时提供通过短信获取的认证查询码,配合工作人员对考生学历进行网上认证,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所持证书、证件要真实有效,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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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至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楼二层东侧小会议室(路南区小山和平路25号)。

5、A类岗位人员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适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符合条件要求的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6、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中直机关招录公务员、省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等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3]40号规定,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

四、考试、考核及聘用(一)考试

1、报考A类岗位人员,人数比例不低于3:1,需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由第三方组织出题、阅卷。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5年5月11日。详细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15年5月11日22时之后在唐山路南人社网网站发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笔试结束后,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2)面试

由第三方组织进行面试。

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面试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2015年5月12日。详细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面试成绩当天在唐山路南人社网网站发布。

请考生于2015年5月10日上午8:30至11:30到报名地点凭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B类岗位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2015年5月12日。详细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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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成绩当天在唐山路南人社网网站发布。

请考生于2015年5月10日上午8:30至11:30到报名地点凭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二)录取

1、报考A类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报考B类岗位人员按面试成绩排序

3、总成绩最后名次若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 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烈士子女或配偶优先;3)学历(学位)较高者优先;4)曾受县(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优先。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择优聘用。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内容、标准,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或者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在本考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总成绩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唐山路南人社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六)聘用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编内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应往届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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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市文化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篇5

怀化市鹤城区关于公开招考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幼儿园厨师的公告

根据区属学校(幼儿园)教学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为区属学校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42名、区幼儿园教师8名、区幼儿园厨师2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供岗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

一中、二中、四中、鹤翔学校、河西学校、东晟学校、舞水小学、人民路小学、跃进路小学、红星路小学、钟秀学校、锦园路小学、鹤城区幼儿园。

二、招聘范围

应、往届毕业生(限鹤城户口,落户时间截止2011年7月31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限户口),鹤城区区外在职教师。

三、招聘计划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供岗位10名。

2、高中2名:通用技术2名。

3、初中12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化学2名、生物2名、政治1名、物理2名、地理1名、历史1名。

4、小学28名:语文8名、数学7名、英语3名、计算机1名、音乐3名、体育3名、美术3名。

5、幼儿园教师8名,幼儿园厨师2名。

四、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

责任感;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学历要求:报考研究生专供岗位的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

历;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中专幼师专业以上学历或非幼师专业需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厨师岗位的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3、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需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报

考研究生专供岗位需具备初级中学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厨师岗位需具备劳动部门颁发的厨师职业资格证和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

4、年龄要求: 应、往届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

鹤城区区外在职教师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年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报考幼儿园教师和幼儿园厨师岗位的年龄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以上年龄计算日期均截止2011年8月31日)。

5、鹤城区区外在职教师必须具备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以上教师专

业技术职称。

6、特别说明: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和今年体检合格的特岗教师不

得报考,隐瞒身份者一经查出,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符合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湖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湘组发“2009”5号)文件第五章第九条第六款规定对象,即‚高校毕业生在村任职满2年,曾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活动和已在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纳入选聘计划后,在村任职1年以上的‛,参加此次公开招聘,享受笔试折算后总分加8分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8月14日-8月21日(上午8:00—下午18:00,节假日照常报名)

2、报名地点:鹤城区教育局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及研究生专供岗位的需带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②报考幼儿园厨师岗位的需带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厨师职业资格证和健康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③属于优惠加分对象的需递交证明材料;④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4、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六、考试有关事项

1、考生需凭有效身份证明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11年8月23日上午8:30-11:30

在怀化市一中电子监控考室。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说课为8月26日上午8:00在怀化市一中;幼师和厨师面试为8月27日上午8:00在区幼儿园。

4、考试与计分方式:

①招聘岗位与参考人员达1:3比例才能开考。

②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考试分闭卷笔试和说课两个环节,其中笔试、说课成绩各100分,分别按60%、4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分;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供岗位的免笔试参加说课,说课成绩为100分。

笔试内容以招考岗位所需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兼顾岗位必需的其他知识和技能。笔试成绩需70分以上(含70分)方有资格进行说课。说课人选原则上按所报科目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说课的具体内容考前一个小时抽签确定,要求写出教案。说课时间10分钟。计分办法:由评委组进行量化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说课得分,并当场亮分。

③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分闭卷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100分,分别按40%、6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分。

笔试内容为幼儿园教育纲要、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幼儿园各科教学法。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所报科目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面试考察五项技能:1弹:自弹乐曲和即兴伴奏曲各一首。2唱:自弹自唱歌曲一首。3画:当场临摹画一幅。4跳:表演舞蹈一个。5说:说课10分钟。计分办法:由评委组进行量化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每项面试得分,并当场亮分。

④报考幼儿园厨师岗位考试分闭卷笔试和操作两个环节,笔试和操作成绩各100分,分别按40%、6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分。

笔试命题范围为专业知识。操作人选原则上按所报科目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操作内容为红案、白案。计分办法:由评委组进行量化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操作得分,并当场亮分。

七、体检、政审

体检按所报岗位专业,以笔试成绩和说课成绩(面试、操作成绩)总分[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总分需70分以上(含70分),报考幼师岗位总分需60分以上(含60分),报考研究生专供岗位说课成绩需70分以上(含70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厨师按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政审由招考办公室根据档案记载进行审查,凡有违法违纪行为为政审不合格。若存在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则按各岗位参考者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

八、聘用

经公示、政审、体检合格者,根据定岗学校、学科、名额,以笔试成绩和说课成绩(面试、操作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等额聘用,并按分数高低依次选择岗位,按程序办理聘用、调动手续。如在公示、政审、体检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按其学科参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未尽事宜,请垂询怀化市鹤城区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745—22322160745—2265070

怀化市鹤城区教育局地址:怀化市鹤洲北路75号

2017年北京市文化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篇6

呼和浩特市2012年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简章

〖发布日期:2012-3-23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网 管理员〗

呼和浩特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呼和浩特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12年上半年市第一医院等41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203人。现将招考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考对象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具体要求详见《呼和浩特市201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

5.年龄30 周岁以下(1981年3月26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79年3月26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26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的特殊要求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凡身体有残疾者应在报名资格初审阶段通过公布的咨询电话向聘用单位提前声明,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方可报名;凡未提前声明且经确认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7.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3.现役军人、在录用单位服务未满五年(2007年3月26日后录用,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2012届及以后的非成人教育在读研究生。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报考者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26日8时30分--3月31日17时整。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时,报考者应当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时考生要详细、准确、如实的填写《呼和浩特市201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用蒙古语文字答卷的报考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报考者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考聘用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报考资格的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要求随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报考者对《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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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者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者,应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未进行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报考费每人12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31日23时整,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面试资格复审。

2.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考生须持《招考聘用社区工作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报名登记表》,于2012年3月30日——3月31日到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地址:长乐宫对面,奈伦国际B座三楼大厅5号、6号窗口,联系电话:0471-5181270)进行审核,审核确认后可免缴报考费。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考生务于2012年3月23日——3月30日到市民政局低保办(长乐宫对面,奈伦国际B座1923房间)领取《招考聘用社区工作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并逐级审批。(联系电话:0471----5182798)

(四)服务基层项目计划期满毕业生加分资格的确认对于2012年3月26日之前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计划人员,且未被正式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按照加分标准统一给予加分。服务期满基层项目计划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在2012年3月31日前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并于2012年4月5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402房间(长乐宫对面,奈伦国际B座,联系电话:0471-5181209)审核其有关材料: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报考,须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须持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报考,须持团中央统一印制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后续签服务合同的“西部计划”志愿者,还须持自治区团委出具的续签合同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报考,须持内蒙古自治区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人员”报考,须持内蒙古自治区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面向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经自治区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具有加分资格。

(五)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消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凡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服从调整”的,开考前可由市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整到其他部门相近专业岗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并已完成交费的报考者,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将报考费退到报考者的银行卡。根据报名情况,紧缺专业人才或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市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六)报考者务必于2012年4月9日8时30分至4月14日17时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考生可以用蒙古语文字答卷,但同一科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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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时间:2012年4月15日(星期日)考试地点见《 准考证 》。

(四)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每科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 +专业知识成绩×60%。

(五)笔试加分 1.根据《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呼政发[2007]50号),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10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各加5分),然后加权计算笔试成绩。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分)×40%+(专业知识成绩+5分)×60%。2.对于2012年3月26日之前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且未被正式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各加2.5分),然后加权计算笔试成绩。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2.5分)×40%+(专业知识成绩+2.5分)×60%。报考者同时具备上述“1”和“2”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即所有科目加权前所加分之和最高只能加 10 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各加5分)。笔试结束后于2012年4月23--24日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五、面试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取消面试或消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或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的面试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市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确定。

(二)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为2012年4月25日,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面试资格复审通知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并依次递补。

2.报考者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在职人员报考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面试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或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资格复审后出现的缺额,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递补时间为2012年4月26日。凡递补后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取消面试或消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面试工作由市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特殊岗位面试经市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采取技能测试或其他适用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聘用人数比例为1︰1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的面试成绩平均值,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五)面试时间为2012年4月27日、28日,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六)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其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2012年4月29日至5月1日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网公布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核按照每个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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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一)体检医院由市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结果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考者应在2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一)对拟聘用人员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发的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对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按照《呼和浩特市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呼党办发[2006]14号)有关规定,对招考聘用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四)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规定不实行试用期的受聘人员,直接正式聘用。

八、纪律和监督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在本次招考聘用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监督举报电话:0471-4669110(呼和浩特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0471-5181231(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九、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为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考生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十、其他

(一)此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2017年北京市文化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篇7

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温馨提示:2016年大方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暂未发布,中公贵州事业单位考试网建议您参考去年考试公告,了解考试安排,提前备考。以下为2015年大方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1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4〕25号)、《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毕人社通〔2015〕12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大方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招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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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大方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招考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公布的专业目录《2010博士硕士本科代码》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大方县所辖乡镇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不含慕俄格古城街道办事处、顺德街道办事处、红旗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居委会主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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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7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2日及以后出生)。现任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不含挂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5年6月2日及以后出生)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毕业证书的人员。

8.报考面向大方县所辖乡镇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公开招聘职位的,必须为2013年 5月15日以来连续在大方县所辖村(居、社区)担任村干部人员(慕俄格古城街道办事处、顺德街道办事处、红旗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不得报考此类职位)。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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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止2015年5月15日仍在服务期内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毕节市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2.截止2015年5月15日大方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县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

2015年5月15日——2015年5月29日。详见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

(二)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2015年6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 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事业单位招聘和事业单位考试资讯、真题资料

官网:http:///guizhou/ 30)

(三)报名地点: 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方县奢香大道中段)

(四)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

考生需在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就业推荐表原件)、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6张。报考面向大方县所辖乡镇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公开招聘职位的还须提供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任职情况证明(所在乡镇党委出具、党委书记签字并经大方县委组织部审核);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招聘方案》,下载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后,用 A4纸打印出《报名表》(只收打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3.资格审查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报考县直单位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协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同意给予退费。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改报职位和退费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 6日。

5.报考乡镇单位职位的,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含3:1)比例的,考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分数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大于3:1的,先进行笔试,再进 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事业单位招聘和事业单位考试资讯、真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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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名时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五、加分

(一)本次招聘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加分均在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作累计加分,同时具备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只取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

贵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由贵州事业单位招聘网提供。

1、凡参加毕节市内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含“千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试验区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人员及“见习生”服务期满一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均可享受加分:1年至2年(不含2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2年至3年(不含3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3年及以上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上述人员服务期不足一年不予加分。

2、大方县内农村户口“两户”子女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20分(“两户”指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

3、经审查符合(方府办通【2013】118号)文件规定的失地农民优惠标准且未违反生育政策的大方县被征地农民子女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

(二)加分审核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含千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试验区计划人员)、“见习生”须提供服务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年限及考核情况。

2、大方县内农村户籍“两户”子女须提供由乡镇计生办出具、乡镇党委书记签字、乡镇党委盖章、县级及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的父母属“两户”的计生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属农村户口的户籍证明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3、大方县被征地农民子女须提供经相关部门审查签署意见盖章并由大方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复审后的《被征地农民身份申报表》、县级及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未违反生育政策的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三)考生须填写统一格式的《大方县2015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 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事业单位招聘和事业单位考试资讯、真题资料

官网:http:///guizhou/ 表》,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加分在笔试成绩折算前进行。加分于2015年6月6日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加分依据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报名结束后所提供的相关加分依据无效。

六、笔试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6月25日-2015年6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到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科目:《综合知识》(笔试总分150分)。

笔试时间:2015年6月28日。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笔试考试成绩+加分分值)×2÷3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公贵州事业单位为你提供贵州事业单位面试培训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方法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八、体检

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事业单位招聘和事业单位考试资讯、真题资料

官网:http:///guizhou/ 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县事业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办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报县人社局审批后,再报市人社局备案。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自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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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咨询电话:0857-5251738(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857-5221501(大方县监察局)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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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市文化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篇8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人力社保局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把好中小学教师“入口关”,切实提高师资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建立和完善按需设岗、公平竞争、择优聘任、能进能出的教师聘任制度,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和市编委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12年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乐清市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007年及以前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并由教育局派遣到民办幼儿园在岗工作的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乐清市户籍是指原籍和就业计划为乐清市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常住户口所在地为乐清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并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及技能条件或普通话等级证书。

(四)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高专业课岗位除外)。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计划数和具体岗位要求

报名前在乐清教育网上公布。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时间:7月29日、30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乐清市教师进修学校(乐成环城东路465号)。

报名材料:(1)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籍相关证明(户口册或户口迁出底册)、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2)历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常住地为乐清市的户口册(如原籍乐清且持有户籍迁移证的可先予报考,聘用前再落实户籍)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和近两年内考核称职以上等相关证明材料。(3)附加分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需提供上述材料连同免冠一寸近照2张到报名点报名,填写《2012年乐清市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1),接受资格初审,并交纳笔试考务费80元(每科40元)。

2.报考原则要求

报考普通中小学岗位,选报的学段以教师资格证为准,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的可选报对应学段或低学段岗位。报考学前教育岗位须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选报的学科根据专业对口或相关的原则(以教师资格证或毕业证书所载专业为准),其中报考语文学科的还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高职类毕业生不能报考普通高中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若岗位报考人数仅为1人时,则该岗位不开考。

(二)附加分

父母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其独生子女加5分;父母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双女户,其女加3分。

加分对象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时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计划生育加分的证明材料为经市计生部门核准的《乐清市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两女户情况审查表》(附件2)。加分情况于报名结束整理后在乐清教育网上公布,如有差错,应在笔试前向市教育局提出更正申请或举报。

(三)考试

1.笔试(共200分)

笔试形式:闭卷。

笔试科目:(1)公共教育理论(50分);

(2)学科专业知识(150分)。

笔试内容范围:(1)公共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论、教育政策法规等知识。不分学段和学科,统一试卷。

(2)学科专业知识:高等师范院校对口专业教材专业基础知识(含教材教法);其中报考职高专业课岗位的为高等院校对口专业教材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100分)

根据笔试分数和附加分合计成绩按岗位需求1:1.5比例(按四舍五入取整数)确定面试入围对象。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已参加笔试的对象全部进入面试;如遇与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具体名单届时在乐清教育网上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以说课为主要形式,主要测评报考对象的专业技能水平(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技能展示)和教育教学能力素养,说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的教材内容。面试、说课规程另行发布。

(四)审核、体检

1.根据学科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初定入围对象并予以公布。总成绩相同的,以下列次序优先:(1)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计高分者,(2)笔试成绩高分者,(3)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4)全日制学历高者。

若学科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采取末位淘汰办法确定初定入围对象。

2.对初定对象进行审核(含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等),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审核合格的,统一参加体检,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规定执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不明确的,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自负。

4.报考对象提供虚假证明,弄虚作假的,或经举报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在考试中发现有作弊行为的,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和下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或聘用对象自动放弃就业,或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造成学科聘用指标缺额的,不予递补。

(五)公示、聘用

1.审核、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乐清教育网予以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对象按成绩高低为序在市教育局需

求计划公布的岗位中进行自主择校。放弃择校的,招聘缺额不予

递补。

3.对聘用对象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学校与聘用对象签订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职高专业课教师在一年试用期内考核合格,但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其延长试用期一年,如第二年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则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4.聘用对象自接到介绍信之日起三天内到学校报到。对迟到一周者进行批评教育;超过一个月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指标空缺不递补。

四、关于双向选择聘用有关工作

(一)对象

具有乐清市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对口,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省级优秀师范类毕业生或教育部免费师范毕业生。

(二)报名

符合条件的对象于2012年7月10日前带相关材料(见附件3)到乐清市教育局政工科报名。逾期视为放弃双向选择。

(三)审核聘用

1.市教育局根据需求进行审核。

2.双向选择。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者发给“双向选择”证明,在全市有需求的学校进行双向选择,与学校达成就业意向后,7月20日前由本人将就业协议书上报市教育局审批。

3.聘用。经体检、审核合格并公示后予以聘用。

五、有关今年招聘教师工作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乐清教育

网()上发布,报考对象注意上网查阅。

六、为加强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举报电话: 62522082、62521704(市教育局)、61882273(市人力社保局)。

七、本公告由市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 1、2012年乐清市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2、乐清市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两女户情况审查表 3、2012年乐清市双向选择考核聘用教师报名表

2017年北京市文化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篇9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招聘岗位

笔试分数 笔试分数*40% 面试分数 面试分数*60% 综合成绩 排序

22.60 20.60 22.80 21.20 22.00 22.60 19.60 20.40 21.80 19.40 23.80 21.60 21.80 17.80 16.20 16.40 20.00 18.80 16.40 19.60 15.00 18.20 23.60 21.40 19.40 22.20 21.80 24.00 24.60 22.20

85.00 84.60 92.80 86.40 82.80 78.60 72.00 91.20 87.40 缺考 88.40 91.60 86.20 90.20 82.20 78.00 缺考 缺考 缺考 88.60 69.60 61.00 91.40 84.40 73.00 91.40 87.00 81.00 88.60 86.20

51.00 50.76 55.68 51.84 49.68 47.16 43.20 54.72 52.44 0.00 53.04 54.96 51.72 54.12 49.32 46.80 0.00 0.00 0.00 53.16 41.76 36.60 54.84 50.64 43.80 54.84 52.20 48.60 53.16 51.72

73.60 71.36 78.48 73.04 71.68 69.76 62.80 75.12 74.24 19.40 76.84 76.56 73.52 71.92 65.52 63.20 20.00 18.80 16.40 72.76 56.76 54.80 78.44 72.04 63.20 77.04 74.00 72.60 77.76 73.92 2 1 2 3 4 5 1 2 3 1 2 3 4 5 6 7 8 9 1 2 3 1 2 3 1 2 3 1 2 葛振伟 男 2013120616 土木水利工程 56.5 熊祖菁 女 2013120615 土木水利工程 51.5 张玲枫 女 2013120601 烹饪 顾 珩 女 2013120603 烹饪 李光明 男 2013120530 烹饪 谭 博 女 2013120604 烹饪 周亚锋 男 2013120602 烹饪

53 55 56.5 49 廖巧莉 女 2013120523 旅游服务与管理 51 尤丽卿 女 2013120525 旅游服务与管理 54.5 李 君 女 2013120524 旅游服务与管理 48.5 谭媛媛 女 2013120627 舞蹈基训 杜 莉 女 2013120628 舞蹈基训 付 刚 男 2013120629 舞蹈基训 莫 娅 女 2013120630 舞蹈基训 刘 燕 女 2013120704 舞蹈基训 王丹丹 女 2013120701 舞蹈基训 沈 洋 男 2013120703 舞蹈基训 陈蓓蓓 女 2013120702 舞蹈基训 蔡 璐 女 2013120705 舞蹈基训 白 畅 男 2013120526 民族民间舞 金 玥 女 2013120528 民族民间舞 王 杨 男 2013120527 民族民间舞 张 楠 女 2013120707 艺术综合 杨 倩 女 2013120711 艺术综合 高晟洋 男 2013120710 艺术综合 王 莹 女 2013120608 声乐 王琬琳 女 2013120606 声乐 刘 洋 男 2013120607 声乐 刘 佳 女 2013120517 基本乐科 谢雅琴 女 2013120519 基本乐科

59.5 54 54.5 44.5 40.5 41 50 47 41 49 37.5 45.5 59 53.5 48.5 55.5 54.5 60 61.5 55.5 湖北中公教育总部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盈龙科技创业大厦9、10楼

电话:027-87596637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杨宏雷 男 2013120521 基本乐科

21.60 22.00 21.40 23.80 21.40 21.60 23.00

81.20 89.60 90.20 86.00 88.40 88.00 84.20

48.72 53.76 54.12 51.60 53.04 52.80 50.52

70.32 75.76 75.52 75.40 74.44 74.40 73.52 1 2 3 4 5 6 周黎黎 女 2013120626 舞蹈钢琴伴奏 55 向红梅 女 2013120620 舞蹈钢琴伴奏 53.5 鲁守国 男 2013120624 舞蹈钢琴伴奏 59.5 周硕洁 女 2013120625 舞蹈钢琴伴奏 53.5 吴怡筱 女 2013120622 舞蹈钢琴伴奏 54 林 玲 女 2013120621 舞蹈钢琴伴奏 57.5

湖北中公教育总部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盈龙科技创业大厦9、10楼

2017年北京市文化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篇10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原省人事厅《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发〔2006〕1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0年省直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10年陕西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13名,其中管理岗位50名,专业技术岗位663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0年毕业的大中专学生、往届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按附表岗位要求确定。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4月17日至1992年4月17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等网站上统一发布公告。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17日8时—4月21日18时。

2、报名网站:陕西人事考试网()

3、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直接登陆公布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本人信息,由各主管部门按公布的资格条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办法按照网上公布的《2010年陕西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网上报名实施办法》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17日8时—4月23日18时。

4、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公共科目考试费

50元,应聘人员在网上审核通过后网上支付。专业科目考试费50元,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向取得专业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收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免交考试费,具体确认办法见网上报名实施办法。

5、网上交费和下载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公布的报名网站,进行网上交费,缴费时间为4月17日9时—4月24日18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报名。5月17日9时-5月21日18时请缴费考生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陕西人事考试中心技术支持联系解决。

6、岗位开考比例: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报考同一岗位的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一般不能低于1:5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特殊行业以及急需引进的人才外,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进行专业调整,不再进行补报。取消岗位且未进行专业调整的,由陕西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退还报名费。

(三)考试考察

1、笔试。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2010年5月23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试。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事业单位概况、职业道德、法学、公文与论文写作、科技常识和环境保护、文史知识、陕西省情知识等方面的内容。参考教材为:《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用教材—公共基础知识(2010年版)》(西北大学出版社出版)。(西安市长安中路239号通瑞大厦351室(长安立交东南角)经济日报出版社陕西图书发行部有售,联系电话:029-8***104485224971)。

本次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招聘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6月上旬,公布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合格人员名单可登陆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布。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按照公布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只作为取得面试的资格。

2、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专业科目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3、体检: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的时间、地点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考察: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经主管部门同意归口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专业科目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归口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在本部门网站、一定媒体或场所予以公示。

(四)聘用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7月5日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下发统一印制的《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职工同等待遇。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理。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85589535、87294487;

报名咨询电话:各招聘职位后所留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87457489、87441673。

附:2010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建议关注考试的相关公告以及各主管部门网站,以防止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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