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推免生接收办法

2024-05-29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推免生接收办法(精选4篇)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推免生接收办法 篇1

我所20研究生招生属于中国科学大学,具体请参考《中国科学院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生招生简章》,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我所推免生接收基本条件按国家及中国科学院大学接收推免生政策执行,不再设高于以上标准条件。

2、我所接收推免生报名途径是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所在地:北京市;院校代码:14430)下选择我所(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即可。具体有关接收推免生的复试、体检等程序由我所负责进行。

3、我所年招生目录中所有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其中我所还可接收录取到地球化学专业的.直博生。具体接收专业如下: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直博生专业: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地球化学

环境科学

环境工程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专业

地质工程

环境工程

4、中国科学院大学接收推免生系统预计于8月10日左右开通,有意向申请推免生的同学可在系统中进行报名。

如有需要咨询的事宜,请与教育处联系: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9号

联系电话:0851-85891117,85895477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推免生接收办法 篇2

[中国大学网 ]一、推荐免试生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3、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申请材料

1、《青岛科技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1份;

2、《青岛科技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

3、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5、外语最高等级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6、申请人所在母校提供推荐指标,并由其教务处或研究生院(部、处)提供申请人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或研究生院(部、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三、申请办法

1、下载有关申请表格,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直接寄(或送)达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接受申请。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2、我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审查无误后,通知通过审查的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复试。

3、复试方式及内容参见《青岛科技大学推免生复试工作办法(试行)》。

4、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在规定的时间到所在母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网上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录取。

5、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免试研究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及录取

按照《青岛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关于接收的规定,我校将组织资格复审,达不到要求者将被取消推荐免试资格,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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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推免生接收办法 篇3

为做好年“推免生”(全称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全国重点院校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良好,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及其他违法违纪受纪律处分记录;

5. 身心健康,符合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6.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

7.由接收院系或学科专业确定的、与上述条件不相违背的其他条件。

二、招收专业

各专业均招收推免生(研究生报考条件须有工作经验要求的专业除外,如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专业)。

三、申请材料

1. 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 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原件;

3. 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 外语水平证明,如CET四级、CET六级、TOEFL、雅思成绩等;

5. 如果有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请提交复印件或证明信;

申请人务必承诺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研究生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四、申请程序与办法

1. 9月28日至10月25日,申请人必须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 院系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复试录取基本要求,参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章程》执行。

4. 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 申请者须按照教育部、本科所在学校的省市招办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

五、咨询与材料邮寄地址

1. 咨询:

各院系咨询电话见附件;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0551-63602925、0551-63602924、0551-63606625

2. 申请材料寄送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院(系)研究生教学办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邮编:230026

研究生院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推免生接收办法 篇4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文件及中国科学院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订我所

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规定。凡在教育部下达推荐免试生指标的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我所优先接收地质类专业毕业生和设立有研究生院、进入

“211工程”、“985工程”建设的重点大学的化学、环境科学、生物科学科等专业的优秀本科毕业生。

我所20招生的所有专业均可以接收推免生。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导师及有关我所研究方向及研究生待遇情况,请参考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网上相关公告及我所年硕士招生简章及

我所网页上相关内容。欢迎各位有志到我所学习的考生与我们联系。

1、申请资格:

1.1学生必须是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1.2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并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1.3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1.4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外语为小语种的申请者必须获得该语种国内公共外语相当于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且成绩在425分以上,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1.5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1.6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1.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体检在复试时由我所安排进行。

2、申请材料:

有意申请我所推免生的学生,请于10月15日前登录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网推免申请栏目进行报名。并尽快将下列申请材料各一式一份寄(或送)达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研究

生部,并通过电子邮件将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发至研究生部;

2.1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向所在学校领取,此表表最迟在拟录取前提交)。

2.2《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中填写、打印。

2.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不得有不及格或重修记录。

2.4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2.5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2.6身份证复印件。

2.7英语四级、六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出版刊物等有助于反映申请者学术水平、思想品德、工作成果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3、接收程序:

3.1我所对申请人材料初审,并在申请者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后,于10月底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所进行面试及体检后,择优录取;我所为参加面试考生报销由学校所在地至贵阳的

单程硬座路费,免费安排复试期间住宿及负担体检费用。

3.2我所将在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截止前,对通过面试并同意接收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发给拟录取函,并通知未录取者,无论接收与否,所有申请材料不退;

3.3已接受的.同学必须到原所在学校领取国家统一制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并于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期间,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报名材料加盖学校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公章后寄到

我所。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录取。

4、其它:

4.1对已发拟录取函的推荐免试生,将在2012年统考硕士研究生录取期间进行复核,对出现下列情况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4.1.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4.1.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4.1.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1.4政审不合格。

4.1.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4.1.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4.2如在招生过程遇到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及国家教育部相关招生政策调整,按相关政策执行。

5、联系方法及联系地址:

联系人:王宁

联系地址:550002 贵州省贵阳市观水路46号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研究生部

联系电话:0851-5891117; 传真:0851-5891117

网址:www.gyig.cas.cn

中国科学院招生网:admission.gucas.ac.cn

E-mail: jyc@vip.gyig.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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