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攻坚的中国经验

2024-05-25

扶贫攻坚的中国经验(精选6篇)

扶贫攻坚的中国经验 篇1

作者:孙雪涛 《光明日报》(2015年07月05日 07版)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总书记用这句通俗质朴的话语,明确指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农民群众。作为甘肃省乃至全国最贫困的地区之一,近年来,陇南市把贫困群众作为全面小康的关键人群,把扶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的关键举措,聚焦特困片区、紧盯特困人群,整合项目资金、放大投入效应,创新扶贫模式、拓展扶贫途径,积累了大量扶贫攻坚的经验,走出了一条精准扶贫的路子。

瞄准对象,“精准滴灌”扶真贫。为防止平均数掩盖大多数,实现精准扶贫,要精准定位扶贫区域。可以从全市扶贫重点乡镇、重点村中,筛选贫困程度最深、贫困人口最集中、扶贫难度最大、历史欠账最多的乡镇、村等划分为若干个特困片区,作为扶贫攻坚的主战场,在特困片区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干小片区,按照打造一片、完善一片、交账一片、放手一片的要求,将领导力量、帮扶力量、项目资金向特困片区倾斜,突出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点,分步骤、有计划地扎实开展整村整乡整流域推进,真正做到精准聚焦真扶贫,扶真贫。要市县乡村四级联动,严把入户调查、申请评议、公示公告、抽检核查、信息录入等关口,精准识别扶贫人群,建档立卡,建立翔实的数据资料库。对贫困人口坚持分类指导,对症施策,每户一本台账、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综合开展帮扶,有效解决扶不到点上、扶不到根上、扶不到真贫上的问题。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监测管理,建立贫困人口进入退出机制,增强扶贫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整合资金,“并拢五指”破难题。项目资金“撒胡椒面”式的扶贫,难以实现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质的飞跃,也是造成年年扶贫年年贫的原因之一。为此,要注重打好涉农项目资金组合拳,建立“多条渠道进水、一个龙头出水”的项目整合机制和“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的部门协作机制,把扶贫整村推进、以工代赈、财政一事一议奖补、农村危旧房改造、道路建设、安全人饮、文化和教育卫生、双联部门帮扶等项目资金整合起来,按照“集中管理、分类申报、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统筹使用,有效扩大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注重发挥财政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更多地采取财政扶贫资金贴息支持农户贷款、建立产业发展基金、发展互助资金项目、以奖代补扶持群众发展产业等方式发放,为扶贫开发撬动更多资本。注重加快融资机制改革,着力推动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简化程序,积极发放双联惠农贷款、妇女小额贷款,缓解贫困群众资金短缺难题,实现补助资金直接到户,为扶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盯住短板,“综合造血”强筋骨。劳动力素质偏低、产业支撑乏力、基础设施滞后、生存空间狭窄,是贫困地区难以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功能性障碍,不解决造血问题,单纯输血无疑是杯水车薪。要坚持标本兼治,突出治本,有效增强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提升致富本领“拔穷根”。积极实施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实现输转劳动力、贫困家庭、新增“两后生”、中青年农业劳动力和自由创业者技能培训全覆盖,促进培训与就业创业无缝对接。培育富民产业“改穷业”。因地制宜,立足比较优势,加大资金投入,着力培育区域特色强、竞争能力强、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成长空间大、带动作用大的农业产业集群,形成稳定增加群众收入的长效产业。强化基础支撑“换穷貌”。综合配套贫困乡村水、电、路、房、通信等基础设施,有效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奠定坚实基础。统筹推进贫困地区科教文卫体等社会事业发展,加快构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打破公共服务水平低下导致脱贫难的链条。开展易地搬迁“挪穷窝”。针对特困片区部分村组自然条件差、资源匮乏、灾害频发的实际,积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统筹推进安置区基础设施、产业开发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拓宽群众发展空间。创新举措,“多轮驱动”出实效。要坚持以创新驱动和融合发展理念打好组合拳,促进扶贫模式转变。推进电商扶贫融合发展。把扶持发展以特色农产品为主的电子商务作为扶贫攻坚的重要手段,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主体,通过招商引资搭建电商服务平台;把电商培训作为扶贫培训的重要内容,支持引导全民开办网店,形成以大学生村官、农村致富带头人、农产品购销商等为骨干的电商队伍。推进旅游扶贫融合发展。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与扶贫开发有机结合,把美丽乡村建设与扶贫开发有机结合,把发展乡村旅游与扶贫开发有机结合,大力实施生态扶贫项目。要推进交通扶贫融合发展。把改善农村交通条件作为扶贫开发和乡村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在积极争取铁路、高速公路、机场等重大交通项目立项建设的同时,大力整合交通扶贫资金,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加快推进农村畅通工程建设,打通通户路、产业路。

激发潜能,“社会齐唱”聚合力。要坚持把干部力量、社会力量、群众力量统筹起来,奏响扶贫攻坚“大合唱”。注重帮扶力量的合理搭配,尽力做到联村单位职能与贫困村的村情相适配,干部联户能力与特困户扶持难度相匹配,实现贫困村全覆盖联系、特困户全覆盖对接、工作队全覆盖进驻。妥善制定帮扶计划,完善发展规划,逐乡逐村建立帮扶台账,逐户逐人落实帮扶责任。积极开展社会帮扶。注重用好对口帮扶资源,统一确定帮扶重点,积极创造帮扶条件,充分发挥帮扶单位职能优势,帮助群众解决一系列发展难题;注重用好社会资源,制定扶持政策,鼓励引导工业企业和社会知名人士投身扶贫攻坚。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引导群众加强监督扶贫项目,积极树立推广先进典型,鼓励支持群众实施自建工程,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发挥林业扶贫的攻坚作用 篇2

实事求是地说,平江林业在扶贫攻坚中的作用已经初显。自国家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实施以来,在长江防护林、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建设等林业重点T程的带动下,甲江林业建设有了长足发展,森林资源增加,生态环境改善,农民林业收入持续增长。现在,全县已经形成了一批初具规模的工业原料林基地、速生丰产林基地、油茶基地、茶叶基地、毛竹基地,总面积达13.3万公顷。以福星木业、山润油茶、泰美竹地板厂等省、市龙头企业带动,人造板、油茶深加工、竹地板和家具制造业蓬勃发展,年产值近5亿元。森林旅游快速发展,全县年接待游客100万人(次),收入达4亿元。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广大农民不仅实现了“务林有其山”的目标,而且做到“耕山有责、务林有利、致富有门”。全县共成立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社154家,参与农户有5万多户。农民在房前犀后、自留山、责任山自发造林,新增林地面积1.04万公顷。利用林下优势发展种植、养殖业,产值达到7亿元。有500多名在外创业的成功人士回乡经营林业产业。林业重点工程的深入实施,有效解决了贫困群众的基本生计。从2011年至今,国家和省对平江县林业的投入每年达到2.5亿元。先后完成退耕还林1.97万公顷,惠及60余万人,累计得到国家投资8亿多元,平均每个参与退耕还林的农户年直接增收300多元。全县2014年林业总产值实现18.2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230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4000元的57%;其中重点林区乡镇人均林业收入3500元以上,占农民人均收入的80%以上。林业已经成为山区农民尤其是贫困群众收入来源的重要渠道。

但是,由于平江特殊的地理地貌和经济发展滞后等原因,林业在扶贫攻坚中潜力发挥得还不够。一是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全县至今可供采伐的商品林不足4万公顷,还有2.67万公顷宜林荒山需要绿化、1.33万公顷25度以上坡耕地需要治理。二是产业结构亟待调整,林业总产值中的第一产业8.2亿元、第二产业4.9亿元、第三产业5.1亿元,第二、三产业所占比例明显偏低。三是林区基础设施落后,林区路、水、电、房欠账过多,林业补贴制度尚未全面实施,林权抵押贷款、政策性森林保险、林权流转等林改配套政策尚需继续完善。

为了加快推进全县林业生态扶贫攻坚,充分发挥林业在帮扶群众脱贫致富中的作用,我们必须坚持“党委政府主导、部门社会参与、资金多元投入”的思路,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建设相结合,以开展林业生态扶贫、产业扶贫、科技扶贫为工作重点,加快发展林下经济、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增加贫困群众在林业扶贫中的红利。

1、加强生态保护。全县现有重点生态公益林10.61万公顷,其中国家级6.06万公顷,省级4.59万公顷,每年补偿金达2000余万元,惠及20多万群众。为扩大生态效益,一方面要努力加大生态公益林面积,力争3年内使全县重点公益林达到林业用地的50%;另一方面要争取提高补偿标准,要参照天然林保护补偿金额,请求上级从现在每667平方米公益林补偿十几元的标准逐步给予提高。同时改进资金兑付方式,加快兑付速度。对贫困地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林保护地的贫困群众,要建立特殊生态补偿机制。

2、实施生态工程。用好用足用活国家有关生态建设、林业重点项日开发等方面的政策,加大向上争项争资力度,尽力向贫困群众倾斜。完善退耕还林和生态公益林政策,全面科学发放巩固成果部分项目补助资金。继续争取第二轮退耕还林工程,扩大林木良种、造林、森林抚育、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和资金规模,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抓紧储备林业建设项目,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广泛吸纳各种社会主体参与林业开发和建设。

3、推进科技服务。坚持扶贫先扶智,加大对林区贫困群众的培训力度。大力加强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级林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充实林业科技推广队伍。请政府牵头组织发改、财政、林业、科技、农业等职能部门,深入实施“十、百、干、万”扶持活动:选择十个林区乡镇、扶持百家林业合作社和千家林业种植户,联系万户贫困家庭,为全面开展林业生态扶贫工作,提供科技支撑和服务。

4、拓展生态产业。在贫困地区大力发展绿色产业,特别要大力发展桉、松、杉、竹、珍贵树种、乡土树种和柑橘、板栗、山桂等名特优经济林树种。鼓励贫困群众大力发展油茶、毛竹等可列人工贞目补贴的林产业。开展好“千万珍贵树种送农家”活动,扶持贫困群众发展花卉苗木产业。同时,以森林资源为依托,适度发展木材加工业,加快发展精品林产化工业。

扶贫攻坚的中国经验 篇3

杨 刚 杰

对乡村弱势贫困人群的金融扶持问题,是世界进入市场经济时代、现代金融制度创立的数百年间,在全球范围内长期未能有效破解的难题。被誉为“穷人银行家”的孟加拉国经济学家、金融家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及其创办的格莱珉乡村银行,通过发明小额信贷,有效地解决了这个难题,因此,荣获2006瑞典诺贝尔和平奖,这在国内外反贫困界和金融界引起轰动。当前,格莱珉乡村银行小额信贷模式目前正在被复制到全球59国家,而且,既有包括欧美在内的发达国家,又有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格莱珉乡村银行小额信贷成功的秘诀是什么,以往对乡村弱势贫困人群的金融扶持问题出在哪里,中国的扶贫小额信贷应该怎样改革,这些都是我国反贫困界和金融界议论的热门话题,本文试做一点初步探讨。

一、格莱珉乡村银行小额信贷的成功经验

孟加拉国是世界50个最不发达国家之一,经济基础薄弱,资源贫乏,生产力水平落后,人民生活十分贫困。据世界银行最新统计,孟国尚有约50%的人口生活在贫困线(upper poverty line)以下,其中34%的人口生活在极贫线(lower poverty line)以下。在尤努斯创建孟加拉格莱珉乡村银行的上个世纪70年代,孟加拉的贫困状况和孟加拉穷人获得信贷的困难状况几乎令人难以想象。在几乎所有的贫困地区,穷人被那些高利贷所控制与剥削,他们不能摆脱高利贷,因而甘受高利贷放款者施加给他们的不公平信贷;另一方面,正式金融机构却严重忽视了穷人这一最需要信贷服务的群体,把这些渴望贷款的穷人排除在信贷体系之外,使他们难以用贷款来改变他们的生活。

尤努斯教授1976年创办格莱珉银行,专门借出小额信用贷款给农村穷人,甚至身无分文的乞丐。对于孟加拉国普通商业银行来说,小额贷款往往是一个不愿涉足、也不屑于涉足的领域。首先,运作成本高昂;其次,偿还风险过大。那么,尤努斯又是如何运作,摆脱这两大问题困扰的呢?《大西洋月刊》专栏作家戴维·伯恩斯坦为尤努斯总结出了两个词:“信任”和“相互负责”。格莱珉银行完全颠覆了传统商业银行的信贷哲学,采取与普通商业银行完全背道而驰的经营理念和经营策略,通过向孟加拉社会最底层的穷人提供小额银行贷款,使这些在通常金融制度下无法得到信贷的人有了发展的起步资本。

格莱珉银行30多年来先后在孟加拉设立了1000多家信用社,为200多万社会最贫穷人口提供了数十亿美元无担保的小额贷款,其中97%是妇女;目前有2185家分行,服务69140个村的639万借款人,而员工总数只为18151人,平均每名员工要服务3.8个村子和352名借款人;开业以来,保持着良好的经营业绩,还款率始终维持在97%以上,除了创办当年及1991年至1992年两个水灾特别严重的年头外,一直保持盈利,2005年的盈利达1521万美元(折合1.2亿元),这一数字让许多世界知名银行都为之赞叹。相比于国际社会动辄援助上亿美元资金,却很难帮助孟加拉国减缓贫困状况的现实,曾经被人称作“光脚银行”的格莱珉银行,在金融界乃至消除贫困领域,创造出了一个神话。孟加拉现有4家比较大的乡村银行,格莱珉乡村银行是其中规模最大、经营最成功、声誉最高的一家。

从已经公开的资料不难看出,格莱珉银行其实是一家完全意义上的股份制现代商业银行,94%的股权是由存户所有,政府持有象征形式的6%。它具备现代商业银行所必备的一切经营要素。格莱珉银行成功的诀窍首先在于它独特的信贷制度,即“小组+中心+银行工作人员”的信贷制度。基于对孟加拉传统农村社会的理解,尤纳斯要求每个贷款申请人都必须加入一个由相同经济与社会背景、具有相似目的的人组成的支持小组,每五人组成一个小

组,绝大部分是女性。并建立起相应的激励机制,通过这些机制来保证支持小组的成员之间建立起良好的相互支持关系。贷款支持小组是一种非常巧妙的机制上的创新,它有效地降低了银行的监管成本,将来自银行的外部的监督转化为来自成员自身的内部监督;同时,支持小组还在小组内部激发起更大的竞争意识和更强烈的相互支撑意识。在支持小组的基础上,格莱珉银行还鼓励各支持小组形成更大的联盟,即“中心”。

“中心”是村子里八个小组组成的联盟,每个中心都有几十名成员,由成员互选一名中心代表,负责与中心经理紧密沟通。中心每周按时在约定的地点派出代表与银行的工作人员开会,并向中心经理缴付每周的还款及存款。如果当中有成员面临困难,通常不用中心经理操心,小组其它成员或中心代表会帮助她们。中心的负责人是由所有成员选出的组长,负责中心的事务,帮助解决任何单个小组无法独立解决的问题,并与银行指派到这个中心的工作人员密切合作。格莱珉乡村银行的某一个成员村民在一次会议期间正式提出一项贷款申请,银行工作人员通常会向支持小组组长和中心负责人咨询,组长与中心负责人在决定贷款中担负很大的责任,也有相当大的话语权利。中心会议上的所有业务都是对外公开的,这有效地降低了来自银行的腐败、管理不当以及误解的风险,并使负责人与银行职员直接对贷款负责。在商业银行频繁爆发内部腐败丑闻的今天,孟加拉乡村银行公开透明的“小组+中心+银行工作人员”的贷款程序是非常有智慧的一种金融机制创新,有效降低了由腐败与无效率带来的金融风险。

同时,为了帮助那些根本没有知识与经验的借款者,他们不断简化贷款程序,最终将信贷偿付机制提炼为:(1)贷款期1年;(2)每周分期付款;(3)从贷款一周后开始偿付;(4)利息是10%;(5)偿付数额是每周偿还贷款额的2%,还50周;(6)每1000塔卡贷款,每周付2塔卡的利息。这种简化的贷款偿付程序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

尤努斯与格莱珉乡村银行的信贷哲学试图颠覆穷人没有信用而且难以偿还贷款的信贷教条。传统的商业银行总是想象每个借款人都打算赖帐,于是他们用繁密的法律条款来限制客户,保证自己不受损失。尤努斯却有相反的哲学。“从第一天我们就清楚,在我们的体系中不会有司法强制的余地,我们从来不会用法律来解决我们的偿付问题,不会让律师或任何外人卷进来。”格莱珉乡村银行的基本假设是,每一个借款者都是诚实的。“我们确信,建立银行的基础应该是对人类的信任,而不是毫无意义的纸上合同。孟加拉乡村银行的胜败,会取决于我们的人际关系的力量。”甚至,当格莱珉乡村银行面临借贷者确定无法偿还到期贷款时,也不会假想这是出于借款者的恶意行为,而是调查逼使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的真实境况,并努力帮助这些穷人改变自身条件或周围环境,重新获得贷款的偿还。就是依靠这种与传统银行截然不同的信任哲学,格莱珉乡村银行一直保持极低的坏帐率。

格莱珉银行成功的诀窍还在于它独特的经营办公成本控制。为了收支平衡并保持盈利,格莱珉银行严格控制经营办公成本开支。这家银行的总部位于孟加拉国首都达卡的米尔普路,是一排高砖墙围起的4座小楼。据报载,中国的银行家和政府官员前去取经时“惊讶”地发现,里面居然没有前台接待、没有地毯、没有电梯,甚至连电话机也少得可怜,“寒酸”的毫无现代商业银行的“气派”。尽管天气炎热,许多办公室内只配备了吊扇,唯一配有空调设备的是位于5层的一间计算机室。办公室里没有太多现代设备,满眼看去多是手动打字机和一摞摞的记账本。就是在这里,银行的经理们监督着无数笔小额贷款业务,并且准备着每一份业绩报告。格莱珉银行的分行内没有电脑,客户数据填入指定表格后,便会由信差送到附近一个数据中心。这家中心不属于格莱珉银行的编制,而是由相关机构格莱珉传讯经营,该公司向格莱珉银行每月收取服务费,同时为农村提供其它电脑及传讯服务。数据中心有五

名职员,负责附近十家分行的数据处理,各家分行的数据送来之后,他们会输入电脑,传送至格莱珉银行在达卡的总部,由于数据有统一的格式,总部便可以每周掌握全国2185家分行的数据。尤努斯称,格莱珉银行严格控制开支,不轻易增加分行。每一个地方要增设分行,必须先有足够的存户愿意存款,以存款作为贷款基础,总部不会提供资金。另外分行需在开业第一年便盈利。

格莱珉银行最初需要政府和社会捐款资助,因为存款数额不足以支付贷款,过了数年之后,银行滚存了一点盈利,便可以补上存款的不足。所以格莱珉银行自1995年便宣布停止接受捐款,最后一笔已议定的捐款于1998年到位后,格莱珉银行便进入完全自给自足的时代,不但可以继续生存,而且盈利是一年比一年多。格莱珉银行小额信贷模式,是国际上公认的、最成功的信贷扶贫模式之一。它以其扶贫面广、扶贫效果显著,且银行自身按市场机制运作,持续发展,显示出极强的生命力。

二、以往对乡村弱势贫困人群金融扶持出现的问题

弱势贫困人群贷款难,即俗话所说的“穷人借钱难”,这是自人类原始社会末期出现私有制和货币以后的数千年时间里,长期困扰人们的金融难题。只是到了近代,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博爱”的价值观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意识形态后,随着贫富差距拉大导致社会矛盾加深,进而引发社会动荡加剧,对弱势贫困人群尤其是乡村弱势贫困人群的金融扶持问题,才开始引起社会各阶层的广泛关注;尤其到了当代,这个问题更被国际社会视为穷人应该享受的基本人权。扶贫小额贷款被国内外公认为是解决农村弱势贫困人群贷款难的有效办法,早在我国宋代的王安石就尝试用朝廷提供小额贷款,打击民间“高利贷”剥削,解决农民季节性生产周转困难。但近代数百年来的具体操作上,人们解决这个问题的思路更多囿于“信用合作”,办“信用合作社”,实践证明此路不通。据悉,国家不少高官对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搞扶贫小额信贷特别感兴趣。笔者认为有必要在此专门就信合发展史作简要的探讨,以抛砖引玉——

在中国现代汉语词典中,“合作”一词的基本含义是:“人们(或组织)为了共同目的一起工作或共同完成一项任务,诸如分工合作、技术合作等”;在国外,“合作”一词的原意是:“共同行动或联合行动”。由此可见,“合作”是人们或组织为了共同的目的或利益,联合起来,取长补短,互相帮助,共同行动的一种方式。“合作制”是劳动群众为了谋求自身的经济利益,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结合起来的经济组织制度。“合作社”是劳动群众为了谋求和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联合起来的一种经济活动组织。世界合作思想的种子,是在19世纪初期,以欧文、傅立叶、圣西门为代表的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播种下来的。合作思想成为当时一种世界性的思潮,很快在欧洲各国传播开来,并为广大小生产者所接受,为后来合作制度的产生奠定了思想基础。世界最早倡导信用合作的是法国的蒲鲁东(1809——1865年)。蒲鲁东认为,货币信用行为是当时社会剥削关系存在的根源,他主张通过信用合作实现互惠的交换制度。他的思想对于后来信用合作的产生和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

世界第一个信用合作社——雷发巽信用合作社,1849年诞生于德国,它的创始人是被称为“实践家”的威廉·雷发巽(1818年——1888年),它的主要任务是联合农场主自耕农反抗中间商人的高利贷盘剥。在德国,1872年雷发巽信用合作社在莱茵地区发起成立第一个农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1876年,各地的信用合作联合社又联合起来,组成信用社的中央机构,称为德国农业中央储蓄金库,后来改称德国雷发巽银行。由于雷发巽信用社的诞生,德国被全世界公认为是信用社的发源地,是信用合作事业发展的前驱。雷发巽信用社在德国的“成功”,很快为世界各国所效仿。到20世纪初叶,几乎传入亚洲所有国家。一时间,风

行全世界,形成了全世界性的“雷发巽运动”。特别是在欧洲各国,多以雷发巽信用社为模范,甚至于许多国家农村信用社,都统称之为“雷发巽信用社”。二次世界大战后,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合作运动迅速膨胀,信用合作社的数量和规模达到空前水平。信用合作社之所以风行全世界,其主要原因是各国政府认为,这种群众性的互助合作组织,对于反抗中间商人的高利贷盘剥,缓解城乡矛盾、贫富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一定的作用,因此,把它作为政府管理社会的工具,在全社会大力倡导、推动、推广、扶持,而非来自民间内部的自发力量。

纵观100多年来世界信用合作社运动史不难发现,无论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各国有史可查的信用合作社几乎都带有明显的官办色彩。官民不清,所有权不清,权责利不清,生存严重依赖政府,离开政府寸步难行,这是有悖于信用合作社运动“自愿、自主、自立”的基本理念的,这也是几乎所有信用合作社“官办”的“通病”。而且,许多信用合作社发展到一定时期,无一例外地资不抵债,严重亏损,成了政府财政的沉重包袱,最后被推向市场,通过“破产、兼并、重组”走上商业化道路,被改造成现代商业银行,由“穷人俱乐部”蜕变成“富人俱乐部”。100多年来的世界信用合作社运动始终走不出“信用合作社——现代商业银行”的怪圈,这反映了货币资本逐利性运动的客观规律,也反映了人类信用合作的主观理想和货币资本逐利性运动的客观现实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当今世界上许多著名的大商业银行,如荷兰农民银行、法国农业互助信贷银行、美国联邦土地银行、日本农林中央金库等等,都是从信用合作社改制来的。总的来讲,100多年来世界信用合作社运动是不成功的,同样,中国近100年信用合作社运动也不成功。

1912年(即民国元年)以后,有教育家兼经济学者朱进之及新闻家徐沧水,撰文宣传合作思想,主张设立平民银行,实行经济方面的互助制度。但这些人的活动,仅限于宣传日本的合作思想,并未能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可行性的实施方案,在社会上影响不大。所以中国合作运动的兴起,还是在“五四”运动以后。我国最早成立的第一个农村信用合作社,是由“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 1923年6月在河北省香河县成立的。在此以前,虽然已有信用合作社组织产生,但大都经营不久,即归失败,未能长期存在。因此,一般认为,我国的信用合作运动,是从河北省香河县第一个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诞生而开始的。

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以后,在南京成立了“国民政府”。蒋介石政府为了“顺应”社会潮流,巩固其反动统治的需要,对信用社的发展,采取了“积极”推行的政策。信用合作社,在县、区、乡、保各层次的行政区划内,都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即县联社、区联社、乡信用社、保信用社。国民党政府为了控制信用社,从中央到地方,成立了严密的信用合作组织的管理系统。到1949年2月底,在国民党统治区共有各种类型的合作社17万个,社员人数达2,400万人。在这些合作社中,信用社为最多,占总数的31%。从各省的分布情况看,以四川最多,共26,000多个,河南有16,000多个,广东有15,000多个,其余各省都在1万左右。

国民党政府之所以“重视”推行合作运动,并非像他们自己所宣传的那样,是为了民众关心劳苦农民。实际上是挂羊头卖狗肉,把合作制作为统治农民群众的新式工具。国民党政府推行合作制的目的,是为了反革命战争的需要。全国各地的合作金库,以支持合作社为名,实际上是作票子生意,以饱私囊。农村信用社,本应是农民群众在自愿的基础上联合起来开展资金互助合作,以解决生产和生活困难。但在国民党统治区,信用社并未实现它的本来面貌,而变成了伪保甲长和地主富豪欺压剥削农民的工具。这些合作组织,蒋介石挂在了反共反人民的战车上,成为了反动统治阶级的工具,自然随着国民党反动统治的垮台而告终。

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新信用合作运动,从1927年湖北省黄冈县农民协会创办的第一个信用合作社算起,到现在已有70多年的历史了。在这漫长的岁月

里,信用合作社由小到大,由少到多,在全国已形成庞大的信用合作社网络。革命战争时期,信用合作社作为党对敌斗争的工具,为改变封建立地所有制,取缔、打击高利贷,调剂农村资金,千方百计筹集资金,支持根据地对内对外贸易,发展苏区经济,改善群众生活,粉碎敌人的经济封锁和破坏,调节、融通资金,稳定物价,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巩固和扩大革命根据地,支援革命战争,做出了巨大贡献。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信用合作社作为党领导农村经济工作的工具,为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医治国民党反动统治遗留下来的战争创伤和通货膨胀,开展土地改革,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生活,筹集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资金,也发挥了巨大作用。

但是1958年以后,受“左”的思想影响,农村信用合作社逐渐丧失了信用合作社性质,走上“官办”的道路,增加了“官办”的积弊。1983年以恢复信用社“三性”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在全国搞试点,1984年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1996年确定改革的目标是把农村信用社逐步改为由“农民自愿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2003年提出把农村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三农‟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2004年又提出将农村信用社逐步办成“具有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和自担风险能力,面向„三农‟”的“社区性地方金融企业”;2007年最新确定改革的目标是把农村信用社逐步改造成“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农村合作商业银行”。改来改去20多年过去了,农村信用社并未恢复先前预想的信用合作性质,继四大国有专业银行之后,又走上了商业银行的改革之路。

既然对乡村弱势贫困人群的金融扶持,“官办”信用合作行不通,于是我国又尝试走“民办”之路。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为了缓解农村资金供求矛盾,引导农村民间信用,解决农民贷款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我国农村曾试验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农村互助储金会(简称“两会”),并作为农村十大改革试验之一,而闻名于世,至1999年1月被国务院严令全国统一取缔,经历了十多年的兴衰。“两会”是主要依赖于农户的资金注入的准正规金融组织,其经营活动归农业部而不是中国人民银行管辖,并迅速呈现“星火燎原”之势。大多数“两会”的运作都违背了互助合作宗旨,变成了办理存贷业务的“民办”“第二农村信用社”。

到1996年,“两会”的存款规模达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九分之一。然而,由于普遍高息吸存放贷,管理权被村干部、家族势力、“大户”、“能人”把持,会员不能参与对入股资金管理,内部管理混乱,基层政府行政干预,金融监管缺位,以及县、乡政府官员等纷纷在“关心”、“关照”的名义下为自己及其亲朋好友“贷款”而不归还,“两会”管理人员纷纷借机浑水摸鱼挪用转移资金,等等,“两会”自身积累的矛盾突然表面化,很快出现了大面积的兑付风险,甚至在局部地区出现了挤兑**,在部分地区酿成了危及农村社会及政治稳定的事件。1997年11月中央决定全面整顿“两会”,1999年1月国务院正式宣布全国统一取缔“两会”。经过清产核资、分类处理、清收欠款和存款兑付等阶段,各地“两会”得到了彻底清理。但由此带来的资产损失相当严重。由乡镇政府向银行申请贷款兑付“两会”债务,给乡镇财政造成压力较大,广大农民也被转嫁了相当部分的债务负担。

“两会”的教训是深刻的。它表明,在现阶段,我国农村“民办”信用合作社赖以生存、发展的社会政治经济土壤和环境还有不少问题,有待全面整治;农村金融工作必须有法可依,必须置于银监委和人民银行严格的金融监管之下。今年国务院扶贫办、民政部决定在全国搞“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社”试点。出台的章程和实施办法笔者对比分析后发现,除了引进了格莱珉银行贷款申请人每五人组成一个支持小组的经验外,其他和“两会”几乎完全雷同。其实格莱珉银行贷款申请人每五人组成一个支持小组的经验,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曾在国内被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发放小额信贷时广泛推广,但大都流于形式,并不成功。笔者的观点是,创办“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社”这样的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尚无成功的先例可循,“前事不

忘,后事之师”,一定要汲取历史的经验教训,慎重稳健操作。尤努斯教授也正是摒弃了孟加拉传统的失败的依靠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扶贫的旧思路,才独创出成功的格莱珉社区性扶贫新路。

三、中国扶贫小额信贷应该怎样改革

小额信贷的英文是MicroCredit,一般是指专向中低收入阶层提供小额度的持续的信贷服务活动。小额信贷的宗旨是通过金融服务为贫困农户或微观企业获得自我就业和自我发展的机会,促进其走向自我生存和发展。近年来,小额信贷越来越受到中央的重视:2004年,小额信贷在中央一号文件中被明确提出;200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更进一步指出:“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在今年举行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了要“积极培育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一时间,小额信贷尤其是农村扶贫小额信贷再度引起关注。

其实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中国扶贫基金会、社科院和UNDP等国际组织就在我国农村开始了小额信贷扶贫的示范项目,仅联合国系统和世界银行的援助项目到1998年底就覆盖了22个省区的150个县,资金总额达到10亿人民币。直到2000年,政府才开始大规模推广。那时,各地政府基本上都在放扶贫小额信贷,总额差不多有50多亿,可以说是扶贫小额信贷发展的一个高潮期。但到了2003年,这笔钱差不多都有去无回,所以政府的推动力开始减少。纵观扶贫小额信贷十几年的发展,其项目不仅有效地改善了项目区贫困人口的生活状况,而且为政府大规模的扶贫小额信贷和金融机构的小额信贷提供了积极的借鉴和推动作用,同时,它也成为我国扶贫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起到了重要的试点和示范作用,现在仍然在为扶贫服务。但是,随着小额信贷机构业务的不断扩展,一些深层次的体制缺陷开始体现出来,使小额信贷机构的经营前景令人担忧。

扶贫小额信贷常常面临这样问题的困扰:国际捐赠和政府财政投入的小额信贷资金到底归谁所有?扶贫小额信贷应该采用什么样的治理结构?这些问题已经对扶贫小额信贷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具体表现在:基层小额信贷机构对资金的使用不负责任,扶贫偏离目标,有滥用及挪用小额信贷资金的现象,贷款质量严重下降;小额信贷机构本身社团的组织形式与其在捐赠资金的基础上建立起来法人机构的实质不相符,决策机制缺乏民主;整个小额信贷的运行缺乏有效的监督,缺少后续资金支持;不具备合法信贷经营权和融资资格,难以进行外部融资,不受法律保护等等。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的归属问题和治理结构的问题如果长期不解决,将全面危机这些小额信贷机构的生存和发展。据央行调查,农村弱势贫困人群融资只有不到50%的借贷来自银行、信用社等正规金融机构,资金缺口达50%以上,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市场需求很大;另据有关专家透露,扶贫小额信贷在即使国际上也只有大约10%的机构能实现自负盈亏,能持续盈利的不过1%,发展举步维艰。这一方面说明了扶贫小额信贷存在的必然性,另一面也说明了其改革的必要性。笔者认为,我国扶贫小额信贷的改革应遵循以下思路。

首先,扶贫小额信贷改革要有一定的高起点,应把我国扶贫小额信贷机构改革的方向定位为格莱珉式的乡村银行模式。目前,国内许多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用合作社都在做扶贫小额信贷;我国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已经有300多家,但大都是国际多边或双边援助机构和中国官方或半官方组织的合作,由中国民间组织负责运营的,而纯粹由自然人或企业法人发起建立乡村银行则是一种金融组织创新。在国外众多类型的扶贫小额信贷机构中,扶贫面广、扶贫效果显著、机构自身按市场机制运作、财务上能可持续发展、显示出极强生命力的,也只有格莱珉乡村银行和格莱珉式的乡村银行。乡村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这三种新型小额信贷机构正在国内搞试点,格莱珉式的乡村银行应作为扶贫小额信贷改革试验的首选机构模式。

其次,尽快制订具有中国特色的《扶贫小额信贷法》,确定扶贫小额信贷机构的在我国金融体系中的合法地位。当前,我国的农村金融市场还很不完善,由于弱势贫困人群通过正规渠道贷款融资困难,不得不转向高利贷市场。民间“高利贷”利率大概是银行法定利率的5到6倍,甚至更高,而从事“高利贷”生意则往往带有黑社会性质,使弱势贫困人群更加贫困,给社会带来了更大的不稳定因素。要通过深化改革,逐步形成以主要服务大型工商企业的商业性金融机构,主要扶持农村社区中小型骨干龙头企业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弱势贫困人群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服务的扶贫小额信贷机构,以及支持整个农业开发和农业技术进步、保证国家农副产品收购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等四部分合法金融主体构成的,多元化、多层次、充分竞争、活跃的完整的农村金融市场格局,为“三农”问题的解决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打击、瓦解民间“高利贷”,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弱势贫困人群贷款难问题。

第三,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把扶贫小额信贷机构办成“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多年来扶贫小额信贷机构的生存和发展之所以面临诸多困难,从根本上来讲,是因为机构自身的企业制度有问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势在必行。企业制度是指以产权制度为基础和核心的企业组织和管理制度。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在世界范围内为人们所共识的,建立在现代市场经济基础上,符合国际惯例的企业制度。确切地说,是指当前遍及全球的以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公司制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要求,把扶贫小额信贷机构改造成“治理结构完善,运行机制健全,经营目标明确,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现代企业,使其“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发展”,是扶贫小额信贷改革的一项迫切任务。

第四,制定产业政策导向机制,为扶贫小额信贷机构的生存发展创造宽松的宏观经济环境。扶贫小额信贷具有这样四个特点:一是规模小,高度分散,工作量大,费用成本高;二是情况多样复杂,可行性研究困难;三是农民的土地、房屋和农业生产资料等财产价值偏低,难以变现,缺乏必要的抵押担保;四是季节性强,生产周转周期长,受自然灾害影响大,信贷风险高。这正是许多正规金融机构不愿涉足扶贫小额信贷的原因,也是扶贫小额信贷机构生存发展必须克服的困难。国家要采取政策优惠、税收减免等鼓励措施,保证扶贫小额信贷机构有合理的盈利空间,获得社会平均利润率;鼓励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创办扶贫小额信贷机构,积极支持和引导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来投资入股扶贫小额信贷机构。从中国人民银行去年的试点来看,乡村银行要可持续发展下去,扶贫小额贷款利率应该有比工商业贷款利率更高,完全可以在不高于银行法定利率4倍的范围内放开。

第五,通过立法硬约束,让商业银行机构为扶贫小额信贷机构提供业务支持。中国农村金融资金不仅“贫血”严重,而且“失血”也相当严重。中国人民银行官员曾指出,农村资金正从三个渠道大量流失:一是基层国有商业银行通过上存的方式致使大量农村资金流向中心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每年有数百亿元资金通过信用社净流出农村;二是邮政储蓄“贴水”揽储方式使约近千亿元资金通过邮政储蓄从农村流入城市;三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在赢利动机的驱使下,通过“农转非”使资金流向收益相对较高的“双大”客户和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商业银行机构取得的效益一定程度是以牺牲社会公平为代价的,它们必须在反贫困事业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通过了《社区再投资法》,要求存款机构必须为其所在社区提供信贷支持,而且其中一部分必须贷给社区的中低收入人群。我国也应尽快通过此项法律,把商业银行机构在反贫困事业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

第六,适当放宽准入条件,鼓励当地土生土长的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养殖大户和城乡有钱居民等企业法人和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创办扶贫小额信贷机构,实施扶贫小额信贷的当地化、乡土化战略。与资金主要来源于国际多边或双边援助机构、中国官方或半官方组织的其他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相比,由当地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发起创办的扶贫小额信贷机构,由于与农民和农村有天然的联系,身处最基层,具有获取信息的便利条件,对农民和农村的金融需求有更深切的把握与了解,使它们能够根据农民和农村信贷需求的特点进行相应的金融制度和产品创新,从而提供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求的扶贫小额信贷服务;其资金主要来源于自然人、企业或其他民间组织自身,对外援资金依赖性较小,因而更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多年来,我国扶贫开发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外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经济要素的大量输入,浪费严重,对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十分有限,贫困地区内部经济发展的动力明显不足。创办扶贫小额信贷机构应按经济规律办事,立足于激活贫困地区内部经济发展的活力。

第七,建立宽松灵活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使扶贫小额信贷机构能够健康、有序、快速的发展。扶贫小额信贷机构与其他民间金融组织一样,具有隐蔽性强、可监管性低、风险控制难等缺点。金融监管应适应扶贫小额信贷机构运行机制的特征(如贷款合约文件简单、信用评估体系简便、金融产品设计灵活等),采取比较灵活的更具弹性的措施,以利于调动扶贫小额信贷机构、投资人、捐赠人和其他批发性贷款者的积极性,激励他们更多地投入到扶贫小额信贷机构的发展中;应更多地鼓励扶贫小额信贷机构自我监管,使其有动力加强内控建设,提升制度执行能力,防范操作风险,尤其是防范案件风险,在内部风险管理的基础上有效进行自我监督和预防性内部监管;应在控制监管成本的考虑下,尽量鼓励建立行业性的自律组织,利用这些行业自律组织对扶贫小额信贷机构进行信用评级、资产评级、业务监管和信息披露。格莱珉银行的贷款支持小组有效地降低了银行的监管成本,将来自银行的外部的监督转化为来自成员自身的内部监督,这个经验很值得借鉴。

第八,建立扶贫小额信贷机构任职资格制度,建设一只高素质的扶贫小额信贷从业员工队伍。扶贫小额信贷机构特殊的经营环境决定了其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职业自律非常重要。应通过建立统一的、规范的、可操作的扶贫小额信贷机构任职资格制度,严把选人关和用人关,建设一只高素质的扶贫小额信贷从业员工队伍来解决这个问题。应优先考虑从当地农村土生土长的“草根”人群中招募员工。扶贫小额信贷机构的管理者和从业人员要学习尤努斯的精神,彻底摒弃“官银”意识和“官银”作风,牢固树立为“三农”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遵章守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稳健经营”的金融从业职业道德,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办业务,把农村弱势贫困人群作为自己的亲人,执著地为他们脱贫致富而工作。扶贫小额信贷机构应建立健全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案件责任追究力度,引入取消任职资格、引咎辞职、辞退等现代人事管理制度。

第九,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提高扶贫小额信贷机构的信贷环境质量。信用环境的好坏是扶贫小额信贷最终能否顺利收回的一个关键因素,直接关系到扶贫小额信贷机构的生存和发展。要运用道德的、行政的、法律的诸多手段,推行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全面开展信用户、信用村民小组、信用农民专业生产合作社、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县等级评定、表彰工作。这样的等级评定、表彰工作宜每年进行一次,经常化,制度化。形成“诚实守信光荣,背信弃义可耻”的社会道德风尚,使农村弱势贫困人群家家户户都懂得“守信光荣,失信可耻;守信受益,失信吃亏”的道理。实行信用等级管理,让信用好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得到国家扶持和扶贫小额信贷机构支持,享受优惠政策和利率,先富裕起来。使贫困地区农村弱势贫困人群人人都认识到信用就是无形资产,尝到守信用的甜头,都能珍惜自己的信用,形成人人讲信用的局面。

扶贫攻坚的中国经验 篇4

各乡镇街道文化站、文图两馆、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扎实做好文化扶贫各项工作,根据省市文化主管部门和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巩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为契机,提升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重点,进一步搭建好农村文化传播平台,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到2018年底实现图书馆流动人次和文化馆(站)服务人次各项指标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二、工作措施

1、制定年度实施方案计划。各乡镇街道文化站、文图两馆要做好文化扶贫工程的实施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2、出台年度考核办法。文化委按照市区要求出台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每月20日对各乡镇街道进行一次调度打分,排出名次,年终实施考核。

3、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文图两馆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围绕文化扶贫的总体目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圆满完成脱贫攻坚文化扶贫目标任务。对工作推动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将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问责。

附:1、2018年度乡镇(街道)文化扶贫考核评分表

2、村级精准扶贫档案预立卷目录

区文化委员会

2018年8月7日

关于扶贫攻坚的讲话稿 篇5

下面,结合当前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聚焦三化扶贫,脱贫攻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年初至今,全县深入贯彻“13662”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聚焦区域化、精准化、机制化脱贫思路,高位推进以“七个一批”为主要内容的脱贫攻坚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今年1-6月,全县累计减少贫困人口7900人,完成年度指标任务1.56万人的50.64%,完成到户贷款资金1831.45万元,占计划数的61.05%。整合投入各级财政扶贫资金2.23亿元。今年7月30-31日,在全州召开的脱贫攻坚暨县域经济发展推进现场会上,xx县作为考察现场,接受了州委州政府和全州各个县市领导的检验,得到了州委州政府的肯定。总体来说,我县上一阶段的扶贫攻坚工作,按照既定目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这一阶段的工作可以说既有特点、又有亮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区域化脱贫取得实效

我们着力推进“一园一环一带四区”产业区域发展,2016年上半年,发展基础持续巩固,元蔓高速公路、虎街河水库、县城新区供水、农村道路提升改造等多个基础设施项目顺利实施。产业结构不断调整,猪牛羊、鸡鸭鹅、稻田泥鳅、牛蛙等特色养殖和芒果、火龙果等特色水果,丹参、三七、葛根等生物中药材种植规模持续扩大;葛饮料厂、生物药液提取中心等农特产品、生物中药材加工项目加快推进;依托哈尼梯田、马帮古城等旅游品牌,以开秧门、歌舞节、姑娘节、蒙面情歌等民俗节庆活动为契机的旅游业逐渐发展。城乡居民收入不断增加,上半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46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49元。

二是精准化脱贫取得实效

围绕发展产业脱贫一批,创建了精准扶贫产业到户五大培育中心。围绕易地搬迁脱贫一批,启动了29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点建设。围绕生态保护脱贫一批,成功列入国家光伏扶贫目录,顺利完成全省光伏扶贫试点项目,实现并网发电。围绕转移就业脱贫一批,组织召开了全县农民工大会,制定了农民外出务工和回乡创业扶持办法,在蒙自创建了xx县农民工服务中心,扶持成立2家劳务输出公司,1-7月实现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3.2万人次,创劳务收入3.8亿元。围绕健康救助脱贫一批,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体检行动和卫生屋建设,实现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加新农合,33个卫生屋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用设备配套,完成2306人免费健康体检,通过体检,收治了一批因病致贫人口,按95%新农合报账比例为他们报销了医疗费用。围绕教育支持脱贫一批,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68个,依托合作社和村级组织,举办各类培训班31期2251人。围绕兜底保障脱贫一批,完成乐育镇大新寨村公租户进农村“兜底房”试点各项前期工作,即将开工。实现全县6.07万户农村民房保险全覆盖。

三是机制化脱贫取得实效

我们制定下发了易地扶贫搬迁到户补助政策、贫困自然村脱贫摘帽竞赛活动、农副产品推销行动、金融信贷扶贫等实施办法和方案,创建了xx县精准扶贫手机大数据管理平台,加强了干部帮扶管理,这些工作的开展,使全县精准扶贫攻坚工作打开了局面,实现了突破。

二、正视存在的问题,找准补齐工作短板

这次会议,关键是要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找准工作的短板,我认为,主要是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大家要引起重视,研究加以解决。

(一)扶贫方式的转变还有待加强

当前,从中央到地方,都在讲精准扶贫,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扶贫方式转变不到位的情况,大家从思想意识,到工作方法,到采取措施,还有一些过去大水漫灌式扶贫方式的影子。我们要做到精准,首先就要精细,就要精细到村,精细到村小组,到户。特别是精细到户,上级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很多政策,这些政策已经很好地贯彻到了乡镇、落实到了村委会,但是是否到村,到农户中,值得大家思考。

今年上半年,我专程去我挂钩的10户建档立卡户走访,不久前,我又让政府办的同志逐户去了解我们精准扶贫政策的落实情况,有些是落实了,但是有些还没有落实到户。这就说明我们的政策还没有完全到户,政策就像卡车拉的货物一样,已经拉到乡镇,拉到村委会,拉到村小组,但是还没有把这些政策分发到户。

(二)扶贫项目推进有待加强

毋庸置疑,我们有的扶贫项目推进的确不够理想。包括易地搬迁项目,这个项目从去年申报的时候就开始强调要加快推进,但是效果不理想。主要原因,是大家的思维方式还停留在美丽家园的标准上,在做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规划时,思路仍然停留在划地建成小别墅的老的思路上,混淆了“扶贫”和“致富”的标准。这其中有思维方式转变不到位的失误。州内其他县市,其他乡镇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他们的易地扶贫项目,有些是建成楼房,有些是建成其他建筑,这说明,我们在研究政策、制定政策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扶贫项目不仅仅是易地搬迁项目,还有整村推进,整乡推进,还包括薄改项目。前不久,州政府召开了全州薄改项目推进会,会议通报我们时间过半,薄改项目刚刚完成50%多的任务数,在全州来看虽然也不算慢,但是跟好的比,还有提升空间,说明我们的项目推进还有待加强。

项目落不了地有各种原因,落实不了地的,规划没有批的,设计等前期工作没有做完的,只要找,都有许多原因。薄改项目我要强调一下,资金方面虽然还有一点缺口,但省州的资金已经给的很多了,各乡镇都落实不了,就是自身的问题。哪些乡镇要是感觉征不下来,可以提出来调整项目给能干的乡镇来干,项目不能拖,一定要完成。

(三)资金使用有待加强

好多乡镇都反映过易地扶贫的资金拨不下来的问题,这里我要强调:从各个渠道走出去的资金拨付太慢的问题,从扶贫办开始,要迅速整改。已经开会定下来的各个项目的资金,各个部门该拨到乡镇的资金要尽快拨付,财政局要负责检查监管。涉农部门的资金,可以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预拨到乡镇,乡镇上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扶贫资金去使用,使用结果由审计严格进行审计,部门不得卡着不放。

(四)工作方法创新有待加强

工作方法的创新,特别是项目上一定要加强。我举个例子,州委姚书记说要“不破法规破常规”。现在大家都知道破坏法规要追究责任,违法乱纪是不敢了,但是有的连常规也不愿意破,以前怎么办,现在就怎么办。当前形势下,需要大家拿出勇于担当的精神,包括在资金整合方面,只要不违法,只要是为了扶贫攻坚,只要是为了群众的利益,都可以去做。

工作一定要在遵守法规的基础上打破常规,不管是前期工作也好,项目落地也好,项目推进也好,都是要破常规的。你随波逐流,别人破而后立,同样的事情别人的效率就会比你快,你的工作就会落在后面。职能部门,特别是有审批权限的各部门,要创新工作方式,如规划可以连施工设计图一起做,有的可以几步并成一步走,扶贫攻坚工作讲的是效果和结果,要实现边疆地区跨越发展脱贫攻坚,就要干的好,比别人干的多,要能在落后别人的情况下同步或超前完成,就要靠工作方法的创新,就要靠我们去研究工作方法,集思广益、稳步推进,如迤萨镇“稻渔共作”的推进经验,就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五)综合协调有待加强

扶贫工作是统揽全县经济社会方方面面的重要工作,所以扶贫办要承担起综合协调的职责,不仅要协调扶贫工作涉及到的项目,还要协调乡镇和部门,从职能部门转变为综合部门。我曾经强调过,凡是大的,区域性的项目都由发改来综合协调,其他和扶贫有关的项目都由扶贫办综合协调,这些制度要坚持,要完善。扶贫办要大胆协调涉农资金,凡涉农资金都要由扶贫办提出建议,涉农部门安排项目的时候,要主动和扶贫办协调,用在重点关键环节上,不要安排在一些无关大局的小地方,扶贫办要把好项目安置关,向上协调好数据上报工作。

以上五方面,是我们在扶贫攻坚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及时改进。

三、掌握原则,创新方法,推进脱贫攻坚取得更大胜利

一项工作要抓出成效,干出成果,离不开原则指导和创新方法。

(一)掌握原则推进工作

我认为,下一步抓扶贫工作的工作原则归纳起来是三句话,一是实事求是,二是先易后难,三是先中心后周边。

一是要实事求是。扶贫攻坚工作一定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要求不能弄虚作假,不能数字脱贫,就是要从乡镇、村委会、村小组、扶贫户的实际出发,来开展扶贫攻坚工作。

二是要先易后难。先易后难,就是要先把容易脱贫,容易扶贫的先扶起来,再去帮扶贫困程度更深的。我们部分乡镇的村组,生存条件很恶劣,以现有力量很难让这些地方短时间脱贫,这些难啃的骨头可以稍后再解决,集中精力把已经有一定产业基础,帮一把就能脱贫的先扶起来。要使精力花得有效率,不要反过来先解决难的,有些地方投入太大,例如,按照中央2万元解决一个贫困户的标准,我们投入100万,应该解决50户脱贫问题,不能投入100万,才解决了20-30户的脱贫问题,这是没有效率的表现。

三是要先中心后周边。一个区域发展的规律,一般是以一个或几个点为中心,以点带面,逐渐向外辐射,最终带动区域发展,脱贫攻坚工作也是如此,我们要优先解决乡镇中心,村委会中心,村小组中心的脱贫问题,先把中心的贫困问题解决掉,然后再向周边辐射。为什么要这样呢,因为一个地方的中心,肯定是基础设施投资最多的地方,基础设施提升了,社会服务随之增加,下一步的产业到户就可以事半功倍。

(二)创新方法做出成效

掌握了原则,就可以对工作做出创新,而在具体工作中,具体分析,合理灵活采取多种方法,就能使工作更有效率,事半功倍。具体到扶贫攻坚工作来说,有五个方法要用好、要创新:

第一个工作方法是抓区域发展。抓区域发展,就是要形成一个增长极。从经济规律来说,一个地方要发展,要有一个增长点或者增长极。而xx县的增长极,就在于我们的30万亩热区、我们的龙头企业、工业园区、五大中心。没有这些要素构成的增长极,地方经济社会就难以发展。增长极的实质,就是能够汇聚良好的基础设施环境,健全的产业发展要素,充分的人才资源保障,有这些要素之后,再加上政策引导促进,一个地方就可以得到长足的发展。增长极发展起来之后,就会产生许多需求,这些发展需求就会对周边其他地方形成带动。各乡镇也要有自己的增长极,产业要形成连片规模,不光是要有增长极,还要清楚自己的增长点在哪里,如果既没有增长极,也没有增长点,就谈不上区域发展。

有了增长极和增长点后,还要有个普惠面,地方增长起来以后,要带动多少农户,要惠及多少农户,所以一个区域的发展必须既有增长极、增长点,又有普惠面。抓区域发展有三方面的重要工作,就是“抓土地流转、抓龙头培植、抓合作组织”。

一要抓土地流转。牢牢的把土地流转这个事情做好,xx县的农业要发展,没有土地流转是起不来的,土地流转是当前xx县实现规模化生产,实现农业提质增效最好的政策,从近2年xx县做出的一些工作和经验来看,这些成绩的取得,重要前提就是因为我们实施了大规模的土地流转工作。土地流转是撬动xx县经济发展最大的契机,xx县老百姓为什么穷,就是因为我们没有像内地农民一样,发展出高水平的精耕细作农业生产技术,导致亩产太低,要提高亩产,从农业规律来讲就是要实施规模化生产,要实施规模化生产,就要通过土地流转。

二要培植龙头。土地流转后,要有龙头企业来做下一步的工作,才能够适应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才能适应市场。依靠传统农户单打独斗,一是不能实现规模化生产,二是生产出来的产品卖不掉,已经不能满足市场需要。而龙头企业既能够组织生产,又能够解决销售,因此要培植龙头企业。

三要组建合作社。合作社是新时期把农民组织起来的一个较好的办法,有组织的农民,会成为市场的新兴力量,会不断吸收各种发展要素促进自我发展,不断的提高产出效益,能够实现自主脱贫。因此,大家要结合实际,做好规划,推进热区开发土地流转,支持大户发展,培育龙头企业,培育合作社,提高群众收入。

第二个工作方法是精准到户。扶贫工作的重点是“农民收入增加,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普及”,而核心是精准到户。现在的精准扶贫政策已经基本具备,关键是要到户,核心就是农民增收。一要发挥各级干部,乡镇,村委会,村小组,以及挂包帮干部的作用,迅速把政策资金落实到户。现在的问题不是没有政策,不是没有资金,关键是没有到户,没有到户政策资金的效果和目标就达不到预期的标准。二要坚持标准,严格执行“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其中最重要的是住房有保障,要严格厨卫入户,人畜分离标准。

第三个工作方法是抓公共基础。基础设施有所改善,才能加快脱贫攻坚步伐。一是提高基础设施效益,要提高基础设施投入的效益,提高普及率,提高受益群众面。要围绕扶贫攻坚工作,最大限度的发挥基础设施的效益,最大的惠及群众,惠及群众多的先做,惠及少的后做。做好基础设施以后,就积极引导群众实施易地搬迁,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二是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教育要按照改薄政策推进,医疗卫生要按照卫生屋建设和体检政策推进,要有标准化的厕所。在文化方面,乡镇党委政府要重视民族文化传承,每个村要有一个活动场所,文化活动是精神生活的载体,没有精神生活就会出现文化断层,有了村级活动场所,就有了文化交流的空间。

第四个工作方法是抓长效机制。扶贫后还要抓好农民的增收长效机制。一是形成工资性收入。要形成工资收入,就是要转换农民收入的组成方式,要把高风险、不可预见性强的传统农业性收入转变为低风险、可预见的就业性收入。收入稳定,脱贫就有希望,在就业方面,县委、县政府出台了良好的鼓励政策,请人社部门抓好落实。二是形成财产性收入。要引导农民以土地入股的方式,积极参与市场活动,土地入股了,形成规模化经营了,农民就能分红,就有收益,要推进农民掌握的资源转换为资产,以此获得长期的、稳定的收益。三是健全社保体系。社保体系是脱贫攻坚最后的兜底网络,现在的问题是社保体系兜得太多,兜得不准的问题,要逐步改善,使社保政策发挥应有的保障作用。

第五个工作方法是抓统计认可。一要抓好档案建设,要做好记录工作,到户扶贫落实了什么内容,建档立卡户享受了哪些政策,要清楚记录在案,要让工作经得住历史的检验,避免数字脱贫、造假脱贫、拒绝脱贫的现象发生。二要抓公开公示,扶贫工作要有认可度和公信度,要做出让群众认同的扶贫成效,才能让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认可我们的工作,对扶贫的成果,要有公认的标准和认定范围。三要签字认可。确保做到扶真贫、真扶贫。

扶贫攻坚的中国经验 篇6

精准认亲

破解“帮扶虚化”困惑

——入户认亲,不留盲点。整合市区两级“双联”干部、大学生村官和乡镇包村干部等力量,组成“不走的帮扶工作队”,采取“1+ N”方式,整村结对、入户认亲,帮扶对象实现全覆盖。帮助贫困户制定脱贫计划,重点推动落实“六个精准”、协调实施扶贫项目、监督扶贫资金使用、宣传各项惠农政策和指导基层组织建设。

——规划引领,分类指导。根据贫困程度、致贫原因,将贫困户分为有劳动力致富无门型、无劳动能力无子女型、因病致贫型和因灾致贫型四类,对应享受相应的帮扶政策,内容涉及免费技能培训、项目扶持、贴息信贷以及五保供养、老人代养、大病救助、特殊病种补充救助、教育扶助等政策性扶持和社会援助。

——动态监管,考核到人。健全扶贫开发统计与贫困监测制度,加强动态监控,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科级干部考核管理,定期通报完成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加强贫困户和贫困人口信息跟踪管理,做好脱贫确认销户登记,逐月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上报,半年一盘点,一年一公示,确保“村民不脱贫,帮扶不撤人”。

借船出海

破解“致富无门”困惑

——“财政资金”贵在造血。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吸引和带动银行信贷资金、社会资金甚至民营资本进入扶贫开发领域,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区级财政安排不低于300万/年的扶贫开发专项资金,与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打捆专款使用。创新资产扶贫机制、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投资收益扶贫和理财收益扶贫等模式。

——“普惠金融”鼓励创业。以财政贴息、政府担保等方式,联合政策性担保公司为农民贷款提供担保,降低贫困农民贷款准入门槛,使有创业意愿的农民能够得到商业银行贷款支持。建立贫困户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使有劳动能力、有贷款意愿和一定还款能力的贫困户都能够通过免抵押、免担保、5万元以下、3年以内的政府贴息小额信用贷款。

——“特惠金融”带动就业。探索“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扶贫资金贴息、风险补偿金”特惠政策,出台“帮扶贫困、享受贴息”政策,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专合组织壮大产业、加快农业转型升级,带动贫困人员就业。扩大“特惠金融”对贫困户发展农业小微项目的贴息补助范围。加快推进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发展,缓解贫困群众产业发展资金短缺状况。

产业扶贫

破解“贫穷遗传”困惑

——新型城镇化释放红利。整合财政奖补、一事一议、金土地、水利基础设施、新农村建设等项目,加大交通、通信、能源供应等建设力度,切实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条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放开城镇落户限制,鼓励贫困人口通过搬迁、务工、就业、创业等形式在城镇落户,支持有技能的贫困村劳动力在城镇优先落户。建立完善与农业转移人口相关的土地、林地承包经营和宅基地、农房处置等政策,统筹将进城务工贫困农户统一纳入城镇保障范围。

——城乡一体化补齐短板。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户,实施政策性兜底扶贫。加快养老设施建设,在供养对象自愿的前提下,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或赡养人无赡养能力、无抚养人的特困人员实行集中供养或代养。在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保障、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等领域出台扶持政策,尽可能杜绝“因病返贫”。

——农旅产业化拔除穷根。坚持“新村围绕产业建,产业围绕旅游转”思路,充分发挥农村近郊优势,以发展城郊型和生态型休闲观光农业为方向,加速农村土地合理流转,跨村连乡、集中成片培育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带,配套发展休闲、娱乐、餐饮等乡村旅游服务业,推动传统农业向休闲观光农业、设施农业、特色农业快速转型,切实提高农村发展活力和产出效益,培育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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