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这就是爱随笔

2024-08-31

也许,这就是爱随笔(共12篇)

也许,这就是爱随笔 篇1

在这个绯雨的时节,独自行走在静默的无人小路。

雨很小,但感觉它像满天的流星,慢慢撒下,你看不到,伸出手,才触碰到那一刻湿润,瑟瑟的冷风,使人有些颤颤的寒意,轻轻缩一下身子,还要忧伤地往前走,风儿吹乱头发,那张带着无数情绪阴霾的脸,充分地暴露在风中,它像是终于摆脱了头发的掩盖,可以出来面对着季节,去感受外面的美好,可外面阴雨凄冷,雨打落花,一地残红。不禁使人触景生情,潸然泪下。

弯下身拾一片刚在空中跳完最后一支舞的叶,刚才的自由翩翩,现在或许还没有从沉醉中走出来,它的青春早已在上一个季节充分绽放,它把所有的美好,都一丝不留地在时间中展现。它现在繁华退尽,也已累了。

它的最后一支舞,也许只是对曾经的回味,也许只是为自己将步入尘土,表演一场华丽的落幕。希望自己的下一个轮回,有一个值得骄傲的开始。

它上面的清晰脉络,也许在证明,它为自己的.一生感到满足,甚为满意。它是否也在幸福地对我诉说着它已把全部的价值和精力都奉献出来了,赤裸裸地回去,才是那原本最初的美丽。

我把它轻轻放回原处,不去打扰它最后的归宿,。

一个人来这里是想泄去沉重的情绪,可现在它更复杂。也许某个人我不去打扰你,我知道你只是季节里的一个缩影,在远方越来越小,越来越小。

也许,这就是爱随笔 篇2

若将其认为爱情说, 都有意无意地故意忽视《长恨歌》前半部分具有明显批评倾向的内容, 或认为程度较轻, 或肆意曲解, 或以为不过是整个长诗的“背景”:尽管诗的前一部分也曾将事件发生和发展过程作了简单的历史描述, 但这仅仅是为故事的展开交代出时代环境背景而已。首先从分量上来看, 没有哪一部成功文学作品的背景会占到整部作品的三分之一以上。其次从内容上看, 前半部分作者的态度、基调, 具有与爱情说相逆的特征。背景并不支持主题内容, 也是不可思议的, 因为一部作品的背景应该与主体协调并有利于突出主题内容, 而不是相反。

爱情说似乎没有合理的解释。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对文学政治功能阐释最迫切并身体力行的白居易, 怎么可能在其以“兼济天下”为己任的前期、尚在35岁时, 恰恰选择最有争议、包含政治因素最多的“爱情”材料表达一个纯情的主题, 而又似乎故意不把其中的政治因素剔除干净?诗中多处描写, 都曾被指责为“此固无礼之甚”, 即白居易如果歌颂帝王或爱情, 这样描写就太过分、太不适宜了。难道是白居易失误吗?设想白居易把《长恨歌》写成一个纯情故事, 表达爱情主题, 基本上无异于认为当时正年轻并“以天下为己任”的白居易, 对帝王的荒情误国持默然甚至是赞同的态度!这并不具有逻辑上的可能性。

与爱情主题说相对的则是讽喻说。传统的讽喻说通常一味否定李杨之间的爱情, 包含历史上现实生活中的帝、妃感情。如陈志新认为:杨贵妃与皇帝之间的行为和感情, 只是低级人性因素的一种映射。白枫则认为《长恨歌》中唐明皇与杨贵妃之间的爱情有别于刘兰芝与焦仲卿、梁山伯与祝英台以及贾宝玉与林黛玉之间的爱情。在梁祝和宝黛的爱情中, 男女双方至少在主观上是平等的, 他们的爱情是以相互尊重和爱慕为基础的, 而唐明皇与杨贵妃间的爱情基础则是唐明皇贪色, 而杨贵妃趋利, 相关专家和学者认为《长恨歌》中所描写的唐明皇与杨贵妃间爱情的本质就是唐明皇的荒淫和杨贵妃的趋利。

讽喻说时常引用恩格斯在《家族、私有财产及国家的起源》一书中的观点:现代所谈及的恋爱关系, 在古代, 只在官方圈子以外才有。所以, 在讽喻说看来, 所谓“生死不渝的爱情”, 是后人强加的论点。至于唐明皇宠溺杨贵妃, 讽喻说认为则:正是由于唐玄宗的宠爱, 才看到他受到的迷惑有多大。对于《长恨歌》, 讽喻说认为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是后人臆想出来的, 是幻觉, 而并非白居易的写作意图。这跟爱情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爱情说可能过度美化了唐明皇和杨贵妃之间的爱情。

爱是什么, 我不知道, 但我认为, 真正的爱情必定是也只能是纯洁无瑕的, 容不得有一丝的亵渎与玷污!

我很羡慕那种差距很大的人之间能够有爱情, 我也一直坚信这一定就是爱情。

可是,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 没有物质的爱情就是一盘散沙, 风都不用吹, 走几步就散了。我们别只谴责唐明皇与杨贵妃之间的爱情有太多的欲望与封建腐朽, 想想看, 现在又有多少爱情是纯净的?又有多少人仅仅只是爱你这个人?

也许这就是生活 篇3

【作者】 冯唐

【出 版 社】重庆出版社

《万物生长》

【作者】 冯唐

【出 版 社】中国青年出版社

冯唐是真的火了,他是应该受到这个待遇的。在一年半前,冯唐在出现闹哄哄的天涯论坛开始贴《18岁给我一个姑娘》《万物生长》。那时候,在天涯上认真看小说的人已经很少了,那早成为了拍砖、掐架的好地方。而冯唐的“在协和医科大学学医八年,获医学博士学位,论文涉及妇科肿瘤的隐秘起源。赴美学商二年,获MBA。”这样的身份却太能钩起人的好奇心。就这样一些潜水已久或者忙着拍砖的新老同学们多少都仔细了这些文字。从那一刻起,我们就知道冯唐注定将带着他那一身狡黠之气杀向乱七八糟的图书市场,并在中间冲出一条血路。即使书里的那些成长过程中的琐事和噱头并不稀奇,但还是很容易的把他和那些小屁孩散发着忧伤的“青春文学”区别开来。

他这个妇科博士和洋买办身份也让人常想起王小波,图雅。太多的高手都和中文这个古老的行当没有太多的关系。冯唐身上尽管能看得到王朔,王小波的影子,但他又轻易的跳了出来,对于躁动青春里的奋不顾身,同为北京土著且年纪相差不大的石康作品里的气质可能与他更为接近。只是冯唐有着更干净利落,明快犀利的北京土话,比石康更加的叽叽歪歪,更加的自恋且充盈生猛、诡异之气。就像黄集伟曾经说过“谁都有过青春,可谁的青春也不会像琼瑶小说那样纯净与单一。”在《万物生长》里他用着医学术语插科打诨、贫嘴滑舌讲述着医学院里的这些高智商动物被挤压的青春。在那些直言不讳的性段子里,在那些福耳马林浸泡过话语里,冯唐轻松的进行着文字的狂欢。

而比起石康的《晃晃悠悠》里的阿莱,《18岁给我一个姑娘》里的朱裳显得飘忽得多,这个名叫秋水的男主人公爱得更多的显然是他自己和那些无所畏惧的日子。虽然秋水也爱拿自己开涮,但下面隐藏着的确是更深的自恋。在这两本说小说里冯唐显示出来的臭贫和卖弄学问的能力,让无数人都见识到了他的幼功深厚,就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

也许这就是青春作文 篇4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喜欢回忆,回忆过去的点点滴滴。霎那间,曾经的所有画面浮现在眼前……

“喂,我这道物理题不太懂,你可以教教我吗?”一个古灵精怪的学渣女用笔戳着前面男生的后背,呆萌地问道,前面的男生得到召唤,微微回下头,看了看题,无奈地摇摇头:

是一个地道的暖男。当女孩发现自己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的时候,她就想尽各种方法和他待在一起,吃饭时故意和他偶遇,放弃自己喜欢的英语小组而去参加毫无兴趣的物理小组,下雨天故意带两把伞,导致家里的雨伞都没有了,不知道多长时间以后,她才发现当时的自己是多么可笑,然而并没有后悔。

又是一个下雨天,当女孩儿看到男孩给其他女孩儿讲题,说说笑笑,并给她零食吃的时候,她发现她错了,错的很离谱,她以为她是他的天使,然而于他而言,她不过是个普通的过客罢了,男孩儿对待她貌似和别人无不同,他只是习惯性温暖而已。后来她听朋友说,男孩儿从早就有暗恋对象了,那个她漂亮优秀,让男孩儿都感到可望而不可即。或许,命运就是这样,它使每个人都在追赶自己仰视的.,而这结果,可能是悲哀的错过……

高考之后,他们就各自去了自己中意的大学,连一声再见都没好好说过。他们开始了自己喜欢的生活,女孩儿因为自己的可爱受到了很多人的喜欢,当然,其中也不乏帅哥啦,她最终选择和一个愿意为她在所有人面前系鞋带的男生,也许,他不是自己最初仰慕的那个,但是,他却是那个敢于给她未来的人;也许,他不是最优秀的那个,但是,他是那人愿意和她一起努力的人。成熟了之后,感觉安稳才是自己想要的状态。虽然会有时想起曾经在自己生命中存在过的男孩儿,但是,女孩知道,他们之间,再无交点……

也许,这就是爱随笔 篇5

我是一个比较啰嗦的人,一旦写了,就想把脑子里的东西全都堆积成文字,如果你能坚持看完,那么你就是我要找的人。

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小暖,做过网站森女酱,做过微信公众号森女,QQ订阅《心灵修行》也是我做的。不敢说有多少的成就,但这些,都是我喜欢的事。停在家几年,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都进入了一个瓶颈期,自己也有点厌倦了。今年,给自己找了个工作,帮老板运营网站。

虽然工作很忙很累,但是会比在家里干做网站要充实得多。忙碌的工作会让人的思维也活跃起来,人果然不能过得太安逸,安逸的生活让脑子也冻住了。

张德芬的书《遇见未知的自己》《遇见心想事成的自己》,也许我们终其一生都在寻找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但是你会发现真实的自己其实被裹在一层又一层的欲望之下,怎么剥都剥不到最真实的那一处。其实我也是一直在寻找,自己想要追求的。

自从《心灵修行》开办以来,我看了很多很好的文章,也读了很多朋友发来的稿件。这个过程里,上学时代的事情又慢慢的在脑海中清晰起来!曾经为了购买一本喜欢的书籍而可以一个礼拜不吃早饭,曾经无论是在书店、还是在书摊,只要看见了喜欢的书就一定非买不可!

那个时代,才是最真实的自己。热爱读书,热爱笔记。此时此刻,才又慢慢的把这个爱好拾起!只是当下不仅仅是购买实体书,还会用kindle来看电子书。喜欢看书,看书的那一刻是最安静的时光,会忘记工作的烦恼。书中的喜怒哀乐,也是平和的、健康的。也很想要《来自星星的你》都教授家中的那样超级大的藏书阁。

对。我喜欢读书,当然,不是指网络小说。所以,我想要做一个读书栏目。

什么样的读书栏目?

在这个手机、平板几乎人手一台的时代,似乎纸质书已经被许多人遗忘了。但,也有那么一小部分依然喜欢翻书的手感。而这部分人,会以女性居多。女性情感细腻,更容易被文字所触动。

所以,这会是一个以女性读者为主的读书栏目。

读书栏目征名

为什么每件事总要卡在取名上!我希望这个名字是简洁明了,有文艺感的,能够朗朗上口,记忆深刻的。有好的名字请联系信箱:22938616@qq.com或QQ 4722231

读书栏目团队招聘

希望感兴趣的你是志同道合的,因为我不是公司,不靠这个赚钱,只是因为个人爱好,想要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没有工资,没有任何报酬。希望你是爱好读书的,有分享精神的,吃苦耐劳的,学习能力强,善用电脑软件,打字速度还不错的。(肯定有读者开始吐槽,没有工资的还要求那么多,哈哈)

也许我们都太爱自己随笔 篇6

他们想被爱,却又渴望自由。每个人的心里都暗藏玄机,自然难以惺惺相惜。

“你说我是不是心理有问题?”柠檬问我,“无论谁追我,我都无感,甚至还会有点儿厌烦。看到你们一个个都脱了单,我心里又不免失落。明明很想恋爱,可别人一靠近,我就把他推开了。这到底是为什么啊?”

“这是因为你还没有做好恋爱的准备吧。”我说,“不给别人主动靠近你的机会,也不给自己去了解他人的机会。你像一只受伤的刺猬,享受着一个人的孤独,却又希冀有一个人能真正走进你的内心,读懂你的喜悦或忧伤。”

大部分人想要被爱,却又渴望自由——

大我两岁的表姐说:“如果我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有足够养活自己的能力,我为什么要恋爱、结婚、生子?我租一套单身公寓,养一只喜欢的猫咪,假期约上几个朋友逛街、购物、喝下午茶,何乐而不为?”

大我四岁的表哥说:“我现在这样挺好的`啊,虽然有时候是寂寞了点儿,但好过被人指手画脚。我就是太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了,所以,如果对方与我并非绝配,那反而是种累赘。”

每个人的心里都暗藏玄机,自然难以惺惺相惜。

究竟是从什么时候起,爱情变得不值一提?或许,我们都爱自己,胜过爱情。

就像《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里的陈孝正,他一心想要出人头地,把自己的人生比喻成一栋只能建造一次的楼房,必须让它精准无比,不能有一厘米的误差。所以,他为了前程,放弃了郑微。他说他太紧张,怕行差步错。但换个角度讲,这何尝不是一种自私?

我曾困惑过很久,人为什么要恋爱,结婚?也想过自己一个人过,觉得那样很潇洒,舒舒服服的,谁也管不着。但其实,真的很自私啊。

有一段时间,我与表哥表姐的想法如出一辙——自认为可以把自己照顾周全,自认为单身的日子里,每天都会是艳阳高照。我渐渐对生活感到麻木,对情感的输出感到疲惫。忽然有一天,我发觉这世间的一切,都无法再撼动我的心了。我变得不像自己,也知道长久以来不是真正的快乐。冥冥之中,总感觉缺少了什么。

本以为,单身只要做到自给自足,就没什么不好,可当身边的朋友陆陆续续成立自己的家庭离我而去时,我才发现,原来我是一个如此渴望陪伴的人。后来的后来,我敞开了心扉,扇动久未飞翔的翅膀,带着满心欢喜,迎来了生命中的另一半,心里的坚冰也跟着一点一点地融化。在这个过程中,我学会了与自己握手言和,学会了怎样去爱一个人。

这就是爱 篇7

每当我一回家,就能听到妈妈的话:“孩子,累坏了吧?快来,我做了你最爱吃的鱼,快来吃!”看到那一大桌子的菜,我不得不说,这肯定是妈妈花了很久的时间准备的。妈妈对我的爱不正是浓缩在了这些饭菜里了吗?每当我想放松一下而不由自主地拿起手机时,妈妈便从她那繁忙的工作中抽出身来,不动声色地来到我身边,把我手中的手机换成了书籍,然后又投身到忙碌中。

爸爸为了一家人一天到晚不停地工作,手上的那些茧子和裂缝,不就是那无私的爱的证明吗?父亲的岁月在时间的沙漏中无声地奔跑,是那么快,那么明显:额头上的皱纹,如蝶停在额头,叹息一声,轻轻飞走,却留下了深刻的痕迹;眼下那深刻的眼袋,似画笔不小心重重一点,擦也擦不掉;嘴唇上那干而裂开的缝,若风在唇上轻轻一拂,却留下了那干涩的苦在唇上。烟灰落在地上,翻卷着,如同他眼中的复杂感情。我明白了,明白了父亲为我的付出。

父母爱自己的孩子,爱到把它刻在了自己的身体上。

这就是“爱”? 篇8

我叫魏恒毅,,在前进二小读书,家住在富燕新村,我身高140厘米,身体非常瘦,大家都叫我小瘦子,我留着一个小寸头,圆圆的脸上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妈妈说我淦亮,但是,我有一个非常不好的毛病,那就是爱哭。

记得,一年级的时候,考试考的不好或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就哭了起来,妈妈总是教育我说:“要做男子汉,遇到事情要坚强的面对不能哭。”但是,我怎样也改不了爱哭的毛病。在一次运动会上发生了一件让我终生难忘的事情,老师让我捡别人扔的小纸屑,我委屈的哭了,还有一名同学因为跑了倒数第一名哭了。老师把我们留 了下来,告诉我们不管遇到委屈还是失败,都不要哭。

我感觉哭是一件丢人的事,我已想哭就想起老师说的话,忍住眼泪渐渐的,我改掉了爱哭的毛病。

这就是爱作文 篇9

刚出校门,就看到了给我送伞的爸爸:“怎么样,冷不冷?没淋湿吧?下回看到天阴,记得带伞。他语气平静地说了几句,又赶紧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到我肩上。父亲本来是不苟言笑的,所以我们父子俩在一起更多的是沉默,此刻的我,虽然心头热乎乎的,但是一句话也表达不出来。在淅淅沥沥的雨声中,一大一小两个影子,一前一后往前走着。

一进家门,爸爸就到浴室里拿来了干毛巾:“把头发擦干,再把衣服一换。小心别感冒了。说完就去干自己的事了。

换完衣服,妈妈进来了,“今天中午在学校吃什么了?”妈妈关心地问着。从我上一年级到上初中,妈妈每次和我说话都不用学习来开始话题,总是先问我吃了什么喝了什么,在学校开心不开心。

“还是米饭。我虽然不露声色,但今天刚出来的成绩,让我说起话来也难以压抑一股兴奋之情。

母亲当然听出来了:“是不是中考成绩出来了?考得不错吧?”

“那是当然了,你的儿子哪次考差过?”

妈妈看我得意洋洋的样子,就坐到床边,拉着我的手,语重心长地说:“儿子,考好了应该高兴,但也不能骄傲自满。期中考试只是对你前段时间学习的检测,要好好总结一下,继续努力,在后面的学习中取得更大进步。”

“知道了妈妈,我会努力的!”

“好的,那就赶快洗洗休息吧!”说完后,妈妈就走了出去。

这就是爱作文 篇10

那年母亲生了场病,病好后她便天天想着,那千里迢迢的故乡,于是,母亲打算回家看看,让父亲一人照料我,于是,原来塞得满当当的家忽然空了,家中只剩下我和父亲。

我和父亲并不亲近,平时他工作忙,动不动就出差,我很小的时候对他的记忆便停留在手机里,当时是秋冬换季时,我宁可自己顶着大风走三站地,也不愿像个“留守儿童”一样,在校门口等着。

晚上我放学回家,随手将书包扔到床上,这个时候,父亲是不会回来的,我抽了抽鼻子,痛痛的,喘不上气来,我晕乎乎地躺在床上,盖上被子。天变冷了,我睡觉的被子尽管加了绒,还是感到一丝寒冷。

不知过了多久,父亲的开门声把我叫醒。

“睡了吗?作业做完了?”父亲一边关门一边反问道。

“哎呀,烦死了,作业在学校早就做完了。”我极不耐烦地摆摆手,咳了两声,吼道。

父亲的眉头皱了一下,走了出去,我便从床上起来去吃,那不是泡面就是盒饭的所谓“晚餐”,其实父亲也不愿意做,可我每次吃两口就不吃了,久而久之,父亲便不愿下厨。

该睡觉了,我极不情愿地钻进冰冷的被窝,准备接受突来的寒冷,可冰凉的感觉并没有从皮肤传来――相反一丝温暖从脚尖传上来,我忍不住向着温暖靠去翻出来一看,是一个热水,袋滚烫滚烫的,明显刚灌的,我的心像被它暖化了一样,原来,这就是父爱。

这就是爱优秀 篇11

“薄薄”的窗户被飕飕的寒风怒吼着撞击着,仿佛在瑟瑟发抖,天空一片阴郁,乌黑的云朵间露出一丝微弱的阳光,与呼啸的北风比起来只是徒劳。我的双脚不住地颤抖着,牙齿冻得咯咯作响,鼻涕如小河般奔流不息,单薄的衣服仿佛要被寒风撕得粉碎,肚子饿得“咕咕”直叫。面对天气的寒冷,严重的感冒,难耐的饥饿我要受不了啦!下课了,我费劲地挪动我那慵懒的身子,翻开书包找本子。突然,我在书包不起眼的一角发现一个袋子安静地躺在那儿,我打开袋子,里面是一个热乎乎的包子,还有一张纸条,是妈妈的字:“天气冷,注意保暖,你还在感冒,要多喝点水。”下面还画着一个灿烂的笑脸。我握着这张纸条,感到特别温暖,眼角也湿润了……这是爱吧?

期末考试,我心里十分紧张,好象塞满了石头,沉重极了。我心想:要是考不好怎么办?那一个学期的努力岂不是白费了?一看表,还剩几分钟就要开始考试了,我心烦意乱地翻着书,想要在最后关头再记住些知识点。就在这时,“嗒”的一声,一颗糖果 落在了我的课桌上。我愤怒地心想:“谁那么有情调,送人糖果偏要在期末考试的时候?”我眼睛死死地盯着书本,伸手将糖果放进嘴里,真甜!一抬起头,看见她在冲我笑,并做了一个加油的手势,我也笑了。我的心不再沉重,不再狂跳,里面装的不再是石头,而是甜蜜……这是爱吧?

原来生活中爱无处不在,不需要做出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只需要在平时的一字一句,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中体现出来。爱如同一粒种子,轻轻播撒在别人心里,会落地,深根,发芽,开花,最后结出丰硕的果实,给别人带来莫大的欢乐。

一个包子的关心也是爱……

一颗糖果的鼓励也是爱……

一件微小的事情也是爱……

这就是爱小学作文 篇12

——题记

有人说,所谓爱就是对你的嘘寒问暖,对你的关心;有人说,所谓爱就是在你生病时的提心吊胆。而我想说,有些爱可能不那么容易表露,可能让人不易觉察,但只要你留心观察,你会发现这种爱一直在你身边默默守护着你,不曾离开。

我的父亲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大学老师,他其貌不扬,不如其他父亲那样高大英俊,也不如其他父亲那样腰缠万贯,他平凡得如同一粒尘埃。我的虚荣心常常使我羞于将他介绍给我们班同学。

每个星期一的早晨,我都会被一阵乒乒乓乓的碗筷激烈的碰撞声所惊醒。我揉揉朦胧的睡眼,拉开厨房门。是他,正用不那么娴熟的手法拨着锅中的挂面,热气弥漫在厨房里。我皱了皱眉头,心想:我平日里最不喜欢吃面了,今天早上怎么又吃面条!他扭头,看见了倚在墙上的我,冲我一笑,随即加快了手上的速度。他从旁边取出碗,将刚出锅的挂面盛入碗中,然后急匆匆地冲到客厅,“砰”的一声将碗放到桌上。我的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厌恶。

“快点吃吧,时候不早了!”他冲我说道。我坐在桌前,仔细端详着这碗面,雪白的挂面、金黄的鸡蛋、翠绿的菠菜,看起来颇为诱人。我闻了闻,香气直往鼻孔钻。我用筷子挑起几根面尝了尝,嗯!一种奇特的、浓郁的香味在我嘴中弥漫开来,我三下五除二,吃了满满一大碗。

“怎么样?味道还可以吧。”他将脸贴过来,宠溺地说道。“不错不错,手艺有所提高。”我一边满意地回答,一边仔细地端详他:头发中又显出几根不和谐的白发,头顶头发早已脱落,额头上已有几道较为明显的细纹,前额发际还挂着几滴汗珠,这都是因为过度操劳才使他提前衰老。一定有我的原因,我鼻子一酸,险些掉下几滴泪……

平日里,父亲与我交流并不多,我更愿意依偎在母亲身边叽叽喳喳、说东道西,而父亲总是默默地陪伴在我身边,那双大手不停地为我忙碌着……

上一篇:5S管理办公室清扫基准解析下一篇: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