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丧葬补贴申请需要手续

2024-06-08

办理丧葬补贴申请需要手续(通用10篇)

办理丧葬补贴申请需要手续 篇1

1、亡者户口本原件以及户口本盖死亡章页复印件。

2、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村级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办理时间为每周一,遇节假日顺延。

办理丧葬补贴领取时需要手续

1、亡者户口本原件

2、火化证明原件

3、村级死亡证明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经办人手戳

办理退保所需手续

1、医院、派出所、殡仪馆开的死亡证明。

2、退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两张。

3、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4、手里有缴费证的要交回。

5、死亡人员领取养老金存折复印件。

办理开工手续需要程序 篇2

一、办理土地手续需要提交材料

1、征地

(1)红线图

(2)选址意见书

(3)其中基础设施项目需增加立项(代征土地需提供区发改委批件)

2、供地

(1)房地产项目

①红线图

②规划设计条件

③环评

④动迁补偿报告

⑤原工程审核报告

⑥工程审计报告

⑦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基础设施项目

①单位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其它、工业项目

①红线图

②规划设计条件

③环评

④特殊行业需提供有关部门许可

⑤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三、办理项目立项手续需要提交材料

1、可研报告

2、立项申请

四、办理规划手续需要提交材料

工业项目

1、土地出让合同

2、成交确认书

3、立项批复

4、土地公告

5、申请(一式三份)

6、营业执照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土地批复

房地产项目

1、土地出让合同

2、成交确认书

3、立项批复

4、土地公告

5、申请(一式三份)

6、营业执照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土地批复

9、履约保证书

五、办理监督手续需要提交材料

建设单位填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受理书》并呈报资料—受理—审核—反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受理书》

1、建设工程立项批复

2、规划局规划批复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办完监督手续后呈交)

6、施工、监理合同

7、勘察报告

8、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9、监督受理书

10、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

11、施工许可证(办完监督手续后呈交)

12、全套施工图(精装)

13、施工、监理企业的资质证书(提供加盖本企业的原件及复印件加

盖公章,复印件审查合格后保留。)

六、办理招投标手续需要提交材料

备案所需资料:

1、建设工程招标备案登记表

2、区发展计划局对此项目的立项批复(复印件并加盖建设

单位公章)

3、城建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区规划局的批复(复印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两证一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

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5、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或财政部门资金到位证明(原件—

工期在一年内的到位率不得少于合同价的50%、工期在一年

以上的到位率不得少于合同价的30%)

6、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原件、印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需要提供给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的工程承包范围(资质等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什(项目经理未锁定)、企业必须有《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 投标单位备案(旅顺招标投标单位至少五家)

投标单位备案所需资料:

1、资格预审申请表

2、投标单位安全资格审核意见书(旅顺标办3楼找任科长签字)

3、外来施工企业营业税金在当地缴纳的承诺书(原件——公章、法人签章、一式三份)

4、按月薪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原件)

5、大连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理情况回执

单(原件)

注:非旅顺地区的施工单位,需另外填写:外埠施工、招标代理、监理单位登记表

七、办理施工许可手续需要提交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网上申报打印一份、领取一

式二份);

2、建设用地批准证明资料,如《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使

用证》或《土地预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下同)等相关材料;

3、发改委的立项批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

复印件一份);

5、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及其备案证明(原件及复

印件一份);

6、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规划局的批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城建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表(复印件);

9、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保函和履约担保保函(原件);

对建设资金属政府性资金的工程项目,由项目业主提供财政资金落实的证明文件;

10、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提

供监理单位出具的施工条件的证明。属拆迁或分期拆迁的,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机关批准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和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的拆迁进度证明;

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备案证明(包括总承包合同、专

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的施工企业的,还须提供建设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备案证明,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

确定工程监理单位的,还须提供建设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3、提供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手续(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经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按规定审查签署的保证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措施审查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4、提供网上提交所有信息的复印件。

开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篇3

手续

第一步:选择经营场地(需有房产证及进行租赁合同登记)租赁管理费、印花税(业主出),场地需有房产证或经租赁所登记的租赁合同书

第二步:办理营业执照

到所在地工商所办理营业登记。办理营业执照时,需带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或房产证)、身份证。

工商局注册 带:身份证,商铺的租赁合同等,一般准备2个商号名称,以备被别人抢先用了,注册费各地不同,一般350.00-550.00,取得执照后一个月内,去税务局办税务登记 带:身份证,执照等,一般办妥后要付360.00的票管员证和报税证.一般小企业不会太难的,

第三步:最好办理消防批复

第四步:营业执照领取后办理

1、公章审批、刻章(刻章需80-300元左右)

2、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3、办理地税登记(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

5、办理国税登记(销售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6、办理社保手续(社保金包括单位缴和个人缴)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篇4

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登记离

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

一、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二、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三、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离婚手续,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其结婚登记档案,本人结婚证又丢失,可到办理结婚登记时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居住的户籍证明,并由双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并经公证的声明书及内地亲友出具的保证书;

办理建行信用卡需要什么手续 篇5

作者:金投网

申请人申请建行信用卡必须有固定工作。并且在递交申请表时确保附上以下必要文件,以便银行及时受理申请并准确评估申请人的信用状况。

1、身份证件:主卡及附属卡申请人如为境内居民,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复印件,申请人为18-60周岁。

2、工作单位工资证明:可为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工资单或收入证明(需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单位公章),工作证或有本人相片的工牌,名片等。

3、财力证明:以下文件的提供将协助银行加快受理您的申请,并有助于获批较高的信用额度;

1)常用的信用卡最近二至三期月结单复印件壹份。(备选)

2)自有房产证明文件复印件壹份。(备选)

3)机动车辆行驶本正本及副本复印件各壹份。(备选)

办理家庭装修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篇6

家庭装修贷款是银行向个人发放的,用于自有住房家庭装修的人民币贷款。该贷款已在多家银行启动,借款必须提供有效的质押、抵押或第三方保证担保。一般情况下,银行只采用抵押贷款。家庭装修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并且不超过装修工程总费用的7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利率执行。

家庭装修贷款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所在地拥有自住房并具备有效居留权的居民。在银行申请住房装修贷款必须办理以下手续(采用抵押贷款)。

1、填写个人住房装饰装修贷款申请表。

2、提供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3、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书。

4、银行认可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5、提供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契约。

6、抵押担保资料: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产权人的抵押承诺书)、抵押物估价报告。

7、还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您需要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篇7

1.到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详见以下参考材料。

2.本人持身份证、产权证、公证书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费用不多,100多元。

参考材料:办理继承公证的手续和费用

申办继承公证的流程

● 继承人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放弃继承权人到公证处发表放弃继承权声明

● 公证处进行相关审查及核实,依法出具公证书

● 继承人交纳公证费,领取公证书

当事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1.死亡证明

以下证明均可:

(1)死者户口上有“注销户口专用章”(圆章)并注明死亡注销日期;

(2)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

(3)到长春市公安局户政大厅(人民大街与锦水路交汇处,长春市公安局南侧)开具的死者户籍证明;

2.财产凭证

房屋所有权证、存单、股权证明、基金持有证明等;

3.身份证、户口簿

继承人及放弃继承权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

4.相关证明

被继承人生前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证明样本在资料下载区,可以下载或者复制);

5.需要被继承人(死者)的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到公证处。

取得公证书的时间

一般为2~5个工作日,自当事人所需提供的材料齐全之日起计算。公证费

大陆居民赴台需要办理的手续 篇8

时间:2005 年05 月26 日 文章来源:国台办网站

应邀赴台交流(通称公务),指团组或个人应邀赴台进行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卫生、体育、新闻等各项交流和参观、访问、考察、举办展览以及进行经济贸易等活动。赴台交流需经过立项、报批两个程序。

1、立项程序

申请立项材料:申请立项请示报告、台方邀请函、在台期间日程安排、台方邀请单位背景及资信情况、拟赴台人员情况等材料。

交流项目经批准立项后,被邀请单位和个人方可回复对方接受邀请,并通知台方办理入台手续。

立项材料按行政隶属关系上报。

2、报批程序

上报审批村料:申请赴台请示报告、台方邀请函、在台活动日程、赴台人员名单。必要时应提供台方政治社会背景、资信和赴台人员参加研讨会的论文或论文提纲以及台方邀请其他大陆人员的情况。

对年事已高或身体健康不佳的赴台人员,应附所在单位或组团单位同意并负担意外情况费用的证明和省级医院开具的同意长途旅行的体检证明。

赴台人员名单按规定填写,即如实填写清楚赴台人员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和职务、赴台身份、户口所在地等,按户口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填写,各一式四份。

交流项目批准后,国台办开具“赴台批件”。

赴台人员应严格遵守“赴台批件”核准的时间,按时返回。

赴台人员持国台办的批件,在批件限定的有效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的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经授权的当地公安部门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3、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公安部门所需材料:国台办开具的“赴台批件”。(团组领队附原件、其他人用复印件,每人一份);赴台人员所在单位出具介绍信;台方邀请函及“入台证”影印件;本人身份证(备复印件)、户口本(备复印件)及 4张二寸免冠护照用照片。

有的地区规定在申请办理赴台证件时,须提供由当地台办开具的有关证明。

非公职人员赴台,持国台办公函到当地公安机关申办有关赴台手续。

4、通关换证事项

赴台人员可通过我任何一个开放口岸经香港赴台。

赴台人员持台方入台证件副本(加盖有蓝色印章)与经港到台的往返机票,到台湾当局设在香港机场的“中华旅行社香港服务处”验证并换取正本。

注意了解香港的公休及节假日,避免出现到港后无法及时换证,造成赴台行期延误。

根据有关规定,经香港前往台湾,凭赴台证件与机票过境香港 7日内免办签证。

注意保管好证件、机票及物品。如证件丢失请及时与香港新华分社或大陆有关部门联系解决。

赴台手续

华夏经纬网

2009-07-15 15:39:23

字号:小 大

祖国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

(一)祖国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二)祖国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地区,须履行下列手续:

1、交换身份、户口证明;

2、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

3、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

4、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即:前往定居,须提交确能在台湾定居的证明;探亲、访友,须提交台湾亲友关系的证明;接受、处理财产,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权利的有关证明;处理婚姻事务,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处理亲友丧事,须提交有关的函件或者通知;主管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

台湾地区居民来祖国大陆

(一)台湾居民要求来大陆的,向下列有关机关申请办理旅行证件:

1、到香港、澳门地区后要求来大陆的,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机构或者委托的在香港、澳门地区的有关机构申请;

2、经由外国来大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申请。

(二)台湾居民申请来大陆,须履行下列手续:

1、交验表明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出境入境证件;

2、填写申请表;

3、经由其他地区、国家的,须提交途经地区、国家的再入境许可证明,但过境不需要签注的地区和国家除外;

4、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的,须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5、进行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的,须提交大陆相应机构、团体、个人的邀请或者同意参加该项活动的证明。

(三)台湾居民因在大陆投资、贸易等经济活动或者因其他事务来大陆的,需要多次来往大陆的,可以向当地市、县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多次有效的签注。

详见“法律规范”公安部《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注意事项

台湾居民来大陆后,因投资、经商、学习等要求多次来往大陆的,可直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多次入出境签注及暂住加注。具体申请手续如下:

一、填写申请表;

二、交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在大陆投资经商的,交验工商管理部门审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外经贸部门审发的批准证书(副本),或者常驻代表证。被聘雇工作的,出示聘雇证明和就业证明。

四、在大陆学习的,交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批准在大陆学习的证明。

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将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给相应期限的多次入出境签注和暂住加注。

公安机关办理多次入出境签注收费100元人民币,办理暂住加注收费20元人民币。

非公职人员赴台手续流程(新)

时间:2009-4-23

手续流程: 办理台方入台证、台方邀请、赴台人员审查表→报市台办→向公安局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成行

需提交的材料

1、台方邀请函(正本1份、复印件2份)

2、台方出具的在台日程安排(正本1份、复印件2份)

3、邀请方背景材料:营业执照、简介(复印件3份)

4、被邀请方单位营业执照、简介(复印件2份)

5、双方关系或业务往来材料说明2份;

6、身份证复印件2份;

7、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复印件3份)

8、所在单位申请报告(正本1份、复印件1份)

9、《赴台人员审查表》(在我办索取,正本1份)

10、赴台人员名单(7份,式样见 附件);

注:申请报告应包括赴台人员身份、赴台时间、赴台目的和具体内容、邀请方和被邀请 方的基本情况、双方关系等;

邀请函、日程安排、台方简介等不能出现“中华民国”、“R.O.C”、“民国纪 年”等违背一个中国原则的内容;

自程安排应明确当天上、下午安排并注明地点、内容等.附:赴台人员名单式样[(公章)和经办人栏由国台办填写]:

如何办理因私赴台手续

根据规定,本市居民或者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现在本市暂住的,因私事前往台湾探亲、定居、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的,可以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未满16周岁或70周岁以上的本市居民申请因私事前往台湾的,可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

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办理因私事前往台湾手续,应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此外,还要提交身份证明。本市人员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16周岁以下的免交身份证);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有效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提交复印件;代办的,需交验代办人身份证,提交复印件。另外,还要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首次赴台湾探望配偶的,应交验结婚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需提交配偶的台湾户籍证明复印件;还要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出入境管理局一楼照相部采集)。已申领过《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的,再次申领时均需携带该证件。除此之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单位意见说明情况

以下几类人员应提交存档单位同意意见,包括:

1、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局、处级领导干部;

2、离(退)休的市委管理干部;

3、金融机构、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县级以上金融机构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4、各部门、各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人员;

5、其他有必要提交单位意见的人员。

注意许可证有效期

持探亲、定居及其他类入台许可证的,签发6个月有效一次前往台湾签注;持居留类入台许可证的,签发3年有效多次前往台湾签注。

办理手续细则看清

须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表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需为A4规格,非中文证明需提交翻译件;按有关规定,出入境管理局受理的各项材料,无论批准与否一律不予退还,如本人需要,需在递交申请前复印留存;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另外,申请赴台定居的,领取证件时必须携带注销户口回执。

办证时限及收费标准

办理此类手续需10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为:证件工本费30元;一次签注20元;多次签注100元;加注每项次20元。

如何办理赴台手续?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日期:2003-08-13 11:02:00 我省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履行下列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2)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

(3)在职、在校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学校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

(4)提交台湾地区旅行证复印件;

(5)提交与赴台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前往定居的,提交确能在台湾定居的证明;探亲、访友的,提交台湾亲友关系证明;接受、处理财产的,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权利的相关证明;处理婚姻事务的,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处理亲友丧事的,提交有关的函件或通知;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的,提交台湾相应机构、团体、个人邀请或者同意参加该项活动的证明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批准的通知以及省、市台办出具的政审批件;

(6)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办理赴台手续须知

因私赴台

1、台湾亲人信件及台胞证复印件、户籍关系;

2、赴台人员申请书(加居委会或单位意见)、身份证复印件;

3、办理公证书;

4、《入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安部门领表;

6、行前辅导(台办)。赴台考察

应邀组团赴台,分为文化交流、经贸考察和学习培训三种形式。各种审批手续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现将有关办理赴台程序说明如下:

一、文化交流

(一)立项

组团单位收到台湾邀请方的邀请函后,应先向省台办或国台办申请立项(团组人员15人以下由省台办批准立项,16人以上由国台办批准立项)。

申请立项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组团单位的立项请示;

2、县(区)台办的立项请示;

3、邀请函;

4、行程安排;

5、邀请方章程、背景及资信材料;

6、赴台人员名单。

上述材料1-5项一式三份,第6项一式七份。

立项批准后,被邀请单位方可回复对方接受邀请,通知邀请方办理入台许可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赴台人员政审手续。

(二)办理入台许可证

办理《台湾地区出入境许可证》需提供下列材料:

1、《大陆居民进入台湾地区旅行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三份;

3、任职证明(真实身份);

4、彩色大一寸相片四张(背景一定要纯白底,且头顶到下鄂的长度要介在3.2-3.6公分;不合格则退件,另附相片光盘)。

(三)办理政审手续

赴台人员办理政审时,应备齐下列资料,按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部或人事局申请。

1、赴台人员审查表(此表到区台办领取,副处以上干部一式三份,其他人员一式两份,以现实身份填写);

2、省台办(或国台办)立项批复复印件;

3、赴台人员名单复印件;

4、邀请函复印件;

5、行程安排复印件。

(四)审批

办理好入台许可证、政审手续后,向国台办申请赴台审批。申请审批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组团单位的请示报告;

2、县(区)台办的请示报告;

3、立项批复复印件;

4、邀请函复印件;

5、行程安排复印件;

6、赴台人员名单;

7、入台许可证复印件;

8、赴台人员政审表

上述材料1-7项一式三份,第8项一式一份 必要时应提供邀请方政治社会背景、资信和赴台人员参加研讨会的论文或论文提纲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对年事已高或身体状况不佳的赴台人员,应附所在单位或组团单位同意并负担意外情况费用的证明和省级医院开具的同意长途旅行的体检证明。

(五)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赴台人员持国台办的批件,到当地台办进行行前教育,然后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大一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二张;

3、行前教育回执;

4、赴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赴台人员户口薄复印件;

6、入台许可证复印件;

7、立项批件;

8、赴台批件(省台办);

9、赴台批件(国台办);

10、赴台人员名单;

11、赴台人员政审表。以上材料一式一份。

二、经贸考察

经贸考察的办理程序与文化交流基本相同,只是申请立项时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三、学习培训

学习培训是指台资企业员工或与台湾企业有业务往来的其他企业员工,应台湾公司的邀请,赴台参加学习、培训或进行其他商务活动。学习培训不用办理立项手续,可直接上报审批。

(一)审批

办理好入台许可证、政审手续后,直接申请赴台审批。申请审批需提供以下材料:

1、县(区)台办的请示

2、公司的请示

3、邀请函

4、日程安排

5、赴台人员名单

6、入台许可证复印件

7、聘书

8、邀请方资信材料(公司简介、登记证明等)

9、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复印件

11、赴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12、赴台人员政审表

上列材料中,赴台人员名单一式七份,政审表一式两份,其他一式三份。

(二)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与文化交流相同。

公司招聘员工后需要办理的手续 篇9

刚开了家小公司需要聘用几个员工,但是不知道要怎么做。比如怎么交保险,工资薪金如何计入成本等等。1种是正式员工;1种是兼职员工~还请个位大大帮忙解释一下~小弟在此万分感谢了!我来帮他解答

2007-7-23 11:37 满意回答

其实说复杂也复杂,说不复杂也不复杂 请详看

1.对职工而言社会保险现在通常说的是“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承担50%,那是按照个人全年平均工资计算的.国家规定的是: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所以说交住房公积金对职工很划算啊!

”五险“方面,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8%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2.社 会 保 险 办 理 流 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表:

险 种 国有、集体企业 三资、私营企业 外来务工人员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养老保险 22% 7% 20% 7% 13% 7%

注: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住房公积金办理如下:

一、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如下:

(1)到当地财政局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须附的相关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记表后留存二份;单位送交指定的公积金办理银行一份,凭此表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帐户和职工个人

帐户;公积金帐户建立后将每月交一份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表及汇补表交附给公积金办理银行。

二、单位为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手续如下:

新的正式录用职工或者新调入及调出职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手续,并同时为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职工办理帐户转移。

三、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下:

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10%计缴。(其中单位部分按5%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5%计缴。)

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理的,原单位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经“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变更登记表》到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并自注销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二十日内持“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注销登记表》,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续。

失业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新参保失业保险的公司应在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如做异动的单位需在原单位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开出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再拿现单位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登记办理手续,并盖上现管辖失业办的章,然后,再拿到原单位所管辖的失业办盖章;最后,在拿到现单位所管辖的失业办办理此事。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在失业办领取:失业保险登记表、缴费单位月度缴费基数申报(异动)表及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一式四份)。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及复印件;

(4)财务报表及工资表;

(5)软盘一张拷贝(做一份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拷贝到失业办作记录;

二、失业保险缴存比例如下:

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3%计缴。(其中单位部分按2%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1%计缴。)

3.你朋友的情况可以办理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养老保险转移一般是:如果他调动换了工作单位,就到原单位开据养老保险转移单,填写清楚现在的工作单位,(最好拿原调动手续)由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会养老管理部门签章,办理养老保险帐户转移手续,原单位做养老帐户减人处理;再到现单位盖章认可,到现单位所在地的养

老保险部门办理接受养老手续,现单位做增人处理;办理了养老保险转移后,现单位也为你参加了养老保险,两者完全可以合并计算缴费年限,以后办理退休手续,养老待遇不受影响!抓紧时间办理养老保险转移,以保障自己的养老待遇!如果不能合并,退休以后的养老保险金会受很大影响!切记!

4.至于你说的”三险一金”,一般来说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一金则是指:住房公积金

业增加新员工应如何办理社保手续

因新接手社保工作还有一些不太熟悉,公司新增加员工的社保如何转到我公司,具体手续如何办理?请有经验的人士指教。

[学者]

1、企业社保办理,每月向你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障部门报表,做“增”或做“减”。

2、新调入员工,原来有社保的,让他到原单位,将社保转移单拿来,做“增”的同时将单子交上去接续。(北京地区已电脑联网,不必拿转移单)

3、新员工从未上过社保的,拿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做“增”新上。

祝工作顺利!

员工入司手续办理程序

1、人事部根据各部门岗位需求及本部增员计划进行招聘。

2、应聘人员到人事部门面试,同时应出具本人有效证件及原单位相关证明;人事部门劳工员向应聘人员讲解公司状况、用工形式、内容、福利待遇及双方法律责任等。

3、应聘人员经人事部门初试合格后,由用工部门进一步面试、测试。

4、用工部门面(测)试合格后,由用工部门填制短期用工、外聘、技工申请使用(辞退)单”(以下简称“用工单”),“用工单”必须由

该部门劳工员及主管签批。

5、应聘人员持“用工单”、身份证、本人1寸彩照2张到人事部门劳

工员处办理入司手续。5.1.签订劳动合同书;

5.2.在劳工员处领取“培训登记表”并进行入司学习(公司规章制度、5s管理学习);

5.3.劳工员开具“工具押金收据”,应聘人员持收据到财务科交费,同时可在办公楼三楼复印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5.4.应聘人员持已交费的“工具押金收据”、身份证复印件1张、照片2张到保卫组登记和办理员工出入证;

6、已录(试)用人员佩戴出入证并持“培训登记表”先到制造部生产科进行技安、劳动保护学习,然后到具体用工部门负责人处学习安全

生产制度。

7、已录(试)用人员持签批手续完毕的“培训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1张、“工具押金收据”到人事部门劳工员处报到听候调配。

8、综合科劳工员开具“调配单”,并于当日将已录(试)用人员“调配单”传递用工部门劳工员处。生产科进行技安、劳动保护学习,然后到具体用工部门负责人处学习安全生产制度。

已录(试)用人员持签批手续完毕的“培训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1张、“工具押金收据”到人事部门劳工员处报到听候调配。

8、人事部门劳工员开具“调配单”,并于当日将已录(试)用人员“调

配单”传递用工部门劳工员处。

申请办理退休手续报告 篇10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戴禹,男,汉族,生于1959年5月31日。1975年9月4日参加工作,就职于东罗煤矿井下水泵工。1983年7月1日调到平桂冶炼厂做检验工,1985年7月1日调到柳州特种汽车厂铆焊车间付梁班当电焊工,2005年8月1日调到驾驶室车间做打磨工至今。

因退休年龄已到,加上身患多种疾病,对当前工作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别无他求,只得告老还乡,特此申请办理退休手续,谨呈公司领导、车间领导审批。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上一篇:科学系学生保险公司社会实践报告下一篇: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税收政策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