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后勤编制外用工管理制度创新论文

2024-07-03

高校后勤编制外用工管理制度创新论文(精选3篇)

高校后勤编制外用工管理制度创新论文 篇1

徐建国

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日益加强和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深入开展,后勤服务系统人力资源管理正在朝着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近几年来,高校后勤服务人力资源相对短缺与高校后勤招聘人难、留住人难、依法兑现职工待遇难等新情况、新问题之间的矛盾,一直是高校后勤内外关注的热点话题。因此,认真分析高校后勤劳动用工成本,探讨劳动用工成本控制办法,为领导决策服务,已经成为各校后勤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课题。

一、高校后勤服务系统劳动用工管理的特殊性

人力资源成本管理是成本管理的重要内容。企业将人才竞争和成本管理列为核心竞争能力范畴,目的是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占领战略优势地位,以此谋求本企业的长远生存与发展。高校后勤也要讲成本管理,但高校后勤的劳动用工成本管理与企业有本质的区别。高校后勤服务姓“教”重“育”的独有特质,客观要求后勤人力资源管理必须“以人为本”。高校后勤系统(无论其是否具有独立法人企业资格)的主要任务是为学校教学、科研及师生的生活、工作提供保障条件。这种带有明显的“公益性”服务,与社会上的有偿服务存在着本质的区别。高校后勤的这一特质要求高校后勤自身的管理不能也不允许把追逐利润作为本单位的唯一工作目标。由此可见,高校后勤的劳动用工成本也不能仅用经营收入和利润水平衡量。

二、高校后勤服务系统劳动用工成本的范畴、分类和构成要素

高校后勤系统劳动用工成本分析,属于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有关劳动力成本统计分析的重要工作内容。随着国家高等教育事业迅猛发展,高校后勤的职工队伍构成已由原有的全民(集体)固定工组成,朝着多种用工形式并存的方向转变。当前,各校大都实行“新人新制度,老人老办法”,采用不同的用工成本核算办法,评价本单位用工规模和效率,以此实现对用工成本的调控。近几年,高校后勤的外聘工比例增长较快,外聘工“人头费”特别是社会保险费用大幅上扬,形成了较大的成本压力。因此,各校在此项工作中所做的多方研讨和实践探索,均以减少这种压力为目标。据此,笔者设想,从管理实践和业务工作的角度,把对外聘工的劳动用工成本分析,作为本文说明的重点。纵观古今中外,任何一个国家的社会发展、文明进步都会伴随着三种必然的成本:政治成本、经济成本、社会成本。从管理工作的角度分析,本文仅设想对以上三方面的显性成本和变化作一定性分析。

1.政治成本

高校劳动用工的政治成本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用人的成本;二是用工的成本。学校后勤服务系统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政策,将会对本校后勤工作目标能否实现和服务质量的高低产生重大影响。武汉地区某高校打破身份管理界限,在校内正式职工中公开招聘后勤集团副总经理以下管理人员。华中科技大学后勤集团登报向社会招聘二级单位以下各类人员。这些不拘一格的用人模式,彰显出两个重要信息,一是事业单位的用工形式正在发生变化,一是后勤系统内部的人事管理已经采用了某些平稳过渡的模式。倘若一名在学校后勤工作几十年的管理人员,其工作现实表现得不到组织上的认可,职级待遇得不到晋升,仅靠政治思想工作难以维持其长时间的高昂士气。实践证明,僵化的用人机制无法凝聚人心,也会失去本单位职工对学校的某些改革措施的热心关注和支持。这样的代价和成本,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

在国家加快劳动用工法制化建设步伐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普遍增强的今天,高校后勤服务系统这一用工大户,吸引了大量的社会用工到校工作。公正地依法保障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为民执政的政治理念,赢得了民心。对此种政治上正确的积极的影响及其所产生的社会效益,不是能用金钱物质去估量的。目前,人们亟待国家劳动用工实施细则早日出台的心情充分说明,从政治层面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成本观念,决不是空洞的说教,而应成为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执政方针政策的重大举措。“心系百姓,眼中有百姓”理应成为高校在劳动用工问题上预防支付高昂的政治成本的重要工作原则。

2.经济成本

后勤劳动用工经济成本关系到单位经费开支和利益分配两方面的相互关系问题,涉及用工单位经济承受力和劳动者收入等多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针对当前高校的实际情况,我们不妨仅从工作层面的角度对后勤外聘用工成本进行简要分析,尝试寻找出某些带有共性的认识。

根据自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高校后勤劳动用工人员经费应包括支出的劳务人员的费用和从事本单位劳动用工管理的费用两部分。其中,前者所占比例远大于后者。因此,理清外聘工经费应含项目对控制“人头费”开支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高校后勤外聘用工管理成本核算项目主要有以下8项:(1)劳动报酬:基础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效益工资、奖金、加班费、津贴和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必须支付的其他劳动报酬。(2)职工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规定。(3)涉及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防护方面的职工待遇支出:降温费、取暖费、工作防护用品、职工个人清洁用品、特殊岗位补助费等。(4)职工培训费用。(5)因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而发生的费用。(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用工单位支付的职工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7)政府、工会和用工单位依法规定的职工福利费。(8)法律、法规规定的由用工单位必须支付的其他费用。

以上8项费用,是国家以法律形式明文规定的由用工单位必须支付的经费。当前各高校后勤正在紧锣密鼓地采取各种措施,积极推进以“社会保险”为重点的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外聘职工反映良好。需要引起特别关注的是,高校外聘工的人员费用现已达1100~1300元/月的水平,这给用工单位造成了较大的经济压力。但为了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发生劳动纠纷,规避不当用工行为给学校带来高昂的经济代价,在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各高校后勤部门仍在不懈努力,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规和国家各级政府相关工作指示精神。

在分析高校后勤劳动用工经济成本时,应注意处理好经济成本与政治成本、与社会成本的相互关系。政治成本和社会效益应放在首位,经济成本支出应服从于政治需要和社会责任。经济成本核算虽说是高校后勤十分重要的工作,但希望高校沿用传统的低成本用工的意念,不符合高校后勤工作的“宗旨、质量、满意”的服务理念。降低成本更不是衡量当前劳动用工和经营管理水平的唯一“标准”。因此,合法的、合理的、适量控制的劳动用工成本观念,不仅仅是财会部门,首先应是劳动用工部门必须遵循的工作原则。

3.社会成本

社会成本是指社会各个生产部门、管理部门在运转周期内的成本总和。目前,一些专家和学者指出,要谨防某些潜在的高社会成本问题。劳动用工相关法规政策,在高校实施过程中,就有一些值得关注的社会成本问题。湖北省是高等教育大省,约有2万至3万名外聘工在几十所院校工作。每名职工与一个家庭同时与若干亲戚和朋友群体相联系。各种劳动用工信息在他们之中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力和扩散速度都是相当惊人的。例如,高校外聘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就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依照我国法律规定,“谁用工谁负责”的用工责任制是社会公认的管理准则。你管得好,管得到位,老百姓就会有口碑,领导机关也会有褒奖;你未尽到社会责任,劳动争议处理不当,群众就会“骂娘”。由此可见,劳动用工的社会成本,要以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要以学校的社会声誉,要以高校乃至社会小区环境的社会安定为分析定性的重要依据。放弃社会责任,逃避管理职责的行为,必然会给用工单位和管理者带来不可挽回的社会信誉损失。湖北省教育厅高校后勤服务中心组织相关的考察结果表明,北京、上海、浙江等地高校后勤的劳动用工管理已经步入规范化轨道。从行为动机的角度来观察,用工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一个社会责任心和履行法律义务的问题。自觉维护学校党政组织的声誉,认真履行法定用工义务,主动担负起学校劳动用工管理的社会责任,是高校后勤的责任所在。

三、当前高校劳动用工成本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自高校后勤集团成立以来,管理和服务用工成本增长一直呈“高”、“大”、“快”的态势。即用工成本比社会同行业高,人均月成本增幅较大,人员增资频次较快。这已成为困扰高校后勤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道难题。解题首先要剖析难题,我们不妨从量化角度分析,对当前高校后勤用工成本的现状做一了解。

1.高校后勤正式固定职工工资水平与武汉市劳动部门发布的同期部分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比较

以2006年月平均工资为参照点,表一将随机抽调的某高校后勤正式固定职工的工资水平与武汉市劳动部门发布的同期的部分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选择与高校实际工资标准相近价位)作一比较(表一见下页)。

表一中各组数据说明,某高校后勤正式固定工工资水平,是武汉市同期市场指导价位的1.51至3.68倍。据了解,武汉地区各高校正式的后勤职工月工资远高于本集团外聘合同工的月工资。同一岗位的工资差额之大,不仅致使高校后勤用工成本问题居高不下,也令武汉市社会同行业人士瞠目结舌。

表一的数据还充分反映出以下信息:一是高校正式固定工的月工资收入普遍增长,幅度大都高于武汉市同期同行业岗位的月工资标准;二是高校后勤的确存在同工不同酬、同岗不同薪的两套分配办法;三是校内正式职工的不同行业岗位工资之间的工资额差异不大。外聘工不同岗位之间的月工资水平呈现出岗位管理的明显标志。技术(技能)工种岗位工资高于勤杂(简单)劳动岗位。由于上述原因,凡正式固定工和聘用合同工较多的高校,在本校后勤服务总量相对稳定,学校支付的服务费保持一定的情况下,面对人员成本上涨和物价上扬的双重压力,“钱从哪来”,“人往哪去”,仍旧是各校普遍关注的话题。

2.武汉市劳动力市场近几年的月工资增长情况

表二的数据显示,5年间,在武汉市社会劳动力市场上,秘书人员月工资增加近73.65%;技术工种(中餐工、绿化园艺工、机动车驾驶员)人员月工资增幅在30%至40%之间;其他工种月增资幅度在28%至39%之间。此组数据充分表明,当前社会劳动力市场需求旺盛,高校后勤如仍然维持低标准的月工资,今后难以聘用到适合的各类人员。自1995年实行最低工资标准以来,武汉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0元增至700元,增加了2.5倍。这种趋势充分说明,武汉高校低成本用工的年代已经成为过去。外聘工月工资逐年上调并趋于同岗同工同酬,客观上推动着后勤用工制度的深化改革。

3.社会保险缴付金额增加是人员成本增幅快的重要原因

2007年12月以前,高校后勤外聘工管理大都以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法规为依据,除了后勤所属独立企业单位之外,其他用工单位大都未给或未按全险种给外聘工缴付社会保险金。武汉部分高校后勤自2004年起,为本单位已签劳动合同的外聘职工开始交基本养老保险。有的学校则是交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保险金。当时政府规定的缴费基数为每位职工586元/月,缴费比例为32%,单位月缴费部分约为188元。2008年,湖北省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五险合一”,核定每位职工的缴费基数为1257元,缴费比例不变,单位月应缴费部分约为400元。增幅为1.13倍。四年间,单位应缴社保金人均月增加212元,人平每年需增加2544元。此项经费的增幅如此之快,令许多管理人员始料不及。以上情况充分表明,“五险合一”的缴费管理办法,有法可依,用工单位为职工交社会保金,责无旁贷。但必须说明的是,后勤外聘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增加,如完全由后勤集团承担,并还要负责处理好学校后勤劳动用工的历史遗留问题,人员经费压力之大,可想而知。据悉,随武汉市社会居民平均年收入的增加,外聘工的社会保险金上缴基数将会逐年上调,外聘合同工用工成本也会随之继续增加。

综上所述,有关劳动者社会保障的法规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大政方针,是百姓众望所归,势在必行。今后,高校后勤劳动用工管理将会继续沿着法治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劳动用工的成本将会保持总额合理增加的趋势,并将随学校后勤人员结构调整和服务总量的平衡而呈现一个平台期。分析情况是为了解决问题。共同探讨高校后勤劳动用工成本话题,目的是为领导决策提供可参考的信息,从而为保持后勤乃至湖北省高校小环境中良好和谐的劳动关系做点力所能及的工作。

高校后勤编制外用工管理制度创新论文 篇2

编制外用工是高校职工中的特殊群体, 在高校主要从事服务性工作。在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稳步推进的过程中, 编制外用工在后勤职工中的比例逐渐增大, 以河北农大后勤为例, 近两年在编职工减少了15人, 现仅有在编职工141人, 而编制外用工有300多人, 他们来源复杂, 有刚毕业的大学生、城市下岗工人、也有进城打工的农民工、还有高校职工的家属。高校编制外用工文化水平参差不齐, 初中文化占46%, 高中文化占32%, 大专及本科文化占22%, 由于受教育程度较低, 导致整体文化水平较低, 在高校中属于低收入人群, 在后勤工作或许只是他们人生中一个短暂的停留, 一旦遇到待遇好的单位, 高校后勤就会被炒鱿鱼, 流动性强, 而作为编制外用工中的党员, 大部分也具有以上特点。由于编制外用工与后勤关系的这种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 导致后勤党组织对他们的教育管理也难以实施, 编制外用工对后勤党组织缺乏正面的了解, 使得对党员的教育培训、日常管理中存在很大困难, 他们和后勤党组织之间也缺乏应有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过去, 后勤党建工作主要对象是学校在编正式员工, 如今新的用工体制使所有员工都成为了党建工作的对象。加强高校后勤编制外用工党员的教育管理是新时期高校后勤发展、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环节, 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提升高校后勤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这就要求高校后勤党组织在新形势的要求下, 在方式方法上加以探索和创新, 研究党建工作的新途径, 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高校后勤编制外用工党建工作的重要性

目前, 高校后勤队伍中, 编制外用工已成为高校后勤的主力军, 他们主要是为学校教科研、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在学生公寓管理、校园卫生保洁、绿化、水电维修、餐饮服务等方面都是编制外用工战斗在第一线, 他们所从事的工作时间长, 任务重, 报酬低, 这些都由现行制度决定的, 而他们中的大多数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 具有坚韧不拔、吃苦耐劳的优秀品质。高校后勤服务的主要对象是在校的大学生, 在服务过程中, 高校后勤还担负着“服务育人”的重任, 他们那种吃苦耐劳、认真负责、朴实无华、默默奉献的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 对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思想道德品质起着间接的教育作用和影响。

“三服务, 两育人”是高校后勤工作的宗旨, 而提供优质服务要靠一支政治素质高、服务意识强、相对稳定的职工队伍去实施和完成。所以, 高校后勤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在编制外用工中开展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要从长远利益、自身特点和后勤实际出发, 要不断深化认识、明确思路、更新观念、创新党建途径、规范管理机制。加强高校后勤编制外用工的党建工作, 是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必然要求, 是提高广大员工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的必由之路, 是不断提高高校后勤凝聚力和群体战斗力的重要举措, 也是提高高校后勤保障, 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 促进高校后勤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在编制外用工中加强党建工作, 有利于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有利于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有利于促进后勤改革和维护高校稳定, 有利于提升高校后勤服务质量和保障后勤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三、强化高校后勤的编制外用工党建管理, 创新党建途径, 构建和谐校园

(一) 编制外用工党建工作创新所需坚持的原则

1. 紧密围绕中心工作, 胸怀服务大局观念

做好高校编制外用工党建, 必须紧密围绕本学校、本部门的中心任务进行, 把党建工作与高校后勤的中心任务相结合。以促进后勤各项工作为落脚点, 根据后勤自身发展的需要, 结合后勤实际与岗位特点, 以提升服务能力为目标, 始终牢固树立全局观念, 真正做到相结合、互促进、齐发展。

2.增强服务意识, 进行机制创新

高校后勤的生存之本就是要为学校的正常运行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做好高校后勤编制外用工党建工作必须要在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下, 开阔工作思路、打破惯性思维、不断探索、尝试新的工作管理机制, 创造性地开展高校后勤党建工作。

(二) 编制外用工党建工作创新的有效途径

1.创新用人机制

随着高校后勤改革的不断深入, 编制外用工已成为高校后勤的主体, 高校后勤党组织要注重选拔编制外用工中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党务工作队伍之中, 将党务工作岗位打造成人才培养平台。高校后勤党组织把编制外用工中政治过硬、业务精良的优秀党员安排在比较重要的位置, 发挥其先锋骨干作用, 增强党的影响力与号召力, 引导广大职工增强团队意识, 传递正能量, 风清气正。

2. 创新组织发展制度

高校后勤党组织要积极发现、培养编制外用工的优秀分子, 做到发展前重点突出、发展中严格标准, 把那些政治素质过硬、有较强服务精神、业绩突出, 符合入党条件的务工人员及时吸收进来, 增加党的新生力量。由于工作性质所决定, 高校后勤编制外用工人员具有很强的流动性, 且自身素质差异明显。因此在具体工作中要充分考虑到此因素, 创造性地开展组织发展工作, 使之成效显著。近年来, 河北农业大学后勤党委共吸收6名优秀编外用工人员加入党组织, 培养了2名同志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优先录用6名党员同志。

3. 完善编制外用工党员管理的相关制度

按照党的有关制度规定, 做好编制外用工中的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将和学校后勤签订了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编制外用工党员的组织关系转至后勤党组织, 并编入其所在的党支部, 参加各种党员学习活动, 从而能够及时、自觉学习党的新时期理论政策, 更好地在工作实践中践行党的宗旨, 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从而保证其党组织关系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做好编制外用工中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高校党组织要及时、认真地进行培养、教育以及考察工作。对符合转正条件的同志应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转正手续。为每位编制外用工的党员建立健全信息档案, 使党员教育管理到人。完善其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

4. 创新活动方式, 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创新活动载体, 紧密把握高校后勤编制外用工党建目标开展各项活动, 发现闪光点、激发活力, 与高校后勤服务、文化建设、员工发展有机结合, 增强党建工作活力, 推进党建工作。引导树立良好精神风貌, 营造和谐向上的工作氛围, 在后勤服务工作中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如河北农大后勤党委开展的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安全生产, 打造平安后勤”、“服务技能大赛”等主题活动均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5. 充分发挥群众组织作用, 维护好职工利益

党组织应积极发挥后勤工会等群众组织, 使之成为重要助手。作为党建工作的延伸载体, 党组织要积极发挥其独特优势, 形成工作合力, 共同推动后勤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后勤的和谐是后勤党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指标, 尤其是对于编制外用工这样一个特殊群体, 党组织要积极为职工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 让职工工作舒心, 生活安心, 更加广泛地凝聚起全体后勤职工, 使后勤党建的群众基础进一步扎实而广泛。

当前, 高校后勤编制外用工人数不断增加。他们的政治思想动态、身心状况与工作生活情况对高校稳定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因此, 高校后勤党组织要顺应形势, 抢占先机, 加强研究, 增强管理, 为做好编制外用工党建工作提供坚强支撑, 并着力打造一支政治、业务、作风等各方面过硬的编制外用工队伍, 把编制外用工党组织建设成坚强的战斗堡垒, 真正夯实高校党建工作基础, 促进高校和谐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杨士春.加强高校非在编员工的党建工作[J].高校后勤研究, 2012 (01) .

高校后勤编制外用工管理制度创新论文 篇3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谢永强 时间:2010-06-28

【摘要】自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以来,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出现了许多难点,要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必须改变传统的“人治”为“法治”,才能创建和谐的用工环境,保障事业单位协调、有序、持续。本文具体剖析了新形势下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存在的诸多难点,并提出了解决的对策。

【关键词】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难点 对策

进入新世纪以来,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需要和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全国125万多个事业单位、3035万多事业编制人员基本上都实行了聘用制,初步形成了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升能降、待遇能高能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但是由于事业单位编制不足,为了事业发展,在一些临时性、辅助性、流动性、可替代性岗位上,使用了大量的编制外人员,对这类人员的管理却缺乏行之有效的用人机制,致使编制外用工管理混乱,劳动争议层出不断,应引起相关部门和管理者的高度重视。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的难点

1.1 工作周期短,流动性频繁

一些刚从院校毕业的学生,往往实践经验很少,经过三五年的工作,好不容易可以到更重要的岗位,从事更重要的工作时,却因为待遇的差异选择离开,这种现象在事业单位里面很常见,也成为一个让人头痛的问题。一方面,事业单位要发展,大幅度提高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的收入确实有困难,受编制限制,将他们转成正式员工更是难上加难。另一方面,很多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没有归属感,一旦掌握了一技之长,就会流动到更中意的单位和岗位。正是这种待遇的差异,使得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成为流动性极大的一个群体。

1.2 思想不稳定,工作热情低

事业单位编制外员工目的和价值取向不同,择业动机复杂,认为事业单位对其不够重视,待遇和地位偏低;同时由于考核制度和聘用机制尚不够完善,对事业单位编制外员工缺乏激励与竞争机制,导致他们思想波动大,工作热情低,普遍认为工作是临时的,抱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心态,或者是“骑驴看唱本——走着瞧”,对工作缺乏爱岗敬业精神,对组织缺少向心力和凝聚力,对未来丧失追求和信心。

1.3 重使用,轻培养

由于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的流动性较大,单位在用人的策略上比较倾向于“使用”为主,对这部分人员的培训及继续的力度不够甚至没有。一些管理人员把事业单位编制外员工更多地作为劳动力使用,从管理上给予支持、理解和关心不够。加之事业单位编制外员工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缺乏获得培养和深造机会的竞争力,因此他们很难得到“充电”、“镀金”的机会,知识老化,思想守旧,技能落后,不能与时俱进,跟不上事业发展的步伐。事业单位有时只好采用“人海战术”,用“三个臭皮匠”顶替“一个诸葛亮”。其结果是用工越来越多,报酬越来越低,素质越来越差,影响了主业的发展和壮大。

1.4 违法行政,劳动争议激增

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体制的改革,劳动关系呈现出管理手段契约化、调整方式法制化的发展变化趋势。受传统思维方式和习惯思维的影响,许多事业单位人事工作者思想观念没有及时由管理向服务转变,管理手段没有及时由行政化向法制化转变,导致事实劳动关系普遍存在、不缴纳社会保险费、随意解聘劳动者等大量违法事实发生,从而引发了一系列劳动争议,影响了事业发展和社会稳定。解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难点的对策

2.1 谨慎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

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使用单位签订派遣用工协议,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选择适宜的人员,并与员工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一种新型用工方式,真正实现了人才的“单位所有”向“社会所有”的转变,避免单位与劳务人员在人事及劳动关系上的纠纷。它的最大特点在于实现人事关系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变单位人为社会人,即单位管用人,而一些具体的人事管理工作则由派遣机构负责。在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时,应注意把握好两个环节:一是要选择社会信誉好、经济实力强的劳务公司,有效规避发生劳动争议时承担的连带赔偿责任。二是要签订好劳务派遣协议,明确约定派遣岗位、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尤其要注意监督劳务公司与派遣用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2.2 妥善使用业务外包管理模式

国家尚未对业务外包做出规定。这一管理方式普遍使用,事业单位也逐步尝试。业务外包是指单位将一些辅助性的次要业务承包给第三方公司来经营,以降低单位人力管理成本,实现效率最大化。比如高校清洁绿化工作就是采用这种用工形式。校将校园及学生宿舍、清洁、绿化任务承包给有资质的劳务公司,由该公司负责日常的清洁、绿化工作和工人的管理,人事部门既不负责工作安排、也不负责日常管理及工资发放。使用劳务外包时应注意人员管理与劳务派遣人员管理的区别。如果用管理劳务派遣的方式管理劳务外包人员,时间一长就容易把两类人混为一谈,当劳务外包人员发生工伤、欠薪等劳动争议时,就容易引发单位之间的争议。劳务派遣适用于规章制度约束,劳务外包适用于合同管理方式。单位对劳务外包的一切约束都应明晰在业务外包合同中。

2.3 加大员工培训力度

当今社会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周期加快。这对员工的综合素质需求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客观上就要求单位必须赋予编制外用工与编制内人员同等的教育、培训的权利,必须对编制外用工的数量、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人员结构等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规划和评

价,尤其需要加强对编制外员工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技能水平的培训教育,不断满足员工自身职业发展的需要和事业发展的需要。

2.4 注重基层组织建设

通过基层党、团和工会组织开展思想工作是我党的优良传统,能够对编制外员工的思想和行为起到全方位的影响和约束。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流动党员、共青团员的管理,及时转入编制外员工的组织关系,使其在事业单位中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委及各基层党支部积极挖掘和培养优秀编制外员工,吸收他们参加各类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更加靠近党团组织。吸纳编制外用工加入工会组织,建立“会员之家”,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劳动竞赛、技术发明和文体活动,使编制外员工从身心上全部融入组织,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

2.5 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借鉴事业单位职工考核制度,在编制外员工中建立健全考核奖励机制。与编制内职工考核同步进行,同等要求,同等比例评选优秀员工予以表彰和奖励。通过自我,客观评价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业务技能、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水平,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通过民主评议,大家可增进了解工作的酸甜苦辣,加深同事间的相互理解,同时也让大家看到他们为单位做出的贡献。通过反馈考核意见,肯定员工的成绩、优势、亮点,指出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鼓励员工取长补短,爱岗敬业,鼓足干劲,开拓创新,取得更大的业绩。

2.6 树立以人为本管理理念

(1)强化归属感。人性化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需要。一个组织要想持续、健康、协调的发展,就必须让编制外员工有“家”的感觉。通过目标分解、事业共赢、风险同担、利益均享,将编制内外员工紧密的凝聚在一个事业发展愿景下风雨同舟。

(2)合理授权。人力资源的实践证明,任何员工都有参与管理的要求和愿望,都不想只是一个执行者,恰当满足编制外员工的这种需要,既对个人进取有激励作用,又有利于事业的长期。

(3)目标可行。通过设置“跳一跳摘桃子”的合理目标,激发编制外员工的斗志,达到调动积极性的目的。因为目标是奋斗方向,目标的完成是对员工工作成果的认可,是其成就感的体现。

(4)学会赏识。欣赏是一门领导,当员工彼此看到优点时这个团队就是优秀的集合体。编制外员工谋求单位的承认和同事的认可,希望自己出色的工作被单位“大家庭”所接受。如果得不到这些,他们的士气就会低落,工作效率就会降低,他们需要成为单位整体的一部分,从而感到自己是单位的主人而不是苦力。欣赏他们,就是承认他们,激励他们。因此一定要在组织中营造一种互相欣赏的氛围,真正体现“以情感人、以事留人、以制励人”的先进管理理念。

(5)适当加薪。当下不可回避的事实是,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和编制外员工的薪酬差距是很大的,这种情况从根本来说是劳动力成本低廉的国情决定的。低工资并非是明智的选择,如果一味追求低工资,必然导致人才外流、效率低下。因此事业单位应合情合理的确定编制外员工的薪酬,逐步缩小与编制内员工的差距。具体应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不要把“最低工资标准”当做“工资标准”,应当在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当地社会劳动力的平均水平,结合单位支付能力,确定基本工资,达到“待遇留人”的目的。二是建立工资晋升机制,激励员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因为几年一贯制的工资水平,只能让人灰心丧气,让组织缺乏活力。三是建立年终绩效奖励制度,让大家觉得自己有盼头,日子有兴头,事业有奔头,单位有靠头。总之,提高人力成本,虽然增加了单位的负担,但也增加了单位的竞争力,低成本必然低产出,成本适度才是正确选择。

2.7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做好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工作,必须与时俱进,依法行政,建立和谐劳动关系。重点做好下面几项工作:

(1)全面签订劳动合同。

事业单位编制外员工由于不占事业编制,无法签订聘用合同。但是既然与事业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如一年内不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合同就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因此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用工应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一不要签订非法合同。如任意约定试用期,同工不同酬,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收缴赔偿金、不支付补偿金等,均属无效合同。二不要签订短期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连续签订两次合同,劳动者如果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用工单位就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因此为了既要避免用工流动频繁、用工周期过短的问题,又要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问题,应适当延长合同期限。三是慎用“人为间断”合同方式。有的单位为了规避连续两次签订合同风险,在第一次合同终止时不再续签,间隔一段时间后,再签订第二次合同,员工仍回原岗位从事工作。劳动合同法虽然没有对“间断时间”做出量化规定,但“人为间断”毕竟有恶意中断之嫌,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用工单位有可能承担责任,因此应当引起注意。四是通过合同变更延长劳动合同聘期问题。如果在合同未到期之前,通过双方协商延长合同期限还可以理解的话,那么在合同终止后再通过变更合同期限的方式延长合同期限,就属于“弄奸取巧”行为了,搞不好就会落得“偷鸡不成反蚀米”、“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下场,这种做法更应引以为戒。

(2)主动参加社会保险。

当前事业单位编制外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率还处于非常低的水平。究其原因有三方面:一方面用工单位怕增加用工成本,不主动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另一方面员工担心自己的实际收入下降,也 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第三方面由于国家在人才流动、社会保险接转等方面的制度还不完善,直接影响了单位和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的自觉性。自从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国家已经三令五申的强调用工单位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且加大了稽查的力度。近几年来各地劳动监察部门也普遍加大了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人们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维权意识普遍提高。因此单位再“软磨硬泡”的“拖一天算一天”,抱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最终会因小失大,“老账新帐一起算”。刚进入2010年,国家

新修订的社会保险法就已颁布实行,从接转、结算、户口、领取等各方面,都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开通了“绿色通道”,因此,我们相信今后不论单位还是个人,都会提高缴纳社会保险的自觉性,参保率肯定会不断上升。在此,有个问题需要提请大家注意:笔者在实际工作中了解到,许多事业单位虽然给编制外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但却采取了不正当参保方式。有的把单位应缴纳的保险费按月发给员工,有的在工资总额中暗含保险费,有的报销保险费,有的只参加失业险等等。这些做法严格讲都属于违规行为,因为参保是法定义务而不能转嫁,当发生纠纷时是得不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的,因此奉劝大家切莫在参保上“投机钻营”,到头来落一个“丢了西瓜捡芝麻”“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结果。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按照传统的行政管理做法,对于员工的试用、奖惩、辞退、解聘、开除等行为,都是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对上述行为都做出了明确的法律限制,因此必须对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废改立”,废除与国家法规相悖的规定,修改、制定与新法规配套的制度。需要提醒的是关于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一定要具有合法性。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涉及到有关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安全等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与全体职工或职代会协商确定。规章制度实施时还要注意公示环节,选择适当方式告知员工,让大家普遍了解,自觉执行。总之,编制外用工管理的大环境改变了,我们就必须尽快适应之。我们改变不了法律,就只能改变自己,尤其是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一定要加紧转型,不能只唯“行政命令”是从,应该以劳动法规作为管理依据实施管理,将传统的“人治化”转为现行的“法制化”。新形势下国家和社会都强化了用工单位的责任,对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者应加强学习和研究,自觉做到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建立健全聘用机制、培训价值、考核机制、激励机制,为事业单位的持续发展保驾护航。参考

上一篇:部编版小学三年级语文上册《搭船的鸟》教案下一篇:大班主题优秀教案及教学反思《粽叶飘香端午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