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劳务分包合同

2024-06-04

简单的劳务分包合同(通用8篇)

简单的劳务分包合同 篇1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性质及数量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质量要求:

六、工程造价: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费标准:

八、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

九、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供应材料,其规格、型号等均由甲方核验后乙方点交签证。其中:

十、考核验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个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后方可结算:

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

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住宿、就餐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导、监管。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5、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

6、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十三、双方协议工价如下:

简单的劳务分包合同 篇2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的劳动用工行为和工资支付行为,解决施工企业中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各地方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文件),都陆续出台了许多保障农民工权益的规章制度。但由于市场环境及部分市场主体单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诚信意识缺失、社会责任感不强,甚至出于转嫁市场风险等原因,导致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背离法律法规的现象,加上“包工头”仍是目前许多建筑施工中劳务分包的实质主体,这些因素都直接造成了劳务纠纷频发,甚至出现许多群体性事件,给社会安定及企业造成诸多不良影响。

1 目前我国建筑施工领域劳务分包主要存在的问题

1.1 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定要求,很多都是“包工头”直接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务合同。

一个工程项目,在开工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施工企业与具有劳务分包资质企业单位之间的劳务合同,但实际情况往往是劳务公司只是一个应付国家制度的摆设,仅是被挂靠的一个皮包公司,在现场实际施工的班组仍是由“包工头”组织和管理的,且这些班组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根本没有正规有效的用工合同。“包工头”直接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合同,甚至是直接与项目部签订了合同,而且还存在“包工头”签了合同后再转手分包给其他包工头的现象,也就是再分包或转包。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包工头”众多,市场混乱,使得发包人处于强势地位,发包人利用买方的这种强势,往往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很不利于承包人的合同,甚至存在大量的未签合同先干活儿的现象。而承包人也一样具有强势,工人们往往在“包工头”的授意下停工闹事,利用合同漏洞讲各种条件抬高合同价格。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进而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1.2 同中的价格条款中没有单价分析表。

一个工程在实际施工中有很多道工序或工作内容,例如在住宅工程中,泥(瓦)工一般是负责基础土方的修整、基础和主体的砌筑、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浇筑混凝土工作,而在很多分包合同中都是一个综合单价,在我国很多地区一般都是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为计量单位约定一个价格,而没有详细的划分挖土方是怎么计量和计价,砌筑中的普通砖是怎么计价,砌块是怎么计价,浇筑混凝土时的泵送混凝土是怎么计价,利用垂直运输工具和人工浇筑是怎么计价。同样在木工、钢筋工、抹灰工、油漆工的分包合同中也存在诸多这样的现象。因为没有详细的单价分析表,在工程施工过程按已完工程量付款则无法计量工程进度款,如果这些工作内容中的一项施工工艺变更,则也没有相关依据调整合同价格。而且大多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同样不够明确,一些工作究竟应该谁来做在合同中找不到明确的依据,承发双方争执和纠纷就再所难免。

1.3 合同条款中关于进度、质量、安全及现场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够细,或不够明确。

在合同中对进度的要求只是一个总的工期要求,在实际发包中,往往是一个分包队伍只是承包某一分项工程,在施工中受其他工程的进度制约,同时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会发生变化,最后工期达不到合同要求,而发包人却最后按合同办事,使得承包人受到损失。在安全要求上不明确劳保用品由谁提供,如安全帽、安全带是由发包人统一提供还是由承包人自行配备不明确,还有就是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是由发包人安装还是由承包人自己设置不明确。对工序质量的检查标准和规定不完善,平时在拨付进度款时没有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就付了进度款,有些工程直到在竣工验收时才发现问题,这时承包人合同款已经拿得差不多了,工人也都撤场了,再让承包人来返工处理就会引起很多麻烦。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提供,仅写明承包人进场必须遵守现场及发包人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这些制度里有很多处罚条款,这些条款在签订合同时承包人并不清楚,进场施工时往往会受到许多处罚,结算时被扣除这部分罚金就会很不高兴,甚至引起纠纷。

1.4 工人工资支付和完工结算的条款不合理、不明确,进度款支付不及时,完工时尾款迟迟不付,导致工人不能按时领到工资而恐慌或闹事。

在合同中,发包人对承包人确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障缺少规定,对进度款的计量约定不明确;有的发包人在完工应该进行结算时,以没有和建设单位结算、或还没有通过竣工验收、没有核算好工程量等各种理由拖延支付,而劳务承包方因为没有应急资金支付给工人就会导致工人集体性事件的发生。有的发包人在发放工程款时直接发到了“包工头”的手中,而“包工头”并没有足额的发放到工人手中,甚至有的“包工头”卷款私逃,最后工人不得不向发包人讨要工资,而发包人为了避免事态扩大维护社会安定,则必须再支付给这批工人应得的工资。

上述几方面的问题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上均比较常见,归根结底还是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的不规范,承发包双方的法律意识不强,合同管理工作不够细致和重视,在施工过程中往往造成参建各方的经济利益受损,影响企业形象。

2 加强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措施

2.1 要响应建设部[2005]131号文件精神,发包人切实做好合同签订工作中对承包人的资质审查工作,杜绝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合同的形象。

在选择承包人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进行发包,有些合作多年的“包工头”不具备劳务资质,可以要求他们包括他们的每一个工人与具有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审查劳务企业派遣到施工现场的每一个工人是否都有合同,是否劳务企业都为这些工人缴纳了劳动保险及参加了社会保险。在招标或合同谈判时,要求劳务企业要为工人缴纳意外保险,并要求劳务企业具有安全管理人员和支付工人工资的保证金。同时,国家、各地方政府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及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监管和检查,定期不定期的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现场的每个工人是否都与劳务公司签有用工合同,检查承包人是否具有相应的劳务分包资质,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对发包人及承包人给予行政处罚和通报批评。

2.2 做好合同签订前的合同分析工作,对合同的每项条款都认真研究和分析,找出风险因素和不公平不合理的合同条款。

虽然我国建设部及各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均出台了许多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但在合同中有关进度、质量及安全管理部分的条款均不能做到有针对性,因为建筑工程本身的复杂性、多样性、单件性等特点决定了各工种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工程项目上的施工特点也是各不相同的,这就要求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企业都要有专门的合同管理人才,在企业生产、技术及经济等部门人员的配合下,对承发包的工作内容进行详细的分析,明确各项专用条款,并制定透明合理的奖罚条款。在合同中明确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发包人的企业制度或现场的管理制度已经形成的,要在签订合同时作为合同附件一并提交给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双方签字认可的往来文件均要做合同组成文件,并具有优先于合同的效力。合同中亦应明确发包人在施工过程要对每一道工序进行及时的检查和验收,杜绝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对已完合格的工作内容要履行签字验收手续,并作为发放月进度款的依据,避免在最后结算时产生纠纷。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都要对管理人员进行详细的合同交底,分析和指出合同中的风险及日常行为中应注意的事项,为合同的顺利履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2.3 要细化合同标的价格条款,由于建设行业劳务工作内容的特殊性,其价格组成也比较多,不同地区、不同工程、不同的材料,不同的施工工艺对同样的工种来说其价格也是不一样的。

这就要求在合同签订时,发包人与承包人要针对本工程工作的材料、工艺等方面的特点对每一项可以单独计量的工作内容列出单价。同时要明确结算时的计量口径,是按图纸面积还是按实际面积计量,是以砌体的体积计量还是砖的数量计量,这些都要在合同中写清楚。合同中的单价分析表做得好,便于在施工过程中进度款的计量和支付,也有利于承发包双方进行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

2.4 建立健全劳务分包的工程支付制度,保障现场作业人员工资足额发放,规避因工人得不到工资而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在与劳务企业签订合同时,应有在发包人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不得为由拖延发放劳动工人工资的条款,即不论何种情况发生,都应保证工人得到工资。完善工人工资发放的程序和监督,发包人应监督承包人发放工人工资的行为,确保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和工程款都优先足额发放了工人的工资,要求承包人及时提供由工人本人签名领取了工资的工资发放表,杜绝直接将工程款发放到“包工头”个人手中的现象。

2.5 要加强劳务合同的数字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工程项目管理软件和合同管理软件进行劳务分包的动态管理。

随时将施工现场的劳动人员数量、工程进度、工程款发放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记录备案,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加强承发包人之间的横向联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应充分目前我国飞速发展的信息管理资源,加强与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管理与交流,做到动态管理,随时掌控建筑市场中的合同履行情况及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3 结束语

目前,国家及各地方政府明令禁止“包工头”直接承揽分包业务,农民工正逐步被劳务企业或其他企业直接吸纳,我国各地方出台的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和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正日趋完善。但发展劳务企业和贯彻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工作还远没有达到目标,还需要通过社会各部门进行政策引导、严格监管等艰苦努力才能真正的完善建筑行业的劳务市场,切实保障施工企业及农民工的切身权益。这也就要求我们认真学习劳务合同的管理知识,贯彻各地出台的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实事求是的按各地出台的劳务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劳务合同,为社会的稳步发展和繁荣昌盛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2005年8月5日.

[2]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8月17日.

[3]刘家琛.建筑合同实务全书[M].中国物资出版社,1999.

简单的劳务分包合同 篇3

【关键词】 建筑市场;劳务分包;农民工;合同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的劳动用工行为和工资支付行为,解决施工企业中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各地方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文件),都陆续出台了许多保障农民工权益的规章制度。但由于市场环境及部分市场主体单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诚信意识缺失、社会责任感不强,甚至出于转嫁市场风险等原因,导致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背离法律法规的现象,加上“包工头”仍是目前许多建筑施工中劳务分包的实质主体,这些因素都直接造成了劳务纠纷频发,甚至出现许多群体性事件,给社会安定及企业造成诸多不良影响。

一、建筑施工领域劳务分包主要存在的问题

1.1 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定要求,很多都是“包工头”直接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务合同。一个工程项目,在开工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施工企业与具有劳务分包资质企业单位之间的劳务合同,但实际情况往往是劳务公司只是一个应付国家制度的摆设,仅是被挂靠的一个皮包公司,在现场实际施工的班组仍是由“包工头”组织和管理的,且这些班组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根本没有正规有效的用工合同。“包工头”直接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合同,甚至是直接与项目部签订了合同,而且还存在“包工头”签了合同后再转手分包给其他包工头的现象,也就是再分包或转包。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包工头”众多,市场混乱,使得发包人处于强势地位,发包人利用买方的这种强势,往往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很不利于承包人的合同,甚至存在大量的未签合同先干活儿的现象。而承包人也一样具有强势,工人们往往在“包工头”的授意下停工闹事,利用合同漏洞讲各种条件抬高合同价格。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进而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1.2 同中的价格条款中没有单价分析表。一个工程在实际施工中有很多道工序或工作内容,例如在住宅工程中,泥(瓦)工一般是负责基础土方的修整、基础和主体的砌筑、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浇筑混凝土工作,而在很多分包合同中都是一个综合单价,在我国很多地区一般都是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为计量单位约定一个价格,而没有详细的划分挖土方是怎么计量和计价,砌筑中的普通砖是怎么计价,砌块是怎么计价,浇筑混凝土时的泵送混凝土是怎么计价,利用垂直运输工具和人工浇筑是怎么计价。同样在木工、钢筋工、抹灰工、油漆工的分包合同中也存在诸多这样的现象。因为没有详细的单价分析表,在工程施工过程按已完工程量付款则无法计量工程进度款,如果这些工作内容中的一项施工工艺变更,则也没有相关依据调整合同价格。而且大多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同样不够明确,一些工作究竟应该谁来做在合同中找不到明确的依据,承发双方争执和纠纷就再所难免。

1.3 合同条款中关于进度、质量、安全及现场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够细,或不够明确。在合同中对进度的要求只是一个总的工期要求,在实际发包中,往往是一个分包队伍只是承包某一分项工程,在施工中受其他工程的进度制约,同时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会发生变化,最后工期达不到合同要求,而发包人却最后按合同办事,使得承包人受到损失。在安全要求上不明确劳保用品由谁提供,如安全帽、安全带是由发包人统一提供还是由承包人自行配备不明确,还有就是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是由发包人安装还是由承包人自己设置不明确。对工序质量的检查标准和规定不完善,平时在拨付进度款时没有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就付了进度款,有些工程直到在竣工验收时才发现问题,这时承包人合同款已经拿得差不多了,工人也都撤场了,再让承包人来返工处理就会引起很多麻烦。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提供,仅写明承包人进场必须遵守现场及发包人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这些制度里有很多处罚条款,这些条款在签订合同时承包人并不清楚,进场施工时往往会受到许多处罚,结算时被扣除这部分罚金就会很不高兴,甚至引起纠纷。

1.4 工人工资支付和完工结算的条款不合理、不明确,进度款支付不及时,完工时尾款迟迟不付,导致工人不能按时领到工资而恐慌或闹事。在合同中,发包人对承包人确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障缺少规定,对进度款的计量约定不明确;有的发包人在完工应该进行结算时,以没有和建设单位结算、或还没有通过竣工验收、没有核算好工程量等各种理由拖延支付,而劳务承包方因为没有应急资金支付给工人就会导致工人集体性事件的发生。有的发包人在发放工程款时直接发到了“包工头”的手中,而“包工头”并没有足额的发放到工人手中,甚至有的“包工头”卷款私逃,最后工人不得不向发包人讨要工资,而发包人为了避免事态扩大维护社会安定,则必须再支付给这批工人应得的工资。

二、加强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措施

2.1 要响应建设部[2005]131号文件精神,发包人切实做好合同签订工作中对承包人的资质审查工作,杜绝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合同的形象。在选择承包人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进行发包,有些合作多年的“包工头”不具备劳务资质,可以要求他们包括他们的每一个工人与具有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审查劳务企业派遣到施工现场的每一个工人是否都有合同,是否劳务企业都为这些工人缴纳了劳动保险及参加了社会保险。

简单的劳务分包合同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有规范行为导致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我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适用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在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导下,负有以下职能:

1、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导各项目部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

2、负责制订完善公司各类合同范本;针对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完善合同范本;

3、负责解答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等法律问题;

4、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5、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6、负责公司各类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

项目部的项目经理负责该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履约工作。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 承接劳务工程时,按发包人的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依法与发包人签订《劳务合同》;发包人直接发包劳务作业的,应当在劳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依法与发包人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第五条 公司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将所承包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第六条 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除依法变更外,不得再与发包人订立背离劳务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七条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方式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应当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第八条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1、发包人、承包人的单位全称;

2、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3、合同工期、质量、安全文明以及调整的要求;

4、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时限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

5、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

6、劳务作业内容变更、洽商的形式和要求;

7、施工现场及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

8、临时性用工、停工、窝工的确认方式及补偿,根据双方施工现场管理约定进行罚款的标准和确认程序,材料保管责任;

9、劳务作业验收的条件及程序;

10、违约责任;

11、争议的解决方式;

12、发包人、承包人联系方式,以及发包人的项目经理,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

13、其他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内容。

14、劳务分包合同不得包括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采购内容。劳务分包合同可规定低值易耗材料由劳务分包企业采购。

第九条 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按公司的合同评审流程经相关人员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

第十条 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如需由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应先取得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第十一条 经办人于合同签订前,应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了解其资信状况,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第十二条 属投标中标的项目,经办人要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查业主招标文件,确定我方投标书的主要条款。

对审查人有疑义的部分,经办人应予全面解释。对审查人提出的修改意见,经办人应予重视,并协商完善。应审查人的要求,经办人有责任补充相关材料。

第三章 合同签订流程

1、项目部在对外劳务发包时,由预算员对分项分包内容制定招标文件,并发给有资质的劳务班组,再由项目经理组织,预算员参加对班组进行竞标,根据竞标结果在2~3个工作日确定中标班组.2、劳务合同需由技术部、工程部、安全部共同参与制定,技术部由技术总工组织对每个班组分包工程制定质量标准以及验收评定奖罚制度,工程部由生产经理组织对每个班组分包工程制定进度标准以及验收评定奖罚制度,安全部由安全员对每个班组分包工程制定安全文明标准以及验收评定奖罚制度,最终完成初稿由项目经理最终定稿再由预算员编制合同审批单(见附件一)并附上合同范本转交给董事长签字确认后正式与劳务班组签订合同,一式三份,项目经理一份、预算员一份、劳务班组一份。

3、对中标劳务班组的单价由预算员制定单价审批表(见附表二)并报送给董事长签字确认,由预算员存档并按此单价结算。

第四章 合同的备案

第十三条 发包人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7日内,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及在施工人员备案。

第十四条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双方应当签订解除协议。解除协议签订后,现场范围内的劳务作业施工人员应按约定的时间撒离现场。

第五章 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 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项目部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确保公司的信誉。

第十六条 对履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项目部应当立即查明情况,认真、稳妥地收集证据,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报告。当我方接到对方当事人的索赔报告后,项目部应当立即通知公司法务部,共同商定应对措施。

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干扰及意外事件,项目部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查明原因,及时化解。并收集好相关证据。

第十七条 项目部应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建立台账,由专人负责书面签证、来往信函等资料的保管。

第十八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解除合同的,项目部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第二章关于合同签订的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合同履行完毕后,对所遗留的问题,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解决,并规定解决期限。在期限内确定无法解决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指定有关部门配合解决,并提出具体方案。

第二十条 自劳务分包合同备案之日起至该劳务作业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之日止,应当根据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进度情况,于每月25日前在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上个月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结算支付等合同履行数据。

第二十一条 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工资并将工资发放情况书面报送发包人的。

第二十二条 积极配合市建委、劳动等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六章 合同文本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合同履行完毕后,项目部应将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传真、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账等全部资料及时移交资料部进行备案。

第二十四条 应当做好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并定期将合同管理情况报告公司领导。

第七章 责任与奖惩

第二十五条 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要求其承担全部损失:

1、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出卖公司利益;

2、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严重玩忽职守,导致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3、其他故意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对严重违反本管理制度行为,公司除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外,还可视情况要求其承担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第二十七条 公司职工均有权检举、揭发违反本管理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对于检举、揭发属实对于检举、揭发属实的,公司除给予该职工一定物质奖励外还负责保密。

第二十八条 对于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并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公司将公开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

第八章

其它事项

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则可要求当地的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则向所在区人民法院起诉。

劳务分包合同 篇5

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方承建的 工程,乙方自原承担该工程的 钢筋工程施工任务,为了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进度,经双方协商,特订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1、承包范围:

本工程所有进场钢筋的卸车、钢筋加工制作、绑扎安装、钢筋接头焊接、垫块、马镫放置、后浇带钢丝网的绑扎和止水钢板的制作与安装以及施工过程中放线协助配合工作;配合安全文明施工、清理现场、废料归堆、场内水平运输、垂直运输等所需的人工费用及大型机械(电焊机、卷扬机、垂直运输机械)外的所有小型工具费用在内。

2、质量要求 优良工程。

二、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各种原材料按时进场,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2、负责生产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并向乙方讲清技术质量、安全、文明生产、节约等措施,签订经济责任状。

3、负责统一规划现场的平面布置,确定临设、工地出入口、标志的设置、材料堆放、安全、消防、文明施工设施的位置。

4、按时下达月、旬短期进度计划,协调工种之间关系,合理组织分段施工作业,月终考核,兑现奖惩。

5、提供标高、定位的基准点、线,严格按内控质量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对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兑现奖惩。

6、搞好施工现场各种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7、按时核算和支付工资(每月10号前支付上月工资)。

8、提供食宿场所,搞好后勤工作。

(二)乙方职责:

1、对所承包的工程内容的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施工、料耗、务工人员的安排和管理负全部责任。

2、遵守公司和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协调、指挥。

3、严格按施工图纸及验收规范、内控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组织施工,不得随意变更施工图和规范要求。

4、严格按照月、旬、日短期进度计划合理组织施工。

5、组织身体健康、责任心强、业务熟练、服从管理的人员在工地施工操作。进场人员年龄在18-50周岁之间,在进场前必须先报花名册,都应持证上岗(公司可协助办理证件,但费用自理),严禁使用童工,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乙方应无条件安排其退场。

6、配合和监督对施工中的各项原材料和成品进行保护。

7、每天施工完毕后,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场容标化达到验收标准。

三、施工工期:

1、该分项工程的施工工期为:自 年 月 日至工程完工。

2、乙方严格按照月、旬、日短期进度计划合理组织施工,按时完成进度计划任务不奖不惩,提前一天完成给奖金500元,延后一天罚款1000元,除甲方有较大变更或因不可抗力阻挡施工的情况下可顺延工期外,其余任何情况均不顺延工期。

四、施工质量要求:

1、该分项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按公司内控质量标准验收)。

2、乙方对承包的分项施工内容按内控质量标准先做样板,达到要求后,才准进场正式施工操作,并保持整个分项工程都达到样板质量。在施工期间接受甲方的质量检查和监督。

3、该分项工程达到内控优良标准(样板质量),执行合同工资单价:达到内控合格标准,下降合同工资单价20%(装饰工程以户套为基段,主体工程以构件为基段);没有达到内控合格标准的,必须返工重做,乙方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人工、材料费)。

五、施工现场要求:

1、乙方施工期每天必须做到活完场地清,保持现场文明、无违章违纪行为,各种材料堆放有序。乱堆放材料一次罚款100元。若发生二次清理费用,在该班组工资中扣减。

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对各种原材料和所有的成品进行保护,损坏了原材料、设备和工具,则照价赔偿,对施工中的成品损坏,除按要求修补外,并处罚款100元。

3、严格按定额消耗使用各项材料,若材料超耗,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在领料时发现有破损、不合格的材料,有权拒绝接收。

六、施工安全:

1、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严格执行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死亡和严重事故,轻伤率不得超过5%。

2、乙方务工人员进场上班前必须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学习相关知识后方能上岗,班前甲、乙双方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凡未经安全教育而擅自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人员,无论何种情况发生的工伤事故均与甲方无关,所有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对乙方使用的各类机械、脚手架及防护设施,应做好检查交验工作,并做好记录。

4、乙方应经常教育工人注意安全,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十不准”和《安全施工细则》,严禁违章操作。若违章操作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责任:事故损失在2000(含)元以内,责任由乙方承担;事故损失在2000元以上,根据情况由甲乙双方按事故大小划分责任共同承担。

七、工程验收

1、乙方每月完成的实际工程量,由甲方工程负责人、质检员、乙方现场负责人共同验收实际完成工程量,由项目经理审核后结算,同时项目部有关人员对乙方安全、工期、材料耗用、文明施工、劳动态度等考核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2、计时工要有明确的日期、工作内容、人数及实际用工人数。

八、工资单价及付款方式:

1、该单项工程的工资单价是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达成的综合价格(不分施工部位、项目名称、规格大小、施工难易等),包括劳务工资、个人安全及劳动保护费、场地内材料搬运、施工用具、分项工程成品的清洁等项费用,按 元/m2(建筑面积)计。

2、付款方式:为保证本合同的严肃性,确保工程质量,稳定施工队伍,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工资:

(1)每月付已完工程量的80%;

(2)主体工程全部结束两月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95%,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

(3)工程全部竣工一年后退还5%质量保证金;

(4)如遇中间无故退场,只付已完工程量的50%。

九、合同履约金

为保障本合同严肃履行,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履约金 万元(已交纳意向合同保证金的,本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罚款自履约金中扣除。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因材料组织到位不及时,出现停工待料,使乙方全部人员不能正常生产,由甲方支付乙方每人每天20元的误工费(只要可以安排半数人员能上班的都不计误工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发生的停工不计误工费。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没有完全履行职责,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按相应条款考核处罚。

3、对乙方不能达到内控质量标准或进度要求(指甲方下达的月、旬短期进度计划),首次先座谈整改,三天后还没有达到要求,则处罚款1000元,再过三天后,仍未达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合同,并只按已完工程量的50%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甲方另行安排施工人员。

4、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工作内容不得转包,如发现甲方可单方中止合同,乙方已完工量不结算并扣除乙方已交的合同履约金,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执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劳务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十二、内控质量标准和其它条款附后:

十三、本合同是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订的,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建筑劳务分包合同 篇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双方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施工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模板工程

二、承包方式:

1、承包人工费按平米包干,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

2、乙方自备工具、材料有:电锯、电刨子、铅丝、铁钉、水平尺、安全帽

等各种小材料。

3、承包内容:

乙方所承担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木工工程,待工程完工时,负责把钉子起完,木材放整齐。

4、管理内容: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无论任何班组如有工人偷、盗工地材料,罚款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队所承包工程实行全过程管理,即从进入工地开始施工到竣工验收合格后的全方位管理承包。

三、合同工期:

自年月日开工

至年月日竣工

四、质量标准:合格

1)、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必须满足规范规定。

2)、对工程质量超出允许偏差,甲方对乙方严格处罚。

3)、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标准:安全无事故施工

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班长做好班前安全交底,做到“三

不伤害”,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因违反操作规程施工,发生伤亡乙方自负。

2、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有关各项条例。

六、材料管理:

1、执行材料消耗定额。

2、限额领料,乙方必须指派专人领料。

3、超出限额消耗材料,用料不合理,材料丢失浪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

承担,甲方按原价从乙方承包费中扣取。

七、现场管理:

1、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乙方不清理甲方另行安排所发生的费用,加倍从乙方承包费中扣取。

2、甲方负责乙方所有的材料运到现场,乙方负责卸车并入库,堆放整齐,文明施工。

八、付款方式:

施工期间按每层完成进度付款。每层验收达到质量标准,其材料消耗、工期、安全各项均达到要求标准后,付每层造价的80%,主体完成后付总造价的90%,余下 10 %在工程竣工后一次性结清。

九、违约责任:

1、对中途不干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已发生的人工费甲方概不负责。

2、竣工验收后,如乙方达不到验收标准,扣罚承包费用的10%。

3、对不按工地要求和违反工序施工造成其它工种窝工损失,由造成者(乙方)负责。乙方擅自停工、造成间接损失均按实际计算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4、乙方未按合同工期完成者,每延误一天扣罚承包费2%。

5、若由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窝工、停工,工期相应顺沿。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商定后予以补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份,甲方乙方双方各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终止条件:

1、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各项指标,甲方付清承包费后合同自然终止。

2、甲方中途辞退乙方或乙方中途不干,本合同随之终止。

甲 方:乙 方:

负责人:负责人:

分析劳务班组的分包管理要点 篇7

1劳务班组优选措施

首先, 加大劳务班组引进、考核和淘汰管理力度。在劳务班组选择过程中, 应不断优化劳务班组的工种和区域结构, 并逐步完善内部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丰富劳务资源, 满足施工需要。具体而言, 应确保劳务班组的来源, 包括原有、介绍、 自主到工地寻找等;全面考察劳务班组, 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成控部等对拟投标的劳务班组进行考察, 特别是对他人介绍的班组, 应认真考察;同时, 还要组建合格的劳务班组库, 每年更新一两次。

其次, 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严格遵循市场经济规律, 规范劳务班组招 (议) 标管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 确定劳务分包模式。在劳务班组优选过程中, 要组织劳务班组实地考察, 收取投标保证金。通过比价格、比业绩、比组织能力、比信用度、比垫资能力等, 择优选用。该过程由成控部组织, 项目部全过程参与, 公司审核确认。同时, 还要准备好备选班组, 以确保劳务班组的优越性。

最后, 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班组入场前必须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2加强劳务班组管理的有效策略

2.1加强班组建设, 形成班组向心力

班组长除了要具备过硬的本领外, 还要对班组成员进行政治上的教育、技术层面的指导和生产、生活上的关心, 与班组成员思想融洽、荣辱与共。在实践中, 衡量班组建设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团结互助, 形成班组向心力的能力, 这对劳务班组的建设意义重大。基于此, 必须认真做好劳务班组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帮助班组成员树立主人翁的意识, 激发班组成员积极向上、认真工作的热情。同时, 还要制订各项目管理制度, 并严格落实;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严格执行打卡考勤制度, 实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严格执行《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办法》, 以便公司进行成本分析, 解决劳务纠纷。

2.2创新项目劳务分包模式

以往, 公司一般采用纯劳务包清工模式, 而近年来作了一些尝试和延伸, 采用了包人机模式和包人机辅模式, 有的项目还采用了“大三包”模式。在这几种模式下, 项目管理人员要提高服务意识, 积极与班组沟通, 通过全过程跟踪服务, 为班组解决实际难题;逐步推行劳务班组分级管理制度, 定期对劳务班组进行一次等级考评;通过加强过程监管, 有效杜绝以包代管的现象发生。

2.3明确岗位职责, 加大监管力度

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 管理制度是劳务班组成员在工作实践中必须严格遵守的准则。因此, 只有健全管理制度, 才能确保建筑工程的正常施工, 并根据相应的规章制度判断劳务班组成员的操作是否达标。确保生产安全是当班人员的职责, 每位成员都有责任坚守好自己的岗位, 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在质量监管过程中, 要做好图纸、技术、工艺、工序交底和跟踪检查工作。在进度监管过程中, 应根据总进度计划进行过程跟踪, 及时纠偏。在安全管理过程中, 需对组员进行入场三级教育, 签订安全责任书, 宣贯安全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等。在材料管理过程中, 要每月对比一次现场实际完成产值与领料情况, 及时发现问题, 然后采取合理的应对措施。

2.4劳务班组进度报量、结算及组员培养

在劳务班组进度报量过程中, 班组先报量, 然后由项目部审核, 公司成控部复核, 公司主要领导抽查审批。在劳务班组组员的培养过程中, 应当不断加大培训力度, 努力提高其岗位技能水平。劳务班组成员的市场竞争力和工作能力是衡量企业竞争力的主要参考指标之一。通过培训班组员工, 可以有效提高他们的岗位技能水平, 进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劳务班组内部还应当为组员指定老师, 采用一帮一的培训方式, 签订师徒帮扶合同, 帮助劳务班组成员尽快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 以便他们能够尽早顶岗, 这对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实践中, 应当将新班组培养成适应公司管理模式的、愿意与公司长期合作的班组, 并将合作时间长的优秀单个劳务班组培养成综合劳务班组。同时, 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技术交底会, 组织班组成员学习施工验收规范。

2.5考勤统计和工资发放管控

项目施工负责人员应当定期严格清查劳务人员, 准确把握劳动力动态, 及时将掌握的情况汇报给项目劳务管理人员。项目劳务管理人员需不定期地深入现场抽样检查, 严格按月优化管理劳务人员名册。

每个月末, 班组长都要组织相关人员核定劳务班组的出勤状况, 确认考勤表, 并签字、盖章、备案, 然后班组长、负责人根据当月的劳务人员出勤率和实物量计算出全部劳务人员的应得工资额, 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工资表, 最后报项目部进行审核。劳务管理人员应在仔细核对劳务人员的实际考勤结果和劳动合同书等后签字、盖章, 然后公示工资表, 最后报项目劳务管理人员、财务部门备案。

劳务人员工资采用项目经理部代发制。支付劳务费之前, 班组长、负责人需向该项目劳务管理人员递交一份工资代付申请书。采用银行支付方式时, 财务人员需留存银行回执单;采用现金支付方式时, 劳务管理人员需同财务人员以照相的方式留下影像, 与纸质资料一起构成完整的证据。每项记录都必须保存至少2年的时间, 以备检查。

3班组管理问题处理措施

一些劳务班组总想着接高价活, 或者低价接手后扯皮, 强烈要求调整价格, 导致项目管理难度增大。对于这个问题, 可采取以下措施:1严格按合同约定条款处理。项目部不应惧怕扯皮, 因为现在是法治社会, 所有人都应按照法律办事。2提前向监理和业主汇报, 准备好可靠的预备班组, 然后按合同准备好清退资金, 当机立断, 清退扯皮班组。3利用法律武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该报警时, 立即报警处理。

4结束语

总而言之, 在劳务班组的分包管理过程中, 不仅要持续引进先进的劳务班组, 充实现有力量, 还要不断完善内部劳务管理办法, 加强对劳务班组的培训和项目与劳务班组之间的沟通合作, 从而使各劳务班组服从管理、通力协作, 为企业的生产管理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李花花.浅析如何加强三级施工企业的劳务管理[J].经营管理者, 2015 (05) .

[2]周梦宇.建设领域劳务分包管理现状浅析[J].建筑, 2014 (01) .

劳务分包合同(钢筋) 篇8

劳 务 班 组 分 包 合 同

成都神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编号:SHLW

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 成都神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总建筑面积: m2(竣工时以实际接触面积为准结算)

二、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三、承包方式:包人工、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机具、包与其他班组的配合、包场内材料的二次转运(垂直运输和水平运输)。包下车。按规定型号分批堆码、放样、制作、安装、复试钢筋制度安装、现场零星钢筋的施工、钢筋垫块、板凳筋、塑焊、对焊及零星材料如扎丝、火钩、焊条(焊药)、切割片、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

乙方不按甲方管理人员的要求来作业的班组,一旦出现安全、质量、进度等事故,每出现一项将对该班组给予生产总产值1%的处罚。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建设方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四、承包内容:提供

,其具体施工部位为。

1、钢筋制作:施工现场内原材料及成型材料的二次转运,分规格、型号堆码整齐、挂牌、标号、放样、钢筋加工机械的安装、调试、保养,含钢筋配料(放样)在内,并按规范控制钢筋的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头位置、弯钩朝向、钢筋保护层厚度。乙方负责每批次钢筋试拉件的制作。1米以上的零星钢筋必须全部对接焊好再利用。

2、绑扎: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技术交底进行绑扎,安放垫块或板凳筋,正确搭设必需的钢筋支撑架。绑扎结束后剩余钢筋及80CM以下的废钢筋必须分规格、分型号回收到加工棚内指定地点,并负责绑扎的清理回收、零星构件的绑扎;施工中严格控制箍筋间距,焊接质量等,严格按图纸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技术交底进行钢筋调直、切断、塑焊、对焊(80cm)以上的钢筋全部对焊并利用)、加工成型,禁止漏筋。烧筑砼时,钢筋班组必须派人在施工现场守筋,浇砼时的钢筋保护配合木工等班组完善施工工作。

3、钢筋施工区域的文明标化,钢筋施工现场的清理及清洁卫生等工作均属于钢筋班组的工作范围。

4、本班组钢筋工作不能影响其他班组及整体施工进度,若因钢筋班组拖延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钢筋班组负责。

五、质量标准:省优标化,按施工图纸、现行验收规范及分户验收进行施工,并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处罚细则》,超过和超过验收规范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1、承包班组必须严格按照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规范,作好每道工序施工,每道工序完工后各班组必须先做好自检(填好自检表交我公司项目部经检查验收后再交由甲方检查)、互检工作后通知甲方现场质量管理人员检查、验收,经验收达到质量标准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和下道工序的班组办理交接手续。若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必须认真按照验收提出的整改措施和要求限期整改。如果乙方在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质量标准,甲方有权给予一定处罚或

终止合同。乙方需在限期内退出施工现场,退场费用由乙方自理,并且乙方的已完合格工程量只按合同单价的80%结算。

2、分项工程竣工后,由甲方交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按国家验收标准进行评定,工程质量必须达标,未达标工程返工的材料、人工费由乙方自理。

3、施工期间乙方现场必须配备有全天兼职质检员(并须配备质检工具)和兼职安全员,对本项工程进行质量、安全自检,甲方每发现一次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且乙方不及时整改的,将对乙方处以100~500元/次的罚款。

乙方制作、安装好的钢筋应保护好,设专人看护,严禁踩踏和污染成品。烧筑混凝土时必须设专人看护和修整钢筋,焊接前须配备防火人员和灭火设备。

六、工期要求:

工期要求:本工程

年 月 日(合同工期:

天)结构全部封顶。乙方应根据自己所承担的工程规模情况,组织足够的人力、物力,以保证对本工程的形象进度和工期要求。乙方必须在约定工期内按期完成。若不能按期完成并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每拖延一天,将被处以

元/天的逾期罚款。

七、劳动报酬:

乙方施工质量达到合格以上标准并满足形象进度和工期要求的情况下,钢筋制作、绑扎、安装、焊接的综合单价按±0按 530 元/m2,±0以上按34.00 元/m(以竣工的建筑面积为结算依据),进度结算以±0以下 500 元/m,±0以上按31.50 元/m2;优质结构:1.50元 /㎡;现场文明施工1.00元/㎡(如未达到优质结构和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则优质结构和文明施工的价格2.50元/㎡不予结算)。

八、付款方式:

1、劳务款的支付必须要经现场管理人员的逐级签字后,公司财务才能支

22,付。

2、甲方按工程月进度(实际完成工作量)的 70 %给乙方付款。本分项工程完工后,场地清理干净、剩余材料堆码整齐、手续交接清楚后,并且经各方验收合格,甲方与乙方在核实工程量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工程款总额的 20%(扣除生活费预付款等),剩余的10%,在工程竣工交验质检站后1个月内付清。

3、所有进场班组将所在工地的民工工资卡办理好,工程款甲方将全部转入各班组的民工工资卡中,不会用现金支付。班组如不配合,后果自己承担,如果该事件出现停工现象或造成其他负面影响,将由乙方全部承担其后果,停工一天处罚2000元,停工2-3天将乙方视为违约,甲方将乙方清理出场,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80%结算。

九、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内如乙方原因造成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费用和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10000.00元以下,<含10000.00元>,见正规发票,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10000.00元以上的,班组承担总款的10%)。

2、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或造成他人伤亡的由劳务公司乙方承担。总款的10%,劳务公司承担总款的90%

3、事故发生时,乙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积极协助甲方解决,若乙方未尽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则损失扩大部分由其承担。

4、施工现场外(包括生活区)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班组施工成员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操作规程,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具体规程施工。施工时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按要求佩带安全帽、安全带等)。对每个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签订“三级教育安全卡”并交一份到甲方处备案,把安全意识及责任全部落实,贯彻到每一个操作工人的头上。

6、乙方应按照“四川省标准化工地”要求的文明施工标准的要求,对自己承包区域内的材料分类、分规格型号堆码整齐。每道工序完成,必须做到工完场清,能使用的材料必须使用,不得浪费。

7、乙方所进场普通作业人员必须准备身份证复印件三张,特种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四张,照片六张,进场先办理“三级教育卡”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不配合者清理出场。

十、综合管理:

1、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及协调工作。乙方人员由乙方负责管理教育、甲方有权监督检查。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和调动,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抽调人员离开工作岗位。

2、乙方进场的操作工人必须是思想素质好、技术能力强、身体健康的壮年。严禁使用老弱病残孕、精神病人、神志不清者及童工,禁止使用不守法的少数民族工人,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负。

3、爱护甲方提供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在施工区域内包括生活区严禁寻衅闹事、打架、斗殴、赌博,如有发现,将给予500元~10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5、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点大灯泡。爱护公共卫生、严禁随处大小便,违者每次处以200元的罚款。

6、严禁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擅自将工地财物带出工地,违者处以100—500元/次的罚金,财物必须无条件退赔。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对乙方处以财物价值双倍的罚款。

7、乙方职工应遵守施工现场门卫制度,认真佩带出入证。

8、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穿戴甲方统一提供的工作服(工作服由乙方负责人扣除一定的押金后统一领取,不得遗失,按量返还,否则按成本价赔偿)。

十一、质量保证金

为了保证乙方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对甲方的承诺,合同签订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

元(大写:)保证金。待工程结束施工人员退场时,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均达到要求的情况下,甲方将保证金全部退还给乙方。

十二、补充条款

1、凡因劳务分包人违约或违反本合同条款,工程承包人要对分包人进行处罚的,不需要劳务分包人签字确认,只要工程承包人两个及以上管理人员签字就视为成立, 劳务分包人对被处罚事件及金额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并服从承包人安排,接受扣除。

2、凡本合同以外新的承包工作必须经承发包人双方另行确定,并在新承包工作开始20日内签定正式的补充合同(承发包双方盖章签字),否则分包人其分包的工作内容及单价等均无效,不予结算。

3、凡本合同确定的分包工作内容和范围, 劳务分包人必须保质保量的全部完成。如劳务分包人有遗漏的或未完成的工作或因哪道工序不合格必须返工的,工程承包人则有权将未完成工作和返工工作按工程承包人核定的当时市场价格分包给其他劳务分包人,在本合同的决算中扣除此部分产值(含材料费、人工费和其他费用等),并对分包人按这部分工作产值的2倍加以处罚, 分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4、劳务分包人不能投入足够的劳动力而耽误工程的正常工期,工程承包人则有权代劳务分包人补充劳动力或扣除某项工作内容交给工程承包人指定的其他劳务人员实施,并且按工程承包人核定的劳务费扣减劳务分包人的这部分费用;情节严重的承包人则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劳务分包人负责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并且履约保证金不退,用于支付这部分费用。

5、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需民工工资发放表,否则不予支付,乙方必须派工人代表签字确认。

6、如乙方作业人员无法满足施工现场需要,甲方有权另行组织施工队伍施工,其单价按合同单价执行,并处乙方合同价格20%的罚款。

7、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8、因乙方成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造成其他工种返工费用的也由乙方承担。

9、甲方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后,乙方出现劳务民工因工资原因闹事的,甲方一次性在工程尾款中扣除五万元作为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到建委、安检、质检站聚众闹事)处以十万元罚款。

10、乙方必须安排足够劳务人员进行文明施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安排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时,其费用按实从结算中扣除。

11、本工程劳务报酬的支付,必须是本合同签订人持相应的票据和结算单办理,其他任何人持本合同签订人出具的票据和结算单均无任何效力,与本公司无任何责任关系。

(1)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如发现有此类情况,甲方可没收保证金或作清退处理;合同签订后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保证金没收,由乙方赔偿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组织有关施工人员认真全面熟悉施工图、对施工图中存在疑问的地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乙方未按施工图要求施工、违反有关施工规范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外,甲方给予乙方罚款5000~10000元。

(3)乙方如违反第十一条等有关安全的合同约定条例,甲方视情况给予500~2000元/次的罚款。

(4)乙方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管理或对管理人员的督促拖拉的,甲方项目管理人员可对其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5)如发现乙方职工在生活区或施工区有问题不找办公室,擅自辱骂、打架、斗殴、闹事,不论对错,对乙方进行1000元以上罚款。

(6)为了保障每个工人的合法权益,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工人人工费的发放情况。甲方每次支付乙方人工费后的三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个工人的工资发放表(上面需有工人本人的签字、盖手印及身份证复印件)。如乙方发生职工因工资发放或其它问题向有关部门投诉、告状,由乙方自行处理,同时甲方将对乙方罚款5000元直至取消承包资格。

(7)因乙方问题,受到监理、业主、公司等上级部门批评的,甲方视情况可对乙方罚款500~2000元。

十三、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四、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 一 份。

十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帐款全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现场负责人: 现场责任人: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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