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镇村级两委班子建设的意见

2024-09-13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镇村级两委班子建设的意见(精选8篇)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镇村级两委班子建设的意见 篇1

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要求,促进村级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现结合我镇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村级“两委”班子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村级“两委”班子建设的目标要求

从2010年村级“两委”换届结束之日起,到下届村级“两委”换届开始前,利用三年的时间,把村级组织建设成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集体;实现村级“两委”班子协调运转,村级“两委”班子的生机与活力进一步增强,村级“两委”班子的群众认可度进一步提高;利用五年时间逐步构建起与某某跨越式发展相适应的村级干部队伍建设有效制度体系,并培养造就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级干部队伍。

二、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的具体措施

(一)全面加强村党支部自身建设,打造村级组织的坚强领导核心

1.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结合本村实际,按照《某某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中的具体要求,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实现某某跨越式发展”为载体,创建五个好党支部,即领导班子好、队伍素质好、制度建设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按照我镇农村党员“五带头”的具体评价标准,带头致富促发展、带头服务帮群众、带头监督促廉政、带头易俗树新风、带头护家促稳定的“五带头”对农村党员实践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考核,不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在本届两委班子三年届满时,优秀党(总)支部所占比例达到总数的80%以上,先进党员所占比例达到总数的70%以上。

2.完善落实村党支部工作制度。要继续落实好党内“三会一课”工作学习制度,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要向党员报告工作;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对党支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做好下月的支部工作计划,通过当前工作研究组织的发展方向,审议重要事项,研究村内重大事情的解决办法;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组织党员集中学习重要文件。坚持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党课,组织党员学xxx市、区的重要政策,学习时事热点,开展党员作风教育和廉政教育;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在执行上级组织决议,群众关心的问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认真做好农村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入党积极分子“三推两考”、发展党员“双推双公示”和“票决制”等工作制度,注重把那些年纪轻、文化程度高、思想观念新、有致富能力的人,特别是群众基础好、能力较强的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列为发展对象,进行重点培养,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断壮大农村党员队伍,优化党员队伍结构。要把发展优秀青年农民党员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一条重要标准,凡连续两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党支部及党支部书记,一律不得评优。对三年内不发展党员或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村党支部书记,镇党委进行调查核实后,免除其村党支部书记职务。要对农村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村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推进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考评制度,逐步探索加强农村党员管理的有效途径。要搭建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平台,扎实开展党员责任区活动,有活动能力的党员参与责任区活动达到100%,每名党员都要联系10-20户群众,充分发挥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4、加大后进村整顿力度。对于班子软弱涣散、“两委”人员不和、经济发展滞后、社会秩序混乱的村,镇党委将采取综合治理的方式集中半年进行认真整顿,按照村级两委班子成员任期目标承诺制的要求严格考核,公开评议,对于整顿成效不明显、继续发生越级集体访或村干部违法违纪的村,将取消评选“五个好”党支部和“优秀党支部书记”资格。对于党性差,不服从党支部正确领导、干群关系紧张、工作不做为、服务群众热情不高、不为民办实事、群众评议不称职的两委人员,镇党委将按照组织程序予以免职和根据法定程序予以罢免。

(二)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提高村级“两委”班子的执行能力

1.理顺村级“两委”关系。村党支部是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村党支部要对村委会实行政治上的领导、工作上的指导、思想上的引导,做好村级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定期向村委会通报工作,支持村委会依法管理村务。村委会必须自觉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工作,依法行使职权,积极主动的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村级“两委”班子要认真贯彻执行“两委”联系会议制度,各负其责,形成合力,使村级“两委”班子真正成为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对未执行“两委”联系会议制度,没有会议记录或记录虚假,造成工作失误和集体经济损失的,镇党委将追求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健全完善村级民主决策程序。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全面推行“四议两审三公开”制度。要对“四议两审三公开”每个环节的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决策结果、执行情况、对执行中问题的处理情况等作详细记录,使“四议两审三公开”制度更加科学化、规范化。镇党委将对村级执行“四议两审三公开”情况实行季度检查制度,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评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

3.落实村级程序性民主管理制度。要严格落实村级财务“村帐托管、双层审计、电算管理”、村级大额资金专储账户管理、村级重大经济事项招投标、村级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化管理等村级程序性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约束村级“两委”干部经济行为,逐步形成靠程序性制度管钱、管事、管权的长效工作机制。对私自决定或违反规定程序决策造成工作失误、集体或群众利益损失的,经镇党委调查核实,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加大村级事务公开力度。要加大村务、财务、党务公开的力度。要拓展公开内容,重点公开各级扶持新农村建设的政策、项目、资金及使用情况,发展党员,任期工作目标,村级重大决策,村级财务收支等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严格公开时间,财务每月公开一次,党务、村务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要丰富公开形式,每个村都必须同时具备固定公开和入户公开两种形式,开设村报的村,应在村报设村级事务公开专栏,全面提高公开的时效性。固定公开小样、入户公开材料和公开照片要留存备查。镇党委每季度对村级公开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专项调查,组织党员会、村民代表会集中评议公开效果。对不公开、假公开的,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给予一定的处理。

(三)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和改善村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村干部素质

1.树立全新的选拔任用观念。要依据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具体的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注重把年纪轻、文化程度高、思想观念新、遵纪守法、带头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能为群众办实事的人选拔到村干部岗位上来。村干部队伍要逐步形成以45岁左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为主的梯次结构,每个村要选配一名35岁以下的村干部,村级“两委”班子中至少要有1名妇女干部,村委会中的女委员比例不低于30%。要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教育管理和培养使用,适时吸纳进村级“两委”班子。提倡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人兼”,村“两委”干部通过法定程序实现交叉任职。通过三年的努力,确保下届村“两委”换届后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人兼”,村“两委”干部交叉任职比例达到85%以上,党员在村委会成员中的比例达到90%以上,村委会主任是党员,村委会成员中有党员。

2.加强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程,全面提高村级干部的能力素质。村级干部要积极参加区委举办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集中培训班。镇党委将有计划的组织“两委”班子成员、农村党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大学生村官培训,累积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并建立培训工作档案。利用三年时间,使村干部普遍掌握1-2门农业实用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

3.建立村干部任期目标承诺制。要严格贯彻落实村级班子及成员任期目标承诺制。村级班子及成员要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任期目标,接受党员群众监督。镇党委将结合“双述双评”,对村级“两委”班子任期承诺目标的完成进度和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并在下次换届选举前,组织任期目标完成情况专项述职大会,对没有完成任期目标任务、群众满意度低于70%的村级干部实行工资待遇和岗位双重问责,引导农村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促进村级干部有效履职。

(四)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为村级“两委”班子建设储备充足的后备人才

1.做好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工作。按照村级后备干部“三荐两考”选拔方式,在村“两委”换届后集中组织一次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工作,进一步充实村级后备干部队伍。村级组织正职要按照1:1的比例配备后备干部,村级组织副职和委员要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配备后备干部。每个村至少要有2名35岁左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后备干部。

2.做好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要有针对性地给村级后备干部交任务、压担子,安排他们积极参加村级党务、村务管理和参与村内的中心工作,使他们在实践中锻炼成长。对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后备干部,可通过担任村群团组织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聘用为村级工作人员等方式进行实岗锻炼,为他们提供施展才能的舞台。

3.做好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要对村级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考核一次,对不符合条件的村级后备干部及时进行调整,并及时补充,始终保持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常量。

三、切实加强村级“两委”班子建设的组织领导 镇党委将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担负起抓好村“两委”班子建设的直接责任,及时研究解决村“两委”班子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季度党委会安排专题听取包村领导对所包村“两委”班子建设情况的汇报,组织部每半年对班子建设情况进行集中考察。当年的汇报情况和考察情况作为评定年底村级优秀的重要参考标准之一。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镇村级两委班子建设的意见 篇2

乡村医生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 是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近年来特别是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以来, 乡村医生整体素质稳步提高, 服务条件显著改善, 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不断提升。但也要看到, 乡村医生队伍仍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薄弱环节, 难以适应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切实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经国务院同意, 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 总体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 从我国国情和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长远建设出发, 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 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养培训政策,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 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 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 主要目标。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 力争使乡村医生总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逐步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乡村医生各方面合理待遇得到较好保障, 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 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 更好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明确乡村医生功能任务

(三) 明确乡村医生职责。乡村医生 (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 下同) 主要负责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并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工作。

(四) 合理配置乡村医生。随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深入开展和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逐步建立, 各地要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 合理配置乡村医生, 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

三、加强乡村医生管理

(五) 严格乡村医生执业准入。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 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条件不具备的地区, 要严格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要求, 由省级人民政府制订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者经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人员进入村卫生室执业的具体办法。

(六) 规范乡村医生业务管理。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切实加强乡村医生执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管, 促进合理用药,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七) 规范开展乡村医生考核。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下, 由乡镇卫生院定期对乡村医生开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乡村医生学习培训情况以及医德医风等情况。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和财政补助的主要依据。

四、优化乡村医生学历结构

(八) 加强继续教育。各地要按照《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 (2011—2020年) 》要求, 切实加强乡村医生教育和培养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进入中、高等医学 (卫生) 院校 (含中医药院校) 接受医学学历教育, 提高整体学历层次。对于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医学相应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 政府对其学费可予以适当补助。

(九) 实施订单定向培养。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 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中、高职免费医学生培养。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

五、提高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

(十) 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在同等条件下, 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 进一步吸引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聘用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

(十一) 规范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各地要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 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 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各地可选派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到省、市级医院接受免费培训;乡村医生每3—5年免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脱产进修, 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乡村医生应学习中医药知识, 运用中医药技能防治疾病。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优先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六、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

(十二) 开展契约式服务。各地要结合实际, 探索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的签约服务。乡村医生或由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 (含全科医生) 和乡村医生组成团队与农村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 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并按规定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分担, 具体标准和保障范围由各地根据当地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签约人群结构以及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乡村医生提供签约服务, 除按规定收取服务费外, 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加大适宜技术的推广力度, 鼓励乡村医生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服务, 并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十三) 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在现行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增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按照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 由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考试大纲, 统一组织, 单独命题, 考试合格的发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执业。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按规定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七、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

(十四) 切实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各地要综合考虑乡村医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本, 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 保障乡村医生合理的收入水平。

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根据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 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在2014年和2015年将农村地区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乡村医生的基础上, 未来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继续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 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未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签约服务的地方, 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 要通过设立一般诊疗费等措施, 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分担。在综合考虑乡村医生服务水平、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和不增加群众个人负担的前提下, 科学测算确定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 原则上不高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 并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 要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 给予定额补助。定额补助标准由各省 (区、市) 人民政府按照服务人口数量或乡村医生人数核定。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动态调整乡村医生各渠道补助标准, 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

(十五) 提高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医生待遇。对在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服务的乡村医生, 地方财政要适当增加补助。

八、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养老和退出政策

(十六) 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 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对于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 各地要结合实际, 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 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十七) 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各地要结合实际, 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确有需要的, 村卫生室可以返聘乡村医生继续执业。

九、改善乡村医生工作条件和执业环境

(十八) 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各地要依托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 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 进一步支持村卫生室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加快信息化建设, 运用移动互联网技术, 建立以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和基本诊疗为核心的信息系统并延伸至村卫生室, 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时结算管理、健康档案和基本诊疗信息联动、绩效考核以及远程培训、远程医疗等。

(十九) 建立乡村医生执业风险化解机制。建立适合乡村医生特点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可采取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等多种方式有效化解乡村医生的执业风险, 不断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

十、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 制定实施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统筹考虑。各省 (区、市) 要在2015年3月底前制订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并报国务院医改办公室、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二十一) 落实资金投入。县级人民政府要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中央财政和省级人民政府对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予以支持, 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补助力度。各级财政要及时足额下拨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经费, 确保专款专用, 不得截留、挪用、挤占。

(二十二) 开展督导检查。各地要切实维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 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对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 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建立督查和通报机制, 确保乡村医生相关政策得到落实。

2015年3月6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镇村级两委班子建设的意见 篇3

一、充分认识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近年来国内外重大动物疫情频繁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在全球范围内不断蔓延,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较为严重的影响。我国也先后多次发生较大规模的禽流感、猪蓝耳病疫情,对局部地区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危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实践证明,要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和流行。必须进一步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健全兽医工作队伍。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是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的基础,是动物强制免疫、畜禽标识加挂、免疫档案建立和动物疫情报告等重要防疫措施实施的主体力量。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可以把动物防疫的网络延伸到基层。可以把动物防疫的意识强化到基层,可以把动物防疫的技术传授到基层,有利于禽流感、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情的早发现、早反应、早处置,有利于各项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落实。

近年来,各地在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对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项工作整体上进展还很不平衡,队伍不稳定、人员素质不高、经费缺乏、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十分突出。村级动物防疫队伍极不适应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需要。各地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不断提高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能力和水平。

二、积极推进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

(二)明确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的原则和目标。要按照“因地制宜、按需设置、明确责任、择优选用、注重素质、创新机制”的原则,把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纳入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整体规划,结合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和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建立起适应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三)科学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配置,要与动物防疫工作实际相适应。要确保禽流感、猪蓝耳病等重大疫病防控措施在基层能够得到有效落实。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畜禽饲养量、养殖方式、地理环境、交通状况和免疫程序等因素综合测算。科学合理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要设立一名村级动物防疫员。畜禽饲养量大、散养比例高或者交通不便的地方,可按防疫工作的实际需要增设。

(四)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责任。要建立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责任制。村级动物防疫员主要承担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畜禽标识加挂、散养户动物免疫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等公益性任务。各地要进一步量化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任务,细化质量标准,明确考核指标,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进度具体、要求严格。

(五)做好村级动物防疫员选用。建立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选用制度。村级动物防疫员要优先从现有乡村兽医中选用。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掌握选用条件,严格选用程序,严把进人关。要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责任书,明确其权利义务。

(六)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各地要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综合运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等方式,着力培养一支适应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要建立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制度,把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纳入动物防疫队伍整体培训计划,制定系统完善的培训方案。要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切实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七)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考核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各地要把动物强制免疫、畜禽标识加挂、免疫档案建立和动物疫情报告等情况作为考核主要内容,定期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村级动物防疫的工作开展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报酬补贴挂钩。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给予相应的处罚。要坚持人员的动态管理,对综合考评不合格的,要及时调整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要建立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监督管理办法,严肃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纪律。规范村级动物防疫员行为。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八)加强对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和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摆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根据本意见的精神,制定本地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进。要把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作为考核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落实和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一项指标,逐级进行考核。

(九)建立村级动物防疫员经费保障机制。村级动物防疫工作经费以地方财政投入为主,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各地要在中央出台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补助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协调财政等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特别是村级动物防疫工作经费补助制度。要认真测算村级动物防疫工作的任务量和工作强度,把村级动物防疫工作所需的各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提高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经费保障水平。要为村级动物防疫工作配备必要的疫苗冷藏设备和防疫器械,切实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工作的装备水平。要加大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培训经费投入力度。切实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技术水平。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镇村级两委班子建设的意见 篇4

为了进一步强化村级集体经济审计监督,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行为,维护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村级财务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萧委办

[2008]85号)、《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萧委办[2009]100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财务管理长效监督机制的意见》(萧委办[2009]101号)精神,依据《浙江省农村集体审计办法》(省政府令第147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村级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审计监督,提升我区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维护农村社会和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从2011年起,对全区481个村社及其所属经济实体全面开展上

年度审计,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监督,及时纠正村级财务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保护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

(三)工作原则

客观公正:审计人员在办理审计事项时,应对审计意见书坚持公正和客观的态度。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实事求是:审计人员收集证明材料和出具审计意见书时,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防止主观臆断,确保证明材料和审计意见书的客观性。

保守秘密: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对知悉被审计单位的有关秘密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二、审计办法

(一)审计范围

村级集体经济审计范围包括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单位的资产负债、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及财务民主管理进行的审计。包括村级集体经济财务收支审计、村属经济实体审计、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审计、土地征用补偿费和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以及信访反映突出问题的专项审计等。

区农办为我区村级集体经济审计主管部门。

(二)审计依据

审计依据为《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省政府令第147

号),区委、区政府关于村级集体“三资”管理、财务管理、民主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萧山区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等。

(三)审计的对象和内容

1、审计对象:全区481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的经济实体

2、审计内容:

(1)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2)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财务会计报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台账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

(4)资产、债权、债务、损益及分配情况;

(5)各类承包租赁合同的签订及兑现情况;

(6)村级集体资产及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情况;

(7)村级长期投资及资金出借情况;

(8)村干部报酬支付情况;

(9)经营费用开支使用情况;

(10)村级财务民主管理及财务公开情况;

(11)土地征用补偿费等费用的收入、管理和使用情况;

(12)借入资金、受赠资金物资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13)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四)审计方式

全区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承担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

具体审计机构由区农办、区招投标管理办负责协调落实。

(五)审计程序

1.编制计划,制定方案。严格按照《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开展审计工作,区农办在年初编制审计工作计划,制定具体审计方案,并将目标任务下发至各镇街。

2.委托机构,做好准备。各镇街农村财务管理监督领导小组为本镇街的村级集体经济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制定好具体的工作计划,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准备好村级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事项的相关资料,做好审计准备。

3.下达通知,开展审计。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实施审计的3日前下达书面审计通知书,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通过审查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凭证、账簿、报表,查阅文件、资料,检查现金、有价证券、实物,向相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全面、客观、真实地审查和核实被审查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记录和有关证明材料要有规范的文书格式。审计意见书要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4.公开结果,加强整改。除涉及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情形外,审计结果应向被审计单位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公布。对审计意见书中提出的整改或处理意见要督促检查,抓好落实。

(六)审计经费

村级集体经济年度审计工作经费列入区、镇街财政预算,审计经费由区、镇街两级各承担50%。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村级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是对农村集体资产和经济活动实施行政监督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保障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有利于维护农民群众的物质权益和民主权利,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利于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各镇街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做好村级集体审计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真正把这一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好。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抓好村级集体经济审计各项工作,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区农办要配备精干力量,具体抓好审计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指导和监督审计单位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并对审计意见书严格把关;区纪委、区监察局要加大对审计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坚决查处村级财务管理中违法、违纪及违规行为;区财政局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合理保障审计正常工作经费;区民政局、区招投标管理办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各镇街农村财务管理监督领导小组要加大审计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力度,确保审计工作取得实效。

(三)注重实效,抓好整改。抓好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是整个审计工作的关键环节,是检验和衡量审计成效的主要标准。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整

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提高整改成效。具体做到“三个”落实:一是要落实整改时限。各村必须在审计意见书下达之后一个月内将审计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上报镇街,由镇街汇总后上报区农办。二是要落实整改措施。各村社要对审计意见书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仔细深入分析,认真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整改。三是要落实整改责任。对不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或执行不力的现象和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后,进行严肃处理。区纪委、区监察局要全面介入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及时或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在全区进行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镇村级两委班子建设的意见 篇5

全面加强村级班子建设

——贵港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2005-12-31 9:18:47 作者:甘靖康

来源:组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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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的要求和部署,我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5月18日正式启动,到8月下旬基本结束。整个工作分准备、登记推选、推荐选举和总结交接四个阶段进行,目前已基本完成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现将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辖桂平、平南、港北、港南和覃塘三区两县市,共有85个乡镇(撤并前)和1个办事处、1143个行政村(含社区、街居,下同),总人口470多万,其中党员12.2万名。

截止2005年10月31日,全市共有1141个村依法完成了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占99.74 %。其中一次选举成功的村1079个,占94.56%;按要求在8月底完成任务的1132个,占99.21%。这次选举,村委会全部实行直选,村级党组织选举分别采用“两推一选”和“公推直选”的方式进行。其中实行“两推一选”的740个,占64.85%;实行“公推直选”的401个,占35.14%。全市共选出村民代表40669名,村民小组长23341名,村“两委”班子成员6845名,其中村级党支部成员5364名,村委会成员5611名,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的4130人,占80.88%;村支书、主任一肩挑的574人,占50.3%,比上届增加了381人,提高了33.7%,“双高双强”型的支书、主任944人,占82.6%。在“两委”班子中,女村干部1600人,其中女村委成员788人,占村委成员的15.4%,女支委成员812人,占村支委成员的15.1%,有妇女干部的村委会961个,占村委会的84.1%。全市村干部职数由上届的6992人减少为5865人,减幅达19.2%,按每人每月230元,一年2760元计算,每年减少村干部补贴311多万元。全市共有选民2818003人,参加选举的人数达2624121人,参选率达93.1%;全市有农村党员62356人,参加支部投票选举的党员46895人,占农村党员总数的75.2%,除了一万多名长年外出的党员外,应到会的党员参选率也达到95%以上。透过上述数字,我们看出了许多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新变化、新面貌,看出了许多令人欣慰和高兴的好现象。概括起来就是具有“五高一少”的好现象:即选民和党员参选率高,一次选举成功率高,两委班子交叉任职比例高,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高,表现在三点:一是女村干部占的比例增多,二是平均年龄下降,文化程度提高;三是“双强”型人才增多;还有一个高就是群众对选举工作和选出的班子满意度高,这个高也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行使;二是当选的干部大多数都是高票当选,群众对新班子的信任度明显增强;三是整个程序都依法依规进行,没有暗箱操作的行为,实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群众上访告状的明显减少。一少就是村干部职数减少,减轻了农民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总的来说,今年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基本达到了自治区提出的各项目标要求。

二、主要做法

在自治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市各级党委政府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坚持以加强基层班子建设为核心,严格程序、依法操作,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了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各项任务,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总结我们的做法,可以概括为四句话:“明确一个目标,严把两个关口,做好三个加强,确保四个到位。”

(一)围绕加强基层执政能力建设的目标,切实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

村“两委”换届选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对进一步提高农村干部队伍的素质,增强村级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市各级党委政府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出发,把搞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为保证人选质量,市委副书记韦良同志在动员大会上就明确提出,必须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严格“两委”成员的标准条件,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尤其要选拔那些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共同富裕能力强的“双高双强”型优秀人才充实到村“两委”班子中去。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各县市区党委、各乡镇党委能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把标准条件细化、具体化,以便党员、群众理解和掌握。比如桂平市提出了“四不选”的原则,即对不积极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与上级党委、政府消极对抗的人不选;作风霸道,拉帮结派,闹不团结的人不选;违反村规民约、有明显劣迹或严重违法行为的人不选;个人虽富但思想品质不好的人不选。这样做,既有利于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真正选出素质高的、群众满意的村委会成员,又可以保障选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促使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更好地为农民群众服务,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此外,为解决村干部队伍人浮于事,职责不清,目标不明,动力不足,互相推委,战斗力减弱等问题,我市严格按照自治区提出的 “两个比例”要求,大力推行交叉任职,最大限度地精减村干部的职数,扩大“一肩挑”的比例,使村级领导班子真正达到“少而精、少而强”的目标。据统计这次“两委”委员总数6845人,比上届减少了782人;村支部书记与村委主任实行“一肩挑”的574人,比上届多381人。

(二)严把两个关口,依法办事,自觉维护党员群众民主权利。

1、严把依法办事关。村“两委”换届选举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工作中,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方法和程序办事,做到该遵循的原则一个也不能变通,该履行的法定程序一个也不少,该交给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一点也不保留。在村委换届选举中,我们严格执行法定程序,严把“五关”,即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关、选民登记关、选举人预选关、选票发放秘密填写关、公开投票唱票计票关,做到选举委员会成员、选民名单、侯选人、选举日、投票时间、投票地点、选举工作人员、选举结果“八公开”。为了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有些乡镇统一印发《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主持词》、《第四届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的说明》等几十份材料,规范村级选举工作。在党支部选举中,凡是具备条件的村,我们都采用“公推直选”的办法,即既在党员中推荐,又在全体村民中推荐,再在党员中选举。这样使村支部成员不仅党内认可,而且还有群众认可。选举工作结束后,各地都及时依法办理了交接工作,完善了村规民约,制定了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工作计划以及干部考核、廉洁自律、档案管理、工作程序、议事规则、纪律守则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严把民主权利关。在选举工作中我们重点把好六个关键环节,保证村民五项民主权利落到实处。一是由村民会议民主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保证村民的推选权。二是搞好选民登记工作,保证村民的选举权。首先搞好选民名单登记造册,然后在村显要位置上墙张榜公布,做到不错不重不漏。三是由村民直接提名确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保证村民的直接提名权。四是组织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保证村民的投票权。各村在选举日大都设立了中心会场,设立验证发票处、秘密写票处、代写处和投票处,保证村民的自主权利。五是认真处理村民对选举程序或选举结果提出异议,保证村民的申诉权。我们对村民提出的异议,在调查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坚持依法、公正、公平、公开、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好三个“加强”。

1、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增强预见性,争取工作的主动权。今年年初,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还没有正式启动之前,我市各级组织部门就会同当地民政部门组织了调查组,进村入户开展了大规模的调查摸底工作,通过问卷调查、民主测评、召开座谈会、走访选民等形式,多渠道征求基层对支部直选、村“两委”交叉任职、村支书主任“一肩挑”等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摸清了上届村干部的基本情况和党员群众的要求,详细排查出影响换届选举的各种不利因素,掌握了第一手资料,真正做到底子清,心里明,针对重点难点村还制定了“一村一策”,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平南县针对调查摸底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顿,对村“两委”班子空缺职位进行了充实,对不胜任工作的同志进行了调整,有意识地考察和培训了一批后备干部,为换届选举工作打好扎实基础。

2、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广、法律性政策性强,是全市农村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事关全市农村改革、稳定和发展大局,事关党委政府基层政权的巩固,为此,各级党委政府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有关文件要求,始终将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列为党委工作重要议程。一是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创新举措,狠抓落实。二是成立机构,明确职责,形成合力。为保证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从市、县到乡、村四级都成立了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及其工作办公室,由各级党委书记或分管副书记亲自挂帅,亲自指挥。此外,还明确组织部门负责牵头抓总,各级民政、司法、农业、团委、妇联等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坚持一个步调、一个声音,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建立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制度,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各县市区委书记和乡镇党委书记都亲自抓部署、抓落实,主动到问题多、矛盾突出的地方指导工作,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各乡镇的领导干部还建立了自己的联系点,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寻找工作差距,加强督促检查,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港北区港城镇还实行了镇干部包村责任制,全镇39名干部每人都负责联系指导一个村,并与乡镇党委签订责任状,人人有任务,个个有责任。为此,全镇干部都有压力,加强学习,经常深入村屯调查研究,对选举的程序做到烂熟于心,对所包村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存在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做好群众的教育和引导工作,使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并走在全区前列。

3、切实加强检查与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为加强检查与指导,我市市、县、乡分别抽调了4153名干部,组成1223个工作指导组下到村具体指导、协助各村开展换届工作。指导组明确职责,经常深入基层指导,对选举中每一阶段是否都按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严格执行,对一些影响、干扰和破坏选举工作的行为是否进行了有效的处理等问题,都进行严格的督促与检查,把好质量关。比如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覃塘区在换届选举中发现有些村材料不健全、手续不完备等情况,立即责令其对全区145个村逐一进行排查,对有问题的村逐一进行整改,保证了选举工作的严肃性和依法性。

(四)认真筹划,精心组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四个到位

1、认真制订方案,确保准备工作到位。方案是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依据,对指导下级工作开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确保“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取得圆满成功,我们组织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对《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全区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05]14号)的精神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并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贵港市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时间安排、村“两委”职数选配要求、具体步骤、组织领导等,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在这个基础上,各县市区、各乡镇也结合自己的实际,制订了更加具体、操作性更强的实施办法,为换届选举工作的实际运作做好充分准备。港南区在制订实施方案同时,还制订了选举工作预案,针对换届选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估计足,分析透,研究制定了详细的实施细则和操作程序,重点准备了主持词、注意事项等选举大会使用的材料和一整套预案,做到未雨绸缪。

2、多方筹措资金,确保选举经费到位。各级政府都把换届选举工作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做到按时足额划拨到位。据统计,全市共落实换届选举工作经费2957580元,其中,县市区落实829045元,乡镇落实1178895元,村居落实949640元,为“两委”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经费保障。

3、广泛发挥现代传媒作用,确保宣传工作到位。村“两委”换届选举涉及到家家户户,牵连到老老少少,时间短、任务重、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取得广大选民信任支持,增强他们的参与意识,是村“两委”换届选举能否成功的关键环节。为此,各级党委始终把宣传动员,激发选民参与民主选举贯穿到整个工作的全过程。在换届选举中,各乡镇、各村充分利用广播、标语、会议等多种形式,把选举宣传工作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使选民的法律意识、参选积极性空前高涨,为村“两委”换届选举圆满完成夯实了思想基础。此外,积极引导选民选好自己信赖的当家人。在对“两委”候选人的基本条件明确后,通过召开党员大会、群众会议以及张贴公告等形式对候选人条件进行宣传,积极引导群众把群众拥护、奉公守法、办事公道、廉洁勤政、年富力强、热心为村民办事的人选进“两委”班子,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整体水平。据统计,全市共出版墙报、宣传栏300多期,张贴标语2860多条,印发各种宣传资料28000多份,编印“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简报75期11630份。桂平市在宣传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和村民代表作用,每一阶段、每一步工作都入户宣传,实施“五步法”,即在动员阶段,通过广播电视、板报、宣传栏、播放电教片等形式引导群众了解,领会和掌握选举法规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让选民了解换届选举的意义;在推选选举委员会阶段,向群众宣传“选委会”的职责、任务等;在提名候选人阶段,向群众宣传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引导群众从大众利益出发,把确实为民办实事好事的年轻、能干的人推选出来,实实在在地带领群众发家致富;在投票选举阶段,让选民了解投票的程序、办法,如何办理委托投票,如何合法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在选举结束后,教育选民积极支持、配合新的村委会工作,提高村民民主参政议政的意识。

4、多层次举办各种学习培训班,确保培训工作到位。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责任大、任务重、程序多,涉及的政策法规较多。为保证能组织好、指导好、监督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开展,各级党委认真组织了培训,今年两委换届工作的培训力度比以往任何一届都大,参加培训的人数多,规格高,培训的内容针对性强,操作性强,培训方式灵活多样,直观、易懂、掌握快。市直接培训到县市区党政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县市区直接培训到乡镇党委书记和党政分管领导;乡镇直接培训到村支书主任及村干部;村一级对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都进行了培训。据统计,全市共举办了1103期换届选举工作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达23255人,培训了一批懂政策、会操作、能指导的工作骨干,对整个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培训工作中,覃塘区创造性地采取了模拟选举和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极大地提高了选举工作人员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与水平,确保选举工作质量。

三、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加强党的领导是搞好村“两委”换届工作的保证。

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涉及面大,工作任务重,政策性强,能够圆满地完成换届工作,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了对换届工作的领导,市、县、乡三级都建立了党政领导工作责任制,把换届选举工作作为今年重中之重的工作来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组织、民政、人大法工委、司法等相关部门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为换届选举做了大量工作。

(二)充分发扬民主是搞好村“两委”换届工作的前提。

这次村委会、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呈现出选民参选热情高涨、参选率高、村里选举竞争激烈的特点,真正实现了民主选举。

(三)严格依法办事是搞好村“两委”换届工作的关键。

民主选举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只有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通过法定的程序来实现村民的民主权利,才能体现人民的民主,也才能真正做到村民自治。

(四)重视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是促进村“两委”换届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手段。在换届选举工作中,我们做到高密度、高频率、高覆盖面地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收到很好的效果。事实证明,通过深入细致地宣传工作,大张旗鼓地发动群众,积极引导群众,才能保证群众的意志与党和政府的意图一致;也只有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村民的民主意识增强了,参与选举的热情高涨了,我们开展的民主选举才有群众基础,民主选举村民委员会的目的才能最终实现。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总的来说,我市2005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是顺利的,程序是合法的,成效也是显著的,基本达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目标要求,但是,也存在一些具体的问题。一是工作推进不平衡,大部分村都能够按要求在8月底完成任务,也有少数村(9个)到10月底才完成,到目前为止仍有2个村没有完成选举任务,而且问题比较复杂,难度仍然比较大;二是群众的民主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群众没有很好地利用好自己的权利;三是个别村在选举当日没有设中心会场,有些村流动票箱设置过多,存在隐患,易出现问题;四是农村家族势力、宗族势力仍不同程度的影响村“两委”换届选举;五是农村后继乏人的情况依然比较严重等等。这些问题,都在影响着村级政权建设和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落实。为此,我们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出发,认真抓好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后续工作。

1、对还没有完成换届选举任务的桂平市麻垌镇梁村和港北区中里乡铁岭村,要集中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的力量进行攻关,共同研究,落实责任,涉及哪一级的问题,由哪一级来协调解决,尽快拿出方案和解决问题的办法,争取在12月底之前全部完成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2、抓好对新一届村“两委”成员的教育培训,各地要以党校为主阵地,分期分批对新当选的村干部进行教育培训,县(市区)委负责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培训,乡镇党委负责对村“两委”其他成员的培训,重点学习农村各项工作政策法律法规和经济知识,传授工作方法,全面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增强他们的“双带”能力,让他们在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中发挥更大作用。

3、加强制度建设。要按照中央有关文件和《广西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广西村干部工作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将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奖惩、监督的要求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指导和帮助村级组织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村民会议制度、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等重要制度以及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要相应地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会议记录本、村民会议记录本、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本、村务公开记录本等,进一步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自治机制。

4、做好离任干部的稳定工作。因为这次换届选举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关于村干部职数的要求,所以离任的干部比较多,要妥善安排,派出专人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对年老的,要落实好他们离任后的待遇问题;对年轻的要鼓励他们落选不落志,帮助新当选的村干部做好村内工作。

5、加强农村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各县市区,各乡镇要通过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善于发现和掌握年纪轻、文化高、有潜力、有群众基础的后备人才,建立村级干部档案和农村人才库,加强对他们进行培训,为下一届村级换届选举做好准备,切实解决好村级干部后继乏人的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镇村级两委班子建设的意见 篇6

学风建设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是高等学校建设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良好的学风是学生成才的基础,是学生的思想品质、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提高大学生学习能力和学习的内动力,端正学习态度,切实提高我院教学质量,进一步落实“

一、十、百、千、万”工程建设,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按照学校学风建设的总体安排,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艺术设计学院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思路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制度为保证,激励为牵引的建设方针,创新工作,努力实现我院学风建设的新突破。

要进一步明确教学中心地位,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和全过程育人的良好格局,努力营造优良学风,积极培养学生勤奋自律、刻苦钻研的学习态度,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全面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建设思路:学生是学风建设的主体,要整体规划学风建设,紧紧抓住教与学两方面,树立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以教育为基础、以就业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质量为生命线的学风建设思路;立足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教育与服务机制,规范学风建设行为;以正面教育为主,以丰富多彩的学风建设活动为载体,引导学生志存高远、奋发进取、创新成才,在学院形成“勤奋好学、尊师重学、争优比学”的良好氛围。

二、学风建设的主要内容

学生是学风建设的主体,也是学风建设的直接受益者,学风建设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目的、考试风气和精神面貌等。具体分为学生个体学风建设和学生集体学风建设两方面:

1.对学生个体的要求:学生是学风建设的主体,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掌握学习规律,提高学习效果,完成学习任务;树立热爱学习、全面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求真求实,勤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实践中拓展素质、提高能力。

2.对学生集体的要求:学生集体是指学生宿舍、学生班级、学生社团,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小环境。学风建设对学生集体的基本要求是:诚实守信,互相帮助,见贤思齐,共同提高;在各项学习检查评比中成绩好、进步快、获奖面广;学术性社团积极活跃;集体中的学生干部素质好、有感召力、在学习、生活上起模范带头作用;违纪现象少;涌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学风建设的总体要求

1、在学生中大力弘扬 “爱国敬业、求实创新”的校训精神,倡导在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形成师生互动、教学相长,学生自觉、自律、自主意识充分发挥的良好局面。

2、教育和引导全体学生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学习成才上来,树立起乐于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努力把学生党、团支部和班集体及寝室建设成为学习型组织。

3、学生应努力适应大学的学习特点,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尤其注重加强自学能力的培养和行为自制力的提高,合理支配课余时间,努力提高学习效率,及时消化巩固所学知识。

4、学生应加深对社会形势的认识,加强对专业前景的理解和对专业兴趣的培养,确立自身的发展方向,不断明确学习目标,增强学习的内动力。

5、学生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上课不迟到、不早退,更不得无故旷课,不在课堂上吃任何零食,课堂上不说话,不做与课堂学习无关以及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事情,请病假需出具医院证明,事假原则上不予审批。

6、学生应正确理解考试是检验学习效果的手段,而不是学习目标,在考试中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杜绝一切作弊行为,作到公平竞争,力争取得好成绩。

7、建立和健全学风监督评估体系,建立学风建设责任制和目标管理机制,提高学风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形成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学风建设的工作原则

1、坚持教风建设和学风建设相结合。学风建设贯彻于学生在校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各个环节,教风建设和学风建设相辅相成,相互影响。学院在大力加强教风建设的同时,全面加强学生实践环节的引导和管理。

2、坚持常规管理与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学风建设是通过全体教职学工共同促成优良学风形成的一个动态的过程,有其反复性和长期性。在进行常规管理的同时,必须努力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常抓不懈。

3、坚持教育管理和激励引导并重,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在学风建设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在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的同时,完善激励机制,更加注重挖掘和发挥学生的积极性,把建设优良学风转化为广大学生的自觉行动。

五、加强学风建设的主要措施

1、开展扎实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为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提供可靠保证。全体教师和学生政工干部要针对学生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积极性不高,考研风气不浓,学习成绩不理想等现象和问题,开展行之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学生深层次的思想困惑和存在的实际问题,引导学生树立奋发向上的志向,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明确教师职责,充分发挥教师在学风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教师要对课堂学习风气负主要责任,要认真备好课,上好课,充分调动学生认真听课的学习积极性,同时要对学生进行严格的管理,以良好的教风带动学风建设。配合学风建设的开展,学院将继续深入开展教风建设活动月,引导广大教师真正做到爱岗敬业、严谨治学、诲人不倦、为人师表,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率先垂范、言传身教,以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人格给学生以潜移默化的影响。

3、组织开展学风建设活动月十项活动

在学风建设活动月期间,继续深化一十百千万工程,学院将开展十项特色活动:(1)以专业相结合,邀请业内知名学者、专家来院讲学;(2)办好学院特色活动,举办学科竞赛及专业(设计基础、服装、环艺、传媒、动画)作品展活动;(3)发放学风建设调查问卷,开展学风建设调研;(4)组织全体学生学习校、院学风建设实施意见;(5)举办“准确定位、立志高远、脚踏实地”学风建设主题班会;(6)召开全院及各年级关于学风建设的座谈会;(7)学习经验系列(外语学习、专业学习方法,参赛经验交流)交流会;(8)举办成才教育系列(职业生涯规划、考研咨询、就业指导)讲座;(9)举办“从我做起,树优良学风”征文大赛;(10)学风建设活动总结表彰会。

4、通过多种措施,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和考试纪律,采取各种措施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考风,杜绝作弊行为,同时做好违纪学生的处理教育工作。积极开展“诚信做人,杜绝作弊”主题班会、诚信签名承诺、个案警示教育等活动,加强校规校纪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专业发展方向教育、就业指导教育,强化学生的学习动力。

5、完善激励机制,促进学风建设。进一步完善院级评优表彰制度,树立勤奋学习、学术创新的学生典型,鼓励先进,鞭策后进;鼓励学生干部和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定期进行经验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利用党员组织发展等机会进行学风教育,发挥评奖评优工作的激励、评价、导向功能,使学习态度、学习成绩成为开展以上工作的重要参考指标。

6、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科学研究、艺术创作和创新实践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引导学生充分利用第二课堂进行学习,提高自学能力,更新学习观念,以获得更多的知识和更强的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开展艺术创作,参加国家、省、市的各类设计大赛,举办系列高水平的名师学术讲座,促进师生之间的互动交流,提高校园学术风气。

7、加强职业生涯教育和指导,激发学风建设的动力。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学生进行职业生涯教育和指导,引导他们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和设计职业生涯的主攻方向,并围绕这个主题调整自己的学习方向,加强基础课,增加选修课,提倡文理渗透,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

8、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校园育人环境。通过建设高品位、高水平的校园文化,大力弘扬努力学习,刻苦拼搏的精神,以促进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的形成。坚持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使社会实践活动不断向纵深领域拓展,使之内容更加新颖,形式更加多样,成果更加明显,成为促进学风建设的重要途径。要继续坚持办好每年一届的大学生艺术节,加强学生社团建设,充分发挥社团组织育人功能,构筑全方位、立体化的校园文化体系,形成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9、严格日常教育管理,规范学生日常行为。建立辅导员与任课教师的联系制度,继续实行“一函、一表”的与教师联系制度,一函即给每位任课教师的一封信,一表即班级每门课程的缺勤情况反馈表,学院每月给每个班级的任课教师一份班级月份出勤情况反馈表,任课教师认真填写,及时反馈,便于学院掌握各个班级学风情况的第一手材料,形成全员育人的良好氛围。

10、关注重点对象,完善谈话、联系制度。对学习成绩较差的后进生,辅导员与他们建立定期谈话制度,经常关心他们的学习情况,对学习态度不端正的经常敲敲警钟,对学习方法不妥的经常加以指导,并与家长建立长期的联系制度,取得家长的支持,以最大努力降低不合格率,提高成才率。

六、完善机制,保障学风建设有序推进

1、成立艺术设计学院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书记任组长,总支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全体学生政工干部、两会主要学生干部,各班相应成立学风建设工作小组,配合辅导员、任课教师认真进行学风建设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校、院学风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明确分工,落实到人。

2、建立学风监督检查评价体系。建立学院班级二级检查、监督机制。实行过程管理,对全院各班级进行经常性学风检查、监督,完善学风建设日常管理的周报制度,定期公布学生旷课、旷操情况,动态把握,跟踪管理。将班级学风建设的开展情况同学院的学团工作表彰相结合,作为考核优秀集体和个人的重要指标。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镇村级两委班子建设的意见 篇7

为确保完成我省2011年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 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污染减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 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实施污染减排, 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十一五”以来, 全省上下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 坚持环保优先方针, 加大资金投入, 强化责任考核, 全力落实减排措施, 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减排任务, 为改善民生、建设生态文明作出了重要贡献。“十二五”时期, 是我省全面实现小康并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 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阶段。国家下达我省的减排任务是: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削减11.9%、12.9%、14.8%、17.5%。与“十一五”相比, 增加了减排指标, 拓展了减排范围, 减排工作面临任务加重、压力加大、难度加剧的新考验。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 完成好2011年的减排任务至关重要。经环境保护部初步核查, 上半年我省四项污染物核定削减率基本达到半年考核要求。但是, 由于经济增长速度较快, 产业结构偏重, 下半年污染物排放新增量较大, 缺少减排效果明显的重大工程, 新领域减排体系尚未建立, 如不采取果断有力措施, 全年减排任务将难以完成。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 充分认识减排工作的重要性, 充分认识减排形势的严峻性, 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加大工作力度, 落实关键措施, 狠抓督促检查, 确保完成全年减排目标任务, 实现“十二五”减排开门红。

二、加强领导, 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作为减排第一责任人, 要切实加强对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 把减排指标逐级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和重点企事业单位, 把减排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 把减排进度落实到具体时间, 把减排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进一步完善减排统计、监测与预警、考核体系, 切实把落实5年目标和完成年度目标结合起来, 把年度目标考核与季度减排通报结合起来, 严格执行减排奖惩制度。每月通报各地重点减排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和重点减排设施运营情况, 对工作不力和运营不正常的地区提出预警, 并定期开展减排督查, 督促有关地区明确整改目标, 制定整改措施, 落实整改责任, 确保整改到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将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地方与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 纳入政府绩效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 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省监察部门要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对污染减排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任务完不成的地区、部门负责人坚决予以查处, 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将各地减排任务完成情况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 全面接受监督。

三、突出重点, 全力实施减排工程

全力推动6个方面减排工程:一是切实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污水管网配套, 提高污水截流和收集能力, 充分发挥设施减排效益。加大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力度, 强化氨氮去除效果。年内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100万立方米以上, 配套建设主干管网2500公里。2015年, 基本实现全省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二是全面完成年度计划确定的127个畜禽养殖治污工程。2015年, 大、中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都要配备治污设施。对小型规模养殖场或散养户比较集中的地区, 分片建设集中处理设施, 畜禽粪便统一收集、处理和利用。三是进一步加大城市再生水管网建设力度。推动工业园区水资源循环利用, 扩大城市绿化、保洁的再生水利用量。2011年, 各市要建成一批再生水利用工程;2015年, 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率达12%。四是加快实施脱硫工程。现役燃煤机组采用石灰石_石膏法等湿法脱硫, 烟气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 必须进行脱硫设施改造。装机30万千瓦以上火电企业年内拆除现有脱硫设施烟气旁路总数的一半, 2013年, 脱硫设施烟气旁路全部拆除, 综合脱硫效率达90%以上。加快企业自备电厂、热电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改造, 采用循环流化床燃烧工艺的燃煤机组, 全部进行炉内喷钙改造, 实现自动添加脱硫剂, 2011年底, 全省热电机组综合脱硫效率达60%以上, 低于60%的加倍扣减脱硫补贴电价。钢铁烧结机、建材企业建设脱硫设施, 纳入脱硫自动监控系统监管, 列入年度减排计划的在建烧结脱硫设施, 必须在2011年10月底前竣工并投入运营。五是全面推进火电企业脱硝。2011年底, 全部火电企业完成脱硝前期工作并具备开工条件;2013年底, 完成单机容量13.5万千瓦以上现役燃煤机组的脱硝改造。已建成脱硝设施的机组脱硝效率年内必须达到设计效率的90%以上。现役新型干法水泥窑全部实施低氮燃烧, 熟料生产规模在4000吨/日以上的水泥生产线全部实施脱硝改造。生产规模在100万吨/年以上的钢铁企业, 在2013年前实施脱硝改造。六是积极实施机动车减排。逐步淘汰2005年前注册的运营黄标车 (含运营货车和运营客车) , 2011年完成10%的淘汰任务。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 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不许上路行驶。结合实施“蓝天工程”, 逐步在全省范围内供应国Ⅳ标准的车用燃油, 积极推进机动车国Ⅳ排放标准实施。年内率先在南京市供应国Ⅳ标准的车用燃油。

四、淘汰落后, 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

采取综合手段, 淘汰经济效益低、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落后产能。2011年, 淘汰5大电力集团、江苏国信和其他电力集团在江苏的20万千瓦以下火电小机组, 对苏南等热电企业密集地区实施热电综合整治, 鼓励上大压小、集中供热, 各县 (市、区) 现有热电企业10家以上的, 2011年年底前, 至少整合淘汰1-2家。深入推进化工行业专项整治, 组织开展纺织、印染、造纸等重点水污染企业整治, 提高淘汰落后产能标准, 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年底前, 淘汰一批排污量大、效益差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及产品, 关闭一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污染企业。进一步降低单位产值能耗, 控制高耗能产业规模, 扩大燃煤小锅炉“禁燃区”范围。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力度, 提高外省电量输入, 积极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五、严格准入, 切实减少新增排放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 加大对“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项目的调控力度。严把环评准人关, 在太湖流域全面禁批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等6类重污染项目, 积极引导企业向环境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园区集中, 推动产业集聚发展、资源集约利用、污染集中控制。严格建设项目总量审批, 在化工、造纸、印染行业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新增建设项目总量与所在地区减排任务完成情况挂钩, 对2011年减排工程进度滞后、不能完成减排任务的地区, 2012年, 一律暂停审批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新建项目排污量超过审批总量的, 暂缓环保竣工验收。严肃查处越权审批、分拆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行为, 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违规建成的项目, 责令停止生产, 停止供水供电。

六、强化监管, 继续巩固减排成果

高度重视减排设施监管, 着力推进解决减排设施运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加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监管, 严格落实《江苏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 对污水处理不达标、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泥处置不规范等行为, 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令限期整改、罚款、区域限批等处罚。将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处理水量、水质监测结果, 作为污水处理运营经费拨付的依据之一。按照国家减排考核要求, 继续完善污水处理设施中控建设。强化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监管, 推进电力企业脱硫设施运行规范化建设, 对两炉一塔、设计硫份过低、CEMS (烟气自动监控系统) 测点不规范的脱硫系统全面进行改造。严格脱硫脱硝电价管理, 根据脱硫脱硝设施运行情况, 拨付脱硫电价补贴。狠抓减排监测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建设, 加大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

七、完善政策, 进一步深化机制创新

深化创新, 建立有利于减排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努力增强减排的活力和动力。出台政策, 补助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建设运营, 补助淘汰黄标机动车。建立价格机制, 促进再生水利用, 实施商品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生产与推广应用补贴, 企业治污设施运行用电实施优惠电价。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研究制订关停搬迁重污染企业和再生水利用管网建设的“以奖代补”政策, 各级环保专项资金要向贡献量大、见效快的减排项目倾斜,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充分发挥其引导作用。省级环保引导资金分配按减排任务多少切块分解到各地, 各地要配套治污资金, 加大对减排工程支持力度。结合排污许可证管理, 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增加氨氮、总磷的排污权交易。强化科技支撑, 把污水深度处理、再生水利用、畜禽污染治理、脱硫脱硝等减排急需的共性关键技术, 列为科技攻关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主题, 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引进和成果转化。

八、制定预案, 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镇村级两委班子建设的意见 篇8

(一)落实建设(拆除)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招投标制度,严格限制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多的运输企业参与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招投标。建设(拆除)单位开工前要制定建筑垃圾、土方清运和处置作业方案,与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签订清运合同,与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签订处置合同或直接利用协议,依法办理建筑垃圾消纳许可。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执行的建设(拆除)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强化出土(拆除)工地现场监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施工工地出入口和建筑垃圾、土方、砂石堆放区安装视频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并与城管执法部门联网,新开工工地应安装完成视频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后方可施工。城管执法部门充分利用视频监控和现场执法等手段,加大对扬尘污染监管执法力度。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对进出施工工地的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对不按要求落实的施工工地责令整改直至达标。园林绿化、水务、路政等部门也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本行业工程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规范管理。

(三)落实项目经理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施工工地源头监管,将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管理纳入项目经理责任制,严格运输车辆管理,施工工地要做到“三不进、两不出”,即:无准运许可证的车辆不许进入施工工地,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不许进入施工工地,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不许进入施工工地,超量装载的车辆不许驶出施工工地,遮挡污损号牌、车身不洁、车轮带泥的车辆不许驶出施工工地。对违反要求者,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依法严肃处理。

(四)统一设置《建筑垃圾处置责任公示牌》。《建筑垃圾处置责任公示牌》纳入施工现场管理范围,公示建设(拆除)单位、施工单位、运输企业、现场负责人、消纳许可证编号、处置场所名称、监督电话等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日常检查,对不按要求落实的单位责令整改直至达标。

(五)推行专用账户管理。建设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费和处理费预存至专用账户,专用账户开户银行根据建设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场所三方签字和盖章后的结算单拨付费用。专用账户的开户银行应相对集中,便于统计和结算。

二、严格运输环节管理,切实加大执法力度

(六)规范运输专用车辆。凡在本市运输建筑垃圾、土方、砂石的车辆必须符合专用车辆标准和本市环保要求,具有货箱密闭、举升定位、限速限载等功能。市市政市容、交通运输管理等部门要加快研究出台新车购置、现车改造补助政策,推广新车型应用。

(七)加强运输企业从业管理。严格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市场准入条件,建立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市场退出机制。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企业应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经营许可。市市政市容部门要制定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企业从业管理办法,规范运输企业从业行为,对符合从业管理要求的运输企业及所属车辆建立目录,定期向社会公布,为建设(拆除)单位选用规范的运输企业提供服务。严禁未达到本市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专用车要求的车辆参与运输,凡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再准予恢复运营。

(八)加强运输车辆审验管理。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车辆管理,摸清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底数,逐车逐人建立台账。要严把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车辆审验关,对不符合本市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专用车辆规范要求的,一律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并督促整改。要定期对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车辆及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以及驾驶证记分等情况进行清理,并将情况通报住房城乡建设、市政市容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凡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车辆发生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存在故意遮挡或者污损号牌、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超速50%(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超速20%)以上、超载运输、不按规定装载、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等同一违法行为被查处两次以上情况的,由市政市容部门收回该车的准运许可证。对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以及有超速50%(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行驶违法记录的驾驶人,依法处罚并通报运输企业解除聘用。同时,定期将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车辆及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情况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上通报。

(九)建立常态执法机制。公安交管、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定点检查与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出土(拆除)工地现场和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开展常态执法检查,从严查处违法违规驾驶行为。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制定有效措施,落实执法点位和执法人员,对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车辆泄漏遗撒、乱倒乱卸、无证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会同市政市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追究运输企业责任,对违法违规运输企业给予曝光、停业整顿、吊销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经营许可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处理。公安交管部门要制定具体措施,对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车辆涉牌违法、超载、超速、闯红灯、违反禁限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日常设卡执法检查。城管执法、公安交管部门要综合运用监控系统、卫星定位系统等技术手段,加大对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车辆行驶时间、路线、速度的核查力度。公安部门要做好执法保障工作,对阻碍执法和暴力抗法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环保部门要深入运输企业和出土(拆除)工地,对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车辆开展现场执法,查处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

(十)建立联动处罚制度。利用道路、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加大对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车辆非现场监控力度,依据车辆行驶轨迹,追查违法违规运输源头,依法查处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城管执法部门要安排专人定期到公安交管部门调取违法违规运输车辆信息并依法查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施工工地视频监控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资料定期提供给相关部门,由其依法查处。城管执法和环保、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管理等单位的执法部门,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将检查记录、相关证据移转给相关执法部门,实施联动处罚,接受移送材料的部门要将处罚结果及时反馈给移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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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处置场所管理,确保建筑垃圾规范处置

(十一)合理规范设置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市市政市容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建设的指导和检查考核力度,积极推进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建设。各区县政府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规范设置能力充足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解决建筑垃圾处置能力不足和乱倒乱卸问题。

(十二)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的管理。各区县政府要建立本行政区域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管理台账,明确管理责任,定期开展检查,确保处置场所安全规范运行。

(十三)加大对非法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的治理力度。各区县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非法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的检查并限期整改,经整改后符合要求的为其补办手续并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各街道、乡(镇)要安排专人开展常态巡视检查,发现乱倒乱卸行为及时协调相关执法部门予以查处。

(十四)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市市政市容部门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市环保、发展改革、国土、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快审批,积极支持项目建设;相关区县政府及项目业主单位要落实各自责任,加快项目建设进程,推进建筑垃圾规范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四、严格行政许可办理,在行政审批环节加强监管

(十五)严格建筑垃圾消纳许可。建设(拆除)单位在施工前,要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的建筑垃圾产生量测算标准核算建筑垃圾、土方产生量,确定运输企业、处置场所,落实“两合同、一方案”(建筑垃圾、土方清运合同,处置合同,清运和处置作业方案),依法向所在区县市政市容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垃圾消纳许可证,并在施工现场进行公示。

(十六)严格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经营许可和车辆准运许可。从事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的企业需取得市政市容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经营许可,在运输前向施工工地所属区县市政市容部门申请办理车辆准运许可证并随车携带,按照许可要求将建筑垃圾、土方运输到指定场所进行处置。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经营许可和车辆准运许可的,不得在本市从事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

(十七)严格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设置许可。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应符合土地规划要求,具备完善的现场处置方案、资源回收方案、场所位置图和布局图、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设备设施。取得区县市政市容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设置许可后方可接收建筑垃圾、土方。

(十八)强化行政许可事后监管。各区县政府要按照“源头严管、路面严查、末端严处”的原则,加强建筑垃圾消纳许可、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车辆准运许可、处置场所设置许可的监管,城管执法、市政市容部门要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加强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相关行政许可。

五、建立完善保障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十九)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建立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市容委,具体负责信息汇总、协调沟通、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区县政府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本区县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管理工作。

(二十)建立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信息共享机制。利用政务网搭建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市市政市容部门提供建筑垃圾相关行政许可信息和规范的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企业名录和车辆明细;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供出土(拆除)工地台账、建筑垃圾(土方)产生量、施工许可信息;市城管执法、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管理、环保等部门提供相关执法信息,确保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管理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二十一)落实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市城管执法、住房城乡建设、市政市容、环保、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管理等部门将运输企业及车辆违法违规情况和接受行政处罚情况,纳入北京市企业信息信用管理平台,定期公开违法违规企业不良信用信息。

(二十二)加大联合管控力度。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建立执法绩效统计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市相关执法部门执法绩效情况;按照“月检查、月曝光、月排名”的要求,对各区县政府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管理工作情况开展检查考核。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制定货运企业及车辆规范要求,鼓励、引导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企业成立行业自治组织,建立健全规范管理制度,加强行业自律。市国资委配合行业部门督促市属相关国有企业落实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管理的企业主体责任。市监察部门将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管理纳入行政效能监察范围。

(二十三)强化网格化管理。网格化城市管理监督员要加强对管理监督区域出土(拆除)工地的日常巡视检查,发现不符合标准的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工地,要及时报告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等部门,由其依法查处。

(二十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市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管理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主动邀请新闻单位和记者参与联合整治和日常管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要积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主动举报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市城管执法部门要设立、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进行奖励。

(责任编辑:黄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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