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三好学生、学生干部评选细则

2024-06-13

优秀三好学生、学生干部评选细则(共13篇)

优秀三好学生、学生干部评选细则 篇1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则

为树立榜样,表彰先进,激励学生创先争优,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特制定本细则。

一、校级“三好学生”评选细则:

㈠思想品德好:

1、热爱祖国和人民,尊敬邻里长辈和老师,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上是公认的思想品德好的少年。

2、尊敬父母长辈,听从长辈正确教导,主动做家务事或自理性劳动等,是父母长辈称道的好孩子。

3、热爱学校,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团队的各项活动,如班队活动、学校集会等,在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认真完成好学校、班级、老师布置的各项任务,如:班组干部工作、学生值日、各项检查、卫生打扫等以及临时指令性的工作。

5、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须为B等以上。

㈡学习好: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能刻苦、努力地学习,按时独立完成各科作业,求知欲强。

2、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提问,回答问题声音清楚,不随意打断他人发言,课间活动有秩序。

3、课前预习,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课本作业本保持整洁。

4、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仪态端庄.5、善于自学,对问题敢于发表不同意见,遇到问题点子多,有创新意识。

6、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全面发展,各科学业成绩等级为A等(或B等以上)。㈢身体好:

1、自觉、主动地上好体育与保健课、课外活动课、劳动课,遵守课堂纪律,积极刻苦训练。

2、自觉认真地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做操穴位准、合节拍,在“两操”检查中无违规记载情况。

3、积极参加体育达标训练,体育达标为优秀级。

4、如被选拔为校体育集训队的,要积极、认真地参加集训,并能努力为学校争光。

5、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讲究卫生;无破坏校园卫生的违规记载,并能主动维护学校班级卫生,如拾拣地上影响卫生的废物等。

6、注意保护视力,视力不下降,身体健康。

二、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则:

1、参评者必须是班委以上学生干部。

2、爱国、爱家、爱校,关注时事政治,热爱集体。

3、热心学校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威信和较强的组织工作能力,积极配合学校、班主任敢于善于参与学校、班级管理,工作成绩显著,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学生干部。

4、自觉遵守和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人际关系和谐,生活情绪健康向上,且有正确的审美观点。未受过学校行政处分,综合素质评价为A等。

5、学习刻苦努力、目标明确,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在全面提高素质的基础上,学有所长,勤于思考,乐于助人,善于创新,能认真完成各科作业,学习成绩各科在B等以上,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

6、认真上好体育课,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课内外文体活动,体育成绩及格以上者。

三、评定办法:

1、班级初定:(1)“三好学生”比例不超过学生总数的15%,条件相同者,班干部优先。(2)“优秀学生干部”的比例不超过学生总数的2%。

班主任根据“三好学生” 和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则,初拟人选,同时

填写表格,经班委会及学生代表对初选人员评议,初定后上报学校教导处。

2、任课教师参评:

由教导处组织任课教师对班级上报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初定人员进行评定,重点是课堂纪律、学习态度、完成作业等内容。凡50%及以上的任课教师认为该学生达不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条件的,就淘汰其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资格。

3、学校审定:

学校根据班级及任课教师上报的评定材料、逐个进行审核、签署是否评定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意见,并向班主任通报评定结果。

四、奖励:

1、教导处公布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并在校园公开栏上张榜公布。

优秀三好学生、学生干部评选细则 篇2

一、“三好学生”的本质内涵

“三好学生”是我国学校给予被评选出来的优秀学生的一种荣誉称号, 所谓的“三好”具体是指思想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三好学生”的评选从1954年开始, 在我国中小学校普遍推行, 采用固定的评选比例和基本相同的衡量标准, 是我国中小学校评价学生的一种主要方式。

“三好学生”的提法首先出现在1955年我国出台的《小学生守则》及《中学生守则》里, 之后逐渐演变为德、智、体“三育”的教育方针, 这一教育方针沿袭多年、影响深远。

当今我国基础教育领域的教育观是全面推行素质教育, 实施素质教育与我国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相适应, 且在2006年被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上升到国家意志的高度。所谓素质教育观, 就是把教育活动的目的指向“素质”———人的全面素质的一种教育观。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素质教育的内涵, 提出素质教育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即素质教育所培养出来的人才有三方面标准, 其中“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两条明确提出素质教育所要培养人才的基本素质。“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这一标准虽然在内涵上较“三育”方针来说更为丰富, 但无疑是从这一方针幻化而来, 与其一脉相承。

可以看出, “三好学生”评价的是学生多方面的素质, 追求的是学生多方面的发展, 是一种以激励学生综合发展为目的的学生评价制度。从其本质内涵上看, 评选“三好学生”与我国现在的推行的素质教育并不矛盾, 是符合素质教育的发展要求的, 一定程度地可以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

二、“三好学生”评选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近二十年来, “三好学生”不断受到人们的质疑, 质疑的原因种种, 有人认为“三好学生”评选过程中产生种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滋生教育腐败, 侵蚀学生心灵;也有人提出在“三好学生”评选中, 学习成绩成为唯一的标准, 学习好的学生就是三好学生, 导致学生一味追求学习成绩, 限制学生其他方面的发展。

“三好学生”评选制度作为一种学生评价制度, 不是一种孤立的存在, 而是教育发展过程的一部分, 它同时受到教育内部各个要素和社会环境的影响, 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不可避免。具体分析, “三好学生”存在的问题, 既有制度理论发展层面的, 又有制度实施操作层面的。

(一) “三好学生”评选结果与学生升学和就业挂钩, 突出评选的甄别和选拔功能, 具有功利性, 进而产生种种不好的影响。

1982年5月5日, 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出通知, 公布《关于在中学生中评选三好学生的试行办法》规定:对于连续几年被评为“三好学生”的学生, 在升学和分配上都给予优先选择的机会;2001年1月教育部发出通知 (教基[2001]1号) 规定:根据《意见》精神, 各地在高中阶段各类学校评选省级“三好学生”的基础上, 按当年毕业生万分之一的比例评选并确定的优秀学生, 享受普通高等学校的保送生资格。两个文件把“三好学生”评选与对学生至关重要的升学挂钩, “三好学生”对学生的影响从精神层面延伸到实际利益, 涉及学生的切身利益, 具有鲜明的功利性。事实上, 这种规定对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同样适用。

这是“三好学生”评选制度在制度建设层面的根本性缺陷, 反映了我国长期以来的人才选拔观念。我国人才选拔的观念是选择同一标准下的最优者。除了受“精英观”的影响, 在教育系统中“择优”的人才选拔观念还反映了我国教育资源缺乏的现状, 有限的教育资源, 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 远远不能满足我国人民受教育的需求, 为了尽可能公平的分配教育资源, “择优”这一看似相对公平的做法被采用。

在基础教育阶段, 我国实施示范性学校和实验性学校的政策, 导致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均衡尤为严重, 教育资源的争夺尤为激烈。为了通过评选“三好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学生乃至学生家长之间展开竞争, 出现给具有评选权力的班主任送礼等种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上文提及的教育腐败、学生心灵遭受侵害等现象的出现不可避免。

(二) “三好学生”评选标准单一, 学习成绩的优劣逐渐成为评选“三好学生”的唯一标准, 限制学生的全面发展。

这是中小学在实际评选“三好学生”的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实际上, 在关于评选“三好学生”的一般要求及注意事项中, 有如下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要防止以学习好代替其他两好, 或者对其他两好降格以求。美术、文艺、体育等方面有专长, 其他学科的成绩在及格以上, 各科平均成绩优良, 也应视为学习好。”“既要表扬一贯先进的学生, 也要注意把原来基础较差, 经过努力, 有显著进步, 表现突出的学生评为三好学生, 以鼓励全体同学努力上进。”这些规定特别指出不能以智育来代替德育、美育、体育等方面, 并且注意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进步和发展。只是在“三好学生”评选过程中, 这一规定显然被多数学校忽视, 学习成绩成为评选“三好学生”的唯一标准, 学习成绩有很大进步但与成绩好的同学还有差距的学生也不在评选“三好学生”的考虑范围之内。这导致教师学生把全部精力都放在追求成绩上, 学生其他方面的发展要求被忽视, 甚至被歧视, 在智育上有优势的学生成为“好学生”, 学生发展美育体育等被看做是“不务正业”。

(三) “三好学生”评选主体单一, 评选的公平性无法保障, 容易导致教育腐败。

对于“三好学生”评选方式的规定是:“三好学生”的评选, 先让学生评议提名;接着由班主任公正评价 (征求有关教师意见) 再实事求是地填写三好学生登记表报学校审批。这一规定表明, “三好学生”的评选至少有学生、班主任、任课教师、学校四个主体, 评选具有一定的民主性和公平性。然而, 多数学校评选“三好学生”的过程和方式是这样的:班主任不经过学生提名, 直接决定三好学生的名单, 或班主任提出三好学生的备选名单, 学生在既定范围内进行实际上毫无意义的选择, 班主任成为评价的主体, 掌握着评价过程中的所有权利, 学生只是单纯地被评价。在这种过程和方式中, 评价主体被人为减少, 班主任成为“三好学生”的评选主体, 其作用被放大, 有的学生家长为了使自己的孩子成为“三好学生”, 通过不同的方式给班主任施加影响, 一定程度上影响“三好学生”评选的结果, 扰乱评选过程, 伤害学生心灵, 滋生教育腐败。

综合上述分析, “三好学生”评选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评选结果的甄别选拔功能及评选过程的异化。

三、“三好学生”评选制度的改进和发展

“三好学生”评选制度在本质上与我国现行的素质教育并不相悖, 但在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中, 又出现一些问题, 在一定程度上阻碍教育的发展, 鉴于此, 笔者建议按照现在教育发展的规律和要求对“三好学生”评选制度进行改进, 促进其发展和完善。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 (试行) 》要求:“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 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 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 帮助学生认识自我, 树立自信, 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根据这一要求及“三好学生”评选制度存在的问题, “三好学生”评选制度的改进和完善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一) 加强制度建设, 取消“三好学生”评选制度的甄别和选拔功能, 强调改进与激励功能, 促进学生的发展。

为了促进学生的发展, 必须改变“三好学生”评选制度过于强调甄别与选拔功能, 忽视改进和激励功能的状况。首先, 评选结果不再与学生的升学和就业挂钩, 不再参与教育资源的分配, 取消其功利性作用, 取消其对学生的利益诱惑, 使学生正确认识“三好学生”的评选, 尽可能地为“三好学生”的评选的公平和公正提供一个良好前提。其次, 要通过评价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 必须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和改进功能。在“三好学生”评选中, 可以从如下方面进行:第一, 重视反馈和调节。在评选过程中, 评选者要有目的的与评选对象进行互动, 把采集的评选对象的信息及其意义传递给评选对象, 收集评选对象的返回信息, 实现信息循环, 以此不断修正评选对象或评选者的行为。最后要将评选结果以科学、恰当的方式反馈给评选对象, 促使其对自身建立更为客观、全面的认识, 促进其进一步发展。

(二) 增加和保障教育投入, 促进区域和校际教育均衡, 尽可能的实现教育公平。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三好学生”评选结果运用的功利性与教育资源的缺乏与分配不均不无关系。加大和保障教育投入, 取消创建示范性学校和实验性学校的制度, 均衡分配物资和师资, 使每一所学校都能拥有合适的配备, 使每一个学生都能享受最好的教育, 从根本上解决“三好学生”评选结果与学生能否接受最好的教育挂钩的问题。

(三) 采取相应措施, 使学校正确认识和理解“三好学生”评选制度的要求, 改善“三好学生”评选过程的异化现象。

“三好学生”评选制度既规定了多方面的评选标准, 又规定了多元的评选主体, 但在实施过程中却出现单一评选标准和评选主体的现象, 导致诸多问题的产生。出现这种现象, 一是因为应试教育的导向, 二是因为缺乏相应的制度和措施保障“三好学生”评选制度的正确实施。目前我国基础教育领域正在逐步推进素质教育, 为“三好学生”评选制度提供良好的环境。因此, 建立保障“三好学生”评选制度正确实施的制度和措施势在必行, 必须使学校明确“三好学生”评选的正确标准和步骤, 对于评选过程中的异化现象, 有关部门可以进行检查和督促, 要求其重新评定, 并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适当的批评或处罚。在此基础上, 给予学校一定的灵活性, 可根据实际情况, 适当调整标准和主体。

(四) 树立全面发展的学生观。

学生观是指教育者对学生在教育教育活动中的性质、地位、特征和具体实践活动的基本认识与看法。有什么样的学生观, 就会有什么样的教育。“三好学生”制度建设中的缺陷及评选过程的异化, 与人们持有的“抽象的人”的学生观不无关系, 忽视了学生是有思想、有感情、有个性、有独特需求的具体的人, 把学生发展看做是环境等外界因素作用的结果, 出现了评选标准的统一性、评选过程的操作性、评选结果的功利性等现象。

教育观是学生观的基础, 影响和制约学生观。当今我们倡导的教育观是素质教育观, 强调促进和培养全面发展的学生, 人的全面发展是素质教育学生观的思想基础, 素质教育的学生观就是全面发展的学生观。全面发展的学生观认为“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主体、是发展的人、是具有个性与差异的人”。在“三好学生”评选制度的实施中, 要坚持全面发展的学生观。首先, 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 变终结性评价为形成性评价;其次, 要认识到人的全面发展是以承认学生的差异和个性发展为基础的, 认识到全面发展的人是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个性又得到很好发展的人, 在评选过程中注意评选标准应用的灵活性。

参考文献

[1]张红霞.由“三好学生”的存废之争引发的思考[J].教育科学研究, 2009 (5) .

[2]田友谊.我们该如何评价学生?——由“三好学生”评选制度存废之争引发的思考[J].思想理论教育, 2009 (10) .

[3]齐梅.考试与教育评价理论的沿革[J].

[4]张文.论发展性教育评价的价值取向及其评价观[J].当代教育论坛, 2006 (12) .

终止“三好学生”评选是教育妥协 篇3

消息一经披露,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争议。众所周知,评选“三好学生”,绝不是为了给学生作甄别,更不是要给学生贴标签。“三好学生”的评选作为表彰先进的一种手段,可以给学生们树立一个良好榜样,让学生明辨是非,激发学生的荣誉感和上进心,它对引导中小学生形成良好的世界观,规范学生的言语行为,激励先进、鞭策落后都具有积极的意义。一方面,良好的评选标准可以成为学生成长的指路灯,引导学生向善向美,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另一方面,规范的评价体系可以成为学生民主训练的契机,引导学生珍视权利,珍视主体,调动学生参与生活、参与社会的热情。这些与新课改的精神和当前的素质教育要求无疑都是相符的。因此,几十年来它一直深受广大中小学师生的追捧,深刻地影响着中小学教育教学,并激励了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然而,我们并不否认,由于受应试教育和一些外在功利因素的影响,导致一些学校的“三好学生”评选变了样,受到了非议。但是倘若因为个别学校、个别人在评选上出了问题,就以一概全,对一项可以发挥积极意义和良好引领作用的教育制度武断叫停,彻底否决,则实在是教育的妥协主义。因为在任何年代,任何时候,教育都绝不是回避问题,而应当是正视问题,解决问题的,与其废除“三好学生”评选,矫枉过正,还不如积极面对,加以合理地改进和完善。

首先,可以进一步完善“三好学生”评选的标准,从关注学生个性,注重让所有孩子都能得到尊重和发展的角度出发,与时俱进,既重视个体差异,又重视个体努力,为“三好学生”评选注入新的元素,诸如变“三好”为“五好”,评选奋进少年、文明少年、礼仪少年等,从而实现评价的多元化,让更多学生都有被肯定的机会;其次可以完善评价机制,激发学生参与的热情,让“大家奖大家评”,实现评价的民主性和规范性,做到公平公正,使评选过程真正成为学生自我激励和自我教育的手段;再者可以完善评价结果,不妨去掉“三好学生”的加分、上重点校优先之类的外在的功利因素,减少评选的功利化倾向,杜绝滋生教育不公平的现象,让“三好学生”评选这一影响了几代人的教育手段继续激励中小学生积极向上。

总之,因噎废食绝不是正确的教育作为,真正的教育应当是直面问题,让人们更真切地感受到教育的力量,而不是简单地一遇问题就妥协。

优秀三好学生、学生干部评选细则 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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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J.cOm 3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全面发展,参照**大学学生手册并根据继续教育学院实际状况,特制定如下评优奖励办法。

第二条 评优种类及奖励等级

1.校三好标兵,获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800元。

2.校优秀学生干部和校三好学生,获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元。

3.院优秀学生干部和院三好学生,获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元。

4.凡评为院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奖励50元。

第三条 评优评定条件及比例

1.参评学生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远大的理想,积极要求进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的各项活动,学习刻苦,与同学友好相处,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2.学生的日常表现应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进行综合考评,并以此作为评优奖励的基本依据,综合测评分居班级前10名者,方可参加评优。

3.校、院各级团、学干部以及经校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各类学生社团的责任干部,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工作成绩显著,可参加校、院优秀学生干部、院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的评比。

4.凡参评的学生,社会实践考核必须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5.校三好学生标兵,学年考试科目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最低一门考试(查)不低于80分;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三好学生,学年考试科目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最低一门考试(查)成绩不低于70分;院三好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学年考试科目平均分在80分以上,最低一门考试(查)成绩不低于65分。(院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学年考试平均分在70分以上,最低分在60分以上。)

6.评选比例:

校三好学生标兵:全校20名,本院每学年为1---2人(侯选人)。

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班级参评人数的5%。

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班级参评人数的10%。

院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在学生干部中产生,参考团委、班主任意见报学工办审核。

注:在上学年获先进班级或红旗团支部的班级,评优名额增加比例提高一倍。

第四条 评选办法

1.学生评优奖励工作在院统一领导下进行。

2.评比工作于每年9月份进行。(与校学工处评优同步)

3.评比步骤:

(1)每学年9月份开学后,由班主任组织班干部将全班综合测评分计算好,并公开综合测评分结果。

(2)各班、团支部在考虑评优条件的基础上初步确定名单,由班主任推选、报院学工办初审,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填写“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优审核表”报校审批。

(3)学院每学年召开表彰大会,向校三好标兵、校优秀学生干部和校三好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和院三好学生、院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五条 其他

1.学生评优奖励工作必须坚持标准,掌握“宁缺勿滥”的原则,以保证评优奖励工作的严肃性。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3.本办法的解释权属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文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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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三好学生、班干部评选方法 篇5

评选办法

【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一)、品德高尚,习惯良好

1)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行为规范》; 2)尊敬师长、关心他人、言行文明、与人为善; 3)热爱班集体,有强烈的班级荣誉感,并能为班级做贡献;

4)自律意识强,遵守级部、班级常规要求;

(二)、成绩优良,特长突出

1)成绩优良:学科素养成绩好,按时保质完成各科教师布置作业,考试成绩优秀,各学科总评为“三星级小名士”以上;

2)特长突出:特长超市学习认真刻苦,所学特长有较大进步,学期测评获得B等以上;

(三)、热爱运动,身体健康

1)认真做好 “两操”,积极参加体育活动,积极锻炼身体;

2)认真上好体育课,无逃课、旷课现象;

3)各项体质状况达到《国家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等级; 4)视力水平稳定,学期末视力不能低于学期初健康档案度数;

5)有一项体育方面的爱好、特长,成绩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原则上应具备以上三好学生条件;

2、担任班委、组长等职务,能热心为班集体工作 为同学服务;

3、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有良好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受到师生好评。

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1)严重违纪行为一次者;

2)不服从学校管理,顶撞老师,不听从指挥者; 3)学习成绩一科不合格者; 4)受学校处分或通报批评者。

【评选名额】三好学生依据评选条件,不限名额; 【评选过程】

1、由班主任老师审查学生学科素养状况,全部学科必须达到良好或合格以上。

2、有特长爱好,并得到特长辅导老师推荐;

3、体育锻炼达到国家规定的良好或良好以上标准,视力水平稳定;可作为三好学生候选人。

4、民主推荐超过半数;

5、班主任写出品德鉴定,《三好学生推荐表》及考试成绩于安排时间报学校教务处审核。【注意事项】

1.班主任在评选之前,要根据条件对全体同学逐一考评,定出候选人名单,然后再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评出本班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

2.要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防止以学习好代替其他两好,对其他两好降低标准。

3.评选工作要实事求是地按标准进行,既不过严过苛,也不能盲目追求数量,特别是要防止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切实保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质量。

优秀三好学生、学生干部评选细则 篇6

优秀学生干部、品德优秀生、三好学生评选奖励制度

一、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含标兵)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各项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操行评定为优秀等级。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习纪律好,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良。学科必达分数由年级控制。

3、身体好。认真上好体育课,做好课间操和眼保健操,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总评成绩70分以上。

4、三好标兵在最优秀的三好学生中产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工作作风好。作风正派、踏实、积极主动联系班主任,在学习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工作态度好。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积极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工作中不计较个人得失,任劳任怨。

3、工作效果好。工作积极主动,多想办法,克服困难,成绩显著,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

4、学习刻苦认真,各科成绩基本达到三好学生的要求,除体育课外,其他个别学科可降低2分,操行评为优秀者。

(三)品德优秀生条件:

基本条件与三好学生相同,而且在道德上有较突出的良好表现。在学科成绩上可降低5—10分,但各科必须合格。

二、评选办法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包括班干、学生会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以及品德优秀生每学年评定二次。(或学期初评,学年总评)

2、三好学生,由班主任组织全班学生学习有关条件,经过学生提名和评议,由班主任审定报级组会议通过。

3、三好学生标兵、优干、品德优秀生由班主任提名,级组会议协商,由级组长审定报学校审批。

4、区、市、省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需报主管校长审批。

三、评选名额

1、三好学生名额不限,按条件要求,据实评选。(名额参考: A班占班人数的35%,B班占班人数的25%)

2、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品德优秀生每班各1名。

3、区、市、省级的评选名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奖励

1、评上学校的三好学生(含标兵)、优干、优秀团干、品德优秀生由学校发给奖状。

优秀三好学生、学生干部评选细则 篇7

关键词:三好学生;规则;投票

评选三好学生,是每位班主任老师在学期末都要进行的重要班级活动。评选三好学生常用的方法有班主任指定、按期末考试成绩确定、班委会推举等。这些方法虽然都有一定的科学性,但同时也有明显不妥之处。第一,在班主任指定,班委会推举的过程中,可能包含了很多人为因素在内,可能导致产生的三好学生名不副实,班级学生会不服气,进而影响班主任老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威信。第二,按成绩排名确定三好学生貌似公平,但是带给学生的教育导向是唯成绩论,而忽视了学生在思想品德、纪律观念、行为习惯、为人处世、公共意识等其他方面的表现。这样的三好学生很可能不是真正全面发展的学生。这种育人导向是不科学的,是班主任老师在德育上缺位的表现。

其实,三好学生的评定过程是班主任老师构建班级文化,提升班级正能量的良好契机。我在班主任工作中,对三好学生的评定方法和过程进行了一些创新。把评选三好学生的权利交给全体学生,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经过几个学期的优化,思路比较成熟,总结如下。

第一步:确定三好学生的定义。开学伊始,就利用班会课明确告诉学生,期末时由学校、班级组织评选的三好学生是在优秀群体再评出更高层次的优秀,是学校和班级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生的肯定,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誉。三好学生不等同于成绩优秀,成绩优秀只能是三好学生一个方面的要求,三好学生应该在班集体活动、人际关系、道德品德、纪律观念、集体荣誉等方面都表现相对突出。如果被评为三好学生,将成为学生高中生涯中的靓丽一笔。

第二步:明确三好学生的评选权在全体学生。班级学生天天在一起,其实他们之间彼此最了解。老师看到的仅仅是班集体间断性的表现。即使是班主任老师,也很难全天候了解班级情况。所以班主任老师应该把评选三好学生的权利交给每位学生,由他们自己去投票决定,班主任老师只要负责掌控好评选过程就行。

第三步:制定规则并公之于众。现在的学生民主理念日益增强,尤其是高中生,脑子里已经有了对民主的初步理解。我通过对学生言谈举止的观察,发现学生对先制定合理规则再按规则办事这套方法很推崇。顺应这种氛围,我在班级制定的三好学生产生规则是:(1)开学第一周,发动学生积极参与制定三好学生评定标准,满足学生的知情权。(2)开学第一、二周由班委会组织制定标准。特别要强调规则意识,底线要求,明确一票否决的情况。评定标准制定好之后,张贴在班级内,告知全体学生。(3)要求全体学生平时注意观察班集体情况,形成对同学的正确看法。同时,班干部做好与三好学生评定有关联的班级情况记载。(4)期末全体学生投票,以得票数从多到少排序,结合期末考试成绩,去掉一票否决的情况,确定三好学生名单。

第四步:把握好三好学生的产生过程。三好学生评定规则在班级公布后,其实就相当于在班级中明确了一种高标准的行为准则。对自己要求较高的学生会自觉向这个准则靠拢,争取在同学心目中留下较好印象。但学生惰性是天生的,他们会经常忘记规则,放松自己,需要老师时不时地提醒。所以我经常在班级提起评三好学生这件事情,告诉大家能否被评为三好学生关键是看平时的表现。我也多次要求全体学生平时多观察,多注意同学的言谈举止,最后才能形成自己的观点,从而投出负责任的一票。我要求全体学生一定要把负责任的班干部、愿意为班级做奉献的组长和课代表、劳动积极不偷懒的同学、乐于助人等具有较高素质的优秀同学选出来,给他们三好学生的荣誉;要淘汰掉给班级带来负面影响的同学。班主任老师的引导非常重要,每一次引导其实就是一次班级纪律教育,也是对正能量的一次张扬,对班级的发展非常有利。

在学期结束前两个星期左右,复习迎考气氛渐浓,此时进行三好学生的初评正当时。首先,由班主任老师再次在班级发动,要求全体学生积极参加三好学生的投票,投票过程要求公开公正、弘扬正气、客观评价、全面观察。其次,根据学校规定的三好学生人数,确定每位学生的投票数额,不能超过。为了让每位学生都有充足的时间思考,学生投票时间应该有4-5天。之后收取选票,由学生自己推选成立计票小组,计票过程全公开,结果公布在班级黑板上,直至学期结束。待期末考试成绩公布后,结合考试成绩,对照之前公布的标准,最终确定本学期三好学生名单,上报学校。

我用上述方法评定三好学生已经实践过十二个学期,每次进行都非常顺利,最后产生的三好学生名单没有任何学生提出过异议,非常服众。我私下也与部分学生进行了交流,他们对这个过程非常认同。

在多年的实践中我也有几点思考:

1.学生群体的思维还比较单纯,还没有形成成年人的世俗气。在学生眼中,公平比什么都重要。与本人有关的事情,只要有理,他就服气。所以班主任老师在学生面前做事情时,一定要保持公平,不能带有偏袒之意。只有公平了,学生才服你,才会跟着老师走,相信老师的教育,真正做到“亲其师信其道”。

2.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个人荣誉感都是十分强的。一旦进入投票期,班级学生就在默默地相互观察,同时每位学生也会加强自我管理。这段时间,我就发现班级各项工作会变得非常好,班级自修课的纪律也特别好,学习气氛也日渐浓烈。班主任老师可以借助学生的好胜心强、荣誉感强的特点,多表扬先进,多批评落后,积极倡导班级正能量,引导学生向高层次发展。

优秀三好学生、学生干部评选细则 篇8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通过评选三好学生等活动,为中小学生树立可亲、可信、可敬、可学榜样”的工作要求,引导广大中小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市教委决定在全市中小学中继续开展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

(一)小学市级“三好学生”条件

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积极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表现突出。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好评。学习兴趣广泛,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善于提问,乐于探索,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开朗乐群、不怕困难。体育课成绩优良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二)初中市级“三好学生”条件

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在志愿服务和实践活动中达到学业要求,表现突出。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的好评。学习勤奋,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较好地掌握各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善于思考,能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承受挫折的能力较强。体育课成绩优良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三)高中阶段市级“三好学生”条件

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达到学业要求,表现突出。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的好评。学习刻苦,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有特长。勤于思考,善于质疑,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意识,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科总评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较强的社会适应力和沟通能力。体育课成绩优良,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四)市级“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在具备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主动为同学服务,在所从事的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

(五)市级“先进班集体”条件

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中队委)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

二、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一)市级“三好学生”

1.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市级“三好学生”每学年在毕业年级中分别按当年毕业生总数的5%、4%和3%的比例评选。中等专业学校市级三好学生评选工作按照市教委和团市委联合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连续三年被评选为区县级“三好学生”的本市学生和在本市借读的外地学生均有资格参加市级“三好学生”的评选。曾在外地借读的本市学生,在借读期间如获得过相应等级的称号,回到本市并在参评学校学习一年以上,也有资格参加评选。

3.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可以自荐或由老师及同学推荐作为候选人。在班主任的组织下,学生对候选人投票,当场公布投票结果,并将投票情况上报学生管理部门。

4.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

5.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市级“三好学生”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校务会要在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和教师的意见,最终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校内显著位置公示三天后,上报区县教委。

6.区县教委审核后,报市教委审核备案。

(二)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1.市级“优秀学生干部”按照当年高中阶段毕业生总数1%比例评选。中等专业学校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按照市教委和团市委联合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担任班委(团支部)或校学生会(团委)干部一年以上,并获得过区县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本市学生或在本市借读的外地学生均有资格参加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曾在外地借读的本市学生,在借读期间如获得过相应等级的称号,回到本市并在参评学校学习一年以上,也有资格参加评选。

3.担任班级学生干部的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由班委或团支部组织本班学生投票表决。担任校级学生干部的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由学生管理部门组织各班有关人员投票表决。投票结果当场公布。

4.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

5.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校务会要在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和教师意见,最终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校内显著位置公示三天后,上报区县教委。

6.区县教委审核后报市教委和团市委审核备案。

(三)市级“先进班集体”

1.班主任依据评选条件自荐,学校组织参评班级的班主任进行陈述,校行政会确定上报区县的推荐班级。

2.区县教委依据市教委下达的名额,根据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本区县市级“先进班集体”。

3.区县教委报市教委审核备案。

三、表彰奖励

(一)获得北京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由市教委颁发证书。

(二)对获得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级,市教委颁发奖状,区县和学校对获市级先进班集体有贡献的班主任给予表扬或奖励,并记入班主任工作档案。

四、评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评选工作的导向性。各区县要引导学校将评选工作作为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抓手,把评选过程作为激励学生向身边同龄榜样学习的过程。

(二)广泛宣传,全面、准确地领会文件精神。各区县要指导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在学生、教师和家长中学习和宣传本通知精神,使他们明确评选工作的目的、意义,了解评选标准。评选工作开始前应再次组织学生重温本通知精神,并告知家长。

(三)严格程序,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评选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学校应坚持自下而上、民主推荐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提高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认真填写登记表,操行评语要具体真实,体现发展变化,成绩不得涂改。各区县和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弄虚作假者,严肃处理。

(四)积极探索,完善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激励机制。各区县和学校要建立相应的评选表彰制度,并依据本通知精神,修改和完善现有的实施办法。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奖励和激励方式,使学生在各个方面的优秀表现都能得到鼓励和肯定,做到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有机结合。

(五)认真总结,大力宣传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的事迹。各区县要引导学校通过举办优秀学生事迹报告会等形式,搭建学生同伴教育的平台,宣传一批学生和集体的优秀事迹,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

优秀三好学生、学生干部评选细则 篇9

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评选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和改进我校德育工作,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引导广大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经校务会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2009-2010学年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的评选工作,各年级要严格遵照评选方案,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一、对象和范围

评选表彰的范围:在校各年级学生(含外来务工子女)。

二、评选条件

(一)“区级三好学生”标准是: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积极参加“爱祖国、爱厦门”教育活动,积极进取,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热爱学习,成绩优秀,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中职生综合职业能力达到优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且每学年均完成规定学时;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思想教育主题活动、征文比赛、演讲比赛、文艺体育竞赛等方面有较突出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体育合格标准》。

(二)“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准是:除具备区级“三好学生”的标准,还应在积极、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三)“校级文明学生”标准是: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积极参加“学雷锋”活动,争当“好学生、好孩子、好公民”,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在德智体美的某一方面有较突出的表现。

三、名额分配

三好学生每班2人,优秀学生干部每班1人,文明学生每班1人。(毕业班各类先进可适当增加1—2个名额)

四、有关事项

(一)各年级应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评选程序,严格把握评选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保证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

(二)学校将把各年级推荐上报先进个人候选名单在校务公开栏公示3天以上,接受师生监督。凡在评选过程中不按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予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因此取消的名额不予替补。

(三)推荐参评校级先进的班级和学生应认真填写校级先进登记表(附件1),特别是对“何时获过何种奖励”要如实填写清楚;年级组长对登记表应认真审定后,统一造册汇总(附件2要求参照范例填写)。

(四)相关评选材料送交要求:

1、各年级送交的相关表格一律上交打印稿(A4纸双面打印),表格中的内容要求由班主任对照参评条件,以第三人称的形式进行填写,严禁让学生自行填写,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2、各年级上交材料之前必须认真检查材料是否填写完整、规范。

3、各年级请于2010年5月1日前将纸质材料交政教处,统计表发送致政教处邮箱。

绿苑小学校级先进评选领导小组

优秀三好学生、学生干部评选细则 篇10

一、“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家乡,热爱劳动,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具有健康的审美观和环保意识,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有益活动,珍视集体荣誉,维护集体利益,诚实守信,自觉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方法灵活,善于学习新知识,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研究性学习的能力,富有创新精神。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有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卫生习惯良好,达到《国家体质锻炼标准》。

二、“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符合“市级三好学生钟的评选标准,而且,担任班级或班级以上职务。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认真履行所承担工作的职责,热情为同学服务,工作努力,在同学中具有较高诚信,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秀。

三、“市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集体;

2、有热爱集体、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积极向上、同学之间能互相帮助的良好班风;

3、有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努力实践、积极创新、全班学习成绩不断提高的良好学风;

4、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科技文化活动,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和文娱活动,全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测试成绩合格率在95%以上,卫生保健工作良好;

5、班级卫生、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状况良好;

6、严格遵守日常行为规范,全班无流生、无严重违纪和犯罪学生、无重大事故,没有抽烟、酗酒、赌博的现象;在评选过程中,各地各校要坚持标准,并且要认真的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1、要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坚持全面评价的标准,防止以智育好代替一切。

2、智育既要看考试成绩,也要全面考察学生的实际水平和运用知识的能力。对在某些学科成绩十分优异,或在科技、文体等方面有创新、有特长,少数学科的成绩在及格以上,各科平均成绩达到良好,应该视为智育好。

3、既要表扬一贯先进的学生,也要注重原来基础较差,经。过努力,有显著进步,表现突出,现已具备“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的学生,以鼓励全体学生努力上进。

4、既要看学生在学校的表现,还要看学生在社会上和家庭中的表现。

优秀三好学生、学生干部评选细则 篇11

干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校“三好学生”和 “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甘教思 [2012]2号)精神,现将我校评选推荐甘肃省高校“三好学生”和 “优秀学生干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原则上从三、四年级学生中评选推荐。

(二)评选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名额为 “三好学生” 20名, “优秀学生干部”8名。“三好学生”等额推选,由各二级学院评选推荐2名;“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推荐采用差额方式,各二级学院评选推荐1名。

二、评选推荐标准

(一)“三好学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2011年度内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不低于85分(无思想政治理论课者按平均学分绩82分以上),综合考评成绩必须名列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以内,应届毕业生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以上;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班级、学校和社会服务,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优秀学生干部”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2.学习刻苦,成绩优秀,2011年度内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不低于85分(无思想政治理论课者按平均学分绩80分以上),综合考评成绩必须名列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以内,应届毕业生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以上;

3.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担任各级学生干部(含校、院、班干部及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一年以上。

三、评选推荐程序

(一)评选推荐工作由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统一组织,学生工作部(处)及各二级学院具体实施。要做到坚持标准,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公平公正。

(二)甘肃省高校“三好学生”和 “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人应从学校表彰的“三好学生”和 “优秀学生干部”中提名。

(三)各二级学院的提名推荐工作要采取个人申请,班级酝酿讨论和民主选举,二级学院党政会议研究推荐的方式进行。二级学院的评选推荐工作务必于3月31日前完成,并将评选推荐名单(应包括推荐学生基本情况和评选推荐标准),根据推荐人选自身情况和主要事迹制作的推荐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处)。同时,各二级学院在本院范围内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四)学生工作委员会对二级学院的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确定初步人选,并组织填写《推荐审批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教育管理科,同时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推荐人员。确定后的推荐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五)学校将推荐人选报教育厅。

评选推荐甘肃省高校“三好学生”和 “优秀学生干部”是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风建设工作的重要形式,此次评选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真正把综合素质高,表现优异,在全省有竞争力的学生评选推荐出来。

附件:1.甘肃省高校“三好学生”推荐审批表;

2.甘肃省高校“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

优秀三好学生、学生干部评选细则 篇12

一、评选表彰范围和要求

1、三好学生为初一,初二,初三年级在校学生,初一,初二年级每班5人,初三年级每班3人。

2、优秀班干部以各班班委会成员为基准,每班一个名额。

3、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仅限初三年级在校学生,并为团员,每班各1个名额。

二、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标准

“三好学生”的标准:即在家庭做孝顺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的“好孩子”;在社会、社区和公共场所做热爱祖国、文明礼貌、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遵守秩序、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在学校做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勤奋好学、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尊重他人,善于合作的“好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兴趣小组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有良好的学习和道德行为习惯。热爱学习,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成绩优秀。有较强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思想教育主题活动、征文比赛、演讲比赛、文艺体育竞赛等方面有较突

出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2、优秀学生干部标准

具备三好学生条件的班队干部,能严格要求自己,热心社会、班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能起模范带头作用。3 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积极上进,行为端正。

2、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能够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以身作则,较好地体现优秀共青团员风采。

3、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具有责任心,上进心。

4、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

5、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社会实践等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注:满足以上条件且曾获其它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的团员优先考虑。)

4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1、学生干部。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活跃,作风扎实,实事求是,顾全大局,公道正派。

3、积极上进,行为端正。

4、热心工作,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较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有奉献精神。在社会实践和各级校级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注:满足以上条件且曾获其它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的团干优先考虑。)

三、评选办法:

1、各班级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评选条件,发扬民主,严格审查,认真考核,确保质量。

2、根据评选标准,由学生民主评选,无记名投票,差额评选出本班三好学生或优秀班干部候选人。再征求各科任老师意见后确定人选。

州城镇一中

优秀三好学生、学生干部评选细则 篇13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院系:

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积极推动学风建设,促进广大学生成长成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教学〔2014〕13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2014年6月底以前在校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评选表彰“河南省三好学生”、“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河南省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标准,并注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性。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及其他有益的活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或2013“优秀团员”荣誉称号。

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干部”或2013“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

3.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2012—2013学年“先进班集体”或2013“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

三、推荐程序

1.各院系要把评选表彰和推荐活动作为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要注重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提高。

2.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予以综合考评,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完善相关措施,严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确保评选表彰和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被推荐的个人和班集体要认真填写《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或《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见附件3)各一式二份,(申请先进干部和三好生的需要交送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纸质、电子各一份,申请先进班集体的也需交送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纸质和电子各一份,)由院系负责审查;申报材料及电子版以辅导员为单位,于3月23日下午5:30分前交送医学院办公室。

四、时间安排

1.院系推荐时间:3月23日结束。2.院系材料报送:3月24日12时结束。

3.学院公示时间:3月26日—4月1日。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院系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形式和具体举措,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完善相关措施,确保评选表彰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2.严格评选,加强管理。各院系要认真把关,严格掌握评选的条件和标准,严格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确保评选表彰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杜绝违犯学校纪律及有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参评。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

3.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各院系要实事求是地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切实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在学先进典型中提高综合素质,健康成长成才。

附件:

1.2014年省优评先名额分配表

2.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

荐表

3.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4.2014年省级评优汇总表 5.2014年省优电子上报表

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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