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2024-09-06

东阿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共7篇)

东阿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篇1

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

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县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以下简称“两个体系”)建设,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聊政办发„2011‟4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县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总体规划,并予以优先发展;坚持普惠制度和特惠制度相结合,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坚持分类指导,促进城乡区域均衡发展;坚持资源共享,充分依靠现有公共服务体系和保障制度为残疾人服务。

(二)目标任务。到2015年,建立起全县残疾人“两个体系”的基本框架,城乡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住房、托养照料、精神文化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 性保障,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到2020年,全县残疾人“两个体系”更加完备,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幅提高,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和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少年全面普及义务教育,残疾人文化教育水平明显提高,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就业更加充分,参与社会更加广泛,普遍达到小康水平。

二、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将残疾人纳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逐步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一)建立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制度。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落实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逐步建立按残疾等级实施分类救助的生活补贴制度,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实施临时救助;对城乡流浪乞讨生活无着的残疾人,给予及时救助和妥善安臵。

坚持“救早、救小”原则,对0-6岁残疾儿童实施免费抢救性康复,在定点机构接受康复训练达不到入学条件的,救助年龄可放宽到9周岁。大病救助、医疗救助要优先照顾 2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对贫困残疾人大病住院费用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在政策范围内自付部分救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要将残疾人“温馨安居工程”纳入其中同步实施,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予以优先安排。对符合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并在选房和无障碍改造上充分考虑残疾人出行和使用方便,给予特殊照顾和帮助。

(二)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和各项待遇。积极帮助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府应为重度残疾人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缴费标准的养老保险费,落实重度残疾人享受养老待遇条件和标准的政策。将城乡重度残疾人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龄由60岁调整为55岁,在55-60岁期间需支付的基础养老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一定比例承担。

对于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的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减免或补助。城镇残疾职工按规定享受生活护理费、伤残津贴等各项特惠待遇。用人单位要按规定为残疾职工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单位)招用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按规定将白内障复明手术、精神病治疗、畸残矫治手术,以及以治疗性康复为目的的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逐步增加工伤保险职业康复项目。

(三)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落实省财政给予补助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居家服务补贴等政策,逐步建立完善残疾人托养护理制度。提高残疾人托养机构的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阳光家园”建设,使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得到寄宿和日间照料等服务。对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残疾人家居环境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给予政府补贴,对享受低保的重度残疾人逐步实现免费适配。落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政策。

三、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规划和制度建设,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按照专业化、职业化要求,统筹发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托养、无障碍、文化体育、维权等专项服务,大幅度增加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全面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建立以专业康复机构为主导、社会康复机构为骨 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家庭邻里为依托的社会化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全面开展康复医疗、功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辅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临床研究等康复服务项目。按照县级不少于50张床位、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要求,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5年内至少建成1处骨干型、标准化的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加强残疾人康复网络建设,三级和二级医院要设立康复科,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立康复指导站,配有从事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专业人员,并配备康复设施和器材。制定并完善聋儿语训、智障、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辅助器具等专业康复机构标准和各类康复技术标准,建立康复定点机构认证制度,提高康复服务机构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专业化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康复机构纳入城乡医保定点机构和工伤康复定点机构。

实施“康复人才培养工程”,将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从业人员及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教师纳入国民教育和职业培训计划,将残疾人康复服务技术纳入卫生系统相关培训内容,积极开展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有计划地选聘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的优秀大学生,强化训练后充实到社区和专业康复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专业医疗康复、教育康复人才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稳定残疾人康复人才队伍。

建立综合性、社会化预防和控制网络,加快建立残疾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和早期干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收集、监测和研究。医疗保健机构要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及时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制定“残疾预防行动计划”,针对危害面广、可预防的致残因素,强化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逐步免费实施婚前医学检查,加强产前筛查和诊断工作,逐步免费实施新生儿疾病(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和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和阳性病例干预;加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交通安全、工伤预防和防灾减灾工作,提高应急处理和医疗急救能力,控制残疾的发生;重视重点人群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加大残疾预防知识的普及力度。

(二)完善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对接受义务特殊教育的在校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杂费,并给予生活补助。实施残疾学生免费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实行残疾学生免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残疾人家庭子女及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残疾学生以及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残疾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对考 6 入大中专院校及以上的残疾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残联、民政、财政等部门给予学费补助。

进一步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服务等形式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合理配臵教育资源,加大公用经费投入,不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按规定落实特殊教育工作者岗位津贴标准,落实手语翻译教师和翻译干部特教津贴政策。

加强特殊教育研究,加快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改革和创新,不断提高特殊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对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等,要以社区教育、送教上门等形式实施义务教育。加快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依托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福利机构和学前教育机构开展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做好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转移衔接服务。

将残疾人职业培训纳入政府职业培训计划,鼓励各类特学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集中就业机构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多层次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一次性就业率相衔接的机制。

(三)建立规范化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山东省†残疾人就 业条例‡实施办法‣等法规政策。落实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把残疾人就业创业作为就业工作重要目标任务。政府招录公务员时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报考和录用。鼓励和支持更多的投资主体兴办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农疗机构、庇护型工厂等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集中安臵残疾人就业。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臵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落实好按比例安臵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达不到安排比例的单位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奖励。残疾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按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收费,还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认真执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与管理、审计等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地税代收制度。对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依法落实资金、场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规定。加大对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扶持力度,实施“百千万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扶持各类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职业培训机构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吸纳更多残疾人就业。

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开展统一服务对象、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机构标识、统一人员标准和统一服务准则“五统一”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确保人员、场所和设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残疾 人服务窗口和服务项目,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针对性就业援助。加强对盲人按摩机构的资格认定和行业管理,落实盲人按摩机构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规范发展盲人医疗保健按摩服务业,实施“万名盲人医疗保健按摩师培养工程”。大力推进职业康复劳动项目,促进智力和精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

(四)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加快残疾人脱贫致富步伐。政府有关部门要将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扶贫开发重点对象予以扶持,农村金融机构要向残疾人提供方便可及的金融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农村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要加强对残疾人的帮扶。落实好康复扶贫贴息贷款,健全担保体系,简化贷款程序,提高贷款扶持贫困残疾人(户)的到位率和扶贫效益。探索“公司+农户”等产业化扶贫模式,帮扶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家庭副业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劳动,并为其提供产前、产中、产后配套服务,保障农村残疾人充分享受各项惠农政策。巩固发展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政府举办或补助的面向“三农”的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要将残疾人优先纳入培训范围。

(五)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网络,逐步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建立健全以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街道(乡镇)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网络,为精神、智力残疾人和其他各类重度残疾人 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开展生活技能训练、职业康复、职业培训与工疗、农疗、文化体育、心理疏导、安全保护等服务,组织从事简单生产劳动以及相应的文化教育和休闲娱乐活动。将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当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整体规划,统筹安排,优先发展。按照床位不少于50张、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一处残疾人专业托养机构。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非营利性托养服务机构。对规范达标的托养服务机构给予居民家庭水、电、气、暖费用同价优惠待遇。落实政府补贴政策,制定实施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入院甄别标准、机构管理办法,逐步建立针对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社会组织的资助及服务质量监督制度。加快托养专门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六)加快推进无障碍建设,改善残疾人日常生活条件。严格按照国家•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建筑物、交通设施、旅游景点、机场车站码头、居民社区等场所和设施实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严把无障碍设施建设规划审批关、设计审查关和竣工验收关。对有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建立完善无障碍建设责任制和奖惩机制。将信息交流无障碍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推进互联网、手机等信息无障碍实用技术和产品研发。政府信息公开要采取信息无障碍措施,公共服务机构要提供 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县电台、电视台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和手语新闻节目。影视作品和节目要加配字幕。

(七)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大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加强残疾人体育运动专业队伍建设,建立残疾人文化人才和优秀运动员的培养、选拔、激励机制,具体办法由县残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文化、体育等部门制定。根据残疾人体育运动的特殊需求,加快残疾人体育训练机构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推荐参加省、市残疾人运动会,参加全国残运会、残奥会和特奥会等重大残疾人体育赛事。城乡公共体育健身场所要配臵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健身器材及健身路径。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专门协会、社区残疾人组织要积极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美术馆及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向残疾人免费开放并提供便利服务;县级以上图书馆要设立盲文和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定期增配、及时更新适合残疾人阅读的读物;群众艺术馆、文化馆要积极组织残疾人参加力所能及的文化活动,加强反映残疾人自强不息等健康题材的文艺作品的创作和演出。加大对盲文、盲人有声读物、残疾人题 11 材的图书、音像制品出版等的扶持力度。支持发展残疾人励志文化产业,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八)健全残疾人维权服务体系,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建立以司法行政部门提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以有关部门、社会力量等提供的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为符合规定的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提供经费补助。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健全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臵机制。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四、建立完善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列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级各部门要将残疾人工作列入各自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密切配合,切实提高为残疾人提供社会保障和服务的水平。城乡基层组织要将残疾人保障和服务列入社区建设规划,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将无障碍建设、扶残助残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内容,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残联、统计等部门要加快建立残疾人事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且财政投入要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福彩 公益金和体彩公益金对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要积极给予支持。大力发展扶残助残慈善事业,创新开发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团体的扶残助残项目,完善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多元筹资机制。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或政府补贴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各类残疾人服务业。

(二)完善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山东省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我县全民普法教育规划,不断增强全社会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制定并完善残疾预防、0-6岁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医疗康复、残疾人康复救助、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津贴、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残疾人服务业发展、无障碍设施建设、专业化残疾人服务人才队伍培养和倾斜政策、促进欠发达地区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完善面向残疾人服务的行业管理制度和服务机构的准入、评价和退出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针对残疾人的各项特惠扶持政策,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残疾人观,积极营造人人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舆论氛围。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 动,大力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事迹。各有关单位要将志愿助残纳入本地志愿服务总体规划,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培育稳定的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扶残助残志愿活动。各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要切实发挥优势,依法维护相关残疾人群体的合法权益。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慈善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心捐助活动。

东阿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篇2

一、建设管理会计指引体系的必要性

(一)满足单位加强管理会计工作的需要

管理会计作为会计的一个分支,在我国单位(包括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下同)实践中已经得到了一定应用。遗憾的是,尽管我国在管理会计领域不乏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但总体发展仍相对滞后。大部分单位仍处于“不知在做”的阶段,即虽然在实践中运用了管理会计的工具方法,但不知道管理会计是什么,也缺乏系统运用管理会计的意识;甚至还有一些单位尚未应用管理会计的相关工具方法;只有少部分单位属于“已知在做”,即知道管理会计是什么,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运用。这些“已知在做”的单位最具有活力和创新意识,走在了我国管理会计实践发展最前沿,但他们目前也只是运用了管理会计的部分职能,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总体而言,我国管理会计实践仍处于自发状态,较多单位还停留在总结经验阶段,影响了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单位迫切希望政府出台一套统一规范、系统科学、能够贯穿单位活动始终的管理会计标准,以便单位学习使用。因此,《指导意见》顺时应势,提出建设管理会计指引体系,系统梳理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并提供相应的案例示范,为管理会计的实务应用提供指导。

(二)借鉴西方国家推行管理会计的做法经验

美、英等西方国家在管理会计领域做了大量探索,形成了诸多有益经验。其中,重视管理会计标准建设指导管理会计实践这一做法,极大推动了管理会计应用,促进了管理会计发展。比如,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先后出版了领导力与道德、技术应用、战略成本管理,企业绩效管理等4辑六大类管理会计公告,还将根据实务需要发布新的管理会计公告。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尽管没有发布管理会计公告,但陆续发布了管理会计系列研究资料,为企业应用管理会计工具方法提供了一定的参考,2014年10月,还与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联合推出了《全球管理会计原则》。

这些会计组织发布的公告、原则、研究资料等,都是指导性的,与会计准则不同,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管理会计差异化特征。

(三)财政部门主导指引体系建设是现实选择

立足国情,是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一项基本原则,根据《指导意见》,管理会计指引体系由财政部建立,而不是像美、英等国由会计组织建立,这正是体现了一切从中国国情出发的基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建立管理会计指引体系,是财政部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财政部法定职责所在。同时,由财政部制定发布管理会计指引体系,有利于整合各方力量,节约社会资源,花小钱办大事;有利于妥善协调各方意见,体现权威性,便捷高效推行应用管理会计。《指导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社会各界都支持由财政部负责建立指引体系。因此,我们不能像美、英等西方国家那样,由会计组织制定会计标准,而应由政府部门来制定。

二、关于管理会计指引体系的框架设计

管理会计指引体系是在管理会计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可操作性的系列标准,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指导意见》提出,要形成以管理会计基本指引为统领、以管理会计应用指引为具体指导、以管理会计案例示范为补充的管理会计指引体系。

管理会计指引体系中,基本指引是对管理会计普遍规律的总结提炼,解决对管理会计的基本认识问题。管理会计既有普遍规律,又具差异化特点,需要考虑不同性质、特殊行业等的需求,因此,有必要形成应用指引,依据基本指引,明确管理会计的多种工具方法,具体指导实务操作。管理会计为单位内部管理服务,制定案例标准,建立管理会计案例库,大量总结实践中好的经验、做法,提炼为典型案例,将更好地为单位提供具体示范。

三、关于管理会计基本指引

管理会计基本指引是将管理会计普遍规律上升到标准,是对管理会计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基本方法、基本目标等内容的总结、提炼。在我国当前管理会计实践中,虽然尚无基本指引,但是对于基本指引中涉及的概念、原则、目标等,理论界和实务界已有很多论述,只是这些观点不统一。学术求异,管理求同,有必要形成统一的管理会计基本指引,以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形成指导单位应用管理会计的共同话语基础。

管理会计基本指引也是制定应用指引和案例库的基础,对应用指引、案例库起到统驭作用。但是,不同于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只是对管理会计普遍规律和基本认识的总结升华,并不对应用指引中未做出描述的新问题提供处理依据。

为确保管理会计基本指引的质量,财政部将从课题研究起步,充分利用咨询专家机制,深入开展相关研究,在课题研究、组织研讨、听取专家建议、公开征求意见等工作基础上,发布管理会计基本指引,指导管理会计实践应用。

四、关于管理会计应用指引

实践中,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已经在一些单位得到了一定应用。如,兵器装备集团公司系统导入全面预算管理、内部管理报告、平衡计分卡等十项管理会计工具,建设价值创造型管理会计体系。但是,总体而言,有些单位对管理会计工具方法的应用不够系统,有些单位也对不同情况下如何选择应用适当的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存在困惑。

因此,《指导意见》提出制定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就是要对管理会计各项工具方法进行系统梳理,清晰明确地告诉单位这些工具方法是什么、怎么用、有哪些优缺点、运用环境、如何选择、预计效果等内容,以便于单位结合自身情况选择运用适合的管理会计工具方法。

在管理会计指引体系中,应用指引居于主体地位,是对单位管理会计工作的具体指导。为切实提高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管理会计应用指引既要遵循基本指引,也要体现实践特点;既要形成一批普遍适用、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基本工具方法,如经济增加值(EVA)、本量利分析、平衡计分卡、作业成本法等,也要针对一些在管理会计方面可能存在独特要求的行业和部门,研究制定特殊行业的应用指引;既考虑企业的情况,也考虑行政事业单位的情况;在企业层面,还要兼顾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等特征,坚持广泛的代表性和适用性。

应用指引是开放性的,随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完善。应用指引的实施更重指导性,由各单位根据管理特点和实践需要选择相应的工具方法。财政部将在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组织开展系列课题研究,科学总结我国先进企业管理会计实务,充分借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或地区的有效做法,研究确定一系列应用指引,本着先急后缓、先一般业务后特殊业务、“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等原则,逐步发布系列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完善。

五、关于管理会计案例库

案例库是对国内外管理会计经验的总结提炼,是对如何运用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的实例示范。建立管理会计案例库,为单位提供直观的参考借鉴,是管理会计指引体系指导实践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也是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区别于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的一大特色。

在国外,管理会计在发展过程中,历来强调案例的重要示范作用。如,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发布的管理会计公告中,就包含了系列案例,为企业应用该公告提供了借鉴。在我国,总结实践经验,形成典型案例,予以宣传推广,是推动管理会计应用的有效方式。如,90年代,我国总结邯钢在成本控制方面的做法,提炼升华为邯钢经验并予以学习、推广,有力地促进了企业成本管理水平的提高。将单位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案例并嵌入指引体系,能够帮助单位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应用指引,增强管理会计指引体系的应用效果,达到提升单位价值创造力的目标。

案例库建设将坚持典型性和广泛性相结合的原则,在统一框架结构、基本要素、质量特征等案例标准,形成案例规范格式文本的基础上,分为不同性质、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等情况,逐步提炼若干管理会计案例,并不断予以丰富和完善。同时,既提炼总结管理会计整体应用案例,也针对管理会计的某些领域和应用指引中的相关工具方法提炼专项应用案例。争取通过5~10年的时间,通过经验交流、调研座谈、案例单位自主梳理等有效方式,总结、提炼一批覆盖多领域、多行业、多种工具方法的案例,构建内容丰富、示范性强的管理会计案例库。

六、关于管理会计专家咨询机制

“集众思、广忠益”。建立专家咨询机制,是科学民主决策,充分利用专家智库资源的有效方式。国内外会计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普遍建立了专家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值得借鉴。如,我国建立了会计准则委员会、企业内部控制委员会等,作为我国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制定的咨询机构,为保证和完善我国会计标准等提供了宝贵的咨询意见和建议,为提高会计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专门设立了由来自企业、公共部门和学术界的多名专家代表组成的管理会计实务委员会,并邀请管理会计公告具体领域的专家共同参加编写工作,以保障其管理会计公告质量。

为凝聚各界力量,共同推动管理会计体系建设,今年3月,我部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管理会计咨询专家,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我部审定并向社会公示,择优聘任了68位财政部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建立了管理会计咨询专家机制。咨询专家任期2年,今后,我们将综合考虑公信力、影响力、参与度、遵守保密纪律等因素,不断优化咨询专家队伍结构,完善专家咨询机制,充分发挥咨询专家的智库资源作用。

管理会计咨询专家要以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为己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咨询专家会议,按时完成所承接的管理会计相关工作,在管理会计课题研究、指引体系建设、实施推广等各个方面,通过积极建言献策、提供调研环境、总结实践案例等多种方式,为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贡献力量;同时积极开拓渠道,了解本行业、本单位的需求,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财政部,形成互动机制,促进管理会计体系不断完善。

东阿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篇3

我国是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等有害生物(以下简称病虫害)多发、重发、频发国家。防控好病虫害是植物保护工作的主要职责,植物保护是公益性、公共性、社会性防灾减灾事业,建设现代植保体系事关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农民增收。为提升我国植保防灾减灾水平,增强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警和防控处置能力,服务现代农业,现就加快推进现代植保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现代植保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建设现代植保体系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及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大举措。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首要任务,也是植保防灾减灾的第一要务。随着全球气候变化、耕作制度变革,我国病虫害灾变规律发生新变化,一些跨国境、跨区域的迁飞性和流行性重大病虫暴发频率增加,一些地域性和偶发性病虫发生范围扩大、危害程度加重,严重制约我国粮食持续丰收。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需要加强现代植保体系建设,增强病虫害防控能力,挖掘减损增收潜力。

(二)建设现代植保体系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途径。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农产品農药残留超标问题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施用农药仍然是重要的植物保护措施。实现农药的科学、合理和安全使用,不仅关系到农产品数量安全,也与农产品质量密切相关。建设现代植保体系,尽快改善病虫害监测防控手段,转变传统的防控方式,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从生产过程控制农药和有害生物毒素残留,是大力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的有效途径。

(三)建设现代植保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病虫害防控是农业生产过程中用工最多、强度最大、技术要求最高的环节之一。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深入推进,大批农民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结构性短缺问题凸显,“谁来防病治虫”已成为制约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的重大难题。建设现代植保体系,有利于转变传统的一家一户病虫害分散防治方式,大力发展专业化统防统治;有利于集成应用病虫防控技术,提高防治效果、效率和效益;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提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标准化生产水平。

(四)建设现代植保体系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长期以来,一些地方过分依赖农药的使用,导致病虫抗药性上升,防治效果下降,害虫种群猖獗发生,农业面源污染加剧,生物多样性破坏。解决以上问题,迫切需要加快建设现代植保体系,提升现代植保的物质装备技术水平,走科学植保、绿色植保发展道路,促进生态文明和绿色田园建设,不断增强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五)指导思想。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树立“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整合项目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增加资金投入,加快构建运转高效、职责明晰、管理规范、执行有力的植保公共服务和经营性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预警、防控处置和执法监管能力。转变病虫防控方式,发展绿色植保技术,加强农田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强力支撑。

东阿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篇4

(2014年4月16日)

沪府发〔2014〕2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多年来,本市围绕构建“9073”养老服务格局,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本市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养老服务总体供给不足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积极应对本市深度老龄化挑战,现就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上海深度老龄化的实际出发,坚持积极应对老龄化的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方面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在保障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方面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性作用,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政策创新,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社会力量提供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加快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不断完善本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1.完善市场机制,激发社会活力。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主体的活力,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拓展养老服务市场,鼓励和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合理的各类养老服务和产品,支持家庭、个人承担应尽责任,营造政府、社会、家庭共同参与、各尽其能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氛围。

2.深化体制改革,加强实践创新。突破体制机制瓶颈,推动养老服务政策创新、服务供给模式创新、养老保障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创新。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促进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向政府直接提供与政府购买服务并举转变,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向补需方与补供方相结合转变,实行政府定价的养老机构向综合考虑成本与保障对象承受能力相结合转变,逐步形成基本养老服务、其他公益性养老服务和市场化养老服务相结合的供给机制。

3.坚持保障基本,注重统筹发展。政府全面保障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统筹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和其他多种养老形式,形成合理梯度;统筹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其他专业服务,实现合理分工、有机结合;统筹各级政府各类养老服务政策措施,形成政策合力;统筹城乡养老资源,促进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面建成涵盖养老服务供给体系、保障体系、政策支撑体系、需求评估体系、行业监管体系“五位一体”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更加充分的满足。全面建成老年友好城市、全面建设老年宜居社区,使老年人生活的社区在环境优美、居住舒适、设施齐全、服务完善、文明和谐五个方面得到有效提升。

养老服务格局继续深化。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格局进一步健全。支持居家养老的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服务设施、服务机构等全面发展,为城乡居家老人提供各类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文教体娱等服务。各类养老机构提供多层次机构养老服务,全市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户籍老人30张以上。

养老服务业全面发展。以老年人的生活照料、产品用品、健康服务、体育健身、文化娱乐、金融服务、旅游等为主的养老服务业市场全面繁荣。涌现一批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大批富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和社会组织,形成一批养老服务的产业集群和知名品牌。

养老服务环境不断优化。养老法规政策体系和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政府购买服务、规划、土地、税收、财政、金融、投资、人才、就业、价格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备。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意识显著增强,为老志愿服务广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弘扬。

三、主要任务

(一)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

1.统筹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明确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落实《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编制本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明确全市养老设施布局的总体目标、规划总量、空间布局等基本要求,合理布局养老和其他配套服务设施,充分发挥交通、卫生、文化、教育、体育等设施对养老服务的重要支撑作用。各区县根据本市养老服务格局建设的总体要求和本区县实际,编制区县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明确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并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推进项目落地。新建居住区根据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居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不得将养老服务设施挪作他用。

2.完善公办养老机构服务供给。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制度,政府投资举办的公办养老机构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无子女、失能、高龄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其中收住失能老年人数量占总入住老年人数量的70%以上。确保政府举办养老机构实用适用,避免铺张豪华。对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养老机构实行能力提升计划,对一批不达标的养老机构特别是郊区、农村地区的养老机构加快改造。逐步增强公办养老机构床位的护理功能,提高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能力。引导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重点增强养护功能。

3.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整合和改造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和其他可用的社会资源,兴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允许社会力量和个人因地制宜兴办家庭化、小型化养老机构。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建设养老机构,对新建养老机构,在土地供应、税费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对现有住宅、工业、商业等设施改建养老机构的,在规划调整、财政补贴和公用事业收费价格等方面予以支持。

4.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统筹社会服务资源,设立社区综合为老服务机构,健全以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化发展、集约化运作。培育发展老年人互助组织,建立养老志愿服务登记制度和平台,继续推行由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的“老伙伴”计划项目。推广社区“睦邻点”建设,倡导邻里相助、结对帮扶。推进老年大学、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为老服务设施建设,发挥群众组织和个人的积极性,鼓励老年人组织各类文化团体,丰富晚年生活。

5.支撑家庭照料服务开展。实施家庭照料者培训项目,依托专业医疗机构、社区内的养老机构、助老服务社等专业社会组织,为照顾老人的家庭成员或家政人员提供培训,提高其专业照护能力。鼓励部分床位供给充裕的养老机构提供老年人短期入住床位,为照顾老人的家庭成员提供“喘息式服务”。稳步推进老年人集聚的居住区开展适老性环境改造。

6.促进养老服务信息化的发展。加快实施养老服务“信息惠民行动计划”,构建全市统一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完善养老服务数据库及其分析决策功能,推进养老服务网上办事和服务。政府有关部门向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有序开放政府信息资源。鼓励企业和机构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建立有利于集成市场和社会资源、促进供需对接的科技助老平台,研发各类适合于养老机构和老年家庭的信息产品,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援助、家政、医疗保健、电子商务、服务缴费等一站式服务。

7.积极推动老年产品用品开发和推广。相关部门围绕适合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医、文化娱乐等需要,支持企业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健康辅具、食品药品、服装服饰等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引导商场、超市、批发市场设立老年用品专区专柜;开发老年住宅、老年公寓等老年生活设施,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鼓励开展老年福祉产品设计大赛和老年用品展示等活动。

(二)逐步形成完善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

8.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养老保障制度的顶层设计,统筹各类与养老有关的社会保障制度,稳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障水平。强化医保支付导向,扩大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的医保支付范围,在老年护理医院和养老机构之间形成相衔接的评估标准和有梯度的医保支付政策。在评估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范围和受益人群,不断完善政策,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本市实际、覆盖城乡全体老年居民的老年护理保障制度。

9.大力促进医养结合。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发展,制定实施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和服务规范,适当增加诊疗护理服务许可项目和用药类别。加强规划引导,统筹设置医疗设施与养老设施,推动老年人医疗护理和生活护理的有机衔接。在建立激励补偿机制的基础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与所在地养老机构建立合作机制,为养老机构收住的老年人上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0.提高老年人健康服务水平。提高社区为老年人健康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慢性病管理等社区卫生服务。鼓励和支持社区医疗护理和养老服务机构之间的有机整合,为老年人提供包括社区医疗护理、生活照料在内的一站式专业服务,逐步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做好健康延伸服务。鼓励二级医院转型为老年护理院,二级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护理床位,并开设安宁舒缓疗护病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护理机构。

11.加强养老服务行业人才培养。以养老机构、老年护理院、家政公司等为载体,开展养老服务专业培训。在城乡之间、养老机构之间、地区之间,建立养老服务协作与对口支援机制。将养老服务业人才队伍培养纳入上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规划。加强养老学科建设,将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列入上海重点领域导向专业目录,鼓励学生选择养老服务专业,培养护理、管理人才。加快培养养老服务领域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逐步健全养老服务行业相对合理的薪酬体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增加养老服务行业和工作岗位的吸引力,鼓励本地劳动者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来沪从业人员开展灵活就业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参加养老护理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从业人员给予相关补贴。研究养老服务专业入学补贴和行业入职补贴政策。

(三)逐步形成发挥市场作用的政策支撑体系

12.争取养老服务相关政策的先行先试。根据国家总体部署,积极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突破体制机制障碍,解决各种瓶颈问题,动员各种资源和力量,促进上海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创新发展。进一步落实上海市服务业发展规划中明确的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任务,鼓励各区县结合自身实际和资源禀赋,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进行养老服务改革创新实践。

13.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等财政补贴政策。完善政府购买为老服务目录和办法等相关制度,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的运营管理。加大财政对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老人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补贴力度。福利彩票公益金的60%以上应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业。积极探索和推进基本养老服务补需方的财政补贴政策和机制。鼓励老人选择适宜、经济的养老方式,促进服务机构间公平竞争,提高不同区域机构养老床位利用效率。

14.落实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税费政策。落实国家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行政性收费减免政策。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照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比例扣除。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使用水、电、燃气、电话,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收费;养老机构使用有线电视,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享受付费优惠。落实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15.制定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土地政策。各级政府将养老机构等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在符合规划、确保安全等前提下,可将闲置的公益性设施用地优先调整为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民间资本兴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兴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建设用地或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按照国家对经营性用地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的规定,优先保障新增供应,鼓励利用存量自有土地或集体建设用地。对符合土地协议出让规定的,可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鼓励以租赁方式供应养老用地,降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成本。严禁养老设施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用于房地产开发。

16.拓展养老行业的融资渠道。积极利用现有财政扶持政策以及不断拓宽信贷抵押担保物范围,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信贷投入力度。探索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等各类保险工具,增强老年人的支付能力。鼓励发展各类养老服务业保险产品,探索针对老年护理需求的商业保障计划。支持养老机构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引入投资基金及开展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融资,不断丰富养老服务业的融资渠道。

(四)建立统一的养老服务评估体系

17.建立统一的需求评估体系。对老年人开展养老需求评估,并以此为标准,匹配老年人养老需求和养老专业服务项目。整合现有相关评估标准,建立包括医疗护理、生活护理等多种服务需求的评估标准。依托现有的需求评估力量,逐步形成统一的需求评估队伍,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第三方评估机制。组建统一的需求管理和服务平台,由其负责区域内养老资源的统筹,组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为老年人提供相应的养老服务和医疗护理服务。制订完善老年护理院出入院标准,在医保配套政策、出院执行保障措施等政策基础上推广实施,形成机构护理与机构养老、居家养护等合理分工,有序衔接。

18.建立统一的经济状况审核体系。依据家庭资产、收入等经济状况,确定享受政府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的标准和条件,利用居民经济收入核对系统等手段,探索逐步对申请享受政府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老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开展审核。制定享受财政养老服务补贴的标准,对符合标准的老人,依据享受财政养老服务补贴标准,由政府对其入住养老机构、购买助老服务社服务、购买紧急救援服务等给予适当补贴。

(五)建立科学的养老服务行业监管体系

19.完善养老服务队伍资质管理。根据国家关于医疗护理、生活护理等护理工作人员的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做好护工、家政服务、养老护理员等职业(工种)的职业培训和鉴定,明确老年护理行业的职业发展路径,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老年群体对于医疗服务的特殊需求,搞好养老护理员(医疗照护)专项能力的培训和鉴定,提升从业人员的为老服务能力。

20.加强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制定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办法,根据法人性质、运营模式、服务对象等对养老机构进行分类管理。明确各级各类养老机构的定位,以及相应的服务标准、医疗服务资质,配套制定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养老服务补贴等扶持优惠政策,推动养老设施、服务管理、照护等级评估等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养老机构的准入、退出机制。区分保基本范畴、其他养老机构的定价形式,制定养老机构服务收费办法。养老机构收费实行市、区县两级管理。区县养老机构的服务收费实行属地化管理。对养老领域内服务的资质、范围和质量加强行业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中的作用,积极开发各类行业标准,提升全行业的服务水平。

21.加强养老领域的监管。加强对各类养老机构日常运行的管理,建立养老机构监管信息披露制度,对机构服务质量和运营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机构,完善管理规范、改善服务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的机构,取消其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资格。加强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监管,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要求,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存在侵占、私分、挪用其资产或所接收的捐赠和资助的,依法予以处罚。加大对财政补贴监管力度,通过联网、公示、收入系统核对等方式,加强对政府补贴资金使用的监管,对接受财政补贴的个人和机构通过瞒报、造假等方式骗取财政性资金的,依法予以处罚。强化对政府投资举办或者接受政府补助的养老机构财务状况的审计监督,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四、具体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将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养老事业财政投入力度。各区县政府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主动性,发挥区域优势,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对本区域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研究规划、协调推进、创新实践的属地责任。成立市、区县两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分析养老服务业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推进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发展养老服务业和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相关任务要求。

(二)部门各司其职。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民政部门要牵头履行业务监管职能,加强宏观引导、行业规范、规划编制、业务指导、信息发布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卫生计生和医保部门要研究和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模式。财政部门要在现有资金渠道内,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给予财力保障。规划土地、住房保障和建设部门要统筹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土地供应。税务部门要及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价格部门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养老服务价格管理机制,厘清政府和市场管理的界限,做好养老服务收费的监管工作。老龄工作机构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督促指导工作。教育、公安、消防、商务、金融、文化、体育、旅游、质量技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创新制度和政策,加大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扶持及监管力度。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区县、有关部门要加强养老服务工作绩效考核,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和市老龄办要加强对本实施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适时组织专项督查。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加强对各区县、有关部门养老服务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报送市绩效考核办公室,作为区县政府工作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完善老龄委成员单位老龄工作评估制度。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业统计制度,完善“上海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监测统计制度”,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发展评价和监测指标体系,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养老服务发展状况,跟踪掌握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规模、行业结构、经济效益等基础数据。

(四)强化宣传动员。通过宣传主渠道,大力宣传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化的理念,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通过社区宣传、新闻媒体、文艺作品等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广泛宣传敬老、养老、爱老、助老、孝老传统美德和养老服务先进典型,强化社会积极应对人口深度老龄化观念和思想准备,形成敬老、为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让所有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共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东阿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篇5

六安市

六政〔2011〕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老年社会福利事业,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皖政〔2011〕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逐步建立健全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服务方式多元化、投资主体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资金保障和服务保障相匹配,基本服务与选择性服务相结合,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总体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力争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0张以上,其中城市养老机构中,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所占比重达到50%以上。在城市,80%以上的街道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70%以上的社区建立社区养老服务站,20%的街道和社区建有标准化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或托老所,80%的城区建立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在农村,80%的建制村建立社区综合服务设施,80%的乡镇建立有养老服务设施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农村五保对象、孤老优抚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全市40%的敬老院改造成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市城区建立一所示范性养老中心。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市、县(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强化行业管理和指导。依托市、县(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具有组织、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健全养老服务机构网络,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的行业管理和指导。没有公办养老机构的县区,可依托老龄工作机构建立。到2015年,市、县(区)两级都要建成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市、县(区)财政应保证其必要的工作经费。市、县(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设立2-3个工作岗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人员问题,所需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由市、县(区)财政分级承担。

(二)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敬老院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依托乡镇敬老院,加大基础设施改造,加快建设集供养、寄养、社区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管理及其他社会福利功能于一体的农村养老服务中心,逐步实现敬老院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市辖区乡镇敬老院改、扩建为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并经验收合格的,区财政每年应给予相应的运行经费补助。

(三)加快社区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社区托老所)建设,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结合城乡社区建设,在城镇建立功能完善的街道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或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开设“养老服务热线”、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等信息沟通求助渠道,为居家老人提供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体娱乐和精神慰藉等服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或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承接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服务,负责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管理,在辖区组织义工队伍,开展义工服务。城区新建小区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要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规定,结合六安市城区社区布点规划,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使用面积一般不得少于3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根据社区居住人口规模等因素,1万人以下的社区不低于600平方米,1万人至3万人的社区不低于1000平方米。老年人集中居住的住宅小区应按一定比例建有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室内老年人活动场所。已建成的居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的,要逐步补建或者利用闲置的设施改建。鼓励社会办养老机构进社区,对利用自有房产或租赁房屋创办使用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的社区托老所,经民政部门验收合格的,财政给予扶持。力争到2015年,全市城市70%社区基本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或日间照料中心,80%以上的乡镇和农村社区分别建立具有养老服务功能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具有生活服务、文化活动、老年教育等基本养老服务功能的综合服务设施。

(四)积极实施为困难老人购买养老服务。在现有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实施范围,提高经费标准。全市城镇社区均应实施政府为困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购买服务。市城区为困难老人政府购买服务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经费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各县(区)均应开展为农村社区困难老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试点和推广工作。

(五)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市、区财政应将居家养老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和日常运行、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及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服务经费予以保障。已建成并正常运行的市城区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由民政、老龄部门根据服务老年人人数、服务质量及工作绩效等内容进行考评,考评验收合格的,由市财政给予每年每个1万元日常运行经费补助,区财政按照1:1配套,所在街道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运行经费补助。

(六)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队伍。把居家养老服务纳入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养老服务机构招(聘)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人员,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准,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实行职业培训,纳入全市职业培训规划和计划,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市、县(区)民政部门应组织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参加必要的培训和考核鉴定,培训鉴定费用从就业专项资金等有关规定渠道解决。

(七)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财政扶持力度。对用房自建、床位数达到30张(含)以上的市城区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含日间照料中心),取得《社会养老机构批准设置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验收合格的,按照核定的床位数每张床位给予2000元一次性财政补助,并根据实际入住人数,每年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运营补贴;对租房、租期在5年(含)以上,床位数达到30张(含)以上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经验收合格的,财政按照核定的床位数分5年每张床位每年补助300元,并根据实际入住人数,每年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运营补贴。上述资金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

市城区30张床位以下民办社区托老所,经民政部门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按实际入住人数,给予每人每月100元运营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

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接收安置孤老优抚对象、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老人的,各地应按规定标准将其生活、医疗费等补助转入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用于支付其生活、医疗、照料服务等所需费用,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养老服务机构接收需要生活照料的最低生活保障老人、因病、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老人、高龄老人和重度残疾老人等特殊困难老人的,各县区要确定补助范围和标准,给予适当补助。

卫生部门应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医疗保健服务。养老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符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条件的,要纳入城乡医疗保障定点治疗单位范围。积极开办社区老年人家庭病床,方便老年人居家就医需要。

鼓励市区二级、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利用自身资源,兴办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市、区将给予一定财政补贴。

(八)加大对养老机构的土地、金融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老年服务机构建设的扶持政策,优先保障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对各类投资主体新建、改建、扩建的养老服务项目和养老服务设施,优先予以立项。对新办的养老机构建设用地采用划拨方式,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鼓励通过对旧厂房、闲置的学校、医院、村部及民用设施改建扩建的方式,兴办民间养老机构。乡(镇)、村公益性的养老机构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可以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对于规模较大、前景较好、市场急需的养老服务项目,财政部门可通过贴息方式予以支持。金融部门要加大对社会办养老机构信贷支持力度,放宽贷款条件,提供优惠利率。

(九)落实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税费优惠政策。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收入按规定免征营业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福利性、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免征其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养老机构纳税确有困难的,按规定经报批可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政府部门,用于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支出,在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予以全额扣除。免收建设养老机构的征地管理费,免收或减收兴办养老机构设施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费用。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管道燃气)、取暖费用按居民收费标准执行;减半收取养老机构有线(数字)电视视听维护费;免收电话、宽带互联网入网费,通信费给予适当减免;免收电表、水表接入费。

(十)健全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运行机制。大力倡导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养老机构运作模式。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要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探索将所有权、经营权进行分离,逐步实现养老机构管理社会化。加强对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管理。以国有资产为投资主体建设的养老服务机构必须用于养老服务,严禁改作宾馆、饭店、写字楼和其它商业用途。鼓励公办养老机构向社会开放,在满足当地五保、“三无”老人集中供养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设施、空余床位接收社会老人自费寄养。向社会自费寄养老人服务的收费标准,根据设施条件、服务项目和标准,通过市场化确定收费标准,报同级物价部门核准。

(十一)建立严格的政府监管制度和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养老机构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予以认定。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管理,依据《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无障碍设施建设设计规范》、《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等,制定养老服务行业准入标准,大力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向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对养老机构存在的侵犯老年人权益等严重服务质量问题,要限期予以整改,直至取消执业资格。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考核和职称评定工作,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

(十二)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根据我市财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从2012年起,在全市建立普惠制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市区(含金安区、裕安区、开发区)标准为85周岁至99周岁,每人每年200元; 100周岁以上每人每年3600元。市财政按市城区户籍高龄老人实际发放人数给予50%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加快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步伐,逐步建立“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积极探索农村和城镇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的衔接配套。继续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

(十三)积极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广大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把老年文化和体育纳入全民文化和体育健身的发展规划。继续办好我市三年一届的老年人体育运动会。有计划地组织老年文艺汇演、老年才艺展演和老年体育健身展示。支持各类老年群众文体组织开展活动。

(十四)加快建立完善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体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法制教育和敬老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推动形成社会主义敬老思想道德观。建立并完善老年法律服务与援助体系,建立老年维权岗,及时调处涉老纠纷。对于符合司法救助或者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要及时给予司法救助或法律援助。对侵害老年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不法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厉惩处。依法惩处不赡养或遗弃老年人的行为。继续做好签订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工作的组织指导。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由民政、老龄、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卫生、司法、教育、体育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重点目标计划和考核范围,根据老年人口发展速度、老龄化程度、养老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制定发展养老服务的战略规划和“十二五”市区社会化养老机构布局专项规划,明确发展目标。

(二)各司其职,合力推进。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中长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计划,及时办理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组织好重大养老服务项目的论证、筛选和推进工作。民政部门要制定“十二五”农村养老服务专项规划,进一步推动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加强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行业规范和业务指导,积极开展养老服务示范活动。财政部门要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所需经费纳入预算,建立经费刚性增长机制,通过每年从福利彩票公益金集中切块专项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建立健全养老保险体系,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做好有关养老保障工作。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机构医疗服务的支持和指导。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养老机构建设纳入城乡公共设施建设,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先安排养老机构设施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金融部门要积极引导和协调金融机构解决兴办养老机构中的相关问题。市属专科院校和科研机构要积极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产业化的综合研究与开发。精神文明建设部门要积极倡导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新闻媒体要加大对老龄事业发展,敬老、爱老、助老先进典型及公益广告的宣传力度。老龄工作机构要积极履行综合协调、参谋助手、监督检查的职责,牵头组织、积极协调各部门共同推动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东阿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篇6

农科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所研究员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基础知识及相关实践

那么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基础;一些专家通过研究来提出的体系建设方案;以及目前我们国家不同的部分的地区已经推进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或者诚信体系建设的情况和它们建设的优缺点。

那么首先,我们来在谈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这样一个体系基础的时候,我们来去讲,强调来去讨论几个词汇。我们首先来看一下,这样的中文的汉字的“食”,也就是说我们这“食”的结构是“人”上面一个“人”下面一个“良”。也从这来说,我们说进行食品生产的,是人用良心来做事,这样的话才能够生产出的诚实可信的食品,也就能保证食品的质量、信用。那么第二我们就要谈这样一个词汇“诚实”,简单大白话,也就是说你的老实,也就是说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的这样一个道德品质。我们辞海中给出的这样一个定义,那么“诚信”我们说是“以诚实之心行信誉之事”,及讲的“诚实无欺,信守承诺、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核心我们讲的就是你是“表里如一”。另外我们讲的信用,信用本来在我们用的很多的是我们在银行或者信贷行业。大家都知道我们说每个人去贷款都会有自己一个信用额度,那么我们讲的一个词汇就是“诚实”和“守信”,来取得了这样的一个信任,也就是信用程度。这是我们所说的这样一个基本的词汇,也就是我们说的信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用是通过你在生产和经营农产品的这样一个过程中,诚实守信来获得消费者,获得管理部,获得监管部门,获得这样一个信用的额度大小。

那我们说的诚信机制的建立,主要来基于我们说,生产自控机制。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诚信机制的前提,我们说是生产和经营者,它来进行这样一个自我的约制去使得它的生产和它的所有的管理制度,和它对外宣称的质量和安全是一致的。同时我们说的光有生产者的自控,是远远不够的,那么还要加上我们说的政府的监管机制和社会的监督机制。那么只有政府的监管机制的到位,社会监督机制的全方位、全覆盖,才能够督促生产者能够有效地进行这样一个自我控制实现其产品质量的诚实可信。也就是生产者自控的这样一个有效发挥,依赖于我们所生产者的诚实性,是由内部这样的一个因素决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这样一个政府的监管和社会的监督,这是来源于外部的这样一个作用。主要是依靠政府和社会行业部门行业的监督的力量。

诚信机制的建立是一个我们说的系统的工程。它既涉及到法律、法规制定的是否完善,同时又涉及到我们伦理道德方面的教育的重塑造。这也是对于食品安全,信用管理体系提出的基本这样的要求。那么在这样一个服务性的原则,实际上在我们农业部,提出这样一个规划里面提出来,是要强调我们说的生产有记录。我们说得实时的我们说输入这样一个系统,我们说政府监管中进行,根据这样的系统进行服务,对他进行相应的监管的措施去提变化,来去增加。我们说对于有问题这样一个企业,他的这样一个抽样的一个频次和力度,去更能够准确地反映它的质量安全。同时这样的一个信息,实时能够向我们消费者来进行批露,使消费者能够根据这些信息,能够选择他们的信用额度比较高的一个农产品,避免来去放弃一些信用额度比较低高的农产品。通过市场的丢失或是争夺这样一个利益,去督促农产品的生产和经营者来去增加他们产品的质量安全的提升。

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系统,应该是有三个方面,应该要达到这样一个效果。第一个是全社会信用信息征集、批露、评价和信息的公共服务平台。同时这样一个系统,应该是政府各部门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的平台。另外它也是企业和政府信息应与社会共享,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一个更透明的这样一个信息渠道,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并能够在出现问题时及时发出消费预警,在短时间内最大范围、最大程度地召回有问题的食品,将危害降低到最低。这就是我们说的这样一个食品安全信息系统的应该达到的这三个方面的效能。那么从这张图来看,我们进一步去说明这样一个系统它的这样一个作用。我们首先来说,这样一个系统,应该它的监管维护,应该是政府部门或者行业协会,或者第三方的这样一个机构。

那么从这儿来看,我们说的这样一个系统分出三个层次一个是网络层次,一个是数据层次和应用层次。

那么在网络层次方面主要是一些它的硬件方面,通过互联网方面来去实现,我们整个这样一个系统有效地运行。同时能保证这样一个系统能够实现生产者与监管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对话。而我们说第二块它的核心方面是,它的这样一个数据层次。那么这个数据层次,我们实现的两个主要基础是数据库系统和模型库系统,也就是所有这样一个食品质量安全信用这样一个系统,那么我们说的它的依据是,所有分析既然是一个数据,那么这样一个数据库这样一个系统,是对我们说的数据,来进行处理来进行采集。这样一个数据层里面有两块,一个是两个基支处,一个是它的这样一个数据库,再一个是模型库。数据库采集的主要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所有的信息,这个信息在农业部门强调更多的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监督监管方面的这样一个数据。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来讲,主要是产品、经营以及销售这三个方面所有的信息。另外一块是它的模型库的管理,在模型库里边我们主要强调的是它的食品质量安全的信用评级方面的模式和模型。

这两个数据库系统支撑的是对话管理系统,这样一个系统又分成了四个方面的子系统。一个是企业子系统,主要企业内部,主要是说生产者,企业内部在我们农产品来讲,在农业投入品的生产企业和农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农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企业内部的这样一个管理、这样一个系统或者内部的它的这样一个生产和经营的信息系统,这是我们说的企业内部的子系统。另外一块是政府的子系统。政府的子系统,来进行政府的对应产品里面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监督监管数据的管理和精细的管理。另外一块是行业组织和合作社的系统。这样一个系统在整个食品质量安全的信息管理中起到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因为我们知道,这样一个行业、这样一个组织或者行业的协会、或者是合作组织,与生产者最接近或者联系更紧密。通过这样一个组织能够涉及到众多的生产和经营的单元,这样对农产品生产来讲是更加的重要,因为我们很多的情况下,是一家一户农户为单位的生产。一个系统能覆盖到一家一户的农户,在中国来讲是不太现实的,那么,我们能通过行业的这样一个组织或者合作组织能够使得这样一个管理系统能够深入到每个农户单元。最后一个子系统是消费者的子系统。这个主要是生产者和经营者这样一个信息,能够在消费者之间形成这样一个对话。这是一个数据层,这个数据层在后台的管理主要可能还是系统的监管、维护方,也就是说是政府部门或者行业协会、或者第三方的机构。

最上面一个层次是应用层次,应用层次分了系统。一个是信用评级系统,系统是根据它的系统内部的数据和每个数据的不同的指标的选择以及指标的加权值自动形成的系统评价。我们在前面已经谈到了,因为我们农产品也好、食品也好,它的信用系统或者信用评级涉及到的方面非常得多,属于非常广,仅仅靠这样一个数据系统自动的评价,会产生一定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有专家的这样一个评价系统。有这两个系统结合起来,来完成信用评价的作用,形成食品或者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信用等级的评价。第二个系统是服务系统。也是我们一直强调的质量安全的信用管理平台,它是一个开放的平台,它要实现避免质量安全数据的不对称性,形成生产者、经营者、行业协会或者是消费者实现数据的共享,这样一个系统既服务于生产者,同时服务于管理者和消费者。这样一个服务系统,在这里面是有三个子系统。一个是报告系统,这个报告系统主要是用于管理者方面的上下级或者在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的不同级别水平的报告。一旦产生了这样一个问题,在农业方面县级向市级、市级向省级、省级向部级这样一个以垂直性的系统的报告。同时,在同级方面,农业部门发现的农产品质量生产或经营中的问题向相应管理部门通报,比如工商部门、质检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违纪委部门平级方面的传递,这是报告系统。服务的第二个子系统是发布系统。报告系统主要是内部方面的传递。如果让这些信息能够让消费者执行,都有一个发布系统。在这样一个系统里面,主要是让生产者和监管者披露出来的农产品或食品的质量安全、信用方面的信息能够向社会公布,能够被消费者使用。消费者也可以根据这样一个子系统,他所准备选择的购买的农产品的背景知识以及质量安全信用方面的数据,来为他去选择或者是信用某种农产品来提供帮助。这是发布系统。消费者系统主要做的,一个是对于农产品或者食品的背景知识以及相关的信用方面的信息来去选择或者信用商品。

第三个方面的系统是应急管理系统,主要是对于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来发布作用。也就是说食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系统能够同时对问题产品的召回系统和预警系统,产品召回主要是监管部门发挥作用,一旦在某些监管或者媒体反应出来的问题得到了落实,农产品或食品出现了比较大的质量安全的缺陷,为了避免这些已上市的农产品或食品产生更大地危害,必须让这些产品能够从市场上召回来,避免产生更大地伤害。另外一块是预警系统,这个预警系统就是对于一些潜在的问题发布一些预警,使农产品或食品中的问题不至于产生重大的影响,在出现萌芽状态的时候,就得到预警,让监管的工作走在前面,避免产生比较大的问题。这是专家在2007年发表的这样一篇论文,他来设计的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一个构架的层次。这个层次有它的优势,设计得比较全面,当然各个部门在设计本部门农产品特别是农业管理部门在设计本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的管理系统的时候可以参照,或者根据自己部门的来设计。

(二)食品安全信用评估运行模式

第二个方面的专家的论文,为大家介绍的是食品安全信息的评估。刚才我们说的,前面林先生给大家提供的是一个比较大的方面,是整个的一个信用体系的平台,上面只是对于食品安全信用的等级的评估到底是怎么做。那么,这篇论文发表在2007年的《农村经济》杂志上,是由刘先生来发表的。

它是对于食品提供者要履行提供食品安全承诺能力以及其可信程度进行综合分析,也就是说要两个方面,一个是它的能力,第二个它的可信度,进行综合分析来评价,既判断它的信用,同时又判断它的风险程度。也就是用信用信息的征集为基础,根据公开、客观的原则,通过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采用定量和定性结合的技术,对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状况进行评级,给食品贴上信用的“标签”,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依据。

在食品安全信用中,受信者,到底给他信用程度是高和低,受信者是消费者,被受信者是食品的生产和经营者。食品供应者通过兑现安全食品的承诺所获得消费者的信用,同时获得这样一个市场,最终来获利。

这篇刘先生提出的观点就是,提供的食品安全的信用评估应该两个层次,既要评估它的信用程度,同时要评估判断它的风险程度。他的这样一个食品安全的信用评估的系统建立,既要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参与,更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大力推进。

东阿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篇7

一、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管理会计是会计的重要分支,主要服务于单位(包括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下同)内部管理需要, 是通过利用相关信息,有机融合财务与业务活动, 在单位规划、决策、控制和评价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管理活动。管理会计工作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来,我国会计工作紧紧围绕服务经济财政工作大局,会计改革与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内控规范、会计信息化等会计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并得到持续平稳有效实施;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的中国会计理论体系初步形成。但是,我国的会计标准建设,以及会计学术研究和会计实务,考虑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较多,服务单位内部管理、决策支持不够,管理会计发展相对滞后,迫切要求继续深化会计改革,切实加强管理会计工作。

同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了总体部署,企业当前所处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和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要求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价值创造力已经成为企业一种内在需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已经成为行政事业单位一种内在要求。这就要求财政部门顺时应势,大力发展管理会计,促进各单位加强内部管理,促进各企业提升价值创造力。

因此,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事业单位加强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激发管理活力, 增强企业价值创造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财政部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进一步深化会计改革,推动会计人才上水平、会计工作上层次、会计事业上台阶的重要方向。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主席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突出实务导向,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科学谋划管理会计发展战略,合理构建政府、社会、单位协同机制,以管理会计人才建设为依托,统筹推进管理会计其他各项建设,大力发展管理会计咨询服务,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足国情、借鉴国际。既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和经验做法,又系统总结自主创新和有益实践,形成中国特色管理会计体系。

——坚持人才带动、整体推进。紧紧抓住管理会计人才匮乏这一关键问题,通过改进和加强会计人才培养,造就一批适应需要的管理会计人才,带动管理会计发展。同时,整体推进管理会计理论、 标准、信息化等工作。

——坚持创新机制、协调发展。注重管理会计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重视发挥财政部门在管理会计改革中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充分发挥会计团体在管理会计改革中的行业服务作用,更加尊重各单位在管理会计改革中的主体作用。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各单位不同性质、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等因素,从实际出发,推动管理会计工作有序开展。

(三)主要目标

建立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管理会计体系,力争通过5~10年左右的努力,中国特色管理会计理论体系基本形成,管理会计指引体系基本建成,管理会计人才队伍显著加强,管理会计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管理会计咨询服务市场显著繁荣,使我国管理会计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推进管理会计理论体系建设。推动加强管理会计基本理论、概念框架和工具方法研究,形成中国特色管理会计理论体系。一是整合科研院校、企业等优势资源,推动形成管理会计产学研联盟,协同创新,支持管理会计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二是加大科研投入,鼓励科研院校、国家会计学院建立管理会计研究基地,在系统整合理论研究资源、总结提炼实践做法经验、研究开发管理会计课程和案例、宣传推广管理会计理论和先进做法等方面,发挥综合示范作用。三是推动改进现行会计科研成果评价方法,切实加强管理会计理论和实务研究。四是充分发挥会计团体在管理会计理论研究中的具体组织、推动作用,及时宣传管理会计理论研究成果,提升我国管理会计理论研究的国际影响力。

(二)推进管理会计指引体系建设。形成以管理会计基本指引为统领、以管理会计工具方法指引为具体指导、以管理会计案例示范为补充的管理会计指引体系。一是在课题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制定管理会计指引体系,推动其有效应用。二是建立管理会计专家咨询机制,为管理会计指引体系的建设和应用提供咨询。三是鼓励企业通过与科研院校合作等方式,及时总结、梳理管理会计实践经验,组织建立管理会计案例库,为管理会计的推广应用提供示范。

(三)推进管理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建立管理会计人才能力框架,完善现行会计人才评价体系。一是将管理会计人才能力框架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和会计领军人才(后备)培养体系。二是推动改革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内容,适当增加管理会计专业知识的比重。三是鼓励高等院校加强管理会计课程体系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强管理会计专业方向建设和管理会计高端人才培养,与企业合作建立管理会计人才实践培训基地,不断优化管理会计人才培养模式。四是探索管理会计人才培养的其他途径。五是推动加强管理会计国际交流与合作。

(四)推进面向管理会计的信息系统建设。指导单位建立面向管理会计的信息系统,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实现会计与业务活动的有机融合,推动会计管理功能的有效发挥。一是鼓励单位将管理会计信息化需求纳入信息化规划,从源头上防止出现“信息孤岛”,做好组织和人力保障,通过新建或整合、改造现有系统等方式,推动管理会计在本单位的有效应用。二是鼓励企业充分利用专业化分工和信息技术优势,建立财务共享中心,加快会计职能从核算到管理决策的转变和管理会计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鼓励会计软件公司和有关中介服务机构拓展管理会计信息化服务领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将管理会计工作纳入会计改革与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稳步推进;要切实加强对管理会计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与有关监管部门的协作,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推动管理会计工作有效开展。有关会计学会、协会要按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大力开展管理会计理论研究、宣传培训、人才培养等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会计主要负责人职责,将管理会计工作纳入本单位整体战略,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

(二)加强工作指导。财政部要通过本指导意见,科学谋划、整体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引导、 推动社会有关力量加强管理会计工作;要总结国内外管理会计典型案例,组织编制管理会计系列辅导材料,组织管理会计经验交流和示范推广,指导各单位开展管理会计工作。各地财政部门要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对本地区管理会计工作的分类指导。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管理会计的宣传,重点宣传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主要目标、任务措施、工作要求,以及管理会计领域的重大关切、重大成果、重要经验,营造管理会计发展的良好环境;要抓紧制定管理会计人才培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聚、措施要求,推进管理会计人才培养工作;要将管理会计纳入会计继续教育内容重点推进;要充分发挥有关会计学会、协会、国家会计学院的主渠道作用,重视发挥有关高等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的重要作用。有关会计学会、协会要通过在杂志开辟专栏、组织会员交流等多种途径,加强对会员的宣传。各单位要重视加强本单位会计人员对管理会计知识的学习和应用,大力培养适用的管理会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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