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问题

2024-07-15

2022年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问题(精选7篇)

2022年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问题 篇1

2012年高校毕业生档案、户口托管须知

为降低毕业生就业成本,做好毕业生的档案、户口、党员关系的代理工作,湖北省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原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为2012年高校毕业生的档案及户口托管推出了更多优质、优惠的服务。

1、服务内容

凡在湖北省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原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办理户、档的应届毕业生将享受以下服务:

(1)本科及研究生免费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大专按政策办理武汉

常住户口;

(2)托管期限40个月;

(3)托管期内提供相关证明(如人事档案托管、计划生育、户口等);

(4)办理转正定级及职称评定;

(5)毕业生就业推荐。

2、收费标准

(1)本科生: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办理档案托管:100元(有效期

40个月)。托管到期后每年180元。

(2)专科生:当年应届专科毕业生办理档案托管:100元(有效期

40个月),托管到期后每年180元。另需办理武汉

市常驻户口:200元

(3)另:办理落户工本费10元/人

3、办理程序

(1)毕业生现场填写《户档托管登记表》及缴纳托管费用;

(2)毕业生将办理的《户档托管登记表》(一联)及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交至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备案,并办理《报到证》;

(3)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发放的《报到证》到学校保卫部门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

(4)需要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办理落户的同学毕业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复印件)、武汉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凭证等 各一份(具体参照武汉市2012年落户政策要求),并于2012年11月1日前交至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统一办理相落户手续。逾期未按规定提交材料,造成因材料不全不能落户者,责任自负。

4、特别提醒

托管办理完毕的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在毕业时将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湖北省创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党委)至中共湖北省创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党委报到,交纳党费,并参与党组织生活。

5、档案、户口的迁出

办理程序快捷、简单,档案的迁出只需个人凭接收单位调档函及经办人身份证[档案免费托管期内转出时只需缴纳60元转档费];户口的迁出只需凭接收地出具的准迁证。具体转出、迁出手续可登陆(http://)网站点击“人事代理”栏目查询。

附:户口、档案小知识

只有办理了户口(落户)的同学才能办理身份证、结婚证、计生证等重要证件;在武汉购房时,只有武汉市户口才能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未办理落户的,户口只能退回原籍。退回原籍后如需要落户武汉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有中级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或相应的购房政策。

档案是如实记录个人学习、工作经历的重要文件,是单位招聘录用审核人才的重要依据之一,根据国家档案法的要求,毕业生档案必须保存在有档案存放资质的单位,不得存放本人或者他人手中;

档案是办理职称评定、转正定级、计算工龄、退休等手续必须出具的材料;

对毕业后未就业的大学生在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国家培训补贴、就业补贴时,需要档案户口管理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需要档案及户口;

以上仅供参考,有任何疑问请来电咨询。

联系方式: ***50656102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38号就业大厦2楼

(可乘坐724、810、522、552、606、587到东一路下车,往八一路方向前进二十米即到)

湖北省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问题 篇2

一、了解高校毕业生档案归属现状

1.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的档案归属。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可依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将档案转至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也可根据本人要求将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 学校要按规定在择业期内进行保管。

2. 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的档案归属。

毕业生已落实了就业单位, 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负责接收档案, 签订了正式有效的就业协议书后, 毕业生可依据《报到证》办理派遣手续, 将档案转至就业单位所在地。已落实就业单位, 但未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而是与用人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 此时档案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处理方式相同。

3. 办理改派手续的毕业生档案归属情况。

毕业生在办理改派手续后, 可持重新办理的《报到证》办理档案关系, 将档案转至改派地。

4. 升学毕业生的档案归属情况。

毕业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将档案和户口转到所考取的院校。

二、找出高校毕业生档案归属混乱的原因

1. 高校毕业生档案宣传教育匮乏。

在就业指导课上针对高校毕业生档案的重要性、高校毕业生档案的内涵及作用、高校毕业生档案归属类别等相关问题很少被提及。档案知识宣传教育的匮乏导致高校毕业生不能正确认识高校毕业生档案的重要性。

2. 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制度缺失和档案管理经费不足。

由于高校大多对档案工作投入有限, 有限的人员配套, 落后的管理手段, 加之各个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体制不一, 多数高校无专人负责, 一般都是在学生毕业前后临时突击性整理。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一直以来都不是档案管理的重中之重, 经费不足也是导致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不到位的原因。

3. 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标准不统一和档案转递地址不准确。

目前没有统一的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标准。大多数学校批量寄出时用机要转递, 零散寄出时用特快专递, 有时也用挂号信。有些单位和学生不清楚档案的管理制度, 就业协议书上的档案转递单位填写的是工作单位, 而这些单位没有机要接收权, 如果学校审查不准确, 按照协议书上的转递单位寄出, 就会导致档案不能正常转递甚至丢失。

4. 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管理不规范。

高校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单位和考上研究生后, 学校按要求转递档案出去, 由于接收单位没有规范毕业生档案管理制度, 以致档案丢失。如考研学生档案, 据统计92%的录取院校要求考生分两次寄出档案, 即学生收到调档通知时寄出的政审档案材料, 学生毕业时再寄出后部分档案材料, 有的单位收到档案后没有把两次档案合并在一起或者没有及时把不被录取的考生档案退回, 容易造成档案丢失。

5. 高校疏于跟踪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

高校毕业生档案被寄出后, 准确的归属情况高校并不掌握。一些高校毕业生档案没有按照规定转递到其应该转递的地方, 很可能投递错误甚至退回途中丢失, 高校很少跟踪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情况, 所以一些毕业生发现自己的档案没有如期抵达, 询问学校, 学校很难给出准确的解释。

6. 用人单位漠视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

政府机关、国企、大型正规企业对高校毕业生的档案比较重视, 管理也相对规范。但吸纳大多数毕业生就业的为非公有制的中小型企业。很多中小型企业甚至从来不过问毕业生档案, 毕业生主动询问也不予回应或者让毕业生自行解决。

三、提出解决高校毕业生档案归属混乱的措施

高校毕业生档案归属问题情况复杂, 涉及的高校、用人单位众多, 并且地区差异明显。针对高校毕业生档案归属混乱这一问题要理性分析, 不能一刀切。从实际出发, 结合当前高校毕业生档案归属的现状、症结分析原因后, 让高校毕业生通过充分了解毕业生档案的作用, 主动去处理档案相关事宜。档案管理者和学生就业工作者要认真引导, 使学生对其自身形成的材料有全面的认识。

1. 积极调动高校毕业生主观能动性, 维护自身档案权益。

高校毕业生很少主动询问档案的去处, 不清楚档案的归属, 其主要的原因是自身对高校毕业生档案认识不到位, 了解不全面。在宣传高校毕业生档案知识时, 可以把高校毕业生档案与高校毕业生自身的利害关系放在最前面, 举出因档案归属不明确造成损失的案例, 呼吁毕业生关注自己的档案。

2. 告知高校毕业生维护档案权益方式。

高校毕业生主观上重视档案后, 会想知道如何妥善处理档案事宜。网络上的信息分布凌乱, 很少有整个流程。在宣传高校毕业生档案知识时, 少些档案知识理论, 主要介绍高校毕业生处理档案事宜的流程, 详细介绍不同情况的档案归属, 以及档案转递后的查询时间, 绘制高校毕业生档案归属分布图, 让高校毕业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号入座。

3. 多种渠道大力普及档案知识。

一方面利用人人网推广档案知识, 人人网在高校毕业生中使用率高达90%。该网站具有分享功能。高校就业部门或高校档案部门可以编写简洁的处理档案事宜流程图, 发布到公共主页或朋友分享。利用人人网发布档案知识, 形式新颖, 内容实用, 传播速度极快, 并且可供高校毕业生随时反复查阅。同时有必要适时推出高校毕业生档案归属专题讲座, 并且将高校毕业生档案归属专题讲座放在系列讲座的第一站, 面对面地介绍高校毕业生档案的功能、影响、处理方法。借助就业指导课的强势推广力, 相信仅需几年的时间, 高校毕业生的档案意识可以强化, 并且延续到以后的高校毕业生, 辐射到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单位, 直至整个社会重视高校毕业生档案。还可以制作档案知识宣传板, 安放在高校人流密集处, 让高校学生从大一入学就对档案有印象, 在每年毕业生离校前, 增放流动宣传板, 加强高校学生档案意识, 宣传板的内容选用问答的形式, 将高校毕业生可能遇到的档案问题予以简单实用的回答。花费少, 效果好。

4. 运用行政手段规范高校毕业生档案归属。

其一, 教育主管部门可以出台文件把毕业生档案工作作为考核高校工作的一个必要项目。目前高校重视教学科研, 重视学生工作管理, 重视就业工作。不仅是因为这些工作确实重要, 迎接主管部门检查工作是非常关键的原因。如果将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作为考核的专项, 则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效果。其二, 完善政策覆盖全国。2008年国家教育部、国家档案局联合颁发第27号令《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规定了机构的设置与人员配备, 档案管理, 档案的利用与公布、条件保障、奖励与处罚, 明确了学生类档案归档内容。人才流动频繁, 各地区规定差异化, 容易引发高校毕业生档案归属混乱, 所以有关高校毕业生档案归属的规定、制度需要进一步规范化、结构化, 最终形成全国通用的标准流程。

5. 经济上确保高校毕业生档案各归其位。

一方面财政划拨专款保障。我国目前档案工作开展具有先进性、特色性的单位或部门, 大多分布在经济较发达地区。档案工作的开展主要靠财政划拨款项去进行, 高校专职管理毕业生档案人员、人才中心管理毕业生档案人员、高校开发毕业生档案、信息系统、人才中心建设库房等都需要财政资金的支持。充足的经济保障可以令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另一方面主动缴费维护档案。除国家机关、国企, 大部分用人单位不具备档案接收能力。这部分高校毕业生档案大多存放在当地人才中心, 通过人事代理来实现转正定级、办理保险、开具证明、计算工龄等人事服务。但每年需要收取两三百元的费用, 这几百元的费用有的用人单位提供报销, 有的需要毕业生自理。无论由谁支付, 一定确保按时缴费, 不能疏忽大意, 以免因小失大。

摘要:本文对高校毕业生档案的归属现状和类别进行了论述, 并对造成高校毕业生档案归属不明确的原因进行了分析, 进而提出了解决高校毕业生档案归属问题的措施。

关键词: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归属

参考文献

[1]张淑春, 赵毅, 相玉红.大学生就业指导概论[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 2010.

[2]吴登国.高校毕业生档案意识弱化的原因及对策[J].教育与职业, 2009 (9) .

[3]蒋玉琼.浅谈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及查询工作[J].兰台世界, 2008 (11) .

2022年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问题 篇3

关键词:高校毕业生 档案管理 转递

高等院校毕业生档案是国家人事档案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记录大学毕业生到目前为止的全部学习、生活、社会实践等情况,是高等学校进一步教育、考查、培养更高层次人才的第一手资料,更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考核培养人才的主要依据。在知识经济时代、我国市场经济逐步建立完善的大背景下,高等院校学生档案工作出现了不少新的问题。因此,深入探讨高校学生档案管理中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对于准确、完整地提供人才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甚至于对完善国家人事档案管理都有着不可小觑的现实意义。

一、高校毕业生档案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少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的约束

近年来,教育部和国家档案局针对高等学校档案管理颁发了《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关于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在1万人以上应当设立档案馆。(参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第六条),由于没有相关的约束条文,各个高校的学生档案管理体制并不统一:有的高校将学生档案放在综合档案室实行综合管理;有的把学生档案和干部人事档案放在人事处一起管理;有的干脆把学生档案放在各个院系,由辅导员分散管理。就笔者所在学校目前在校生人数已达到11000人,而学校设立的档案室只安排不到两名的相关人员进行临时管理。毕业生档案是在毕业生离校前一个月由系部辅导员移交至学生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再由学生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安排一至两位老师采取晚上、周末加班等方式在极短时间里将毕业生档案进行整理、转递。因为学校没有为档案室分配明确的定员编制,也没有具体的办公经费及制订工作量考核标准,所以,造成一些部门和个人也不愿意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实行专项管理。于是,毕业生档案管理、转递工作就在这不规范的环境中勉强运行,其结果不言而喻。

2.学生档案管理缺乏规范化

高校学生在校阶段产生的档案材料,如果没有及时归入档案,就会出现问题。就以笔者所在院校在2009届毕业生档案整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例:(1)归档材料手续不符合要求。比如有的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没有学生本人签名;存在没有盖学校印章,用系部印章取而代之的登记表;辅导员因疏忽忘记将高校登记表放入到学生档案袋。(2)档案材料没有明确的排序要求,资料容易混乱。最常见材料有以下几种:论文评审意见书、学生成绩表、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奖学金申请表——如果同一类型材料(表格)多次出现,就会出现排序杂乱无章的问题。(3)书写用笔不规范。我在整理毕业生档案时,发现有一部分档案材料采用圆珠笔、纯蓝墨水笔书写的,按要求应该是纯黑色钢笔或水笔等。

3.档案管理模式老套,缺乏信息化

大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档案是其所有档案的一部分,它记录大学毕业生到目前为止的全部学习、生活、社会实践等情况。由于档案袋的容量有限,加之一些档案材料需要保密特殊性,就目前纸质档案材料而言,还真是有点勉为其难,尽管各行各业迈向信息化发展,然而,我们高校毕业生的档案却有点“返祖还原”现象,从事过生源数据上报的同志都知道高中阶段都已经有电子录检表(以江苏省为例:上报数据至教育厅时,需事先在扩展项1里面查清楚该学生在录检表的哪一本哪一页哪一行),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档案管理体制、管理模式、方法手段滞后于信息时代。

4.档案转递单位不明确,用人单位接受档案管理不规范

(1)随着就业政策改革,毕业生到中小型企业、外资企业、私营和民营企业就业的人数不断增多,有些单位和学生不清楚档案的管理制度,以为就业协议书上的档案转递单位直接就是工作单位,但是这其中绝大多数单位没有机要接受权,导致档案不能正常转递甚至丢失。

(2)学校按要求转递档案,但是由于接受单位没有规范毕业生档案管理制度而造成档案丢失的现象,例如研究生档案需要分两次寄出——学生收到调档通知函件要求寄出当时的档案政审,学生毕业时再寄出后面产生的档案材料,有的单位收到档案后没有把两次档案合并在一起或者没有及时地将没有被录取的学生档案退回,这也容易造成档案丢失。

二、高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1.加强相关法规建设,确保毕业生档案管理、转递工作有效开展

近年来,党和政府有关部门十分重视档案管理工作,不久前颁布了《高等学校档案管理法》,不过里面缺少具体对毕业生档案管理、转递具体工作细则的说明。这一空白,使得毕业生档案管理、转递“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为此,笔者建议相关部门在《高等学校档案管理法》的指导下,从工作的实际出发,尽快出台诸如《高等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细则条例》此类法规,明确具体的单位负责毕业生档案,确保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普及化步伐的加快,再加上刚刚过去的金融危机的影响,毕业生未就业比重快速提升,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毕业生档案管理、转递工作做实、做牢,确保档案准确无误转递。

2.及时收集、有效整理

毕业生档案记录的虽然是他们大学期间数年的成长历程,但是,“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笔者个人建议要从他们被录取进校那一天起就做好建档工作,入学后立即根据其系部、专业群体性特点,按照国家档案法规的要求,收齐有关材料。以后一经形成,尽快存入。就目前而言,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和地方的各种竞赛、技能、等级(计算机、英语)、职业资格落英缤纷,社会实践活动层出不穷,入党入团、评优获奖屡见不鲜,每一份材料、每一张证书都是大学生们能力与成长的记录。档案管理者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工作理念,定期地向有关职能部门索取、征集学生材料。尤其毕业之际是毕业生档案材料形成的最集中、最重要的时间段,这个时期是对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的全面总结和评价,形成的材料大致有:论文评审意见书、学生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体检表等。

3.尽可能多地把信息化技术应用于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的各个环节

笔者所在院校通过毕业生上网直接输入学号和姓名查询派遣单位和档案转递情况,据不完全统计比没有用系统相比学生档案转递后查询量减少50%。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了信息管理的重复劳动,减轻档案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还大大提高了毕业生档案查询的效率。

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毕业生对档案重要性的认识。

(1)在学生毕业前做好宣传工作,可以通过发放就业指导手册、开设就业指导课程、组织模拟签约以及档案管理专题讲座等形式,强化毕业生的档案意识,让毕业生充分认识到人事档案不是可有可无的,对毕业生今后的就业、生活等各方面都有极其重要的影响。

(2)在目前没有诸如《高等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细则条例》出台的情况下,档案的寄发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执行,使用机要方式,认真按照档案转出程序进行;严格要求档案的接收单位做到档案对位,确保档案及时整合,以及接收到发错的档案及时通过机要打回寄发单位,确保高校毕业生档案工作切实、有效的转递。

2022年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问题 篇4

一、毕业生派遣选择和办理规程

1.签订接收人事关系协议书的毕业生应严格按协议书规定执行,确因特殊原因人事关系需异动的,毕业生应与签红单位协商,取得书面证明,在学校首次派遣计划(6月5日)上报省教育厅前报送相关证明方可更改派遣去向

2.签订不接收人事关系协议书的毕业生可选择:

人才中心托管――凭协议收复印件加盖人才中心章,将材料交学校毕办

回原籍―――――-毕业生回原籍申请,加盖院系章后附协议书交学校毕办

3.未签订就业协议书但有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毕业生可选择:

人才中心托管---持就业证明、单位接收函、劳动合同等材料加盖人才中心章,将材料交给学校毕办。回原籍------在就业证明等材料上粘贴院(系)审核过的回原籍申请,将材料交学校毕办

留校-------将就业证明等材料交毕办,在规定时间再办理人事关系异动(二年内必须转走)

4.考研录取的毕业生,凭调档函到学工处档案室办理调档手续,在学校派遣前向院系出示考研录取证明材料的毕业生可参加保卫处集中户口迁移的办理。

二.湖北省人才中心和湖北省毕业生就来指导服务中心户档托管说明

(一)户档留校

1.学校不鼓励毕业生户档留校

2.户档留校无法办理补办身份证,户口证明等手续

3.超过规定时间想通过“毕业生渠道”办理落户武汉有很大困难

4.学生身份,不能办理转正定级等手续

5.户档留校不能超过二年,二年后只能回原籍(得自己来校办理回原籍手续)

(二)湖北省人才中心托管

学校集中办理时间为:

.6月4日上午9:00-16:00 省人才集中到学校办理户档托管。

特点:

1.实现毕业生“社会人”身份的转变

2.干部身份,计算工龄,可办理转正定级等档案手续

3.武汉市户口,可办理身份证,户口证明等手续

4.毕业时集中办理有优惠政策且手续简便

5.可办理人才流动手续

6.手续费30元,三年内不收费。

要求:

1.有就业的相关材料(就业协议书或就业证明或劳动合动或用人单位的正式接收函)

办理托管的同学请复印好自己的就业协议书、就业证明等就业的相关材料交给省人才,没有相关就业材料办不了托管。

2.必须在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前办理(6月4日办了托管的同学,等毕业后还要将报到证,户口交给省人才,能算办妥托管手续)

3.毕业生需要在毕业时取得毕业证(不能按时毕业的同学就办不了托管)

4.办理落户(户口放在省人才的)需要相片,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

(三)湖北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托管

学校集中时间段办理

特点

1.本专科生手续费80元,二年内不另外收费

2.毕业生改派直接到省毕办办理

3.可提供考研,出境,出国证明

4.免费提供再就业信息

5.办理毕业生入户方便,落户为武汉市常驻集体户口

6.托管毕业生身份属学生身份

7.不能办理转正定级和职称评定手续

要求和条件:

1.需在集中时间内办理,当年8月31日截止(5月份学校集中时间段办理,后续自行办理)

2.适合未就业或灵活方式就业的毕业生

3.有意考研,考公务员的毕业生建议托管省毕办

4.农村资教毕业生集中办理省毕办

三,几点重要说明

1.户口有意落户武汉的毕业生建议在集中规定的时间办理

2.户档留校的毕业生请注意时间限制(二年内必须异动)

3.2009届毕业生首次派遣的形成要求毕业生交材料的时间为6月5日前

4.毕业生首次派遣后需要改派的毕业生需在7月20日以后办理,且毕业生改派只有一次

毕业生必须在校的时间段:

6月4日:省人才托管

6月3日前:必须上交就业协议书或就业证明 不然不能参加首次派遣,不能参加首次派遣的毕业生,以后派遣费得自己出。(参加首次派遣免出派遣费)

6月11-15日:毕业生核对派遣去向,(托管省人才、回原籍,考研、留校)得亲自签名

6月13-14日:毕业答辩。毕业合影,毕业照。

毕业生档案与户口问题 篇5

户口档案的重要性——毕业生必看

〓专家意见〓

真正能证明你学习经历的就是你的档案。档案里面有你各个时期的学籍卡、成绩单、各方面的评语、获奖证明、还有你的党团材料。这些都是原始材料,不可复制。

档案虽然“光辉不再”,但并不等于是随处可丢弃的“鸡肋”,专家建议:应届生应关心自己的档案,免得未来不必要的麻烦。

档案与工龄:

◆很多大学毕业生找到工作后,没有及时办理参加工作手续,工作几年后仍然是学生身份,从而影响了自己的转正定级,也影响到工龄和退休金的计算。

档案与福利:

◆毕业生在个人办理养老保险、继续深造(如出国、考研)、考公务员等事关个人切身利益的问题时,都要用到档案。

档案与因公出国政审:

◆因公出国政审也必定要依据人事档案进行政治审查,如果档案材料不全,政审机构就会拒绝审查。补办档案与原始材料:

◆虽然现在有的单位可以补办新档案,但以前的经历、工资、职称等历史原始材料将不复存在,势必造成一定损失。

〓存档:毕业未就业学生〓

从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等相关机构了解到,国家对于毕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方法:

一、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

★ 适合对象: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

★ 优点: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

★ 缺点: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二、把档案留在学校。

2002年国家下发文件,允许毕业时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户口、档案留校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 适合对象: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 优点: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

★ 缺点: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三、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

★ 适合对象:比较适合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

★ 优点: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 缺点:由于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存档:已就业学生〓

已就业毕业生的档案存放一般有两种方式:

一、把档案转至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

Tips 1: 在没有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人事主管权之前,不要把档案转入这个单位,应该把档案转递到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去。个别没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会把学生的档案弄丢了或是扣住不放。Tips 2: 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他们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中心去。

二、把档案转至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

如果接收你的单位不具备档案管理权,那么你的档案就应该“落户”于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这种方式通常需要收取一定费用,一般每年三四百左右。

Tips 1: 人才服务机构是什么性质的机构?在编制上,它属于事业单位,在运行上,则实行企业化管理。但实际上,它履行着部分行政职能,提供的“服务”具有明显的行政属性。这种“半官半商”、“亦官亦商”,在“官”与“商”之中左右逢源,模棱两可。不少地方人才中心的负责人坚持:“补齐代管费用及相关手续后,再提供人事服务”。

Tips 2: 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你的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在现阶段,主管学生分配的单位没有统一,有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而且档案转进转出比较麻烦,最好一步到位。

毕业生档案袋中主要有哪些材料?

主要材料包括:毕业生读大学之前的有关材料,如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高中毕业生登记表等,若是专升本学生,还包括读大学专科阶段的档案材料;大学阶段包括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成绩总表、学位授予证明、体检表、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白联部分、校级以上奖惩材料、入党(团)材料、学籍变更材料、更改姓名或民族等材料。

哪些用人单位能够保管毕业生的档案?

根据我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一般只有县(团)级以上或具备人事调配权限的单位(或企业,含县以上的教育局、人事局以及人才交流中心等),不符合以上条件或没有人事调配权的单位,档案馆一律拒绝传递学生档案到其指定单位。

什么是户籍卡?什么是户口迁移证?

户籍卡即本人户口本。户口迁移证是户口跨市迁移的凭据,不能做为户口使用,毕业生在毕业前应尽快确定户口的去向,领到户口迁移证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迁往地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证》过期了怎么办?

答:可以在迁住地的派出所所在的主管公安分局办理户籍迁移过期手续,不过现在很多地方都放宽了时间限制,建议你还是应该尽快落户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党员关系怎样转入人才中心?如果是预备党员怎样办理转正手续呢?

毕业生如果是党员的话可以到学校组织部门开具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凭介绍信到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党员活动证。如果预备党员的转正时间是在毕业离校后,可以到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转正手续。什么是干部身份?干部身份对毕业生以后的发展有什么帮助?

在我国目前行政管理体制下,通过人事组织部门办理吸收、录用干部手续后具备干部身份,国家统一招收并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执行一年见习期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后也具备干部身份。干部身份是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进入事业单位的基本条件,同时也是单位之间,城市之间人才流动的必备条件之一。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大中专毕业生都带有干部身份,如果两年择业期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指标自动作废

大学毕业生户口、档案问题解惑 篇6

一、毕业生户口迁移的有关问答(仅供参考)1、问:档案和户口是一回事吗?

答:不是。户口与档案不同,档案在一般情况下不能本人携带。而户口不同,它必须是本人或委托人来办理迁出手续,再由本人或委托人到迁往地落户,是个人行为。2、问:今年毕业生,户口是否可以申请保留在学校?

答:不可以、问:学校不是说到时候户口给 们打回原籍吗?

答:这是一个误解。户口所谓“打回原籍”是指《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栏里写上你的原籍,而并不是给你寄回去。《户口迁移证》必须是本人或委托人来办理带回原籍落户。4、问:户口你们是否能给 寄回原籍派出所?

答:不邮寄。户口是非常重要的个人证件,必须是个人来校办理迁出并到迁往地派出所落户。5、问: 暂未就业,毕业时户口迁回原籍,是否影响以后就业。

答:不影响。未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关系迁到生源地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跨地域就业需转移户口关系的,公安部门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信办理户口转迁手续。、问: 原籍是农村,户口迁回原籍还是否是农业户?

答: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户口关系一律迁至毕业生生源所在地,保留非农业户口,当地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问: 毕业时户口迁出了,但未在原籍落户,《户口迁移证》自己拿着,现在就业了,户口怎么办?

答:持《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来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改迁至就业单位手续,同时更改迁出日期(改派有效期一年)。、问: 是 2003 年毕业生,毕业快两年了户口怎么还没有给我们打回来?

答:这是理解上的错误,所谓“打回去”是指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写上原籍,如你入学时户口是天水市迁来的,毕业迁户口,迁往地址也写上天水市。户口迁移证必须是本人或委托他人来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迁出手续,然后回原籍落户。

9、问:改迁户口迁移证是怎么回事?

答:是指毕业时户口已迁出(迁往原籍)且户口未在原籍落下,户口迁移证一直在手里拿着。择业期一年内就业了,凭《就业报到证》,改迁《户口迁移证》至就业单位,同时改迁日期。、问:毕业生迁户口时,户口迁移证不写迁往地址可以吗?

答:不可以。不写迁往地址的户口迁移证是无效的。

11、问:户口迁出后,可以在自己的手里拿多长时间?

答:《户口迁移证》有效期是 60 天。也就是从户口迁出之日起,60 天之内必须到迁往地落户。

12、问:《户口迁移证》过期了怎么办?

答:可以在迁住地的派出所所在的主管公安分局办理户籍迁移过期手续,不过现在很多地方都放宽了时间限制,建议你还是应该尽快落户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13、问:想把户口落在 兰州市的亲戚家怎么办?

答:有两种情况可以落户:(1)有在兰州市就业的《就业报到证》。(2)有兰州市公安局开出的《准迁证》。否则不能在亲戚家落户。、问: 是 2004 届毕业生,爱人是兰州市的户口可以迁往爱人家吗?

答:不能。毕业生户口是集体户,户口必须迁回原籍,然后根据国家婚姻有关政策,户口可迁在一起。

15、问:《户口迁移证》丢失,可以补办吗?怎么办?

答:可以。在丢失的《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所在派出所开“证明信”,证明你没有在他的派出所落户,“证明信”必须加盖“户口专用章”。例:丢失的《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是兰州市城关区东岗派出所,证明信就在兰州市城关区东岗派出所开具,证明你未在他派出所落户。然后持“证明信”以及本人申请、院系证明、本人身份证、报到证复印件和报纸挂失来保卫处户籍室办理相关手续。、问: 在外地,户口叫朋友去代办可以吗?

答:可以。每一毕业生迁户口都要登记,代办人要出示其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方可办理。

17、问:没有《就业报到证》,单位开证明可以把户口迁往单位吗?

答:不可以。户口想迁到单位必须要凭《就业报到证》。

18、问: 是在校生,明年毕业户口现在想迁回去可以吗?

答:不可以。在校生迁户口有两种情况可迁。①退学②毕业

19、问: 退学了户口怎么办理?

答:持教务处出具的“退学文件”证明,再加盖学院公章及财务处未欠费证明的来保卫处户籍室办理。

20、问:我的居民身份证编号为:***14X,和我以前的编号***不一致,编号中的“X”是什么意思?

答:你的两个编号都是正确的,***14X为解决“千年虫”升为18位后的编号,其中的“X”和阿拉伯数字1、2、3表示的意思是一样的,它表示一个数字,不表示性别。倒数第二位表示性别。在以后的使用中两个编号都可以使用,而18位数编号主要使用于计算

机管理。

二、毕业生户口迁移基本政策

一、上学时将户口随之迁入学校的学生,毕业时一般将户口再随之迁出,有两种情况:一是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学校将把你的户口从学校所在地迁往你的就业单位所在地;二是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将现户口迁往原籍,也就是从何地迁入再迁回何地(保留非农业户口)。

二、学生毕业时由保卫处户籍室统一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原则上不保留户籍。所以毕业生离校时应及时到所在院系领取本人的户籍迁移证,以便落户。否则人户分离,需要户籍证明时,本人还需要返回学校所在地办理,会增加你的经济负担和时间上的浪费,也还会给其它方面(如办理各种证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毕业生户口关系的转移,由学校户口管理部门到辖区公安机关按规定办理,公安机关按《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地址迁移户口,毕业生不得自行指定迁移地址。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到工作单位报到后,持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及工作单位证明到辖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要求户口和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我们学校说的不能留在学校貌似是违反规定的)。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户籍管理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档案可转入户口所在地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四、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办理程序:

①已落实就业单位的,保卫处户籍室根据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方案》户口迁往就业单位。

②未就业且未申请留校的,户口迁往原籍。

③毕业前保卫处户籍室集体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以系为单位集体来保卫处户籍室领取《户口迁移证》,分发毕业生本人带到迁往地派出所落户(不包括户口留校的)。

④户口在校没领取的,本人或委托人必须持就业《报到证》或《毕业证》来保卫处户籍室办理领取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三、关于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问题

一、托管的对象及相关注意问题

(一)可以托管的对象

1、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但用人单位没有用人自主权(即无权接受户档)的非武汉市毕业生;

2、已届毕业期限而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应该注意的问题:

1、户口、档案托管遵循自愿原则,即是否托管自愿、选择何种机构自愿。

2、户口、档案的去向一定要确定,不能处于游离不定的状态,更不能随身携带。

3、户口、档案的去向原则上不一定要求同步,即户口、档案可以采取分开处理。

4、生源地为武汉市的毕业生并在武汉就业的,户口要么落实在用人单位,要么回原籍,但档案可以选择托管(单位不接受档案的除外)。

5、回武汉市以外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户口回原籍,档案的去向在当地用人单位或当地人才机构进行确定。

6、生源地为非武汉的毕业生,在武汉就业或准备在武汉找工作的,户口也可以选择在本市亲属进行挂靠而不托管。否则,在用人单位没有人事自主权及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最好选择托管处理。

7、在6月份,保卫部将毕业生的户口从公安机关下下来,等待去向的确定,如果在三个月内,毕业生没有明确户口去向,户口将自动回原籍(生源地)。档案转至生源地所在人才机构。

二、依据《就业协议书》或《就业证明》,如何确定户口、档案的去向? 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的时候,千万要注意《就业协议书》第一面第二大栏“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中“档案转寄详细地址”和“户口迁入地址”要详尽填写,如果是空白或不详,学校将视其为没有户口和档案的去向,只能作托管或回原籍处理。已经落实就业单位,没有签定《就业协议书》而只有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的,如果在“毕业时户档去向”一栏没有进行选择或选择第①、④项的,视为没有户口和档案的去向,只能作托管或回原籍处理。

四、关于户口、档案相关的一些建议

毕业时,档案最好不要将档案留在学校,最好按照以上要求进行去向确定。不留在学校,而选择托管的好处或功能在于:可以认定工龄,确定档案工资;可以评定职称;可以办理跨省调动手续;可以代为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可以出具各类相关证明。这些功能对学校来说,学校是无法具备的,这样会给毕业生的社会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所以,建议不亦将档案选择留在学校。

同时,根据经验,最好将档案转递给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因为他们是管理档案的专门机构。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即安全又方便。在这里,提醒大家在档案转递时要注意几点:

1、在没有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人事主管权之前,不要把档案转入这个单位,应该把档案转递到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去。我们经常碰到一些没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在接收档案,个别单位会把学生的档案弄丢了或是扣住不放。

2、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他们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交流机构去。

3、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你的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因为在现阶段,主管学生分配的单位没有统一,有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比较乱。而且档案转进转出比较麻烦,最好一步到位。

四、可以选择的人才托管机构及相关服务有哪些?

2022年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问题 篇7

关键词:学生事务,档案管理,人事档案

随着高校毕业人数的逐年增多, 大学生就业形势面临着严峻挑战, 一方面, 大学生就业压力日益凸显, 毕业生未就业人数呈增长趋势;另一方面, 毕业生就业形式更加复杂, 毕业派遣形式多样、用人单位性质各异等。在此形势下, 针对毕业生的各项管理工作的问题日渐突出、难度不断加大, 其中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因其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一、高校毕业生档案的重要性分析

高校毕业生档案关系到毕业生今后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 包括就业落户、继续教育、选拔任免、工作流动、转正定级、职称评审、办理养老保险等。因此, 毕业生档案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毕业生档案是大学生综合素质的真实体现

毕业生档案是由大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实践活动等各个环节形成的原始材料组成的, 是大学生在校期间各种表现的真实记录, 如实反映了大学生的学习质量、工作表现和奖惩经历。【1】从毕业生档案中可以真实地了解大学生的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和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水平, 同时也可以了解高校对大学生的培养过程。

(二) 毕业生档案为用人单位选择提供依据

毕业生档案具有较高的权威性, 在实际的就业过程中, 大部分用人单位都会对毕业生进行政治审查, 其中的重要一项就是档案材料的查看审阅过程。通过查阅毕业生档案, 用人单位可以了解学生不同阶段、不同时期的个人学习、工作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和表现。因此, 一份全面具体、足量高质的毕业生档案材料必将使学生具有较大的竞争优势, 从而拥有更多的表现机会和就业选择。【2】

(三) 毕业生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基础

人事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在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 记录和反映个人经历、德才能绩和工作表现的, 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重要依据。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是由其学籍档案转化而来的。【3】高校毕业生通过签订就业协议、灵活就业等途径获得报到证, 并放入学籍档案中, 由学校转递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管理的人才交流机构后, 毕业生学籍档案才正式成为人事档案, 真正地发挥作用。因此, 毕业生档案是转变成为人事档案的基础。

综上所述, 毕业生档案反映了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影响着大学生的就业质量和今后发展, 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而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是确保毕业生档案完整、详实和投递有效的关键环节。然而在当前的形势下, 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仍存在着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

教育部、国家档案局2008年联合发布第27号令《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首次明确将高校学生类档案列入高校档案管理与利用范围, 并详细规定了学生类档案归档的材料内容。27号令的颁布实施为高校学生档案管理提供了新思路、新机制, 也为高校学生档案的规范管理提供了基本法规。各高校以27号令为契机, 改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在学生档案管理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 在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中, 依旧存在着以下突出问题:

(一) 毕业生普遍缺乏正确的档案意识

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2002年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中第七条说明:“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 将其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 待落实工作单位后, 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这一意见的提出, 加上毕业生主观心态上认为档案存放在学校是最好和最安全的, 对于人才交流中心的档案托管没有本质了解, 形成了未就业毕业生档案继续留校比例较大的现状, 特别是在北京高校普遍存在毕业生希望将档案留校的情况。

北京市教委、公安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2年6月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2002年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市教委、市人事局京外生源审核留京截止时间从5月底放宽到12月底。各高校对年底仍未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 为方便其去京外单位就业可根据本人意愿, 将其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 待落实工作单位后, 为其办理就业报到证并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也就是说, 对想留京的京外生源毕业生来说, 档案留校的意义只有半年, 当年12月后将不能再办理落户北京的就业报到证。

毕业生往往不了解“学籍档案”和“人事档案”的区别, 认为档案留校对今后发展没有影响。其实, 只有当学籍档案转换为人事档案, 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否则, 毕业生档案将永远停留在学生阶段, 无法办理工作相关的事项。【4】但是, 由于毕业生对于档案知识的缺乏和主观意识的根植, 高校普遍存在毕业生档案遗留学校, 甚至留校数年仍未转出的“弃档”、“死档”现象, 为高校学生档案管理带来不便。

(二) 建档与归档缺乏统一标准

高校应当在入学时核查每个新生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新生纸质档案内容一般包括:高考报名登记表、体检表、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入党材料、入团材料及其它;电子档案则包括了新生的基本信息、报考信息、家庭情况及高中在校表现等内容。由于国家没有就新生档案审查与建档进行统一规定, 各地对于高中毕业生的归档没有统一的标准, 以《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为例, 各地叫法不一, 如《高中学籍表》《毕业生素质报告》等, 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高校新生建档工作难度。各高校在实际操作时依据本校的新生档案管理办法, 对于档案的审查和收集工作缺乏统一机制, 可能导致原始档案本身的质量问题没有被及时发现, 等到学生毕业之后再追溯时权责不清, 甚至影响到毕业生的未来发展。

教育部27号令明确规定了学生类档案的归档范围, 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培养的学历教育学生的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等”。这些材料的主要来自于学校教务处的学籍材料及学生处、团委、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等部门的考评和奖惩及其他, 涉及学校与学生相关的各个部门。【5】而实际工作中各部门与高校档案机构之间缺乏统一有效的协作机制, 在归档时各司其职, 造成了毕业生档案存在错误、不完整、重复、遗漏等问题, 使得毕业生档案存在缺失, 影响到毕业生今后的转正定级等工作。同时, 由于档案管理人员对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各项表现形成的档案材料不求甚解, 复审时容易忽略细节, 如公章审核等, 影响了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凭证作用。

(三) 毕业生档案利用程度不高

在当今的就业市场中, “双向选择”和“自主择业”已经成为大学生就业的主要机制, 在此过程中, 毕业生档案的作用也发生了相应变化。【6】毕业生档案应当成为大学生就业的助力和用人单位审核的主要依据。然而, 由于观念陈旧、现有的档案管理体制制约, 毕业生档案的利用程度明显不足:学生档案材料内容过于模式化, 很多时候仅仅起到了学生基本信息的证明作用, 而没有为用人单位提供更多获取学生信息、了解学生综合素质的渠道和平台。同时, 由于用人单位的性质差异较大, 除了政府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等对于档案审查规定较为严格, 其他很多用人单位对于档案材料的重视不够, 也是导致高校学生档案利用程度落后于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趋势要求的重要原因之一。

另一方面, 高校档案管理的技术落后、网络化程度低, 缺乏专门的毕业生档案管理系统和电子档案管理平台, 严重落后于信息时代高速发展趋势, 制约着毕业生档案的高效利用。

(四) 档案转递不够准确高效

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就是档案的转递过程缺乏统一的工作标准、不够准确高效。毕业生档案转递问题主要出现在高校档案管理机构向下一级人才市场等档案机构转递档案的过程中, 这涉及到院系学生就业管理部门、高校就业指导部门、高校档案管理机构、各地人才交流市场档案管理机构等各部门机构的分工协作。由于毕业生就业形式和就业单位差异较大, 导致了毕业生档案的去向产生地域差异大、行业差异大等特点。【7】毕业生派遣集中, 任务繁重。高校档案管理机构得到的毕业生档案转递地址一般是由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统一提供的, 虽然就业指导部门一再强调户口、档案迁移地址的重要性, 仍有很多学生仅仅依靠查询网上的人才交流中心地址填写档案转递地址, 管理人员无法一一核实, 从而造成了毕业生档案转递错误被退回。同时, 由于档案转递方式的限制, 人事档案的转递方式必须采取机要或专人递送方式, 严禁邮寄或本人自带。但是机要投递范围有限, 毕业生就业单位逐渐多元化, 往往存在档案转递对方可能没有与机要局建立投递关系的现象, 导致很多毕业生档案被退回。

值得关注的是, 毕业生档案转递过程缺乏高效的查询机制, 工作效率较低、时效性差。档案回执回收意识差、回收率较低, 难以掌握毕业生档案转递的落实情况, 影响了今后的查询和利用工作。

三、关于改进毕业生档案管理的对策建议

为了充分发挥毕业生档案对于大学生就业和今后发展的重要作用, 积极服务高校人才培养过程, 实现高校人才培养目标, 针对毕业生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 加强学生档案教育工作, 培养学生档案意识

高校应当全面发挥教育引导作用, 开展档案教育、宣传档案知识, 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档案意识。此项工作应当在两个阶段分别开展:入学教育和毕业教育, 并同院系学生工作、高校就业指导等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协作开展。

在新生入学教育中加入档案知识的专题讲座, 以期让学生了解档案的基本知识和主要内容, 认识到学籍档案是由高中毕业的原始材料和在校期间的补充材料构成, 培养学生关心档案、重视档案的意识。针对毕业生进行档案知识的深度讲解, 让他们充分了解国家和高校所在地区关于档案管理的政策, 从本质上认识“学籍档案”和“人事档案”的关系与区别、转换方式和意义, 避免学生的误解, 要让学生真实知晓档案是自己未来事业和人生发展的重要依据。同时, 与就业指导部门协作, 发挥宣传教育作用, 将档案知识渗透到毕业生了解就业的过程中, 将签约和档案转递紧密结合, 并指导暂时没有正式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灵活就业毕业生、创业的毕业生和未就业毕业生关于办理“人事档案”的方式, 提醒毕业生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不耽误毕业生的工龄记录等。

(二) 建立健全相对统一的毕业生档案管理规范

针对毕业生档案建档与归档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 国家、各地区、各高校应当一盘棋, 以学生档案内容完善、结构清晰为目标, 建立起一套相对统一的管理规范, 健全现有的档案管理办法。

首先, 应当规定新生归档时的材料内容和审核机制, 统一各项材料标准, 与电子档案相结合, 建立学生档案数据库;其次, 学生在校期间的各项表现应在档案中体现, 并制定相应的档案条目, 做到有章可循、分门别类, 如学业成绩、社会实践、奖惩情况、心理健康素质等;最后, 在毕业生归档时, 在现有的27号令的学生类归档材料完备、准确的基础上, 将具有毕业生个人特点的异质性档案材料归纳其中, 使档案真正发挥表现力和评价依据作用, 完善现有的归档管理办法, 制定出全面系统的相关政策法规, 使毕业生档案管理实现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三) 提升毕业生档案管理技术, 实现就业促进作用

为了实现毕业生档案对于大学生就业的促进作用, 强化档案管理工作的就业服务功能, 高校应当拓展毕业生档案平台建设, 与人才交流档案机构建立联系, 使得用人单位通过档案渠道充分了解毕业生的情况, 增加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高校应当提高档案管理的技术能力和网络化水平, 以适应信息时代的发展趋势和大学生就业服务的需要。相比纸质档案, 电子档案具有检索速度快、查找方式简便、可靠性高、存储量巨大、成本低和不易损坏丢失的特点。将电子化技术引入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 可以减轻管理人员的负担, 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检验可以基本规避纸质档案的遗漏和错误。通过设定准入机制,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档案管理平台账号及时、快捷地查询意向人选的档案信息 (不涉及隐私) , 增加毕业生就业机会。

通过档案管理平台建设, 高校可以对毕业生的就业情况进行跟踪,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可以及时反馈就业信息, 通过分析高校可以充分了解市场人才需求, 改进人才培养模式, 调整人才培养目标, 为实现大学生成功就业提供更好的帮助。

(四) 严格执行档案转递制度, 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毕业生档案转递是高校档案管理的重要环节, 必须严格执行档案转递制度。毕业生档案关系着毕业生今后的工作发展, 准确高效地进行档案转递是高校档案管理工作的重点。

首先要区分毕业生派遣单位性质和档案管理资格。根据现行的国家档案管理制度, 明确毕业生提供的就业单位是否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 如果具备, 则通过机要方式投递, 并收存回执;如果不具备, 如私企、外商投资企业等, 应告知毕业生准确查询自己生源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或人力与社会保障局地址并与之联系确认可以托管人事档案, 再通过机要方式投递;对于未就业的毕业生, 以其自我意愿确认是否保留档案在校, 或申请档案转递生源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保管, 形成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及时更新档案转递状态, 并在专门的档案管理平台以供毕业生登陆查询, 账号注册时核实学生的学号及身份证号信息, 以确保学生档案信息的安全性。

高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提高服务意识, 以学生为本, 将毕业生档案管理融入高校人才培养中, 为毕业生提高档案意识、实现高质量的就业以及未来的成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王玲.加强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J].兰台世界, 2012 (11) :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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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莹.基于就业探析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管理问题与对策[J].兰台世界, 2012 (26) :46-47.

[4]黄天明.提高学生档案意识改进毕业生档案管理[J].兰台世界, 2011 (30) :53-54.

[5]申晓腾, 祝胜男, 齐蕾.高校学生档案建立与管理的五个重要环节[J].兰台世界, 2013 (20) :63-64.

[6]徐静娟.贯彻27号令, 完善高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J].档案与建设, 2010 (08) :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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