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怎样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024-08-29

大学生怎样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共1篇)

大学生怎样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篇1

请求人:刘先锋,女,汉族,1963年5月12日出生,住安乡县城关镇保堤居委会04141号,身份证号码:***062。

联系电话:

请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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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事项

请求贵政府责令公安机关依法对请求人位于湖南省安乡县的房屋予以保护,防止被非法强拆。

事实与理由

请求人均是湖南省安乡县深柳镇保堤村居民。其房屋所属均为集体土地,在湖南省人民政府(2009)政国土第1467号征地批文范围内。请求人认为补偿安置费用过低,一直未与安乡县国土局达成补偿协议。自2011年3月份起,请求人与安乡县国土局因拆迁补偿事宜成讼,直至2012年10月19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判令维持安乡县法院的一审判决,即:维持安乡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安国土资执腾字【2011】第05号限期腾地决定书。鉴此,安乡县国土局于2012年12月13日向请求人发出《行政强制催告书》,催告请求人在12月24日前履行义务,腾出位于保堤社区四组的房屋所占用的土地;逾期不履行的,其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此,请求人已向常德市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请求人认为:在请求人居住区域的地块被征为国有后,村集体组织不再对该土地具有所有权,而被拆迁人对土地上房屋仍具有合法物权。安乡县国土局只能在拆迁范围内依法进行拆迁活动,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且遭遇强拆的情况下,请求人有权对居住房屋申请财产保护(我们已于2012年12月21日向安乡县公安局提出了财产保护申请),安乡县公安局也应依法履行法定的保护职责!但请求人在维权之路上一路走来,见识了有关政府部门的冷漠、粗暴和白眼,因此,特向政府提出申请,恳请政府及有关领导能百忙之中关注下我们底层被拆迁户的民生民情,责令并督促公安部门能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对我们的房屋和财产予以保护!

政府及领导们,如遇强拆,我们所有请求人必将面临家园被毁,无处容身的恶劣处境。阴冷的冬季,我们将流离失所!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嗷嗷待哺的孩子,我们不敢想怎样度过这即将到来的日子,这些天,我们请求人一直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备受煎熬。十八大的召开,如沐春风,其胜利的闭幕,给我们带来了和谐的音符。可是在宁乡这里却出现了极为不和谐的一幕!当下,总书记“平民意,安民心”的亲民思想在迅速传播。他号召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夙夜在公,勤勉工作,努力向历史、向人民交一份合格的答卷,告诫着党政领导干部们,时刻要牢记肩上的“担子”,时刻不忘为民谋福利,时刻要践行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时刻要想群众之所想,想群众之所需。

现如今,总书记的讲话言犹在耳,安乡县国土局却将其抛之脑后,一意孤行,来势汹汹,势必将请求人赖以安身立命的房子推平才肯罢休!年关将近,还恳请相关部门能给我们这些底层的老百姓一条活路!让我们体验下所谓祥和的春节!

请求人要说的是:民不畏死何以死惧之!如果赖以安身立命的房屋等基本生产和生活资料都没了,我们将誓死团结在一起,集体行动,捍卫我们的合法权益!与强拆我们房屋的行为和人员抗争到底!

此致

安乡县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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