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实施生猪产业化建设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2024-07-29

垫江县实施生猪产业化建设现状的调查与思考(共6篇)

垫江县实施生猪产业化建设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篇1

关于垫江县实施生猪产业化建设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近年来,我县生猪产业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了了解其成功的经验,笔者近日对我县实施生猪产业化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查. 1生猪产业化建设现状 我县县位于三峡库区腹地,重庆东部地区交通枢纽,幅员面积1518平方公里,辖25个乡镇279个村(居委),总人口87.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7.6万人.盛产各类粮食作物,具有发展畜牧业特别是生猪产业得天独厚的.资源、市场、区位优势.

作 者:雷宏声 许洪友 作者单位:垫江县畜牧生产站,408300刊 名:畜牧市场英文刊名:STOCKBREEDING MARKET年,卷(期):2005“”(8)分类号:F3关键词:生猪 产业化 建设 调查

垫江县实施生猪产业化建设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篇2

桃江茶叶生产历史悠久,历来是全国主要产茶大县,素有“茶叶之乡”的美名,曾在1972年和1976年先后两次承办全国茶叶工作会议。近年来,桃江茶产业发展迅速,发展基础不断改善,但茶园建设滞后、茶叶生产标准不高、农民种茶信心不足等问题也日益凸显。对此,本文将对桃江县茶产业展开相关分析和研究,以期解决这些问题。

二、桃江县茶产业发展现状及比较优势

1. 自然环境优越适宜。

桃江县地处雪峰山余脉向洞庭湖平原过渡的环湖丘岗地带,境内气候温和湿润,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年均日照时数约1584小时,年均气温约16.6℃,无霜期263天,年均降水量约1566毫米左右,土壤以黄红土壤为主,有机质含量为2.5%,森林覆盖率62.98%,海拔高度均在300米至800米之间,是全国为数不多的天然茶叶优良种植地区,全县宜茶用地面积达30万亩。

2. 政策环境日益优良。

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建设茶叶强省,打造千亿产业”的发展战略,桃江在省茶叶产业发展规划中纳入了雪峰山脉优质黑茶带建设的第二大县和两个100万亩基地建设县之一。益阳市委、市政府致力于将益阳打造成中国的黑茶产业中心,桃江是仅次于安化的主要任务承担县。

3. 种植优势初步形成。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农民投劳的原则,优先扶持发展了以鸬鹚渡淘金山为中心、以灰山港雪峰山为中心和以马迹塘县茶科所为中心的三个上万亩的茶业基地,推进标准化生产,实行产业化开发。截至2015年底,全县发展茶园总面积达7.48万亩。

4. 加工能力不断增强。

全县有茶叶加工企业59家,各类毛茶产量13800吨,实现产值2.96亿元,茶叶总产量33930吨,茶叶综合产值16亿元。10家黑茶精制加工企业共加工精制黑茶13100吨,实现产值7.6亿元,14家绿茶精制加工企业共加工精制绿茶7030吨,实现产值2亿元;其他涉茶部分3.7亿元。现有从事茶叶专业的农技推广研究员1名、高级农艺师7人、农艺师13人、技师37人,还有一大批生产经营丰富的茶农、茶工,并且与省茶叶研究所、湖南农大茶学系有良好的合作。

5. 营销网络持续扩大。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桃江就有一支1000多人的庞大茶叶营销队伍,在全国各大中城市经销茶叶。目前全国多数大城市均有桃江人开的茶叶店。精制茶20、30及50依托中介商在全国各地批发市场、大型超市、茶庄等广为销售,甚至出口德国、俄罗斯、日本、韩国、非洲等国家与地区,浩茗茶业具有自营出口资格,产品远销欧洲、非洲、美洲等地区。

6. 品牌优势初步显现。

全县15个乡镇有6个乡镇进入“安化黑茶”原产地认证范围,4个黑茶精制龙头企业取得“安化黑茶”品牌使用权,黑茶成品产量仅次于位列全国第一的安化,成为全国黑茶精制加工基地。目前拥有香炉山、浩茗、乐道等一批黑茶品牌,特别是香炉山黑茶,2015年在欧洲荣获米兰世博会金奖,2016年1月代表湖南黑茶业在联合国总部参加“湖湘文化走进联合国”展演。除黑茶品牌以外,“桃江绿茶”成功注册为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三、桃江县茶产业发展存在的不足

1. 茶农种茶信心不足。

茶叶从种植到产生收益需3年以上,期间每年需投入2000元至3000元,投入大见效慢,农民和企业种茶积极性不高;大量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开垦新茶园缺乏有效劳动力,雇工成本增加;部分茶农对3年后茶叶价格能否走高心存疑虑,加之国家没有补贴政策,许多种茶户对扩种茶园缺乏信心。

2. 茶园建设效果不优。

过去的老茶园现已大多成为林地,受土地开发、耕地质量管理、基本农田和林地保护等相关政策的制约,再加上土地流转困难,新茶园建设用地难以落实。同时,新建茶园质量标准普遍较低,主要表现在茶园周边自然环境条件较差、茶园内部沟渠路梯建设不标准不完善、未施或少施基肥、重化肥轻农家肥、茶苗移栽质量低、茶品种差等。

3. 茶厂制茶标准不高。

目前,桃江县许多茶企茶叶初制加工厂房设计不合理,加工设备单调、数量少、不配套,造成加工能力有限,加工分散,规模偏小,影响了加工数量和质量;加工环境的水、电、路及卫生配套跟不上,安全隐患多。加工过程茶青随意摊放,加工设备未及时保养和清洁,未按桃江茶制作标准生产。

4. 政府扶持力度不够。

目前全县茶叶的种植、加工和销售发展不平衡,政府对茶产业的扶持仅限于茶园建设,对茶叶产品的加工和销售扶持不够,主要包括发展壮大茶叶加工企业、打造茶叶品牌、广告宣传、市场营销等环节投入太少。目前全县每年真正用于扶持茶产业的导向资金不足一百万元,明显不足。

四、加快桃江县茶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1. 提振茶农信心。

继续用好茶叶产业奖励政策,对种植优质茶苗、采用茶叶标准化栽培技术等符合奖励扶持标准的茶农,在种茶第一年和第三年每亩分别奖励1000元,以降低茶农投入成本。做好技术推广,对茶农特别是有想法从事茶叶种植行业相关工作的年轻农民,免费开展茶叶栽培技能培训,促进更多农民掌握茶叶种植技术。着力实施茶叶营销帮扶,充分发挥已有营销网络优势,并借助桃江电商产业平台,从茶产业链终端帮助制茶企业提升茶叶销量,从而保证茶农种植的茶叶有市场、有销量。将茶叶种植纳入农业保险范畴,在2015年为2.65万多亩茶园进行承保的基础上,继续采取以政府投保为主的形式,为更多有发展潜力的茶园进行承保,增强茶农的抗风险能力。

2. 建设优质茶园。

突出解决好用地问题。相关部门要对新建茶园用地摸底把关,鼓励农户选择绿色植被覆盖广、水土保持好、有机肥源丰富、水源干净清洁、人口分布较少、没有工业污染的宜茶缓坡山地和高岸田地带建设生态茶园基地,尽可能使茶叶种植向现有三个优势种植区域集中,同时对茶园建设用地要优先安排国土开发和整理项目,全面完成相关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促进土地加快流转。要着力提升茶园建设质量。继续推进低产茶园改造工作,对现有2.5万亩低产茶园的改造给予政策、技术和资金扶持;加快建设新茶园,引进栽培良种茶树,通过茶园铺草、地表覆盖有机物和利用山草、残茬、绿肥等追肥模式,提高土壤肥力与生物活性,通过农业防治和生物防治相结合的病虫防治模式,确保茶叶能在纯天然条件下旺盛生长,不含农药残留;搞好园间道路、蓄水池、灌水区、排水沟、输变电等基础设施建设。

3. 打造龙头企业。

茶厂制茶标准不高的根本原因在于没有形成规模经营,要鼓励县内“散、小、乱”茶叶加工企业,通过资产并购、品牌合作、技术入股等形式,推动联合重组,不断壮大规模,提高产品附加值。每年筛选1至2家辐射带动作用大、市场竞争力强、成长性较好的茶叶龙头企业进行扶持,重点从工艺改进、设备更新、营销策划等方面给予帮扶。鼓励有条件的加工企业采取“产学研”结合方式,与省茶叶研究所、湖南农大等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加大新产品的研发力度,切实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引进实力雄厚、技术成熟的茶叶加工企业,优化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水平,做大做强茶叶生产销售市场。坚持在利用“安化黑茶”公共品牌打开市场的同时,突出桃花江原产地,创建自主知名品牌,促进现有“绿茶”知名品牌打包进入“桃花江”品牌系列。

4. 加强政府服务。

垫江县实施生猪产业化建设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篇3

关键词:粮机产业产业集群金融支持

0引言

粮机制造是安陆的支柱产业。近两年来,安陆粮机产业发展缓慢,集群经济的规模效应不明显,市场占有率下降,对县域经济的贡献率逐年降低。振兴安陆粮机已成为该市工业经济的当务之急。为此,近日人行安陆市支行对辖区内粮机产业集群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

1近年来安陆粮机产业发展现状

80年代末90年代初,原安陆粮机厂部分职工相继离职后,依托原厂从事粮机配件经营,并逐渐发展到从事粮机生产。1995年,永祥、碧山、天星、顺昌、天明等粮机公司相继诞生。到2001年8月原安陆粮机厂宣告破产,又有部分粮机厂职工依托原单位的技术工人及营销网络,先后开办了一些粮机生产企业。截至2008年末,全市共有粮机企业及配套厂家29家,其中15家粮机生产企业,14家配套协作企业。安陆粮机迅猛发展还产生了聚集效应,多家上游配套企业如铸造件、风机、电机等企业也从外地迁入。同时,围绕安陆粮机,本地的铸造厂、包装厂、油漆厂等配套企业正迅速崛起。

从表1中的统计数据,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安陆粮机产业在安陆区域内工业经济总量中的地位逐年下降。其产品销售收入、利税水平与2005年相比下降幅度大,产业集群发展形势严峻。调查表明,安陆粮机产业发展缓慢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①行业自律能力不强,市内无序竞争严重。②技术实力不足,市场竞争能力不强。③产业内部没有形成产业向前延伸,向后拉长,配套完善的产业体系。④企业起步较晚,融资能力不强。⑤受汇率及出口退税影响,企业利润减少。⑥原材料、工资上涨,大幅度增加了企业成本,严重挤压了企业的利润空间。⑦缺乏优惠的国家税收政策扶持。⑧销售机制不健全,企业资金占压多。

2金融支持对安陆粮机产业发展的必要性

2.1金融在县域内尤其是欠发达县市区域内资金投入的主渠道作用没有改变。

安陆属欠发达县市,其资金投入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民间投入;二是政府投入;三是金融信贷投入。安陆市近三年粮机产业社会资金投入情况见表2。

从表2可以看出,在安陆市区域内金融的信贷投入仍然是社会资金投入的主渠道,安陆粮机产业集群的健康发展也离不开金融的大力支持。

2.2安陆粮机产业集群是安陆金融产品的重要承载主体,且潜力巨大。

截止2008年底,安陆粮机产业在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余额为6500万元。其中今年新增贷款1700万元,占2008年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实际净增额的1318%。据分析预测,安陆粮机产业集群的实际承贷能力为15000万元,实际贷款需求为21000万元。随着产业集群的不断发展壮大,可以预料,安陆粮机产业集群将成为承载金融信贷产品的重要载体。

2.3金融信贷实际投入同安陆粮机产业信贷的实际需求差距巨大。一是安陆粮机产业对金融信贷资金的需求较大。二是安陆粮机产业集群实际使用的金融信贷资金十分有限。三是民间信用在免强支撑安陆粮机产业的生产经营。据统计,到2008年底,安陆粮机产业集群实际使用民间信用7600万元,是实际金融机构贷款额的1.15倍。

3安陆粮机产业集群金融支持不足的原因分析

3.1国有商业银行现行的信贷营销机制,制约了县市支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力度,降低了金融支持安陆粮机产业集群发展的效能,不利于基层金融机构对粮机产业集群增加信贷支持。一是国有商业银行贷款权限过度集中,县级机构发放贷款权限很小甚至没有。二是贷款审批环节多、时间长。三是贷款管理责权利不统一。

3.2国有商业银行信贷“双高”加大了安陆粮机产业集群获得贷款的难度。一是贷款条件高。二是评级授信标准高。现行国有商业银行信用登记评定标准是按照国家规范的大型企业制定的,不适合粮机产业集群企业。

3.3集群企业内部管理不够规范,缺乏获得金融信贷支持的基本条件。一是规模小不符合贷款条件要求。二是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的企业甚至没有完整的会计账表,致使银行无法全面了解其资金运用状况和财务状况。三是生产经营行为不规范,多头开户、信息披露失真及证照不全等现象较多。四是有效抵押、担保不足。五是管理水平低,产品同质严重,技术引进、产品开发乏力。

3.4金融信贷营销的环境不够宽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银企之间互信互动。一是贷款抵押评估收费标准偏高,有效期限过短(一年),影响了企业办理贷款的积极性;二是社会担保体系不健全,担保能力严重不足。

4推动安陆粮机产业集群与金融服务良·陛互动的政策建议

4.1金融机构应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理念、服务方式、服务手段等方面不断完善和创新。

4.1.1转变观念,超前谋划,树立在发展中规避风险的经营新理念,积极融入粮机产业集群发展之中,不断拓展金融服务范围。一是要大力推广客户经理制,实行零距离服务。二是提供综合信息服务,积极为企业提供市场动态、行业发展、政策法规、金融工具选择等信息,为企业产、供、销牵线搭桥,提供跨地域合作伙伴和购销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信状况等信息咨询服务。三是提供电子银行服务,积极灵活地利用现有的各种金融工具为企业提供结算、汇兑、代收代付等服务。

4.1.2创新信贷产品。可根据安陆粮机企业的特点,从客户实际需要出发,重点发展以下信贷产品:出口退税质押贷款、保全仓库业务贷款、应收帐款质押贷款、票据质押贷款等;积极推广使用商业票据、本票,使银企双方在繁杂的经济活动中共同获得效益和发展:应积极开发商标质押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出货单质押贷款、国内信用证等业务品种。

4 1.3优化信贷服务。对处于创业阶段的企业,要在新项目决策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帮助企业进行产品市场预测分析,以降低产品开发和生产的风险;在企业发展壮大阶段,要为企业提供贷款、结算、贴现及信用证开具等服务;对已经进入发展成熟期、规模较大、属于国家产业重点扶持的企业,应列为重点客户,建立长期协作关系,提供多方面的金融服务。同时,要建立中小企业客户反馈体系。金融机构要在保证资金“三性”的基础上,简化贷款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实行贷款时间承诺和授信额度管理。

4.1.4积极开展A级信用企业的培植活动。对有市场、有效益、讲信用的粮机企业,纳入重点黄金客户名录,公开统一授信,提供循环使用信用。

4.1.5建立和完善贷款营销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各金融机构要改进和完善贷款责任制,科学合理制定信贷管理人员考核办法,鼓励信贷人员在保证和提高贷款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新客户,大胆投放新贷款。同时,政府应加大对金融机构贷款投入的考核和奖励力度,从而激励各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

4.2人民银行应积极谋划,努力发挥好引导、调控、组织和服务的功能作用。①进一步做好银企信息沟通工作。②建立资金监测和风险预警机制。③促进粮机产业集群信用体系的逐步建立。

4.3政府部门应为粮机产业集群发展营造宽松的外部环境。一是加大综合治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促进粮机产业集群持续、健康、高效发展;二是搞好产业规划,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特别是通过以商引商的形式吸引名牌生产制造企业到安陆安居落户,实现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产业粮机产业集群:三是建立“政府指导型”专业化中介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安陆粮机产业的资源、信息和组织优势,规范竞争,促进合作;四是尽快使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投入营运,切实解决粮机产业发展中资金瓶颈,在抵押评估收费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生猪产业化建设项目实施报告 篇4

一、企业基本情况

吉林华正农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是本项目的实施单位。公司座落在吉林省农安县境内,成立于1998年,是以种猪繁育、商品猪养殖、饲料生产、屠宰加工、肉类销售、养殖研究、带户经营于一体的股份制公司。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中央储备肉生猪活体储备及冻肉储备基地;国家级肉猪养殖、加工标准化示范区企业。

公司总占地10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8.1万平方米,资产总值8.85亿元,注册资金16000万元,银行信用等级AA级。员工135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76人,占员工总数20.5%。

公司下设八个猪场,一个饲料加工企业,两个屠宰加工企业,形成180万头生猪繁育能力和屠宰加工能力,打造一条完整的生猪产业链条。公司内设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下设养殖技术研究所、饲料研究所、肉类加工研究所、食品研究所和中心化验室,围绕种猪繁育、推广以及屠宰加工等领域进行研究,不断开发新产品,推广新技术,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实现可持续发展。

公司狠抓产品质量,通过了ISO9001:2000国际质量认 证和HACCP食品安全认证,强化了质量体系建设。在种猪的饲养管理工作中,引进了PIC五元杂交品种猪,建立起繁育体系,生猪生产性能及品质为国际一流。坚持标准化、规范化的原则,进行科学养殖,健康养殖。实现了种猪繁育工厂化,饲养管理现代化,场区建设园林化,具有先进管理水平。

公司技术力量雄厚,工艺设备先进。全套引进荷兰施托克生猪屠宰加工设备,生产华正牌冷却保鲜猪肉和冷冻分割肉,产品质量可靠。

公司实行生猪产业化经营方式,充分发挥企业龙头带动作用。通过公司加基地、基地带农户的运营模式,带动起周边1.1万户农民发展养猪,促进了我省养猪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快了农村经济建设的步伐。

2009年,公司共繁育种猪8万头,商品猪养殖3万头,饲料生产1.6万吨,生猪收购、屠宰加工72万头,实现肉类产量5.4万吨,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0.7亿元,利润2600万元,上缴税金 万元。

公司经过十年的努力和奋斗,生猪产业链的整合功能不断得到了加强,使猪系列产品的产销有效衔接,推进我省生猪产业化进程。

2006年,公司被评为全国畜牧行业优秀企业;2007年,被评为吉林省新农村建设优秀帮扶单位;2008年,公司被评为中国肉类食品行业强势企业,2009年,公司被吉林省肉类 协会评为诚信经营示范企业;2010年,公司被评为全国养猪行业百强优秀企业。

二、项目实施报告

(一)项目的由来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围绕生猪养加销一体化、牧工商一条龙而全面展开的,企业在发展建设过程中,不断进取,初步创造了生猪产业化经营的模式。2005年,公司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为发展契机,不断向生猪产业化纵深领域延伸。投资3.6亿元实施了猪系列产品深加工项目,把生猪一体化项目做大,把生猪产业链做长。达到了年屠宰生猪180万头、分割156万头、熟肉食品加工1万吨、冷藏肉品5000吨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农产品加工发展方向,产业龙头的带动作用明显。产业链的前端生猪养殖用的饲料可由玉米转化,实现“粮变肉”的过腹转化,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农民养猪致富效益显著。

但是,经过几年的生产运作,生猪产业化实施中的问题也明显暴露出来。主要体现在:

1、公司经营生猪品种单一,不能满足养猪农民的需求。本公司仅饲养繁育PIC生猪品种,而其它三元品种猪仍有较大需求市场,影响公司生猪产量的提高。

2、猪肉深加工比重较小,影响屠宰加工能力的提高。本公司熟肉制品深加工能力仅为1万吨,与国内知名屠宰加工企业相比差距较大,不能满足市场销售的需要。

3、冷链物流系统应进一步完善,产销衔接需强化。目前,公司冷藏车辆少,配送能力弱。公司肉品销售以连锁店和加盟店为主,自营比重小,影响肉品销售质量和服务质量。

4、建立肉品可追溯体系,保证肉品质量安全。上述存在的问题,公司极力解决。本项目的提出,将会进一步强化龙头企业建设,生猪产业链的整合功能进一步加强,销售能力得到提高,增强企业带动能力,以达到农民致富,企业盈利,政府满意,经济发展的目的。

(二)项目建设的内容

1、引进“杜长约”三元原种猪,增加生猪饲养品种,提高养殖技术。

计划投资440万元从国外引进“杜长约”原种猪220头进行繁育推广,增加生猪品种,满足我省生猪市场的需要。新品种的引进,向农民提供优质生猪品种,是推广先进养殖技术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健康养殖的重要举措。新品种的引进,进一步提高生猪生产性能和养殖效益。

投资20万元购置成套授精设备、育种设备,购置妊娠诊断仪和背膘测定仪等精密仪器,加强硬件建设,提高繁育能力。新购面包车、电脑、投影仪各一台,强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农户,培训服务,推广养猪先进技术。

2、投资1170万元对肉制品加工设备更新改造,实现熟肉制品升级扩能。

针对熟肉制品产能过低的问题,公司计划新购绞肉机、搅拌机、灌肠机等设备30台(套),完善加工设备,增加花色品种,提高生产效能,达到生产加工熟肉制品能力由1万吨增加到2万吨,促进肉品的销量和生猪的饲养量的提高。

3、投资230万元进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华正牌冷鲜肉由于采用了两段式冷却技术,产品的口感、营养价值都有了大幅度提升,但对冷链配送有了更高的要求。为保证配送车辆在配送过程中能保证冷鲜肉的口感和营养价值,本项目拟在原有24台冷藏车基础上新购置10台冷藏车。新配备的车辆采用先进的温度自控系统,科学有效的保证了车体内温度。提高了产品配送质量。

4、投资100万元进行销售终端体系建设

华正冷鲜肉营销体系由自营店、加盟店、销售专柜组成。为进一步开拓市场扩大销售网络,项目拟在公司原有11家自营店基础上,新建10家自营店。自营店由公司管理部门直接管理,采取统一VI设计、统一员工着装、统一冷链配送的运营模式,每家自营店均配备冷柜、冰床、绞肉机、电子秤等设备,打造华正冷鲜肉高端品牌形象。项目建成后使公司自营店规模达到21家。通过自营店的带动作用,吸引更多的业户加盟,以最快速度扩大华正冷鲜肉营销体系规 模,占得市场先机,依照自营店、加盟店、销售专柜三者相结合的原则,依本地区情况进行资源配置,全方位建设华正冷鲜肉营销体系。

5、投资498万元进行华正肉品可追溯与可控制系统建设 目前,我公司出口优质肉品安全追溯体系还不完善,依然存在法律法规无法得到正确有效的实施,体系建设无法全面推广等众多问题。为了提高出口肉品质量,保持外贸稳定增长,增加出口创汇,公司决定在原有追溯体系基础上通过养殖前端的信息系统、屠宰加工环节系统、连锁销售终端互联系统的有效衔接,完善华正肉品可控制可追溯体系建设,实现从养殖到加工屠宰到销售的全程可控制与可追溯。实现从饲养到餐桌的全程跟踪管理。

(1)养殖基地可控制与可追溯体系建设

养殖基地可控制与可追溯体系由二维码耳标标识体系、养殖基地信息管理系统、养殖管理监控体系组成。二维码畜禽标识分为两个部分:二维码和编码。二维码是采用加密技术的行业专用码,具有防伪功能;编码部分的设计采用动物种类+区划编码+表示顺序号共15位数字,二维码具有唯一性。国际上普遍采用二维码耳标标识记录生猪的个体信息(父母系、品种品系、出生日期、出栏日期)、用药记录、免疫信息、销售信息,每个耳标将唯一标识一头生猪,从而实现生猪的个体追溯。华正养殖分公司已建立了肉猪免疫标 识体系并实行养殖档案管理。但目前仅对种猪采用耳标标识,为进一步完善二维码标识体系建设,项目拟通过购进耳标刺青器、移动智能读识器、追溯系统软件实现对所有猪只打耳标或耳刺,利用追溯系统软件对每一头生猪的个体信息进行储存管理,为生猪建立电子档案。

养殖基地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功能是记录生猪在养殖场中生长发育的过程信息,并将该信息提供给追溯系统的下一个环节。生猪生长批次信息、生猪个体信息、生猪防疫信息和生猪销售信息的储存与跟踪是实现养殖前端可追溯的关键。项目通过在养殖分公司建立信息中心,将养殖信息中心追溯系统与公司ERP系统进行连接,使公司能准确掌握待宰猪只的个体信息,大大提高了公司对养殖前端的可控制与可追溯能力,提高了猪肉产品安全性。

为完善养殖管理监控体系,提高对饲养环节及猪场内部的监控,项目将引进先进的监控设备,在监控猪场内部环境的基础上,在猪舍内安装监控设备,实现对生猪猪的24小时全天监控。提高饲养管理水平,降低猪只的死亡率。

(2)屠宰加工环节及销售环节可控制与可追溯体系建设 2005年我公司引进国际上先进的荷兰斯托克屠宰设备并和ERP管理系统衔接,保证了生猪屠宰过程中的全程可控制与可追溯。目前经我公司进行屠宰的生猪可做到对每头生猪屠宰后的白条肉全部追踪、对每家农户进行屠宰的生猪以 户为单位进行追踪、对分割肉产品进行批次追踪。但随着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的提升,国际上对于进口生肉制品的严格限制,我公司必须完善屠宰加工环节可追溯体系建设,提高产品质量,通过设备改造和工艺改进提高食品安全。项目通过引进电子轨道秤、冷间温度自控系统等设备,改进待宰与屠宰自动验等验质系统、低压麻电晕技术、隧道烫毛工艺、猪内容物真空吹送系统、红白脏同步检验技术、在线自动清洗技术、扁担钩自动回空技术、冷链配送自动分拣技术等技术和设备,依靠ERP系统和条形码识别技术,提高肉品生产可控制与可追溯能力。

为提高肉品销售的可控制与可追溯能力,项目新增46台业务员手持机、200台客户手持机,将终端手持机与ERP信息系统相连接,使销售信息及时反馈到公司销售中心,实现销售中心、分拣系统、冷链配送、专卖店信息的互联,通过在所有专卖店配置安装产品条码自动识别与分级系统,实现产品与猪胴体的一一对应。

(三)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从2009年开始实施,2011年结束,建设期为三年。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经济效益分析

1、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2478万元,其中: 提高养殖技术水平:480万元(引种440万元、带户培训40万元)

屠宰加工设备更新改造建设:1170万元

强化冷链物流及销售体系建设:330万元(冷链230万元、销售100万元)

建立华正肉品可追溯与可控制系统:498万元

2、经济效益分析(1)产值

项目建成后年创产值可达到7.33亿元。其中: 养殖体系建设:2064.48万元(引种187头曾祖代母猪,产父母代种猪2244头,年产商品猪44800头,每头父母代种猪产值9000元,每头商品代猪产值1000元)

屠宰加工环节:5.5亿元(2.5万元/吨,年产2万吨熟食;屠宰44800头商品猪产值4928万,1100/头屠宰)冷链物流及销售体系:6300万元(销售每店年销售300万元,共21家店)

华正肉品可追溯与可控制系统:1亿元(增加的)注:以上未算农户养殖部分及培训部分(2)利润

项目建成后年创利润 6932.9万元 其中:

养殖体系建设:595万元(2244父母代种猪利润371万,44800头商品猪利润224万元,每头父母代种猪利润1655元,每头商品代猪利润50元)

屠宰加工环节:5573.9万元(熟食5500万元,2750元/吨,年产2万吨;屠宰73.9万元,16.5元/头,44800头)冷链物流及销售体系:504万元(销售每店利润率8%)华正肉品可追溯与可控制系统:260万元(增加的)(3)税金

根据国家现行税收政策,除国家重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 头企业在养殖环节和初加工环节享受有关减免税优惠外,在其他环节可实现以下税金:

所得税(肉制品加工环节)1375万元;(税率25%)增值税(肉制品加工环节)3000万元。(税率6%)总计4375万元

3、社会效益分析

本项目良种猪繁育养殖体系可过腹转化粮食1万吨,推进“粮变肉工程”建设。本项目生态效益显著。本项目的所有建设均要遵循节能减排,生态循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基本原则而实施。本项目促进了企业生猪产量和收购能力的提高,极大地增强企业的带动能力,将会有更多的农民投身到养猪事业,加快我省生猪产业化的建设步伐。

垫江县实施生猪产业化建设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篇5

2.6零售环节在下游各环节中的利润最高从调查的汇总数据来看, 各县在零售环节的摊位费和运输费所占的比重和费用差异较大。乡村集镇摊位费低, 大城市农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费用最高;乡镇集市猪肉运输费远低于大城市农贸市场。季节性猪肉需求量的大小, 只影响零售数量的多少;零售价随批发价、摊位及运输费和基本利润确定后浮动。零售商销售的方式多样, 以白条肉分级销售为主, 选择性销售内脏和头脚。为便于计算, 按照一头生猪计, 零售环节的毛利润分别高于贩运、屠宰、批发环节的3.59倍、8.85倍和1.68倍。

3 对提高生猪生产环节产业化的思考

生猪产业链的利益分配, 不仅关系到各环节利益的最大化, 更关系到生产者与消费者两者的切身利益。我们在调查中十分关切一个问题, 即:谁在掌握生猪价格的话语权?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在消费与生产之间, 市场需求决定产品生产, 消费者是“上帝”;在生猪产业链内部, 养殖环节决定上下游的生存, 养殖应是“上帝”。但在现实中, 消费者和养殖者是定价话语权典型的“弱势群体”。就生猪产业链六个环节来看, 真正掌握生猪价格话语权的是屠宰环节。当我们弱化贩运和批发环节或将二者功能交给屠宰环节时 (现实中大中型屠宰企业已具备运输和批发功能) , 就不难发现, 屠宰环节即成为养殖与销售二者间的纽带。屠宰的功能和政策赋予的“定点”称号, 决定屠宰环节是生猪价格话语权的“最强音”。

处于弱势地位的养殖环节在生猪价格话语权中能否争得主动呢?办法只有一个:高起点发展具备产业链各环节功能的“集团军”。但现实与理想之间有很长的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 主动适应现代畜牧业进程的需要, 入社抱团、延伸上下游逐步打造产业链, 不失为现阶段养殖环节抵御市场风险的明智之举。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 调剂社会化、专门化各环节间的利益分配, 既需要生猪产业链内部各环节在市场机制下的自我完善, 也离不开政府宏观政策的引导和微观调控的抓手。在此, 仅就如何提高生猪生产环节产业化的问题思考如下。

3.1 转变生产组织理念是适应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养殖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是以“圈舍标准、设施配套、品种优良、管理规范、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特征的现代畜牧业, 代替过去“千家万户养殖、单打独斗市场”的传统生产形式。因此, 适度规模场户、专业合作社、公司+农户、大中型种养公司集团逐级发展, 必将是养殖环节组织化形式变革的渐进结果。如果说2013年前生猪价格的上下震荡致散养户大量退出, 那么2013年以后的生猪价格的剧烈震荡, 将是对适模户及专合社生存的重大考验。谁先做大做强, 谁就会在第二次生猪生产主体格局的“洗牌”中站稳脚跟、赢得主动。

3.2 延伸上下游是保障养殖收益的重要途径

延伸养殖环节的上游和下游, 对非集团行为的养殖场户来讲非一日之功。但只要树立了上述组织形式转变的理念, 手段上可在投资参与、兼并入股等方式上据实选择。犹如产品每加工一次, 产值就随之递增一样, 只要“链接”一个环节, 养殖风险就降低一层、效益就会增加一层。德阳、遂宁、资阳等市推广的“温氏模式”就是最好的佐证, 凡是参与“温氏模式”育肥的养猪户, 在价格低迷期都保证了最低盈利水平。即使是无依无靠的适度规模户和散养户, 只要具备了参与意识、肯动脑勤实践, 亦会在市场价格变动期谋取养殖效益的最大化。2009年12月, 笔者在蓬安县调研中获悉, 蓬安县部分适模户开创性地“发明”了一套减少中间环节的“剥削”、增加自身利润的办法:每天将出栏的育肥猪自行送到定点屠宰场经检疫后屠宰, 将猪肠等内脏任选其一无偿送给屠宰场以抵扣屠宰费, 然后将边口肉和猪头等直接送到集贸市场, 以当时生猪价格回升期的屠宰批发价格17.40元/千克卖给肉贩零售给消费者。由此, 在减少贩运、屠宰、批发3个环节的费用后, 该适模户每头肥猪新增收入100元左右, 较散养户多增收76.19%。

3.3 政策引导和支持是实现养殖产业化经营的必要保障

笔者认为, 在市场经济尚未成熟、产业链利益合理分配机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 政府宏观决策以及微观调控手段是十分必要的。2007年后, 中央和地方运用《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 (实施办法) 》开展冻猪肉收储等措施, 对保护养殖者生产的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使近年来的“猪周期”得到有效缓解。同时, 政府鼓励养殖者 (专合社、适模户、养殖企业) 积极开展产业化经营, 延伸产业链主动参与市场。但现实中, 大型企业“链接”各环节之多、而专合社和适模户“链接”却很少;参与深加工的多、主动鲜销的少。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研究和试点的力度, 鼓励养殖专合社经过定点检疫屠宰后, 在城镇超市、农贸市场为养殖专合社、养殖公司开设直销店 (窗口) , 并给予市场摊位租赁、管理等费用的减免或优惠。用宏观决策以及微观调控的手段, 建立和调节生猪产业链各环节间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使养殖者和消费者真正得到实惠。

4 肉-猪价差指标设置待商榷

在调查后综合各监测县的数据和材料中笔者也发现了值得进一步探讨的一个问题:“肉-猪差价”不能真实反映中间环节的利益分配。“肉-猪差价”是用来反映中间环节与饲养环节的收益差距的。计算方法是用猪肉零售均价减去活猪出售均价。此次调查贩运、屠宰、批发和零售的平均利润之和为291.85元, 以此套用本次调查, 发现尚有差距。

方法一:本次调查统一标准体重为115千克出栏的活猪。猪肉零售均价-活猪出售均价=22.61-13.19=9.42元/千克。如果简单按“肉-猪差价”定义和方法计算, 则中间环节利益分配总额为115千克×9.42元/千克=1 083.30元。此法未扣除非销售利用物之重, 按猪肉零售价计算中间环节利益分配显然不公允。

方法二:一头活猪屠宰后, 屠宰后除去猪毛、胃中残食及粪尿等, 其可销售利用之重应占活重85%以上, 则经贩运、屠宰、批发和零售环节的可销售利用的猪肉及副产物重量为97.75千克, 中间环节收益分配总额为97.75千克×9.42元/千克=920.81元。此法虽然扣除了非销售利用物之重, 但以猪肉零售价计算中间环节利益分配也显粗糙。

垫江县实施生猪产业化建设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篇6

关键词:兵团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调查思考

中图分类号: F426.9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4)-08-51-1

1 兵团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兵团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加大,为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公平竞争,打破行业和地方保护,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兵团招标工作严格地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符合公开招标条件的水利项目进行先监理单位、后施工招标方式。项目法人招标前向兵团水利局备案核准再开标,核准包括:招标的规模、公告发布的媒介、时间安排、资质要求、评标办法、专家库的组成等。

2 兵团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多头管理

现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的政府部门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交通部、铁道部、财政部、商务部、地方政府等。各部门发布的招投标管理办法不完全一致,认定以及相对其审查标准也不相同,各个部门和系统均从各自部门的情况出发来制定制度和办法,因此都存在局限性和差异性,形成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多头管理的格局。

2.2 投标单位资质审查流于形式,难以深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前置条件,招标文件没有明确的核查方式或证明材料的明确要求。资格预审时,招标机构根本无法对参与投标的企业进行实质性的资质审查,在评标的短暂时间内,评标专家对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单位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假无法判断。

2.3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深度不够,服务质量不高

随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和公司迅速发展,招标业务管理人才和技术人员严重缺乏或素质不高;招标代理机构标书编制质量不高,只是形式上的全过程参与,对评标中出现评审问题时,不能及时科学、合理、合法地予以解释与澄清,不能在专业上精益求精,深度不够,服务质量不高影响评标成果,引发争议或投诉。

2.4 编制标底不规范,评标标准不统一

一些项目法人标底价低于国家规定的预算定额编制标底和初设批准投资额,从外象看来,有些困难似乎解决了,但造成了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生产经营困难和困惑,极易造成企业的经济效益逐年下降,造成恶性循环。水利工程招标项目很多,但是,没有统一的评标标准,人为因素太多,影响到评标的公正性。

2.5 合同变更较多,造价难以控制

投标报价不能低于企业成本价在招标文件中都有规定的,但是现实中存在挂靠包工的施工企业随意更改工期、产品质量、使用成本等,投标企业随意报价,不考虑自身实际承受能力,以最低报价中标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意变更,造成合同履约率低的情况,导致工程造价难以控制。

3 完善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思考

3.1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招投标管理体制

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多个部门负责是我国现行的管理体制。这种格局,造成了多头管理诸多矛盾和问题,政府应对统一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如何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体制、基本规则、监督社会实施改革。需由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从宏观方面统一协调。

3.2 加强对水利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参照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体制,授权成立招标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行业协会,对招标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实行社会第三方的监督管理。实行行业化的管理,脱离招标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与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业务管理联系,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3.3 加强评标专家的管理

完善专家库建设,充实专家库成员,不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强化业务知识;为提高评价专家的素质,把思想品行好、作风正派、技术水平高的专家吸纳到专家库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原则,建立专家统一管理平台,制定统一的专家考核、评分标准,形成评标专家信用档案,作为评标专家保留资格、暂停、清退的主要依据。

3.4 不断改进评标方法

经评审后,最低价中标低于企业成本价,不能一概地让最低价者中标,评标委员会要综合考虑所有情况,全面公正、公平选择最优秀的中标单位,发现最低中标情况不低于成本价的,应该由最低价中标。若对因各种原因发生变更,需追加投资的,可采取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评标专家会审的办法进行复审,减少和防止随意变更。

3.5 积极推进计算机在招标投标工作中的应用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用电子评标、软件评审等,利用网络和计算机的高端技术,降低招标和投标成本,杜绝虚假信息,为招标投标创建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3.6 加强中标后的合同管理

一是加强对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的管理。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承包人因更换主要管理人员而违约的,须支付一定的违约金。在施工期,将主要管理人员的注册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交发包人查验;二是强化合同双方的履约情况考核。发包人不得超越招标文件规定,向承包人提出降低标价、一次性优惠等不合理要求。对履约不到位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不良行为记录,作为以后评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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