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加强扶贫资金管理

2024-06-08

竹山县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精选7篇)

竹山县加强扶贫资金管理 篇1

竹山县加强扶贫资金管理

作者:县乡工作交流

来源:《农村财政与财务》2013年第10期

近年来,湖北省竹山县不断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最大限度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十二五”以来,竹山县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1亿元,完成33个重点贫困村、9个老区重点村、20个边远极贫村项目建设,减少贫困人口3万多人,贫困地区综合实力明显增强,贫困村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贫困群众收入明显增加。

严格资金拨付。该县严格执行《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先验收审核,后报账拨款。拨付资金一律凭立项批准文件、扶贫和财政部门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项目施工发票等报账资料,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确保专款专用。

强化督办检查。该县围绕“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加强跟踪督办检查。各乡镇、村是项目实施主体,负责扶贫规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县扶贫办坚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专班,进行督办检查,严格检查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督办检查结果作为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

坚持审计监察。该县按照项目资金的走向,深入到村到户到点延伸审计。同时,通过审计客观反映项目的使用和效益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和建议。

开展绩效评价。该县对已完成的扶贫项目,每年12月底前,由县扶贫、财政等部门根据年初分片负责情况,对规划项目实施的质量、效果及扶贫效益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形成年度扶贫绩效评估报告,作为上级考核验收、审计检查的重要依据。

实行奖惩激励。该县按照“保基本,办示范,奖先进,拉差距”的原则,实行“大干大扶持、小干小扶持、不干不扶持”的办法,彻底打破扶贫资金平均分配格局。根据项目实施效果,实行奖优罚劣,合理确定资金扶持额度,对项目实施效果明显、有特色、且能起到示范作用的乡镇、村实行重奖重扶;对项目实施效果不明显,基本完成任务的,资金投入保持平均扶持水平;对项目实施效果差,没有完成当年项目建设任务的,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扣减扶持资金。

(湖北省竹山县财政局 王元彬、董智勇供稿)

竹山县加强扶贫资金管理 篇2

一是加强财政投资工程评审力度。对22个工程项目进行了预算评审, 送审4235.7万元, 审定3190万元, 核减资金1045.5万元;对4个工程项目进行了决算评审, 送审194.6万元, 审定186万元, 核减资金8.6万元, 最大限度地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果。

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按照“扩大范围, 规范运作, 提高效率, 加强监管”的原则, 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采购规模, 扩充专家库和供应商库, 简化工作程序, 完善制度措施, 提高采购效率。全年完成采购金额2173万元, 节约资金81万元。

三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财政监察工作全面到位。先后对全县99家行政事业单位及38个村委会2008年度收支情况进行了检查, 共查处56户违纪违规单位, 涉及金额2412万元, 处罚14.1万元, 补交税款2万余元, 没收违纪资金24.6万元;对8个卫生单位和30个教育单位2008年度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针对存在的问题, 限期纠正。

四是会计核算和重点工程财务监管有力。会计核算全年拒付不合规、不合法资金1545万元, 节减各类开支137.9万元, 消化历年债务177万元, 推动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乡财、村财、校财账务处理逐步规范化、合理化,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全县经济运行成效。累计办理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支出10388万元, 拒付不合规、不合法资金969万元, 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按照上级要求, 对全县162户预算单位2007年以来形成的“小金库”进行了全面清理, 共查处违纪金额165.7万元, 涉及单位58户, 入库130万元, 处以罚款10.6万元, 没收违纪资金20.2万元。

六是严格财政资金管理。部门预算更加严谨。年初预算科学合理, 预算执行严肃认真, 预算调整顺利实施, 国库支付规范运作。全年办理财政直接支付资金20837万元, 资金结存率11.5%。

竹山县加强扶贫资金管理 篇3

严格资金拨付。该县严格执行《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先验收审核,后报账拨款。拨付资金一律凭立项批准文件、扶贫和财政部门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项目施工发票等报账资料,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确保专款专用。

强化督办检查。该县围绕“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加强跟踪督办检查。各乡镇、村是项目实施主体,负责扶贫规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县扶贫办坚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专班,进行督办检查,严格检查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督办检查结果作为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

坚持审计监察。该县按照项目资金的走向,深入到村到户到点延伸审计。同时,通过审计客观反映项目的使用和效益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和建议。

开展绩效评价。该县对已完成的扶贫项目, 每年12月底前,由县扶贫、财政等部门根据年初分片负责情况,对规划项目实施的质量、效果及扶贫效益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形成年度扶贫绩效评估报告,作为上级考核验收、审计检查的重要依据。

实行奖惩激励。该县按照“保基本,办示范,奖先进,拉差距”的原则,实行“大干大扶持、小干小扶持、不干不扶持”的办法,彻底打破扶贫资金平均分配格局。根据项目实施效果,实行奖优罚劣,合理确定资金扶持额度,对项目实施效果明显、有特色、且能起到示范作用的乡镇、村实行重奖重扶;对项目实施效果不明显,基本完成任务的,资金投入保持平均扶持水平;对项目实施效果差,没有完成当年项目建设任务的,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扣减扶持资金。

(湖北省竹山县财政局 王元彬、董智勇供稿)

责任编辑:欣闻

竹山县加强扶贫资金管理 篇4

按照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的相关要求,为确保各项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及政府专项资金能够做到专款专用,真正发挥其改善民生的作用,为低收入居民提供有效的生活保障,滨河街道积极采取措施,对上述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研究政策,认真制定监督检。

2、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临时救助、大病救助和慈善救助的对象主要是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及因突发事件致贫的困难群众。各部门能够做到严格执行上级的政策法规

3、资金使用的程序。首先由本人申请,提供相应材料,并做出承诺。其次由社区入户进行核查、并到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同时走访周围居民。再次由社区、街道进行集体讨论,通拟救助对象张榜公示,逐级上报并按规定发放。最后由社区、街道综合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对扶贫资金的来源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同时自觉接受上级的审计和群众监督。

4、监督检查工作程序。首先由各社区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自查;其次由街道组织各社区进行互查,并召开集体会议对自查互查情况进行通报;最后,由街道组成专项检查组,协同廉政监督员及居民代表对各社区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各社区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均符合国家、省、市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补助发放程序及相关的管理工作也完全符合要求,没有发现串用、挪用资金、违规发放以及不符合条件的居民骗取补助款的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1、检查过程中,部门享受补助政策的居民反映扶贫资金的审批程序复杂,且许多符合条件的居民身体状况较差,因此在办理审批过程中存在困难。

2、社区对申请人进行调查过程中收集资料的途径还具有一定局限性。对申请救助的困难家庭实际情况调查取证较难,对申请人的房产、存款、隐性收入缺乏行之有效的调查手段,给救助的准确性带来不便。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的对策 篇5

1、改进资金拨付办法,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目前扶贫资金的拨付从上到下是五级拨付(恩施州是五级,其他地区也有四级),层级多时间慢,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为了实现资金安全快捷高效拨付,防止资金被滞留和挤占挪用,应完善现行资金拨付办法,对所有县(市、区)的扶贫资金,均由省级国库直拨县级国库专户,不经过市(州)这个中间环节;县级财政对扶贫资金的拨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通过银行转账结算,直达项目单位(不经过乡镇财政),实行“直通车”,并且限时到位;对事关民生或季节性强的重点扶贫项目,应加大资金预拨数量,保障项目及时启动实施。同时,在拨新资金之前,必须对已拨资金审核合格后再拨付;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问题,停拨未拨资金甚至追回已拨资金。

2、强化资金报账制度,防止资金流失浪费。首先应建立“安全通道”。严格实行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各县财政必须在国库开设扶贫资金专户,做到专户专用,资金管理使用单位必须实行专账核算,保证一个“笼子”进,一个“笼子”出。其次应建立健全审核审批报账制度。对每笔资金报账都要明确规定初查、审核、复核、审批、支付等环节的程序和手续,以及相互间的监督制约机制,对程序不合规、手续不齐全、未经批准的一律不予报账。第三严把报账关,实行“凭票付款”制度。对用途不合理、发票不合规、附件不齐全、原始凭证不真实的,应予拒付。对实际工作中常用“税务代开发票”进行报账的,必须要重点审核,发票必须要附原始单据及项目或工程清单,对报账资料不齐全,缺乏真实性的,应不予支付。同时,报账资金的拨付,要根据项目计划、立项批复文件、实施合同等,按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分批拨付和报账,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使用到项目,管理到项目,验收核算到项目,并实行报账资金公示制,实行“阳光”报账。

3、完善项目管理机制,提高项目效益。一是要建立项目库。各级应根据资源优势、特色产业、整村推进、连片开发和区域规划等重点需要,严格立项条件,对申报的项目经过评审过关并批准后,进入项目库管理,对没有纳入项目库的不予安排资金。二是实行竞争入围择优立项,对各地申报的属于全省规划范围内的重点项目(如连片开发项目、彩票公益金项目),应随机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科学的评审,实行无记名投票计分,按得分高低选择项目;同时,各地对纳入本地区规划的重点项目也应积极推行竞争入围择优立项办法,确保项目立项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公正性。三是严格项目建设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完善项目公告公示制,对符合政府采购的物资设备等要实行“阳光操作”。四是完善扶贫项目检查验收制度,对扶贫项目的检查验收,可采取由政府领导、扶贫资金主管部门组织、乡镇和驻点单位参与的办法,组成验收专班,集中力量,对完工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和交叉验收。五是要按照“谁经营谁管理,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加强扶贫

项目的建后管理,建立项目长效管理机制。

4、建立健全扶贫资金责任追究制,做到奖惩分明。一是严格扶贫资金使用问责制。对挤占挪用、虚报骗取,甚至贪污、私分侵占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除责令其归还外,要依法依纪追究单位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少数腐败分子应依法予以严惩。二是建立扶贫资金监管责任追究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凡是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违反规定,失职渎职造成严重损失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三是加大扶贫资金绩效考核结果运用。要在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考评体系的基础上,增加绩效考评结果在财政扶贫资金因素分配法中的权重,并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要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加大惩处力度,对扶贫效益效果达不到规定指标的,在重点扶贫项目安排、激励性扶贫资金分配中实行“一票否决”,并取消评先资格,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

5、创新资金整合机制,放大资金使用效益。各扶贫开发重点县应围绕大扶贫、大开发、大决战的总体要求,根据“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连片开发、突出重点、统筹安排”的要求,将扶贫资金和各项支农惠农资金,以县为单位进行捆绑整合,由县根据整合方案统筹安排使用资金。同时,要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子、黏合剂作用,广泛吸引银行信贷资金、社会资金及

企业资金等,投入到扶贫开发建设,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

竹山县加强扶贫资金管理 篇6

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加强管理提高效益

___市扶贫办

根据全区扶贫办主任会议的安排,现就___市在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及整合资金方面的情况和主要做法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新时期我市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进入新阶

段以来,我市扶贫开发工作在自治区扶贫办的业务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帮助下,经过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在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密切配合下,我们加强了各项扶贫资金的管理,制定了严格的目标考核责任制,几年来,我市扶贫资金到位率较高,扶贫效益较为显著,为基本解决全市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巩固温饱成果,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引导贫困农民发展生产,增加贫困人口收入,提高贫困劳动者的素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严格投资方向,确保到村到户。在扶贫资金的投向及项目管理中,我们认识到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在贫困村,难点在能够辐射和带动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上。为此,我市在安排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时,把2002年确定的146个“千村扶贫开发工程”重点贫困村作为扶贫的重点,把以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作为扶贫开发的主攻方向,以项目扶贫为手段,按照“循序渐进,整体推进”的战略,动员社会扶贫力量,实行包村包户等方式,将扶贫开发的各项政策措施扎扎实实地落实到了贫困村和贫困户。

(二)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发展规划。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和自治区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02年我市以市委1号文件下发了《___市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各旗县区也相应制定了当地扶贫开发规划,并列入了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规划》的制定,进一步明确了新阶段我市扶贫开发的工作思路、总体目标和具体措施,确立了以“千村扶贫开发工程”重点贫困村为主战场,以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以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有市场、有竞争力的主导产业为开发重点,继续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力争在主导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移民扶贫、基本素质教育、基层组织建设等六个方面取得新的突破。由自治区和市确定的重点贫困村,各旗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编制了“千村扶贫开发工程”重点贫困村村级规划,明确了重点贫困村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自治区“千村扶贫开发工程”实施方案,于2002年元月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1号文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这些文件的出台,为我市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管理和千村工程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三)以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夯实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针对我市贫困地区十年九旱,年年春旱,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条件差等特点,在扶贫项目的选择和扶贫资金的投向上,将70以上的扶贫资金用在了改善贫困地区农牧业生产和贫困农民生活条件,强基固本,提高贫困地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等方面。对有水源条件的地区,我们积极协调水利部门重点扶持打井、配套、修渠、打坝和建引水工程以及节水灌溉工程等项目,努力扩大贫困地区水浇地面积。对没有水源条件的地区,我们协调农业和科研院所等单位和部门,采取深翻、耙磨和生物工程等项技术,努力增加旱作基本田面积,为贫困农民增收创造条件。在此基础上,我们还积极协调交通、水利、供电等部门解决贫困地区人畜饮水困难、上电、修路等严重制约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瓶颈”等方面的问题。总之,按照自治区的要求,以水为主,水、电、田、林、路综合治理,缺什么补什么,动员社会一切力量,增加投入,为整体解决贫困村农民的温饱创造条件。

(四)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积极扶持贫困地区发展高效覆膜作物种植。面对我市贫困户增产不增收这一现状,从2000年开始,市政府每年从财政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把我市过去以增加粮食产量为主的“温饱工程”建设转变到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增加贫困农民收入为目的的高效覆膜作物种植上,贫困人口人均覆膜种植达到1亩以上。我们与农业部门共同制定种植方案,共同进行检查验收,根据考核评分标准实施以奖代补。每年种植高效作物面积稳定在35万亩,种植品种向优质、高产、高效和名、特、优、新、奇等无公害方向发展,全市形成了不同地区,不同品种,各具特色的高效覆膜作物种植带,为养而种、为卖而种、为加工转化而种逐渐成为贫困群众的自觉行动。据测算,仅高效覆膜种植一项,贫困农民每年可增收300元左右。

(五)以牲畜种子工程为纽带,以产业化经营为龙头,积极扶持贫困地区发展农区畜牧业。大力发展农区畜牧业是稳定解决贫困农民温饱,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一条重要途径。几年来,我们紧紧围绕牲畜种子工

程建设,进一步加大了畜牧业品种的引种力度,通过胚胎移植、冷冻精液配种技术,加速了我市改良品种的转化率。同时,我们在部分贫困村搞了六配套服务体系建设。今年,市委、市政府为大力发展贫困地区农区畜牧业,市财政投入70万元用于贫困户优质牧草种植籽种补贴,贫困户户均种植2亩,到2005年户均种植4亩(人均1亩),到2007年实现贫困人口人均

种植2亩的目标,这项措施的实施必将为我市农区畜牧业的大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环境。在畜牧养殖业的发展上,我们依托蒙牛、伊利两大龙头企业,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扶持贫困户发展奶牛业,走公司 基地 农户的发展模式,与龙头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在没有条件的地区,结合林业部门的退耕还林还草,积极扶持发展舍饲暖棚养羊业,2003年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扶持贫困地区发展养羊业实施方案和产业化扶贫实施方案,今年内我市将完成外购羊20万只。

(六)统筹协调,形成强大的扶贫攻坚合力。为将各项扶贫资金集中用于2002年启动的146个“千村扶贫开发工程”重点贫困村,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和调度会,专题研究三项扶贫资金集中使用的有关情况。各旗县区委、政府也多次召开协调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同时,我们积极协调市计委、市农业银行等部门将三项扶贫资金捆起来,按照自治区扶贫办的要求,进行重点投入。总体来看,各部门已基本形成了共识,将共同向“千村扶贫开发工程”重点贫困村倾斜。我们还动员社会扶贫各包扶单位也向重点贫困村倾斜,纳入全市扶贫项目管理之中,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按照层层包扶的原则,实行定点帮扶责任制,并列入市委、政府实绩考核的内容。每个重点贫困村都派一名包扶队员实行蹲点帮扶。每个村都有一名副处以上干部实行定点帮扶,清水河、武川两县每个贫困乡都有一名市级领导作为自己的联系点,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为重点贫困村脱贫致富奔小康形成了强大的社会帮扶态势。据不完全统计,每年社会扶贫投入到贫困地区的扶贫资金达2000多万元(含实物折款)。

(七)加强了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确保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为确保扶贫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在资金使用上,根据自治区《“千村扶贫开发工程”提款报帐管理暂行办法》,我们建立了专户、专帐和报帐制管理办法,确保了资金专款专用并及时到位。市扶贫办与财政等有关部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资金的到位情况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行跟踪管理。各级审计、监察部门每年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审计,从而有效地遏制了扶贫资金挤占、挪用等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在项目管理上,一是我们建立健全了项目库储备制度,凡是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才可审批或上报,否则不予审批或上报。二是对扶贫项目实行计划管理,对一经确定的扶贫项目不能随意更改,如确需调整,必须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行审批。三是建立健全了项目申报、审批制度。每个项目的申报必须有项目内容和辐射带动贫困户作为申报、审批的依据。四是对于“千村扶贫开发工程”重点贫困村项目,必须在规划的范围内,否则不予审批。五是建立科学的评估、论证制度。对重大项目的申报、审批,我们都聘请有关专家、教授进行科学论证,有专家或教授评估结论才予以申报或审批,否则不予申报或审批。

(八)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为增加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在“千村扶贫开发工程”重点贫困村的确定上,我们进行了登报公示,在接受各界的监督下,我们才形成文件正式下发。在重大项目的实施中,我们实行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从而有效地杜绝了腐败现象的发生。对实施的“千村扶贫开发工程”重点贫困村,我们都建立项目责任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实行了挂牌立碑制度,明确项目建设周期、建设内容和项目的规模效益。这些制度的实行,对于宣传党的德政工程起到了积极作用,并受到了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

二、下一步扶贫资金整合及管理方面的总体思路和要求。

(一)总体思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和自治区扶贫办主任会议精神为指针,以千村扶贫开发重点村为主战场,以增加贫困农民收入为目的,以科学的发展观统揽扶贫开发工作的全局,突出重点,发挥优势,增加收入,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实现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二)总体要求:继续做好协调工作,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超额完成当年稳定解决温饱任务,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

1、突出重点,增加投入,确保今年四个重点项目的顺利完成。一是“千村扶贫开发工程”重点贫困村各项任务要全面完成。二是清水河、武川两县移民扩镇扶贫工程全面完成。三是全市贫困户户均2亩优质牧草种植任务全面完成。四是通过学习乌盟肉羊养殖经验,按照全市肉羊养殖方案,全面完成20万只羊的外购任务。

2、继续协调计委、农行等部门,按照自治区规定的千村投资比例,全面完成“千村扶贫开发工程”重点贫困村配套资金投资比例,确保千村工程明年顺利通过自治区验收。同时,要积极协调农业、畜牧、科技、计委、财政、农行等部门共同筹措近5000万元资金完成购羊任务。

3、严格资金管理,继续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今年9—10月份,我们将组织计委、财政、农行等有关部门,根据自治区《“千村扶贫开发工程”检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市146个重点贫困村在旗县区组织自验的基础上,进行抽验,确保该项工程的质量和效益。同时,对2003—2004年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和到位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抽查,确保扶贫资金投向。

4、要进一步搞好统计工作,建立信息反馈制度,使该项工作逐步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为各级领导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

5、为严格扶贫资金管理,根据___市实际,我们会同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出台《___市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实施依法管理。

6、继续推进产业化扶贫。要围绕我市主导产业的开发,按照“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在继续巩固和发展壮大现有龙头企业的同时,重点培育和扶持发展一批有一定规模、有竞争力和带动辐射能力强的农畜产品加工企业,要建立和完善产业化利益分配机制,把龙头企业和农户连接起来,形成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经营格局。

7、为确保我市贫困人口稳定解决温饱,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市委、市政府今年将制定“___市扶贫开发工作联动方案”,“方案”涉及40个单位,在基础设施建设、结构调整、提高科技含量、教育扶贫、卫生扶贫、文化扶贫、减轻农民负担、组织人事等8个方面为贫困地区贫困农户制定了更加宽松优惠政策,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条件。

三、几点建议。

1、为严格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确保自治区提出的“千村扶贫开发工程”的顺利实施,建议自治区扶贫办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下发《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千村扶贫开发工程”实施管理办法》,确保各项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配套投入。

2、___市是自治区首府,是全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瞄准“两大目标”,围绕“三大重点”,着力打造“五大工程”,在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鉴于这项任务的艰巨性、紧迫性,建议自治区扶贫办在今后2—3年内在资金投入上向首府倾斜。

精准扶贫需要资金精准管理 篇7

近年来,国家从多渠道增加扶贫开发投入,逐步构建了针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财政综合扶贫政策体系。2015年中央财政用于支持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农业生产及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社会事业等综合扶贫投入近5000亿元,地方财政也较大幅度增加了扶贫投入。在绝对数量上,扶贫工作并“不差钱”。

投入数量得到保证后,扶贫资金和政策用于何处、如何使用、使用后效果怎样,管好用好各类财政资金成为实现精准扶贫的关键之一。然而,财政扶贫资金在分配管理使用中“重安排,轻监督;重争取,轻管理;重使用,轻绩效”的情况不同程度地存在:投入渠道分散、统筹整合不到位,导致资金长时间闲置;基层监管薄弱,资金被骗取套取或违规使用;部分扶贫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效果或形成损失浪费;资金分配未与贫困人口数据有效衔接,项目实施中也未严格按规定条件筛选对象;部分扶贫项目未按规定履行程序,在个人账户存放扶贫资金。

公共部门的任何采集和分配社会资源的决策即财政行为,都会改变社会的财富分配,具有财富和收入再分配的功能。扶贫资金是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是全体人民共有的财富,管好用好这些关乎民生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应不止于事后审计,还需要制度靠前建设,监督全面跟进,注重过程管理。实现精准扶贫,需要相关资金的精准管理,通过具体的数字、程序、责任,使每一项工作内容看得见、摸得着、说得准,每一个问题得到解决、每一项资金有人负责,每一项监督有人完成。

会计工作通过确认、计量、记录和披露的专业方法,能真实准确地反映资金的来源、数量、规模、流转,在这一系列的过程中,资金的任何动向均有据可查,可以针对资金管理提供专业的决策建议。公共部门会计工作处于管理国家财政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第一线,是财政监督管理职能的延伸,肩负着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的重任,同时,《会计法》明确赋予会计工作者对本单位会计活动实施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职责。因此,作为经济和财政工作基础的会计工作,应该发挥规范核算的专业作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财政资金,用好财政资金。

发挥会计工作精准管理资金的专业作用,根本基础在于构建形成健全、完善的公共部门会计体系。在这一基础前提下,各单位、部门夯实会计基础工作、完善财务制度。其一,梳理现有制度中是否存在薄弱环节,比照制度检查执行情况,在此基础之上进行有的放矢的制度创新。其二,加强财务分析,会计工作者把会计记录和有关报表作为分析工具,善于提出疑问,及时反映问题。其三,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违规使用、虚假冒领扶贫资金成为既成事实或多年之后再发现资金闲置,损失的有形财富和失去的时间价值,成本太高,因此,对每个项目以及对应的每笔资金,有必要即时跟踪或者进行专项审计,及时反映风吹草动,发挥会计工作“报警器”、“探照灯”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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