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以治理“小金库”为重点的财务规范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4-05-14

关于开展以治理“小金库”为重点的财务规范检查工作的通知(精选2篇)

关于开展以治理“小金库”为重点的财务规范检查工作的通知 篇1

[公司内会签意见]

[会签意见处理]

[文 件 原 文]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和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治金[2011]2号)以及《关于转发<关于开展以治理“小金库”为重点的证券类企业财务规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证机构发[2011]54号),公司将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证监会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进一步深化对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公司“小金库”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黎维彬

副组长:胡晓云

小组成员:王翀、温雪斌、张志坚、于燕、鲁佑明、胡晓岚、阎喜武、王兰兰、张智

下设“小金库”检查治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检查治理工作。

办公室负责人:胡晓云

成员:韩炜、顾亚霏、王茉、王媛媛、王彬、冯晓明、郭俊坚、王勇、吴巍

三、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规定,凡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企业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属于“小金库”,其主要表现形式包括: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设立“小金库”、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以及通过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重点是发现并确定2008年以来各项“小金库”收支数额,以及2007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四、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各营业部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力量,在2010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基础上,开展内部检查,进行深入的自查自纠。中央领导小组将组织对证券类企业的重点检查,证监会领导小组将对中央领导小组未检查的企业组织抽

查,各部门及各营业部应高度重视,做好迎接抽查的准备。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1、落实举报制度,鼓励员工举报财务不规范问题。公司在经营管理部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建立举报登记、查处督办制度,接受公司内外群众的监督,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和查实工作,举报电话和信箱如下:

举报电话:58199813

举报信箱:wangchong@gkzq.com.cn

中央领导小组办公室、证监会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途径参见附件一。

2、认真梳理公司财务规范运作相关制度,并自查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自查收入、成本费用等领域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如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列支招待费、礼品费,以费用报销形式列支经纪人佣金支出,以办公用品名义列支福利费等财务不规范问题。

3、重点自查是否存在以下形式的“小金库”: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以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以地方财政补助收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

4、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主动纠正和处理。

五、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不论有无“小金库”问题,公司有关部门和各营业部都要进行认真总结,撰写总结报告、《“财务不规范”自查自纠报告表》、《“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表》及《规范财务制度工作统计表》(附件二),相关负责人就自查自纠工作结果做出承诺(附件三)。于5月27日前按文件要求将上述总结报告、3份自查自纠报告表及承诺函上报财务资金部和审计部。财务资金部及审计部整理汇总完成公司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财务不规范”自查自纠报告表》、《“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表》及《规范财务制度工作统计表》。“小金库”检查治理工作相关负责人就自查自纠工作做出承诺,并将工作结果向全体员工公示。

六、公司有关部门和各营业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改正。同时,要抓住“小金库”治理这一契机,将自查自纠工作与完善财务制度相结合,查找现行制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建立长效防范机制,从根源上杜绝私设“小金库”现象的发生。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关于开展以治理“小金库”为重点的财务规范检查工作的通知 篇2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卫办疾控发[2007]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近年来,我国霍乱流行特点不断发生变化。在连续三年发病明显下降之后,2005年疫情出现大幅度回升,优势菌型由O139群转变为历史上曾造成大流行的O1群;2006年发病再度下降,优势菌型再度转变为O139群。这说明造成我国霍乱流行的潜在因素依然存在。与此同时,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不断发生伤寒、痢疾等肠道传染病暴发疫情,防治形势不容乐观。为进一步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健康,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做好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各医疗机构要坚持肠道门诊制度,在5-10月期间,认真进行腹泻病例的登记和筛检,做好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并严格掌握肠道传染病病例出院标准,防止疫情扩散。

二、继续做好肠道传染病的疫情监测工作。要加强对饮食服务从业人员、学校、大中城市中流动人口聚居区、建筑工地等重点地区和人口的疫情监测和管理;加强对海、水产品的采样检测等监测工作。国家级监测点所在地卫生部门要加强组织管理,认真落实各项肠道传染病监测实施方案,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国肠道传染病疫情和流行因素变化趋势。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建立和启动全国霍乱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并加强对各地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

三、加强肠道传染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各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每日审核和分析医疗机构疫情报告情况,一旦发现霍乱病例,要立即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实施控制措施。要加强霍乱等肠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的疫源追踪、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切实做好疫点、疫区的卫生处理工作。各地要早安排、早部署,做好药品、试剂、疫苗等暴发疫情应急物质准备。

四、加大食品卫生执法力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对餐饮业、集体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要对经营水产品的餐厅(馆)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督促餐厅(馆)加强自身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协作,对无证无照的餐饮摊点,要会同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五、做好专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各地要不断强化对医疗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的肠道传染病防治技术培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依法开展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导和考核。

六、广泛深入地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健康教育活动。各地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结合卫生城镇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大环境卫生的整治力度,做好改水改厕和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大力提倡健康的饮食和卫生习惯,增强全民的自我保健意识。

特此通知。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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