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2024-06-11

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精选8篇)

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篇1

公司:

现我所拟对贵公司**工程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审计过程针对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的审计工作内容,需查阅相关资料,特请提供以下审计相关资料:

1、基本建设项目简介;

2、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协议;

3、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申请、核准、批复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申请报告,可研报告的审查文件、初步设计概算批复、项目的执行概算和收口概算资料,请提供最终执行概算电子版;;

(2)工程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工程勘测定界报告;(3)工程水土保持方案、验收报告,水资源认证资料;(4)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工程环评验收报告;(5)发改委关于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资料;

(6)矿压、地质灾害、文物保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安全预评价、工程项目征用草原可行性研究、工程质量监督监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等相关报告;

(7)风力发电规划选址研究、建设用地预审、批复文件,招拍挂中标文件,征地合同、协议,土地使用权证等;

(8)电力公司并网批复文件等;

4、与基建相关的内部控制文件、手册、业务流程图、组织架构图等内控资料;

5、工程开工报告、分项验收报告、工程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报告等;

6、合同台账,各类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和技术服务类合同等,以及相关招投标文件;

7、工程专项借款协议资料;

8、一期工程管理人员名单(即列入建管费—人员工资中的人员名单);

9、导出相关财务账套电子版资料,审计按需查阅建设期间的会计账册、凭证等相关财务资料;

10、公司2014、2015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建设期间其他内部审计报告等;

11、建安工程的工程结算报告完整版;

12、建设项目竣工移交资产交接文件;

13、工程剩余物资的盘点、移交资料;

会计师事务所

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篇2

一、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内容

竣工决算审计是依据《审计法》和审计署颁布的《基本建设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要求》,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基建工程的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进行审计, 其审计内容概括来讲是基建项目从筹建到竣工投产的所有实际费用支出情况,通常包括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器具费用及其他费用的审计。

从审计工作的监督性和精细性来说, 基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一是依据与执行部分,比如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依据,基建工程项目建设设计、执行情况,工程项目概算的依据、内容、执行情况等;二是费用部分,比如工程资金的渠道、实际投入、 到位资金、建设资金支出的合法性、建设成本及使用、结算、入账等情况,资金结余、债券真实性等情况;三是交付使用财产的完整性、手续的齐全性、成本核算的正确性等;四是报废工程的报废原因及鉴定情况; 五是工程扫尾阶段的未完工量及预留资金;6、 基建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决算资料的完整性,说明书的完整性,审计的真实性、合规性。

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程序

基建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程序一般分为审前调查、 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结案和审计档案五部分。

第一步, 基建处在接到工程建设单位送达的审计材料及资料后进行登记,之后收集工程竣工决算资料,对送达的资料进行调查、核对,对不符合要求、不完整、不准确的资料全部退回并符函原因,符合要求的送交审计处,进入审计的下一阶段进行待审。 第二步,进行审计实施前的准备,主审制定审计方案,草拟审计通知书。 第三步,进入审计实施阶段。 在此阶段,可分为审计处审计和审计处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审计处(或社会中介)、基建处相互配合实施审计。 第四步,审计处(或社会中介机构)根据审计的实际情况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进行意见征集,编制反馈意见说明书。 基建处收到审计报告后, 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款结算。 第五步,由基建处将基建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资料整理归档。

三、在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中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

审计是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保障项目顺利运行的重要监督手段。 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由于存在各种因素,使审计工作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原来费用归口的时候项目二级或三级明细入账错误; 或者项目窜户都会导致在决算过程中与财政拨款金额不对等,还有开发区有许多零星工程,通过任务书来下达,这些零星工程在做财务竣工决算是要特别仔细,因为零星工程每年都有,先要查出当时是入哪一年的零星或是不分年份的零星, 这种种情况都需要通过审计来重新核查, 最后根据审计后的批复使所有入账费用归集到固定资产中,并与财政拨款对冲来结平该工程项目。 因此加强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监督,提高审计质量,对提高基建工程项目的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四、审计对竣工财务决算的作用

审计在财务会计监督体系中是一项客观独立的监督, 在基建工程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地位,是保障国家财产有效利用、达到效益最大化的重要监督手段。

(一)强化财务控制,实现财务监督功能

由审计法的规定可知, 国家审计机关有权对国有资产的合法使用及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效益进行审计,这从根本上保障了国家基建资金的有效利用,减少损失,促进投资效益的提高。 同时,财务审计无论是对基建部门还是工程施工部门来说,都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强制性,对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等的财务体系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通过审计, 促使基建单位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 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与制度

从现代审计的范畴看,审计监督是现代意义上的财务监督,现代财务监督已不仅仅局限于会计收支,更拓展到整个项目活动范围,因此基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从项目整体进行把控的重要工具, 能够有效控制违法行为,端正行业风气。

宏观上讲, 竣工决算审计独特的经济监督地位和监督职能能够给政府决策部门提供真实可靠的预警、反馈信息,审计结果能够帮助有关部门调整监管体系,保证国民经济良性运行。 微观来讲,基建竣工决算审计从财务上监督企业是否合法有效的使用国家委托经营的资源,其效益是否具有经济性和有效性。 一方面,通过审计部门对国债资金流向的审查,可确定国债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安排是否真实,是否存在骗取国家资金的现象。 通过审计可有效确保资金分配的合理性和施工单位的成本控制,使基建资金专项专用。 同时,对于征地拆迁费用的审计,可有效防止征地拆迁费用层层截留,验证施工地点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另一方面,对于完工后不能显现的隐蔽工程部分,竣工决算审计可以验证工程项目的真实性,推算隐蔽工程的造价成本。

竣工决算审计能够正确评价投资效益,总结建设经验,提高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随着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的加强,工程建设中层出现的设计浪费、高估冒高、高套定额、多计工程量、提高取费级次等想象可得到最大限度的遏制,避免腐败产生。

参考文献

[1]张伯平.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中的问题分析[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9

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篇3

【关键词】工程竣工 财务 决算审计

一、前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地工程建设项目都在如火如荼地开展,这些工程的建设涉及到很多部门,工程复杂。当工程快要竣工时,财务决算审计方面就会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审计需要的资料不完全,会计核算不够规范,这样难以满足财务决算审计的要求等诸多问题,这样使得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进度缓慢,效率低下。由此可见,做好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资料务必要完整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资料通常较多,包括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审批手续、概算、资金、合同等诸多方面的资料。具体而言,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资料主要包括:

(一)工程是否可行的研究报告,工程的初步设计,需要的资金、设备等;

(二)工程每次审计的财务报表,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三)工程项目涉及到的图纸,以及图纸的会审情况;

(四)工程中设计改变的情况的记录;

(五)工程需要的相关材料设备等一些的采购,出入库资料;

(六)工程如果存在停工、复工,那么就需要报告资料;

(七)与工程施工方面有关的费用记录资料;

(八)工程涉及到的承包商需要相关的合同和协议书;

(九)工程中财务会计报表等一些会计资料;

(十)项目财产移交清单;

(十一)工程中涉及到的材料,设备等的增加减少的批复资料;

(十二)工程投标价与结算价报表;

(十三)工程需要的资金审核报告和资金定案表;

(十四)关于招标的文件,以及中标的通知书等一些资料;

(十五)工程的施工图、竣工图等

(十六)工程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

(十七)其他与竣工决算相关资料;

三、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步骤

(一)收集竣工工程的相关资料,比如工程量,工程建设地点,资金的来源,承包商,开工竣工时间等。

(二)对工程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分类整理,然后进行审查。查看工程审批资料是否完整,承包商情况,各种资料是否齐全。

(三)审查工程相关的财务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归类整理保管好。涉及到审查的财务方面的资料有:工程是否有专门的银行账户,账户上每笔资金的记录;工程建设所报的资金方面是否符合真实性要求;资金工资支出是否有相关的凭据,凭据是否真实可靠;工程各种债权债务是不是真的,是否存在违法挪用资金等问题;工程的审查单位的制度和管理是否完善,是否执行了相关的规定;财务会计是否对相关资料装订好,并且专门保管好。

(四)对于工程资金的来源,以及使用情况严格审查,防止不合理的支出等情况。资金的去向是不是合理的,是不是因为工程建设需要而支出的。工程款是不是在规定的合同款内,是不是存在乱用的情况。

(五)审查工程款是否存在高估情况,工程在施工中的变更手续是否真实。有没有因为决策的问题导致资金的浪费,合同中工程款的支付,预付等情况。

(六)资产的交付情况,工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是否损失,流动资产、无形资产交接是否真实合法。

四、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时所需要注意的方面

要做好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还有很多其他方面需要注意的。

(一)在审计前,首先要确定这项工程是否已经满足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条件。比如:工程验收是否合格,工程竣工报告是否真实可靠等。

(二)审计中,对发现的问题都要有所依据,不能只凭主观的判断。对于出现的问题,收集相关资料,报告给相关的单位,听取他们的建议。

(三)审计人员必须具有专业的知识以及严谨的作风,只用这样才能保证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专业性。不能随意安排人员进行审计。

(四)在审计中,审计人员要与被审计单位人员良好的沟通,是他们积极配合工作,这样能够是审计工作进行起来比较容易,也能得到比较多的资料,提高审计的效率。

(五)审计的目的就是要真实的反映工程情况,如果发现问题,审计机关一定要监督施工单位整改工程,解决问题。

(六)在审计中,审计的真实性,有一些需要了解的情况,没法送达审计,那么审计人员就要到达现场亲自审查,比如不动产等一些在工程中交付的资产是否真实,必须要掌握真实资料。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查是工程竣工前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提供的资料完整、真实才能保证审计的真实,才能完成工程竣工。

参考文献

[1]王斌.浅析建设工程造价预决算审核的方法及措施[J].中华民居.2012,23(01):130-133.

[2]李锦华.浅析如何提高部门决算编制质量[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2,22(02):102-104.

[3]林桂朋.浅谈公路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问题[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2,19(02):178-182.

[4]刘志刚.工程结算审核与决算审计的区别[J].中外建筑. 2014,12(02):178-182.

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内容与重点 篇4

(一)工程立项及前期费用审计

1、审核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现行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程序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等工作环节。只有在完成上一环节工作后方可转入下一环节。审计要审核基建工程开工前的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概算、项目报建及开工等各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合法。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一是审查对所提出的项目背景是否真实,建设条件能否落实,可行性研究内容是否齐全,深度能否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满足设计需要。二是审查承担可行性研究的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对项目论证是否充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批准是否严格遵守审批程序。三是审查可行性研究中的技术论证、经济论证、财务投资方案是否切实可行。

3、审核设计内容是否符合可行性研究批复的要求,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实际标准是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相符,有无超规模、超标准问题。

4、审核是否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初步设计概算的报批手续。审核设计概算的范围是否与批复相符,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编制办法、定额和标准。初步设计经批准后,设计概算即为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突破。

5、审核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支出是否真实、合法,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三通一平”等相关基础性设施的支出是否真实、合法。

(二)工程招投标审计

1、工程、设备是否经过招投标,有关招投标文件、记录是否完备、合法,是否符合有关程序进行审核:招标文件是否经过审查;招标监督过程是否符合规定;工程标底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开标、评标工作是否符合招标投标法及铜陵市政府有关规定等。

2、如果有甲方直接分包的项目,对分包队伍是否经过比选进行审核。分包队伍的选择也应实行招投标,对其施工能力和报价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确定。

(三)合同审计

1、审核建设项目是否全面推行合同制。审计进点后签订的合同,在合同签定之前要对合同草本进行审核,审核经济合同内容的有效性、真实性、全面性、严谨性。

2、对审计进点前已签订的合同,审核所定施工合同或协议书中的责权利、质量、工期、取费、拨付款办法、奖惩、保修及时效等是否全面、合规,是否成立、合理;施工合同中主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中标条件相符。根据审核情况出具管理建议书。

3、如果有甲方直接分包的项目,对分包合同价格的确定是否合理进行审核,对分包合同签定条款的合规合理性进行审核。

4、审核与设计、监理等单位签定的合同是否合法合规,收费是否合理。

(四)工程监理的审计。

审查监理单位资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审查有无项目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审查项目建设监理的体制是否规范合理;是否加强现场监理和实施跟踪监管;对工作失误或弄虚作假造成损失的,要会同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处理处罚。

(五)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进行审计。

审核竣工决算的工程量是否真实、准确,定额套项及价格是否合理,计取各项费用及执行文件、选用定额版本是否准确、合规;建设项目概预算最终执行情况如何。主要包括:

1、认真审核计算工程量,检查送审结算书的工程量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是否准确;

2、对必须丈量的工程项目,要进行实地测量计算工程量;

3、检查分项工程预算定额选套是否合规,选用是否恰当;

4、核实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的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

5、核查设备、材料用量是否与定额含量或设计含量一致;

6、有关材料调价是否按规定进行调整;

7、核查决算项目是否与设计施工图纸相符;

8、审核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是否存在与中标书项目重复计算的现象;

9、审核有无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与所报送结算不一致的情况;

10、如有甲方直接分包的项目,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有关项目进行现场查勘核实,准确界定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范围和造价。对于审核中的有关问题,需要向建设方、监理方了解情况的,有关方应予协助配合。

(六)财务竣工决算审计

1、审查工程项目立项手续是否齐全、完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审查工程项目有无控制制度,控制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有效的执行。

3、审查工程有无概、预算,工程成本的支出是否控制在此范围内。

4、审查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使用是否合规;审查有无转移、侵占、挪用建设资金的问题,切实保证建设资金能够专款专用,防止挪用和变相挪用;审查政府各职能部门对建设资金拔付、使用和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监管是否到位、有效;是否存在白条支付及工程款直接拔付给承建者个人现象;或者将建设资金出借给有关工程项目承包人,有无将收取的利息收入或其他收入私设“小金库”现象;审查概预算的执行情况,包括审查建设项目是否按批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完成,查明是否存在着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现象,有无随意改变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搞计划外工程、虚列工程费用等情况。

5、对工程合同、勘察设计费合同、监理合同等经济合同进行核查。

6、审查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到位与使用情况。项目建设资金(含项目资本金,下同)来源是否合法;有无非法集资、摊派和收费;项目建设资金是否落实;建设资金是否按投资计划及时到位;建设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有无转移、侵占、挪用建设资金;有无损失浪费问题。

7、对涉及项目的所有经济合同、施工洽商、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甲供材料、咨询费、信息费、服务费、垫付款等情况进行审查、确认。

8、根据经济合同的总价、已付款、未付款明细表,核查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

9、根据所有施工单位的名称、施工合同及支付工程款的“工程价款结算单”,核实涉及项目的各种往来款的确认情况的合法性。

10、对甲方供材料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核实与确认。

11、对偿还垫付款、替对方垫付款的真实性、合法性确认、核实。

12、审核固定资产明细,产权的真实合法性。

13、审核所有调账的原因及真实、合法性。

14、审查有无账外资产。

15、审查建设项目建设成本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查工程价款结算真实性、合法性;财务报表的真实性;管理费用发生的依据的真实、合法性;待摊投资超支幅度和原因,有无将不合法的费用挤入待摊费用;借款利息发生依据的真实、合法性;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概算口径及有关制度对建设成本正确归集,单位工程成本是否准确;同一机构管理的不同建设项目之间是否有成本混淆情况;建设收入来源的合法性、准确性,分配和使用的正确性;往来款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核算情况;有无“账外账”等违纪情况。

16、审查建设项目税、费计缴情况,审查建设单位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地计提、代扣和缴纳各种税、费。

17、审核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及说明书是否真实、全面、合法;竣工决算的编制依据是否符合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各项清理工作是否全面、彻底;交付使用财产是否真实、完整,是否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移交手续是否齐全、合规,成本核算是否正确,有无挤占成本、提高造价、转移投资等问题;转移投资、应核销投资、支出等列支依据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真实,核算是否合规,有无虚列投资问题;基建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及使用是否真实、合法。

18、审查建设项目执行环境保护法规、政策情况,重点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各个环节是否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政策,环境治理项目是否和项目建设同步进行。

(七)项目绩效审计

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基本是非经营性项目,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公益性服务。所以,衡量其绩效就不能只看其自身的经济效益,更应该注重其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优劣程度及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效果,应从宏观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方面来评价项目的投资效益。评价项目的投资效益,首先要确立评价投资效益优劣程度的审计标准。具体操作中,可把项目初步设计中的预期效益和同行业平均水平作为评价标准,通过实际效益与标准效益的对比分析,对项目的投资效益作出客观评价。

(一)根据年初拟定的当年审计计划分别了解基本情况

1、了解工程概况(项目申请报告、项目批复、规划土地环评安全等相关批复、资金申请报告及资金下达计划、项目建设的三证、工程招标和监理招标文件、施工监理合同等)。

2、了解工程分包情况,有无甲方分包工程。

3、了解有无甲方供应设备和材料的情况。

4、了解施工进展情况。

5、了解监理例会制度情况。

6、了解审计进入前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二)跟踪审计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控制

审计人员应及时了解施工情况,定期对以下内容注重审计,并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1、审计设计变更洽商单的内容、变更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签认手续是否合法、完备;设计变更处理办法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设计变更增减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审核洽商变更签定的及时性,所有变更必须在施工前经有关各方审定,任何补报补审的设计变更及洽商均无效;审核洽商变更有无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标准等问题,任何设计变更应符合施工图总体要求,不得超量、超标。

2、施工单位结算时需按实际价格计算的材料,必须经建设方认质认价,建设方要参与材料质量和价格的比选。审计人员对其价格和确认手续进行审核。

3、如有甲方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要对供应商是否经过比选进行审核。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台设备(或者机组)或者单项建设工程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的采购,均应进行招标投标。对在规定招投标范围内的设备采购,对其是否经过招投标及招投标程序进行审核。自行采购的材料,要选择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实行报价,货比三家,在同等质量基础上,选择最低价格。应了解其比选情况,对其价格进行审核。建设方应提供各供应方的有关情况。

4、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价款进行审核。主要分项工程报量、报价是否经过监理审核;每月汇集一次设计变更单、洽商单,建设方应及时给予提供。

5、涉及有关经济费用的事项或材料价格需协助市场询价时,建设方应提前通知项目承办单位,接到通知,承办单位协助进行市场调查,履行审核职责。

(三)审计程序控制

1、根据局年初审计工作计划或局领导批准的被审计单位申请审计的报告,科室确定的项目主审和审计人员,报分管局长和局主要领导审定。同时,项目主审在综合法规科进行立项。

2、向被审计单位(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提交工程项目审计所需资料清单和承诺书,做好审前准备。

3、根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工程项目审计资料,科室安排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步检查,符合条件的验收并办理资料交接手续。

5、初审结果应经承办科室复核后,与项目单位进行核对,核对副主任复核、法规科复核,向局分管领导汇报,重大事项的应向局主要领导汇报。

6、在工程审计期间,财务审计适时进入,工程结算审计全部完成后,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并发送审计通知书,进点审计。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实施阶段结束后,出具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四)审计质量控制

1、严把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成效。项目承办部门要牢固树立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从审前调查、编制审计实施方案,下达审计通知书、项目实施、到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审计署3号令)和《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审计署6号令)的要求规范操作,确保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加强综合分析,对审计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和普遍性问题,要善于从宏观管理的高度加强综合判断分析,注重从机制、体制和制度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促进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规范管理,提高审计结果运用层次。

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篇5

刘 影

(黑龙江中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黑龙江 齐齐哈尔 161005)

中图分类号:F239.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9—2234(2004)02—0070—01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随着我国投资体制改革、财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政金融体制改革和财会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 我国基本建设管1.审查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的来源、到位与使用情况。审理体制也进行较大改革, 开拓了新领域, 增加了新内容, 进一步查建设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有无非法集资、摊派和收费;建加大了基本建设的投资力度。因此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审计就设资金是否按投资计划及时到位;建设资金使用是否合规, 显得尤为重要。建设项目审计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一般有无转移、侵占、挪用建设资金;建设资金是否和生产资金来讲, 大中型建设项目可分为三个阶段审计, 即建设项目准备区别核算;有无浪费问题。2.审查应收、应付款的真实性、合法性。将应收、应付款列出明细核对是否与报表一致, 对长期挂账的应收款发函询证, 证实其真实性。或采用查阅合同、协议, 核对有关单据阶段审计、在建项目审计、竣工决算审计。而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是基本建设项目审计的重要环节的审计监督, 对提高竣工决算的质量, 正确评价投资效益, 总结建设项目经验, 改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有着重要意义, 为了做好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强对竣工决算,一、收集与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相关资料

在进行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前应多方收集各种与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有关资料、文件。如工程项目批准建设、监理、质量验收等有关文件;概算资料及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工程量计算书;付款资料;有关证照;工程竣工图;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工程监理报告;竣工验收证明;主要材料、设备发票;工程项目点交清单等。登记资料清单, 将已提供的资料中的重要资料装订成册, 记录已提供资料和未提供资料情况。

二、审查工程项目概算执法情况

竣工工程概况表的内容包括占地面积、建设起止时间、新增生产能力、设计概算批准文号、完成主要工程量、基建支出、收尾工程等。

1.审查建设用地是否按批准的数量征用, 土地征用是否符合审批的规划要求, 实际占地面积是否与审批面积相符;建设起止时间及是否如实填写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准机关、日期、文号, 项目建设是否按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

2.审查完成主要工程量: 将主要工程量与工作量完成办法与单项工程的交付使用财产明细对照审查, 审查是否相符, 如有不符, 应了解原因, 并进行处理。

3.审查建设成本和收尾工程: 建设成本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和其他投资支出。以单项工程项目按建设成本的构成, 编制对照表, 逐一审查确认竣工决算数据与历年的财务决算报表的一致性;审查收尾工程与单项工程验收报告的估计是否一致, 是否有将新增项目列作尾工项目, 以增加新的工程内容和自行 消费投资包干结余。

三、审查竣工财务决算情况

为了确定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主要应等验证债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检查应付款的入账依据是否充分, 是否有发票账单、验收入库单、工程价款结算单等, 核实是否将有取得的基建收入在应付款中挂账。

3.审核交付使用财产及库存器材的真实性。

抽取部分会计凭证用原始凭证, 检查有无资产划分不清、互相混淆的情况。审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和其他投资支出”明细账检查交付使用资产计价的正确性。检查建设单位用基建投资购建的在建设期间自用的固定资产, 是否按规定计入交付使用资产。库存器材包括设备和材料两项, 对已采购的设备审查是否符合概算范围, 检查有无采购概算之外的设备。查阅设备、材料采购的合同、账薄、原始凭证确认其入账金额是否正确, 设备、材料采购成本的核算是否正确。对库存器材进行盘点抽查, 以确定账户记录与实际库存的一致性。4.审查基建收入。查阅国家规定的建设项目试运行期, 有无已超过批准的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之外的经营收入, 不得作为基本建设收入。抽取一定数量的销售发票及查阅相关的记账凭证, 确定基建收入是否正确计价, 是否入账。各项索赔、违约金等收入是否按规定首先用于弥补工程损失。

四、审查资产交付使用情况

取得交付使用资产验收交接的有关资料, 如竣工报告、验收报告、监理报告、资产交接清单等, 检查交付使用的资产是否符合交付使用条件, 交接手续是否齐全。审查交付使用财产数 量、价值与实际交付使用的数量、价值是否相符, 有无虚报、重报现象。查阅建设项目设计概算与交付使用资产明细核对, 审查其是否属于概算范围, 有无建设概算外项目, 检查概算中所列的项目是否建设完成, 有无自行减少建设内容。

五、对建设项目进行总体评价

竣工决算-审计计划 篇6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位置及设计标准

该工程位于。使用性质为,建筑总面积平方米,框架结构,高文秘助手,地上层地下层,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8度,人防工程等级6级。

(二)概算建设内容

1、建筑工程:建筑结构工程、装饰工程。

2、机电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消防喷洒及火灾报警系统、污水处理、采暖工程、地板采暖、空调工程、通风工程、变配电工程、动力照明工程、弱电工程、电梯工程。

3、室外工程:综合管线、道路、绿化、照明。

4、独立费用:项目前期立项报告编制费、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工程招投标代理服务费、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施工图审查费、三通一平、城市基础设施费、环评费用、审计费。

二、审计目的

通过审计,确保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真实、合法,交付使用资产安全、完整。揭示项目投资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评价项目的投资效益,促进项目单位不断总结经验,加强项目管理,保障建设项目资金的合法、合理和有效使用。

三、审计范围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该企业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组织建设并编制的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四、审计内容和重点

对该项目的审计,重点是检查项目竣工决算是否真实合法,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真实完整,项目建设和管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评价项目投资效益。其具体审计内容如下:

(一)审查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主要检查业主单位是否就项目建设建立了工程管理、财务管理以及材料设备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二)基建程序和概算执行情况

1、基建程序履行情况。主要是:建设单位是否依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办理立项审批手续。

2、检查项目概算执行情况,分析项目投资节约或超支的原因,查明有无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和计划(设计)外工程;规划、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因前期工作深度不够造成工期延误,有无较多或较大的设计变更,并因此造成增加投资和损失浪费。

(三)招投标和合同执行情况

1、检查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情况。主要是: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是否按有关部门核定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招标程序是否合法,评标是否公正、公平、公开,有无弄虚作假行为。

2、检查合同签订与执行情况。主要是:合同签订程序是否合规;合同文件是否完整;合同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一致,投标承诺是否在合同中体现;主要合同条款要约是否明确,有无因合同要约不清晰导致的结算争议或纠纷,并因此增加工程造价;合同条款是否严格执行,有无违规进行转包、分包的问题等。

(四)竣工决算编制及财务收支情况

1、检查竣工决算报表编制情况。主要是:竣工决算报表是否真实、合规,填列内容和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勾稽关系是否正确;竣工决算说明书内容是否完整、准确,是否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

2、检查项目资金落实及到位情况。主要是:建设资金来源是否合规,是否足额落实,是否按建设进度及时到位,有无因资金不落实、不到位造成工期延误,引起索赔,甚至形成损失浪费。

3、检查建设成本核算情况。主要是:建安投资、设备投资是否真实、合法,有无挤占问题,并重点关注超概算较多的项目;待摊投资的列支和分摊是否准确,有无将不合规的费用挤入待摊投资的问题;其他投资的列支是否真实。

4、核实债权债务,检查有无转移、挪用和侵占建设资金的问题,有无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的问题。

5、检查交付的固定资产是否真实,是否办理验收手续,有无账外资产等问题。

(五)设备材料采购及管理情况

主要是检查设备材料是否按设计要求采购,有无盲目采购造成积压的问题;设备材料的管理是否到位,有无因管理不善,造成所购设备、材料不适用,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库存设备、材料及其他建设物资是否按规定处理。

(六)工程价款结算情况

1、检查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工程结算等原始资料是否齐全、合规、合法。

2、按照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工程变更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对工程结算价款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主要是计量内容是否与图纸和实际相符,工程量的计算是否正确,合规,是否存在将合同包干内容重复计费的问题;定额的套用是否正确;是否符合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组价是否合理、合规,是否存在将已含在定额内的内容另行计算取费的问题;工程取费是否正确,是否执行相应计费基数和费率标准,单项费率的计取是否符合实际状况和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材料价格的确定是否合理,有无以特殊材料为借口过分报价的现象。

五、审计步骤和预定时间

1、审前准备阶段:预计3天时间。主要工作是进行审前调查,制订审计实施方案,学习法律法规,成立审计组,拟定进点时间,召开进点会。

2、审计实施阶段:

3、审计报告阶段:预计2014年11月20日撰写并下达审计报告。

六、审计分工

计划成立3人的审计组,由负责全面工作,并负责汇总材料和撰写审计报告并负责上述审计内容的(一)和

(二)项内容;负责上述审计内容的(四)和

(六)项内容;负责上述审计内容的(三)和

(五)项内容。

七、审计要求

审计组成员要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审计,认真做好审计工作底稿,做到违规事实表述清晰、问题定性正确、原因分析透彻,证据充分,引用法律法规恰当,处理建议适当。

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篇7

一、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与审核现状

(一) 建设单位编制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现状及原因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方面的财务管理相对较弱。主要原因包括:

1.不少建设单位主观上忽视对基本建设财务的管理, 注重争项目、争进度, 不注重内部财务管理。

2.由于建设项目具有阶段性, 造成了基本建设会计人员紧缺、业务素质相对较低, 难以有效地对基建项目进行内部财务监督。

3.财政性项目投资的实施基本上以建设工程指挥部形式来管理、实施, 而指挥部的管理人员由各相关部门临时抽调组成, 人员职责定位不明确, 专业性不强, 流动性较大, 造成主体地位不强, 工作协调相对较难。

4.相关管理部门重程序、轻实质, 未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在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环节审核, 受人员、专业、技术等方面限制, 审核监督力度没有完全发挥职能作用。项目实施过程中, 建设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对工程进度、工程变更等方面的管理流于形式, 导致随意变更联系单位、跟包等现象普遍, 造成工程投资超标。

(二)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现状

目前, 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上都在从事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业务, 并以财政性投资业务为主。审核工作现状主要表现为:

1.从事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的相关人员对审核过程涉及的建设工程知识了解较少, 导致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中的“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及其明细表”等所反映的内容与相关规定不相符合, 进而影响了会计信息。

2.审核程序差异较大。现场勘察建设工程实际情况等程序履行不到位, 甚至根本不去现场勘察。

3.由于目前尚没有专业的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执业准则或执业指南, 导致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业务工作底稿没有统一标准, 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底稿及报告格式差异很大, 甚至出现没有审核总体计划和具体计划底稿等情况。

二、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概算总额与概算组成问题。未对概算的内容与实际建设成果进行一一比较与核对, 未关注是否存在将不属于该工程项目的建设内容挤占建设成本的情况。

(二) 待摊投资的确认及其分摊问题。建设项目的待摊投资超标且未履行审批手续等问题, 有些会计师事务所关注不够, 影响了交付使用资产的真实性。目前, 相关法律制度尚未对待摊费用分摊率及其分摊范围作出强制性规定, 待摊投资分摊方法的选择往往带有随意性, 造成待摊费用分摊率及其分摊范围有较大差异, 给交付使用单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 未严格审核转出投资支出。有些会计师事务所在审核过程中, 没有仔细核查项目配套的专用道路、专用通讯设施、送变电站、地下管道、专用铁路线、专用码头等投资的产权归属资料, 尤其是未按项目财务隶属关系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相关资料的审核。

(四) 未全面审查待核销基建支出。有些会计师事务所在审核过程中, 没有对每一涉及借记“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所对应的会计凭证实施全面审查, 以确认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会计处理, 没有审核调整。

(五) 未重视基建项目工程变更的问题。有些基建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的法律制度的规定, 在实际建设管理中没有得到严格执行, 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单位很少关注或披露上述违规情况, 导致有些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时, 直接引用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报告中所确认的金额, 未重视建设工程变更的合法性。

三、建议与对策

(一) 加强财政资金投资项目管理, 提高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水平。转变监管方式, 突出关口前移, 重点要加强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和概、预算的审查力度;加强对咨询评估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二) 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督力度。规范和完善设计变更联系单制度;制订相应的监督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项目概预算委托评审办法、工程变更管理、基建预算编制、中介机构管理、项目支出管理等, 进一步规范项目投资的日常管理。

(三) 加强财政资金投资基建项目的财务管理。依托信息化管理手段, 对项目立项审批、项目数据库、年度计划上报、年度预算编制、资金审核拨付、财务核算等全过程, 实行信息化管理。加强工程结算、财务决算的管理, 积极探索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制度。

(四) 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管理

1.对实际投资与概算总额及其构成进行对应审查。在对投资和设备投资等内容进行审核时,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以财政部门批复的结算价格作为列支依据, 关注其与概算的比较, 以工程量及单价为基础进行审核。严格预备费的使用界限, 关注其支出是否属于预备费开支范围, 对于不属于预备费开支范围的, 必须予以核减。做到实际投资与概算总额及其构成的一一对应审查, 以确认实际投资是否存在超概算范围等情况。

2.有效确认待摊投资及其分摊。待摊投资的确认必须抽查相关会计凭证, 确认是否属于本项目待摊投资支出列支范围, 重点关注资本化利息计算范围、计算时间是否正确, 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支付是否符合规定等;区分能够直接计入单项工程的待摊投资支出和无法直接计入单项工程的待摊投资支出, 对于不能直接计入单项工程的待摊投资支出, 需按照合理的分配方法分摊计入各单项工程。

3.准确界定转出投资和待核销基建支出。在确认转出投资和待核销基建支出时, 应当根据《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获取相关资料, 并关注其审批文件是否符合规定, 范围有无擅自扩大, 转出投资和待核销基建支出核算是否与批复文件相一致。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转出投资和待核销基建支出一律进行调整。

4.关注建设工程变更的法律效力。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时, 应重点关注工程变更报批权限规定。在引用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单位出具的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报告时, 需审核有无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工程变更支出计算在造价结算内或单独列示在结算审核报告说明中予以说明。如发现建设工程变更不符合法律规定, 应当建议建设单位补办相应审批资料, 建设单位不愿办理或无法办理的, 应当在竣工财务决算报告中进行保留意见处理或在报告说明中予以详细披露。

此外, 基本建设财务专业性较强, 所跨知识领域较大, 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与其他企业会计制度不同, 因此, 从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人员不仅要熟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基建会计核算, 还要熟悉基建相关法律制度和基建程序, 应加强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审计方面的专题培训, 提升从业人员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与审核等方面的专业技能。

参考文献

[1]李卫民.新时期对做好水利基建财务管理工作的思考[J].财政监督, 2011 (20) .

[2]李军.浅谈高校基建竣工财务决算管理[J].现代商业, 2009 (18) .

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篇8

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四部分组成。依据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等确定工程取费类别(即确定费率)和合同中有特别约定计费后,直接费中的措施费、间接费和税金费用就固定,只有直接费中的直接工程费是变动的,所以安装工程费审计的重点应放在直接费中的直接工程费上。

1.工程量的计算。

工程量计算不准确是工程决算的主要问题之一,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处理对策具体如下:

问题一:

项目竣工资料不完整或不合法,造成竣工决算中很多项目工程量数据来源没有依据,以致对决算工程量计算偏差30%以上。例如:竣工图上标注的尺寸数据比实际测量的尺寸数据大,有的设备、管线在竣工图上标注的位置与实际位置明显不符。

对策一:

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决算资料后,首先,要检查资料是否完整,若不完整,则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补全。其次,要审检资料是否合法、真实有效,对那些不真实、不合法的资料数据以实际测量数据为准。

问题二:

虚列施工项目,增加决算工程费用。例如:将未施工或其它施工单位施工的与本安装工程相关的分部分项定额子目列入决算(如把其它施工单位施工的水泵基础浇筑、原有管线的拆除、打洞开槽等项目列入决算)。

对策二:

审计时,要认真阅读安装施工合同文件有关施工范围界定的条款,正确判断是否有虚列施工项目。合同界定不清的,还要参照其它施工合同(土建、装修等),或要求建设单位出具证明文件。发现虚列施工项目的,此项目的费用应扣除。

问题三:

重复计算、加大工程量,增加决算费用。例如:水表的安装,已包括表前阀、表后阀、旁通管等主材价和安装费,有的施工单位报决算时又把阀门前阀、表后阀、旁通管等单列套定额重复计取主材价和安装费;还有不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或在计算工程量的基础上任意加大、乘系数放量等。

对策三:

审计人员应熟练地掌握安装定额各册总说明、各章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各节工作内容以及每条定额子目定额含量(人工、材料、机械台含量),能够找出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所涉及工程量与竣工图纸工程量的对应关系,熟练掌握设备管线平面布置图与系统图、剖面图、原理图之间的关系,正确地计算平面管线、立面管线的工程量(特别注意各种器具、设备、管线、箱盒的标高位置,定额规定的扣减关系)。

总之,工程量审计应重点应该是正确界定决算范围、识别虚列施工项目、按竣工图算量、现场签证增加量。

2.定额的套取及取费。

现行预算定额、费用定额是工程定额计价的基础,工程竣工决算必须按合同约定的计价定额和取费定额规定执行,不得随意高套或重复套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处理对策具体如下:

问题一:

分部分项工程不按定额规定的规格档次加以区分,均套基价高的定额子目,抬高工程决算费用。例如:半圆球吸顶灯安装,实际安装的是φ250的灯,而套定额时套φ350的灯具安装,为了提高套定额的基价。

对策一:

审计工作人员要认真阅读竣工图纸、有必要还要现场勘察,结合竣工决算所报定额项目,逐一检查每一条定额项目的套取是否真实。发现有高套定额的情况应予以纠正。

问题二:

分部分项工程有相应的定额子目,可能由于定额基价偏低,有的施工单位为了抬高工程决算费用,不按定额计取工程费用,任意增加估价项目计取工程决算费用。例如:通风空调工程,设备接线等涉及电气安装的内容,竣工图有电气线路图,结算的时候不套定额,笼统的做一项估价“空调配电”多少费用,这显然不合理。有的项目明明有实体工程量可以计量,不计量套定额,而是现场签证包干价(远大于实际价格)。

对策二:

审计工作人员对那些有实体工程量、有定额子目的项目却不套定额,采用包干价、估价的行为,应予以纠正。

问题三:

提高取费费率,从而使工程取费费用提高。例如:招标文件规定按二类工程取费,上报竣工决算时按一类工程费率决算。有些项目招标文件规定采用的综合费率,上报竣工决算时全额取费。

对策三:

审计工作人员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有关工程取费的相关内容,并对照竣工决算,看费率的选取是否一致,不一致要纠正。

问题四:

套价取费不够规范、优惠条款不落实,致使竣工决算费用偏高。例如:有些采用一次包死的包干价和估价项目,已包括各种费用,而在决算中却又参与取费。有些施工单位为了中标,投标报价明确提出了总价下浮的优惠条款,但报竣工决算时又全额取费,不做任何优惠。

对策四:

审计工作人员应认真阅读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合同文件有关工程优惠条款的相关内容,对投标承诺、合同约定的优惠条款,在竣工决算中要体现、切实落实。

定额的套取及取费审计中,应重点核实工程决算书中所选用的定额子目与该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特征是否一致,有无高套、错套及重套的现象及取费是否规范、优惠条款是否落实。尤其应重点审核基价高、工程量大或定额子目容易混淆的项目。

二、设备主材费的审计

1.设备主材工程量的计算。

设备主材工程量的计算过程同前面安装工程费中工程量的计算过程一样,实际上就是在前面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工程量(净量)基础上增加了一个安装损耗量得到的实际消耗量,不同的设备主材安装损耗系统不同,具体的参照定额有关规定,这里就不再赘述。

2.设备主材价格的确定。

安装工程中设备主材占安装工程总造价的60~80%,有的甚至占90%以上。

安装工程中设备主材费是影响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之一。实际设备主材价格审计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对策如下:

问题:

随着材料、设备市场放开,同种材料、设备具有品牌多、等级多、价格差别大的特点。而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仅有部分品牌的材料、设备价格。因此,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以次充好、低档材料报高档价格、无价材料报高价等不合理报价。

对策:

设备主材价格的审计必须以合同为依据,查清实际所用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材质、品牌、性能参数(可以依据设备材料进场报验所提供的参数),是否与投标报价提供的参数、价格一致。认真领会合同条款,按合同办事。安装设备主材千差万别,因此审计人员要认真甄别类同质不同的设备主材。严防以次充好,低档材料报高档价格,低价中标高价决算。对于投标报价未涉及的、现场签证增加的没有价格的设备材料,合同又没有明确规定的,要让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三、现场签证及索赔费用的审计

问题一:

为了获取高额利润,现场签证内容(材质、数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品牌)与实际情况不符。例如:现场签证采用10T食品级不锈钢水箱,而实际施工采用6T钢板焊接水箱,这两者费用明显相差很大。

对策一:

对于安装工程中涉及的设备、主材的现场签证,审计工作人员应到现场核对签证中设备主材的材质、数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品牌等与实际采用的设备主材的相关参数是否一致。核实签证参数与实行际参数有出入的,以实际参数为准。

问题二:

为了达到“鱼目混珠”的目的,现场签证使用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笼统的语句,由于现场签证资料记载不详或计算费用的依据条件不足,使得审计难度加大。例如:原有管道拆除费10 000元,其拆除管道的规格、数量、用了多少人工、材料、机械台班都没有说明清楚等等,费用计取的依据不足。

对策二:

审计工作人员对这类现场签证应根据有关资料(如拆除前的图纸)和计价政策计算实际施工工程量、套用定额计算费用。

问题三:

有的施工单位钻业主代表和监理不熟悉相关规定的“空子”,巧立名目签证。例如:已包括在定额取费措施费中的施工用设备、材料现场二次搬运费也现场签证。

对策三:

审计工作人员要认真甄别现场签证内容是否合理,对这类已包括在定额取费中的现场签证费用,一律不能重复计取。

问题四:

索赔费用不合法。例如:施工单位对自身原因(如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施工费用增加(如返工费用)进行费用索赔。

对策四:

审计工作人员应切实把握好费用索赔成立的基本原则(1.按有关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了索赔通知和索赔报告;2.索赔事件造成了施工单位施工费用的额外增加;3.索赔事件在合同约定风险事件以外;4.索赔事件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凡不能同时满足索赔成立基本原则的索赔费用,均属于不合法的索赔,审计时不计取此索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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