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公司稽查安全内容

2024-06-13

供水公司稽查安全内容(共10篇)

供水公司稽查安全内容 篇1

一、管网运行安全

1、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树立警示标志和警戒线,是否存在未经审批备案私自开挖施工的现象;

2、对所有管网、表井、阀门井进行全面排查;是否存在塌陷、井盖丢失等隐患,立即组织整改治理;

3、抢险应急物资储备是否到位,抢险车辆及工具是否完好,有无应急抢险措施;

二、水厂运行安全

1、各水厂对供水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是否按照要求进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是否健全,对涉及安全的重要参数是否坚持监测、跟踪和定期分析,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是否能够及时发现,是否采取有效的防范补救措施;

2、各水厂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深井盖、蓄水池、通风帽、池盖是否采取防护措施,是否定期对水源、水池进行监测和评价,蓄水设施是否做到定期清洗和消毒;

3、各水厂设施设备运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加氯设备使用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深井设备是否定期巡查;检修保养维护是否及时;

三、供水水质安全

对原水、出厂水、末稍水、管网水的水质检测和控制是否到位,处理工艺和水质监测是否符合水质安全的标准要求;化验药品使用、储备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

四、机电设备安全

1、公司高低压电网、变压器、配电盘的运行情况;变压器、配电盘警示标志、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2、公司及各水厂防雷设施等所有机电设备运行情况,输电线路布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供水公司稽查安全内容 篇2

发布时间:2006-5-12

伴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和用水市场的不断拓宽,社会上违法用水事件也随之呈上升趋势。违法用水行为的发生,严重侵害了供水企业利益,扰乱了城市用水市场,造成高层楼房供水不足,给城市安全供水带来危害。笔者近四年来,曾先后到五省26个市自来水公司学习考察,多次与有关稽查人员座谈,得知这些水司都相继成立了供水稽查队伍。同行人士大都认为,这支队伍在规范城市用水市场,有效地打击偷盗水,保障市民正常生活用水,维护广大用户及供水企业切身利益等方面,所起的作用不可低估。

与此同时,笔者还了解到,由于违法用水户不断变换手法偷盗水以及一些供水企业对稽查管理工作的滞后,造成供水稽查管理以下问题:其一,没能建立或完善违法用水户失信管理档案。因一些水司供水稽查队伍组建时间较短,稽查员工只知道忙忙碌碌工作,但忙碌之中他们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对违法用水户基础工作的管理。对一些违法用水户缺少失信记录,缺乏行之有效的重点治理措施,这是当前稽查管理工作最大的薄弱点。其二,稽查管理对营销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与制约。当前,大部分水司的供水稽查管理部门存在一个共同问题,就是对营销管理工作监督不到位。其原因是,营销管理部门掌握的用户用水情况不能及时提供给稽查管理部门,有的营销部门不仅不让稽查部门查看用户水表账本甚至还对他们进行保密“封锁”。由于稽查工作对营销工作制约不力,营销部门的查表收费员工不负责任的漏收、少收、估收等行为也时有发生,这是营销工作滞后的主要问题。其三,用户信息反馈渠道不畅。据了解,一些水司的稽查部门的信息来源仍旧停留在“自我查找案源、自我建立信息”的阶段。这种被动局面的形成,是营销部门用户的信息与有关管理部门掌握的信息和稽查部门稽查的信息不能及时沟通传递,甚至在信息网络也不能共享造成的。由于稽查部门对一些用水户变更、搬迁、改变用水性质的信息了解甚少,或者根本不能及时掌握,因此经常造成稽查员工费工费力不见成效,甚至下了追缴水费通知单而违法用水户早已“溜之大吉”的尴尬局面。其四,治标不治本,“人情水”干扰太大。目前,供水稽查主要是对一些没有靠山的以及小门脸违法用水户实施查处,一些有靠山的用户即使偷盗水也很难解决。尤其是在“人情水”掩盖下的违法用水行为,往往因为社会上有关管理部门领导及企业内部管理员工说情的干扰,让稽查员工在处理上不得不做出让步;有的稽查员工还怕被说情领导“穿小鞋”,极不情愿地扮演着为违法用水户说谎的角色。事实一再印证,“人情水”是造成社会上违法用水查而不尽,打而不绝的主要原因。其五,稽查员工经常遭受违法用水户的侮辱、围攻。在稽查违法用水过程中,个别违法用水户为一己私利故意刁难稽查员工,有的稽查员工无故被讥讽侮辱,还有的无端被谩骂、甚至遭到推搡殴打。这种行为的发生,给稽查工作带来重重阻力,让许多稽查员工产生为难情绪。其六,不具备行政执法权。一些供水稽查部门在没有取得当地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以及在没统一着装的情况下执行任务,造成稽查工作极难开展。有些违法用水户抓住供水稽查部门这个“弱点”,三番五次偷盗水,供水稽查部门只能以追缴水费的方式进行所谓的“处罚”。而这种不痛不痒、毫无威摄力的“处罚”,从根本上解决不了多大问题。其

七、个别稽查员工吃拿卡要违法用水户。这种行为虽然是极个别现象,但影响极坏,它不但给企业的形象抹灰,重要的是给稽查工作增加了难度。

以上七个问题,严重制约着供水稽查工作的正常开展。解决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七个方面采取对策:其

一、采用“三结合”的方法,加大稽查工作力度。社会上的违法用水户,为躲避供水稽查,偷盗水手法越来越隐蔽。为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供水稽查员工应不辞辛苦,采用“白天查与夜间查,拉网普查与重点查,查水费单据与查水表用量”的“三结合”工作法,对用水户尤其是工商业用户进行稽查监督。其

二、建立完善失信档案,加强违法用水户管理。对违法用水户建档立卡,是稽查管理的基础工作。针对违法用水户的经营生产以及其它情况,分门别类进行管理。与此同时,稽查部门还要定期召开用户分析会,分析用户失信情况,研究用户偷盗水手段,仔细查找管理中的问题,不断修正稽查措施,及时打击偷盗水行为,弥补管理上的漏洞。其

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狠刹不正之风。稽查员工辛辛苦苦查到的违法用水户,企业内部个别员工来讲情,稽查员工遇此烦心事,处理起来非常棘手。为维护企业切身利益,供水企业要制订《供水违章(违法)责任追究规定》,卡死“人情水”,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为稽查工作“撑腰壮胆”。其

四、规范罚款界限,制订处罚规定。处罚违法用水户,要以处罚规定为尺度,处罚要合理合法,而且要有真凭实据,严禁不罚或轻罚,也不能随意增加处罚金额。通过处罚,既可维护企业利益,又可达到教育违法用水户的目的。其

五、监督查表收费,促进营销工作。对营销部门的查表收费员工,实施有效地监督很有必要,稽查部门查到的漏户,营销管理部门要及时上帐,给予登记。确实是漏户,查收员工应吸取教训,堵塞漏洞,做到实查实收。确实是偷盗水用户,经查实与查收员工有关联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对其严肃处理。其

六、加强水表管理,防止水量水费漏失。水表跑、冒、滴、漏及铅封损坏、水表位置不正或运转不正常,极易造成水量和水费漏失。稽查部门查到水表上的问题,要及时给予登记造册,属于管理不当的,及时通知营销管理部门,尽快维修,减少漏失率;属于个别用户故意破坏造成的,除通知营销部门尽快抢修外,还要依据地方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其

七、制定稽查员工行为规范,树立供水企业良好形象。稽查员工的服务对象是千家万户,尤其是面对违法用水户,如果“斗争”方式无理无节,或者态度蛮横,甚至吃拿卡要对方,不但水费收缴不上来,还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后果。对稽查员工的行为进行严格地规范,树立供水行业新形象,是稽查管理工作极为重要的内容。

者认为,供水企业在采取以上七项对策的同时,还应对供水稽查队伍的工作思路与工作作风实施三大转变:其

一、由创收型向法制型转变。供水稽查队伍不能仅在争创效益上下功夫,其队伍得以发展,必须走法制化建设道路。供水稽查工作得到当地人民政府的支持非常重要,在取得行政执法权以及当地城管部门配合下,统一着装依法稽查效果会更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颁布的《城市供水条例》及当地政府颁布的地方法规依法管理用水市场,是当前供水稽查发展的方向。其

二、由普通型向优秀型转变。“物竞天择”是大自然的规律。要保持稽查员工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每两至三年开展一次“优胜劣汰”的竞争十分必要,只有将那些吃拿卡要用户、损害企业经济利益的稽查员工淘汰出局,不断净化稽查工作环境,才能建立起一支优秀高效、廉洁奉公、诚实守信的稽查队伍。其

供水公司开展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 篇3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集团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工作通知和方案要求,通过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杜绝恶性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根据集团公司要求,通过自查自纠、对标管理、自我完善,逐步建立安全标准化管理的长效机制并实现安全标准化申报达标要求。

2、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提高员工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杜绝“三违”现象,做到事故隐患及时排查;重大危险源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提高。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

3坚决杜绝企业轻、重伤人数、设备事故,不发生人员死亡等恶性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了更好地推进公司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公司成立创建安全标准化达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张德强 副组长:刘镇东 成员:类延卿、刘存粮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类延卿

队长:刘存粮

成员:王玉新、王廷强、何晶晶、高富善、李士重、徐雷

(三)、领导小组职责

1、确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安全标准化活动目标;

2、审批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

3、提供和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提供资金等资源;

4、指导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中的重要问题;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标准活动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5、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进行内部自评和考核;

(四)、办公室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开展;

2、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宣传培训;

3、负责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4、负责组织试过隐患排查整改复查;

5、负责组织安全标准化自评、编写评审报告和提出评审申请;

6、及时收集并向领导小组及安全部门上报有关材料。

三、活动的步骤、内容

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从2013年9月1日开始,至2014年3月份结束。

(一)、部署、宣传、动员阶段:

召开安全标准化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传达和学习上级关于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

(二)推进实施阶段:

1、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全面掌握评级标准和评分方法;

2、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阶段

组织有关人员编写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及人员的安全职责。

3、隐患排查阶段

按照《山东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表》的内容,对照公司的安全管理、现场作业、设施设备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并对公司的安全现状做出基本判断。

4、隐患整改阶段

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适时请集团或专家进行现场指导,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和完成时间,并予以完善。

5、自查自评阶段 由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检查表》及公司安全部的有关要求,进行自评,做出是否具备申请评审的结论,如达标,则由活动办公室形成自评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评审申请,如不达标,则进一步整改,待达标后,按程序报集团安全管理部。

6、接受审查阶段

迎接集团安全管理部组织评审,对评审中提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总结。

(三)主要内容

1、建立相关制度和标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管理办法、评级程序和达标标准,明确工作流程,细化安全生产达标标准。

2、重点排查设备、电器、供水管线安全

深入排查各个泵房水泵、电器、供水管线、车间部门隐患,对设备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审核;对安装和有效使用动态监管系统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摸底检查。填写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资金和预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组织。按照各自职能分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作,严格执行预案的处置原则、程序、分工要求。

2、统一思想,求真务实。全体员工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到标准化建设中,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项工作。

3、定期总结调度,确保达标进度。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程序,把握工作重点、加强生产过程控制、监督,规范队伍管理,大力搞好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宣传、学习工作,从制度精神、落实到每位员工行动中,从思想上真正有所提高。

4、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计划落实。办公室要建立和完善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汇报制度,确保信息“准、快、实”。

5、完善制度,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进一步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6、明确责任,对职责履行不到位,影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人进行责任追究惩罚。

备注:供水公司为江泉工业园供水服务单位,为非独立法人单位,无申报资格。我们将按集团及安全部门标准化要求要求逐条对照整改,最终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财务稽查岗位职责内容 篇4

2、负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负责对涉嫌违规的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确认事实,撰写调查报告并提出处罚建议。

4、负责对公司各项主营业务的合规性调查,并跟踪落实各类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同时总结监督检查及案件调查的结果,提出合理化管理建议。

公司安全红线内容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公司依法治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规定红线是指员工在工作中因主观故意行为或因不尽职给公司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生产安全事故、经济损失或给公司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公司全体合同制员工及劳务派遣工。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公司红线管理委员会 主任:董事长

副主任:党委书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成员:纪检监察部、董事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安监局、机电管理部、生产管理部、工程管理部、通风管理部、企业管理部、外购煤管理办公室、治安保卫部、矿业服务公司等部门、单位负责人。

职 责:

(一)负责审定神东煤炭集团红线管理办法。

(二)负责对公司规定红线内容的解释,对员工触犯红线内容行为的确认及处置。

红线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部。主要负责神东煤炭集团红线管理办法的草拟及修订、负责对本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违反本办法人员的举报,负责对事件的组织调查并向公司红线管理委员会汇报,执行委员会的处理决定。

第五条

公司所有员工有权对各类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公司红线

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应对举报人信息保密。

第三章 红线内容

第六条

在生产过程中:

(一)井下瓦斯浓度超过2%,未撤人的;

(二)有透水征兆,未及时撤人的;

(三)携带烟火等违禁物品入井(坑)的;

(四)违章带电作业的。

第七条

在工作中错付、多付资金,且无法追回,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第八条

利用职务(工作)之便,贪污、挪用资金的。第九条 外购煤上煤过程中办理假票,伙同供煤单位及司机偷、换应入坑(场)煤炭的。

第十条 在煤质采制化过程中更换煤样,篡改化验数据等弄虚作假的。

第十一条 外购煤装煤过程中,单储单装站点私自将自产煤与外购煤进行混装的。

第十二条 工程标底编制中,在暗标招标工程开标前,向投标单位泄露标底的。

第十三条 超越权限规定私自确定设计、施工单位的。第十四条 在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工程盘点中,弄虚作假,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第十五条

个人盗窃公司财物,伙同公司外部人员盗窃公司财物的。

第十六条

为盗窃人员开脱罪名、干涉案件调查、欺上瞒下、私自处理盗窃案件的。

第十七条

组织煽动闹事,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

第十八条

个人利用媒体发布有关公司的负面不实言论的。第十九条

组织、蛊惑员工发布不实言论,散布谣言,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

第二十条

驾驶员酒后上岗;驾驶员私自出车造成事故的。第二十一条

由于主观故意或者个人严重失职而造成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

第四章 处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

对触犯以上红线内容的,立即解除责任人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工退回劳务公司,不得再用。

第二十三条

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给予以上处罚外,还需赔偿公司经济损失;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神东煤炭集团纪检监察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广源公司10月份安全例会内容 篇6

濮阳市广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5日

濮阳市广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11月份安全例会内容

一、通报10月份公司安全生产运营情况

二、通报汕尾高速货车追尾事故分析

三、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基础知识学习

四、公司对行车日志填写的具体要求

五、恶劣路况及天气安全行车常识

一、公司上月运营情况

(1)10月份公司安全形势稳定,总体运营良好平稳,无重大安全交通事故发生。

(2)公司及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及安全状况进一步增强,驾驶员押运员均积极配合工作,按时参加公司月例会。

(3)强化落实公司各种规章制度,完善了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4)加强了车辆性能的维护检修,保障定期保质的完成车辆维护作业、年审和足额投保各类保险,防止车辆带病出行。

(5)严格执行月安全例会制度,对经常不来参加月例会的车辆,公司按照有关规定通告批评并采取措施。本月安全例会85%车辆均已参加,总体情况良好。

二、近期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汕尾高速货车追尾事故分析)

事故概况

2014年10月10日下午三点钟左右,深汕高速陆丰往深圳方向,距离埔边收费站两三公里处,发生一起货车追尾30吨油罐车的突发事故,造成油罐车泄漏,一度造成高速拥堵。

事故现场,货车车头已被撞得严重变形,油罐车的油罐也被撞出了一个巴掌大的口子,导致淡黄色的柴油不断从缝隙中喷出。汕尾市消防支队城区大队的官兵赶到 后,立即对泄漏的柴油进行稀释,防止起火爆炸的可能,同时疏散现场人员。随后,交警部门调派倒灌车到达现场,将油罐车内的柴油进行转移,并对油罐车的泄漏 点进行了堵漏。事故处置

经过多次努力,泄漏口终于在下午3点47分被堵住。高速公路工作人员用木屑将地上残留的柴油进行吸附,防止过往车辆打滑发生意外。随后,消防官兵联合交警 等部门将倒灌完成的油罐车护送拖离高速公路,下午5点半左右,拥堵几十公里的深汕高速汕尾段恢复通车 事故分析

两车追尾的主要原因是车速过快,在高速公路上,许多车辆的速度非常快,有的甚至是超速百分之百以上,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各位司机师傅一定要按照有关时速方面的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三、危险货物运输基础知识学习

(一)火灾急救常识

1、烧伤的急救常识

 若烧伤处皮肤尚完整,应尽快局部降温。如将其置于水龙冰下冲洗约10分钟。这样会带走局部组织热量并减少损害;  用一块松软潮湿、最好是消毒的垫子包扎伤处。注意不要太紧;  若皮肤已被烧坏,用一块干净的垫子覆盖其上以保护伤处,减少感染危害;

 如果受伤部位起水疱,不要轻易把皮去掉,可将水疱用针扎个小孔,慢慢把水疱中的水排出,要保护皮肤的完整。大面积烧伤、烫伤(指受伤面积达30%以上)者不能用凉水冲洗,避免造成休克,应立即送到医院。

2、燃气泄漏和火灾事故的应急措施

 切断气源、在安全地方切断电源,防止事故扩大;

 采用消防器材迅速扑灭火灾;  及时疏散人员,抢救受伤人员;

 务必做到及时向公司上级报告并拨打119报警。

四、公司对行车日志填写的具体要求

即日起每次例会,公司都将会对照车辆GPS监控记录抽查行车日志填写,对填写与实际行车路线不符的车辆,第一次对司机押运员提出警告,并告知司机押运员如何正确填写。如下一次例会抽检仍不合格,公司将罚款100元,罚款从例会保证金中扣除。望各车辆认真如实填写。

行车日志填写要求:驾驶员、押运员要根据行车地点和时间如实填写,开例会时交上月行车日志,领取下月行车日志本,行车日志包括下列内容:

承运货物的名称、吨位、始发地、中途停靠地(当天到达不用填写)、目的地、停车时间、驾驶员日常检查、行车途中发生的车辆故障、安全隐患、事故和道路行车状况(划线部分每日必填)

四、恶劣路况及天气安全行车常识 车辆山路行驶规定

 在山路行车时,不是上坡就是下坡,一定要严格控制车速,最高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并与前车保持安全的距离,如速度为30公里/小时,至少需保持30米的车距,遇雨、雾天应增加一倍以上的车距,在出入口处,应注意出入车速变化,与之保持相应的车距;

 上长坡时,应选择好挡位,稳定油门保持足够的动力稳速前进,不宜油门过大,否则会过度增加发动机的负荷,导致发动机温度迅速升高,因此降低动力甚至灭火停车,造成安全后果;  下长坡时,避免连续使用制动控制车速。坡大时,应使用低挡 控制车速,同时间断性的使用排气制动,保证发动机转速在2800以内,并随时做好停车准备

 在上下坡路段,切勿超车和来回变更车道,因为变更车道增加事故的发生,更不要借用快车道行车。车辆在通过上方有障碍物地点的行驶规定

 在行驶中,对高度点判断误差较大,因此在通过上方有障碍物的时候,必须由押运员下车指挥驾驶员缓慢行驶;

 在夜间行驶时,使用车的灯光很难发现上方的障碍物,必须由押运员监视上方,确保行车安全。车辆夜间行车规定

夜间行车环境亮度变差,道路视界窄小,能见度低,、驾驶员的兴奋度较差,容易疲劳,尤其是午夜以后最容易困倦,有时接近半睡眠状态。开灯驾驶时,由于灯光的跳动和移动,或后车灯光的照射,会影响驾驶员观察和判断路面的能力。所以夜间行车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 入夜前,应检查车辆状况,特别是电器、灯光部分,要保持完好无故障;

 夜间行驶速度应比白天的行驶速度降低10km/h左右,以弥补夜间势力降低、视野范围减小、能见度差的缺陷;

 应善于用灯光及车速判断道路的上、下坡。若灯光照射距离近,发动机负荷增大,车速减慢时,则为上坡;反之现象出现时,则为下坡;

 夜间在公路上行使,必须对路面上的散落物百倍警惕,努力用目光搜索,以便安全避开;

 夜间长时间行车,车内及驾驶室应保持适当的通风,以解除睡意和疲劳,恢复体力和精力;  行车中,注意本车的异常气味,如浓烈的油味、胶皮味、蒸汽味等。这些大多是车辆发生故障的反应,应及时检查,以防酿成严重的后果; 冰、雪天气行驶规定

 每次出车前,司机押运员应该密切关注沿途天气路况信息,避免恶劣天气出车,尽量避开危险路段。

 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车距;在冰雪路面上行车,即使视线良好,道路条件允许,最高车速也不能超过35公时/小时;  正确转向,在冰雪路面上转弯,必须降低车速,然后缓慢地打方向盘,否则会造成车辆失控;

 正确起步、停车,在冰雪路面上起步,控制在小油门,缓慢地抬离合器,当驱动轮出现一侧打滑,可采用“半脚制动、半脚离合”的方法,在冰雪路面上制动,要轻踩制动踏板,避免车轮抱死而导致转向失灵;

 正确使用离合器,在冰雪路面行驶,制动时一定不要踩离合器踏板,以便充分利用发动机的制动作用让车辆减速,并保持不侧滑。

濮阳市广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供水保证率基本内容 篇7

预期供水量在多年供水中能够得到充分满足的年数出现的概率。供水保证率是评价供水工程供水能力的重要指标,也是供水工程设计标准的一项重要指标,以百分率表示。供水工程的水源以地表水、地下水为主。当水源为地表水时,由于天然来水变化的随机性和蓄水工程调蓄能力的限制,供水工程在枯水年或连续枯水年份由于供水量的加大、可供水量的降低而无法达到预期的供水量,从而未能满足用水户的需水要求,产生供水破坏现象。当水源为地下水时,由于地下水库的调节能力较强,水量变化不大,供水保证率相对较高。但随着地下水的超采,供水工程的正常供水量也会受到影响,从而降低供水保证率。由于地下水更新速度较慢,重新加大开采深度将会造成很大的浪费,一旦供水保证率降低,其供水破坏的程度将大于以地表水为水源的供水工程。一般而言,地下水水质较好,有较高的可靠性,但不易更新恢复,而地表水每年更新,但水质易受污染且水量变化较大。因此,以地表水为主要水源,地下水为备用水源是有效地开发利用水资源,提高供水保证率的基本策略。

较高的供水保证率要求需较大的供水工程投资,而任一供水工程均不可能也不必要以100%的供水保证率作为供水工程的设计标准。城市供水随着用水户的不同,其供水保证程度也不相同。居民用水的供水保证率较高,一般在95%以上。公共设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其供水保证率也在95%以上。工业用水的供水保证率在90%以上。农村供水(以农村人口、乡镇企业为对象的供水)由于地域广大并受经济条件、自然条件的限制,供水保证率相对较低。当水源短缺时,对供水保证率高的用水户应优先供给。

由于供水工程的水源不同和用水户不同,并受经济、社会、环境的影响,供水保证率的计算比较复杂。以地表水为水源的供水工程主要采用典型年法或时历年法计算。典型年法是对相当某一频率的水文年份进行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计算,并以该频率作为此供水量下的供水保证率。时历年法需对长系列水文年份(不少于)逐年进行水供需平衡计算,以需水量完全满足的年份占计算总年数的百分数,作为供水保证率。以地下水为水源的供水工程则需考虑地下水的存储量、可开采量及地下水位与存储量的变化关系,再确定开采深度、开采量和供水保证率。区域的供水保证率因涉及到不同水源的相互补偿、各水利工程的水量合理分配以及供水经济效益等问题,其计算多采用系统分析的方法进行。

公交公司稽查工作领导小组 篇8

组长:王嬷嬷

副组长:涨嬷嬷王嬷嬷

成员:赵嬷嬷侯嬷嬷

嬷嬷嬷嬷

李嬷嬷李嬷嬷

为严格管理,规范服务,减少投诉,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特成立公交公司稽查工作领导小组。稽查人员的工作要求:

(一)掌握公交服务质量工作内容和要求,熟练应用公交服务质量管理规定和公交业务管理知识;

(二)开展稽查工作必须携带稽查证件并至少两人在场,实事求是做好记录,做到相关人员签名齐全;

(三)票务稽查时,规范稽查语言。(我们是公交公司票务稽查人员,为规范售票行为,杜绝票款损失,请配合我们查验车票,谢谢!);

(四)团结协作,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严禁工作时间看书、睡觉;

(五)不接受有利害关系人员请客、送礼等;

(六)服从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七)在稽查中发现重大违章行为必须及时报告上级,并及时进行调查。

(八)在处理过程中不得随意公开违纪情况和处理意见。

供水公司稽查安全内容 篇9

公司导致税务稽查的原因解析及应对

一、导致税务稽查五大原因及案例解读

1.导致税务稽查的五大原因

一般来说,导致税务稽查的原因主要包括:

领导批示

在中国,只要是领导交办的事情,下面都会非常重视。所以,对于领导批示的重大税务稽查案件,人力、物力的投入就会非常庞大,甚至有时举报一件事,可能查出十件事。

有人举报

现在这种举报类型来自于各方面,如会计举报、商业竞争对手之间的举报、举报专业户举报等。对于不同的举报,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处置方式。

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每年由税务总局落实。在2012年落实的专项检查中,有成品油发票问题、资本交易类项目、出口退税项目,打击力度很大,甚至可能出现刑事案件。

当地稽查

当地稽查就是税务稽查局亲自查账。

纳税评估

税务稽查局查账后,如果对某些数字产生异常,企业要按照预警调整数字,把该交的税都交了,以后一般不会有大问题。

当税务稽查到来时,一定要问清楚稽查的目的,从而根据税务稽查原因确定应对措施。一般来说,当地稽查和纳税评估的风险指数较低,应该想办法将其控制在可控的范围内;领导批示、有人举报和专项检查的风险指数较高,一旦出现状况,对企业的伤害比较大。

了解税务稽查局的想法很重要。认为企业都有问题,这是税务稽查局的一种思维方式。税务稽查考核指标之一是选案准确率达到95%以上,这意味着税务稽查局所选的100个企业中最多只能有5个没有问题。

2.案例解读

排行榜问题

图1 榜上有名

如图1所示,漫画中的人物“您上了福布斯排行榜了”,紧接着税务局就开始来调查了。作为税务局,所评估的部分信息可以被理解为模糊信息,也就是上榜之后,意味着财富值很大,成为税源大户后,就会被税务局列为重点评估和稽查对象。如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对八大房企总裁进行了重点检查,其中包括潘石屹、任志强等。

直接查办问题

【案例】

黄光裕案件

2010年,财富排行榜首富、国美电器总裁黄光裕被判刑14年,与其他三人一起共被罚款11亿元。

该案件最早的源头是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开展部分大型电器零售企业增值税存根联滞留票专项检查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点名对国美、苏宁、大中进行查账。税务局利用存根联滞留票信息,核实电器零售企业未认证抵扣进项税的原因,检查是否存在隐瞒销售收入问题。

按照相关规定,国美从其他厂商买来电器,厂商开据发票后,要求国美在90天内申报抵扣,但是国美没有这么做,而不要发票抵扣联就意味着隐藏相应收入。于是,国美被厂商举报。同时,国美没有对外披露涉嫌隐瞒销售收入,税务局进来检查这一重大消息。受相关报道的影响,国美电器股价当日大跌9.33%。国美随即以声明的方式否认隐瞒销售收入。最终,国美还是被查出多种罪行,黄光裕被判刑14年。

从纳税角度讲,与中石油相比,国美电器不属于纳税大户,但是国家税务总局直接查办这种小企业,是有其他原因的。而黄光裕所想到的只是国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滞留情况比较严重,所以只是召集全国财务人员,分兵把手,多头应对,把它当作普通的税务稽查应对。

作为企业管理者,对这种情况应高度警惕,而不是简单地认为只是查账补税。此案件的真正原因是黄光裕案件牵扯到很多腐败案件,国家税务总局要从税案入手,打击相关腐败案件。

一般来说,国家税务总局直接组织查办或督办的案件只有三种情况:第一,国家税务总局直接督办,国家税务总局领导批准交办的案件一般都是个案,对于小企业的查办基本可以排除;第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审计署、国家信访局等部门需要国税系统协助查办的案件,比如审计署对企业进行整体审计之后,发现需要补税款,移交到税务局,这种情况也不多;第三,党中央国务院批转交办的案件,这是典型的领导批示。全国税务稽查人员共有十万,受最高级领导批示,全民动手。

从这个案件可以得到两个教训:第一,当税务总局直接下文件查办时,一定要清楚这不是简单的税案问题,应该将其上升到更多的层面考虑问题,作为现代企业家,应该将领导批示列为最高级别;第二,作为大型企业,财务基础和思维方式要跟进,避免出现增值税发票的滞留问题。

滞留票问题

【案例】

北京三家医药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引发大案

因虚开近两亿元的增值税发票、偷税2000余万元,北京五洲亚泰国际药业有限公司(五洲)、北京恒宇华康药业有限公司(华康)、北京华峰惠康医药有限公司(惠康)的法人代表、副总以及财务人员等19人,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的刑罚,三家公司也被处以200万元至500万元不等的罚金。

该案最初的线索是,2008年五洲亚泰公司一张经过认证而未抵扣的大额增值税“滞留票”,从而引起了税务机关的怀疑、重视,由此开展了进一步的审查。

最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三公司主管人员王占立、王峰、赵海峰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无期徒刑;财务人员王桂萍判处有期徒刑19年、王二兰有期徒刑15年、刘秀敏有期徒刑15年;五洲公司有时帮助机打增值税发票的办公室人员王兵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在恒宇华康公司工作仅七个月的财务人员林双浮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一张小小的“滞留票”引起一起领导批示的大案,使税务和警察联合办案。可见,现在税务总局信息化第程度相当高,用发票套现金的风险非常大。所以,作为企业的财务、职业经理,一定要考虑风险,要对企业的情况进行深入考虑和研究。

业务流程问题

【案例】

诺基亚遭举报毫发未损

诺基亚被经销商举报,经销商在向国税总局提交的举报信中称,诺基亚向经销商收取窜货的“罚款”,只有罚款通知书而没有发票,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经销商还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到商务部、税务总局举报,声音非常大,消息登上了媒体的头版。由于诺基亚有一套完整的体系,业务流程非常完善,有一套针对举报应急预案,最终毫发无损。

窜货罚款是指,当诺基亚手机确定必须在北京卖时,如果在天津发现了这部手机,抓到以后直接罚款。按照经销商举报的概念,只要不开发票就是偷税,这是不合理的。例如,北京很多商场都是上市公司,顾客买东西不要发票只要购物小票,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商场就不交税。

诺基亚对危急事件的处理,有值得借鉴的经验。

图2 诺基亚的业务流程

如图2所示,诺基亚、供应商和经销商的三球模型的结构设计本身就能抵御风险。一般来说,很多企业都希望从上游到下游全是自己的人,但是诺基亚不是这样,诺基亚只和供应商打交道,把货卖给供货商,供应商是不许卖货的,经销商在供应商处买货,经销商是卖货的。发现窜货现象后,诺基亚只罚供应商。对于罚款,供应商不会自己买单,而是从经销商的货款中直接扣除。所以,当经销商上诉时,诺基亚以与经销商没有业务往来为据,安然无恙。另外,诺基亚不是单独收罚款而是直接将钱扣掉,按照中国法律,这并不需要开发票,不属于偷税行为。

联合办案问题

【案例】

“一网打尽”

2008年6月,某区地税局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区某美容院只开收据不开发票,隐匿收入,引起了稽查局领导的注意。

原来,早在2007年,主管税务所曾对该美容部实施过纳税评估,但整个评估工作却因一次“意外”而最后不了了之。据当时的评估人员回忆,评估工作是在该美容经营部的经营场所进行的。但在评估过程中,办公室突然断电,从室外跑进一人将其办公用的一台电脑砸坏。美容部人员声称是他们得罪了“黑社会”,导致他们的经营场地、营业设施受到这一突发性破坏。而恰巧是被砸坏的电脑里保存有大量的经营性电子资料,由于发生了“意外”,所以他们仅能提供有限的纸质资料。

后评估人员将其提供的纸质资料与税务所征管资料进行比对检查,未发现疑点,该评估不了了之。

鉴于2007年的那次“意外”,稽查人员进场前制定了周密的检查方案:邀请公证处工作人员到场对取证过程全程公证、为防范意外,提请公安局经侦人员提前介入、邀请计算机专业人员现场搜索、恢复、复制、拷贝相关电子资料等预案。

在该美容部办公场所,在公证处的全程公证下,稽查人员、经侦人员迅速控制住了财务资料和经营用电脑设备,计算机专业人员通过设备检查、查找到与经营有关的电子数据,一一对应复制拷贝到全新的两个U盘上,完整采集了美容部的电子资料,并现场封存一个备份原始数据,一个用于检查取证。上述案例中,该美容院在第一次的调查中,由于特殊情况蒙混过关,但是其并没有在以后严格自律,最终在公证处、公安局等部门的联合办案中被调查处问题。

模糊信息问题

图3 效益不好

如图3所示,企业说效益不好,但税务局看到的是效益很好。税务局判断企业效益好坏的依据,不仅包括数据,还根据一些明显的变化。例如,企业老板过去开着桑塔纳,现在改开奔驰。所以,数据既来自企业的报表,同时也来自于模糊信息。

信息化问题

国税、地税共用数据,可以分析出很多情况。现在税务稽查已实现信息化,但大量财务人员仍处于人工思维,需要提升能力。所以,财务人员要适应当地形势,如果只盯着自己的账簿,就会出现问题。

图4 税务局的信息化

如图4所示,整个纳税评估的信息化过程包括前期准备、确定评估对象、个案分析、约谈、评估结论、评估复核六个环节。需要注意的是,各个地方的纳税评估体系和指标是不同的。

税务局想法问题

图5 躲

如图5所示,一提到交税,私企、老板、娱乐明星等税源大户大都会躲起来,这是税务局的思维模式。即财富值越大,越有偷税的可能,税务局盯得越紧。

在税务局的数据库中,财富排行榜是一个重要的信息来源。排行榜又称“杀猪榜”,此榜单会成为税务局纳税评估数据库里的资料,以备遗产税开征时使用,虽然税务局不会以此数字征税,但富豪申报低于榜单的数字就过不了税务关。

偷税漏税问题

【案例】

深圳某酒店偷税漏税被追缴处罚309万元

人民网深圳4月9日电:深圳市地税局第四稽查局依法对深圳市某酒店作出追缴税款、罚款、滞纳金共计309万元的处理决定。

该酒店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主要经营旅业、中西餐、卡拉ok歌舞厅及桑拿水疗。电脑系统显示该公司纳税额越来越少,2010年下半年仅申报缴纳少量娱乐业营业税。

由于该酒店没有任何账册,稽查人员便从相关数据入手,通过俱乐部财务收入日报表与前台收银月报表相符、与业务部门业绩统计表一致这一线索,基本确认了俱乐部的收入情况。然而,酒店法人十分不配合,手机始终打不通,偶尔打通了,却总是推说在出差。一个多月过去了,酒店始终不与稽查人员联系,也不认可检查结果。

对此,税务人员依法发出了《税务事项通知书》和《询问通知书》,但酒店法人仍然不当一回事。无奈之下,稽查人员通过酒店房东,在当地村委的帮助下,几经周折终于联系上了酒店法人,但该法人匆匆露了个面之后,直到案件结案,再也联系不上。

为了突破法人的“零口供”,稽查人员对俱乐部负责人、俱乐部财务人员和酒店会计分别做了询问笔录。稽查人员对以个人名义的刷卡账户进行了调查,发现银行账户与前台刷卡记录相符。各方调查情况证实:调账取得的统计表是俱乐部的真实收入状况。在强大的事实面前及当地村委的帮助下,该酒店法人最终在《核对意见书》上签名进行了确认。

由此可见,面对税务稽查,企业法人不能提供零口供。躲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一定要积极配合。网络征税问题

【案例】

武汉开出国内个人网店税单

近日,相关媒体以《武汉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为题,报道了一家名为“我的百分之一”淘宝网店日前被武汉市国税局开出全国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征收其2010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滞纳金共计430余万元。

武汉国税局对上述报道也进行了正式回应,称“缴税政策依据充分”。

网店卖东西,缴税天经地义。但即使武汉国税局称“缴费政策依据充分”,仍有争议。争议一,税务处罚尺度的把握。据网友披露,“我的百分之一”淘宝网店自2004年开始经营,2009年以“武汉爪那服饰有限公司”在武汉市国税局硚口区局办理税务登记,而武汉国税局所补罚的税款是2010年的。

争议二,纳税主体的确认。从所披露的信息来看,武汉国税局认定“武汉爪那服饰有限公司”是纳税主体,“我的百分之一”淘宝网店是销售渠道。

供水公司稽查安全内容 篇10

公司财务应对税务稽查应注意的问题

随着国家财政需求的无限扩张和总体经济形势的下滑,国家财政与纳税人在利益方面的交锋就体现在税务稽查层面上。税务稽查人员的法律责任更加细化和具体,企业/纳税人面临市场恶化、信贷紧缩的重压下,维权意识日趋强烈,这致使税务稽查过程中对执法的较量越来越激烈。征纳双方均加大了研究税收法律的力度,只有如此才能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企业日常进行稽查时,常针对以下重点内容进行调查:

一、核对专用发票存根联,查有无擅自开具红字发票

按照规定,企业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必须有对方税务机关开具的“销货退回或索取折让证明单”或有购货方退回的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原件。在检查中:一是核实红字专用发票内容是否与“证明单”内容一致,并核实产成品、库存商品明细账有无对应记录,防止企业自行冲减销售。二是根据红字专用发票发票联上注明的原蓝字发票的记账联的存放地点,核对其红字、蓝字发票内容、金额是否一致,其红字发票的存根联、抵扣联和发票联是否撕下,其原蓝字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是否粘贴在红字专用发票联的后面。如不一致,则其红字发票不得冲减当期销售。

二、核对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存根联,查有无已开票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不作销售处理

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是计算企业销售额最主要的凭证。在检查中首先应对纳税人购、用、存发票的情况进行核实,查实发票已用的份数。其次将查实已用的发票中所列款项与相关销售账簿进行核对,对发票用量不大的企业,要逐笔进行核对,对发票用量较大的企业,要采取抽查的方法进行核对。

三、核对销售日记账和银行往来账,查有无未开票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不作销售

在检查中,一是要看企业销售的货物的性质是否为必须开具发票的货物销售,如果不是,要核实企业申报时有无未开票销售货物收入;二是查货物的收款方式,若以自制收款凭证,或现金销售日记账等形式收款的,应检查这部分收入是否申报纳税;三是将企业经营规模与申报未开票收入相比较,查有无少报未开票收入行为。

四、核对收据存根联,查有无价外费用未列销售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包装物、包装物押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价外费用无论其企业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按其所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换算成不含税价格计征增值税。

在检查中要对“管理费用”、“制造费用”、“营业费用”、“其他应付款”、“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的明细账进行检查。

五、核对“库存商品”贷方发生额,查有无应视同销售的货物而未记销售额

在检查中要着重检查该科目贷方发生额,除正常的商品(产品)成本结算外,应逐笔核对原始凭证,看其是否将应视同货物销售的收入未记销售额,如:将商品或自产品用于捐赠、投资、职工福利以及在建工程等行为。在对商业企业的检查中,对有“买一赠一”方式销售商品的企业,应核实企业是否将赠品按其同期同类商品销售价格申报纳税,有无直接冲减“库存商品”的行为。

六、核对抵扣凭证,查有无将不合法凭证计入当期进项税额

合法的抵扣凭证为从销售方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海关进口货物完税凭证的复印件;运输部门的运输结算单据以及农产品及废旧物品收购凭证。在检查中,一是检查抵扣凭证的真伪,有无将已停止使用的专用发票以及专用发票的复印件等列入进项抵扣;二是检查抵扣凭证的填写是否齐全、正确,税额计算是否准确;三是检查抵扣凭证是否符合增值税准予抵扣范围;四是检查抵扣凭证开具是否真实。对有疑问的抵扣凭证应采取两种方法进行检查;一是采用就地审核方法,即通过进货企业开户银行与企业购货款划转情况或深入企业与货物出入库情况进行核对。二是采用发协查函的方法,将有疑问的抵扣联复印件传递给销货方税务机关,由其协助查实抵扣凭证的真伪性。

七、核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查有无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实物和返还资金未冲减当期进项税额

按照政策规定,自从1997年1月1日起,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额。应冲减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额=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 + 适用税率)×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八、核对付款凭证或入库单,查有无未付款或货物未入库而列入进项税额抵扣对企业抵扣凭证的核查,应严格按照商业企业付款或工业企业入库后方可抵扣的规定执行,对未付款或未入库而申报抵扣的,除调减

九、核对商品经营范围或仓库出库单,查有无为他人代开专用发票

在检查中对企业开具专用发票中货物的名称,要进行认真核实,看该货物是否属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此货物的购进,同时在检查中还应将专用发票与相应的货物出库单相核对,查实企业是否有代开专用发票的行为。

十、核对运输结算单据,查有无非货物购进的运费以及其他费用列作运输费进行抵扣

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是指国有、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据的货运发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运发票。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种类,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货运定额发票。

在对运输结算单据的检查中,应核实企业运输结算单据中的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到达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输单价、运费金额等项目的填写是否齐全,与购货发票上所列的有关项目是否一致,否则不予抵扣。同时还应核实企业是否将杂费、保险费等其他费用一并混杂在当期进项运费额中进行税款抵扣。稽查的方法及重点

在实施稽查时,一、检查帐簿。检查人员通过查阅凭证和帐目核算纳税人的经营数据,审查帐簿记载的数据是否完备、真实、合理,是否有可疑之处,为下一步查证提供线索。二是查询。在实施稽查时,检查人员会向纳税人的供应商、客户进行延伸,通过发函由他们所在地税务机关协助调查或亲自进行询问和核对。三是盘点。在实施稽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根据账簿记录对存货、库存、原材料等进行实地盘点。在实施稽查过程中,检查人员通过会计凭证、帐簿、发票、报表以及实物相互核对来检查帐、货、票是否相符。

当然要求每一个纳税人都能达到税法的要求是不现实的,我们的税收法律是很难遵从的,有些要求太高脱离了社会的实际,有些条文无法适应中国的14亿人的从农业经济到市场经济的所有状况。但是,不是每笔税款的少缴都能最终认定为偷税,客观事实上的偷税和法律认定的偷税有很长的距离要走,没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一切法律后果均在未定状态。法律上的“偷税”要有证据证明,并且要求执法程序合法,充分的证据和执法程序合法都是税务稽查要做的工作,而现实中税务稽查工作也并非完美无缺,税务稽查中的违法行为均能构成执法瑕疵致使全过程无效。所以做为“偷税者”逃避惩罚的机会确实存在;另一方面,纳税人被冤枉的情况也是有的。

所以,在税务稽查进户检查阶段,就是和税务机关博弈的开始,请一位有经验的税务律师帮助您处理,制定一套应对方案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税务稽查不是在解决问题,他们更多的是在制造问题。

穿着税务制服,拿着稽查通知书上门的时候,难免让会计紧张。为什么稽查让纳税人恐惧?纳税人在恐惧什么?

第一因为他们掌握了国家权力,第二个原因是他们的工作成果与纳税人的损失存在因果关系;第三个原因是担心稽查人员滥用权力,第四个原因是担心稽查人员不滥用权力。但很多稽查人员并没有经商的经验,他们对于商业的法律基本上是一知半解,特别是大学生税官们,他们在税法的适用上遇到的困惑比纳税人还要多,由于缺乏经验,很多执法由说理变成了蛮横和推脱责任的循环,这自然让纳税人陷入了困境之中。

稽查查的是什么?他们所检查的并不是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情况这样冠冕堂皇的话,这是新闻稿上和教科书的书面用语,也是税务稽查人员打算蛮横无理的最好借口。在工作过程中,稽查人员与会计会面对同样的问题,什么是法律上的事实?法律上的事实如何构成税务上的事实?什么是构成税务事实上的证据?在查清这些事实之后,法律适用的问题就迎刃而解,所以难点不是在税法的适用,而在于纳税人的事实如何构成了税法上的事实。任何铁案都要有铁的证据支撑。

税务问题首先是一个法律问题

税务上的事实首先是一个法律上的事实,只有在法律上事实的成立的基础之上,在去思考它是否能构成一个税务的事实。比如销售收入,这是一个会计、税务、经营中常用的术语,在会计上解释成销售商品或服务而带来的现金流入。它首先是销售商品或劳务。而销售收入的基础在法律事实上的销售行为,而销售行为的证据必须达到《合同法》的基本要求,《合同法》本身包含了经济活动中的基本形式和法定内容,这是形成销售收入的基本事实,这些合同本身已经包含了与纳税有关的所有信息,缴纳哪种税、纳税金额、缴纳时间、纳税地点等等,这些内容正时税务稽查人员要核实的内容。当这些内容与会计帐簿、报表上的数字相互印证时才有法律上的意义。

而一般的企业管理中,由于追求管理分工的科学化、精细化,在企业机构设置中,将销售与会计是设立为截然分开的两个部门,各自独立处理各自的事务。销售部分负责签订销售合同不考虑纳税是如何安排的,而财务部门只负责记帐、纳税不参与销售合同的制订。这样就在日常管理中,将销售收入的过程被人为分割成两大部分,这两部分没有时间上的衔接,自然有些纳税人在收款和寄发票的过程中屡屡出错,无形中增加了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和管理内耗。由于法律框架和财务框架相互牵扯,不能形成合力,时间一久会动摇企业管理的总框架。

对于企业来说,经营中有些瑕疵在所难免。有的企业就认为自己交点税可能就过去了,但是这是一个误区。其实税收执法风险大,一方面税务局怕企业出事,一方面现在税企的矛盾比较大,所以税务也拿捏不准,只是在宣传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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