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层商业楼移交协议

2024-06-24

三层商业楼移交协议(共10篇)

三层商业楼移交协议 篇1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根据甲、乙双方原签订的合作合同约定,甲、乙双方经反复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1、乙方同意接收位于路以西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的三层商业综合楼。

2、甲方将位于某某路以西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的三层商业综合楼移交给甲方,建筑面积以长沙市房地局有关单位核算为准,如上述综合楼建筑面积大于8000平方米,甲方无偿交给乙方;如上述综合楼建筑面积小于8000平方米,甲方将按每平方米3万元人民币补足面积。

3、甲方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原签订的合作合同终止。

5、甲、乙双方原签订的合作合同与本协议有矛盾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车辆移交协议 篇2

甲方:武川县卫生局

乙方:武川县合作医疗办公室

协议内容:

一、现有东南面包汽车,车牌号:蒙AR1100,上户单位为武川县卫生局,用于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二、私人办事不得用此车,否则出事由合作医疗办公室全权负责。

三、该车发生任何事故,由县合作医疗办公室负全部责任,与县卫生局无任何关系。

四、无驾驶证者不得驾车行驶。

五、卫生局限期县合作医疗办公室在二个月内办理该车辆过户手续(2009年9月20日前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卫生局将收回车辆统一安排。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武川县卫生局法人:

乙方:武川县合作医疗办公室法人:

资产移交协议范本 篇3

甲方:重庆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重庆XX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引导用户合理用电实施意见》(渝价[2005]568号)和重庆市《关于实施电力增供扩销的意见》(渝办发[2001]67号)之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含商品房、集资房等),由开发商或集资建房单位按“一户一表”规范进行设计、施工,供电企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审查、验收,建成验收后的输、配电设施必须移交供电部门直接管理。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好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兴欣佳园直管公房拆迁安置房小区公用高、低压配电设备无偿移交给乙方直接管理。

二、配电房公用设施与专用设施分界点:以安置房小区10KV高压公用配电房至专用配电房的高压柜与出线线路搭接点为界。分界点(含分界点)电源侧设施为乙方管理,分界点受电侧设施为甲方管理。

三、双方共同确认本次无偿移交设施及设备如下: 兴欣佳园直管公房拆迁安置房小区公用高、低配电设施(含高压电源线路、高压配电屏、变压器、低压配电屏、低压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等)。

四、移交后的配电设施产权归属:

本协议生效后,第三条所列电气设施经乙方验收合格,产权归乙方所有。

本协议生效后,配电设施安装所占房屋产权归甲方所有。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移交资产、房屋等经南岸供电局“固定资产移交验收签证书”所列单位及部门验收签字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乙方返还固定资产无偿移交卡片,本协议生效。

协议未生效前,第三条所列电气设施为甲方所有,甲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出现的问题及因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负责移交的公用电气设施正常运行管理,在电气设施故障时,负责及时处理故障,恢复供电。

2、甲方承诺:配电设施所占房屋归乙方永久无偿使用,房屋属于小区公用设施,不得另作它用。甲方保证不收取乙方任何物管费用(如清洁费用、停车费用等)其它所有费用。如小区公共设施产权发生变化或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时,甲方应将本条款告知第三方。

3、甲方积极配合乙方的运行维护及检修工作,保证进出配电房的公共通道畅通无阻,并告知小区物管公司及小区全体业主。鉴于配电房地址是由甲方选定,若配电房投运后因运行噪音、地点等客观原因与小区业主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释并无条件进行整改,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4、甲方应委托小区物管公司对公用配电设施房屋等土建部分进行正常维修,其费用按有关规定(在小区的大修基金中支出)执行,特殊维修由乙方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一周之内安排进行维修,正常维修周期为两年。

5、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重庆XX 乙方:重庆XX电力公司

有限公司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移交协议书 篇4

乙方:*******建筑工程公司

丙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原由乙方承建施工的***********楼承包给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三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不再承建**************楼后续工程,待甲乙双方交接完成后由丙方进驻现场进行后续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但乙方应对现已完成的工程质量负责。

二、丙方承接本工程后,应严格按行业标准、规范、设计图纸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三、甲乙双方就乙方前期完成的工程量进行了结算工作,结算总价定为肆佰叁拾万元(430万元);包含了从工程开工至今全部的工程费用、为完成本工程而发生的各种措施费、甲方的补偿款、利润、管理费、税金、为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水电费、各相关职能部门收取的应由乙方负担的各项费用等,甲方一经付款,甲乙双方再无经济上的纠纷;乙方完成结算部分的工程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具体项目见乙方交由甲方的总额为4000000元的建设工程预算书)

四、因甲方未与乙方签订施工合同,暂不能开具工程发票,拨付给乙方的上述款项中,扣除相应税金共计********元,用于开具相应发票;在甲方见证下,丙方接收乙方尚未使用在本工程上的钢筋总计28吨;双方协商钢筋总价为*****元。

五、在甲方见证下,丙方接收乙方为完成本工程所设置的临时建筑(彩钢板房)、砖砌厕所、库房、地下埋设电线电缆、水管、配电箱等。总价为*******元,(具体详见乙方所列示清单)。甲方,丙方最终应支付给乙方的的总款项为[********元+临建*******元+钢材*******元-税金*******元-(水费3596吨×6.24元/吨=22439元)-(电费47752度×1.0元/度=47752元)]= *******元,此款项协议签订后一次付清。

六、乙丙双方将本工程所需全部资料进行交接完善,丙方自行保存,保证本工程的正常施工及竣工验收(因存在乙方保证资料单位名称与丙方单位名称不符的问题,如造成不能交付档案馆,由甲方负责处理)。

七、乙方在交接前,应完成其施工部分的各项功能检测等,如冬季施工检测等。

八、三方协议签订后,甲、丙双方将应付款项交由乙方,丙方进场看管,乙方保证在两日内撤场完成。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移交协议书 篇5

乙方:

现甲方将移交给乙方,为了加强农田水利灌排工程的监督管理和保护使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保障灌排工程安全运行,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签订本协议。

移交内容包括大中小沟、涵闸、机井、井房、桥梁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全部工程。

一、甲方职责

1、负责水利工程的监督和业务指导;2、划定水利工程保护区;3、提供社会服务及技术培训;

4、督促施工单位对保修期内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处理;

5、其他需要甲方解决的问题。

二、乙方职责

1、代表国家行使工程的所有权;

2、配合县水务局制止与查处破坏水利工程行为的义务;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梯移交协议书 篇6

移交单位:苏州鸿福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接收单位:苏州市创开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方便乙方使用甲方茶城A-B楼一到五楼的观光电梯的正常和独立使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移交协议如下:

1、移交日期:2013年

日起到乙方房屋租赁期满止。期满之时,乙方保证将该电梯以完好,正常运行的状态交还给甲方。

2、经乙方确认该电梯已通过苏州市特殊设备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性能完好,符合使用要求。

3、自该协议签订之日起,电梯的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安全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各种零配件损坏、包括该电梯所发生的一切电梯零配件更换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在交接之时甲方将维保的联络方式当面和乙方交接清楚、交接后的维保事宜均由乙方负责自行联络、甲方概不负责。

6、该观光电梯的年检由乙方负责申报和年检、年检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是:乙方必须保证该电梯在年检时一次性通过、通过后按实际发生这台电梯的年检费用付给乙方、以《苏州市特殊设备监督检验中心的发票为准》其他费用甲方不管。

7、协议签订后乙方享有该电梯的使用权,但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

8、该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当地司法部门处理。

9、该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附件:《电梯年检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产品保养服务单位的联系方式》、《产品合格证书复印件》、《电梯质保期限时间》、《电梯检验报告》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月**日

签字日期:

供配电设施移交协议 篇7

甲方:

乙方: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厦门供电公司

为明确供配电设施资产和责任关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供电企业的管理特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永久用电项目电力设施资产划拨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将其投资的 等设备及其附属设施资产移交给乙方直接管理,电气设备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开闭所、配电室用房及设备、检修通道、电缆路径、架空线走廊、支撑物、环网柜用地等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归乙方无偿使用。若因电力维修、建设需要,乙方有权对该区域内土建设施、电气设备进行必要的建设与改造。甲方在向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移交公用设施前,应负责向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告知和解释说明本协议的内容,甲方应负责告知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应依法对电力设施负保护责任,同时甲方应负责告知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在乙方对移交供配电设施进行运行维护和施工建设过程中的车辆进出和停靠应免费。

2、甲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1)需要移交的开闭所、配电站、配电室的竣工图(含电气、土建)(一式四份工程复印);

2)电缆工程(含环网柜)及公用架空线路竣工图纸,图纸中应有电缆敷设路径走向图(包括中间接头位置等)及架空线路走廊走向图等(一式四份工程复印);

3)建筑物平面图;

3、资产移交后,因甲方增容造成容量超过设计核定的容量时,甲方应对现有供电设施进行增容改造,所产生的工程费用由甲方承担,新增或改造后的资产重新签订移交协议。

4、因甲方配电设施地理位置处于地下室,移交后,若因甲方发生地下

室防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造成水淹配电室造成设备故障,由此发生的修复费用及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5、因甲方配电设施地理位置处于地下室,移交后,若因甲方发生地下室防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造成水淹配电室造成设备故障,由此发生的修复费用及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6、资产移交后,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对上述的设施进行管理、维修。

7、甲、乙双方同意将工程决算价 万元的电力设施设备移交乙方入帐。

8、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

9、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

表一:移交设备及工器具、备品备件清单(甲方提供); 表二:决算书清单(甲方提供);

图三:移交设施所占用土地的土地证、房产证及其红线图复印件。(甲方提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移交协议书 改 篇8

移交方(以下简称甲方):南郑县汉山镇人民政府 接收方(以下简称乙方):南郑县住建局

鉴于住建局下属单位市政园林工程管理处没有固定办公场所,根据县政府领导批示,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同意将位于汉山路原县环卫站办公场所全部整体移交给住建局下属单位南郑县市政园林工程管理处使用。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办公场所位于汉山路以北,建设巷以东,县建筑设计院和县物价局以西,土地面积 ㎡,二层办公楼一栋,计16间,建筑面积 ㎡,车库四间,建筑面积248㎡,小房5间,建筑面积 ㎡,整体移交给住建局局属单位市政处使用和管理(具体方位附图)。

二、甲方应在移交前腾空、清理办公室及院内人员和物品,做好相关人员思想工作。

三、甲方应督促原环卫站缴清其使用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服务费。

四、乙方接收后可以依据相关规定对房屋进行改造、粉饰、装修。

五、本协议一式五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另一份交县国资局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电梯井道移交协议 篇9

甲方:武警青海总队西安干部住宅小区一期工程A标段项目部 乙方:

由甲方承建的武警青海总队西安干部住宅小区一期工程A标段7#,11#楼工程,经甲乙双方代表现场确定,室内电梯井道已达到电梯安装条件。甲方于2014年7月12日将室内3部电梯井移交给乙方施工。双方约定,从移交之日起:

1、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服从甲方管理,自身安全由乙方自己负责。每周一下午14:30负责人参加工地例会。

2、室内3部电梯各层电梯井门洞的防护交由乙方负责,因电梯洞口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物资,甲方不对乙方的财产安全负责。

3、甲、乙双方未经对方许可,均不得擅自使用对方的设备、工具及材料等。

4、乙方作业人员要加强成品保护意识,不得随意损坏甲方的成品及半成品,否则,甲方将要求经济赔偿。

5、乙方作业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施工现场不准打架斗殴,不准喝酒,不准随地大小便;夜间在甲方规定的关门时间后,不准进入现场。(夜晚23:00关门)

6、其余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配电设施移交协议7-13 篇10

8月27日至9月1日,云南省嵩明分公司组织烟叶生产科、专卖办检查人员,对各镇(街道办)烟叶生产后期管理和上部不适用烟叶处理准备等工作进行督导。

检查组围绕生产田间管理、成熟采收、烟叶烘烤、烘烤技术服务人员管理、上部优化烟叶结构筹备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通过检查,各地生产中后期管理措施有力,管理到位,优化烟叶结构工作及早启动,同时也存在病虫害防控松懈、抢青采烤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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