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通知

2024-08-16

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通知(共17篇)

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通知 篇1

优秀毕业生:各班3个

民主选举产生

基本评选条件

5.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个人奖励,非团体)注:凡符合以上优秀毕业生基本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评选

1.参加全国(国际)科技制作、创新发明竞赛及文艺、体育等比赛个人三等奖以上、集体二等奖(主要成员)获得者;

2.担任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管理,为校风、学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获得校级以上表彰者;

3.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表现突出者。

原则:尽量挑选成绩好的,如果报上来,不符合条件,直接取消资格

优秀毕业生干部:各班2个

民主选举产生

评选条件

2.担任学生班、团干部以及社团、协会主要干部一年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在集体活动和各类社会活动中表现出色,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个人奖励,非团体)

原则:尽量挑选综合表现好的,如果报上来,不符合条件,直接取消资格

截止时间:11月5日

不填表

只交个各班汇总的名单(传电子稿到974102811@qq.com)

对评出的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若发现不符合评选条件或在其毕业离校前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或优秀毕业生干部资格。

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通知 篇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 (教委) 、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有关部门 (单位) 教育司 (局) ,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以下简称推免) 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2006年以来, 教育部先后印发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13]8号) , 推动相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为进一步推动招生单位 (推荐高校) 科学规范选拔、择优录取, 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权利, 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促进招生单位提高招生质量和办学水平, 现就推免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推免生遴选工作

各推荐高校要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 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 突出能力考查, 注重一贯表现, 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要进一步规范推免生遴选工作, 相关工作要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院系要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学校和院系推免生遴选办法均要严格遵守本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确定的推免政策和管理规定, 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与推免名额一并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

二、切实保障考生自主报考

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 所有推免名额 (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 , 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推荐高校要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 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 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三、维护招生单位公平竞争、科学选拔

2014年起, 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时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不再设置留校限额。推荐高校也不得对本校推免名额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 不得自行设置留校限额或名额。

四、大力推进信息公开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教学函[2013]9号) 和年度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 做好推免名额、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 (含姓名、院系、综合测评成绩等) 、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 (含姓名、复试成绩等) 、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本地区推荐高校和接收单位推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五、调整优化工作程序

2014年起, 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结束, 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 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结束。推荐阶段招生单位不得进行与考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等接收阶段工作, 接收阶段不得开展推荐工作。

六、健全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

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 开通时间另行公告) , 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 (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 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各推荐高校应在推荐阶段通过“推免服务系统”, 将推荐办法, 以及按照推免名额遴选并公示的推免生名单, 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 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备案截止后, 不再进行补充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各招生单位应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开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 并在接收阶段发放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招生单位要将招收推免生章程、专业目录以及经过公示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后, 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 填写报考志愿, 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推免服务系统”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

七、加强规范管理

推荐高校和招生单位分别是推荐工作和接收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 开展推免工作要切实遵守推免政策, 严格按名额推荐, 规范工作程序。凡违反政策开展的推荐或录取工作, 以及进行的相关承诺, 一律无效。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切实发挥监管职能, 加强对本地区推免工作及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推动相关单位进一步规范推免工作, 提高推免招生选拔质量。

严格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教育部令第36号) , 对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推免工作的, 按照招生违规行为的相关处理规定对招生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通知 篇3

为客观公正开展评选活动,首届评选活动特邀华东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华女子学院、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等院校的部分学科带头人组成专家评审组评选。现将评选结果公告如下(获奖证书随即寄出):

研究生组:

优秀毕业论文一等奖:

李琳(华东师范大学,指导教师:李季湄)幼儿园英语教育的有效性研究

胡丽园(华南师范大学,指导教师:郑福明)父母数学教育观念及其与儿童数概念发展关系的研究

张燕(西南大学,指导教师:刘云艳)情绪调节方式及其对幼儿教师工作满意度的影响研究

优秀毕业论文二等奖:

华南师范大学

李春父母对3~7岁儿童的期望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高华故事讲述与扮演的结合对幼儿叙事能力的影响

廖莎父母关于儿童入学准备的观念研究

西南大学

魏燕幼儿教师心理素质基本结构的研究

赵丽君社会支持对幼儿教师教学效能感的影响研究

刘智成在园幼儿人身伤害事件的个案研究——以江西省吉安市公办幼儿园为例

王志成幼儿园园长课程领导的个案研究——以重庆市三所幼儿园校本课程开发为例

吕 晓幼儿园教师课程决策的个案研究——以重庆市江北区A幼儿园为例

本科生组:

优秀毕业论文一等奖:

左慧慧(中华女子学院)熟手——新手型教师在幼儿园集体教育活动中语言使用的比较研究

张怡(陕西师范大学)优秀幼儿教师科学教育活动中的教育行为研究

王微丹(首都师范大学)幼儿园教师对专家型教师标准及其影响因素的认知

韩佳伶(首都师范大学)关于家长对幼儿延迟满足能力培养情况的调查研究

王剑琳(上海师范大学)幼儿自主性游戏中的性别差异

何海波(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流动儿童的文化自尊研究

黄瑶熙(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幼儿园教学活动中的情境创设——基于现场的观察研究

李莹(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幼儿园师幼言语交往的现状及思考——以宁波市机关第一幼儿园、博聪幼儿园为例

江扬帆(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浙江省幼儿园网站栏目建设现状调查与思考

黄俊(杭州师范大学)材料对幼儿自主游戏行为影响的实验研究

张菊芳(杭州师范大学)4~6岁学前儿童心理压力源的访谈研究

许大龙(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市幼儿园教师教学反思现状的调查与分析

优秀毕业论文二等奖:

中华女子学院

张娣5~6岁幼儿面积守恒水平现状的调查研究

向亚玲幼儿园数学教育小学化倾向的现状研究东北师范大学

史秀芳对幼儿园节日主题活动设计的研究陕西师范大学

王迎双 国内外幼儿插图比较研究

许倩倩高教育背景父母指导亲子阅读的现状调查

王楠陕西师范大学学前教育本科生就业取向的调查与分析

上海师范大学

徐仲卿 上海0~3岁社区婴幼儿教育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俞洁静幼儿园小班支持性游戏环境的初探

仇芸基于0~3岁低收入家庭学前儿童的社区学前教育模式与实践研究

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

任蕾“抒情型”童话与学前儿童审美教育

朱丹丽对三套幼儿园教材(中班)艺术活动目标的比较研究

俞洒受欢迎幼儿的个案研究

王啠子师幼互动中幼儿对教师影响的初步研究杭州师范大学

毛美君幼儿美术教育中范画价值的初步研究

吴奶儿学前儿童对死亡认知的调查研究

严倩颖短期训练对小班幼儿手指精细动作发展的影响的实验研究

西南大学

唐赢陈鹤琴儿童游戏思想述评西北师范大学

路娟关于农村留守学龄前儿童教育现存问题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鼓励奖:

王海霞吴爱梅刘丽娜(中华女子学院)

沈笑英杨欣琳(陕西师范大学)

张俊姜飞 白 云陈佳(首都师范大学)

张颖陈夏金爱萍(杭州师范大学)

陈琳张洁琼陶涛邱莹莹胡巧红吴海燕

郁 蕾谢巧玲 高乐丹(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

王卓(湖南师范大学)刘冉(西南大学)

吴丽玲(华南师范大学)陈竹君钱舒琴(上海师范大学)

专科生组:

优秀毕业论文一等奖:

张婷婷(安徽合肥幼儿师范学校)关于2~3岁幼儿早期阅读倾向的调查

胡静(安徽合肥幼儿师范学校)在数学活动中建构有效互动行为的认识与思考

邹英(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体态动作在中班幼儿音乐教学中的运用

覃小秋(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幼儿师范学校联合办学点)幼儿园课程与幼儿幸福

吴锦婵(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幼儿师范学校联合办学点)浅谈幼儿角色游戏中的师幼互动

赖慧珍(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中班幼儿美术欣赏活动与幼儿色彩运用能力的关系研究

优秀毕业论文二等奖:

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幼儿师范学校联合办学点

杨媛浅谈角色游戏与幼儿生活

许丽连正确认识和对待幼儿的失败

蒙小华幼儿散文的教学与研究

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

谢莉莉中班幼儿快乐感、同情心的研究

王爱萍幼儿分享行为的现状调查研究

吴霞花中班幼儿社会交往技能的影响因素研究

庄碧云大拇指翘起的度——附属幼儿园家庭赏识教育的现状调查及思考

安徽合肥幼儿师范学校

李忠明 关于合肥市幼儿教师职业倦怠现状的调查研究

张芸幼儿园活动室环境创设与利用现状调查及分析

唐翔燕关于幼儿园开设兴趣班情况的调查

宣杨杨幼儿园环保教育与幼儿行为习惯养成之现状调查

卢静关于小学生感恩心理的现状调查

鼓励奖:

马丹荔王茹王燕茹马静王亚楠汪霞

余琼瑶杨蕾(安徽合肥幼儿师范学校)

李群周卉容秋李梅花蓝艳(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幼儿师范学校联合办学点)

吴桂婷主子吟 肖 雅林玲林李为(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

为更好地将这项社会公益性学术活动深入开展下去,切实促进高校学前(幼儿)教育专业学生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提高,全面客观展示高校学前(幼儿)教育专业的教学成果,更有效地推动高校学前(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在充分总结首届评选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主办单位决定。第二届(2008年)评选活动将提前至2007年12月起开始征稿,截稿日期为2008年4月30日。从第二届评选活动开始,评选过程将采用严格的“双盲”评审方法。第二届评选结果将及时于2008年5月31目前揭晓。

期待大家的热情参与和大力支持。

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通知 篇4

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调动广大远程教育学生成才与发展的积极性,引导广大学生锐意进取、争先创优、全面发展、奋发成才,结合我校远程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的对象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远程学历教育毕业生。

第三条 评优活动根据毕业批次每年进行两次,具体时间按学院下发通知执行。

第二章 评优比例、条件和程序

第四条 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各校外学习中心按照毕业一届次中毕业生总数的5%进行优秀毕业生评优;按照毕业一届次中担任学生干部的毕业生总数的10%进行优秀学生干部评优。

第五条 评优人选必须具备如下各项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二)学习勤奋,工作积极,成绩显著;

(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参评优秀毕业生另须以下条件:高中起点专科学生必修课成绩总平均须达到75分以上;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必修课成绩总平均须达到75分以上,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五)参评优秀学生干部另须以下条件:

1、在校外学习中心各种学生组织中担任一定职务;

2、积极协助校外学习中心老师做好学生管理、建立学习兴趣小组或积极组织学生活动;

3、热心参加校外学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

4、认真按照学院各项要求进行学期报到、注册、网上课堂登陆、日

1常网上学习等;

5、学习成绩总平均要达到70分以上。

第六条 对远程教育事业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在工作岗位上运用所学知识取得突出业绩者,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一)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言行或违法行为者;

(二)受学院或校外学习中心通报批评或处分者;

(三)考试作弊者;

(四)在评优过程中弄虚作假、争名夺利、诬告损人者;

(五)利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在评优过程中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者。

第八条 学生评优在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按如下程序进行评选:

(一)学生自荐。认为自己已经达到评优资格的学生,自行撰写评优自撰,重点介绍自己的远程学习感受及对学院发展的建议,并附上学习成绩。字数应为500字左右;

(二)校外学习中心在规定期限内对参评人进行民主评定;

(三)中心确定拟报名单及材料,有分院的由分院做进一步复核,并对候选人材料加盖确认公章;

(四)学院审查。学院对校外学习中心上报评优结果进行审查,并在有关上报材料和表格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存档;制作荣誉证书,草拟表彰文件,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五)表彰总结。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印发文件,对优秀学生予以表彰。

第三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远程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011年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篇5

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教学点,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开放教育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大学的校风、学风建设,发挥优秀学生的模范作用,向社会展示学生风采,宣传电大教育改革成果,树立广播电视大学形象,中央电大决定开展2011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为做好我校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1年1月和7月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工作单位爱岗敬业。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得到学校和单位的认可。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努力,特别是注重学以致用,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4、具有较强的利用多种媒体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有创新意识。

5、积极参加学校的教学、社会实践及其他集体活动,在同学中具有表率作用。

6、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其他各门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毕业论文(毕业作业、毕业设计)成绩良以上(含)。

7、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荣誉称号;已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后又参加电大学习,并且在读期间表现突出的,推选时不受名额限制,对学习成绩的要求亦可适当放宽。

三、评选办法

各分校、教学点等按照评选条件的要求,评选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在候选人所在教学点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再向省校推荐。省校择优推荐给中央电大,作为2011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其他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将被授予2011年度福建电大优秀毕业生称号。

四、上报材料及要求

各分校、教学点等按照评选条件的要求,进行优秀毕业生初选和推荐工作,并按时向省电大学生处提交被推荐优秀毕业生的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包括:

1、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1)。

2、被推荐优秀毕业生成绩单(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及

综合实践环节),成绩单通过教务管理软件打印,同时注明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和其他课程平均成绩,并加盖教学点公章。

3、被推荐优秀毕业生优秀事迹介绍及事迹摘要(撰写要求见附件2)。

4、优秀毕业生候选人2张1寸彩色证件照(其中一张要贴在推荐表格上),一张5寸学习或工作照片,照片背后注明省校名称、教学点名称及候选人姓名。

其中材料3“被推荐优秀毕业生优秀事迹介绍及事迹摘要”、材料4候选人照片,在寄送纸质材料的同时,还需提交电子文件。

上述推荐材料请于2011年11月20日前寄到省电大学生处。

五、联系方式

省电大学生处,联系人:林光明,许勇

通信地址:福州鼓楼区铜盘路15号,邮政编码:350003 电话:0591-87813816邮箱:xy@fjrtvu.edu.cn

附件: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2011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事迹介绍及事迹摘要撰写要求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电大学生评优推荐通知

抄送:校领导。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党政办公室2011年9月27日印发

附件1:

2011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

注:1.关于工作单位和职务/职称这两项,如没有请注明“无”,不能为空;联系电话和邮箱必填,不

能为空。

2.奖励栏内要按时间顺序填写进电大学习以来所获奖励和荣誉,要与提交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对应。

附件2:

2010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事迹介绍及事迹摘要撰写要求

一、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及事迹摘要由所在教学点据实撰写,省级电大审核。

二、事迹介绍及事迹摘要要求采用小四号宋体字,用A4纸打印,并加盖教学点和省级电大公章。

三、事迹介绍要求应实事求是,杜绝套话、空话。篇幅不超过3000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基本信息: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现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何年何月毕业于原学校及原所学专业,何时进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何专业学习等。

2.电大在读期间的突出表现(具体事例)。3.工作中的突出成绩(具体事例)。4.在读期间或毕业后所获奖励情况。5.参加社会活动的情况等。

四、事迹摘要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特点,需包括候选人的个人基本信息及突出事迹,字数要求500字以内。

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民族、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专业、入学时间、入学前学历水平等。

2.电大在读期间的学习情况及所获奖励。3.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情况。

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通知 篇6

各院(部):

为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才、奉献社会,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在2012届毕业生中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包括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和东北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工作。为切实做好优秀毕业生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12届全日制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

(一)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突出,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即:大学四年操行评等均为优良且加权平均成绩位于本专业前二分之一);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各种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6.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自愿献身国防事业,主动面向艰苦行业、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

7.被评为学校“优秀毕业生”或“优秀毕业研究生”。

(二)东北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遵守法律法规,模范执行学生管理相关规定,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师生反映良好;

4.学习勤奋,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在校期间获得过一次校级(即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模范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五项奖励中的一项)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在省级以上各类比赛中取得过优秀成绩且加权平均成绩位于本专业前二分之一,在校期间操行评等为良好以上;

5.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对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6.在德智体美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或在重大活动中有突出贡献者,可予以破格推荐,报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领导小组审核。

三、评选办法

1.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必须首先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并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之中产生;

2.优秀毕业生候选人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其所在班级认真讨论,民主评选;

3.各院(部)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领导小组,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确定初选人员并张榜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结束后,各院(部)将申报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审核;

4.学生工作部将优秀毕业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3天。

四、有关要求

1.优秀毕业生评选是鼓励大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全面发展、提高思想道德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院(部)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切实把工作做好;

2.各院(部)请于2012年3月21日前将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和东北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名单(附电子版)、评审表(一式三份)报送学生工作部。联系人:张艳波 联系电话:82192328。

学生工作部

2012年3月12日

附件:

1.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2.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表

3.2012年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4.东北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5.2012年东北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通知 篇7

为了弘扬国内外优秀建筑文化、进一步推动我国现代建筑和民族建筑学术水平的提高与创新、促进科研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 在前四届“中国民族建筑优秀论文评选”的基础上, 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决定, 今年举办第五届论文评选, 从第五届开始, 扩大征稿范围, 并将原“中国民族建筑优秀论文评选”正式更名为“中国优秀建筑论文评选”, 每年举办一届。现将本届论文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征集范围和参评条件

(一) 论文内容范围

1. 传统建筑 (含古城古镇古村) 的保护、利用研究。

2. 传统建筑 (特别是少数民族建筑) 营造和修缮的技法、工艺、材料的研究。

3. 建筑文化研究。

4. 城镇规划、居住区规划和建筑设计研究。

5. 建筑施工管理研究。

6. 建筑结构、地基基础及建筑物加固、抗震、防灾研究。

(二) 论文参评条件

1. 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指定的2010年至2011年出版的国内期刊 (CN刊号) 和正规出版社2010年至2011年出版的论文集上刊登过的论文免费参加评选 (指定刊物和论文集名单详见附件《中国优秀建筑论文评选组委会指定期刊和论文集名单》, 因指定名单在不断的更新中, 在出版物发表论文前请先向我们咨询该出版物是否为我们指定, 以免耽误参评) 。

2. 在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各项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

3. 专为本次论文评选撰写的论文、未在指定期刊或论文集上公开刊登过的论文。

二、论文撰写要求

(一) 格式要求

参评论文应顺序包括以下内容:标题 (原则不超过20个字, 副题除外) 、作者单位、作者姓名、摘要 (要用第三人称写法, 200~300字) 、关键词 (3~5个) 、正文 (文内标题层次不宜过多, 同一层次标题的格式必须统一;内文有表格的, 表内序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注释、参考文献、作者信息 (电话、单位、职务、有效通信地址、邮编、电子邮箱、接受资助和公开出版物刊登情况) 等;有配图的, 还应提供图片说明或注释;论文正文原则上应在2500~5000字之间。

(二) 内容要求

1. 论文能反映本专业的最新学术水平, 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实际意义, 在一定程度上能代表本领域的发展方向。

2. 论文应对现代建筑及传统建筑有深入的研究或弥补学术理论上的空白, 能结合实际情况, 提出新观点、新思路和新办法。

3. 论文提出的新技术、新工艺或新材料应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 已产生或可以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4. 论文作者要学风严谨, 所阐述观点、意见及内容能够经得起实践和时间检验。

三、报送要求

1.本次论文评选只接收电子文档 (word2003格式) ;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的论文, 应在论文后面注明出版物名称及刊发期数, 并提交对应的出版物原件 (在指定期刊或论文集上刊登的, 由指定出版单位寄送, 不用作者另行报送出版物原件) 。

2.电子文档应以完整论文题目作为文件名, 统一发送至中国优秀建筑论文评选组委会邮箱, 邮箱地址为:lwPx11@126.com lwPx11@163.com。

3.对于2010年以后, 专为本次论文评选活动撰写的论文和未在指定期刊和论文集上公开发表过的论文, 参评作者需交纳参评作品公示费1500元/篇, 组委会负责推荐在国内正规出版物上刊登公示。公示费一律通过邮局汇款, 收款人: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汇款时, 请将个人手机号码写在汇款单附言栏内, 汇款单上所留手机号码应和论文稿件上所留号码一致并真实有效。

4.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会员, 应在文稿上作者名后注明会员证编号。

四、凡参加此次论文评选的论文, 组委会拥有论文的使用权、发布权和刊登权

五、论文征稿时间:本次论文征集从即日起至2011年10月30日止, 以收稿日期为准, 超过收稿日期的, 归入下一届论文评选。

六、奖项设置及颁奖

(一) 奖项设置

1. 中国优秀建筑论文设特别奖1名, 一等奖3名, 二等奖6名, 三等奖30名, 优秀奖若干名;所有获奖作者均可以获得获奖证书和奖金。

2. 对于优秀论文评选相关组织单位, 将授予“中国优秀建筑论文评选组织奖”奖牌, 获奖单位负责人将获得“中国民族建筑杰出贡献奖”, 并被邀参加中国民族建筑优秀论文颁奖仪式。

3. 所有参评作者, 符合条件的, 经本人申请, 可获得中国民族研究会会员资格。

(二) 论文的使用

1. 所有获奖作品免费入选由中国民族研究会汇编并正式出版的《中国优秀建筑论文作品选》和中国民族建筑网优秀建筑论文数据库;

2. 除编辑出版《中国优秀建筑论文获奖作品选》外, 还将编辑出版《中国优秀建筑论文参评作品选》, 所有参评作品均免费入选。

(三) 颁奖仪式、时间、地点

1. 颁奖仪式和颁奖时间:将于2010年11月26—27日举行中国优秀建筑论文评选盛大颁奖典礼。

2. 颁奖地点:人民大会堂 (暂定) 。

3. 出席颁奖仪式的领导和专家:届时将邀请有关领导、两院院士、专家参加颁奖典礼。

4. 届时将邀请包括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搜狐网、凤凰网等新闻门户网站在内的国内主要媒体以及《中国建设报》、《中华建筑报》、相关建筑期刊与会报道。

七、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收稿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东河沿胡同73号天津银行8楼邮编:100052

联系电话:010-52535415

(总机) 83318888-8006

传真:010-68092501

邮箱:lwpx11@126.com lwpx11@163.com

联系人:郭爱民 (组委会秘书长)

挂科6门的优秀毕业生 篇8

在此之前,石豪杰就读于郑州一所重点高中。他成绩一直不错,以他的高考分数,完全可以选择一所不错的本科。但在石豪杰的心底,一直埋藏着一个创业梦。高中阶段,他曾利用假期只身来到义乌考察,认为当地的商业环境十分适合创业。而当他听说义乌工商学院即将开设电子商务创业班的时候,心情十分激动。所以报志愿时,他果断地放弃了读本科,选择了这所大专院校。

就这样,当别的同学还在空调房里享受假期的时候,石豪杰已经挥汗如雨地开始了自己的创业之路:在学校一位老师的建议下开起了自己的网店。他夜晚睡在候车室里,白天就耗在网吧里打理自己的网店。因为头脑灵活,又肯吃苦耐折腾,他的网店很快就吸引了许多买家的眼球,生意也一天比一天红火。

接踵而至的生意让石豪杰变得更加忙碌,他跑前跑后,选货、进货、做宣传全都一个人搞定。为了避免错过生意,他只要没有紧急的事,就守在电脑旁边耐心回复买家们的每一个问题。后来他干脆将电脑和铺盖全都搬到了仓库里,吃和睡都在那里解决。

因为眼光独到,懂得创新,石豪杰不管是在网店装修方面,还是售卖商品的选择上,总能胜人一筹。比如圣诞节的前两个月,石豪杰就会着手筹备圣诞用品的货源,然后抢先上市,不到一个月就售出了十几万件商品;寒冬来临时,石豪杰早已经准备好了大量USB暖手袋和暖脚鞋,这些精美实用的商品一上架就遭到了宅男宅女们的疯抢,一下就卖出了几十万件;南非足球世界杯期间,别的卖家还没有缓过神来,石豪杰的网店就已经开始出售世界杯吉祥物,迅速吸引了诸多球迷的注意力,这项创意又给石豪杰带来了不少收益。

渐渐的,石豪杰的网店越开越大,他开始觉得忙不过来,于是聘请了5名同学来帮自己打理生意,还说服哥哥放弃在北京的工作,和自己一起打拼。不到一年,石豪杰就拥有了百万身家,购置了一辆属于自己的商务车。

大二那年,石豪杰开办了属于自己的公司,开始研发和销售3D眼镜。他不断摸索创新,很快就将公司做得越来越大,不仅为多名同学提供了就业岗位,还突破了千万元的销售额,就连世界500强企业也成为了他的采购商和合作伙伴。踌躇满志的石豪杰乘胜追击,迅速在深圳和温州开办了两家分公司,将自己的生意推广了出去。

很快,石豪杰就进入了大三,与他如日中天的事业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他的考试成绩:两年时间,石豪杰已经有6门功课累计不及格。而根据《学籍管理条例》,出现这种情况的学生应被勒令退学。听到这个消息,该校的党委书记,有着“创业教父”之称的贾少华犯了难:开除石豪杰,自己实在不忍心;不开除吧,他又确实违反了校规。经过深入了解,贾少华发现,实际上石豪杰并非一个不爱学习的学生,他只是更青睐于那些自己感兴趣的实用课程,比如电子商务、企业管理等科目,为了学习管理和营销知识,石豪杰还特地利用暑假时间去阿里巴巴总部实习,此外石豪杰还自修了外语、知识产权法和国际贸易等多门课程,并在读书期间发明了5项专利,其中两项已经变成了产品。至于他不及格的科目,多是一部分不够实用的课程。

经过反复考虑,贾少华认为,一个学生是否优秀,與他是否挂科没有直接关系。石豪杰的创业成绩和优秀表现足以说明他是一个出色的学生,所以贾少华决定不仅不对其进行开除处理,还要授予他“优秀毕业生”的称号,以激励更多的学生努力进取。

就这样,挂科6门的石豪杰,以自己的实践成绩为大学交上了一份出色的答卷,成为了史上第一位多次不及格的优秀毕业生。

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通知 篇9

学处函[2014]4号

关于做好2014年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

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要求,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10]74号)关于优秀毕业生评选的规定,现将2014年省、校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数额

(一)评选范围:我校2014年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研究生、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数额:按毕业生总数的10%评选优秀毕业生,其中前5%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省级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突出,无不及格现象,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5、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或有突出的获奖成果、优秀论文,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6、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办法及程序详见《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学政发[2010]74号),请各单位严格执行综合测评列班级前20%的参评条件,按照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

(三)毕业离校前如有考试成绩不及格、结业,以及触犯法律和校规校纪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学校要负责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并退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校毕业生就业处,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三、填表要求

各单位将评选结果经公示3天,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具体要求如下:

1、省级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

各单位组织学生填写《省级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2,并通过办公系统报送《2014年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Excel文件)附件3。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教务处公章(一式两份)

2、校级优秀毕业生

各单位组织学生填写《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4并通

过办公系统报送《2014年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Excel文件)。附件53、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均需一式两份,要求A4纸、正反两面印制。

4、学生专业名称参见《2014年毕业生分专业统计表》,专业班级名称要与教务处成绩查询系统内信息相符,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中共预备党员、中共党员,出生年月格式为198806。

5、“综合测评成绩及名次”栏填写方式为:如某学生综合测评累计得分为300.10分,40人排名第一,填写格式为:300.10分(1/40)。“何时何地受何种奖励”一栏填写格式参考如下:(1)2010年10月,山东理工大学,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2)2010年10月,山东理工大学,获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表格中的填写人称必须是“第三人称”,如“该同学……”

四、完成时间

有关评审表及名单上交日期截止到2014年3月24日。附件3、5通过办公系统上传给王洪平,书面材料报送大学生艺术中心207室。

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是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是保障品学兼优的毕业生优先就业的一种有效手段。各单位要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1、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省级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3、省级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

4、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5、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通知 篇10

关于评选2012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

各学院:

2012届学生毕业在即,本届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认真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勤奋学习,与时具进,开拓创新,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中,作出了较大的贡献。全面促进了自己成长成才,为实现人生价值、服务社会、报效祖国打下了坚实基础,涌现出了一批品学兼优的先进个人。为了进一步激励大学生牢固的确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和先就业、再择业的择业观,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并形成制度的通知(川教„2008‟40号)》要求,学校决定在2012届毕业生中评选表彰一批省级和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2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

1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在学校的重大活动中表现优秀,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处理。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师生反映良好。各学期操行等级均为优。

4.大学期间曾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在有关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每学期均享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其中必须至少两次(专科为一次)享受一等奖学金。省优大必须获得过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奖项。

5.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各科考试或考查科目均无补考,综合测评总评为大班前10名、小班(30人以下)前5名。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具有较高的水平,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

6.树立正确的择业观,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国家重点科研单位、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做到诚信就业,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7.品行端正,为人诚信,责任意识强,有奉献精神。8.在双创工作中表现突出。

三、评选比例

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比例控制在各学院毕业生总数的10%以内。

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的推荐名额按各学院毕业生总数的1%推荐,不足100人的推荐1人。

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在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中推荐产生。

四、评选办法、要求

1.加强评优领导工作。各学院成立评优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副书记)负责。各学院要切实把评优工作作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评优为契机,对学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基本素质教育、热爱学校教育。

2.严格掌握评优标准。各学院要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宁缺勿滥,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遵循审核程序和环节,保证质量,在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并征求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同学们的意见,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3.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由各班评选、推荐,各学院审查、广泛征求意见、公示后,再上报学校审批;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由各学院推荐,学校审查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4.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应填写“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审批表”一份;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应填写“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省优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注:省优大登记表填写的内容一律打印)。

五、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省、校两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分别发给《优秀大学毕业生证书》,优秀事迹材料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就

业报到证上注明“省优秀毕业生”、“校优秀毕业生”字样,毕业生就业时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附:

附件二: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审批表

附件三: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省优毕业生登记表

主题词:评选先进通知抄送:学校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

绵阳师范学院学生处印2011 年10月13日

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审批表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省优毕业生登记表

四川省教育厅制表 注:

1、此表一式二份,报省教育厅审批后返回学校,一份学校留存,另一份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通知 篇11

各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我国科技新闻工作者科技新闻作品的创作热情,提高科技新闻作品的传播力,推动我国科技新闻传播事业的发展,中国科技新闻学会于2016年开展“光明杯”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评选活动。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申报范围和条件

1.本届参评作品系2011-2015年公开发表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媒体上的科技新闻作品、科技新闻栏目。具体如下:

【1】报纸、通讯社科技新闻作品:(1)消息类(2)评论类(3)通讯类(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

【2】广播电台、电视台科技新闻作品:(1)消息类(2)评论类(3)新闻专题类(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5)新闻访谈节目类(6)新闻现场直播类

【3】新媒体科技新闻作品:(1)评论类(2)新闻专题类(3)新闻访谈类(4)科技新闻文章、微视频

【4】综合类:(1)科技新闻摄影(2)科技新闻专栏(3)其他

2.参评作品的内容须客观真实,具备科学性,同时要求主题鲜明,形式新颖,文字生动,通俗易懂,传播效果好。

3.导向正确,有较大的社会影响,产生相应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4.系列作品可整体参评,也可以其中一种单独参评,但必须另文介绍整套作品概况。

二、推荐渠道与办法

1.中国科技新闻学会单位会员或专业委员会推荐。

2.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注册成立的传媒组织或机构推荐。

3.科技传播专家(正高职称)5名以上联名推荐。

4.通过中国科技新闻学会网自荐(5名以上正高职称科技传播专家评价意见)。

推荐采取单位推荐、专家推荐和网络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应根据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的评选条件,做好推荐工作,并由申报人本单位写明申报意见,加盖公章。单位推荐参评作品限1-3篇,个人自荐参评作品限1篇。

三、评选机构

1.中国科技新闻学会聘请科技传媒及相关研究领域的科技新闻传播专家、科技管理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设名誉主任委员1-3名,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委员若干名。

2.评委采取轮换制和回避制。

四、评选程序

1.由评审专家以通讯(如通过网络)评审的方式对参评者进行初评,并给出详细的评审意见。依据得分高低,进入复评。

2.复审采取专家评审会的方式进行。实到评委须达到全体评委三分之二的人数,方能召开评审会。

3.评委会在认真审阅推荐材料并充分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科技传播奖获奖作品。获奖作品须达到实到评委三分之二的票数。

4.获奖作品名单在中国科技新闻学会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产生最终评审结果。

五、奖励

由中国科技新闻学会于2016年择机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金。

六、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推荐表》一式10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9份。

2.附件材料2套,包括候选作品获奖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参评作品复印件。

3.打印或复印一律用A4纸。

4.所有参评材料须制成一张光盘(内含每位参评者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一张),与文字材料一起报送。光盘外包装盒上务必写上参评者姓名和作品名称。

存入光盘文件的格式如下:照片JPEG格式、文字WORD格式、广播(音频)WMA格式、电视(视频)WMV格式。

5.中国科技新闻学会享有无偿使用科技传播奖获奖作品所有参评材料的权利(含获奖者照片及作品)。

6.评选办法解释权归中国科技新闻学会。

7.评选活动不向候选人或者候选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8月30日。有关报送材料(附件)下载请登陆中国科技新闻学会网站:www.csstj.org.cn

七、联系方式

中国科技新闻学会科技传播奖奖励办公室

地址:北京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471-473室

邮编:100045

联系人:李松纬

联系电话:010-68598472、68598031(兼传真)

邮箱:kjxw@sina.com

附件:

1.中国科技新闻学会科技传播奖奖励办法(修订)

2.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推荐表

3.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专家推荐表

4.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系列(连续、组合)作品目录

5.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报送材料一览表

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通知 篇12

关于评选2012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和贵州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的

通 知

全院各系:

为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黔教办学[2012]51号及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就开展二〇一二届贵州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二〇一二届贵州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范围:

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评选分为省级和校级两类,评选范围为我院2012届应届毕业生,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2012届贵州省优秀大学毕业生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积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道德品行优良,文明行为良好,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学籍学历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

3、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基础知识扎实,专业成绩突出,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原则上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国

家体育锻炼标准》;

4、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努力做好社会工作。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团结、帮助同学,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和择业观;

5、优秀毕业生一般应在获得过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中选拔;

6、综合测评在本班内排名前20%者;

7、除上述条件外,在校期间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两次以上(含两次)等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校一、二、三等奖学金);

(2)获得一次省级或省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3)参加全国性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二)2012届贵州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立志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努力,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成绩优秀;积极参加课余学术活动和科技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心健康;

4、综合测评在本班内排名前20%者;

5、在校期间获得两次以上(含两次)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团干、校优秀共青团员、校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者。

三、评选程序:

1、班级推荐:各班辅导员、班主任按评选条件提出所任班

六、表彰

经公示无异议、有关部门最终审核批准的优秀毕业生,学院将召开表彰大会授予相应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品;对毕业离校前触犯法律和违反校规校纪者,将取消其所获荣誉称号并收回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

七、其他:

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具体咨询学生科杨琳老师。联系方式0851-6608625。

特此通知

学生科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附件

1、《二〇一二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

2、《二〇一二届贵州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审批表》 附件

3、《二〇一二届贵州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附件

4、《贵州大学明德学院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主题词: 2012届 普通高等学校 优秀毕业生 通知 抄 送:院党政办、各系、教务科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生科 2012年3月7日印发

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通知 篇13

各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2010】1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在我校2012届毕业生中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的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条件

1、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模范地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德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未留降级。

2、在校期间曾被授予校级以上“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实践先进队”等荣誉称号二次以上(含二次)。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测评列所在专业前1/2。

4、同等条件下在国家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考试中成绩优秀的学生优先。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6、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遵守纪律,信守诺言,讲究道德,履行协议,无弄虚作假、诋毁他人、不诚信签约等言行发生。

7、在毕业班后期管理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为学校的学风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8、在某一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作出突出贡献,在有关重大活动和比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9、省级优秀毕业生原则上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产生。

二、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1、评选优秀毕业生的工作,应在各学院党委的领导下与行政共同研究,注意听取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广大学生的意见。

2、优秀毕业生分省优、校优两级,两级优秀毕业生分别填写“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和“西南石油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评选结果装入学生档案。对省优毕业生,由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毕业生优秀事迹材料装入本人档案,学校在就业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上注明“省优毕业生”字样,并向用人单位优先推荐。

3、省级优秀毕业生由各学院向学校申报,经校评选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省教育厅。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各学院党委和行政研究通过,报校评选领导小组审批。

4、“优秀毕业生”称号的评选比例:省级“优秀毕业生”人数控制在专业年级总人数的1%,校级“优秀毕业生”控制在专业年级总人数10%以内。招生就业处依据各学院毕业生总人数划分省级、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名额(见附件一)。

5、从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各学院按通知要求广泛宣传动员,着手准备材料,进行推荐评选,并将候选人名单在院内公示7天,于11月8日前报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三、报送要求

省级优秀毕业生同时填写“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

二、附件三)和“西南石油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

四),校级优秀毕业生只填写“西南石油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四)。请各学院汇总填写“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省优毕业生名单表”(见附件五)、“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省优毕业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六)及“西南石油大学2012届优秀毕业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七),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书面材料(学院加盖公章)及电子文档(新建文件夹并以“**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汇总”命名)报送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4楼405室)。

四、奖励办法及要求

1、省级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颁发“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证书,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学校颁发“西南石油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证书。

2、严格掌握评优标准,宁缺毋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优秀大学毕业生必须模范遵守校纪法规,努力学习,扩展知识面,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和文明离校。若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不仅要取消优秀大学生毕业生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还要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如有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将其表现通报用人单位。

招生就业处

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通知 篇14

一、征稿对象

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教科研人员、教育管理者, 以及从事行政、后勤管理和图书馆、青少年宫等校外教育单位的教育工作者。

二、征稿范围

1. 有关教育改革、教育管理、素质教育、课堂教学、教学经验、教材教法、学法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德育工作、班主任工作、团队学生会工作、多媒体应用、特殊教育、幼儿教育等方面的优秀论文;

2. 有关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优秀教案、个案分析、教学点评、优秀课件等;

3. 有关教师辅导学生优秀作品, 包括学生的优秀作文、科技小发明、小制作和小论文等。

三、征稿要求

1. 所有参评论文要求“坚持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 主题鲜明, 重点突出, 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有一定的理论认识, 又要有自己的实践、思考、研究和创新。”论文中所提出的问题对当前教育教学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和参考价值;论文题目要精练、简短、明确, 论点要集中、鲜明, 论据要充实、有据;文字表达要规范、简洁、流畅;字数以不超过3000字为宜。

2. 教师制作的优秀课件、案例, 要求文件大小不超过1 0 MB, 注明课件制作软件 (请采用幻灯片) 及“参赛作者信息” (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课件名称、课件创新点、教材版本、名称、年级、邮编等) 。

3. 教师辅导学生的优秀作品要求:参评作品须书写工整或打印;科技小发明和小制作等形式的作品, 需提供相应作品的照片若干张, 并配相关文字说明。作品须注明学生姓名、年级、辅导教师姓名、联系电话、单位、邮编等。

四、相关说明

1. 所有参评的论文、教案和课件一律不退, 请自留底稿, 严禁抄袭、剽窃, 文责自负。有条件者请采用电子邮件投稿, 每人限投1~2篇论文。

2. 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组与相关杂志社共同聘请教育界资深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所有参评的论文、教案和课件及时进行评审, 两周之内 (不含节假日) 通知作者是否获奖, 若在此期限内未收到任何答复者, 请与评审组电话联系。

3. 教师辅导学生的优秀作品, 可由学校集体组织进行参评, 各学校将符合本次征稿范围的作品经过初评后集中推荐到评委会, 对于学校将给予颁发集体荣誉奖。

4. 参评提交截止日期

第一批截止日期:2012年6月30日;

第二批截止日期:2012年12月31日。

五、评选办法

1. 将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组与相关杂志社共同聘请教育界资深专家组成评委会, 依据科学、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参评作品进行评审, 严格评审程序, 保证评审质量。获奖名单将分为两批于截稿日期结束一个月内公布在相关网站和教育杂志上, 届时请各位获奖的老师留意查看。

2. 所有来稿将由评委会严格认真评审后, 统一签发“获奖通知书”, 并告之相关事宜。

3. 本次论文、教案和课件评选活动将设立特等奖及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 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组与相关杂志社共同颁发获奖证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享有职称评定、业绩考核方面的优先权。

4. 对于教师辅导学生的优秀作品, 将根据参评作品的质量, 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各若干名。获奖者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组与相关杂志社共同向辅导教师、学生颁发获奖证书。

5. 为扩大活动规模与参评论文、教案和课件的质量, 对组织10篇以上参评作品的学校及个人, 评委会将向组织单位或个人颁发优秀组织奖。

6. 所有参评的获奖论文, 均可根据作者要求, 优先安排在《学园》、《中外教育研究》等国内权威杂志上公开发表。

本次评选活动, 主要是为了激发全国各级学校教师的写作热情, 本着鼓励、激励原则, 可由各级教科研部门或学校统一组织参加评选活动, 汇总后统一邮寄。

来稿请寄:北京市清华大学84-84信箱优秀论文评审组〈收〉

邮编:100084

联系电话:010-88904288 88909882

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通知 篇15

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学院(部):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辽宁省2014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各学院评选的大连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的相关数据,现请认真做好2014届辽宁省优秀毕业生的数据审核、报送工作。各学院务必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

一、评选范围和人数

1、评选范围:2014届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

2、评选人数:各学院(部)的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及具有积极创业意识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选。

3、在各项活动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的前10%以上;曾获得校级及其以上表彰;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毕业设计未达到良好及以上者,辽宁省优秀毕业生称号自然淘汰。

5、辽宁省优秀毕业生从大连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中产生;且辽宁省优秀毕业生和大连市优秀毕业生不兼得。

6、辽宁省优秀毕业生参评学生不能有占用学校就业资源的违约记录。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各学院(部)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选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学院(部)将评选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送就业办。

2、被推荐参评的毕业生要认真填写《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审表》(11月29日到就业办以学院为单位领取),要求字迹工整,不得缺项,同时另附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

3、各学院要按照文件要求仔细审核毕业生填报情况,请于2013年12月6日前将《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辽宁省2014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表式)(附件2)和事迹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版】报送至就业办(研究生楼105)。推荐名单、事迹材料(命名,例:大连交通大学机械学院+姓名)【电子版】发送至李林OA。需按学号进行排序。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

招生与就业处就业办公室

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通知 篇16

各有关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评选2014年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桂教学生〔2014〕1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布置评选2014年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工作,并决定同时评选我校校级优秀毕业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比例

(一)评选对象:我校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本科按全校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1.2%比例推荐(全校本科共推荐22名)、专科按全校专科毕业生(含高职毕业生)总人数的1%比例推荐(全校专科共推荐10名);校级本科、专科优秀毕业生均按本班人数的10%比例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二)崇尚科学,勤奋学习,在校期间无补考、重修科目,各科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茅;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成绩优秀;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在校期间必须达到:

1.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必须每年都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中的其中一项荣誉。

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应优先推荐。

2.校级优秀毕业生:本科生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党员”、“优秀团员”荣誉共2项次及以上(获得其他全区性、全市性比赛或活动奖项,获得其他校级奖项的,获得1项奖项可参照1项荣誉执行);专科生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党员”、“优秀团员”荣誉共1项次及以上(获得其他全区性、全市性比赛或活动奖项,获得其他校级奖项的,获得1项奖项可参照1项荣誉执行)。

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其他条件与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相同。

三、专科升本科毕业生在校学习时间计算办法

“3+2”制专科升本科毕业生的在校学习时间从读专科阶段计起。

四、表彰和奖励办法

被评为2014年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将分别获得由自治区教育厅、我校颁发的“优秀毕业生证书”;证书复印件存入本人档案;给予一定的奖励;优秀毕业生优先推荐就业,做到优生优荐、优才优用。

五、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3月25日(星期二)前,个人自荐填表并提交材料;班级评议、推荐。

(二)3月28日(星期五)前,各学院审核、推荐并写评语,上报材料。

(三)4月8日(星期二)前,学生工作部(处)、招生就业处评议,报学校领导审定。

(四)学校领导审定通过后公示3天。

六、递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自治区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可同时填表、申报,但不兼评。自治区级推荐不上的,可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

(二)各二级学院推荐的自治区级、校级优秀毕业生人选,均按照推荐先后顺序排名。

(三)填写附件2和附件4“优秀毕业生登记表”(A4双面打印,一式二份)的同时,要附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党员”、“优秀团员”等校级以上(含校级)证书的复印件,以及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等材料。以上材料均要经过二级学院审核、加盖公章。

附件4上交纸质版。附件

1、附件

2、附件3和附件5上报纸质版,同时将电子版发到学工处邮箱xgc2808029@126.com。

(四)本通知及各种表格可在学校网“校园公告”栏和“学生工作部(处)网页”查阅、下载。

(五)各学院必须严格审核,任何个人、集体均不得弄虚作假,造假者一旦被发现,将受到严肃处理。

七、工作联系部门、人员

学生工作部(处),劳昌锦、刘姗姗(本部)、陈文海(东校区),电话2807129、2808029,2860108。

附件:1.2014年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表

2.2014年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2014年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评审材料一览表

4.钦州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2014年)

5.2014年推荐优秀毕业生名单及成绩排名表

钦州学院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通知 篇17

一、参评对象

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教科研人员、教育管理者, 以及从事行政、后勤管理和图书馆、青少年宫等校外教育单位的教育工作者。

二、参评范围

1.有关教育改革、教育管理、素质教育、教育创新、课堂教学、教学经验、教材教法、学法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德育工作、班主任工作、团队学生会工作、多媒体应用、特殊教育、幼儿教育等方面的优秀论文;

2.有关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优秀教案、个案分析、教学点评、优秀课件等;

3.有关教师辅导学生优秀作品, 包括学生的优秀作文、科技小发明、小制作和小论文等。

三、参评要求

1.所有参评论文要求“主题鲜明, 重点突出, 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有一定的理论认识, 又要有自己的实践、思考、研究和创新。”论文中所提出的问题对当前教育教学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和参考价值;论文题目要精练、简短、明确, 论点要集中、鲜明, 论据要充实、有据;文字表达要规范、简洁、流畅;字数以不超过3000字为宜。

2.教师制作的优秀课件、案例, 要求文件大小不超过10MB, 注明课件制作软件 (请采用幻灯片) 及参评作者信息 (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课件名称、课件创新点、教材版本、名称、年级、邮编等) 。

3.教师辅导学生的优秀作品要求:参评作品须书写工整或打印;科技小发明和小制作等形式的作品, 需提供相应作品的照片若干张, 并配相关文字说明。作品须注明学生姓名、年级、辅导教师姓名、联系电话、单位、邮编等。

四、相关说明

1.所有参评的论文、教案和课件一律不退, 请自留底稿, 文责自负。请采用电子邮件投稿, 每人限投1~2篇论文。

2.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十二五”科研规划全国重点课题组与相关杂志社共同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及时进行评审, 两周之内通知作者是否获奖, 若在此期限内未收到任何答复者, 请与评审组电话联系。

3.教师辅导学生的优秀作品, 可由学校集体组织进行参评, 各学校将符合本次征稿范围的作品经过初评后集中推荐到评委会, 对于学校将给予颁发集体荣誉奖。

4.参评提交截止日期:

第一批截止日期:2013年6月30日

第二批截止日期:2013年12月31日

五、评选办法

1.依据科学、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参评作品进行评审, 严格评审程序, 保证评审质量。获奖名单将分为两批于截稿日期结束一个月内公布在相关网站和教育杂志上, 届时请各位获奖的老师留意查看。

2.所有来稿将由评委会严格认真评审后, 统一签发“获奖通知书”, 并告之相关事宜。

3.本次评选活动将设立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 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十二五”科研规划全国重点课题组与相关杂志社共同颁发获奖证书, 根据有关规定, 享有职称评定、业绩考核方面的优先权。

4.为扩大活动规模与参评论文、教案和课件的质量, 对组织10篇以上参评作品的学校及个人, 评委会将向组织单位或个人颁发“优秀组织奖”。

5.所有参评的获奖论文, 均可根据作者要求, 优先安排在《学园》、《中外教育研究》等国内权威杂志上公开发表。

本次评选活动, 本着激励、自愿参加的原则, 可由各级教科研部门统一组织参加。

来稿请寄:北京市清华大学84-84信箱

优秀论文评审组〈收〉

邮编:100084

联系电话:010-88909395 88909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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