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二级优秀医院”奖惩办法

2024-08-08

创建“二级优秀医院”奖惩办法(共10篇)

创建“二级优秀医院”奖惩办法 篇1

创建“二级优秀医院”奖惩办法

为了全力争创湖北省“二级优秀妇幼保健院”,促使各科室、各科室负责人、全体职工切实认识到创优的重大意义及深远影响,真正全体行动起来,承担各自责任,履行各自职责,并表彰奖励在创优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经院委会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创二优工作在院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任何科室及个人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及调度。同时要与其他科室积极配合,按时报送自查报告,收集汇总创建活动资料。对不服从管理的科室及责任人将予以严惩。

二、以科室为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湖北省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标准(二级)》要求,积极参加创建活动各项会议,做好学习与会议笔记,不按要求组织学习或不参加学习的,每次罚款50元。

三、积极参加在创二优活动中的培训、考试、考核及各种演练,努力掌握应知应会的内容,有事不能参加必须提前向创建办请假,对无故不参加或不合格者罚款50元。

四、在创二优活动中,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自觉接受创二优活动领导小组的检查,按照检查提出措施进行整改。主动为各级检查组提供检查资料。对不接受整改和不及时改进的科室罚款500元。

五、在创二优活动中,要努力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确保创二优工作与各项工作推进两不误。若有服务态度投诉、有医疗责任纠纷发生的,经查实因医务人员过失,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予以重罚。

六、凡在创建过程中受过医院处罚的科室或个人一律记入创建黑名单,同时取消年本度一切评优、进修培训及晋升晋级资格。

七、在创优过程中凡责任人应得分数而未得到,每失一分予以500元罚款;难得分,而通过责任人努力争取到的分数,每争取一分予以500元奖励。

八、为把创二优工作做扎实,经上级评审达到优秀标准的,同时在创建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科室、科主任及个人,院方会从院长奖励基金中另外给予奖励,并在年度评优、进修培训、试用期转正、晋升职称、工资晋级等方面优先考虑。对进入创建工作黑名单的科室及个人,不论创“二优”是否通过,都不给予奖励;同时取消年度的一切评优及晋升晋级资格。

九、本办法经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监督执行。本办法由创建办负责解释。

XX街道文明创建考核奖惩办法 篇2

为进一步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常态长效开展,结合街道文明创建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内容

1.市级及以上文明创建通报排名情况;

2.上级及街道本级文明创建督查问题清单完成情况;

3.上级及街道本级下达的各项创建任务完成情况。

二、奖惩办法

(一)奖励

1.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单次测评成绩位于前三名予以奖励。第一名的按1000元/人奖励该社区书记、主任和所查区域的网格长及其工作人员。第二名的按800元/人奖励;第三名的按600元/人奖励。

2.受到奖励的所在社区的书记、主任,网格区域的网格长及其工作人员,享受“三个优先”,即在街道各类评先评优中予以优先考虑;在社居两委换届中符合提名资格的,予以优先考虑;在提拔任用中予以优先考虑。

3.社区在市级及以上考评中,荣获连续2次及以上前三名名次的,在推荐优先党组织或先进社区等荣誉称号时,予以直接提名。

(二)处罚

1.若社区在单次测评成绩位于全市倒数第一、二名,由街道主要负责人约谈该社区主要负责人和网格长,并一次扣发该社区书记及主任的300元/人绩效,被查区域的网格长200元/人的绩效。

2.连续2次或累计3次测评成绩位于全市倒数第一名的社区,取消该社区书记、主任和被查区域的网格长在“一述四定”中的评先评优资格,并在连续第二次或累计第三次时,扣发该社区书记、主任及被查区域的网格长及其工作人员的500元/人绩效。由街道主要负责人和纪工委负责人共同约谈街道分工该社区的负责人、社区书记、主任和被查区域的网格长。

3.对上级及街道本级文明创建督查问题清单及各项创建任务限时整改完成情况。第一次督查发现未按时间整改到位的,由街道主要负责人约谈该社区两位主要负责人和网格长。第二次整改不到位的,取消该社区书记、主任和被查区域的网格长在“一述四定”等考核中的评先评优资格。由街道主要负责人和纪工委负责人共同约谈街道分工该社区的负责人、社区书记、主任和被查区域的网格长,并一次扣发该社区书记、主任及被查区域的网格长每人300元绩效。

4.对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因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严重影响到全街道文明创建工作的,由街道纪工委依纪依规启动问责。

三、其他规定

1、未尽事宜,由街道党工委另行研究。

2、街道纪工委印发的《XX街道文明创建督查(问责)方案》不再执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3、街道组织室、财政所同步做好受到奖励与处罚人员的档案记录,并对照执行,原则上奖金和扣发绩效在考核结果后的次月随工资执行。

医院奖惩办法 篇3

第一章

奖励项目

第一条

精神文明奖、科研成果奖、论文成果奖、业务竞赛奖和各种先进。医院按院外颁奖单位发放双倍份额的奖金予以奖励。

第二条

出版有利于医院建设的文章(学术论文)、新闻报导奖。文章、新闻报导等稿件投稿前须经医院有关职能部门登记、院主管领导审批。医院按杂志、报纸发放同等份额的稿费奖励作者。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或在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上发表的稿件,版面费医院给予全部报销,审稿费自理,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奖励500元,个案报道和摘要奖励100元。学术论文、综述每篇奖励300元,个案报道和摘要每篇奖励50元。

第三条

院内理论、操作竞赛奖

经院部同意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院内理论、操作竞赛,奖金在300元/项/人。获奖情况由组织比赛部门报院办审批。

第四条

委屈奖

在工作当中没有过错而受到病人或家属谩骂、攻击所致躯体受到伤害或者精神方面的损害,经发生事件科室向主管部门提出并经院办公室核实,奖励30~300元。

第五条

揭发、阻止坏人坏事,见义勇为、维护医院声誉,奖励500元。

第二章

惩罚项目

第七条

精神文明、医德医风方面:

1、不执行首问、首诊负责制,扣当事人20元。被病人或家属投诉,确有不当者,扣当事人20~50元。

2、有意刁难病人、家属、外来办事人员,扣当事人50元。在现场不规劝者扣10元;参与谩骂者扣当事人30元。体罚病人,扣当事人100元。

3、利用职权在工作或医疗服务过程中,吃回扣、搭车开药、收受红包等,经核实按所值金额3倍处罚当事人;索要红包、物品按所值金额5倍处罚当事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罚款50~100元。

4、职工打架,除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扣当事人100元。谩骂他人或互相谩骂,扣当事人30元。

5、因黄、赌、毒受治安部门处罚的,扣当事人200元;为黄、赌、毒提供场所的,扣当事人200元;因违法违纪受司法部门行政拘留及更重处罚者,扣当事人500元。租房者利用出租房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部门处罚,扣房东200元(房东负有连带责任)。

6、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者,扣当事50元。受医院行政警告或党纪处分及更重处罚者扣当事人300~500元。

7、偷盗、偷电、偷水、私分、侵占医院物品,扣当事人100元并罚款3倍。

8、损坏花草树木、庭院设施或者乱砍树木者(或家属造成的损失)除赔偿损失外扣当事人5~50元。

9、未按规定完成临时分配区域卫生任务的,或卫生检查不合格的,扣科室班组负责人10元。

第八条

劳动纪律、考勤方面

1、旷工半天扣当事人20元,超过半天的按每半天20元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2、上班脱岗、串岗3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

3、外出开会、学习不按规定时间返回,以旷工论处。

4、外出进修未经医院批准中途退学者,进修的各种费用自己负责。按旷工3天处理。

5、违反规定上班睡觉或做私活,扣当事人10元。

6、各种会议(含学术会议)无正当理由迟到者扣1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按旷工处理。

7、上班时间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当事人50元,扣科室负责人20元。

8、不经科领导同意擅自换班者扣当事人20元,造成不良后果另行处理。第九条

职责制度方面

1、不履行工作职责,或违反工作程序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扣当事人50元。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扣当事人100元,并扣科室负责人30元。

2、由于科室及部门或个人之间工作中不配合,工作推诿、拖延而严重影响工作的,经查确有不当者,每次扣当事人50~100元。

3、主管部门收到有关科室的书面请示报告,须在10个工作日内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不按时答复,每延迟一天,扣主管部门负责人10元。

4、违反防火安全有关规定或存在安全、防火隐患,经指出后仍不进行整改的,扣责任人30元。违反计划生育规定,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扣当事人50元。

5、装修房屋未按规定经院部审批而擅自拆墙、改变房屋结构者,罚500元,并在限期内修正,未在限定时间内修复的,每延迟一天罚50元,直到恢复原样为止。

6、由于个人过错,被新闻传媒曝光,扣当事人300元;被上级行政部门通报批评的,扣当事人200元;并扣所在科室负责人100元。

7、在由院内、外组织的工作检查中,凡发现一处违反职责制度的问题者,扣当事人10元。

8、各种报表或上报的数据资料未据实填写,按差错处理,一次扣当事人10元。规定上报的资料不按时完成,扣科室负责人10元。

9、发生重大恶性事件时,扣当事人500元,所造成损失另行处理;扣科室班组负责人300元、扣主管部门负责人200元(涉及精神文明、医德医风方面的,扣有关方面负责人200元)、扣分管院领导100元。

10、乱开各种证明,扣当事人50~100元,情节严重者按规定处罚。

11、违反医院有关规定,乱搭、乱盖、乱种、乱养殖、乱放物品、乱倒垃圾者(家属),扣当事人(职工)10元。并限期改正,否则另行处理。

12、不能放纵宠物在公共场所造成粪便污染和扰乱公共秩序,违者扣当事人20元/次。

13、聘用没有身份证、暂住证、计生证的人员为临时工,每发现一次扣主管部门负责人100元。

14、各级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进行查房、检查或指导工作,扣当事人20元。

15、各种物品的采购须注重质量,如发现重大或批量物品质量问题,扣当 事人100元。所造成的损失另行处理。

16、已发生的差错、事故及不轨行为,当事人或管理人员知情不报,扣50~100元;已报告的,有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在10天内不处理,扣部门负责人50~100元。

第十条

医疗护理方面

1、发生医疗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四级医疗事故,扣当事人100元;负责人扣50元;三级扣200元;二级扣300元;一级扣400元。发生医疗事故的科室,科室负责人按事故级别的50%扣。发生严重差错扣当事人30元;一般差错扣当事人5元。

2、重症、危急症、疑难症应请示上级医师或组织会诊而未请示或会诊,影响治疗的,扣当事人10元/例,扣科主任5元/例。无正当理由临床科室请会诊或检查无故拖延时间或不到的扣当事人10元。

3、采取的医疗措施按规定须经病人或家属签字而未签字的,每次扣责任人5元。因此造成的医疗纠纷,另行处理。

4、主治医生、科主任或副主任医生未履行查房职责,一次扣5元;病人入院三天后,病历中无科主任(或科负责人)审查签名,扣科室负责人5元/份。新入院病人,24小时内未完成病历,扣当事人20元/份。新入院病人及已处理的门诊病人缺门诊记录,扣当事人10元/次。阶段小结及病程记录不按时完成扣5元/次。

5、临床科室按医院有关规定分类收治病人,如遇特殊情况,须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得到批准,否则,每发现1例扣科室负责人100元并按其他相关规定处理。

6、检查治疗无适应症或检查治疗与病情不符,扣当事人10元。病历有检查化验医嘱已收费,但无报告单,除赔偿损失以外,扣当事人5元。放射科丢失检查片子,每张50元。医技科室发错报告或拖延报告者,扣当事人10元/次。为此造成病人治疗不当,加重病情者,另行处理。

7、处方书写不合格,扣当事人2元/张;药剂人员把关不严,扣当事人2元/张;诊断与治疗用药不符,扣当事人5元/张。发错药,扣当事人10元/张;造成较大损失或事故的,另行处理。

8、药剂科要保证常用药品及卫生材料供应,如短缺时应在1天内恢复供应,每延迟1天,扣责任人10元/天。

9、漏报或超过规定时间上报传染病例及各种按规定需上报的病种,扣责任人20元/例。因漏报造成不良后果,另行处理。

10、科室感控监测不合格,扣责任人5元/次/项。违反无菌技术操作原则进行操作者,扣责任人10元/次。穿工作服到会议室、食堂或外出购物、劳动,或用工作服擦拭物品,扣当事人5元/次。

11、不按要求准备病房应备置的急救物品,扣责任人10元/次。造成不良后果另行处理。

12、医疗护理理论考试或技术操作考核不达标者,每次扣当事人10元。无故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作弊者,扣当事人20元。进修考试成绩中,每一门不及格扣100元。

第十一条

病案图书管理方面

1、病历书写不达标者,扣责任人50元/份,扣科主任30元;错、漏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否则每处扣当事人2元。

2、病历不按时归档,图书室借书不按时归还,每拖延一日扣当事人2元/份;如有拆散、损坏的,扣当事人30元/份;遗失病历,扣当事人100元/份,并由当事人写明情况存病案室备查。遗失图书,照原价赔偿并按原价双倍罚款。

3、不审查病历或对不合格病历装订归档,扣当事人10元/份。审查不认真,已归档病历有明显差错的,每处扣当事人5元。

4、不按规定办理病历、图书借出和病历复印手续,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元。

5、医疗信息统计报表不按时上报,每拖延一日扣当事人5元。

6、医保、病案材料未按规定进行数据备份或备份记录不全,机房设施维护保养不好,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0元。造成严重后果另行处理。

第十二条

后勤方面

1、营养食堂提供的食物有霉变、异味或因卫生问题而无法食用的,一次扣责任人30元。造成就餐者食物中毒,扣责任人300元,扣负责人200元,构成事故的依法处置。

2、由于主观原因,造成病人吃饭时间延误的,扣责任人30元。工作人员不按饮食卫生规定操作(在开餐时不戴口罩、用手抓熟食、生熟食品混放等),一次扣10元。

3、人为过错造成医院车辆损坏,扣当事人30元,维修费用由当事人承担。车辆行驶过程中,因违反交通规则受处罚等费用由当事人承担(车辆在外地行驶过程中,因不熟悉行驶路线而受处罚等费用不按本条款处理)。

4、有关泥工、木工、水电维修等申请发出后(派工单或电话通知后),借故推诿或拖延者,扣当事人10元。

5、花工负责医院花木养护工作,应保持无大面积枯萎、虫害,每发现一处,扣当事人10元。

6、锅炉工无故不按时供汽,影响正常开饭时间或影响医疗器械、医用物品消毒的,每次扣责任人30元。

7、洗衣班不按规定更换卫生装备,或不按医院感染管理要求清洗衣物,或洗涤的物品不干净、送到科室的物品有破损影响使用者,扣当事人5元/次。

8、医院内发生盗窃案件(乱停乱放除外),500元以内扣当班执勤人员20元,500~1000元的扣50元,1000元以上扣100元。因值班人员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另行处理。

9、利用医院设施、场地、器械、工具等搞不正当的交易,牟取非法收入者,按所值金额3倍处罚当事人,并扣当事人20元。

10、班组、个人保管使用的设备、物资损坏或丢失,确有过失者,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并扣当事人20元。因责任不明或无人负责的,从该科室(班组)的劳务费中扣除赔偿,并扣负责人50元。

第十三条

财经、物价管理方面

1、在诊疗过程中私自收取费用的,按私自收费所得5倍罚款。

2、财会人员、物资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违反财经制度、财经纪律和物资管理规定,扣当事人30元。扣科室负责人15元,造成严重损失另行处理。

3、在收费、算账、划价过程中出现差错者,一次扣5元;并按差错的金额全额赔偿;如追回损失的,可退回上述赔偿。多收病人费用,查实后如数退还病人。

4、违反物价政策,如擅自提价、分解收费、增加收费项目,扣当事人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另行处理。

5、招标药品或招标材料未执行招标价,扣责任人每次50元/项。

6、违反《医院收费管理办法》,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元。

7、违反医院物资设备采购制度,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元。

8、药库调价不及时,扣责任人20元;物价员对医疗服务价格变动不及时,扣责任人20元,扣科室负责人10元。造成医院经济损失另行处理。

第十四条

档案管理方面

1、各种公函密件未按规定传送、传阅、登记,每次扣责任人20元;造成文件泄密的,每次扣责任人50元;丢失密件每次扣责任人100元。

2、门卫收发人员错发或漏发书刊、杂志,每次扣责任人5元。造成书刊丢失的照价赔偿。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造成失密、材料丢失和损坏等,扣责任人50元,情节严重的另行处理。

4、科室档案专(兼)职人员及档案网络人员要按规定时间上交综合档案应归档的文件材料,逾期不移交,扣责任人20元。

5、医院购回贵重或大型设备,在开箱验收时,设备采购部门要通知医院综合档案室的档案员参加,如不通知,造成设备资料丢失的,扣有关责任人50元。情节严重的另行处理。

第十五条

经济损失方面

造成医院经济损失的,包括赔偿、补偿、损坏、被盗、被罚款、贪污、浪费、决策失误等事宜,当事人确有过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所在科室按所受损失的5%进行赔偿,当事人按所受损失的5%进行赔偿。

第十六条 奖惩的监督执行程序

1、医院党政领导成员根据工作的分工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监督责任。各职能部门、科室、班组负责人根据工作的职责承担相应的监督责任。

2、各科室、个人有符合医院《奖惩办法》有关规定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所在科室报告,然后由本科室签署意见提交主管部门或院办公室。有关知情人员也可以以书面方式直接向主管部门或院办公室投诉。

3、主管部门在接到上报材料或投诉后,应进行调查核实,经审核属实的按医院《奖惩办法》的有关条款进行奖惩。

4、被投诉的部门或个人,有义务向调查人员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并有陈述、辩护的权利。

5、如有超出《奖惩办法》以外的奖惩事项,经院办公室提出议案,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由院办公室执行。有关奖惩的情况,院办公室应及时向各主管职能部门反馈。

6、对处理结果如有异议,当事人可在5天内向工会委员会申诉,工会委员会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十七条

其它未规定事项的处理

《奖惩办法》各项中未提及的其它事项,由相关部门认定事实,院办公室审核后参照相关条款处理或提出议案,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执行。

第十八条

责任的认定

经调查责任明确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当事人责任不明确者,由所在科室承担主要责任;科室之间责任不明确者,由主管部门承担主要责任;主管部门之间责任不明确者,由分管院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分管院领导之间责任不明确者,由院长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九条

附则

1、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仅反映了质量管理的一个方面,并不取代其它方面的管理要求,比如,旷工半天,按人事管理要求,还应扣罚半天的工资。

2、某人某事的情况符合本《办法》中的数条规定,按金额最高的条款进行奖励或惩罚,同时经济损失方面仍要承担赔偿责任。

3、本《办法》经职代会通过后执行,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医院发展实际需要,经院办公会讨论,可作部分临时修改或补充。

等级医院评审奖惩办法范文 篇4

医院开展等级评审,是实现医院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加快医院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制约职工积极参与创建,增强全员参与创建的主动性,保证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特制订等级医院评审奖惩办法如下。

一、执行对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各科室以及全院各级、各类人员。适用于各科室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适用于等级医院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督导组日常督导检查;适用于医院聘请院外专家的督导检查;适用于市卫生局组织的专家组对医院等级评审的检查。

二、执行程序:各督导组按照《二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实施方案》规定的督导检查方式,对各科室进行自查和整改的情况进行评检查汇总,结果上报领导小组,对存在问题按奖惩办法进行处罚;等级评审领导小组对办公室成员及各督导小组是否按规定履行职责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罚。

三、奖惩方式:本奖惩办法施行三级责任追究制度。如发现在创建活动中科室自查问题不到位,整改不彻底及督导整改小组督导不力等情况,除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外,同时追究科室主任及主管领导的责任。

四、奖惩办法

(一)会议、学习奖惩办法。

二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是全院参与的一项工作,因此医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需要定期组织各种学习和召开各种会议。对于无辜不参加学习和会议的人员,发现一次扣罚直接责任人50元,扣罚科室主任100元,扣罚责任领导100元。两次以上不参加会议和学习的,扣罚加倍。各阶段科室组织人员参见会议和学习前3名的科室,奖励科室主任和主管领导各200元。

(二)加班奖惩办法

本次等级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自创建开始至结束全院上下实行弹性加班制,原则上每天加班不少于2小时,加班时间科室可自行规定并报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医院成立考核小组定期不定期考核,对于无辜不参加加班的人员,按旷工处理,发现一次扣罚直接责任人50元,扣罚科室主任100元,扣罚责任领导100元。

(三)科室自查自纠奖惩办法

医院统一组织的各阶段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问题自查不明确,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及时的,一次扣罚责任人100元,扣罚科室主任200元,扣罚责任领导200元。同一问题出现2次的,扣罚加倍。各阶段自查工作排名前3的科室,奖励责任人100元,奖励科室主任及主管领导各200元。

(四)科室整改奖惩办法

各科室通过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及督导小组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科室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扣罚责任人200元,扣罚科室主任400元,扣罚责任领导400元。整改情况排名前3的科室,奖励责任人200元,奖励科室主任级主管领导各400元。

(五)评审督导小组履职奖罚

在等级医院创建工程中,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成员及各个督导小组没有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职责履行的,一次扣罚责任人300元,扣罚组长500元。

(六)模拟检查存在问题奖罚。

在医院聘请上级专家进行的模拟检查中,专家反馈出来科室软硬件指标不符合评审细则要求的,扣罚责任人300元,扣罚科室主任和主管领导500元。完成较好的科室奖励责任人500元,奖励科室主任和主管领导1000元。

(七)市卫生局专家组评审存在问题奖罚

在市卫生局专家组组织的正式评审中,专家反馈出来科室软硬件指标不符合评审细则要求的,扣罚责任人500元,扣罚科室主任和主管领导1000元。排名前3的科室奖励责任人1000元,奖励科室主任和主管领导1500元。

争创三级甲等医院奖惩管理办法 篇5

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是国务院《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要求的重要内容,也是我院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直接影响到医院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全院各部门、科室和全体职工要充分认识医院创建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对创建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创建三级甲等医院工作为契机,实现医院管理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全面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为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各部门、科室以及全院各级、各类人员。适用于创建三甲办公室及各督导组日常督导检查;医院组织的各阶段大型自查;医院聘请院外专家的督导检查;卫生厅组织的专家对医院等级评审的检查。

二、本办法执行程序:各督导组按照评审标准进行检查汇总,结果上报创三甲办公室,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材料,提出奖惩建议,报请院务会研究后执行。

三、奖惩办法

(一)日常督导检查

各督导检查组、部门、创三甲办公室督导检查全院各部门、科室争创三甲的各项工作,将督查结果进行挂网或简报通报,同时纳入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每月日常督查结果前五位的临床、护理、医技科室,给予科室主要负责人及科室内审员各1000元奖励;日常督查结果不及格的科室,给予科室负责人及科室内审员全院通报警示。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部门、科室负责人或内审员,责其限期整改并跟踪其整改结果。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部门、科室,对科室负责人、内审员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各处罚300元。无故不参加医院创三甲工作会议的相关责任人,每次处罚100元并在院内网进行公示。

(二)医院组织的第一阶段大型自查

医院在4月份组织迎评第一阶段自查,检查结果挂网通报,同时纳入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检查结果前五位的临床、护理、医技、后勤、1

职能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及临床医技科室的迎评内审员各3000元奖励;检查结果不及格的部门及科室负责人、内审员全院通报批评并各处罚500元,责令部门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查找原因,限期整改。

(三)医院组织的第二阶段大型自查

医院在7月份组织迎评第二阶段自查,检查结果挂网通报,纳入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检查结果前五位的临床医技科室,给予科室10000元、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临床医技科室内审员各3000元奖励;检查结果不及格的部门及科室,给予扣科室奖金2000元,部门及科室负责人及内审员全院通报,各处罚1000元处理,责令部门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查找原因,限期整改。

(四)医院聘请院外专家检查

医院在10月份医院将聘请院外专家对迎评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在院内网进行通报,同时纳入医院医疗质量考核。在评审标准细则中,能达到“A”级标准者,本科室全部达到的前5位的临床、护理、医技科室,迎评任务指标完成A级标准数量前3位的行政后勤单位,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被等级评审专家认定是我院工作亮点的单位,各给予5000元奖励,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内审员各3000元奖励。迎评任务指标完成60%以下A级标准的单位和责任人或院外专家查出不符合标准,存在重大隐患或重大问题的部门、科室,给予部门、科室负责人及内审员全院通报批评,各处罚5000元,扣部门、科室奖金1万元。责令部门负责人及内审员写出书面检查,查找原因,限期整改。

(五)卫生厅组织的专家对医院等级评审的初审检查和复审检查活动。

积极做好医院评审工作,组织有利,措施得当,本部门、科室迎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迎评任务指标完成A级标准数量前5位的临床科室和前5位护理单元,迎评任务指标完成A级标准数量前3位的职能、后勤科室,医院授予“迎评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3个先进集体中各推举出两位先进个人,医院授予“迎评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予以通报表彰,医院对“迎评工作先进集体”各奖励一万元,对“迎评工作先进集体”主要负责人各奖励5000元,对“迎评

工作先进个人”各奖励2000元。其他完成迎评任务指标80%以上A级标准,但未获得“迎评工作先进集体”单位,以及在等级评审工作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被省评审专家认定是我院工作亮点的部门、科室各奖励3000元。

未能认真完成等级评审工作,态度消极,组织无力,在院内、外专家进行的等级评审检查中,迎评任务指标完成70%以上,80%以下A级标准的科室,扣科室奖金1万元,给予全院通报,对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3000元处罚,对科室内审员及负责人2000元处罚,取消本科室及以上人员年终评优及奖励资格。迎评任务指标完成60%以上,70%以下A级标准的科室,扣科室奖金2万元,给予全院通报,对部门及科室主要负责人给予5000元处罚,对科室责任人及内审员3000元处罚,取消科室及以上人员年终评优及奖励资格。迎评任务指标完成60%以下A级标准的科室,扣科室奖金3万元,并全院通报,劝退或解聘科室主要负责人行政职务,对科室内审员及责任人给予待岗处理,取消本科室及所有人员年终评优及奖励资格,科室负责人、迎评内审员及责任人年终考核定位不合格等次。在等级评审工作中,因不履行职责,等级评审专家查出不符合标准,存在重大隐患或重大问题,对我院等级评审造成不良影响的科室和责任人,解聘科室主要负责人行政职务并记过处分,对科室内审员及责任人给予待岗并记过处分,取消本科室及所有人员年终评优及奖励资格,部门及科室负责人、迎评内审员及责任人年终考核不合格,扣除本科室一年50%奖金。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创建“二级优秀医院”奖惩办法 篇6

为做好新农合工作考核、评估和奖惩建立有效的绩效激励机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完善服务功能,确保新农合医疗在我院的健康运行,根据《邻水县新农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完善服务功能,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我县新农合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方法

1、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对新农合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质量考核的各项内容,一是成立以院领导为主的领导小组,二是成立以人事、医务科、护理部、院办、农合办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的考核小组和监管小组,考核小组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全院的质量考核工作,并接受群众的监督。

2、严格考核,务求实效。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实行领导评议和群众评议相结合,坚持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考核分平时考核和考核。平时考核由院考核小组深入科室,与患者面对面,采取一看、二听、三走访等多种形式,对所在科室农合管理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要明确记载,一月一汇总,其结果作为各科当月绩效的依据。考核在每年年末进行,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三、考核内容和量化标准

1、考核内容为:病人入院管理(入院登记情况、身份确认、病种初审、外伤核定情况等)、住院管理(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医疗文书书写、病人知情同意、收费情况等)、出院管理(出院资料齐全、结算及时准确)、政策学习(医务人员对新农合医疗政策的知晓度)。

2、对所考核内容进行逐一打分,四项考核分值相加后为科室本月考核总分,其中入院管理30分,住院管理30分,出院管理20分,政策学习20分。

四、考核奖惩

1、每月一次的质量考核结果,直接与科室当月的绩效工资分配挂钩,考核总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除当月效益工资的1%。

2、凡因违规出现医疗争议、纠纷及涉及到职工个人的扣分的,无论是否给医院或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分值比例扣当月绩效外,另按医院相关考核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暂停执业、调离岗位或辞退等处罚。

创建二级医院申报材料 篇7

**市第四人民医院创建二级医院评审材料评价标准与细则

六、医院管理9医学装备管理6.9.3按照《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优先配置功能适用、技术适宜的医疗设备;相关大型设备的使用人员持证上岗,应有社会效益、临床使用效果、应用质量功能开发程序等分析6.9.3.1制定常规与大型医学装备配置方案【C】1.有医学装备配置原则与配置标准,根据医院功能定位和发展规划,制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配置方案。优先配置功能适用、技术适宜、节能环保的装备。注重资源共享,杜绝盲目配置。2.有医学装备购置论证相关制度与决策程序,单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医学装备有可行性论证3.购置纳入国家规定管理品目的大型设备持有配置许可证。说明:根据医院功能定位和发展规划,制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配置方案。优先配置功能适用、技术适宜、节能环保的装备。注重资源共享,杜绝盲目配置,单价在10万元及以上的医学装备有可行性论证,纳入国家规定管理品目的大型设备持有配置许可证。材料目录:1.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可行性论证2.设备购置审批制度3.大型医疗设备CT配置证4.医学装备配置原则与配置标准【B】符合“C”,并1.有根据全国卫生系统医疗器械仪器设备分类与代码,建立的医学装备分类、分户电子账目,实行信息化管理。2.有健全医学装备档案管理制度与完整的档案资料,单价在5万元及以上的医学装备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作到档案齐全、账目明晰、帐物相符、完整准确。说明:根据医疗器械仪器设备分类与代码,建立电子账目,实行信息化管理,有健全的医学装备档案管理制度与完整的档案资料,单价在5万元及以上的医学装备单独建档,帐物相符。材料目录:1.医院固定资产类别折旧年限表2.5万元以上设备清单(详细的档案资料见设备科)【A】符合“B”,并有实施医学装备配置方案的全程监管和审计以及完整的相关资料。说明:医学装备配置方案全程监管,立项、请示、论证、招标、审计等按有关法规和制度执行,手续完备。

创建“二级优秀医院”奖惩办法 篇8

某某医院创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一类指标

某某医院创建于1939年,经过了两个世纪??年的风雨历程。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医院得到了不断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的二十余年间,医院在建设规模、设备更新、医务人员数量、医疗技术持续性改进等方面更是有了前所未有的改观。

2011年年底,我院在各级政府的关心、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帮助下,通过全院??名员工的艰辛发奋努力,将整体东迁到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的新建医院,届时医院在各个方面将以一个崭新的面貌姿态服务于人民群众。

目前医院建筑总面积为??平方米,实际开放床位数??张。2011年年底搬迁到新建医院后,第一期建筑面积??平方米,规划实际开放床位数??张,平均每张床位占建筑面积80.25平方米;第二期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规划实际开放床位数??张,预期将按照二甲医院建筑面积标准规划并达到编委、卫生局下达设置800张床位的目标。

医院目前设置有综合内科、外科、骨科、妇产科、儿科、消化内科、传染科、重症医学科(4张床位)、中医科、针灸科、康复科、检验科(含病理科)、放射科、超声中心等一级科室及心内科、神经内科、新生儿科、妇科、呼吸内科、内分泌科等二级科室。

截至到2010年年底,医院有正式职工?人,按国家劳动人事制某某医院创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资料

度规定聘用职工?人,共计?人。其中,医卫人员?人(执业护士占?人,其中病房护士?人),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与卫技人员之比是1:0.98,与病房护士之比是1:0.4。

在依法执业上,医院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七和二十八条的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定期对《医疗执业许可证》进行校验,并严格按照《医疗执业许可证》规定的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在各项诊疗活动中,从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以及将科室外包、租赁经营的行为。在临床用血上,我院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建立血库,其血源按规定采用来自某某地区中心血站(包含全血、成份血及血浆等),同时负责我区和部份民营医院的供血及监控。

在医德医风建设上,我院常抓不懈,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使医务人员在心灵上构筑高尚的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并在实际工作中大力褒扬高尚的医德情操,决不姑息败坏医德的风气存在。通过每月不定期对出院病人的电话调查,使我院住院病人对医院的满意度达到90%左右。

创建“二级优秀医院”奖惩办法 篇9

12月7日,贵阳市二级综合医院评审专家组一行对我院创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工作进行了一天的检查评审,最后,我院以较好的成绩通过了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的评审。

县委副书记、县长蒋志伦、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成林、县政协主席殷建中、县政协党组书记陈雄标、县人大副主任孙庆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裴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童雪涛、县政协副主席陈国帮及修文县 “创二甲”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评审汇报会。

汇报会上,县委副书记、县长蒋志伦致欢迎辞,市卫生局医院等级评审委员会主任井绪西对此次评审作了重要讲话,医院院长杨忠平对创建工作进行了汇报。

专家组在听取汇报后,分组按照二级甲等医院评审标准,采取查阅档案、调查病人、提问医生、现场演练、业务知识考试等方式,严格按照“二甲”医院标准对医院的行政、医疗、护理、财务、安全等方面进行了综合检查评审,专家组 1 认为修文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县人民医院对医院等级创建工作充满信心,创建目标明确、创建氛围浓厚、创建工作措施有力、整改及时到位、成效明显,医院在规模建设、医院管理、医疗服务质量等方面均达到了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客观指出了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竟见和建议,希望医院持续整改。

市卫生局医院等级评审委员会主任井绪西在反馈会上宣布了评审结果并讲话。

县人民医院院长杨忠平作了进一步巩固“二甲”医院创建成果的表态发言。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裴斌代表县四大班子领导对市专家组的评审工作表示感谢,他希望县人民医院要以成功创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为契机、为动力,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水平,更好地为全县人民提供更优质、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就医需求。

创建“二级优秀医院”奖惩办法 篇10

理暨平安创建考核奖惩办法

各管理区、各村、各镇直单位:

为全面落实全镇二0一三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暨平安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镇党委、政府研究的意见,特制定本考核办法。全年考核积分为1000分,列入镇党委政府千分制考核内容,折实150分。

一、工作要求

按照建设平安**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达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确保做到“六个不发生”。

1、不发生在镇以上范围造成重大影响的政治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2、不发生在全镇造成恶劣影响的涉黑、涉恶集团犯罪案件。

3、不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顽固分子进京滋事、大规模非法聚集、进行广播电视插播和自杀、行凶等极端行为。

4、不发生因失职渎职在镇以上范围造成重大影响的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等群死群伤恶性治安事件。

5、不发生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大节日、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重大事故。

6、不发生造成巨额资财损失的恶性刑事案件。

二、考核内容

(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创建领导责任落实(200分)

1、认真贯彻执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领导责任制,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纳入村两委或单位全年总体工作部署,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有专职人员具体靠上抓得10分。

2、年初有计划、季度有阶段性工作部署记录,半年、年终有总结报 1

告10分。

(1)年初无工作计划的扣2分;

(2)阶段性工作部署记录每少一次扣1分;

(3)半年、年终无总结报告的各扣3分;

3、配备村或单位综治办主任的得10分,配齐2-5名专职综治工作人员的得10分。

4、五支队伍健全,积极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好的25分。

(1)组织不健全的扣10分;

(2)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扣15分。

5、坚持参加镇综治委季度例会和有关的专题会议35分。每少参加一次例会或专题会议扣5分。

(二)基础设施建设(200分)

1、有不少于一间的专门综治办公室,有创建办,办公室设施适应工作需要50分。

(1)未设专门办公室的扣30分;

(2)办公场所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扣20分;

(3)室内混乱、不整洁卫生的,检查每有一次扣5分;

(4)没有办公桌、椅的扣5分。

2、按照统一规定要求,配齐各项规章制度,挂放整齐有序的20分。

(1)制度不齐全的,每缺一项扣10分;

(2)制度不规范的扣10分;

(3)有制度不上墙的扣10分;

(4)不按制度规定抓落实的扣10分。

3、有专门档案橱,档案表册内容符合要求,存放整齐得30分。

(1)没有专门档案橱的扣20分;

(2)档案没有按规定装订或管理不规范的各扣10分;

(3)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4)材料不齐全,每缺少一份扣5分。

(三)政务公开,民主管理,发挥作用好(100分)

1、村民议事会、党员议事会、理财小组等民主管理组织健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实行监督20分。

(1)民主管理组织不健全扣5分;

(2)未坚持按照规定落实监督管理措施造成群众不满意的扣15分。

2、三栏一箱齐全,内容更换及时,群众满意得60分,每少一项扣10分,内容更换不及时每有一次扣4分。

3、宣传材料经常更换,内容新20分,一次不及时扣4分。

(四)扎实开展创建“平安村居”、“平安单位”等活动,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评选,群众满意。(200分)

(1)创建宣传材料要及时发放到户,并积极进行宣传的得15分。

(2)宣传不及时的扣10分。

2、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粉刷上墙10分。

3、积极开展“平安文明村庄”、“平安文明家庭”、“平安文明个人”平安文明单位”、评选活动40分。

(1)评选活动未进行半年初评扣10分;

(2)年终评比结果未公布上墙扣10分;

(3)评出的“平安文明家庭、“平安文明个人”未上墙扣10分;

(4)群众未参与评选活动扣30分。

4、村与户签订创建保证书10分,每少签一户扣1分。

5、安全责任小区划分明确,并积极开展工作(25分)

(1)责任区域划分不明确扣5分;

(2)未设小区标志牌扣10分;

(3)没有小区平面示意图扣20分;

(4)组织不健全,人员未落实的扣10分。

(五)站岗巡逻(200分)

1、值班人员配备上,600口人以下的村,每晚站岗巡逻人员保证不少于3人,600-1000口人的村,站岗巡逻人员不少于4人,1000口人以上的村,站岗巡逻人员不少于5人,少一人扣3分,无人的扣20分;

2、夜间值班,各村值勤室必须有人值班,外出巡逻人员每班不少于2人,村委大门不能上锁,每出现一次扣2分。

3、值班期间,不准出现睡岗现象,每出现一人次扣2分;

4、一次抽查无干部带班的扣5分,5、值勤记录齐全,交接清楚,否则每空一次扣1分

6、因值班措施落实不力,出现一起可防性治安案件的扣10分,出现一起可防性刑事案件的扣30分。

7、有必要的巡逻工具,无巡逻工具的扣2分,(六)加强人民调解及六五普法工作,及时调处、化解民间纠纷,建好民调普法档案(100分)

1、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加强村调委会建设,按要求配齐配强“一网三员(普法员、调解员、信息员),认真落实周排查半月一调度制度,少开一次排查会扣2分,一次未按时上报排查表扣5分,因排查不实造成一定影响的扣10分。一般矛盾纠纷受理后3个工作日完成调解,未完成的扣5分;情况较为复杂的邀请镇调委会派人共同参入调解,10个工作日完成调解,未完成的扣5分;因各种原因,一时难以调解的要做好教育稳控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因工作不力造成集体性上访等影响恶劣的事件的,对调解工作否决。

2、积极参加镇调解例会,每缺席一次扣5分,并通报批评;

3、调解率达不到100%,成功率达不到95%,各扣20分;

4、年内发生一起因调解不及时而发生民转刑案件的扣20分;

5、健全普法组织,落实经费保障。按照要求及时落实各项普法任务,否则每发生一次扣5分;

6、调解、普法档案不规范各扣10分。

(七)社会稳定,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群众有安全感。

1、认真落实一票否决权制

(1)年内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的(突发性刑事案件除外);

(2)发生越级集体上访案件,影响安定的;

(3)治安秩序混乱,得不到及时整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

(4)内有村民犯罪的;

(5)发生赌博、吸毒、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等案件或非法宗教活动、反动会道门活动严重的;

(6)经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评定为不合格的;

(7)镇综治委认为其他需要予以否决的。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1)内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的(突发性刑事案件除外);

(2)存在发生治安问题的重大隐患,经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或镇综治委提出警告、司法建议、整改建议,限期改进而无有效改进措施和明显效果的;

(3)对不安定因素不及时化解,处置不力,以致发生越级集体上访案件比较突出,影响安定或发生非法游行、聚众闹事、罢工、停产、罢课事件的;

(4)发生聚众赌博、卖淫嫖娼或制黄贩黄、吸毒案件的;

(5)因教育管理工作不力,内有职工犯罪的;

(6)发生重大治安责任事故,给国家、集体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

(7)经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评定为不合格的;

(8)镇综治委认为其他需要予以否决的。

否决内容

(1)村以及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当年评选综合性的荣誉称号和往年授予而仍然有效的荣誉称号以及镇党委、政府规定的其他内容;

(2)被一票否决的村扣工作分100分;被一票否决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扣工作分100分。

2、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法轮功的稳控工作,明确监控人员,落实责任,确保不出现一人失控外出进京滋事。否则,每出现一人次失控外出扣所在村或单位工作分100分,失控进京的扣分不设下限,造成不良影响的,实施一票否决,并罚本人及所在村或单位各5000元,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部门负责人要向党委写出深刻检查、出现两人次的对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部门负责人报经党委做出组织处理,外出寻找所需费用由所在村或单位负担。

3、认真落实民族政策,杜绝非法宗教活动的开展,发现苗头要在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及时向党委汇报,否则,每出现一人次扣所在村或单位工作分40分,造成严重影响的,对村或单位落实一票否决,并报请党委对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

4、加大治安防范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凡出现一起治安案件的村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扣工作分10分,一般刑事案件扣30分。

(八)加减分项目

1、凡积极协助镇综治委召开现场会的,市级范围奖150分,县级范围奖100分,镇范围奖励30分。

2、凡在县级报刊、杂志上发表综治宣传稿件的,每篇奖励笔者所在单位5分;凡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综治宣传稿件的,每篇奖励10分。

3、迎接县以上检查的村或单位未被扣分的加30分,凡被扣分的,每被扣1分,镇扣村或单位工作分20分。

4、其它应急性工作由镇综治办负责酌情加减10-30分。

三、考核奖惩办法

1、坚持月考核、季度考核、专题考核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实行县、镇两级双向考核,以全年考核积分确定村、部门名次。

2、全年积分在900分以上(含900分),按照积分多少排出前30名,为“平安建设工作先进村居”,奖金500元。

3、凡符合一票否决规定或完不成目标任务,全年考核积分在800分(含800分)以下的村,坚决实施一票否决,被否决的村取消当年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的资格。连续两年考核积分位居全镇后两名的,实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黄牌警告。

4、镇直部门全年积分950分以上成绩突出,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5、若因严重失职导致发生影响全镇社会稳定的重大治安事件或安全责任事故而被一票否决的,根据应承担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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