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

2024-05-04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通用12篇)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 篇1

苏教高〔2009〕22号

各高等学校:

为扎实推进江苏省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以下简称JALIS)三期建设,保证项目建设成效,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09年立项申报工作,同时对已立项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09年立项申报工作

(一)项目建设的内涵要求

JALIS三期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子项目建设要服从于全省高校数字图书馆建设的整体要求,更要服务于全省不同类型、不同区域高等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JALIS项目建设应注重以下三个方面:

1.前瞻性。能够从推进高等教育国际化和信息化的高度,从建设教育强省的全局,统筹规划建设方案,科学设计实施进度,充分体现顶层设计理念,体现前瞻性和超前性。

2.共享性。根据JALIS三期建设总体方案,始终以服务高校教师的教学科研、学生的研究型学习为目的,整合优质文献信息资源,创新管理与服务模式,着力为全省高校本专科教学与科研提供系统、全面、优质、开放的文献信息综合服务环境。

3.实效性。建设方案可操作性强,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明确,便于组织实施和考核验收,注重建设成果的服务量与覆盖面,注重数字图书文献资源的实际使用效益。

按照以上要求,2009年拟重点资助JALIS三期工程的三个子项目建设:

1.江苏高校数字图书馆区域文献资源共享服务

2.江苏高校数字图书馆区域流通管理系统升级与服务

3.江苏高校数字图书馆集团引进电子资源建设(包括现有电子资源后续建设和新增引进电子资源建设)

项目建设具体要求详见《JALIS三期建设2009年立项申报指南》(附件一)。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

JALIS三期建设面向全省高等学校,根据学校类型、建设基础和建设能力,择优确定项目承建单位。采取一所高校领衔申报、联合多校共同建设的模式,进行项目建设。每所高校领衔申报项目不超过一项。申报学校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从人财物等方面全力支持JALIS建设;

2.拥有先进的数字图书馆建设理念,校内图书文献资源优化整合、开放共享程度高,具有数字图书馆先期建设基础;

3.具有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能组织区域其他高校联合建设校际文献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4.项目建设团队经验丰富,结构优化,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软件研发能力;

5.项目建设方案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保障到位,具有前瞻性和科学性。建设内容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强,便于分实施和检查验收。

6.已领衔承建JALIS三期工程2007年子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尚未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的学校,原则上不得领衔申报今年的项目。已领衔承建2008年子项目的高校,如参建单位较多,共享服务要求较高,原则上不再申报今年的项目。

(三)立项评审与资助

省教育厅在学校申报、专家评审基础上,遴选确定项目承建单位。项目建设资金由承建单位统筹安排,省教育厅将给予每个建设项目一定的经费资助。每个项目的立项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四)申报材料与时间地点

请于6月1日至3日将以下申报材料报我厅高等教育处: 书面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JALIS)三期建设2009年立项申报表》(附件四,一式十份)。

2.按照立项申报指南要求,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一式十份)。

电子材料:申报材料的Word格式电子文本;高校数字图书馆建设情况表(附件五,Excel格式)。

网站材料:申报项目需建设其独立的网站。网站建设要求从立项申报、过程管理、阶段性成果展示、开放服务、总结验收等方面系统考虑,便于省教育厅进行过程监控,便于项目之间相互交流学习。立项申报阶段要求网站信息包括立项申报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

二、关于项目建设情况检查工作

(一)检查目的

加快JALIS三期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宣传推广阶段性建设成果,提高JALIS工程的共享服务效益,提高全省高校数字图书馆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JALIS三期工程2007年先期启动的7个子项目的建设进展,同时了解2008年立项建设的28个子项目的进展情况。子项目名单见附件二。

(三)检查方式

采取学校自查、网上互评、省教育厅审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学校自查阶段:学校对照JALIS建设目标和项目建设方案,总结项目进展情况和阶段性建设成效,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明确下一阶段建设任务。请2007年和2008年立项项目于6月1日至3日将以下自查材料报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1)《JALIS三期工程子项目建设情况自查报告》(格式见附件三,纸质材料和PDF格式电子材料各一份);

(2)项目立项申报表(2008年立项项目需同时提供项目建设任务书),原件的复印件和PDF格式电子材料各一份。

2.网上互评阶段:JALIS建设子项目需开放其独立的网站,网站信息中应包括立项申报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自查报告(原件扫描成PDF格式)、阶段性建设成果展示、开放服务情况等内容。我厅将组织有关高校专家进行网上评议,形成网上互评意见。

3.终审评议阶段:省教育厅根据学校自查、网上互评情况,审核确定检查结果,公示后予以公布。

三、其他工作

(一)组织图书馆骨干人员培训

根据JALIS三期工程的建设需要,加强图书馆管理骨干人员和业务骨干人员的培养培训学习培训与交流研讨,以提高数字图书馆建设骨干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江苏高校数字图书馆建设储备人才。

2009年将依托省高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重点围绕以下三个专题,开展2—3次的学习培训与交流研讨:(1)数字图书馆管理与服务创新;(2)区域文献资源共享的技术标准与服务规范;(3)数字文献资源的服务与共享。具体事宜由省高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另行通知。

(二)健全高校数字图书馆建设专家库

为保证JALIS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我厅拟进一步健全高校数字图书馆建设专家库,请学校协助做好专家库更新完善工作。推荐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图书文献保障工作经验;

(2)热心于高校数字图书馆与JALIS建设工作,以在职人员为主;

(3)原则上具有(或相当于)教授专业技术职务(高职专家可适当放宽要求)。

请按附件六要求填写专家相关信息,加盖学校公章后将纸质及电子材料一并报我厅高等教育处。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办公楼1519房间。联系人:张晓宁,联系电话:025-83335555。邮编:210024。

建设江苏省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是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请各校高度重视,认真做好JALIS三期工程2009年项目申报与检查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建设模式,加快建设步伐,全面提高江苏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的建设实力与服务效益。

附件:

1.JALIS三期建设2009年立项申报指南 2.JALIS三期工程已立项建设的子项目名单 3.JALIS三期工程子项目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 篇2

为促进民族团结教育进课堂、进头脑, 有效推进我省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全面幵展, 省教育厅、省民委将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11月, 在《云南教育》和《今日民族·中小学版》幵展云南省学校民族闭结教育征文活动。一、活动意义通过活动, 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全校学生的回信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我同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基本国情和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奋斗历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 树立建设伟大祖S的远大志向, 学习建设美丽家乡的知识技能, 投身民族团结的伟大实践, 同全国各族人民一道, 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梦、%个兄弟民族一家亲的团结梦。二、征文内容及要求O学生作品 (反映民族文化、民族团结的作品) ·文章类1000字以内·绘画类类型不限, 可是单幅作品也可是系列作品, 配作品说明, 100字以内·摄影类配照片说明, 300字以内©教师作品 (民族团结教育巾的小故事、经典教学案例、教学心得体会等) ·文章类3000字以内·绘画类类型不限, 可是单幅作品也可是系列作品, 配作品说明, 100字以内·摄影类配照片说明, 300字以内©i己录性作品 (记录教师在民族团结教育中的感人事迹, 记录学校在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中有特色、有亮点的活动) ·文章类3000字以内·绘画类类型不限, 可是单幅作品也可是系列作品, 配作品说明, 100字以内·摄影类配照片说明, 300字以内三、征文作品刊登及评选O优秀作品刊登。师生反映民族丨才丨结的优秀作品将刊登在《云南教育》和《今曰民族·中小学版》上。©征文作品评选;为表彰先迸, 活动结朿后, 省教育厅、省民委将组织评选出“优秀组织奖”和“优秀作品奖”。四、投稿方式投稿请发电子邮件至:728970638@qq.com或邮寄到:昆明市学府路61号云南教育报刊社《云南教育·视界》编辑部邮编:650223;联系人:张金灿;联系电话:087丨一65844725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 篇3

11月11日至14日,意大利CEPU教育集团执行总裁皮耶罗·波里杜利来昆考察访问了云南师范大学、云南艺术学院、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昆明西山区实验中学。11月14日,省教育厅组织4所被访学校和云南教育驻马来西亚工作处与意大利CEPU教育集团召开合作交流研讨会,并与意大利CEPU教育集团签署了谅解备忘录。

意大利CEPU教育集团是意大利影响力最大的教育集团,从事教育已经40余年,在意大利已有200 多个学校。教育集团的课程安排从初中到大学有一个完整的体系,除了大学外,集团还有包括航空学院,服装、建筑、装潢设计学院在内的很多職业学院,教育学历学位受到整个欧盟认可。

去年5月,省教育厅派出云南教育代表团赴意大利佩鲁贾市举办了教育推介会,与意大利佩鲁贾大学、意大利美食大学等高校共签署合作协议11份。还在意大利佩鲁贾市设立了云南省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意大利工作处,为广泛、深入的合作交流做好准备工作。

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人表示,双方合作将促进云南教育国际化,促进云南高校、中学的意大利语教学,云南学生在中学学习了意大利语和意大利文化,到意大利留学,将可以获得学费减免。省教育厅将积极推动教育国际化,推动云南各学校与教育集团的合作。

“我们很早就关注中国,寻找合作,但一直没找到合作对象,这一次我们来对了地方。我在这里找到了很好的合作伙伴,也找到了真正的朋友,很希望能通过这一次的合作给云南的学生提供更多选择的机会,给云南的大学提供教育的支持。” 4天的访问成为皮耶罗·波里杜利最难忘的记忆。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 篇4

转学确认办理程序

一、法定依据

1、根据2005年教育部第21号令,即《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2、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贯彻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5]22号)文中第七条:“转学使用统一规范的申请(确认)表,每学期末集中办理”。

二、申请条件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九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2、根据《规定》第二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4)应予退学的;(5)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3、按照教育部教学司[2005]22号文件第七条:“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特殊类型专业学生不能转入其他专业;提前批录取的学生,招生时均有特殊要求,一般不予转学”。

4、为维护高考制度的公平性、严肃性以及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生转学只能在招生时所在地的同一批次录取院校之间进行,或者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上一批次录取院校转入下一批次录取院校。

5、同批次录取院校之间的转学,应达到转入学校当年招生时转入考生所在地的同科类(或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三、申报材料

(一)转出学校上报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一式六份(转出、转入学校盖校章);

2、学生转学申请书(教务处盖章)一式两份(跨省转学三份);

3、学生在校期间表现鉴定书一式两份(系上盖章,跨省转学三份);

4、学生每学期成绩单一式两份(教务处盖章,跨省转学三份);

5、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一式两份(学校招生部门盖章,跨省转学三份);

6、学生转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跨省转学三份)。

(二)转入学校上报材料

1、转入学校提供转入学生当年被招生录取时所在地的相同科类(或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证明一式两份(学校招生部门盖章)。

2、招生时对录取专业有特殊要求的学生,转入学校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办理程序

(一)省内转学

1、学生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书面申请,经转出学校审查同意,在确认表上盖章后联系转入学校;

2、转入学校研究同意并在确认表上盖章后,将所有转学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3、省教育厅经审查研究转学理由正当,并在确认表上盖章认定,其转学获得确认。转出与转入学校收到省教育厅盖章的确认表后即办理学生学籍转出转入手续,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以下简称学生信息网)上办理异动学籍,完成省内学生转学手续。

(二)跨省转学

1、学生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书面申请,经转出学校审查同意,在确认表上盖章后联系转入学校;

2、转入学校研究同意并在确认表上盖章后,将所有转学材料上报转出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部门;

3、转出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部门经研究审查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并在转学确认表上盖章后,将所有转学材料寄往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4、转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经审查确认转学理由正当的,在确认表上盖章后,再将确认表分别寄往:转出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部门、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收到确认表后即办理学生学籍转出转入手续,并在《学生信息网》上办理异动学籍,完成跨省学生转学手续。

五、办理时限

1、办理转学确认手续在每学期末(寒、暑假期间)和开学初的一个月内进行,其余时间不接收转学材料;

2、省教育厅自收到省内学校上报或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部门寄来的转学材料(指齐备、完整的转学材料)之日起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学书面材料的确认。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 篇5

章贡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接省督导组要求,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1、学校基本情况请一律套用以下格式修改,所有数据均按本次督导评估数据表中的数据,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我校(园)地处(校址),现有在职教职工(?)人,其中专任教师(?)人,学历达标率(?)%;2011~2012学年初年报学生数为(?)人,检查时学生(?)人,现有班级(?)个。学校占地面积(?)平方米,校舍面积(?)平方米,建有(以下根据校情选择:教学楼?栋,教学综合楼?栋,实验楼办公大楼?栋、多功能报告厅……),按省定标准设有各类教学用房、辅助用房和生活用房,各类设施齐备(或一流)。(后面可续写本校获得的主要荣誉)

2、汇报材料中凡涉及设施、设备的内容,能不出现数据的尽量不要出现数据,必须出示的数据务必与本次督导评估数据表中的数据一致。

3、请各校在昨晚发回的修改稿基础上进行修改,文字格式、字号、行间距等勿变。

4、各校修定汇报稿后,请加盖公章,勿装订。于明天(5月23日)报送至教育科蔡克难处。具体报送时间为:

(1)8︰30~9︰30(9所)

嵯峨寺小学、中山路小学、西津路小学、特教学校、章贡中学、赣二中、文清实验学校、区保、区六保

(2)9︰30~10︰30(9所)

大一小、大二小、厚德路小学、文清路小学、滨江一小、滨江二小、赣七中、厚德外国语学校、区五保

(3)10︰30~11︰30(8所)

红旗二小、天竺山小学、白云小学、铁路小学、水东中心小学、水南中心小学、一职校、区二保、(4)14︰30~15︰30(6所)

水西中心小学、沙石中心小学、沙河中心小学、沙石中学、沙河中学、水西保育院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 篇6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苏教职〔2011〕23号

各市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1]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招生目标和任务

各地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技能型人才的重要任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今年教育部下达我省中职招生任务数43.5万人。请各市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关于编制2011年江苏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苏教发〔2011〕11号)中明确的“2011年分市中等职业学校指导性招生计划”,结合本地中职教育的实际情况,分解落实招生任务到所属县(市、区),其中省级(三星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落实到校。

二、加强招生管理

各地要把完成省教育厅下达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作为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实行教育行政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列入目标管理,确定工作方针、任务、措施和办法,统一部署。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要与普通高中招生统一制定招生政策和措施;统一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信息;统一组织区域内初中毕业生报名和填报志愿;统一组织生源;统一安排招生录取工作。中等职业学校在录取工作中,可实行注册入学、或集中录取、多次补录等灵活多样的招生办法。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初中学校要及时将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的招生指南发放到每个学生手中,确保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给予比较充分的选择时间。各类职业学校招生必须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和组织实施。

三、规范招生秩序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严肃招生纪律,坚持依法监管、从严治理原则,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加大对违纪违规招生行为查处力度。

一要全面禁止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发布虚假招生广告和信息。对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信息、招生简章的,在责令纠正的同时,要严肃追究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要坚决纠正各种不正当争夺生源的行为。所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不得通过经济手段委 托“中介”机构招生,或向组织生源的初中学校和个人给予经济报酬。对通过不正当手段实施招生、争夺生源的学校和个人要严肃查处。严禁生源学校校长及其教职员工向招生学校索取生源组织费、各种“回扣”或实物等。

三要严格制止各种妨碍学生正常填报志愿行为。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实行年审制度,在招生工作开始前,公布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学校名单,并及时报省教育厅备案。生源学校指导学生按志愿选择学校,必须坚持正确的导向,不得误导或强迫学生填报志愿;不得向学生推荐我省各市公布的当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学校名单以外的学校和培训机构。对故意隐瞒招生信息、未向学生公布、公

示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信息的,以及妨碍学生正常填报志愿,违背学生意愿强迫、包办学生填报志愿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四要全方位监管违规收费行为。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要按照我省职业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申办收费许可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严禁超出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

五要切实改变少数地方对招生学校疏于管理、招生行为不规范、学籍管理不严格、招生数据重复统计等现象。对违反招生纪律的,要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加强招生宣传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大招生宣传力度,通过招生指南、新闻媒体等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职业教育和中职招生宣传。要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政策,尤其是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资助政策和免学费政策。要努力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职业教育事业。各三星级以上职业学校要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初中阶段学校,深入初中毕业生家庭,深入宣传职业教育的特点与优势;发动全体学生,现身说法,宣传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成果,动员、引导初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在做好每一位初中毕业生、每一位初中毕业生家长宣传的同时,要特别注重对社会各个阶层人群的宣传,营造职业教育是理性选择、理想选择的社会氛围。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大力宣传,推出一批职业教育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三农”的办学典型及毕业生典型事例,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发展职业教育事业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

根据全省教育改革发展中长期规划,我省将稳步发展五年制高职,扩大对口招生规模和本科招生计划,不断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注册进入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习的制度,并探索中高职贯通一体办学模式。各地要认真贯彻全省教育改革发展中长期规划要求,宣传有关方针政策。

五、落实惠民政策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助学管理部门和职业学校都要切实落实国家中职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不得擅自降低发放标准、改变发放范围。各类中职学校招收在职职工、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工、农村专业户和现役军人等社会群体进行不脱产学历教育的,必须注册为“弹性学制”,不得纳入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范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统一的新生学籍管理和电子注册制度,严格按照招生录取审批后的新生名册建立学生学籍,保证国家助学金发放和免学费工作顺利进行。

六、充分发挥优质资源的示范辐射作用

各地要加强统筹,充分发挥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在招生工作中的辐射带动和培养技能型人才的主阵地作用,推动职业教育整体培养水平显著提高。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省高水平示范职业学校要率先垂范,出色完成招生任务。今年对省属中职学校招生数将按生源地统计,并纳入各市招生任务统计,各地对省属中职学校的招生应给予支持,并将其招生计划纳入当地的招生计划中统筹安排,避免地方保护和招生封锁,确保优质学校能够跨地区招生。

各地要认真落实东西部职教对口支援和南北合作招生任务。把职教合作纳入区域经济合作和对口支援的重要内容。要坚持因地制宜、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统筹城乡和区域职业教

育资源,不断扩大东西部联合招生规模。要为来本地就读的西部学生解决生活费资助和免学费的配套资金,并为学生实习就业提供帮助。招收对口支援地区中职学生所需经费要纳入政府对口支援经费。

七、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圆满完成今年招生任务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 篇7

意 见 的 通 知

湘政办发„2004‟4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行“一费制”收费办法,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乱收费问题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市州、县市区政府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一费制”收费办法在本地区的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八月十一日 省物价局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

(二○○四年八月四日)

根据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电视电话会议和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财„2004‟7号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试行“一费制”收费办法。为做好这项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继续按原规定实行“一费制”。我省花垣、龙山、永顺、凤凰、保靖、古丈、泸溪、桑植、通道、沅陵、桂东、汝城、安化、新化、隆回、邵阳、城步、新田、江华、平江等2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标准继续按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湘价费„2003‟127号文件规定的每生每期农村小学96元、农村初中156元的标准执行。上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试行“一费制”产生的公用经费缺口补助办法,继续按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湘财教„2003‟20号文件规定的财政分级负担办法执行。“一费制”之外,除根据学生家长意愿和学生接受服务的情况,在开学时一次性选择收取信息技术教育费、寄宿费、搭餐费外,一律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取消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借读费。

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以外的其他地区,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全面试行“一费制”收费办法。“一费制”标准按课改地区和非课改地区、农村和城镇(县城关镇以上)分年级分别核定。“一费制”标准由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其它费四项组成。“一费制”标准之外,除依据本通知规定,根据学生家长意愿和学生接受服务的情况,在开学时一次性选择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外,开学后不准再以其它名义收取任何费用。全省“一费制”标准及各部分的具体构成见附表。

三、“一费制”标准内各项目要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1)杂费。只能用于弥补学校公务、业务、师训、修缮、图书仪器设备购置、文体、卫生等公用经费的不足,不得用于学校教职工工资、津补贴和福利,不得用于学校基本建设和房屋改造等支出,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杂费的收费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即小学每生每期农村70元、城镇90元,初中每生每期农村90元、城镇110元。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低保户子女免收杂费,免收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补贴。(2)课本费(包括必订课本费和音像教材费)。必订课本费按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用书目录中的必订书目、省物价局核定的价格和今年各地实际征订的版本核定。农村学校按黑白版、城镇学校按彩色版课本核定收费,城镇学校选用黑白版课本的要将规定差价退还给学生。个别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需要选用彩色版课本的,要经省教育、物价部门批准。音像教材费的具体标准为每生每期小学5元、初中6元。收取音像教材费后,学校应向学生提供相应的配套音像教材,并不得再收费。(3)作业本费(包括课堂作业本费和寒暑假作业本费)。课堂作业本费的具体标准为每生每期小学7元、初中10元,寒暑假作业本费的具体标准为每生每期小学3元、初中5元。收取作业本费后,学校应向学生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并经省物价局核定价格的课堂作业本(每生每期语文、数学、外语每科不少于2本、其它科目每科不少于1本)和寒暑假作业本,并不得再收费。(4)其它费。班费每生每期4元;科技活动费每生每期小学1元、初中2元;帮困保学费每生每期4元;预防体检费每生每期农村3元、城镇4元(学生每年按规定项目体检一次);影票费每生每期农村3元、城镇4元(每学期学校组织学生观看的影片数城区不少于三部,农村不少于五部);小学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信息技术教育费每生每期25元,经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现代技术实验学校和经批准由社会资金投资有电脑教室的学校信息技术教育费增加15元,相应提高“一费制”标准;小学一年级学生守则、学生证每生2元,初中一年级校徽、学生守则和学生证每生3元,小学六年级和初中三年级毕业证每生1元。

四、整顿和规范“一费制”以外的服务性收费。(1)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信息技术教育费,其收费范围为设置了适当规模计算机教室(学生人数与计算机台数之比小学不高于20∶1,初中不高于15∶1)、有专门教学人员和开设了计算机课程的农村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小学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期25元。(2)寄宿费和搭餐费由各市州物价部门核定,但只准对接受了服务的学生收取,不得强制服务和收费。搭餐费,只向农村带米、带油到学校搭餐的学生收取,城市和部分农村已设立学生食堂的学校,应由学生购票(卡)就餐,不得收取搭餐费。(3)借读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取消农村地区学校和对进城务工经商农民子女收取的借读费。对设区城市跨区就读的学生继续按原规定收取借读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期小学150元、初中200元,经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现代技术实验学校每生每期加收50元,借读费不得跨学期?穴年?雪收取。(4)选订课本只能由学校在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用书目录中的自主选用书目中选订,并按实际选订书目和省物价局规定的价格收费。(5)面向学生发行的配套学习资料(包括乡土教材、非课改年级小学生学具、历史地理填充图册、《小学生导刊》、《初中生》、《中学生百科》、《第二课堂》、初中毕业会考指导丛书和基础训练),要做好宣传工作,经省物价局核定价格后,由学生家长自愿选订。(6)农村学校原则上不收取校服费,个别经济发达地区确需收取的,要经市州教育、物价部门批准,校服的价格由县市区物价部门按补偿成本和不盈利的原则核定。(7)教师奖励基金由学生家长按每生每期1—2元的标准自愿捐赠,不得强行摊派。(8)捐资助学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严禁与招生入学和考试成绩挂钩,新生入学就读并取得学籍前一律不得向学生家长收取捐资赞助费。(9)保险费,一律由学生家长直接向保险公司购买。

五、整顿和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国有民办学校的收费。依托省市级重点中学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国有民办学校,以及部门、单位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单位和系统外学生的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另行核定。部门、单位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单位和系统内学生,按本通知规定的“一费制”收费标准执行。与校外学校联合举办的远程网络教学只能按本通知规定的“一费制”标准执行,不得将远程网络的建设费用和使用费用转嫁给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国有民办学校的收费,以上年的收费标准为基数不再提高,并根据偿还初期建设投资的情况逐年降低。

六、严肃教育收费纪律。(1)实行“一费制”是国家为治理教育乱收费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必须从今年秋季开学起无条件严格试行,不准以任何理由推迟试行时间、缩小试行范围或提高试行标准。各市州、县市区义务教育的收费文件必须报省备案;(2)各地各学校除在开学时按“一费制”标准和根据家长意愿与学生接受服务的情况一次性选择收取本通知规定的服务性收费外,开学后不准再以其它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违者一律按乱收费查处;(3)义务教育阶段实验班和特长班学生,执行本校同层次学生的“一费制”标准,不得额外收取其它任何费用;(4)学校的“一费制”收入要严格按本通知规定用途使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律不得集中、截留、平调和挪用,不得用于平衡政府财政预算,不得从中提取任何性质的调节基金;(5)各级财政部门要保障学校教职工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保障学校必要的基本建设和危房改造资金,应按省下达的最低公用经费标准安排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按比例应分担的地方财政补贴,凡没有落实到位的,必须在今年秋季开学前全部按规定落实到位。

七、进一步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各地要按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湘价费„2003‟14号)规定,进一步抓好本地区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同时,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推行“学生缴费明白卡”制度,“学生缴费明白卡”除列明该学生就读年级的“一费制”标准外,要列明“一费制”外由学校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项目和物价部门规定的该项目的价格或收费标准,选订课本及学校其它服务性收费项目由学生家长选择签字后作为开学收费的依据。凡本通知未规定的服务性收费项目或物价部门没有核定价格或收费标准的服务性项目,一律不得列入“学生缴费明白卡”。今年秋季开学前,各地物价、财政、教育部门要结合收费检查对本地区实行收费公示和“学生缴费明白卡”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和发放“学生缴费明白卡”的,要按乱收费进行查处,并督促学校进行整改。要明确向社会公布,对学校收费中凡未按规定公示,或实际收费与公示项目标准不符,或“学生缴费明白卡”没有列明的项目,学生家长可以拒缴,并应向当地物价、教育、财政部门举报。

八、加强对教育收费的监督检查。为了落实义务教育“一费制”,切实纠正和制止各种乱收费,省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到各市州进行督查。各市州也要组织督查组到各县市区和乡镇进行督查。各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加督查组的活动,按照职责分工搞好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各项工作。今年秋季开学期间,各级物价部门要会同教育、财政部门组织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非法所得,无论作何用途或是否已经使用,一律无条件清退给学生;不按规定清退的,要全额没收上缴财政;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处罚,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 篇8

时间:2013-10-16

地点:教学楼1403

参会人员: 辛鹤、刘金瑞、王绍骅、张宏博、鲍金龙、于潞野、王国杰、王蓓蓓、田林、李健楠、杨爽、吴杉杉。

主持:辛鹤 记录:刘金瑞

学习内容: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意见

发言人:

1.辛鹤:首先应该了解文件精神,关于培养专业技术型人才的几点想法,首先作为辅导员老师,应该了解所带专业的相关知识,将来能从事何种工作,为学生就业做到导向,千万不要盲目引导学生。

2.吴杉杉:应加大辅导员的培训力度,辅导员作为一线教师,应加强与兄弟院校,以及更高层次院校的交流,学习其他成功院校的经验,更好地提高管理水平及服务意识。

3.杨爽:辅导员服务意识要加强,应努力提高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以完善现代大学学生管理制度保障提供有力铺垫,为培养更高层次的技术人才创造有力条件。

4.于潞野:高等教育以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为宗旨,具体到我们的学生上要分类对待,对待男学生要让他们认识到自身的特点,以培养一线的员工为主;而对待女生上,要以她们的特点为基础,考虑到她们的就业较为困难,辅导员队伍要尽量培养她们学习知识的能力,以专升本重点扶持女生。使女生升学率得到提高,这样从长远的角度上讲会帮助我们就业率的提升,会招到更多的女生,综合我们学院男女比例。同时,我们的培养目标要重点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使学生更好的融入到社会实践中去。

5.张宏博:根据文件要求,在2020年高职高专院校“双师”比例要达到所占教师人数的80%,所以我认为做为辅导员我们应该加强自身素质建设,多参加一些培训,以提高自己,早日达到“双师”要求。

6.王绍骅:做好班级干部的培养工作,通过班级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鼓舞和带动落后学生,通过班级活动使同学养成团队精神,把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

7.鲍金龙:作为辅导员应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加大思想政治建设力度,以身作则把自身掌握的知识,全面灌输到学生当中。

8:刘金瑞:作为辅导员应该把培养什么样的学生,怎样培养学生作为我们工作的重点,高职院校的学生普遍对学习兴趣不高,但是对就业比较关注的情况下,我们应通过自身讲授就业指导课的优势,使学生懂得你现在能做什么,将来能做什么?努力合理定位自己。

9.田林: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辅导员应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不只让学生们在学业上毕业,也要做到在思想上达到当代大学生的要求。辅导员针对学生的工作不光体现在日常管理上,更为主要的是要培养学生独立健全的人格,以便于学生适应未来的就业。

10.李建楠:根据文件有关精神,强化科学管理。全面推进阳光治校,实行科学、民主管理。具体到学校,我们有必要对现有的信息资源进行整合。举例来说,辅导员无法直接从教务系统查询学生是否交齐学费和寝室费以及是否借书未还,如果将财务、教务、图书馆以及其他涉及学生的系统进行整合,将会使学校办事效率大幅提高,减少各部门人员的工作量。当然,有些系统,例如财务的系统可能涉及保密信息,但是可以考虑将其信息库中的非敏感信息进行共享。这样,学校的管理才会真正地体现科学化,对我校师生也是大有益处。

11.王蓓蓓:应充分利用大学生思想政治课和就业指导课,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就业观,做好就业前的准备,找准自己的工作定位,树立为社会服务的意识。

12.王国杰:应努力拓宽大学生的就业渠道,促进高校人才与科技优势更好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当前大学生就业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应及时掌握国家政策的大方向,积极鼓励学生自主创业,把优惠政策及时通知到位。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 篇9

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学校寒假期

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的通知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学校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温岭市教育局基教科 二O一O年一月十九日附件: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学校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寒假将至。根据教育部和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为巩固我省学校前一阶段疫情防控成果,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学校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现就下阶段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部署落实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各项措施。前一阶段,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学校重症患者得到积极救治,学校流感疫情得到及时处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维护校园稳定和广大师生健康作出了贡献。但冬春季节为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多发高发期,各地要坚决避免出现麻痹、松懈的思想,继续高度重视学校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部署和落实学校寒假期间甲流防控工作。

二、认真落实甲流防控的各项有效措施。各地各校要在完善前一阶段行之有效的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疫情发展情况、特点,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强化防控措施,预防重症和死亡病例的发生。要继续严格做好学生展检和因病缺课登记追查制度,及早发现疫情,防止疫情在学校扩散和蔓延。认真配合卫生部门,尽快落实并完成学生人群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计划,争取尽早在学校形成免疫屏障,以最大限度发挥疫苗对学生人群的保护作用。认真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严防疫情扩散蔓延。信息上报是甲流防控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前一阶段各地上报工作及时,总体情况较好,但也有各别地方存在信息漏报、迟报和不报的现象,造成了工作被动。各地要加强这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收集上报,假期要有专人值守,加强与卫生疾控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学校甲流患者,尤其是重症患者的信息情况,一旦有疫情要积极处置,及时上报。加强假期学校留校学生的管理,学校尤其是高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宿舍、食堂的卫生消毒工作,做好学生健康状况监测,督促出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学生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

三、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宣传教育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各高校、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寒假放假前要对金校师生进行一次甲流防控相关知识的再培训、再教育,对学生假期生活安排提出相关要求,特别要提醒学生往返途中做好防控,尽量不要私自外出,减少或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勤通风,勤洗手,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注意膳食营养,有病及时就医等,增强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可通过告家长书、家校联系等形式,告知学生家长假期防控应注意的事项和要求,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四、重点做好春季开学返校学生监督管理。春季开学第一周是学校甲流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要根据卫生部、教育部《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第二版)》要求,切实做好各项甲流防控的准备工作。学校要及时通知家长和学生,要求其主动向学校报告学生开学前一周内有无出现流感样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等)、前三天的体温监测记录等相关情况表。对开学前一周内出现流感样症状的学生,应劝其及时就医,病愈后复课。

学校、托幼机构春季开学后,应切实做好甲流疫情的监测和防控工作。各辖区学校要把有关甲流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及健康教育,作为开学后的第一堂课,增强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0—0年一月十一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应急办,教育部办公厅。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寒假期间甲型

H1N1

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教体艺厅[2009]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对节日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做出部署。为落实应对甲型 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对节日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要求,做好学校放寒假期间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针对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及早部署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下发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根据当地政府和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领导和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对学校放寒假期间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做出详细的安排,使寒假期间的防控工作不松懈、不间断。

二、尽快落实学生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关于进一步推进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09]262号)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尽快落实学生人群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计划,特别要重点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高等学校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要认真组织和周密安排,优化工作程序,加快接种进度,提前做好学生寒假返校后的疫苗集中接种工作准备,力争在开学后1月内完成全部学生的甲型H1 N1流感疫苗按种工作,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疫苗对学生的保护作用。

三.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在放寒假前,要采用多种形式,面向全体学生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防控甲型H1N1流感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师生掌握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自我保护措施,特别要提醒学生减少或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和旅游等活动;有病要及时就医;保持居住场所的开窗通风;经常用肥皂和流水洗手,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注意膳食营养等。要科学、客观地宣传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安金性和有效性,引导学生积极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放假时,对甲型H1N1流感患者,应尽量劝其隔离治疗,直至症状消失24小时后。

四、做好寒假留校师生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1.做好寒假期间留校的学生生活管理。学校要投入力量,认真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假期生活。安排学生活动应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尽量减少大型聚集活动,包括冬令营等寒假期间学生聚集活动,确需开展的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学校除组织一定的假期文化活动外,要加强校园的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不得向任何机构提供场所举办各类培训活动。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督促留校的学生保持宿舍的卫生和开窗通风,并及时巡查发现生病的学生督促其尽早就医。

2.认真做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的应急值守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实行值班制度,关键岗位特别是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卫生保健机构要有专人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到人员到位、联络通畅、反应迅速,一旦发现疲情要及时报告,对疑似重症病例,要及时请示并配合上级医疗机构做好会诊、转诊工作。在当地政府或联防联控机制的领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应做好抗病毒药物及应急物资与设备的储备。

五、做好寒假结束后返校学生的健康监测与管理。开学后一周是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关键期,各级各类学校应按照《教

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教体艺厅[200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提前对寒假结束学生返校后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做出周密安排,包括对学生返校前的健康监测、返校后一周内活动安排、加强晨检制度、开展宣传教育等,确保安排有序、责任明确、任务落实。

教育部办公厅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 篇10

况汇报

——--2014年**学校

我校坚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紧密结合揭阳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响应普宁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周”活动的通知》,及时部署,认真策划,在学校师生中开展了“民族精神代代传”活动,通过一系列的主题教育,让学生在活动中体验民族精神的伟大,在活动中体验“民族精神代代传”的真正内涵,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高度重视,大力宣传

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我校迅速成立本次主题教育的领导小组,并将“革命传统教育周”集中活动安排在4月1日至4月7日,相关的一系列活动延续到4月份结束。

在活动初的工作计划中制定了活动的具体安排,在3月27日上午召开了全体师生大会,从3月28日起到3月31日,学校利用班团队会、思品课、主题班会课等途径向学生进行有关“弘扬民族精神、立志报效祖国”的大力宣传,组织学生收集具有民族文化的素材,交流心得,利用校园广播站、教室电视、各班黑板报、学校宣传墙报等宣传媒体,介绍这次活动的方式、目的、意义,以及民族精神的实质和表现等,营造了良好的活动氛围。

二、多种形式,内容充实

从4月1日至4月7日的“革命传统教育周”集中活动期间,我校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对师生进行了一场内容充实、形式多样的革命传统教育活动。

1、在4月1日的学生课间操时段,学校以“弘扬民族精神,做了不起的中国人”为主题对全体师生进行了教育讲话,发动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向全体队员、团员发出“弘扬民族精神,做了不起的中国人”的倡议,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在每周的升旗仪式上与学生一起高唱国歌,让爱国主义教育“从点滴做起,从身边做起”。

2、结合清明节之际,我校经过认真安排和部署,组织了入团积极分子和学生代表进行了一次“缅怀革命先烈”的网上扫墓活动。同学们怀着敬仰之情,用自制的花圈献给了革命烈士,并在台前郑重宣誓:继承革命烈士遗志,努力学习,报效祖国。入团积极分子还在台前通过宣誓真正地加入了共青团。

3、结合我校实际开展了有关“弘扬民族精神、立志报效祖国”的学生读书活动。我校学生在班主任老师的号召下,同学们以认真的态度怀着悲愤的感情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对祖国热爱的满腔热忱表达得淋漓尽致。通过评选,我校54名学生获得学校表彰。

4、通过在各班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活动,各班板报主题多样:“民族精神—不倒的旗”、“奥运之星、民族之魂”“时代呼唤诚信”、“学会感恩”等等;开展以爱国主义诗词朗诵、知识竞赛、读书交流、展示中华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经典格言等为主题的班、团、队会。

5、集中反思:如何把三月份的“学雷锋活动”和四月份的“革命传统教育活动”紧密的结合起来,并落实到以后的学习生活中。

三、强化措施,扎实推进

将民族精神渗透到每个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心中是“民族精神代代传”活动的根本目的。我校特别注重这一点,“革命传统教育周”集中活动结束后,将展开一次民族精神的追寻大讨论活动,从而去做一件能体现民族精神的事,去体验民族精神的时代内涵。我校为巩固这次活动取得的效果,将这次活动为契机,以后每年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民族精神代代传”主题活动,形成强化民族精神教育的长效机制。通过这次活动,全校学生深刻了解了民族精神的丰富内容,感受了民族精神的伟大力量,体验了民族精神的内涵,也正在逐步树立起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以及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好全面准备的责任感。

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一个民族没有振奋的精神和高尚的品格就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我们的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五千年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强大的精神动力,也是在未来岁月里薪火相传、继往开来的强大精神动力。而青少年则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未来事业的接班人,因此,从青少年开始进行民族精神教育是使我国发扬中华文化优良传统,创造先进灿烂的中华文化,永远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的强有力保障!

总之,我校在这一次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周”集中活动过程中,由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大力发动,同时活动充实,形式多样,使本次集中教育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入扎实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活动,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好充分准备!

**学校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 篇11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打造一支责任心强、事业心重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积极创建学习型、廉洁型、服务型学校,中心校研究决定,在全镇教育系统内开展“治理庸懒散乱,促进木港教育发展”的主题教育,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大力治理“庸懒散乱”,推动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切实增强改革意识、发展意识、进取意识和效率意识,达到干部职工精神面貌有明显变化,思想作风有明显好转,业务素质有明显提高,服务水平有明显提升,进一步树立教育系统良好形象,推进全镇教育快速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治庸。重点治理领导干部缺乏进取精神,不思发展,安于现状,守摊子,保位子,各学校的工作或分管的业务工作长时间没有进展,在镇内排名靠后,存在的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缺乏创新精神,思想保守,墨守成规;缺乏担当精神,不敢负责,不能担当,回避矛盾,害怕困难,应对复杂局面、处理突发事件能力不强、措施不力等问题。重点治理缺乏主动性和创造力,敷衍塞责,被动应付,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等问题。

(二)治懒。重点治理领导干部作风不实,凭经验办事,拍脑袋 决策;不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效率低下,贻误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拖着不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妥善处理等问题,重点治理各学校工作人员缺乏工作热情,精神状态不佳;不积极履行职责,工作效率低下,业绩平庸等问题。

(三)治散。重点治理领导干部不讲大局,小团体利益至上,对上级部门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消极对待,对上级部门督办事项不能限时办结;不讲团结,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好,拉帮结派,搞小圈子、小团伙,闹无原则纠纷,争功诿过,互相拆台;不讲纪律,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报告重大情况,外出不请假等问题。重点治理工作纪律涣散,自由散漫,上课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举止不端,言行失德,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

(四)治乱。重点治理领导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利可图抢着管,无利可图互相推,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办事不讲规则和程序,拿权力作交易,拿原则作人情,工作中缺位、越位、错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管理混乱,制度缺失,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不完善,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重点治理贪图享受,讲排场,讲阔气,滥用权力、无视法纪、破坏公平,乱收费,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不正当利益,挫伤群众感情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集中3个月时间开展主题教育,分学习讨论、整改追责、巩固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讨论阶段(2011年9月16日-10月31日)1.认真动员部署。各学校要认真迅速召开“治庸懒散乱促进木港教育发展”主题教育,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做到党员、干部人人知晓,个个参与。各学校必须做到三点:一是作好动员部署会议记录; 二是制订好本校管理制度和发展计划;三是办好学习专栏;9月底各学校全面落实到位。

2.开展查看活动。即查工作职责,看是否具备履职能力;查工作态度,看是否具有服务意识;查工作质量,看是否坚持高标准;查工作纪律,看是否遵守规章制度,通过自己找、别人提、领导点、社会评等形式,集中查找分析干部队伍中的思想、作风、纪律、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良行为,并进行认真梳理,形成学校和个人的自查报告。

3.召开民主生活会。各学校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措施。党员领导干部根据自查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整改追责阶段(2011年11月1日-12月31日)

1.制定整改措施。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制别是工作机制、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效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各学校要将整改落实情况,采取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评议。干部个人的整改落实情况,在学校内部进行公开承诺和民主测评。

2.开展专项清理。采取自查自纠和清理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在职教师上岗情况清理;开展公款吃喝、公费旅游专项检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规行为专项清理检查。

3.实施责任追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分别给予相关人员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岗位调整、引咎辞职、降职免职等处理。对领导不得力、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学校,予以全镇教育系统通报,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4.抓好正反典型。树立一批能力强、作风实、业绩好、群众认可 的正面典型,同时抓一批“庸懒散乱”、群众意见较大的反面典型,坚持奖优罚劣,努力形成良好导向。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月1日-1月31日)

1.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学校要针对查找出的“庸懒散乱”等问题,认真分析、查找根源、研究对策、强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奖优罚劣等制度,建立作风建设长效管理机制。

2.开展“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贯彻落实好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工作精神,切实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推进教风、政风建设。

3.纳入责任制考核。年底对各学校开展主题教育情况实行考核,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心校成立开展“治理庸懒散乱 促进木港教育发展”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抓、负总责,副组长具体抓。各学校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保证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二)强化监督检查。建立联合督查及信息互通机制,采取受理举报、明察暗访、集中检查等方式,开展督办检查。中心校不定期对各学校工作作风和开展主题教育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三)营造良好氛围。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在开展主题教育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宣传一批先进典型,曝光一批“庸懒散乱”行为和“庸懒散乱”干部,为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坚持统筹兼顾。要把开展主题教育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学校效能 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教育管理年”活动结合起来,确保开展主题教育与其他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同时,要坚持科学谋划主题教育,既抓住重点阶段重点环节,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又加强各个环节、各个阶段之间的相互衔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附: 木港中心学校“治理庸懒散乱促进木港教育发展” 领 导 小 组

长:何兆国

副组长:王义云

成员:朱纯柏

王贤江

柯于柳

罗新建

胡光明

谈琼芳

王贤安

孙奉臻

王义烽

柯于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贤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宣传、指导、考评等工作。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数字图书馆 篇12

象教安 〔2010〕 13 号

关于开展学校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学校(单位)、镇乡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社会力量办学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消防宣传教育进校园的一系列文件及市综治办关于印发《宁波市综治委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甬综治办

【2010】19号)精神,进一步做好11月9日消防宣传日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县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预防和减少各种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学校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学校消防宣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防范发生群死群伤重大事故的重要措施,各级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近年来,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市教育局多次下发文件,对消防宣传教育进校园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县教育局在转发上级有关文件的同时,对各校开展消防宣传

教育进校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对进行消防宣传教育的时间、形式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近年来,通过各校、消防部门和教育战线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我县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师生的消防安全素质得到了普遍提高。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各校在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方面发展不平衡,有的学校由于领导重视不够,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有的学校的消防宣传教育流于形式,针对性不强,效率不高;有的学校甚至没有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师生对消防安全基本知识所知很少,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对此,各类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着力建设消防宣传阵地,不断巩固消防安全教育效果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巩固消防宣传教育的成果,各校应在学校师生比较集中的场所,采取墙报、黑板报、警示牌、宣传牌、电子屏等形式设立消防宣传专用版面,设立固定消防专用宣传栏,定期向师生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组织,确保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持久

消防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是一项长期的安全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立足学校实际,针对不同年

龄段学生的不同特点,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和学生的课题教育;幼儿阶段要推行消防安全启蒙教育,采取游戏、儿歌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小学阶段要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等方面的教育,使每一个小学三年级以上的学生都能做到“两知一会”(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报火警、会逃生自救);初中阶段每名学生必须完成3次以上的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和演练;高中阶段要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各校要制定本学校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师生进行演练,组织学生开展消防知识竞赛、征文、演讲比赛等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要有计划地组织师生到消防队参观,积极参与消防实践活动,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要积极依托消防宣传阵地,大力倡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对家庭、社会的消防宣传教育,努力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良好氛围。

四、要健全机制,及时总结经验上报信息。

要积极构建有利于消防宣传教育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各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的领导,及时部署消防宣传工作任务,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及时总结

通报工作经验,及时上报宣传教育信息。教育局将把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各校安全工作考核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

本的消防宣传教育和火灾逃生疏散演练等开展情况工作总结请于11月30日前上报教育局安监办,联系人:郑锋;邮箱:xsxxaq001@163.com;电话:65770969。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主题词:学校消防宣传通知

抄送:县综治委,安监局,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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