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配电箱技术要求

2024-06-15

电气配电箱技术要求(精选9篇)

电气配电箱技术要求 篇1

1照明配电箱(板)内的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电源,应具有明显的标志,

2照明配电箱(板)不应采用可燃材料制作;在干燥无尘的场所,采用的木制配电箱(板)应经阻燃处理。

3导线引出面板时,面板线孔应光滑无毛刺,金属面板应装设绝缘保护套。

4照明配电箱(板)应安装牢固,其垂直偏差不应大于3mm;暗装时,照明配电箱(板)四周应无空隙,其面板四周边缘应紧贴墙面,箱体与建筑物、构筑物接触部分应涂防腐漆,

5照明配电箱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5m;照明配电板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1.8m。

6照明配电箱(板)内,应分别设置零线和保护地线(PE线)汇流排,零线和保护线应在汇流排上连接,不得绞接,并应有编号。

7照明配电箱(板)内装设的螺旋熔断器,其电源线应接在中间触点的端子上,负荷线应接在螺纹的端子上。

电气配电箱技术要求 篇2

1 基本点概述

配电网中有关TN, TT, IT是来自西方接地安全保护在系统和用户两侧的接地方式的简捷论述, 普遍登载于配电网技术书籍与教材之中, 但它们在书籍与教材中的理论表述, 真正在实际应用中却存在巨大反差。几乎没几个电工、电气工作者能完全在实际中正确地应用起来。总结起来有两点不甚清楚:①适应范围, 就是在什么情况下采用哪种系统;②如何接地, 在哪里接地。书中叙述不清, 没能结合实际, 造成了理论和实践的完全脱节。

本文试图解决以上问题, 有理论表述而不重复教材, 做到有差异但重点突出, 补上遗漏且给出论证。再进一步给出实例接线, 与国标、行规结合起来去建立接地保护重要概念, 实现要点理解, 从而从主观意愿上积极、正确地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去解决安全大问题。期望能对众多配电网技术教材和书籍有关接地安全技术问题起到完善、补充作用。

2 接地保护重要认知点

(1) TN, TT, IT系统第一个字母表示系统的接地情况, 第二个字母表示用户受电设备的接地情况。①强调系统与用户不仅是接地的点不同, 更为重要的是它们的安全标准是根本不同的。②关于类TN、类TT、类IT系统, 对于前一个字母的接地应参照系统标准执行。所谓“类”是指第一个字母表示的, 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系统部分而是隶属用户部分。如这个配电变压器就是用户的, 又如一个安全电压下的IT系统, 都属于这种情况。我们应对前一个字母对应电路执行系统标准, 此为类××系统。

(2) 应关注用户的接地特点, 因接地核心问题是保护人身安全。例如设备上注明“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得开启设备, 以防触电”。这是因为不开启设备不会造成人员触及到两个电位点, 而不开启, 触及到的仅设备外壳这一点高电位, 构成回路只能是通过地回路。此时因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应能保护人身安全, 即本文重点所叙述的与剩余电流保护器密切相关的接地安全问题。它为低压三大保护法中安全电压法、绝缘法、接地保护法后者的内容。

(3) 国家标准中人身安全一个重要参数是通过人身的电流和时间的乘积小于30 m As, 这是接地保护的重要依据。GB/T 13870.1—1992《电流通过人体的效应第一部分:常用部分》给出了人身安全电流 (工频) 安全区间, AC-1绝对安全区, 人体无感觉;AC-2安全区, 人有感觉但无危害;AC-3相对安全区, 人有较强烈触电感觉但长时间才有触电身亡的可能, 触电者有能力自主摆脱触电, 死亡概率小。30 m As在AC-2与AC-3的交界点上, 二级剩余电流保护或总剩余电流保护可大于30 m As, 其落在AC-3相对安全区间内, 如TT系统总剩余电流保护, 为了满足选择性要求, 难以做到十全十美。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对人体的保护主要是缩短电流作用在人体上的时间。

3 关于TN系统要点

TN系统是应用最为广泛的系统, 它又分为3个子系统。①TN—C。三相四线制, 企业、标准化小区居民用户常采用之。②TN—S。三相五线制, 带有一定的理想化, 用户要求高的信息化用户常采用之, 如科研机构等。③TN—C—S。以上两个系统的综合, 即一部分属TN—C, 一部分属TN—S。

3.1 简述TN—C (如图1)

这是一个TN—C系统接线简图, 考虑到系统标准化规范要求与用户要求的重大差别, 特将图之横线部分定义为配电系统, 它可以是主干线路、分支线路、接户线路;而竖线为用户, 它可以是接在系统上的一个受电设备如水泵等, 也可以是某一用户如小区内的住户。各其他分支线路同之。

哪是系统部分, 哪是用户部分?这就涉及到“产权分界点”的概念。《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用电计量装置, 应当安装在供电设施与受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即计量箱 (含本身) 向电源侧方向产权属系统, 计量箱出线用户负荷侧方向属用户。1997年后电力改制为纯企业, 电力对用户只有安全建议权, 没有执法权。行规只针对本行业内、保障系统。

在《低压配电技术规范》中, ①N线、PEN线应当作带电导体看待, 而PE线不是;②禁止开断N线、PEN线。国标往往会被用户作为执行标准, 但应强调禁止开断的是系统的N线、PEN线, 而用户是允许的。这是具有指导意义的, 如选用电气系统中用三相四极断路器, 它只有3对触点;单相用户用二极刀开关。在民规中没有查到类似论述, 应补上。

图1有两处典型错误:①用户2的接线;②装了总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RCD-Z。

要点1:用户N线与PE线要分别接系统, 如用户1。所谓分别接系统, 指用户侧PE线与N线在系统上共线。因用户N线不能确保不开断, 若开断, 如用户2的K2断开, 则用户侧在系统正常工作状态时用户2全部处在高电位上, 这就是为何严禁在插座内将N线与PE线连接的原因, 而用户1在K1断开无此状况。犯此错误的非仅一般电工, 包括GB 14050—1993《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 2006年进网作业教材 (理论部分) 直到2011年改版前高低压教材都引用了以上标准, 影响范围很大, 概因国标权威性大于行规如DL、民规如JGJ。

要点2:关于重复接地点G, 只能在系统N线上, 每一分支至少一点接地。系统要求“严禁N线开断”, 但万一系统N线开断了, 如K2开断了, 由于有了重复接地点G, 它构成了与中性点的地回路, 防止了用户设备外壳高电位问题, 当然防止了三相不平衡时某相用户过电压问题。对系统而言也界定了“用户家用电器赔偿规定”哪些应赔, 哪些不赔的问题, 就是哪些属于系统引起, 那些是用户自身问题。建议将此补充到《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中去。

要点3:由于用户三相不平衡G点电位Vg是个变量, 其与中性点VO存在电位差, 可以造成一个不小于总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RCD-Z的启动电流的Ig, 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使RCD-Z动作。在系统回路中, 这个电流Ig大小多半由两点相位差决定, 因此在TN—C系统中, 总剩余电流保护装置RCD-Z不可安装。在一个标准化小区由于用户侧都装了RCD, 是选用TN—C原因之一。一旦非规范化的用户或设备接入, 没有安装RCD的个别用户就会处于一个相当危险的无接地保护之中, 就完全不符合以人为本的安全基本理念, 不可忽视。

要点4:TN系统的用户若绝缘击穿如是金属性短路, 用户过电流保护会动作, RCD起后备作用, 但应特别注意选用剩余电流断路器, 建议Ⅰ级用熔管, Ⅱ级 (总开关) 用剩余电流断路器。然而有些可能是非金属性短路, 其回路电阻往往较大, 过电流保护不能动作, 所以用户侧RCD不能缺少。

要点5:用户PE线与N线要分别接系统, 在哪共点呢?显然是在计量箱前部并入共点连接, 在这点往前看是三相四线系统TN—C, 往后看是三相五线系统TN—S, 如此就引出了TN—C与TN—C—S合一问题, 稍后述之。

要点6:在TN—C系统中谨慎设计用户等电位连接, 尤其是单相用户。此连接会使设备既接N线又接地, 等于N线直接接地, 若为单相, 此对地电流由对中性点电压绝对值与相位共同决定, 更易使RCD误动。

3.2 简述TN—S (如图2)

TN—S系统即三相五线制, 在农网几乎看不到这种系统, 但是在一个信息化程度相当高的企事业单位确实需要TN—S系统。在这个系统中N线与PE线是分离的, 在此研究4个点a, b, c, d, 其中a与c, b与d处在同一地理位置。在三相不平衡系统中N线存在不平衡电流IS, 它是电源回路之一, 也即把它当作带电导体看待。而PE线在系统正常时无不平衡电流即PE线IPE恒等于零, 这样就有Van≠Vbn而Vcp=Vdp, 若将两台计算机等信息化设备外壳接在PE线c, d点上, 可保证两台设备“虚拟地”等电位, 这是可靠通信的需要。

要点1:若采用三相四线制TN—C系统的两台信息化互相通信的设备外壳分别在a点与b点, 那么两台设备虚拟“零电位”就不同, 传输的信号叠加在这个不同的“零电位”就会出现逻辑错误, 可靠性不能保证。如国网安徽灵璧供电公司的三台终端机经常性出现传输速率很低, 这主要是由于IP包中数据经常性出现错误, 重传及丢失信息包造成的, 此时不连接设备PE线要比接上好得多。但若是TN—S系统分别接在c点与d点上, 此问题即可解决。

企业配电网电气节能新技术探析 篇3

摘 要:目前,专门针对配电网综合电气节能的系列化关键技术及其应用在国内外尚属空白,大多只是单一技术的研发与应用,节能效果有限。文章介绍了几种配电网电气节能的新技术,希望为今后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配电网;电气节能;新技术

中图分类号:TM72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8937(2009)24-0124-01

1 混合型无功补偿器

目前低压配电网的无功补偿装备广泛采用的是分级投切的固定电容器组,虽成本较低,但不能进行无级连续的无功补偿,速度慢,效率低。而今配电网中许多无功变化频繁而又剧烈的设备如轧钢机、电弧炉等,要求对功率因数和电压跌落、闪变等进行快速、高效、无级连续补偿,需要能够进行动态连续无功补偿的配电网静止无功补偿器,但由于电力电子器件容量限制和成本较高,在设计和广泛工程应用上存在困难。针对和晶闸管投切电容器其各自的不足,提出并研发了基于混杂控制的混合型无功补偿器HVC。

混合型无功补偿器是一个混杂动态系统,由一台较小容量的DSTATCOM和较大容量的多组TSC构成。其中DSTATCOM能进行快速无级的无功补偿,是混合型无功补偿器的连续子系统;TSC能进行大容量分级的无功补偿,是混合型无功补偿器的离散子系统。混合型无功补偿器基本工作原理如下:分级的TSC进行无功粗调,无级的DSTATCOM进行无功精调,当系统无功需求在q组和q+1组TSC之间时,投q组TSC,再由DSTATCOM补偿小容量无功功率,从而在低成本前提下实现无级连续无功补偿。当电网电压跌落时,DSTATCOM工作于直接电压控制模式,为防止电压跌落,可快速发出其最大容限的无功,甚至短时越限补偿无功功率。

2 基于实时潮流的配电网无功优化

该系统以配电网有功损耗最小为目标进行实时无功运行优化,形成配电网高低压系统中各节点无功补偿设备的投切指令和无功设定值,自动控制配电网无功功率的优化运行。根据采集的配电网各节点的实时运行数据对实时潮流进行优化计算,优化迭代过程无需进行节点功率平衡方程的潮流迭代,不等式约束简洁,优化计算速度快。在优化模型中,该系统计及了实际负荷的无功-电压特性,增加了考虑负荷特性影响的节点电压稳定解析约束条件,同时计及了运行电压对无功补偿出力的影响。为使优化结果更加符合配电网实际情况,负荷模型还描述了负荷的功率恢复特性和失稳特性。

3 无功动态补偿与谐波治理混合系统

现有的高压配电网广泛采用静止无功补偿器SVC进行无功功率的动态连续补偿,但在其调节过程中会产生谐波,造成谐波污染和谐波损耗。混合型有源电力滤波器具备大容量无功补偿和谐波动态治理的功能,但仅用其无源滤波器部分进行固定无功补偿,由于电力电子器件容量和工程造价的限制,难以进行动态连续无功补偿。为解决这一技术难题,研发了无功动态补偿与谐波治理混合系统HVHC,主要由静止无功补偿器SVC,和混合型有源电力滤波器HAPF,组成。其中,SVC由晶闸管控制电抗器TCR、固定电容器组FC组成由电压型逆变器、输出滤波器、祸合变压器和注入支路几部分构成,其中注人支路由基波串联谐振电路和注人电容共同构成一组单调谐滤波器。

无功动态补偿与谐波治理混合系统主要由SVC和混合型有源电力滤波器(hybrid active power filter,HAPF)组成。其中SVC由可控硅控制电抗器(thyristor controlled reactor,TCR)、固定电容器组(fixed capacitor,FC)组成;HAPF由电压型逆变器、输出滤波器、耦合变压器、注入支路组成,注入支路由基波串联谐振电路和注入电容共同构成一组单调谐滤波器。由TCR和FC组成的SVC可动态连续补偿无功功率,同时具备电压支撑、阻尼振荡等功能。根据基波串联谐振电路在基波频率处发生串联谐振时阻抗很小的特点,可将电网基波电压加在注入电容上,从而有效降低智能功率模块的容量和系统成本。

4 结 语

电气配电箱技术要求 篇4

配电箱技术要求

1、户箱与弱电箱板材厚度不小于0.8mm,配电箱周长在1.6米以内,板材厚度不小于1.2mm,周长超长1.6米,板材厚度不小于1.5mm,配电柜钢板厚度不应小于1.5mm,箱门钢板厚度不小于2.0mm。柜(箱)体采用冷轧钢板,静电喷塑,颜色为国际灰。

2、箱内元器件规格按照图纸选用,为保证质量及验收要求,开关以及双电源互投任选江苏常熟、天津华明、厦门士林三个厂家之一,如采用其他品牌必须在开标前经公司总工办及工程部签字同意。

3、电表箱依据《华北电网有限公司预付费电能计量箱技术规范》制作。

4、柜(箱)数量详见附表及电子版电气图。

5、消防泵控制柜、送排风控制柜及排污泵控制柜不在此例。

6、各栋楼动力进线柜及地下车库动力进线柜加装计量装置即单独的计量柜,满足电力公司的要求。

7、配电箱、电表箱内各回路开关配线截面必须与图纸设计相符。

电气配电箱技术要求 篇5

第 8.6 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

8.6.1 一般规定

8.6.1.1 低压配电线路应根据不同故障类别和具体工程要求装设下列保护:

(1)短路保护;

(2)过负荷保护;

(3)接地故障保护;

(4)中性线断线故障保护。

8.6.1.2 配电线路上下级保护电器的动作应具有选择性,各级间应能协调配合。当有困难时,对于非重要负荷除第一、二级之间具有选择性动作外,其他可无选择性动作。

8.6.1.3 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应与配电系统的特征和接地型式相适应。

8.6.1.4 对电动机等用电设备配电线路的保护,除符合本章要求外,还应符合本规范第10章的有关规定。

8.6.1.5 低压配电线路的过电流应由一个或多个电器保护,用以在发生过负荷或短路时能自动切断供电。

8.6.2 短路保护

8.6.2.1 配电线路应装设短路保护,短路保护电器应在短路电流使导体及其连接件产生的热效应及机械应力造成危害之前切断短路电流。

8.6.2.2 短路保护电器的分断能力应能切断安装处的最大预期短路电流。

8.6.2.3 对持续时间不超过5s的短路,绝缘导体的热稳定应以下式进行校验:

8.6.2.4 在线芯截面减小或分支处,以及因导体类型、敷设方式或环境条件改变而导致载流量减小的线路,如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且越级切断线路不引起故障线路以外的一、二级负荷中断供电,允许不装设短路保护:

(1)上一级线路的保护电器已能有效地保护的线路。

(2)电源侧装有额定电流不大于20A的保护电器所保护的线路。

(3)电源侧装有短路保护电器的架空配电线路。

(4)符合本章第8.6.6.2款和第8.6.6.3款规定的线路。

8.6.2.5 具备以下条件时,可不按分断能力选择保护电器,对于非重要负载在电源侧已装有能满足本章第8.6.2.2款要求的其他保护电器,则允许负载侧保护电器的分断能力小于预期的最大短路电流。但两个保护电器特性的配合,应使短路时通过的能量不致造成负荷侧保护电器和导线的损坏(包括机械应力和电弧造成保护电器的损坏)。

8.6.2.6 为使低压断路器可靠工作,应按公式8.6.2.6校验其灵敏度:

8.6.3 过负荷保护

8.6.3.1 配电线路应装设过负荷保护,使保护电器在过负荷电流引起的导体温升对导体的绝缘、接头、端子造成损害前切断负荷电流。

8.6.3.2 下列配电线路可不装设过负荷保护:

(1)符合本章第8.6.2.4款规定的线路,如电源侧的过负荷保护电器已能有效地保护该段线路,且越级切断线路不致引起故障线路以外的一、二级负荷供电中断。

(2)不可能增加负荷从而导致过负荷的线路。

(3)由于电源容量的限制,不可能发生过负荷的线路。

8.6.3.3 过负荷保护宜采用反时限特性的保护电器,其分断能力可低于保护电器安装处的预期短路电流,但应能承受通过的短路能量。

8.6.3.4 过负荷保护电器的动作特性应同时满足以下二式要求:

8.6.3.5 对于突然断电会导致比因过负荷而造成的损失更大的配电线路,不应装设切断电路的过负荷保护电器(如消防水泵的供电线路等),但应装设过负荷报警电器。

8.6.3.6 当采用同一保护电器作多根并联导体组成的线路的过负荷保护时,该线路允许的持续载流量为多根并联导体的允许持续载流量之和,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导体的型号、截面、长度和敷设方式均相同;

(2)线路全长内无分支引出线;

(3)线路的布置使各并联导体的负荷电流基本相等。

8.6.3.7 对于多个低压断路器同时装入密闭箱体内的过负荷保护,应根据环境温度、散热条件及断路器的数量、特性等因素,考虑降容系数。

8.6.3.8 过负荷保护电器的整定电流应保证在出现正常的短时尖峰负荷电流(如用电设备起动)时,保护电器不应切断线路供电。

8.6.4 接地故障保护

8.6.4.1 为防止人身间接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而采取的接地故障保护措施,除正确地选用和整定配电线路的保护电器,使其可靠地切断故障线路外,还应正确地协调和配合下列因素:

(1)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

(2)电气设备防触电保护等级和使用特点;

(3)导体截面;

(4)环境影响。

8.6.4.2 除本章第8.6.4.1款规定的接地故障保护外,下列措施也可用于防止人身间接触电

(1)采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气设备(即Ⅱ级设备)。

(2)采取电气隔离措施。

(3)采用安全超低压供电。

(4)将电气设备安装在非导电场所内。

8.6.4.3 第8.6.4条规定涉及的电气设备,按防触电保护分级均为Ⅰ级电气设备,且此类设备所在环境均指正常环境,在此环境内人身触电安全电压极限值为50V。

切断接地故障的时间极限值应根据系统接地型式和电气设备使用情况而定,分别见以下各有关条款的规定,但其最大值不宜超过5s。

8.6.4.4 为减小人体接触电压,在采取接地故障保护措施时应做总等电位联结,当仅做总等电位联结不能满足间接接触保护的条件时,还应采取辅助等电位联

结。除本规范第14章规定的等电位联结内容之外,总等电位联结还应包括建筑物的钢筋混凝土基础,辅助等电位联结还应包括钢筋混凝土楼板和平房地板。总等电位联结和辅助等电位联结做法见本规范第14章有关规定。

8.6.4.5 位于总等电位联结作用区以外的TN、TT系统的配电线路应采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并应符合第8.6.4.20款和第8.6.4.12款的规定。

8.6.4.6 在TN接地型式的配电线路中,其接地故障保护电器的动作特性应符合下式要求:

8.6.4.7 相线对地标称电压为220V的TN系统配电线路的接地故障保护,其切断故障线路的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干线和只供给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末级配电线路不应大于5s。

(2)供电给手握式和移动式用电设备的末级配电线路不应大于0.4s。

8.6.4.8 当对第8.6.4.4款所述的基础和地板难以进行总等电位联结和辅助等电位联结时,则该场所内配电线路的接地故障保护应满足下列要求:

(1)对第8.6.4.7款之(2)所述配电线路采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

(2)当同时具有第8.6.4.7款两种线路时,除对(2)所述线路采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外,对(1)所述线路如同时满足下列二式有困难时,则按第8.6.4.20款

(2)要求采取保护措施。

8.6.4.9 在TN系统配电线路中,接地故障保护宜采用下列方式:

(1)当过电流保护能满足本章第8.6.4.7款要求时,宜采用过电流保护兼作接地故障保护。

(2)在三相四线制配电系统中,如过电流保护不能满足第8.6.4.7款要求,而零序电流保护能满足时,宜采用零序电流保护。此时,保护整定值应大于配电线路最大不平衡电流。

(3)当上述(1)、(2)项的保护均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漏电电流保护。漏电电流保护的接线应符合第8.6.4.20款的规定。

8.6.4.10 TT系统配电线路的接地故障保护应符合下式要求:

8.6.4.11 TT系统配电线路的接地故障保护宜采用漏电电流保护方式。

只有在满足第8.6.4.10款的要求时,反时限特性和瞬时动作特性的过电流保护方可采用。

8.6.4.12 TT系统配电线路采用多级漏电电流动作保护时,不宜超过三级。其电源侧漏电保护电器动作可返回时间应大于负荷侧漏电保护电器的全分断时间,但电源侧保护电器最大分断时间不宜超过1s。

8.6.4.13 TT系统配电线路内由同一接地故障保护电器保护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用PE线连接至共用的接地极上。当有多级保护时,各级宜有各自的接地极。

8.6.4.14 IT系统配电线路的接地故障保护应满足下式要求:

8.6.4.15 IT系统配电线路的相线与外露可导电部分第一次接地故障时,可不自动切断供电,但应采用绝缘监视电器进行声光报警,第一次接地故障应在切实可行的最短时间内排除。

8.6.4.16 IT系统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地可采用共同的接地极,也可采用个别的或成组的单独接地极。

如外露可导电部分为单独接地,发生第二次接地故障时,其切断时间应符合TT系统的要求。

如外露可导电部分为共同接地,发生第二次接地故障时,其切断时间应符合TN系统的要求。

8.6.4.17 当IT系统配电线路发生第二次接地故障时,应由过电流保护电器或漏电电流动作保护电器切断故障线路,并应符合下式要求:

8.6.4.18 严禁PE或PEN线穿过漏电保护电器的零序电流互感器。

电子式漏电保护器及其与之配套使用的短路保护电器,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单独切断N线。

8.6.4.19 漏电保护电器所保护的线路及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应接地。

8.6.4.20 TN系统配电线路采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时,宜采用下列接地方式之一:

(1)将被保护线路及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与漏电保护电器电源侧的PE线相连接,并符合公式8.6.4.6的要求。

(2)漏电保护电器保护的线路和设备的接地型式如按局部TT系统处理,则将被保护线路及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接至专用的接地极上,并符合公式8.6.4.10要求。

8.6.4.21 为保证在TN—C—S系统配电线路中装设的漏电保护与短路保护有足够的交叉范围(即无保护死区),宜采用电磁式或辅助电源可靠动作电压不大于66V(0.3Ve)的电子式漏电电流动作保护电器。

8.6.4.22 在IT系统中采用漏电保护切断第二次接地故障时,保护电器额定不动作电流I△n0应大于第一次接地故障时的相线内流过的接地故障电流。

8.6.5 中性线断线故障保护

8.6.5.1 中性线N(PEN)断线故障保护系指有中性线配出,且以单相负荷为主的居住建筑的低压配电线路,因中性线断线而导致中性点电位偏移时,为保护人身和单相用电设备安全所采取的措施。

8.6.5.2 为防止或减少中性线断线,除应同时考虑下列因素外,还宜采用中性线断线保护:

(1)N(PEN)线应满足本规范第7章对导线机械强度和本章第8.4节对载流量的要求;

(2)导线的连接点应牢固可靠,并采取防止气化腐蚀的措施。

8.6.5.3 中性线断线保护电器应能在三相四线制配电线路中的中性线断线时,自动切断负荷侧全部电源线路。

8.6.5.4 为有效抑制因中性线断线导致的电位偏移对人身或设备的危害,中性线断线保护电器应具有反时限特性(但欠电压除外)。

中性线断线故障保护应与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或等电位联结条件相适应。

8.6.5.5 当采用单相中性线断线保护电器需要工作接地时,其接地极应满足下列条件:

(1)当用于TT(局部TT)系统时,应与该系统中的PE线共用接地极,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30Ω。

(2)当用于TN—S系统时,应与该系统中的PE线连接。

(3)当用于TN—C(TN—C—S)系统时,应单独接地,不得与重复接地共用,并应保持保护装置的距离。

当中性线断线保护电器与漏电保护电器配合使用时,其配电系统宜采用本款(1)所述接地型式。

8.6.6 保护电器的装设位置

8.6.6.1 保护电器应装设在维护方便、不易受机械损伤、不靠近可燃物的地方,并应避免保护电器工作时意外损坏对周围人员造成伤害。

8.6.6.2 保护电器应装设在被保护线路与电源线路的连接处。但为了维护与操作方便可设置在离开连接点的地方,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线路长度不超过3m;

(2)采取措施将短路危险减至最小;

(3)不靠近可燃物。

8.6.6.3 从高处的干线向下引接分支线路,为了操作维护的方便需将分支线路的保护电器装设在距连接点的线路长度大于3m的地方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该分支线装设保护电器前的那一段线路发生单相(或两相)短路时,离短路点最近的上一级保护电器应能保证动作;

(2)该段分支线应敷设于不可燃的管、槽内。

8.6.6.4 短路保护电器应装设在配电线路中不接地的各相上。对于中性点不接地且无N线引出的三相三线配电系统,允许只在两相上装设保护电器。

8.6.6.5 在TT、TN系统中,如果N线截面小于相线,则N线应装设相应于该导线截面的过电流检测电器,该检测电器使保护电器断开相线,或同时断开相线和N线;但如果能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则N线上可不装设过电流检测电器:

(1)线路的相线保护电器已能保护N线;

(2)正常(可较长时间缺相运行的线路除外)工作时,可能通过N线的最大电流明显地小于该导线的载流量。

8.6.6.6 IT系统不宜配出N线,如有N线配出时,需要在该N线上装设过电流保护电器,并用来使包括N线在内的所有带电导线断电。但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遵守本规定:

(1)当个别N线的短路受到装设在供电侧保护电器的有效保护;

(2)如果个别线路是由漏电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保护的,且其额定漏电电流不超过相应N线载流量的0.15倍。

电气配电箱技术要求 篇6

专业考试规程、规范及设计手册

一、规程、规范:

1、《绝缘配合 第1部分:定义、原则和规则》GB 311.1-2012;

2、《户外严酷条件下的电气设施 第1部分:范围和定义》GB/T 9089.1-2008;

3、《户外严酷条件下的电气设施 第2部分:一般防护要求》GB/T 9089.2-2008;

4、《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2158-2006;

5、《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偏差》GB/T 12325-2008;

6、《电能质量 电压波动和闪变》GB/T 12326-2008;

7、《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2008;

8、《电流对人和家畜的效应 第一部分:通用部分》GB/T 13870.1-2008;

9、《电流对人和家畜的效应 第二部分:特殊情况》GB/T 13870.2-2016;

10、《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 14050-2008;

11、《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GB/T 14549-1993;

12、《电能质量 三相电压不平衡》GB/T 15543-2008;

13、《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4-42部分:安全防护 热效应保护》GB 16895.2-2005;

14、《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5-54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接地配置、保护导体和保护联结导体》GB 16895.3-2004;

15、《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第53章: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 16895.4-1997;

16、《低压电气装置 第4-43部分:安全防护 过电流保护》GB 16895.5-2012;

17、《低压电气装置 第5-52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布线系统》GB/T 16895.6-2014;

18、《低压电气装置 第7-706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活动受限制的可导电场所》GB 16895.8-2010;

19、《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第707节:数据处理设备用电气装置的接地要求》GB/T 16895.9-2000;

20、《低压电气装置 第4-44部分:安全防护 电压骚扰和电磁骚扰防护》GB/T 16895.10-2010;

21、《低压电气装置 第4-41部分:安全防护 电击防护》GB 16895.21-2011;

22、《电击防护 装置和设备的通用部分》GB/T 17045-2008;

2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2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

2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

26、《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

27、《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2013;

28、《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29、《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2011; 3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31、《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

32、《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GB 50059-2011;

33、《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0-2008;

34、《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T 50062-2008;

35、《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T 50063-2008;

36、《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GB/T 50064-2014;

37、《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 50065-2011;

38、《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

3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2009; 4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

4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

42、《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2008;

43、《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200-1994;

44、《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2007;

45、《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 50227-2008;

46、《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

47、《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 50260-2013;

48、《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 50293-2014;

49、《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2007; 50、《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14-2015;

51、《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061-2010;

52、《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115-2009;

5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

54、《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 50348-2004;

55、《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

56、《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4-2007;

5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2007;

58、《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2007;

59、《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464-2008; 60、《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524-2010; 61、《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526-2010; 62、《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635-2010;

63、《电子会议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799-2012; 6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65、《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044-2014; 66、《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DL/T 5222-2005; 67、《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68、《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2011;

69、《民用闭路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198-2011。

注:以上所有规程、规范以考试1月1日以前实施的最新版本为准。

二.设计手册:

1、《电力工程电气设计手册》(电气一次部分)西北电力设计院编,中国电力出版社;

2、《电力工程电气设计手册》(电气二次部分)西北电力设计院编,中国电力出版社;

3、《工业和民用配电设计手册》(第三版)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等编,中国电力出版社;

4、《钢铁企业电力设计手册》钢铁企业电力设计手册编委会编,冶金工业出版社;

5、《照明设计手册》(第二版)北京照明学会照明设计专业委员会编,中国电力出版社;

6、《电气传动自动化技术手册》(第三版)机械电子工业部天津电气传动设计研究所编著,机械工业出版社;

7、《电力工程高压送电线路设计手册》(第二版)东北电力设计院编,中国电力出版社。

电气设备接地的技术要求探讨 篇7

一、电气设备接地技术的原则

①为了充分保障人身与设备的安全,各种电气设备都应该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GB14050“系统接地的形式及安全技术要求”来进行接地保护。保护接地线除了用来实现规定的工作接地或者保护接地的要求之外,不应该将其用作其他用途。②不同电压以及不同的电气设备,除了特殊的要求之外,通常应该使用一个总的接地体,按照等电位连接的相关要求,还应该将建筑物的金属构件连接。③人工总接地体不适合将其设置在建筑物之内,总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应该充分满足各类接地电阻之中最小的接地电阻的各项要求。④对于有特殊要求的接地来说,比如,通讯系统、计算机系统以及弱电系统,应该严格按照其相关的专项规定来执行。

二、接地施工中的技术要求

(1)自然接地的施工技术要求。①敷设在地下的金属管道可以作为自然接地体使用(但输送可燃、易爆介质的管道除外)。②敷设于地下的自然接地体数量不少于两根的电缆金属外皮,至少有两根引出线与接地干线相连。

(2)人工接地体的施工技术要求。①人工接地体分为垂直接地体和水平接地体。②垂直接地体一般由两根以上的钢管或角钢组成,可以并排布置,也可以环状布置,相邻之间的距离不超过3M~5M为宜,接地体的长度为2M~3m,不得短于2m。③多岩地区采用水平接地体。多采用40mm×4mm或者直径为16mm的圆钢制作,多采用放射形布置。④接地线尽量安装在不易受机械损伤,并应便于检查的明显处。

(3)接地施工中对土壤的要求。①接地体应避开有腐蚀杂质的土壤,如在有腐蚀性的土壤中,对接地装置应采取防腐蚀处理。接地体最好采用镀锌元件,焊接处涂沥青油防腐,明设的接地线应涂漆防腐。②改变土壤电阻率实现接地施工对土壤的要求,改变接地效果。可从两方面来解决,一是降低土壤电阻率,二是使用良好的接地材料和施工工艺。一般是采用一些人工降阻的方法,比如换土,加降阻剂。而接地极的多少,材料的不同,地网形式不同,只是改变接地电阻的一种方法。传统的接地材料是无法影响土壤电阻率的,现在有一种离子接地体,它能达到这种效果,它是靠管内的填充料向土壤四周扩散来改变土壤电阻率的。

三、接地电阻的测量技术要求

①测量接地电阻,应使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并定期计量检定。②测量时要考虑环境因素。在测量接地电阻时,应该考虑整个临界土壤容积的电阻值。③正确使用接地电阻测量仪。1)先将仪表放平,然后调零。2)接线正确,将倍率开关置于最大倍数,当检流计稳定指在中心红线位置读数换算。3)如果测量标度盘的读数小于1欧,应将倍率开关置于较小的一档,再重新进行测量。④接地电阻的测量值的大小要求。1)交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2)安全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3)直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应按计算机系统具体要求确定。4)防雷保护地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5)对于屏蔽系统,如果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四、以学校机房施工为例,说明接地的技术要求

①学校机房所有的接地连接件应加防腐保护接地螺柱且用机械方法加以紧固。施工中应该将各级电涌防护器的接地线布置得最短最直,过长的接地线加上高频瞬时过电压引起的并联谐振会导致接地形同开路。②机房集电气、安装、网络等多个方面于一体,机房设计与施工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机房内计算机系统是否能稳定可靠地运行,是否能保证学校各类信息畅通无阻。机房的环境,还必须满足计算机等各种微机电子设备和工作人员对温度、湿度、洁净度、电磁场强度、噪音干扰、安全保安、防漏、电源质量、振动、防雷和接地等的要求。③最好采用多股绞线而不要使用单股铜线做接地线,因为多股绞线的表面积大,对电涌的阻抗较小。接地线的路径,应该避免电涌防护器的接地线拐90度直弯。④机房内的设备首先要做到保护地、工作地等电位连接,特别是相关设备机箱的外壳必须接地,以最大程度上减少二次感应雷击的危害。机房内的接地汇集线可安装在地槽内、墙面或走线架上,接地汇集线应与建筑钢筋保持绝缘。⑤机房内相关设施的联合接地。即机房内走线架、吊挂铁架、机架或机壳、金属通风管道、金属门窗等均应作保护接地。接地引入线应作防腐、绝缘处理,并不得在暖气、地沟内布放,埋设时应避开污水管道和水沟,裸露在地面以上部分,应有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⑥机房交流工作地、直流工作地、保护地、防雷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按其中最小值要求确定。如果计算机系统直流地与其他地线分开接地,则两地极间应间隔25米,以确保系统安全。

低压配电箱的电气设计 篇8

摘 要:本文结合当代低压配电箱的电气设计,并且围绕着低压配电箱的结构、组件、线路对低压配电箱的电气设计进行详细分析。并且根据所用的电气设备,对低压配电箱进行设计,制定详细的配电箱设计,并且依照设计方案完成配电箱的设计和安装,并且对一些细节进行重点阐述。本文笔者主要对低压配电箱的电气设计进行研究,致力解决在低压配电箱的电气设计中存在的问题,使低压配电箱的自动化水平得到提高。

关键词:配电箱;电气设计;生产工艺;组件选型;线路设计

一、当代低压配电箱的设计和功能阐述

(一)低压配电箱的功能

低压配电箱是电能用户和电网连接的关键所在,具有较为灵活的操作性和可靠性,对系统供电质量的提高具有很大影响,使用低压配电箱能够很好的减少因故障所导致停电的时间。

(二)低压配电箱的设计

当代低压配电箱与传统配电箱不同,在自动化和信息方面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其主要的特点是能够实现台区负荷的划分,并且能够进行无功补偿,与此同时还具有各项保护功能的优势,在提升配网供电质量和稳定性的同时,还优化了电网在运行过程中的电压,具有较强的动态影响能力。

二、低压配电箱的设计要点

(一)低压配电箱的线路

现代低压配电箱的线路设计主要包括线路导线选型和电气接线图设计两个方面。配电箱的电气接线图是低压配电箱设计的基本内容,在电气接线设计的实际过程中,设计师需要对低压配电箱的负荷特性、供电回路和大小等特点进行综合性的考虑。并且根据导线的型号、横截面、材质和性能进行确定,保证配电箱保持最大功率。在线路导线选型方面,需要根据使用要求,选择所需的材料,主要以铝和铜为主。设计师在进行实际选型的过程中,需要对交流供电的特性对导线的影响具有充分了解,并且对配电箱线路布置的重视程度提高,在设计时还需要重视线路和保护装置的配合。

(二)低压配电箱的结构

在实际低压配电箱的结构设计方面,对箱体的散热性能进行考虑,在低压配电箱实际运行的过程中,会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导致用电负荷增加,使箱体的温度过高并且影响到箱内器件的运行,所以在对低压配电箱结构进行设计的过程中,需要对各个影响因素进行考虑。首先需要提升电压配电箱的散热功能,保证了箱体防护等级的同时,需要增加散热孔和通风面积,达到使散热效果增强的目的。为了避免开孔过多和开孔面积过大,导致阴雨天低压配电箱进水,可以适当添加纱网和挡板进行防护,防止杂物和雨水进入低压配电箱中。箱体内部的电气元件在运行的过程中会受到温度的影响,为了避免箱内温度升高对元件的影响,可以选择大于实际工作参数的元件。对低压配电箱中的元件进行合理布局,由于低压配电箱中各个元件的工作参数和自身特性不同,对散热要求高的元件进行优先和合理的布局。对低压配电箱的各个元件的位置确定后,需要对配电箱展开接线图的设计,对各个回路进行不同的划分,并且对元件按照由左向右的顺序进行排序,对于图中的各个回路做好对应的文字标注。在元件自身方面,需要保证元件符合质量要求,并且保证配套部件齐全,鉴定配电箱内部的动作值,确保其合理性;在元件布局方面,需要保证元件的布局是有利于配电箱的一次性走线,并且实现内部元件的独立维护和安装,在箱体散热性能良好的方位,对散热需求高的元件进行优先安置,使各个元件的导线到达一定的耐热性要求。除此以外,还需要保证电压配电箱中的各个元件可靠接地,并且保证信号回路汇中各个原件的正常工作,互相不受到对方的干扰。

(三)低压配电箱的选型

低压配电箱组件主要由二次测量仪器、显示仪表和开关设备等部分组成,在实际的低压配电箱中,明装低压配电箱具有良好的散热性能,暗装配电箱则不能实现空气的流通,不能很好的进行散热,使用暗装形式会导致箱体内部温度因电压而升高的现象发生,所以实际暗装配电箱中的工作温度要比外界温度要高很多。在对低压电箱进行设计过程中,设计师需要结合厂家所提供的有关资料,把握好环境的温度和箱体安装方式的差异,并且对低压断路器的数值进行及时修正。此外在低压配电箱外侧显示元件和控制元件进行专设时,需要按照安全可靠、易于操作、布置有序的原则进行,并且需要保证各个线路连接部位的整洁,对配电箱进行第二次配线设计和安装时需要做好元件的标识功能,使用规范简明的安装,使箱体内部的元件和线路的功能清晰的展现出来,利于低压配电箱后期的运行和维护。

(四)电气安装和走线设计

电气安装要符合电气元件质量良好的基本标准,并且规格和型号都需要符合设计要求,外观应用完好,并且附件齐全,还要要求排列整齐,密封性良好。各个元件需要具备独立拆装更换的能力,而且不能影响其他元件的固定;发热元件需要安放在散热性良好的位置,并且在两个发热元件之间需要采用裸铜导线或者耐热导线进行连接;熔断器的规格和自动开关需要符合设计的要求;切换压板需要接触良好,并且保证相邻压板之间具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在切换时不应该与相邻的压板发生接触,而一端带电的切换压板需要在压板断开的情况下使用,并且保证活动端不带电;信号回路的型号、电铃、电笛、光字牌和事故电钟需要保证显示的标准性和可靠性,在低压配电箱内需要具有接地要求的元件,使其外壳能够可靠的接地。对于主要电器的安装位置,需要考虑其一次走线的顺序合理和方便性。

三、总结

低压配电箱的生产和设计过程是非常繁琐的过程,但是想要配电箱的设计和制造更加符合市场化和人性化,需要相应的设计人员不断学习国家制定的标准,并且借鉴国内外公司的成功经验,设计出符合需求的产品。在实际设计的过程中,需要从负荷的分析、保护的措施和元件的选型等环节入手,对低压配电箱常见的问题进行解决,使低压配电箱的电气设计水平得到有效的提升。

参考文献:

[1]陈淡音.浅谈低压配电箱的电气设计及生产工艺特点[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3(22):130-130.

[2]刘振宇.低压配电箱的电气设计探讨[J].硅谷,2014(10):163-163,154.

电气配电箱技术要求 篇9

第一条 临时电线电缆的布置、架设、标准配电箱配置要求

1.施工用电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用电设计及线路的架设报监理人批准后实施。

2.动力线与照明线由专业电工架设动力架空线架设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架空线设横担和绝缘瓷瓶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等符合架空线路要求。支线和照明电线布置有序保证绝缘良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现象穿越营地时必须使用电缆。线路架设按照“一闸一保护三相五线制”进行。

3.在施工作业区、施工道路、临时设施、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数量及照度的照明。保证施工现场照明度不低于招标文②件技术条款表1.10.1“最低照明度的规定数值”规定要求。4.用电管理执行《积石峡水电站施工用电管理办法》施工现场配置专业电工人员负责用电线路和用电设施的安装、检查与维护、拆除电工实行持证上岗。5.低压全部采用电缆或绝缘导线输电不允许采用裸导线。6.室外、明敷线缆必须具备防碰撞、防挤压、防抗拉措施。7.线缆敷设不应当与用电申请附报的用电措施存在较大差距。

8.低压线路架设均采用8m木制电杆高架方式电杆直径为Φ190从电源接引点至配电柜架设高度不低于6m从配电柜至动力管采用木制电杆高架方式架设高度不低于5m电缆和电杆用专用金具固定电杆距离为50m。高压线路架设一律采用12m混凝土电杆跨公路时采用15m混凝土电杆跨越电杆直径为Ф190电杆距离为50m。

9.室外盘柜须有合格的防雨装置。10.室外盘柜必须达到IP43防护等级。

11.盘柜安装高度必须满足所在位置的防汛要求。

12.盘柜内电器元器件必须完好损坏的主要器件刀闸、CT、开关等必须更换后方可重新带电投运损坏的一般元器件信号灯等在72小时内更换。

13.除布置配电柜外设置动力箱、照明箱配电柜尺寸为2200mm高×800mm宽×600mm深颜色采用冰灰色动力配电箱尺寸为1000高×600宽×300深颜色为冰灰色照明配电箱尺寸1000高×600宽×300深颜色为冰灰色。配电柜、动力箱、照明箱必须为成品不得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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