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孟一中学校走读学生安全协议书(共4篇)
北孟一中学校走读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1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校修建了合格、卫生的学生食堂,市防疫、卫生部门定期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保障了全体学生的安全用餐。学生在校外用餐有发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源性疾患的因素,且校外就餐情况非常复杂,有学生喝酒、抽烟、与社会不法人员打架等恶性事件发生。为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减少安全隐患,学校规定凡本校学生家庭住址离学校2.5公里以外的,中午一律在学校食堂就餐。如果学生在校外就餐发生食物中毒、引起食物疾患事件、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中午11:45放学,中午回家就餐的学生放学后立即离校。11:55关大门。12:30开大门,便于中午回家吃放的学生返校。未开门之前,回家吃饭的学生不得在街上逗留、聚堆、嬉戏玩耍,如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4、按规定中午应该在学校就餐的学生,应各种原因不在学校就餐,学生的监护人应该亲自到校说明情况,并与学校签订安全合同。因在校外就餐而造成的所有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5、学校严禁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家长要加强学生的监管,如果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由肇事者承担责任。
6、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家长应及时向学校说明,使得学校掌握相关情况,在教育教学中进行特殊教育。家长、学校应定期向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
7、本协议书如有欠妥之处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学生姓名:班级:
学生家长签字:电话:
北孟一中学校走读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2
我的儿子今年9岁,现正在上小学二年级。2007年年底学校组织学生参观动物园和博物馆,在参观前学校要求每名学生家长都要与学校签订一份“安全协议”(不签就不允许参加这次活动)。其主要内容是:学生及学生家长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参观动物园和博物馆活动,家长要教育自己家的学生注意安全、听从学校老师的管理和指挥,如在活动中出现自身的安全问题或者学生给他人造成安全方面的问题,由家长承担一切责任,家长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学校承担责任。我家的孩子在参观动物园时被同班的几个同学挤倒在地,导致右臂桡骨骨折,花了1800元医疗费后才治愈。我自己承担了这笔费用。请问,学校与学生家长签有“安全协议”,学生受伤学校就可以不负责吗?
读者 许晓华
许晓华读者:
可以明确地说,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这样的协议,既有悖常理,也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对学生家长是没有约束力的,学校也不能因此推卸自己的责任。学生在学校造成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学校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我国现行法律是有较为明确的规定的。例如,2006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2002年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四项规定:“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上述规定,一般认为学校承担的是过错责任,没有尽到法律义务或者应尽的注意义务造成学生损害的,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这一责任是不能通过协议推卸掉的。对此,我国《合同法》第40条也明确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斥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你的孩子在学校组织的参观活动中被其他学生挤倒在地,这显然是学校管理不到位,是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走读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3
为了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学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增强学校和家长的安全防患意识,多一分防范,少一分危险。确保学生的路途人身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项责任书:
1、本校为寄宿制学校,要求全体学生住校,如情况特殊,需要走读,必须向学校政教处提出申请,说明情况和原因,并签订本协议。走读学生要办理走读证,学生凭证并要求有家长的陪同才能出入校园。
2、家长经常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规则,行路靠右、靠边,不追车、不扒车,不骑电动车、摩托车,不在路上停留或打闹,不接触陌生人。
家长督促子女按时回家、到校,不到有危险的地方。子女在该回家的时候没有到家,家长必须立即查明情况,跟老师联系。
3、教育子女遇雷电交加的暴风雨、暴风雪天气,不在树下危险处避雨、雪、风。
4、暴风雨、暴风雪天气的早、午、晚子女回家、来校,家长必须全程接送。
5、家长应主动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积极配合学校搞好管理。
6、家长要教育子女服从学校的管理和教育,并做到以下几点: ①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②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校,不滞留学校; ③不打架、不骂人、不欺骗老师及其家人,遇事不隐瞒、不谎报真情;
④上学和回家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遇路口小心行走,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在学生离校期间,走读生的个人行为、人身安全等一律由走读生本人及其家长负责。
8、走读生放学回家和上学途中不许进入游戏厅、录象厅、歌舞厅、网吧、饭店等营业性场所,途中不许打架斗殴、抽烟喝酒,违者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9、本协议书由家长签字生效。一式两份,由学校保卫处保管。
10、本协议自 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学期。
走读学生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年级主任签字: 主管校长签字:
2018 年 9月
附:走读生基本信息:
学生姓名 :
性别 :
所在班级 :
家庭住址
:
家长姓名 :
北孟一中学校走读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4
1我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每个学生都必须在校住读便于学生的管理,如有特殊情况,家长同意,可由家长当面与学校签订《走读生安全责任协议书》,办理走读生出入证,学生凭走读生出入证进出校门。如在校外出现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家长全部承担。
2、家长要经常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规则,行路靠右、靠边,不追车、不扒车,不骑电动车车、摩托车,不在路上停留或打闹,不接触陌生人。
3、家长督促子女按时回家、到校,坚决不许下河玩水、洗澡、抓鱼,上树或到有危险的地方。子女在该回家的时候没有到家,家长必须立即查明情况。
4、教育子女遇雷电交加的暴风雨、暴风雪天气,不在树下、岩石下等危险处避雨、雪、风。
5、暴风雨、暴风雪天气的早、午、晚子女回家、来校,家长必须全程接送。
6、家长应主动每周至少一次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积极配合学校搞好管理。
7、家长要教育子女服从学校的管理和教育,并做到以下几点:
①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②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校,不滞留学校;
③不打架、不骂人、不欺骗老师及其家人,遇事不隐瞒、不谎报真情;
④上学和回家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遇路口小心行走,不搭、乘三轮车及其他机动车辆上学,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⑤不玩火、不玩水、不私自下河下塘洗澡;
⑥在校园内不疯打、不带刀具、铁器、棍棒等到校;
⑦注意搞好个人卫生,特别是在传染病高发季节应积极配合学校搞好疾病预防; ⑧未经老师允许不得私自带领住校生到家。
8、在学生离校期间,走读生的个人行为、人身安全等一律由走读生本人及其家长负责。
9、走读生在离校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10、走读生放学回家和上学途中不许进入游戏厅、录象厅、歌舞厅、网吧、饭店等营业性场所,途中不许打架斗殴、抽烟喝酒、谈情说爱,违者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11、此责任书由学生、家长、学校、班主任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学生家长、班主任、学校各执一份。
学生签字:
走读学生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政教处(盖章):
【北孟一中学校走读学生安全协议书】推荐阅读:
太和一中学校安全工作总结08-15
龙港一中学校安全工作自查报告08-19
白水县尧禾一中学校安全整改汇报材料05-15
博白镇一中学校章程07-21
田柳一中学校卫生检查标准05-21
某一中标准化学校创建进度06-30
宁远一中“学校道德讲堂”建设实施方案08-16
扬州市第一中学学校文化建设工作汇报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