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关于加大企业帮扶力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2024-09-02

慈溪关于加大企业帮扶力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通用4篇)

慈溪关于加大企业帮扶力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篇1

慈政发〔2011〕64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上级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当前面临的复杂经济形势和金融环境,深入开展“政企联动、攻坚克难、转型发展”干部服务企业专项活动,结合我市当前实际,就进一步加强财政和金融对企业的支持,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政策意见。

一、高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性

由于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以及当前企业融资成本加大、劳动用工成本提高、原材料价格不稳定等叠加因素的共同作用,我市部分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也出现了经营困难。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到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做到政银企联动,千方百计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增强企业发展信心,不断巩固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

二、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

(一)加大政策支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在2011年10月至2012年12月内缓缴中小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职教经费三个月,对经营困难、符合转型升级的中小企业经税务部门批准,给予缓缴三个月税款。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已经出台的企业财政扶助政策,要加快兑现速度,能提前兑现的提前兑现,能部分兑现的部分先兑现,能预兑现的做到抓紧兑现。对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社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和营业税三年内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二)优化金融服务,加大信贷资金的保障力度。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扩大企业的资金供应量,千方百计向上级行争取贷款规模,确保实现全年新增本外币贷款200亿元的目标;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资金倾斜,确保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市贷款平均增速;对企业贷款做到不抽贷、不压贷,对涉及多家银行贷款的企业,银行间要做到同进同退,不得先行单独抽贷;对中小企业实施优惠利率政策,在利率计取上能不上浮的坚决不上浮,新发放的贷款利率最高上浮不得超过30%;不得强制贷款企业购买理财产品,不得变相收取企业手续费,同时要坚决禁止存贷款挂钩,真正做到减轻企业财务负担。完善对金融机构考核机制和办法,加大考核奖励力度,2011市财政临时性增加200万元奖励资金重点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市外资金引进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三)拓展融资渠道,满足企业资金需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努力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利用资产转让、代理贷款等业务引入外部资金;积极做好无担保、无抵押的城乡小额保证保险贷款扩面增量工作,增量规模达到宁波全大市领先水平;继续推广提升企业产业链融资等创新产品,并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探索拓宽中小企业资产抵质押范围,盘活存量资产。各牵头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银行要加快发行速度,落实有效措施,争取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尽快发行。着力引进设立创投公司,做大创投公司总量规模,为新兴产业、重点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加快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企业上市,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加快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节奏,争取在2012以前全市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达到10家以上,吸引更多的民间资金投入到实体经济。

(四)拓建服务平台,解决企业融资困难。加大对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财政扶持力度,2011对担保公司的财政扶持资金由1200万元增加到1800万元,充分发挥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金融服务功能,有效解决中小企业抵押难、担保难问题。加快发挥市政府应急专项资金的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转贷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并根据运作情况,适时将市政府应急专项资金规模扩至4亿元。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建立银企洽谈机制,及时落实企业的资金需求。市财政从2011年起每年统筹安排1000万元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由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市财政每年继续安排3000万元的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充分利用国资公司平台作用,向政策性银行争取更多的资金规模,加快已签约的5亿元国开行统贷资金向中小企业的投放速度。有条件的镇(街道)商会可参照市政府应急专项资金的运作模式,联合商会企业组建镇级应急专项资金,为企业解决转贷困难。研究出台民间财富管理中心试点办法,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和民间资金投资难问题。

(五)健全预警机制,防范企业资金风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企业风险预警机制,及时组织力量,对辖内企业进行一次全面走访,深入了解企业运行情况,对企业资金链风险进行风险排查,做到早排查、早预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做好各自管辖范围的企业风险处置和维护稳定的工作,对出现资金临时性困难的企业,应积极协调相关贷款银行,帮助企业解决抵押和担保的困难;对已经出现风险的企业,要及早介入,积极稳妥地进行处置化解;鼓励支持辖内企业开展自救互救、抱团发展;加强预警信息的收集汇总,并及时上报市干部服务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投资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房产公司等非法集资高危行业的检查和管理,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引导民间资本通过规范运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各地要加强对金融、投资等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民间借贷的防范意识。加大对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公安、法院要加大力度严厉打击以放高利贷为生的黑恶势力和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强化宣传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引导,有效利用各种媒体,加大正面宣传、客观宣传的力度,做好重点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及时报道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和金融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典型案例,引导企业树立发展信心,履行社会责任。准确把握舆论导向,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建立和完善舆论应急预案,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强化协作配合,切实将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市干部服务企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各司其责,切实履行好职责,各专项服务组要根据各自职能,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帮助企业解决出现的实际问题。财税部门要做好明年财税扶持政策的调研,对已经明确的扶持政策要及时兑现。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各银行不得随意抽贷,不得随意抬高融资成本,不得违规收取贷款保证金。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预警,加大对重点企业的帮扶力度,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广大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企业 意见

主送: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

单位。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市人武部,市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慈溪关于加大企业帮扶力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篇2

一、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法律体系。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清理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扩大市场准入范围,降低准入门槛,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加快制定融资性担保管理办法,修订《贷款通则》,修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明确对小型企业的扶持政策。

(二)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有关制度。制定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办法,提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比例。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制度,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多的参与机会。

(三)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权益保护。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相关法律和政策特别是金融、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加强政策效果评价。坚持依法行政,保护中小企业及其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支持,鼓励中小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对中小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失业保险补贴。对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困难中小企业,将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费率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10年底,并按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在岗培训补贴等。中小企业可与职工就工资、工时、劳动定额进行协商,符合条件的,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

二、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五)全面落实支持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完善小企业信贷考核体系,提高小企业贷款呆账核销效率,建立完善信贷人员尽职免责机制。鼓励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发放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损失给予适度风险补偿。

(六)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都要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完善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制度,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的规模和比重。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完善财产抵押制度和贷款抵押物认定办法,采取动产、应收账款、仓单、股权和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缓解中小企业贷款抵质押不足的矛盾。对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实行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加快研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股份制金融机构的办法;积极支持民间资本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参与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改制为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支持、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鼓励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

(七)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加快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中小企业上市育成机制,扩大中小企业上市规模,增加直接融资。完善创业投资和融资租赁政策,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融资租赁企业。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设立主要支持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积极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发挥融资租赁、典当、信托等融资方式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稳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积极培育和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为中小企业产权和股权交易提供服务。

(八)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设立包括中央、地方财政出资和企业联合组建的多层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各级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综合运用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落实好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准备金提取和代偿损失税前扣除的政策。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金融、工商等部门要为中小企业和担保机构开展抵押物和出质的登记、确权、转让等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引导其规范发展。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保险产品。

(九)发挥信用信息服务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和评价体系,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信用等级。完善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方便快速的查询服务。构建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约束机制,增强中小企业信用意识。

三、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力度

(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逐步扩大中央财政预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开拓市场、扩大就业,以及改善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地方财政也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十一)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国家运用税收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具体政策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小企业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所需的进口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中小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有关规定向省级财税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减免税申请。中小企业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纳税的,可依法申请在三个月内延期缴纳。

(十二)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社会负担。凡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均一律取消。全面清理整顿涉及中小企业的收费,重点是行政许可和强制准入的中介服务收费、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收费,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公开前置性审批项目、程序和收费标准,严禁地方和部门越权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得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进一步规范执收行为,全面实行中小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设立各级政府中小企业负担举报电话。健全各级政府中小企业负担监督制度,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及各种摊派行为。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通过强制中小企业购买产品、接受指定服务等手段牟利。严格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不得违规向中小企业提前征税或者摊派税款。

四、加快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

(十三)支持中小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支持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发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研制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加强产学研联合和资源整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在轻工、纺织、电子等行业推进品牌建设,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支持中华老字号等传统优势中小企业申请商标注册,保护商标专用权,鼓励挖掘、保护、改造民间特色传统工艺,提升特色产业。

(十四)支持中小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按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支持中小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技术改造。中央预算内技术改造专项投资中,要安排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地方政府也要安排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中小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原因需加速折旧的,可按规定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十五)推进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促进重点节能减排技术和高效节能环保产品、设备在中小企业的推广应用。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鼓励中小企业间资源循环利用。鼓励专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设备租赁等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综合运用金融、环保、土地、产业政策等手段,依法淘汰中小企业中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防止落后产能异地转移。严格控制过剩产能和“两高一资”行业盲目发展。对纳入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投资项目,按规定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十六)提高企业协作配套水平。鼓励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建立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等协作关系。鼓励大型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加强与中小企业的协作配套,积极向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人才、设备、资金支持,及时支付货款和服务费用。

(十七)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发展。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用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支持培育一批重点示范产业集群。加强产业集群环境建设,改善产业集聚条件,完善服务功能,壮大龙头骨干企业,延长产业链,提高专业化协作水平。鼓励东部地区先进的中小企业通过收购、兼并、重组、联营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的合作,实现产业有序转移。

(十八)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在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发展。积极促进中小企业在软件开发、服务外包、网络动漫、广告创意、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拓展,扩大就业渠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

(十九)支持引导中小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家电、农机、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家电、汽车“以旧换新”等业务。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技术改造资金等要重点支持销售渠道稳定、市场占有率高的中小企业。采取财政补助、降低展费标准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活动。支持建立各类中小企业产品技术展示中心,办好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展览展销活动。鼓励电信、网络运营企业以及新闻媒体积极发布市场信息,帮助中小企业宣传产品,开拓市场。

(二十)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进一步落实出口退税等支持政策,研究完善稳定外需、促进外贸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稳定和开拓国际市场。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和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加大优惠出口信贷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境外开展并购等投资业务,收购技术和品牌,带动产品和服务出口。

(二十一)支持中小企业提高自身市场开拓能力。引导中小企业加强市场分析预测,把握市场机遇,增强质量、品牌和营销意识,改善售后服务,提高市场竞争力。提升和改造商贸流通业,推广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经营方式和新型业态,帮助和鼓励中小企业采用电子商务,降低市场开拓成本。支持餐饮、旅游、休闲、家政、物业、社区服务等行业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促进扩大消费。

六、努力改进对中小企业的服务

(二十二)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统筹规划,完善服务网络和服务设施,积极培育各级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通过资格认定、业务委托、奖励等方式,发挥工商联以及行业协会(商会)和综合服务机构的作用,引导和带动专业服务机构的发展。建立和完善财政补助机制,支持服务机构开展信息、培训、技术、创业、质量检验、企业管理等服务。

(二十三)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引导社会投资、财政资金支持等多种方式,重点支持在轻工、纺织、电子信息等领域建设一批产品研发、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等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改善创业和发展环境。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技术中心开放科技资源,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提高服务中小企业的水平。完善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络,加快发展政策解读、技术推广、人才交流、业务培训和市场营销等重点信息服务。

(二十四)完善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并进一步减少、合并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审批内容、标准和程序的公开化、规范化。投资、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部门要简化程序、缩短时限、提高效率,为中小企业设立、生产经营等提供便捷服务。地方各级政府在制定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时,要统筹考虑中小企业投资项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用地指标。

七、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二十五)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加强管理。支持培育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机构,开展管理咨询活动。引导中小企业加强基础管理,强化营销和风险管理,完善治理结构,推进管理创新,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督促中小企业苦练内功、降本增效,严格遵守安全、环保、质量、卫生、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

(二十六)大力开展对中小企业各类人员的培训。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中小企业培训机构的作用,广泛采用网络技术等手段,开展政策法规、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专业技能、客户服务等各类培训。高度重视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在3年内选择100万家成长型中小企业,对其经营管理者实施全面培训。

(二十七)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继续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加快推进重点区域中小企业信息化试点,引导中小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研发、管理、制造和服务水平,提高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能力。鼓励信息技术企业开发和搭建行业应用平台,为中小企业信息化提供软硬件工具、项目外包、工业设计等社会化服务。

八、加强对中小企业工作的领导

(二十八)加强指导协调。成立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中小企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

(二十九)建立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制度。统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对中小企业的分类统计、监测、分析和发布制度,加强对规模以下企业的统计分析工作。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动态等信息,逐步建立中小企业市场监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

慈溪关于加大企业帮扶力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篇3

来源: 中国民营科技网发布日期: 2004-01-06

[发布日期] 1999年7月26日

[发布单位] 科技部、国家经贸委

[发 文 号] 国科发政字312号

兴办民营科技企业是我国科技人员为经济建设服务的重大创举。民营科技企业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私营、个体等多种经济成份,基本特征是实行“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主要从事科技成果产业化以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得到了党和政府的充分肯定,赢得了全社会的重视和支持,已成为我国科技进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中小企业发展中最具活力的增长点。在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加速实施科教兴国发展战略的新形势下,为引导、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完善企业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创新能力,在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更大贡献,提出以下意见:

一、为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条件

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是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措施。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鼓励更多的科技人员带技术、带成果进入市场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吸引出国留学人员带着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回国创新创业,协调有关部门在审批条件、注册登记手续等方面提供便利。各类创业服务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要把培育民营高科技企业作为一项重要职能,积极提供各种服务。

国家已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重点支持包括民营科技企业在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地方设立的各类科技发展专项基金也应对民营科技企业开放,为其成果转化活动提供资助。鼓励有实力的民营科技企业申请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特别是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项目,从计划管理制度上保证其平等参与竞争;对获得项目的民营科技企业给予同等支持。国有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要对民营科技企业开放实验仪器设备,允许其有偿使用国有科技资源。

在实施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扶持科技创新等有关政策中,要对民营科技企业一视同仁,鼓励他们发挥科技创新优势,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解决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普遍面临的贷款担保问题,各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要把民营科技企业列入担保服务范围,分散贷款风险,支持民营科技企业获得科技创新项目贷款。切实执行国家鼓励企业出口的相关政策,充分发挥民营科技企业在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和相关服务出口中的重要作用。在享受政府税收政策中,民营科技企业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充分保障。允许符合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和股票、进入国际资本市场融资等方式筹集发展资金。民营科技企业有权拒绝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各种摊派。

二、引导民营科技企业不断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是民营科技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要指导大型民营科技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开发机构,增加科技投入,吸纳科技人才和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企业工作,提高自身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促进各类民营科技企业与科研机构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建立双边或多边技术协作,人才、技术资源互补;有条件的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设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于民营科技企业与科研机构联合兴建中试基地、工业性试验基地、工程技术中心、开放实验室等,当地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

鼓励有实力民营科技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作价入股、租赁、兼并、收购等方式,积极参与中小企业的改革实践,用高新技术增量盘活资产存量,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规模化水平。对国有性质的民营科技企业兼并国有工业企业的,可比照执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中的有关政策。对资产规模较大、经营不善、濒临倒闭的国有企业,可在合理确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基数的基础上,委托民营科技企业经营。

三、理顺民营科技企业产权关系,完善企业制度

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解决民营科技企业中存在的产权关系不清问题。对因历史原因造成的民营科技企业与国

有企事业单位的产权纠纷,要本着有利于鼓励成果转化、支持科技人员创业、保护国有资产权益的原则,妥善加以解决。要在企业决策、管理、分配等方面,充分保障个人产权持有者行使合法权益。

支持有条件的大型民营科技企业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按照《公司法》进行公司制改造,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允许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积极探索和完善股份合作制等新的企业组织形式,逐步向现代企业制度过渡。国有小型科研机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通过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等方式改组成为民营科技企业。允许以自愿平等、有偿互利原则租赁经营国有小型科研机构;本单位科技人员集体提出租赁申请的,同等条件下应享有优先权。引导民营科技企业重视和加强内部管理,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高效的企业决策、管理、运营体制和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积极培养和聘用专业管理人才,向规范化、现代化的管理过渡,抵制急功近利、短期行为等不利于企业健康成长的经营思想,使企业发展建立在准确的市场预测、持续的技术创新和科学的经营管理之上。

四、加强对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指导和服务

慈溪关于加大企业帮扶力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篇4

关键词:农村经济;农村财务管理;制度

现在的农村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也是发展的重要阶段,农村财务管理又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命脉。农村经济为了适应时代的变化而改革,若财务管理不动分毫,恐怕很难适应经济的发展,可能会制约它前进的步伐。因此我们必须对农村财务管理力度进行加大,从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速度。

一、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集体财产管理不严格

1、有的农村因生产经营具有其特殊性,都会有各自的固有资产,来让农民在生产经营的时候使用,往往有些村干部不按照财务管理的制度来执行,对其所拥有的固有资产不进行记录,偷偷对外出租,为了赚取自己的利益,损害了农民的利益;2、农村居民集体所拥有的财产用途很广,有的地区将其进行外租,但是在实行这些计划的时候,往往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分歧;3、某些地区在进行投资时,并未对投资项目进行市场调查和研究,盲目跟风,在遇到问题与挫折时没有应对的方法和措施,造成严重的亏损,村民的利益遭到损害;4、在农村有些地区村干部,为了自身的利益,私自变卖农民的集体财产,使农民群众的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失。

(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根据农村目前的经济发展速度,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虽然这些制度很先进,但是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让我们无法应对自如。1、会计在进行记账时并未进行设置健全的账簿,会计的工作不太规范,在对账目进行汇总分类,对于那些数目不一致、不规范的账目进行记录时,往往会错记或者漏记,导致账目不规范,甚至账目没有实际的运用价值;2、对于农村的现金管理时,不进行规范的记录,往往会在收取现金时不开发票,支出时不进行严格的审核,导致记录不完全,账目的缺失;3、如果在上面两个问题实施的不完整,导致票据管理不规范,不按照规定来填写收发据,往往会造成极大的纠纷后患。4、农村往往都会有一些资产,会因为登陆记账不规范或者财务管理时的疏忽,造成大量的账外资金,导致账目与现实资金不相符;5、有的时候在费用支出时未进行规范的审核流程,就对此进行支出。这些问题的出现,由于财务管理的不规范,养成地方贪官污吏是极有可能的,极力的限制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理财未达到理想数字

随着社会进步,经济的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也提高了,收入水平也有所提高,大部分农民都有些积蓄,对于农民手里的积蓄利用问题,就成了现在的挠头问题。随着当今的发展,积蓄的积累,各种理财产品也大量的产生。理财人员在对这些理财产品进行处理时,往往会由于缺乏专业的水平,缺乏实战经验,导致盲目的投资,对农民的积蓄投入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财务管理解决问题的措施

要向农村的经济健康快速的发展,必须对农村的财务管理进行严格的控制与管理。针对各地区的财务管理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创建稳定的财务管理队伍

1、为了让财务管理队伍的素质提高,对于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工作时,进行严格的控制与监督。制定一个制度比较完善的财务管理,在对会计职位进行招聘时,对会计应该严格把关,并对他们进行严格的培训,直到达到会计上岗的要求后才能给予上岗,确保会计入职得心应手。或者会计参加定期培训、演讲座谈等活动,并通过这些活动进行学习交流,使财务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与综合素质得到全方位的提高,创建一支质量与素质高的财务管理队伍。这些活动对以后的工作也有很大的帮助,通过交流把平常所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与探讨,并对此进行总结与解决,从而使农村的财务管理工作顺利的进行,农村的经济健康发展。农村的财务管理需要的人才要求比较高,需要一对一的专业人士来对财务进行管理,必须有强烈的责任心,才能将农村的财务管理的井井有条。从中让大家学会团结协作的重要性,增强大家的团结协作力量,促使财务管理队伍的质量得到大大的提高。2、在会计的指派时可以采用会计委派制度,对财务管理人员的招聘对象面向全社会,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对参加应聘的人员进行层层考核,选拔出优秀的人员就近进行委派工作,既要避免由于亲缘关系进行包庇袒护的现象发生,又要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财务管理透明度的提高

一般的农村农民对于财务管理的流程并没有深刻的了解,对于财务管理并不那么的关心,应该对农村财务管理的流程与意义进行宣传,提高农民对财务管理的认知,使财务管理流程更加透明化。农村的干部与群众关系如何,财务管理的透明度也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财务管理完全透明化,解除农民心中的疑虑,减少官民产生的冲突次数,在进行各种活动时,农民才会积极响应,在实施计划工作时才能顺利进行,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对维持官民关系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完善财务管理的制度,用制度来制约村里的干部不得直接接触现金和存款,防止专人收款、专人花钱、没有专人管理财务、不审批的现象发张,对于财务的申请,必须通过严格的流程进行审批通过,方可过关。财务服务中心在面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时,不应进行受理;对于合理的开支,必须加盖审核章后,村里的会计才可到农村信用社对现金进行支取和转账。只有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使农民群众认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才能将财务管理透明化,使农村的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顺利的进行。乡村应该对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并成立监督财务管理的小组,对财务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审核,提高财务管理的质量;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的制度,制约财务管理,做到一切公开化、透明化;让群众参与到财务管理监督中来,这样有利于财务管理透明度的提升。要明白财务管理透明化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

(三)做好财务审计及管理工作

在现代的农村财政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自律的行为,导致账目和资金的流入不到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不认真,对工作的失职等现象,因此我们必须对农村的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必须加强监督与执法力度,对农村的财务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使农村的经济具有良好的没有杂质的优质环境。在监督和执法时,要鼓励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到这种组织与活动中来,农民群众起到监督农村领导干部的作用,促使他们培养出强大的责任心。村里的工程施工、土地流转等都需要财务的周转,哪项工程的实施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在此实行的过程中,必须对此进行严格的审计与监督。对于工作的实施,必须落实到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中,使农村的财务管理制度真正的起到它应该有的作用。农村的各级领导干部应该虚心接受农村群众提出的宝贵意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程度,促使現代的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经济健康迅速的发展。

三、总结

在当今社会,农村的发展速度在不断的加快,农村的经济也在快速的增长,在当今经济发展的局势下,在农村的财务管理中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农村财务管理的优劣却制约着农村的经济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对农村的财务管理进行有效的治理并实施有效的策略,来促使农村的经济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邹平县焦桥镇财政审计所)

参考文献:

[1] 韩德武,赵风华.加大农村财务管理力度 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J].农业与技术,2015,35(16):207.

[2] 张厚标.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优化[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4,(1):81-8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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