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2015年生态文明市建设工作总结

2024-07-29

团委2015年生态文明市建设工作总结(通用10篇)

团委2015年生态文明市建设工作总结 篇1

2015年上半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打造田园城市,构建幸福**”发展战略,上半年,我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照《2015年度**生态市建设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各中小学开展以“青春绿化宝岛”为主题的植树活动,不断加强青少年“知绿、植绿、护绿”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充分引导广大青少年加入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队伍中来,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我委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动员会,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将各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工作进度,逐项把关,通过与基层团组织负责人签订活动责任状,把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并紧紧围绕创建的各项目标,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确保做到了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效果到位。

(二)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团市委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团结带领全市各级团组织,围绕创建生态城市的总体目标,以“3〃5学雷锋”,“3〃12植树节”等重大节日为契机,教育引导全市青少年积极投身绿化生态环保各项活动,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1.环保队伍献力量。团市委在12个镇成立了12支林业志愿者,充分结合学校绿色生态辅导员的力量,在辖区内开展保护生态知识讲座和生态知识问答、清扫街道、绿化村庄等活动,让青少年更好更直观的了解生态的内涵,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保护生态的意识。同时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植绿护绿、普及绿色环保理念,积极参与青少年“青春绿宝岛”植树造林活动。

2.志愿服务促实效。4月1日下午,嘉积二中、嘉积中学海桂学校、长坡中学等多所学校联合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来自三所学校的绿化生态环保志愿辅导员对环保理念进行简单的讲解,近百名志愿者对市委广场绿化带等地的垃圾进行清理。4月17日,为迎接2015年**(会山)苗族传统文化节的到来,**市会山镇团委积极响应镇党委的号召,积极组织镇全体干部、镇中心学校教师和少先队员约300余人,开展镇墟大清洁活动。6月21日上午,**市嘉积中学团委组织20名学生志愿者,深入白石岭旅游景区开展文明旅游景区服务活动。志愿者们一组负责游客接待中心旅游咨询服务和环境保护宣传,另一组组沿着登山道徒步登山,负责卫生垃圾清扫工作。

3.青春植绿添光彩。利用植树节、国际森林节、世界环境日等纪念节日,积极开展青春绿化宝岛植树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在“绿化宝岛”行动中发挥生力军的作用,各基层团队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在团市委的带领下,围绕城、镇、村、学校等领域,积极整合资源,组织青少年开展植树造林-23 氛围,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年文化活动,广泛动员青少年参与校园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乡村文化。建立选拔培养机制,选树优秀青年文化典型;深化文明创建活动。以创建青年文明号、青年文明示范岗、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为载体,引导青年集体广泛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为我市“打造田园城市、构建幸福

2015

**”贡献力量。**市委 年7月3日

团委2015年生态文明市建设工作总结 篇2

一、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总分4分,自查得4分)我市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徐长水为组长,市长肖红梅为副组长,市直各部门及镇、场、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应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应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方案》、《应城市20xx年生态文明建设实施计划》等一系列文件,由应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具体负责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并制定各项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此项自查得4分。

二、转变发展方式,低碳高效的循环经济有明显提高(总分xx分,自查得xx分)(一)优化区域发展布局,完成开发区规划环评,开展工业园区的规划环评(5分):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规定,我市完成了全市各工业园区和开发区、民营经济园区的区域规划环评,有效的促进了我市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此项自查5分。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编制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5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改变我市产业结构,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结合我市现有经济发展特点,我市聘请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为我市编制了《应城市盐化工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区发展规划(2011-2020年)》,并顺利通过专家评审。此项自查得5分。

(三)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及废物废水的资源化和再利用(5分):截止目前,我市已实施清洁生产项目16个,其中20xx年开展清洁生产项目5个,分别是久大(应城)制盐有限责任公司、久大(应城)盐矿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汉星化工有限公司、湖北志诚化工有限公司、湖北吉和昌化工有限公司。截止xx月25日,湖北汉星化工有限公司清洁生产项目已通过xx环保局组织的验收,其它四个项目已通过中期评估,正按计划组织实施。我市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清洁生产项目位居xx市前列。此项自查得5分。

三、保护江河湖库水资源,构建人水和谐水生态系统(总分10分,自查得10分)(一)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江河湖库水源达到水功能区要求(5分):据应城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监测数据显示,20xx年,我市对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72次,达标72次,我市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此项自查得5分。

(二)配套建设工业重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3分):我市现有工业重镇三个,分别是四里棚街道办事处、长江埠街道办事处、东马坊街道办事处,上述三个工业重镇,也是我市盐化工业园、赛孚工业园、东城工业园所在地。目前,东马坊街道办事处已建成处理能力7200吨/日污水处理站,对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废水进行处理。四里棚街道办事处已建成制盐废水闭路循环系统,实现制盐废水零排放,长江埠街道办事处建成赛孚工业园污水处理站,对园区内工业废水进行集中处理,其它生产规模较小、污水排放量较少的企业也自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因此,我市重点乡镇均建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对区域污染控制、十二五总量减排和营造优越的经济发展环境具有积极作用。此项自查得3分。

(三)水体生态建设和保护,结合农村水利建设,修复水生态环境(2分):为了推进生态水环境建设,改变我市老县河水环境现状,改善我市区域水环境质量,应城市委、市政府决定投入资金6亿元,对老县河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目前该项工程正在实施中。另外我市水利部门为保证农业灌溉用水,结合我市新农村建设,对包括短港水库在内的xx个水库实施加固和护堤工程,为城区生活用水和农业灌溉用水提供了保障。此项自查得2分。

四、改善城市环境、构建生态宜居的城市生活系统(总分18分,自查得18分)(一)城市污水厂运行正常,集中处理率有年度计划,到20xx年达到85%(3分):我市日处理能力3万吨的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于2009年底建成并投入运行,20xx年,经国家环保部华南督察中心对我市污水处理厂现场核查,我市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率达到98%以上。同时结合我市创建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安排,我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列入政府工作计划,并将于近年动工,到20xx年我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将达到95%以上。此项自查得3分。

(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有年度计划,到20xx年达到75%(3分):目前我市光辉垃圾填埋场已列入政府工作计划,并在近年实施,到20xx年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将达到80%以上。此项自查得3分。

(三)城市空气质量良好以上的天数达到310天以上(3分):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采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实施24小时连续监测,截止xx月25日,根据我市环境监测站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数据统计,全市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优及良好(API指数<100)天数为327天,占有效监测天数335天的97.6%,大于310天的考核目标要求,其中SO2平均浓度为0.024mg/m3,NO2平均浓度为0.011mg/m3,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0.082mg/m3,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国家二级标准。此项自查得3分。

(四)城市人均公共绿地达到xx平方米(3分):我市投资一千多万元,完成了汉宜路沿线、汤八路沿线、武荆高速应城出口至城区沿线绿化带、城区古城大道和育才路人行道树补植及城区绿化护栏安装、城区零星绿化等工作,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已达xx.02平方米。此项自查得3分。

(五)城市噪声达到功能区要求(3分):20xx年,我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2.5dB(A),低于国家规定的56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9.7dB(A),低于国家规定的70dB(A)。此项自查得3分。

(六)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危险废物、医疗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3分):我市现有产生危废企业19 家,均与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将产生的危险废物全部交由合作单位进行处置,在转移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和安全处置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转移五联单制度。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全部与xx中环环保公司签订了医疗废物处置协议,按医院分类、收集,公司转运、处理的模式,对全市医疗废物进行安全处置。此项自查得3分。

五、发展生态农业、构建优良的农村生态环境系统(总分14分,自查得14分)(一)构建优美整洁的农村环境,编制村镇生态环境规划与实施(3分):为推进我市村镇生态环境建设,逐步改善村镇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我市编制了《应城市村镇生态环境规划(20xx-2020年)》和《应城市十二五农村环境保护规划项目库》,并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工作模式,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实施。20xx年以城北街道办事处白杨村为示范,大力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达到了预期目标,并为我市今后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积累了经验。同时我市积极开展国家及省级优美乡镇和省级生态村创建工作,汤池镇在全市范围内率先获得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称号。20xx年我市共申报省级生态村4个,目前正待上级环保部门组织的复查。此项自查得3分。

坚持生态立市建设生态文明 篇3

周先旺

《 人民日报 》(2014年02月13日07 版)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系国家未来。习近平同志在湖北考察时指出,湖北要着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取得新成效。黄石市作为老工业基地、资源型城市,留下了巨大的生态赤字。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必须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强生态修复治理,积极建设生态文明。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是消除环境危机隐患的重要保证。黄石市着力做好 “加减乘除”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通过加法做大经济总量,加快推进产业链建链强链补链工程,着力打造特钢、铜产品精深加工两个千亿元产业集群和国内第三大PCB生产基地;通过减法淘汰落后产能,依法强制关闭和整治全市348家“五小”企业和438家重点污染企业;通过乘法做优传统产业,重点支持特钢、铜材、建材和装备制造类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促使传统企业提升效能;通过除法推动绿色发展,大力发展现代旅游业、现代农业等生态产业,做大绿色经济这个“分子”,提高生态产业比重。

加强生态修复治理。深入推进水污染综合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工矿废弃地复垦、地质灾害和重金属污染治理等重点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全面启动覆盖城乡的“五边三化”生态环境治理示范工程,在城区边、集镇边、干道边、长江边、湖泊边持续大力进行绿化、洁化、美化。坚持把开发利用与修复治理统一起来,把采矿显性收益与环境治理成本兼顾起来,把原矿开采与矿产资源延伸加工、形成产业链布局统筹起来,按照“有序、有限、有期”的原则,做到依法开采、规范开采、集中开采、科学开采,实行开发一片、治理一片,开发完毕、治理到位,让绿色真正成为黄石发展的主色调。

完善生态保护制度体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加快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要求。黄石市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破坏谁赔偿”的原则,建立生态补偿和激励机制,健全矿山治理备用金制度,推动形成生态环境破坏者赔偿、建设和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格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发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探索运用市场化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资源交易、环境设施建设;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离任审计、生态建设实绩公示制度,把发展的责任套上生态的“笼头”。

加强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全社会的生态自觉,健全的生态基础设施是支撑。黄石市在各工业园区建设统一的污水处理、固废处置、热电气联供、生态隔离带等环保设施,实现园区生态化、低碳化;在城区打造一批小型森林公园,加快标准化农贸市场、星级公厕、污水管网等系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交优先、出租车换代升级等系列交通改革;在村镇,推动村镇生活垃圾和污水集中处置,力争到2017年,每一个乡镇至少建一座垃圾压缩转运站和污水处理厂,每一个村有一辆垃圾清运车。

开展生态创建活动。生态创建活动对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引领和激励作用。黄石市大力开展生态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创和评选最美乡村活动。扎实推进森林城区、卫生城区创建,鼓励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举办各层次园林博览会。2013年,铁山区将500多亩乱石成堆的工矿废弃地进行绿化改造,在国庆期间成功举办了园林花卉展览会,使工矿废弃地变成了大花园。以此为契机,黄石市积极筹办2014年首届市级园博会,坚持以园博会为导向,以各类生态创建活动为基础,加快形成全市动员、全民动手抓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格局。

团委2015年生态文明市建设工作总结 篇4

工作总结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和“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推进JK中等城市建设的关键一年,我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按照省文明委和市委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精神文明各项创建活动与强化公民的文明意识有机结合起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切实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努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良好的人文环境。

一、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为构建和谐JK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一是切实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以庆祝建党90周年为契机,有计划地开展系列庆祝活动。在全市200个行政村和华侨农场21个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电影公益放映活动,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送去节日的问候和祝福,从而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不同人群、不同层次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组织青少年开展 “中华经典诗文朗诵比赛”和“童心向党”歌咏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到爱国主义基地参观,重温入党誓词,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国情省情市情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科学实践,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JK中等城市建设。

二是精心组织全省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和学习宣传工作。严格程序,周密实施,积极推荐我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参加第三届全省道德模范评选。经过层层审核,我市推荐人选中,蔡金亲荣获全省敬业奉献模范称号、王海鹏荣获全省诚实守信模范称号、郭诗桐荣获全省见义勇为模范称号、何子江荣获全省助人为乐模范称号。我们把组织推荐评选过程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过程,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是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 “中华经典诗文朗诵比赛”和“童心向党”歌咏活动,引导青少年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在清明节期间组织未成年人开展“网上祭英烈”签名寄语活动,使中小学生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引导学生增强爱国热情,树立报国之志。在“六.一”儿童节期间,组织我市志愿者慰问我市的困难儿童,给他们送去学习用具和图书,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党、政府和社会对他们的关爱,进一步加强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认真落实全国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视讯会议精神,继续加大扫黄打非、查处违规网吧等整治行动力度,净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文化环境。加大对我市城区、乡镇和农场的102家网吧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整治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对违规的10家网吧进行了处罚。协调职能部门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坚决查缴有害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非法音像制品、非法光盘和非法卡通书,打击校园抢夺、抢劫、勒索案件。上半年共出动人员100多人次,清查图书、音像等经营单位,查处违规经营案件2起,收缴非法出版的“64开口袋本卡通书” 50多册、音像近20000张。继续发挥“五老”队伍的作用,开展“老少共建,老少共进”活动。继续办好家长

学校,开展生动活泼的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扩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覆盖面,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实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常态化

四是开展“做文明有礼的JK人”主题实践活动。在全市分发礼仪教育读本《海南国际旅游岛公民手册》3000册,在市民中推广社会礼仪、生活礼仪、涉外礼仪、职业礼仪和赛场礼仪常识,提高公民的基本礼仪素养。在城区主要街道制作“做文明有礼的JK人”宣传广告画面3000幅,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损坏公物、随口脏话、公共场所大声喧哗、禁烟场所吸烟、乱闯红灯、乱翻路栏和乘公交车不排队等不文明行为,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养成文明出行、文明游园、文明娱乐、文明用语、文明交往的良好行为习惯。联合交警部门继续开展“文明交通行动”。以增强交通法律意识、倡导文明礼让为主要内容,深化“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和志愿劝导服务活动,切实解决机动车抢行、乱停靠,自行车占道骑行和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以及乘坐公交车不排队等现象,形成文明驾驶、文明乘车、文明行路的良好习惯。

二、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城乡精神文明同步发展 一是大力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实施文明生态村巩固提高工程和精品创建工程。巩固提高工程是挑选60个村容村貌好、经济发展好、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多的完成阶段性创建任务的文明生态村进行转型升级、巩固提高。精品创建工程是把文明生态村与推进旅游结合起来,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体现特色”的创建方针,精心打造各种特色的精品文明生态村。我们选定了博鳌镇朝烈村、嘉积镇白石岭旅游区的椰子寨村和潭门镇潭一村为精品创建村,已完成规划,正在创建中。上半年,我们已将3300

吨水泥下拨到各创建村庄,全市已有67个村动工创建,建起标准篮排球场6个,文化室4间,共投入资金520万元,创建势头很好。

二是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启动文明生态镇创建工作。根据《JK市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创建文明生态镇的意见》工作要求,按照规划科学、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的目标要求,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完善文明生态镇创建工作,净化、绿化、硬化、亮化和美化镇容镇貌,切实解决集镇交通、城镇规划、环境卫生、市场秩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取得了显著效果,各镇的镇容镇貌焕然一新。

三是开展以促进诚信建设为目标,深入开展文明高效机关、文明诚信企业、文明规范行业创建活动。以推荐评选第三批全文明单位为契机,进一步落实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抓好党政机关的作风建设,打造文明高效优质的政务环境。以“共铸诚信JK”为重点,针对语言行为、环境卫生、服务质量、交通秩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系列创建活动,塑造“讲文明、重礼仪、诚信友爱、热情好客”的良好形象。以“靓化窗口、展示形象”活动为载体,重点抓好旅游、交通、商贸、卫生等行业的文明创建活动,宣传推广行业文明行为准则,规范各行业尤其是窗口行业的文明行为、文明用语,全面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文明素质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公民文明素养,行业的服务水平,为国际旅游岛建设凝聚力量。

四是开展“文明卫生家庭”创评活动。联合市妇联,大力推动家庭美德建设,实施家庭文明工程,从而提高广大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人人积极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取得喜人成绩。周德严等30户“文明卫生家庭标兵户”和彭玉姣等70户“文明卫生家庭”为全市人民树立了榜样,进一步推动了创卫工

作的实施。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1、开展公民文明素质教育实践活动。以“做文明有礼的JK人”为主题,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活动,在媒体开辟专栏,介绍礼仪知识,刊发文明用语,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文明礼仪知识,推动文明礼仪走向实践。

2、深入推进文明生态村、镇建设。不断扩大创建工作的覆盖面,让更多的村庄和群众受益,着力在沿路、重大项目开发区、旅游风景区周边村庄为重点打造农家乐型文明生态村、镇。完成今年计划的120个文明生态村创建任务。

3、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加强旅游、交通、商贸、卫生等行业的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窗口行业服务规范、服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树立行业新风,为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周到、细致、便捷、优质的服务环境。

JK市文明办

团委2015年生态文明市建设工作总结 篇5

一、以做文明有礼的扎赉诺尔人为主线,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1、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成效显著。扎赉诺尔区第二届身边好人好事评选征集活动富有成效。在XX年扎赉诺尔区首届身边好人好事评选征集活动成功经验基础上,今年再次启动第二届评选征集活动。为扩大群众参与率,在区电视台和扎赉诺尔精神文明网上刊发公告,并通过区电视台制作播放评选活动宣传片花,取得了良好收效。活动共申报各类身边好人27名,此项工作目前已进入综合评审阶段。近日,区文明办将确定候选人名单,在新闻媒体和扎赉诺尔精神文明网上进行公示,并以做一个文明有礼的扎赉诺尔人为主题,开设专题(专栏),宣传推介候选人事迹,引导市民见贤思齐、崇德向善。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向身边好人、道德模范学习的热潮,广泛开展以学模范,做好人为主题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向首届身边好人和感动扎赉诺尔文明竞赛中受表彰的文明典型学习活动,并在区电视台制作专题片《文明奉献之歌》,大力宣传道德典型先进事迹。此外,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影响和对群众凝聚力,在区电视台制作播出了专题片《长风劲送千帆远扎赉诺尔区xxx时期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回眸》,并在满洲里报上制作了专版。

2、市民教育六大阵地建设扎实推进。各街道社区以万名市民进课堂,万名市民讲礼仪为主题,充分发挥社区关工委、团委、少先大队等阵地和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骨干作用,以面向社区、立足基层、因地制宜、小型多样、安全可靠、适时适量为原则扎实推进市民学校建设,面向居民群众大力开展思想政治、道德养成、科学文化、民主法制文明礼仪、在学礼仪等方面的教育;党政机关把公务文明讲堂作为XX年机关精神文明创建的载体,各单位通过邀请讲师,举办讲座,以会代训等形式,内容以弘扬先进文化、关注大众话题、传播科学知识、提高市民素质、共建和谐家园为宗旨,针对当前国内外最新政策形势、区内外先进思想及重要举措等多个方面,面向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各企业窗口单位,为更好服务于全区百姓,纷纷开展了以做诚信人,办诚信事 为主题的诚信教育活动,让每个员工从守时、讲信用等细小的方面做起,发放诚信倡议书,倡议职工诚信做人、诚信做事。教育系统利用小公民课堂面向广大中小学生开展文明礼仪、爱家乡教育及法律知识宣讲,组织开展了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签名和在公共场所应该怎样做等活动;此外,各系统各单位还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市民学校、社区图书室等设施,拓宽市民教育途径,完善教育手段,提高教育效果。

3、爱国主义教育不断深化。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为契机,在全区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爱祖国主义教育。继续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主旋律。全区各单位的积极响应,纷纷以庆祝建党90周年,感恩祖**亲为主题,结合我们的节日、扎区第七届艺术节、矿工节等系列主题活动,利用社区、广场等设施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爱国歌曲学唱、传唱、演唱活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共组织了百余场演唱活动,在全区形成了学唱爱国歌曲,齐唱爱国歌曲的良好氛围。此外,为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掀起理论学习新高潮,组织开展中国革命史和中共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革命先烈和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英雄模范事迹。发挥区委党校理论教育主阵地作用和各单位理论教育的联动作用,对我区广大干部职工进行了深刻的国情、党史教育,加深了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必然性。

三、以服务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目标,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和6号文件精神,以《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为抓手,全面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强力推进社会文化环境净化工程,持续开展对互联网、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专项整治,净化荧屏声频,严禁黄金时段播出不适合未成年人的节目,整顿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广告,清理整顿网吧秩序,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深入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优秀童谣征集传唱、童心向党歌咏、网上签名寄语、文明小博客等活动,培养未成年人爱党爱国情感,推进中华经典和红色经典诵读。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建设,加强心理健康专业队伍建设,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育人网络。

四、以提升社会爱心为基本要求,积极推进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进一步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培育志愿服务文化,推进志愿服务工作整体上水平。着力促进志愿服务队伍由以青年为主向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转变,志愿服务活动由阶段性为主向经常性活动转变,志愿服务管理由松散型向规范化转变。积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关爱空巢老人、帮扶残疾人、关爱农民工以及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老爱老、团结友爱、扶危济困、互帮互助的良好风尚。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为全社会做表率。开展大型会展志愿服务活动,推进社会风尚整体提升。要做好传统节日期间的志愿服务工作,春节期间要扎实组织好红红火火过大年志愿服务活动。要大力宣传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宣传优秀志愿者的感人事迹,征集志愿者心得,引导人们在志愿服务实践中提升精神境界。

五、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文明创建工作的基础建设

团委2015年生态文明市建设工作总结 篇6

为进一步做好陈湾小学2015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办人民满意的学校,现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教育和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文明河南建设为牵引,以创建“文明系统”为载体,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树人民满意的形象”这一总要求,改革创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师生文明素质。

二、工作目标

提升教职工政治思想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积极探索学生素质教育规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通过深入开展一系列精神文明建设的专项活动,把学校建设成一个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团结和谐的高素质集体,形成“文明、团结、求实、奋进”的优良校风,从而推动学校整体工作的发展。

三、领导机构

为了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并明确各自职责。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张金良 副组长:王应明

成员:杨丽平、韩丽珍、仝静、张赛、吕陆丽、常玉珍

四、主要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1、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

雷锋精神的生命力,就在于始终与每一个时代的社会发展、现实问题、精神需求相对接。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就是要大力弘扬雷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就是要大力弘扬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弘扬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弘扬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以激发人们思想道德热情,倡导文明新风,匡正道德失范,改善人际关系,提升社会道德水平,引导学生和教职工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良好社会风尚的创造者。

2、扎实推进邓小平特色理论、科学发展观进头脑、进课堂 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理论研究和学习新的研究成果。通过上课、专家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等工作的开展,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观进课堂、进师生头脑。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加强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

3、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我参与、我行动,“践行文明礼仪我先行”和“资源节约我带头”活动,大兴读书学习之风、文明礼仪之风、勤俭节约之风。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演讲、知识竞赛活动,营造“书香校园”的浓厚氛围。宣传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引导师生讲文明、懂礼仪、守秩序。大力倡导“以勤俭节约为荣,以奢侈浪费为耻”的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引导师生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粒粮、一张纸,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美好型校园建设。

4、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学生的文明行为规范教育 加强《教育法》、《教师法》的学习,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强化师德修养,教育广大教职工热爱学生,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坚持对学生进行以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为主要内容的养成教育,并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培养学生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勤奋好学,助人为乐,礼貌待人,爱护公共财物,约束和制止不文明行为,抵制不良社会风气,遵守公共秩序的良好风尚。并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的师生关系。

5、广泛开展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活动

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确保各类文化设施完善。继续深化“传统节日”主题活动,大力引导教职工认知传统、尊重传统、弘扬传统,在欢度传统节日中增进民族情感。继续组织学校教职工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推动该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进一步唱响祖国好、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

6、不断深化以“两创两争”为载体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深入开展以“创建文明处室、创建文明班级,争做文明教师、争做文明学生”为主要内容的“两创两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创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式和途径,努力构建活动载体和平台,在校报和校园网等开设专栏,组织“讲文明、树新风”征文活动和演讲比赛等,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与精神文明建设有关的各种比赛,并努力取得好成绩。

7、切实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切实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位,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特别是网络环境下青年学生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学校通过开展“升国旗仪式”、世界卫生日、无烟日、地球日、暑期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心理阳光工程、运动会、文艺晚会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青年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定期开展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

8、积极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以创建廉洁和谐校园为目标,深入开展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校园各项活动,把学生廉洁教育与实施素质教育结合起来,把廉政文化建设渗透到教育、教学、管理各方面,培养和树立青年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崇高的道德情操,营造“崇尚廉洁”、“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和廉政文化氛围,建设和谐校园。

9、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

在校内普及法律知识,请法院工作人员定期来校开展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维护法律尊严。教育师生遵纪守法、不参加非法组织,不参与宗教活动,不参与危害社会主义公共秩序的活动,坚决同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以及一切违法现象斗争,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10、深入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着力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通过明确主题、树立典型、师德征文、演讲比赛和师德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对广大教师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展示新时期人民教师的精神风貌,增强广大教师职业责任感、使命感和光荣感。

11、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各种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学校的安全管理水平,定期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积极配合辖区公安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加强稳定形势的分析研判,以容易引发不稳定事端的问题为重点,妥善解决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及时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研究制定学校不稳定因素的评估办法,实现排查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立和加强维护学校稳定信息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稳定预警机制,及时进行预警提示,定期向上级汇报稳定工作状况。

着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各部门对安全类应急预案进一步修订完善。开展防火、地震逃生等方面的应急演练,提高师生的公共安全意识和防险避灾能力,提高各部门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12、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学生表现出的差异不完全是思想品德差异和智力差异,相当一部分属于心理方面的差异。定期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通过多种途径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建立心理健康档案,重点加强对个别学生咨询和辅导,化解心理障碍,培育健康成长。

13、注重环境育人,着意打造文化校园

一座雕塑就是一座丰碑,一个橱窗就是一面镜子,一块板报就是一面旗帜。我校将进一步加大校园文化建设,搞好校园绿化,让校园的每一块墙壁都“说话”,让每处环境都育人,让整个校园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大乐园。

具体活动安排有:

1、组织各班“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每班不少于10人。举办 “陈湾小学2015年学雷锋实践活动启动仪式”,发出倡议,举行宣誓活动,向各班志愿服务队授旗。

2、定期上社区服务,清扫街道,维护交通秩序等。

3、彻底清扫校园,消除垃圾死角。成立“校园文明志愿者”,提升学生文明素质。

4、定期开展向敬老院、儿童福利院送温暖活动。

5、鼓励学生写“学雷锋日记”,采取一定形式晒晒“学雷锋日记”。

6、在感恩节举行感恩教育活动。

7、植树节号召我校学生参加植树造林,举行“我与小树同成长”活动。

8、利用板报、校刊、班级手抄报、宣传栏等宣传学雷锋的先进事迹,举办学雷锋实践活动演讲会等。

9、学期末评选“学雷锋标兵”和“学雷锋先进集体”。

五、奋斗目标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学校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是关系国家前途和命运的“战略工程”,是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希望工程”,我校将进一步坚定“幸福陈小的办学理念”,以人为本、依法治校,以质量求发展,以管理求效益,以特色求声誉,构建“和谐、有序、民主、科学”的校园文化,使学生养成“讲公德、讲卫生、爱校园、爱他人、勤学习”的良好习惯;养护好校园花木,确保校园生态美,争创县优秀示范小学和县德育教育先进单位。

市生态文明建设经验交流材料 篇7

总体思路是:全面融入××生态经济区建设,大力实施“四大一新”发展战略,确保“一江两河”(信江、白塔河、罗塘河)清水,把××打造成以铜冶炼及铜精深加工为龙头的“山水生态铜都”,以区位

交通优势为依托的“承东启西、通江达海、公铁衔接”的区域性物流中心;以道教文化为特色,集旅游、度假、休闲、养生为一体的旅游胜地。

全力打造绿色生态××。深入开展生态工业园、生态县创建活动,着力抓好重点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态公益林、信江流域防护林体系等工程建设。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深入实施农村卫生清洁工程,全面推行“2+5”农村垃圾治理模式。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建立和完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实施节能减排工程和新能源发展战略。落实集约节约用地、使用新型节水节能建材、禁用粘土砖等措施。

全力培育环境友好型产业。建设生态铜都,突出抓好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发展高精度、高性能、高附加值产品,延伸生态产业链。大力培植节能环保产业,形成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环境友好型工业体系。打造道教文化特色旅游胜地,提升生态旅游产业竞争力,加大道教文化资源的深度整理挖掘力度,提高旅游活动的文化附加值和娱乐功能,做大做强旅游经济。充分发挥××在××城市群中的交通区位优势,加快物流园区、“无水港”、国家二级公路运输枢纽等建设步伐,积极推进与国内物流龙头企业的深度合作。

重庆市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篇8

[2012-11-23] ·作者: ·来源: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一是大力发展生态林业。改善生态是林业的根本任务,按照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建设生态家园、美丽重庆。着力推进国土绿化、资源保护、生态修复等工作,实施森林增长和森林经营工程,增加森林和湿地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快构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构筑长江生态防线。实施好荒山荒坡、陡坡耕地造林,封山育林、庭院绿化和重点集镇绿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让山更青、水更绿、空气更清新。

二是切实办好民生林业。改善民生是林业的主要目的。按照全市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大会的要求,在生态优先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特色效益林业,培育壮大林业支柱产业,不断拓展林下经济,扶持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逐步形成“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格局。鼓励农民在房前屋后、田边地角种“摇钱树”、建“致富林”,积少成多,形成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提档升级森林景观资源,鼓励农户建设星级“森林人家”,繁荣森林旅游经济。充分发挥林业在解决“三农”问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是培育全民生态观念。通过发展林业引导民众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更加自觉地弘扬生态文化、推动绿色发展。发挥生态协会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开展各类生态创建活动,丰富生态文化载体,增强生态文明教育实效,营造全社会爱绿、护绿、植绿的良好氛围。四是建立健全生态文明机制。把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相应的目标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和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我国“多措并举”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2012-12-17] ·作者: ·来源:中国环境报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地区产生了大量生产、生活废弃物。废弃物被人们随意堆放或丢弃,加之农村种养殖规模不断扩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

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强化农村环境保护,逐步实现农村生态文明,以此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民环境意识。农村环境一旦受污染,最终受害者是农民自己。要想恢复受污染的环境,其成本远比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所取得的利润高。且环境往往具有不可修复性,一旦受到污染不仅危害当代,还会殃及子孙后代。因此,要大力提高农民环境意识。一方面,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向农民宣传环境法律、法规,宣传环保的重要性,以及污染防治的方法和措施;另一方面,要重视农村教育,不断提高农民的知识水平、公共意识和文明修养,使其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进而增强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加强农村基层社会组织建设,选好“领头人”。污染防治工作从根本上讲是公共事务,理应由农村基层社会组织负责。基层社会组织的领导能力、政策水平及带头作用是做好农村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保障。要选配有能力、懂政策,能真心为群众谋利益的基层领导组织,其中主要是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和村委会,最重要的是选配好主要负责人。加大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将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循环农业、可持续发展理念等知识作为重点培训内容,从而提高村干部带领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严格落实考核奖惩制度,将每年的考核层次延伸到村,对各村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积极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结构优化。加快发展循环农业,大力开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重点推广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相关产业链接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制定相应的财税鼓励政策,组织实施生物工程,如推广秸秆气化、养畜等技术,开发生物质能源和生物材料,培育生态产业等。开展节约化生产,积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的节约型农业。

减轻农村工业污染,实现废物减量化。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环保准入门槛,禁止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加快推动农村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有机食品基地建设等示范工程。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以生态县创建为载体,深化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有序推进农村环境保护。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生活污染源治理。发挥市场的配置和导向作用,吸引社会资金进入污染治理领域,多渠道筹措资金,突破资金制约瓶颈。按照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采取分散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居住比较分散、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分散处理方式处理生活污水;人口比较集中、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有环境保护的内容,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和垃圾防治设施。采取“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城乡统筹垃圾处理方式,对偏远、不具备条件的乡镇的生活垃圾采取无害化处理方式,下大力气提高村生活垃圾收集率、清运率和处理率,同时优化农村生活用能结构,积极推广沼气、太阳能等新型能源。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培育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延伸产业链。对己建成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统筹规划、分期分批进行治理;引导规模小的畜禽养殖企业走污水与粪便混合—沼气池—沼液—农作物的治理路子,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产生的粪便走干湿分离的治理路子,畜禽粪便加工成有机肥,尿液沼气化治理后还田。这样既保持了肥料使用简便、肥效快的特点,又减少了化肥对土壤的不利影响,还较彻底地解决了粪便污染环境问题,最大程度地使农业废弃物得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强化监督,严厉查处农村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监察体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重要农产品产地的环境监察。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防止产生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禁止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农村立项建设。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对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违反“三同时”制度,超标排污,向农村倾倒垃圾、废弃物以及违规开采造成生态破坏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团委2015年生态文明市建设工作总结 篇9

工作安排意见

2010年是我局创建“精神文明标兵单位”的关键之年。为加强局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我局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塑造行业新形象,推动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局系统工作实际,现就我局2010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大力推进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为创建“精神文明标兵单位”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一是继续开展文明生活知识普及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生活质量、幸福指数和文明素质。以机关为重点,以红色经典和传统经典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全民阅读”活动,以及在七一、八一等节日组织职工观看

主旋律、爱国主义教育等影片。推动学习型单位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是以“弘扬正气、传承美德”为主题,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在单位做一个好工作者,在家庭做一个好成员。9月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发9周年,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我们的节日”征文演讲比赛,倡导文明、和谐、节俭的理念,同时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积极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在全系统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促进行业风气的根本好转。

四是围绕第8个“公民道德宣传日”,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扶弱助残、保护环境、关爱女童、婚育新风进万家等道德实践活动。以“勤俭节约为荣、奢侈浪费为耻”为重点,深入开展资源节约宣传教育和创建节约型机关、环保型单位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在工作实践中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养成节约资源、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

三、以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为目标,扎实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一是抓好各类创建活动,促进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提高。7月份在全局开展“争创文明科室”活动,以开展争创文明部室活动为载体,推动建设学习型、和谐型单位的目标,加强管理教育,注重人文关怀,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

式;广泛开展优质服务竞赛, 规范窗口服务行为,着力改善服务质量,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树立单位的良好形象,今年继续开展“优秀营销团队”、“优秀班组”等评选活动,培育以诚信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用文明部室、文明单位和文明企业的创建活动,带动和促进全系统进入文明行业。

二是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实现行业风气的根本好转。全局要进一步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争先意识,使工作作风更加深入细致,更加务求实效。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认真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完善监督体系,开展行风评议,公布监督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服务环境。今年继续参加市广播电台的“行风热线”活动,并把群众提出的意见反馈到窗口,及时整改。

三是以全市今年开展的《市直机关开展“效能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为契机,充分认识该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全局上下营造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高效能的浓厚氛围。积极组织开展“创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窗口”等活动,以达到邮政生产经营明显规范,工作效能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企业执行力明显增强、群众对邮政服务满意度明显上升的和谐企业的目标。

四是继续开展各项文化体育活动,不断提升系统形象。根据自身业务工作特点、工作进度情况,开展既富有教育意义、又能够活跃队伍气氛、展现队伍形象的各类文化体育教育活动,从思想上、工作上和生活上为工作人员提供动力支持。在7月份开展全市职工羽毛球比赛,年底举行一年一度的全市职工迎新春文艺晚会。

四、以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整体工作水平为目的,进一步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机制建设。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切实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认真贯彻天水市邮政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促进各项创建活动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二是搞好调查研究。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进科学发展、促进行业和谐等课题,组织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律,建立适应的工作方式,不断增强创建活动的实际效果。

团委2015年生态文明市建设工作总结 篇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推进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生态文明,是指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为理念,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客观规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良性循环、持续繁荣的社会形态。

本条例所称生态文明建设,是指为实现生态文明而从事的各项建设活动及其相关活动。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全省应当坚持生态保护第一,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优先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第五条 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规制度,坚持用严格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依法制裁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条 生态文明建设应当坚持统筹规划、系统设计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生态保护建设工程与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专项改革与综合试点相结合,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生态领域改革与其他领域改革相结合。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市(州)、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本行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明确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第八条 生态文明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应当发挥政府、公众、社会组织和市场的作用。

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公众参与机制,完善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途径、程序和保障措施,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共同参与和有效监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便利。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工作,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倡导生态文明行为,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新闻媒体应当为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每年六月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月。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计划。

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编制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市(州)、县级人民政府根据上级人民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相衔接。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经依法批准的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非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

第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强化重要生态功能保育、资源集约激励和环境质量约束。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健全与功能区相适应、相配套的政策体系,优化调整空间利用结构,促进资源合理配置、优势互补,引导人口分布、经济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

第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协调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关系,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促进国土生态环境改善。

第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强化大气、水、土壤和声环境监测监管,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力度,改善生产生活质量。

第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全省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等战略配置规划,科学配置、有效保护、合理使用水资源。

第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保护地建设规划和国家公园建设规划,丰富我省保护地类型,探索在适宜地区建立国家公园管理保护机制。

第十九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实施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规划、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规划、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柴达木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规划、黄土高原和东部干旱山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和落实各项工程实施方案。

第二十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明确新型城镇发展思路和布局,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城乡规划实施管理,落实城乡一体化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全面推进美丽高原城镇、乡村建设。

第二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市县规划体系改革,开展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多规合一工作,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界限,实行空间用途管制。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循环经济主要评价指标,规划和调整本行政区域的产业结构,加快循环经济发展,扩大循环经济规模,构建以循环经济为主体的绿色产业体系。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发展绿色能源,推广使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绿色能源,改善能源结构;发展绿色工业,逐步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发展绿色建筑,推行绿色建筑评价体系,提高新型节能建材使用比例;发展绿色交通,鼓励使用清洁能源交通工具。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提倡环保消费,鼓励、引导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节能、节水、再生产品,加快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消费行为。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活动,将市(州)、县(区、市)、乡(镇)、社区、村社、单位、家庭创建活动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第三章 保护与治理

第二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实行严格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对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实行严格保护,严禁破坏。

未达到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目标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处理好生态文明建设和保障群众利益的关系,发挥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妥善处理禁牧搬迁和生态移民后续问题,发展生态型产业,增强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牧民生活水平,使群众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受益者。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清理处置闲置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土壤环境,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防止污染物侵蚀土壤,对受污染土壤的使用进行风险评估,修复污染耕地和场地。

第三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草原保护与治理,健全基本草原保护制度,推进发展生态畜牧业,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开展退化草原综合治理,科学利用草原资源,增加草原植被覆盖度,恢复和巩固草原功能。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开展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强化林地管理,严格征占用林地程序,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强封山育林,扩大森林面积,科学发展林下产业,有效增强森林碳汇。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湿地保护,开展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落实湿地封育措施,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恢复湿地植被,扩大湿地面积,保持湿地自然特征,防止湿地功能退化。

第三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展沙化土地和水土流失治理,开展荒漠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评估,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和风沙源区治理,划定沙化土地封禁保育区,强化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防止人为新增水土流失。

第三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采取有效措施,使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并按照规划的期限,实现限期达标。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的红线控制指标,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安全,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使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未达到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流域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生态环境监测和调查评价工作体系,完善矿山开采的生态环境治理和恢复保护制度,指导、监督采矿权人依法保护矿山环境。

第三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第三十九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制和禁止发展的产业目录,实行严格的产业准入和环境标准,提高生态环境准入门槛,新上产业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禁止引进、新建、扩建和改建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的产业、企业和项目。

第四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工作机制,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建立高原生物资源数据库,强化对青藏高原典型生态系统特有珍稀物种保护,防范外来入侵物种对本省生态环境的危害。

第四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

第四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适度控制旅游规模和人文景点建设,严格保护自然生态、地质遗迹和历史文化遗存。

第四章 保障机制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积极推进生态环境跨流域、跨行政区域的协同保护,研究解决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体现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评价考核机制,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作为各级政府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禁止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不进行地区生产总值考核。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第四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水域、森林、山岭、草原、耕地、湿地、荒地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第四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水资源、环境容量和草原资源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有序实现河流、湖泊、草地休养生息。

第四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逐步构建全面稳定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鼓励探索运用区域合作、市场运作等形式,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补偿制度。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减排降碳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下一级人民政府,并制定严格的计划和目标,作为对下一级人民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严格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对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种类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行节能量、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加大投入力度,通过预算安排、专项资金整合、财政贴息、投资补助、减免行政收费等方式,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发挥公共财政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导向作用。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创新投融资模式,探索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吸引、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生态保护基金、企业和个人捐助、国际组织和国外政府援助等多种形式参与生态文明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在信贷融资等方面支持生态文明建设。

第五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积极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

第五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支持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科技研发和新技术、新成果的应用推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省内外有实力的组织和个人,参与科技攻关和管理创新。

第五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培训机构教学计划,加强生态文明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智力引进。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应当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领域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技研发。鼓励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第五十七条 全社会应当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文化。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强化人民群众的资源节约意识、环境保护意识、生态忧患意识,提高生态文明素养,树立正确的生态伦理道德观。

第五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态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和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制定预警方案。对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辐射环境、固体废物、森林资源系统、草原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等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预案。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态资源破坏、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依法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十条 司法机关应当坚持公正司法,依法惩处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法律援助机构依法为环境污染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第六十一条 国家机关、新闻媒体、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自治组织,应当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完成情况,依法接受监督。

第六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和地区履行生态文明建设职责,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规范生态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和完善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制度,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

第六十四条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诉讼案件或者参与处理环境事件,可以向行政机关或者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或者检察建议,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单位应当在收到建议之日起六十日内书面答复。

第六十五条 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六条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闻舆论监督,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态文明建设信息发布机制,定期将空气、水和土壤信息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环境监管和执法信息、污染减排信息、环境违法行为信息等向社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社会通报。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行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时,应当通过听证、论证、专家咨询或者公示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公众监督。

第六十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有权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

第七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聘请热心公益的公民,担任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员,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意见建议,发现、劝阻、报告违反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行为。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追究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的;

(二)应当依法公开生态文明建设信息而未公开或者弄虚作假的;

(三)对生态文明建设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

(四)未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的;

(五)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监督的;

(六)未依法及时受理检举、投诉和控告或者不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的;

(七)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从事损害生态环境保护活动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七章附 则

第七十五条 本条例的配套规定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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