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的原因及影响

2024-09-03

医疗纠纷的原因及影响(通用8篇)

医疗纠纷的原因及影响 篇1

医疗纠纷主要变现为患者或家属对医疗机构信任度减低,对医疗服务和治疗效果不满意而采取的一些措施,如投诉 索赔 上访诉讼甚至暴力冲突等

外部原因

2.1政策因素

一.财政投入不足

二.法律法规不完善

3.患者个体差异

患者机体既有明显的个体差异,不同治疗对于不同人有不同疗效

4.媒体娱论误导

目前新闻对医疗行业的正面宣传不足,全国的医疗纠纷案例,社会舆论,媒体几乎呈现患者一边倒的趋势。极少数的新闻媒体由于缺乏医疗知识,且对于医院工作不了解,无法对事件客观分析,其报道往往带有明显的感情色彩,主观偏向患者,医疗机构就成为了被批判的对象。更加甚者为了追求“卖点”,歪曲事实,误导群众,挑起了患者对医院的对抗情绪,加剧了医疗纠纷的升级,助长了高额索赔不良风气的形成.4.由于医学科学的局限性,社会媒体的舆论导向问题,患者缺乏医学知识,导致患者副i医疗服务的期望值过高,认为只要人进了医院就等于买了“健康保险”,5.医疗差错

由于医疗机构管理水平和医务人员人员的工作责任心的问题,个别医务人员未认真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出现如打错针,发错药,6.误诊

由于医院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的差异,基层医院,医疗资源相对不足,诊疗技术较为落后,遇到一些少见病或复杂病例,容易误诊或漏诊,容易引起医疗纠纷

三.缺乏沟通技巧

事实上,大多数医疗纠纷为无医疗过失纠纷,是由于患者或家属对医院,医者的服务态度不满或医患交流障碍所引起的而目前我国医学院校的教育以临床技能为主,甚少涉及交流技能的培养.部分医护人员缺乏与患者沟通的基本技巧,与患者及家属沟通时语气生硬,言语表达不清,缺乏耐心,细心,没有基本礼貌等。难以获得患者的理解及信任。同事,由于医护人员对医患交流缺乏足够的经验和认识,往往在病人出现一些不良的时候,不经意地说出一些极易引发医疗纠纷的话 如“这个病人早来一点就好了”

对策

1.完善医疗相关法律法规

2.继续深开展医疗体制改革

3.正确引导媒体舆论

4.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 医院加强医护人员的医德医风建设

5.加强培训医护人员沟通技巧,加强与患者之间的沟通

医疗纠纷的原因及影响 篇2

医疗事业的快速发展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对医疗卫生要求的提升也是人们生活环境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医疗企业的使用方面, 有一些医疗器械是一次性使用的, 这样能够有效避免因重复使用而造成交叉感染等情况的出现。但是在医疗活动中也有一些大型器械不适合重复使用, 这就使得对其的使用应多加注意, 尤其是对器械的清洗。只有保证清洗工作的优质完成, 才能在根本上防止因器械重复使用对病患造成威胁。人们一直对医疗器械的合理清洗方法进行着探究, 但是其中存在的一些因素影响着清洗工作的正常进行, 如不对这些因素进行妥善处理, 必然会影响医疗器械的正常使用。

2 影响医疗器械清洗质量的因素

需要进行清洗的医疗器械的种类是多样的, 对其清晰的方法也是更有不同, 但是总的来说, 保证对其清洗的质量是其中的关键。由于对医疗器械清洗方法和需要注意问题具有多样性, 因此, 其中必然会存在一些影响清洗质量的因素, 对清洗工作的优质完成造成阻碍。下面本文将对影响医疗器械清洗质量的因素进行总结研究,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污染器械有机物干结

有机物的干结主要是在医疗器械在使用完成之后没有进行及时处理所造成的, 在实际工作中, 在医疗器械的使用后通常是不能立即对其进行清洗的, 可能也会对对其进行初步的处理, 是在使用过程中所沾染的有机物在器械缝隙或管腔内干结, 使得在进行正式清洗工作室, 难以将干结物去除。同时, 液体可能会在成金属器械的氧化腐蚀, 为器械的清洗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

2.2 器械本身的复杂性

对医疗器械的清洗不能只对表面进行处理, 更重要的是对器械细节处的科学处理。表现的清洗工作只是整个清洗工作中的初阶段, 如不能对细节清洗质量做出保证, 对医疗器械的整个清洗工作都将失去意义, 仍不能够避免污染的产生。随着医疗市场医疗器械多种多样, 多数器械均有关节、齿槽、缝隙。如管腔和齿类的器械, 还有精密的细小器械等, 均存在着阻挡遮盖物, 因而彻底清除有机物、无机物、微生物的难度较大。

2.3 器械清洗方法不规范

在对医疗器械进行清洗时, 应遵循科学的规范进行, 清洗的方法也决定了清洗质量是否能够达到质量的要求。科学清洗方法的应用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保证清洗工作的优质完成, 反之, 错误的方法很可能造成医疗器械清洗质量出现问题。然而现行的器械清洗多以“包”为清洗单位, 未考虑器械的性能、结构、材质等特性。这样的洗涤方法, 不利于建立科学、规范的洗涤操作方法和步骤, 难以保证清洗质量。在清洗器械前, 有的不完全打开器械的关节、不拆卸应拆开的部分即装筐上机清洗, 或放进浸泡池内。清洗剂不能充分与这些部位接触, 发挥不了清洗剂的乳化降解作用, 造成清洗不洁净。

2.4 清洗剂的选择

清洗剂是在医疗器械清洗过程中必然会用到的, 对于清洗剂的选择和应用, 也同样具有相关的规范。清洗剂在清洗过程中的主要功能是保证对污染物的有效去除, 同时, 不同种类的清洗剂所产生的效果也是不同的, 不适合的清洗剂可能导致器械污染物处理不完全, 影响医疗器械清洗工作的质量。另外, 由于医疗器械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在清洗剂选择是, 如不对器械特点进行考虑, 很可能会造成器械的损伤, 影响对其的正常使用。

2.5 清洗后器械再次污染

合理清洗之后的医疗器械是清洁的, 但是在对其进行再次使用之前, 该器械再次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而是极大的。医疗器械在清洗之后如不能进行妥善的处理和保护, 必然会造成其受到再次污染, 造成清洗工作达成效果的失败, 对其产生再次污染的原因也是多样的, 如清洗后不及时灭菌会造成残余微生物繁;包装台及工作人员的手不清洁, 导致器械在处理过程中受到污染;手工清洗、半自动清洗后不烘干, 用布巾擦干、用纱布上油均会将布巾或纱布上的微生物再次污染器械。

3 保证医疗器械清洗质量的措施

在医疗器械的清洗中, 存在着多重影响因素对其可能产生影响, 对器械清洗的质量造成影响。对于这些问题的存在, 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证医疗清洗的质量是非常重要的。保证医疗器械清洗质量的措施应是有针对性的, 同时, 需要充分的实施才能够保证充分发挥出对策措施的积极作用。下面本文将对保证清洗质量的措施进行分析, 主要有以下几点。

3.1 做好器械的初步处理

使用科室将使用后的器械立即进行初步处理, 消毒供应中心尽快回收, 必要时增加回收次数, 有效地防止附着在器械上的血液、体液的干结。使用密闭回收容器装放污染器械及物品, 加强下收下送人员医院感染防控意识的培养, 避免污染器械在转运途中污染电梯及环境。回收后的器械尽快按标准流程进行清洗。

3.2 选择合适的清洗工具

根据器械种类选择合适的清洗方法和工具。如普通实体器械多选用全自动清洗机处理, 精密器械及管腔类器械则多选择手工清洗和超声波震荡清洗。手工清洗时要用专用器械刷刷洗, 清洁用具使用后要求班班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保证清洗工具自身的洁净。

3.3 选择适宜的清洗剂

只有选择合适的清洗剂, 才能达到最佳清洗效果。《消毒技术规范》规定, 根据器械污染物的成分选择适宜的清洗剂。如无机物污染的器械选择酸性清洗剂;有机物污染的器械选择碱性清洗剂。对有机物污染、结构复杂、表面不光滑的器械清洗选用酶清洗剂。实际工作中很难完全根据污染物选择相应有效的清洗剂。目前多酶清洗液的使用使器械清洗液的选择简单化, 使用多酶清洗剂, 能分解蛋白质、脂肪、多糖等所有生物污染物, 以彻底清除器械上的有机物。

3.4 防止清洁后的再污染

清洗干净的器械尽快进行包装灭菌, 手洗器械或半自动清洗器械, 使用烘干箱烘干;采用水溶性润滑剂保护器械关节;润滑剂每天更换, 清洗后的器械包装后灭菌存放。

结束语

医疗器械的卫生质量直接影响着其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对医疗器械清洗质量的保证, 是对病患负责的表现, 也是体现专业素质的表现。文中对医疗器械清洗中存在的影响因素进行的总结和研究, 通过研究能够得知, 对清洗质量产生影响的因素并不是单一的, 也就是说在进行器械清洗工作时, 需要对多种因素进行全面控制, 在哪一方面出现了疏漏, 都可能对医疗器械清洗质量造成影响。另外, 保证医疗器械清洗质量还需要对人员素质进行管理, 避免因清洗工作人员对问题的主观忽视, 造成医疗器械清洗质量受到影响。

参考文献

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及处理途径 篇3

关键词:医疗纠纷;医疗体制;法律法规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04-0086-02

收稿日期:2011-12-12

作者简介:高媛(1986-),女,辽宁沈阳人,硕士研究生,从事医疗保障方面的研究。

近年来,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人民群众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医疗纠纷的发生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据统计,自中华医学会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鑒定工作以来,自2002到2010年的9年间,中华医学会和各地医学会共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8万例次。如何有效解决医疗纠纷,减少医疗纠纷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值得人们的关注。

一、医疗纠纷及相关概念

目前在我国,“医疗纠纷”是一个尚存在争议的概念,法律对医疗纠纷没有明确的定义,医学者、法学者、患者三方的理解认识差异较大,实践中大家的普遍认识为[1]:

医疗纠纷指患者在与医疗机构形成了医疗服务法律关系后,患者或者家属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诊疗行为提出异议引起的争议,主要表现为患者及其家属向医疗机构提出责任承担和经济赔偿的请求。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医疗事故定义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治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二、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

(一)社会因素

1.体制因素

现阶段,我国的医疗体制改革不够深入,医疗资源分配不合理,医疗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还未全面铺开,国家医疗投入相对不足。而现阶段人们的经济收入相对较低,高额的医疗费用就成为百姓的沉重负担,导致医疗纠纷的增加。

2.适用法律二元化

现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往往会出现二元化的现象,即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案件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裁决,非医疗事故行为引起的医疗侵权案件直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进行调处,这便出现了法院有时对没有构成医疗事故的案件裁决的赔偿比构成医疗事故的更多的怪现象,导致了无论构成医疗事故与否,均能获得赔偿。

3.新闻媒体的宣传

近年来新闻媒体大量报导医疗事故及医疗行业的阴暗面,使医务人员的形象受到严重的损害,社会地位明显降低,导致患者不信任医生;一些社会舆论也热衷于由此产生的社会效应,造成一些错误的舆论导向,也是医疗纠纷增加的原因。

(二)医方因素

1.医院管理存在漏洞

医院管理体制存在疏漏,医疗管理机构缺陷,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没有严谨的质量管理方案,对各项制度的执行监控不力,放松了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等精神文明教育,影响了医院服务质量,产生纠纷。

2.业务水平低下

医学知识更新较快,需要不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部分医生没有及时掌握最新的诊疗常规,导致患者没有接受规范的诊断和治疗。部分医生临床基础理论知识薄弱,缺乏临床经验,对急症、疑难、危重患者处理能力不够;技术操作不熟练,基本功不扎实,很容易造成误诊误治,为医疗纠纷产生埋下隐患。

3.医德医风差

部分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够端正,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淡薄,忽视患者的合法权益,缺乏应有的人文关怀,使病人产生不信任感,因此,当治疗效果不佳或有副作用时,便会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

4.法律意识淡薄

部分医务人员只懂医不懂法,法律意识淡薄,容易忽视病人的正当权益和需要,忽视病人的知情同意权,在日常诊疗过程中不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诊疗技术规范、护理操作规程。病历资料不全.在发生纠纷时无法提供完整病例资料。

5.医患沟通不畅

在医疗诊治过程中,医生疏于与病人沟通,解释问题简化、专业化,医疗信息传达不完整,使医患双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一旦发生意外或正常的医学不良后果(如后遗症等),患者就容易认定是医疗机构误诊误治,再加上缺乏沟通,就会演变为医疗纠纷。

(三)患方原因

1.期望过高

随着经济文化水平的提高和医疗保健常识的普及,患者对医疗服务的要求和对康复的期望值越来越高,但是,到目前为止仍然存在许多疑难杂症、不治之症。一旦发生意外或正常的医学不良后果(如后遗症等),就认定是医院误诊误治,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

2.维权意识增强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健全,人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也在不断提高,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就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3.目的不纯

当患者住院费用超过其支付能力时,个别患者就会以种种不合理收费为理由与医院产生纠纷。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收入的增长,部分医疗事故案件赔偿金额屡创新高,名目繁多,部分患者及家属对此有追求意识,无端制造医疗纠纷,想要非法获取不义赔偿。

三、医疗纠纷的处理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不同时期,医疗纠纷的处置方式具有不同的特点。医疗纠纷处理基本经历了以下阶段[2-10]。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重法轻医阶段(1949年至1956年)

这一时期我国的法制建设刚刚起步,医疗纠纷的处理原则主要是根据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出台的保护人民权益的文件或精神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暂行规定等。

(二)行政调解为主的阶段(1957年至1976年)

这一时期以新中国首部《宪法》的出台为标志,我国的法制建设开始走上正轨。医疗纠纷、医疗事故主要以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处理为主,法院基本不受理。卫生行政部门成为处理医疗纠纷的主体,从形式上肯定了医疗行业的特殊性。

(三)行政调解为主、法律介入为辅的阶段(1977年至2001年)

以“文革”结束和全国各地相继颁布处理医疗纠纷的地方性法规为开端,开始尝试由卫生行政部门为主、法律裁决为辅的医疗纠纷处理模式。主要是行政处理,只有当行政处理难以收效时,才申请法律裁决。1987年,国务院颁布了《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医疗事故的管理机构及鉴定、处理程序等,使医疗纠纷的处理由无章可循过渡到有法可依。《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出台,成为我国医疗纠纷处理的里程碑事件。

(四)综合性处理的阶段(2002年至2009年)

这一时期医疗纠纷处理的法制化进程进一步加速,以2002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为标志,探索“建立和完善以法律裁决为依据的行政解决机制”。同时,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中,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医疗侵权案件举证责任倒置的证据规则,即由医疗机构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五)以《侵权责任法》标志的新阶段

2009年1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并于201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首先确立了医疗纠纷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并且规定了在一定情形下,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这样的规定就意味着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证据规定》的“一股脑”倒置原则走向理性的“有条件”推定过错原则。这样的法益取向来源于司法实践,体现了医患双方的要求,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和谐医患关系的形成和发展。

参考文献:

[1]曹荣桂,张宝库.医院管理新编[M].北京: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9:679-689.

[2]姬军生,张勇,刘江.医疗纠纷处置方式回顾与思考[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9,(25):147-149.

[3]刘振声.医疗事故纠纷的防范与处理[M].北京: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85.

[4]王千,朱青峰,杨婷.新中国医疗纠纷处理回顾[J].中国医院管理,2000,20(4):50-52.

[5]陈志华.我国医疗纠纷处理立法的历史沿革(一)[J].中国卫生人才,2008,(3):54-55.

[6]陈志华.我国医疗纠纷处理立法的历史沿革(二)[J].中国卫生人才,2008,(5):58-59.

[7]陈志华.我国医疗纠纷处理立法的历史沿革(三)[J].中国卫生人才,2008,(6):56-57.

[8]张秦初.我国医疗事故处理的简要回顾[J].中国临床医生,2007,32

(3):6l-62.

[9]田荣,张志平.目前法律制度下医疗纠纷处理的思考与分析[J].中国厂矿医学,2008,21(2):252-253.

[10]地力拜尔,王忠臣,李巧稚,等.医疗纠纷诉讼与和解对医疗机构损害的实务比较研究[J].新疆医学,2008,(38):131-133.

医疗纠纷的原因及影响 篇4

基层医院急诊医疗纠纷

原因及防范

管理学院 14级会计学10班

李越 3114011021

关于基层医院急诊医疗纠纷原因及防范

【摘要】急诊急救医疗纠纷的隐患和苗头较多,常见原因为收费制度不完善,急诊急救意识不强,医疗文书记录不详细,知情告知不到位、不签字,就医过程烦琐,等侯时间过长,患者以及家属心情急躁,医患沟通不良及服务态度差、医疗技术不精及管理不善等。防范对策主要为建立合理、完善的收费制度,加强急救意识和急诊管理,提高急救人员的全面素质,保持良好的医患沟通等。加强急诊医疗纠纷的防范,为创建平安医院,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关键词】急诊科;急救处理;医疗纠纷;防范;医院管理

急诊科作为反映医院综合水平的窗口和第一抢救场所,由于伤、病情紧急,症状严重,发展迅速,病种多样,意外情况多,产生医疗纠纷甚至医疗事故的可能性较大,急诊科历来是综合性医院的高风险科室。据统计,急诊的医疗纠纷占综合性医院整体的10%~30%左右,而且在基层医院急诊科表现的尤为突出。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诊疗、护理结果和处理不能协商一致而向医院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的一种医疗争议事件。随着社会的进步,医疗纠纷不单纯是技术性的争议,而涉及到经济、社会、法律以及人文关怀等方方面面;病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病人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医疗纠纷也逐渐上升[1]。近年来,医疗纠纷逐步升级,医务人员被打、被杀时有发生,有的甚至酿成了轰动全国的群体性事件,成为极端不稳定因素。急诊科的医疗风险贯穿于院前急救、急诊抢救室和急诊重症监护室(EICU)的各个环节,防范医疗纠纷是急诊科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1急诊急救过程中医疗纠纷的原因

1.1院前急救过程中的医疗纠纷

1.1.1院前急救拉动的隐患:①急救反应慢,出诊不及时;②客观因素制约行车速度如:天气状况、陌生地域、交通阻塞;③患方的心情紧张急躁,即使最快到达现场,也认为速度慢;④急救半径较长;⑤急救电话接听记录不详细,救护车不能及时接到患者。

1.1.2现场急救隐患:①院前急救受环境和条件所限,护士都是执行口头医嘱,增加了出差错的几率;②急救设备、药品不齐全;③手忙脚乱,急救仪器设备使用不及时、不正确;未能快速建立静脉通道,保证急救药物的使用。

1.1.3转运途中安全隐患:①在转运病人时医护人员不多;②转运途中路况不良,车内照明不佳;③对患者的病情观察不细致,导致病情变化不能及时抢救;④尊重家属的意愿要求转诊,未能及时与患方签署知情同意书。

1.2院内急诊抢救的医疗纠纷

1.2.1急诊急救意识不强,就医过程烦琐,候诊时间过长:医务人员对濒临死亡、危重患者进行抢救时,行动迟缓,化验、检查不及时;相关科室人员责任心不强,不能及时到岗,引起患者和家属的不满。一些检查安排得不合理,使患者来回折腾,或是不同科室之间相互推诿,医患沟通不及时等等,均会引起患者及家属的投诉。观察不细,造成输液不畅或病情发生变化处理不及时,特别是患者病情恶化,往往易产生更大的纠纷。

1.2.2医疗水平参差不齐:①技术不精:由于急诊急救的环境差,人员嘈杂,病史不详,医生诊断困难;护士技术不熟练,动作缓慢,延误抢救时机,影响抢救成功率;②分诊不当:往往造成患者往返于不同科室之间,耽误时间,同时也容易引起科室间推诿患者;③分科过细:只局限精通本专业知识;年资低,临床经验少;医疗技术水平不过硬,引起误诊、漏诊等。

1.2.3病历书写及管理不规范:①病历记录不完善、不详细、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格式化,千篇一律,与病人病情不符合;②护理记录的时限性、准确性、客观性和连续性不够,记录过于简单,记录的内容只围绕医嘱的落实,忽视非操作性护理措施的记录;③护理文书的记录、保存不规范,急诊抢救室和EICU内的护理文书是非常重要的诊治、抢救依据。若有时护士疏忽了对重要护理文书的书写和保存,势必造成不必要的纠纷;④不重视院前急救医疗护理记录,记录不及时、不详细;尤其是病情告知等各项知情同意文书家属未签字[2]。

1.4急诊抢救过程中的非医疗技术性纠纷

1.4.1沟通误区:①医护缺乏有效沟通:护士对病情缺乏了解,随意谈论;病情发生变化、出现纠纷未及时与医生沟通;不了解患方是否有发生纠纷的可能;护士自我保护意识薄弱;护理记录与病情不符,出现纠纷后医护口径不一致,甚至挑起本可避免的纠纷;②专科医生未及时沟通:患方对专科医生十分信任,而对于急诊医护人员,则往往认为他们仅仅是监护,不懂抢救治疗。某些专科医生甚至强调其专科的重要性,淡化了急诊抢救和EICU的重要性和治疗效果,十分容易导致纠纷;③解释不详细,过多使用专业术语:忽视患者的心理需求和情感需求,没有告知患者检查、治疗方案可能的医疗风险。医生交代病情不及时、不充分;甚至向患方报喜不报忧,一旦病情突然发生变化,家属无法接受;④采用贵重的检查、治疗时未征求意见:一旦发生患方承受不了的费用、以及不可避免的并发症而引发纠纷;

1.4.2抢救时人员不多,显得重视不够:急诊值班遇有抢救可能是一医一护,基层医院尤其突出。医生确已尽全力,从医疗角度来讲,该做的工作都做了。患者家属会说上次抢救,有多少的医生、护士,就抢救过来了;这次只有你们俩人抢救,肯定是救不过来的。殊不知病情加重是必然趋势,总有一次是抢救不过来的。患者追求的是一种人多、受重视的场面,觉得你重视,救活的希望就大一些。

1.4.3观察不细,管理不善,仪器运用不当:①观察病情不详细,处置病情不到位,抢救用药未按规定量、速度及先后顺序使用;②管理不善,往往由于某一环节的疏忽或某种物品的短缺,影响抢救,引起患方的不满;③仪器使用及保养不当。各种用于监护、治疗的设备运用越来越多,再先进的设备都可能会出现问题,而引发纠纷。

1.4.4收费纠纷:有时医护人员出于同情心,认为患者已故,家属看上去经济困难,只开少量的费用,甚至不谈费用之事,患方认为医生理亏,连费用都不收,肯定是有过失。患者的经济承受能力较差,对收费问题较为敏感。当有重大抢救时,家属要求积极抢救,交费时看到各种监护及抢救费用很高时又以没有事先说明而拒付,导致纠纷。当患者没钱进行下一步的治疗时,患方却认为医护人员没有医德而引发纠纷。医疗费用为主要原因的纠纷已经占较大比重。

1.4.5不能正确执行规定:医院作为服务行业,不断强调“满足患者的一切需要”。曾遇发热病人来院就诊,要求医生快点退烧;有的还直接要求用什么药,其实可能会有害;有的直接要求做什么检查,而拒绝其他检查。曾遇一名腹痛患者强烈要求只做胃镜检查,被我们劝作血清淀粉酶及B超检查证实为急性胰腺炎。无原则的满足患者的要求势必导致难以想象的医疗纠纷。

1.4.6急诊急救未被重视:由于患方对于急诊急救工作性质,服务内容与程序缺乏了解和认识,导致无理取闹而引发纠纷。常见因素:①患方无理取闹,要求过分,故意刁难,甚至殴打急救人员;②患者循环、呼吸停止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后,家属强求护送入殡仪馆,超越急救工作范畴,而发生纠纷;③患方不理解急救医疗服务是有偿服务,不但拒付费用,还倒打一耙,而导致纠纷发生。有的家属把极度衰竭、濒临死亡的病人送到急诊,医生尽力抢救后死亡。患方来了一百多人,问其家属,你对我们有什么意见?家属回答:你们做的很好,我们没有任何意见,只是人死了,没有钱安葬,无论如何给点钱。

2急诊急救过程中医疗纠纷的防范

要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不但要提高医护人员的医疗技术,还要学习社会心理学,加强人文关怀。

要从根本上引起重视,只有对医疗纠纷具有充分认识,未雨绸缪,保持清醒警惕的头脑,主动权仍然在医护人员一方。

2.1如何判断医疗纠纷的征象:下列现象预示医疗纠纷即将发生或表明已经发生:对医方工作程序或效果产生异议;对医务人员态度突然由热转冷;有意见当面不说,而在背后随意散布言论;刻意收集病历资料和其他资料;患方人员不适当地干预诊疗工作;无端对医务人员进行指责;小题大做;不接受医务人员的解释和建议;对医方失误所作的道歉不肯谅解;无理由拒绝或不配合治疗;拒绝交费等等。发现这些现象,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立即向上级汇报,做好解释、说服工作。

2.2院前急救和急诊抢救过程中的医疗纠纷的防范

2.2.1院前急救,时刻待命:①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出诊,保证出车路线正确,让患者家属于指定位置等候,避免在寻找中延误时间;②凡是一线值班出诊的人员必须在科室24h待命;③每天由专人负责检查清理急救物品,保证一切物品器材处于完好备用状态,每次出诊后及时补充;④加强理论技能培训,提高现场急救应急能力及服务质量;⑤加强途中转运护理;⑥加强救护车管理,救护车应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⑦重视院前急救医疗护理文书的书写,在完成急救任务的基础上,准确、及时地书写院前急救记录,记录出诊及到达时间、患者上车时间、到院时间、抢救措施实施时间、内容;⑧ 良好的心理素质,院前急救过程直接受现场人员监督,面对抢救场面要沉着、冷静、稳重、严肃,排除外界各种干扰,做到临危不乱,紧张而有序地开展抢救工作。

2.2.2加强急救法律意识,集全院之力抢救每一个患者:①加强法律教育,增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及维权意识,规范我们的医疗行为。妥善保留诊疗过程中的有效物证,如心电图、空安瓿等,有效维护医患的合法权益,加强急诊急救的管理;②基层医院急诊科都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有时忙有时闲,在人员的配备,尤其是护理人员的配备上存在明显的不足。除了设备到位外还要人员到位,有人能及时处理患者及设备所发生的每一次事件;③危重患者抢救不是某个医生、某个护士、某一个科室的事情,而应该是全院的事情。首先要建立危重患者抢救上报制度,不管什么时候只要发生抢救,都必须上报医务处或医院总值班;④要建立急会诊制度,要让抢救患者除了有急诊科的医生参加之外至少有一个相关的专科医生参加,必要时有多科的医生同时参与抢救;有条件的医院甚至可以考虑成立应急救援小组,24 h待命;这样不仅给患者足够的安全,而且也给我们自己足够的保护;必要时应积极主动进行院内外大会诊,给家属以良好的职业形象和态度,可以减少纠纷的发生。

2.2.3选择合适的告知对象,医生耐心地解释病情:①告知对象原则上以近亲属告知为宜,但其不在现场时,千万不能因为不是近亲属而不告知;当近亲属因为语言、文化及其它因素不能很好的沟通时,要找一个能听明白的其他亲属在场,有时可以考虑请单位的领导在场;②解释病情时,应认真耐心,尽可能避免使用专业术语或者英文缩略语,原则急诊医生应与专科医生一同沟通。应根据不同类型的患方采取相应的沟通策略;某些特殊病情一律由专科医生沟通。

2.2.4坚持医疗原则,为患者服务:急诊治疗突出“急”字,保证有生命危险的患者及时救治。患者有时可能会提出一些无理的、违背医疗原则的要求,我们一方面要为病人服务好,对有违医疗原则的要求,千万不能满足,要解释清楚,不能简单粗暴的拒绝。觉得关系熟了是朋友,有的本身就是朋友或亲属而做一些有违原则的事。这些人往往是最容易发生纠纷的人群。

2.2.5铺设绿色通道,透明收费: ①为急诊急救患者开设绿色通道,先看病后挂号,先抢救后交费,先住院后办手续。对于无钱的急重症患者,报告医院领导批示,避免当面拒绝患者;②完善收费制度,透明收费标准。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价格、依据等有关事项,消除患者对医院多收费、乱收费的错误认识。当需要使用贵重检查和治疗时应明确交代使用目的及收费标准,并且需要征得患方的同意及签字。当患者对收费提出疑问时,应耐心解释;③对病人采取合理的诊疗、护理措施之后,一定要合理的收费。千万不能不收费,遗人以口舌,以为我们有过失才不敢收费的。熟人间也不能不收或少收,甚至私下收费,这些都是医疗纠纷的隐患。

2.2.6医院要积极争取公正待遇:有时医疗纠纷发生了,不管医院有没有过失;有人就说:人反正都死了,你们就赔偿一点吧。觉得只要死了人,赔点钱就是应该的。这样做对医院、医生是不公正的,我们要多多宣传,普及医学常识,让社会更多的人理解医院、理解医护人员、理解医疗不可能让人长生不老。

2.2.7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①重视和加强医护人员的技能培训。急诊急救要求医护人员动作迅速,操作熟练,技术过硬,在急救过程中,稍有失误都会引起医疗纠纷。重视急救过程中的病历等医疗文书的书写,保证记录准确、真实;②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必须从医德医风建设入手,教育医护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牢记服务宗旨,与患者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进行换位思考,树新风正气,提高医院的诚信度;③建立培训及考核制度。对上岗的医务人员进行经常性规范化培训,强化急救意识。④制定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2.2.8建立良好的医、护、患关系:①针对患者病情,医护间要加强沟通,对病情不熟悉的就不要解释,统一由主管医师和病人沟通,并做好记录,尽量让患方派出能够做决定的人员进行沟通及签字;避免反复解释导致前后矛盾,引发纠纷;②急救患者容易产生恐惧、焦虑等,医方应主动与患方沟通,尽量告知患者目前的情况,有无生命危险,诚实回答家属的有关问题。病情允许的情况下给家属选择是否转院的权利;贵重的检查治疗,要告知患方,有书面记录并且签署知情同意书。充分体现患者享有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这样患方对医疗意外的容忍度就会提高;③在不违背医疗原则的情况下,尽量满足患者的需要,患方不仅关注医疗护理质量,而且关注服务态度。

3讨论

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到《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从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到医院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是医院管理者实施管理的依据,是医务人员从事医疗实践的行为规范,也是医疗效果的评价标准。只要医务人员照此执行,也就守住了自我保护的底线[3]。基层医院急诊科一定要切实遵守各项规定,管理人员要从根本上重视急诊急救工作,无论从人员配备到急救器材、药品的配备,交通运输设备、通讯设备等应给予急诊科大力支持,这些是急诊急救成功的必备条件。在现场急救时,可以请求当地公安派出所、交通警察、政府、村民等的协助,特别是遇有群死群伤的事件时尤为重要[4]。急诊医学是综合性的跨多专业的学科,服务对象是内外妇儿等各学科的任何年龄的急性患者,急诊科医师应成为“一专多能的高级全科救命医师”,对所有急诊病人通过初步有效的处理,得到基本诊断后使病人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再送入有关科室进一步处理。要造就一个合格的急救医师,是要靠各级领导重视及上级医师的不断培养才能达到的。建议从临床各科转入急诊科的人员应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通过培养锻炼,逐步成为一名合格的急救医师。医学毕业生应该轮转2年,具备一些临床科室的基础知识及基本技能后,才能到急诊科参加临床实践。这样经过数年的培养和锻炼,可成为比较成熟的急救医师[5]。

我院为军队综合性基层医院,是当地各种创伤、中毒、事故等突发事件伤病员的首选救治医院。我们根据本地突发公共卫生之间的发生特点和我院具体情况,分析多次批量伤员救治的经验教训,重组了批量伤员应急救援作业流程,实行全科急诊,使急诊工作更安全、快捷、有效,就必须对急诊不安全隐患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在迅速组织抢救的同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章制度[6]。在急诊抢救时,要争分夺秒,所有人员行动迅速,要有紧张气氛,给家属的印象是医院和医务人员非常重视,对濒死病人及一些确实已院外死亡的病人自循环、呼吸停止后常规抢救半小时,必要时进行感情“抢救”,这是防范医疗纠纷的良药秘方。

综上所述,急诊急救过程中,细节的管理显得十分重要,从院前急救、院内急诊抢救室和EICU等每个环节都需要及时的发现医疗纠纷隐患,进行持续改进,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医患纠纷的发生。急诊科的非医疗技术性过失也会导致医疗纠纷,要争取社会各界对我们的理解与支持。共同为创建平安医院,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赵铮民.从多维角度看医疗纠纷的形成及防范 [J].解放军医院管理杂志,2010,17(4): 309-311

[2]杨国斌,易学明,干振华.病案信息的服务价值与效用研究[J].中国病案,2006,7(增刊):12-14

[3]易学明,杨宝林.对医疗质量管理本质的再认识 [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6,22(3):170-171

[4]涂久生,朱役,穆晓苏,等.院前急救对急性毒鼠强中毒的作用 [J].中华急诊医学杂志,2007,16(9):904-906

[5]涂久生,费连兵,李学义,等.基层医院急诊建设及管理的探讨[J].解放军医院管理杂志,2007,14(11): 825-827

医疗纠纷的原因及影响 篇5

一、当前矛盾纠纷频发的主要原因

少数人法制观念淡薄,法律知识欠缺。特别是在农村,有些群众在法制观念、法律知识上还较欠缺,遇到矛盾纠纷时,不能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不是靠公力救济,而是靠私力救济,轻则骂、重则打,常常因为生活中的一些琐事而引发了双方的矛盾纠纷。

一些干部对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些部门工作人员认为日常工作千头万绪,没有时间顾及民间纠纷问题;有些干部认为经济工作才是“硬指标”,而解决矛盾纠纷问题是“软指标”,没有把正确化解纠纷矛盾放在新时期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来认识,调解矛盾纠纷时过于形式,该协调不协调,或者工作不及时、不主动、不到位、不落实。这种认识上的误差是导致矛盾纠纷化解不力的主要原因之一。

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不到位。普法工作虽然年年开展,但其覆盖面和影响力还很有限,再者群众素质不一,很难一一普及,造成城市和农村的普及程度很不平衡,有的群众对国家的法律、法规漠不关心,认为学不学、用法与不用法没有多大利害关系,遇到矛盾纠纷总是不能拿到起法律武器来维 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比较薄弱。基层干部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缺乏创新精神,工作力不从心,效果不好,是队伍中的主要问题。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具有多样性、复杂性、群体性等特点,客观上要求基层干部必须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文化素质、法律素质。

二、化解矛盾纠纷的对策

健全组织,完善网络。在纵向方面,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村调委会、调解小组、十户调解员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在横向方面,要报请党委、政府牵头,司法行政机关协调、组织,形成政府相关部门和群众组织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司法行政系统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矛盾纠纷调处指挥中心,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在监狱、劳教所建立人民调解组织。抓好乡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规范和加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积极探索集市贸易市场、经济开发区、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等矛盾集中地建立人民调解组织。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提高基层司法所保障水平。司法所履行职能所必需的经费必须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要切实保障司法所开展包括人民调解、帮教安置、社区 矫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方面业务工作所需要的经费开支。各区县要按照上级部门共同制定的司法所业务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为指导,加强研究本区县的业务经费保障机制,更有效地发挥有限经费的作用,保障司法所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要进一步发挥司法所和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矛盾纠纷的主阵地作用。针对当前经常发生的婚姻家庭、土地补偿、移民安置纠纷等问题,经常进村入户,认真排查摸底,认真分析当前群众纠纷发展变化特征,大胆探索新形势下调处矛盾纠纷的新方法和新手段,建立快速反应纠纷网络的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尽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要加强司法所处理矛盾纠纷的力度。发挥职能,积极参与,主动介入。三是要整合政府各部门的力量,形成综治牵头、公安、司法、民政、国土等有关部门参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机制。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分析本地区、本单位的形势,及时排查,发现纠纷苗头和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实行挂牌督办、专人负责、定时办结。建立健全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纠纷。

加大普法力度,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要加强对群众的政策法规教育,扩大普法的广度、深度,采取广播电视讲话、法律讲座、学生带法回家、法律文艺汇演等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在农村深入开展普及法律知识教育,注 重普及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针对性强的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广大农民遵纪守法和运用法律开展维权。要大力推广政务、厂务公开,增强各项工作透明度。动员广大群众参与政务管理,使干群之间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互相信任,减少干群之间的矛盾纠纷。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督办机制。要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和各项配套设施建设,做到知情在先、工作靠前,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各级负责、归口调处”的工作制度,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责任和任务落实到部门、单位、责任人,加强矛盾纠纷调处的督办力度。对矛盾纠纷处理不力,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应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医疗纠纷的原因及影响 篇6

1.1 家属方面的原因

1.1.1 情绪问题 患儿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家长对其过分溺 爱,当孩子生病时,家属往往会存在焦虑、烦躁等情绪,心态偏 激,激惹性高,且常有多位家属陪伴,家长不懂常规医疗程序,误 以为询问病史、配药等是故意拖延时间,从而产生负面情绪。由 于护理人员与患儿及家属接触最多,因此,护理纠纷极易发生。1.1.2 期望值过高 患儿住院后,家属往往对医院及医务人员 寄予很高的期望,一旦出现突然的病情变化或者不良后果,尤其 是残疾或死亡时,则不能理智处理,产生强烈的情感冲突而盲目 归因,借机发泄,迁怒于医护人员而致纠纷发生。

1.1.3 择优心理 患儿来院就诊,家属要求以最快速度完成一 切诊治,不愿等待,但许多客观原因明显增加了患儿的等待时 间。同时,对医护人员要求高,要求医生药到病除,护士一针见 血,希望挑选中年护士实施护理技术操作,而不喜欢青年护士, 医护人员稍有不慎极易导致纠纷发生。

1.1.4 知识缺乏 家属爱子心切,但往往缺乏相应的疾病知

识,对正常的治疗护理过程不理解,对必要的操作项目过多地干 涉、不配合,甚至拒绝接受[4],当发生问题时,由于缺乏相关知 识,只能从表面上寻找症结,几经纠缠后找出一些所谓的/护理 问题0,造成护理纠纷。1.2 护理人员方面的问题

1.2.1 技术不熟练 护士做静脉输液或股静脉穿刺抽血时,一 旦不能一针见血或穿刺2次或3次以上,可能会导致患儿或家 属不满而产生纠纷[1]。患儿就诊时,家属都希望得到最好的服 务和最佳的治疗效果,若因为护理人员的技术水平不过硬而导 致正常的治疗护理措施不能及时实施,甚至延误病情,是家属 能容忍的,极易导致纠纷的发生。

1.2.2 沟通不良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也是家中的小皇帝,当 其生病住院时,护士既要配合医生医治患儿机体上的疾病和考 虑患儿心理需求,又要顾及多位家属的情感需求,要根据不同年 龄阶段的患儿心理特点和患儿不同的心理反应,给予恰当的护 理。由于有些护士不善于与患儿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将不良情 绪带到工作中,敷衍了事而导致护患纠纷。

1.2.3 服务态度生硬 儿科护士工作琐碎、繁杂,易产生疲劳 感,终日面对无数患儿,使护士面孔冷漠,特别是繁忙之时,与患 儿交谈常语言简单、生硬,不能耐心回答患儿及家属的问题。1.2.4 责任心不强 由于护理队伍是一个年轻的团体,许多护 士都没有经历过什么挫折,责任心不强,有时候不能严格执行科 室的规章制度和无菌操作原则,淡化三查七对,不考虑造成的后 果,是导致患者及家属不满的原因之一。另外,由于有些护士 不能真正做到想患儿之所想,急患儿之所急,不能从患儿家属的 角度去考虑问题,并且缺乏发生问题后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易引 起护患之间的矛盾。

1.2.5 护理观念陈旧 整体护理提倡以人为本,尊重人、关心 人、理解人,树立病人至上的服务意识。然而,少数护理人员 仍固守传统的观念,觉得患儿来看病就是有求于我,摆出一副高 高在上的姿态,除了必要的治疗和护理之外,其他一切生活护理 均由家属来完成,有时候还对家属指手画脚,容易导致护理纠纷 的发生。

1.2.6 临床带教不严 儿科专科性强,有别于其他专科的特

点,如病情变化快、周转快、临时医嘱多、药物剂量小等。同时患 儿往往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不适而且好动,此时如果对尚未进 入儿科角色的护生或新护士带教过于放开,要求不严,则易引起 家长不信任,也易发生差错,导致纠纷的发生。1.3 其他原因

1.3.1 工作环境差 儿科环境嘈杂、啼哭声不断,病房人流量 大,大部分患儿生活不能自理,导致病房气味难闻,家属心情烦 闷,易导致纠纷发生;护理工作繁琐、劳动强度大,这对于护理人 员的业务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都是严峻的考验,若稍有疏 忽则会导致纠纷的发生。

1.3.2 收费方面的问题 由于医疗费用以及费用的催收问题 而导致护理纠纷。有些家属,尤其是慢性疾病患儿家属,认为花 了钱,病情不见好转是医护人员给药不正确或乱收费,从而产 生抱怨心理。随着信息管理的迅速发展,医院实行计算机联 网,当患儿的住院押金不足时,计算机程序不执行医嘱。因此, 护士不能从药房取出药物。加之疾病久治不愈,花费又多,患儿 家属情绪不稳定,易发生护理纠纷。

1.3.3 护理文件书写不规范 护理病历是护士对病人身心护 理的全部记录和总结,同时也是衡量医院护理质量的重要标志, 更是重要的法律依据,但目前仍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和规 范。护理人员对护理病历书写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若 护理记录不及时,护理文件缺乏真实性,护理计划的制定缺乏家 属的参与等,则可能成为潜在的法律问题,导致纠纷的发生。1.3.4 社会心理因素 由于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而医疗 卫生法律制度尚不健全,在处理医疗纠纷的过程中往往本着同 情弱者的法制精神给予患方多方面的偏袒,使人们产生不当获 利心理,容易在就医过程中以纠纷的形式解决不满意的医疗结 果,同时,医院管理者在解决医患纠纷时,往往存在顾全大局、迁 就病人的倾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希望通过经济赔偿解决问 题,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人们的纠纷意识。2 防范措施

2.1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完善的护理工作制度是保证护 理工作秩序,提高护理质量,防止差错事故,避免护理纠纷的重 要前提。因此,医院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消除护理纠纷的 隐患。如重视患儿家属的知情同意权,对于可能引起不良后果 的治疗护理一定要取得患儿家属的同意并进行签字,在尊重患 儿家属知情同意权的同时护士要注意保护自己,这样有利于消 除纠纷。

2.2 提高业务水平医院管理者应重视儿科高发纠纷的状况, 一方面注意改善儿科护理设备,另一方面要增加儿科护士编制, 同时要加强儿科护士的业务培训,采取以老带新等多种形式培 养适合儿科工作特点的护理骨干,提供优质高效的护理服务,改 善护患关系,有效减少护理纠纷的发生。

2.3 重视职业道德培养 儿科护士要富有爱心、耐心和同情

心,应理解家长的心情,以宽容、接纳的态度对待家长的挑剔、抱 怨和迁怒,安抚家长的不理智情绪,家长提出疑问要及时给予解 释,对某些无理要求,要坚持原则,掌握良好的沟通技巧,讲究语 言艺术,避免与其正面冲突,尽量减少或消除其过激行为,防止 事态扩大化,努力使纠纷降到最低限度。同时,应加强护理条例 的学习,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中坚决杜绝侥 幸心理,不断提高护士整体素质、业务技术水平。

2.4 加强护患沟通 护士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 的服务思想,加强与患儿家长的交流和沟通,改善服务态度,耐 心解答家长的疑问,注意把握分寸,避免人为失误造成病人疑 虑、误解而引起纠纷,要与家长建立友好融洽的护患关系。护士 要保持服饰整洁、大方,举止文雅,表情温和,给家长以信任感、易接近感。也应理解、尊重患儿家长,尽量满足他们的需求。注 意履行告知义务,同时将患儿家长的意见、态度和要求及时记录 在病历上,重大问题报告上一级部门。

2.5 深入开展健康教育 儿科的健康教育以家长教育为主,患

儿教育为辅,可采取口头、书面、光盘、录像带等多种形式使家长

了解儿科工作性质、患儿疾病特点、治疗护理要求等,进而他们对护理工作的理解和配合,减少因为不理解、不配合造成的 护理纠纷。

2.6 转变护理观念 长期以来,护理工作是在以疾病为中心的 指导思想下开展的,习惯于以自我为中心,很少以患儿利益为 重。当前,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模式已经在临床广泛开展 起来,这就要求护士转变护理服务观念,改变那种/求我0的心 态,一切从患儿的利益出发,树立病人第一的意识,视患儿如亲 人,为患儿及家属提供方便。

2.7 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5医疗事故 处理条例6和相关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明确自己在 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依法规范工作行为,在发生纠纷时做到以 理服人,以情感人,有利于防范、消除纠纷。医院应充分发挥网 络中心的优势,增加医院的透明度。通过微机联网记账,随时打 印费用清单,由财务科统一收取住院费用,这样既减轻了护士的 负担,又可有效避免因费用的催收问题而致的护理纠纷[11]。2.8 加强临床带教管理 首先,提高全科护士对护生临床实习重要性的认识,让每一位护士明白在护生面前人人都是老师,带 护生是老师的责任,以增强其责任感。其次,对新入科的护生集 中介绍科室的特点、实习要求,有别于其他科室较为突出的问题 反复强调,以引起护生的重视。同时,临床带教工作由专人负 责。

2.9 改善就医环境 合理安排患儿,保证患儿休养环境安静、舒适。督促保洁员经常打扫病房,及时清理垃圾;加强防蝇灭蚊 措施。根据专科特点在走廊、护士站、病房的墙壁贴上彩色动画 瓷砖,并绘制了儿童喜爱的图画及儿歌,使用印有小动物的花床 单,使病房不再是一片白色,而如同一个儿童乐园,减轻患儿恐 惧感,也使家属心情放松[。

2.10 借鉴别人经验,有效处理护理纠纷 护理人员可借鉴王 发强等[14]提出的有关技巧:¹先听后说,先让病人和家属陈述 完毕,弄清问题的来龙去脉后再表态;º先下后上,先让纠纷的 当事人或科室先处理,然后再由医院出面处理;»先快后慢,遇 到确为护理人员所致的纠纷,调查了解要快,收集封存医疗护理 文件要快,做出补偿要快;¼先/热0后/冷0,病人和家属反映情 况时,要热情接待,以免进一步恶化,做到以热制冷,待情况全掌 握后再冷静分折,沉着处理。特别是对方有过分要求时,要以冷 制热。

2.11 规范护理文件书写 护理文书是严肃的法律文件,规范 的护理文书是病人病情变化的真实反映,也是护理工作的真实 记录。护理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真实、客观、准

确、及时、完整、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语句通顺、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为诊断和治疗提供客观依 据,也为护士提供工作的真实依据,防止护理纠纷的发生。3 小结

试论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篇7

从理论上讲, 医患之间的矛盾实际上就是健康需求的无限性和医学能力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 它是永远存在的, 只能缓解, 无法消除。医患矛盾的存在并不可怕, 可怕的是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1]。探讨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对积极防范医患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医院工作正常运行、保障人民身心健康有着积极的意义。

1 引发医疗纠纷的原因

1.1 社会因素

目前, 我国公立医疗机构仍然是我国医疗体系的主导, 但它的运行机制却发生了巨大变化, 出现了市场化的倾向。随着社会经济步伐的加快、贫富悬殊的加大、利益需求矛盾的突出, 以药养医、商业贿赂、收受回扣等充斥医疗领域, 医疗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经受空前考验。由于我国医疗监督机制不完善, 医院领导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滋长了这种不良职业风气, 加上医疗资源过度集中在大城市和大医院, 中小城市医疗条件落后, 甚至有些地方不能满足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或者误诊率高, 患者只能舍近求远, 导致大医院医疗负担过重, 进而导致看病难、看病贵, 医患矛盾突显。

1.2 行业因素

由于医学科学技术的局限性, 人类对许多疾病的诊断及治疗缺乏认识或深入研究, 另一方面, 疾病临床诊断依据的间接性及同种疾病又可能出现相同的症状, 导致误诊不可避免[2]。医疗行业存在的这种疾病种类繁多、患者情况各异、医院管理滞后、医生修养参差不齐等诸多因素, 导致医疗机构在日常运作过程中, 不可避免会发生医疗纠纷。

1.3 医疗保险体制因素

医疗保险体制不健全, 医疗保障覆盖率不高, 个人负担过重, 城镇职工住院后费用报销最多为60%, 农村连50%的比例都达不到, 医疗费用增长超出患者所能承受的支付能力, 导致因病返贫、因病致贫;另一方面, 因为大部分人住院都有医保, 医生也借此开贵药、过度医疗, 使住院费用攀升, 进一步加大了患者的负担, 而高昂的医疗费用与患者预期效果之间的偏差更加重了医患关系的紧张程度。

1.4 医方因素

医疗制度不健全, 管理存在漏洞, 奖惩不分明, 有些医院为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 为科室和医生制定经济指标, 并以此对科室和医生进行考核。为完成任务, 医生可能从经济角度出发, 过度采用诊疗措施, 使医疗费用提高。少数医务人员素质不高, 责任心不强, 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在利益驱动下, 看病收红包、开药拿回扣、检查分提成, 小病大治、过度检查、开大处方的现象屡见不鲜;缺乏应有的人文关怀, 和患者沟通不良, 较多地考虑医院和自身的利益, 只重视“病”, 不重视“人”, 医患之间缺乏信任, 不能换位思考, 这些都是医患矛盾的隐患。

1.5 患方因素

患者收入增长相对缓慢, 而医疗花费却快速攀升, 必然会激化医患之间的矛盾;患者对医疗服务的特殊性缺乏全面的认识, 不了解医学的复杂性, 忽视了医院的现实状况和客观条件所能满足的程度, 对诊疗的期望值过高;患者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提高, 遇到违反医疗常规、自身利益受到侵害的事件就积极诉诸法律。

1.6 媒体导向因素

如今网络和传媒已经非常发达, 对医患关系具有导向作用。在媒体过度炒作中, 医生和患者被人为划成对立的两面。由于公众对医学知识的相对缺乏, 对医疗工作高风险和局限性的不理解, 加上部分媒体片面地把医患关系矛盾理解为商业流通中的消费行为关系, 强调患方的弱势群体地位, 放大部分医生的收红包拿回扣现象, 媒体试图扮演锄强扶弱角色以唤起大众的共鸣, 对医患冲突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3]。

2 对策

2.1 健全医药卫生体制

医疗卫生体制的缺陷是所有医患关系不和谐的根源所在, 因此必须从体制上彻底改革, 使其完善, 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目前, 我国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与医疗资源配置不均、医疗费用快速攀升等情况相矛盾, 导致看病难看病贵。要想从根源上解决这个问题, 只有加大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 大力发展医药行业, 健全各项医疗法规, 严厉打击职业犯罪, 均衡配置医疗资源, 完善各种医疗保障制度, 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 构建和谐医患环境, 才是预防和减少医患纠纷的最有效方法。

2.2 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

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医患双方可向调委会提出申请, 受理立案后, 由医学专家和律师进行医学技术评估和法律服务, 之后再由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5]。调委会调解医疗纠纷不收费, 其办公场地、工作经费由设立单位解决, 医患双方均与调委会没有利益关系。通过引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 70%以上的医疗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得到了妥善处理, “医闹”等扰乱医疗秩序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有力地维护了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得到了医患双方的认可。

2.3 推行强制性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仿照“交强险”实行强制性医疗责任保险、建立第3方医疗纠纷鉴定机构, 从而防范和降低医疗行业的风险。要求医院用医生的名义在保险公司买一份保险, 一旦医院及其工作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因过失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损害, 这个经济赔偿由保险公司来承担, 不光患者赔偿有了着落, 也把医院从医疗纠纷中解脱了出来, 避免了因为双方直接接触而激化矛盾。另外, 还要建立全社会共享的医生诚信记录制度, 医生一旦被认定有责任, 将面临高额的赔偿, 虽然这些赔偿有保险公司支付, 但是医生也将付出声誉受损甚至吊销医疗执照的代价[6]。如果因为医疗事故或事件导致保险公司赔付额增高, 对医生的直接后果可能是下一个缴费周期所缴纳的保费上涨, 或者是保险公司不再给其承保, 以致这位医生失业。显然, 这样的分担关系也构成了对医生医疗质量的一种有力监督[7]。

2.4 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服务质量

和谐的医患关系要求医生要具有强烈的责任感, 真正以人为本, 诚心诚意地为患者服务, 把“救死扶伤, 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为终生最高要求。事实上, 热爱患者、爱岗敬业、极端负责、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助人为乐、甘于奉献是医疗工作者必须具备的人格素养。其次, 医护人员要提高服务质量, 加强与患者的沟通。患者及其家属在医疗过程中是处于被动的位置, 他们承受很大的精神和经济压力, 想要知道有关疾病的治疗信息和费用信息, 他们在向医务人员询问的时候都是带着期盼的心情, 此时如果能够给予恰如其分的解答, 会使他们感到温暖和被尊重, 迅速建立起对医务人员的信任。患者通过对所获信息的综合分析会做出符合自身利益的判断, 一旦决定进行治疗, 就会采取积极配合的态度, 主动参与治疗, 从而大大地增加了患者对治疗的依从性和对可能出现问题的承受性, 降低了医疗纠纷的风险[8]。

2.5 做好与媒体的沟通, 把握好舆论导向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涂光晋教授曾多次提醒医院如何与媒体找交道:“遇到医疗纠纷等危机事件时, 医院应坚持3个原则:即以我为主提供信息;尽快提供信息;提供全部信息。”因此医院要做好宣传工作, 加强与媒体的沟通, 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医疗机构宣传工作面临的重要任务, 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营造良好就医环境的关键[9]。时代在发展, 社会在进步, 媒体在医疗卫生事业及医患关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医患关系的改善, 除了媒体充分履行社会监督的职责, 站在职业道德的支点上进行公平、公开、公正的报道与评论外, 还需要全社会行动起来, 共同建设一个文明、有序、和谐的医疗环境。

参考文献

[1]谢娟, 朱芳.积极防范和化解医疗纠纷, 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J].中国医院管理.2008, 28 (6) :48-49.XIE J, ZHU F.Preventing medical disputes and dealing with them actively, and seeking to build a harmonious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J].Chinese Hospital Management, 2008, 28 (6) :48-49.Chinese

[2]吴云红, 朱亮.医疗责任保险改革的新思维[J].中国医院管理, 2008, 28 (2) :7-9.WU YH, ZHU L.New thought of medical liability insurance re-form[J].Chinese Hospital Management, 2008, 28 (2) :7-9.Chinese

[3]刘朝晖.目前医患关系现状及对策探讨[J].社会研究, 2009, 25:50-53.LIU ZH.The current status of physician-patient relationship and countermeasures[J].Theory Research, 2009, 25:50-53.Chinese

[4]唐键, 倪伟.论2种调解方式结合处理医疗纠纷的新机制[J].中国医院管理, 2008, 28 (2) :36-38.TANG J, NI W.New mediation mechanism of medical dispute of two methods, combination[J].Chinese Hospital Management, 2008, 28 (2) :36-38.Chinese

[5]王卫东, 范贞.医疗纠纷第三方援助机制思考[J].中国医院, 2008, 12 (7) :48-49.WANG WD, FANG Z.Thoughts on the third part assistance mechanism in medical dispute[J].Chinese Hospitals, 2008, 12 (7) :48-49.Chinese

[6]束晓梅.医患“痼疾”亟盼根治“良方”[J].中国卫生, 2010, 296 (4) :50.SHU XM.Urgently needing a right prescription to cure the trou-bling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J].Chinese Health, 2010, 296 (4) :50.Chinese

[7]张兰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思考[J].医护论坛, 2009, 6 (8) :157-159.ZHANG LF.Thoughts of building the harmonious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J].Health Care Forum, 2009, 6 (8) :157-159.Chinese

[8]于恩彦, 祝世法.谈医患沟通[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2008, 24 (10) :683-685.YU EY, ZHU SF.About the communication of doctor and pa-tient[J].Chinese Journal of Hospital Administration, 2008, 24 (10) :683-685.Chinese

医疗纠纷的原因及影响 篇8

【关键词】 外科医疗纠纷;原因分析;预防对策

医疗体制不断改革发展,然而关于医疗纠纷的报道却频繁出现医患关系仍处于激化状态,类型是复杂多样的。在不断增多的医疗纠纷中,涉及外科的纠纷尤其多。笔者2008年在某医院见习时,就该院过去两年发生的20例医疗纠纷进行分析统计,外科14例、 内科2例、 儿科1例 、妇产科2例、 其它科室1例,可见外科系统的纠纷是其它科室总和的两倍还要多,有关医疗纠纷案件的报道也多见于外科,外科作为医疗纠纷的主要科室,可见对其进行研究具有必要性。

1 外科医疗纠纷的现状及外科的业务特点

近年来,医疗纠纷已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受到人们的关注,国内外专家、学者对其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从医疗体制的改革到法律的滞后,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到服务质量、医疗管理都有涉及,也取得了大量的成果,医患环境得到了部分改善,但是,目前对各个科室的医疗纠纷进行单独研究的还比较少,不可否认,任何科室都是医院的组成部分,与医疗纠纷的大环境具有密切的联系,但是每个科室都有自己的业务范围和诊疗护理特点,是各科室发生医疗纠纷的内部原因,具有其特殊性。外科作为医疗纠纷的高发科室,对其发生纠纷的原因进行分析,找出相应的预防对策,对构建和谐的医患环境有重要意义。

外科医疗纠纷与其业务范围和诊疗护理特点密切相关,首先,外科以手术作为主要治疗手段,手术成为外科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外科水平的重要标志,手术具有可创性、复杂性、并发症多的特点,很难掌握其适应症及禁忌症,术中常出现意外情况,术后伤口感染可能性大。其次手术分工精细,需医护人员、各科室、患者密切协作,术前术后护理要求高,麻醉风险大。再次,外科患者病情复杂、危重,诊断困难,易贻误手术时机而发生重要脏器穿孔、坏死,其他器官、组织的损伤、功能损害,术中情况变化,出现并发症和感染,加大手术风险。最后,手术操作复杂,不易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往往出现患者及家属不配合手术治疗或对治疗期望值过高的情况,患者主观愿望与治疗效果必然出现强烈反差,引发纠纷。

2 外科医疗纠纷的原因分析

外科是医疗机构的一个特殊科室,也是医疗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其原因既包括医疗纠纷产生的一些共同原因,如患方知情权保护不力、病历书写欠规范、过度医疗加重患方负担以及现有法律法规不健全等,也具有自身特别的原因。

2.1 手术治疗本身风险高,容易因意外而引发纠纷 医学是一门经验学科,本身就处于不断发展而又始终不完美的状态,外科一般以手术作为主要治疗手段,外科手术具有治疗效果明显,解除痛苦快的特点,但手术具有可创性,对手术者有特别高的要求,术者要充分做好术前准备,患者所患疾病是否需要手术,采取何种手术方式都需要医生对该疾病有深刻的认识,而手术适应症是不断变化的,患者又具有个体差异,很难把握;术中操作要求高,要稳、准、轻、快,准确识别人体解剖结构,并能积极防止感染和处理各种并发症,难度系数大;有些手术的病变部位毗邻重要的血管、神经,手术发生并发症往往是难以避免的;新技术、新术式的应用有逐步完善的过程,术者也需要逐步提高和熟悉,在早期并发症的发生率难免较高,这些都容易出现意外而引起纠纷。

2.2 手术相关医疗文书告知不规范,患方知情权未得到充分满足 告知主要是术前让患者及其家属充分理解所患疾病的危害,手术治疗的必要性和技术上的可能性及手术可能遇到的困难和拟采取的措施,可能发生的并发症等。特别是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患者要真正的听懂、理解。有的医院进行术前告知的是实习医生或进修医生,其对病情的具体情况不甚了解,手术同意书等是印好的表格,只按表格中列出的各项内容向患者念一遍,与患者的具体情况结合不密切,而医生的术前告知往往过于简单,用语太专业化,患者及家属未充分理解手术的严重性,只是单纯的签字手术。就会出现术后结果与患者愿望不一致或患者出现意外情况,患者及家属没有思想准备而发生纠纷。

2.3 少数医生技术不高处置不当,造成医疗失败

2.3.1 某些外科医生理论基础不够扎实,缺乏丰富的临床经验和手术技巧 外科领域对疾病的及时诊断、手术方式、时间、部位的选择,手术中千变万化的情况的预防和处理,都需要外科医生具有正确的判断能力,对人体解剖结构,疾病发生发展过程等基础知识掌握扎实。年轻外科医生的成长途径是漫长而又艰辛的,医学本科生、研究生甚至博士生学习的结束并不意味着医师技能培训的完成,而仅仅是个开端。老师仅是向学生灌输外科学原理而不是每个手术的经验。某些外科医生理论知识掌握不扎实,又缺乏不断学习的上进心,年轻外科医生缺乏经验,或技术水平欠缺的手术者,其手术发生意外的几率都会增高引起纠纷。

2.3.2 部分外科医生掌握的知识很局限,思维方式固定,不能适应新技术、新术式的应用 外科是医学中发展迅猛的领域,需要永不停止的学习,否则会造成知识技术的滞后。如微创手术技术的异军突起、器官移植技术的兴起、预防外科的不断进步,各种医学观念不断演进,知识不断增加,如果外科医生不汲取新知识,不学习新技术,不提高和完善知识体系,必定不能适应飞速发展的医学技术,在复杂的医疗环境中定会错误百出,纠纷不断。外科亦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科室,人是一个密切联系且完整的机体,许多外科医生只把自己当作匠人,而缺乏大医风范,对技术以外的知识一概不通,内科知识更是贫乏,对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不能把握好,出现手術外的不良情况不能做简单的处理,必然会增加失误率,引起纠纷。

2.4 科室协作配合不力,影响手术的进程和效果 手术过程有很强的协作性,需要术者、麻醉师、护士等各个科室部门的密切配合,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失误都会引发纠纷。外科需要上下级医师密切配合,做好术前讨论,制定完善的手术方案。可是个别医务人员把手术刀当营利刀,受利益的驱动,超越职责范围和技术水平争做不能胜任的手术,利益大的手术都争着去做,利益小或无利益的就往外推。上下级医师关系不和谐,下级医师无视上级医师权威,不请示、不汇报、不执行上级医师指示,上级医师不关心下级医师,不指导、不带教,技术垄断。各个医生之间不相互配合,交接班不认真,不能确保高质量完成手术,影响治疗的进程和效果。

2.5 外科患者的特殊性也是发生医疗纠纷的重要因素

2.5.1 病情危重,患者认识不足,心理承受能力弱 外科患者入院时,往往病情严重,合并有其它疾病,治疗又以手术治疗为主,手术风险大。受患者自身知识构成和理解能力的限制,往往对疾病认识不到位,认为只要手术就能痊愈,然而各种新型诊疗技术和治疗方法在临床上的广泛适用,使医生与患者之间的接触、沟通越来越少。医院对医生重学历、重技术、轻人文素质,医生忙于医疗工作,追求高学历,无暇顾及人文素质的培养,对检查设备的过度依赖,淡化了医患之间的人性化接触。更不利于患者了解病情,出现患者不满意的情况,往往归责于医生。

2.5.2 经济条件不好,外科治疗费用承担压力大 外科的整个治疗过程,费用昂贵,术前要完善各种辅助检查和术前准备,如:三大常规、胸片、血凝等。手术的费用对普通患者来说花销很大,很多患者在治病过程中是花去了所有积蓄。对治疗的效果期望值也就特别高,病人、家属要求不断提高,其意愿常与医学原则相冲突,得不到自认为的理想结果。而不甘心支出高额的医疗费用,又受一些负面影响,到医院打闹,想通过此种途径获得高额赔偿。

2.5.3 治疗情况不明,思想负担任务重 手术风险是手术者、医疗机构与患者共有的,患者一方对手术效果期望过高或者手术者过于自信,在患者对手术风险性毫无认识,豪无心理准备时,发生手术结果违背愿望的情况就可能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另一方面,患者对医生不信任,往往不配合手术治疗。如不在手术协议书上签字、隐瞒病情、伪造病史、拒绝手术、不执行医嘱、不配合医生操作,加大手术风险。

3 减少外科医疗纠纷的预防对策

对于医疗纠纷的预防,不论理论上的研究还是实践中的探索,目前已经有了一些切实可行、富有成效的对策,例如避免过度医疗、充分尊重患方的知情权、及时化解医患矛盾等等。但针对外科这一特殊科室,笔者认为有以下几项对策。

3.1 提高技术水平,确保手术质量 外科医生不仅应具备睿智、悟性,对疾病的观察和分析能力,而且要求手术操作轻巧、熟练、机敏和果断。外科医生需要经历漫长而艰苦的训练,不断丰富和完善知识体系。对年轻外科医生的训练非常重要,临床实践和观察是外科医生成长的唯一途径,建立和完善专科医生培训机制,让年轻外科医生得到规范的训练,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病人是培养外科医生最好的老师。但外科手术不仅是一门技术,更是一门艺术,要转变年轻外科医生的训练模式,外科手术不是跟着老师依葫芦画瓢,而是要深入的明确手术的方式、时机,培养思考能力,技术能力、行为能力等综合素质,使其向着更精、更细、更深的方向发展,使外科医生成为艺人而非匠人。其次,要加强外科医生汲取新知识的意识,不断提高和完善其知识体系,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术式,加强其它科室知识的学习。以适应飞速发展的医学技术。

3.2 强交流沟通,尊重患方知情

3.2.1 提高人文素养,增强沟通能力和技巧 医学的独特性使其不同于一般的学科,具有明显的人文属性,作为一个好的外科医生,绝不仅仅是技术的高超,还要有人格魅力,目前医学教育只注重医学知识和临床实践能力的培养,而忽略了如何做人,因此提高人文素养已显得非常重要。首先,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倡奉献精神,立志服务于病患,从自身做起,树立医师的荣誉感和责任心,做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其次,注重医学以外知识的学习,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言谈举止和仪容仪表。广博的知识使人敏捷,能更好的表达和交流;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一种良好的心态,使其能遇事不慌、处惊不变,更能应对诊疗过程中的各种情况;良好的仪容仪表是一个优秀的外科医生的外在表现,能够更好的得到患者的信任和喜爱;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态度,可以获得完整而有意义的病史资料,能够加深以患者之间的情感交流,增加患者的信任度和依从性。达到医患相互谅解,出现手术风险时,能够得到患者的谅解。

3.2.2 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认真履行告知义务 首先,告知对象应为成年患者,如因患者病情危重或不便让患者知情,可授权其家属,并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表示知情、同意。其次,告知内容应包括诊断、拟进行的手术名称、适应症、禁忌症、并发症和愈后情况。再次,对手术的不良后果和并发症,应重点强调,并具体解释,让患者知情、理解并同意,才可以签订手术同意书。最后,告知者应为患者的主治医师,其对患者的具体情况了解的比较清楚,应根据告知对象的文化程度,进行告知,保证其理解治疗的关键性问题。而不是盲目的签字手术。

3.2.3 强化协调配合,发挥科室合力 科室医护人员加强协作能力,完善和不断更新诊疗常规、技术操作常规,加强手术前、中、后对患者的管理协调,提高医疗质量。

3.2.3.1 抓好手术前管理,完善首诊负责制 病情危重的患者到病房,接诊医师要详细询问病史,对患者进行针对性强的查体,对患者病情有基本的了解,如需辅助科室的检查帮助诊断,应有相应的医务人员陪同。如需手术,术者要做好术前准备,各级医师认真履行术前讨论,对手术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对病人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正确、及时的对患者做出诊断,进行有效的手术治疗,严格掌握手术适应症和把握好手术时机。对患者关系重大的手术,要完善告知义务,合理安排手术,制定发生意外情况的处理方法,减少失误。

3.2.3.2 完善手术中管理,明确手术的组织与分工 手术人员要以手术者为中心,手术者应选择对病情有充分了解,对手术的方法和步骤有充分的准备,对发生变化需改变手术方法或出现意外能应付自如的人。手术护士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谨防手术物品遗留病人体内,手术中发生急危情况必须及时、正确处理,必须改变手术方案时,必须及时请示,按职责范围进行,需要患者和家属知晓的应先告知其家属。

3.2.3.3 做好手术后管理,预防并发症和发生术后感染 术后应严密观察病人病情,医师在交接班时要着重强调刚做完手术的病人,做好交接班记录,上级医师要对术后病人认真查体,指导下级医师做好术后治疗,护士要认真检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做好术后护理工作。严格遵守消毒和无菌消毒规程,树立无菌观念,及时换药,仔细检查伤口,预防并发症和防止术后发生感染。

3.2.4 提高法律意识,规范外科医疗文书 加强外科医生的法制教育,由于目前医学发展水平的局限性,再高明的医生也会面临手术失败的情况,对其认识的不一致往往引发纠纷,由于部分外科医生缺乏法律意识,没有认识到相关医疗文书的重要性,对危重患者告知不全而不具法律意义,或手术同意书免责事由书写不符合法律要求,病历不当涂改添加,资料不全。在发生医疗纠纷时,病历作为主要的证据,往往就使医务人员处于不利地位。另一方面,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必须先做到学法和知法,由于医学和法学是两个专业性很强的学科,医务人员懂医不懂法,法律意识淡薄,从而出现不按法律规定和诊疗规范进行检查和治疗的情况而出现差错,产生纠纷。因此要加强医疗机构对其医务人员法律、法规的培训和教育,制定规范的医疗文书格式,定期检查病历,促使医护人员及时完善病历,能有效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使其依法执业,避免医疗过失行为,在发生医疗纠纷时也能够进行妥善的处理,使医方在维护患者权益的同时,也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2.5 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有效转移外科手术风险 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通过投保医疗责任险,对复杂、危险性高的手术投保,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险费。出现医疗纠纷时,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协调、调查后,确定保险责任并在最短的时间内支付一定数额的保险补偿金,从而加强患者补偿的支付渠道,使患者能及时得到补偿,避免患者和医院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将医院经营管理和执业过程中不确定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从而妥善解决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减轻医院的压力,维护医疗機构的社会声誉。对医护人员来说,能减轻医护人员的后顾之忧,激发医护人员治病救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大胆进行临床实践,敢于收治高风险、高技术处理的复杂病症,有利于医学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外科新技术、新疗法的开发应用。

4 结束语

上一篇:2023年学习和工作规划纲要下一篇:师范生实习总结报告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