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空发展专项资金

2024-06-24

国际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精选8篇)

国际航空发展专项资金 篇1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类项目申报须知

为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提高项目申报的针对性和项目申报质量,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企„2014‟9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制定本项目申报须知。

一、专项资金使用原则

(一)有利于落实国家和我省对外开放和宏观经济政策,落实对外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有利于推动对外贸易发展各项战略的组织实施;有利于推动我省外贸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和对外贸易平衡发展;

(二)符合WTO的基本规则和国际惯例,履行中国在国际贸易投资协定中的义务,有利于建立互利共赢的国际经济合作机制;

(三)符合公共财政的要求;

(四)符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原则;

(五)重点支持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的项目,两高一资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六)符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申报专项资金项目的企业(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进行核准或备案,有进出口经营权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和企业海关编码;

(三)近三年来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财政专项资金信用负面清单,无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四)申报专项资金的企业必须与资金的使用单位相一致,具有从事该项目的专业人员和实施条件,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送企业财务会计信息和统计资料;

(五)申报专项资金的企业要以真实发生且已经完成的经济业务为基础申报资金支持,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所申报的项目符合资金使用方向;以个人名义和现金方式支付相关费用的项目不予支持;

(六)申报专项资金的企业单位应在网站进行注册和资金申报。

(七)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三、申报专项资金的企业需提供的基础材料

(一)通过“申报系统”生成的“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相关资质证书(均为复印件)等;

(三)项目实际投资凭证、合同(协议)、文件、资料等;

(四)项目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对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附件1);

(五)申报资金项目另外要求提交的材料。

四、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1、企业申报材料应统一为A4纸,装订成册,材料封面要注明申报项目类型和名称,申报材料要参照申报须知的材料顺序编制目录,目录页码和卷内文件页码要对应一致;

2、提供申报材料的复印件要清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发票(应刮开密码区后复印)、记账凭证、付款凭证等财务票据复印件还须加盖财务专用章。对需要提供第三方资质证明的材料,要加盖第三方单位公章;

3、申报资金项目的企业(单位)提供的“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资料复印件应确保清晰,与申请项目审核内容相关的外文条款应提供中文翻译文本。材料中的币种应按规定折算成人民币并保留两位小数。

五、支持重点、标准及应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境外展览会项目

1、支持重点和标准

对企业参加境外国际性或地区性综合或专业展览会的展位费和人员费(每个项目补贴展位不超过2个,补贴参展人员不超过2名)给予不超过70%的补贴。

2、申报资金项目应提交的材料(除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贸易(货物)项目资金申报表”或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

(2)与组展方签定的参展合同复印件;

(3)参展人员护照(含主页、签证页、出入境内外记录页)复印件;(4)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包括记帐凭证、付款凭证(支出外汇的需提供银行付汇凭证)、机票、相关发票等复印件;

(5)证明参加展会期间的工作照片。

(二)国际市场考察项目

1、支持重点和标准

对企业有针对性的参加国际市场考察活动(不包括各类学习、学术交流等活动)发生的境外交通费(限经济舱)和人员费用给予不超过70%的支持。

每个企业每年支持不超过三次,每次不超过两人。每次考察不超过3个国家,一个国家停留不超过6天,两个国家不超过8天,三个国家不超过10天。

2、申报资金项目应提交的材料(除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贸易(货物)项目资金申报表”或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

(2)出访国邀请函复印件及翻译件;

(3)出国考察人员护照(含主页、签证页、出入境内外记录页)复印件,因公出国人员还需提供出国任务批件复印件;

(3)记帐凭证、付款凭证、机票(船票、车票)等复印件;(4)出国考察报告(包括出访目的、人员情况,考察地点、拜访的企业情况,重点考察的市场、商品情况,取得的效果等)。

(三)企业管理体系认证项目

1、支持重点和标准

对企业委托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经中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可通过进行查询)进行的认 证,包括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卫生管理体系认证以及其他管理体系认证。对企业完成初次认证当年的认证费或认证证书换证当年产生的审核费用,按照不超过70%的比例予以支持。不支持咨询培训、年费等支出。

2、申报资金项目应提交的材料(除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贸易(货物)项目资金申报表”或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

(2)项目申报单位与受托认证机构签订的合同复印件;(3)受托机构的资质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受托认证机构公章);(4)认证证书复印件;

(5)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记帐凭证、付款凭证和发票等复印件。

(四)产品认证

1、支持重点和标准

委托开展产品认证的机构应经我国或要求认证的企业所在国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产品认证的合法资格。产品认证包括软件生产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认证和其他产品认证。在完成产品认证取得产品认证证书当年,对产品认证过程中发生的认证费用或产品检验检测费用给予不超过70%的支持。

2、申报资金项目应提交的材料(除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贸易(货物)项目资金申报表”或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2)项目申报单位与所委托的认证机构签订的合同复印件;(3)产品认证证书和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

(4)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记帐凭证、付款凭证(如向国外认证机构汇款还须提供银行付汇证明)和发票等复印件。

(五)境外专利申请

1、支持重点和标准

企业通过巴黎公约或PCT专利合作条约成员国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获得通过并取得授权证书的当年,对申请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专利申请费用给予不超过70%的支持。

2、申报资金项目应提交的材料(除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贸易(货物)项目资金申报表”或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

(2)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专利申请委托书复印件;(3)代理机构与境外专利机构签订的合同复印件;(4)代理机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记帐凭证、付款凭证(如向国外认证机构汇款还须提供银行付汇凭证)和发票等复印件。

(六)境外广告与商标注册

1、支持重点和标准

企业在境外报刊、杂志发布广告和进行产品商标注册。只对广告费和商标注册费用按给予不超过70%的支持,最高支持限额10万元。不支持咨询服务、年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应按不同项目分别申报。

2、申报资金项目应提交的材料(除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贸易(货物)项目资金申报表”或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

(2)广告合同复印件;

(3)广告正本或商标注册的注册文件及标识复印件;(4)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记帐凭证、付款凭证(如向国外广告发布单位或商标注册机构汇款的还须提供银行付汇凭证)和发票等复印件。

(七)信息化建设项目

1、支持重点和标准

对企业利用互联网开展国际营销活动发生的费用给予不超过70%的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支持一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

2、申报资金项目应提交的材料(除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贸易(货物)项目资金申报表”或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

(2)项目申请单位与电子商务服务商签订的合同复印件;(3)电子商务服务商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记帐凭证、付款凭证、发票等复印件。

(八)境外并购项目

1、支持重点和标准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企业到境外开展收购技术和品牌的境外并购业务活动,只对企业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过程发生的直接收购 费用给予不超过70%的支持。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申报资金项目应提交的材料(除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贸易(货物)项目资金申报表”或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

(2)国家批准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的批件复印件;

(3)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的合同复印件;

(5)技术和品牌获得证书;

(6)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记帐凭证、付款凭证(如向国外广告发布单位或商标注册机构汇款的还须提供银行付汇证明)、发票等复印件。

(九)境外投议标

1、支持重点和标准

具有境外投(议)标资格的企业,参加通过境外新闻媒体发布进行公开招(投)标或定向招(投)项目发生的标书购置费、项目设计费、考察费等予以支持,对中标项目给予不超过70%的支持,非中标项目给予不超过50%的支持。

2、申报资金项目应提交的材料(除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贸易(货物)项目资金申报表”或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

(2)招(投)标企业资格证明;(3)所购标书封面复印件;

(4)与初步设计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委托文件复印件;(5)出国考察人员的出国任务批件复印件及考察报告;(6)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记帐凭证、付款凭证(如向国外广告发布单位或商标注册机构汇款的还须提供银行付汇凭证)、发票等复印件。

附件:申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承诺书 附件

申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单位)申请材料符合《 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条件。现郑重声明如下:

1、申请人共上报申报文件资料 页;

2、申请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合法经营;

3、申请人申报的所有文件、单证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4、申请人申报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核对,完全一致;

5、申请人承诺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为审核本申请而进行的必要检查。

上述承诺如有不实或违规现象,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

申请企业(盖章):

国际航空发展专项资金 篇2

一、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果

北京市商务委加大对“双自主”企业①开拓国际市场的专项资金支持力度, 优先安排企业参加境外展览、进行产品认证、境外注册商标等活动。2013年, 我市共支持了707家企业申报的2 212个项目。

(一) 推动企业取得海外市场准入证

进行各类产品认证是对企业产品品质的验证, 也是企业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必要程序, 为帮助企业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 2013年我市累计支持了110家企业232个产品认证项目。例如支持了北京和利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7个产品的CE认证, 为推动我国自主设计的轨道交通信号系统成功进入欧洲市场, 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 推动企业保护知识产权, 坚持走自主研发之路

在全球一体化竞争异常激烈的环境下, 知识产权竞争已成为全球企业竞争的制高点。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采取各种不正当贸易手段阻碍中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2013年北京商务委支持了作为软件保护及网络身份识别领域的领军企业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3个在美国的发明专利项目, 获得资金支持的发明专利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用户的签名被他人冒用的危险、增大了破解难度, 使得身份认证的安全性得到保障。

(三) 积极支持企业境外参展, 提升企业品牌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

2013年我市共支持了326家企业申报的616个展览项目。例如支持了7家“双自主”企业参加的美国国际医疗设备展, 共签订意向合同有40份, 累计金额40.8万美元, 参展企业接待了来自美国、墨西哥、阿根廷、秘鲁、哥伦比亚、智利等国家近300家有价值客户。另外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加的巴西卫星广播有线电视设备展, 提升了企业在南美的品牌影响力。目前, 该企业已成功进入智利、哥斯达黎加、哥伦比亚、巴拿马市场。同时稳定了和墨西哥、巴西、阿根廷的代理商和集成商的合作关系, 建立了完善的代理商分销体系。2014年巴西世界杯数码视讯的视频处理传输技术将得到全面应用。通过参展, 企业在品牌宣传、产品展示、技术合作、市场拓展等方面取得成效, 纷纷表示看到来自全球行业最新技术产品, 对企业技术研发和创新有着不可或缺的价值, 进一步坚定了参与国际竞争的信心。

(四) 支持企业收购境外技术和品牌, 提高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

为提高企业产品技术水平, 增强产品国际影响力, 我们支持了北京泛博化学股份公司收购美国伯利兹GIGI CONSULTING CORP公司的低温高性能蛋白纤维着色剂技术, 通过结构设计方面的创新, 使染料结构对光稳定性提高, 耐晒性十分优异。解决了目前国内外市场上供应的毛皮酸性染料普遍都存在着染色温度偏高和色泽耐晒性能差的明显缺陷。为了改变中国制造的国际形象, 北京天德勤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收购了斯洛伐克DIAMOND品牌, 以DIAMOND品牌作为自有品牌进行出口, 让品牌有了“中国根”。

(五) 获得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进出口逆势增长

在国内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外贸企业面临较严峻的外贸增长形势的背景下, 我市获得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进出口逆势增长。2013年, 北京市进出口额在4 50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企业累计进出口294.3亿美元, 同比下降22.3%。而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累计进出口22亿美元, 同比增长0.3%。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中, 5家企业进出口增加额超过1 000万美元。

二、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 建立公开透明的管理机制

市商务委、市财政局根据商务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 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 建立公开透明的管理机制。做到企业资质注册审核结果、项目计划批复结果及资金拨付批复结果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报系统上公示, 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

(二) 加强政策宣传, 认真辅导企业, 做好服务工作

为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国家鼓励出口的政策, 努力开拓国际市场, 我市通过各种会议、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对政策进行广泛宣传, 让更多的企业了解政策, 努力使国家政策发挥最大效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多次举办北京市外贸发展专项资金政策辅导会议, 并利用进出口政策服务咨询会、各区县政策宣讲会等活动面对面辅导企业, 使广大企业及时了解国家鼓励出口的优惠政策, 掌握项目申报具体程序。参加培训单位达到1 500余家。此外, 在市商务委网站上由专人负责在线答疑, 指导帮助企业。

为充分发挥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 加大深入企业调研力度, 在“走访”企业过程中宣传国家鼓励出口政策, 引导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力争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用。

(三) 实行市区两级商务、专家评审及财政联合会审制度, 把好项目审核关

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市商务委和市财政局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 聘请业务、法律和财务等方面的专家对“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项目”进行了现场评审, 对项目做出综合评价, 出具专家评审意见书。

各项目申报单位报送的书面申请材料在经过所属区县商务委初审、市商务委复审后, 再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申报项目资料所对应的原始凭证进行逐一审核, 从而杜绝了不法企业使用假发票骗取资金等情况的发生, 确保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使用。

(四) 建立“双自主”企业信息库, 优先安排“双自主”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

为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2012年12月底, 我市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双自主”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通知》, 按照“经济上优惠、管理上优待”的原则, 加大对进入我市“双自主”企业信息库企业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力度。截至2013年底, 我市共有130余家中小企业进入“双自主”企业信息库。

三、新形势下的工作建议

(一) 加大政策宣传及省市之间的交流

北京市商委将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商协会和各类新闻媒体平台, 全面宣传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政策, 以举办研讨会或实地考察等方式加强各省市之间的交流, 推广兄弟省市先进经验。

(二) 进一步完善申报系统

为加快推进本市“双自主”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有利于管理部门识别该类企业,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建议在企业资质模块中增设“双自主企业”选项;因北京市实行项目资金计划管理, 为及时了解企业项目执行情况,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建议申报系统恢复项目终止选项。

注释

国际航空发展专项资金 篇3

自2012年12月民航局、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以来,民航局已分别于2013年5月24日、2013年12月5日、2014年12月4日公示了《2013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简称《2013方案》)、《2014年通用航空专项资金预算方案》(简称《2014方案》)、《2015年通用航空专项资金预算方案》(简称《2015方案》)。

《2013方案》是实行《办法》后首次公布的补贴方案,当时在业内引起了强烈反响。该方案的补贴时间段分为两部分:2010.7-2011.6;2011.7-2012.6。此后公布的《2014方案》和《2015方案》的补贴时间段均为上年度7月1日至本年度6月30日。由各方案公布的时间和方案明细可以看出,自2012年7月1日起,通用航空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核已经形成了规范化的预算管理程序,预算结果的下达也形成了规范化的年度公示制,满足了《办法》对专项资金申报时间节点的要求。

下面笔者主要对《2015方案》公布的统计数据进行分析,以期从中总结出一些有益的结论供业内人士参考。

《2015方案》公布的通用航空专项补贴资金共计2.6673亿元,其中作业补贴总额2.3613亿元,执照补贴0.306亿元。受益通航企业共计93家。该预算方案与《2013方案》和《2014方案》公布的补贴结果一样,统计指标未涵盖《办法》中提到的通航企业购置、更新和改造作业和安全设备的补贴金额。

以补贴情况的地域分布来看,按照业内习惯,以7个民航地区管理局为单位进行地域划分,补贴总额从高到低依次为:东北局(受益通航企业11家,补贴总额8303万元)、中南局(受益通航企业25家,补贴总额6857万元)、华东局(受益通航企业23家,补贴总额4215万元)、华北局(受益通航企业16家,补贴总额4132万元)、新疆局(受益通航企业3家,补贴总额1420万元)、西南局(受益通航企业11家,补贴总额940万元)、西北局(受益通航企业4家,补贴总额806万元)。

上述排行与对《2013方案》进行分析后的排行结果一致,大致变化是除新疆局和西北局受益企业减少1家之外,其余地区获益企业的数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增幅最大的为西南局,其企业总量虽少,但补贴总额增幅高达120%,其次是华东局(增幅约77%),然后是中南局(增幅约47%),其他地区的增幅相对平缓。

上述获得补贴的企业数量约为同期通航企业总数的66%,较2010年7月至2012年6月的53%有较大提高。这些企业中约80%的注册地分布在东部地区,此特点与我国通用航空及国民经济区域发展水平相一致,而且从近几年通航的发展趋势来看,这一现实在短期内很难改变。

《办法》制定了详细的通用航空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标准,一个企业获益的多少直接反映了其作业能力和(或)培训能力的强弱,也就是该企业在相应业务领域的综合实力。

在本次补贴中,通航企业获得的补贴总额从1万元到2915万元不等,排行榜如下:北大荒通用航空公司和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本部)(简称中信海直)依然分别稳坐“状元”和“榜眼”宝座,截至目前,两家的“江湖”地位从未被撼动。中国飞龙通用航空公司除在《2014方案》中被新疆通用航空公司超越,暂时屈居第四名之外,在《2013年方案》和本方案排名中均名列第三。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直升机分公司(简称珠海直)则从前个次方案的第八名、第六名,爬升到了《2015方案》榜单的第四名,发展势头迅猛。新疆通用航空公司排名第五,虽然在公布的3个方案中,其依次经历了第四、第三和第五名的起起落落,但终归是新疆局的“领头羊”。

上述位居前5名的企业,或为国有企业或为上市公司,资金实力雄厚,机队规模庞大,经验丰富,在相应的作业领域发挥了一定的龙头作用,而且它们均凭借其在工业作业或者农林牧渔作业领域的实力获得了奖励。

如果按照“执照补贴”重新洗牌,则排在榜首的是海南三亚亚龙通用航空公司,其次是衡阳通用航空公司、上海中瑞通用航空公司、中信海直(本部)和四川驼峰通用航空公司。纵观两年来3个方案的统计数据,“执照补贴”榜上没有稳定的霸主,除上海中瑞通航相对稳定在前3名外,每次公布的排名都会有很大变动。但是不难发现,相对于“补贴总额”排行榜,“执照补贴”排行榜更为平民化。

在93家获得补贴的企业中,有16%的企业获得“执照补贴”单项补贴,其中有6家企业为飞行员培训机构;43%的企业同时获得“作业补贴”和“执照补贴”。无论是单项还是双项,“执照培训”补贴的企业数量均较往年有所增加,但总体来看,执照培训获得的补贴金额较小,为12万~96万元不等,即使专门的飞行培训机构获得的补贴金额最高也仅为84万元。虽然《办法》对通航企业人才培养起到了一定的激励作用,但是由补贴额度不难发现,国内飞行培训力量薄弱。亟待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

在补贴作业类别方面,笔者根据《2015方案》公布的受益企业名单,结合《2014从统计看民航》中对通航企业相应的作业类别和小时数的统计,对接受补贴的重点作业类型进行了分析。

《办法》公布的作业补贴标准涵盖的作业类型有:工业作业、农林牧渔作业、执照培训作业、社会事业作业和应急救援作业。由于社会事业和应急救援的飞行总量较少,民航局统计时将其归入了“其他通用航空作业”,故本文仅对前3个指标的总量进行排序。根据排序结果,工业作业第一、执照培训第二,但总的飞行小时数相差甚微,几乎为农林业作业的3倍。从作业小时的分布也可看出,国家经济建设需求相对较大的传统工业作业、农林业作业领域几乎为几家老企业瓜分,新入行的企业主要集中于“其他通用航空作业”中的“执照培训”或“其他作业”。

nlc202309020436

若从全行业的角度对作业细分指标进行分析可知:农林业作业主要是航空护林和农林业飞行;工业作业主要是航空摄影、航空探矿、航空调查和石油服务,其中石油服务作业总量较大,但几乎为珠海直和中信海直两家公司垄断。

在获得补贴的重点机型方面,以《2014从统计看民航》统计的各家通航企业拥有的通用航空器为依据,经分析发现:获补贴的通航企业使用的通用航空器总量约700多架,机型70多种,其中近65%的机型为固定翼飞机。此外,国产机型占比近35%,固定翼主要机型为运5(超过70%)、运12;直升机比重不足5%,机型为直11、直9A和AC312。

此外,按照《办法》补贴标准(不同机型的不同起飞全量)统计,固定翼飞机:2吨以下占21.8%,2(含)~5.5吨近75%,5.5(含)~8吨不足2%,8吨及以上近2%。直升机:2吨以下占28%,2(含)~4吨约15%,4(含)~8吨高达43%,8(含)~13吨近11%,13吨及以上约2.7%。

笔者以《2013方案》、《2014方案》和《2015方案》的数据为基础,对2010.7-2014.6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对比。

由上图可以看出,2010.7-2011.6和2011.7-2012.6出现企业数量持平以及作业补贴轻微下降现象,原因是这两个统计周期均属实行《办法》后首次公布的《2013方案》的时间范围,尚未受到通用航空专项资金因素的影响。在之后的统计周期内,无论是补贴总额、作业补贴、执照补贴还是企业数量均呈上升趋势。另外,获得“执照补贴”项的企业数量几乎翻了一番,且在获益企业中的比重从2010年的47.7%增长到了2014年的61.3%。可见,通用航空补贴制度对于通用航空企业积极开展通航作业以及加大飞行员培养力度起到了激励作用。

《办法》的颁布给业内带来的希望不言而喻,每年定期公布的预算方案更是通航企业翘首企盼的“年终奖”。但是截至目前,笔者曾在《2013方案》公布之际发表的《通航发展资金如何落实》一文中提到的“热门”业务领域恶性竞争、存在某些投机的可能等担忧依然存在,文中提出的严格补贴管理制度,在事后补贴的同时加强事前监管等意见或建议尚有些许参考价值。

除此之外,笔者补充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每年民航局都会公布很多新获批或在筹的通航企业,逐年增长的补贴受益企业中也会有很多新成员出现,但社会资本仍需要谨慎进入通航行业,新成立的企业要找好自身发展路径。

二是截至目前,在上述3个补贴方案中,服务于社会事业的飞行作业和应急救援飞行作业获得的补贴几乎为空白,可见目前国内通航企业在这一领域的飞行作业尚未广泛展开,而这一“蓝海”蕴藏着巨大的市场潜力。既然《办法》已将上述两项列入四大补贴作业类型中,其政策导向也是十分明显的。建议那些无法在传统通航作业领域“插足”的通航企业可尝试在这些新兴通航作业领域寻找商机。

三是获得补贴固然可喜,但是靠别人“接济”不如自己挣钱和省钱来得实在。其中省钱的重点之一就是降低通用航空器的购置成本和维护成本。从前文的分析也可看出,国产通用航空器的普及率较低,如果在机型的更新换代中结合实际需要更多地选择国产飞机,也许会节省很多成本。此外,受益是相互的,运营商的支持会促进国内制造商努力提升制造和售后服务水平,性价比不断提高的国产飞机又会给运营商带来更多收益。这样一来,最终繁荣的是整个国家的通用航空业。

国际航空发展专项资金 篇4

预算安排公示

为确保县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增强资金透明度,根据《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切块)资金管理的通知》(长县政发〔2009〕65号)文件精神,现将长沙县2011工业发展引导资金和工业节能专项资金的类别、金额、用途及资金(项目)申报程序等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资金类别及用途(1000万元)

(一)“产学研”扶助资金(50万元)

支持和鼓励以企业为主导的公共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和“产学研”合作。支持企业建立向社会公开的,能推动行业发展的公共创新技术服务平台,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校深度对接,实现“产学研”相结合。

(二)“企业管理升级活动”配套资金(50万元)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引导企业加强管理,推动企业全面升级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支持并组织中小企业积极参与长沙市工信委主办的“企业管理升级进区县活动”。

(三)主导产业发展引导资金(350万元)

1.汽车及工程机械零部件配套产业化专项

主要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项目及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延伸产业配套链的工业企业;支持生产技术先进、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具有合理经济规模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实现内涵式扩大再生产;支持企业改善装备条件,引进购买国内外先进设备,提高劳动生产率。

2.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专项

着力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服务,支持创业基地建设,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着力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和市场网络建设,主要用于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担保机构补贴、股权融资奖励、服务体系建设补助和成长型中小企业扶持等。

(四)重点技术攻关项目补助资金(100万元)

主要用于主导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核心技术攻关与应用项目补助。重点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核心体系建设、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技术创新产品产业化、重大创新项目及关键和共性技术的研发项目实施建设以及企业信息化改造项目等。

(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100万元)

专项用于扶持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文化创意、生物、新能源、信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推动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促进企业创新发展,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六)推进新型工业化专项经费(50万元)专项用于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的各项费用。

(七)节能技改资金专项(200万)

支持工业企业节能技改、电机系统节能技改、绿色照明系统技改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中的重大项目和示范项目。

(八)推广利用新能源及淘汰落后产能(60万)支持推广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资源、能源替代工程的重点示范项目;支持主动淘汰属于《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范围的落后产能;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节能项目。

(九)节能宣传培训(40万)

支持能耗评估体系建设、节能宣传、节能知识培训、节能学术研讨、节能考察与对外交流、节能展览等。

二、申报条件、程序和有关事项

拟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申报条件、遵循下述申报程序:

(一)申报条件

1.企业注册地在长沙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良好的信用状况,具备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2.具备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按章纳税,及时提供财务报表、纳税证明、企业信用报告和向统计部门据实填报数据信息;

3.企业对项目资金能够实施有效管理,实行专帐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4.项目实施单位需出具规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具有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

5.企业各出资人按约定出资到位,项目自筹资金必须到位。

(二)申报程序

1.每年4月底以前,按照县工信局的统一要求,各乡镇(街道)经贸(济)办组织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申报。

2.所有申报的技术改造项目必须逐月填报项目建设进度表,报县工信局产业指导科。

3.所有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材料按A4纸张尺寸打印后胶装,都需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备案文件、环评批复、审计报告、本会计报表等),一式两份并附电子文档,经各乡镇(街道)经贸(济)办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县工信局产业指导科。

4.节能项目的申报由长沙县工业节能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项目的申报材料按A4纸张尺寸打印胶装,都需附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能源审计报告或能源监测报告及项目节能量测算报告,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技术成果和产品成果鉴定报告)。

(三)有关事项

1.专项资金支持方式为无偿使用(包括贷款贴息、补助、奖励等),除奖励外,原则上同一企业同内不重复安排。

2.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实行报告和验收制度。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项目承担企业应向县工信局报告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投产达产情况。

3.对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单位,县工信局将采取撤销项目、追回全部资金等办法处理,并取消其今后三年获得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资格。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凡违反规定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4.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长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国际航空发展专项资金 篇5

招商引资奖励项目操作规程

(2018)

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推动重大产业的发展,根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实施细则》,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为进一步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对引进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楼宇业主单位、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经区主管部门事先备案并列入区重点引进项目的,按引进一家最高50万元,引进多家合计最高2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符合重点企业落户资助申报条件的企业。

(二)在南山区纳税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已获市政府用地出让政策扶持或区政策性产业用房扶持的企业不在此列。

二、资助方式

本资助项目属于审核类,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申请机构应是在项目投资方与区政府之间发挥积极作用的机构;

4、申请机构通过引荐、推介、沟通、协调使得投资方在南山区落户;

5、引荐项目需从南山区以外引进;

6、申请机构已取得落户企业出具的授权引荐资格证明书(或其他材料);

7、所引荐的企业在《招商引资奖励项目操作规程》发布日前没有落户意向,即没有在南山区登记注册或与南山区政府(部门或街道等)签订投资意向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3、近三年内企业及公司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5、近三年内存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不合格情况的。

四、资助标准

1、引进世界500强或中国500强企业设立总部,给予引荐机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2、引进世界500强或中国500强设立区域总部或功能总部,给予引荐机构一次性奖励40万元。

3、引进符合重点企业落户资助申报条件第一条(新注册)、第二条(迁入)、第四条(上市企业)以及在南山区纳税额6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引荐机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4、同时满足多个条件的,按资助额度最高的发放。

5、按引进一家最高50万元,引进多家合计最高2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6、已获市政府用地出让政策扶持或区政策性产业用房扶持的企业不在此列。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通过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二)项目受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定申请是否受理。

(三)资金主管部门审核项目申报材料。

(四)资金主管部门编制项目资助计划。

(五)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

(六)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定。

(七)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八)资金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下达资金计划。

(九)资金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所需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登录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 http://sfms.szns.gov.cn/在线填写,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引荐机构及被引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新版,未换领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引荐机构验原件,网上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三)引荐机构上一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引荐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引进项目投资方出具的项目引荐委托书;

(六)引荐机构的引荐作用佐证材料(可以证明引荐机构参与项目对接时的图像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引进项目情况说明(包括引进企业简介、行业地位、对辖区经济贡献的预期等)(原件加盖公章);

(八)其他材料。

七、时限要求

区经济促进局每年安排1-2次集中受理企业申请(具体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资助计划下达1个月内受资助单位须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其他事项 申请本项目资助的企业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本资金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附则

本规程由南山区经济促进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承诺函

我公司承诺:

在获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达到100万元后,三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迁出南山区;获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达到300万元后,五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迁出南山区。

同时,在上述期限内不改变在南山区的纳税义务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

特此承诺!

XXX公司(盖章)

法人签字: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篇6

一、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

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3、企业基本情况表;

4、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登记表;

5、法人执照;

6、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7、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评价意见;

8、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

9、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新增主要设备表;

10、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复印件;

11、《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的申报条件》第4、5项规定的相关资料;

12、申请无偿资助项目的企业已投入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凭证汇总表及凭证复印件;申请贷款贴息项目的企业已发生贷款的“借款凭证”汇总表(银行贷款进账单)及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合同和借款凭证复印件;

13、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1)资产负债表;

(2)现金流量表;

(3)损益表;

(4)审计报告;

14、完税证明汇总表及完税(免税)证明;

15、生产许可证(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ISO9000证书(有证企业)等复印件;

16、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证明(、新产品证书、行业专家意见等);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项目

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封面);

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3、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表;

4、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登记表;

5、法人执照(复印件);

6、经协作银行盖章确认的年度贷款担保情况汇总表(原件);

7、年度会计报表和专项审计报告:

(1)资产负债表;

(2)现金流量表;

(3)利润表;

(4)担保余额变动表;

(5)专项审计报告;

8、完税证明汇总表及完税(免税)证明。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要点

目录

Ⅰ.项目申请材料的组成Ⅱ.北京在筛选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基本做法

Ⅰ.项目申请材料的组成一、对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的申请材料包括:

1.企业的基本情况表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重点、难点

3.企业已投入项目自有资金凭证或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合同

4.有关项目的文件:如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环保评价意见等

5.有关企业的文件:如法人执照、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完税证明、ISO9000证书等

6.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证明:如生产许可证、新产品证书、行业专家意见等。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概况

2.企业基本情况

3.产品需求分析和实施的必要性

4.实施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5.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和资金构成6.人员培训及技术来源

7.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8.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一)项目概况

 概要性的介绍如下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产品和工程技术方案;主要设备方案;建设地点和计划安排;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方案;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编写基本原则:

内容清晰、简明扼要、分条分项编写

突出总结项目说具有的亮点

(二)企业基本情况

 应说明以下基本内容:

1.企业注册资金、性质及股权结构;

2.企业历史沿革;

3.企业规模、经营情况、人员说明;

4.近三年来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税金等;企业银行信用、纳税信用情况;

5.企业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说明;

6.其他:根据专项申报要求及企业特点、特色所做的说明,如企业品牌、自主技术、企业认证等说明。

 编写基本原则:

表明项目单位具备承担项目的资格、符合申报条件、企业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企业是否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产品需求分析和实施的必要性

 包括:

1.项目政策符合性分析;

2.产品需求分析;

3.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 编写基本原则:

以项目本身或实施带来的效果/影响为基础,不可为迎合申报重点而拼凑,也不宜过分夸大、渲染。

(四)实施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 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

技术方案;

设备方案;

工程方案;

 项目实施的目标:

该目标的制定宜与专项目标相一致,如实现市场的扩展、增加就业、实现企业技术进步等。

(五)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和资金构成 项目总投资:

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安装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基本预备费;建设期利息等。

建筑工程费:一般按建筑工程量(平方米)乘以单位面积造价确定。

设备购置安装费用:按项目设备方案清单,通过市场询价或者其他方式确定设备价格。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建设管理费、前期咨询费(可研、环评等)、设计费、招标及监理费等组成。各项费用可按实际合同额计入,也可按有关取费标准计算确定。

基本预备费用:可研阶段可按建设工程费、设备费、其他费之和的8%--10%计入。

建设期利息:按项目贷款合同计算。

 资金来源和构成:

项目资金来源包括企业自有资金、贷款、其他三类。

自有资金投入:报告须提供已投入自有资金凭证,包括:项目新增设备的购买发票、建筑工程合同及收据等材料。

贷款:明确项目贷款总额及其构成,提供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

其他来源:对项目其他资金来源,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如股权投资等。

关于申请政府资金部分:根据专项“通知”,自有资金、贷款、其他资金来源构成了项目总投资,因此申请政府资金部分不计算在项目资金来源中。

每个专项通知均对资金支持方式和额度有明确说明,申请资金支持应不超过专项资金支持限额。

(六)人员培训及技术来源

 组织机构设置:说明企业现有组织机构、人员构成情况,根据项目实施的需要,制定合理的组织机构设置方案。

 人员培训:提出员工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岗位、人数、培训内容、相关费用等。

 技术来源:说明项目技术来源,如企业自我研发、合作开发、专利和技术购买引进等

 人力资源配置:研究确定各类人员,包括生产人员、管理人员、后勤人员的数量和配置方案,确定项目新增就业人员数量及人员来源。

(七)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 项目实施现状:说明项目起始时间,目前已完成的政府批复及其文号,如项目规划、土地、环评、核准或备案等,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已完成的主要工作量等。

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要求项目应于2010年底前建成且建设期不超过2年。项目申报应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合理安排实施进度,并编制项目进度计划图。

 项目招标:项目拟申请政府资金补助或贴息,建议项目对涉及的主要内容,如土建、设备、材料等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

(八)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经济效益分析:

 投资项目的财务评价:主要是进行财务盈利能力和债务清偿能力分析。

 主要财务指标:收入、利润、税金、项目投资回收期、项目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等。

 财务评价方法:对于新建项目且财务相对独立的,可采取新设项目法人财务评价方法;对改造项目,应采取增量分析方法计算,即通过“有项目”和“无项目”对比计算确定。

 财务评价基础数据和参数:

主要包括项目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投入品的价格;产品销售价格;税费;计算期;固定资产折旧率;基准收益率的确定等。

价格测算:项目投入品/产品现有或可参考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确定项目计算期内的价格水平。

税费:财务评价涉及的税费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税种。

计算期:包括建设期和生产运营期。

财务基准收益率:财务基准收益率是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的基准,也是项目在财务上是否可行的最低要求。

 销售收入与成本费用估算:

销售收入:是指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

总成本费用: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因生产和销售产品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 财务分析常用指标:财务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财务净现值 FNpV、投资利润率

财务内部收益率:指项目在整个计算期内各年净现金流量现值累计等于零时的折现率,是评价项目盈利能力的动态指标。

投资回收期:是指以项目的净收益偿还项目全部投资所需要的时间,起始时间为从项目建设年起。

财务净现值:是指按设定的折现率(财务基准收益率)计算的项目计算期内各年净现金流量的现值之和。

投资利润率:是指项目在计算期内正常生产年份的年利润总额(或年平均利润额)与项目投入总资金的比率。

社会效益分析:

 社会效益通常表现为由项目实施所带来的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技术创新、节约能源、改善环境、产业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诸多方面。

新疆林果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篇7

一、林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新疆林果业发展专项资金启动于2006年, 截至目前, 共计投入资金13 000万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林果业灾害综合防控体系建设、良种推广补贴及繁育体系建设、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县乡两级林果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事实证明, 通过近4年的使用实施, 其对林果业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有效地推进了特色林果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主要表现在:

1.加快了特色林果业基地建设, 为农民增收做出了突出贡献。

林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注入, 拉动了各级政府、民间资本、企业资金的投入, 形成了多元化投资渠道, 并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前, 新疆林果业基地建设面积已达1 500万亩, 林果总产量530万吨, 实现产值150亿元。特别是在较为贫困的喀什、克州、和田等南疆五地州, 由于林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扶持, 极大地调动了当地农民种植林果的积极性, 农民人均林果收入已超过900元, 在农民每年增收部分中林果已占到40%以上。

2.促进了科技管理水平的提高, 为林果业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这一点上, 林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向重点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加大了基层技术人员和农民技术骨干的培训力度。按照2005年制定的3年培训百万果农的培训计划, 从2006年起, 到目前为止, 全疆已培训各类林果技术人员100多万人, 提前完成了既定规划。另一方面加强了示范基地建设。通过专项资金的支持, 在林果主产区已建起无公害果品、绿色果品、有机果品、出口注册果园、丰产栽培、有害生物防治等11类300多个示范基地, 在林果业的整体发展中引领带动、示范样板作用突出。

3.提高了良种使用率, 良种繁育能力明显增强。

4年间, 由于有了专项资金的扶持, 核桃、红枣、巴旦木、杏、香梨、葡萄等林果主栽树种的优良品种或品系得到了系统的推广, 64个林果业发展重点县市已基本建起了100亩~150亩的良种繁育基地, 良种使用率达到85%以上。2009年, 为了进一步加快林果业栽培良种进程, 专项资金对良种建设重点倾斜, 集中投入500万元, 专题开展新疆特色林果良种补贴试点工程。预计通过专项补贴以及良种繁育基地的建设, 到2012年, 新疆林果主产区林果栽培和改良嫁接基本可以实现良种自给。

4.增强了抵御灾害的能力, 综合防控体系已具雏形。

特别是在抵御林果业有害生物灾害方面, 新疆将林果业发展专项资金与国家投入资金捆绑使用, 近两年共计投入近7 000万元, 在64个林果业重点县建成214个有害生物测报站 (点) ;分别组建了10个自治区、地 (州) 两级灾害防控重点技术研究实验室及药剂药械储备库;对327个林果重点乡 (镇) 实行了每单位2万元的有害生物防治设备标准化配备。通过专项资金的支持, 新疆的林果业有害生物防治已基本上形成了自治区、地 (州) 、县 (市) 、乡 (镇) 、村庄五级监测预防网络和预防防治体系, 基本实现了有病有虫不成灾的目标。

二、林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主要作法

1.建立健全资金管理规章制度。

在林果业发展专项资金启动之初, 新疆林业主管部门就会同财政主管部门, 共同制定了《自治区林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 (暂行) 办法》, 明确提出林果业发展专项资金由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 专项用于林果业发展。同时, 办法中还确定了林果业发展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 以及“统筹安排, 科学规范, 突出重点, 专款专用”的使用原则, 并界定了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支出范围, 对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依据法律, 提出了惩罚性措施, 从而保证了专项资金的规范运作。

2.根据林果业发展趋势, 适时确定资金投向。

按照新疆林果业发展的总体部署, 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林果业发展的任务, 引导、确定专项资金投向, 新疆林业和财政主管部门每年都制定林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指南, 明确重点支持方向, 提出建设要求。如针对近年来有害生物蔓延的趋势, 在支持重点上, 逐渐把投资方向由农民技术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向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转变, 仅2009年就投入3 400万元, 占到当年林果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的57%, 为林果主产区有害生物防控体系的基本建成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3.严格立项程序, 加强资金拨付管理。

在立项程序上, 采取“双向”上报, 专家审核。就是各县 (市) 申报林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标准文本和实施方案, 必须经当地林业和财政主管部门初审后双向上报。自治区林业和财政主管部门对上报文本材料筛选后, 组成专家组对项目评审立项、批复执行。在资金拨付管理上, 根据审定后的实施方案, 按照预算级次逐级拨付, 专项核算, 专款专用。如对无公害、绿色、有机、出口注册果园示范基地的资金支持, 要求其必须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证资格和证书;林果良种补贴试点必须提供单位或农户的相关信息资料、面积、GPS坐标等。项目完成后经县 (市) 级林业和财政主管部门验收后, 予以拨付兑现。

4.强化监督稽查, 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行。

为了严格执行财务与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 确保林果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各级林业和财政主管部门分别按职责权限, 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2008年, 自治区林业厅组织种苗、森防、林果等业务部门, 对近年来专项资金项目完成及资金使用效益情况进行了检查。今年, 自治区林业厅又组织财务稽查人员, 对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管理、核算等方面进行了重点稽查。由于强化了监督稽查, 自专项资金启动以来, 基本上没有发生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问题, 确保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安全运行。

三、林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急需解决的几个问题及对策

1.关于突出重点, 集中投入的问题。

当前, 新疆的特色林果业已基本完成了基地建设任务, 正在由基地扩张向科学管理及提质增效、粗加工向精深加工、林果业大区向强区转变。围绕这“三大转变”, 在投资决策上应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一是改变当前在资金投入上面面俱到、项目重叠的分散投入形式, 按照总体部署, 突出重点, 集中投入, 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对专项资金支持方向进行调整。目前, 应对有害生物防控、良种培育及销售、物流、市场建设环节等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提高良种使用率, 用3年~5年的时间, 在林果主产区建成完备的有害生物防控体系, 在林果产品主销区建成比较完备的市场销售体系。三是针对专项资金投资趋向, 科学合理地搞好项目储备, 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2.关于控制机制的问题。

资金使用控制机制是把握资金投放入口的关键, 也是资金管理的龙头。目前, 林果业发展专项资金在管理程序上主要为申报、审批、拨付、建设及验收五个方面。主要特点是先拨款、再建设、后验收, 这样就为专项资金的违规违法使用提供了空间, 增加了管理难度。因此, 在林果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控制机制上, 应积极探索新的管理办法和模式。目前在国家一些重点工程中普遍使用的“报账制”非常适用于林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 是从源头上保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的有效措施, 应大力推广。

3.关于资金管理监督的问题。

针对专项资金管理上出现的一些问题和漏洞, 一是要加强制度的执行力, 严格按照制度管理, 按照制度办事, 在管理中不断对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二是要加强对财务主管领导和会计人员的学习培训, 提高对林果业发展专项资金重要性的认识, 特别是会计人员要熟练掌握专项资金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 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要建立健全经常性的稽查、审计制度, 自下而上严格自查自纠, 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要严格查处专项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对查出的违纪问题要给予通报批评。对触犯法律, 危害专项资金安全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肃处理。

4.关于建立绩效评价机制问题。

目前, 在新疆的林业工程实施中, 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仍是一个空白。就林果业而言, 尽快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专项资金评价机制。在这方面, 首先要结合实际, 制定切实可行的评价指标和方法, 对专项资金管理的各个环节及评估进行全过程监控, 确保绩效评价层层落实。二是评价体系必须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全面反映, 既要突出经济效益, 又要突出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同时还要突出对林果业总体发展的推动和示范辐射作用。三是要建立评价的奖罚机制, 提高评价的约束力, 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效益突出的项目进行通报表扬, 并在项目申报上予以重点支持。对效益差或出现问题的, 通过调减资金、调减计划等办法予以调控惩罚。

5.关于多元化、多渠道投资问题。

国际航空发展专项资金 篇8

办法所称“城市矿产”是指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产生和蕴藏在废旧机电设备、电线电缆、通讯工具、汽车、家电、电子产品、金属和塑料包装物以及废料中,可循环利用的钢铁、有色金属、稀贵金属、塑料、橡胶、玻璃等资源,其利用量相当于原生矿产资源。专项资金将支持示范基地的“城市矿产”资源新增加工处理能力(含改造)建设、示范基地内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示范基地“城市矿产”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此外,还将重点支持可再制造技术进步、旧件回收体系建设、再制造产品推广及产业化发展等。在清洁生产技术示范推广方面,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能够显著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的成熟、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重点支持对行业整体清洁生产水平影响较大,具有推广应用前景,但尚未实现突破的共性、关键技术应用示范。 (丁 冰)

发改委酝酿成立节能环保产业投资基金

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司长何炳光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第三次会员大会上透露,发改委环资司正在与财经司协商,酝酿成立一支节能环保产业投资基金,专门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据了解,目前具体政策正在细化之中。

何炳光表示,从去年开始,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就增加了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科目,规模大概有几十亿元,其中一部分用于节能环保产业。去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了两亿元用于支持环保产业示范技术。

今年6月底印发的《“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中就提出,要拓宽投融资渠道,要研究设立节能环保产业投资基金,该规划提出的节能环保产业八项重点工程的总投资为9000亿元。

除此之外,记者还了解到,目前环保部科技司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设立国家环境产业发展基金。按照此前设想,如果消除制度障碍,未来社保资金、养老金等有望成为国家环境产业发展基金的重要来源。

通用咨询董事薛涛认为,环境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模式不同于通常的PE投资,重点应以运营类项目投资为主,以企业股权投资为辅。主要解决今后合同环境服务及BOT类项目的资金问题。由于环境设施资本沉淀性强,收益稳定,结合环境产业特点的产业投资基金将比一般产业投资基金的期限长。因此,环境产业投资基金不能期望获得过高的资金回报,因此需要大比例的国家政策性资金、社保资金、养老金以及大量的社会公益性资金参与。

此次大会上,选举了桑德环保集团董事长文一波出任环境服务业商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

(来源:中证网)

天津建立6个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形成5种循环经济模式

作为特大型老工业城市和资源短缺型城市,天津近年来把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激励、试点带动、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国际合作等举措,有力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

2007年开始,天津设立了每年2000万元的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几年来重点支持53个具有良好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同时具有推广示范作用的重点循环经济项目,带动相关投资31.8亿元,较好地发挥了政府对社会投资的引导性作用,有效地调动了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

天津被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城市,截至2011年底,已有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工业区、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北疆发电厂和大通铜业有限公司等6个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市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则达到了76个。2012年,将建成100个国家级、市级循环经济试点。

结合产业优势,天津还确定进一步探索完善循环经济的5大发展模式:

泰达模式 以区域水循环系统为基础,围绕现代制造业,建立企业类型多样化、产品链接紧密、资源闭合流动的开放型产业共生网络。创新水资源循环利用模式,将企业小循环、同质水循环、区域水资源大循环进行一体化设计,形成“供水槃节水槃再生水综合利用”水循环体系。

子牙模式 即对废旧物资进行集中拆解和深加工,实现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形成“静脉”与“动脉”产业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如重点开发白色家电、报废汽车、废旧手机拆解加工和再制造项目等。

临港模式 利用天津港口和滩涂优势,通过围海造陆,开发建设石化港区、仓储物流区与石化产业园区,突出石油化工与盐化工、精细化工相结合的产业特色,实现海洋石油产业上中下游企业间的资源优化配置、产品有机衔接。

北疆模式 将发电、海水淡化、浓海水制盐、化学品提取、电厂粉煤灰制砖和土地节约整理等项目有效连接,实现能量、物料的梯级循环综合利用的经济发展模式。

华明模式 以“宅基地换房”的方式建设示范小城镇,形成集约利用土地、农民生态型集中居住、发展循环型产业的城镇发展模式。如以科学绿化、水土保持、水源储备、多源供水、森林调节为特征的生态环保体系,以工为主、工农结合的循环型产业体系等,为其他小城镇发展提供经验。

英国塑料回收率高 位居欧洲榜首

就在我国研究如何努力提高废塑料的回收利用率的同时,国外一些老牌工业强国在这方面已经走到了我们的前面。

据欧盟委员会日前发表的《欧盟成员国废物管理绩效甄别》报告称,英国的塑料回收率在欧洲位居榜首。

欧洲塑料工业协会说,这份报告的发现表明,如果正确的政策能够得到落实,那么2020年或可实现废塑料填埋率为零的目标。

不过,该报告并没有突出各会员国在一些重大差异方面,特别是有关城市废物管理——尤其是在执行废物框架指令以及把欧盟的要求转化为国家立法等方面的具体表现。

目前执行效果高于平均水平的国家有:英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德国、芬兰、法国、卢森堡、荷兰和瑞典。西班牙、匈牙利、爱尔兰、葡萄牙和斯洛文尼亚处于平均水平,而保加利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希腊、意大利、立陶宛、拉脱维亚、马耳他、波兰、罗马尼亚和斯洛伐克均低于平均水平。

“这不是简单地指责某些国家执行不力的问题,”欧洲塑料工业协会执行董事维尔弗雷德?亨泽尔说,“更重要的是向那些以身作则的国家学习。”他表示,由于目前欧洲正面临债务危机的挑战,7个欧盟成员国从垃圾场回收了超过90%的废塑料,而其余15个成员国60%以上的废塑料仍要靠填埋处理,这样便没有太明显的环境意义或经济意义。

该协会表示,整个欧洲每年作为垃圾填埋而损失的塑料价值约80亿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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